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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瓦斯零超限、過程零隱患、現場零風險、安全零事故”理念,以嚴格安全監管執法為手段,以“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煤礦瓦斯專項整治、防治水、防滅火工作為重點,全面治理重大隱患,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三基工作的意見》(陜政發[2013]10號)精神,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三基”工作,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扎實開展“標準化建設年”活動,強力推進安全質量達標,全面完成全年煤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促進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健康平穩發展。
二、重點內容
(一)認真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對煤礦礦長嚴格進行《七條規定》的培訓和考核,確保《七條規定》內容入腦入心,并把七條規定納入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日常培訓、復訓和必考內容之一,深入開展“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確保《七條規定》落到實處。
(二)認真開展“打非治違”活動。把“打非治違”活動與隱患排查緊密結合、切實加強“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區域,開展經常性“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建礦,從嚴管礦。
(三)深化煤礦瓦斯專項整治。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瓦斯治理與綜合利用決策部署,夯實瓦斯防治工作基礎,推進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以強化監管執法為手段,深入開展瓦斯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的瓦斯治理方針,確保抽采達標。
(四)提高水災、火災等重大災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組織《煤礦防治水規定》專題學習,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深入開展煤礦水害專項整治工作;淘汰明令淘汰設備和非阻燃電纜、皮帶、風筒,完善機電設備的“三大保護”,杜絕失爆現象,加強防滅火基礎工作。
(五)推進“六大系統”健全完善。加強對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全面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
(六)嚴格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實施日常監管;組織安監、公安、國土、水利等部門開展季度安全大檢查和特殊時期的安全專項大檢查。
(七)加強煤礦基礎管理工作。通過狠抓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積極開展“標準化建設年”活動,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使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督促煤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配備專職技術負責人,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勞動用工安全培訓管理。
(八)加強煤礦隱患排查管理。煤礦日常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定期向縣局報告備案,促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實開展。
(九)嚴格證照管理,確保證照合法有效。
(十)煤礦要按時每月和縣局進行圖紙交換(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
三、計劃安排
每季度一次全面檢查,每月兩次以上專項安全檢查。
(一)春節后復產驗收。根據煤礦申請,按煤礦復產程序逐一檢查驗收。
(二)安全大檢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檢查及特殊時段安全檢查。
(三)專項檢查。計劃開展瓦斯防治、防治水、防滅火、雨季“三防”、“六大系統”、《七條規定》貫徹落實、“打非治違”、“標準化建設年”等8個類別的專項執法檢查。
(四)進一步推進煤礦企業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建設,扎實開展煤礦“標準化建設年”活動。4月底、7月底、9月底安排3次檢查。
(五)5月底、8月底、11月底開展三次安全生產“三基”工作檢查。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4次。對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達標評級辦法》,每季度末對亭南煤礦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考核驗收。
(六)六月底開展一次以“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并對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和總結。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13]99號文件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為主要內容,圍繞安全發展這一中心,以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為載體,以深化煤礦瓦斯和災害治理為重點,以安全教育培訓為抓手,以嚴格監管執法為手段,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力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完成全年煤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確保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力爭不發生一般亡人事故;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持續保持煤礦安全平穩良好發展態勢。
三、重點內容
(一)以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為原則;以全省第三輪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為抓手;嚴把安全準入關,提升煤礦整體安全水平。
(二)認真開展“打非治違”活動。把“打非治違”活動與隱患排查緊密結合、切實加強“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區域,開展經常性“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從嚴管礦。
(三)加強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一是始終將礦井通風、瓦斯管理作為重中之重。集中開展以簡化通風系統、合理風量分配、完善通風設施為重點內容的礦井通風系統優化工作,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二是深化瓦斯綜合防治工作。嚴格落實“先抽后采、抽采達標”政策,加強瓦斯抽放系統建設和維護,嚴防瓦斯事故發生。三是建立防滅火防控體系。建立健全防滅火工作制度,積極探索煤層自燃規律,加大防滅火工作力度,淘汰明令禁止設備和木支護,嚴禁使用非阻燃電纜、皮帶、風筒。四是加強煤塵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礦井防塵供水系統,強化源頭捕塵和除塵工作,抓好隔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定期開展測塵工作,不斷改善井下作業條件。
(四)提高水災、火災等重大災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組織《煤礦防治水規定》專題學習,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深入開展煤礦水害專項整治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制定相應的“防、排、探、放、疏、截、堵”等綜合防治水措施。淘汰明令淘汰設備和非阻燃電纜、皮帶、風筒,完善機電設備的“三大保護”,杜絕失爆現象,加強防滅火基礎工作,落實工作面防滅火措施。
(五)不斷完善礦井“六大系統”建設,確保系統可靠,運行正常。
