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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建設項目有著投資規模大、涉及單位多、技術要求高等特點,對其實施竣工結算審計容易出現“豆腐渣工程”、干部腐敗等問題,因而需要實施跟蹤審計來規范工程建設、提高建設工程的績效。本文旨在梳理有關學者對于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基本內涵、存在問題的研究,并提出對其發展的展望。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理論研究成果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定義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指采用跟蹤審計的方式對建設項目進行審計,具有促進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效果性、效益性的作用的審計方式(曹慧明,2005)。
2.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相關概念要素
(1)審計目標: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對國家重大的投資項目、重點民生建設工程等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能夠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高審計人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蔡春,2011)。(2)特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有審計時間提前且次數增多、審計方式轉變為就地審計、審計內容更全面、審計作用更大等特點(曹慧明,2005)。(3)審計作用:其具有遏制高估勢頭、防止腐敗滋生、提高審計的地位、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等作用(曹慧明,2005)。(4)審計主體:跟蹤審計審計主體為國家審計機關、獨立的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內部審計機構,較早開始開展跟蹤審計工作的社會社會組織更多地介入跟蹤審計(蔡元來,1997)。(5)審計介入時間:國家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分為事前分析、事中監督、事后評價三個階段,審計人員可從這三個階段選擇合適的時間介入,開始審計工作(白日玲,2009)。(7)審計內容:建設項目的建設過程分為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實施階段、竣工驗收交付階段三個階段,審計人員應針對每個階段的重點環節、重點事項,確定不同的審計內容(劉連華,2007)。(8)審計方法:在實施跟蹤審計時主要有階段性跟蹤審計、環節性跟蹤審計、同步跟蹤審計、批量跟蹤審計四種不同的方法,審計人員應根據不同建設項目的特點合理選擇審計方法(錢水祥,2009)。
4.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跟蹤審計中審計人員易偏離審計目標;審計成本大;審計介入時間模糊;審計依據不足;審計人員數量有限( 任延艷,2007)。跟蹤審計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導致審計資源的浪費和閑置;內部審計資源未得到合理利用(畢秀玲,2011)。
(2)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改進方法
對跟蹤審計的職能做出科學定位;全面合理地評價跟蹤審計的價值;準備把握介入審計的時間;合理確定審計的重點環節;充分利用人力、財力資源;依法進行審計(任延艷,2007)。合理安排審計間隔時間、提高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職能等以明確審計人員的定位;培養審計人才、利用社會審計資源等以緩解人員不足的壓力;通過量化考核和案例考核來合理衡量審計人員的工作成果;建立合理的付費方式向社會審計機構支付費用(曹慧明,2009)。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前景展望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竣工結算審計的發展,使得審計行為由事后結算轉向事前準備、事中監督。
(1)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國家應提高對跟蹤審計的重視程度,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審計人員也應注重對審計實踐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進行歸納總結。
(2)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在高校中開設與跟蹤審計相關課程;在公務員選拔時注重跟蹤審計能力的考核;在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定期培訓。
(3)加強與社會審計機構的合作:使得國家審計機關能夠合理選擇業務能力強的審計機構,保證審計任務的完成;同時,也能合理地確定付費方式,保證國家經濟資源的合理利用。
(4)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社會各界對跟蹤審計的認識:使得被審計單位支持審計人員的工作;建立高效合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保證其實施,減輕審計人員的審計任務。
(5)健全審計成果考核制度:對審計成果的考核應從多方面著手,不但對多指標進行量化考核,還可通過其為促進跟蹤審計的發展做出的貢獻進行考核等。
參考文獻:
[1]任延艷.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局限性及對策[J].審計月刊,2007(01):9-10;
[2]劉連華,趙宇穎,宋建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局限性及對策[J].科技資訊,2007(2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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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畢秀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相關問題探析[J].中國內部審計,2011(01):46-49;
[5]曹慧明.論建設項目跟蹤效益審計[J].審計研究,2005(01):53-57;
關鍵詞:
工程;跟蹤審計
近年來,為滿足經濟、社會、生態文明發展對能源數量和質量的需求,各電網企業加大了電網建設投資,2013-2015年分別達到3894億元、4118億元和4603億元,預計“十三五”期間電網投資仍將保持高位。電網企業加強了電網項目工程審計工作,在規范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傳統的工程審計一般為事后審計,其所發現的問題大多既成事實,難以整改或整改成本大。筆者所在單位內部審計部門根據電網項目特點,探索開展了電網項目跟蹤審計,取得了較好地審計成效。
1定義與定位
跟蹤審計起源于上世紀90年代,國內外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均開展了一些理論研究和項目實踐,但是,由于時間相對較短,理論界對跟蹤審計尚未形成廣泛認可的定義,相關的成果也主要集中在工程項目審計監督方面。筆者根據實踐的經驗和理論研究成果,將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定義如下: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是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審計對象實時開展的持續審計監督和及時有效反饋;審計范圍可以是項目從前期、建設、后評估等全過程,也可以是部分重點過程。它與傳統審計的區別在于將事后審計改變為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審計,在問題事項未發生或未產生嚴重后果前,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將事后補救為主改變為事前預警、事中糾偏為主,實現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成本最小化、綜合效益最大化。實踐中跟蹤審計的定位,應當遵循“獨立監督、客觀評價”的原則,實行監督與執行、服務分離,審計監督流程平行于項目管理流程,確保既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又能保持客觀公正。一是跟蹤審計流程與項目管理流程應處于平行位置,使審計信息流簡潔明了、中間環節少,確保審計的時效性和有序性。二是應將參與項目管理和咨詢服務的審計人員(機構)與開展跟蹤審計的人員分離,保持審計監督的獨立性;三是跟蹤審計業務與項目管理流程間的關聯點是項目建設部門(單位);審計機構不應直接對其他參建單位指令,不打斷正常的項目進程,確保項目建設部門(單位)對項目進程的主導性,避免“多頭指揮”。四是應將微觀跟蹤審計與宏觀跟蹤審計相結合,審計流程的定位不局限于單一項目,可針對一類工程或某一管理行為,甚至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流程;審計流程對于單一項目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具有舉一反三的功能。
2主要做法
電網項目造價差異較大,大到以億計的輸變電項目,小到萬元以下的修理和配網項目;而在數量上又呈現出相反的情況,即造價大的項目數量少、造價小的項目數量多。同時,電網企業審計人員編制相對較少,但是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如東部某省級電網企業本部及所屬單位審計人員共175人,約占員工總數的2‰,與電網投資總額相比,人員相對較少。因此,跟蹤審計必須依據項目特點和審計資源情況選擇合理的方式方法,才能保證審計效果。
2.1審計資源
電網項目的跟蹤審計資源安排適合“以內部審計為主導、多種資源互為補充”,即:同級部門之間協同橫向協同監督、上下級單位之間縱向聯動監督、內外部審計資源統籌使用。一是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審計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開展審前準備及審計方案研討,避免了方案實施中的無效工作,增加職能部門急需了解的事項,改變以往“審”與“被審”的對立關系,為共同開展項目管理風險防控和協同監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促進職能部門自覺自我監督并及時自查自糾專業管理的偏差。二是按照審計資源分布和管理權限,明確各層級審計分工;上級審計部門分項目類型建立跟蹤審計工作方案,統一工作標準和要求;下級單位依據自身特點細化審計實施方案,上級審計部門應做好對下級審計部門的督導檢查。三是通過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選擇部分優秀社會中介機構作為自有審計資源的有益補充,可以將部分審計業務進行委托,也可以從社會中介機構擇優聘請資深注冊造價師和注冊會計師,以外部專家的身份加入審計組,協助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工程造價等事項審計,提升內部審計專業化水平。
2.2審計方式
