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多樣性的價值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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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多樣性的價值

篇(1)

(二)價值的多元性森林生物多樣性是森林這一綜合地域類型中所呈現出來的生物多樣性。一般而言。生物多樣性包括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其所體現出來的價值分為直接使用價值、間接使用價值、選擇價值和存在價值四類(國家環保局,1998)。直接使用價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樣性直接滿足人們生產和消費需要的價值,又可分為直接實物價值和直接非實物服務價值;間接使用價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樣性提供的生態功能的價值;選擇價值是指人們為了將來能直接或間接利用森林生物多樣性的支付意愿;存在價值是人們為確保森林生物多樣性繼續存在的支付意愿(張穎,2002)。價值的多元性決定了會計確認與計量的困難與復雜性。森林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密切相關,其所體現的價值不僅在于為當代人提供直接使用價值,更重要的是為人類目前及將來所創造的巨大的非直接使用價值,所展現的是對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積極意義。

(三)資產的整體性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是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相互統一的整體。當森林生物多樣性作為提供木材、竹材和蘑菇及其它動植物產品來源時,釋放的是直接環境效益,此時屬于有形的森林生物資產;當森林生物多樣性作為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等森林生態效益資源的時候,釋放的是間接環境效益,此時屬于無形的森林生態資產,兩者的結合點在于森林生物多樣性資源同一載體。森林生態資產不能脫離森林生物資產而獨立存在,兩者相互依存,其價值的形成、消費和補償過程密不可分。因此,森林有形資產在其實物量和價值量的增減變動過程中,森林無形資產也相應地發生變動,其所發揮的生態效益地會發生變化。因而在對森林有形資產的價值確認和計量中,也要相應地對森林無形資產的價值及其所產生的效益進行確認與計量。

(四)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是相對稀缺的,這不僅表現在天然存量方面,還表現在生成率方面。同時,地球上生物物種是自然界長期進化的產物,因而各物種的形態、結構和功能在絕對意義上是不可替代的。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產生了對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要求,體現在會計上是必須對其進行確認和計量。

(五)產品的公共性和市場的無形性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發揮的生態效益具有典型的外部經濟性,它超越了進行森林經營活動的林業行業以外的外部影響,即不通過市場機制反映的影響,進而會產生不能全部反映到私人收益中的社會收益。公共物品是具有外部經濟性的典型例子。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發揮的生態效益主要是一種無形效用,不能貯藏和移動,生產者難以對其控制,即無法迫使受益者償付了補償費用后才能享用其生態效用。因此,森林所提供的生態效益服務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時,由于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中的生態資產一般不存在市場,所以應更多地考慮非市場價值的計價方法,實現對其生態價值的確認和計量。

二、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會計確認、分類

(一)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會計確認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會計確認是指將森林生物多樣性資源作為一項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森林生態效益記入會計載體的過程。會計確認的核心問題是選擇合理的會計確認標準。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要能夠作為一項資產加以確認,應當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會計確認從理論上講要同時滿足四項標準:(1)可定義性。我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給出的資產定義為:“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是資產的最本質特征。森林中擁有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如藥用、食用、纖維、芳香油等)和野生植物資源(如哺乳類、鳥類和爬行類等)。作為林業經營組織來講,一旦森林生物多樣性資源為其所擁有或控制就能為它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凈現金流入。因此,它們符合確認的第一個條件——資產的定義。(2)可計量性。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可以通過現有多種計量屬性選擇達到對其計量的目的,但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自身的特殊性,其計量比較復雜。同時,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科學定價主要通過對其價格評估的基礎上進行。從長遠來看,隨著評估理論和技術方法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能夠做到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合理計量。(3)相關性。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是指會計信息能夠影響信息使用者的決策、能夠導致信息使用者決策的差別(于富生等,2000)。顯然,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計量所反映的信息,可以幫助決策者了解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和流量信息,從而會影響到他們為我國森林生物多樣性保護事業所采取的宏觀或微觀的經濟決策。(4)可靠性??煽啃允侵感畔⑹褂谜呖梢詫嬓畔⒔o予充分信賴?!爱斝畔]有重要錯誤或偏向,并能夠如實反映其所擬反映或理當反映的情況而能供使用者作依據時,信息就具備了可靠性”(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2003)。真實反映是可靠性的核心標志。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計量結果,可從一定程度上真實反映林業經營組織所擁有或控制的森林生物資產和森林生態資產的實物量與價值量,足以使決策者信賴。

