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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樹立“人本意識”,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大家都知道,信用社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林林總總,不可謂不全,處罰不可謂不嚴厲,但是好多制度在許多職工看來只是墻上的制度,并沒有很好的予以落實,規范自已的行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識在作怪,是農村信用社長期的員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識嚴重的結果。
本次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教育活動,首要解決的就是一個人的意識問題,應該使大家認識到,制度并不是用來看的,而是用來指導實際工作的。特別是本次活動中所例舉的一些案例,對每一位員工應該是有很強的震憾,比如《20__年農村信用社系統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的通報》、山西金融詐騙案的報道,特別是發生在我們身邊__信用社案件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及秀嶼區埭頭信用社職工脫崗事件的處理決定,使每一位員工真正認識到搞好內控制度,并不是領導的責任,也不是可有可無的事情,而是關系到每一位員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人不遵守內控制度,就可能給別有用心的人以機會,最終損害的是集體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內控制度,不僅僅是對自身的愛護,也是對他人的負責。在這個方面,農村信用社應該將本項工作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員工從思想上重視,從行動上自覺。
二、嚴肅工作紀律,提高違章違紀的代價。
長期以來,信用社內有章不循現象嚴重,不能將制定各項內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實處,是導致各項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執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實,才能夠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各項內控制度落實情況的后續跟蹤和監督工作,對于嚴重違反內控制度的要嚴厲予以處理,要讓每一位違章違紀的員工付出沉重的代價,讓其有切身之痛,嚴重的更應清理出信用社隊伍。
三、完善工作機制,防范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各項案件發生的一個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內部員工參與的案件背后,無不有作案人長期處心積慮的身影,他們正是利用了工作機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精心準備,伺機作案。我們要通過工作機制的轉變,來防范道德風險轉化為實際風險。比如,在工作機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進行崗位輪換,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監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員工的培訓工作等等。總之,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內控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四、__信用社案件的教訓與思考
案件發生后,本人認真反思,總結經驗教訓,主要有以下幾點:
1、應深入落實內控制度情況的檢查工作。
該案件的發生,雖然是由于兩人的相互勾結形成的,但該案時間跨度這么長,帳務、憑證等管理混亂,卻長時間無人知曉,主辦會計離職審計也輕易過關,說明各級包括__社在內的內控制度的落實檢查稽核上必須加強,一些流于形式的工作方法也要切實改變。
2、應重視重要崗位人員的交流工作。
許建良任主辦會計長達7年時間,林輝任柜面會計時間也長達4年,這為兩人的相互勾結提供了很好的機會。近幾年來,信用社的人事安排僵化,各崗位人員罕有交流,大家長時間在一起工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抱成一團,即使發現問題也往往隱瞞不報,力求自我解決,這也是造成該案長期不發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3、應千方百計提高業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從案情來看,他們作案并不是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特別是作為替班會計員,當班出納員等,業務素質低下,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認真核對帳務,輕易放松了原則要求,為他們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之門。
摘要: 本文就對社會保障在檔案管理方面法制化的建設現狀加以分析,對社會化保障管理檔案法制化建設路徑加以推進。
關鍵詞 : 社會保障;改善民生;建設法制化
中圖分類號:G2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03-0318-02
作者簡介:張薊紅(1976-),女,河北承德人,研究方向為人事檔案信息化。
0 引言
社會保障是一種對民生加以改善的比較基本的制度。黨在十的報告中曾明確指出要加強對社會的建設,將改善民生作為社會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在進行民生改建事業構建過程中,也要求各個部門之間要進行相互的協作,在這一構建過程中,社會保障的檔案記錄過程起著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對我國的社會保障局的檔案管理進行現狀分析,從而對社會保障檔案管理進行法制化建設的實施路徑加以探討。
1 社會保障建立法治檔案管理的基礎探析
對社會保障管理檔案進行立法的建立基礎主要是社會檔案保障管理相應的法律依據。因為對社會檔案保障管理在立法方面的建設,主要還是在社會立法保障以及對檔案進行管理立法的交叉范圍內。因此在這一過程中的法律依據主要有在社會保障這一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規,同時對地方性的立法以及一些具有規范性的相關文件。通過立法的角度進行分析,在我國進行社會檔案保障管理方面的立法基礎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組成。
1.1 國務院中各部委相關方面檔案制定以及社會保障局方面的規章 社會檔案在保障管理方面會涉及到人力資源以及國家檔案局還有社會保障局和民政部幾個部門,一些相關的規定也是圍繞著這幾個部門展開的。部門中相關的規章比較多,本文重點就兩方面展開探析,一是由國家檔案局加以實施,通過國務院審批的《檔案法實施辦法》,這一法規對社會檔案在保障管理方面進行立法有著重要的意義。另一項法規就是由人力資源以及社會保障部還有國家的檔案管理局一同制定并實施公布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這是目前在我國唯一的一部有關于社會檔案保障管理方面的部門規章,是各個地方在進行社會保險的檔案管理方面法制性建設的依據。
1.2 省以及自治區和直轄市有關社會保障法制性建設地方性的法規 在進行社會保障檔案管理方面相關建設的時候,在省自治區以及直轄市都是有著明確的檔案調理的;在對社會進行救助方面,每一個省以及自治區和直轄市都專項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辦法”以及“社會救助辦法”這些規章制度。對社會保險進行制定的管理方面,各個省份以及自治區還有直轄市也相應的制定了“失業保險加以實施方法”,在進行各個地方的社會檔案保障管理立法建設方面這些地方性立法也提供了比較重要的依據。
2 社會保障在立法管理建設方面現狀分析
在黨以及政府方面的文件中對于社會保障的表述有著并不統一的特性,但是通常會將社會保障以及社會救助還有社會福利作為比較基礎的相關制度。本文就這幾方面的制度進行討論,對社會保障在進行法制性建設管理方面的現狀加以分析。
對社會保障檔案進行管理的工作是在社會保障工作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對其制度化方面的建設相對是比較晚的。浙江省是對社會檔案保障管理工作比較重視的,也是比較早在這方面加強建設的省份,其早在十五計劃開始之前,就有了“關于加強社會保障檔案工作的意見”這樣的制定內容。十七大將對民生加快改進步伐作為社會建設的工作重心之后,國家級檔案局就了關于加強民生的檔案管理方面工作意見,在全國范圍進行對社會保障在檔案管理方面法制性的建設,中央以及地方政府也都相應的有這一方面立法活動,在民政局以及辦公廳都有相關的一些法規建設。地方性的各級政府相繼了關于本地區對最低的生活保障方面檔案管理的建設辦法。社會保障部門以及人力資源,在國家檔案局《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實施之后,地方性各級政府分別推出有關對社會保險業務方面進行規范的檔案管理的建設文件。
社會保障的建設過程是一個具有比較廣闊包含內容的體制,并對社會保障以及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這幾大領域進行體系構建。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五險以及新農合還有新農保這些方面的內容。社會救助是對低保以及五保還有災害救助方面的內容進行構建。社會福利主要是對老人以及婦女兒童還有殘疾人提供一定的福利。不過,就目前的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一些聯合性社會檔案在保障管理方面的法規性文件分析,主要有幾方面內容的構建,首先就是對最低保障方面檔案管理進行構建。我國的國家性檔案局在相關最低保障生活方面的通知中,就曾明確的對最低生活保障檔案加以分級進行管理,采用主要將基層作為主導,分級的進行負責,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細則以及實施辦法。目前浙江以及上海還有甘肅多地都已經推出了這一方面的相關文件。其次就是要將社會保險在業務領域方面的檔案加以管理。人力資源以及社會保障局推出《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以后,極大程度地推動了各個地方政府對相關方面立法加以推行的積極性。比如北京還有河北和青海很多省份都就社會保險方面的業務檔案提出了實施辦法,以及管理方案。
3 對社會管理檔案進行完善立法管理的途徑分析
社會保障在檔案管理方面進行法制化的建設是可以通過各個部門之間進行相互協作,從而完成推進作用的,下面本文就具體對社會管理檔案進行完善立法管理途徑進行分析。
3.1 認識內涵,構建基礎 認識內涵主要是對社會保障檔案方面內涵要認清。我國的中央政府對于社會保障方面的命名并沒有比較明確的法規,以及比較規范的文件。在地方的一些政府,也只有浙江省的勞動保障廳以及檔案局聯合制訂了浙江省方面的社會保障管理辦法,對有關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還有失業保險方面業務的辦理,通過文字以及影像多種形式進行管理記錄。在這樣的對保障檔案方面的建設,是混淆了保險同保障的概念,這樣檔案的構建,很大程度上是將進行社會保障的管理范圍縮小了,因此加強對社會保障方面的內涵認識,是對檔案管理進行立法的重要前提,也是實施法制化基礎建設的前提。
3.2 規劃統籌,避免分割 對統籌的規劃主要就是中央對國家檔案局進行統籌的規劃,相應的出臺一些法規條例對一些救助方面的檔案加以管理規范,在進行社會救助方面管理檔案建設時應該避免出現分割立法的現象。現在很多立法在低保檔案進行管理方面都是有著比較靈活的方法的,但是大部分檔案并不包含其他社會救助方面的內容,也就使得出現了分割立法的形式,因此要加強對統籌的規劃,盡量避免分割的出現。
3.3 三步戰略,循序推進 第一步就是對平行的單項部門法規進行制定,也就是社會保險相關的業務在檔案管理方面的規定,社會在業務救助相關的檔案規定,社會福利方面檔案滾利規定,通過各地方政府統一構建。第二步就是要把相關內容記錄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基本法中,在實施頒布的社會保險法中就有明確規定,對社會人員進行繳費檔案的管理要有明確的登記記錄以及支付結算方面的憑證。在社會保險的檔案建立方面提供了比較完善的法律依據。第三步主要就是要在前兩步構建基礎之上,當時機成熟時,由國務院對社會保障進行統一的在社會保障檔案立法方面管理的建設工作。
4 結語
基于對社會保障多方面建設現狀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本文就這一方面建設提出相應的民生改善方法,對社會保障管理檔案的法制性作用加以分析,總結出相應的辦法,希望可以有助于我國社會對檔案進行法制性建設的立法實施。
參考文獻:
一、加強社會保險的檔案管理,是深化社會保險改革的需要。
隨著社會保險改革的逐步深化,“社會人”將是必然發展趨勢。社會保險部門不但要履行社會保障的責任,同時還要承擔起對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與管理職能,如此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若無完整準確的個人資料記載,即安全有序的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部門的工作就會陷入困境,甚至會影響到社會保險改革的進程。
二、加強社會保險的檔案管理,是社會保險業務本身的必然要求。
一個參保人從辦理參保手續到離退休以及中間失業等享受社會保險的各項待遇,要經過諸多環節。在辦理參保手續時,首先要填寫保險卡及個人詳細情況表等,作為最原始的資料存入個人檔案,其后要不斷繳納社會保險費、劃撥個人帳戶、計算利息,有時還要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及養老金發放標準進行調整。伴隨人才的合理流動,還要辦理保險關系轉移和基金的轉入轉出手續等,這些詳細的個人檔案記載,就成了今后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的好壞,將直接關系到參保人的切身利益。
三、加強社會保險檔案管理,有利于社保部門提高業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實際上是對業務工作進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歸納。對已完成的業務工作進行回顧整理、總結,從中找出經驗教訓,將對正在進行或進一步開展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鑒和推動。
其次,理性審視社保檔案管理的現狀
一、對社會保險檔案重視不夠。由于社會保險檔案數量巨大,工作環節繁瑣,加之有關領導的不重視,對社會保險檔案的管理缺少相應的軟硬件投入,人員配備、經費不到位的情況普遍存在,甚至對相關信息管理混亂,隨意性較強。
二、社會保險檔案多頭管理。管理不統一,其結果就是責任缺位。社會保險檔案由于涉及的面比較廣泛,在我國不一樣的類別社會保險檔案分別歸屬不一樣的部門管理,形成了多頭管理問題,造成不一樣的檔案分屬不一樣的部門,各部門之間資訊溝通困難,一個人的保險資料分別保存在不一樣的機構,不少社保經辦機構不遵循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綜合檔案室只保管文書檔案,其余業務材料都存放在業務科室。且管理辦法各異,沒有一個完整的檔案資訊中心能夠查詢到一個人的全部社會保障檔案資訊。
三、缺乏專業社會保險檔案的管理標準和規范。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缺乏國家標準,造成社會保險檔案的各地管理辦法不統一。在社會保障檔案的不一樣專業類別中,管理的規范和水平也不一致。哪些資料需要整理歸檔,如何進行整理歸檔;哪些資料不需要歸檔,如何銷毀;哪些資料需要分類、分級管理;哪些資料需要集中統一管理,如何管理;客觀上沒有形成良好的運行機制和工作秩序。主觀上也需要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四、社保檔案人員業務培訓少,業務水平亟待提高。社保經辦機構對檔案人員的業務培訓較少,開展經驗交流的機會也不多;雖然一些社保機構有較多高學歷的兼職檔案工作者,但檔案專業人才很少,未經檔案專業培訓的兼職檔案工作者往往業務水平偏低,影響了檔案管理工作。