一是要根據項目特點和管理需求設置跟蹤審計模式。對于重點項目,可采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對于一般項目,可采用關鍵節點跟蹤審計模式。二是關鍵節點設置應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對于采用關鍵節點跟蹤審計模式的項目,根據項目管理特點,將關鍵節點劃分為必選關鍵節點和可選關鍵節點。所有工程項目必須經過對必選關鍵節點的跟蹤審計,體現出“全覆蓋”的目標;但在此基礎上,可根據項目特點和以往發現的問題,自行選取其他關鍵節點,使跟蹤審計目標更明確、大幅提高審計資源利用率,同時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概念得到較為靈活的應用。三是要碎片化審計方案,增強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各流程的關鍵節點,制定出各關鍵節點跟蹤審計的具體實施方案,通過采用這種碎片化的各關鍵節點的具體實施方案統一跟蹤審計工作標準和內容,加強對跟蹤審計人員(機構)的指導,提高跟蹤審計的工作質量;同時,可以根據需要跟蹤的關鍵節點快速的組合跟蹤審計的審計方案,便于提高跟蹤審計效率。四是充分運用信息化建設成果提高審計效率。當前,建設單位廣泛上線了ERP、建設流程管控以及建設現場視頻監控等信息系統。跟蹤審計時應熟悉和運用這些信息化工具,建立數據模型實時進行數據比對,全面、深入、快捷的發現問題。
2.3審計重點
審計署京滬高鐵跟蹤審計等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公告,提出當前建設領域一些較為嚴重的共性問題,結合電網項目特點,應將建設程序、資金管理、工程質量、招投標等作為審計監督重點。一是沿著資金流向,跟蹤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對征地費、青苗賠償、進度款等資金支付環節,設置前置審計流程,事前審計;對審計權限內施工、監理等單位項目成本支出進行延伸審計,防范“小金庫”和資產損失。二是沿著基建程序,跟蹤投資控制情況。按照里程碑進度,重點審計開工、重要節點驗收等事項,確保程序合法、計量準確;重點關注招標程序、變更、簽證、涉及價款的工作聯系單等對投資有重大影響的管理事項。三是沿著質量形成過程,跟蹤質量控制系統運行情況。重點審計施工圖紙的規范性、建設和監理單位履職情況,促進參建單位強化質量基礎管控;重點關注施工分包管理,減少轉包和違規分包行為的發生,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四是沿著物資交接過程,跟蹤物資實物出入庫情況。重點關注甲供物資(特別甲供材料)的采購量、入賬量和實際使用量的差異,跟蹤結余物資、廢舊物資的退庫管理。
2.4成果運用
跟蹤審計報告要體現跟蹤審計的特點,第一是要及時,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時督促整改;也要定期或根據需要進行綜合性分析,將問題整改與管理提升相結合,建立防范風險產生的長效機制。一是審計成果運用也要“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體現及時性。在事前,審計要結合建設環境和內外部審計在建設領域其他項目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審計對象提示風險,督促其在制定工程實施方案時考慮可能產生的管理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在事中,要及時發現苗頭,及時糾正失誤,做到“邊實施,邊審計,邊整改”;在事后,及時進行評估補救,確保不出現重大問題。二是要將問題整改與管理提升相結合。對重大問題、普遍性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立足頂層設計,從制度、流程查找不足,反饋給相關職能部門,督促其整改與完善,著力構建長效機制,防止老問題反復、新問題滋生。三是要定期形成發出“綜合報告”和“重大問題專項報告”,將項目管理主體履職情況的總體評價、發展趨勢以及涉及領導層決策等方面的問題,報告領導層、服務科學決策。四是要加強宣傳教育。審計要通過各類媒體、會議、培訓等平臺,宣傳監管形勢和管理要求,剖析典型案例,提示風險事項,傳輸依法治企理念,培育合規文化。
3風險控制審計風險
伴隨著所有的審計業務,面對跟蹤審計這樣一個新興事物,審計風險控制尤為重要。
3.1跟蹤審計制度不健全。目前,無論是國家審計還是內部審計,鮮有成熟的跟蹤審計制度。跟蹤審計方式、方法、工作定位以及審計人員的權利、義務等,均處于探索實踐階段。我們需要加強理論研究,廣泛實踐并總結固化成果,建立、健全理論體系,完善相關的法規、制度、準則,保障跟蹤審計工作有序開展。
3.2審計人員素質還需要提升。電網項目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多數項目在野外、現場突發事件多,跟蹤審計的實時參與,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升審計工作能力。
4結束語
開展電網項目跟蹤審計非常必要,實踐中也取得了較好的效益,不過,目前仍然處于起步階段,需要更多的研究、實踐和創新,不斷提升工作成效。
科研事業單位的基建工程項目,為科技人才開展科學研究提供良好物質基礎和工作環境,是科研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與此同時,由于基建工程項目本身的復雜性及科研事業單位向科研工作的重點傾斜性,科研事業單位的基建項目中質量、腐敗問題等時有發生。因此,加強對基建工程的審計監督,是科研事業單位避免基建項目出現質量、腐敗等現象的重要手段。當前,科研事業單位大型基建工程的審計監督主要以事后結算審計為主,直接結果是部分重大問題在工程完工后才被發現,導致無法補救,或者補救成本過高。而跟蹤審計采取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的形式,在實現事前預防的同時,還可以及時發現苗頭,將問題及早扼殺。目前,跟蹤審計已在部分公共工程建設項目上得到采用和使用,也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認可。本文從科研事業單位大型基建工程項目的特性出發,探索其跟蹤審計模式,為科研事業單位開展大型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提供參考。
一、基建項目跟蹤審計的定義及組織模式
(一)基建項目跟蹤審計的定義
近年來,基建項目跟蹤審計作為一種新興的審計方式,在節約工程造價、預防腐敗等方面發揮出了具體的作用,受到理論界和實踐者的高度重視。目前,關于基建項目跟蹤審計定義,尚未有統一和明確的定義,其中曹慧明(2005)認為跟蹤審計,是指將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改進、完善建設工作;使建設實施得以規范、有序、有效運行,取得最佳的效益。筆者認為,基建項目跟蹤審計,是一種全過程的造價控制,是審計部門對基建項目策劃決策及建設實施各個階段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效益性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
(二)基建項目跟蹤審計的組織模式
從實踐來看,單位開展基建項目跟蹤審計的組織模式,基本分為以下三種:一是外包跟蹤審計服務。單位由于人手等原因,采取服務外包的形式,將跟蹤審計委托專業跟蹤審計單位開展。二是自行開展跟蹤審計。單位由于內部人員具有工程造價、建造等職業資格,基建專業能力強,可以自行開展跟蹤審計。三是外包與自行開展相結合。既借助專業跟蹤審計單位的力量,又充分利用自身人員熟悉單位的特點,將二者結合,共同服務跟蹤審計。以上三種跟蹤審計組織模式,各有特點:外包跟蹤審計服務,能充分借助專業機構的力量,在跟蹤審計方面發揮專業力量,出具的報告更具有信服力;自行開展跟蹤審計,能更好地結合單位特點,咨詢意見更貼近單位實際;將外包與自行開展相結合的組織模式,使專業力量與內部實際相結合,更好地控制工程造價。各單位從自身實際出發,從工作的側重點出發,選擇了不同的組織模式,其出發點都是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對基建項目各個階段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效益性進行監督。
二、科研事業單位基建項目跟蹤審計組織模式的選擇
(一)科研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特點
由于科研事業單位主要核心業務是開展科學研究,其基建項目是為科研服務,為科學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基礎,因此,科研事業單位的基建項目建設呈現出如下特點:1.從建設內容來看,大部分基建項目要根據科研活動的特點,專門建設專用建筑物或者專用部位。在基建項目的設計階段,需要使用該基建項目的科研人員參與,明確科研活動所需場地的大小、設備的擺放、輔助配套設施等。如某些生物研究,就需要專門的潔凈室,在設計階段,應提前明確。2.從資金來看,科研事業單位的基建資金,除了來自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或者各單位主管部門的基建投資經費外,科研事業單位會自籌相當比例的資金。由于自籌資金的壓力,科研事業單位更需要控制基建項目的建設成本,有效利用資金,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滿足科研活動需要。3.從基建管理角度來看,大部分科研事業單位,基建項目并非每年都有,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慮,未專門設置基建管理部門,和配置較多基建專業人才。
(二)科研事業單位跟蹤審計的選擇
科研事業單位,從基建工程特點出發,基于最優的原則,應選擇符合自身的跟蹤審計組織模式。由于建設內容的特殊性,專業的跟蹤審計單位不了解科研活動規律,不能從根本上理解基建項目的內在使用方向;同時,從資金角度出發,處于控制工程造價成本的角度出發,圍裙律,就需要專門的基建完全委托跟蹤審計單位,費用將較高,因此,外包跟蹤審計服務不是一個最優的選擇。由于人才的缺乏,不僅僅是與基建相關的建造專業較強,還有工程造價專業也較強,大多數科研事業單位無法自行開展跟蹤審計。因此,本文認為,科研事業單位,基于最優的原則,從成本和效益角度出發,應選擇將外包與自行開展相結合的跟蹤審計組織模式。
三、外包與自行開展相結合的跟蹤審計組織模式的具體實施內容
(一)科研單位充分借助跟蹤審計單位,做好各項管理
1.選聘優秀的跟蹤審計單位。按照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等相關規定,可以采取招標的方式選擇業績良好、信譽度高、專業技術力量較強和審計費用合適的專業跟蹤審計單位。2.做好溝通和協調。在項目開展過程中,科研事業單位強調跟蹤審計單位是為基本建設項目服務,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不偏不倚,發揮專業的造價咨詢意見。在溝通渠道和方式上,科研事業單位建立與跟蹤審計單位專門的溝通渠道,強調跟蹤審計單位不直接與施工方溝通,其造價咨詢意見首先反饋給科研事業單位,由其與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溝通。在協調機制上,科研事業單位建立與跟蹤審計單位的定期協調會議,專門就雙方了解的情況進行協商。這樣,保證跟蹤審計單位真正為科研事業單位所用,代表其利益。3.加強跟蹤審計單位的評價和總結,把好出口關。由于大型基建項目的跟蹤審計,是委托給第三方——專業的跟蹤審計單位開展,科研事業單位有必要對其工作進行評價。在結算審計中,審減金額或審減率是委托單位評價審計價值、審計效益的重要標準,但跟蹤審計的成效不僅僅體現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控制了工程造價,還對建設過程進行了監督評價,使跟蹤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能夠在工程管理中及時糾正。這些工作成果是隱性的、無法量化的,所以不能主要以審減率來簡單衡量跟蹤審計的價值,應從各個角度全面客觀地評價跟蹤審計的成果。這樣通過建立健全跟蹤審計單位的業績評價考核機制,引導專業機構發揮跟蹤審計的最大效用,更加深入了解基建項目的內部特性,服務科研基本建設,同時,科研事業單位可以淘汰不合適的跟蹤審計單位,培養一批了解科研單位基本建設特性、配合默契的跟蹤審計單位。4.以內部培養為主,強化隊伍建設。“沒有合適的人,就做不好合適的事”。科研事業單位在依托跟蹤審計單位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過程中,要把培養跟蹤審計的復合型人才作為科研事業單位的一個重要工作來抓,在人力、財力、物力方面下大力氣。