(六)嚴格安全監管檢查執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責任意識,把煤礦安全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斷提升安全監管水平。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開展季度安全大檢查和特殊時期安全專項大檢查,確保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七)加強煤礦基礎管理工作。通過狠抓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使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督促煤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配備專職技術負責人,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勞動用工安全培訓管理。
(八)加強煤礦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督促煤礦日常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定期向縣局報告備案。
(九)嚴格證照管理,確保證照齊全有效。
(十)煤礦要按時每月進行圖紙交換(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
四、計劃安排
(一)日常檢查。全縣所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按照每月至少1—2次日常檢查的安排進行。全年共組織檢查80礦次。
(二)安全大檢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檢查及特殊時期安全檢查。全年共組織檢查40礦次。
(三)專項檢查。全年計劃4次專項執法檢查:3-4月份重點做好煤礦復產檢查驗收,5-6月份開展以防治水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確保煤礦安全度汛。7-9月份以瓦斯治理為重點的安全大檢,10-12月開展以頂板管理為主的專項檢查。全年共組織檢查20礦次。
(四)聯合檢查。配合省、市、縣有關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任務,及時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4次。對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達標評級辦法》,每季度初對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進行考核驗收。
(六)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并對活動情況進行檢查和總結。
(七)開展安全培訓工作檢查,加強煤礦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五、工作要求
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防范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由注重治標向標本兼治、主動防范轉變,把我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一崗雙責”文件規定
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對轄區及主管范圍內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和事項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備案工作并負責對上述事項的監督檢查。
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依法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監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實施行政許可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量化分級監管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依法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日常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與具體負責監管事項的執法人員聯系,配合做好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安監站負責對街道內的上述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今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打好水利建設攻堅戰的關鍵一年。確保水利生產安全,意義更加特殊、責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榮。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近期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準確把握全市水利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充分認清做好當前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當前,水利安全生產依然面臨著嚴峻形勢。一是安全監管力量明顯不足,安全監管的方式和手段還相對落后,不能適應繁重艱巨的監管工作需要;二是時值年末歲尾,建設施工單位為趕工期、搶進度,放松安全監管,容易發生事故;三是今年以來全縣水利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好轉,個別單位滋生松懈麻痹思想,放松工作力度;四是建設施工領域安全隱患和問題依然較突出。為此,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感,千方百計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和解決。
二、加強領導,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各單位要把做好年末歲尾水利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責任,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擺在各項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安全監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辦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管,進一步強化各科室監管責任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局安監科要履行安全監管統籌協調,其他科室、企事業單位要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等原則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真正做到綜合監管和專業管理相結合,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二)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認真落實“五個應當”(即:應當執行有關規定、應當履行工作職責、應當達到行業標準、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保障設備設施的責任)和“九大責任”(即:落實機構人員的責任、落實規章制度的責任、安全費用提取和保證安全投入的責任、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宣傳教育培訓的責任、應急救援的責任、嚴格執行行業安全標準化的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特別是市水投集團公司,經營管理的水利水電工程多,生產安全任務重,一定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工程建設和運行安全。
(三)進一步落實水利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制度。局河道科要牽頭落實轄區內所有水庫和水電站的行政、技術、管護“三個責任人”及工作職責,并在當地媒體和工程醒目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局地電中心要進一步落實農村水電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小水電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小水電站安全生產。
三、增添措施,打好年末歲尾攻堅戰
水利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責任重于泰山。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增添措施,以更加嚴格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科學的方法,確保完成今年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目標,為可持續發展水利提供堅實的保障。當前主要做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認真完成安全監管能力建設任務。各水利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配齊相應的機構人員和裝備。
