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2 09:15:5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民間融資渠道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當前民間資金分布概述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長期困擾其發展的難題,而大量民間資金很難投資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這樣就形成了“閑散資金的大量富裕”與“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尷尬局面。而《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無疑給很多私募資金提供了一條最佳通道。社會集資可能是目前最盛行的民間金融活動形式。目前法律對集資活動的限制很嚴,一是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二是只能向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對于“特定對象”,法律概念很模糊,一不小心就會陷入“非法集資”的陷阱。中小企業在進行集資時應對如何把握“合法民間借貸”行為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界限做出科學的處理。在吸收民間資金的條件上,應設定明確的對象限制,比如可以將吸收對象限定為職工和職工的親屬,并且要以出具有效證明為吸收條件,這樣就可以從條件上避開“不特定多數”這個危險的陷阱;另外,在吸收資金時,要明確告知并審核提供資金人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與之簽訂合同,屬于吸收資金人的個人行為,這樣就能有效防止把吸收資金的對象擴散到社會上的不特定多數人,從而避免將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演變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另外,對于只要是用于生產目的,自愿性的社會集資就可以認為屬于合法行為。相關法律應該從這方面重新定義集資是否合法,加強對集資者資金用途的監管,使集資活動合法化、透明化。
由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受國家政策限制,無法滿足所有中小企業貸款需求,而非法利用民間資本的地下金融對中小企業而言,法律和資金風險太大。通過將現有各種形式民間金融的合法化,將其聚集的大量民間資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以達到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目的。下面將介紹幾種中小企業民間融資渠道。
二、發展個人委托貸款業務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進一步凸顯。2008年11月,光大銀行對外宣布推出個人委托貸款業務,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也相繼推出了這項融資業務。曾經歷經曲折的個人委托貸款業務有再度升溫的趨勢。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民生銀行2002年1月起成為首家開展個人委托貸款業務的內資銀行。此后這家銀行相繼在寧波、上海、南京等地推出個人委托貸款業務,并在南京市出現業務。盡管這一新業務的名稱不起眼,但它的內涵卻是迄今為止中國金融界破天荒的,銀行為民間借貸的雙方牽線搭橋、起監督與見證作用,并從中收取手續費,借貸雙方風險自負。這種業務的具體操作程序為:委托人先將資金存入銀行,由后者幫助其挑選合適的放貸對象,根據委托人自行確定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資金,并負責監督貸款的使用和催收還款。借款利率的浮動幅度“雖然由借貸雙方自由協商,但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上下限”。民生銀行憑借自己的資信,介入到民間借貸市場,這無疑是一個有益的嘗試。
個人委托貸款業務的引人之處在于銀行這一專業金融機構的信譽――表面看來,人們是通過銀行將資金貸給企業,實際上,是將資金投向了銀行的信用。通過這種方式,把民間融資納入合法渠道,使民間資本以更有效、更合法的形式服務于中小企業融資。
三、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中小型民間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曾在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指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重點之一就是要培育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公司和農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發展中小民間金融機構,將從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民間金融機構的最大優勢是機制靈活,效率較高,其經營項目主要是面向民營中小企業,根據國外的經驗,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間金融機構,可以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
(一)中小企業相關服務的合理性
大銀行有其規模經濟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銀行也許更適合于為大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而不適合于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鼓勵國有大銀行為中小企業增加貸款,但因種種原因難以施行,主要原因在于大銀行獲得中小企業信息的成本較高,審批程序較長,利率低了無法貸款,高了小企業又難以接受。加上國有銀行的一些特殊問題,困難就更大。對于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需依靠大量的中小企業,所以,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意義深遠。但現實狀況是:一方面,我們本國的大銀行很難對它們提供這種服務;另一方面,外國的大銀行進了中國,也不可能滿足大量的地方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中小民間金融機構,才能勝任這一工作,與地方性的中小民營企業共同成長。決定金融服務業發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礎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最能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較容易地了解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項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對稱”這一障礙。正是這一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銀行可以有穩定的服務對象和市場基礎,與國有大銀行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二)建立中小民間金融機構
組建中小民間金融機構有其獨到的合理性,可以采用如下多種形式。
1.建立中小型投資機構
在經濟比較發達的農村和城鎮,可以設立中小型投資機構。由民營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合伙或入股發起設立,資金來源主要是自有資金,可以吸收社區成員入股,購買郵政儲蓄資金,也可以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接受合法組織和個人的信托存款,但不得吸收公眾存款。資金運用主要是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支持。中小企業投資融資公司是針對我國中小企業成長過程中產生的融資需求和風險特點而設立的新型金融機構。建立投融資公司,就是在政府的引導下對民間資金合理引導。投融資公司和中小企業的融資聯系在一起,能夠起到雙重作用。溫州在2005年開始了中小企業投融資公司的試點,這是溫州對民間資本的再次“引路”。此前,在瑞安、蒼南等地的農信社改革試點中,已經吸納了大量的民間資本,將其有效地導入金融體系。對于民間資金的引導方向,溫州比較明確的態度就是解困中小企業的融資難以及吸引民間資金參與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與此同時,溫州還探索民間資本為地方政府所用的途徑。溫州將把民間資金納入地方政府的中長期社會發展規劃之中,明確鼓勵、引導、吸納與組織民間資本的政策與方式;另一方面,制定并出臺進一步利用好民間資金的財政政策。溫州市政府的意見,主要是將民間資金吸收到中小企業,這主要靠政府財政的擔保和金融機構的合作。
2.設立信用互助社
信用互助社是一類完全由民間資金發起成立的互質的信用合作組織,資金來源和服務對象都局限于合作組織內部。但可以通過信托存款和委托貸款等方式,產生內部資金與外部資金的交流,以使互助組織保持適度的活力。通過這種互的金融組織,可以加強中小企業共同發展與風險共擔的能力,提高中小企業融資的質量。
3.設立社區銀行
可以考慮按照一定的設立條件,對于符合成立條件的民間金融形式,在提出申請的條件下頒發執照,允許其依法成立金融機構,建立民營性質的社區銀行。一方面,社區銀行的建立和發展所需資本金數量不大,便于民間資本的進入;另一方面,社區銀行可以將本地市場吸收的資金主要運用于本地市場,同時,在國有銀行撤出的地區設立社區銀行,可以填補金融服務的空白,打破農村信用社的壟斷,通過充分競爭提高金融效率。
4.發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民營銀行
設立民營銀行可以和體制內的國有銀行形成競爭,為有效解決體制內不能解決的問題提供有效的途徑,同時讓民間資本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加入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成立地方性股份合作銀行,也是民間金融合法化的一種有效途徑。
世界各國都有大量的民間金融機構,比如社區銀行、民營銀行和其他形式的中小型銀行等,這些民間金融機構一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更重要的是與中小企業建立長久的關系,為其提供周到的咨詢和理財服務,以保險金替中小企業償還借款,從而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臺州的臺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為當地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方面都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實是,我國首家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設立的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民生銀行,雖然是為民營經濟提供服務的銀行,但是由于為數太少,根本無法解決我國眾多的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所以,建立發展地區性、中小型的社區銀行、民營銀行和其他形式的銀行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又一重要渠道。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有多重原因,民間融資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條有效渠道。同時應該注意的是,雖然利用民間金融融資已經成為中小企業獲取資金支持的一個重要渠道,但民間融資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流方式,不可能徹底解決中小企業由來已久的融資問題,民間融資方式只能起到輔助和補充作用。
