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0 1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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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大數據時代下的監管挑戰,銀監會EAST系統正逐步部署、安裝。該系統建設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方面我們的數據模型采用的是封閉的數據標準;另一方面,我們對數據庫是開放的,各種數據庫都可以接進來,再去做模型或是做自己的應用系統。整體來看,我們的思路是比較超前的。今年,整體EAST系統將實現全線應用實施,各地銀監局將完成全轄中資法人機構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數據采集和監管應用。”
在信息技術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方面,中國工商銀行也走在前列。工行信息科技部副總經理譚路遠表示:“針對移動互聯網金融特點,工行一要監控網絡接入,二要實施接入的識別防范,三是在運營層面強化數據通信加密。”為此,工行始終堅持自主設計和自主研發的主導思想,牢牢把握IT系統架構,進行產品與程序的異構組合,不斷完善自主可控的信息技術的防范體系。
金融與互聯網的結合應是一種優勢互補,而非風險疊加。對此,浙商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杜志亮表示:“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控也要堅持銀行業風險防控的體現。”
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的興起,金融業也迎來了全新的發展熱潮,科技賦予金融業以新的面貌。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下的金融創新,簡單理解就是“互聯網+金融”,利用科學技術服務金融業。金融科技正深刻地改變著金融業的發展形態,成為金融業發展的重要發力點。但是金融科技在為金融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暗含風險,一方面金融科技依然面臨著傳統金融風險的沖擊,另一方面在新的技術環境下,金融科技還面臨著新的風險。要推動金融科技的穩態發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必須克服現有的監管難題,構建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和監管體系。
一、金融科技風險分析
金融科技依托快速發展的科學技術,不斷創新金融業態,改變傳統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實現普惠金融。但是在金融科技的發展過程中也凸顯了許多問題,沖擊著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
(一)操作風險
首先,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離不開大數據的支持,金融科技的發展也離不開數據的支撐。在互聯網情境中存在大量的數據交換和處理,傳統金融監管的被動監管模式難以進行有效監管,極易出現數據造假和數據泄露問題。其次,普通消費者不具有相關專業性,缺乏專業的風險評估能力和金融產品的判斷能力,容易進行不合理的投資,給自身造成嚴重風險負擔。最后,金融科技依靠新興技術,企業本身可能面臨技術短板,無法有效對風險進行預測分析。
(二)信用風險
在金融業發展領域,信用風險是普遍性的金融風險類型,是由參與交易的乙方或者雙方實施的可能違背約定的行為造成的。造成信用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息披露程度低,導致信息不對稱。金融就其本質來說就是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金融交易以信息為支點,信息流動具有重要價值,但是在金融科技背景下,互聯網信息數據魚龍混雜,難以分辨其準確性和真實性,如果對交易參與者不進行充分的信息審查,極易增加潛在的信用風險。同時,當前金融科技產品呈現出同質化傾向,信息披露程度低,普通民眾缺乏專業知識,風險意識低,交易時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導致金融科技潛在的信用風險持續走高。
(三)法律風險
在金融科技層面,各類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務發生了巨變,無論是傳統金融行業還是新興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其交易習慣和方式都有一定程度的改變或重塑。不斷涌現的新興金融交易方式和金融業態給金融監管提出了巨大挑戰,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難以實現規制目的。同時,一個金融交易行為可能涉及多種法律規則,如何進行法律界定和規制也是一大難題。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個人信息泄露日益嚴重,網絡金融詐騙層出不窮,金融服務提供者身份難辨,使得金融犯罪情形更加復雜,加之我國當前相關的金融科技法律法規缺失,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無規可依,更加劇了金融科技的法律風險。
