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智慧化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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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智慧化

篇(1)

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國有土地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和使用權的有償出讓、轉讓,集體所有土地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和使用權的有償轉讓。具體實行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另行規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的方針,全面規劃,加強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禁止亂占耕地和濫用土地的行為。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鄉(鎮)土地管理員由縣級人民政府委派,負責本鄉(鎮)土地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  對執行《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七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國家建設依法征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其他依照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依照法律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用地單位和個人只有使用權。

第八條  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以外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集體所有。

村農民使用的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鄉(鎮)村企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其用地單位或個人只有使用權。

第九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未劃撥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管理。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確認水面、灘涂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依法登記確認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條  依法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改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由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原確認機關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

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鐵路、公路、機場、堤防、閘壩、測量標志、文物,以及通訊、廣播、電力線路等保護范圍內土地的使用,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土地的利用和保護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地籍調查,組織土地的分等定級,建立土地統計制度和土地監測制度,編制土地統計年報。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各類土地開發、利用的基本用途,統籌安排各項生產建設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修訂,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土地開發計劃和非農業用地年度計劃、占用耕地控制指標,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十五條  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規劃,有計劃地開發荒地、荒山、水面等土地資源,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

開發國有土地,須向土地所在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同時提交土地位置平面圖、規劃草案、資金證件等,經審核后,五百畝以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超過五百畝不足一千畝的,由各行署、自治區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一千畝以上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

新建、擴建國營農、林、牧、漁場和吊莊基地使用國有荒地、荒山的,按上款規定辦理。

集體的荒地、荒山、水面可按規劃承包給單位或個人開發利用。

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風沙前沿的沙荒地禁止開墾耕種;開發土地資源嚴禁毀壞森林、優質草場、野生中藥材基地、水產資源,不得妨礙蓄洪泄洪。

第十六條  因調整農業結構,發展林業、牧業、水產養殖業要控制占用耕地,確需占用耕地或退耕造林、改牧的,須經主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  城鄉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用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自治區人民政府劃定的名、特、優農產品基地和城市郊區的蔬菜基地要嚴格控制征用、占用。

第十八條  各類農、林、牧、漁場和自然保護區非農業建設用地,應在本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非農業用地范圍內充分利用;超越范圍用地必須參照國家建設用地審批權限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不得自批自用。

第十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采礦、采砂、采石、燒磚瓦、取土用地實行統一管理。從事經營性采礦、采砂、采石、燒磚瓦、取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參照國家建設用地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的單位或個人,應負責土地復墾。有土地復墾任務的建設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任務書應包括土地復墾的內容。有土地復墾任務的企業應把土地復墾指標納入生產建設計劃。單位或個人在生產建設中對其他單位使用的土地造成破壞的,除負責土地復墾外,還應向遭受損失的單位支付土地損失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  農業生產使用土地,應維護水利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不得荒廢耕地。不準在承包地和自留地上建房、燒磚瓦、采砂、賣土、建墳。

第二十二條  依法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生產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依法使用城鎮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第二十三條  使用國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報該土地使用權的原確認機關批準,無償收回用地單位或個人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注銷或換發土地使用證:

(一)用地單位已經撤銷、遷移或縮小規模的;

(二)土地征(撥)后,建設項目撤銷或部分撤銷的;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農場停辦或無力經營的;

(四)征(撥)的生產、建設用地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

(五)不按批準的用途使用的;

(六)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有關部門核準報廢的。

收回的國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收回的國有土地,實行有償出讓,也可暫借給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耕種,但不許種植多年生作物,國家需要收回時,有青苗的,只補償青苗費。

第二十四條  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該土地所有權單位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農業戶轉為城市戶后,原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以及遷居后騰出的宅基地;

(二)超過復耕期限仍荒蕪的承包耕地;

(三)已劃撥二年仍未開發利用的荒地;

(四)建新房后騰出的原宅基地;

(五)經批準劃撥二年仍未建房的宅基地;

(六)鄉(鎮)村企業和非種植專業戶停業后的經營場地和生產場地。

收回的集體所有土地,由土地所有權單位統一安排使用。

第四章  國家建設用地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用地不得直接與被征地單位協商征地和議定征地費用標準,不得弄虛作假、化整為零,不得先用后征或先征待用。

跨縣(市、區)的鐵路、公路和輸油、輸氣、輸水管線等建設征(撥)用土地,可以分段申請報批。

第二十六條  國家建設征(撥)用土地程序:

(一)建設單位須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其他批準文件,連同建設地點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用地申請書等,向建設項目用地所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同時持有關批件:

1、建設項目使用城市規劃區內土地的,應持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項目屬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發給的礦產資源開采許可證。

3、建設項目涉及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的,應持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的書面審查意見。

(二)土地管理部門組織用地單位、被征地單位和有關單位核實擬征(撥)土地的權屬、面積、類別,商定補償、安置方案,簽定征(撥)用土地協議。

(三)土地管理部門對征(撥)用土地的有關文件材料審核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審批權限批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發給用地許可證,并根據建設進度一次或分期劃撥土地。

(四)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主動申報,土地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建設用地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用地登記手續,核發土地使用證。

改建擴建工程需要征(撥)用土地的,應持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改造方案和年度計劃,按上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七條  征(撥)用土地的審批權限:

(一)征(撥)用耕地三畝以下,其他土地十畝以下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二)征(撥)用耕地超過三畝至五畝的,其他土地超過十畝至二十畝的,由自治區轄市人民政府和行署批準。

(三)征(撥)用銀川市規劃區內菜地超過三畝至五畝,耕地超過三畝至十畝,其他土地超過十畝至三十畝的,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批準。

(四)征(撥)用土地面積超過以上審批限額至耕地不足一千畝,其他土地不足二千畝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

一個建設項目同時征(撥)用耕地和其他土地,按征(撥)用其他土地的審批權限審批該建設項目用地,但其征(撥)用耕地和其他土地的合計數不得超過該級人民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其他土地的最高限額。

征用園地、苗圃、人工魚池和人工草地,按征用耕地對待。

市、縣級人民政府和行署批準征(撥)用土地的文件,應抄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菜地、園地、水澆地、人工草地、人工魚池,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六倍補償;征用旱地、葦地、天然草地、林地,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四倍補償;征用墾荒五年以內的耕地和輪歇地、空閑地、撂荒地、湖泊,每畝按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給予補償。

(二)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畝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按上述標準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九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一)青苗補償費:一般作物(含人工種草)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多年生作物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補償。

(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按所拆房屋的新舊程度、結構狀況,參照當地房產部門規定的標準補償。

2、零星樹木補償費:未成材樹木(苗)補償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成材樹木,砍伐的樹木歸被征地單位或個人,征地單位補償樹木的砍伐費。果樹按該樹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四倍補償;未掛果的,按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補償。

3、遷墳補助費:每墳按五十至一百五十元補助。

4、水井、排灌溝渠和其他水利設施,按新建費用補償。

5、其他附著物,按實際損失協商補償。

開始協商征地后,搶種的樹木,搶建的構筑物以及廢棄物,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十條  國家建設用地按照本辦法規定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被征(撥)地的單位和人員不得再提出額外要求,阻撓施工。

第三十一條  用地單位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集體所有附著物補償費歸被征地單位所有,設專戶存入銀行,由被征地單位提出安置方案和用款計劃,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后使用,只用于發展生產、多余勞動力的安置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土地管理部門和銀行、信用社負責監督。

第三十二條  因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安置問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具體辦法解決。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設征用城市郊區的商品菜地,用地單位除按本辦法的規定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第三十四條  被征用的耕地原負擔的農業稅和糧食定購任務按自治區規定減免。

第三十五條  縣屬以上良繁場、農業科研和教學單位所需生產試驗基地,可與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簽定用地合同,確需征地的,應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規定報批。

第三十六條  工程項目施工需要臨時用地的,應與工程項目征地同時報批。架設地上線路、鋪設地下管線、建設其他地下工程、進行地質勘探、測繪等需要臨時用地的,用地單位應持有關文件經施工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施工臨時用地手續。

臨時用地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年,需要延長的,應報原審批機關批準。臨時用地期間,用地單位應按該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逐年向被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使用期滿,用地單位應恢復土地的生產條件,及時歸還。

搶險、緊急軍事行動用地,可先使用,然后辦理補償。

第五章  鄉(鎮)村建設用地

第三十七條  農村居民建住宅用地按鄉(村)建設規劃實行計劃指標管理。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需要宅基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荒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使用耕地、園地、林地、人工草地、人工魚池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八條  農民建住宅用地標準:

(一)引黃灌區:每戶不得超過四分。

(二)山區、牧區:使用水澆地的,每戶不得超過四分;使用平川旱地的,每戶不得超過六分;使用山坡地的,每戶不得超過八分。

縣級人民政府在上述用地限額內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具體標準。

本辦法公布之前農村居民已有的宅基地超過上述標準的,具體處理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規定。

農、林、牧、漁場職工建住宅用地參照場部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

第三十九條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必須經所在單位同意,按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程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標準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使用城市郊區菜地的還應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用地面積:建在城鎮的,灌區每戶不得超過二分,山區每戶不得超過三分;建在農村的,執行當地農民建住宅用地標準。歸國定居華僑的建住宅用地標準可適當放寬。

第四十條  鄉(鎮)村企業建設用地,必須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或其他批準文件,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審批權限,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占用耕地的,按該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并妥善安置被占地農戶的生產和生活。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審批權限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占用耕地的項目,服務于本鄉(鎮)各村的,按該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只服務于本村的,不予補償。

第四十一條  農村各類專業戶和經濟聯合體的非農業生產經營場地,應首先利用自有的房屋庭院,確需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的,須提出書面申請,與土地所有權單位簽定協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審批權限,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經批準使用的生產經營場地不得改變用途或私自轉讓。用地協議期滿,繼續經營的,必須向原批準機關辦理延期用地手續。停業的,限期交還場地,并報原批準機關備案。

經批準使用的生產經營場地要按年度向土地所有權單位繳納土地使用費,具體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二條  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和自理口糧進城鎮的農民個體工商戶建生產經營場所需要使用土地的,須持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證明和經營地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向經營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用地審批權限、補償標準,參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土地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監督檢查。

鄉(鎮)土地管理員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監督檢查。

土地監督檢查人員,由本級人民政府發給《土地監督檢查證》,依法行使土地的監督檢查職責。

第四十四條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管理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和土地的利用、開發、保護、治理以及土地權屬變更、土地費用收繳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土地監督檢查人員可依法進入本行政區域內任何建設工地、土地開發利用現場,對建設用地和土地資源開發利用進行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不得阻撓其行使監督檢查職責。涉及國家重要軍事、科技等機密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違法占地或破壞土地資源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制止,并依法處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侵犯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責令停止侵犯,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可處以每平方米一至二元罰款。

第四十六條  未經批準、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按下列規定罰款和給予行政處分:

(一)全民所有制單位、城鄉集體所有制單位非法占用土地的,處以每平方米五至十元罰款;

(二)個人建房非法占用土地的,處以每平方米二至五元罰款;

(三)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主管人員、利用職權非法占用土地的國家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超過批準的用地數量占用土地的,多占的土地按照非法占用土地處理。

第四十七條  無權批準或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該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非法批準占用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處理。

第四十八條  買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沒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沒收在該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可對當事人處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可參照本辦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對責任人員和單位主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非法轉讓的土地的權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另行確定。

第四十九條  對濫墾亂用土地,亂采礦、砂、石、土等人為原因造成土地破壞的,責令限期治理,并處以每平方米二至五元罰款。

篇(2)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關于住宅電氣設計標準的補充通知

(97)首規委辦規字第235號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有關單位: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于1996年8月頒布了“住宅電氣設計通用標準”,其各項技術參數和指標基本適用。為適應住宅發展需要,滿足居民家用電器增多對用戶需求的增加,經首規委辦、市供電局和市建筑設計院共同研究決定對北京市“住宅電氣設計通用標準”作以下補充,請遵照執行。

一、電度表的選用

每戶戶用電度表的有前線應采用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絕緣銅芯導線。

二、戶內電路應按照明、空調及其它電器用插座分三路以上設計,各支路線均采用BV?2.5平方毫米的絕緣銅芯導線。

篇(3)

    一、專項用房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扶持政策,即土地行政劃撥,2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征收。

    二、專項用房專項提供給廣安大街市政工程被拆遷居民選購。被拆遷居民如要享受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可購買專項用房或經市政府批準上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并憑所在區政府出具的證明到開發企業購房。