小額貸款公司是專門實施小額信貸的企業法人,是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的非傳統金融服務機構,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所提供的的小額信貸服務將在改革中發揮其特有的作用,已在實踐中充分證明了它的存在價值和發展潛力。
上海市閔行區地處城郊結合部,區內工業區林立,眾多的中小企業有著巨大而迫切的融資需求。自2008年以來,在區政府的支持下,區內小額貸款公司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到2012年已增至4家,各家小貸公司的業務發展快、都進行了增資。與之相應地,法院受理的涉小貸公司的借款合同糾紛也逐年增加。從糾紛的審理情況看,一方面受法律政策層面的約束,另一方面受經營理念和方式的限制,小貸公司正面臨諸多發展瓶頸。本課題以近年來小貸公司涉訴情況為視角進行調研,通過對案件所反映的小貸公司運營中的主要問題進行梳理,并以此為著眼點透視小貸公司所面對的實際困難,并由此從內部控制和外部環境構建兩方面提出建議,以契合全國金融改革的趨勢,對我區的小貸公司發展有所裨益,并最終促進區內良性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
一、小額貸款公司概述
(一)小額信貸的概念
小額貸款公司是提供小額信貸服務的非傳統金融機構。關于小額信貸的準確定義,由于各國的貧困程度、收入水平、經濟發展程度等因素存在差異,并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學術界也對此爭論不一。根據小額信貸高峰會的定義:“小額信貸是一種透過小額度貸款或其他金融服務給低收入、貧困群體,讓他們能夠自我雇用、產生收入,以幫助其個人及家庭的金融服務方式。” 其旨在通過發放小額信用貸款為小微企業或者低收入群體特別是貧困農戶提供自我生存和發展的機會。作為一種重要的扶貧方式,它為大量的小微企業及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信貸服務,而作為一種金融服務的創新,它又要必須保證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這兩個方面相互聯系又相互矛盾,構成小額信貸的完整要素,缺一不可。而這種矛盾又是造成我國小貸公司發展困境的根本原因。
(二)國外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
小額信貸的歷史比小額貸款公司的歷史要長的多,早在上世紀初,美國的農產品經銷商賈尼尼就通過向農民提供免息借款以換取下一季農產品的收購合同,不僅自己發家致富還幫助了當地農民擺脫貧困。賈尼尼的成功使得美國認識到小額信貸的價值,并于1916年頒布了《統一小額信貸法》,規范小額信貸市場。到20世紀30年代,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開始開展小額信貸服務,到今天小額信貸已成為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
通常認為現代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的典范出現于上世紀70年代的南亞次大陸。被稱為“窮人的銀行家”的?尤努斯創建了孟加拉鄉村銀行(格萊珉銀行),為窮人提供信貸服務。格萊珉銀行創新性的窮人做股東以及借款人分組模式使得該行在不斷的向窮人提供信用貸款的同時,也實現了自身的快速發展。成立以來,累計發放貸款90多億美元,還款率高達97%,締造了世界銀行業的奇跡,尤努斯先生也在2006年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在格萊珉銀行的感召下,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小額貸款機構以幫助窮人擺脫貧困。
(三)我國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
我國的小貸公司也深受格萊珉銀行的影響,199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引入格萊珉銀行小額信貸模式,探索中國的“格萊珉銀行”。2005年,在中西部成立了七家小貸公司作為定點實驗。2008年5月4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對小貸公司法律地位、資金來源及運用、公司治理機制、業務監管、披露政策和利率等方面都做出了系統性的規定,小貸公司的法律地位才正式確定。僅2008年全國就批準成立了100多家小貸公司,之后發展愈加迅速。閔行區的第一家小貸公司九星小貸于2008年成立,到2012年底已增至四家,資產總計5.90億元,各家公司的注冊資本較成立之時都已成倍增長,凈利潤大都在30%左右,投資回報較高,經營效益可觀 。
二、小貸公司涉訴特點及原因分析
(一)小貸公司涉訴狀況特點
課題組以2009-2012年上海法院系統受理的設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借款類糾紛為對象,通過對案件的統計分析,得出以下三個特點:
1、借款人為小微企業多,貸款金額較大、利率高,借款用途不具體。糾紛中個人借貸的占35 %,借款人為企業的占65%。案件標的金額從1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在30萬至100萬元的中等數額貸款和100萬元以上的較大數額貸款分別占39%和42%,且貸款金額有不斷增大趨勢。與銀行貸款相比,小額貸款期限更短,短則20天,一般不超過1年;貸款利率高,年化利率最低8%,最高達到24%,主要在15%-20%之間,即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4倍之間;合同中體現的貸款用途較為籠統,只有不到一成的用途有“進貨”等具體描述,絕大多數的用途都是“資金周轉或者流動資金”。
2、案件缺席率高,逃債現象較為普遍。此類糾紛呈現判決率高調撤率低的特點。在判決的案件中,借款人缺席率達到62.07%,部分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分文未還即攜款潛逃,有明顯的“騙貸”嫌疑。其中欠款金額越大,逃債現象越嚴重。根據借款金額統計,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下缺席率為20%,30萬元至100萬元的缺席率34.78%,100萬元以上缺席率38.10%。
3、房產抵押成為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在貸款的擔保形式中,房產抵押的占到五成以上,其它個人或公司保證的占四成左右,股權質押的占1成不到。個人貸款均由其自有房產抵押,公司貸款不僅會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保證,很多還會要求法定代表人的個人房屋作為抵押。但是房產抵押權的質量普遍不高,抵押順位在后,抵押權實現困難。所有案件中沒有一起是無擔保的信用貸款。
(二)原因分析
1、小貸公司的經營成本高導致貸款覆蓋廣度較小。貸款服務的覆蓋面是衡量小貸公司發展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服務覆蓋面包括服務深度和廣度兩個方面,服務廣度指小貸公司提供的服務能夠覆蓋的客戶數量。小額貸款的原則是“小額、分散”,因為小額貸款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其實很小,幾十萬元甚至幾萬元即可解燃眉之急,只是該需求仍然難以在主流融資渠道得到滿足。而根據上述數據顯示,目前小貸公司貸款的金額很大,貸款的余額筆數也較少,直接后果就是貸款對象過于集中。誠然,資金投向的集中化趨勢是小貸公司規避高成本造成的。對于金融貸款來說,數額越小邊際成本越高,次數越多管理成本也越重,同時我國的小貸公司由于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也不能同業拆借導致資金來源單一,只能通過股東注資,而采取公司模式導致稅費負擔比金融機構重得多,這一系列因素共同造成小貸公司的運營成本過高。為控制成本,小貸公司采取了與銀行貸款類似的“金額大,次數少的”放貸模式,以便于管理和方便訴訟。但是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貸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同質化競爭,不僅不利于小貸公司的發展,也違背了國家設立小貸公司的初衷。
2、小貸公司運營不規范,防控風險能力較弱。小貸公司主要是在2008年后創辦起來的,尚處于成長期,無論是技術能力還是人員素質與商業銀行相比都略顯不足,在小額貸款的運營過程中難免操作不夠規范,導致出現借款人惡意違約。問題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貸款合同的文本較為簡單,存在一定漏洞。對于貸款用途的約定過于籠統。大多數案件都約定是“資金周轉”。嚴格的說,所有借款的目的都是為了“資金周轉”,這樣的貸款用途等于沒說。對于金融機構來說,貸款用途是一項極其重要的信息,它是對債權風險的預期和對借款人信用的判斷的關鍵因素,也是國家產業政策的微觀體現。面對不同的貸款用途,金融機構的審批難度、貸款數量、利率高低都不盡相同。具體到小額貸款中,貸款用途有著比在銀行貸款更為重要的作用,因為小額貸款借款人的還債能力是潛在的,小貸公司必須承擔“甄別富有活力的客戶”的職能,貸款用途可以直接體現客戶的發展潛力,進而決定借款的風險大小,小額貸款不能淪為個人支付賬單、購買奢侈品,企業短期融資過橋的工具。另一方面是小貸公司的貸后追蹤不到位,貸款合同中很少約定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對于資金使用情況的匯報義務,借款人只需準備材料應付貸前審查(貸前審查也不夠嚴格和細致),取得貸款后便“高枕無憂”了。小貸公司在貸款期內行使審查權不夠主動,根據數據顯示,九成以上的案件原告都是在被告逾期還款后才的,只有不到一成的案件通過行使不安抗辯權提前解除合同,不安抗辯權的理由有被告生產停滯、被告抵押房屋被查封、被告負責人因經濟糾紛被刑事拘留等等。由于這些案件的原告反應迅速,均未出現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
3、信用貸款發展遲滯。過半貸款要求房產抵押是信用貸款發展遲滯的表現。在小額貸款領域,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是最能體現小額貸款存在價值的貸款類型,因為急切需要小額貸款的借款人通常都是難以提供足夠擔保財產的,而信用貸款的發展遲滯與實踐中小貸公司開展信用貸款的動力不足有關。目前我國對于小貸公司的設立采取批準制度和區域限制,這就決定了特定區域內的小貸公司的數量是有限的。而社會的融資需求是廣泛而深刻的,于是面對廣大的市場,小額貸款的數量顯得不足,這也給了小貸公司挑選貸款對象的機會,既然擔保貸款數量足夠多,何必再去費心研究技術要求更高的信用貸款呢?于是在實踐中小貸公司貸款更多的要求房產抵押等形式,而很少出現信用貸款。在進一步分析案件的抵押權情況后,筆者發現房產抵押的質量普遍也很低,抵押順位多數在商業銀行之后而難以執行,而且企業貸款的房產抵押均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自有房屋抵押,不利于法人獨立人格以及產權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構建。同時需要指出的是,國家之所以允許小貸公司收取較商業銀行貸款更高的利率是由小貸公司的高成本決定的,與銀行相比,小貸公司需要更多的員工管理貸款、甄別客戶,需要更接近借款人,這一切都是以信用貸款模式為基礎計算的,如果小貸公司一方面不提供信用貸款,另一方面卻享受著基于信用貸款而計算的高利率,不僅違背邏輯,也濫用了國家賦予的政策優惠。
三、對策分析:關于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相關建議
(一)外部環境之塑造