此外,努力創新社保檔案管理工作
圍繞我局目標中心工作,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與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齊頭并進,做到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
1、以“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條塊結合,實行分級負責,著力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2、深入開展“大調解”工作,積極開展矛盾和糾紛的調處和排查;及時處理旅游投訴,搞好旅游咨詢工作。
3、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臺帳制度,繼續完善檔案管理,嚴格執行重大治安案件急報制度和綜治經費保障制度。
4、繼續抓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圍繞目標,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任務;二是突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月、平安創建、旅游安全和“百安”活動;三是講求實效,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四是全力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各項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活動;五是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把審批關;六是進一步做精做細“僑心工程”品牌。
二、真抓實干,結合行業特點認真抓落實
1、繼續抓好政務公開,規范辦事程序,接受公眾監督,深化旅游誠信建設,大力推進旅游標準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設。
2、在旅游行業中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月、百日安全生產、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和平安創建活動;抓好“春節”、“十一”黃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突出旅游市場綜合治理,構建和諧旅游發展環境。
3、針對行業特點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組織各區(縣)和涉旅企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處理旅游投訴,千方百計把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在基層,切實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4、認真抓好行業管理工作,實現“服務理念創新、旅游環境創優、旅游機制創活、旅游企業創效”的目標,使我市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質量意識、標準意識和品牌意識日益增強,旅游行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5、繼續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把出國(境)人員的手續審批關;加大外事管理工作力度,強化常駐外國人和外國記者的管理,確保外事工作順利推進;搞好對外接待和交流工作;強化外事干部隊伍建設,積極為社會提供涉外服務。
6、以僑為橋,加強僑務宣傳,強化服務意識,切實做好為僑服務工作;進一步做精做細“僑心工程”品牌;進一步加強基層僑務組織和僑務干部隊伍建設。
三、搞好綜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1、堅持法制建設、普法活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行業依法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以及創建平安旅游相結合。扎實開展好《旅游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責任規定》和外事管理規定的學習宣傳,以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為龍頭,堅持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職工學習會經常性學法制度,堅持局領導班子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制度;加強對涉旅企業的法制宣傳,大力推進誠信經營,在全行業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大”理念。
關鍵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特點;問題;政策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comprehensive management;characteristics;problems;policy
中圖分類號:D63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30-0328-02
0 引言
社會治安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的重大問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和深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受到社會的高度重視并被逐漸提上日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被廣泛應用在社會治安管理上,對我國社會治安工作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社會治安形勢仍然很嚴峻,并沒有從根本上扭轉違法犯罪行為增多的勢頭,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對其治理工作起了限制和阻礙作用。一味的嚴打或者寬松化治理并不能有效地進行治理。只有繼續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等法律體系,為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方針和指南,才能更好的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和指導,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成效。
1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特點
在社會治安治理工作中,我國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進行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大致有以下幾個特點,現做如下分析:
第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是指按照黨的政治和組織領導機制所構建的綜合治理領導體系。其既不需要設立專門的法定實施機構,也不需要改變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組織管理。其領導體系就是指按照黨的統一領導,對社會治理工作由黨和政府共同管理,辦事機構對其進行具體管理,同時明確各單位的職責。上至省市,下至縣區、鄉鎮都必須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制,以便使得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能夠進行明確分工。權責明確,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為指導和標準,對綜合治理的相關管理規范加以明確。在綜合治理的區域,以屬地管理為原則,明確主管人的責任,并且以“系統抓和抓系統”的方式進行輔助。對于國家各個部門來說,要進行齊抓共管,一切治理措施都必須以綜合治理方針為標準,對于基層中的各個單位來說,則可以進行群防群治,專心管理好本部門的人員,處理和本部門、本單位的治理工作,做到各盡其責。
第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調控手段要以政策性責任為核心。可以采取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以及一票否決制來進行實施,或者還可以取消評先評優的資格,甚至將個人的政治榮譽和工作成效相聯系等方式來提高治安人員的工作熱情和辦事效率。
第四,社會綜合治理政策具有非常廣闊的實施主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上,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社會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都是政策實施的主體,對綜合治理工作負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其人員和資產的管理,以便進一步促進社會綜合治理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優缺點
2.1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優點 政策實施方式在對社會治安問題進行綜合治理時具有其獨特的優點。
第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實施機制較為靈活。如果國家對社會治安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比較滯后,為了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率先實行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對其進行指導。
第二,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進行實施可以不必新建實施機制。其完全可以以現行的體制為標準和依托,專門的國家實施體制不必建立。
第三,通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來對各個單位和相關人員的升遷獎懲進行約束和管理,可以進一步明確其職責,促使其能夠嚴于律己,提高其自身的治安治理效率和質量,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和諧。同時按照政策進行實施比較符合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讓政府政策可以先行發揮作用。
第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普遍約束力,其具有較強的影響力,通過相關的指令和措施,可以促使省市縣級等各個區域和各個單位的人員能夠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
2.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局限性 政策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首先,政策具有嚴格的要求,原則性較強,缺乏一定的規范性措施,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操作方面有一些不利影響。其次,國家不能要求政策強制執行,使得政策的權威性和實際執行情況仍然和預想方案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基礎。再者,政策的實施主體也未進行明確規范,對負責綜合治理并進行實施的國家管理和部門以及群防組織的性質和職責范圍進行明確確定,使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缺乏嚴密的分工層次,管理體系未能有效建立開來。另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導致在治理過程中投機違法現象頻發,人員治理的積極性不高,給社會治安工作的有效進行帶來很大的難度。
3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
3.1 主要問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和難題,社會矛盾較多,大致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缺乏明確的定位。管轄綜合治理機構缺乏明確的地位,難以斷定其是屬于政府還是黨委。并且治理工作的連續性較差,缺乏具體的實施和治理計劃,權威不足,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導致治理工作的實踐性較差,流于形式,治理效果并不明顯。
第二,人員編制不合理,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盡管政府對綜合治理的人員編制以及資金投入等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然而地方資金有限,尤其是對于縣鎮鄉等基層來說,財政更為吃緊,要想加大對人員編制和資金的投入力度,有點力不從心,使得綜合治理機制難以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難以起到實質性的指導和幫助。
第三,治安防范工作力度不足。有些地區的治安防范工作較差,缺乏一定的治安措施和治安體系,導致違法犯罪現象經常發生,進一步加大了治理的難度。
3.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效建議 對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的制定來說,一定要嚴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結合不同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治安狀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治理政策,涉及到更為廣泛的區域,并且對治理措施進行細化規定和要求,避免出現紙上談兵的現象。另外,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戰略會出現一些變化和調整,對于綜合治理政策也要隨之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便能夠為社會治安的治理工作提供堅強的后盾和保障。對于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來說,明確各級政府的治理范圍和職責,加強對人員的合理編制,并建立一定的監督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4 結語
綜上所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策對于社會治理工作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指導和服務下,明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分工和職責,對人員進行合理編制,并進行有效的監督,可以提高治理成效,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和諧。
參考文獻:
[1]張傳玲.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問題的探討[J].商情(教育經濟研究),2008(06).
[2]盧虎.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毛口鄉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扎實有效[J].農村經濟與技術,2001(02).