    三、專項用房價格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建委按經濟適用住房定價原則審定。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提高價格。

    四、市建委、計委、規劃委、國土房管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專項用房的工程質量、審批手續等項內容進行審核,并督促有關開發建設單位按要求完善。崇文區政府和宣武區政府根據審核結果,對專項用房的價格、質量、配套情況等項內容進行認定,滿足拆遷居民入住條件的房源,由區政府分期分批公布。

    五、被拆遷居民凡購買區政府公布的專項用房,具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產權發證部門依據購房合同和購房人付款憑證,在30日內頒發產權證。開發企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六、廣安大街拆遷工作完成后,開發企業將購房人證明和銷售合同報區政府核準匯總,開發企業憑區政府出具的證明,統一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辦理土地劃撥及有關費用的減半征收手續,并可按京財稅(99)1201號《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享受有關財稅減免政策。開發企業購買的拆遷房源專項用于廣安大街拆遷的,按照被拆遷居民實際購房面積免收開發企業購買房源發生的有關稅費。

    七、對于部分房屋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由征收管理部門退還或在開發單位后續建設項目中抵減,已享受返還或免收政策的開發項目,不再抵減。

篇(4)

在河南省,濟源市正在將智慧、綠色、低碳、生態、宜居新型城市建設的夢想一步一步變成現實。

濟源因濟水發源地而得名,曾是夏王朝的都城,中華民族許多神話故事和歷史傳說,如愚公移山、黃帝祭天、女媧補天、鯀禹治水、后羿射日等均產生在這里。

濟源建設智慧城市的條件得天獨厚。

這個面積1931平方公里,人口70萬的河南省省轄市,已經發展成為重要的新型有色、裝備制造、能源工業基地,也是河南省城鄉一體化建設試點市,蘊含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多年來,濟源市先后榮獲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城市、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全國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全國文化模范城市、國家水土保持生態文明市等多項榮譽和稱號,濟源一直走在建設智慧、綠色、低碳新型城市的路上。

智慧城市 破解經濟問題的密鑰

隨著現代科技和工業化進程的飛速發展,信息技術已成為創新速度最快、通用性最廣、滲透性最強的高新技術之一。信息化作為覆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大戰略舉措,成為提升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成為衡量一個地區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而傳統的城市管理手段和辦法已無法解決城市化進程中產生的交通擁堵、能源消耗、環境污染、災難應對、突發應急、信息遺失及不暢等瓶頸問題。

根據資料顯示,英國倫敦大學教授麥金托什的研究指出:“現今,與微電子芯片的研制和生產有關的就業人口已達到全球人口的3%,與科技發展形成良性循環。”據世界銀行測算,一個百萬以上人口的智慧城市建設,當其超過實際應用程度的75%時,該城市的GDP在投入不變的條件下將增加2.5倍。這意味著智慧城市可促進經濟增長翻兩番,完全有可能實現“四倍躍進”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目標。

由此可見,智慧城市是工業化向信息化全面轉換的跨越式發展之魂,智慧城市也是創建財富倍增器的蛙跳式的發展之機。

隨著智慧城市的實現,將能更加優化配置城市的自然資本、貨幣資本、生產資本、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政治資本,達到大力節省資源和能源,提高整體效率,促進經濟協調、推動社會進步,改善生態質量的基本要求,將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大大向前推進一步。

所謂智慧城市,就是集自我創新功能、時空壓縮功能、自動識別功能、智慧管理功能于一身的高度數字化、網絡化、精準化、智能化的信息集合體。如何才能把工業化、信息化融合在一起,智慧城市無疑是一個非常好的選項。

智慧城市將實現兩大革命:一是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流通方式和公共服務的巨大變革;二是政府決策、市政管理、公共服務和社會民生的革命性進展。所以,在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下,智慧城市是恰逢其時的選擇。

這正是濟源市選擇智慧、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的初衷。

建設智慧城市 濟源市基礎堅實

濟源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為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夯實了基礎。

在經濟上,2013年全市生產總值完成46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295億元,財政總收入完成56.4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3 152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11 926元,城鎮化水平、城鄉一體化水平、人均財力、人均生產總值、城鄉居民收入等多項指標繼續保持全省前列。城鎮化率達到55%。

濟源工業支撐強勁,始終堅持“工業強市”戰略,工業經濟結構優化提升。至2013年,工業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72.9%;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9.5%,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2.6%;裝備制造業增加值比重提高到15.4%。產業集聚區建設從零起步,累計完成基礎設施投資55億元,入駐規模以上企業68家,占全市工業比重達到54.4%,成為轉型升級的新載體、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創造了濟源速度。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28%,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21.1%,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分別下降23.4%和33.1%,連續5年躋身環境質量良好城市行列。市財政累計投入涉農資金18.4億元助推“三農”發展,成為全國首批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

濟源市是河南省城鄉一體化試點市,自2005年被確定為河南省城鄉一體化試點市以來,濟源市始終堅持以城鄉一體化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發展思路,大幅度提升城鄉基礎設施。中心城區建成區面積由26.5平方公里增加到34平方公里,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節水型城市。城鎮組團建設深入推進,小城鎮建成區面積由41.6平方公里增加到89平方公里。基礎設施建設居河南省前列。

在信息化方面,濟源基礎雄厚。“十一五”以來,濟源市累計投入7億元,著力推進信息化基礎建設、電子政務和兩化融合工作,取得了明顯的建設與應用成效。

完成基礎投入3.9億元,實現了廣播網絡100%全覆蓋,光纖網絡100%鄉鎮全覆蓋,互聯網帶寬入戶率達到了12.56%,有效地促進和服務了本地信息化發展。2012年,無線城市建設累計投資1億元,改造3G基站14個,光纜220公里,無線接入點(AP)1 853個,駐地網戶線11 000戶;“無線城市”門戶網站系統開通運行,移動“警務通”、無線電量采集系統、“農信通”系統等行業無線應用穩步推進。

電子政務建設及應用穩步推進。高標準完成了國家基于互聯網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試點工作,探索出的成本低、覆蓋廣、效果好的電子政務建設“濟源模式”在全國推廣。電子政務內外網及服務集群系統建設已完成投資近2 000萬元,已基本覆蓋全市各市直單位、各鎮(街道)等黨政機關及部分二級機構和企業。充分利用河南省已開展的中原數據基地,積極探索適合濟源的云計算中心建設模式。企業基礎信息共享系統功能得到完善,2011年至今利用該平臺增加稅收3 300萬元。

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順利啟動,投資1 000多萬元啟動了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創新性將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與12345市長熱線辦公室進行整合,實現辦公場所、工作人員、硬件設備、工作機制等四位一體化管理。數字濟源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項目通過驗收,2012年8月,數字濟源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項目通過了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驗收,建立了覆蓋全市域的多尺度、多類型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立了數字濟源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完成了國土資源管理、森林防火應急指揮、大地基準管理、120應急指揮等行業應用和公眾服務等領域的應用示范系統,為“智慧濟源”建設奠定了基礎。

兩化融合工作成效顯著,企業信息化累計投入1.5億元,60%的大中型企業基本實現生產自動化和管理信息化。豫光、濟鋼、聯創等一批大中型企業建設了ERP系統、辦公OA系統、自動化控制系統。豫光、濟鋼兩家企業連續4年入選“中國企業信息化500強”。豫光集團應邀參加2012年6月份的全國兩化融合成果獎。

注重資源整合,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農村黨員遠程教育接收站點506個,開通比例達91.8%。整合涉農服務資源,建成了“市有中心、鎮鎮有站、村村有點”的三級新農村信息服務平臺,率先在全省實現了信息服務站點100%行政村全覆蓋,提前四年實現了省定規劃目標。正在建設的農業農村綜合服務平臺包含組建農村綜合信息網、農業農村信息資源數據庫、涉農地理信息系統、農產品質量追溯、數字鄉鎮等內容,有利于完善市、鎮(街道)、村農業信息體系,構建現代農業信息發展架構,從加快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進程,提升農村綜合信息服務水平,目前項目已進入實施階段。

建設智慧城市 濟源市蓄勢待發

世界銀行指出,整個20世紀的100年,人類消耗了2 650億噸的石油和天然氣、1 420億噸煤炭、380億噸鋼、7.6億噸鋁、4.8億噸銅。到了新的世紀,財富積累和增長大約是上世紀的3~4倍,如果還用這種方式創造財富,地球能不能承受?

在新形勢下,節能減排、環境友好成為21世紀的整體趨勢,也是未來可持續的要求。而智慧城市正是適應了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事實上,也只有借助智慧城市,才能實現綠色發展的整體目標。

由此看來,綠色智慧城市的基本元素,數字式的、智慧式的都是要體現綠色本質,為發展提供“動力”,其中包括觀念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文化創新,通過五大創新共同構成智慧城市的發展動力。當然還要體現發展的“質量”。同時,智慧城市還要支撐發展的“公平”,這個表現在共建共享、共同發展、機會平等、社會和諧、宜居幸福幾個方面。

在摸清家底的同時,濟源市也根據城市發展情況,總結開展智慧城市所具備的優勢條件。

首先,市委、市政府對智慧城市建設高度重視。2011年濟源市就提出要建設“智慧濟源”,并將建設任務列入了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相繼出臺了系列文件,開展“四項整治、六項規范”活動,加強中心城區的建設,明確要求要實施智慧化管理,實現管理全過程的制度化、信息化、智慧化。領導重視,為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氛圍。

其次。濟源市信息化發展已經累積了深厚的基礎。2005年以來,濟源市先后被確定為“國家信息化專家資源委員會中西部地區信息化調研基地”和“國家電子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試點”,推動了全市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創造了電子政務的“濟源模式”,在河南省政府信息化目標考核中連續幾年都位列第二名。2012年,濟源市又啟動了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市創建工作、兩化融合信息平臺建設工作,完成《智慧濟源總體規劃剛要》編制工作。全市信息化發展已具備了廣泛的基礎。

第三,濟源市面臨的資源整合的難度相對較小。智慧城市建設的難點在于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需要全市各部門的主動建設和通力配合。目前濟源市在信息化建設上已初步形成了頂層設計、資源整合的格局,率先在河南省出臺了《濟源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工作的意見》(濟政〔2010〕31號)文件,形成全市信息化項目統一管理的工作格局,成效明顯。同時由于濟源市面積小、人口少、系統少,整合的難度也相對較小,在還未建設的項目方案設計上,從一開始就統籌考慮,按照共享的原則進行建設,這相對進行多個大型系統的整合困難要小很多。

第四,信息化體制機制比較完善,從2006年開始,濟源市將原設在發改委的市信息中心與市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信息中心進行整合,成立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統籌全市信息化工作。2010年,在機構改革工作中,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更名為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加掛市信息中心牌子,并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市信息化工作。雖然經歷了機構改革,但是全市信息化工作機構從未拆分過,這為濟源市信息化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避免了多重管理、政出多門的問題。

根據新形勢的要求,濟源市委、市政府審時度勢,適時提出建設智慧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實現跨越式發展的目標。

建設智慧城市 意義深遠重大

資本主義新興以來,困擾世界的兩大難題一直未解決,那就是增長停滯以及中等收入陷阱。全世界不同地區的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日本、墨西哥都經歷了相同的困境。

中國的經濟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已經高速增長了30多年,未來中國經濟還能否繼續保持高速增長?中國經濟同樣會陷入增長停滯、中等收入陷阱困境嗎?如何破這個難題,應該尋找怎樣的抓手?