(二)扎實開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行動分類整改階段工作。認真開展“回頭看”,從10月開始用3個月時間集中開展第一階段“回頭看”工作。要強力實施整改升級,針對企業安全評估等級,實施分類指導。要嚴格實行動態監管。要根據企業隱患整改、安全標準化達標等情況,及時調整企業安全生產等級,實現升降級動態化管理,確保行動成效。特別要扎實推進標準化建設,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計劃,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深入開展自檢自查,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編制我市2013年度餐飲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要點,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工作重點。
(二)嚴把許可審查關。
及時組織完成餐飲服務許可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現場核查工作,規范現場核查、審核、審批、檔案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國家規定,幫促保化生產企業規范申報,建立健全保化生產企業許可申報受理檔案。
(三)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建設。
2013年爭取創建省級餐飲安全示范縣1個,創建餐飲安全示范街(示范鎮)8條、餐飲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強監督抽檢。
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餐飲、保健食品監督抽檢計劃,分解落實省局抽檢任務,加大日常監督抽檢力度。
(五)完善監管檔案。
組織各級監管單位完成中小餐飲信用檔案建設,完善轄區內保化生產企業監管檔案。
(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組織各監管單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專項治理整治,解決餐飲、保健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七)加強教育培訓。
編制并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計劃。
(八)完成監管信息統計編報。
及時準確調度、統計、編報餐飲、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信息。
(九)加強督導檢查。
通過檢查文件材料、抽查生產經營現場、考核信息統計報表時效和準確率等方式,加強對各監管單位監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導檢查。
藥品安全監管科
(一)加強對管理相對人日常監管,降低監管風險,所轄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和藥包材生產企業全年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特藥不發生流弊事件。
1、加強對高風險藥品生產企業監管。對正常生產的,通過新版GMP認證的企業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未通過認證的至少每兩個月檢查一次。對停產一個月以上恢復生產的首批產品生產進行現場檢查。
2、加強對涉特藥企業監管。對特藥批發企業至少每周上網查看一次,發現異常及時現場檢查。對區域性批發企業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對使用麻黃堿類原料藥生產制劑的企業,每次申請購買麻黃堿類原料藥前進行現場檢查。
3、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監管。及時完成企業申報基本藥物的處方工藝核查。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至少每半年現場檢查一次。監督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時限執行新修訂的藥品質量標準。
4、對除高風險和基本藥物生產以外的原料藥和制劑生產企業每年至少現場檢查一次。
5、對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醫用氧氣、中藥飲片和藥包材生產企業,按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監督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督導檢查。
6、對藥品生產企業進行藥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對風險高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并針對風險點進行重點檢查。
(二)強化對管理相對人法律法規及業務培訓,提高管理相對人的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對企業質量受權人(質量負責人)及生產負責人進行法規及質量意識培訓;舉辦一期新版藥品GMP培訓班。
(三)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指導企業及時掌握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的新建、改建廠房、更換設備等及早介入,在企業申報各種許可前對其進行現場檢查指導,為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分類指導,幫助具備條件的企業按國家局規定的期限實施新版GMP。
(四)及時完成省局委托的各種檢查。
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藥品注冊現場核查、藥品許可證相關檢查驗收、藥包材注冊現場檢查驗收。
藥品市場監管科
(一)加強GSP實施工作,提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水平。
1、組織開展全市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工作。制定我市零售GSP認證的工作程序,組織安排好全市的認證工作。組織安排88家藥品零售企業、3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認證。
2、抓好批發企業的認證管理工作。按照認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應申報認證企業的督導,促使企業及時申請,指導、幫助企業按時完成認證工作。
3、加強藥品經營企業認證后監管。繼續開展GSP跟蹤檢查,計劃完成120家藥店的現場檢查,4家藥品批發及零售連鎖企業的跟蹤檢查。
4、加強新修訂藥品GSP的實施工作。加強對實施新修訂藥品GSP的輿論宣傳工作,營造良好實施氛圍;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的分類指導,指導企業實施新修訂藥品GSP。
(二)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的風險監管。
第一季度組織對全市藥品經營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形成藥品市場安全風險防控年度報告。每季度對收集的藥品市場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排查主要風險點,形成藥品市場安全風險防控季度報告。
(三)推進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
支持幫助乳山市完成國家級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支持引導其他市區積極開展示范縣的創建活動。幫助榮成市完成藥品安全示范縣的創建工作。指導文登市在2013年申報藥品安全示范縣創建試點單位。
(四)加強基本藥物配送監管。
加強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監管,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加強配送環節基本藥物電子監管,提高電子監管效能。每天進行一次藥品電子監管網上監督,及時處理預警信息。
(五)做好藥品抽驗工作。
根據省局抽驗計劃,制定并落實市的藥品抽驗方案,做好計劃完成情況考核評估。
(六)開展專項檢查。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全市的藥品專項檢查。
(七)做好藥品從業人員的培訓。
舉辦3期藥品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培訓班,舉辦1期藥品市場監管工作人員培訓班。
醫療器械監管科