(二)跟蹤審計單位要充分發揮專業特長
1.在合同中明確各自的權責。科研事業單位與中介機構簽訂審計合同,明確各自的職責。跟蹤審計機構從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發,按照行業規則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對審計結果負責;科研事業單位負責對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抽查與監督,監督其公平、公正依法開展審計。2.跟蹤審計單位要制定詳細、可行的跟蹤審計方案,明確跟蹤審計的程序、內容和要求、審計資料及審計報告格式等,規范自身行為。3.跟蹤審計單位要選派優秀的跟蹤審計人員,組織項目小組。小組內不僅僅要配備懂造價的土建、安裝工程師,還要配備懂現場施工的建造師,和懂經濟、財務等專業的人員。4.跟蹤審計單位要在關鍵節點,在基建項目現場駐點,將重要信息拍照留存,以便日后工程的結算、索賠糾紛的處理,以此控制工程造價。5.跟蹤審計單位建立嚴格的跟蹤審計工作流程。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建立嚴格的工作流程,并按照流程開展工作。跟蹤審計應遵循監督而不是替代管理職責的原則,堅持在建設單位內部管理的原則上,實施再監督。6.保持學習的態度。由于科研活動的特殊性,在跟蹤審計過程中,跟蹤審計單位對于特殊的事項,要向科學家虛心學習、請教,從科研的角度控制造價。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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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的特點
在一般的大型建筑中,除土建工程外,都將其歸入安裝工程。包括: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消防工程,給排水、采暖、燃氣工程,通信設備及線路工程等。但安裝工程有其特有的特點,只有了解其特點,審計人員才能做好安裝工程的跟蹤審計工作,才能更好地發揮跟蹤審計的優越性。安裝工程有以下特點:
(1)安裝工程材料和價格多樣。安裝工程因涉及的專業比較廣,所需材料設備數量不多,但種類繁多,其價格相差也較大。如給排水工程中的閥門,其類型有閘閥、截止閥、蝶閥、止回閥等,規格從DNl5~DN350。在同一個類型的閥門中,按連接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為螺紋連接、法蘭連接;從其材質方面,又可以把它們分為銅質、鑄鐵、塑料閥門等,這些差異使它們之間的價格相差也較大。即使同一種類型閥門,不同產地或者不同廠家其材料價格也不同。顯然安裝工程材料和價格的多樣性給跟蹤審計人員加大了審計的難度。
(2)安裝工程中新材料不斷涌現,取代傳統產品。隨著科技的發展,新材料、新產品不斷涌出,一些傳統的產品逐漸被淘汰出局,新材料取而代之。例如在照明方面,節能燈成為最為實惠的選擇,向綠色環保方面發展。過去在給水工程中,使用的是傳統的鍍鋅鋼管,現在已經被塑料給水管、鋁塑復合管、銅塑復合管、銅管甚至不銹鋼管等新型材料所取代。傳統的水表正在被智能水表代替。這需要審計人員多進行實際考察。
(3)安裝工程須與土建、裝飾工程密切配合。安裝工程與土建工程和裝飾工程是密切配合的。如果土建工程與裝飾工程出現變化,安裝工程也要隨之發生相應的變更,再加上安裝工程也有自身的特有性質和要求,有些變化是無法提前完全表現出來,只能根據具體的施工情況來決定。
(4)安裝工程多采用暗裝。安裝工程通常為了整體上的效果,多采用的是暗裝,外面基本上不留痕跡,因而從裝飾后的工程上是看不出來安裝材料的。前面提到,安裝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牌、規格是各種各樣的,由于生產場地、廠家等的不同,價格差異也很大,所以,在工程竣工后從外觀是不容易檢驗出安裝工程是否按照原來的設計規范施工的,也檢測不到所使用的材料是否以次充好,有沒有偷工減料等,這樣的暗裝現象,給安裝工程結算帶來諸多困難,這就需要跟蹤審計人員在施工階段做好資料的收集。
安裝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的重點
1工程進度款的審計
工程進度款的正常撥付是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的重要因素,同時,嚴格控制工程進度款的撥付,也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防止工程款早付和超付的重要手段。工程進度款審計的主要程序及內容:
(1)施工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當月(或節點)已完成形象進度,報送工程進度款申報表。
(2)監理工程師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實已完工程量,再報甲方代表,對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量和變更分別簽證認可。
(3)甲方代表將已初審的工程進度款申報表送審計部門或委托的造價咨詢公司審核確認。
(4)跟蹤審核人員對工程進度款申報表進行審核。首先核定確認工程量,然后將綜合單價、措施項目費、規費、稅金等,與施工單位的投標報價進行對比審核,最后審核簽證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找出問題,出具審計結果。
(5)審計部門或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對審計結果出具審核意見,提出工程進度款支付建議。核定確認工程量時,按照事實求是的原則,跟蹤審核人員應到施工現場查看申報工程量與實際施工進度是否一致,有沒有多報的現象,必要時做好影像資料的收集。同時,根據每月(節點)進度付款實際情況建立臺賬,避免工程還沒有完工而進度款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額。此階段需特別注意合同的支付條款,嚴格按照支付條款來支付進度款。
2主要材料、設備價格的審計
安裝工程中未計價材料、設備很多,其價值占安裝工程總造價的60%~80%,有的甚至占90%以上。因此對其價格的審計也是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的重點。材料、設備價格的確定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承包方提供材料,材料的規格型號、質量以及生產單位在施工合同中已約定清楚,由發包方認質認價;另一種是由發包方提供材料,即“甲供材料”。
因安裝工程材料和價格多樣性的特點,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生產廠家,安裝工程材料設備價格相差較大。承包方提供材料的價格容易出現偏高、混亂的現象。同時,造價管理部門的信息價僅有部分品牌的材料、設備價格,這就需要審計人員走向市場,定期進行市場考察,了解、比較多家材料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和價格,建立數據庫,才能對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價格及質量進行合理地審計。又因安裝工程多采用暗裝,審計人員還要到施工現場抽查核實,防止施工單位以次充好,降低等級采購材料。
3工程變更、現場簽證的審計
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現場簽證記錄、技術核定單、簽證記工單等工程資料,這些工程資料是工程施工中所發生變更的實際證據,其真實性、有效性及實效性就具有特殊意義,是反映工程變更的重要依據。因此,在審計中要對工程變更、現場簽證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實效性進行審計。如某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為每戶新增了一個多媒體箱,多媒體箱是嵌墻安裝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多媒體箱實行包干價114元/個。安裝工程有必須與土建、裝飾工程密切配合的特點,對安裝多媒體箱的地方在砌筑墻體時只要預留出多媒體箱的位置即可,但部分安裝多媒體箱的那面墻已經砌筑好了,這時就需要剔槽安裝多媒體箱。施工方會對剔槽、修補進行簽證,跟蹤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就應到現場核實,才能對變更簽證的真實有效性進行審計。
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是具有我國特色的審計方法,是我國審計機關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探索出的一種審計模式。跟蹤審計起步于1990年,2005年以后隨著南水北調項目、西氣東輸項目、汶川地震災后重建項目等審計的接踵而來,政策執行跟蹤審計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一、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內涵及特點
(一)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內涵
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相關資金籌措過程、使用過程、績效情況、相關政策實施過程進行的一種審計活動,它需要的時間較長,主要涉及經濟、教育、社會、資源、文化、環境等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內涵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本質是審計,且是國家審計機關的專門性審計監督活動。它不同于政策制定和執行部門,且與這些部門沒有利害關系。所以,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能夠獨立、客觀地進行審計;第二,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能從整體上較系統的反映政策制定和執行部門的問題。因為政策制定和執行部門涉及不同層次、多個部門,很多是上下級關系,容易產生利益糾紛和矛盾。而審計部門本身的性質使其能夠獨善其身,所以,能夠完整的進行監督和提出問題。第三,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需按審計準則規定的審計程序和職責進行審計,同時,對發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特點
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與傳統審計相比有其顯著特點。首先,時效性。它從細微處入手,主要關注政策的潛在風險、薄弱環節,使問題被扼殺在萌芽狀態,堅決杜絕小問題演化成局部性和全局性的大問題。其次,過程性。它主要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審計,不是事后審計,也不是事前審計,所以,審計時間的跨度很長。最后,預防性。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有兩方面的預防效果:①對制度的缺陷、重大體制有免疫功能;②能有效預防腐敗,保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
二、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現狀
(一)目前的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現狀使審計目標的完成大打折扣。正常的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是在政策執行前、執行中、執行后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審計。審計人員不斷提出建議,政策執行單位予以糾正調整。然而,由于尺度把握不準,審計人員往往介入太深,變成了深層次的發現問題,忽視了保障被審計單位政策順利執行的目的。