智慧城市的提出和推行是破解經濟增長停止魔咒的一個選項和抓手。

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就是充分利用各種先進的信息技術,改善城市發展環境,提升城市服務功能。濟源信息化基礎廣泛,具備了加快推進的條件。創建國家級“智慧城市”試點,加快推進“智慧濟源”建設,對濟源來講意義重大。

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是現代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城市建設是衡量一個國家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城市建設,也都在利用信息化手段來提升城市發展水平。城市的快速發展,在推動物質文化繁榮的同時,也帶來了環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發展難題。當前,信息技術在各領域已得到廣泛應用。針對這種情況,世界各國也都在積極探索利用信息技術來推動城市發展,并提出了“智慧城市”這一現代化的城市發展模式。從一些發達國家的建設經驗來看,將信息技術引入城市管理,開展“智慧城市”建設,能夠有效解決城市發展難題。因此,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已成為現代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

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是貫徹落實國家、河南省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智慧城市”建設在我國雖然剛剛起步,但已經呈現出了很強的發展勢頭。在《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中明確提出,河南省要“實施數字河南、智慧中原、無線城市、中原數據基地和光網城市等重大工程”。河南省委省政府也明確提出,要在全省開展“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因此,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智慧城市”試點,也是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

開展“智慧濟源”建設,是濟源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選擇。近年來,濟源信息化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設應用也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隨著濟源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整個城市對信息技術應用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特別是隨著濟源中原經濟區“三化”協調發展先行區創建工作的開展,以及濟源“城鄉一體化”示范市建設的穩步推進,如何加快新型工業化發展,提升中心城區發展水平,已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大力開展城市建設,無疑是解決以上問題的有效手段。

建設智慧城市 關鍵在頂層設計

目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總體上還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對智慧城市的統一認識。由于各地對智慧城市建設的理解和認知水平參差不齊,在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信息化開發能力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異,智慧城市的“智慧”程度還存在很大差距,有可能造成各個城市盲目建設、城市間應用形成更多孤島和難以連通的問題,導致“智慧城市”不智慧的局面。

而建設智慧城市有五大戰略要點:一是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與總體規劃(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設計);二是基礎框架的布設、融合、標準(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基礎);三是數字生產、數字流通、數字分配、數字消費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核心);四是全方位物聯網、監測網、計量網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主導);五是市政管理與家庭智能生活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啟動)。

濟源市根據智慧城市建設規律,設計了智慧城市規劃文本。有了規劃文本,接著就是進入標準統一融合的設計文本,最后進入到多元智慧的運行文本,從制度文本、設計文本一直到運行文本,并以此來設計濟源市智慧城市的整體藍圖。

在文本規劃中,濟源市堅持按照“四化同步”的相關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緊緊圍繞濟源爭當中原經濟區“四化”協調發展先行區和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戰略目標,以信息化為引領,從整合各類數據、信息、知識和服務的角度入手,深化信息技術在智慧城市各領域的應用,提供面向領導科學決策服務、面向各政務部門的業務協同服務和面向社會公眾的便民公共服務,全面提高濟源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信息化發展水平。

為確保“智慧城市”建設的前瞻性、先進性、實用性,發揮其引導和規范作用,規劃建設過程中堅持統一規劃、加強協調,統一標準、統籌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原則,并做好夯實基礎、保障安全,政府主導多元投資諸多事項。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項跨部門、跨行業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科學統籌規劃、高標準設計。正確把握基礎設施與應用系統、硬件與軟件、專業數據與信息共享、當前應用與擴展應用、成本與效益的關系,提高整體建設應用效益。

智慧城市建設,不僅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加大光纖網絡、無線網絡和電子政務網絡的建設力度,積極開展物聯網、車聯網的建設,搭建全市云計算中心。還要強化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在做好“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和應用系統建設的同時,同步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不斷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信息化投融資體制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關鍵因素之一。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政府對信息基礎設施不斷加大投入,積極探索電子政務建設、服務、運維外包模式,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化資金使用效率。在社會化應用方面,還要發揮政府組織推進、政策導向作用,不斷運用市場規律,鼓勵社會資金多元化投資“智慧城市”建設。

從濟源市實際出發,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建辦科〔2012〕42號)和《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相關要求,濟源市通過構建“1個共享庫、3大體系、5個平臺、9+X行業應用”的統一架構,實現創建國家智慧城市的目標。

“1個共享庫”指的是:城市公共基礎共享資源庫,包括了城市基礎空間數據庫、人口基礎數據庫、法人基礎數據庫、宏觀經濟數據庫、建筑物基礎數據庫等公共基礎共享資源庫。

其中,“3大體系”分別是:面向領導的科學決策體系、面向政務部門的業務協同體系和面向社會公眾的公共服務體系。

智慧城市的發展首先需要科學的決策,科學的領導決策對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效果和質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領導的日常行政管理中的決策工作可以按照行政決策的影響時間和范圍,分為長期戰略決策、日常管理決策和突發應急決策三類。

長期戰略決策是針對具有宏觀性、全局性、方向性和原則性等特征問題的決策,比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政策、方案等,這種工作難以照章行事,既需要有長期跟蹤研究的經驗,又需要有符合時代的創造性思維。對此,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歷史文件、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以制定明確具體、現實可行的區域發展的方向、目標和思路等。

日常管理決策指政府在日常性、常態化管理中的決策,它需要規范、穩定、配套的制度和推動這些制度正常運行的組織管理流程,如決策、執行、協調、績效考核、督查等。對于此類管理決策需求,應按照業務流程組織決策、執行、協調、考核、督查等各類信息,以保障城市管理持續不斷地運行,并通過長期而有效的改進,讓城市日常管理步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的軌道。

突發應急決策是指政府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事后善后管理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對此,信息化可在事前事件報警、事發輔助決策、事中實時監控、事后善后處理等方面進行全面支撐,以保證對突發應急事件進行決策的實效性。

智慧城市的建設,政府還需要協調機制來實施決策結果。隨著城市的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發展中的一些綜合性問題,如城市運行管理、環境保護、智能交通、流動人口管理、外籍人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社會保障管理與服務、公共衛生、土地房屋管理、中小企業服務、地下綜合管線管理、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城管執法、文化執法、衛生執法等。這些跨部門、跨層級的問題,是單個政務部門難以獨立解決的,既需要同級部門間的跨部門合作,也需要上下級部門間的跨層級協同。

針對此類綜合性問題,首先需要領導做出決策,同時也需要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固化領導的決策,如果缺乏信息技術的支撐,則決策結果難以落實。通過建設統一的政務協同體系,可以在領導決策的基礎上,支撐現有政務部門之間的關聯工作,實現部門間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電子政務由“信息孤島”、“信息煙筒”、“縱強橫弱”到“縱橫并行”,解決各政務部門各自為政的問題。協同體系所支持的協同模式則有多種,如信息交換、信息共享、基準數據、數據比對、數據核實、流程控制等。

智慧城市的重要體現是智慧的公共服務。

智慧城市的公共服務目標應包括:

政府一站式服務:要真正實現政府面向公眾的一站式服務,而不是公眾到各個政府部門辦事。

規范的辦事途徑:政府應規范辦事途徑,為公眾提供辦事咨詢呼叫中心、物理辦事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等合理、方便的辦事途徑。

由公眾對政府服務進行績效考評,由目前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大都在政府進行內部考核轉變為由公眾進行考評,考評結果應對政務部門的設置和經費有一定影響。

針對這些目標,可以采用信息技術集成、整合全市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可以提供的電子化公共服務資源,實現統一有效管理,讓市民、企業輕松方便地獲取所需的“一站式”信息和服務,提升政府服務使用率和滿意度。

“5個平臺”分別是:濟源市統一的呼叫平臺、統一的地理信息服務平臺、統一的視頻監控平臺、數據交換平臺和應急調度平臺。

“9+X行業應用”:9指的是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管理、智慧社區管理、智慧教育、智慧農業、智慧政務、智慧城鎮、智慧安全九個行業應用,“X”指的是提升智慧城市建設的其他行業應用。

建設智慧城市 濟源市精心勾畫

充分利用濟源現有城市資源優勢和信息化基礎,按照濟源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十二五整體規劃要求,遵循“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嚴要求”的總體要求,運用新一代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地理空間信息等技術,以信息資源開發為主線,以資源整合和業務協同為重點,有層次、有重點地推進信息技術在經濟社會各領域中的應用,著力促進信息技術對傳統行業的升級改造和技術創新,努力促進區域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同步互動發展,以構建科學高效的智慧化城市管理體系、智慧化社會服務體系、打造全國一流智慧城市為目標,突出特色、高點定位、注重實效,全力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著力打造精確、敏捷、高效、全時段、全方位覆蓋的城市管理運行模式,促進城市管理水平和政府服務水平全面提升。

深化“一個融合”:深化信息化、工業化、城市化、農業現代化四者的高度融合。

實現“兩個跨越”:城市管理模式的跨越、大眾生活方式的跨越。

提升“三個水平”:提升物聯網和互聯網應用水平、政府決策支撐水平和公共信息服務水平。

構建“四個體系”:構建“智慧濟源”基礎信息網絡體系、資源共享體系、安全保障體系、政策支撐體系。

建設智慧城市 濟源市追求卓越

智慧城市的基本建設,按照我們現在國內發展水平來講,還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因此必須注重三個方面最基本的要求。

中國很多城市進行的智慧城市推廣還僅僅停留在一些簡單的運用或者某一項技術的運用,沒有達到智慧城市的整體要求。

雖然智慧城市的概念提出了,但它要服從整體設計的總方案,智慧城市要代表整體城市建設邁上一個新臺階。比如數字人口管理、數字地籍管理、數字經濟管理、數字政府管理、數字環境管理等,所以智慧城市能夠達到這種功能和運用的能力,才能說智慧城市進入到現代信息的基本融合。

濟源市在規劃中,不但要進行告便準基礎設施建設,而且將設施和應用緊密結合,與生活宜居,產業發展內融合。

在數字化城市管理方面,完成對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升級改造,設立高位監管的數字城管專職機構;拓寬數字城管信息采集渠道;建立聯席會議及市領導點評工作機制,并基于濟源實情,建設物聯網監管系統(渣土車、混凝土運輸車等管理)、工地管理子系統、地下管網智能監管子系統等,進一步整合其他政府部門的相關業務數據和資源,打造大城管格局。

在建筑節能方面,通過信息技術手段的應用,提升城市在建筑節能監督、評價、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完成濟源市建筑節能信息化監測工程。

在城市功能提升方面,加快供水系統智慧化建設應用。在城市水源地、泵房、處理車間、主管網等主要供水設施上,在城市供熱鍋爐房、換熱站、壓力管線等重點設施上,在城市供氣站、減壓箱、供氣管線等重點設施上加裝監控、壓力感應、報警等智能化設施,全面顯示運行狀態,對管線爆裂等險情及時報警并有效處置。同時搭建平臺方便用戶繳費、查詢相關信息。加強排水節水系統智慧化建設。改造提升中心城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濟源東區、小浪底北岸灌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功能區建設。重點建設在道路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供水管網工程、供熱管網工程、燃氣管網工程、環衛設施工程、生態綠化工程、節能建筑工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綠化景觀項目、低碳節能建筑工程等方面大力開展建設及智慧化提升工程,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支撐。

加強地下管線與空間綜合管理智慧化。按照“十二五”規劃,建設各種地下管線的基礎設施。同步利用物聯網技術、傳感技術等建設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形成地下管線的智能監測體系。

在管理與服務方面,提供決策支持。建設領導決策智能支持平臺;基于公共數據庫、通過城市運行監測平臺,開展數據統計與挖掘應用,實現對城市運行情況的及時掌握,智能化地提供高發問題、頻發問題等綜合分析,服務領導決策。

通過“濟源之窗”政務門戶網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建設信息公開與公共服務工程,開展若干信息公開與信息服務項目建設,實現政務信息公開和對公眾的信息服務。

通過“濟源之窗”政務門戶網站,建設網上虛擬辦事大廳,拓寬辦事渠道,建立流水化辦事流程,提升網上辦事的效率及市民滿意度。

在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完成智慧政務協同辦公平臺建設,建立覆蓋城鄉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各部門服務數據,建立政民互動平臺,實現覆蓋全市各級政府實時在線交流,實現用戶和網站的交流,意見建議信息的反饋與處理,增加互動性。

在基本公共服務智慧化建設方面,大力開展濟源市教育城域網基礎設施,加大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強化實施遠程教育、多媒體教學,實現教育均衡化發展。同時,以基于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化平臺為支撐,形成縱向貫穿市鎮村,橫向覆蓋公安、民政、人社、計生等社會保障部門以及全部醫療衛生機構,確保各業務系統信息實現網上交換、集中管理、資源共享。該項目將重點建設市級衛生信息平臺、數字化醫院、一卡通以及統一標準的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基本藥物和綜合管理等應用系統,全面推進無線醫療技術,逐步推進物聯網技術的行業應用。

在智能交通方面,建設包含“4大工程、15個具體建設項目”:一是“交通信息智能監管工程”,包括智能交通指揮中心,低碳交通運輸綜合數據中心,交通運輸終端設備物聯網工程,交通運輸行業視頻聯網監控平臺和智能交通指揮中心深化應用;二是“綜合執法信息化工程”,包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管理平臺,路上不停車稱重技術監察平臺,源頭治超監管平臺;三是“智能管理運營工程”,包括交通運輸綜合業務信息平臺,基于RFID技術的城鄉一體化公交車輛跟蹤管理平臺,出租車智能調度與電召信息系統,基于RFID技術的水上救援平臺,交通監察對講指揮平臺,交通運輸行業辦公系統;四是“公眾出行智能信息服務工程”,包括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平臺項目,嘗試推行“公共自行車租賃”工程,構建步行、自行車、公交、出租等相互補充、協調運轉的城市客運體系,發展以步行交通和自行車交通為主的慢行交通體系,有效降低城市交通能耗。