二、金融科技監管面臨的突出性挑戰
(一)法律層面:法律制度覆蓋面窄
金融科技發展勢如破竹,更新換代迅速,法律的滯后性使其難以匹配金融科技的發展速度。當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由《保險法》《證券法》《商業銀行法》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及其規范構成,然而現存的法律規范是為了應對已存在的風險,是對已存在和過去出現的問題進行規制的規則。法律和規則的制定需要一個過程,現有的立法相對于新出現的金融科技具有明顯的滯后性。我國當前還未進行有關金融科技的立法,對金融科技的監管還處于空白階段。同時,金融科技在互聯網大數據的支撐下得以進行,金融科技的運作過程也是信息數據的交換過程,在此情境下,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數據泄露、金融詐騙、販賣數據牟利等情況不斷發生,因此,在金融領域保護參與者的個人信息,防止金融數據泄露也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規制。
(二)技術層面:監管科技效用性低
金融科技的深入應用拓展了金融交易的人員參與范圍,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已經無法達到防范金融科技風險的要求。傳統的金融監管以制定全面具體的標準和細則為準繩,而金融科技風險的主要來源是新興科學技術,因此規制金融科技風險,必須對技術風險進行有效的約束。實踐中,對技術的監管總是落后于技術本身的發展,監管科技發展滯后導致了無法有效應對風險的頻繁發生。許多新的技術為科技監管提供了支持,但是金融科技同樣依托于新興技術,這就對監管科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監管層面:傳統監管局限性強
我國現階段采用“一元多頭”的分業監管體制,形成有序的監管體系。但是在科技加持的情況下,金融業開始朝混業式經營發展,分業式經營體系不斷受到沖擊,不再適合對混業式經營的監管。同時,“一元多頭”的監管體制存在監管重合和監管盲區,容易導致風險隱匿的出現,已經不能夠滿足金融科技深入發展的需要。傳統的金融監管主要包括3種方式:一是公告監管,金融機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供其經營資料;二是規范監管,國家制定規則對金融機構的經營事項、管理辦法、懲罰措施進行規定;三是實體監管,對金融機構的設立、發展、清算以及破產進行實時全面的監管。傳統的金融監管方式主要是金融機構依法提交的各類實體經營材料和企業經營信息進行靜態監管、被動監管,但是金融科技具有快速性特征,在其支持下,金融市場的規模和交易速率有了大幅提升,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監管方式更具有靈活性和時效性。在金融科技火速發展的當下,傳統的金融監管手段急需改頭換面。
三、金融科技監管的有效治理路徑
(一)填補法律空白,建立完備的法律制度
1.樹立金融科技監管的一般規則。金融科技正處于快速發展和不斷變化的階段,對于金融科技的法律監管應適當地具有靈活性。首先,可以采用原則性的監管辦法。原則性監管較為靈活,能夠適應金融科技的未來發展變化,同時也可以作為一種臨時性的規制辦法,為規則性監管制度的構建提供指導。其次,對現有的法律制度進行修訂。為了避免法律重復出現的情況,可以在現有法律的基礎上增設有關金融科技風險監管的專門內容,以適應金融科技給金融監管帶來的變化。最后,制定新的法律規范,針對金融科技的全面深入發展,在立法條件成熟時,制定專門的金融科技法律,對金融科技風險進行全面有力地規制。2.多角度建設金融科技監管法律體系。第一,充分考慮科學技術在金融行業呈現的作用特征和價值,健全當前的金融法制體系,對當前金融法制體系中不適應金融科技發展的有關規范進行調整。第二,針對不同的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創新領域進行系統性的研究和梳理,制定共通性的金融科技法律規范,并進一步制定細則。第三,針對特殊科學技術、特殊部門、業務制定出專門規定,有針對性地采取差別化措施,不斷提高金融科技領域法律監管的精確度。第四,加快互聯網金融的消費者保護立法,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增設法律屏障。
(二)強化監管科技,充分發揮技術先進性
1.明確監管科技發展滿足合規性。監管科技是金融監管的新方式,是對傳統金融方式的補足,因此,監管科技的發展必須合法合規,應將其納入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并推動監管方式的進步。加強監管科技的頂層設計。從技術標準到管理和應用標準,全方位地建立起監管科技的標準體系,以保障其規范性、科學性。2.推動監管科技應用進程。現階段,我國的監管科技還處于萌芽時期,為發揮監管科技的長遠效應,推進監管科技的科學化、合理化發展進程,可以采取試點應用的方式,通過優質范例帶動全面發展。可以設立專門的監管科技應用部門,整合相關資源,進行監管科技的實驗工作,并進行追蹤記錄,對可行性進行確認,最后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推廣。將科技和監管結合,形成監管科技,對發展變化的金融科技進行有效地監管。
(三)改進監管方式,構建多元化監管體系