中圖分類號:F307.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5833(2017)06-0047-12
作者簡介:戴勇,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副教授、博士 (上海 200241)
一、引 言
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日益突出,食品安全治理最近幾年來成為了一個研究熱點,并且隨著公共治理理念的提出,研究重點逐漸由行政監管轉向了公共治理,強調高效、垂直、集中統一的行政監管機構,強調食品產業鏈“從農田到餐桌”監管過程,強調透明性和公眾參與的監管主體等理念。公共治理模式成為目前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的研究體現在以下方面:
分散的監管權力配置結構、監管獨立性的不足、過于依賴行政方式的監管風格以及孱弱的監管基礎設施建設,是制約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績效提高的四大結構因素1。因此針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治理模式的設計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研究十分必要,宋強提出了大食品安全的綜合治理思路,包括強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綜合協調功能,明確食品安全機構的監管責任,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運行效率,促進國家食品安全監管公共治理模式的形成,由政府、市場與社會共同構成監管主體2。政府在依法履行監管職能、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同時,應注重發揮消費者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已成為我國食品安全治理的基本方向。
在此基礎上,如何設計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機制保障社會化監管等問題的研究成為一個重要的研究方向。由于食品安全事件是市場失靈的結果,因此作為公眾利益人的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管制是彌補市場機制失靈的有效手段,其中信息的供給是重點。周應恒等指出食品安全問題根本上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市場扭曲失靈的問題,增加食品安全信息供給是解決食品安全市場失靈問題的重要手段1,由于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在考核方式和信息傳遞等方面存在著激勵失靈的問題,因此需要建立制度和信息結合的治理方式2,如政府應加大信息披露的補貼3。
同時食品監管是各利益主體博弈的結果,因此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選擇是消費者、生產商、政府等利益團體博弈的均衡解,吳元元提出了聲譽機制,借助無數消費者的用腳投票將是一種有效的社會執法4。楊光飛認為我國食品安全問題微觀層面上表現為我國食品行業責任倫理的缺位以及相關監管部門行政倫理的缺失,需要重視經濟倫理觀念和市場實踐的有效結合。5
圍繞著治理機制的實現,食品安全治理的公共政策手段包括經濟公共政策如強調政策對市場機制的彌補作用、重視分析政策的經濟影響以及社會公共政策如強調教育和知識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分析社會共同監督食品安全的公眾參與機制和方式6。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行政監管政策研究上,目前的研究大多從企業行為角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經濟激勵政策,社會政策的研究則相對關注不足。研究中雖然涉及了消費者、社會組織等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對食品安全保障的社會參與機制等的研究尚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綜上所述,由于食品的信任品屬性,食品安全問題存在著外部性、信息不對稱、公共產品的特點,單獨的政府和市場本身無法完全解決當前存在的各種食品安全問題,必須通過社會共治的方式去彌補單一監管機制的缺陷。但目前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研究還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需要進一步探討:
一是研究對象的局限。對食品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消費者行為、企業行為的探討上,對社會組織、政府管理的研究僅僅局限在體制和法規等范圍7,沒有深入的討論社會共治主體在食品安全治理機制中的定位和作用。二是食品行業分類眾多,既有大型企業為主體的現代化食品加工制造業,又有小企業小作坊式的農副產品加工業,這卻是我國食品行業的常態,對這些小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管研究還很薄弱,這也造成了目前社會共治模式的探討缺乏針對性。三是大多數研究都是基于發達國家以新技術和微生物風險為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的參照,沒有意識到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事件主要是基于食品供應主體機會主義行為導致。四是對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方面技術與制度結合的研究很少,缺乏改進監管工作績效的基本依據和路徑研究。因此,對我國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制的重塑及相關治理政策的完善研究顯得尤為迫切。
二、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型設計
(一)食品安全共治的關鍵要素:供應鏈的視角
大量產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為研究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但是對這些事件的解讀往往針對的是單一事件,而且解讀的角度可以從質量、公關、財務等方面多角度展開,王常偉、顧海英對食品安全事件進行了供應鏈區分,認為供應鏈環節、主體等才是區分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效維度8。基于供應鏈的視角,我們容易發現食品安全與供應鏈存在著密切的關系:(1)食品行業是供應鏈高度分散產業,分散的全球供應鏈意味著風險控制的難度增加和事件處理的時間增加以及相應的后果嚴重,因此供應鏈的成員、層級、決策方式等供應鏈的內部構成將影響著供應鏈的風險管理,導致食品行業風險的識別、風險管理、信譽管理等供應鏈風險管理體系較弱。(2)食品安全與供應鏈利益相關者關系密切。除了供應鏈的內部結構之外,食品安全還與消費者、行業組織等其他供應鏈外部成員密切相關,從食品安全事件的后果和損失中我們發現這些成員構成了事件后果和損失中較大范圍難以簡單量化的損失,如社會影響、環境破壞等對于安全治理起著十分重要的影響,這些因素我們可以借用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來定義,其范圍要比股東、投資人等狹義的利益相關者要寬泛一些,可以更好的反映食品安全的經濟、環境和社會責任。其中,大部分食品安全事件都與政府的監管不力有著直接的聯系,美國的花生醬事件雖然是由微生物感染引起的,但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可推卸,中國的三聚氰胺奶粉則與政府部門管理混亂、導致供應商的道德風險的監管不力密切相關。(3)食品安全事件處理帶來供應鏈持續發展的要求。食品安全的大部分案例從事件發生到治理完成,短的需要贅鱸攏長得往往橫跨數年,甚至反復發生,如蒙牛幾年內發生了幾十次,因此解決食品安全的問題需要建立長期的可持續發展的思路。
在供應鏈環境下,食品企業的研發、制造和銷售都需要整個供應鏈的配合,供應鏈的結構、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對食品行業的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重要的影響。因此我們認為食品安全治理的關鍵在于如何適應供應鏈結構,保證供應鏈主體作用的持續有效發揮,即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理念的引入對于食品安全的治理機制完善十分重要。
(二)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的特點和要求
可持續供應鏈管理(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SCM)是指通過系統地協調跨組織的核心業務流程,對組織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的三重目標進行戰略的、透明的集成和實現,以提高企業和企業所在供應鏈的長遠經濟效益。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有效的治理機制是關鍵。Monks and Minow定義治理機制為用來保證企業能夠實現長期可持續價值的決策結構1,考慮到供應鏈的視角,我們將可持續供應鏈治理機制定義為焦點企業通過對內部部門、供應鏈成員企業和利益相關者關系的管理,將供應鏈的市場參與者和非市場參與者整合在一起以構建企業可持續能力的決策管理與實踐過程2。
一個有效的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機制應包括治理系統設計、政府及公眾參與、志愿者組織和信息技術保障的共同作用3,其中包括了市場交易型、社會關系型、政府監管型等多種治理模式。
不同的治理模式我們可以從兩個維度來描述其特征,一個是合作還是非合作,另一個是正式還是非正式。關于合作,企業可以運用其市場地位和力量保證可持續戰略的推進,或者在非合作的情形下,焦點企業依靠共享、合作的方法去定義治理參數和實施對供應鏈伙伴的決策影響4,在可持續供應鏈的研究中,合作和共享的機制成為一個有效的工具5。在可持續治理的框架下,社會化的作用加速了供應鏈之間的信息交換,成為平衡傳統力量的新的合作機制6,這就使得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機制的合作性特征愈發明顯。關于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治理機制的決策需制定遵循清晰的規則和過程1,包括政府機構制定的成文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化流程、沖突解決機制條例等,正式制度往往與激勵和懲罰相聯系。非正式制度是在社會交往中長期形成的,對行為產生廣泛約束但未成文的行為規則,包括價值觀念、倫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主要體現了社會力量對企業決策行為的影響,其對行為選擇只具有自律性約束力和道德約束力。
因此在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的要求下,我們對于食品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機制的設計希望將供應鏈利益相關者在治理結構中的作用通過正式/非正式,合作/非合作的治理模式的選擇,實現市場、政府、社會等多方影響下的均衡,以體現供應鏈主體共同作用下的治理模式特點。
(三)供應鏈可持續治理分析框架的構建
圍繞著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的要求,Li等基于主體-結構-影響因素-治理模式的思路,以快速時尚產業為例建立了可持續治理的框架2。考慮食品安全的治理需要,本文將在其模型的基礎上進一步從治理模式延伸到制度設計和保障手段,建立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型(如圖1所示)。
1.目標:基于可持續供應鏈的三重底線:經濟、社會、環境,我們將食品供應鏈的治理目標同樣設定為這三個方面。
2.主體:根據利益相關者影響的思路,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界定治理主體,我們將直接參與供應鏈的企業稱為內部利益相關者包括供應商、制造商和零售商,將不直接參與食品供應鏈但對供應鏈產生影響的機構、組織和個人設定為外部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社會組織、消費者,其中的社會組織指的是與食品供應鏈相關的第三方機構、NGO組織,例如認證、檢驗、鑒定等組織。