在智慧安全方面,將公安、住建、規劃、交通、消防、環保、安全等各個部門所在管轄范圍內布置的視頻監控資源進行有效的整合和管理,同時打造“護城河”工程,對市一環、二環及市區主要道路實現卡口系統全覆蓋,搭建統一的城市管理智能監控平臺,進一步擴大城市視頻采集及監控范圍,利用固定監控探頭和移動信息采集車等多種方式實現對城市部件和事件的全面可視化、自動化監控及問題上報,形成基本覆蓋政治中心區、軌道交通、公交車輛、公共場所、在建工地、餐飲企業、地下空間、公園森林等重點場所的監控網絡,并可根據實際需要,將視頻資源查看、控制等權限進行分級分對象管理,實現視頻資源的統一調度管理,避免重復建設和部門間難協調等問題,最終實現城市管理社會化、精細化、流程化。

在智慧社區方面,建設智慧社區服務平臺,達到“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務全方位”的目標。以構建和諧社區為目標,創新服務方式,增強服務功能,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著力完善社區商業、文化休閑、醫療、健身等基礎設施,重點發展社區衛生、家政、托幼、修理、食品配送等便民服務。高度重視養老產業發展,加快整合養老資源,建立社區、養老院、家庭等多層次的養老體系,推動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壯大,滿足人口老齡化的需求。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的建設,需結合物聯網、互聯網、移動通信等各種信息技術進行融合應用,發展社區政務、智慧家居系統、智慧樓宇管理、智慧社區服務,實現遠程監控、安全管理等功能,使居民生活向智能化方向發展。

在產業與經濟智能化方面,出臺濟源市產城一體化規劃,依托現有優勢產業,拉長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自主創新和產業配套能力,向集約化、系統化和精深加工發展,深入開展兩化融合等方面的法規和制度建設,調整產業結構。推進濟源市鋼鐵、鉛鋅、能源等傳統產業的改造步伐,促進兩化深度融合,通過新興產業、高科技產業的帶動及自身科技創新等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重點建設虎嶺、玉川、高新三個產業集聚區信息化建設,搭建智慧園區綜合平臺,提高監管水平和服務能力。

智慧城市建設需要重點項目支撐,濟源市將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擬定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城市公共平臺項目、智慧衛生醫療信息系統、智慧交通信息管理系統、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統、智慧社區管理信息系統、智慧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智慧農業管理信息系統、智慧政務管理信息系統、智慧城鎮管理信息系統、智慧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等幾十個項目,來實現智慧城市建設目標的目的。

濟源智慧城市建設的美麗夢想

理想城市是人類永恒的追求。我們的理想城市應該是經濟高速發展,同時又低碳、生態、綠色、智慧、宜居,讓人有美麗幸福的感受。

而標準體系建設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環節,是避免智慧城市建設無序發展的保障條件。

據了解,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歸納起來由五大類別的標準組成,即智慧城市基礎標準、智慧城市支撐技術標準、智慧城市建設管理標準、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標準、智慧城市應用標準。當前,對于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需要在三個方面發力:一是如何遵循現有標準;二是如何針對智慧城市建設需要重點研制新標準;三是如何根據智慧城市不同場景需求,制定標準實施指南。

智慧城市不只是物聯網建設,還應打破交通信息孤島,形成多方面的信息數據共享聯動。智慧城市是一個長期目標,仍需不斷探索創新。

篇(5)

在“放”上下功夫,實現權力“退”一步

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解決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問題,讓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為此,即墨市緊緊圍繞政府職能轉變這一核心,扎實推進行政審批權力精簡下放,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最大限度為企業發展松綁、為經濟發展助力。

一是依法務實編制權責清單。根據上級部署,按照“權力法定、權責一致、務實管用”的原則,對行政審批、權力、責任事項進行“大摸底”和“大清理”,并以清單形式列明政府部門的行政權責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等,為推進簡政放權理清底子、夯實基礎。2015年以來,在公布的即墨市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中,共計保留30個部門的261項行政許可事項,取消行政審批事項3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一律清零,精簡率達到23.8% ;保留行政權力事項3095項,列出主要職責240項、具體責任事項981項,明確職責邊界125條,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348項,梳理公共服務事項106項,精簡規范率達51.8%。通過編制公開行政權力清單,為政府權力套上“緊箍咒”,讓公權界限更加清晰,權力運行更加規范,管理權、審批權、監督權等更加合理科學。

二是精準高效推進權力下放。為推動基層政府、重點功能區更有力有效、就近就便進行經濟社會管理,在充分考慮基層單位承接能力和確保下放事項含金量的基礎上,按照“因地制宜、能放全放、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主動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含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103項急需管用、含金量高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依法委托給經濟開發區、汽車產業新城、青島藍谷等符合條件的功能區、鎮街實施,充分釋放其活力。另外,扎實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采取在市直部門管理權限下放建議目錄的基礎上,由試點鎮“點菜”的方式因地制宜下放87項權力事項,確保下放事項的有效承接和實施,不斷增強試點鎮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是系統全面規范涉審批中介。為促進中介服務全面提效、提速、提質,2015年以來,即墨市以提升中介機構社會公信力為核心,以簡化服務程序、規范服務收費、提高服務效能為重點,先后出臺了《即墨市中介機構信用等級評價辦法(試行)》《即墨市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等3個規范性文件,從涉審批中介機構信用等級評價、管理主體、規范措施等方面進行了嚴格明確,切實促進中介機構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同時,按照清單式管理思維,面向社會公布市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保留中介服務收費事項87項、不具強制性事項37項,杜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存在的收費亂、收費多、收費重等問題。

在“管”上動真格,實現監管“進”一步

放權不是自由落體,也不是放任不管。對政府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但“法定職責必須為”。為既保障放掉該放的權,又管住、管好該管的事,即墨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組織領導,成立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事中事后監管改革組,堅持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以監管新舉措引導監管“新強態”,促進市場和社會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

一是監管事項清單化,主體責任更明了。在省內率先推行監管事項清單制度,將全市各部門面向市場主體實施的480余項監管事項進行梳理匯總,按照國民經濟行業類別將監管部門、監管內容、生產經營和產品(服務)質量標準、監管措施和監管依據等逐項列入監管事項清單,并將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通過清單方式進一步規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防止監管過度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二是監管手段多樣化,監管角度更縱深。廣泛運用“雙隨機”、“黑名單”、“網格化監管”等手段,把政府部門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移到事后監管上來,努力為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創業創新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015年,食品藥品市場監管率先應用抽查監管機制,完成食品定性定量抽檢2780批次、快檢4.4萬批次,藥品抽檢127批次,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穩定向好;在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建立了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通過及時公開并切實落實制約措施,讓失信者寸步難行;依托青島市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平臺,建立市、部門、鎮、村莊四級網格責任體系,完善各級監管部門和責任人信息6000余項,建立實名制監管臺賬企業4923家,設立實名制公示牌510家,實現了安全生產“責任全覆蓋、監管無縫隙”。

三是監管方式數字化,監管體系更完善。依托“互聯網+監管”方式,通過“智能化”和“精細化”監管,實現政府管理效能的提升和企業運行成本的降低。目前,在建設領域建成了首個縣級市建設管理智能化平臺,通過工地遠程可視化系統、質安監移動執法系統等智慧手段,實現對施工工地、現場履職的實時全程監控;在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建立追溯體系,2015年已將19家食品生產企業、5家一級食品供應商、108家餐飲單位納入食品追溯公共服務平臺,依托“智能食安”系統,實現對監管對象動態狀況的即時掌握,延長了監管觸角,提高了執法效率。

四是監管機制一體化,基層執法更高效。全面推開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基層執法能力“強身”,將城管局、國土局等執法力量整合下沉到基層,實現執法方式由單一式檢查向綜合監管轉變,切實發揮職能疊加、專業互補的優勢,形成“一次出動、全面體檢”的檢查模式,切實提升執法效能。

在“服”上出實招,實現服務“跨”一步

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落腳點落實到優化服務、提升效率上,著力在集聚服務事項、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方面下功夫,推進線上線下齊發力,積極打造政務服務“新名片”。

一是曬出服務清單,讓政務更透明。編制公開《即墨市市級服務事項清單》,將各部門、單位面向社會提供的就業、教育、醫療、保險、文化、住房等351項具體服務事項,采取“一單式”管理的方式,實行統一登記、統一標準化、統一網上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同時,在標準化基礎上,依托網上辦事大廳,與審批事項目錄形成良性互補,共同助推新型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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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是青少年最主要棲身之所之一,人員高度密集。事關師生安危、家庭美滿及社會和諧的校園安全問題,每每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從區域層面來講,校園安全包括校內安全和學校周邊的安全;校內包括基礎措施(危房問題突出),食品衛生,學校保衛;校外涉及交通安全,食品衛生,校外劫持,暴力、溺水隱患。部分地區學校周邊存在違規經營的網吧和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等經營場所,致使一些學生沉溺其中;或有社會不良青少年與學校的劣跡生、輟學生相勾結,有的甚至結成犯罪團伙,在學校及周邊地區尋釁滋事,打架斗毆、敲詐搶劫學生財物;一些學校周邊非法攤點多,有的向學生兜售不潔食品,有的引誘學生參與含有賭博內容的游戲或活動,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

校園安全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基本保障。但是,由于青少年的身心正處于生長發育期,心理對外界認知能力有限,敏感脆弱,容易受到刺激;而身體還未發育成熟,極易受到外來力量的侵害;再加上社會急劇轉型,經濟高速發展,自然環境惡化,許多新的外來因素影響到學校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多因素交織、疊加、共振,造成校園安全傷害事故的頻頻發生。接連不斷的安全事故,給家庭帶來了極大的傷痛,對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管理秩序等造成了重大影響和沖擊,也給國家和社會埋下了諸多不安全隱患。

中小學安全事故的發生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上的條件限制和不可抗力。也就是說任何一起安全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單因素的結果,而是多種因素相互作用使然。總的來說,我們認為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學校投入不足。一些學校教育教學設施存在著明顯的不安全隱患,校舍管理不嚴、食堂不達標、體育器材和實驗設備老化、教學儀器設備未能及時修復等,致使校園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嚴重損害了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2. 安全意識薄弱。無論是學校教育工作者還是學生個人和家長,在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方面表現得都較為淡薄。另外,中小學生由于生性活潑好動、自控力差、好奇心強,且處在身心發展的低級階段,心智發展還不夠成熟,安全意識也比較淡薄,學生自救自護能力弱。

3. 學生心理障礙。目前,學校、家庭對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夠重視,不能有效預防學生各類心理疾病的發生、矯正各種心理障礙,無法杜絕校園學生間的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

面對這些情況,我們應采取以下一系列的措施:

1.保障足夠的投入。學校應為學生提供的各類設施設備必須保證質的安全,不能因物的不安全給學生造成傷害 。

2.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把安全告訴學生,糾正其不安全行為和養成安全行為。教師們主要是以加強各種安全隱患的預防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如食物中毒的預防:預防食物中毒,學校附近的小攤點,不斷增多,“三無”食品屢見不鮮,而學生對這樣的東西格外喜歡,要嚴禁學生購買“三無”食品;

水的預防:包括飲水預防和游泳或溺水的預防,水對人體健康如此重要,因此飲水一定要注意安全;此外,要教育孩子不單獨到井邊、塘邊等有水的地方玩耍,告訴其危險性。

雷、電的預防:要教育學生遇到打雷時不要蹲在露天處,尤其不要站在高處,要遠離電線桿、水塔等高層建筑物;要避免攜帶的東西突出身體以外,如田里勞動時遇雷,不要拽著鐵鍬、鋤頭亂跑;為防止雷電波損壞家用電器,雷電時最好拔掉無避雷功能的家電的插頭;雷雨時,盡量不要外出,應關好每間房屋的門窗。還要注意安全用電,不私接線路,不私拆電器。如果一旦發生電器事故,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即時尋求幫助。

交通事故的預防:在學校安全教育中,首先要讓學生認識道路安全標志,了解和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行走安全、騎車安全、外出乘車安全。并告知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另外,校園內應禁止通行各種機動車。