(二)無論從理論層面還是現實層面來看,審計介入的合理時間點沒有定論。完整的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要經過決策階段、研究討論階段、試點正式實施階段。不同階段介入審計的效果不同。在現實的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中,往往偏重于政策執行的效果,很少關注政策制定的前贍性、科學性。
(三)從審計人數和審計人員能力方面來看,很難有效的完成審計任務。目前的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覆蓋面廣,需要不同的部門協助進行,同時,要求審計人員既要了解此項政策的來龍去脈,又要多角度、多方位的開展工作,不光掌握本專業的知識,還要熟悉被審計單位的專業知識、專業術語。所以,對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提出了很大挑戰。
三、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常用方法
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可以借鑒績效審計的使用方法,如使用調查統計或建立指標體系作為主要的審計手段。而指標的選取和指標權重的確定是需要慎重考慮的。
(一)建立常用審計指標庫
指標庫的建立要易于日常維護,所以,要充分考慮時間的連續性。數據庫數據的獲取途徑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類:①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常用指標,可向當地部門咨詢當地的物價指數、國民生產總值;②各類審計指標,可定期向各類審計部門獲取,如社保審計部門關注的社保指標、財政審計部門關注的財政指標、環保審計部門關注的環保指標;③根據時代的發展,計算機已日益深入到人們的日常工作中,有技術條件的審計部門可建立數據庫,實現數據的更新和維護。
(二)循序漸進的進行審計實踐
在當前條件下,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執行范圍不是很廣,特別是地市一級的國家審計部門難以承擔宏觀的經濟社會政策的審計。所以,審計部門可以由簡入繁、循序漸進的扎實推進新型審計類型。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①選擇合適的行業,行業歷史數據獲取比較方便,評估指標具有廣泛的認可度,比如環保行業;②選擇合適的政策審計,最好是涉及的部門較少、利益部門相對單純、內容單一、政策邊界清晰,如各級財政專項資金的補貼政策等。
四、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一方面,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有消極態度。認為審計就是得罪人,出力不討好,往往避重就輕,不敢深入調查,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另一方面,審計人員經常站在被審計單位的角度看問題,認為爭取到項目資金不容易,只要不違反大原則、大政策就可以,往往睜一眼、閉一眼,使有限的項目資金不能用到刀刃上。
(二)法律法規不完善
在法律層面上,我國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方面的法規規制度很不完善。既沒有明確具體的內容、原則、實施步驟,也沒有懲罰制度。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的權利、義務也不清晰,很多基層審計機關摸著石頭過河,操作不規范,使審計質量、審計效果大打折扣。
(三)審計力量與政策執行情況
跟蹤審計的高要求存在差距當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經濟事物不斷涌現,傳統的審計方法己不能滿足審計要求。基層的一線審計人員往往具有精湛的財務審計專業技術,但知識面較窄,沒有很好的政治敏銳性和對問題的洞察分析能力,復合型人才大量缺乏。同時,一線審計隊伍數量嚴重不足,工作壓力大,繼續教育跟不上。所以,對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很難有效把握,審計效果流于形式。
(四)審計目標不易實現
由于各級審計機關受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審計機關的獨立性難以保證。一旦政府執行情況跟蹤審計政策存在問題,審計糾偏問責機制運行不力,會出現上級政府干預審計報告真實性的現象,達不到審計的監督作用。
五、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盡快完善政策執行情況
跟蹤審計制度經過多年的摸索,我國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巳形成一定的模式。但我國制度體系建設相較于發達國家仍不夠系統完善。所以,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在法律制度、政策執行上要更上一層樓。結合中國特有的國情,積極探索出適合中國特色的審計組織模式。加快與之配套的制度體系建設,使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有規則可判斷。
(二)加強對審計質量的控制
審計人員評價審計往往注重資本效益的執行情況,大局觀不強。有時對國家的政策理解不到位,不注重換位思考。審計人員需結合審計的過程性、廣泛性、全面性的特點加強審計質量控制。規范審計工作流程,降低審計風險。在理解政策的基礎上,多方考慮政策執行的偏差、政策執行力度打折扣等問題。并在審計實踐中驗證,使政策有理有據的落實到位。
(三)合理定位政策執行情況
跟蹤審計的介入深度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應當扮演旁觀者的角色,參與政策執行的過程,而不能作為執行者從事政策制定和決策。在審計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積極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書面及語言溝通,不應直接干預被審計單位的工作。
(四)準確把握政策執行情況
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首先,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要確定是從制定階段介入還是從實施階段介入。其次,對跨度時間較長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可根據審計資源的多少及項目的特點,最少每年安排一次審計。最后,對短期的政策項目,審計機關要在充分了解政策背景的情況下,抓住重點的控制環節,進行不定期地跟蹤審計。
(五)注重審前準備,充分進行審前調查
首先,在審計前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尤其是擴容被審計單位的專業背景知識、行業特點,做到心中有數,增強專業勝任能力。其次,進駐被審計單位全方位、多角度的收集資料,充分了解與政策相關的情況,找出審計重點。最后,在前期充分準備的情況下群策群力,制定明確可行、重點突出、容易操作、周密完善的審計方案。
(六)創新審計方式
一是在審計方式的選擇上要科學合理,不同的項目、不同的審計目標要分清,是專項審計還是普通審計,是單獨審計還是與其他審計結合。同時,審計人員的配備要考慮知識結構、經驗積累、年齡層次等因素。二是審計方法要集思廣義、拓寬思路,在原來常規方法的基礎上尋找新思路。比如,采用比較分析法、反證分析法、個別訪談法等,激發出審計人員的智慧火花。三是擴大審計領域,尤其在預算、專項資金、經濟責任等項目中涉及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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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何種跟蹤審計模式,一般需考慮以下三點因素:
(1)內部控制制度的情況。內部控制由5個部分組成: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督。控制環境包括態度、能力、意識以及管理者的行為;風險評估是管理層確認、分析及管理那些對目標達成有影響的風險的過程;控制活動是一系列的政策和程序,他們確保企業執行必要的措施,以監控企業目標實現的風險;信息和溝通包含企業內部信息的鑒別和流動,它在某種程度上使得員工能夠發揮他們的作用,并承擔他們的責任;監督與管理層評估企業內部控制質量的過程有關;內部控制的5個組成部分是緊密聯系的。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這對選擇什么樣的跟蹤審計形式很重要。如果一個建設單位有良好的內部控制,有一支扎實的基建管理隊伍和過硬的內部審計力量,可以選擇松散型的跟蹤審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關節點進行介入取證。否則,就要實行緊密型的全過程跟蹤審計。
(2)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重視程度。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固有風險是建設項目本身所存在的風險,控制風險與內部控制相關,這兩種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法消除的。審計人員為了降低審計風險,只有降低檢查風險,采取更加嚴格的檢查措施,通過選擇緊密型跟蹤審計,對建設項目進行貼身式監督,隨著建設項目的深入而一步步降低檢查風險,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3)審計成本。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與以往的事后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內容和環境上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它的廣泛性、全程性決定了開展跟蹤審計的成本要比以往的審計模式高得多。同時,緊密型的跟蹤審計要求人員幾乎時刻在現場,其成本也比松散型的跟蹤審計要高一些。在目前跟蹤審計效益還不能有效計量的情況下,對跟蹤審計形式的選擇,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審計成本。
目前,在高校工程建設中廣泛開展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大致分為兩種:
一種是緊密型跟蹤審計模式,即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要求審計人員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合同、施工等各環節直到最后竣工結算,都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人員吃住都在施工現場,時刻監督。這樣審計成本較高。
另一種是松散型跟蹤審計模式,即重點環節跟蹤審計方式。審計人員從工程的某個關鍵點作為切入點,在每個關鍵環節,審計人員進行跟蹤審計,而不需要時刻在現場。這種審計模式往往由于跟蹤的不及時或過于緊密,會造成審計風險較大。
由于跟蹤審計的類型不同,勞動和技術手段也不相同,因此不同的跟蹤審計模式的收費標準就不同。目前,在武漢地區松散型的跟蹤審計計費一般不支付基本費用,僅按審減額的5%-10%收費;緊密型跟蹤審計模式一般參照《關于調整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房地字[2000]51號文)的標準,跟蹤審計基本費用按文件標準計算金額的50%-100%計費,也有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0.1%計取,結算審計費用按審減額的5%-8%計取。
同時,這兩種跟蹤審計模式都是建立在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基礎上的審計模式。相比較于傳統的事后結算審計而言,無論哪種跟蹤審計模式都有明顯的進步之處。但高校作為這兩種審計模式的行為主體,當學校內部控制設計合理,執行有效時,其發揮的作用就明顯,一旦學校內部控制設計不當,執行有漏洞時,其效果就會打折扣。