(二)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分類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分類標準有多種,其中最基本的是按存在形態分。按存在形態可將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分為有形的森林生物資產和無形的森林生態資產。森林生物資產是指森林中活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及棲息于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的個體基因,包括林木資產、林副產品及以森林為依托生存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因此森林生物資產是一種有形資產。森林生物資產在價值層次上主要表現為物種多樣性價值和基因多樣性價值,在價值總額中主要表現的是直接使用價值。森林生態資產是指森林生態效益所形成的資產,包括有機物質的生產、的固定、的釋放、營養物質循環與貯存、水土保持、凈化污染物等。森林生態資產在價值層次上表現的是森林生態系統多樣性價值,在價值總額中表現的主要是間接使用價值和和部分直接使用價值(如旅游觀賞價值、科學文化價值等),此外森林生物多樣性所表現出來的選擇價值和存在價值,也歸屬于森林生態資產。

(三)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核算在實踐中的應用從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會計核算的可操作性角度考慮,目前主要可側重于森林物種多樣性價值方面的核算,特別是其中植物和動物多樣性價值的核算。雖然森林生物多樣性包括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但目前人們對每個層次的認識是非常有限的。相對而言,物種多樣性最明顯也最容易測定。而森林遺傳基因多樣性多發生在分子水平上,它主要包括染色體的多態性、蛋白質的多態性和核酸的多態性三個方面。就目前人們的研究手段和認識水平看,要做到完全掌握森林中有機體,即動植物和微生物的DNA中的氨基酸的排列次序及其結構還是比較困難的。而生態系統多樣性的測定比遺傳多樣性的測定更困難,因為系統的邊界都是模糊的。同時,對于物種多樣性,也部分受到研究手段和認識水平的限制,對于其中的微生物多樣性測定與確定比較困難,所以物種多樣性目前主要著重于植物與動物多樣性的測定,特別是其中的裸子植物、被子植物和脊椎動物。因此,一般來講,目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核算主要是以物種多樣性中的植物與動物價值的核算為代表,暫不考慮基因及生態系統多樣性價值的核算。

三、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確認

(一)森林生態效益的概念及特征森林生態效益作為一種間接效益,就是指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內森林生態資產所釋放出來的效用。其具有幾個重要特征:(1)外在經濟性。外在經濟性在林業中是最普遍的現象。當森林生物多樣性發揮涵養水源、保育土壤、固碳制氧和保護物種及基因多樣性等多種生態效益的時候,這種生態效益卻被非林業經營部門乃至全社會無償地享用,而不必為此付出相應的費用。(2)非減性。森林生物多樣性直接效益的發揮,意味著森林生物資產的減少。而森林生態效益的實現,并不意味著一定要減少森林生態資產。(3)模糊性。森林生物多樣性的直接效益隨著木材、蘑菇、動物毛皮等的出售而實現,并可用貨幣直接計量。但森林生態效益沒有物質載體,無法對其效益進行準確的計量,只能通過估計來反映。因此,森林生態效益的確定具有模糊性。

