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開放大學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應說明研究問題的切入點、創(chuàng)新點;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變相重復發(fā)表。
(2)文章標題須簡潔、具體、鮮明,原則上不要加副標題(原則上不錄用加副標題的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5個字。
(3)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4)參考文獻和注釋:所有注釋和參考文獻均按正文中出現順序列于文末,同一參考文獻序號統一。
(5)稿件若屬科學基金資助或國家攻關項目或獲科技成果獎者,請在稿件首頁頁腳內寫明項目名稱及其編號并附相關項目文件。
(6)摘要應準確概括全文中心議題,字數為200~300字。所列關鍵詞為3~8個詞組,且不應和文題中心詞雷同。
(7)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包括作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同時請?zhí)峁┩ㄐ诺刂?、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便聯絡。
(8)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9)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10)本刊作為新學術、新觀點、新成果、新技術的交流陣地和平臺,積極倡導“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請作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本刊鼓勵作者實事求是、大膽創(chuàng)新。
《湖北開放大學學報》雜志是由湖北開放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終身教育研究、高等職業(yè)教育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