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治理理論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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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治理理論

篇(1)

(一)內涵的差異。關于財務治理的內涵,許多學者從不同的研究目的出發,根據自身對財務治理涵義的理解,概括出了多種財務治理定義。楊淑娥教授認為,公司財務治理是通過財權在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林鐘高教授認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利益相關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結構關系網絡,其根本目的在于通過這種制度安排達到利益相關主體之間權利、責任和利益的均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

“治理”一詞,英文為“govern”(動詞)、“governance”(名詞),據《英漢雙解詞典》、《韋氏新世界詞典》等解釋,“govern”有統治、管治、影響、支配之意;“governance”有統治、支配、管理、管理方式之意;現代漢語中,《辭海》、《現代漢語詞典》等解釋“治理”為統治、管理、處理、修正。因此,財務治理不僅是一種管理方式(名詞形式),即財務治理結構、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種管理活動(動詞形式),即財務治理行為。在此基礎上,對財務治理定義可以概括為: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公司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以股東為中心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

財務管理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管理,企業財務活動就是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以及其所體現的企業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二)產生背景的差異。財務治理是隨著產權經濟學、制度經濟學以及公司治理等經濟學理論的發展而產生的。其出發點是解決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果問題,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來防止內部人控制從而降低委托成本,避免或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公司治理的主要功能是配置權、責、利。在這三個要素中,權力的配置是前提,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的基礎是公司權力的配置。同時,權力關系改革本身也能創造出運行更加順暢的組織。在公司的權力結構中,財權是一種最基本、最主要的權力,因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最終都會通過資金和資產的相互交換或轉移而完成,并在財權上有所體現。因此,以財權配置為中心的公司財務治理就應運而生了。

財務管理是產生于企業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和處理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在20世紀五十年代以前財務管理基本上只是作為應用經濟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五十年代后財務管理學界在證券組合理論與資本結構理論研究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進展,才使現代財務管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縱觀中外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的演化過程,它們與公司理論的演化過程是相關聯的,是共生互動的。

(三)具體目標的差異。從制度結構看,財務治理作為一種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必然需要通過一些具體措施來實現,這些措施包括投資制度、籌資制度和分配制度等,這又屬于財務管理的范疇;從企業創造財富來看,財務管理是為了怎樣產出較大的財富,財務治理為了確保這種財富創造能夠合乎各方的利益要求;從發展驅動力看,財務治理發展的驅動力是公司治理等理論的發展,而財務管理發展的驅動力是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等的發展。

(四)權力特征的差異。從價值角度看,財務管理是對資金流向、流量和流速的合理協調與控制。從權力角度看,財務治理是對財務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的對稱性安排,其中,財務控制權具體包括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和財務監督權。所以,財務治理的規范即財務治理權的合理配置是首要的和根本的。而財務管理是在財權配置的基礎上,對相應的籌資權、投資權和收益權等財權的運營權。

二、公司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之同

(一)理論基礎的同源性。公司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理論基礎都是以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為基礎。產權制度下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產生問題,而公司治理是處理問題的制度安排,其主要功能是合理配置責權利。其中,財權是眾多權利的核心,財務治理是以財權配置為中心的公司財務安排,而財務管理是在既定的財務治理結構下進行價值和資金管理的具體活動。

(二)終極目標的一致性。公司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終極目標都是實現財富的有效創造。財務治理主要是考察構成財務利益主體之間的權、責、利的劃分,以及采取什么手段實現相互間的制衡,它是企業財富創造的基礎和保障;財務管理則是在既定的治理結構下,為實現財務目標而采取的行動,是財富創造的源泉和動力。

(三)對象的同質性。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兩者都涉及到財權問題。財務治理關注的主要是關于財務權利的劃分即財權,其任務不是著重關注企業的業務層面,而是明確各方責任、建立監督和激勵約束機制;盡管財務管理重點關注企業的業務層面資金的籌集、使用與分配等,直接對象是資金運動和價值,但目前許多學者認為財務管理的本質是資金。

(四)體系的統一性。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同屬財務范疇,共同構成了完整的財務體系,因而具有統一的體系。兩者共同作用于這一微觀經濟主體,統一協調,各司其職,缺一不可,共同保證微觀經濟主體財務的有效和規范運行。

(五)作用的互補性。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作用互補。財務治理側重于公司宏觀支配與協調,與公司的治理思想、內在性質和戰略方向有關,而財務管理則側重于微觀經營層面的操作與控制,更關注組織具體活動的處理。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共同構成完整的公司財務系統,兩者對公司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的處理,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和一貫性。如,財務治理對公司財務戰略的擬定,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服務與發展方向;財務治理對公司財務的全面調控,決定了財務管理中財務控制的力度和手段;財務治理對公司財務政策的選擇,決定了財務管理中具體財務制度的基調。

財務管理手段和水平的高低是財務治理的有效性的保證和基礎,很難想像一個財務管理基礎混亂、管理水平低下的企業能有有效的財務治理。如果把公司治理比做人的骨骼,則財務治理是人的大腦和心臟,財務管理就是人所必需的營養成分。

三、實施公司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對接

(一)合理分配相關財務權利。企業的權力機構(股東會)、決策機構(董事會)、監督機構(監事會)和執行機構(經理層)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力。根據公司治理結構和財務分層理論,一般來說,股東會和董事會享有財務治理權,董事會和經理層享有財務管理權,而監事會享有財務監督權。由此看出,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是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結合的行為主體。所以,必須完善董事會制度,強化董事會的職能,可以通過設立專業委員會的方式,提高董事會財務決策與管理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能力,既要充分發揮決策職能,又要充分發揮對出資人和經理層的溝通與協調職能;同時,必須做實監事會,真正發揮其對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的監督職能。只有如此,才能為財務治理和財務管理有效對接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篇(2)

一、公司財務治理的基礎理論

(一)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是由科斯和諾斯等開創的一個新的經濟學流派。它在對新古典經濟學進行批判性繼承的基礎上,引入契約、不對稱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來分析企業問題。根據分析工具和側重點的不同,新制度經濟學主要劃分成以下理論分支。

契約理論,企業是一組契約的結合體,是一個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產要素所有者等利害關系人組成的契約組織。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業合約不完備的論點,將契約規定外的權利即剩余權利稱之為剩余控制權,而且把剩余控制權定義為所有權。“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導出了控制權”而完全契約理論卻忽視了“控制權”、“權利”等范疇,這些恰恰是企業問題當中的關鍵所在。委托理論,指出企業是一個存在個人相互抵觸的利益沖突的契約關系。因此,必須設計某種制度:一是通過財務治理來明確各級委托人和人在財權流動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實現自身目標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種方式對人的行為進行激勵與監督。

信息不對稱理論,認為市場活動的參與者對市場特定交易信息的擁有不相等,有些參與者比另一些參與者擁有更多的信息。簽約前的信息不對稱會存在逆向選擇,它包含隱藏信息的問題;簽約后的信息不對稱就會導致道德風險,它既包含隱藏信息的問題,也包括隱藏行為的問題。

財務治理應該保證財務信息的暢通流動和財務權利的合理配置與有效執行,使利益相關者的權利落到實處。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約促使人們關注對財務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財務治理研究的理論基礎。

(二)公司治理理論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論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約不完全的情況下,治理結構確實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結構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來支配若干在企業中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團體,包括投資者、經理、工人之間的關系,并從這種制度中實現各自的經濟利益。其實質是“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的配置”,最優的公司治理結構應該是一種狀態依存的控制權結構,不同狀態下的企業應當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楊瑞龍則強調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論的出現是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前提,作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財務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鑒、遵循公司治理理論,公司治理理論對財務治理的指導是很重要的,沒有公司治理理論的成熟與拓展,就不可能有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發展和完善。

(三)公司財務理論

本金理論,是財務理論體系中最為基礎的理論,財務治理就是對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協調、控制;是對本金的控制權、剩余索取權等權能的合理配置。

財權流理論,汲取了“價值流”的優點、考慮了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思想、挖掘了價值背后的本質力量——權力、注重了“價值”與“權力”的高度結合。