(一)加強日常監管、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加強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通過日常監督檢查發現潛在風險,及時有效控制風險,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各類產品《質量管理規范》和《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和使用。
1、加強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管,全面推行質量受權人制度。加強對無菌和植入類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重點監控醫療器械產品的生產企業,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其他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2、加強對高風險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管。對32家高風險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3、加強對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監管。對17家市級以上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二)組織開展對血液透析類產品和人工晶體的專項檢查。
(三)加強醫療器械法規規范培訓。
舉辦二期醫療器械法規、規范培訓班。
(四)加強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指導和督導。
對各監測中心和重點監測單位的監測工作至少檢查督導一次。
(五)做好行政審批工作,使行政審批程序化、規范化。
組織制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審批程序,修訂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審批程序,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
行政許可科
(一)積極配合市行政審批中心完成審批系統的軟件更新,按照“標準化”要求審批程序,進一步梳理好我局授權窗口的行政審批流程,最大限度縮短辦事時限,更快、更好地為申請人服好務。
工作目標: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日期間,實行駐場監管,集中執法力量,積極開展節日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確保群眾過個健康、安全、放心的節日。
(二)開展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加強食品添加劑經營戶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添加劑經營戶建立完善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制度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退市制度;檢查食品添加劑標簽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查處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
(三)開展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
工作目標:根據《××市工商局關于印發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市〔20__〕5號)及《××市工商局關于印發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邵工商市[20__]6號文件)要求,在20__年1月1日-3月10日期間,開展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加強集貿市場、超市、前店后廠食品經營戶的行政指導,加大巡查力度,打擊違反《食品安全法》關于散裝食品標簽規定的違法行為,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四)開展凍庫冷藏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工作目標:根據××省食安辦職責分工,冷藏食品的源頭監管劃歸工商部門。20__年××市局以延平、××為試點,我局各單位,尤其是各基層工商所要以此為契機,積極探索冷藏食品長效監管機制。從建立冷藏食品批發企業的!索證索票、食品檢測、電子臺賬等相關管理制度和落實著手,通過零售環節單據公示檢查,確保冷藏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到位。
(五)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加強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經營戶落實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查處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確保學生食品消費安全。
二、夯實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六)加強流通環節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發放工作
工作目標:按照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全面開展《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發放工作,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確保流通環節食品經營戶證照齊全,食品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符合規定。
(七)取締食品無證無照經營違法行為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等級達標創建活動,力爭實現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食品經營主體持照率、督辦率、亮照率達100%。徹底消除食品經營戶擅自變更《營業執照》登記事項違法行為;徹底消除有效前置審批許可證登記事項與《營業執照》登記事項中相關登記內容不匹配現象;實現前置審批有效期屆滿企業抄告、督辦率達100%。
(八)加大食品經營戶日常巡查力度
工作目標:通過加強流通環節食品經營戶的日常巡查,促進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防范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風險。一是食品零售商日常巡查按照aa(t)、a(t)、b(t)、c(t)、d(t)制定巡查頻度,其中:aa(t)類每年至少巡查一次,a(t)類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b(t)類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c(t)類每二個月至少巡查一次,d(t)類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二是食品批發商每月巡查頻度不得少于一次。三是中心市場、生鮮超市巡查頻度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一般集貿市場及超市巡查頻度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九)落實流通環節食品電子臺賬“全覆蓋、全運行”
工作目標:通過對食品批發企業、超市、食雜店的電子臺賬檢查,建立完備可溯源的食品流通環節進銷貨臺帳和索證索票等相關制度,確保流通環節食品電子臺賬“全覆蓋、全運行”。
(十)加強“食品流通監管系統”巡查運用
工作目標:按照《××省工商局關于啟用××省工商行政管理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系統(三明1.0版)的通知》(××工商市〔20__〕359號)要求,充分運用巡查系統單機版開展日常巡查監管并及時做好數據同步更新。
(十一)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快速檢測工作力度
工作目標:通過運用工商食品快速檢測箱,加強城鄉集貿市場、超市、食用農產品批發企業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檢測機制,切實保障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具體要求將另行文規定。
(十二)嚴厲查處流通環節各類食品安全違法案件
工作目標:通過查辦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案件,震懾違法分子,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促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十三)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本文來源:文秘站 動