美國為控制系統性風險,對金融業進行了新的監管改革,全方位擴大了政府的監管范圍,將監管方式從分散監管向集中監管轉變,將金融監管的重點放在了全面監管上,改變了以往著重地方監管和個體監管的局面。我國可以學習美國的經驗,并根據我國金融科技的發展現狀,推動協同式監管的構建。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促進其他金融部門和監管部門之間的聯動,在各司其職的狀態下加強統一合作,并不斷提高監管效力和效率。除此以外,要加大對社會資源的充分調動,拓寬監管主體,形成多元主體的監管體系。在確保政府統一監管的基礎上,推動社會、行業、企業等民間主體共同參與,加快構建多元化金融科技監管體系。1.金融科技企業自主監管。一方面,在金融監科技管領域,被監管人往往比監管人對自身更加了解,外部人通常難以得知金融科技企業內部的特定信息。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企業之間存在著激烈的競爭,作為競爭對手,金融科技企業之間也會對彼此更加關注。倡導金融科技企業自主監管,有利于加強企業對自身的約束和自我監督,也有利于加強企業之間的互相監督。因此,政府可以賦予金融科技企業更大的自,提高金融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促進金融科技企業自律。2.行業自律。行業應當承擔起自身責任以應對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英國為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和金融創新成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我國可以學習相關經驗,成立金融科技監管組織,發揮行業的監管作用。現階段,可以由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牽頭,推動行業自律機制的構建,制定行業準則,進行投資者保護和信息披露工作,引導行業加強自律,審慎經營,實現金融科技行業的穩健發展。3.社會監督。金融科技涉及方方面面,與社會群眾的生活密不可分。在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有關的金融監督部門應當廣開言路,不斷提高公民的參與度,拓展監督渠道,建立舉報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大眾積極參與金融科技的社會監管,并積極開展金融科技教育活動,提高社會大眾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金融監督意識。
四、結語
金融與科技的充分融合和深入發展給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帶來了巨大挑戰,如何在金融科技創新和金融風險防控中找到一個平衡點,實現金融科技的健康發展和有效監督,成為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難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以法律為基礎,加強行業自律,構建適宜的監管體系,以“科技”應對“科技”,實現對金融科技風險的有效治理。
參考文獻:
[1]夏詩園,湯柳.金融科技潛在風險、監管挑戰與國際經驗[J].征信,2020(9):8-14.
[2]蒙杰.論金融科技風險的法律監管[J].對外經貿,2020(8):111-115.
[3]張凱.金融科技:風險衍生、監管挑戰與治理路徑[J].西南金融,2021(3):39-51.
摘 要:通過對國內目前互聯網金融發展尤其是網絡借貸的發展和中小企業融資狀況現狀進行分析研究,了解互聯網金融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分析目前互聯網金融發展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影響,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建議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中小企業;P2P;融資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5-0065-03
基金項目:安徽省中小企業融資模式創新研究——基于互聯網金融視角,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級項目(J18511084)
1 引言
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金融行業通過對瞬息萬變的數據進行專業化處理,提取前瞻性信息,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帶來轉機.在網絡微貸領域,阿里巴巴獨領,截止2013年年末,阿里小貸累積投放貸款約超過1000萬億,不良貸款率僅為0.87%.在P2P網絡借貸領域,與網絡微貸領域阿里小貸一枝獨秀不同的是,P2P網絡借貸市場在行業興起過程中顯得分散和參差不齊.據統計,目前全國范圍內活躍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已超過400家,累計交易額超過600億元.而在眾籌融資領域,目前我國約有21家眾籌融資平臺,發展潛力不容忽視.互聯網金融融資渠道由于效率高、成本低、方式靈活等原因廣受中小企業喜愛.
