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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政策一般指財務主體利用一定的辦法有意識地改變財務對象,以達到企業理財目標的指針。財務政策因具有國家和企業兩個不同的主體而產生兩種不同的目標取向和表現形式:
(一)就國家主體而言,財務政策是國家以財務規則、制度等形式對企業財務方面所作的規范,它是一種強制執行性的財務政策。其基本目標是作為宏觀經濟政策的一種配合,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規范和限制。從財務政策的內容上看,主要包括資本金的來源形式和管理的規定、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的規定、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的規定、利潤及其分配政策的規定等;從財務政策的表現形式上看,主要是《企業財務規則》和各行業的財務制度。
(二)就企業主體而言,財務政策是企業在國家財務政策的指導下,根據企業的總體目標和現實要求所制定或選擇的一套自主的理財行動指南,它是一種自主選擇性的財務政策。其基本目標是配合企業經營政策,調整企業財務活動和協調企業財務關系,力求提高企業財務效率。從財務政策的內容上看,主要包括風險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資管理政策、營支資金管理政策、投資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從財務政策的表現形式上看,它是一套自主的、靈活的內部財務制度。
在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背景下,企業作為政府的附屬物,無獨立自主經營權,企業財務行為只能是一種被動行為,財務政策也基本上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強制執行性財務政策,供企業選擇的余地非常有限,導致企業“無財可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特別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財務主體的確立,企業財務行為成為一種積極的、主動行為,自主選擇性財務政策成為理財人員自主理財的外在表現。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財務政策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它是實現整個企業經營政策和財務目標的重要保障,也是規范和優化公司理財行為,提高企業理財效率的重要基礎。
二、企業財務政策的選擇
企業財務政策涉及到活動的方方面面。從理財內容看,主要包括:融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和股利管理,因此相慶的財務政策就有風險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資管理政策、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投資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下面就財務政策的選擇問題進行討論。
(一)風險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風險是一個較難掌握的概念,如何定義存在著爭議,但無論如何,風險卻是客觀、廣泛地存在于公司的融資、投資、營運資金和股利管理的全部理財活動中,并且對公司實現其財務目標有重要的,使人們無法回避和忽視。一般而言,風險和報酬的基本關系是風險越大要求的報酬率越高。因此風險管理政策選擇的目的不在于一味地追求降低風險,而在于在報酬和風險之間作出恰當的抉擇。其決策原則是:當報酬率相同時,應選擇風險小的項目;當風險相同時,應選擇報酬率高的項目;當決策項目風險大、報酬率也高時,則取決于報酬是否高到值得去冒險,以及決策者以風險的態度。
從理論上講,決策者對待風險的態度是有區別的,可能采取三種態度:愿意冒險、回避風險、中庸之道。據此,可供選擇的風險管理政策主要有:
1.回避風險政策。這是一種保守的風險管理政策。對于那些回避風險的決策者,總是以無風險作為衡量各種被選方案優劣的標準。事實上,這種政策并不經常采用,因為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并總是與報酬聯系在一起的,沒有風險也就沒有豐厚的報酬,一個成功的經營管理者是不會采用這種風險管理政策的。
2.控制風險政策。這是一種冒險的風險管理政策。采用這種政策,要求公司在經營管理中,要正視風險,極力采取相應措施來控制風險,以減少因發生風險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在理財實踐中,這種風險管理政策經常被采用。
3.轉移風險政策。這種政策是指對某些可能發生風險損失的財產或項目,用轉移的方式轉出企業,并交換回較為保險的財產或項目,如:用轉手承包的方式把有風險的項目轉包給他人;以參加保險的方式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等。
(二)信用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賒銷是市場經濟中的競爭方式,是企業為加強競爭、擴大銷售、開拓市場而選擇的出路。利用這種競銷手段,就必然產生商業信用問題。當然,企業銷售商品并不是對任何一個單位都可以給予商業信用,而是應當先制定信用政策,據以對各個客戶進行評價,衡量是否可以給予商業信用,并對其數額加以調節和控制。因此現代公司理財必須將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置于一個重要的位置上。
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需要考慮以下因素:應收賬款占用水平、市場競爭的程度、公司的銷售狀況、客戶的信用等級和公司信用罐及管理能力。若公司當前應收賬款占用少、市場競爭激烈、產品銷路差、客戶信用等級高、信用制度嚴密以及管理能力強,可實行適度寬松的信用政策;反之,則可以實行適度從緊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業財務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三個要素構成:
1.信用標準政策。為了評價、證實和判斷購貨單位的信用情況,用以確定對其可否給予商業信用或達到一般的信用期,需要有評價這種信用的程度的標準,一般要有五個內容:(1)客戶品質,即購貨單位過去履行償債義務,遵守商業信用的品德,這是對客戶能否給予商業信用最重的評價因素。(2)償債能力,這是銷貨單位的信用部門對客戶過去的償債情況、未來的盈利趨勢、當前的經營狀況等,進行調查和研究以后所作出的主觀判斷。(3)財務能力,根據客戶的財務報表以確定客戶凈資產的大小和獲利的可能性,作為其賒銷賬款限額的依據。(4)提供的擔保品,對于信用期較長的單位,則需要研究其可能提供償還債務的擔保品,如流動資產的內容及其變現能力。(5)經濟情況,主要是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對客戶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影響。很明顯,采用以上五項標準,對需要給予商業信用的客戶分別進行評價,是保證應收賬款安全的必要手段。
2.信用條件政策。信用條件政策包括信用期限和現金折扣兩個方面。在企業制定信用政策的過程中,企業首先必須確定賒銷需要采用的最佳信用期,企業采用的信用期越長,賒銷的商品就趙多,發生的銷售收入就越大,取得的利潤也可能越大,而且壞賬損失也可能越高。其次還要確定合理的現金折扣政策,它是為了鼓勵客戶提前付款所給予的優惠?,F金折扣的實施可以加速應收賬款的收回,但要發生折扣支出。因此,現金折扣的制定,要通過分析給予折扣所減少的應收賬款資金占用
和給予現金折扣所發生的支出來進行。
3.收賬政策。收賬政策的制定要寬嚴適度。如果收賬政策過于寬松,可能導致客戶更加拖欠貨款,增加與應收賬款投資相關的成本;如果收賬政策過于嚴格,可能導致公司失去較多的銷售機會,影響公司未來的銷售和利潤的增長。因此企業必須根據現實情況來制定合適的收賬政策。
(三)融資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融資管理的實質在于負債融資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及其融資比例的決策。負債是公司的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幾乎沒有一個公司只靠資本,而不運用負債資本就能滿足資金需要的。負債融資與融資相比,負債融資的還本付息壓力大,但資金成本一般較融資低,且不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而融資則是一種高成本、低風險的融資方式。
事實證明,負債融資對企業經營個有重要的意義,會給公司經營帶來正面和負面的雙重性影響:適度的負債不僅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資金成本,而且可以產生財務模杠桿作用,即不論公司利潤多少,負債資本的利息是固定的,當公司的投資報酬率高于利息率時,會使公司的每股收益提高;但過度的負債會加大公司的財務風險,甚至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
從國際慣例來看,確定長期資本中負債資本和資本各自的構成比例及其相到關系,實質上是資本結構決策的核心問題。因此融資管理政策的選擇必須建立在資本結構優化的基礎之上。從理論上講,各公司都應有其最佳的資本結構,但實際工作中還沒有一個科學的方法判斷資本結構的最優點。通常只能根據財務經理的經驗和判斷能力來作出決策,為此在制定融資管理政策時,需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負債經營政策的選擇必須以資本結構的優化為基礎。根據西方資本結構理論,可采用以下兩個標準來判斷資本結構是否“最優”:一是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小化。一般認為,一個公司要達到最優的資本結構,就是要使公司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降至最低限度。二是公司的總價值最大化。從根本上講,財務管理的目標在于追求公司價值的最大化,所以公司的最優資本結構應當是可使公司的價值最高。當然公司的價值只有投入市場才能通過價格表現出來,而且公司的市場總價值應該等于其股票的總價值加上債券的價值。
2.考慮影響資本結構的主要因素。影響資本結構的因素很多,主要有:(1)公司的風險程度。公司的風險對融資方式有很大的影響,若公司的風險大,舉債就不如發行股票理想。(2)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越好,舉債融資就越有吸引力。(3)銷售的穩定性。如果公司的銷售穩定,則可以較多地負擔固定的債務費用,否則,就會冒很大的風險。(4)管理者的態度。如果管理者討厭風險,就可能盡量減少負債資本的比例。(5)貸款者的態度。大多貸款者都不希望公司的負債比例過大。(6)公司所處的行業。不同的行業,資本結構有很大差別。
3.進行融資的每股收益分析。判斷資本結構的合理與否,還可以通過分析每股收益的變化來衡量。即能提高每股收益的資本結構是合理的,反之則不夠合理。每股收益分析是利用每股收益的無差別點進行的,根據每股收益無差別點,可以分析判斷在什么樣的銷售水平下適于采用何種資本結構。
(四)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涉及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及二者之間關系的總體安排。良好的營運資金管理必須依靠一種切實可行的、能夠有效地考慮風險與報酬的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營運資金是公司短期籌資與投資的具體體現,它在數量上等于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后的余額,因此它體現著公司在流動資產及其籌資安排上的效果。
營運資金管理政策一般有正常型、穩健型和冒險型三種,它們各有利弊:冒險型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小,風險最大,但其總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穩健型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大,風險最小,但其總成本最高,收益最低;正常型政策的收益與風險則介于二者之間。每個企業應當根據自己對待收益與風險的態度,在這三種政策之間作出恰當的選擇:
1.正常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以短期資金滿足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以長期負債或資本滿足固定資產的資金需求。這種政策減少了公司不能償付到期款項的風險,它要求公司能夠準確銜接資產變現和負債的到期結構。
2.穩健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用長期負債或資本來滿足固定資產和長期性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而且短期負債來應付臨時性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由于短期資金來源產生于公司正常的經營過程,公司無法將它們控制在盡可能低的水平上,因此,這種政策的實際運用會遇到困難。
3.冒險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以長期負債或資本籌措部分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以短期負債來籌措全部流動資產和部分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由于公司中的短期能力有限,可能沒有足夠的短期資金來滿足,所以這種政策的風險最大。
(五)投資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投資管理是現代公司理財的一個重要內容,選擇科學的投資管理政策來指導投資管理至關重要。投資管理政策是為了使企業在長時期內的生存和發展,在充分估計影響企業長期發展的內外環境中各種因素的基礎上,對企業長期投資所作出的總體規劃。企業投資管理政策實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合理地、科學地組織培植企業生產力,解決企業將來如何在急劇變化的環境中保持旺盛的生機與活力。