3.結構:不同供應鏈結構下供應鏈內部主體之間的地位和力量的不對稱程度對治理產生了不同的影響,Gereffi等歸納了市場型、模塊型、關系型、領導型和層級制五種典型的全球價值鏈治理方式3。在可持續發展的供應鏈治理中,基于合作性的區分,我們選擇市場型、領導型以及關系型三種供應鏈結構作為研究對象。其中市場型結構主要反映基于供應鏈的合作,是一種依托市場的團隊式供應鏈,領導型結構強調供應鏈核心的作用,關系型結構則是一種弱聯系的供應鏈結構,這三種供應鏈結構在食品供應鏈中普遍存在。
4.影響因素:我們依托供應鏈的結構設定,考察對該結構下的主要影響因素,我們從內部參與主體特征(供應商能力和核心企業的領導性)、交易關系特征(供應鏈網絡和交易復雜性)、外部參與主體的特征(消費者需求特征、政府監管能力和NGO能力)三個方面設立治理影響因素,對不同影響因素作用下的治理機制進行研究。
5.治理模式:基于主體-結構-影響因素的設計,我們可以歸納出適應不同供應鏈結構、影響因素主導下的供應鏈治理模式。
6.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制度設計:根據不同的治理模式,我們梳理出主要的治理制度,并從以下幾個方面M行制度設計:①責任認定:層層追溯、相互制約的違法企業責任認定和懲罰。②監管激勵:依托政府立法監管,鼓勵社會組織及消費者參與監督。③市場聲譽:利用市場和社會治理形成的聲譽體系,形成食品行業的行業自律。④信息共享: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公共治理中加強透明性和公眾參與的要求,構建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等參與的新媒體環境下的信息共享機制。
7.保障手段:在制度設計的基礎上,我們考慮技術保障手段來保證治理機制的實現,包括:①建立社會共治信息的云平臺,暢通公眾參與渠道;②推行可追溯系統標準化建設,利用可追溯系統,建立責任認定,輔導企業實施可追溯系統;③建立食品信用檔案,實施均一化的信用評級標準;④教育培訓: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育和發展第三方檢測等社會中介組織,提升其自身能力和公信力,引導公眾積極、理性、合法、有序地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管理。
三、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研究
基于SSCM的食品安全治理分析框架,并參考Bush等關于可持續治理模式的研究1,我們提出如下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如圖2所示)。
(一)治理模式Ⅰ:核心企業 CSR主導型
該模式的供應鏈呈現出核心企業領導型的供應鏈特征,供應鏈圍繞著一個領導企業展開,往往是食品的制造商或者零售商,如食品跨國公司主導的供應鏈模式。這種類型的供應鏈治理主要受到了核心企業可持續治理能力的影響,核心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可持續性是該類型食品供應鏈治理的主要影響因素,呈現出內部治理的特征,該模式治理的主體是供應鏈核心企業。外部的利益相關者通過對核心企業CSR實施的監督來實現對于食品安全治理的影響。核心企業是連接供應鏈內外部的橋梁,對政府、消費者及社會團體傳遞來的治理要求進行轉化,通過公司CSR的表述一起傳遞到供應鏈的上下游企業。
兩類社會共治主體是該治理模式的主要外部影響因素。首先是政府,政府部門通過對核心企業CSR的監督,以及相應的行政干預、法律訴訟實現對企業內部CSR實施的影響,政府可以通過建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俗繼逑擔來監督和引導企業完善CSR。其次是消費者,消費者對核心企業CSR報告的關注,CSR實施后產品的消費響應對于企業推行CSR具有積極的作用。
該治理模式的主要制度設計可以體現為政府規制為主,市場聲譽為輔,政府應充分發揮立法作用,完善食品企業CSR的法制建設,如社會責任標準SA8000,環境標準 ISO14001,對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起到強有力的引導、管理和監督作用。將相關的CSR融入食品企業管理規定,引導和推動食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合理的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估體系和相應的信用檔案,客觀公正地評估食品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狀況,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管理和監控。
(二)治理模式Ⅱ:供應鏈交易主導型
與模式Ⅰ不同,治理模式Ⅱ的供應鏈呈現出規范的供應鏈結構特點,供應商、制造商以及零售商在外包的基礎上形成了合理穩定的分工,供應鏈之間的合作規范有序,如工業化流水線下的食品加工業,由于長期穩定的供應鏈的交易關系,使得企業之間形成了可以依賴的信任合作基礎,因此鏈內的合作治理是該治理模式的主要特點。在這種模式下,供應鏈的交易機制、成本成為影響治理模式的主要因素,一方面傳統的交易成本理論可以發揮作用,通過市場價格等交易要素的傳導可以實現治理信息的鏈內企業的傳遞,另外一個方面,穩定的供應鏈倫理的形成將會為該類食品供應鏈可持續發展構造良好的氛圍,這是一種依托市場規范、供應鏈內部交易關系的治理模式,與此相適應,外部的社會共治主體中社會組織和消費者主要起到對于交易合作關系的監督作用,通過監督形成有效的供應鏈內部治理機制。
社會組織如媒體,可以通過對可持續發展合作成功的典型供應鏈企業進行宣揚,營造良好的供應鏈倫理道德氛圍,消費者作為供應鏈的客戶端可以通過用腳投票的方式,倒逼供應鏈的可持續治理。
在該模式下,供應鏈可追溯系統將成為非常重要的保障手段,對于食品安全的責任認定和交易成本的激勵懲罰將起到關鍵的作用,由于供應鏈企業間成熟規范的合作關系,對于可追溯的實施難度也會下降。
(三)治理模式Ⅲ:利益相關者主導型
該模式食品供應鏈治理的難度在于大量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在中小型企業為主體的食品供應鏈中,如農副產品加工,該供應鏈結構既不存在具有領導地位的核心企業,又不存在規范有序的供應鏈合作層級,而是體現出一種網絡狀的供應鏈結構,企業和企業之間的關系不是十分緊密,是一種松散型的結構,因此內部的交易因素不足以發揮治理的作用,不僅是核心企業層面的CSR,也不僅是供應鏈內層面的協調合作,而是一種更廣泛層級的供應鏈內外的相互作用,外部關系主體是該類供應鏈的治理的重要影響因素,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介入并貫穿供應鏈始終是該類供應鏈治理的關鍵要義,這是一種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公眾力量的多元化的平臺型治理結構。
在該治理模式中,外部利益相關者不僅僅是簡單的監督作用,而是主導了整個的供應鏈治理,作用如下:
1.政府:政府可以依托誠信系統,建立法律框架體系,建立標準化的可追溯流程是部門監管的重要方法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關鍵,食藥監、質檢、貿易等政府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可追溯流程的標準化建設降低安全交易風險。另外政府可以通過對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的引導和扶持,鼓勵第三方機構為企業可追溯系統的實施提供基礎性的平臺架構。
2.社會組織:第三方組織如檢驗檢測、咨詢、教育培訓等社會組織在該治理機制中將發揮重要的作用,例如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是監管資源的有效補充,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議) 就是一個全球食品貿易的認證機構,美國FDA在2010年對進口食品安全監管上專門引入了第三方審核機制。在歐洲,DNV、SGS、英國食品標準局的食品欺詐檢測機構FFAU(The Food Fraud Advisory Unit)等處于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第三方機構和非官方組織,擁有豐富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和強大的食品安全標準檢查能力,在食品安全的治理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許多第三方主導的認證成為全球食品安全的重要標準,如Global GAP就是適用于全球范圍農產品認證的自愿性私人標準。
同時社會媒體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同樣重要,一方面媒體的報道對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披露、監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其中新媒體例如微信對食品安全的治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1,另外一方面媒體為迎合公眾需要產生的畸形的報道也是需要規范和引導的。
3.消費者:消費者的參與也是社會公眾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的態度、覺醒、消費者的評價排名以及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對于食品安全執法、源頭發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消費者通過與制造商的合作聯盟,建立生產者―消費者聯合型社會組織,直接參與到生產決策中,西方社區支持農業組織(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CSA) 就屬于這一類型的社會組織,截至 2007 年美國的 CSA 型組織便達到12549個。近年來,我國都市中蓬勃興起的“租地種菜”聯盟也是生產者―消費者聯合的新嘗試1。
利益相關者主導型治理模式的制度設計豐富和多樣化,政府的立法監督、信息披露―傳播―反饋整合基礎上的信息共享、根據可追溯系統的責任認定機制、市場聲譽機制都是有效的制度組合,可以充分發揮利益相關者對于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導作用。
該治理模式主要依托信息共享平臺和可追溯系統來實施保障。首先是依托可追溯系統,建立基于RFID/條形碼的可追溯技術和包含item級/ batch 級以及case級的可追溯層級系統,利用可追溯系統實施one up one down 的食品可追溯。其次是依托信息共享平臺,首先構建信息生產的編碼系統,實現有效追溯信息的記錄與分級,第三利用編碼系統,基于條碼標簽/RFID建立信息披露準則、傳播途徑,最后考慮大數據技術下的消費的信息反饋與評價。從信息共享、技術集成等方面構建這樣一個信息共享平臺,通過關鍵控制點的方法實現對信息各階段的監督控制。另外,教育培訓也是該治理模式的重點,通過教育培訓激發消費者意識和社會媒體組織的規范性運營。
(四)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的比較
我們將上述的治理模式進行比較(表1),發現三種社會共治模式,具有不同的特征:
首先,核心企業主導型,是一種鏈內核心企業(in chain)為權威力量的治理模式,其對供應鏈相關成員的合作型要求有所降低,對其的治理是政府立法監管為主,社會監督為輔的正式的治理機制。
其次,供應鏈交易主導型是一種依托供應鏈交易規則沿著供應鏈結構層級傳遞(of chain)的治理模式,供應鏈的正式合作關系是該治理機制的基礎,政府通過交易規則的監督,社會力量通過供應鏈倫理,用腳投票等方式影響到了供應鏈內部治理的伙伴選擇、流程、績效。
第三,利益相關者主導型則是一種鏈外治理力量滲透到鏈內的模式(through chain),該治理模式強調社會力量對供應鏈從投入到產出的全程的貫穿式介入,利益相關者成為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托非正式的社會道德,是利益相關者共同合作的結果。
四、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的案例研究
根據上述的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我們將通過案例分析的方式進行驗證。在食品安全的研究中,零售端的食品安全尤為突出,因此我們以零售鏈為例(retailer chain)進行研究。我們考察三種常見的零售鏈:
(一)自有食品鏈
該供應鏈主要依靠零售企業為核心,如連鎖店的大型零售商,他們往往在銷售品牌食品的同時,也會生產銷售自有食品(Private-label),根據統計,自有食品的銷售往往呈現出逐步增長的趨勢, 在歐洲部分地區,市場份額占到20%左右。這里我們以英國的Tesco為案例來分析該類企業是如何依托CSR管控自有食品安全的。