(二)森林生態效益的會計確認長期以來我國傳統林業會計中核算的收益部分只是對市場上可以進行交換的貨幣收益進行確認,對林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引起的生態效益外在性不予確認,使得大量的森林生態效益價值游離于會計循環之外,嚴重阻礙了森林生物多樣性資源可持續效益的發揮,危及了林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因此,作為林業經濟經營組織必須考慮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對外部產生的影響,會計上應反映這一巨大的森林生態效益,將森林生態效益外在經濟性作為收入要素納入核算體系(溫作民,2003),從而進一步轉化為林業經營組織的環境效益,真實地評價其業績。根據財務會計的收入定義,收入是一種經濟利益的總流入。顯然,森林生態效益外在性部分并沒有形成經濟利益的流入。因此,傳統財務會計確認收入的流入和流出概念不能滿足將森林生態效益完整地納入會計核算體系的要求。要將森林生態效益作為收入要素納入會計系統,其確認可以根據其標準進行:(1)符合定義。符合森林生態效益定義,森林生態效益作為一種間接效益,是指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內森林生態資產所釋放出來的效用。(2)可計量性。據有關部門測算,森林生態效益是其經濟效益的13倍。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對森林生態效益每年都要進行準確的核算。(3)相關性。森林生態效益會計核算提供了關于森林生物多樣性非木材價值的更多的信息,這些信息將有助于投資者和決策者對森林生態功能重要性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別是可以為林業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進行相關決策或制定相關的會計制度與準則提供依據,適應新時期我國林業跨越式發展的需要。(4)可靠性。模糊性雖然增加了森林生態效益計量的難度,但是只要是估計的合理,仍然具有可靠性。因此,凡是符合森林生態效益的定義,能夠用貨幣計量,并且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的森林生態資產所釋放的效用,都可確認為森林生態效益。

四、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會計計量

(一)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計量尺度計量包括貨幣計量與非貨幣計量。就貨幣計量而言,其計量單位籠統地講就是貨幣,由于貨幣能把經濟業務全面、綜合地反映出來,所以貨幣成為會計統一的計量尺度。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計量應同時采用貨幣計量和非貨幣計量兩種形式。這主要是由森林生物多樣資產的特點和森林生態效益的特點決定的。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兩重性、價值的多無性、產品的公共性和市場的無形性以及森林生態效益的外在經濟性、模糊性等特征,一方面反映了對其價值計量過程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另一方面,即使它們的價值通過一定的方法得以計量,但在其計量結果的公眾認可度上目前仍存有爭議。因此,對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計量完全以貨幣作為統一的計量尺度目前仍存在著較大的困難。為了滿足提供森林生物多樣性方面的會計信息,使其具有較強的可理解性,應當盡可能多地考慮運用非貨幣計量尺度。在非貨幣計量形式中,可同時使用包括實物計量、勞動計量、混合計量等多種形式。運用貨幣計量形成一些財務指標,運用非貨幣計量則會形成實物指標、勞動指標、技術指標、技術經濟指標和文字說明等,從而提供信息使用者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

(二)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計量屬性以歷史成本為基礎計量是一項廣為流行的會計慣例。對于一般實體資產來講,在沒有通貨膨脹或通貨膨脹較小的情況下,其歷史成本與其價值的差異是較小的。然而,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是一項特殊資產,以歷史成本計價卻是森林生物多樣性一個致命弱點,這主要是由于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大部分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的。少部分是由自然力和人力作用形成的。因此,它們往往沒有或只有較低的歷史成本。另外,它們又是有生命力或活動力的,其價值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不斷在變化,只有在交易的那一刻才能暫時相對固定其價值。因此,如果僅按目前的歷史成本會計模式來計量,它們的價值計量會偏低,違背了會計信息相關性的原則,不能達到為決策者提供有用信息的目的。因此,在可持續發展理念下,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計量屬性,不應局限于傳統的單一歷史成本計量,而應包括面向市場、未來、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公允價值在內的多種計量模式。公允價值是一種復合的會計計量屬性,從狹義上看,其表現形式有:現行市價、現行成本、可變現凈值和以公允價值為計量目的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歷史成本固然可以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但有時為了管理或決策上的需要,要求會計可以提供以公允價值反映的更為相關的會計信息。另外,象森林生態資產一類的歷史成本原本就沒有,用公允價值反而可以更可靠地反映它們的真實價值。在這些情況下,用公允價值代替歷史成本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進行計量也是可行的。當然,用公允價值計量所帶來的一個負面影響是公允價值的確定避免不了主觀因素的影響,這對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的影響不容忽視,因此怎樣提高和增強公允價值的可靠性是一項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從目前我國會計現實來看,公允價值的運用條件尚不具備(張心靈等,2004),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會計計量屬性可以選擇以歷史成本計量為主,輔之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具體計量時,應分別不同資產及不同階段加以考慮。森林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應按歷史成本進行計量;森林生態資產的初始確認應按公允價值計量;森林生物資產及森林生態資產報表日計量應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可以通過如實際市場價法、費用支出法、旅行費用法、替代花費法、機會成本法或條件價值法等,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進行評估取得。從發展的角度看,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極有可能成為21世紀的主流(黃世忠,1997),那么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將來應主要選擇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即采用“公允價值+歷史成本”模式。