高校的國有事業單位性質和資金來源以國家拔款為主的特點決定了高校建設資金的使用最終應由國家審計機關審計,否則會造成國家審計的缺位。因此,在高校建設領域,建設項目審計還需要高校主體外的國家審計力量的介入,這樣有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2 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設計
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經歷了傳統的事后結算審計,正在推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但是,由于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缺陷以及國有資金的大量集中使用,需要國家審計的參與。因此,在實施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應建立以學校內部審計人員為主,以社會審計為補充,通過國家審計的最終介入,建立起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國家審計相結合的新的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
以高校內部審計力量為主體進行緊密型跟蹤,委托社會審計機構輔之以松散型跟蹤,國家審計機關在高校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基礎上,對工程造價進行事后檢查式的復審,從而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工程造價審計和財務審計相結合、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高校建設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模式。
這樣筑起了跟蹤審計的三道防線,即由內部審計機構對建設過程實施跟蹤審計,在結算審計時,對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編制、審查通過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把第一道關。當內部審計力量較弱時,可以聘請相關的社會專門人才參與到工程跟蹤審計中,共同把好第一道關。由社會審計人員參與工程跟蹤審計過程中,結算審核時,在內審機構審核的基礎上審計,把第二道關。最后由國家審計機關實施審計把第三道關。
3 新的高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特點和優勢
(1)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特點。
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結合。內部審計人員始終站在第一線,社會審計人員按節點情況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國家審計人員在前二者的工作的基礎上對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緊密型跟蹤和松散型跟蹤相結合。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緊密型跟蹤審計,有利于掌握第一手數據資料,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性。社會審計人員通過松散型的跟蹤審計掌握工程狀況,提高審計效率。
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內部審計人員和社會審計人員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國家審計人員是事后審計,將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結合在一起。
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通過內部審計人員的詳細審計,社會審計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有重點的詳細審計,和國家審計人員在前兩者審計基礎上的抽查審計,體現了詳細審計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特點。
財務審計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相結合。國家審計機關事后以財政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附帶對工程造價的確定、結算情況進行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則以建設工程造價審計為主,對建設工程過程中的財務情況進行審計。
(2)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模式的優勢。
在我國,對于國家投資項目的審計起步于1983 年,主要由政府審計機關負責,早期的審計內容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審計方式以事后審計為主,隨著審計實務的發展,現在正逐步向建設項目管理審計發展,審計方式上越來越強調跟蹤審計。2005 年9 月至2009 年3 月審計署對北京奧組委財務收支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有重點、有步驟、分層次開展工作,幫助北京奧組委加強內部控制,規范管理,查找問題,提高效率和效益,取得顯著效果,積累了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經驗。審計署2008 至2012 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要求積極探索跟蹤審計。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大型投資項目、特殊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事項、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執行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全過程跟蹤審計正逐步成為政府審計機關進行國家投資項目審計的主要方式。
在跟蹤審計理論研究方面,目前較為認同的觀點是,跟蹤審計是指將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改進、完善建設工作,使建設實施得以規范、有序、有效運行,取得最佳的效益。然而,跟蹤審計的理論多是審計實務的總結,論述的重點一般在于跟蹤建設項目各階段的審計內容、介入時點、審計風險、實現路徑等,或結合某種類型的建設項目進行分析。而審計的內容、介入時點、風險和路徑等主要取決于采取什么樣的模式進行跟蹤審計,目前尚未見到對跟蹤審計模式進行系統分析報道,難以形成具有普遍適用性的理論成果,制約了跟蹤審計的進一步發展,因此,歸納總結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分析審計模式及適用范圍,對推廣跟蹤審計、發揮審計效果具有現實意義。
二、國家投資項目的特點
本文的國家投資項目是指建設資金僅來源于或主要來源于預算資金的項目。隨著政府體制改革的深入,國家投資項目具有了一些新的特點。
1. 項目規模較大,技術復雜,周期長。國家投資項目一般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型重點或公益性項目,例如奧運項目、三峽工程、京滬高鐵、主要高速公路等屬于大型重點項目;而公立學校、醫院、社區公共服務、城市市政工程等屬于公益性項目。大型重點項目就其項目的性質來說一般也是公益性項目,也有經營性項目,通常因特殊需要而建設,設計復雜,建設規模較大,單體項目較多,建設周期長,需分期進行建設,項目改動較多,影響較大。
2. 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在單一投資主體模式下,政府資金在國家投資建設項目中占有絕對優勢,政府資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兩種:財政投入和國債投入,其中財政投入主要來源于各地方稅收收入、上級財政撥款和外部借款等。隨著我國不斷推進和深化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建設項目投資領域正初步建立并形成投資主體、資金來源、投融資方式等多元化的新格局。投資主體多元化是單一化的投資主體無法滿足市場競爭和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的必然結果。投資主體多元化能有效解決經營管理的效率問題,使不同能力和背景的人力資源各盡所能。同時,也有利于不同投資主體構筑一個優勢互補的創新利益體,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自主創新的速度和效益。目前,一些大型建設項目的投資渠道,除財政和國債投入外,還包括銀行貸款、外商投資、資本市場融資、社會融資等等。投資主體多元化也使審計主體趨于多元化,給跟蹤審計帶來了新的要求。
3. 項目管理較為規范,內部控制較為完善。1996 年原國家計委制定《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計建設[1996]673 號),要求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項目法人。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之后,各省市相繼制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政府投資項目必須組建項目法人,推行項目代建制。組建的項目法人或采用代建制管理的項目,改變了項目指揮部效率低下、職責不清、專業水平不高等缺點,提升了項目管理水平。隨著項目法人制的不斷完善,項目內部控制制度也日臻完善,項目建設單位自身的管理水平在不斷提高,對于質量、進度、成本、安全方面的控制也不斷加強,通過內部審計功能的發揮,將部分審計監督貫穿于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提高了政府審計的效率。
國家投資項目的特點給政府審計提出了新的問題和要求:項目規模較大、技術復雜、周期長要求政府審計應該采用事中審計的方式,這對審計資源配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致使審計主體多元化,審計分工和界定成為各審計主體發揮審計功能的制約因素;項目管理較為規范,內部控制較為完善,一方面給審計提供了便利的條件,縮小了審計范圍,另一方面,如果項目法人有舞弊傾向,相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反而會麻痹政府審計人員,干擾問題的發現。因此,有效整合審計資源,采用合理的審計模式,組織審計資源,發揮各審計主體在大型國家投資項目中的作用,對保障國家投資目標的實現具有積極意義。
三、國家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模式
跟蹤審計模式就是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根據被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審計實施單位應采用何種模式組織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重點,進行審計實施。顯然跟蹤審計模式的組織和構建應結合國家投資項目出現的新形勢和特點。本文將總結和構建三種跟蹤審計模式,并分析各模式的特點及適用范圍。