勞動安全的預防:勞動時特別注意安全。在家時,大人不在家,中低年級學生不要自己生火做飯。不用銳器進行勞動;集體安排時應做到不得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從事不安全工種作業,不得讓學生參加夜班勞動;工地玩耍不安全,杜絕學生進入施工重地。

3.加強心理教育與德育,公平、公正地執行規則,尊重和平等對待每一名當事學生 。關注學生心理健康,幫助學生保持樂觀、積極、向上的心態 。加強學生不良情緒的控制與心理調節的教育。首先要幫助學生培養積極向上、健康樂觀的情緒作為調節不良情緒的基礎,培養學生敢于面對困難,用積極的態度看待挫折,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從美好的一面看待周圍的生活,給自己制定一個切合實際的目標,使自己保持積極樂觀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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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的發展給建筑行業帶來蓬勃發展的機遇,如何保持建筑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建筑安裝企業也面臨加強財務管理,健全、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提高經濟效率的問題。

一、建筑安裝企業內部控制現狀

(一)內控意識薄弱,人員素質不高

建筑安裝企業因其規模大、投資期長、風險大等特點,對投資者資金實力和個人業務素質要求較高。但目前許多建筑安裝企業管理者受市場經濟的逐利性特點的影響大,易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忽視風險管理和控制,盲目追求上新項目、擴大建設規模,而資金管理滯后、流動性時常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因素,最終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而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財會技能不強,專業素質欠缺,遠遠不能適應建筑安裝企業對員工的特殊要求,各種規章制度成為擺設,起不到該有的作用。

(二)內控機構設置不合理

許多建筑安裝企業從事內部控制工作的職能機構設置都不符合基本要求,不夠科學合理:職務劃分不明確、人員安排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權責不統一等,難以確保信息的暢通、靈敏、高效和快速反應,內部控制體系無法建立;相互之間缺乏互相監督的體制和動力,權責不明確,包庇、串通作假現象時有發生,使得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名不符實。

(三)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

作為市場經濟活動的一份子,建筑安裝企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社會大環境的影響。其中不乏有益的引導,但是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也是目前建筑安裝企業存在問題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比如法律制度體系不健全,建筑安裝企業缺乏具體的實踐指導,操作不規范。法律允許建筑行業墊資,但不合理的墊資會造成建筑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難以正常運轉;企業被迫拖欠供應商材料款,而供應商根據會計準則要等材料款付清才開發票,而建筑安裝市場的材料發票難辨真假,這些問題致使企業的財務部門無法及時做賬,業務活動的會計記錄受到影響,整個市場陷入惡性循環。還有拖欠民工工資導致的社會治安等問題使建筑安裝企業的聲譽受到質疑,會給經營上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二、建筑安裝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

(一)實事求是原則

當前我國建筑業市場化進程很快,行業不斷發展壯大,建筑市場供求嚴重失衡,其危害從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中也可以看出。建筑安裝企業面臨的風險無處不在,加強風險控制是必然選擇。但除了行業面臨的系統風險外,各個企業又都面臨因自身的特點而導致的非系統風險,這些風險是可分散的。如何在愈演愈烈的競爭中尋求微小的利潤空間,企業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具體分析,破除盲目崇拜和追求形式主義的錯誤觀念,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落實到實處,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監督、防范作用,化解企業的非系統風險。

(二)成本效益原則

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理智的經濟主體進行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也應該尋找成本和利益的均衡點,既要涵蓋建筑安裝企業的各項經濟業務和相關崗位,使各項控制工作權責明確,能夠保證有效落實;還應該重點關注業務處理過程的關鍵環節,將內部控制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關鍵控制點。也就是說在設置控制點時必須考慮成本與效益的關系,力爭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三)相互牽制原則

這是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應遵循的最本質原則。建筑安裝企業內部有關工作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應該包證相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縱向和橫向上相互牽制,互相制約,杜絕、利用職權做出不利于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協調配合,崗位職責制度化原則

在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過程中,首先應該按照企業經營特點、經濟業務的性質和功能將其內部控制活動劃分為若干具體工作崗位,根據劃分的崗位性質明確相應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權限,嚴格企業規章制度的建立并監督執行,做到各項工作有序進行,責權利相統一,調動員工參與內部控制的積極性。同時還要注意各部門、各崗位相互之間協調配合。涉及內部控制的各部門或人員必須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各崗位和環節應協調同步,保證建筑安裝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性和連續性,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和消耗,減少資源浪費現象,提高企業經營效率。

三、完善建筑安裝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措施

(一)提高管理層和員工素質

管理層的能力和素質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興衰,他們的決策能力、監控能力和風險認識水平密切相關,其風險防范意識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決定性作用。高管層應具備足夠的專業素養、才能、智慧和膽量,形成一套系統的風險管理理念,在應對風險和突發事件時,能夠起到鎮場的作用;還要有盡職盡責的奉獻精神和制作意識,影響企業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思維方式和品行,形成企業良好的氛圍,創建有利于企業持續發展的企業文化。同時應提高員工業務技能和職業素質,充分利用繼續教育之機,加強財會人員隊伍建設,不斷更新、補充、拓展其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以保證相關人員的素質、能力適合崗位要求,確保內控控制制度發揮作用的人員配備。

(二)強化內部控制意識

首先管理層應該對內部控制的建設予以高度重視,可以在各業務部門召開會議宣傳內部控制對于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性,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環境,調動企業上下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參與積極性,幫助基層工作人員把握會計監督控制職能的實質,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其次可以對執行人員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限制其權利濫用和不作為,使其對本職工作予以重視,真正理解內部控制的本質,增強風險控制和會計監督意識。為了使企業整體都對內部控制有正確而深刻的認識,可以將內部控制的理念注入企業的風險管理文化,通過各種途徑將內部控制理念傳遞給每一個員工,倡導和強化“全員管理意識”,使內控控制內化為員工的職業態度和工作習慣,將內部控制貫徹到企業方方面面。

(三)界定職權范圍,優化職能設置

對于內部控制而言,適當分工或工作人員之間的職責分工是一項重要的措施。界定職權范圍,本質上是按照工作描述確定責任,根據組織結構圖形成責任。COSO內部控制報告中指出:個人了解自己將負有多大責任,且能夠對內部控制環境產生影響。這個結論適用于各

級人員,包括對企業的所有活動(包括內部控制系統)承擔最終責任的首席執行官。內部控制的機構設置應該能夠調動從管理層到基層所有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管理層的參與式極為重要的,關鍵管理層的參與以及內部和外部審計專業人員,可以提供關于內部控制方面的指導。管理層對于企業的風險必須有適當的了解,以制定政策和可接受的戰略,并監督遵守情況。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任命首席風險總監。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綜合管理方面,首席風險總監的作用已受到很多關注,首席風險總監主要是負責制定和實施企業風險管理戰略。但因建筑安裝企業管理分散、點多面廣,物資和人員流動性極大,許多管理環節控制難度大,在職能機構的設計中除考慮定期信息反饋、請示報告制度體現統一領導外,應注意權衡集權與分權,適當分權,推行分級授權管理控制機制。

(四)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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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M77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外力破壞是指人或物有意或無意造成的輸電線路部件的非正常狀態。而實施的損毀、破壞電力設施行為,會造成線路的不安全狀態或故障。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線路保護區內各類施工建設、開采取土、棄土回填、吊裝作業、隨意種植高桿植物等活動增多,輸電線路運行環境卻不斷惡化,給輸電線路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很大影響,外力破壞引起的跳閘事件與全年跳閘比率逐漸抬升,預防輸電線路外力破壞事件的發生(以下簡稱“防外破”)變得尤為重要,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己經成為線路運維部門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重要工作。

一、輸電線路外力破壞分類。

1、按外力產生原因分類:一是施工機械造成線路單相接地短路或者相間短路。例如吊車吊裝、自卸車起斗卸貨、挖壞電纜等;二是人類活動造成線路故障。比如盜竊桿塔材料、放風箏、違章建筑、爆破、燒荒等造成線路故障;三是自然力量造成線路故障,例如山火、大風吹起地膜、錫箔紙碰到導線上造成線路跳閘。

2、按破壞力的主體分類:一是植物類,主要有樹、秸稈等;二是動物類,主要有蛇、大型鳥類等;三是機械類,主要有塔吊、自行吊車、挖掘機、自卸車等;四是漂浮物,主要有風箏、氣球、孔明燈、地膜等,五是其他,開挖取土造成基礎下沉、煤礦采空區、爆破等。

3、按發生外破危害程度分類:一是一般性,造成設備非關鍵部件損壞,一月內或更長時間內對線路運行不造成影響,在可控制范圍,如接地體外露;二是緊急性,外破隱患隨時會對線路造成影響,造成線路故障的可能性很大,可控的難度較大,如填土造成導線對地距離不足;三是嚴重性,已造成設備主要部件損壞或線路跳閘,如吊車碰線。

二、常見輸電線路外力破壞類型

1、高大機械的違章施工

高大機械的違章施工是造成事故的第一大因素,吊機、混凝土高臂泵車、樁機等操作人員在線路保護區內違章施工,即不通知輸電線路管理部門,也不加強監護或者采取措施,因機械與電力線路的安全不足造成跳閘,主要發生在施工地段,如建房、筑路、架橋,特別是高速鐵路和高速公路建設工地。

2、野蠻施工

在桿塔基礎附近開挖、取土、填土、爆破,并且在施工過程中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造成接地裝置損壞、外露,基礎沉降,甚至造成桿塔受力不均導致倒塔(桿)。

3、偷盜線路器材

由于偷盜桿塔構件、盜割線路導線、拉線造成倒塔事故年年發生,對電網安全運行構成極大威脅,造成了巨大損失。究其原因:一是,線路防盜措施不完整、相當數量的防盜裝置失效;二是,社會風氣不良,受利益驅動,不惜造成電網重大損失;三是,打擊力度不夠,未形成固定的人員和常態化查緝態勢。但總體來說,此類事故呈下降趨勢。

4、樹木碰線

樹碰線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項重要原因,電力部門雖然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進行清理樹障工作,但線路通道內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樹木仍然不少,線路通道內樹線矛盾不能徹底解決,導致事故頻發。

5、異物碰線

異物導致輸電線路跳閘,主要原因是,輸配電線路保護區內環境不斷惡化,特別是郊區的輸電線路保護區內,存在大量塑料大棚,大型的垃圾堆放場等,在大風季節,大風將各種垃圾,如錫箔紙、塑料布、磁帶條、廣告條幅等刮到導線上,引起相間短路或接地故障,對電網安全運行威脅很大。

三、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的特點

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是保證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措施,在實際工作中要對該項工作保持高度重視。了解其特點是正常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前提。

通過分析當前的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就會發現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艱巨性。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對外置的法律性、時間性、技術性以及原則性之間都是相互牽制的,這就會導致防范力量不夠強、政府監管不到位,必然會使得防外破路途艱辛,對那些重點區域整治不及時的話就極容易發生事故;二是長期性。輸電線路的防外破是一項長期工作,輸電線路的外力破壞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夠徹底解決的,這一問題將會長期存在,因為這樣,在實際工作中就需要做好長期應對準備。三是復雜性。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在經濟活動更加頻繁的背景下將變得更加復雜,不同時期、不同地段會發生不同類型的外力破壞,破壞形式也越來越多,在實際工作中采用常規的方式是很難取得良好效果的。

四、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面臨的困難

輸電線路防外破工作是近幾年才提出的一項運維管理工作,還存在著不少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制約了防外破工作成效的發揮。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就需要不斷加強這方面的研究,不斷改進防外破工作。

1、企業外部的困難

1.1電力設施保護法制不完善,致使保護電力設施的法律責任落實不到位

盡管從法律體系上我國構建了從法律、法規到部門規章以及各單位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的嚴密體制,但電力企業沒有如鐵路公安、森林公安這類有執法權的部門,執法途徑曲折,進而又造成電力企業不善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形成先被破壞再修復的“亡羊補牢”工作方式。也助長外力破壞者存在不受懲罰的僥幸心理,甚至肆無忌憚的進行破壞。

1.2政、警、企聯動不暢

在公安部門里,只將盜竊電力設施歸類為一般的案件,所以在電力設施案件上投入警力精力不足。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蓋房、挖沙、取土等違法破壞電力設施的行為又歸類為安全監督部門處理的事件,致使在處理相當一部分破壞電力設施的隱患時,只有電力部門唱獨角戲。

1.3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導致隱患增多

城市建設規模擴大,城鄉一體化速度加快,輸電線路所處的地理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原來的偏僻農田,現在成為經濟開發區、居民區,各類違章建筑、違法生產活動現象增多,對輸電線路設備構成的潛在隱患增多,致使直接導致外力破壞事故的頻次增多。