[參考文獻]

[1]國家環保局:《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2]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版。

[3]黃世忠:《公允價值會計:面向21世紀的計量模式》,《會計研究》1997年第12期。

[4]溫作民:《環境外在性的會計核算》,《財務與會計》2003年第11期。

[5]于富生、黎來芳:《論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上海會計》2000年第8期。

篇(2)

科學研究表明,在過去的5.4億年間,地球上共發生了五次生物大滅絕事件。其中發生在距今2.5億年前的二疊紀末生命滅絕事件,造成了超過9070的海洋生物物種消失和大量陸地生物滅亡。支離破碎的生態環境,荒蕪的精神家園,數不盡的社會矛盾……當今世界已經走在毀滅的邊緣!人們不禁要問:第六次生物大滅絕什么時候到來?

150多年前,一位印第安酋長說過這么一句話:“地球不屬于人類,而人類屬于地球?!痹谌祟惓霈F之前,經過漫長的生物演化,地球上的生物已經是極為豐富、蓬勃發展。人類誕生于這樣一個多姿多彩的生命世界,并且以其他生物的豐富作為誕生的基礎。

生物多樣性是生物及其與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以及與此相關的各種生態過程的總和,包括數以百萬計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和它們所擁有的基因以及它們與生存環境形成的復雜的生態系統,是生命系統的基本特征。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具有巨大的實用和公益價值。生物源的實用價值是生物多樣性的直接價值,人類從多樣的野生和馴化的生物源組分中,得到了生存、發展所需的食品、藥物、生產資料以及精神文化發展的物質基礎,遠遠超過其直接價值的,是人們通常忽略了的生物多樣性的間接和潛在價值。生物多樣性的間接價值,主要與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有關,主要表現在固定太陽能、調節氣候、調節水文學過程、防止水土流失、吸收和分解污染物、貯存營養元素并促進養分循環和維持進化過程等方面。歸納起來,生物多樣性的最大價值在于為人類提供適應當地和全球變化的機會。生物多樣性的未知潛力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

人類文化多樣性也可以認為是生物多樣性的一部分,表現在語言、、社會結構等人類社會特征的多樣性上。正如遺傳多樣性和物種多樣性一樣,人類文化(如游牧生活和移動耕作)的一些特征表現出人們在特殊環境下生存的策略,有助于人們適應不斷變化的外界條件。

自然層面的生物多樣性和人文層面的文化多樣性二者之間究竟有什么關聯呢?早在生物科學發展的初期,達爾文的《進化論》里就肯定了“人類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從較低級的動物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動物”。達爾文強調“物競天擇”,同時也強調“文化是利用自然的手段”。達爾文關于人類是自然界的組成部分的觀點恰恰和中國古代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不謀而合。然而“文化是利用自然的手段”的觀點,卻顯現出“天人對立”的世界觀。也正是這種將生物多樣性的直接使用價值和間接生態服務價值分離的價值觀,使人類無情、無度地蠶食地球生命系統,引發地球生態危機,從而引發人類自己的生存危機!