財務分層理論,該理論的提出是在1997年,湯谷良、謝志華、王斌的三篇論文,分別從出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財務經理財務三個層次,闡述了現代企業財務分層管理的架構、內容、特點等財務理論問題。后經不斷發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觀點:財權分屬所有者和經營者,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之間劃分。

二、公司財務治理的基本理論

(一)財務治理的概念

目前學術界對于財務治理的概念眾說紛紜,盡管概念描述不盡相同,但一般認為財務治理是一組聯系各相關利益主體的正式和非正式關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試圖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來達到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力、責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學決策,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有機耦合。

(二)財務治理的主體

財務治理的主體是指在財務治理中占據主導地位、起主導作用的要素,確定財務治理主體,關鍵是“考慮參與財務治理的行為主體是否有能力和動力來行使其權利”。從交易費用的角度來看,財務治理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參與主體不可能太多,只能擇其要者來規范調整他們的關系。應將政府包括在內,在公司財權配置和制衡關系中,政府對公司的財務政策和財務行為進行規范,是不可避免的,撇開政府研究財務治理問題,難以保證財務治理結構合理,在實踐中會帶來不利后果。作為財務治理的主體傾向應為目前主流經濟學所關注的“真實的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經營者、員工和政府等)。

(三)財務治理的客體

財務治理的客體也即財務治理的對象,對財務治理的客體研究,不應只停留在“價值流”的層面上。在現代企業制度下,支配價值流的“權利”是隱藏在“價值”背后更為抽象、更為實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質力量,以“財權流”作為現代企業財務的本質是現代財務的主流。作為財務活動的財務治理的客體就是“價值流”與“權力流”相結合的“財權流”,即財權在財務治理主體之間的有效配置。

(四)財務治理的目標

隨著公司治理的創新,“股東至上”理念,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質疑。盡管都沒有否定股東在企業中的決定性地位,但動搖了股東作為惟一的剩余風險承擔者的假設,因而使股東作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問,利益相關者理念應運而生。現代企業是眾多利益相關者締結的一系列的“契約網”,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結構復雜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會損害相關利益者的利益,從而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或長期穩定發展,需要謀求一種對利益關系的平衡、制衡機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則。因此,將財務治理的目標定位為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體現了財務治理效率性目標與公平性目標的有機耦合,是一種現實選擇。

(五)財務治理的核心

財務治理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的核心,表現為某一主體對財產所擁有的支配權,包括收益分配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決策權等權能。合理配置財權可以增強控制的廣泛性和滲透性,減少失控區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敗德行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公司財務治理的相關理論

(一)財務治理機制

財務治理機制,就是要有效運用財務手段,解決有關因素在相互關聯和制約過程中所涉及的權力和利益關系。一個完善的現代公司財務治理機制應該是財務決策機制、財務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以及財務治理信息披露機制等幾方面的有機結合體。

財務治理機制作為公司運行的一種制度安排,分層配置的財務決策機制的建立居于財務治理機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是提升公司財務治理效率的重要內容,利益相關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財務信息進行相關決策;而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健全有效則是財務治理機制的核心,需要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相容機制,以協調各權層之間的利益關系,實現財務治理的目標。

(二)財務治理模式

現代企業是眾多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聯結體,為使契約得以順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體能夠平等、獨立地參與公司財務治理,擁有與特定經濟地位相一致的財權,進行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財務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選擇。但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財權,重點在于強調“參與”。當然,這也只是公司處于正常經營狀態下的治理機制,體現了利益相關者間的合作。為確保公司在非正常經營狀態下,有適當的制度安排幫助受損的利益相關者,必須有一套制度設計安排來確保對控制權的適時適度、有序有效轉移來改變利益分配格局,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機治理。基于傳統的單邊治理模式正在經受嚴峻考驗,并在內外部壓力下走向共同參與治理和相機治理相結合的新模式。但各種財務治理模式理論也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鑒于各種內、外在客觀因素并非一成不變,財務治理也就沒有一個固定的治理模式。

總的說來,關于財務治理理論研究時間并不長,基本上缺乏總體架構的認識,系統性的理論成果不多,本文試圖為財務治理體系的完善提供一點借鑒。

篇(3)

一.對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認識

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內含于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關于企業財權配置的一種制度安排,可以說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結構可理解為:是以財權為基本紐帶,以融資結構為基礎,在股東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導下,通過財權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決策科學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結構是財務治理發揮效力的依據,只有解決好財務治理結構的相關問題,才能切實地提高財務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財務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種企業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安排機制,通過這種機制來解決問題及經營者選擇問題,而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可歸因于公司相關成員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沖突。如何協調和解決好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從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看,可將公司治理分為:財務治理、生產治理、人事治理、市場治理等幾個方面,財務治理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財務治理以企業財權為核心和紐帶,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安排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和約束。財權是關于企業財務方面的一組權能,包括收益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預測權、財務決策權等。而這些權能如何配置正是財務治理所要解決的問題,且財務治理的財權配置最終從兩個方面影響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種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從制度上影響;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財務結構(或資本結構),從結構上影響。

三.建立以“財權配置”為核心的公司財務治理結構

(一)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

一般說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構成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財務治理結構就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各自的權責利界區,以形成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制衡關系,最終確保財務制度的有效運行。簡言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權、責、利。在這三個要素中,財權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建立的基礎是公司財權的配置。在公司的權利結構中,財權是一種最基本、最主要的權利,因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最終都會通過資金和資產的相互交換或轉變加以完成并在財權上有所體現。因此,以財權配置為核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是抓住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中的“綱”。這種治理思想的優點有:(1)可以加強控制的廣泛性和滲透性。在公司的經營活動中,財權的涉及面最為廣泛,大到重要投資、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響。因此,以財權配置為中心構建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提高公司財務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圍,減少失控區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敗德行為的發生。人敗德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謀取私人利益,這種利益集中體現在財務利益上。而以財權配置為中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通過財權的恰當配置和約束機制的設立,堵塞資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從而有效抑制人的機會主義行為。(3)反映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本質。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實質是有關公司財權安排和利益分配問題,這種財權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與否是公司財務績效最重要的決定因素之一。從總體上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一個有關財權的合約安排,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

(二)資本結構是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

資本結構是指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例關系,只有選擇合理的資本結構,才能協調好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資本結構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財務治理效率的高低,股東和債權人如何在企業治理中發揮作用,是研究資本結構在企業財務治理中作用的關鍵。因此說,資本結構對財務治理結構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是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

(三)分層財務決策機制的建立是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

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關系構成了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關系,他們之間各司其職,相互制衡。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就是依賴公司治理結構建立所有者、經營者、財務經理人員分工協作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具體內容如下表:

財務決策層次財務治理主體財務決策內容

所有者財務所有者,股東(大)會

經營者財務董事長,總經理

財務經理財務財務經理,財務人員①決定經營方針與投資計劃②選舉董事③批準企業財務預決算④決議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體財務戰略②合理的組織③有效的控制批準預算④動態協調⑤聘任或解聘財務經理

①擬定各種計劃②具體日常財務決策③財務分析與報告④實施財務預測

此外,還需專設監事會,對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經理的活動進行監督。監督權不只是配給監事會,另外還包括委托關系鏈中上層對下層的監督權,這些監督權的分布是:股東會對董事會的監督權,董事會對財務經理的監督權等,即對某一財務決策層人員來說,既要接受上一層級的監督,又要接受監事會的專門監督。(四)激勵約束機制建設是財務治理結構實現的重要前提

現代企業理論研究認為:企業是一組契約的結合體。由于股東、董事、經理各方各自擁有不同的信息,從而導致了他們各自之間存在著信息非對稱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產生了經理人員運用其信息優勢進行“偷懶”和謀取私利的“機會主義”行為,出現“欺詐”和“偷竊”現象。因此,經董事會與經理人員之間所簽定的合約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約,不完全合約必然會影響企業各種資源配置的效率。為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費用,企業內部必須建立起激勵與約束相匹配的機制,這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內容。