2、企業內部的困難

2.1工作機制不完善

電力企業內部機構、崗位及責任設置,對防外力工作目標不明確,工作體系不完善,缺乏外力破壞風險控制流程,還未建立完整可操作性強的剛性制度。

2.2設備改造和電網發展滯后

原有的輸電線路在設計之初考慮的社會發展的趨勢,滯后于社會發展的實際速度,存在單回線路占用通道過多、桿塔設計高度不足、桿(塔)型設計落后等現實問題,致使線路的安全運行與地方發展的矛盾日顯突出。

2.3對輸電線路安全意識度不高

對輸電線路保護的宣傳不足,人們對其不夠重視,安全意識度不夠高,沒有將外力破壞輸電線路的嚴重性重視起來,不能意識到即便是在輸電線路附近隨意擺放可燃物品這樣微小行為也會使電路中斷的危害,會對國有資產和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最終損害是社會的利益。

五、整治措施

我們已經分析了防外破工作存在的難點,具體說來有如以下這些細微的方面:班組人員對外力破壞預見能力不足,責任心不強……;宏觀的有如政府管理存在盲點,規劃審批損壞電力設施的項目,廠礦、企業、個人私搭亂建、肆意開挖等施工……。鑒于上述企業內外部難點問題,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采取整治措施:

1、做實線路運維管理

在日常線路運行工作中,不僅要發現設備木體存在的隱患缺陷,更要注意觀察設備周邊環境,判斷是否可能存在建筑施工、大型車輛通過、特種車輛作業、易發生山火、植樹等問題。在發現問題后,運行單位應主動聯系責任主體或施工單位,做好現場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運行單位將線路保護區范圍、施工注意事項等告知施工作業方,對于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隱患書面告知責任方和政府及企業的安全監督部門,共同督促責任方整改,消除隱患。同時,要告知所有運行人員,對該區域重點關注。并將設備缺陷和外力破壞隱患分開管理,建立外破臺賬,同時,要對特殊區域建立日常運行記錄,及時更新其變化動向,留存照片依據。

2、做好外力破壞預防

制定并嚴格執行《防外破閉環管理規定》、《防外破警示標志管理規定》、《危險點監控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根據情況進行監控,一般運行危險點,每月按程序監控一次;緊急運行危險點,每周按程序巡視監控一次及以上,并盡快排除隱患;對重大危險點每周至少1次跟建設或施工單位、監視人進行聯系,跟蹤發展變化情況,避免同類外破事故重復發生。及時分析研究線路危險源成因、特點及控制措施,提早預警信息,提出整改措施和指導意見,督促相關單位對各隱患盡快消除和有效監控。

3、做細保護宣傳

為了保證輸電線路能夠正常運行,僅僅依靠運行及管理部是很難完成的,用電安全就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供電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沿線群眾的宣傳工作,向沿線各級人民政府、人民群眾派發防外破宣傳資料,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保護意識,并設立舉報電話,視情節給予舉報人獎勵。還要把宣傳主題由簡單的宣傳電力設施保護法律、法規深化到宣傳電力設施保護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性方面來。同時,還可以借助新聞媒體,比如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欄等加大宣傳力度,編制以預防外力破壞電力設施為主要內容的專題片,并在電視臺播放,努力營造保護電力設施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法制氛圍。

4、善用法律武器保護企業利益

對線行保護區內妨礙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樹木、建筑物以及人的行為等,雖經線路運行單位多次糾正仍不能取得效果的,供電企業應利用法律手段、通過隱患通知書、律師函等形式進行正面交涉,依法保護輸電線路的安全運行。當造成電力企業損失時,更應通過法律渠道獲取賠償,減少企業和國家損失,懲戒責任者,以防后效。

5、完善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

實際生產過程中,為了應對突發事故就必須建立應急機制,應急預案。在防外破工作中,要結合以往的工作情況,不斷完善防外破的預警機制,通過該預警機制來提高防范的預見性。完善應急預案,對于那些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利的地區應該簽約機動搶修隊伍,配置夜間照明燈具、通訊設施以及運輸車輛等裝備,提高外力破壞事故的處置速度,將供電需求的影響和損失減到最小。

6、創新工作方式,構筑和諧發展

線路運維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對危險點和危險源的監控,一方面還要建立與城建部門、園林部門、交管部門以及各政府企業等單位的聯動機制,形成信息互通,及時避免與輸電線路安全運行產生隱患矛盾的各種社會行為。例如在線路通道違章植樹方面,要轉變工作思路,變被動為主動,積極與地方部門溝通,倡導和促成沿線群眾把即將種植的高大型樹種改種茶葉、油茶、刺梨等低矮的經濟林木,不僅提高了群眾收入、美化了環境,更有效避免了后期的線樹矛盾。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輸電線路是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輸電線路一旦出現問題就會嚴重影響到電網安全穩定。防外破工作需要輸電線路運維部門更多的管理智慧,探索研究適用于本區域環境的整治辦法,制定與時俱進的應對措施。不能僅僅依靠班組人員的日常運行,而要積極營造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共同保護的良好氛圍,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可靠的電力能源。

參考文獻:

[1]劉向榮.輸電線路防外破方法的探討[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3,22.

[2]夏萬祥.輸電線路外力破壞因素及防治措施探討[J].廣東科技,2014,14:82-83.

篇(9)

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工民建是指工業與民用建筑專業開設的專業。課程有建筑制圖、建筑材料學、建筑工程測量、建筑力學、建筑工程法規、建筑構造、建筑結構、建筑施工技術與機械、地基與基礎、施工組織與管理、綜合實習等。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建筑行業得到了飛速發展,建筑施工企業必須運用科學的方法和管理的職能,建立并完善管理體系和制度,嚴格施工過程管理,才能不斷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作為一門應用管理學科,它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大量的設備。為了保證施工按時竣工完成,必須對工程施工進行有效的科學管理。: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工民建的迅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化改革,其質量和水平也在逐漸提高,施工過程中的程序質量直接影響到生命財產安全和工程投資成本。必須認識到工民建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性,它不僅關系工程本身的投資運作,同時關系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直接影響著社會的整體發展,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工民建施工的工序質量控制,確保工程圓滿完成。

二、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現狀分析

1、勞動力過多

由于建筑工程需要的勞動力較多、較大,因此在施工的現場無法對每一個施工人員進行有效的控制,在施工的過程當中,會出現一些指揮不當、合作不協調或是操作失誤等情況,例如在物料的選擇和使用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一些不符合要求或是投入過大等問題,不僅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還有可能會降低施工效率,減緩施工進度,影響總體的施工質量。

2、施工管理人力不到位

建筑行業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在現場施工時,由于勞動力投入較多,難以實現有效控制。因此,在工程實踐中,造成的質量問題非常普遍。此外,物料的投入一般較大較多,也很難實現全面控制。

3、施工質量檢查不到位

建筑工程采取全面檢查是難以實現的,這是由其巨大繁雜的工程所決定的。因此,但采取抽檢的方法對涉及較廣的程序和范圍進行檢查,又會導致一些質量問題,這樣就客觀上造成了部分建筑存在很大的質量隱患。很多建筑企業的質量和國際接軌標準差距甚遠,不符合ISO14000、ISO9001等標準。

4、工民建施工的質量管理方面以及成本的控制方面

政府已經針對工民建施工的質量管理做出表示和政策扶持,已經建立了相關監督和管理的部門和機構,但是安全監督的管理人員、機制和手段方面還沒有實際做到位,不能夠滿足市場經濟發展需求,安全監督和管理機構和部門的任務還是停留在對安全和事故的檢查和調查上,對發許可證上也有嚴格地程序,但是工作方法上還有待改善和協調,通過微觀和宏觀調控能夠提高施工的安全管理的意識,能夠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企業的激勵機制和在安全生產的管理方面的自我約束的機制還有待健全和完善。

5、工民建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面

工民建施工的安全觀念和意識還沒有深入人心,還沒有收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缺乏安全生產的觀念會導致工民建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面出現很多的問題,缺乏法律意識和觀念,就有可能逃避法律責任和義務,沒有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知識,安全生產的觀念就比較淡薄,只一味的追求高收益、高效益和高效率,而對安全生產管理視而不見,在施工的過程中就有可能出現不安全生產的現象和舉措,就有可能不按照正確地操作流程進行操作,一些必要的大型設備和設施在施工時必須要按照慣常流程來做,否則會給工民建施工的管理造成許多的安全問題,在施工前的計劃和方案一定要收到重視,施工要靠很多人不僅僅靠個人的安全意識和觀念就能夠實現。

4、工民建施工的資料信息的管理方面

工民建施工應該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問題,在施工過程中,材料、技術、施工哥人員都是工程管理的重點,對這些方面一定要做好記錄,將這些記錄整理成必要的資料信息就便于工民建施工的過程中資料和信息的查找,但是工民建施工的工程很難對資料信息的管理關注和重視,施工材料一般都是臨時建立的,不能夠作為經驗的考察依據,因為資料信息的收集方面缺乏科學有效管理,有的甚至是憑空捏造,違背事實。

三、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要點

1、做好建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當然,現在的工民建施工之前都有著適當的準備,但是準備的力度是不夠的;現在的工民在建施工前都會根據自己過去經驗所經歷的事情來進行的簡單的判斷,簡單按照常規來組織人員,進行分工,而沒有認真根據工程的特殊性來進行準備,例如,公路建設要求的是路面的平坦和堅固以及防滑,房屋建設則是墻壁的堅固、房屋的防災性和房屋的美觀性。據試驗的效果進行施工的改進分析,對施工過程中的材料等的采購也要在市場中進行廣范圍的信息收集;然后再多加比較,選擇優質優家的材料進行購買,然后對于材料的運輸方式和時間都要進行精心的規劃設計;隨后,對于施工人員的選取和職責的劃分都要進行有效的分析和確定等等。總之,不管對于建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有多么繁雜,都要細致地去做,能夠規劃好施工的時間安排、人員配備、原料的選取和運輸、整個工程的風險預測等等,只有做好了這些準備工作,才能夠有計劃有組織的去進行建施工工作。

2、材料的控制

混凝土石建筑施工的主要材料,其原材料主要包括水泥、骨料、混凝土外加劑,原材料的質量關系到混凝土施工的質量,必須對原材料進行質量把關。對進場的水泥必須要有質量證明書,并應對其品種、強度等級、包裝、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對骨料(砂、石)總的要求應是高質量、高強度、物理化學性能穩定、不含有機雜質及鹽類,并按產地、品種、規格,批量取樣進行試驗檢測。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包括澆筑前的質量控制、澆筑過程中的質量控制點和冬夏澆筑過程的質量要點控制等幾方面。

3、優化施工方案,充分保障工民建工程現場管理的順利進行

大規模的工民建工程項目要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工程項目有條不紊的進行,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的實踐順利完成。優化工程方案能夠對工程建設內容進行合理規劃,對工程建筑任務予以分批分步進行,避免工程任務量過于集中,影響工程建設質。同時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就應該使流水作業得到廣泛推行,還應該讓專業隊或多工種的混合業隊參與施工。為了提高主要機械的利用率,就要使現有的機械設備得到充分利用, 使機械化和半機械化得到結合,使中小型機械和大型機械得到結合。對工程中的關鍵技術線路及關鍵分部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工程質量、工期、成本、安全受到大型、復雜工程的影響較大,對于采用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的工程或施工難度大的工程,制定施工技術指導思想、科研課題、技術措施與綜合施工方法等就顯得尤為重要。還要編制具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應對工程中的關鍵分部工程,如深基坑支護結構、挖土方式、地下水處理、結構工程用預制或現澆施工、大型物件吊裝、模板選型等。還有就主要工種工程的施工方法進行合理優化。為了使本工程的技術措施明確,使生產效率提高,使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得到保證,降低造價,就要依據施工規范來制定主要工種工程施工方法。作為在技術上解決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手段,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的選擇是相互作用的,它們在很大程度上受結構形式和建筑特征的影響,結構選型和施方案是不能脫離開獨立看待的。在選擇機械時,應首先選擇主導工程的機械,接著依據建筑物特點及材料、構件種類來選擇輔助機械,最后根據施工機械選擇配套的專用工具設備。