生物多樣性受到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威脅,生存問題考驗著地球上相互依存的所有物種!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科學家和社會學家都在思考生物與人的新平衡,都在探求和尋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辦法和途徑。在影響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諸多因素中,“文化”這一關鍵因素的作用日益凸顯!

不可否認,文化多樣性的發展建立在生物多樣性的基礎上,人類的文化價值觀、社會經濟、科學技術、資源管理、政策法規和倫理道德等,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密不可分。人類從早期采集野生植物、狩獵野生動物開始,到建立原始農業、發展現代農業和現代工業、信息社會,衣、食、住、行、治病、娛樂、體育運動,都離不開動物和植物。不同區域的原住民和居民形成與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相應的各不相同的文化,特定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對相應區域人的生存生活以及習俗傳統有直接的影響。

自然界的動植物為人類語言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不管哪個人種或民族,動植物的名稱都是相當重要的語言組成成分。全世界已知35萬種高等植物,每種語言都有35萬個以上的植物名稱。自然界的動植物不僅豐富了人類語言的內容,而且是人類認識、學習和利用自然求生存和發展的最好的老師。比如納西人祖先傳下來的經驗就告訴當地人:“開白花的植物富含營養可以吃,開綠花的植物有毒不能碰,開紅花的植物可以做藥治病”。這就是納西人認識、學習自然的知識。后來,這些知識經發展就成了對食物、毒物和藥物的識別和認知。文化背景不同的民族認識和利用植物的知識的不同,就是生物多樣性認知在不同文化上的差異。

傳統文化中的許多民俗活動都是用動植物作為某種文化標記和象征。如端午節,家家戶戶要在門上懸掛一束新鮮的菖蒲和艾蒿,意為驅邪避惡,保佑平安。西雙版納的傣族人,在傣歷新年食用的用新鮮芭蕉葉包住蒸熟的糯米餅,其中摻和有不可缺少“糯索花”(云南石梓樹的花)。這種樹在西雙版納有野生也有被栽在村寨里和房前屋后,也就成了傣族人的文化象征植物。

篇(3)

生物多樣性包括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森林和生物多樣性是相互關聯的,森林消退是生物多樣性面臨的最大威脅,生物多樣性是與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的最重要因素。據生物學家估計,地球上約有8萬種植物可以供人食用,目前僅利用3000多種,而人類所需植物蛋白的95%來自其中的30種,50%以上的植物蛋白僅來自3種,即小麥、水稻、玉米。世界醫藥復合物中,約有一半來自植物或是從植物中提取的有用成分。人工繁殖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其生產力或抗病蟲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它的野生或半野生、半人工的遺傳基因資源。野生生物在心理、文化和精神上的價值更是無法估計。

1.森林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1.1森林與物種多樣性

森林是物種多樣性最豐富地區之一。據估計,地球上有500萬-3000萬種生物,其中—半以上在森林中棲息繁衍。由于森林破壞(年毀林面積達1800萬-2000萬hm2)、草原墾耕過度放牧和侵占濕地等,導致了生態系統簡化和退化、破壞了物種生存、進化和發展的生境使物種和遺傳資源失去了保障,造成生物多樣性銳減。如果一片森林面積減少為原來的10%能繼續在森林中生存的物種將減少一半。目前地球上的全部物種已消失了25%,有20%-30%還有消失約危險。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1991年世界環境報告中預測,1990-2000年,世界生物物種每年可能失去1.5萬-5萬個。

1.2森林與生態系統多樣性

森林占陸地面積的1/3,其生物量約占整個陸地生態系統的90%。在森林生態系統中,植物及其群落的種類、結構和環境具有多樣性,也是動物種群多樣性賴以生存的基礎和保證。森林的破壞,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特別是引起溫室效應、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氣候失調等問題,從而也嚴重影響農田、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