1. 間歇式跟蹤審計模式。間歇式跟蹤審計模式就是指實施跟蹤審計時,不完全是實時審計、同步審計,而是跟蹤項目建設的各關鍵點的執行情況,其實質是建設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的事后審計。從形式上來看,間歇式跟蹤審計具有跟蹤審計的特點,是與項目實施同時進行,但就各階段而言,一般是各階段建設實施后,審計部門對實施的效果進行審查,如果不符合項目經濟、社會、環境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則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相關部門整改,調整項目階段性偏差,保障項目目標的實現。
間歇式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各階段完成情況的審計監督和評價,其審計職能主要體現為監督和評價。此模式的最大優點是節約審計資源,間歇式跟蹤審計不需要駐現場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可以同時監督多個項目;各階段審計持續時間短,對項目管理工作的干擾較小;審計人員與項目管理人員接觸較少,審計的獨立性較高。其缺點是,不能實時監控,同步審計,是階段性的事后審計。
間歇式跟蹤審計的實施主體主要是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含內部審計外包給社會審計)。這種審計模式可以將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有限的審計人員充分地利用起來,只要方案合理,也可以對建設項目基本形成全過程的監控,對項目中潛在的舞弊行為形成威懾。審計的內容和介入的時間,可以根據具體審計項目和審計資源的情況,合理選擇,并非越早開展越好,越深入越好,而是以最大程度提高審計效率為目的,在節約審計資源的同時,全面地監督項目的建設。
根據間歇式跟蹤審計的特點,其一般適用于建設周期長、階段劃分明顯、項目管理和內部控制較為完善的大、中型國家投資項目。此類項目建設周期長,在國家審計機關或內部審計機構現有審計力量的情況下,難以實現實時或同步審計。審計機關可以利用項目進度計劃,準確地把握控制點的時間,在階段搭接時段進行審計,控制階段性偏差。項目管理和內部控制較為完善,項目質量、成本、進度、安全方面的資料較為完整,各階段發生的事件均有記錄,便于審計人員查找證據,也就沒有必要全程實時跟蹤。
間歇式跟蹤審計實施可根據情況確定審計次數,對于項目十分復雜的可在各階段結束后進行一次審計,對于較為復雜項目可以適當加密審計監督頻率。一般情況下,在決定階段的可審計1~2 次,審計控制點是:投資機會分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通常僅需監督可行性研究的過程是否科學、合規,評價項目建設方有無瞞報、虛報,弄虛作假的行為,立項的程序是否合規;在設計階段可審計1 次,審計控制點是:設計方案、設計概算,監督設計方案的形成是否科學,評價審計概算的合理性;在項目實施階段的審計控制點是:招標投標、采購合同、強制性檢查項目的實施、隱蔽工程、工程結算,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多次開展審計,也可以有重點的分項監督,例如在合同大量簽訂時期僅審查合同簽訂情況,招投標集中時期僅審查招投標執行情況等;在竣工階段,是周期較長的一次審計,審計的重點主要是:竣工驗收、竣工決算,監督竣工驗收的程序,審查竣工決算;交付使用階段,審計的重點轉向經營效益審計,監督項目完成既定目標,審計次數可根據需要確定。
2. 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連續式跟蹤審計就是指審計人員全過程實時跟蹤項目的建設、管理情況,實時地評價、鑒證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事件,出具審計建議,協助項目管理部門完成項目計劃目標。就項目而言,連續式跟蹤審計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的結合。就審計實施的過程來看,連續式跟蹤審計是典型的事中審計,也就是審計人員作為項目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全程參與了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及時地發現問題,提出審計意見,調整項目偏差,使項目因偏差造成的損失趨于最小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作用。
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的職能主要是鑒證和評價。其優點是問題發現及時,審計對按計劃實現項目目標的作用較大,體現了審計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免疫功能。同時存在,審計人員連續跟蹤,審計資源占用較多;跟蹤審計成為現場職能部門,介入項目管理較多,對項目管理的影響較大;審計人員與項目管理人員長期共處,審計獨立性較弱等不足之處。
連續式跟蹤審計的實施主體主要是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內部審計部門開展項目的連續式跟蹤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項目建設單位的內部審計通常情況下是進行內部經營管理審計,當有項目建設時,建設單位將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設置于建設項目實施連續式跟蹤審計。審計實務中,大量的國家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聘請工程造價事務所進行連續式跟蹤審計,雖然從形式上是社會審計,但其實質是內部審計的外包業務。國有上市公司的建設項目一般采用社會審計進行連續式跟蹤。社會審計適于參與連續式跟蹤審計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造價事務所審計人員較專業、較容易招聘和組織,審計成本較低,可以使人員固定配備到項目。對于內部審計而言,雖然審計人員較少,但是對應的審計項目也較少,也可以有效地組織審計力量。而政府審計則不同,政府審計人員通常是公務員,有嚴格的招考程序,難以根據需要增減人員,因此,政府審計不適合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的模式。
連續式跟蹤審計是完全意義上的實時審計、同步審計,但因其占用的審計資源較多,一般適用于周期短、難以準確劃分建設階段、工程技術復雜、變更較多、項目實施環境復雜、可追溯性不強的中小型國家投資項目。項目周期短,審計人員的占用時間較短,便于組織調配。難以準確區劃建設階段,則難以開展間歇式跟蹤審計,需要連續進行審計監督。工程技術復雜、變更較多,要求隨時對變更的可行性、科學性、合理性進行確認,此時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可以及時地對變更內容進行鑒證,避免大量變更導致項目成本偏差過大。項目實施環境如果較為復雜,且后期難以追溯發生事件的真實性,如搶險救災項目,就應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方式,避免違規套取國家投資的行為發生。
連續式審計最大的優點是全程實時進行審計評價與鑒證,但也存審計獨立性不強的弊端,處理不當會形成審計人員參與項目的管理局面。例如通常情況下,項目部要求審計人員在工程結算款支付憑證中簽字,并作為結算款支付的必要條件,而這種做法是將審計人員作為項目成本控制的技術人員來看待,顯然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連續式跟蹤審計時應注意避免上述問題,而應采取獨立的審計行文,僅對工程結算款進行鑒證,而不出具同意支付的意見。
3.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是一種組合式的審計模式,將建設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的事后審計,與各階段期間的連續跟蹤審計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及社會審計的優勢,有效控制項目的質量、成本、進度、安全,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可以提供監督、評價和鑒證三大服務,將政府審計的間歇式審計監督和評價,與內部審計或社會審計的連續式審計評價和鑒證相結合,既考慮到節約政府審計資源的問題,同時顧及實時處理問題的需要,適用于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是政府審計監督審查的重點,是民眾關注的熱點,例如奧運項目、四萬億投資項目等等,然而政府審計資源難以滿足對各項目進行連續式跟蹤審計,如果僅采用間歇式跟蹤審計,顯然不能準確地把握項目資金的運用情況,這時就需要內部或社會連續式跟蹤審計作為補充。政府審計更偏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監督和評價,而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更偏重于對項目事件的鑒證,政府審計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其關心的關鍵問題要求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進行連續跟蹤,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提供的鑒證資料,政府審計可以采信并作為審計證據。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具備了間歇式和連續式跟蹤審計的優點,取長補短,具有較好的審計效果,但是該模式最大的缺點是審計資源耗費較多,會形成重復審計監督。因此,目前僅對項目建設周期長,項目各階段清晰,各單項工程交錯進行、配合緊密,工程技術及外部環境復雜,設計不成熟、過程中變更較多,項目總體目標明確,需要大量建設方配合,而投資渠道多元化的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才宜采用。
審計組織實施時,應由政府審計部門統一部署,制定總體的審計方案,指導各項目單位連續式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合理分配審計資源,界定審計重點,避免重復審計。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為滿足各投資主體對項目執行信息的需要,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將成為今后跟蹤審計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向。
Abstract: the five years development program for large investment project put forward should actively explore track audit. At present the national audit authority according to the plan, most of them have carried out the major investment projects or major matters of track audit work, part of the local achieved good results. But as an exploratory work, track audit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not perfect, the audit process is larger risk. This paper tries to put forward based on the risk-oriented audit construction project track audit mode,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risk-oriented audit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as the role of the track audit, to reduce the audit risk, improve the auditing quality, ensure the audit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purpose.