首先,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促進經理人員的經營決策與公司長期發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現代委托—理論研究的結果,通過實行對“剩余索取權”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具體實施措施如經理人員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對經理人員實施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方式,從而激勵經理人員不斷努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企業市場價值越大,其自身價值也就越大。當然,激勵機制離不開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資本市場,而其作用的發揮則有賴于財務治理結構乃至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應的財務約束機制可以減少經理人員的“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財務經理人員的制度約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個有效的市場機制:包括透明公開的經理人市場,信息披露透明真實的資本市場,有約束力懲罰措施的接管市場,公平競爭的產品市場等,用以加強對財務經理人員的約束,控制“內部人控制”和防止經理層財務行為的短期化等。②通過監事會加強內部審計,切實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③培養財務經理人員的責任觀,強化對財務經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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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伍中信.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理論的形成與發展[J].會計研究,2005,(10)

[3]林鐘高,葉德剛.財務治理結構:框架、核心與實現路徑[J].財務與會計,2003,(4)

[4]伍中信.現代企業財務治理結構論綱[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4,(5)

篇(4)

1.財務管理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重要手段。公司治理是一種企業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安排機制,通過這種機制來解決問題及經營者選擇問題,而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可歸因于公司相關成員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沖突。如何協調和解決好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從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看,可將公司治理分為:財務治理、生產治理、人事治理、市場治理等幾個方面,財務治理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財務治理以企業財權為核心和紐帶,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安排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和約束。財權是關于企業財務方面的一組權能,包括收益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預測權、財務決策權等。

2.公司財務管理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公司制企業財務管理存在著三個層次,即出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專業財務;它們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出資者財務以資本的終極所有權為依據,以資本的安全和增值為目的,對其出資及運用狀況進行管理,是一種間接約束機制;經營者財務以法人所有權為依據,在出資者的監控下,以直接控制的方式對企業的資金運行進行管理,處于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專業財務以現金流轉為管理對象,保證經營者財務決策的順利執行和預期效益的實現。三者的辨證統一是實現公司有效治理的關鍵。

3.公司財務管理能夠提升公司治理結構效率。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內含于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關于企業財權配置的一種制度安排,可以說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結構可理解為:是以財權為基本紐帶,以融資結構為基礎,在股東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導下,通過財權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決策科學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結構是財務治理發揮效力的依據,只有解決好財務治理結構的相關問題,才能切實地提高財務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公司財務管理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的作用內容分析

1.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促進經理人員的經營決策與公司長期發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現代委托一理論研究的結果,通過實行對“剩余索取權”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具體實施措施如經理人員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對經理人員實施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方式,從而激勵經理人員不斷努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企業市場價值越大,其自身價值也就越大。當然,激勵機制離不開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資本市場,而其作用的發揮則有賴于財務治理結構乃至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2.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一般說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構成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財務治理結構就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各自的權責利界區,以形成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制衡關系,最終確保財務制度的有效運行。簡言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權、責、利。在這三個要素中,財權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建立的基礎是公司財權的配置。在公司的權利結構中,財權是一種最基本、最主要的權利,因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最終都會通過資金和資產的相互交換或轉變加以完成并在財權上有所體現。因此,以財權配置為核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是抓住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中的核心思想。

3.建立相應的財務約束機制可以減少經理人員的“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財務經理人員的制度約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個有效的市場機制:包括透明公開的經理人市場,信息披露透明真實的資本市場,有約束力懲罰措施的接管市場,公平競爭的產品市場等,用以加強對財務經理人員的約束,控制“內部人控制”和防止經理層財務行為的短期化等。②通過監事會加強內部審計,切實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③培養財務經理人員的責任觀,強化對財務經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4.要維護出資者合法權益。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公司經營者的約束是通過出資者的財務約束及資本市場、經理市場、銀行機構等多種約束機制的共同作用,以保證出資者的根本利益。其中,財務約束是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它以確保出資者的資本安全和增值為目標,凡是經營者行為可能損害、減少資本權益時,都應得到必要的約束;反之,則應得到激勵。如確定資本保全和增值的財務責任和相關的考評辦法:一方面根據經營者的經營績效對其實現激勵,通常采用股票選購權、績效股份等形式。另一方面,通過設計各方面相關指標,來約束經營者為追求個人利益而損害出資者利益的行為;建立企業財務監督機制,這包括三個方面:其一是建立代表所有者的監督式審計制度;其二是建立代表法人所有權的企業審計部審計制度,對企業所屬分公司和職能部門進行財務監督{其三是代表潛在投資者利益的民間審計,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公證審計。出資者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既不能干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權,又必須維護出資者的資本權益。

篇(5)

隨著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原來由財政部統一行使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職能和企業財務管理職能,按照社會管理者職能和出資人職能相分離的原則進行了劃分,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企業履行出資人管理職責,企業出資人制度的雛形已初現端倪,各級財政部門作為社會管理者的職能職責已逐漸清晰。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如何行使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權限,必然涉及到對實際掌握公司財務管理權利的經營者的考核約束問題。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征求意見稿)》第二章明確提出了如何建立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問題,本質上就是“財權”的配置問題,與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構建聯系起來,我們往往把與“財權”配置有關的問題叫做公司財務治理。因此公司財務治理的規范必須要解決作為社會管理者的財政部門如何確定對公司財務治理管理的目標。

一、公司財務治理的含義

學者們對財務治理含義的界定比較多,總結下來看有如下幾種觀點:

1.強調“財權配置核心內容”的定義

伍中信教授、張敦力博士和程宏偉博士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財務治理結構是以產權中的核心部分――財權為基本紐帶,逐步確立出資人、董事會、經理人和企業財務人員財權流動和分割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分別體現各主體在財權上相互約束、相互制衡的關系”;“財務治理是界定與協調各利益相關主體在財權流動和分割中所處地位和作用,最終實現各主體在財權上相互約束、相互制衡關系,促使企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

2.強調處理股東與經營者關系的定義

宋獻中教授和吳樹暢博士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財務治理結構是一組規范所有者、經營者的財務權利、財務責任和財務利益的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結構是:如何確保經營者按照所有者的利益目標去做,如何將財產的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進行科學分配,就產生了基于財權分配的企業制度安排框架,這一框架的主要內容即財務治理結構”。

3.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定義

楊淑娥教授和姚曉民教授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所謂公司財務治理,是指通過財權在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動態制度安排”;“公司財務治理是通過財權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不同配置,從而調整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

4.強調“公司治理子系統”的定義

黃菊波教授和李心合教授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公司的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子系統,從屬并取決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根本性質,是公司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和財務監督權的劃分與配置”;“企業治理的核心是財務治理,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治理權配置的核心是財務治理權配置”。

5.從“財務契約安排”角度的定義

馮巧根教授、林鐘高教授和龔洪文博士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財務治理結構就是這樣一種契約制度,它通過一定的財務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以形成科學的自我表現約束機制和相互制衡機制,目的是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和權責關系”;“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研究的是公司財務經濟活動的制度安排問題”。

6.從“財務管理制度”角度的定義

饒曉秋教授、李心合教授和李秉祥教授持有此種觀點。他們認為:“財務治理的實質是一種財務權限劃分,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治理結構是以財、會、審分離為基礎,完善總會計師制度為保證,通過增設財務委員會,理順上下級財務部門關系的一種制度安排”。

7.衣龍新博士從狹義和廣義兩方面對財務治理的定義

狹義“財務治理”,一般是指財務內部治理,尤其是特指“財務治理結構”;廣義“財務治理”,一般是指企業財務共同治理,即企業內外部利益相關者共同對企業財務進行治理。

綜上所述,財務治理涵義可概括為: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以股東為主導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

二、關于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的討論

1.理財目標的確定對公司財務治理目標制定的意義

對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的確定與公司的理財目標有很大關聯性,現在多數學者主張把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公司理財目標,很多人力資源專家也認為對公司員工包括高管人員績效考評的基礎是企業價值最大化。

企業價值最大化是通過企業財務上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與報酬的關系,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使企業總價值最大。在計量方式上,它是企業未來現金流量按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折現的現值,在量上它等于股權價值與債權價值之和。