1.3森林與遺傳多樣性

一個物種種群內兩個體之間的基因組合沒有完全一致的,滅絕部分物種,就等于損失了成千上萬個物種基因資源。森林生態系統多樣性提供了物種多樣化的生境,不僅具有豐富的遺傳多樣性,而且為物種進化和產生新種提供了基礎。森林的破壞導致基因侵蝕,使得世界上物種單一性和易危性非常突出。

1.4森林對恢復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在土地上或森林受到嚴重破壞的地區,通過營造人工林形成新森林環境,隨著森林植被不斷演替,最終改變了區域的生物多樣性。當人工林成林后,植被物種逐漸增加,一些耐蔭的伴生種孽生繁衍,森林內昆蟲大量繁衍,同時招來各種鳥類在林中覓食、棲息、繁衍。森林也為哺乳類動物提供了很好的隱蔽場所和食物,如食草和食林木種實的鼠、免等,另外,狐貍、維雞、刺凋、黃鼠狼等動物遷徒而來。

2.森林多樣性的保護

由于人口急劇增長、森林資源過度利用,環境污染加劇,森林生物多樣性下降達到空前的水平。森林的破壞不僅導致有機物合成的減少,生物鏈短缺,而且破壞了環境,野生動物失去了“庇護所”。因此,森林破壞、銳減,導致生物多樣性的銳減,已向人類生存發起挑戰。

森林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以及保護前提下的持續利用,已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

2.1加強宣傳提高公眾對生物多樣性的認識

森林具有豐富的各種自然資源,除具有生產木材及林副產品直接經濟效益外,還具有更為重要的生物多樣性間接價值和潛在價值。如提供醫藥、工業等的原料。目前,人類對森林物種的生物和經濟價值所知甚少,還持續在單一的“木頭”思想,沒有從森林的多資源、多效益的角度去看待森林。一個物種所含的遺傳信息在今天看來可能毫無價值,但是在將來的某一天也許極有價值。一個物種價值的相對性還表現在:有時人們已經弄清某個物種所含遺傳信息的重要意義,但現在人們尚不能,而寄希望于將來能利用他們。例如,有一種低產的野生小麥,其葉片的光合強度是一般小麥的4倍,農學家也找到了使葉片具有高光合強度的基因,但現在尚無法將這個基因嫁接到農作物小麥上,但隨著科學的發展,將來也許能夠實現。

當人們了解了生物多樣性的分布和價值,明白生物多樣性如何影響人們的生存環境,并且懂得了在不降低生物多樣性的前提下滿足自身的需要,保護生物多樣性才會獲得成功。

2.2加強立法和執法,完善保護體制

我國和實施的《森林法實施細則》《環境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規則和條例,對我 國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起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根據出現的新形勢,對有關法律法規要進行修補和完善,并制定新的法規。

2.3加強自然保護區、植物園、動物園的建設

保護生態系統稀有和瀕危滅絕的物種,防止基因及基因綜合體的損失,是自然保護區的基本任務。根據國家標準GB/T14523—93《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劃分為3個類別9個類型,其中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起保護作用的主要有森林生態系統類型和野生動物類型、野 生植物類型3個類型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是保存生物基因,繁衍瀕危生物物種、探索自然發展規律和人類合理利用生物資源途徑的重要基地。另外,加強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也有重要意義。它們除了具有豐富的旅游資源外,絕大多數還保存著比較完整的森林生態系統。

2.4通過發展速生豐產林,緩解木材危機

集約經營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具有致關重要的作用。雖然發展一定規模的集約林生物多樣性減少了,但它能提供社會需要的充足木材,減少天然林的采伐量,不僅緩解了林產品的供需矛盾,還保存了自然植被,保護了生物多樣性。同時,發展速生豐產林還有助于促進各種樹種的改良和優良基因的保存。如何科學的營造速生豐產林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方向,首先要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其次要進行合理配置和科學的撫育采伐管理。實踐證明適宜樹種的混交比營造純林具有更高的生物多樣性且林分生長穩定,如落葉松與水曲柳混交其長勢高于彼此的純林。