1、明確小貸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服務對象。《意見》把小額貸款公司定位為企業法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這種定位對小貸公司的發展帶來多種不便,也使得監管機關難以確定。筆者認為應當將小貸公司明確定位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國際上通常將金融機構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兩大類。其中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除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一般不能吸收存款,特別不能吸收個人存款,它以專門的金融方式,在指定的范圍內為社會提供服務 。將小貸公司定位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后接下來出現的問題就是“只貸不存”的模式產生的資金少如何解決。《意見》規定小貸公司從銀行融入的資金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這就造成小貸公司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比商業銀行的8%高出很多,將來可以考慮降低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并放開小貸公司的同業拆借限制,豐富其資金源頭,增長其實力。其實浙江的金融改革已經采取了很多切實有力的措施,如將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及其關聯股東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擴大至30%(原上限為10%),融資比例可以放寬到資本凈額的100%,小貸公司可在本市范圍內小貸公司之間進行資金調劑拆借,可以通過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可以與金融機構開展保險、基金等業務,提高中間業務收入比重等等,這些做法在時機成熟時可以選擇性的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根據《意見》的精神,小貸公司應向“微型企業和農戶”提供信貸服務。然而實際上這兩個目標是有一定矛盾性的,服務農戶存在一定的公益性,而向小微企業融資又不可避免的觸發小貸公司的盈利欲望,矛盾的結果必然是小貸公司轉向利潤更高的企業借款人而忽視農戶。對此,可以將小貸公司細分類別,賦予不同的專門職能。比如江蘇就將小貸公司分為服務三農的農村小貸公司和服務高新科技企業的科技小貸公司兩種,為二者設計不同的模式和政策,讓它們分別服務農村和高科技創業企業。與暫時難以普及的向村鎮銀行改制相比,這種現有條件下的調整也許更加切實可行。閔行區經過多年工業化和城市化建設,已發展成為以第二產業為主且第三產業發展迅速的新興城區,農業在閔行區經濟中的比重已經微乎其微。基于該區情,閔行的小貸公司應該堅持以服務小微企業為核心目標,特別是針對從事第三產業和高新科技產業的企業加以特別關注。
2、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彌補民間信用、交易信用等記錄空白。以信用貸款為主的小額貸款離不開健全的信用體系來保證債權的安全,信用可以分成四大類:信貸信用、行政管理信用、交易信用和社會信用。銀行征信系統針對信貸信用,反映的是與金融機構合作方面的信用狀況,如果一個人沒有辦理過信用卡,沒有向銀行貸過款,他的信用記錄就是空白,但是你能說這個人沒有信用嗎?顯然不能,所以信貸信用對主體的信用反映不夠完全。行政管理信用是與行政管理部門或公共服務部門發生關系時積累的信用。社會信用即民間信用,如鄰里反映的這個人可不可靠,說話是否算數等,是一種散亂的非正式社會評價。交易信用是主體在經濟活動中所表現的信用記錄。目前在我國的信用體系中,信貸信用和行政管理信用記錄較為完善,民間信用和交易信用記錄缺失。小額貸款的借款人財產有限,參與其他金融活動頻率較低,針對此特點,小貸公司的信用調查應當更著重于借款人交易信用和民間信用,這種調查技術難度大、成本高。對此,筆者建議結合國內外相關經驗,在交易信用方面, 依托網絡手段。2010年阿里巴巴集團成立了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中國首個專門面向網商放貸的小貸公司,阿里小貸將阿里巴巴、淘寶網、支付寶底層數據完全打通,通過大規模數據計算,網絡信用在小額貸款中得到運用。小企業在阿里巴巴、淘寶店主在淘寶網上經營的信用記錄、發生交易的狀況,投訴糾紛情況等一百多項指標信息都將在評估系統中通過計算分析,最終作為貸款的評價標準。該信用評價系統尚在不斷完善階段,但是已經顯示了廣泛的應用前景,可以為其他小貸公司所借鑒。在民間信用方面,全世界范圍內最成功的莫過于格萊珉銀行,該銀行員工眾多,但是員工們不像一般銀行員工的高高在上,而是深入到田間地頭,來到貸款人的身邊,格萊珉銀行將借款人組成鄰里間的借貸小組,借款人每周都需要向銀行匯報貸款的使用情況,確保貸款是用來積極創業,而不是用來購買奢侈品或者僅僅用于支付賬單,由于在農村地區鄰居幾乎知道你的一切,這種相互之間的監督是非常有效的。
(二)內部能力之修煉
1、加強內部風險管理,注重人才培養。加強內部風險管理首先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風險補償機制,根據風險成本計算法,對不同信用等級規定不同的風險調節率,在發放貸款時收取利率風險費用予以補償;其次要建立科學的業務制約和監督制度、合理的授權制度和規范的崗位管理制度,通過合理的授權,要求員工在其權限內承擔相應的職責和風險;最后還要提高員工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加強法律學習。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人才,處在成長期的小貸公司更需要重視人才的作用。首先既要引進高學歷、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同時也需要招攬熟悉民間信貸、了解基層金融工作的一線工作人員,使其各司其職;其次要建立賞罰分明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利益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最后要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培訓和評價機制,建立健全小額貸款公司獨具特色的教育培訓體系 。
一、加快培育和發展風險投資市場
(一)政府應該擔負起風險投資市場的培育任務,積極引導風險投資市場的建立和完善
從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歷史來看,由于受原有的投資模式和國有企業運用模式的影響,一開始就很自然地選擇了以國有風險投資公司為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這種由政府直接擔當投資者的風險投資模式的弊端十分明顯,一方面投資效率不高,另一方面也會對民間投資主體的積極性產生負面影響。政府有限的財力不足以支持風險投資市場的發展,因此,政府有必要改變現有的風險投資模式,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到風險投資產業中來,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形成。
(二)政府應當致力于規范風險投資市場的發展
針對我國目前與風險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的現狀,政府應當加快相應的立法工作,通過法律的建設和完善來約束和規范參與風險投資各方的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風險投資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監督,但是這種監管應當是釋讀的,不能將風險投資管死了。
(三)政府應當積極扶持風險投資的發展
在風險投資市場成長和成熟的過程中,政府是重要的推動力量。為了鼓勵和促進風險投資產業的發展,政府可以做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通過法律的形式給予其一定的優惠政策;二是加快與風險投資產業發展相關的高素質人才的培養;三是積極推進主板市場以外較低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和完善,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繼續加大政策性資金的支持力度
(一)適度擴大基金的規模
雖然這類基金不同于風險投資和商業信貸,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創業期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而是更注重基金本身的引導和示范作用,但是基金規模的擴大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其作用的發揮。科技創新對于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意義日益重要,可以預想的是隨著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不斷增長,對于創新基金的需求也會呈上升的趨勢。因此,適度擴大創新基金的規模是必要的。
(二)建立和完善基金運作模式
如何減少基金運作過程中的人為因素的干擾直接關系到基金本身的運作效果。因而,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基金運作模式非常重要。理想的運作模式應該能夠阻止針對基金項目的尋租行為,一方面盡可能減少各級政府官員對基金投放的干預,另一方面對參與基金運作的中介機構實施有效的激勵和約束,以此來保證能夠按照其政策初衷正常運作。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一)建立以地方為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由于我國地域廣闊,而且中央政府財力有限,建立以地方為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更為可行。各地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建立規模數量適當的擔保機構,直接參與到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中央政府原則上不涉及具體的企業擔保,對于一些經濟較為落后的中西部地區在擔保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地方才力不足的困難,可以通過中央財政撥款的形式給予一定的支持。中央政府應當致力于建立醞釀已久的國家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中心,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省一級的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盡快形成多層次的再擔保體系。
(二)堅持不同類型的擔保機構共同發展,互為補充
目前,擔保機構一般可以劃分為政府擔保機構、商業擔保機構和企業互助擔保三種類型,三者的服務對象的選擇上有所區別,堅持三者的共同發展有助于形成多渠道互為補充的信用擔保市場,從而能夠為更多的創業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三)建立有效的擔保資金補償渠道
政府擔保機構的盈利性遠不及商業擔保機構,也沒有互助擔保機構的成員保費收入。因此,應該建立一個以財政資金為主要來源的、長期穩定的資金補償機制。
四、發展主板市場以外的“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的推出可以打通一部分成長期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同時也有利于為處于成長期的民營企業制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相對與國有大企業和少數大型民營企業有著銀行信貸和主板市場的大力支持,成長期民營企業則面臨著發展資金的短缺,因此發展適合成長期民營企業需要的資本市場對于民營企業的成長意義重大。“二板市場”的推出還可以為風險投資創造一條理想的退出渠道,從而解決了我國風險投資發展過程中的一大現實問題。除此之外,通過發展“二板市場”不僅可以優化企業自身的融資結構,還可以緩解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壓力。“二板市場”分流一部分民營企業的資金需求無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金融體系的風險,這與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目的是一致的。
盡管目前發展“二板市場”還存在著一定的潛在風險,但是這不應該成為發展“二板市場”的長久障礙。我們主張通過路徑的選擇來規避發展“二板市場”過程中可能和潛在的風險,并通過發展過程中的不斷規范來化解這些風險,這種發展策略是合理可行的。
五、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一)建立控制和分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制度措施