企業選擇投資管理政策必須考慮以下四個原則:(1)從屬性原則,即企業投資管理政策的選擇必須符合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的要求,符合企業總體發展目標;(2)導向性原則,即企業投資政策一經確立,就成為企業進行投資活動的指導原則,是企業發展的綱領;(3)長期性原則,即投資政策是為謀求企業的長遠發展,它不僅確定企業發展方向和趨勢,也規定各項短期投資計劃的基調;(4)風險性原則,即投資政策本身不能消除風險,因為投資政策實施成功,就會給整個企業帶來生機和活力,使企業得以迅速發展;反之,將會給企業帶來較大損失,甚至陷入破產、倒閉的局面。企業投資管理政策按性質不同,可劃分為穩定型、擴張型、緊縮型和混合型政策四種:
1.穩定型投資政策,是一種維持現狀的政策,它適用于企業外部環境近期無重大變化,投資維持現有水平,企業充分、有效的利用現有資源,以最大限度地獲取現有產品的利潤,以積聚資金為將來發展作準備。這種政策實際上是產品轉向的一個過渡階段。
2.擴張型投資政策,是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增加新的產品生產和經營項目。其核心是發展和壯大。具體包括市場開發、產品開發和多樣化成長(即經營新的產品或服務項目)。
3.緊縮型投資政策,該政策一般有兩種:一是完全緊縮型投資政策,即企業受到全面威脅時,將全部資產清算以收回資金、償還債務;二是部分緊縮型投資政策,是將企業部分非關據產品或技術出賣,緊縮經營規模。企業在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經營優勢喪失,或者在取得競爭勝利時放慢競爭節奏時宜采用這種投資政策。
4.混合型投資政策,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同時采取穩定、擴張、緊縮性等幾種政策。
(六)股利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股利理論研究的焦點在于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是否相關的問題,目前存在著兩種著名的股利理論:一是股利無關論;二是股利相關論。事實上,無論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是否相關,股利政策都是公司的一項重要的收益分配管理政策。選擇科學的股利政策對于保障股東權益,協調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促進公司長期、穩定的發展,穩定股票價格,維護公司形象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公司股利政策的選擇必須考慮以下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有關影響因素:(1)從內部因素上看,主要有盈利狀況、變現能力、籌資能力、投資項目、償債能力等;(2)從外部素上看,主要有法律限制、股東要求和債務合同約束、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對以上這些因素的不同考慮,形成了不同類型的股利政策:
1.穩定股利政策,是將股利支付額固定在一個已定的水平上,在較長時期內不隨公司盈利情況的變動而變動的股利政策。實施該政策,能消除投資者對未來股利的不安全感;便于股東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減少鳳票投資風險;盈余減少不會引起社會反響。但該政策的局限性在于股利的支付與公司的盈利情況聯系不緊密;盈利下降可能導致公司的財務危機,實際上影響股利的穩定性。
一、美國的農業補貼政策
1.農產品補貼政策
美國現行農產品補貼政策繼續沿用2002年農業法案中的“營銷援助貸款”、“貸款差價支付”、“固定直接補貼”和“反周期補貼”幾種政策工具,為農場主提供支持和補貼,構成嚴密的收入安全保護網。只是新農業法對補貼范圍和資格都做了調整。
(1)營銷援助貸款。營銷援助貸款是指生產指定農作物的農民在生產之前可以用預計的農作物產量為抵押獲得為期9個月的無追索權貸款。收獲之后,在貸款到期前,當市場價格高于借貸率與利息之和時,農民可以在市場上銷售農產品,償還貸款;當市場價格低于借貸率和利息之和時,農民可以以抵押的農作物償還貸款。
(2)貸款差價支付。貸款差價支付是營銷援助貸款的一種替代形式,當市場價格低于借貸率時,政府對于市場價格和借貸率之間的差額部分直接進行現金支付。這樣就有效緩解了營銷援助貸款為農產品信貸公司造成的庫存壓力。新農業法延續了2002年農業法對于貸款差價支付的規定,操作方式保持不變。除了ELS棉花外,所有營銷援助貸款的農產品都在貸款差價支付的范圍。
(3)固定直接補貼。這是一種典型的與農產品的生產、價格不掛鉤的補貼方式,屬于“綠箱”政策,農民可以自愿參加。政府預先確定作物的面積和單產,并對每種商品都規定一個固定的直接補貼率。補貼金額為補貼面積與補貼單產以及補貼率的乘積。
(4)反周期補貼。2002年農業法規定的反周期補貼是“基于價格的反周期支付”,即基于目標價格與市場價格和直接支付之間的差額確定補貼。當全國平均市場價格與直接支付之和等于或大于目標價格時,不進行反周期支付;反之要進行補貼。
2.農業出口補貼政策
美國的出口補貼主要包括直接出口補貼和出口信貸。直接出口補貼主要有出口促進計劃和奶制品出口刺激計劃兩個補貼項目。出口促進計劃是美國農業部向出口商支付現金,使得他們能夠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在目標國銷售美國的農產品,以應對來自高補貼國家和地區的競爭,達到占領市場份額的目的。奶制品出口刺激計劃主要用于促進脫脂奶粉、干酪和黃油的出口。
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一種間接的出口補貼方式。它始于1982年,目前是美國最大的農產品出口支持項目,主要功能是為美國農產品出口商提供回款擔保。
二、美國農業補貼政策對我國的啟示
1.加大農業補貼力度
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業還具有傳統農業的典型特征。一是生產規模很小,技術水平和人力資本水平低,農民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很弱,基本農業生產單位是農戶,其目標往往是生產現有技術水平所能達到的最大產量。他們比美國農業生產者更難適應市場波動和自然災害等風險。美國的基本農業生產單位是農場,平均規模比我國農戶的生產規模大得多,具備經濟學意義上廠商的組織化特征和行為特點,按照利潤最大化目標從事生產活動。在經營管理上也更接近工商企業的方法,甚至雇傭職業經理人來進行農業生產管理。美國農業的產業化和商品化特征與我國農業中廣泛存在的自然經濟特征形成了鮮明對照。二是農業生產以農戶為組織單位且高度分散,使農民很難組織起自己的利益團體來提高產品價格、保護自己的利益。而美國農業生產者游說國會、影響政府政策和行為的能力非常強。
目前我國已經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應該逐步改變重工輕農的資源配置模式,加大財政對農業的支持力度,變工業從農業汲取為對農業反哺。政府通過財政的強制轉移應該是主要手段。在加大直接的財政轉移支付的同時,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貼息方式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的投入。
2.提高“綠箱”補貼水平
依據WTO《農業協議》的相關規則和已經做出的承諾,我國今后農業補貼結構調整的方向應該是,調整“黃箱”政策的同時,擴大“綠箱”補貼的范圍,并提高“綠箱”補貼水平。應逐步縮小糧食價格保護的范圍,重點為優良品種提供價格保護,同時,調整糧食收購價格,使之逐步接近市場價格,以減輕財政壓力,并將糧棉流通部門的“黃箱”保護價收購資金轉為直接向農戶發放的“綠箱”收入補貼。一是增加對農業科技研究的投入補貼。以設立國家農業技術推廣基金,對重大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給以資金傾斜。另外,對農民的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進行專項資助,提高農產品的科技含量,推動農業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增強我國農業的整體競爭力。二是重視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補貼。既間接地減少農民用于生產農產品的成本支出,增加農民收入,又通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業發展的后勁,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三是增加對農村環境和生態保護的投入補貼。農村環境和生態狀況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政府應建立全國農業資源信息管理系統,用現代化的手段對農業資源進行管理和配置,向農民提供調整農業結構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補貼。
3.逐步將農業補貼政策法律化,把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由政府行為轉變為國家行為
我國要對農業提供有效的補貼,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農業補貼的法律制度:一是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內外統一、公開透明的農業補貼法律體系。二是強化農業補貼法律法規建設,要以保障對農民收入的直接補貼為核心,充分考慮我國財政的支付能力,兼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為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改革留出余地。三是優化“綠箱政策”結構,設定必要的“黃箱政策”條款,將合法的特殊差別待遇和例外條款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增加對農業生產環節和對農業生產者的直接補貼的法律規定,增強補貼的針對性和集中性,形成補貼的縱向優勢。四是以法律的形式確保對農業補貼的投入量,同時規定補貼結構及補貼方式。五是明確法律法規的表述,同時減少柔性條款,增加剛性條款,并增加對農業補貼的法定性和程序性規定。
參考文獻:
[1]陳錫文,程國強.美國新農業法對中國農業的影響與建議[J].WTO經濟導刊,2003,(3).
針對后一個問題,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可以通過就業政策的調整來緩解失業問題。如Willams認為可以通過如推行有利減少失業的財政和貨幣政策,提供勞動市場信息,擴大公共就業等手段緩解失業問題。Sherraden根據摩擦性失業和結構性失業源于市場失調,提出針對摩擦性失業采取制訂匹配工人和崗位的政策,針對結構性失業采取培訓工人的政策,針對周期性失業,采取在短期內刺激經濟、創造就業崗位的政策。Mortensen以及nssarides的研究構建了一些模型來研究就業政策的影響,認為勞動力市場是雙向匹配的過程,失業是由于非完全信息、流動成本和市場的異質性造成的。就業政策通過補貼等方式可以增加新創造工作合同的數量。這些研究雖然對解決商業周期下的就業問題具有積極的作用,但缺乏對就業政策是通過何種路徑來對沖擊做出反應的分析以及對策研究。
當前,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受到出口需求大幅減少和經濟增速減緩的影響,就業形勢嚴峻。勞動力市場的供需矛盾加劇。一方面,勞動力供給增加,主要表現在:一是勞動力人口存量大。近一個時期正值我國勞動力人口增加的高峰期,平均年增加約1500萬人,給就業帶來較大的困難;二是農民工就業問題突出。2009年初約2000萬人需要重新尋找工作;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難。據有關部門測算,不考慮2009年新增的611萬大學畢業生,歷年積累的就有近100萬畢業生需要解決就業問題。另一方面,勞動力需求減少,據對5個省15個城市513家企業的持續監測顯示,2009年3月份企業崗位累計增減相抵為凈減,3月底減幅達5.3%。在這一背景下,失業問題受到日益關注。因此,如何依據現實基礎,調整公共就業政策,緩解就業壓力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我國公共就業政策的現實基礎
公共就業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需要依據一定的制度基礎和物質基礎。它們決定了公共就業政策的規模、范圍和效果。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我國公共就業政策已經具備了堅實的基礎。
1.具有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制度基礎
我國的就業制度是與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制度相伴而生的。我國傳統的就業制度是以城鄉勞動力分割、城市就業統包統配、低工資高福利為主要特征的,它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產生和發展并與國家確定的重工業優先發展相對應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商品市場的培育和發展推動了生產要素市場的發育,勞動力市場價格逐步成為反映勞動力供求變化和引導勞動力流動的重要工具。我國開始以勞動力市場作為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基礎手段,實行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建立了以市場為導向的現代新型的就業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企業依據《勞動法》可以自主用人,勞動者可以自主擇業,企業用人機制更加靈活。在工資分配上,國家從微觀管理轉變為宏觀調控,工資形成市場機制逐步發展,工資成為反映勞動力供求狀況、引導勞動力流動的重要杠桿。同時,與就業制度變遷相適應,國家建立了比較健全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體系。
2.具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等較完備的物質基礎