雖然發展勢頭良好,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尚處于初期階段,并沒有形成與其相適應的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其信息大爆炸和過度依賴互聯網等問題也給金融領域帶來一系列挑戰,如信息失真情況嚴重,信息泄露、網絡犯罪增加和互聯網金融發展無序等,這些問題制約著互聯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本文通過對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狀況進行分析,具體闡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中小企業融資帶來的影響,并給出相應的意見建議.
2 互聯網金融為中小企業融資帶來的機遇
2.1 提高融資可得性
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征信系統尚不完善、信貸領域信息不對稱,征信系統信用數據使用范圍有限;中小企業數量龐大、信息透明度較低,銀行在進行征信調查以及貸款管理時成本較高等等原因,造成以銀行為主的傳統融資傾向于大型企業.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可得性.第一,互聯網金融依靠大數據所獲得的信息和移動通信技術能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打破地域和時間局限,加快系統性信用體系建設,并及時對數據進行補充,完善征信系統,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第二,互聯網金融能促進信息披露,以在網上進行信息公示或禁止其網上交易的方式增加中小企業的違約成本,能有效增強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第三,互聯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的問題,通過各種平臺,如P2P、眾籌等充當中介人,在資金需求和資金供給方之間進行信息匹配,加速資金流動,擴大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2.2 降低融資成本
在我國,中小企業由于可抵押資產不足,信用等級較低,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時以提高貸款利率的方式規避風險,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互聯網金融以互聯網技術為基礎,能有效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主要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基于大數據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能以較低的成本收集信息.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社交網絡、電子商務、搜索引擎等使得大量信息數據在互聯網留下足跡,反應了客戶的真實情況,獲得成本很低;第二,云計算技術發展迅速,降低了數據處理成本.通過云計算大數據挖掘技術,能從海量信息中挖掘出最有效的信息,為網貸的定價和測算違約概率奠定基礎.最后,互聯網金融平臺如P2P網貸,能夠讓借貸雙方直接對接,省略了傳統融資繁雜的貸款流程,降低了人力、時間等成本.
2.3 提高融資靈活性和針對性
企業由于自身狀況,在通過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融資渠道進行融資時,不可避免的存在時間和地域的局限.傳統融資渠道由于資本逐利性和資金安全性,通常對貸款對象的選擇較為嚴格,金融產品品種單一,金額固定,缺乏靈活性.互聯網金融尤其是網絡貸款的各種模式則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這種局限性,增強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靈活性和針對性.而在互聯網金融時代,人們可以通過互聯網建立各種各樣的聯系,打破了傳統金融對于空間和時間的局限.如P2P網貸和眾籌融資,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只需在平臺上找到相匹配的對象,沒有地域要求,時間上也可長可短,只需雙方達成共識即可.另外,互聯網金融并沒有限定金額,小到幾元大到幾十萬,靈活性很大.我國銀行融資門檻較高,一般情況下中小企業很難達到銀行業的融資要求,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效降低了企業的融資門檻,甚至還可以為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量身定制適合的融資策略,提高了融資的針對性,滿足中小企業不同的融資需求.
2.4 提高融資效率
企業在通過銀行進行融資時必須通過一系列的流程,這些流程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同時也給企業融資增加了很多不便之處,降低了融資效率.首先,銀行在給中小企業融資時,通常是通過所謂的貸款“三查”體系進行的,即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檢查,企業需耗費大量時間配合銀行的各種程序,無法及時獲得資金.另外,銀行系統手續繁雜,申請一筆貸款要經過多個部門,增加了很多額外的成本.且銀行貸款期限固定,貸款所獲資金難以獲得完全利用,資金可利用率較低.互聯網金融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些問題,只需提前注冊信息,無需進行繁雜的貸款“三查”,簡化了貸款流程,減少了資金等待期,使得企業能及時進行決策,降低損失,給企業更多投資機會,同時,通過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的融資資金使用限制較低,提高了資金利用效率,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融資效率.