4、制定有效的管理機制

管理機制,是指針對整個工程的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的管理制度,硬件設施包括建施工設備、運輸設備和部分可能出現的電腦設備,軟件設施主要是指技術、人員的管理。現有工民建施工團隊有大型的,也有小型的,大型的團隊管理機制可能比較健全,對于設備的管理更加注重,小型的團隊里面的管理機制就非常缺乏了。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機制,首先要制定設備有效管理機制,將設備與人頭進行緊密的聯系,由對設備了解的人員進行運用和管理以及保養,運用的時候要按照特定程序進行操作,保養的時候必須按照設備建議保養時期定期進行保養。其次,要制定技術和人員有效管理機制,對于有技術的人員可以提供更多的晉升機制,按照對于團隊的貢獻比例進行相應的鼓勵晉升,對于人員的管理可以實施樹狀分級管理,一個小組長管理十人的團隊,小組長對主管負責,主管對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對總經理負責,這樣依次上升;并建立責任歸屬制度,將具體的責任落到人頭上。最后,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體制,在平時的生活中,可以加強對員工的監督管理,觀察期工作的狀態和學習的狀態,最后放在考核范圍內,在建施工的過程中,對員工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看是否按照要求盡職盡責地施工。

5、工民建施工現場質量管理

質量管理是工民建施工現場管理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施工企業必須嚴抓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工作才能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場中求生存、謀發展。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質量控制:

(一)控制測盤,監理人員施工前檢查施工放線及高程控制,嚴格的控制建筑實體所能出現的容許誤差,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工程體的幾何尺寸、高程校核等,及時指令施工單位處理不合乎工程實體墓本測量要求者。

(二)控制指令文件,通過書面形式,監理對施工承包單位提出其所需完成的建筑任務,指出施工單位存在的問題,明確施工單位的責任。

(三)控制實驗,監理工程師以現場實驗數據作為評判標準判定材料和各工程項目的品質,通常需利用現場實驗所得數據來評判分部工程中的每道程序所用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結構的抗拉、壓、彎各項強度及拌科的配合比等質量和情況。

(四)監督控制駐地,在施工現場中觀察工程的變更過程,及時發現有質量隱患的事故,對有危險苗頭的項目予以重視并上報監理人員。

6、施工質量的控制措施

要加強工民建工程的現場巡視的工作,落實對技術人員的監督,明確巡視的查控對象。在工程的設計階段,技術人員要嚴格的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來設計圖紙,保證工民建工程的設計質量;在工程施工的階段,要檢查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質檢人員等是否在自己的崗位上,關于一些特殊工種或是技能人員,要檢查是否是持證上崗,并且要對參與施工的勞動力,進行技術水平方面的審查工作,確保能夠符合圖紙設計的要求,初步保障工的質量。

其次,加強工民建工程的現場巡視工作,落實對材料的監督和管理,對于工民建工程來說,需要的材料較多,要對建筑材料隨時進行抽樣檢查,并要對不同批次的材料質量進行監控管理,確保資料和材料是相符合的,保證材料的質量能夠符合工民建工程的要求。

再次,落實對工藝的監督工作,在工民建工程的現場,要監控施工的方案與流程,對于一些不保證質量的工序、投機取巧的工序,要及時的進行糾正。另外,要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將培養人才當做長期的任務來進行。

最后,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要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管,從源頭抓起,先要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體制,提升施工的質量,對于一些不帶安全帽、亂搭電線等各種安全隱患,要及時的發現并解決。

7、施工質量的檢驗措施

首先,要加強工民建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意識,通過開展一些文明標準工地達標活動,來為優質工程的建設提供條件和重要保證。質量檢查是進行質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質量檢查或是旁站控制,能夠確保工序的質量,避免發生一些質量事故。其次,監控人員通過對工程的實地測量以及得到的數據來對工程的實際質量進行判斷,監控人員要綜合的、多次的進行巡視,并利用觀察、監測等數據來發現并解決施工中的問題,加強工程的質量。

四、結束語

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項全面的、深入的、細致的工作,因此要加強工民建施工管理,就要確保每一個環節都是合格的、過關的,然后再總體提升工民建工程的施工質量,打造精品工程。建筑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做好施工技術準備是關鍵的一個環節,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實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建筑工程機械設備、材料和人員的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提高企業信譽,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最終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賴漢清.工民建施工現場管理優化策略分析[J].科技創新導報,2010(16).

[2]羅添明.議工民建施工現場理性管理研究[J].科技信息,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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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074(2011)06006205

基金項目:湖南省社科基金課題(08YBA058)

作者簡介:佘小云(1971-),女(侗族),湖南靖州人,湖南工業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

著名宗教學專家辛之聲提出了“大宗教”的概念,認為民間信仰具有宗教性,應該努力運用民間信仰的神圣性和文化正統意識,使民間信仰進入“宗教生態平衡系統”建設,并開掘和發揮民間信仰的社會功能,使其名正言順地參與和諧社會的構建。[1]

侗族是聚居于湘、桂、黔三省交界處的一個少數民族,人口200多萬。侗族民間信仰的內容很廣泛,從信仰對象來看,主要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古杰崇拜、神明崇拜等,這些信仰意識外化為一定的信仰行為和活動,主要有祭祀、巫術、占卜、祈禱、看風水等。這些信仰及其活動從原始社會傳承至今,仍然為廣大侗族民眾信奉和實踐,必然有其存在的功能和價值。本文以湖南侗族為例,探析侗族民間信仰在維持社會秩序、保護社會系統正常運作以及調節信眾心理、促進信眾社會化、促進交往娛樂方面所具有的功能和價值,思索其在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的作用。

一、社會控制功能

社會控制指人們依靠社會力量,通過各種途徑、形式和方法,以一定的方式對社會生活的各方面施加影響,以協調個人和社會及社會各部分之間的關系,以建立和維護社會秩序的過程。也就是對個人或集體的行為進行引導和約束,使其符合社會傳統的行為模式,從而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的過程。社會控制的手段多種多樣,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法律、道德、宗教手段。[2]侗族民間信仰沒有發展成為完善的制度宗教,但是作為一種準宗教,其從宗教的維度發揮著重要的社會控制功能。

(一)侗族民間信仰通過其自身所具有的不成文的程式化規矩屬性,約束信眾的意識和行為

侗族民間信仰沒有嚴密的組織團體、嚴格的教義教規、固定的神職人員,也沒有絕對固定的祭祀拜謁時間,具有松散性的特點,但也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程式化規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相對固定的祭祀時間。侗族祭祀祖先的時間相對固定。清明節、鬼節是侗族祭祀祖先的固定節日,之外各姓氏還設有特定的宗祖祭祀日,一年或幾年一次舉行祭祀活動,如會同沙溪鄉楊氏每年農歷十月二十六日其祖楊再思的忌辰都舉行“抬太公”活動,祭祀楊氏宗祖楊再思,此外各家各戶逢年過節都必須祭祀祖先;薩崇拜(侗族的始祖崇拜,侗族以“薩歲”為民族始祖)的祭祀時間也相對固定,農歷初一、十五或逢年過節,各家各戶都要自行祭薩,集體祭薩一般一年或三、五年一次。第二,相對一致的祭祀儀式程序。如侗族各地區的薩崇拜活動雖沒有形成固定的儀式程序,但具有相對的一致性:修建薩崇拜活動的祭壇——薩壇,一般包括接薩、安薩、祭薩幾個分支儀式,各儀式的具體程序也相對一致。[3](P35 ̄39第三,信仰活動中有必須遵循的規范和禁忌。在薩崇拜活動各分支儀式語境中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規矩和禁忌,例如,修建薩壇時,必須封寨,不允許外人出入,全寨各家各戶必須熄火,出嫁的女子必須接回,孕婦不得參加祭祀活動,一般不到他寨薩壇祭薩,祭祀場所不得大肆喧嘩等。[4](P107 ̄124)侗族民間信仰活動中的這些程式化規矩,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必須遵守,但是在傳承中代代相傳,約束著信眾的行為和意識,調節著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社會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從而發揮著重要的社會控制功能。

(二)俗信和禁忌是支配侗民的行為準則和規范

一些原始民間信仰在長期民間傳承中,逐漸喪失了神秘色彩,而轉化為一種風俗習慣,這種風俗習慣在人們的行為上、口頭上、心理上都保留了下來,并對人們的生活起著一定的支配作用,這些風俗習慣就被稱為俗信。[5](P238)俗信因其千百年來沿襲的慣制的特點,成為約束人們言行的行為準則和規范,具有強烈的行為制約作用。禁忌指出于顧忌某種人們相信的非現實的神秘力量,害怕招致懲罰和災難而禁止某些言行的現象。俗信和禁忌都是世代相傳的。侗族俗信禁忌的內容豐富,涉及面廣。從縱向來看,侗民從出生到死亡的整個生命過程中始終處于先在的俗信禁忌的約束之下。從橫向來看,俗信涉及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無處不在。例如,侗族建房有諸多習俗:“房屋進深、開間、高矮尺寸的整數和尾數都要套上八的數字……當建房豎起屋架后,要在中堂頂上安裝梁木,選擇做梁木的樹,最好是‘母子木’,即同根而生的多干樹……砍梁木樹時不能讓樹干倒地,用肩接住,抬梁木不能換肩,抬回工地后架在木馬上……上梁時要在梁上拋寶梁粑和糖品……”[6](P249 ̄250);再如,年初一至初三不得下地勞動,上山砍柴忌高聲大叫、粗言穢語等。這些俗信禁忌就如同最原生最特殊的規范形式,個體在長輩的言傳身教中習得,并遵照執行。

(三)侗族民間信仰與其他意識形態交織,維護社會穩定

首先,民間信仰滲入到政治活動中,使侗族傳統社會表現出“政教合一”的特點。侗族傳統社會的補拉組織、村寨組織、款組織的“行政權威”分別是族長、寨老、款首,他們都是以民選公推的形式推舉出來的,負責處理對內的日常公共事務和對外的交涉。他們在行使日常社會管理職能時,常邀約神靈到場,使其行政事務滲入民間信仰的神秘色彩,如村寨間的蘆笙大賽要請薩、祭薩,修建公共設施也要先祭薩,把村寨的世俗公共事務置于超自然神靈的觀照之下,也就是把世俗世界整合在神圣世界的視域之中,這樣族長、寨老、款首等首領的“行政權威”涂上了不可抗拒的神圣色彩。同時他們也直接負責主持組織內部的集體民間信仰活動,如祖先崇拜活動、薩崇拜活動等,行使宗教權威的職能,可見侗族傳統社會的政治權威與宗教權威是基本整合的。

其次,侗族民間信仰具有道德化屬性。侗族信奉的神靈中有一類是基于人類自身升格而成的神靈,包括將祖先、古杰、各行業的杰出人物等神靈。能升格為神靈的人物,一般都具有良好的人格精神和品德魅力,或者勤勞智慧、勇于開拓,或者公正無私、廉潔自律,或者造福一方、舍己為人,或者善良仁慈、尊老愛幼。這些人本身具有道德的號召力,是后世學習的楷模和道德教化的榜樣。對這些神靈的敬畏和崇拜就是一個道德教化的過程,這些道德因素在信仰過程中逐漸內化為信眾的道德規范,從而起到約束控制信眾行為的作用。另外,侗族民間信仰還是道德控制的有效監督手段。侗族常說“老天有眼”,認為天神默默注視世間一切,每個人的言行都逃脫不了老天的法眼,行善天佑,作惡天罰。再如侗族認為做了壞事會遭天打雷劈,也是相信雷神具有懲惡佑善的特性。民間信仰中這種善惡有報的觀念無形中約束了信眾的行為,促使人人向善,拋棄惡行,從而實現人和人之間的和諧關系,促進和維護社會穩定。在世俗社會,一個人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即便觸犯了道德規范也不會受到來自外界的譴責,而神靈是一種超時空的存在,作為一種無形的存在,其監督也是超時空的,每個人都時刻處于神靈的注視之下,因此通過民間信仰超時空監督,道德規范對人的約束力也增添了一定的神秘性,因而約束力更強。