但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企業財務目標至少存在四個方面的缺點:(1)企業是眾多利益相關者之間締結的一系列契約的結合體,包括企業法人、經營者、員工、控制性股東、分散持股股東、債權人、國家,等等,企業價值最大化很難界定是不是實現了其他利益相關者的目標,尤其是分散持股股東的目標;(2)企業價值最大化在概念上給人們的印象比較抽象;(3)計量上存在困難;(4)不能直接反映出微觀企業為了盈利這個生存的動因。

2.理論界對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的討論

姚曉民教授認為,公司財務治理的目標是實現公司內部和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對稱和利益制衡。財務治理的實質就是對財務信息生成程序、生成質量和呈報機制等的規范,對公司各利益相關者財權的配置與再配置等。因而,公司財務治理是通過財務機制及其制衡作用進行的,財務治理的目標是實現公司內部和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對稱和利益制衡。

李秉祥教授指出,考察財務治理的對象,不難發現財務治理的目標是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責利關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以促使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為順利實現企業目標提供基礎。

衣龍新博士認為,財務治理目標是形成科學合理的財務治理體制、制度和行為規范。這些治理體制、制度和行為規范是對財務治理主體的直接約束,是財務治理體系要取得的最終運作成果,也是財務決策科學及本金增值的根本保證。

三、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的確定

1.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確定考慮的因素

筆者認為公司財務治理目標的確定必須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分清財政部門作為國有企業投資者和社會管理者的不同身份與職能,以不同的身份與職能,對國有企業實施不同的權力,承擔不同的責任,享有不同的利益。作為投資者,國家與國有企業是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具有與財產所有權相聯系的一切權力,這主要包括:對國有資本占有、使用、處置、收益分配的權力;決定國有企業經營方向、方針和政策的權力;選擇國有企業主要經營者及對其進行獎懲、激勵的權力。與此相應,國家享有投入資產保值增值的利益,同時也承擔與其投資相應的有限責任。作為社會管理者,國家對國有企業具有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而產生的監管權力,具有依法收稅的權力。

在國家分離了國有財產投資者和社會經濟管理者的不同職能后,其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就不能再以下達行政命令的形式,按行政辦法實施,而只能按對企業所有權的大小(對國有獨資企業擁有全部所有權,對國家控股企業按投資比例擁有部分所有權),通過企業里作為國有股權代表的董事長或董事來進行。為了保證國家投資者意圖的實現,國家還特別應該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包括對企業財務行為的監督。監督的方式一是通過派往企業的董事或董事長發揮作用,二是通過向企業的監事會派出監事,監督董事會是否切實貫徹了國家的意圖。財務監督是財務管理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個方面。

由此可見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來看財政部們參與國有企業財務智利的方式不僅僅是收稅,更重要的是通過影響公司的董事和監事更經濟性的參與公司財務治理。因此從社會管理者的角度確定公司財務治理的目標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管理者和出資者對其人的考核目標確定。

2.筆者主張公司財務治理的目標應是利益相關者財富最大化

理由是:(1)它是各相關利益者有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相互博弈的結果,從而使其他利益相關者有了使他們滿意的效用。

(2)它體現了企業的利益是所有參與簽約的各方的共同利益,使企業財富增長并達到最大化來協調和滿足各契約方的利益要求,從而實現企業的良性循環。

(3)它能充分調動和保護各利益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企業得以正常運轉并發展。

(4)利益相關者財富最大化的財務目標模式與我國對企業提出的“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間的利益”的要求十分相似,因此在我國推行這種模式比推行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模式更為適合。

(5)它比較符合我國國情,我國是一個以社會主義為政治制度、以市場經濟為經濟模式的公有制國家,與國外公司相比,我國的企業特別強調職工利益與職工權力,強調社會財富的積累,強調協調各方利益差別,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

四、公司財務治理目標實現的考評指標設計

公司財務治理目標實現的考核指標設計必須以作為國有企業人的高管人員(董事、監事和經營者)所承擔的業績指標考評結果為基本依據,從目前研究情況看,業績考評指標主要分為基于個人的業績考評和基于整體的業績考評;基于市場的業績考評和基于財務的業績考評。高管人員理所應當的為公司整體的業績承擔責任因此對高管人員的業績考評應當設計基于公司整體的基于市場的業績考評和基于財務的業績考評相結合的考評指標體系。

1.基于財務的業績考評

基于財務的業績考評指標是應用最廣泛的,也是便于計量的。傳統的財務業績考評指標如每股收益、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后的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調整后的每股凈資產、每股資本公積、每股未分配利潤、每股凈現金流量、凈資產收益率等仍然被廣泛使用。年薪制的制定主要即以此為考評基礎。但是這些基于利潤的傳統考評指標體系正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財務指標容易導致企業短期行為;存在利潤操縱的巨大空間;受信息披露制度的約束太多;沒有考慮企業實際的資本成本,等等。因此20世紀50、60年代以后,理論界和實務界逐步開發出一些基礎性的經濟價值指標如剩余收益、內涵報酬率,等等。美國斯滕斯特咨詢公司于1993年9月在《財富》雜志上披露了EVAQ 的經濟增加值指標,并被廣泛使用。

(1)EVA即經濟附加值,是在給定年份公司通過經營為股東帶來的價值增值。

EVA的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EVA:稅后凈經營利潤(即NOPAT)―經營中占用資本的稅后成本

=EBIT(1―公司所得稅率)―(經營資本)(稅后資本成本百分數)

公司的凈經營資本包括所有的付息債務、優先股票以及普通股票的總和。

從增加股東財富價值來說,EVA顯然優越于會計利潤。據統計,2000年中國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大約有44%的公司的EVA為負,即盈利不足以彌補資源投入的經濟成本,這一比例與西方國家大致相同。

S.R.Rajan(1999)對美國1998年的電力行業上市公司的業績評價指標(包括標準化的EVA、標準化的經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標準化的自由現金流)與公司價值(標準化的MVA)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結果表明EVA 對公司價值的解釋力最強。上海交通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王喜剛、從海濤、歐陽會南以上海證券交易所402家上市公司三年數據為基礎,檢驗比較了EVA 與會計盈利性指標在解釋公司價值方面的信息有用性,結果表明:EVA 對公司價值的解釋力超過50%,比會計指標具有更高的解釋力,但并不能完全取代會計盈利性指標。因此對高管人員的考評應以EVA 為主結合傳統財務指標評價。

(2)FVA 財務增加值指標的設計。FVA 是以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為基礎的財務增加值的考核指標,可以消除會計政策對會計利潤的影響,防止高管人員通過延付增加短期現金流,避免市場價值短期無效而影響企業當期業績,可以作為另一個重要考評指標。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FVA=[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加:減少)-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權益資本賬面價值×權益資本成本率

2.基于市場價值的考評指標MVA

市場機制是公司價值確定的重要機制,尤其是股東利益更多地是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的,市場價值機制是公司股東能夠直接參與和從中實現價值的機制。經濟學把市場價值指標解釋為未來權益現金流量的現值,反映公司股東權益的長期價值。為消除股票市場非理性投機的影響和宏觀環境變化等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可以把市場價值變動指標MVA作為薪酬的考評指標,直接保護股東利益。

MVA的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MVA=公司股票的市場價值―股東提供的股權資本=(流通在外的股票股數) ×(股票價格) ―普通股權價值總額=期末公司股票市值-期初股票市值+持有期間累計發放的現金股利

MVA更多的用于激勵高層公司經濟在5年~10年甚至更長時間中的業績。

綜上所述,公司財務治理目標應該確定與公司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其考核評價的定量指標體系主要由基于財務價值的業績考評指標EVA 和FVA,以及基于市場價值的考評指標MVA。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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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新目標、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其核心是要求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負其責,形成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公司的科學管理。從我國企業改革進程中明顯可以看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走公司治理之路。而建立內部會計控制是優化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一系列文件的相繼和施行,標志著我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化、法制化的開始,也標志著我國公司治理措施的進一步完善。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會計控制