Tesco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包括:①經濟責任,向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或者服務;②環境責任,關注環境保護,避免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等;③倫理責任,確保食品質量,確保消費者身體健康,及時召回缺陷產品;對員工提供安全保障和相應培訓;其中轉基因食品、殺蟲劑使用和重金屬超標以及有機食品的關注是CSR中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托Tesco的社會責任體系,Tesco開發了3800自有品牌產品。Tesco公司對于所有的自有品牌產品,嚴格甄選合作伙伴,由經驗豐富的技術經理專門負責管理與指導,對供應商的生產、加工制訂了一系列的社會責任標準和行為準則。產品上市后通過專業審核人員的供應商監督、技術經理對工廠的無預警隨機拜訪等等,幫助供應商提高其生產質量或其他技術能力,使供應商成長為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同時,Tesco委托國際知名的獨立檢測機構及政府檢測機構對產品定期進行監督檢測,確認產品符合BRC(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及Tesco內部的要求如TNC(Tesco Nature Choice)、TFMS(Tesco Food Manufacturing Standard),對供應商的企業社會責任進行監督。同時,供應商需按要求在生產質量管理系統中建立產品追溯體系,以確保制造商的原輔料的來源及實際生產過程可追溯。其中,英國政府通過對BRC標準的支持,要求Tesco定期公布社會責任報告,促使Tesco通過強化CSR的實施來保障食品,消費者通過對CSR的關注,影響到了企業食品安全的治理。
從上述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出,Tesco自有食品鏈的監管中主要依托了Tesco的CSR,將其標準流程作為供應鏈食品安全管控指南。
(二)品牌食品鏈
該供應鏈指的是依托供應鏈關系,零售商負責銷售制造商的品牌食品。考慮到研究主要是以零售端為對象,因此我們選擇零售端和制造商(供應商)的合作型案例。其中合作社作為新鮮農產品供應鏈中一個有效的組織形式被廣泛的使用,我們以荷蘭草莓生產合作社的案例來分析,在該案例中草莓供應商(農戶)和零售商建立了縱向一體化的股權結構安排,研究表明依托供應鏈層級的合作社模式比單純依靠市場治理的合作社模式取得更好的食品安全績效1。
荷蘭的某草莓供應商建立的合作社有354名成員,以自有品牌的方式銷售產品,年銷售額為3億歐元,其中75%的銷售是通過直接與零售商簽訂合同完成的,零售商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參與了合作社的治理。合作社負責生產基地建設、技術和信息提供、農產品檢驗。在合作社內部,投票權按照一定的產量比例進行分配,該合作社投資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提供包裝、配送服務,每年都有針對新規則、新設備、新產品的成員培訓,建立了食品安全的保險制度。該合作社成員的治理程度較高,通過社員大會與信息披露制度,供應鏈成員之間的信息交流通暢,合作社與成員之間形成了監管機制、檢驗檢測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產品追溯機制等,是保障合作社質量安全控制的關鍵所在。
合作社與零售商的對接是以草莓為媒介,以合作社、零售商為實施主體,基于供應鏈實現。合作社通過合同向零售商供貨,能夠獲得穩定的收益和持續發展的空間。零售商直接從產地采購,能夠穩定貨源,降低采購成本,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這種穩定的供應鏈結構通過零售商的股權投資得到了進一步強化。
該治理機制主要通過合作社的制度安排,通過縱向一體化的股權結構有效降低供應鏈內部交易成本,依托供應鏈內部層級的交易型治理機制能夠很好的保證食品質量和安全。其中外部的治理力量主要通過對內部交易治理機制的監督和強化來實現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社會組織等利益相關者主要通過GlobalGAP認證來實現監督,消費者則通過對產品的購買來表達意愿,案例研究結果表明,合作社食品安全控制主要依賴于供應鏈內部結構的治理,食品安全機構的支持力度高,治理機制比較正式化。
(三)松散市場鏈
在零售鏈中,還有一類屬于依托批發市場、交易市場的一種供應鏈,在該類供應鏈中沒有嚴格的層級體系,供應鏈伙伴關系不緊密,屬于一種松散的市場的食品鏈,這種供應鏈由于缺乏來自供應鏈內部治理力量的約束,主要靠社會共治完成即利益相關者主導,我們以水產品中的小規模漁業為例,來探討該類供應鏈的治理。
小規模漁業是全球重要的海產品提供方,占據了全球漁產量的50%,由于小規模漁業的規模小,盡管小規模漁業中有零售商的直接采購,但依托交易市場如水產批發市場進行交易是其零售鏈的重要組成部分,銷售幾乎全部是在現貨市場完成的。與小規模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環保問題一直是小規模漁業的重點,但同時食品安全也是其重要組成部分,最近這些年多尺度的治理模式(Multi Scale Governance)逐步成為主要的模式,如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的漁業1案例的研究,從中可以發現多尺度的治理方式下政府、利益相關者、消費者都可以參與到其中。其中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的治理模式如下:
首先,隸屬于農業部的全國漁業和水產業委員會(CONAPESCA)整體負責漁業的食品安全問題,旗下的國家漁業研究中心(INAPESCA)負責科學和技術的部分,議會通過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來保證利益相關者能夠參與政府決策、提供食品安全建議給政府部門。其次,利益相關者通過NGO等社會組織的安排參與到漁業計劃、生產、物流配送、市場交易等供應鏈環節的決策與監督。第三,在市場交易方面,主要通過產品的質量檢測來防范食品安全。第四,消費者可以通過追溯系統查詢產品信息來源。
這種多規模的治理模式在層級上可以分為基層和上層。在基層通過漁民合作社建立自治機制,并在漁民合作社的基礎上逐步匯總,形成地區性的漁業聯合會,然后再匯總到全國層面的漁業聯合會,其中最大的一個,包括32個地區組織,2685個合作社。多參與主體互相聯系、合作管理是多尺度治理模式的主要特點。
我們注意到,在墨西哥加利福尼亞灣的漁業治理模式中,NGO發揮了重要的作用,AGS(Alto Golfo Sustentabl)就是一個多利益相關者的NGO,其成員包括工業和手工漁業部門、蝦營銷公司的代表,以及國家和國際非政府組織的代表,致力于保護生物多樣性和食品的安全,幫助政府推行了梭子蟹漁業管理計劃。主要作用包括:①NGO深入參與到漁業供應鏈從投入到產出的全程(例如生產計劃、物流)的整個環節,為企業提供決策建議。②NGO不僅幫助小規模漁業建立了從底層的合作社到上層聯合會的聯系,更重要的是幫助這些合作社獲得了參與當地漁業規劃的決策權力。③NGO幫助建立了水產品信息共享的網絡平臺,實現供應鏈的信息共享,如統一的市場信息平臺,建立供應鏈成員間正式和非正式的信息溝通渠道,值得注意的是,NGO等利益相關者建立了社會學習機制,通過學習教育、貫徹食品安全的要求。通過設置基金,鼓勵食品安全的研究。④食品安全標準的建立,NGO大力推行MSC(The 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標準,幫助建立海產品可追溯性產銷監管鏈體系,例如建立了下加利福尼亞龍蝦的MSC認證。
墨西哥加利福尼灣的漁業治理模式可以看成是一種基于NGO的利益相關者主導的治理模式,這種模式充分發揮了社會組織的治理作用,在政府制度、漁業市場和第三方標準之間建立了良好的溝通橋梁。
三種不同零售鏈的案例豐富了前述的治理模式理論模型,對其總結如表2所示。
五、結論與建議
論文通過對食品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的研究來解決社會共治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機制問題,基于主體-結構-影響因素-治理模式的供應鏈可持續治理框架,設計了核心企業CSR主導型、供應鏈交易主導型以及利益相關者主導型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
從基于供應鏈可持續治理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模式的分析中我們發現,在不同的供應鏈結構下,社會共治主體發揮不同的作用,三種治理模式從法律監管、交易流程完善和信息平臺提供三個方面提出了治理的目標和方向,政府作為其中的重要一環,在規范和激勵社會共治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過程中發揮基礎性的引導作用,因此我們認為政府的作用應該著眼于以下方面:
(一)完善的立法體系:為監督執行提供法律基礎,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因此我們應該以食品安全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基本法的構建和完善為依托,建立法律框架體系,在基本法的基礎上,一方面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如第三方組織介入的可執行條例。另外一方面,完善信息披露系統,強化對核心企業CSR的監督要求,建立社會信用檔案,完善監督機制,積極鼓勵和倡導社會媒體包括新媒體通過大數據、即時通信技術等新型技術加強監督,關注輿情監控,推動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及可追溯系統的建設。
(二)標準制定與流程完善:實現政府制定標準,依托社會組織實施
在內部交易為治理主體的供應鏈中,政府應通過流程的規范來引導交易中的食品安全。全球可追溯的標準和流程的主要制定者GS1就是一個非政府的第三方組織,當然我們國家目前不具備這樣的社會組織,發揮不了完全的標準及流程功能,但是我們可以兩步走,一方面,政府通過食品可追溯標準的制定和導入的行政治理方式影響食品供應鏈決策,另外一個方面,利用社會中間組織的監督職能,建立完善的召回及追溯實施流程規范,政府應通過社會服務購買、稅收減免、轉移支付等方式,大力培育召回檢測、信息、可追溯實施輔導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鼓勵擔任可追溯流程的實施方。
設計思路
本課是人民版歷史必修二專題四《中國近現代社會生活的變遷》中的第一課。在設計本課時,我想重點引導學生通過歷史學習的“三步曲”:了解―理解―見解,來掌握本課內容。通過指導學生粗讀、精讀,快速瀏覽,圈點劃批,提高歷史閱讀能力,進而了解近代中國服飾的變化情況,餐飲、居室建筑與社會習俗的變化情況,做到走進歷史、感同身受;并生生合作、師生交流歸納各自變化的階段性特征;師生互動分析中國近代以來物質生活和社會習俗發生變化的原因,使學生掌握史論結合、論從史出的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分析方法。
過程設計
(一)導入新課部分
請學生觀看圖片“清末民初五世同堂場景”,說說圖中有哪些服飾?哪些是傳統服飾?哪些是新式服裝?然后教師指出以來,伴隨著西方國家的侵略,中西文化的碰撞與交匯,使近代中國人的社會生活悄然變化。那么,近代以來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社會習俗發生了哪些變化? 以此來導入新課。
(二)講授新課部分
一、歷史學習第一步:“了解”――了解歷史事實、歷史線索、階段特征
(“了解”是歷史學習第一步。即了解歷史事實、梳理歷史線索、概括階段特征等。“了解”的要求是準確。 操作――:速閱讀,提煉要點,勾畫結構,關注課前提示。)
請同學們在預習的基礎上,利用十分鐘時間,分成四組,以小組討論的形式,得出本課的主要知識點,然后派出一名代表上講臺板書。
二、歷史學習第二步:“理解”――歷史因果關系、歷史發展規律
(理解”是歷史學習第二步。要求弄清歷史事件、歷史現象的因果關系,揭示歷史偶然性和必然性的辨證聯系,理解重要的歷史概念等。理解的要求是深刻。)
操作――設計研討問題,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這節課,我主要設計兩個探討的問題,以突出重點:
1、在了解了服飾的變遷的基礎之上,分析每個階段服飾的特征?
2、以近現代婚姻觀念、社會習俗、社交禮儀等方面的變遷為例,從內因和外因角度去思考:社會習俗變遷的原因。
問題研究:
1、在了解了服飾的變遷的基礎之上,分析每個階段服飾的特征?
教師在學生自主活動展示和合作探究的過程中要引導學生注意思考幾個問題,如:
(1)西裝傳入中國以及流行開來的時間(2)西裝的傳入有沒有取代傳統服飾長袍馬褂?一般是哪些地方、哪些人穿西服的多些?(3)西服為何在民國成立后流行開來?
教師充分調動學生的自主性,讓學生代表根據圖片向大家介紹列寧裝、綠軍裝、“干部裝”等服飾的顏色、款式、面料等,讓學生有個感性認識。
(1)為什么流行蘇式服裝,即列寧裝?(2)“”時期為什么流行式樣和顏色單調的服裝?