2.5大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共同的財富。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煥環發大會上簽署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確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是 全人類共同的事業”。近幾十年來,我國對保護全球環境和物種資源方面作出了許多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與全球環境的持續惡化,物種資源的迅速減少,對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的迫切需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們必須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持續利用的先進經驗、技術措施,吸引外商投資,促進我國生物多樣性持續、健康發展。

篇(4)

2、間接經濟價值,生物資源的間接價值是與生態系統功能有關,它并不表現在國家的核算體制上,但它們的價值可能大大超過直接價值。

3、潛在利用價值,保護生物資源可以為人類社會帶來日益增長的利益,這種效益因地域和物種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篇(5)

21 世紀全人類世界突出三大問題是人口、資源、環境問題,而目前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增長以及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面臨著土地、資源、環境之間矛盾;如何解決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不斷推進過程中與區域性生態環境的關系,這無疑風景園林設計在其產生重要作用,風景園林設計能夠為我國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追求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并重,以保證生態平衡和生態環境質量的生態設計和建設也成為現代風景園林師的重任。而同時我國風景園林設計面臨來自城市化、生態觀念變化以及社會信息化的挑戰,因此,我國風景園林設計必須堅持地域性原則、自然性原則、持續性原則和多樣性原則,并提出我國未來風景園林設計要堅持穩定性與多樣性的有效結合的未來發展方向,以提高我國園林設計的環境效益,進而帶動我國風景園林設計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高。

一、風景園林設計的原則

(一)地域性原則

地域性原則是風景園林設計的首要原則。從生態位原理的角度看,每個城市所在地域都有不同于其它地域的生態因子組合和生態條件,這就造成各個地域生態位的差異,形成了紛繁多元的生態世界。所以園林設計也應該遵循地域性原則。園林設計要遵循地域環境特性,要保持和維持區域性的生態環境獨特性,風景園林設計要根據區域性生態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應該根據不同區域風景園林而有所變化,設計應遵從當地的土壤、植物、材料、文化、氣候等條件,不應該因風景園林設計過分追求風景,而忽略區域性的生態環境。因此,地域性原則為風景園林設計提供了最基礎的設計方向。

(二)自然性原則

風景園林設計主張是自然性而非社會性或者非機械性的設計。風景園林是一個自然生態系統,需要園林設計師從自然性作為第一性的角度出發,去設計出獨特的風景園林景觀,綠色生活是社會大眾普遍的追求,是社會追求的主流自然價值觀,所以園林設計也應該追求綠色自然的價值觀,但目前我國風景園林設計嚴重缺乏自然性,著重去追求社會效益,往往忽視了風景園林的自然性,這也是我國風景園林未來發展存在方向性問題。因此,自然性原則是風景園林設計的本質屬性。自然與保護性地規劃才最有能力實現風景園林設計保護地的宗旨,才能體現風景園林設計的自然性精神。

(三)多樣性原則

大自然是廣闊的,它包容了豐富多樣的生物。與自然合作的生態設計就要尊重和維護其多樣性,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根本就是保持和維護鄉土生物與生境的多樣性。筆者認為傳統風景園林設計主要注重風景園林的視覺觀賞為主,這往往導致風景園林設計師都采取環境修飾和注重美學價值,但隨著社會大眾主流價值觀的變化,風景園林設計要采取多樣性和多元化的方式的設計理念,積極遵循風景園林設計的整體多樣化特性,多樣性也積極為風景園林設計奠定了基礎。所以多樣性原則是風景園林設計的外在要求。

(四)持續性原則

持續性原則應該作為風景園林設計的重要思想?!?R”,即減少資源消耗(Reduce)增加資源的重復使用(Reuse)資源的循環再生(Recycle)是進行城市景觀生態設計的 3 個重要的方法。這也是對我國風景園林設計的遵循“3R”原則,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和不斷深化,這對于風景園林設計業提出了新要求,需要風景園林設計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堅持風景園林設計的可持續原則的基本方法,同時要堅持園林設計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理念,因為風景園林設計要服務社會,增加大眾的社會審美價值觀,樹立社會主流生態價值觀念。