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通過政府財政支持,為求職者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并為就業困難群眾提供就業援助,包括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培訓和公益崗位開發。越來越多的國家依靠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作為政府就業政策和勞動力市場調節政策的載體來解決失業問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作為公共就業政策的載體,主要表現在:一是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具有降低經濟周期對就業的影響的功能;二是可以減少勞動力市場結構性的不平衡;三是具有改善一般性勞動力市場的功能;四是具有增強勞動者技能,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功能;五是可以支持弱勢群體或處于長期失業狀態的求職者就業。我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開始建立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發展到今天,我國的各城市和區縣基本設立了綜合性的公共就業服務場所,向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功能比較完善的一站式就業服務。到2005年底,全國縣區以上公共職業介紹機構3860個,工作人員2.7萬人。全國98%的街道和70%的鄉鎮設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機構,89%的社區配備了專職的勞動保障工作人員。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共有17萬人,構成了實施公共就業政策的主要載體。
三、全球金融危機下我國公共就業政策面臨的挑戰
1.出口沖擊
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主要貿易伙伴需求萎縮,我國進出口出現收縮趨勢。海關統計顯示,2009年一季度,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4287億美元,同比下降24.9%。其中,出口2455億美元,下降19.7%;進口1832億美元,下降30.9%。由于在我國近年的就業增長中,外向型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而我國外貿最大的出口國——美國和歐盟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嚴重,對我國產品的總需求由持續高增長轉為低增長,甚至出現負增長。出口下降直接和較大地影響到我國的就業。從地區來看,東部地區的出口企業和產業部門受到影響較大,這些企業和部門的就業彈性較高,因此對就業的影響較大。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出口占全國的1/3,外向型程度較高。由于加工貿易企業占制造業很大比例,行業的利潤率較低,抵御沖擊的能力較弱,在出口沖擊下,廣東加工貿易企業拉動的新增就業人數從2005年的76萬人下降到2007年的43萬人,減少了33萬人。從行業來看,紡織、服裝、塑料制品等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加工制造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受到明顯沖擊。同時,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中小企業也面臨就業需求下降的壓力。
2.外資增幅減少
投資是經濟增長的源泉,也是擴大就業的重要力量。就業量究竟穩定在較高水平上還是停留在較低水平上,也就是國民收入是在較高水平上實現均衡還是在較低水平上實現均衡。我國是全球吸收FDI投資最大的國家。金融危機爆發后,一些跨國企業或投資者由于受到資本市場籌資和融資的約束,無法籌措資金繼續進行投資。同時,我國制造業成本上升也減少了投資者的盈利預期,從而減弱對中國的投資意愿。在外部訂單減少的影響下,很多外商企業和國內企業面臨著虧損甚至倒閉的威脅,不得不削減生產或關門倒閉,從而加劇了就業問題。據商務部統計,2008年1-11月,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4952家,同比下降27.51%;實際使用外資金額864.18億美元,同比增長26.29%。但11月份當月統計顯示,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216家,同比下降38.32%;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3.22億美元,同比下降36.52%。
3.經濟增速放緩
就業機會的創造,取決于諸多結構性變量,但在我國工業化的過程中,經濟增長一直是最基本的決定性的變量。一般來說,一定的經濟增長會帶來一定的就業增長。一方面,勞動是經濟增長的基本因素,經濟增長與勞動之間存在函數關系,因此,經濟增長可以促進勞動需求的增長。另一方面,經濟增長中,投資對于消除失業具有重大的作用。在經濟增速與就業率的關系上,各國的經驗證明,經濟高速增長會降低失業率,而經濟低速增長仍然會使失業率上升。由于經濟周期因素和世界經濟危機因素的共同影響,自2008年10月份以后全國工業生產增速陡然大幅下滑,月度落差最大達3.2個百分點之多。由于工業經濟在我國GDP中所占比重最高,預計2009年我國經濟增長率將比2008年下降,并對我國就業產生了較嚴重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增速下降;二是企業用工需求出現下滑;三是企業現有崗位流失嚴重。
4.經濟周期調整
在本輪經濟增長中,2007年處于我國經濟周期性變化的波峰,2008年上半年在遏制通貨膨脹的措施下,經濟增長處于下行態勢。經濟周期調整對就業的影響表現為:在勞動力供給一定的情況下,對商品和勞務的需求過低,對勞動力需求就少,形成周期性失業。而且,存在周期性失業的勞動力市場必然處于非均衡狀態,一些愿意工作的求職者無業可就。受經濟周期調整的影響,今后2-3年內的經濟減速將對城鎮總體就業形勢產生較大的影響。對城鎮新增就業人口,如大學畢業生就業會產生擠壓。對于部分倒閉的制造企業而言,由于存在結構性失業問題,勞動力供給結構與勞動力需求結構是不吻合的,求職者找不到與自己技能相符合的工作,尋找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延長,從而在加大城市勞動力市場的新增勞動力的供給壓力的同時,會加劇失業問題。
四、我國公共就業政策的調整方向與改進策略
在全球金融危機下,我國勞動力市場將逐漸在一個新的層次上達到一種供求平衡。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結構性失業、摩擦性失業與周期性失業并存。由于經濟結構(包括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地區結構等)發生了變化,現有勞動力的知識、技能、觀念、區域分布等不適應這種變化,造成勞動力供給結構與市場需求不匹配。因此,我國政府需要調整公共就業政策向積極的公共就業政策轉變。在危機下,推動積極的就業政策已經成為歐美各國和國際社會的共識。積極的就業政策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為基礎,公共投入集中用于提高職業咨詢、就業培訓和改善勞動力市場的效率。從各國實踐來看,與消極的就業政策主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失業保障和養老金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同,各國在實施積極就業政策的過程中,通過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并增強職能,在緩解失業問題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具體來看,我國公共就業政策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轉變:
1.完善公共就業機構與體系建設
完善公共就業機構的主要目標是增加管理失業人員的福利并提高求職者與勞動力市場的匹配效率。為此,政府需要一方面改善涵蓋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培訓和公益崗位開發的公共職業服務機構;另一方面要延伸服務網絡,延伸到各街道和社區,形成以社區服務為主的基層服務網絡,充分發揮公共就業服務在解決就業問題上的主導作用并促進各種形式的服務機構的共同發展,以實現提高就業率的目標。在運行機制的調整上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公共就業服務組織機構需要在雇主和求職者之間建立一種良好的渠道,主要的標準是雇主與求職者之間能夠進行方便和有效的溝通,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其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建立能夠應對外界環境變化的靈活的協調機制,也就是說,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根據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做出及時準確的調整。針對不同群體調整服務的方式和重點,如在下崗職工比例大的時候,提供更有效的職業培訓服務,有利于職工的再就業;“4050人員”比例大的時候,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崗位和新的就業崗位開發計劃。
2.改善就業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在公共就業政策中,就業培訓越來越成為一項重要內容?,F階段,就業培訓除主要為失業人員提供崗位技能培訓,還為就業人員提供培訓以適應勞動力市場的新變化。在就業培訓,內容上,強化實用技能、職業資格技能和創業培訓;在培訓方式上,采取實地實習的方式,將黑板講授和專家咨詢案例分析相結合,并根據就業形勢的變化和求職者的需求,來及時調整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3.為新增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崗位和培訓
三是以會議費、招待費、維修費、往來款等名義虛列支出。有的單位采用虛開發票的方式以會議費、招待費、維修費等各種名義虛列支出;有的單位利用其下屬二級單位,虛掛往來款,以達到套取財政資金目的。
四是將部分收入長期掛往來賬,列收列支。有的單位將各種租賃收入、國有資產處置收入、代征代扣手續費或違規收費等收入計入“暫存款”科目長期掛賬,逃避納稅和監督檢查;有的單位將應繳預算款或應繳財政專戶款長期掛在“暫存款”科目,列收列支,以達到隱瞞應繳財政收入目的;有的單位將專項資金長期掛在“暫存款”科目,造成專項資金被擠占或挪用。
五是經費列支超預算現象較為普遍。不少行政事業單位年終進行收支結轉時出現超支的現象。部分單位對支出控制不嚴,預算細化不夠和預算約束力不強,有的單位隨意擠占專項資金、占用代管資金。
造成上述現象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領導和人員法紀意識淡薄,加上小團體利益驅動,認為集體研究,沒有揣個人腰包就沒有問題;二是“收支兩條線”的執行日趨嚴格,有的單位害怕將資金上繳財政后,財政不能及時、正常保證單位用款,影響到工作開展;三是隨著國庫集中支付的逐步推行,有的單位為規避財政、審計的檢查監督,將資金游離于體外;四是財務和相關人員缺乏必要的業務學習,自身知識更新慢,不能適應新情況、新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真正杜絕上述問題發生,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審計建議:
一、產業政策的含義和基本
(一)產業政策的定義
有的認為”產業政策是國家或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經濟、社會目的對產業實施的經濟干預,這種干預包括對產業的規劃、調整、保護、扶持、限制等”。[1]有的認為”產業政策一般以各個產業為直接對象,保護和扶植某些產業,調整和整頓產業組織,其目的是改善資源配置,實現經濟穩定與增長,增強國際競爭力,改善與保護生態環境等。政府對每個產業和企業的生產活動,交易活動進行積極或消極的干預,直接或間接地介入市場的形成和市場機制”。有的日本學者將其定義為”產業政策是指為了促進國家經濟福利的發展,政府部門干預而實施的對于一個國家的整個產業或特定的產業部門的有關政策。具體地說,為了扶持或培育將來的國家主導產業,政府實行稅收優惠待遇,以改善信息不對稱狀態為目的進行信息提供,對市場機制失靈狀態的產業實施一些規則等”。還有的學者認為產業政策是指”以建立比較理想的國家產業活動為目的的有關產業活動的政府干預”。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學者們大都主張產業政策是國家為產業的發展,以產業為對象所采取的一系列干預措施。我認為,在當今的社會,整個產業的正常發展的確需要政府部門的主導,但是過多的干預不一定有利于產業的發展,甚至會造成產業發展的障礙,所以在有些情況下,政府不干預發展也十分的重要。政策包括政府對某些事情的態度及對其采取的具體行為,而不干預也體現了政府對某些事情的態度和意志,因此我認為政府對某些產業的不干預態度也是一種產業政策。因此得出:產業政策是一個國家為實現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與限制某些產業、規范產業組織、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技術等制定的政策體系,它要求政府對某些產業或企業進行干預,而這些干預包括消除在某些產業之問或產業中已經存在的某些政府部門的過多干預的行為。
(二)產業政策的基本構成
關于產業政策的體系問題,國內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產業政策可分為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產業區域政策及產業國際競爭力政策;[4]另有學者認為,產業政策主要內容應該包括: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產業布局政策、產業環境保護政策和產業國際競爭力政策等具體政策;還有學者認為,產業政策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產業組織政策;二是產業結構政策。[6]在中國的教科書中產業政策的分類大都采用國務院1994年的{90年代國家產業政策綱要》中的分類?!毒V要》指出”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置政策,以及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因此學者通常認為,產業政策由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置政策四個部分組成。我們認為產業政策的體系不是靜態的、封閉的,而是動態的、開放的,這里所謂”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正是體現了動態、開放的要求,產業政策應隨著產業結構等的變化而變化。當今世界的產業經濟的趨向是經濟的國際化和經濟的循環化。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中國的產業化政策還包括產業國際化政策和產業循環化政策。總之,我們可以認為現在的產業政策應該是針對產業結構、產業組織、產業技術、產業布置、產業國際化和產業循環化的政策。
二、產業政策法的的基本內涵和制度體系
(一)產業政策法的的基本內涵