教師引導學生思考為什么會呈現出這樣多彩呈現的特點呢?同時還要引導注意攀比、高消費帶來的負面影響。另外,讓學生補充今天有些衣服的款式仍然透著復古的味道。
最后師生通過列表格總結:我們可以發現不同階段的變化總是和當時的時代大背景密切相關。
三、歷史學習第三步:“見解”――評價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總結歷史經驗教訓
(“見解”是歷史學習第三步。要從歷史的成敗得失中總結經驗教訓,從紛繁的歷史現象中獲得深刻的歷史啟迪,要善于在歷史的聯系比較中獲取歷史認識,運用正確的觀點對歷史人物、歷史事件進行科學的評價。“見解”的要求是新穎。)
操作――補充材料,設計問題,學生探討,進行評價;總結;認識;看法等。
小調查:以下年輕人對哪些節日的敏感度比較高?
情人節 圣誕節 春節 元宵節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正處于一個急劇變化的歷史時期。我們接受到的外來文化很多在面對東西方文明碰撞時,你如何對待?你有什么好的建議呢?
改進后教學案例反思
這次的改進可謂是大刀闊斧,心痛難忍。原教案中被舍棄的部分也是查閱了大量的資料,并積極整合創新而成的,雖然萬分不舍,但為了追求更好的教學效果,還是放棄吧!
新課標要求教師要經常不斷地進行教學反思,以提高教學藝術。這節課,我運用了歷史學習“三步曲”(了解-理解-見解)進行備課,是一次新嘗試。但如何放開手腳,如何讓學生自主去學、思、辯,我們老師一是觀念上一時難以突破,二是不僅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而且只能摸索前進。
但我知道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如生動有趣方面做得還不夠等等。今后,我將立足課堂,不懈努力,刻苦鉆研,力求完善自我,不斷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
參考文獻:
1城建檔案數字化工程的基本概念
檔案數字化,就是把紙質檔案、照片檔案、錄音檔案、錄像檔案、實物檔案等變成數字信息,以實現不同載體形式檔案的數字化管理和檔案信息資源的數字化共享。檔案數字化工程目前主要是紙質檔案數字化,即將檔案文字、圖表、圖紙等變成數字信息,從而實現利用計算機進行存儲、檢索、分析的目的。在王村新城檔案數字化管理過程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三個方面內容。
1.1檔案目錄的數字化
(1)檔案的目錄統一使用excel電子表并加入超鏈接,點擊超鏈接直接查找檔案合同掃描件,以便查閱合同具體內容。
(2)卷內目錄填寫規范,序號:以一件自然件或一組文件為一順序號;文件編號:完整的代字代號;合同名稱:合同全稱或規范化簡稱;日期標準格式為:20010101,同一條目內時間取文件最后形成時間。
1.2實體檔案的圖文信息數字化
王村新城所有的合同檔案通過掃描、攝影、攝像等方式進行數字化采集,從而實現圖文信息的計算機存儲、調閱、分析。
1.3日常檔案管理業務的數字化
將檔案的業務指導內容,審核意見,審核結果,圖書資料的著錄,檔案變動登記,檔案的始由、貯藏、借閱、變動等檔案管理信息,通過計算機軟件管理的方式進行數字化。
2實施過程是紙質檔案數字化工程的核心(圖1)
(1)設立專用的檔案儲藏室,定做專業的圖紙檔案柜,方便圖紙、檔案存放和查閱。實施過程根據檔案儲藏室面積,有重點、有步驟的實施,對使用頻率高的或重點工程檔案先進行數字化存檔。紙質檔案數字化流程一般為檔案整理檔案掃描(文字、圖紙)圖像處理圖像存儲目錄建庫數據掛接數據驗收數據備份。在整個流程中要注意幾個關鍵點。
以作者所在項目為例,相關建設合同簽訂了123份,每份合同都根據紙質版掃描生成PDF文件存檔。為防止出現混亂,對檔案原件帶來損壞、泄密等不良后果制定了周密完善的工作流程和與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因此,在數字化工程籌備階段就對紙質檔案數字化工程各步驟的具體細節多次進行預演推敲;就各操作環節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節點建立了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工作流程規則操作,按技術標準驗收。認真填寫紙質檔案數字化轉換過程各類登記表并及時整理、匯總、裝訂成冊,在數字化完成的同時建立起完整的記錄,從而確保整個檔案數字化工作計劃有序、操作流程清晰、責任分工明確、驗收嚴格把關。
(2)掃描、編輯處理及存儲。數字化工程的實施重點是掃描與編輯處理,其較為復雜。首先,在掃描時嚴格按文件分類掃描,根據紙張情況選擇掃描方式、確定掃描分辨率及相應參數,掃描過程中及時調整亮度、對比度,使掃描后的影像盡可能保持檔案原貌,使圖像清晰不失真,亮度適當,同時生成jpg或pdf等相應格式的影像文件。其次,圖像編輯處理是整個掃描過程中保證圖像質量最關鍵的技術部分,因此要對影像文件進行糾偏、去污、裁邊等編輯處理,同時去除影像文件背景,其可以有效節約存儲空間。處理完成后的影像文件要進行存儲。
3數據的存儲與安全是實現數字化的最終保障
當今任何一種計算機的存儲技術都還不能實現100%的可靠性,在檔案數字化應用中可能會遇到突發性的災害,因人為過失、計算機故障、存儲介質損壞等各種原因,基礎數據都可能會遭到毀滅性的損失,因此對基礎數據要采取多介質、多地點的存儲與保管方式。在此基A上還要建立數據備份制度,定期對基礎數據進行及時地備份。對備份數據同樣采用定期檢測,三重乃至多重備份等必要的方式,以確保基礎數據的高度安全性。
4王村新城檔案數字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古代社會
教學內容
基本要求
1、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最初階段。
2、奴隸社會的生產和社會制度的特點。
3、封建社會的生產和社會制度的特點。
4、中國古代社會的科技文化成就。
識記:
1、在原始社會,沒有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現象。
2、奴隸制度是最野蠻的剝削和壓迫制度。
3、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剝削和壓迫的基礎。
理解:
1、簡述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出現階級和國家的過程
2、描述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表現。
活動:
采用多種手段獲取圖文資料,通過各種方式展現古代中國為世界文明的發展、人類社會的進步做出的突出貢獻。
第一框無剝削無壓迫的原始社會
教學重、難點:
在原始社會,低下的生產力決定著原始的生產關系
教學方法:
線索圖示講解;
教學過程:
人類社會共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你對原始社會是怎么認識的?
有了人,就有了人類社會的歷史,人類第一個社會是原始社會。
(一)低下的社會生產力
附圖:刀耕火種的原始農業:
學生看圖,教師指導學生注意概括出生產力的三個要素:
勞動工具:石器、火
勞動對象:
勞動者:原始人
結論:原始人的生存能力是非常低下的。(社會生產力的水平極端低下)
觀點:生產力是指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
勞動者——誰來改
生產力生產工具——用什么改
勞動對象——改什么
想一想:你認為原始社會的生產力有什么特點?(極端低下)引導學生閱讀課本P5
概括出原始社會生產力三要素)
過渡:在這種環境和生產力極端低下的情況下,原始人之間是一種怎樣的關系?
(二)沒有剝削:
附圖:尼人狩獵圖。
附圖:基諾族平均分配食物
生產力低下——共同勞動——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平均分配
沒有剝削(原始社會生產關系的特點)
觀點: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叫做生產關系。
生產資料歸誰所有
生產關系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系如何
消費品如何分配
想一想:你能概括出原始社會的生產關系的特點嗎?引導學生閱讀課本P5-6概括出原始社會生產關系的三個方面)
(三)沒有壓迫:
附圖:氏族議事會
生產力低下——沒有剩余——沒有私有——人與人平等合作
沒有壓迫
結論:原始社會沒有剝削,沒有壓迫。
由以上兩方面的學習,我們可以對原始社會有個初步的認識,我們不是從歷史(時間、地點)的角度上認識,而是從內在的規律中把握和認識原始社會。
想一想:原始社會是否屬于人類的理想社會?為什么?(不是。生產力水平
低下;野蠻。)
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對于被統治者來說,德治無疑是好于法治的,因為德治在于治治者,對治者有著特殊的要求和約束;而法治則完全是針對被治者的,治者則是超越于法的作用之外的,不受法的約束。可見,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在法治與德治的問題上有著不同的要求。根據來自于被統治者的要求,選擇德治就成了較為明智的統治方式。如果不是選擇德治而是選擇法治的話,那么這種僅僅針對于被治者的法治就必然會經常性地激化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矛盾,使統治顯得缺乏穩定性的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統治者愿意在統治的過程中向被統治者作出妥協的話,也會走向德治的道路。所以說,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德治。而在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德治則是一條走不通的路。其原因就在于權力的公共性與權力行使的個人性之間的矛盾。
當然,社會治理需要建立在人性分析的基礎上,現代哲學對人性的分析已經基本取得了這樣的共同認識:人既有理性的成分,又有非理性的成分。在現實中,純粹的“經濟人”和純粹的“道德人”都是不存在的。一般說來,生活在社會中的人,既不是絕對利己的人,也不是絕對大公無私的人。因為,社會不允許絕對利己而從不利他的人存在,也不可能為絕對利他而從不利己的人提供生存的空間。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總是表現為“經濟人”和“道德人”的混合物,是善和惡、理性和非理性、利己和利他的矛盾統一體。至于哪一種因素在人身上成為主導性的因素,是因人而異的。而且,在不同的社會關系領域中,人的“經濟人”因素和“道德人”因素也有著主次的區別。比如,在市場經濟的領域中,人的利己特性會占主導地位,只是由于市場機制的作用才會把人的行為納入到道德的范疇;而在公共領域中,則要求人突出其利他的特性。社會治理的模式選擇,正是根據這種對人的人性的認識而作出的,即通過法治禁惡,通過德治揚善。或者說,借助于法律的手段抑制人的損人利己行為和抑制人的非理性,而借助于道德的規范激勵人的利他行為和激揚人的理性。這是法律與道德最為基本和最為一般性的功能。也是法治或德治的根據。但是,法律與道德的功能畢竟不能等同于法治或德治的社會治理方式,法治與德治作為社會治理方式是與特定的社會歷史階段聯系在一起的。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一般選擇了德治的社會治理方式,但只是表面上的德治,實質上則是“權治”。而管理型的社會治理則必然選擇法治的社會治理方式。
根據把法治與德治與兩種文化傳統或兩種不同文明聯系在一起的做法,就會把法治看作為西方文明的結果,認為中國的文化傳統決定了中國并不適宜于實行法治。實際上并不是這樣。因為,根據一些理論分析,可以發現,法治與德治都是根源于某種人文精神的,都是由于對人的價值、人的生存意義的關注和對人類命運的關懷而作出的制度選擇。法治是對人的存在、價值、命運的思考、關注和把握過程中的產物,德治也是出于為人提供揚善抑惡、和諧共存之生活環境的目的。但是,長期以來,也存在著另一種錯誤認識,即把法律精神與倫理精神對立起來。其實,人類的倫理精神并不必然與法律意識形成對抗,相反,恰恰是倫理精神能夠對法律構成有力的支持。特別是當法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表現出了積極作用之后,人們就會根據倫理精神來理解法,并形成關于法的信念。