Keywords: risk oriented; Construction projects; Track audit; mode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過程的始終,有什么樣的審計活動就會有與其相適應的審計風險。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涉及內容多、范圍廣、政策性強,審計風險的存在也就不可避免。風險導向審計作為當今世界審計工作發展的一個主流方向,其與傳統審計的區別在于是否把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始終。因此,如何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更好地防范跟蹤審計風險,是目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的含義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以建設項目為審計對象的跟蹤審計。審計過程中將審計對象(項目)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與其他類型的審計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以財務報表審計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的風險評估方法,以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的風險評估數學模型,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評估中的運用存在極大的局限性,但就審計機關而言,跟蹤審計仍然是審計機關的一種審計監督行為,傳統的審計風險的定義至少提供了基本的對于跟蹤審計風險的探討和研究思路。
筆者認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可以表述為:審計機關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由于采用了不適當的審計程序和方法,發表了與事實不相符的審計意見或審計結論,造成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承擔相關責任和聲譽損害的可能性。
二、建立基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
風險導向審計也稱“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它是以戰略觀和系統觀作為指導思想,以被審計事項的潛在風險作為導向,以風險的識別、評估、預警和應對程序為中心,側重于評估審計事項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模式。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審計系統中大膽引用戰略理論與系統理論,是一種全新的審計模式。這種全新模式要求獨立審計師從更開闊的視角發現與報告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報行為,從而減少審計失敗的風險(謝榮、吳建友,2004)。隨著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逐步深入開展,審計資源供需矛盾尤顯突出,因此推行科學而高效的審計方法勢在必行。
(一)風險導向審計在建設工程跟蹤審計中應用的可行性
1.風險導向審計將審計風險模式運用于跟蹤審計全過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審計人員預先確定一個可以接受的期望風險水平,以此作為風險管理的目標,在各個審計階段以評價審計風險為導向性目標,來評價各階段的期望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正確決策。風險導向審計將被審計事項置于大的經濟環境之中,從建設項目所處的行業狀況、監管環境、內控制度、業務流程等各個方面分析評估風險水平,把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植入自身的風險評價中去,通過審計程序把自身審計風險降低到審計人員可以接受的水平。
2.風險導向審計能滿足社會公眾對審計人員日益增高的期望。審計擔負著監管與服務的共同職能,只有不斷地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才能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這促使審計人員必須以積極的態度,努力思考面臨的各種風險。風險導向審計運用立體觀察的理論來判斷各種影響因素,全面動態地分析評估審計風險,能夠適應這一需求。
3.風險導向審計可以降低跟蹤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風險評估是風險導向審計的核心,審計風險的評估貫穿于審計這個過程。風險導向審計是在對被審計單位的整體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確定風險高低不同的審計領域,對一些風險大的環節多投入一些,而對于風險較小的環節縮減審計資源。通過風險評估分析,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合理制定審計計劃,有效收集審計證據,從整體上降低審計成本、保證審計效果、提高審計效率。
(二)風險導向審計在建設工程跟蹤審計中的應用
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風險評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從立項開始,歷經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概算批復、招投標、施工、財務決算等各個環節,是對建設項目詳細的、具體的全面審計。風險導向審計針對建設工程周期長、投入資金多、舞弊可能性大、風險高的特點,在建設前期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面風險評估,判斷關鍵點和控制薄弱點,合理分配審計資源,對高風險點進行重點審計。建立基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審計模式,可以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取長補短、相得益彰,既能解決審計資源不足的障礙,又能全面控制風險點,進一步確保審計質量。
1.跟蹤審計點的確定形式
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慎重確定高風險點,也可以說是審計跟蹤點,是關鍵步驟,它直接影響到審計項目的質量和效果。
第一種形式是重要的隱蔽工程。隱蔽工程是跟蹤審計過程中的重點關注內容。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某些重要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及施工安全有較大影響,而這些工程事后審計難度較大或無法進行審計取證,如大型土方換填、涂裝防腐、特殊施工工藝、大型機械進出場等,因此應把其施工過程作為必須審計的內容,而且應將審計跟蹤點進行細化,如公路建設項目中的路堤填方段的原地面標高可作為路堤填方工程的審計跟蹤點。
第二種形式是重要施工管理活動。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應明確需要審計參加的施工管理活動。設置這類審計跟蹤點的目的是便于掌握工程項目的整體情況,并在不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程序的情況下,對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情況進行審計,使審計工作更有主動性。此類審計跟蹤點主要包括單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圖紙會審、現場技術交底、設計變更審查、工程建設例會、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進場檢驗、材料試驗的取樣、工程款的撥付情況等,通過對上述跟蹤點的控制,從而使跟蹤審計人員能迅速了解建設項目的動態變化,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奠定基礎。
第三種形式是專門為跟蹤審計設定的獨立于施工管理活動的程序。它設定于工程施工的連續兩道工序之間,即在某項工序完成,各項檢驗、驗收手續已經履行,下道工序開始之前。此類審計跟蹤點設定后,不經審計確認一般不得逾越。設置此類跟蹤點的主要目的是對建設管理、監理等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職能發揮和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抽查審計,同時也可解決一些事后審計的難點和疑點問題。如在基礎工程完成后,主體工程實施前,審計人員可以審查基礎工程是否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驗收,施工單位有無自檢,監理工程師有無按設計圖紙和有關標準、規范進行驗收,有無簽字蓋章等。
2.跟蹤審計模式選擇
跟蹤審計的模式就是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根據被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審計機關應采用何種模式組織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重點,進行審計實施。在實施基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時,可采用適時介入式和重點介入式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模式。
(1)適時介入式跟蹤審計,是選擇工程建設活動的適當時段跟蹤介入的一種審計模式。在當前跟蹤審計的實踐中,這種模式大多是把建設工程開工建設點作為介入點,對工程施工過程進行跟蹤審計。適時介入式跟蹤審計,若能根據項目的特點和規模選好介入時間,就能抓住審計對象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否則就可能影響審計質量。
(2)重點介入式跟蹤審計,是選擇重點環節實時審計的一種審計模式。采用這種方法,審計機關事先要充分了解、分析審計對象的全貌,找出可能出問題和應該關注的環節作為重點,制定工作實施方案。一般情況下,應將施工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作為重點。重點介入式跟蹤審計,能將建設項目中審計所關注的所有重點環節納入跟蹤審計的對象,從而達到跟蹤審計的目的,但由于這種審計過程有間斷性,需要縝密的事前規劃和組織,事中配合和協調,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素質,從而有效防范審計風險。
對于不同的審計對象,使用的模式不盡相同。總體而言,對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的項目,由審計機關根據項目特點和自身力量,安排每年幾次或每季度一次的適時介入式跟蹤審計;對一些投資規模較小、有較成熟的管理經驗、市場競爭較為充分的項目,根據項目的特點,選擇重點控制環節,如招投標階段、重大設計變更、重點隱蔽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等環節,進行重點介入式跟蹤審計。
3.審計整改意見的表達形式
施工過程跟蹤審計必須就審計發現問題及時做出審計意見和決定,以增加審計工作的時效性,同時盡量避免施工進度受到審計工作的影響。根據跟蹤審計的特點,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決定可采取三種形式,即口頭、審計底稿與審計整改意見書、正式審計公文。對一般性問題,發現后有關單位立即主動整改的,以及對施工進度安排、施工組織等方面的意見,審計人員可用口頭的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發表審計意見,并視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補做審計記錄;對因質量問題需要停工、返工和對施工方案及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措施等存在異議,或需要提出必要的審計建議且經初步交換意見與有關部門達成一致的,可用審計底稿和審計整改意見書的形式提出審計意見;對發現重大、有傾向性或經多次提出屢禁不止的問題,以及發現的設計方案存在缺陷的問題,審計機關應出具正式審計文書,包括審計建議函、審計決定等,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反饋整改意見。對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整改意見書應及時登記臺帳,做到管理規范。
三、實行基于風險導向審計的跟蹤審計模式應具備的前提條件
(一)加強宣傳,正確認識風險導向跟蹤審計
在國家擴大內需增加基礎設施投入的宏觀環境下,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預防和遏制工程建設過程中腐敗行為,避免“豎一幢樓、倒一批人”的現象重現,各級政府把希望寄托在審計身上,希望通過審計的全程把關來預防這些問題。建設單位、其他管理部門也都對審計抱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希望,這些都可以理解。投資審計應該通過創新和挖潛,在職責范圍內為國家建設項目的順利推進努力把好關、站好崗。但是,審計機關也應該做好宣傳、搞好溝通,消除地方領導和其他單位(部門)對審計的一些不切實際的期望,強調審計的局限性以及審計與其他部門職責的區別,促使投資相關單位、相關部門自覺履行職責,協同規范投資市場。
(二)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