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構,是現代公司制的核心。現代企業制度區別于傳統企業的根本點在于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在這種分離的基礎上,經營者有可能利用私人信息的優勢謀取個人利益,由于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導致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地位及其所擁有的信息量的不同,最終決定了契約各方的不對等,這種不對等使公司的治理結構研究提上了議事日程。公司治理結構涉及各相關利益方,各相關利益方之間存在著不完備和不對等的契約。作為所有者的股東,保留了諸如選擇董事和審計師、兼并和發行新股等剩余控制權,除此之外,將契約控制權的絕對部分授予了董事會;董事會保留了雇傭和解雇首席執行官、重大投資等戰略性的控制權,將管理權授予了公司的經營者;經營者的經營產生了委托一問題。公司治理要解決的就是在這種多邊契約存在的情況下,以效率和公平為基礎,對各相關利益方的責、權、利進行相互制衡的一種制度安排與設計。

內部會計控制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單位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而制定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近幾年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企業開始實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造,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也不斷完善,相應的法規也不斷出臺,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擴展為三項基本目標,即: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依賴于企業現有的社會政治、經濟、法律、教育、文化等因素,而公司治理結構正是這些宏觀因素作用的結果,構成了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基礎和依據。

二、公司治理結構下建立和健全內部會計控制的必要性

首先,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有利于中小股東的利益,能夠解決股權高度集中和所有者缺位問題。由于歷史的因素和所有制結構的影響,我國股權結構高度集中,國有股、法人股占總股本比例高達65%以上,出現“一股獨大”、“一股獨尊”的局面,目前,國有股減持方案已經暫停,使得這一局面在短期內無法得到解決,按照公司治理結構要求,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在一些重大事項上擁有控制權。實際上,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常常被大股東控制和操縱,眾多的中小股東很難通過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參與對企業的控制,這樣目前的公司治理結構就出現“形備而實不至”的現象,由于我國企業所有者缺位現象嚴重,內部人控制問題突出,經營者可以憑借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優勢,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決策。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可以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這樣眾多的中小股東可以信賴企業的會計信息,他們可以通過買賣股票,淘汰惡意侵害他們利益的公司,實施對公司的間接控制。

其次,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有利于所有者和經營者權力的制衡。現代企業制度的本質特征是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并形成特定的委托關系,這樣在實踐中出現了所謂“所有者會計”和“經營者會計”情況。對于企業所有者來說,他們期望獲得真實的會計信息,并據此客觀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正確估計其財務狀況以進行未來投資決策:他們還希望能夠控制會計政策使其向維護所有者利益方面傾斜,而對于經營者來說,則可能因其不會過多地關心企業長遠發展而采取與所有者相反的會計政策,因為在多數情況下他們會更看重短期經營效益給自己帶來的利益,這種短期利益驅動體現在會計上則為張揚或夸大受托經營成果,掩蓋決策失誤和經營損失,侵占或者損害所有者利益,企業經營者成了現實的會計控制主體,直接控制著會計信息的生成和利用,而所有者對經營者的控制則主要是通過由經營者所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來實現的。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使真實、公允的信息的產生成為可能,有利于雙方權力與信息的制衡。

第三,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有利于董事會有效行使控制權。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情況下,董事會接受股東大會委托行使對公司的控制權和決策權。例如,董事會有權選聘和激勵主要經理人員:對全體股東負責和向股東報告公司的經營狀況,確保公司的管理行為符合國家法規:進行戰略決策:制定政策和制度;履行監督職責等。董事會對股東的誠信,主要表現在向股東們報告具有可靠性和相關性的會計信息。所以必須首先建立標準、高效的內部會計控制系統,建立相應的信息質量監督保障體系。這是董事會行使控制權的保證。董事會要維護股東權益,實現公司經營業績最大化。這一目標的實現,有賴于重大問題決策的正確性和對經理人員行為的制約。所以,在制定內部會計控制政策和程序時,應該考慮到董事會行使控制權的效果。

第四,健全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有利于保障債權人、職工、客戶和供應商等利益關系方的利益。債權人、政府、職工、客戶、供應商等利益相關方在不同程度上都參與了公司治理。這些利害相關者在參與公司治理過程中都不能離開會計系統的信息支持。各利益相關方可以核實財務成果,對不良后果采取措施。例如,債權人通過限制性貸款協議,對借款企業實施監控權力,這種權力的行使依賴于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當企業違背貸款協議,或經營不善時,債權人就會采取干預措施。可見,各利益關系方在參與公司治理時必須依靠健全的內部會計控制。

三、公司治理結構下內部會計控制的構建

(一)內部會計控制構建的依據

內部會計控制的構建,應該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內部會計控制理論體系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具體的法律依據

為《會計法》、《審計法》、《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的四個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文件,這些法律、法規大多是最近出臺或者修改過的,充分體現了我國企業公司治理的要求。

由于企業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在構建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系統時,除了依據統一的法律、法規以外,每個企業還應該根據各自的業務流程、組織機構特點、控制目標以及控制功能的充分發揮建立起適合本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

(二)內部會計控制系統設計、執行與監督機構

內部會計控制系統的設計、執行與監督機構的安排和運行效果非常重要,它直接決定了內部會計控制的成效。

由于公司治理結構的層次性,現代企業應建立相互制衡、多層次的內部會計控制體制,這樣才能使各項控制措施有制度化、程序化的保證。多層次的現代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通過明確各方關系人的權利和責任實現的,使得每個群體或個人的行為都處在他人的監督和控制之下,避免出現內部會計控制的“真空地帶”,而使控制流于形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系統的設計工作應該由具有豐富的會計和管理經驗、對企業情況非常熟悉并且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人或者機構來承擔,并廣泛征求各機構意見。

——般說來,在內部會計控制的設計與執行方面,會計機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經常擔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設計任務。因此,會計機構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系統中的地位舉足輕重。會計機構的獨立性是影響內部會計控制系統職能發揮的重要因素,是企業進行公司治理時應該注意解決的問題。

為了確保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被有效執行,企業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系統,加強對本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內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隱患,修正或改進控制政策,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以期更好地完成內部控制目標。

(三)內部會計控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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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隨著我國水務市場的逐步放開,水務行業加快了供、排水一體化的改革,已從單一的供水公司、排水公司,通過重組、聯合、并購等資本運作形式組建成大型水務集團公司。但是原有的企業管理,尤其是財務管理已不適應集團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各自為政,缺乏一體性。

由于集團公司在財務管理上過度分權,各子公司、分支機構各行其是,難以從集團整體發展的戰略高度來統一安排投資和融資活動,結果損害了集團的整體利益。這些體現在投資上,便是整個集團的投資規模失控,投資結構欠佳,投資收益下降,經營風險加大。體現在籌資上,便是整個集團缺乏內部資金的融通,對外舉債規模失控,資本結構欠合理,利息支出增大,財務風險加大。

2、不講配合,缺乏全面性。

在舊體制下,人們形成了財務管理無足輕重的觀念,集團財務人員往往是孤軍作戰。同時,其他職能部門的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也知之甚少,甚至漠不關心,難以與財務人員配合默契。這就導致了全面的財務管理難以進行。

3、內容不足,缺乏動態性。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有些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通常缺乏至關重要的事前預算和事中控制。事前的預算與經營業績的比較也難以進行,事中控制流于空談。至于事后分析,雖基于年終考核的需要能得到一定的重視,并在年度利潤規劃的基礎上輔以相關的會計資料,但其有效性也頗受影響。

4、監管不利,缺乏力度。 5、集團公司財務信息不準確,經營風險無法有效控制。

以上這種缺乏一體化的財務管理,阻滯了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要素的優化組合,使得維系集團的重要紐帶--資金紐帶松弛,導致了企業集團內部缺乏凝聚力,削弱了集團公司的整體優勢和綜合能力的發揮。

要徹底改變原有財務管理模式,實現財務統一管理,即統一會計核算、統一資金管理,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優化業績考核體系,加強審計監督,構建適合水務集團公司發展特點的財務管理模式、加強內部財務資源的整合,建立財務信息一體化系統,統一會計核算政策。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與財務人員委派制