產業政策是為了克服市場失靈而”補充市場機制的法律”,是經濟法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關于產業政策法的定義也是眾說紛紜。有人基于法理學上關于法與政策的嚴格區別而對產業政策法的提法提出質疑,認為法與政策不能兼容。他們認為,法與政策在傳統稱謂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法律有其特定的邏輯結構,能給人們提供具體的行為準則,穩定性較強;政策則多系原則性的,具有靈活易變的特點。因此,政策與法是不能兼容的,反對產業政策法乃至經濟政策法的提法。實際上,任何事物都在發生變化,在諸部門法中,經濟法具有明顯的政策性特點,其中,又以宏觀調控法最為突出。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任務和所采取的措施,需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的國內和國際經濟、政治、社會形勢加以確定和產業調整,國家計劃、經濟政策和調節手段的運用不能一成不變。受其影響,宏觀調控法的許多內容和規定具有較大變動性。另外,政策化的宏觀調控法相對于傳統的民法、刑法等部門法,法律規則體系也并不十分嚴密,法律規則不可能周全和處處明確具體。這樣,在宏觀調控法領域,法律與政策的界限已趨于模糊,政策與法有著密切的聯系。產業政策法是一種宏觀調控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產業政策法的提法并無不當之處。
王先林教授認為,”產業政策法是調整產業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簡單地說,產業政策法就是規范和保障產業政策的法。它是經濟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基本方面可歸為宏觀調控法的范疇”。王教授認為產業政策法與產業法或產業經濟法不同。與產業政策法相比,產業法的范圍更廣,產業法除了產業政策法之外,還包括了非由產業政策調整的但由法律直接調整的產業經濟學中所包括的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布局、產業技術、產業發展等經濟內容。
我認為,產業政策法就是產業政策的法律化,產業政策是產業政策法的內容,產業政策法是產業政策的法律表現形式,兩者互為表里。
(二)產業政策法的制度體系
關于產業政策法的制度體系,通說認為產業政策法由產業結構法、產業組織法、產業技術法、產業布局法四部分組成。此種觀點的立法基礎實際上是源于對產業政策的理解,即產業政策由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置政策所組成。我們認為,與前述產業政策主要由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技術政策、產業布置政策、產業國際化政策和產業循環化政策所構成相一致,產業政策法的基本制度體系也主要由產業結構政策法律制度、產業組織政策法律制度、產業技術政策法律制度、產業布局政策法律制度、產業國際化政策法律制度和產業循環化政策法律制度所構成。其中,產業結構政策法律制度和產業組織政策法律制度是產業政策法基本制度體系中兩個最主要、最基本的方面。
產業結構政策是指政府依據本國的產業結構演化趨勢,為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而制定的產業政策,是以產業間的資源配置為對象,導致產業結構變化的政策。它包括主導產業選擇和支持政策、弱小產業扶植政策和衰退產業調整政策、促進基礎產業制度、保護和扶植主導產業制度和促進產業合理化制度等。
產業組織政策是指政府為了獲得理想的市場績效而制定的干預產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行為的政策,包括競爭政策,直接規制政策和中小企業政策。
產業技術政策是政府制定的促進產業技術進步的政策,主要內容包括產業技術發展的目標、主攻方向、重點領域、實現目標的策略和措施等保障產業技術有效發展的重要手段。
產業布局政策是指政府為實現產業空問分布和組合合理化而制定的政策,主要包括區域產業扶持政策、區域產業調整政策和區域產業保護政策等內容。
產業國際化政策是指政府為促進某一產業向國際化發展而制定的政策,目的是要提高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提高產業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
產業循環化政策是指政府以抑制廢棄物的產生,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合理處理廢棄物,抑制天然資源的消費,減輕環境的負擔等為目標制定的符合產業變化趨勢的~系列政策,目的在于保護環境和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
產業政策法律制度就是對這些方面的產業政策進行法律調整麗形成的。
三、目前我國產業政策法存在的問題和完善
(一)產業政策法律化程度不夠
目前,很多重要方面的產業政策僅表現為政府或其職能部門的法規或規章,有些甚至連規章的形式都末采取,只是以某種規范性文件形式存在的純粹的政策,這導致現實中出現諸多弊端,產業政策在具體實施中出現諸多變數,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最典型的是《汽車工業產業政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汽車工業產業政策》本身并不是_-部法規,其內容只有指導性作用,不具有強制力,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作保障,對各地的約束力不大。就我國2002年通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來說,它是我國產業政策法中少有的高層次立法,其基本內容也是較為合理與有效的。但是,它也有一個明顯的不足,那就是缺少法律責任的規定,盡管這類促進型的法律不像那些直接規范市場行為的法律具有非常具體的法律責任制度,但也不至于連一個條款都沒有,甚至能夠體現經濟法特色的獎勵條款也沒有。這樣的法律也很難起到對政府行為的約束和控制作用。
(二)已有的產業政策法效力層次太低
中國現有的產業政策法主要是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相比而言,國外的產業政策法基本上是議會制定的,以法律為表現形式,這無疑加大了產業政策的執行力度和效果。
(三)產業組織政策法十分稀缺
上述產業政策及其法律主要集中于產業結構方面,產業組織方面的規定鳳毛麟角,實際上,產業組織問題在中國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必須加大力度制定相關的法律這~狀況才能得到改善。
一是為植物食品安全提供風險保障。涉及全民植物食品安全的農作物應包括:水稻、玉米、小麥、大豆等糧食作物;花生、油菜等經濟作物;蔬菜、水果也應考慮適用政策性農業保險。至于棉花等作物,雖不危及食品安全,但因為是重要的、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宗農作物,也應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
二是為動物食品安全提供風險保障。涉及全民食品安全的動物應包括:牛、豬、羊等家畜;雞、鴨、鵝等家禽;養殖的魚、蝦、蟹等水產品。
三是為漁民漁船安全提供風險保障。從事海洋、大河捕撈的漁業生產,需要保險的保駕護航,應對漁民的人身傷亡和漁船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
在上述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內,政策性農業保險應主要承保旱災、水災、雹災、風災、凍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承保日常性疾病等動物死亡風險。對超出一般水平的巨災,國家應另行安排救濟和幫扶。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最大受益人是農戶,但是農戶獲得保險利益是有一定前提條件的,一是需要支付一部分保費購買保險,二是要在出現災情損失時才能實現政府補貼帶來的好處。農村可以實現人人有低保,但是人人皆保險尚需時日。所以,即使在政府補貼、龍頭企業幫扶的情況下,農戶購買保險也需要動員。在日本,加入政策性農業保險是需要一定條件的,例如,水稻、陸稻及麥類的栽培面積合計超過1畝或3畝(日本制,下同),才有資格加入。同時,一定經營規模以上的農戶又必須加入農業保險,例如,北海道地區的麥類耕作面積4畝至10畝的,必須加入農業保險。在我國,保險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模式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
一是對基地型農戶進行保險。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載體帶動農戶參加保險,對基地型農戶進行保險?;匦娃r戶是指根據訂單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農作物種植和動物養殖的農戶。這些農產品作為工業原料從農戶的田間、地頭和院落、場房進入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廣大農戶與龍頭企業形成了比較緊密的生產流程上的上下游關系、原材料和產成品的基地與前沿關系。農業保險通過對訂單農戶提供保險服務,能夠有效保障產業化生產基地的穩定發展,穩固產業化鏈條源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適當給訂單農戶部分保費補貼,組織訂單農戶參加保險,降低了農戶的保費負擔,擴大了保險覆蓋面;為訂單農戶提供保費補貼,加強了公司與農戶聯系的緊密度,保證訂單農戶生產穩定,龍頭企業原材料供應充足,有利于龍頭企業擴大再生產,把農業產業做大做強。
二是對專業農戶進行保險。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民參加農業保險,對專業農戶進行保險。專業農戶是指種養業規模較大、技術較先進、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農戶。專業農戶往往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密切聯系,保險公司可以以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向合作組織內的成員提供保險,充分發揮社員之間信息比較對稱、聯系比較緊密的特點,相對集中地開展較大規模的保險業務。合作社社員比較集中,養殖規模較大,多數社員已成為種、養專業戶,風險意識較強,投保積極性較高,農戶之間的示范作用較明顯。同時,農業保險還對合作社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比較規范的合作經濟組織,一般都有一個經營實體支撐,如飼料加工廠或屠宰加工廠,還有穩定的銷售渠道,在保險的開展上,有的合作社對參加保險的飼養戶給予飼料或銷售上的一些優惠,這就吸引了更多農戶加入合作社,從而擴大合作社的規模。
三是對傳統農戶進行保險。以縣級為單位對大宗農作物進行統保,對傳統農產進行保險。我國的農業生產依然以傳統方式為主,生產經營相對分散、地域差異較大,特別是大宗糧食作物保險的承保和理賠難度較大。對傳統農戶的保險難度更大,而傳統農戶經營的往往是傳統的種植業,急需保險來分擔和轉移風險。
二、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幫扶方式
(一)政府通過財政補貼支持農業保險
政府通過財政補貼支持農業保險,是全社會分散和轉移農業風險的重要渠道。農業保險的開辦歷史表明,沒有政府的財政支持,任何國家的農業保險都無法維持下去。美國作為世界級的農業生產大國,農業保險也辦得較好,政府的財政支持更是一大亮點。目前美國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經濟支持大致包括:保費補貼,各險種的補貼比例不同,2000年,補貼額平均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每英畝為6.6美元),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收入保險等保費補貼率約為40%;業務費用補貼,向承辦政府農作物保險私營保險公司提供20%—25%的業務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另外,政府還承擔農業部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聯邦農作物保險法明確規定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作物保險免征一切稅賦。
(二)政府通過條件救濟支持農業保險
即便政府為農業保險提供補貼,農戶還是有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的,保險對于農戶來講首先是一筆支出,然后才有可能在出險后獲得補償,農民并不踴躍參保。即使在美國,也在實行了把購買農業保險作為獲得政府其他支持的條件后,農業保險的覆蓋面才獲得突破性發展。1994年通過的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改革法令,鼓勵農場主購買農業保險,進而降低農場主對災害救濟的潛在需求。它規定,除非農場主購買了農作物保險,最少也要購買巨災保險保障,否則他們不可能得到農業保護計劃中的其他好處,即取消了政府救濟計劃。通過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災保險(新設立)、提供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等四大險種把所有農作物生產者都納入了農作物保險計劃。該法令還規定,不參加政府農作物保險計劃的農民不能得到福利,如農戶貸款計劃、農產品價格支持和保護計劃的支持等,對農作物保險實行了事實上的強制參加。該法令的實施使保險作物從1980年的30種擴大到47種,農作物保險的投保率迅速提高,1995年,農作物保險承保面積達到2.2億英畝,占當年可保面積的82%,是美國歷史上承保面積占可保面積比例最高的一年。
(三)政府通過立法支持農業保險
通過法律確定農業保險的標的、范圍、機構、補貼等各種內容和環節,使農業保險能夠獲得穩定、持續和透明的發展,不因政府官員的更迭而起落,不因市場的變化而消長。日本自1929年以來,有關農業保險的立法、制度及修改多達10部之多,對農業保險作物的品種、農業保險的準入條件、保險范圍、承保方式、財政補貼、保險費率計算方法、保險費國庫負擔方式等方方面面,都進行了規定,有力地推動了農業保險的發展,也合理地利用了國庫的財政資源,有效地保護了農戶。