政府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嚴格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以便提高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的自身素質和強化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二是盡快建立中小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對所有吸收公眾存款的中小金融機構實行強制投保,以便保證在中小金融機構陷入支付困難或破產時能夠實施及時有效的投資救援或存款理賠,增強客戶對中小金融機構的信心,提高其社會形象和信譽。
(二)逐步解除地方政府對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干預
在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控制機制的基礎上,應當徹底解除地方政府對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干預。事實上,過去一段時間里我國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的信貸干預是造成其陷入發展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解除地方政府的信貸干預有助于中小金融機構完善其內部治理結構和增強活力,并能為民間資本的進入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進一步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限制
一、民辦高校融資渠道現狀
《民辦教育促進法》的通過和實施,是傳統教育體制向多元化教育體制轉型的標志,對于解決教育市場的需求與國家公共投資不足的矛盾,實現科教興國的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目前的主要危機是經費不足。民辦高校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對舉辦高等教育的辦學條件、辦學水平等多方面的管理要求,要參與在教育市場占絕對優勢的公辦高校的競爭,要在競爭中求發展需要大量資金。目前,我國民辦高校的辦學經費主要來源于學費,走的是一條以學養學的道路,而融資渠道不暢,資金供給嚴重不足。資金問題已成為民辦高校發展的瓶頸,造成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經費不足的危機原因是多方面的。
1、對民辦高等教育的認識方面。只要一說民辦高校,有種觀點認為是以辦學之名行賺錢之實,對民辦高校持種種不信任的態度。甚至認為民辦高校存在的必要性不大,只要把公辦學校辦好就行了。這些錯誤認識直接影響到民辦高校的投融資管理機構的決策和政策的制定,使民辦高等教育沒有好的融資政策環境。
2、法律保障問題。盡管我國民辦高校近幾年來得到快速發展,但至今還沒有有關民辦高等教育的成熟國家法規,民辦高校無章可循,無法可依。立法的滯后,使民辦高等教育的投資者利益得不到保證,嚴重制約了民辦高等教育辦學條件的完善和資金的再投入,從而影響了民辦高校整體辦學水平的提高。
3、公平待遇問題。民辦高校不僅得不到國家的投資,而且在辦學環境方面也得不到應有的公平。除了得不到政府補貼的公用經費外,在學生的待遇、教師評獎和科研、教師的人事檔案保管和養老保險金繳納、土地征用和稅收、畢業生就業等等,許多方面都得不到政府部門政策的支持。
4、產權界定問題。民辦高校的產權,既有投資所形成的校產歸屬問題,同時也有學校辦學積累資產的歸屬問題。尤其是一些改制民辦高校,其產權的清晰化對辦學者和政府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因為產權關系說到底是一種利益關系,它常常是利益分配的依據。沒有產權明確界定就難以有持續的投資熱忱和內在的投資動力。
5、缺乏正常的投融資渠道。公辦大學享受著世界銀行以及國內金融機構的無息、低息、貼息貸款,民辦高校不但很難享受貸款優惠,而且還被人為地設置了許多貸款門檻,許多民辦高校幾乎處于貸款無門的境地。
二、民辦高校可供選擇的融資渠道分析
1、民辦高校可供選擇的融資渠道。融資渠道一般可分為內部融資、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內部融資主要來源于其內部自然形成的現金流,即內部留存收益。由于內部融資不需要與投資者簽訂契約,也無需支付各種費用,所受限制少,因而是首選的融資方式。權益性融資主要是指籌資人通過發行新股的方式融資,它是籌資人的一種增資行為。這種融資方式的優點是,可以獲得一筆無固定到期日、不用償還的自有資金,增強發行人的資本實力,降低負債率,提高償債能力和財務穩健性。其缺點是發行費用相對較高,若不是等比例增資,還會引起股權結構的變化,一旦被收購,管理層被解雇等風險成本加大。債務融資則指的是籌資人通過發行債券、金融機構貸款的方式融資,這是籌資人對投資人的一種負債。這種融資方式的優點是發行費用較低,不會改變籌資人的股本結構,可以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的贏利能力;其缺點是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需固定支付利息,會提高籌資人的負債率和財務風險,當負債融資的使用效率低于籌資成本時,就有可能發生支付危機。
2、民辦高校融資特點。從我國民辦高校資金需求結構上看,其表現為一種投資性的長期資金需求。我國民辦高校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大多數學校都處于走向規模化、規范化的階段。因此,其融資的需求不是用于彌補維持日常教學活動所需的開支,而是為擴大規模進行校園校舍、教學科研設備以及圖書館等方面的基本建設投資,是一種投資性的長期資金需求。從資金供給與需求的期限結構應匹配的角度講,民辦高校宜采用股權融資、長期債券融資、信托基金融資、融資租賃等方式融資。
從民辦高校的財務狀況來看,現金流充足,資產負債率低。由于幾乎不存在拖欠學費的現象,因此財務上的現金流一般都比較充足,基本沒有應收賬款,壞賬和呆賬很少。由于原來的法規規定,學校財產不得用于抵押擔保,民辦高校長期負債較少。從這個角度講,民辦高校適宜用債務融資工具,可以充分運用財務杠桿的作用,使資產負債率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
3、民辦高校融資渠道選擇的可行性分析。按照優序融資理論,融資一般會遵循內部融資、債務融資、權益融資這樣的先后順序。然而民辦高校在融資渠道的選擇上應有其特殊性。根據上述分析的民辦高校融資特點,對民辦高校如何選擇融資渠道作如下探討。
內部融資,也就是用企業的留存收益融資,這一方式目前在我國民辦高校不應作為主要渠道。因為絕大多數民辦高校辦學時間較短,且前期辦學投資較大,贏利能力弱,不可能有很多的留存積累資金。
債務融資的方式主要是長期借款和長期債券。由于《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的規定,民辦高校的財產不得用于擔保。因此,選擇長期借款渠道從法律角度講也受到限制。隨著《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對民辦高校融資渠道的限制將逐步取消,選擇發行長期債券、信托基金、融資租賃等金融工具融資應是民辦高校可選擇的融資渠道。
股權融資可選擇的方式有普通股和優先股融資。其前提條件是,擬增資學校的產權必須有清晰的界定。但是,我國現行有關法規還沒有明確界定民辦高校是否能以發行股票的方式籌資,至少是以民辦高校作為投資主體上市發行尚無先例。從我國民辦高校財務結構的特點考慮,民辦高校要通過股權融資,本文認為最適合的方式是采用發行優先股融資。學校不僅獲得了無期限的長期資金供給,而且優先股股東不參與對學校的決策和管理,使學校可以按照教學規律進行管理和發展。因此,民辦高校的市場化融資需要制度創新和政策支持。
通過對民辦高校可供選擇的融資方式選擇可行性分析,民辦高校融資渠道的選擇應考慮按長期債券等債務融資、優先股等股權融資和內部融資排序。首先,從融資成本角度講,在宏觀經濟比較穩定,利率處于較低水平的情況下,對于現金流充足、負債率不高的民辦高校來說,通過發行長期債券、信托基金等債務工具反而是比較理想的融資方式選擇,其融資成本最低。其次,通過發行優先股、普通股融資對籌資人的償債壓力最小,由于優先股具有獨特的制度特性和民辦高校良好的財務狀況,通過發行優先股籌資也許是民辦高校融資方式的最佳選擇,但這需要制度創新。最后,可以考慮內部融資。
三、構建民辦高校融資渠道的創新模式
1、對現行民辦高等教育相關政策、法律、法規進行清理、整合,使各項法規協調規范。政府部門要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高等教育法》,營造良好的投融資法律環境。《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國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的發展”的規定,在民辦高校申請用于學校自身發展的貸款時,給予相關的信貸優惠政策。把《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民辦學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的規定落到實處。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其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的規定,在土地征購的問題上切實減少障礙。確立民辦高等學校自主運營權,政府和社會必須把高等學校的資本經營權、招生權、學費標準確定權、學科及專業設置權、學歷及學位授予權、校內職稱授予權等完全交給學校。
2、完善落實民辦高校教育融資制度。在社會融資制度方面,要降低社會資金進入民辦高等教育的門檻,制定社會資金投資高等教育的指導目錄,按照“非禁即入”原則,鼓勵國內外資本對民辦高校的投資。例如政府可以協調金融部門降低對民辦高校的信貸門檻,簡化抵押手續、擔保手續,根據政策向民辦高校提供低息貸款等等。同時要完善民辦高等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專項資金用于貧困生、特困生等弱勢人群的獎學金、助學金和特困生補助支出,確保教育公平,讓民辦教育有一個好的制度環境。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投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穩定性,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使所有高等學校都站在公平競爭的同一起跑線上。
3、創新民辦高等教育融資渠道模式。根據國際經驗,以民辦高等教育為突破口,嘗試高等教育與資本市場的結合,有可能打破民辦高等教育經費不足的瓶頸,為民辦高校提供一條新的可替代依靠學費和貸款的融資渠道,降低民辦高校融資風險,走出一條民辦高等教育融資的新路子。就國際范圍來看,高等教育介入資本市場的形式分為兩種:一是公立和非營利性私立大學以投資(購買股票)的方式進入資本市場;二是營利性私立大學以融資(發行股票)的方式進入資本市場。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上私立高等教育與資本市場聯姻的有美國、印度、新加坡等。
發行長期債券、信托基金、優先股等金融工具是民辦高校可選擇的融資模式之一。允許有條件的民辦教育集團進入資本市場,通過發行優先股、教育債券、教育投資基金等股權和債權性方式進行融資,讓投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
4、鼓勵民辦高校以學校冠名權方式向社會融資。特別是教育后勤服務,鼓勵社會資金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如通過業務外包興建學生公寓等后勤服務設施,組建專業化后勤服務集團,對食堂、維修、商業零售、運輸等學校后勤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加大內部融資的力度,提高內部融資能力。贏利能力是增加自身資本的基礎,只有高的贏利水平,才會有利潤能夠用來轉增資本。可以通過提高提取盈余公積金的比例,促進企業自有資金的積累。建立以留存贏利增補資本金的制度,在凈利潤中留有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設備設施改造等。
建立合理的融資渠道組合模式,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既要考慮滿足融資金額的需求,還要考慮融資的風險和成本。所以對民辦高校來說,單一的融資方式是不能滿足其發展需要的,要采用合理的融資組合方式來籌集其發展所需的大量資金。
民辦高校融資模式是我國民辦高校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必須突破的難點之一。但我們應深信,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政府一系列關于民辦高校的政策實施后,民辦高校發展一定會有新思路。
【參考文獻】
關鍵詞:企業集團 實例解析 融資建議
Key words: business groups instance analysis financing proposals
一、案例背景
