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論》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戰(zhàn)后日本文化研究、歷史篇、文學篇、思想篇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日本文論》雜志投稿要求
(1)引言一般不超過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jù)、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nèi)外現(xiàn)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2)表、圖要跟在文字之后。采用三線表,表序、表題應在表的上方;圖的大小要適中(寬60~130mm),圖的下方打印圖號、圖題及圖注。
(3)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并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接到本刊收稿回執(zhí)后3個月內(nèi)未接到稿件處理情況通知者,則稿件仍在審閱中。
(5)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6)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shù)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7)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shù)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8)參考文獻按國家標準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
(9)內(nèi)容摘要:用精煉的語言提煉出文章的核心觀點和創(chuàng)新之處,不能寫成研究背景介紹。一般不超過400字,用楷體小4號字。
(10)來稿結尾請附作者簡介,嚴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寫,不要分段,在實際寫作中也不要加入相關的前綴,如姓名、性別之類。
《日本文論》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主管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2019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nèi)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日本文論》雜志被多個知名數(shù)據(jù)庫收錄,包括:知網(wǎng)收錄(中)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