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師》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職業風范、信息長廊、法苑論壇、律師文匯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法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天津律師》雜志投稿要求
(1)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理論性、科學性、實用性和創新性。其他未盡事宜,請隨時與我們聯系,熱忱期待您的意見與建議。
(2)正文各級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一位數后不加標點。
(3)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4)同一作者同一年份的篇目以小寫的“a,b,c”加以區分并注意與夾注相統一,如(程工1998a),(程工1998b)。
(5)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6)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
(7)作者簡介應包含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學位、單位、職務等,聯系方式請寫明詳細的通信地址、郵編、常用電話及電子郵箱。
(8)數字原則上,準確的數目字都應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如年代、數量、年齡等,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也應遵循漢語數量詞的慣用法。
(9)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以及未公開發表的資料和“轉引自”等類文獻的著錄,用圈碼標引,在頁下注文。
(10)凡在本刊發表的文章,作者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所投文章進行刪改,如不同意刪改清在投稿時注明。本刊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切勿一稿多投。
《天津律師》雜志是由天津市司法局主管和天津市律師協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4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在收錄方面,《天津律師》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