本文中涉及的某煤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本部”)是順應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需求,在關閉全縣125個小焦化企業組建成立23個半焦循環經濟生產企業(下稱“股東公司”)的基礎上,由23個股東公司于2007年10月注冊成立集團本部,組建成非典型意義上的集團公司,集團本部注冊資本3億元,主營煤炭及制品批發。
該集團公司既不是母子公司,更不是總分公司,是典型的關聯參股公司。集團本部自成立以來,積極拓展市場,2009年形成300萬噸的煤炭發運能力,實現凈利潤9000萬元,獲得銀行授信額度3億元,全部用于煤炭發運業務。2010年新增300萬噸煤炭運銷計劃,銀行新增授信5億元,主要用于股東公司化工產品銷售,目前尚未用信。
股東公司半焦循環經濟生產線分兩期進行,總投資約60億元,現一期已建成投產,二期在建,全部項目投產后,將形成年產半焦1500萬噸、煤焦油150萬噸、金屬鎂6萬噸,電石100萬噸,硅鐵25萬噸,水泥50萬噸,白灰105萬噸,免燒磚200萬噸,發電13億度,預計年銷售收入170億元,凈利潤26億元,員工總數2萬多人。
二、對當前制造業及傳統煤化工發展趨勢的基本判斷
首先,筆者認為,在后金融危機背景下,多個行業的全球化產能過剩已經形成,通過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結構調整、循環發展、節能減排、清潔生產等途徑,徹底摒棄粗放式增長,追求精細化發展,已成為我國制造業發展的主流趨勢。
其次,全球化外采與業務外包,促成制造業由80年代前的“縱向一體化”模式轉變為“合作、外包為基礎的供應鏈”模式。競爭迫使企業在價值鏈的每一個環節尋求最低成本,“大而全、小而全”的企業更加注重集中資源,專注于核心能力的培育,企業內分工轉變為企業間分工。
再次,該集團公司身處晉陜蒙三西區域,而我國西部能源富集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格局已經形成,個體之間的競爭已經演變并發展為區域間的競爭、供應鏈間的競爭,傳統煤化工原料采購的同源化、產品市場的同質化、供應鏈上下游客戶的緊密化、技術復制的快速化,加劇并惡化了企業的生存與競爭環境。
第四,周邊地區半焦產能快速增長,與循環經濟相關的電石、鐵合金、水泥、金屬鎂等均屬國家“兩高一剩”的產能過剩行業。產能過剩及潛在過剩的系統性市場風險趨于上升,傳統煤化工直接獲得銀行授信支持的難度極大。
三、集團公司整體發展存在的問題
首先,該集團特有的產權架構,決定了該集團是松散型、非典型企業集團,股東公司生產線存在同業競爭,集團整體管理協同難度大。
其次,該集團煤炭發運業務從300萬噸上升到600萬噸,需要配套營運資金貸款的充足提供。
再次,按照規劃股東公司二期項目資金缺口較大,一方面依托一期滾動發展二期很難將資金全部籌措到位; 另一方面股東公司實力差異大,半焦循環經濟項目的政策雷聲大、金融支持雨點小;三是項目的技術含量低,可復制性高,不僅屬兩高一過剩行業,而且目前產能規劃已過剩,整體上銀行融資的難度較大。
四、“三步走”的戰略發展建議
(一)搭建統一銷售大平臺
1、以產權為紐帶,以集團公司為核心,以整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將企業間的競爭轉化為區域間的競爭,將產品的競爭轉化為供應鏈的競爭,以此達到提升區域競爭力,形成區域定價權。
2、以專業專注、高效運作為宗旨,成立集團公司統一銷售事業部,專司行業分析、訂單處理、統一簽約、定價、物流調度、產品銷售、電子商務、融資管理、爭議處理等職能。
3、統一銷售平臺的基本原則:股東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原則,,服從大局原則,協同運作,外部競爭優先原則,根據訂單制訂銷售計劃,實行以銷定產、以產定購原則,共擔風險與利益分享原則。
4、由集團本部與股東公司、授信銀行簽訂“統一銷售平臺三方協議”。依托股東公司已形成的銷售網絡,以集團統一對外銷售為核心,借道已獲得的銀行授信,稟承供應鏈融資的發展之道,以集團授信分割股東公司用信,多輪驅動,集團公司專業專注于品牌建設、物流調度、統一采購銷售、客戶關系管理、電子商務平臺搭建、集團現金管理等核心競爭力的提升,股東公司專注于精益生產、精細管理之道。
5、做好集團本部與股東公司的票據流、物流、現金流的轉移與控制。
(二)完成股權重組,建立母子公司制的集團管理體制
企業并購重組是快速規模化擴張的發展之路,在統一銷售平臺的基礎上,建議根據公司法關于“貨幣資金出資不少于注冊資本70%”的規定,由股東公司以股權7億元按比例增資集團公司,實收資本由3億元增至10億元,集團本部成為股東公司的股東,集團本部再進行杠桿式融資15-20億元,以貨幣資金收購股東公司股權,達到既解決股東公司二期建設資金的需要,又達到控股的目標,形成緊密型母子公司制。
在此基礎上,通過主辦行為集團公司提供現金管理工具,即子公司通過網銀將資金歸集在母公司,建立資金池,母公司按高于活期存款1.5-2倍的利率計付利息,同時,集團本部進行余缺調劑,將富余資金歸還銀行借款或向其他子公司發放委托貸款,實現資金的集約高效使用,以此降低集團公司的整體財務成本。
中圖分類號:F06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近年蘇北五市經濟快速增長,蘇北地區的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崛起,經濟增長速度超過蘇南地區,在地區經濟總量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中小企業發展對于促進蘇北地區經濟繁榮、增加就業、活躍市場和維護社會穩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由于蘇北中小企業自身的局限性和外部環境的制約,融資難的問題已經對中國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構成了瓶頸制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一直是蘇北地方政府和企業關注的重點。
一、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現狀
根據蘇北中小企業實地走訪調研顯示,蘇北地區的融資渠道狹窄,間接融資體系存在著明顯的缺陷,銀行貸款融資占據了間接融資方式大部分的份額,其他間接融資渠道雖然已經存在,但其資金規模和使用效率決定了還無法真正成為有效的融資渠道。
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主要依靠內部融資渠道,即企業所有者的投入和企業自身的積累,屬于企業自有資金,這種融資渠道積累速度慢,不適應企業規模的迅速擴大,而且自我積累存在雙重征稅問題;而外部融資渠道中,主要包括專業銀行信貸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其他企業資金、民間資金和外資;其中專業銀行信貸資金占據比例較大,以國有商業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為主,民間資本借貸次之,總體上缺少其他金融方式,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和風險投資基金。由于蘇北地區中小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產品檔次低、成本高、市場占有份額少,生產技術落后、科技含量低,企業經濟及社會效益均不理想,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又符合商業銀行信貨支持對象的支柱產業項目不多,隨著國家銀行金融政策傾斜以及蘇北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蘇北中小企業利用專業銀行借貸資金的融資方式越來越多。而民間資本的融資方式,由于其在擔保方式、利息支付、易得性、便利性等方面具有優勢,蘇北地區中小企業利用民間資本的融資方式已具有一定的規模。
二、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1.現行金融機制不利于中小企業的資金融通。目前,現行金融貸款機制增大中小企業融資難度,中小企業貸款的要求高、貸款操作流程復雜、貸款額度有限,這些因素都限制中小企業進行專業銀行貸款的行為。銀行為了減少和中小企業委托關系中的監督成本,防范中小企業的道德風險,往往要求中小企業提供有效擔保或抵押,但是中小企業往往很難做到。
2.蘇北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中小企業主信用缺失導致貸款難。蘇北地區地方政府尚未正式出臺相應政策法規, 擔保機構的法律和商譽地位難以確立, 且現有的信用擔保機構業務范圍狹隘, 業務運作水平低, 缺乏應對擔保風險和損失的措施, 這些都加劇了中小企業貸款難度。同時蘇北中小企業主不重視信用體系,個別中小企業存在信用危機,信用缺失是貸款難的一個重要原因。
3.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無法采用多渠道的融資方式。從調研中發現,蘇北地區的融資渠道與蘇南地區的多層次渠道不同,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以政府導向型的間接融資為主,融資體制單一,無法通過其它渠道來滿足的企業資金需求。由于蘇北中小企業所處屬于成熟期行業,缺乏知識產權及研發技術,科技含量較低,無法進行間接渠道的高科技融資方式。
4.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規范導致內源融資缺乏。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規范,內部管理不完善,財務制度不健全,在利潤分配中普遍存在著“重消費,輕積累”的傾向,同時人力資源缺乏,無法吸引高素質人才,企業缺乏發展戰略目標及眼光,導致蘇北中小企業無法通過企業留存收益來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三、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發展對策
蘇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發展,必須要考慮其信用低、擔保少和風險高的特點,根據實際情況,尋找適當的解決方式。
1.改善蘇北投融資環境,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蘇北地區地方政府轉變管理理念,借鑒蘇南先進的經驗及政策,積極引導資金投入到市場前景廣闊、盈利高、風險小的項目,改進信貸服務,增加信貸投入,為蘇北民營經濟及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時由財政支持,加快建設信用擔保體系。探索成立吸納民間資本、主要面向民營企業的地方性商業銀行。
2.轉變企業增長方式,培育高新技術及高科技產品,吸納創業風險資金方式進行融資。風險投資基金主要傾向于高成長性、高收益性的高科技產業,蘇北中小企業應加緊企業轉型,培育高新技術及高科技產品,將企業打造成高科技企業,對于高科技企業來說,由于存在高風險、高潛在利潤的特點,因而在創業階段可以通過社會上的創業風險基金實行籌資。
3.加快中小企業自身發展,發展直接融資方式。蘇北中小企業加快自身發展,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選擇朝陽產業及朝陽市場等方式實現企業積累,進行直接融資。通過股份制改造,明確企業產權,有利于企業治理的改善和企業股權融資。
4.實現中小企業上市發行股票融資。我國證券市場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為優質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發展空間。隨著蘇北地區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將不斷涌現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中小企業。地方政府應積極推動并引導其上市融資,將較好地解決地區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并帶動區域中心企業共同發展。
5.正確利用民間資本進行融資。隨著國家對民間資本的重視,蘇北地方政府應積極引導民間資本規范操作,注意提高民間借貸行為的公開化,允許相關的中介機構自發形成,并對其加強規范化操作,使得民間借貸整體浮出水面,實行透明化管理,將其逐步引入到與正規融資渠道同等的地位,形成良好競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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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玲.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及對策分析[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11,21.