工作目標:在20__年底實現全市每個城區社區、鄉鎮及行政村都有一戶示范店的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工作,促進經營主體準入規范、經銷商品貨正源清、公平交易誠實守信、制度落實設施達標、環境整潔服務優質,從而提高市場食品質量監管的整體水平,為消費者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
(十四)加強流通環節臨過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監管及行政指導
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突出事前監察,提高執法針對性、計劃性和有效性,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服務指導,緊緊圍繞市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提高行政執法效能,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有關要求,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通過強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行政許可、專項行動、宣傳教育、培訓考核,全面提升安監部門依法監管能力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實現二個工作目標:一是責令限期整改復查率為100%;二是對列入執法計劃重點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執法檢查全覆蓋,確保年度執法計劃的圓滿完成。不斷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有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確保局重點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按照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廉潔執法的要求,做到執法工作有計劃,執法檢查有方案,執法過程有反響,執法結果有分析。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執法監察工作。市重點檢查單位執法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發現的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執法監察工作計劃與年度中心工作任務有機結合,高標準完成各項執法行動。
(二)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認真開展好各項專項整治,切實改善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繼續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管領域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執法行動等。
(三)行政許可工作。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簡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依法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煙花爆竹零售企業等單位的許可后監管工作;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工作。
(四)綜合監管事項及其他執法任務。一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行政處罰率達到100%。二是依法查處“12350”舉報投訴電話、辦理反饋的案件,提高查處力度。三是以執法檢查工作促進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全力做好安全生產宣傳各項活動,推動安全生產全員大培訓工作的開展。四是完成市安監局、市委市政府交辦,以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執法檢查、聯合檢查、重點督查等工作任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緊緊圍繞我市安全生產的實際和我局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積極推進生產經營單位標準化和誠信機制建設,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加強高危行業專項整治及建設工程等領域綜合監管,嚴格行政許可和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識。加大培訓考核力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四、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檢查工作日測算
參與執法人員數量為28人。2015年市安監局在冊人員28人,按照《編制辦法》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80%的規定,本局直接執法人員數量為28人(28×80%=23人),占在冊定編人員的82.1%,符合國家安監總局183號文件人數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80%要求。
(一)2015年總法定7000個工作日
2015年全年共365天,雙休日104天,元旦、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國慶共計11天法定假日,即國家法定節假日(含雙休日)共計115天,365天(全年天數)-115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工作日)。
目前,局定編在冊人數為28人,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250×28=7000日。
(二)行政執法檢查需1308個工作日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7000-4320-1372=1308日。
五、執法檢查安排及職責分工
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市安全生產特點,確定重點領域、重點單位及檢查頻次。全年共計劃執法檢查291家、需要1308個工作日(檢查和再次檢查,不包括復查)。安全監察科、綜合科、宣教科和執法大隊分別由分管領導帶隊,各為一組。辦公室執法人員配置給四個執法組參與執法。
各執法組詳細安排分工見附件2。
各執法組檢查單位名單見附件3
六、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方式和要求
(一)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3.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5.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7.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8.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9.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0.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情況;
11.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2.在同一作業市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3.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4.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5.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6.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7.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8.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二)執法檢查方式
以日常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抽查為主要形式,通過查閱臺賬資料、實地檢查、聘請專家、聯合檢查等方式開展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查有關要求
1.執法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1)承擔執法工作任務的科室應根據本執法工作計劃的要求,結合執法檢查工作日數量、專業技術力量、執法檢查裝備數量、執法車輛使用等實際情況,編制本科室的季度執法檢查安排。
(2)承擔執法工作任務的科室應當明確每次具體執法任務,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規定的19項主要檢查內容,分季制定具體的現場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單位、名稱、地點,檢查內容及方式,由行政執法大隊統籌全市執法對象的落實。