三、農業保險公司的營銷渠道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三家試點專業農業保險公司,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從對農業保險的政策研究、立法勸說、機構設置、產品設計開發、銷售渠道建立、人培訓、定損人員培養、統計、精算、資料收集加工,以及農業保險的宣傳、推廣和教育等方面,逐漸獲得了經驗和方法,試點公司也漸趨成熟。試點公司承擔了農業保險的直接業務,通過開展農業保險的經營活動(銷售、簽單及其他服務),具體實施政府補貼的農業保險計劃。試點公司還培訓、管理、監督和使用保險人和農險查勘核損人。農險查勘核損工作由農險專業核損人來進行,查勘核損人需經過專業農業保險公司長時間的培訓,通過考核取得資格后才能從業。專業公司有動力、能力和愿景,將作為主業來看待,必將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
試點公司對農業保險的專注,不只是停留在領導的一般號召與員工的象征性響應上,而是深入實際探索農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財政支持、教育員工精做農業保險。試點公司應根據區域特點制定農業保險發展規劃,并在農業保險業務上始終堅持按照試點區域的特點進行設計和規劃。例如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吉林省是以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為主的國家重點商品糧基地i對國家糧食安全起決定性作用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該省近年來的畜牧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快的現實,公司在吉林省內主要規劃開展玉米、水稻、大豆種植保險和規?;B殖保險,并主要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載體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根據畜牧業發達,要建設中國乳都的實際,公司在自治區主要規劃開辦奶牛等養殖保險品種,并與當地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相結合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根據山東省種植業、養殖業均比較發達,小麥等糧食作物在全國占有重要地位,同時還是蔬菜、水果等農產品出口基地的實際,公司規劃在山東探索開辦小麥、棉花、蔬菜、水果等種植保險和奶牛、肉雞、水貂等養殖保險;根據北京在發展都市農業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郊區農業比較發達的實際,公司在北京地區探索以奶牛養殖和水果、蔬菜種植為主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通過兩年多試點,農業保險業務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試點公司堅持圍繞試點區域特點研發農業保險產品。比如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吉林省等試點地區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是種植面積最大、關系農民數量最多、事關國家糧食生產安全的品種,公司集中研發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糧食作物的巨災保險產品。由于內蒙、山東、吉林、北京的畜牧業也都非常發達,各試點省區的畜牧業生產都逐漸呈集中化、專業化的發展態勢,公司相繼研發了肉雞、生豬、奶牛、肉牛、梅花鹿養殖保險,并根據各地養殖成本、風險特點等因素在具體條款中進行調整,體現區域特色。同時,公司還針對試點地區農業經濟特點,相繼研發了經濟作物草莓、煙葉等種植保險條款和朗德鵝、水貂等特色養殖保險條款。作為試點公司之一的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降低農業保險開辦成本,為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險服務,通過兩年多來的探索,主要開辟了五個營銷渠道。
一是與農業經營管理部門相結合的渠道。省農委領導的農業管理部門與農民聯系密切,并在各個鄉鎮都有機構網絡,人員專業性較強,素質較高,是農業保險業務的良好渠道。在吉林保監局和省農委的大力幫助下,公司與省農經管理總站簽訂了保險合作協議,全面啟動并推進了試點工作的開展。
二是與農村信用合作社相結合的渠道。公司與省農信社聯社簽署協議,利用其在農村的營業機構網點優勢和人員優勢廣泛開展業務。公司在開業當天即與省農信聯社簽訂了全面協議,公司各分支機構與當地農信社關系十分緊密。2006年,農信社代辦農村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全年為200多位死亡和傷殘的貸款農戶進行了賠償。
三是與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結合的渠道。公司已經與中國農業銀行、省郵政系統等機構簽訂了協議,并與省農業發展銀行正式合作。農村金融、郵政機構的兼業方式,在公司廣開渠道建設的同時,也為農業保險在更深層次上的開展埋下了伏筆,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礎。事實上,國外成功開辦農業保險是和農村金融政策緊密相連的。
四是與農機、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相結合的渠道。農委所屬的農機站、農業技術推廣站在農村也擁有豐富的網絡資源,公司通過這些部門開展保險業務,一方面有效降低了開辦成本,另一方面在防災、防損和理賠工作上更容易得到投保農戶的認同。
五是探索開辟農村個人渠道。兩年來,公司在農村借助具有較高威信和素質的干部、教師等人員,通過統一的培訓、考試,按照保險營銷的架構和模式,組建起相對固定的農村隊伍,持證上崗,持證率達86%。
一、我國農業保險中存在“雙失靈”
(一)我國農業保險的困境分析
農業保險是處理農業非系統性風險的重要財務安排,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農業發展的三大支柱(農業科技、農村金融和農業保險)之一。作為世貿組織允許各國支持農業的一項“綠箱”政策,農業保險日益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然而在我國,農業保險卻陷入了困境,出現了加速下降的趨勢。我國農業所面臨的困境主要有: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不斷減少;農業保險費率居高不下;農業保險的經營長期虧損;農民不愿投保,農業保險展業困難。
(二)“雙失靈”是造成農業保險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國農業保險困境的根本因素是制度問題,在我國農業保險中存在著嚴重的“雙失靈”現象。
1.市場失靈。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逐步轉換為規范的商業保險公司以后,我國農業保險經營的性質也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但商業性農業保險模式并不適應農業保險的特點。一是商業保險的高收費與農民的低收入存在矛盾,農民沒有交費能力;二是農業保險存在高風險率、高費用率、高賠付率的特征,追逐利益的商業性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規避也就不難理解。因此,農業保險自身的特點使其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即農業保險缺乏競爭性,存在非排他性和利益外溢現象。正因為此,對農業保險采取商業性經營模式會導致市場失靈。
2.政府失靈。農業保險的準公共產品特征及其商業化經營的實踐共同佐證了一點,即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需政府履行彌補市場失靈的職責,而我國政府卻長期處于缺位狀態,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農業保險的舉步維艱。
因此,要使農業保險走出困境,關鍵和首要的問題是制度設計。農業保險制度設計應以政府為主體,突出農業保險業務的政策性,改變商業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現狀,通過建立與市場機制有效結合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將政策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創造一個有利的環境。
二、國外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模式
各國發展農業保險的模式大體可分為政府主導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和市場主導型的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分別以美國和毛里求斯為例進行說明。
(一)美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美國自20世紀30年代開辦農業保險,采用的是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發展模式。美國政府依據《聯邦農作物保險法》,通過提供巨災保險(屬基本保障水平)、擴大保障保險(屬較高保障水平)、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四大險種,取代政府救濟計劃將農業生產者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并規定不參加政府保險計劃的農戶,不能得到政府其它計劃的幫助。在運作模式上,目前農業保險的管理機構是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與風險管理局屬于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主要負責全國性險種條款制訂、費率擬定、業務指導和檢查,開發維護軟件、預測農產品價格等,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經營管理費補貼和再保險。政府還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1995年起,美國政府為了鼓勵部分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為開辦農業保險的19家公司提供其相當于農業保險保費的31%的補貼,并提供農作物保險免稅、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國農業保險補貼平均占到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達6.6美元/英畝,農作物巨災風險推行強制性保險制度并補貼全部保費,其他皆為自愿選擇。投保農民當年農作物收成因災害減產25%以上時,可取得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最高賠償金額。1981—1988年間,美國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開支達42億美元,賠付金額與投保金額的比例高達14:1。1989-1999年10年間,聯邦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累計達到108億美元,僅1999年一年就達到22.4億美元。2004年美國各家經營農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共收入保費41.9億美元,其中政府對農險的補貼為24.8億美元。此外,政府還給予免稅和法律支持。雖然政府對商業保險公司的補貼昂貴,但是政府仍認為這是比救災計劃和政府直接經營更經濟的做法。
(二)毛里求斯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毛里求斯的糖業保險基金在國際上被公認為是一項成功的農業保險模式,該模式具有四個鮮明特點:第一,效率高。由于該基金只承保一種作物,業務簡單、單證費用低,加之計算機管理程度高、工作人員少,因而效率很高,其費用率僅占保費收入的7%(多數國家這一比例為15%—20%)。第二,費率擬定科學化。為防止風險不均質而導致逆選擇,該基金設計了多達100個檔次的費率體系,費率體系的高度差異化能激勵生產者努力耕作,以改善自己的費率檔次,從而達到少支付保費又能獲得較大保障的目的。第三,投資收益高。基金的投資收入約為業務費用的150%,投資收入的50%用于基金積累,能夠相應減少農民的保費負擔,增強基金抗巨災的能力。第四,商業化運作。雖然政府在基金建立初期承擔支付工作人員工資的職責,而且政府要求強制投保,但到目前,該基金從原保險到再保險完全采用商業方式來運作。
雖然世界各國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都不盡相同,但政府的基本扶持方式大致相似,即主要采用法律保護、政府行政指導、財政資金支持、減免稅費業務發展與農業信貸銜接等措施。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大多農業發達和不發達國家都有專門的法律制度就政府對農業保險的優惠政策以及具體補貼比例進行規定。如美國和日本分別于1938年頒布了《農作物保險法》,美國于1994年又制訂了《克林頓農作物保險改革法》。200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農業風險保護法》,計劃在以后5年內提供總計82億美元財政支出,補貼農業保險。2002年美國又通過了新的農業法,進一步加強了對農業的補貼力度,決定在未來10年內給農業撥款1910億美元,較目前實行的補貼增加了80%,在價格支持和收入政策、農產品儲備計劃、出口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服務、國內農業安全、教育研究和農業保險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舉措。正是由于有了這些政府補貼政策和相關的法律制度支持,各國的保險經營機構的農業保險業務才得以蓬勃發展。
三、適合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制度設計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由于經濟發展戰略等多方面原因,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和扶持非常少,我國的農險法律建設滯后、核算辦法、稅費扶持等政策不配套的狀況沒有扭轉。《保險法》第155條規定:“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但至今配套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在我國,農業保險只免交營業稅,其他方面同商業性保險一樣,國家尚無配套政策予以扶持。這就造成了僅僅依靠商業性保險機構獨立經營農業保險,而我國政府補貼和扶持缺位的情況。
(一)構建支持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法律體系