(一)建立財務信息一體化系統,統一集團公司會計規范、會計要素與核算流程,利用會計軟件信息系統,可以使整個集團公司內部信息實時集中,便于決策信息的搜集和整理,便于監控各個公司的運營情況。

(二)實行財務人員統一管理,集中會計核算。

會計集中核算使財務管理的控制點前移,突出事前預算控制,強化事中核算分析,完善事后考核監督。這種模式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完整,達到加強資金調控、優化資源配置、確保資金需求、加強會計監督的目的。

如各水廠等二級核算單位統一由集團財務部核算、管理,不再下設財務人員。各子公司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對子公司提供財務管理服務,人事管理統一歸集團公司負責。通過財權的集中,避免了集團財務管理上過度分權、各下屬公司財務信息不實的情況發生,集團總部對各個子公司和二級核算單位都具有了一定的管控能力。

二、加強集團資金統一管理,建立資金管理系統

資金是集團公司的血液,良好的資金流對于集團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集團資金管理的目標是以最小的成本充分保證集團公司資金的靈活性和效率最大化,并規避財務風險,使集團的利益最大化。

(一)集團資金管理要做到統一和協作

建立相對集中的資金管理模式,加強資金的使用、籌集等資金流轉的控制。整個資金管理系統是由一系列資金管理政策構成,集團公司明確資金管理思路和具體執行的標準和方法。在此基礎上,集團可以統籌兼顧各下屬公司的資金情況,統一協作,調度資金。

如:集團內部各水廠工藝改造、污水處理設施的構建等基礎建設都需要較大的投資,但是各子公司的現有資金能力卻難以滿足基礎建設的需要。只有集團公司統一調配,才能避免下屬公司中有的資金閑置、有的資金鏈難以維系的狀況發生。

(二)資金預算與監督、控制

資金管理要從編制資金計劃開始,到對經營活動、籌資活動和投資活動的資金運作等都要進行監督和控制,來達到加速資金運轉,降低資金風險的目的。如:以周為單位編制資金收支報表、資金預算表,每周預測,滾動更新。

(三)建立良好的外部投融資環境

集團總部與金融機構商談,以最低的成本為集團各下屬公司獲得最好的結算服務和融資服務。

三、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優化業績考核體系

全面預算管理為提高集團公司經營管理質量、實現成本控制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集團公司生產經營中控制、決策、考核等最有效的管理工具。

(一)充分發揮全面預算的控制職能

全面預算管理是集團公司利用預算對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配置、考核的事前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集團的經營管理活動,完成既定經營目標的一種管理辦法。企業通過全面預算來監控戰略目標的實施進度,同時也是整個績效管理的基礎和依據。

水務行業的最大優勢是具有成本弱增性,唯有充分發揮其規模效益才能使總成本最低。通過全面預算管理可以進行合理調配,如:各水廠和其配套管網在設計之初,就存在一個最優化的管網調度與生產運行方式,只有按照設計要求來合理調度各水廠的配水量,才能達到最經濟、合理的運行效果,從而降低成本,實現利益最大化。

(二)優化業績考核體系

全面預算的執行與業績考核完整的結合起來,通過實際與預算的比較,目標的完成情況的分析,衡量業績,貫徹激勵機制。如:通過系統性、體系化的評價方法來評估各公司的工作表現和業績水平,進而激發其潛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來為企業創造價值。逐步提高業績評價管理水平,形成以預算和業績評價為主的財務管理的經營控制體系。

總之企業戰略、全面預算、經營績效是一個密不可分的、高效互動的有機整體,全面預算在其中起著承前啟后的重要作用。全面預算體系把公司一定時期內各種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所發生的收支全面、綜合地反映出來。業績考核為實現集團戰略目標起到監督、控制作用。

四、加強審計監督

集團公司應開展多種形式的審計,把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全面審計和專項審計、事前審計與事后審計結合起來,形成一個全方位的審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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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推進,逐漸形成了一批具有強大市場競爭力的企業集團。集團公司主要是由母公司和眾多下屬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通過產權控制的方式來控制子公司,使其的經營管理能夠符合集團公司整體的戰略目標,最終使得集團公司的經濟效益最大化。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是集團母公司對于子公司實施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使得子公司的財務活動能夠符合集團公司整體財務目標的要求,從而使集團公司的整體資源能夠得到優化配置,達到內部資源消耗最小化,集團總體經濟效益最大化以及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目前,集團公司在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得以重視和解決。

一、集團公司實施財務管理與控制的重要性

1、是實現集團公司整體財務目標的要求

集團公司對子公司進行財務管理與控制的首要目標在于通過對子公司各項財務活動以及財務政策的規定和干預,使得子公司的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等活動能夠符合集團公司整體財務目標的要求,從而實現集團公司的財務目標。財務活動的內容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因此,不同的經營環境下的公司的財務目標可能產生不一致。集團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在追求自身財富最大化的同時,可能會發生一些矛盾和沖突,因此,出于集團公司整體經濟效益的考慮,集團公司需要通過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在必要的時候犧牲子公司的一些利益,保證集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實現整體的財務目標。

2、是保證集團公司戰略決策能夠順利執行的需要

集團公司并非是各個子公司擁有的資源與市場能力的簡單相加,集團公司擁有巨大的市場競爭力的原因在于其可以通過對于各個子公司資源的整合和協調,以共同利益為引導實現集團公司整體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集團公司能夠有效運轉并且不斷發展壯大,關鍵在于各個子公司能夠有效執行集團公司整體的戰略決策,互相協調配合,通過合作和優勢互補,甚至在必要的時候犧牲子公司的利益來完成企業整體的經營管理規劃。通過財務管理與控制,集團公司能夠保證各個子公司始終在集團掌控的范圍內進行經營管理活動,有效執行和完成集團公司的戰略決策。

3、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

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母公司對于子公司的信息往往難以有效全面地掌握。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可能會通過扭曲會計信息、修改財務報表的形式來操縱公司的利潤,從而對于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造成傷害。因此,集團公司需要通過財務管理與控制的方式,制定一整套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對子公司進行會計集中核算等,來對于子公司的財務行為進行嚴格的控制和規范,從而使其財務狀況能夠清晰化透明化,提高子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從而有利于集團公司能夠做出正確的戰略決策,保證集團公司整體利益的實現。

4、是防范財務風險的要求

在集團公司的運營中,很多情況下都是由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貸款進行擔保,或者由集團公司統一給子公司進行貸款和放款。這種資金往來的過程,很容易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因此,集團公司要通過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嚴格規范資金的往來,以防范財務風險。

二、集團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管理與控制中存在的問題

1、集團公司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

雖然隨著現代企業制度在集團公司中的不斷發展,集團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得到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我國很多集團公司由于受到傳統的管理機制的影響,仍然沒有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很多集團公司仍然處于傳統企業制度向現代企業制度轉型的過程中,沒有按照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建立明晰健全的產權機制,使得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在產權歸屬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的地帶。另外,一些集團公司也沒有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缺乏有效的約束監督機制和財務管理制度,從而難以有效對子公司實行財務管理與控制。

2、集團公司缺乏完善的財務監控體系

集團公司由于受到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的影響,使得其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監控體系,財務政策缺乏統一性和有效性。由于集團公司的規模大,管理層次眾多,利益關系非常復雜,因此,集團公司對子公司進行財務管理與控制,需要完善的財務監控體系和統一的財務政策。目前,一些集團公司沒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財務監控體系,缺乏貫穿全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財務監控手段,使得各個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活動比較混亂,存在很多的監管真空地帶。另外,由于缺乏完善的財務監控體系,集團公司不能從整體出發統一安排公司的投資、籌資、融資活動,子公司獨立為政,從自身的角度出發來進行各自的投融資行為,經常會出現投資效益下降、籌資成本過高等情況,使得集團公司的整體優勢難以發揮。