2.現場檢查、現場處理和處罰
(1)執法人員應當按照現場執法檢查方案,開展執法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執法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隱患,應當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決定。
(2)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3)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需要進行處罰的,將相關違法證據材料移交行政執法大隊,由行政執法大隊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3.歸檔
執法檢查結束后,承辦人應當將現場檢查方案、檢查記錄、現場處理文書等一并歸檔;對于立案調查,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還應當將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回執、處罰落實情況等一并歸檔。
4.總結
承擔執法任務的科室應當按照重點執法檢查名單,嚴格執行執法工作計劃,并進行半年執法工作小結和年度執法工作總結。
5.調整、報批程序
局執法工作計劃一經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和市安監局備案后,原則上不予調整;承擔執法任務的科室因工作需要,對年度執法工作計劃進行調整、變更的,應當及時申請變更,經局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監督管理,加強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
20__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助推企業安全生產和政府部門安全監管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尤其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加強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確保全市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有序。
(一)協同作戰,成立17個市級部門檢查組,確保重大節假日安全
為確保“元旦”、“兩會”、“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安全大檢查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落實責任,20__年,在市安委會的協調組織下成立以市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運管分局、教育局、林業局、文體旅游局、質監局、國資局、城管局、環保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責任單位的17個市級部門安全檢查組,負責牽頭組織市監察局、總工會、經貿局、農業局、衛生局、發改局、財政局等多個部門在重點時段開展安全大檢查,重點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電力、生產加工、建設工程、道路交通運輸、人員密集場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安全等行業(領域)進行全面的安全大檢查。
(二)重點時段安全大檢查時間安排
⒈ “元旦”、“兩會”、“春節”安全大檢查(20__年12月28日—20__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本文來源:文秘站 檢查(20__年4月26日—20__年5月7日)。
⒊“中秋”、“國慶”安全大檢查(20__年9月17日—20__年10月12日)。
二、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強化督促指導
(一)實行安全生產“主題月”檢查監督機制
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推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標準,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20__年安監局將實 行安全生產“主題月”檢查監督機制,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安排如下:
1月份:開展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機械、生產加工企業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督促指導企業進行自檢自查。
2月份: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成立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與公安、工商、質監、消防、城管、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聯合檢查,嚴厲打擊無證、非法進貨、占道經營等違法經營行為。
3月份: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重點對我市特殊工種、特殊崗位人員的持證上崗、廠(礦)長、安全員的培訓、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進行專項檢查。
4月份:開展“安全管理臺帳規范化專項檢查”,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機械、生產加工企業的安全管理臺帳規范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月份:開展“三項經濟政策”專項督查行動,重點對我市轄區內企業按照相關規定應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高危行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
6月份:開展“六月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行動,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企業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7月份:對監管范圍內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8月份:開展“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佩戴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根據規范要求配備崗位勞防用品,有勞防用品的發放制度及記錄,勞防用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現場作業人員勞防用品的管理與使用是否規范,操作人員能否熟練使用。
9月份:開展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等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排查整治及應急管理工作檢查行動,對排查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和評估、監控。對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和保養的情況進行調查。
10月份:“建筑領域中重點在建工程項目專項檢查”,協調市建設局重點檢查施工單位資質情況、建筑行業安全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防觸電、防墜落、防坍塌、防機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月份:開展安全生產“三同時”專項檢查,對全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情況進行檢查。
20__年12月:開展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督查。
(二)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工作機制
在加強隱患排查整治,提高隱患查處效率的同時,20__年安監局將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的積極作用,每季度組織相關專家開展一次對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建筑、機械等生產加工企業的隱患排查整治行動。
三、檢查工作要求