3 中小企業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融資面臨的問題
互聯網金融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同時,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從如今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態勢看,主要由以下幾點:
3.1 中小企業征信體系不健全,信用風險突出
互聯網金融平臺在給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過程中征信體系不健全,面臨信用風險.在信息大爆炸的時代,信息的真實性是有待商榷的.雖然說從目前數據看來,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壞賬率比傳統融資方式低,但這是因為互聯網金融平臺,如宜信,為打開市場,在業務開展初期多采取保障金制度,設立專門的還款風險金,為出借人提供擔保,而對于借款人則采取分散還款的方式以降低風險.這種由中介人包賠的方式只是將信用風險進行轉移,沒有有效降低風險.又如阿里小貸,依靠平臺內的交易記錄和用戶評價為基礎,建立信用評級模型,雖然能有效降低信用風險,但它基于自身龐大的電商用戶群,是無法簡單被復制的.除去上述信息來源和使用問題以外,我國的征信系統還不完善,信用數據庫還沒有建設完成;網貸多以信用貸款形式,抵押不足,不能很好防控信用風險;另外,我國的信用評級信息使用范圍有限,信用評級信息僅限于商業銀行內部,一般的小貸機構無法使用;最后,在目前互聯網金融機構繁雜,各自為政,并沒有形成統一的信用評級系統,信用評級缺乏統一性.
3.2 互聯網金融存在脆弱性,過度依賴互聯網技術
互聯網金融在給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過程中過度依賴互聯網技術,具有先天的脆弱性,面臨技術風險.互聯網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伴隨著網絡黑客、網絡漏洞等難以預知的風險.金融行業擁有大量的機密信息,一直是網絡罪犯的主要攻擊對象.網絡犯罪方式多樣,手段高超隱蔽,要對其進行防范技術要求相當高.現代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雖然聚集了大量IT人才,但各種網絡攻擊和信息泄露事件仍然時有發生,機構內部犯罪也屢見不鮮.
3.3 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容易出現法律風險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存在監管缺失的問題和法律風險.法律建設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創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善的法律體系與其相適應.由于缺少法律文件的制約,致使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呈現出一種群魔亂舞的形態,各種網絡糾紛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利用傳統法律規則來對網絡糾紛進行處理,會帶來很多隱患,法律法規的缺失將是互聯網金融進一步發展的一大障礙.另外,在我國,目前并沒有明確該由哪一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和業務進行監管,監管缺失也是互聯網金融無序發展的主要原因.
3.4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合理,存在運營風險
目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還處于初級階段,互聯網金融模式多是從國外借鑒而來,并沒有形成與我國國情和資本市場發展程度相適應的成熟的互聯網模式,各種融資模式都具有一定的不適應性和不合理性,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漸顯畸形.如前文中所提到的為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融資平臺通常為該資金進行擔保,這種方式并沒有有效降低風險,而只是將風險進行轉嫁;另外,互聯網融資是建立在網絡中介服務基礎上的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的借貸活動,實質上創新的成份不是很多,很大一部分只是將銀行的業務照搬在網絡上,在拓寬融資渠道的同時也加大了資金的風險.最后,互聯網金融作為一項新事物,在人才匹配上存在時間差,專業的互聯網金融人才缺乏.
4 互聯網金融時代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建議
4.1 進一步完善信用體系,加快征信系統建設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加快征信系統建設是降低信用風險的前提條件.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不是某個行業的內部事件,必須要結合社會各界力量,政府的,金融領域內部的以及社會大眾的,借鑒美韓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覆蓋范圍最廣、信息最全面的信息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同時,要加強互聯網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的合作,整合工商、質檢、稅務、銀行等各部門的信息資源,建立實用的信息數據庫,實現信息共享.要及時將違約信息補入信息系統,進行公示,以提高違約成本,降低違約率.同時還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即使進行處理.培養信用需求、創造信用環境、完善信用制度、規范信用市場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提升中小企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抵御信用風險具有重要作用.
4.2 加強技術研發和創新,培養專業人才
為防范互聯網金融所含有的技術風險,必須加強互聯網技術研發,建立較為完善的信息系統和操作系統組織,并定時進行全面檢查,及時修補漏洞和更新系統,以防范黑客入侵和網絡攻擊;同時,除做好防御措施以外,金融機構還可以通過情景模擬,加強機構內部人員應急能力培養,或者對各種黑客和網絡攻擊技術進行研究,從對手出發防范風險;要加強技術人員尤其是IT人才的培養;要建立嚴格的機構內部人員的工作準則,建立賞罰分明的職工激勵機制,并對職工工作狀態定期檢視,以防止內部職工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犯罪.