從對美國和毛里求斯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首先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規,確保農業保險的順利進行。我國雖然已于1995年頒布了《保險法》,但這只是一部規范商業保險的主要法律,并不適用于農業保險,對農業保險也并未有具體的規定。因此應盡早出臺專門的《農業保險法》?!掇r業保險法》應明確規定政策性保險的政策性和非商業性特征、農業保險的經營目標、經營原則及組織形式等;規范農業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資金管理原則、政府支持方式等,并用存款比例、負債比例、流動性比例等經濟指標調控其運行;《農業保險法》中還應對政府行為予以約束,對政府的作用和農民的參與方式進行規范,避免由于地方政府的隨意性或財政困難而忽視對農業保險的支持。
(二)構建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組織制度
【關鍵詞】產業競爭力山西煤炭產業對策
山西能源工業投資、建設快速發展,生產能力大大增強,各種能源產品的生產、外銷大幅猛增,強勢體現了山西在我國中的能源生產大省和調出大省的地位。全省能源工業經濟效益全面提升,資產結構趨于合理。但在新的形勢下,面對世界及國內能源形勢和全國新一輪經濟發展熱潮,特別是中部崛起的大好時機。如何能在處理好歷史積淀問題的同時,又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山西經濟的快速崛起做出更大貢獻。
1煤炭產業競爭力及山西煤炭產業缺乏競爭力的表現
根據煤炭產業的特性和產業競爭力的一般定義,煤炭產業競爭力可以定義為:一個國家的煤炭產業在擁有有限的煤炭資源和持續、穩定的生產能力的基礎上,通過科技創新等手段,提高產品性能、降低產品成本并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比其他國家或地區生產或提供更好的煤炭產品(包括服務),實現規模經濟和持續謀取利潤的綜合能力[1]。
我國煤炭產業國際競爭力在世界十多個主要產煤國家中大致處于中等偏上水平,山西煤炭產業競爭力更是如此。但在煤炭生產效率、采煤技術裝備水平等方面仍然十分落后。山西煤炭產業缺乏國際競爭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體制與機制因素
在山西除去山西焦煤集團等幾個大型煤炭企業外,當前大多數煤炭企業并未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也未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產權不夠清晰,權責不夠明確,政企分開進程緩慢,大大束縛了國有煤炭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形成與發揮。
(2)煤炭技術因素
山西煤炭產業仍然是一個以粗放式經營為主要特征的產業,我國煤炭產業在煤炭開采、煤炭質量提高、煤炭深加工和煤礦機械制造技術等方面與先進國家相比仍然十分落后,資料顯示,科技進步對我國煤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35%左右,而國外己達到70%~80%。目前,山西乃至全國潔凈煤加工制造技術還比較落后,因此,原國家計委、科委、經貿委等聯合制定了一些凈煤技術的發展規劃,它包括4大領域、14個方面的技術??梢?目前正是發展潔凈煤技術的大好機,山西煤炭企業要抓住這個難得的機遇,發展自己的心技術,構筑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3)山西煤炭企業的生產規模
山西焦煤集團公司的組建,就是原西山礦務局、忻州礦務局、汾西礦務局三大焦煤生產企業在經歷了煤炭市場的嚴峻考驗后,著眼于企業做大做強和企業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而做出的決策。
(4)科技人才因素。
煤炭企業每年招聘應屆大專院校畢業生和自己內部通過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培訓的人才也不少,但往往不能為其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尤其是高層次專業人才或是具備真才實學的人才,沒有能及時安排具有挑戰性的工作讓其施展才華,人不能盡其才,人才資源的配置效率低下,這種低效率的使用致使人才資源隱性流失。加入WTO后,我國煤炭產業與國際間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誰擁有了解和掌握跨國經營規律的高級管理和知識創新型人才,誰就擁有國際競爭優勢。我國煤炭產業與其他產業相比,人才本來就十分匾乏,現行的國有煤炭企業高級管理者選用的政府任命制,又在相當程度上縮小了國際化經營管理人才的選拔范圍。
(5)國內環境因素
我國市場體系和規范的市場競爭環境并未形成[2]。主要表現在:①國內市場壟斷與過度競爭并存,產業間不正當競爭嚴重存在;②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煤炭企業剩余人員分流困難;③法制建設有待完善,政府干預過多,缺乏平等競爭的經濟運行環境。
2山西煤炭產業競爭力提升的對策
長期以來山西省煤炭產業積累的許多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解決,煤炭產業結構失調、資源有效供給能力不足、產業運行機制不合理、產業政策缺位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山西煤炭產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強調指出,能源產業要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煤為基礎、多元發展,構筑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供應體系。這要求山西省必須提高自己煤炭產業競爭力。
提高山西煤炭產業競爭力是一項艱巨的系統工程,必須立足本省本行業特點,統籌規劃,標本兼治,協調推進,筆者認為,提升山西煤炭產業競爭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的入手來解決提高山西煤炭產業競爭力的問題:
2.1實施科技創新,突出主業能力
山西煤炭企業應該大力實施科技創新,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推廣應用先進的綜合機械化掘進技術和綜合機械化開采技術,加強煤塵、瓦斯的防治技術研究,加快對潔凈煤技術和煤炭液化、氣化的研究和應用工作,實施煤電一體化、煤化一體化(煤的焦化、液化、氣化、潔凈化),延長企業的價值鏈,增加產品的科技附加值,在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的基礎上,提高主業的競爭能力。
(1)加快大型煤炭企業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按照國家級技術中心體系建設的要求,重整現有企業技術中心架構,高度重視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加強產、學、研之間資源的聯動,實現科學技術成果化、產業化。
(2)加大科技開發資金的投入,保證重點技術攻關、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應用的需要,重視調動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以煤炭生產主導技術、產業升級技術為突破口,通過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開發相結合,促進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不斷提高[3]。
2.2進行制度創新,增強企業活力
山西煤炭企業應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治理結構,規范企業行為,大力推進管理創新,加強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組織構架,使企業成為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生命機體,更好地適應激烈多變的市場競爭。
(1)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建立清晰的產權制度是技術創新產權激勵的關鍵。因此,要建立技術創新的產權激勵機制,必須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建立知識產權法律,加強和完善專利制度。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內在激勵機制。在收入分配制度上,采取技術創新人員的收入與創新成果掛鉤的分配形式。在企業產權制度上,承認和保護科技人員的技術創新權,允許創新者以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入股。
(2)實行公平、科學的稅收制度。山西煤炭企業之間存在著諸多的差別,人為地制造了不平等的競爭條件,使得大量小煤礦得以生存,非常不利于煤炭產業的有序發展。表現在資源稅征收上有:一是地方保護主義傾向。對各類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標準,征收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二是稅收政策不科學。現行的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是根據煤礦對外銷售量按噸煤征收的。煤礦雖有開采權,但在在實際開采過程中的所有者地位并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這種資源的分配方式忽視了煤炭資源開采回收率,人為地降低了資源的價值,建議國家應按資源總量收取“地租”,實行差別稅率。
(3)吸引優秀人才,激發員工潛能[4]。企業的競爭最終是人才的競爭,吸引住優秀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是煤炭企業塑造核心競爭能力的基礎和實力。煤炭企業由于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和行業的自身特點,平均主義和大鍋飯的思想比較嚴重,甚至煤炭行業的上市公司也是如此,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和普通工人的工資和獎金差別較小,激勵形式單一,這顯然不利于激勵公司的高管人員。
(4)建立完善的人才招聘,選拔機制。招聘工作是整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礎。一方面,招聘工作直接關系到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形成;另一方面,招聘和選拔是人力資源管理中其他工作的基礎。怎樣選擇錄用,選拔什么樣的人才,這是企業持續發展的關鍵。因此要堅持以下原則:第一,要樹立人才就是效益的觀念。第二,大膽培養,選拔、使用人才。第三,講究合理的人才結構。第四,杜絕用人問題上的不正之風。
2.3培育企業文化,提高員工素質
煤炭企業工人平均素質較其它行業偏低,這顯然不利于知識經濟時代的要求,也不利于煤炭企業的競爭和發展。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提高工人的文化水平和技術水平,增強煤炭企業的凝聚力和創新能力,對于煤炭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構建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重視企業文化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塑造完美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直接影響著員工的信念和行為,對企業職工起著整合、導向、凝聚、規范和激勵等作用。實行有效的文化整合,可以培育和塑造“企業人”的文化特質,使其都受到有利于個人發展和組織目標實現的積極的文化熏陶。因此企業文化必須與企業戰略相配合,在企業制定企業的戰略規劃后就要選擇相應的企業文化類型。
2.4合理兼并重組,實現規模經濟,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
山西省是國內最大的焦煤基地,焦煤資源探明儲量1400億噸,占全國的57%,2004年全省焦炭產量6805萬噸,副產品焦爐煤氣約150億立方米、粗苯70萬噸、煤焦油約300萬噸,這些豐富的副產品為生產尿素、甲醇和苯加工、煤焦油深加工提供了原料。山西絕大多數煤炭企業的產量都較低,不能形成規模經濟,競爭能力相對較強的煤炭企業在當前效益較好的時候,應該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實施企業間的兼并重組和優化組合,全面提升和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
1引言
產業集群是處于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間組織形態之一,具體指在某一特定領域內相互聯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機構的集合,集群包括一批對競爭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聯系的產業,例如,他們包括零部件、機器和服務等專業化投人的供應商和專業化基礎設施的提供者,產業集群還經常延伸至銷售渠道和客戶,并從側面擴展到輔產品的制造商,以及與技能技術和投人相關的產業公司閣。許多集群還提供包括專業化培訓、教育、信息研究和技術支持的政府和其他機構—如大學、標準制定機構、咨詢和評估機構、貿易聯盟等。
對于產業集群的發展階段,馬歇爾認為產業聚集的過程就是外部經濟向內部經濟動態轉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整個產業的單位成本不斷下降,市場占有率則不斷提高,表現為規模報酬遞增。這一外部經濟的主要來源有勞動力市場的共享、專業性附屬行業的創造和技術外溢工業區位理論的創立者韋伯認為產業集群的發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企業自身的簡單規模擴張從而引起的產業集中化;第二階段則主要是靠大企業以完善的組織方式集中于某一地方,并引發更多的同類企業出現形成有顯著經濟優勢的產業集群。
我國產業集群在形成之初基本上都是企業的自發行為,但一旦產業集群的雛形出現后,地方政府往往都會積極參與、熱情扶持,發揮彌補“市場失靈”的功能,加強產業集群公共政策和公共產品的供給,對本地產業集群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但由于產業集群發展的階段性,政府對產業集群發展的公共政策供給應有所區別。
2產業集群發展的三個階段