必須指出,對于法治的或德治的社會治理方式而言,人文精神并不是制度選擇的決定性因素。一個社會選擇了法治還是德治,主要是由于它的社會治理模式所屬類型的性質決定的。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和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都無法實現法治與德治的統合,所以,在服務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把法治與德治結合起來,就是一項合乎歷史進步潮流的事業。
二、德治與法治的歷史類型
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和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都存在著道德與法律的主輔之爭,是道德為主法律為輔,抑或法律為主道德為輔?都是經常引起爭論的問題。而實際上,這種爭論往往又是沒有結果的。因為,這個問題本來并不屬于可以爭論的范疇。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道德為主法律為輔是確定無疑的。相反,在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法律為主道德為輔也是確定無疑的。所以,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屬于德治的,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屬于法治的。但是,以公共管理為內奢的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就不能夠簡單地被列入到上述兩種模式中的任何一種。因為,公共管理中的道德與法律之間并不存在著主輔的關系,或者說在公共管理活動的具體行為中,它們是互為主輔的關系。在公共管理所致力于的公共服務中,法律是體現了倫理精神的法律,道德是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量的道德,它們之間的統一性并不完全需要通過文字的形式來表達,而是貫穿在全部公共管理活動中的服務精神。
法律與道德誰主誰輔的問題還只是一個一般性的理論問題,在社會治理實踐中它是以德治或法治的治理方式的面目出現的。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也是可以有法律的,甚至可能會存在著法治的呼吁,但那只能是空想,如果強制性地推行法治,無異于是自取滅亡。中國歷史上的秦王朝一十五年而終,就是最好的例證。所以,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的典型形態必然是以德治的形式出現的。同樣,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也只能實行法治,如果無法建立起完善的法制并實施普遍的法治的話,那么也就根本建立不起健全的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雖然在幾乎所有建立起了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的國家中,都存在著關于所謂道德水平下降、價值失落的討論和呼喚人文精神的倡議,但是,總是無法找到把這種人文追求變為現實的路徑。所以說,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可以包含著法律,但卻是屬于德治模式的范疇;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需要道德,但卻是片面的法治模式。只有在以公共管理為內容的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中,法律與道德才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存在物,而是作為治理方式而存在的。
服務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屬于德治與法治相統一的模式。也就是說,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和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德治與法治都是兩不相立的。統治型治理模式中的德治傾向于否定法治,盡管在一些特定的時期內也發展出法律工具,但法律工具的存在并不是服務于法治的,而是服務于德治的。同樣,在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也存在著與德治的不相容性,雖然法治也需要道德的補充,但道德對于這種治理模式而言,始終無法上升為制度性的因素,在制度安排中,不僅不能考慮道德的因素,反而處處表現出對道德的排斥。只有在服務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德治與法治才獲得了統一的基礎。
就社會治理模式的社會關系基礎而言,在權力關系中,權威的一方提倡道德,也會在行為上表現出道德的特征。但是,在權力關系作用的過程中,道德是服從于權威的,在權威的作用力與道德選擇發生沖突的時候,人們往往選擇了對權威的服從,而不是堅守道德和拒絕權威。所以說,在主要是由權力關系聯結而成的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道德或者是權力執掌者自上而下的倡導,或者是權力權威的補充,在本質上,這種治理方式突出的是權威的不可移易。在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中,由于權力關系與法律關系的并存,權力的權威有時會受到法律權威的挑戰和遏制,因而在人們的行為中會出現拒絕權力權威的情況。實際上,這種對權力權威的拒絕或冷漠,只不過是在權力權威和法律權威之間所作出的選擇,并不意味著道德的介入。公共管理也會遇到權力權威與法律權威相沖突的問題,但在解決這種沖突的時候,不是簡單地選擇某一方,它需要對這種沖突加以道德反思,根據道德判斷來作出行為選擇。這樣一來,在權力的權威、法律的權威之上,就會出現一個道德權威。道德權威是判斷權力權威、法律權威社會價值的標準,也是權力權威、法律權威總體化的整合力量。道德權威在權力權威和法律權威之間作出協調,消弭它們之間的沖突,從而使法治的社會德治化。
我們講德治,不是說在公共管理所代表的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中只有道德而沒有法律,我們講的德治或法治,所指的是治理機制的性質。我們說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是德治的,是指這種社會治理模式是建立在倫理關系之上的。當然,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中,治理也就是統治,是通過對倫理關系進行改造而確立起來的統治。在這里,倫理關系是以權力關系的形式出現的,或者說,倫理關系已經演化成了權力關系。對這種統治的初步觀察,所看到的是,它建立在權力關系與倫理關系交織而成的社會關系基礎之上。但是,如果進行還原式的思考,我們說倫理關系是有著終極意義的統治基礎。應當指出的是,對于這種社會治理模式來說,并不是不能有法,在一些特定的時期,不僅會有法律,而且可能會有著相當發達的法律。然而,無論法律達到了多么發達的程度,對于社會治理機制來說,并不具有實質性的影響。法律在這種治理模式之中,處于從屬的地位。同樣,我們把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模式說成是法治的,也不意味著這種治理模式是完全排斥道德的,我們是講社會治理機制的根本特性是屬于法制的。與倫理關系的邊緣性地位相對應,道德在這里所發揮的作用也是邊緣性的。
三、權治、法治與德治
盡管服務于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的思想家們大都持有德治的理想。但是,從中國的情況來看,自從漢代確立了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以來,在長達兩千多年的時間里,社會治理還主要是依靠權力的力量來實施統治,真正像孔子所倡導的那樣“為政以德”,是極為罕見的。近代以來,法律的權威得到充分的承認,在這同時,道德卻遭到了相應的排斥,道德的作用日漸淡化。
權力是強制力的強制推行,是一種不容懷疑、不容違背的力量;法律則是一種規范,是明確宣示的具有公約力的行為準則。針對于個人來說,它們都是一種外在力量。我們可以打一個比方,權力之于社會整體的意義在于,用一根繩子把一顆顆珠子串起來,形成一個整體;而法律是用一個袋子把珠子裝起來,也組成一個整體。實際上,這兩種整體都是不具有總體性的整體,相對于整體來說,每一個人都還是單獨的個人,在權力和法律的外在力量的制約之下,每個人既作為個體的人存在,又都喪失了作為人的主體性,成了與每一個他人一樣的被抽象了的形式化了的人。這就是以權力來治理社會和以法津來治理社會都不可能實現對社會的充分整合的原因所在。
在權力和法律相比,道德的優越性在于,能夠催化出人的內心的道德意識,使人在外在的道德規范和社會倫理機制的作用下,形成內在的道德力量,這種力量促使他在把他人融入自己的生命活動之中,把他人的事業,他人的要求看作為促使他行動的命令,同時又把自我生存的意義放置在為他人的服務之中。公共管理在把法治與德治統一起來的時候,正是一種可以在全社會生成道德規范體系和倫理機制的社會治理模式,它通過管理者的服務觀念的確立,通過切實的服務行為引導社會,從而在整個社會的范圍內張揚起倫理精神,使整個社會實現充分的道德化。
基于權力關系的社會治理和基于法律關系的社會治理都無法把德治與法治結合起來,只有當一種社會治理模式能夠平行地包容著權力關系、法律關系和倫理關系,并實現了這三重關系互動整合,才能夠把法治與德治結合起來。這種社會治理模式就是服務型的,在現階段是以公共管理的形式出現的。公共管理無疑也是直接服務于秩序目的的管理,但是這種管理是以服務為宗旨的,是管理主體自覺地為管理客體提供服務的活動。這所依靠的不僅僅是權力或者法律,它的動力直接根源于倫理精神,而權力和法律只不過是貫徹倫理精神的必要手段。因而,它可以在管理制度的安排中,把權力、法律和道德規范整合到一起,形成一個在倫理精神統攝下的權力、法律和道德規范相統一的管理體系,也就是一個法治與德治相統一的管理類型。
法治與德治有著目標的一致性,雖然在抽象的分析中,法治與德治各有其具體目標。但是,在終極目標上則是一致的,都是為了要營造一個協調和諧、健康有序、持續發展的氛圍。從權治到法治再到德治是一個邏輯序列和歷史進程。法治是高于權治的,因為,法治打破了權治條件下的“刑不上大夫”,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取而代之。同樣,德治高于法治,因為,德治不僅包含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打破了法治模式中的治者與被治者的相對確定性,使整個社會治理處于一種治者與被治者的互動之中,治者就是被治者,被治者就是治者。治者要時刻不忘把自己置于被治者地位,不斷地強化自己道德意義,提高道德素質,給自己造就自覺遵守法律和道德規范的強大動力。被治者在認同和接受社會治理的同時,也會加強自我道德心性修養,以強烈的社會道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監督治者的遵法守德的行為,幫助完善治者的人格。
在西方和中國古代社會,法治與德治都得到了片面發展,而不是被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也就是說,西方社會片面發展了法治,而中國古代社會則片面地強調德治。結果是西方社會由于片面強調法治陷入了法蘭克福學派所批判的“單向度的社會”;而中國古代社會片面強調了德治,由于這種德治得不到法制的保證,以致于在中國歷史上人們常常看到的是昏君佞臣而德治不得的情況。但是,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治理文化中畢竟保留了“德治”的精神,這些精神是可以加以批判地繼承的。