一、問題提出及文獻綜述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小微企業舉足輕重,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現實中較為突Im。
在現代金融史上,第一個正視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人是Macmillan.Macmillan (1931)在《麥克米倫報告中》提出了世界著名的“麥克米倫缺口”(Macmillan CAP)理論,他指…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融資困難。
關于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的現狀,董瑞興、劉亮( 2012)認為,日前主要有白有資金、銀行、民間借貸、非銀行的金融企業的借貸。其中銀行是傳統上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民間借貸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朱郭衛(2013)認為,有半數小微企業依靠負債來維持經營,親朋借款是小微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融資主要以擔保和抵押為主。
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的問題,學者也有著各自的觀點。劉金(2013)認為,主要問題有:融資渠道狹窄,融資缺乏良好保障;內源性融資占比高,融資能力差;外源融資成本高,融資困難。
關于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的改進,王輝、趙嵐嵐(2010)認為,要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張菊朋(2013)認為,若要構建恰當有效的融資體系,應從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方面人手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相關理論及概念
小微企業較為規范的說法源于2011年7月,《中小微企業型標準規定》中給小微企業的定義是:與所處行業的大企業相比人員規模、資產規模與經營規模都比較小的經濟單位。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的統稱。如果將融資渠道劃分為正規融資渠道和非正規融資渠道,在本文中,正規金融機構包括靖江農商行、長江商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潤豐村鎮銀行、中國銀行、江蘇銀行、工商銀行、南京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無錫農商行、信用社、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非正規金融機構包括民間借貸、小額信貸等。
在本文中,為了更好地分析影響小微企業融資傾向的因素,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1.職工人數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
2.年銷售額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
3.企業年齡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
4.與村十部是否熟悉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
5.信用評級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
三、江蘇省靖江地區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選擇狀況
1.江蘇省靖江地區整體的經濟狀況
江蘇省靖江市作為蘇中一流強市,小微企業發展活力旺盛。靖江市小微企業主要分布在船舶修造、機械制造、服裝、建筑、服務等行業,民營企業總數8681家,按新頒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小微企業數量約占73 .1%。小微企業在促進靖江地區經濟發展、吸納就業、改善民生和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2.樣本捕述 (1)樣本基本情況說明 凋查以問卷方式為主,為了確切地了解江蘇省靖江地區小微企業融資狀況,我們以委托各鄉鎮財政所或統計站隨機選取十到十五個小微企業的方式對靖江市12個鄉鎮在內的全部地區的一部分小微企業發放了調查問卷,回收問卷119份,除去無效問卷和作廢問卷,有效問卷99份。 (2)融資渠道 在所有的研究樣本中,18個企業未發生借款,81個企業共發生借款401筆,其中361筆來白銀行,35筆來自民間借貸,5筆來自小貸公司,企業的融資選擇以外源融資中的銀行借貸為主。有70家小微企業僅從正規融資渠道獲得資金,有3家小微企業僅從非正規融資渠道獲得資金,所占比重分別為86.42%和3.70%;有8家小微企業同時從正規融資渠道和非正規融資渠道獲得資金,所占比重為9.88%。這也可以看出小微企業還是依賴于正規融資渠道,其中尤以農商行最多,有145筆,占43.54%。 (3)融資方式 當前靖江市小微企業的融資主要是以擔保貸款為主,這一方式的比例高達53.31%,其次是抵押貸款。從調查樣本中挑選出靖江市小微企業較傾向于貸款的主要機構,他們各白的貸款方式比例如表1。在擔保貸款中,以擔保人為企業居多,占5 8.28%,其次是擔保機構,占比為32.52%。在抵押貸款中,樣本的平均抵押率為57.24%,較一般抵押率(60%~70%)偏低,可能的原因是貸款期限較長,一般為12命月,所以抵押率較低。
4.偏好正規融資渠道的原因
本文所調查的企業平均年齡為12.29年,已經進入了穩定運行期,因而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取資金的占比較大。按企業貸款次數排序,依次為靖江農商行、長江商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潤豐村鎮銀行、中國銀行、江蘇銀行、工商銀行、南京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無錫農商行、信用社、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從樣本數據中,可以看出在企業短期流動資金需求方面,資金成本高低是影響融資渠道選擇的首要因素,占50.OO%,其次是融資手續是否簡便,占比為30.2l%。類似的,在長期流動資金需求方面,優先考慮因素仍舊是資金成本的高低和融資手續的簡便性,占比分別為50.00%和28.38%。
四、小微企業選擇正規融資渠道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在被淵查的一百多家小微企業中,88.89%的小微企業在融人資金時選擇了從正規金融組織渠道融資。那么,小微企業大多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是受到了哪些因素影響?
1.研究假設
本文選擇的是二元離散變量選擇模型-prohit模型,具體變量見表2.2.結果分析用prohit模型進行估計,得到如下結果:
此prohil模型的擬合優度為0.5 109,即該模型對變量的解釋能力還不錯。從以上實證結果(置信水平取0.90)可以看出:
(1)年銷售額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呈現出不明顯的正向關系,這與假設相符。即銀行在對小微企業放貸過程中,小微企業自身的經營規模對其有一定影響,但影響不是非常大。對于其他同等條件的小微企業,年銷售額高的企業更愿意向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借款。
(2)企業所需融資期限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明顯的反向關系。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傾向于將資金貸給融資期限較短、資金周轉周期較短的企業,因而當企業所需融資期限較長時,會傾向于選擇民間借貸、小額信貸等非金融機構貸款。
(3)信用評級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較明顯的正向關系,這與假設相符。隨著信用度的變高,獲得社會的認可度越高,越傾向于從商業銀行、鄉鎮銀行等正規渠道融資,進而減小對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組織融資渠道的依賴度。
五、結論與建議
基于前文的理淪分析和實證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1.如果將融資渠道劃分為正規融資渠道和非正規融資渠道,在所有的研究樣本中,銀行貸款仍然是江蘇省靖江地區小微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只有少數企業通過小貸公司、民間借貸等非正規融資渠道來緩解資金短缺的困難。
2.年銷售額、信用評級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正向關系,企業所需融資期限與選擇正規融資渠道成反向關系。
基于以上結論,本文的建議是:
1.建議小微企業主動參與信用評級。調查過程中發現很多小微企業對信用評級并不重視,依據計量結果,信用度越高越容易獲取到正規融資,所以小微企業應該從自身出發,樹立良好的信用理念,改善信用水平。
2.建議增加農村商業銀行的供給。從金融機構的供給來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由于多種原因不能滿足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融資要求,為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關鍵還是要培養愿意為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
3.建議政府給予小微企業更多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創新支持政策,給予小微企業融資幫助。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微型企業,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嘗試引入自然人為其提供擔保。而對一些信譽情況較好,一段時期內盈利情況良好的小微企業可以嘗試并適當推廣無抵押或無擔保的貸款。參考文獻:
[1]劉金從融資渠道探析中國小微企業融資難[J]經濟研究導刊,2013(04)
[2]李志強小微企業融資難題與信息化對策Ⅱ]當代財經,2012 (10)
一、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分析
(一)中小企業經營現狀分析
根據2013年北京易中創業科技有限公司等研究機構發起的針對中小企業的專項調查――《2013年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調查》,我國的中小企業不僅創造了全國約60%的GDP、50%的稅收和70%的出口,還解決了我國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可見中小企業已經日益成為中國經濟騰飛的重要推動力,與中國的民生、就業和社會穩定一脈相連。然而中小企業的重要性卻并沒有體現在其對未來的預期上,接受調查的中小企業中,近六成企業并不看好未來三年的發展,更有近四成的企業表示利潤下滑,接近85%的企業主認為影響其發展的阻礙因素依舊很多,市場競爭日益激烈, 其中融資問題困擾著眾多中小企業。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市場經濟的深入進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發展條件,我國的中小企業也因此一路高歌,日益發展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經濟增長引擎。然而經歷過前期的快速發展后,單純依靠自有資本已經很難滿足中小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融資越來越成為企業擴大再生產的重要手段。然而我國的中小企業卻面臨著狹隘的融資渠道和旺盛的資本需求的尷尬,銀行貸款往往向發展更具規模的核心企業傾斜,股票、基金、債券等金融市場融資方式更是難以獲得,而中小企業發展中自身的問題又進一步制約著其融資的信譽,融資難日益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瓶頸。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夠完善
中小企業自身發展不夠完善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一方面中小企業本身就是那些資本實力不強、規模較小的企業發展而成的,甚至許多是家族式企業,在資本實力、發展歷史、經濟規模上無法與核心企業進行競爭,其發展存在著先天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發展前期為了追求發展速度,往往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財務管理、人才建設等方面較為疏忽,這些都導致了中小企業發展的后天失利,無法適應經營著擴大規模的需要。同時由于先天不足和后天失利,一些中小企業在融資時無視約束機制和信譽約束,在出現市場風險時選擇逃避貸款轉嫁風險,嚴重打擊了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的積極性,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融資市場的信譽,使得那些信譽好的中小企業也再難獲得更多的貸款,使得整個中小企業融資市場一片慘淡。
(二)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不健全
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不健全、金融服務體系有待完善,導致我國整體融資環境消極是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外在因素。金融市場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以銀行為代表的融資機構缺乏主動了解中小企業的積極性,由于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高、收益小,信譽風險導致風險控制成本高使得許多銀行等金融機構缺乏向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即使進行貸款,貸款的手續繁雜、過程冗雜、效率低下,打擊了中小企業尋求主動貸款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我國的金融體系缺乏一個專門化、體系化的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專門性資本市場。目前隨著各項貸款政策的陽光化以及民間借貸機構的發展,一些不成體系的資本市場正逐漸成型,但安全穩妥的貸款機制仍然還未建立,體系化的資本市場仍然有待建立,這些都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三)國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夠