福建省的產業集群總體上有傳統特色引導型、市場驅動型和大企業誘導與政府推動結合三大類型。各個產業集群由于資源環境、歷史條件和經濟基礎等的差別,呈現出不同的發展階段,主要有以南靖電子產業集群為代表的起步階段,包括仙游仿古家具產業集群等;以長樂紡織產業集群為代表的內含提升階段,包括德化陶瓷產業集群、南安水暖產業集群等;以石獅服裝產業集群為代表的外延擴張階段,包括晉江食品產業集群、制鞋產業集群、安溪茶葉產業集群等。
2.1起步階段
該階段主要以南靖電子產業集群為代表,包括仙游仿古家具產業集群等。這一階段主要特點是產業集群不明顯,但有發展的趨勢,具體表現在產業園區沒有或在擬建中;規模以上的企業偏少;市場尚未形成,知名品牌數量有限;產業鏈不完整、相關配套項目缺乏。
本階段發展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水、電、路、排污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如南靖萬利達反映由于企業發展用電量提高,電量供不應求,電價也提高,用電成本上升影響產品的競爭力;用水方面,當前南靖市內供水量只有1萬多噸,而發展產業集群后對水的需求量要上升到3萬多噸。
上游項目缺乏。萬利達的上游配套產品要從天津、廣東、上海等地買進,就拿硅原料的加工品來說,我國的硅原料以0.8萬多元人民幣/噸賣給美國、日本,然后再以58萬元人民幣/噸的價格買回硅加工品作為電子產品的原材料,按6噸硅原料生產1噸硅加工品計算,我們獲得1噸硅加工品需支付53.2萬元人民幣的成本。仙游的仿古家具當前市場需求大,但由于原料(紫檀木)要從東南亞進口,成本偏高,并且進口量受到的限制,產業集群發展難以拓開。
行業協會跟不上。作為產業集群發展的起步階段,要么相關企業數量少,要么企業都是家庭作坊式、規模小,區域內的行業協會還沒建立起來,對區域內產業內的共同間題沒有反映的代表,尤其是對于品牌保護問題和原材料進口問題,單靠企業自身的力量難以解決。
2.2內含提升階段
該階段主要以長樂紡織產業集群為代表,包括德化陶瓷產業集群、南安水暖產業集群等。這一階段的發展特點主要是產業集群的基礎已初步形成,面臨的主要任務是集群內在質量的升級,具體表現如下:
產業集群核心能力方面:規模企業明顯,長樂規模以上企業的產值占紡織產業產值的79.300,德化規模以上陶瓷企業的經濟貢獻率達3000;品牌建設初見成效,長樂被授予全國第19個紡織基地,德化被授予中國瓷都的稱號,南安英都被授予中國水暖基地鎮的稱號,但區域內的企業品牌數量仍不夠充分;德化陶瓷產業集群內至今仍沒有中國名牌產品;產業鏈條不斷延伸,初步形成長樂有化纖一紡紗一制造一印染一服裝產業鏈條,德化有礦產采掘一瓷土加工一陶瓷機械一彩印包裝一花紙生產產業鏈條,但企業間聯系的緊密程度還有限,相關配套項目都已存在,但能量有限,德化陶瓷產業集群內有物流中心,可都是外面內設辦事處。
產業集群發展速度方面:產業發展勢頭強勁,長樂像金綸等企業大幅度進行技術改造,引進當前國際先進水平的機器設備,生產流程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統,產品質量達國內外先進水平;德化陶瓷產業以年均高于20個百分點的幅度快速增長。
產業基礎設施方面:產業集聚形勢加強,產業園區不斷增加,長樂現已建成濱海工業區,閩江口工業區,金峰工業區,德化陶瓷企業絕大多數集聚縣城周邊的工業園區內,產業、技術、人口、資金等諸多要素不斷聚集;專業市場有所發展,但還沒釋放該有的能量,南安的中國水暖城剛建成一年,人住率有限。
本階段發展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資金的制約:資金融資困難,缺乏地方性金融組織,長樂企業的金融業務都要到福州市區內,經常要花一天時間辦理,成本太高。
人才制約:長樂的機械設備都是國內國際先進水平,但操作如此高端設備的人才難以引進,德化則是缺乏中等熟練工人。
服務體系的制約:政府服務職能有待改善,有的企業購買設備還要遞交可行性報告,甚至花了20萬元只是為了蓋個章;產業集群內的分工協作及行業規范管理急需加強,行業協會雖已建成,但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3外延擴張階段
該階段主要以石獅服裝產業集群為代表,包括晉江食品產業集群、制鞋產業集群、安溪茶葉產業集群等。這一階段的發展特點主要是產業集群相對成熟,其作用開始向外輻射,包括集群產業市場的擴張、集群內產業對其他產業的擴張和集群內產業對區域社會的影響,具體表現如下:
產業集群的核心能力方面:區域優勢凸顯,晉江鞋業產業集群的旅游運動鞋產量占全國的4000,世界的20%,是世界旅游運動鞋的生產基地;晉江食品產業年產值近40億元,占福建省食品工業總產值的一半以上,其中糖果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1800;品牌優勢突出,晉江被授予“中國鞋都”、“中國食品工業強市”稱號,擁有9個中國名牌產品、8個中國馳名商標、76個福建著名商標和86個福建省名牌產品;產業鏈完善,配套項目相對齊全,目前石獅已形成化纖一紡紗一布廠一印染一面料市場一服裝產業鏈,并且每個環節都有足夠的企業參與競爭,同時,輔料、服裝機械等行業也發展充分,在石獅可以采購全國各類的服裝機械。
產業集群的基礎設施方面:產業園區規劃建設相對超前,石獅正著力規劃開發建設石湖工業園(紡織園區)、靈秀服裝創業園、寶蓋服飾工業園;專業市場較為完善,石獅服裝產業集群已建立起石獅服裝城、鴛鴦布料市場、塔前服裝輔料市場、塔前服裝機械市場等專業市場。
產業集群的對外擴張方面:市場不斷進行擴張,大多數企業已在國內各個大中型城市布有銷售網點,在國內提高市場份額的同時,很多企業已開始向國際同行業高端市場進軍;技術不斷擴張,很多企業不斷提升自身的研發水平,甚至攻克一些同行業的具有國際水平的技術難題,并且有引導并制定國內甚至國際同行業技術標準的趨勢;生產不斷擴張。產業集群區域內主導行業的企業生產規模不斷擴張、國際先進項目不斷引進的同時,相關行業的企業也不斷發展壯大,加快了區域的經濟發展,石獅有3千多家服裝企業,隨便多少定單都可以吞下去;規模一定的企業為搶占市場到全國各地辦分公司,擴大產業集群的影響力。
本階段發展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如下:
產業集群區域內的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制約。當前這一階段相對前兩階段來說,面臨的水、電、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制約更加嚴重,尤其是對于一些污染度高的行業,環境問題已成為這一階段產業集群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因素。
產業集群內企業員工生活基礎設施建設負擔重。這一階段的企業大多經過了資本積累時期,進人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創業階段。企業都在市場擴張、技術擴張、生產擴張上下功夫,其中最關鍵的是留住各層次人才,包括中高級技術人才、管理人才、營銷人才和廣大技術熟練的生產工人,這使企業在員工的生活基礎設施上的負擔加重,比如幾乎每個上規模的企業都自己擁有幼兒園、小學、食堂、醫務室、警務室。政府工作手續復雜,增加了企業的成本;人力資源缺位,這一階段的生產設備很多已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但由于城市品牌沒跟上、工作環境相對落后,難以引進高級人才;技術發展受到瓶頸制約,企業的創新力落后于企業生產力;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融資困難。
綜上所述,產業集群的發展軌跡可如圖1所示:
3公共政策對產業集群發展的作用
產業集群的發展是市場經濟在我國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當前公共政策尤其是公共經濟政策的職能應包括效率、公平、穩定三大職能,通過公共政策對產業集群發展進行扶持,產業集群發展后將增加產業集群的經濟效益、增加集群區域內的稅收,然后增加地方的財政收人,這使地方有更大的財力進一步扶持產業集群的發展,從而達到良性循環。
首先,公共政策有利于克服產業集群內的“市場失靈”,使產業集群從“外生性超均衡預算”向“內生性超均衡預算”的轉變。每一階段產業集群的發展都對科技、人才、公共性基礎設施有不同程度的需求,但是由于研究與開發投資、人力資本投資等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從而抑制這些活動的展開,使其低于最適合的水平,進而導致競爭性均衡增長率低于社會最佳增長率,這就需要政府給予矯正性的財政補貼。通過優惠性的公共政策,加大對科研開發、人力資源的培訓,可以創造內生的經濟增長,避免外生經濟增長模型物質資本邊際報酬遞減的現象。
制定會計政策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基本內容,也是將會計理論應用于實務的最為重要一環。在我略高于實行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隨著企業經營自的確立與強化,這一問題顯得尤為緊迫,已受到會計理論界和實務界高度重視。從理論界現有研究狀況看,多限于會計政策概念、性質、特點、目標等一般性理論問題的研究,還缺乏從實務處理的角度對會計政策進行具體分析[1]。有鑒于此,本文選擇公司分配股票股利這一會計事項,對會計政策的成因、制定及其經濟后果作一簡要分析,旨在引起理論界對這一問題的興趣和重視,同時民為實務界有關股票股利帳務處理提供一些參考性意見。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將會計政策定義為,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其制定的主體不同,會計政策分為宏觀會計政策和企業會計政策。前者主要是政府或權威機構通過會計準則的制定和實施來體現的。而事者則是在宏觀會計政策的指導和約束下,企業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所選擇的會計原則、方法和程序,常也稱之為微觀會計政策。產生會計政策的主要原因在于會計自身的模糊性,以及人們所持的不同的會計觀點[2]。
由于所有者權益本身是由資產與負債倒軋而得,是各項會計政策的最終體現,這無疑對其自身變動的會計處理增添了復雜性,其會計政策也便具有相應的特殊性。而股票股利支付是通過留存收益資本化而造成權益內部變動的一件典型會計事項,長期以來,人們對股票股利的會計處理一直存在爭議。從某種意義上講,股票股利本身源于人們對股東權益的認識。這使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典型意義。
一、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成因分析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股利可以采用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方式。其中,股票股利又稱為分紅股或送股,是公司無償向普通股股東增發普通股股票。它所涉及到的會計問題主要有兩個:其一,股東收取股票股利時應否將其砍認為投資收益;其二,送股公司應如何確認和計量分配股票股利所引起的權益變化。在現有的會計理論下,股東不應將收取的股票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這也是目前會計界普遍持有的觀點。本文重點討論的第二個問題,即送股公司的會計處理,它涉及到結轉科目與結轉金額的確定。
(一)結轉科目的確認
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可以視為帳戶結轉和股票分割兩筆業務的復合。因為股票股利并不代表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增加,如果會計上不對股東權益另行分類,或者完全按來源劃分權益,則不存在帳戶之間的結轉問題。但在現行的會計實務中,為了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會計人員對股東權益的劃分并未完全遵循來源標準,而是考慮了多重目標。典型的分類方式是將股東權益劃分為資本金帳戶和留存收益帳戶。前者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永久性資本(股份公司為股本)和資本盈余帳戶(在我國為資本公積)。這樣結轉分錄就可以分別由資本盈余和留存收益向永久性資本帳戶結轉。
在實行法定資本制的國家,資本金帳戶不得用于股利分配,用于利潤分配的資金一般只能來自留存收益。但在英美等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國家,對股利來源一般不作嚴格限制,例如根據美國示范公司法(MBCA)的規定,如果公司保持償債能力并能在債務到期時償付則允許分配,在這種規定下,甚至股本(capitalstock)都可直接用于分配,更不用說資盈余(capitalsurplus)了;而在英國,用于描述股票股利的“分紅(bonusissue)”,其實施是按增發股份的面值從資本盈余中結轉的。
(二)結轉金額的計量
分配股票股利的會計本質是在不改變公司資產總額的情況下,通過結轉留存收益(授權資本制下還包括資本盈余)而增中其法定資本數額。結轉之后,同等數額資產的用途被施加限制,董事會不能象以前一樣將這些資產分配給股東,所限制的數額為增發股份所必要的額外法定資本,這一數額即為需要資本化的留存收益。而每股所代表的法定資本數額一般是用面值表示的(無面值股份為董事會所設定的價值),相應地,只有面值結轉才是符合股票股利會計本質的,任何其它結轉計價方式都是武斷的,有違于這一事項的內在邏輯性。
但在實務中,卻存在多種計量方法,如市場價值、增發前每股帳面資產價值或同類股票的發行價值,其中尤以市價結轉法最受關注。支持市價結轉主要持下述兩種觀點[3];
1、再投資假設:股票股利可以看成由兩筆交易組成,公司先向股東支付現金股利,股東收到現金股利后再按市場價值向公司購買新增股份。從帳務處理上看,公司在發放現金股利時可以按股票的市場價值減少留存收益;而隨后的股票銷售將按同等金額增加實收資本。
2、機會成本假設:公司股票股利的成本被認為是將股票送給股東而不是在市場中出售的機會成本。即因為公司本來可以按市價出售這些股份,這是股利金額的最好證據,這一數額應被資本化。
這些觀點的似是而非性實質上反映了人們對股東權益認識的模糊,如以剩余權益理論來看市價結轉,股票市場價值代表了企業的權益總額,其本身已包括了資本金和留存收益。因此,將代表兩者之和的數額從后者結轉到前者是不合邏輯的。
二、美國股票股利會計準則評介
在美國,會計程序委員會(CAP)(1938年—1958年)于1941年首次關于股票股利的第11號會計研究公報(ARB11)。該項公報對股票股利的來源及帳務處理作了要求:首先,股票股利只能限于當期收益;其次,當市場價值顯著高于面值或法律規定時,增發垢股份應按市場價值予以資本化。1952年,ARB11為現行權威公告所取代,即修訂后的第11號會計研究公報。這份公報對評估股票股利的標準作了界定和區分,同修訂前相比,基本上未作改動。1953年,CAP又對此前的42份研究公報進行調整,匯編而成第43號會計研究公報和第1號會計術語公報。其中,關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會計規定被收錄于43號公報第七章第二部分(ARB43,Ch.7B),并一直沿用至今。
(一)準則簡介