3、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缺乏統一的財務預算

集團公司要對子公司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與控制,需要在公司內部實現全面的財務預算管理,將子公司的各項經營、財務等活動納入到公司整體的預算體制中來。目前,很多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各自進行自身的財務預算,但是沒有與集團公司整體的財務預算相協調,造成集團公司的整體經營管理目標難以有效的執行。一些通過改制或者重組的方式產生的子公司,其經營管理者往往會站在各自公司的立場來制定經營管理決策,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集團公司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管理與控制的對策

1、優化集團公司內部治理結構

隨著集團公司越來越多地參與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市場活動,公司必須完善內部的機構和部門的設置,優化內部治理結構,為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奠定良好的組織基礎。首先,集團公司要明晰公司的性質和地位,要以市場化作為指導,通過現代企業制度對公司整體的結構進行改革和完善。要進行現代產權制度改革,明晰集團公司內部各個公司的產權歸屬。其次,集團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股權多元化,積極引入外部投資者,改善公司的股權結構,從而提高集團公司的活力,提高其經營管理的效率。另外,集團公司要重視發揮獨立董事在企業內部治理中的作用。一定要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監督作用,提高獨立董事的話語權和決策權,避免將獨立董事制度形式化和邊緣化,讓獨立董事真正的參與到公司的治理中來。通過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優化,為實現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奠定基礎。

2、將全面預算管理融于集團公司整體戰略目標中

集團公司要將全面預算管理融入到經營戰略目標中去,從而使得全面預算管理能夠更緊密地與集團公司整體的經營目標相融合,提高全面預算管理的效率,保障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能夠得以有效的完成。首先,要通過預算管理將企業各個子公司的財務、經營等活動納入到集團公司的管理與控制中。通過全面預算,將各個子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予以明確,并以此為基礎進行預算的編制、執行、考核等,將經營管理的目標層層分解,分散到全面預算管理的各個環節,從而保證戰略目標能夠更加科學具體的執行。其次,集團公司可以以全面預算管理的流程為基礎來構建公司的經營管理流程。全面預算管理作為一種管理平臺,將公司經營管理的所有環節實現了全面的覆蓋,并對集團公司整體戰略經營目標進行層層分解來執行。因此,集團公司在構建經營管理的流程中,以全面預算管理的流程為基礎,將經營管理流程與全面預算管理的流程相融合,能夠保證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夠更加細化的完成,實現集團公司整體的戰略目標。

3、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模式

會計集中核算是集團公司實現財務集約化管理,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的一種重要手段。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主要是通過將下屬的各個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納入到母公司中來,從而提高母公司對于子公司財務信息和活動的控制能力。會計集中核算一般可以通過設立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來完成。集團公司設立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將各個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集中到核算中心來完成。會計集中核算,實質上就是集團公司承擔了各個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從而實現了子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分離。通過會計集中核算,集團公司能夠對各個子公司的原始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進行有效的監控,及時掌握各個子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保證子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為集團公司進行戰略決策規劃奠定堅實的基礎。

4、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公司應該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設置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對于子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財務活動進行嚴格的監督和控制,從而規范各個子公司的財務活動,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內部審計,集團公司能夠對于子公司的經營、管理以及財務行為進行監控,并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從而采取有效的彌補措施。另外,集團公司可以根據內部審計的結果,作為對子公司管理者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提高對于子公司的監督和控制力度。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發展,集團公司一定要重視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集團公司內部資源能夠得到最優配置,保證整體的戰略經營管理目標的有效實施,提高集團公司的經濟效益,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參考文獻】

篇(9)

2.財務意義的價值、在此我們無意對價值本身的豐富內涵做深入考究,我們探討的是財務管理范疇,當然也就從經濟學尤其是財務角度去界定價值。經濟學領域的價值相比其哲學意義而言,則顯得具體而實在。財務意義上的價值是一種能用貨幣計量的價值,有明確的計算方法和公式,是未來現金流的貼現值。企業價值最大化,就是要使企業現在和未來創造的現金凈流量的貼現值最大。財務意義的價值,則強調了價值的量化和評價,是一種導向和思維,為價值創造指明了一個目標和方向――財務管理的目標就是價值最大化(企業、股東)。財務意義上的價值,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為資金使用的效益、風險等方面。

三者的關系可以這樣表達:價值=效益/風險。這里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等于號,主要是強調價值、效益和風險的關系:價值與資金投入的效益成正比,效益越好,價值越大;價值與資金使用風險成反比,風險越低,價值越大;反之亦然。

二、企業價值創造:基于價值鏈的分析

1.價值鏈理論

價值鏈思想是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家波特與1985年提出來的,他認為,企業的價值創造是通過一系列活動構成的,這些活動可分為基本活動和輔助活動兩類,基本活動包括內部后勤、生產作業、外部后勤、市場和銷售、服務等;而輔助活動則包括采購、技術開發、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基礎設施等。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關聯的生產經營活動,構成了一個創造價值的動態過程,即價值鏈。

價值鏈在經濟活動中是無處不在的,上下游關聯的企業與企業之間存在行業價值鏈(外部價值鏈),如供應商價值鏈、顧客價值鏈、競爭對手價值鏈;企業內部各業務單元的聯系構成了企業的內部價值鏈。價值鏈上的每一項價值活動都會對企業最終能夠實現多大的價值造成影響。

2.價值鏈分析與價值創造

通過對外部價值鏈分析,企業選擇進入一個或多個行業、或某一行業的一個或多個環節,進入該領域為該領域的客戶創造價值;內部價值鏈則是企業內部為客戶創造價值所進行的主要活動和相關支持活動。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尤其是能夠長期保持的優勢,說到底,是企業在價值鏈某些特定的價值環節上的優勢。價值鏈思維強調了價值創造的過程,通過深入分析價值鏈從而建立競爭優勢,進而增加企業價值。價值鏈理論提供了創造價值的具體思路和方法。外部價值鏈分析確立了企業的商業模式、戰略選擇和經營戰略;內部價值鏈分析強調戰略執行、具體價值創造活動。

為客戶創造價值也是為企業自身創造價值,這種價值最終體現為企業財務價值的增加。因此,財務意義的價值和價值鏈理論中的價值,本質意義是一致的。財務強調量化,是一種目標和導向,價值鏈意義的價值則強調價值創造的具體思路和方法。

三、財務管理與價值創造

1.財務管理的范疇

西方財務理論認為,財務管理活動包括籌資、投資、經營和分配活動。在實際工作中,財務管理活動的這些方面發生的頻率是不同的。一般而言,籌資、分配發生頻率相對較低,而投資特別是經營活動則要頻繁得多。當然,這是從一般意義上來談論財務管理的內容或者說工作范疇。具體到一個企業中則有不同。這是由于,財務本身的定位在不同公司中的定位有不同,即使是在同一個公司中,不同管理層次上也有不同。定位不同,其內容自然也有別,涉及到的價值管理的方面和層次也有別。以集團企業為例,投資、融資、分配的權力一般都是集中在集團總部,而下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內容就不涉及到這些內容,而著重體現在運營資金的管理上,即便是對于運營資金的使用,也是在授權范圍之內。

2.財務管理如何創造價值

財務管理創造價值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價值創造型,二是價值驅動型。前者是指財務管理通過資本運營、投資并購直接創造價值,后者則主要是通過輔助企業的經營活動從而創造價值。本文主要后者即價值驅動的角度來探討財務管理在企業創造價值過程中的角色。

按照前文我們對企業創造價值的目標和導向(財務意義的價值)以及創造價值的思路和方法(價值鏈分析),我們來看看財務管理如何創造價值。

通過外部價值鏈分析(戰略選擇層面),選擇企業要進入的競爭領域,在這個環節,財務要參與構建商業模式、盈利模式、財務模式以及投融資戰略的選擇;在選定某個領域后,則要進行內部價值鏈分析(戰略執行層面),建立企業自身的競爭優勢,并進行一系列的價值創造活動(經營活動)。在價值創造過程中,企業要構建以戰略為指導,以價值創造為核心的財務管控體系。比如在戰略指導下的預算(資源配置)、分析(決策支持)、考核(業績評價)、內部控制(風險控制)等等。當然這些財務管理活動本身也是價值創造過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價值思維如何體現在財務管理工作中