除了金融服務體系的不完善,國家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也是影響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國家的宏觀調控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造成壓力,作為市場經濟的最敏感部位,宏觀調控的消極影響首先傳導到中小企業的身上,其積極影響卻主要使得大企業受益,這就更加加劇了中小企業和大企業之間的兩極分化,加劇了中小企業的競爭。另一方面,國家并未出臺明確的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支持的金融政策,“抓大放小”的政策更是使得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不受重視,直接導致了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環境不容樂觀。另外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缺乏相應的法制規范和制約,導致鉆法律空子的違約行為屢禁不止,對中小企業逃避市場風險的懲處力度不夠也助長了部分中小企業破壞融資市場信譽的氣焰。
三、中小企業忽視的融資渠道探究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我國的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也日益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許多有效的融資渠道正日益發展完善,這些融資渠道雖然難以同主流的融資渠道進行競爭,但在拓寬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方面發揮著不容小覷的作用,這些融資渠道也是中小企業在未來的發展中應該重視的。
(一)民間借貸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借貸也逐漸放開,民間借貸規模不斷擴大,民間借貸在民營經濟的發展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民間借貸行為的規范需要一個嚴格監管、規范操作、合法經營的中介平臺,相比于一般的中介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本身就是一個民間借貸平臺,其無論是在法律監管還是運作制度上都更合乎規范,也有著行業協會的自律,將其作為引導民間借貸行為的中介平臺將是一條值得探索的道路。相比于一般的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機構在交易成本、借貸效率、社會風險、利率風險等方面存在著先天的優勢,同時隨著國家對民間借貸機構的試點,未來民間借貸機構的發展必將成為中小企業融資不容忽視的渠道選擇。
(二)融資租賃平臺
將融資租賃平臺發展成為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優點時顯而易見的,其成本低、風險小、方式靈活、程序簡單、方便易行的特點將極大地縮短中小企業融資周期。目前融資租賃平臺主要用于添置或更新設備。
(三)典當業融資渠道
典當行的發展在我國其實由來已久,其悠久的歷史也證明了典當業發展的必要性。典當行融資渠道主要針對中小企業的短期融資需求,是針對不確定的融資時間和融資量的有效融資方式。相比傳統的融資方式,典當融資具有經營范圍廣泛,房地產抵押一直是典當行的重頭戲,手續方便快捷、業務操作靈活,可以極大地節省企業融資的時間,提高了融資市場的效率。
四、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策略
(一)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完善內部建設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的根本方法還在于中小企業自身要做大做強,加強內部建設,外樹形象。一方面,企業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完善企業管理制度,革新經營理念,建立現代化的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對市場風險的防范和應對能力;另一方面企業還要通過引進人才、強化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做好風險控制等建立起良好的信譽。
(二)構建一體化金融體系,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
一體化的金融體系是良好的融資環境的保障。構建起一體化的金融體系是一個艱巨的任務,首先針對金融市場信息的不完善,因該建立起政府、銀行、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和信息共享系統,加強三方的信息共享和溝通,鼓勵中小企業主動披露經營信息,鼓勵銀行主動了解中小企業的經營現狀和融資現狀;其次要進行金融信貸機構管理創新,建立起針對中小企業專項貸款的機制,創新融資品種,根據中小企業的不同需求加快信貸產品的開發,進一步簡化貸款程序,加強網上融資系統建設, 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
(三)國家宏觀調控適當地向中小企業傾斜
國家宏觀政策的支持是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重要手段。應該建立起國家財政資金專項扶持機制,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等重點項目進行專項資金支持,地方政府還可以通過信用擔保體系對地方民營企業進行相應的扶持,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
(四)建立多樣化融資平臺,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如前所述,民間借貸機構、典當行、融資租賃等融資渠道都是中小企業不容忽視的重要融資渠道,加強這些中介機構的規范運作有利于建立起多樣化的融資平臺,極大的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各融資中介機構應該加強行業自律,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地方政府也應該積極加強與此類中介結構的合作,加強對其監管和規范,引導多樣融資平臺的建設。
(五)完善融資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促進融資規范化
完善融資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是促進融資規范化、融資可持續化、改善中小企業融資信譽的保障性措施。我國目前金融市場的不完善,究其原因是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缺乏相應的法制規范和制約,導致鉆法律空子的違約行為屢禁不止,對中小企業逃避市場風險的懲處力度不夠也助長了部分中小企業破壞融資市場信譽的氣焰。應該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做出較明確的規定,通過各種細化管理條例從多個方面規范企業融資行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五、結束語
一方面,我國中小企業已經日益成為中國經濟騰飛的重要推動力,與中國的民生、就業和社會穩定一脈相連,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不可小覷,另一方面融資難等問題又嚴重制約著中小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這就需要中小企業和國家引起重視,分別從中小企業自身和金融體制做出一定的改革和完善。全文根據中小企業的經營現狀和融資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原因,同時探討了被中小企業忽視的多樣化融資渠道,包括民間借貸機構、典當行以及融資租賃平臺等渠道,進一步分析了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策略。綜上所述,一方面中小企業自身應該做強做大、完善內部建設,另一方面國家宏觀調控適當政策傾斜,并推動一體化金融體系的建設、促進搭建多樣化融資渠道、完善融資法制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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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德森.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及對策[J].經濟研究導刊,2007(02)
中圖分類號:F27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7)07-0040-02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私營經濟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主導,以其獨有的活力和靈活的經營機制迅速發展并壯大,在經歷了二十幾年的發展后,無論是從數量上還是規模上都已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已經成為推動經濟增長和增加就業的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但是,我國經濟仍處于由計劃向市場的轉型時期,由于金融資本的市場化程度不高,以及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導致我國大部分私營企業面臨發展中的融資渠道不暢,發展資金匱乏的問題。一方面,由于國有資本的匱乏使銀行資金大多流向國有企業,導致正規金融領域內的資金供給不能彌補經濟建設中資金的供需缺口;另一方面,在民間,由于居民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加之我國實行的是低利率政策,使居民積累了大量的閑置資本,隨著私營企業對投資的需求的加大,以及國有商業銀行對私營企業貸款渠道的不暢,這些大量閑置資本逐漸成為民間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這些民間借貸資本為私營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資金來源;而廣大私營企業的快速發展所帶來對信貸資金的需求又反過來促使民間資本的大量出現,形成了現有的民間借貸市場體系,民間借貸作為“草根金融”正是在這樣一種環境下形成并發展起來的。
二、私營企業“經濟人”解說及其融資傾向分析
按照新古典經濟學經濟人的假說,市場上的經濟人會根據市場情況、自身處境和自身利益之所在運用理性做出判斷,盡可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我國私營企業作為市場上有著明確投資主體的經濟單位,其投資人利益與企業利益必然是一致的,即追求企業目標利潤的最大化。企業在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的行為不僅僅是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成本控制,還包括了企業在融資環節中的成本原則。在我國現有的金融體制中,他們所選擇的融資渠道必然是按照利潤最大化為目的,以成本最低為原則。
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活動主要存在兩種:非正式金融活動和正式金融活動。非正式金融活動主要是指官方或法律框架內未被登記,未被管制和未被記錄的金融活動,投資主體的融資渠道主要是通過民間借貸和民間集資的形式募集所需資金;正式融資活動是指官方或法律框架內被登記,被管制和被記錄的金融活動,投資主體的融資渠道主要通過從國有商業銀行貸款。[1]目前我國私營企業的非正式融資渠道的主要形式為民間借貸。私營企業非正式融資渠道的融資成本主要是民間借貸利率。正式融資渠道的融資成本不但包括商業銀行貸款利率,還包括為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而產生的隱性成本。私營企業作為理性的經濟人,在選擇融資渠道時,必然從二者中按照成本最小化原則選擇融資渠道,以實現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三、私營企業的融資現狀及其主導下的民間利率的典型特征
從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上看,由于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的相對滯后,導致我國改革開放至今,一直存在著私營企業融資渠道不暢,融資困難的問題。一是體制性的障礙。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中,絕大部分是商業銀行,這些服務于國有企業為主的商業銀行在政策上必然以國企為優先放貸對象,而對于私營企業的貸款則由于現實的金融交易具有明顯的信息不對稱性、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等,使銀行不敢輕易向私營企業發放貸款,從而在主觀上限制了對私營企業的信貸供給。二是政府對私人投資的擠出效應。央行出于對國有企業的扶持雖然把貸款利率定在較低水平,但隨著近年來國家以及各地方政府對基建工程投入的加大,對資金的需求不斷增加,使得私營企業很難從銀行得到低息貸款。三是由于私營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缺乏有效的抵押資產,以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和抵押物評估的手續多、時間長、收費高等問題使得私營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從而造成私營企業融資困難的規則性壁壘。[2]
相比商業銀行的可望而不可及,簡便、快捷的民間非借貸成為了廣大私營企業融資目標的首選。目前現存民間金融形式種類繁多,且地域性明顯,一般為民間經濟發達的江浙、福建、廣東地區和傳統民間金融業發達的山西等地區與正規金融形式既有補充又存在相當程度的沖突。整體而言,根據現有的國家法律的認可度與經濟發展的兼容性,可以將民間金融形式分為三類:白色部分、灰色部分和黑色部分。白色部分主要是以友情借款和行業信用為主;灰色部分主要以農村合作基金和假集體企業、掛戶企業等為主;黑色部分以背銀、高利貸以及私人錢莊為主。目前我國私營企業民間融資渠道主要以灰白兩部分為主。民間借貸的利率特征也存在較大差異,但多以中等利率為主,與銀行利率相比,普遍高于銀行利率。同時民間利率水平會隨著資金供求狀況上下波動,通脹年代,他們會水漲船高,緊縮時期也會有所回落,同時也帶有一定的時滯效應。因此,民間利率水平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市場上的融資成本。