通過全市范圍的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找出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安全生產的重點環節和薄弱環節,排查事故隱患,落實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為全市人民營造出安全、祥和、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信息報送。各鎮(街道)、各責任單位在檢查開始前和結束后一星期內分別將安全大檢查行動方案、總結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安監局),按期報送每月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對相關情況逾期不報、隱瞞不報的單位或部門,將由市安委會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并將報送情況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七大”精神,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按照“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狠抓煤礦安全基礎建設,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以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真正做到盡量減少一般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為我縣的煤炭產業的發展壯大作出自己的貢獻,以保障我縣各項事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二、明確職責
按“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將我鎮轄區內10對煤礦具體細化到駐礦安監員進行駐礦監管,并由所長向駐礦安監員簽定《20__年度(駐礦安監員)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及由所長駐礦安監員煤礦法人代表層層簽定《20__年度(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并認真落實,駐礦安監員必須對所駐煤礦負總責,依法督查,嚴格監管,具體駐礦安排如下:______*
三、20__年工作規劃
緊緊把握縣煤炭局的三個工作總體目標(1、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縣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范圍內;2、有效防止3人以上較大事故,堅持杜絕10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3、煤礦基礎辦礦條件有進一步改善,安生產環境有明顯好轉)及九項工作任務(具體見責任狀),認真排查,嚴格執法,盡量杜絕煤礦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鎮煤礦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層臺階。
1、嚴把兩個關口,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
“春節復工、復產”:煤礦從提出復工、復產申請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審批復工、復產幾個環節層層把關。從煤礦管理機構、圖紙、證照、特員持證、制度建立落實,井下五大系統(采掘機運通)、科室建立、廠容廠貌等幾個方面入手,認真排查、清理,督促煤礦制定切合實際的整改方案,并由駐礦安監員駐礦督促整改,隱患整改完成方可層層批準復工、復產,為全年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基礎。
“六月安全月活動”:以“六月安全月”活動為契機,對煤礦實行一次徹底的隱患排查整改,利用會議、板報、標語、影像等途徑,組織煤礦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的宣傳培訓,以徹底消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和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為重點,為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2、加強駐礦監管的密度和力度。
駐礦安監員實行駐礦監管,每月駐礦必須達至少22天,每3天入井檢查一次,并認真如實填寫駐礦監管記錄及各種執法文書,所查出的隱患,在規定時限內督促煤礦整改完成,嚴禁邊整邊產、停而不整,產而不整的現象發生。
3.加強“雨季三防”,督促煤礦制定切合實際的雨季三防措施,并嚴格執行。要求各煤礦探水鉆要擺在掘進迎頭及采面。主汛期間,督促煤礦加強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電)工作,建立預防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災害的機制與制度,特別是重大水害隱患及時撤人制度。發現暴雨洪水嚴重災害,可能引發淹井時,必須全井撤人,乃至全礦撤人。收集相鄰煤礦和關閉礦井、老窯情況,準確掌握礦井受水患危害的情況。各煤礦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
4.加快煤礦整頓關閉與資源整合工作。要督促對已下達整合決定的煤礦抓緊上報相關資料,及時換發證照,盡快進行整合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的編制并報批。在整合初步設計和安全專篇經有關部門批復后,及時指導、督促煤礦嚴格按照批準的整合設計和安全專篇組織施工。
5.推進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要結合技術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辦礦條件;實行技改和改擴建工程跟蹤管理制度,確保嚴格按設計批復施工;對已確定為質量標準化建設示范礦和樣板礦的永生煤礦,要按照要求認真整改,抓好地面設施建設和“采、掘、機、運.通”的各項達標。
6.加強煤礦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要抓好井下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督促煤礦開展日常安全培訓,堅持組織特種崗位人員的培訓、輪訓,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頂板管理:煤礦人行過道、主運巷、主風井必須實行砌碹支護,堅決淘汰井下木支護。回采工作面必須實行單體液壓支柱,臨時巷道必須實行錨桿、錨網支護,確保杜絕頂板事故的發生。
8.瓦斯治理:轄區內煤礦100%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能正常使用,并與縣網聯網,通風設施建設完善、可靠,定期實行測風、配風制度,主扇風機風量能滿足井下供風,備用主扇在2分鐘內能正常啟用,局扇風機安裝位置合理、規范,所提供新鮮風流能滿足掘進所用。
9.“三條生命線”建設。三條生命線(壓風、防塵、通訊)建立必須規范、完善,壓風機必須安設在井外,壓風管路使用鋼制管,并布置到采面及各掘進迎頭。防塵管路必須安設到各采面及掘進巷,能起到降塵的作用。通訊線路安有備用線路,能正常通訊。
10、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各部門的會議及文件精神,并督促落實。
上半年,共監督市直管單體工程1092個,建筑面積1775萬平方米,辦理工程質量報建125個,工程安全報建125個,受理工程竣工檔案148個,竣工工程270個。共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198份,責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126份,行政處罰24起,罰款39.9萬元。不良行為扣分13項,消除質量安全隱患735多處。全市共申報市優質結構工程 39個,市級安全文明工地33個,創省級優質結構工程13個。
檢測中心受理約200個單體工程的各類產品的委托檢測業務,業務量約計40880組。發放各類檢測報告38000余份。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了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各一項。
市監理公司上半年累計收取監理費1051萬元,在監工程項目69個,其中建筑工程項目53個,單體工程165個,建筑面積162萬平方米,工程造價34.93億元,市政工程項目16個,工程造價14.07億元。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工程質量治理,工程質量水平穩步提升。按照住建部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防治工作要求,以提高住房建設品質為目標,深入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一是組織召開專項治理觀摩會。以外墻保溫飾面層裂縫(滲漏)、水暖及電氣安裝等質量問題為重點,組織全市住建系統260余人觀摩了平邑縣雍和園小區、金融服務中心和金茂匯金灣3個工程項目。二是強化竣前監督抽查。在五方責任主體竣工驗收前,重點對房屋地面、墻面、門窗、衛生間等重要部位的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嚴格落實五方主體質量責任。上半年,共抽查工程項目28項,單體工程96個,下發整改通知書18份。全市創省級優質結構工程13個,申報市優質結構工程39個。