再次,侗族習慣法的制定、宣傳、依法判罪都是在神靈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充滿了神秘色彩,表現出民間信仰對法律手段的滲透與整合。侗族傳統社會并沒有出現國家政權機關及警察、法院、監獄等暴力機構,也沒有出現現代意義的法律,但是侗族民間自治組織——款組織制定了相關的款規款約,這些款規款約就是侗族社會的習慣法。進行合款活動時,要講誦“請神款詞”,邀約諸神都來參加合款活動,并請諸神見證合款以增加款的神威;款約是眾人共議的,議定之后“歃血”表示起誓于天地鬼神祖先前,相互之間要堅守約定,凡觸犯則與被殺之牲口一樣死去。宣傳款約時,有的講款者就是巫師,講款時設有神臺,而“講款者一般都站在高高的石臺上或板凳上,手中拿一大把用禾桿草或芭茅草挽成的草結。每講完一條,聽眾就齊聲高呼“是呀”、“對呀”,然后講款者就將一根草結放在神臺上,以示此條已經講完。”芭茅草在侗族社會是神圣之物,講款時手拿芭茅草的目的是強化講款的神圣性和服從的神圣性。講款活動結束時要念送神款,“內容是宣布講款活動已告結束,請各位神靈各自歸位,并請求永遠保佑村寨里的人們,同時也忠告各寨款眾要牢記祖先傳下來的規章約法。”[7]依法判罪時如果沒有達成共識或證據不足,常常采用神判,即通過占卜、撈油鍋等巫術來判定當事人是否有罪或如何進行相應的制裁。可見民間信仰始終被整合在侗族習慣法之中,從法律的維度發揮著社會控制功能。

二、心理調節功能

心理調節指通過一定方式把人的心態從不平衡調節到相對平衡,并由此使人們保持積極而穩定的情緒,在心理、生理、精神和行為上達到和諧的狀態。社會是由具體的社會成員組成的,多數社會成員心理的穩定與平衡是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宗教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對社會個體和群體進行心理調節,借助于超人間的力量,為社會成員提供心理上的慰藉和安全感。”[8](P226)侗族民間信仰是侗族地區的普世信仰,其在“大宗教”語境中發揮著重要的心理調節功能。

當侗族民眾面對自我無法解釋無法駕馭的人生困境時,向超自然的神靈求助,希冀借助超自然的力量來戰勝困難、擺脫困境、消除病痛,并深信在神靈的佑助之下,一切困境和災難都可以克服和戰勝,從而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和安全感,消除恐懼、無助、不安等不良情緒,進而形成積極而穩定的情緒狀態。侗族民眾一般把天災人禍等歸結為邪祟所致,常請巫師驅鬼避邪、禳災去禍。如,村寨不寧,災禍不斷,則往往祭薩掃寨,他們認為對薩不虔誠或者某些地方得罪了薩,都會導致薩不滿而離薩堂而去,失去了薩保護的村寨就會雞犬不寧,災禍不斷,只有接薩歸堂并祭薩掃寨驅除邪祟才能使團寨恢復安寧,當寨民認為薩已經生氣離薩堂以后,全寨老幼均惶惶不可終日,一旦接薩祭薩以后,才能消除恐懼焦慮等不良情緒。[3](P35)侗族患病也常求助于超現實的神靈,如孩子多病多災,則祭拜古樹巨石為祭父祭母,求其庇佑孩子;多年未育則拜山求子或架橋求子;身患重疾則尋求沖儺、沖關煞等治病巫術。這些治病方式無疑有很濃厚的迷信色彩,但確實存在所求靈驗、疾病治愈的例子,其原因可能是患者在巫師的心理暗示下,或者在自我的心理暗示下,認為致病因素已經排除,神靈會庇佑,從而消除了恐懼感和焦慮感,心態趨于平和安定,而心理的良好狀態會起到生理的良好調節作用,從而起到了治病強身的效果。[9]

侗族民眾在自我努力的預期沒有把握時也常求助于神靈,以此規避危機風險,以保證預期目的的實現。如侗族村寨間蘆笙比賽,各隊均要祭薩,祈求薩佑助比賽獲勝;再如,新晃侗族修建房屋要“起水”,祈求神靈保佑建房順利;甚至象孩子升學或出門務工等事均祈求神靈保佑順利平安。將自我的生產生活行為置于神靈的關照之下,可以在心理上獲得一種被佑感,這種被佑感可以消除自我的焦慮和不安,從而回歸正常的心理狀態,進而以最佳的狀態投入到生產生活之中,這也是民間信仰的心理調節功能的表現。

侗族民眾在生產和生活實踐中,由于各種原因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或發現社會的不公時,會導致心理的不平衡,而自我的理智和實踐又不能消除這種不平衡的心態時,于是寄希望于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通過因果報應的企盼,希望“老天有眼”,懲惡揚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從而把不平衡的心態調節到正常的心理狀況。或者面對身體上物質上精神上無法消除的既定不幸和痛苦,將之歸結為超自然的命運使然,非人力所能改變,從而坦然接收不幸的人生或命運,以此減輕痛苦、穩定情緒、達到內心的平靜和安寧。這是侗族民眾在面對既成事實的天災人禍時,意識層面的自我解脫之道。

民間信仰活動能激發信眾的宗教情感。在各種信仰儀式中,信眾與神明溝通,向神明表達虔誠、敬畏、依賴、祈求,并用心體會神的意旨,在這種溝通中,由于信眾是認同自己所崇拜的神靈的,在信仰活動場所以及活動過程中,各種信仰象征物,或神靈的物質載體及其現場氣氛都使其產生肅穆感、神圣感、敬畏感、虔誠感等,這些情感都有利于心態的平和寧靜。另外,民間信仰活動娛樂性特質也有助于調節信眾的心理。侗族民間信仰活動充滿了娛樂性,是特定信仰圈民眾的一次聚會,例如,不管是薩崇拜還是祖先崇拜,都增加了信眾的集體交往,密切了信眾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娛樂了身心,消除了煩惱,擴大了信眾的交際圈,這有助于信眾積極快樂情緒的形成。

三、文化傳承功能

侗族地處湘桂黔交界的邊遠山區,其社會發展極其緩慢。改革開放以來,侗族社會雖然逐步向工業文明社會轉型,但總的來說其現代化進程落后于發達地區,還是以自然經濟為主導以農業文明為特征的前工業社會。人們基本生活在依賴經驗而運轉的日常生活世界,他們自發地依靠習慣、傳統、風俗、家規等各種各樣現成給定的經驗或知識儲備、文化規范體系而生存。在這樣的前工業社會里,民間信仰是其文化知識體系的核心,民間信仰的習得是文化傳承的重要途徑和內容。

民間信仰活動是個人習得侗族文化知識的重要途徑。個人要在社會中生活,首先要了解人類一些最基本的知識和自己所在社會一些最基本的文化。在不發達的侗族地區,對超自然力量的信奉滲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民間信仰的前喻式傳承就是習得民族基本文化知識的重要途徑。例如,侗族最主要的信仰是薩崇拜,集體祭薩時,全體寨民要集中到鼓樓前坪講款,款是侗族社會自發以地域為紐帶結成的自治組織,為了團結群眾維護村寨利益,款制定了一些鄉規民約,這就是最初的款詞,后來款詞的內容擴大,有贊頌英雄的,有回顧侗族歷史變遷的,有關于祖先崇拜、道德規范、文學藝術等各種內容的款詞,因此講款其實就是傳承侗族文化最主要的形式,是個體習得社會經驗、行為規范、民族知識的重要方式,是獲得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除了講款以外,祭薩時還要講薩的來源、遷徙的歷史、族群分支的由來等,還要彈琶、跳蘆笙舞、哆耶等,因此薩崇拜活動也是對本民族歷史文化藝術的一種教育和傳承。

民間信仰的習得是把握民族文化的關鍵。信仰文化是一個民族精神文化的核心內容,“人們創造了信仰,并以信仰為起點,進而創造了自己一系列的文化。”[4](P7)民族認知的基本方式、民族文化象征體系、民族文化的特質等民族文化的核心內容都基本可以從該民族的民間信仰中找到原因。侗族認為自然萬物皆有神靈依附和掌管,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常祭祀各種神靈,祈求神靈的保佑,這樣就形成了侗族超驗的認知方式;侗族民間信仰活動“儀式中充滿了象征符號,或者干脆地說,儀式就是一個巨大的象征系統[10](P202)”,薩崇拜儀式語境中,物體、行為、關系、事件、體態和空間關系都屬于象征符號,都具有儀式語境所賦予的特殊意義,如薩壇象征的是始祖母的墳塋和微觀化的神界,而置于薩壇上的傘象征至高無上的祖母神——薩,這些象征衍生出了民族文化象征體系;侗族文化表現為一種母性文化,或稱“綠色”文化、“月亮”文化,這也源于其薩崇拜。[11](P233)侗族認為女性是萬物的母親和主宰,因此把母系氏族時期的女性先祖薩歲叫‘薩’,尊其為始祖神和民族保護神,這形成了侗族尊重女性的傳統,表現在文化上就是不具擴張色彩的陰柔美的文化特質。可見侗族民間信仰孕育了侗族認知的基本方式、民族文化象征體系、民族文化的特質等民族文化的核心內容,這些都在民間信仰的傳承中被信眾習得,個體也因此把握了民族文化的關鍵。

四、社交娛樂功能

首先,群體性的民間信仰活動促進了交往的增加。侗族的民間信仰活動中有大量群體規模的,有的甚至是區域性的全民信仰活動,例如薩崇拜和楊再思崇拜,薩崇拜以村寨為單位舉行,全體寨民都參加,如果重修薩壇,則出嫁姑娘也必須接回;而楊再思崇拜最初是會同和靖州一帶楊姓的祭祖活動,但后來演變為以侗族為主糅合了其他少數民族和漢族的一種跨民族的信仰活動,尤其是靖州飛山楊再思祭祀活動,總是吸引遠近各族同胞。再如,一些規模較大的掛眾親活動,甚至突破了區域的局限性,成為涉及面很廣的祭祖行為,2009年清明節新晃中寨楊氏舉行了祭掃楊天應墓掛眾親活動,參加人員多大200多人,來自湘黔兩省,事先嚴密組織規劃,事后還舉行了聯誼活動。這些集體性的民間信仰活動為信眾的群體交往提供了更多機會,在活動中,信眾可以面對面地交流思想,溝通感情,從而密切了信眾的關系。

其次,侗族民間信仰建構了人們日常交流的文化語境。交往是以交流為基礎的,而交流是以特定的文化背景為支撐的,亦即交流者之間必須有共同的文化語境,交流才可能實現。一個民族精神文化的核心內容是其信仰文化,因此融洽而深入的交流必然建筑在共同的信仰背景之上。由于歷史和地理的原因,侗族社會現代化進程相對滯后,使得侗族社會還處在強大的自在的傳統日常生活世界之中,民眾進行著以家庭為單位的以血緣關系、宗法關系和天然情感為基礎的日常交往活動,其交往圈狹窄而封閉。在這樣的交往圈中,傳統的習俗、信仰等常常是人際間的主打話題,而信眾也在共同的信仰所營造的交流氛圍中獲得彼此認同的情緒體驗。比如,祭拜古樹、巨石等民間信仰活動是個體單獨進行的,人際間并沒有因此增加了交往接觸的機會,但由于崇信相同的神靈,因此在日常生活世界中,信眾會彼此交流與神靈溝通的感受,或者分享敬奉神靈的靈驗經驗等,這些基于共同信仰的話題也促進了交流的深入,而交流的深入可以增進彼此的了解,從而有助于消除人際間的隔膜,化解人際間的矛盾。

再次,侗族民間信仰具有世俗化和娛樂化的特點。侗族民間信仰的神圣性不強,有別于以彼岸世界為現世人生價值目標的宗教,其根本出發點是為現世的美好生活求福佑,而且其世俗化、娛樂化傾向明顯。一些集體性的民間信仰活動大多帶有民俗的性質,在活動進程中,信眾在準宗教情懷中混雜了娛樂的心態。例如侗族地區極為普遍的“掛眾親”活動,清明時節,補拉成員前往宗祖墓地祭掃,既是追思懷遠,也是親人團聚、踏青游山,大型的掛眾親活動更帶點同姓補拉集體聯歡的性質。再如,一些祭祀宗祖活動演化成了宗祖祭祀節,不僅參與者抱著娛樂的心態,而且還吸引了大量的圍觀者,具有娛樂他人的性質。這些娛樂化的信仰活動不但豐富了信眾的生活,愉悅了信眾心理,也促進了人際間的交往。

當然,作為一種傳統文化現象,侗族民間信仰也必然存在某些消極的負功能,比如某些人利用信眾的迷信思想騙取錢財、信眾因宗祖崇拜引發墳權山權之爭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信眾深信天命觀而放棄主觀努力等。鑒于侗族民間信仰功能的兩面性,各級政府既不能武斷取締民間信仰活動而傷害了民眾的信仰自由,又要加強引導、適度干預,做到充分利用其正向功能為建設和諧侗區服務,又合理規避其危害社會穩定、傷害信眾利益等負向功能。只有將侗族民間信仰置于國家權力的合理監控之下,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傳統文化資源服務社會建設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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