在這份準則中,最受爭議的一點是關于小額送股市價結轉的規定。根據委員會的規定,當送股比例低于20%或25%時,必須按增發股份的市價結轉(后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選取25%作為劃分小額送股上限)。CAP對此所作的解釋是,在發放小額股票股利時,投資者會將其視為公司收益的分配,其數額相當于收取額外股份的公允價值?;谶@種認識,市場一般不會對小額送股作出明顯反應。因此,如無公司所在州公司法的特別規定,公司在發放小額股票股利時應按市價結轉。但在控股公司(closely-heldcompanies)中,因股東對公司事務十分了解,不會把股票股利看成是公司收益的分配,應當按法定要求的面值或設定價值予以資本化[4]。
對于高于設定比率的大額送股,CAP提供了兩種備選處理方法,一是根據所在州公司法的規定,按面值或設定價值結轉,并建議公司將送股描述為“以股利形式實施的分割”(splitupeffectedintheformofadividend)。而在州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時,就沒有必要對留存收益進行資本化了,可按股票分割不作帳務處理。對此,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還推薦了另一種處理辦法,即按面值從資本盈余結轉到股本帳戶。
(二)評價
對于CAP的這份公報,公眾褒貶不一。尤其是關于小額送股市價結轉的說法。在準則制定之初,委員會部分成員就曾指出,CAP在制訂股票股利收取者(recipient)的會計政策時,已認為不應將其確認為收益;而在制訂股票股利發放者(issuer)的會計政策時,又基于與前者完全相反的假定,因而兩者之間缺乏內在一致性。并且,CAP將會計政策建立在可能引起的市場瓜這一假設之上,也是不符合邏輯的。此外,對市場瓜的假設也并未得到實證研究的支持。根據有效市場理論,如果市場是有效的,那么無論是何種比例的送股,對股票的稀釋都應當立即在股票價格中得到反映。福斯特等人(Fosteretal.1978)分析了送股時股價行為,發現無認綱舉目張額送股還是大額送股,股東在股東的除權日附近的異常報酬并不顯著異于零。[5]亦即,市場對各種比例的送股均會作出適度調整,只不過受市場非完善因素阻礙,這種調整不是很充分而已。盡管如此,CAP突破了傳統會計理論框架的約束,結合股票股利的市場反應來制定會計準則。對此,哲夫(Zeff1978)評論道,CAP關于股票股利的會計公報是會計界在制訂會計政策時將其經濟后果納入考慮的最早事件之一[6]。這對于其他會計政策的制定無疑具有啟發作用。
從歷史上看,會計程序委員會是為美國注冊會計師最初制定公認會計原則(GAAP)而設立的機構,尚處于準則制定的探索階段。委員會發表的會計研究公報,也主要是對現行會計慣例加以選擇和認可,而缺乏對會計原則的系統研究。股票股利會計準則的制定充分體現了ARB就事認強烈,缺乏前后一貫理論依據的不成熟特點。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公報沒有嚴格遵循會計上的邏輯。
三、有關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實證研究
與現金股利不同,股票股利并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而只是企業內部的會計結轉和股票分割的復合。因此,如果市場是有效的,則會在股票股利宣告日對其會計政策的信息內涵作出適度反應。這方面的研究舉不勝舉。例如,格林布勒特等人(Grinblatt,MasulisandTitman1984)(簡稱GMT)在調查股票股利宣告日價格反應時,發現有顯著的異常報酬(abnormalreturn)。表明股票股利的宣告確實向市場傳遞了某種信息。對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前者的兩天報酬為3.03%,而后者則為4.9%,顯然股票股利的宣告效應較大;對于不同送股比例的股票股利,大額股票股利的異常報酬為4.90%,小額股票股利為5.89%,宣告報酬隨送股規模呈反向關系。GMT用留存收益假設(retainedearningshypothesis)對這一現象作了解釋[8]。
(一)留存收益假設
根據信息不對稱理論,在非完善市場中,企業管理者要比外部投資者更了解企業當前的盈利水平和未來的增長潛力,即具備更多關于企業價值的真實信息。因此,在必要時,尤其是在企業價值被市場低估時,管理者便會采用相應的手段予以揭示。其中,股利政策是一種常用的信號顯示(signaling)機制。同現金股利相比,股票股利既能傳播信息,又不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因而倍受管理者的歡迎。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股票股利的發放是不花任何代價的。作為一種信號顯示機制,為了防止被造假者利用,它必須具備相應的信號成本,足以使潛在的造假者望而卻步,股票股利同樣如此。從會計角度來看,可用留存收益假設來解釋公司發放股票股利的信號成本。
該假設認為,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時,一般會從留存收益中結轉出一部分金額到永久性資本帳戶(即股本和資本盈余),而留存收益通常又是企業發放現金股利的最高限額。因此,由股票股利所引起的留存收益減少,實際上就削弱了公司在未來支付現金股利的能力。除非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前景,可用未來的收益填補減少的這一部分,否則,會因留存收益不足以支付現金股利而陷入極為不利的困境。這對于造假者而言,代價是昂貴的。因此,在正常情況下,投資者會將股票股利的發放視為一個有利信號,它顯示了管理者對公司未來業績的信心。
嚴格地講,留存收益假設是不夠準確的,它必須具備這樣兩個條件:首先,對股票股利會計處理的結果必須要減少留存收益;其次,現金股利只能從留存收益中支付。前者是一個會計方法的選擇問題,后乾則涉及到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定。為此,彼得遜等人(Petersonetal.1996)[9]提出可分配權益(distributalbeequity)概念,它是公司怕在州對公司支付現金股利的法定最高限額。只有引起可分配權益減少的股票股利,其信號成本才是昂貴的。
(二)送股會計政策傳遞信號的實證檢驗
根據會計程序委員會及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股票股利的會計結轉一般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當送股比例低于25%時,
·必須按增發股票的市價從留存收益結轉到普通股股本和資本盈余帳戶
當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25%,可以在下述三種方法中選擇
·按面值從留存收益轉入普通股股本帳戶
·按面值從資本盈余結轉到普通股股本帳戶
·視同股票分割不作帳戶結轉,只須按送股比例減少每股面值
可分配權益是由各州公司法規定的,有以下三種類型:第一類要求現金股利只能從留存收益中支付;第二類則為留存收益和資本盈余之和;第三類最為寬松,只要不至于引起資不抵債,所有權益均可用于發放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會計處理的多樣性及分配權益的不同規定,使得其信號成本也不盡相同,可表述如下:
表1不同送股比例及其會計處理對可分配權益的影響(參見會計研究2000.3第51頁)
根據留存收益假設,可分配權益減少得越多,則股票股利的信號成本就越高,從而越能反映公司管理者對未來業績的信心。因此,管理者可以通過送股比例及會計方法的選擇,向市場顯示其關于企業價值的私有信息。彼得遜等人的實證結果表明,對于可分配權益減少了的企業,投資者在股票股利宣告日附近所獲得異常報酬顯著高于其它企業,證實了留存收益假設的有效性。
此外,根據規定,25%的送股比例為大額送股與小額送股的分界線。在此以上按面值結轉,在此以下則按市值結轉。又因股票市價一般遠遠高于其面值或設定價值。這樣,在送股比例低于且接近于25%時,公司所結轉的留存收益數額可能會遠遠超過其送股比例高于25%的情況。從而出現小額送股卻要比大額送股減少更多留存收益的反?,F象。例如,在1987年6月,貝爾產業(BellIndustries)宣告了20%的股票股利,贈送新股1,081,402份,每股面值0.25美元。貝爾為此結轉了2052.7萬美元。而如果貝爾宣告25%的股票股利,則只需按面值減少33.8萬美元的留存收益。由于兩種比例十分接近,因而可以忽略諸如股票流通性等其他因素對股價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在20%和25%兩種送股比例之間的選擇,實質上是一個會計方法的選擇問題。根據留存收益假設,20%的股票股利可能被市場理解為管理者傳遞關于企業價值更有利的信號。對此,蘭金等人(Rankineetal.1997)通過經驗測試,對兩種送股比例的企業作了比較。結果表明,對于送股比例為20%的企業,股東在宣告期獲得了更大的異常報酬,公司也在宣告以后的期間內出現了增長更快的現金股利[10]。
上述結果證實,管理者有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來傳其私有信息的動機。換言之,會計政策具有傳遞信號的功能,從而有利于減緩企業管理者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四、我國股票股利會計政策評析
迄今為止,我國股票股利的會計準則,只是在相關的法規中作了一些零星的規定。
(一)制度分析
我國屬于法定資本制的國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權益由四個科目構成,即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由資本公積向股本的結轉屬于資本性帳戶的內部結轉,不具有利潤分配的性質,由此項會計處理而進行的無償增股自然不作股票股利。中國證監會于1996年7月24日公布的《關于上市公司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須將以利潤派送紅股和以公積金轉為股本予以明確區分,并在股東大會上分別作出決議,分項披露,不得將才者均表示為送紅股?!?/p>
《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剩余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我國并未對股票股利的資本化金額作出正式規定。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號——所有者權益(征求意見稿)》第21條第1款,公司在公配股票股利時,“應按該種股票該次發行價格確定其價值。如果該次作為股利發放的該種股票沒有發行價格,則應根據公司連續盈利情況和財產增值情況確定股票股利的價值,按確定的股票股利的價值減少留存收益。”此外,根據《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對結轉分錄的規定,公司按股東大會批準的應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額,辦理增資手續后,借記“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貸記“股本”。如實際發放的股票股利金額與票面金額不一致,應當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雖然《制度》并未對股票股利的資本化金額作出明確規定,但從其帳戶處理所涉及的科目看,無疑是允許企業使用面值法或其他高于面值的金額結轉。
(二)實務處理
盡管會計制度允許企業采用多種送股計價方式。但是,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由于股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股價波動較大,使得股票有公允價值難以確定。公司發放股票股利一般是按照股票面值折股的。因為股票面值一般為1元,便于確定所要結轉的金額(應等于增發股票有數量)。這使股票股利的數額與折股的股票面值總額保持一致,因而不涉及折股中的溢價問題。從納稅角度看,這一處理有利于公司減輕股東稅賦,因為如按照市價結轉,其結轉金額無疑會遠遠超過面值數額,由此應由股東承擔的稅賦也是相當重的。
此外,實務還對股票股利處理時間與報告揭示作了靈活處理。對于現金股利,在董事會確定利潤分配方案后,必須進行帳務處理;當它與股東大會批準的現金股利之間發生差異時,必須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數。對于股票股利,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時不需要進行帳務處理,只需要在當期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在股東大會批準利潤分配方案并實際發生時,直接進行帳務處理,因而不存在有關項目調整的問題。股票股利之所以采用上述處理方法,首先考慮到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的差別,如果采用與現金股利丁同的處理方法,在董事會提出利潤分配方案時須作為負債處理,執必夸大公司的負債權益比例,從而可能導致一些股東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誤解。其次,按照現行規定,企業在增加資本時必須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變更注冊資本。一般情況下,應當是在股東大會正式批準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后,才正式申請變更注冊資本的注冊登記。因此,在送股發生時再進行帳務處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會計調整。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實務界對股票股利會計政策的選擇既保證了會計信息質量,又有利于簡化會計工作程序和手續,并且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維護了股東和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因而是合理可行的。與美國相比,我國實務界對送股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缺乏可選性,從而限制了會計政策傳遞信號的功能。但在目前,由于我國尚不具備象美國一樣發達的資本市場,通過會計政策來傳遞信號還缺乏相應的市場條件,因而會計政策還僅僅限于指導會計信息加工的作用。
五、小結
本文以股票股利為例,對會計政策的成因、制定動機、經濟效果、選擇依據作了逐一分析?,F作如下歸納:
·會計政策的可選性產生于會計人員對會計對象的認識上的分歧;
·宏觀會計政策制定者有動機通過準則的制定以擴大影響;
·在有效資本市場中,會計政策的選擇具有傳達管理者私有信息的功能;
·會計政策的選擇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并有利于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
·公司法是制定會計政策的法律依據,會計政策從會計角度確保公司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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