(二)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按照“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一是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賬,將全市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納入動態管理,實行周報和銷號管理制度。上半年,各縣區累計上報重大危險源17項,銷號17項。開展風險點、風險源排查,按照“一企一冊”進行統計匯總,對市直管工程76處風險源整理成冊上報市安委會。二是強化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機械網絡監管平臺,上半年全市通過平臺受理起重機械備案91臺,外地進臨起重機械備案17臺,變更起重機械產權單位5臺。受理市直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告知169臺次,使用登記132臺次,拆卸告知74臺次。全面推廣使用起重機械智能保護儀,全面監控起重機械運行情況,及早發現無證上崗、違章操作等問題。目前,全市共安裝使用智能保護儀120余臺。開展建筑起重機械隱患排查,共排查工程項目43個,下發整改通知17份。三是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大快嚴”執法集中行動。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目標任務。對125個市直管工程項目進行了不間斷排查,共排查安全隱患351處,下發了整改通知書145份,停工整改通知書50份,目前已整改336處,整改率達96%。對縣區62個在建工程進行抽查,查出安全隱患317條,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51份。四是開展安全生產條件復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全市508家建筑施工企業進行檢查,共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124份,及時發現和消除問題650余條。復查結論為合格的企業467家,基本合格的32家,不合格的9家。5月份,對32家基本合格企業及9家不合格企業的負責人進行集中安全警示約談,對9家不合格企業,上報省主管部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已進入處罰程序。五是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月”活動安排,參加全市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設立展板9塊,發放宣傳冊1000份,解答群眾咨詢50多次。開展安全服務下基層座談,對7個縣區8家在建工地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座談。完成全市969名建筑企業管理人員安全考核,1362名建筑企業管理人員繼續教育,4499名特種作業人員延期換證工作。
(三)強化建筑揚塵治理,文明施工水平大幅提升。按照“強化源頭控制、狠抓過程監督、嚴格末端把關”的思路,全方位抓好建筑揚塵治理工作。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工程開工前,分別與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承諾書》,明確建設單位是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是直接責任人,監理單位負監督保證責任。二是突出抓好“首”“尾”兩個關鍵環節。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建筑工地基坑開挖和竣工收尾階段揚塵治理相關要求的通知》,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全面落實揚塵治理措施,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監督機構核準之后,方可辦理質量安全報監手續和施工許可手續,否則不準開工建設。在工程竣工收尾階段,督促建設單位統籌規劃,合理組織,分區域、分段集中施工,重點抓好管道開挖、綠化、鋪裝施工時的降塵工作。三是大力推廣應用環保抑塵噴霧機。在施工過程中,利用環保抑塵噴霧機噴灑水霧除塵,目前,市直90家建筑工地已使用該噴霧設備。四是加大處罰力度。上半年,共對128家建筑工地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對88個工程項目的212名責任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對39家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按照誠信扣分標準給予誠信考核扣分。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揚塵污染嚴重的建筑工地進行行政處罰24起,共罰款39.9萬元。
(四)創新檢測行業監管模式,檢測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以完善預拌混凝土與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平臺為主線,認真開展全市預拌混凝土及檢測機構的管理。監管平臺已基本滿足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生產運輸交貨管理、施工現場見證取樣送檢以及常規檢測、現場檢測等管理要求,進一步規范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質量行為。該信息監管平臺處于國內領先水平,有力促進了我市預拌混凝土及檢測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監督隊伍素質。制定了《臨沂市建設安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處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對反腐倡廉重點任務和工作責任分解細化、責任到人,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完整、責任落實的責任體系。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解決黨員隊伍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衣舊情深 助力善舉”愛心捐衣活動,全處共捐贈衣服550余件;開展“慈心一日捐”活動,全處共捐善款27800元。開展“結親連心”聯系群眾活動,聯系群眾33戶,每戶發放一張“結親連心”聯系卡、發放慰問金300元。
(六)踐行為民服務宗旨,及時處理群眾投訴。堅持以妥善解決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為目的,提升投訴處理人員道德修養、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等綜合素養為重點,規范投訴處理過程,提高投訴處理實效。認真做好“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投訴處理反饋工作,做到及時、準確、規范、公正,讓政府放心,讓群眾滿意,提升投訴處理服務質量。上半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務熱線106起,處理結果令各方滿意,滿意率達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建設單位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壓低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安全基本條件得不到保障;部分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機構審核程序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施工單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以包代管現象嚴重,質量安全責任制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部分監理單位不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監理職責,監理行為不規范。
二是違規建設工程大量存在,成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難點。有的工程往往以政府重點工程或招商引資為由,不辦理基建手續,逃避監管,工程監督部門只能被動提前介入監督。由于工程監督部門缺乏制約手段,處罰力度不夠,雖然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整改通知書,卻很難落實到位,建設單位往往以工期緊為由不配合整改,致使隱患長期存在,帶“病”施工,極易引發各類質量安全事故。
三是監管力量亟待進一步加強。目前,全市共有質量監督人員294人,具有監督資格的人員209人;共有安全監督人員186人,實際從事安全監督工作的人員145人。由于大量一線監督人員被抽調至各類城建指揮部工作,導致監督力量嚴重不足,監管任務繁重,監督機構人均監督面積高達40萬平方米。另外,部分監督人員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不高,個別監督人員不懂業務,不能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的監督人員監督方式粗放,墨守陳規,不能完全按照監督程序、監督內容開展工作,制約了監督工作的及時開展。
三、下步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