民間利率水平也會受到官方利率的影響,使二者具有一定的相關性。[3]雖然民間借貸市場不受官方利率管制,實際利率水平是按照民間金融資本的供需狀況所決定的。作為彌補低利率政策造成的資金缺口,民間資本的借貸利率水平必然是按照風險加成定價法定價,成為一種內生的定價機制。另一方面,在官方借貸市場上,由于以利率上限為手段的利率管制政策形成的官方利率必將導致信貸配給,這種信貸配給使許多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而到體制外去尋找未被滿足的資金需求。私營企業無論是以何種途徑――正式渠道或非正式渠道獲得信貸資金來源,其融資傾向必然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融資成本最小化為原則。而同樣以盈利為目的的民間借貸機構也必然會考慮私營企業個別狀況,根據官方利率水平、信貸需求狀況以及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的尋租成本的高低來決定其信貸利率水平,最終促成了民間信貸利率水平的均衡,即民間信貸利率等于官方利率加尋租成本。
四、私營企業的融資前景與民間借貸的走勢預測
從我國私營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來看,無論是技術上還是規模上都有迅速的提高。一方面,其信用度和預期還貸能力會隨著自身規模的擴大而提高,因而,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信貸資金的渠道會更加通暢;另一方面,私營企業對信貸資金的需求量也同時隨著自身規模的擴大而增大,此時,民間借貸已很難滿足巨大的資金需求,導致企業融資對象轉向資金充足的商業銀行。
從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上看,在體制內,國家對利率管制日漸松動。從2004年10月28日開始,央行連續五次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從而提高了信貸資金的使用成本,從宏觀上抑制了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對資金的過度需求的同時也相對緩和了私營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使私營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可能性提高;在體制外,隨著非正式金融制度的變遷,以國家對非正式金融機構正確的引導和規范,一些民間借貸機構會在法律上得到認可,發展成為合法的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相比商業銀行具有信用成本的比較優勢和靈活便捷的借貸手續,會成為中小私營企業或個人融資的天然對象。
綜合以上來看,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會隨著企業的發展、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市場機制的完善而更加趨于市場化,同時民間借貸機構的放貸利率也因此會隨官方市場利率作出同方向的波動,由于未來國家對民間借貸機構的監管不斷加強,民間借貸利率差距過大的問題會得到規整,最終使民間與官方借貸利率差距縮小至一個范圍,并且其方便靈活的特性略高于后者。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30.5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7-4392(2009)09-0019-03
一、衡水市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及企業融資渠道基本情況
(一)衡水市中小企業發展狀況
中小企業是衡水市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以廣大民營經濟為主體的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為衡水經濟增長做出了巨大的貢獻。2008年衡水市中小企業1.2萬家,占全部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全年完成經濟增加值419.6億元,占全市經濟增加值的66.2%,較去年同期增加54.1億元;實現營業收入1822.5多億元,上繳稅金26億元,占全部上繳額的70%以上。同時,中小企業直接創造就業崗位56萬個,為社會充分就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08年末,全市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總額為162.46億元,其中貸款余額(含貼現)148.62億元,較年初下降6.01億元,為中小企業提供的非貸款類融資余額13.84億元。根據104戶抽樣企業的融資結構比例匡算,2008年全轄中小企業融資總額約為266.81億元,其中還包括應付預收款項融資94.53億元,民間融資9.82億元。
(二)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特點
從調查情況來看,衡水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幾條:
1.銀行貸款。
這是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被調查企業超過6成的融資都來源于銀行貸款。2008年全市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余額141.39億元,票據貼現余額7.87億元。
從期限看,中小企業獲得貸款主要都是短期貸款,占比95.65%,中長期貸款占比僅為4.35%,說明企業獲得的絕大部分都是流動資金貸款,與企業長期發展密切相關的項目貸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非常稀少。
從形式看,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最為普遍,兩項合計113.89億元,占全部貸款的76.64%;信用貸款24.9億,占比16.76%,絕大多數集中在農發行糧棉收購企業貸款,其他銀行發放的信用貸款僅有8500萬元。
從機構看,地方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的信貸資金最多,國有商業銀行最少。2008年末,衡水市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余額合計91.22億元,占全部機構貸款總額的61.38%,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合計28.75億元,占比19.35%。
2.銀行非貸款融資方式。
主要有差額保證金融資(承兌匯票及信用證)、融資租賃、保理、保函等業務。2008年,衡水市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的非信貸融資余額為13.84億元。其中差額承兌匯票形式最多。
從調查結果看,非信貸方式并不像銀行貸款一樣具有普遍性,被調查的縣域中小企業,2008年非信貸融資額度為0。具體表現為:保函、保理業務方面,國有商業銀行所占市場份額占絕對優勢,但是客戶范圍狹窄,對應收賬款的債務方要求非常高,一般中小企業很難辦理。差額保證金融資的方式比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過抵押、擔保的壁壘,但由于各金融機構對差額部分實行統一授信管理,企業仍然面臨著評級授信的門檻,沒有通過評級授信的企業不能辦理敞口業務。融資租賃的業務最為少見,普通中小企業很少涉及。
3.民間融資。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民間融資是一個門檻最低的融資渠道,也是實際采用最多的一種融資方式。但由于企業出于種種考慮,對這部分資金諱而不談,此次被調查的104戶企業中,僅有28戶共計5949萬元民間融資,戶均212萬元。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填報的戶數較少,但是戶均民間融資額達到212萬元,說明民間融資還是具有相當的規模。企業的民間融資對象首選為個人借款,主要向親戚、朋友拆借;其次為職工內部集資,向其他企業借款的情況最少。
4.小額貸款機構融資。
2008年,衡水市有7家小額貸款公司正式運行,年末貸款余額9603萬元,貸款對象主要是縣域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小型經濟實體。從調查結果來看,企業選擇從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很少,一是貸款利率較高,二是貸款手續與金融機構相比沒有明顯的優勢,一般仍然要求資產抵押。相比之下,企業如果從其他渠道能夠得到資金供應,就不會選擇從小額貸款公司貸款。
5.其他直接融資方式。
主要包括股票、債券融資等方式。股權融資方面,我國對企業上市有著嚴格的要求,廣大中小企業很難達到標準,有少數企業“借殼”或“買殼”上市,但是與龐大的中小企業數量相比,少之又少。受債券發行規模的嚴格控制,中小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直接融資。國家規定對企業債券利息征收所得稅后,更影響了投資者的積極性。截止到目前為止,衡水市沒有中小企業通過股票和債券融資的案例。
二、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中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現狀與銀行信貸政策要求錯位,造成間接融資渠道狹窄
2008年末,衡水市在銀行有貸款余額的中小企業1463戶,占全部企業總數的12%,絕大多數企業未能從銀行獲得信貸資金。雖然從單戶企業融資力度來看,銀行貸款為企業提供了相當重要的資金支持(平均單戶貸款千萬元以上),但是從覆蓋面上來說,服務范圍過于狹窄。
大批中小企業被銀行拒之門外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的實際情況與商業銀行信貸政策的要求嚴重錯位,依次表現為: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信息不透明、信用水平較差,商業銀行很難給予較高的信用評價,達不到授信要求;中小企業有效抵押資產不足、有效擔保不足,但由于信貸政策限制不可能獲得信用貸款,同時擔保中介機構規模小、管理不規范,很難達到銀行的滿意;中小企業資金需求規模相對較小、單筆貸款額度較小且期限較短,表現在銀行方面則是管理成本較高、規模效益較差,銀行多傾向于規模較大、期限穩定、收益水平高的大企業、大項目貸款。
(二)受法律法規制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單一
首先,由于準入門檻較高,一般中小企業很難通過股權或債券融資渠道進行融資。其次,金融管理部門對民間借貸的態度一直比較謹慎,民間融資長期處于“地下”狀態,尚未得到“正名”。從本次調查情況來看,雖然國家對個人放貸的管理有所松動,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呼之欲出,但無論是企業和個人,對這部分行為仍然諱莫如深。第三,小額貸款公司等試點機構在業務和經營方面受到的限制和管理較多、得到的支持和鼓勵較少,經營風險只能獨自承擔、企業利潤完全從貸款利息中獲取,造成利息水平高,業務發展緩慢。第四、內部集資涉及各方面的問題較多,自愿還是攤派、合法還是非法,以及企業經營發生困難后的償還問題,都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壓力。
(三)融資成本高居不下,加大經營壓力并影響企業融資需求
在中小企業與銀行信貸博弈過程中,國有商業銀行完全掌握主動權。大部分中小企業貸款只能轉向信貸政策相對寬松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而地方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水平是所有金融機構中最高的。以一年期貸款為例,一般貸款利率10%以上,加上評級、抵押、擔保相關的評估費用和手續費等成本,單筆貸款總成本至少在15%以上。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借貸成本則相對來說更高一些,2008年衡水市7家小額貸款公司平均貸款利率18.05%,最高利率為25.2%。過高的融資成本給企業帶來了更大的經營壓力,尤其是在當前金融危機影響,市場需求不足的狀況下,企業要么冒著極大的風險去融資,要么只能放棄融資需求,維持原狀。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及建議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各國有商業銀行可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積極推動股權質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業務,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和銀行的管理成本。各股份制商業銀行要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地方性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優勢和地緣優勢,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集中精力支持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
(二)構建信用擔保體系,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應作為必要補充。運用必要的政策支持,創造條件重點打造一批經營業績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抓緊制定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政策,推動信用擔保評估和行業自律制度,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發展。
與此同時,要大力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一方面,進一步推動和完善企業信用外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財會管理等,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信息透明程度。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