首先,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包含著一個值得注意的倫理設定,那就是認為“人皆可為圣人”,即人具有“善”的道德本性,雖然人的氣質稟賦有所不同,但“為仁由己”,“圣人與我同類……人皆可以為堯舜”。正是有了這一倫理設定,才為“德治”提供了理論根據,才能夠設計出“內圣”與“外王”的治國理念,即以圣人之德施王者之政。儒家所講的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前五個條目都是講自身道德的完善,屬于內圣的范疇;后三個條目講的是外在事業的建立,屬于外王的范疇。認為,內圣外王是統一的,內圣是外王的基礎,是出發點、立足點和本質所在。為了實現德治的目標,儒家要求治理國家的人應當成為圣人,但人如何才能成為圣人?如果履行“由內而外,由己而人”,“為仁由己”的修養原則就可以達到目標。早期儒家代表孔子認為,“仁人”要修己、克己,不可強調外界的客觀條件,而要從主觀努力上去修養自己,為仁由己不由人,求仁、成仁是一種自覺的、主動的道德行為。他還說:“克己復禮為仁。……為仁由己,而有由人乎哉?”(《論語·顏淵》)“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仁”是依靠自己主觀努力追求所要達到的崇高的精神境界,求仁而得仁,欲仁而仁至,為仁由己不由人,這是一個由內至外的過程,所以要修己以求仁。當然,他們把這種理論極端化了之后,就走向了否定外在規范必要性的歧路上去了,即認為只要具有“內圣”就自然能施行王者之政,就能成為“仁人”,不需要外在行為規范的控制。這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過于注重道德自律的價值,而輕視法律對人的行為規范的意義。特別是認為,對于“王者”來說,法律卻沒有任何作用。轉貼于
其次,在國家治理的問題上,中國傳統的治國理論被稱作為民本思想,把國家安危、社稷興衰看作民心向背的結果,而民心之向背又取決于仁政、德治,即君以仁施政,臣以德治國。這就要求施政治國者都要以個人的人格修養來實現仁政和德治。孔子認為治國應該以道德為主,刑政為輔。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這里很清楚地表明,孔子認為德禮高于刑政;他把政治的實施過程看作是道德感化過程,他認為,為政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在孔子看來,君臣之間不是靠權力制約關系,而要靠禮、忠、信等道德來維系,“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論語·八佾》)孟子重在講仁政,但對禮也十分重視。以禮治國,以德治國包括社會治理者自身如何受制于禮,為政以德,即所謂的“修齊治平”、“內圣外王”,以及普通社會成員如何齊之以禮,道之以德,以保證封建社會的有序和運行。重德禮、行德教和禮教,自然需要賢人治國。盡管這些思想對人們很有誘惑力,但卻是屬于圣人治理的范疇,并不是制度化的德治。所以,中國歷史上的德治遺產并不是可以直接繼承的,而是需要加以根本性的改造,祛除它的“圣人之治”、“賢能之治”的思想內容,發現那些可以啟迪德治制度化的有益因素。
與以往的社會治理方式相比,公共管理有著社會自治的性質和內容,即使公共管理的主體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組織,也無損于公共管理的社會自治性。正是這種自治性決定了公共管理不同于以往社會治理模式的那種自上而下的社會治理。這種新的特征促使公共管理在組織結構上,在行為依據上,在治理理念上,都不同于以往的社會治理模式。所以,那些在以往的社會治理模式中無法實現的空想,在公共管理過程中就能夠得到實現。公共管理主體在國家的德治建設中可以成為一個示范群體,他們的道德行為對社會有著楷模般的影響作用,他們的道德觀念對社會有著價值引導的功能,他們在公共管理活動中所遇到的問題有著對法律規范的示警意義。當公共管理擁有了道德化的制度,在公共管理主體的道德化活動中,在治理者們的道德化行為中,全社會的道德習慣、道德行為就比較容易養成,就會逐步形成一個道德實踐的環境,并進一步形成系統的穩定的良好的道德觀念和價值判斷標準。
“德治”和“法治”的相輔相成在理論上現在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因為,道德講自律,法律講他律,自律和他律能夠相互促進和相互支持的。他律可以促進人們自律,如果法制完善,人們知道某事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為,自動就會促進人們自律,加強自我約束,不去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反過來,如果加強自律,人們的道德水平就會提高,就會自覺地遵紀守法,使社會穩定和諧地發展,從而促進法律建設的完善。但是,在實際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德治與法治從來也沒有實現過統一。所以,德治與法治的問題并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際問題,是一個需要在歷史發展中加以解決的問題。也就是說,只有人們能夠發現一種全新的社會治理模式,才能夠真正解決法治與德治相統一的問題。而公共管理所代表的服務型社會治理模式,就是能夠使法治與德治統一起來的社會治理模式。
四、德治能否在教育中獲得
對德治的誤讀并不只是“圣人之治”,更是那種試圖通過教育的方式來實現整個社會的道德化的設想。雖然實行德治需要社會治理體系中的全體成員具有清楚明白的道德意識,但是,這種道德意識并不只是教育的產物,毋寧說它在根本上并不是教育的結果,而是道德制度化的結果。因為,當制度實現了道德化之后,就會不教而學,無論是擔負治理角色的還是被治理角色的人們,都會崇尚道德行為和樂于過著一種道德化的生活。當然,這一點只有在公共管理所代表的社會治理模式中才能實現。在統治型的德治模式中,道德是被寄托在修身養性的基礎上的,是試圖通過道德教育去實現德治的。在《大學》中,我們讀到的就是這種建立德治之思維路徑的典型形式,“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后,則近道矣。”其實,通過道德教育并不能實現穩定的德治,對于作為道德載體的個人來說,在教育中樹立起來的道德意識可能會因某一偶然事件而頃刻喪失殆盡。這個基礎喪失了,德治也就不可能了。所以,建立在個人道德修養基礎上的德治是虛幻的德治,只有謀求制度的道德化,才能建立起穩定的德治。
如果在一個極其一般的意義上使用“教育”的涵義,是可以說德治之中包含著對治理者和被治理者的道德教育的。但是,這種教育與我們通常所講的那種刻意追求的要達到某種直接效果的教育是不同的,而是作為一種次生效應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德治的直接目標是建立起道德化了的制度。在這個制度框架下,人們得到的是一種客觀化了的必然教育。在這里,制度即師,由于有了道德化的制度,人的行為都會自然而然地具有道德特征,人們處理一切事務,都會包含著道德判斷和道德評價。
總之,德治并不是人們所誤解的那樣,是一種通過道德教化的途徑來實現社會治理的方式。德治是一種通過認識人們之間的倫理關系并在倫理關系的基礎上作出制度設計和安排所確立起來的倫理化制度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夠為社會治理的目標、行為體系以及治理活動中的各種程序的合道德性提供保證。所以,德治與法治一樣,都是一種制度性的社會治理方式。在這個問題上,西方國家推崇法治而貶低道德同中國古代儒家的“德主刑輔”都是錯誤的。在制度建設方面,德治與法治是兩個維度,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兩個維度,只有把法治的理念與德治的理念結合起來,同時在這兩種理念之下來社會治理制度的設計和安排,才會獲得一種理想的社會治理模式。如果說以往的社會治理模式在制度設計和安排都或者片面地強調了法治一維或者片面地強調了法治一維或者片面地強調了德治之維的話,那么公共管理的制度設計與安排,首先需要把德治的理念與法治的理念統一起來,努力去建立一種法治與德治的相互包容和相互滲透的社會治理體系。
五、宗教、信仰與信念
在宗教產生的路徑中,也許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那就是宗教的教義和思想是來自于世俗的觀念,是將世俗社會中流行的道德主張和規范以宗教信仰的形式再現出來。而且,一旦以宗教的形式再現的時候,就被神圣化了。如果果真如此的話,那么也可以把宗教看作是現世倫理精神和道德要求不能得到充分滿足的結果。當世俗道德轉化為宗教教義的時候,道德信念也同時轉化為宗教信仰。這時,道德自身已經發生了質的改變,它已經不再屬于道德的范疇,不再是倫理學研究的對象,而是以宗教的形式存在和屬于信仰的內容。倫理學探討善以及善成為可能的途徑,宗教也講善并提出了致善的道路,但是,倫理學設定為道德最高境界的善與宗教所倡導的善并不是一回事,致善的道路也存在著根本性的不同,至多也只是形式上的相近而已。
可是,宗教中的信仰概念在世俗的社會科學中受到了濫用。在整個近代社會中,一些富有理想的法治主義者往往也帶有宗教信仰的情結,他們希望在法制社會中培養起對法律的信仰,并用這種信仰來彌補法律形式化、工具化的缺陷。可是,需要指出,對于信仰的任何期求,都是屬于陳舊的意識形態的范疇。因為,任何信仰都是建立在塑造出某一終極信仰實體的前提下的,對法律的信仰也就是把法律置于這樣的終極實體的地位上。當終極實體確立起來之后,就會沿著這一終極性實體的邊緣,生長起體系化的信仰客體,并在這個基礎上形成一個信仰體系。這種信仰體系的結構,是屬于等級化的結構,而且是等級化結構的權力體系。所以,任何信仰都傾向于造就等級化的權力關系。反過來,信仰也是與權力關系聯系在一起的,人類社會中的信仰普遍化的時代,往往也是權力關系占支配地位的時代。
在權力關系走向衰落的地方,信仰也會趨向于衰落。權力關系與信仰是互為前提的兩個方面,一方面,任何形式信仰都必然會造成社會的等級化和權力關系化;另一方面,在等級化了的和權力關系化了的社會中,必然會產生出某種信仰。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信仰決不是一個社會中的少數人通過努力可以建立起來的,也不是少數人通過努力可以消除的,更不是某些知識體系的發展可以取代的。甚至,一個社會在不同的信仰之間作出選擇,也是受著社會的等級化的狀況和權力關系體系的具體情況所決定的。所以說,信仰的出現是有著客觀基礎的,如果一些人不顧及信仰的客觀基礎,一味任性地去研究如何確立某種信仰體系,就只能屬于巴比倫人建造空中花園或通天塔之類的浪漫追求。
在我們所描述出來的歷史圖式中,傾向于產生信仰的等級化社會是與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聯系在一起的。嚴格說來,無論是宗教性的或非宗教性的信仰,都應當是這一社會中的事情。當這類社會開始走向解體的時候,實際上信仰的基礎已經開始有了根本性的動搖。代之而起的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還是一個權力關系中心的體系,它所賴以產生的社會中還沒有實現充分的實質性平等。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信仰還會存在。但已經遠不象在等級化的和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發揮作用的社會中那樣重要了。即使信仰對于一些特殊的人群還是生命的依托,但對于整個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已經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了。
在此,我們也看到,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總是與信仰聯系在一起的,在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發揮作用的地方,必然有著某種或某些信仰與之相伴。所以,信仰的存在也可以看作是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的特征或者基礎。如果一個社會中存在著普遍的信仰危機的話,實際上是統治型的社會治理體系的危機。如果經過若干時日,信仰危機的問題得到了解決,重新確立起了信仰,那么這個社會實際上又恢復了它的統治型的社會治理。如果這個社會進入一個不再確立任何形式的信仰的時期,那么,它實際上是已經找到了統治型社會治理模式的替代形式。當我們說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是與信仰的存在聯系在一起的,同時我們又認為統治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屬于德治。這樣一來,就會產生一個問題,信仰與德治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