質量是審計的生命線,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風險分析、風險管理、數據統計等方面的知識,掌握分析宏觀環境、行業狀況以及建設項目經營戰略的能力。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各種風險要素的評估,審計證據的收集分析,都需要依靠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審計中的職業判斷是運用相關知識和經驗,根據審計準則、會計準則和職業行為守則的要求,在各種備選方案中作出決策。增強審計人員在審計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方面的職業判斷能力,使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從而有效防范審計過程中的風險和審計人員的自身風險。審計機關要根據自己的能力合理確定跟蹤審計的數量,強化跟蹤審計的管理,提高跟蹤審計的質量。要在實踐中不斷規范跟蹤審計的操作,加強對跟蹤審計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使跟蹤審計在國家建設項目的順利推進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風險導向審計可以以全面評估工程風險為基礎,從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高風險點入手,對風險高的項目和資金重點監控,加大審計力度,宏觀把握審計重點,既能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又能滿足社會公眾對審計人員日期增高的期望值。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以全過程跟蹤審計為前提,積極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可以最大限度地將各種隱藏風險化解于前期階段,為最終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提供了新的審計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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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以下簡稱跟蹤審計)作為審計監督模式的創新,不僅包括對分部工程審計項目完成后的總結性后續審計,而且是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跟蹤審計作為提升審計效能的一個重要途徑,是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客觀需要。實踐中不僅在完善項目建設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而且對體制、制度性缺陷和項目管理漏洞加以關注,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體制機制的建立。其作用應引起管理者的足夠重視。
一、跟蹤審計的定位和特點
由于跟蹤審計的開展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各個階段,是具有動態性的審計方式。項目建設資金量大,覆蓋面廣,具體操作難度較大。審計部門開展跟蹤審計時必須做好定位,把握審計的特點,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跟蹤審計的主要特點有:
(一)時效性。是跟蹤設計的第一要素。項目建設在開始之前就有審計跟進,做到未雨綢繆,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出有效的對策和建議,這樣的跟蹤審計才有意義。
(二)持續性。跟蹤審計改變傳統審計滯后的局限,將監督關口前移,在項目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后都進行動態審計,審計目標層層遞進,促使被審單位持續整改,管理改善,跟蹤審計的作用才能得到提升。
(三)全面性。跟蹤審計能夠及時獲得第一手資料,保證材料、事項的真實性和數據的準確性,依此提出的分析和判斷客觀全面,提出的建議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
(四)促進性。跟蹤審計的促進性在于能在迅速發現和查出問題的基礎上,分析出問題產生的根源,促進問題的解決,防止蔓延擴散。
二、跟蹤審計的內容和重點
(一)開工前審計。是指對項目程序的合法合規性、投資概算的真實合理性進行的審計。重點在于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與規劃、概算編制、報批審批、資金來源與落實、招投標程序及標底情況、施工合同簽訂情況等內容。
(二)施工期審計。是指在項目施工期間對工程管理、施工進度、工程材料、變更洽商等事項的審計。是跟蹤審計的“重頭戲”。重點在主要設備、材料的訂購、保管、使用;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情況;設計、技術、材料等變更商洽情況。
(三)竣工結算審計。是指對工程竣工后各項工程造價的最終確認。
目前審計部門開展的工程審計主要是竣工決算的審計。重點包括核實工程量,套用定額、取費標準的準確性,檢查標底和實際執行情況等內容。
(四)財務決算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全部投資認定情況的審計。重點在于建筑安裝投資、設備投資等投資的完成額及資產交付使用情況;竣工報表的真實、完整等。它也是工程審計的延伸,是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全部投資的總體掌握。
(五)項目后評價審計。是指項目投資完成使用后,對預期目標實現的審計。重點在于投資回收期、項目效益的完成情況確認,對項目管理不間斷受控及內在有機聯系紊亂的總結。目的在于提高建設單位的決策和管理水平。
三、跟蹤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一忌無的放矢,要選好審計目標,防止實際操作中的偏離。要根據項目的規模、重要性、建設周期等內容,把握審計目標和重點,合理配置審計資源,一般項目在關鍵節點上適時跟蹤,重大項目全面跟蹤。既保證審計覆蓋面,又抓住重大項目便于取得重要成果。
二忌切入點模糊,要把握“越早越好”的原則,全面提升審計效果。實踐中由于認識問題,建設單位(投資方)往往認為跟蹤審計只是為防止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絕大多數的跟蹤審計是在施工和竣工結算階段才介入,造成受前期決策、設計和招投標階段所影響的造價無法跟蹤控制。
三忌單打獨斗,要協調各方共同發揮作用。實踐中要避免審管不分,盲目從眾。實踐中要協調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共同發揮作用,避免各方利益沖突,破壞權力制衡機制。如現場簽證問題、三方聯手“對付”審計等問題,要通過財務對費用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各方職責和具體操作規范,力促各方切實負起建設過程中的相關責任。
四忌就事論事,要善于以點帶面,歸納總結,做到從微觀上升到宏觀,發揮事半功倍的效果。審計人員的眼光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要加強各類項目的溝通聯系,盡可能掌握其他在建項目的相關信息,互通有無,相互借鑒,善于從微觀層面上升到宏觀層次,從源頭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共性所在,提出審計意見,最大限度地堵塞建設管理中的漏洞。
四、跟蹤審計的現狀及對策
貴州是一個欠發達、欠開放的省份,多項經濟指標在全國靠后,制約經濟發展的因素除歷史原因和地里位置外,就是人的因素,提高人的基本素質成了當誤之急,重中之中,要提高人的基本素質主要依靠教育,教育的重任在大學。目前貴州的大學大多存在硬件設施差,不能滿足現代教育的需要這一特點。為了改變這一現狀,省政府給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政府無償劃撥土地、貼息及投入市政設施等一系列措施,貴州部分高校從擴大教學規模的實際出發,也都紛紛投入了大學城新校區建設的洪流中。高校新校區建設不同于一般的工業園區建設,它通常都要有這樣的特點:滿足每年九月份投入使用,因此通常都會要求新校區的所有工程必須在每年的八月底交付。鑒于高校新校區建設的特點加之涉及到的工程項目多、時間緊、任務重、資金緊張及需求量大,而高校自身審計力量又相對薄弱等特點,為防止“房子修起來了,而干部倒下了”的情況發生,由貴州省教育廳招標委托了審計實力相對較強的多家社會審計單位對大學城的建設進行跟蹤審計,借助社會審計的專業力量來完成對新校區建設的審計監督。
1、委托跟蹤審計的主要工作內容
不同學校在新校區建設委托社會審計機構跟蹤審計中,由于自身內部審計力量不同,對社會跟蹤審計單位的要求也不完全一樣,其跟蹤審計工作范圍、側重點都不盡相同。但基本目的相同:一是節約投資,控制工程造價;二是加強監督,打造“廉政工程”、“陽光工程”;三是規范管理,提高效益。就我校而言,委托跟蹤審計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的編制、攔標價的審核、現場收方、進度審核、材料的詢價、結算審核以及對一些爭議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通過攔標價的審核對整個工程預期投資額度進行把關;通過對施工現場的查看,參與隱蔽工程收方和現場簽證,收集掌握第一手的施工現場資料,為及時提供專業的建議和意見奠定基礎;通過材料市場的調研,為校方核實材料質量價格提供參考;通過結算審核,嚴格把關工程造價,為高校節省投資。
2、委托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1)相關的規章制度還未建立健全,目前雖然所有進入大學城的高校都委托了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跟蹤審計,也有一套跟蹤審計的操作流程和辦法,但還未建立一套規范的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沒有系統地上升到高校審計規范。也就是說,跟蹤審計還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2)權責不明。建設工程項目采取委托全過程跟蹤審計就會牽涉到施工方、監理方、甲方現場代表、跟蹤審計方、校方內部審計人員等多方面的部門和人員,關系比較復雜,因而通常也會出現權責不明的現象,特別是在一些沒有出臺相關各方職責權限規章制度的高校,這種現象表現得尤為突出。聘請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跟蹤審計初衷大多數是為了對工程建設提供更多專業意見和建議,達到以最少的投入,建成高標準的新校區。但實際上,不管是施工單位還是監理或是甲方現場代表對于社會跟蹤審計這個新生事物都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認知,通常在面對多方參與的現場收方過程中,對自身的責權沒有清楚的認識或者是為了推脫責任。具體表現在收方過程中以社會跟蹤審計單位為主導,監理和業主方現場代表及內部審計人員因為有了跟蹤審計單位的介入而不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或者把問題都直接推到社會跟蹤審計,完全不考慮自己的職責。
3)審計的獨立性難以體現。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也是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社會跟蹤審計也必須體現其獨立性,并且要把堅持審計的獨立性放在首位。在跟蹤審計實施過程中,社會跟蹤審計單位派出跟蹤審計人員到現場查看、收集資料,并將其建議和意見直接反饋到高校審計組,由高校審計組及時向高校工程建設指揮部反饋審計意見。而在工程建設的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上,社會跟蹤審計單位只能提供專業建議和參考。另外,跟蹤審計在實施過程中也會因為校方領導或機構的意見和建議而不得不在工程變更、款項支付、造價控制等方面做出妥協和讓步,從而不能完全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4)跟蹤審計的收費問題
跟蹤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人員嚴格細致的審計工作發現問題、提出問題,來促使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成本。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的工作做得越好,過程問題解決得越多,最后竣工決算時審減收費就越少,比如:經常有這樣一種現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大量變更,由于施工方要按照工程變更的要求完善相關手續之后才能夠施工,而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也疏于管理,抱著少簽字、少負責的思想,能拖就拖,這時作為跟蹤審計的單位,其職責要求發現這些問題后,應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并且提出合理的管理建議。而這樣一來,最后竣工結算時,本來可能因此出現的審減額,將不復存在了,自然,對于一味追求經濟效益的社會審計單位來說,肯定愿意在跟蹤過程中只記錄問題而不指出問題。
3、針對委托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筆者有以下思考
高校新校區建設項目委托跟蹤審計的開展是一個逐步發展完善,不斷向前推進的過程,高校新校區建設由于其自身的特點,使得其委托跟蹤審計也應該符合高校特色。針對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得到改善:
1)建立健全跟蹤審計規章制度:將跟蹤審計的相關制度加以規范,職責權限通過制度加以界定,制定出符合高校實際的、切實有效的、可操作的跟蹤審計辦法,并針對具體的工程精心組織跟蹤審計實施方案、應急預案,做到在實際工作中有的放矢,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全過程跟蹤審計。
2)建立健全高校委托跟蹤審計實施辦法
高校需建立健全高校委托跟蹤審計實施辦法,明確跟蹤審計實施的程序和各方的權責,讓委托跟蹤審計做到有法可依,各方做到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共同促進高校新校區建設委托跟蹤審計順利高效開展。
3)加強溝通交流,改善工作環境。
高校審計組應積極與高校工程建設相關部門溝通交流,架設高校領導、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人員與跟蹤審計單位的橋梁,增加他們對跟蹤審計工作的了解和認識,為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跟蹤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在實施中得以體現。
4)改革審計收費方法
社會審計的收費為兩部分:一是基本收費;二是效益收費。對于基本收費由大學城業主方的主管部門,在進入大學城的所有跟蹤審計單位之間交叉選取竣工結算審計單位,對跟蹤審計單位的審計項目進行復審,當復審審減金額大于原跟蹤審減金額的一定比例,需對跟蹤審計單位進行處罰。基于這樣的規定,筆者認為:基本收費=按該項目送審金額價款×約定比例-(復審審減金額-跟蹤審計審減金額)×約定比例;對于效益收費,將效益收費改為獎勵收費,可考慮在工程開工前期和施工過程兩階段增設過程跟蹤審計獎;根據審計單位指出問題的多少、重要性、金額的大小予以適當的獎勵。
參考文獻:
[1]李季玲.高校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探討[J].山西建筑,2007,33(8):206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