4.3 加強立法工作,明確互聯網金融法律地位,建立有效監管體系
為明確互聯網金融法律地位,必須做好立法工作,建立適應于國內實際情況的法律法規體系.而目前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缺失的現狀提示我們,解決監管問題首先應當解決誰來監管和如何監管的問題.銀監會銀行業信息科技監管部巡視員許文表示,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的目的是要保障整個金融領域的平穩運行,保障金融消費者的金融安全和規范金融行為.監管的出發點是使得互聯網金融的快捷性和金融行為的安全性能夠得到有機統一.所以,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必須明確監管主體,確定到底是功能監管還是機構監管,是統一監管還是分散監管.同時,要盡快彌補監管空白,解決互聯網金融行為主體的合法性和合規性的問題,對不合法不合規行為的處理懲治問題,對業務人員的監督管理等.
5 結語
互聯網金融輻射范圍廣,資金周轉靈活、周期短,相較于傳統金融模式來說借貸門檻低、交易成本也較低,是未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必由之路,是實現利率市場化和創新資產證券化方式的深度探索,是未來金融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互聯網金融在給經濟發展帶來希望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問題,要想讓互聯網金融尤其是網絡借貸更好發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必須重視這些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方法,不能盲目樂觀.
參考文獻:
〔1〕巴曙松.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R].博鰲亞洲論壇,2013.
〔2〕芮曉武,劉烈宏.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3)[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一直致力于金融行業風控研究的星橋數據創始人丁卓認為,當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規模空前,如何讓這項交易持續有效地進行,并且將損失最小化,金融企業的內部控制與風險防范必不可少。內部控制的目的一般包括提高經營效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保證信息的真實、可靠和資產的安全、完整,從而實現企業的目標;而風險管理是指圍繞特定目標,通過各種手段對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為實現目標提供保障的過程和方法。
隨著網絡的發展,經濟的貨幣化和虛擬化水平不斷提高,經濟運作模式給企業的內部控制帶來嚴峻考驗。經濟的貨幣化和虛擬化使國際金融越來越脫離實體經濟而獨立運行。在實體經濟中,金融企業只需對以往和現有的實物易進行控制就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風險,如防彈押運車、金庫保險箱等,但在虛擬經濟中,交易過程見不著摸不著,更何況許多衍生交易本身就不存在實質性內容。
經濟運作模式的虛擬化大大增加了風險的不可控性,使得金融企業相對于以往更難以識別或預測潛在的風險。
星橋數據開發的大數據征信風控平臺,針對當前金融行業面臨的信息孤島、信用缺失、欺詐盛行、過度杠桿、監管困難和需求多樣等問題提供綜合解決方案,利用分析模型,實時把控在交易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風險,并提供風險預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防范虛擬化、貨幣化下的經濟運動模式的風險,從而幫助金融企業做好內部控制。
科學技術的發展,尤其是IT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使金融業面臨更多的風險。電信技術將遍布世界各地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已經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全球的資金調撥和融通得以在幾秒內完成,從而遍及全球的金融中心和金融機構正在形成一個全時區、全方位的一體化國際金融市場。
科技的發展不但促進了全球的一體化,也改變了企業內部控制的手段,先進的高科技監控系統取代了舊的人工防盜系統。人更多地依賴于先進的IT系統,過多地把風險識別工作丟給了電腦系統,結果可能導致對金融企業現有的內部漏洞視而不見。
因此,金融企業一方面應注意授權,以便交易員更好、更及時、更靈活地處理相關交易;另一方面,也要加強信息溝通,利用信息技術建立統一、高效的風險信息傳遞系統,從而實現風險信息在多層次、多部門之間的迅速傳遞和交流,實現對金融品交易全過程的風險控制和內部管理各環節的動態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