前文已經提到,盡管財務管理內容涉及到投資、融資、分配、并購等方面,但這些方面往往具有戰略特征,發生頻率相對較少,而資金日常運營管理則要頻繁得多,如預算管理、財務分析、內部控制、會計核算等工作。下面我們主要從這些方面來談談,如何在財務管理中體現價值思維。

(一)預算管理:基于價值創造

價值創造的過程,同時也是資源消耗的過程。如何利用更少的資源創造更多的價值?這是在資源稀缺狀態下必須要考慮的問題。預算作為一個重要的配置資源工具,其作用在于根據公司的總體戰略和經營目標,對公司的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配置,以確保公司目標的達成,沒有預算的戰略是空洞的戰略。同時,預算也是戰略執行的重要手段,是使戰略落地的保障。因此,預算管理要基于價值創造,對企業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是否創造價值以及創造價值的多少作為資源配置的原則。

(二)財務分析:促進價值提升

財務分析的最基本作用就是為管理決策提供支持――做創造價值的決策,比如投資決策、促銷決策、產品決策等與企業價值創造活動相關的決策,其最終目標當然也是促進企業價值的提升。相關性是指決策相關性,決策就是創造和提升價值的決策、就是提高效益、降低風險的決策。構建以企業價值及其創造為目標,以戰略分析為起點,以價值驅動因素分析和價值源泉分析為主體的分析架構,其目的就是在于提升企業價值。

財務分析為什么要關注戰略已毋庸贅述。我們是在探討價值驅動型財務管理,因此財務分析要以價值驅動因素分析及價值源泉分析為主體就是順利成長的了。前文提到,財務角度的價值就是未來現金流的貼現值。因此,要增加價值,就要增加現金流的創造能力,增強“造血”功能,增加收入以及收入與現金回收的匹配,同時減少現金流的流出、減少支出。收入來源于客戶、業務、產品等,因此,“價值驅動因素及價值源泉”分析,應從內部價值鏈分析,弄清楚錢到底花到哪里去了?為什么要花?花了有什么用?是否可以增加現在或未來的現金流入,從而增加公司價值?獲取、維護客戶花了多少成本?結合客戶的生命周期,客戶為我們帶來的價值(現金)是多少?如此等等。

(三)內部控制:價值創造導向

內部控制最終需要通過一定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制度流程來實現,從而達到防范風險的目的,同時這些制度和流程就蘊含了價值創造的過程。因此,內部控制既是一個風險控制、管理控制的范疇,同時也是戰略執行、價值創造的手段。

價值的創造和提升在于收益的提高,風險的降低也是創造和提升價值的另一個方面。如前所述,從財務角度的價值就是現金流的貼現值,而現金流是有風險的,這種風險有很多,有經營的、有財務的;有內部的、有外部的。而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就是要在成本效益的原則下盡可能的使風險降低,風險較低的現金流其價值自然較高。

從企業內部而言,內部控制的功能在于防范價值損失,是價值創造的另一種手段。同時,內部控制制度本身就是戰略執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價值創造活動的一部分,因此內部控制也應有價值創造導向。內部控制要在控制效率和控制成本兩者間尋找平衡點,要在控制收益和風險損失之間權衡。

(四)會計核算:反映價值信息

會計信息是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的反映,是價值創造過程和結果的一種體現。提供真實、相關的信息對于價值創造也非常重要。

“真實”的相對性:由于真實的經濟利益具有不可視性,因此會計信息也只能“公允”地反應經濟交易事項。當然,努力地接近真實,仍是會計人員持之以恒的追求。財務會計信息系統生產的會計信息主要是滿足披露需要,滿足外部信息需求者的需要,而對內部管理的需求而言尚顯不夠。僅就提高真實性而言,從財務會計系統的角度而言,會計信息生產要工序化、標準化,進行全程的質量管理,從而生產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價值報告。從而對于企業的價值創造進行真實的反映,為創造價值的決策提供相關的信息。另外,企業應根據需求建立管理會計報告系統,為管理決策需要提供相關的信息,從而促進企業價值創造。

篇(10)

隨著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開始逐步建立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加強公司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環節。而財務監督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證,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財務監督與公司治理的界定

財務監督是為公司內部契約參與人通過一系列財務監督制度和方式,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在該定義中不僅體現出所有權對經營權的監督以及財務部門對資金安全的監督,還體現出公司中其他契約人的監督,避免了抓住某一或某些關系不完整的不足。

公司治理是一種制衡機制,它是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一種“以股東為核心的厲害相關者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目前,在我國建立起了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大部分都建立了以“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為基礎的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由許多控制和協調機制構成,其中財務監督控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它主要通過財務管理在公司不同層次上發揮的核心作用來協調出資者與經營者之間以及出資者內部與雇員之間的利益和行為,以達到相關利益主體之間權利、責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

二、財務監督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監督企業管理者,維護股東利益

企業的管理者與股東之間往往存在信息不對稱。隨著管理者對企業控制力的加強,而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又不完全一致,從而導致了管理者并不會為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進行經營管理。他們甚至會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做出高風險的決策或者貪污公司資產。這就需要財務監督發揮作用,以獨立客觀的視角,評價管理者的業績。另外,由于大股東控制了企業的管理層,因此信息不對稱在企業的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表現得更加明顯。信息不對稱造成了資本市場上的信息披露不真實,市場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影響社會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財務監督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中小股東獲取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公正性,增強大股東和中小股東在獲取信息方面的公平性,成為中小投資者獲取信息最有效、最及時、最主要的渠道之一。

(二)、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業和經營者都已成為獨立的利益主體,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就使經營者及大股東有了虛假會計信息的動機;而且在兩權分離后,企業經營者與小股東、投資者之間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信息不對稱”,使經營者和大股東利用虛假會計信息來謀求自身利益成為可能。從目前情況來看,不論是經營者還是大股東,其會計造假成本遠遠小于其會計造假收益,也從另一方面助長了會計造假。因此,只有在完善法制的同時加強財務監督,才能有效地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三)、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可以使股東掌握更多、更準確的財務信息,減少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利于企業內部的相互制衡,促進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同時,加強外部財務監督,有利于政府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控,可以保持良好的經濟秩序,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可以說:財務監督的削弱也是造成當前公司治理實效,金融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實證明: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必須實行強有力的財務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公司治理機制的不斷完善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健全財務監督的途徑

在筆者看來,健全財務監督制度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一)、規范財務工作程序,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從中捷公司的案例,其內部審計監督非常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由此可見,企業要完善財務監督,就必須制定并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這有利于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控制經營風險,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健全財務監督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企業財務總監制度

為了確保財務監督制度作用的充分發揮,應不斷完善財務總監制度,具體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規范制度的組織建設,即會計法規和財經制度應該具體規范。

公司應該制定好詳細的規則,明確財務總監的職權、地位和作用,特別是財務總監雙重職能的行使和對董事會、總經理的雙向負責方面更要具體說明,從而有利于公司的規范運行。

2.高標準選拔任命財務總監。

財務監督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要求財務總監必須是具有較高素質的優秀專業人才,不僅能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原則

還應僅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因此,企業在選拔任命財務總監時,必須提高標準,選拔任命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3.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

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在企業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情況下,由出資人向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組織和監控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一種經濟監督制度。即財務總監制度是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派駐到企業,或由國有集團公司董事會派駐到企業,對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實施監督控制的一種特殊的行政管理措施。

為保證財務總監的獨立性,很多地方政府規定財務總監的工資、福利待遇有派出機構,不得在所駐企業領取任何報酬和報銷費用,“財務總監”對派出機構負責。這樣,財務總監經濟利益與企業的經濟利益相分離,不受企業管理層的控制,獨立性強,從而更加客觀獨立地進行財務監督,進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三)、不斷提高財務總監素質

財務總監自身素質也能影響財務監督制度的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完善。因此,財務總監在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同時,也要不斷提高自身職業道德素質,認真履行其職責。

四、總結

財務監督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條件和切實保障,加強財務監督必須健全相關制度和提高財務總監自身素質等方面努力。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財務監督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從而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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