二、風景園林設計未來展望

第一,風景園林設計注重科學性和多樣性。由于我國風景園林設計受到傳統園林影響非常大,對于風景園林設計不僅僅停留在風景詩情畫意的追求,要增加風景園林設計的整體科學性和多樣性,這樣能夠解放園林設計的思想,也能激發風景園林設計師發揮創造能力。第二,目前我國風景園林設計普遍存在偏向植物造景的傾向,要注重風景園林整體生態規律的設計,積極投入于對風景園林的資源、環境如何合理利用,如何保護性風景園林的開發與利用,增加風景園林設計的實踐性操作,不能只停留在形式層面上。第三,增加風景園林的鄉土化設計。由于我國社會大眾普遍追求農村的生活環境,因此風景園林設計要注重對風景園

林基地及其周圍環境自然歷史進行不斷研究,讓風景園林設計切合當地的自然條件并反映當地的景觀特色。第四,要結合時代氣息的風景園林設計。風景園林設計加入時代的氣息,這樣能體現出我國未來發展的審美方向,這樣能夠帶動風景園林設計的不斷向前發展,不斷跟著時代的步伐,與世界風景園林設計相協調。總之,針對目前我國風景園林設計的現狀,風景園林設計總體上要追求社會普遍價值觀,這樣才能適合我國社會園林的發展。

三、結語

綜上所述,風景園林設計體現出現代社會主流生態價值觀念和一種全新的美學價值觀念。隨著經濟社會不斷深入發展,生態效益成為風景園林設計最長遠的追求,未來風景園林設計是與生態環境過程保持協調,以降低風景園林設計對生態環境破壞。風景園林設計與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自然環境是密不可分的,是以風景園林設計的環境效益為核心,社會和經濟效益并重的發展理念。筆者基于我國風景園林設計的現狀,提出風景園林設計應該堅持的原則以及未來發展方向,以對我國風景園林設計未來發展具有一定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 魯敏,劉佳,李亞男 . 濟南市生態園林綠地系統構建的途徑與策略 [J]. 山東建筑大學學報,2008,23(5):377-380.

篇(6)

中圖分類號:K915 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在城市綠化的過程中,為了滿足不同的綠化要求需要使用不同的植被,因此,在綠化的過程中我們要保證生物的多樣性。

二、城市綠化和生物多樣性的關系

根據城市建設以及開發進程當中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問題進行研究,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環節。首先,城市生物的多樣性這一個概念最早是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被提出來的,其指的是生物在生存以及發展過程當中由于為了適應環境的變化、適應溫度以及氣候的變化而出現的一種變異性的特征的體現,所以,總體的而言城市生物的多樣性是由生物的遺傳性、生物的多樣性以及生物和生態系統之間呈現出來的多樣性等諸多影響因素所共同構成的。我們首先來分析生物遺傳的多樣性,遺傳的多樣性指的是同樣一種遺傳性物質在發展過程之中出現的變異以及個體上的差異。從生物發展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生物的遺傳多樣性可能會在生態的群落之間呈現出來,同時也有可能會在族群之間顯現出來,生物的發展有可能會由于環境的變化或者是外界因素的影響出現基因突變等現象。另外,生物的物種多樣性,則進一步的闡明了生物發展進程之中的富集程度,生態多樣性在同樣一個生態環境系統當中,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并且由于生物的多樣性而出現的個體差異的現象,這樣的情況會導致生物群落之間不同的個體有著較大的區別。個體在實際的功能、結構以及種類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別。從生物學的角度進行分析,城市生物的多樣性是當前階段全球生物多樣性一個非常特殊的

并且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不僅可以全面并且直觀的體現出生物的變異程度以及富集程度,同時還可以反映出生物發展的幾個基本層次。首先,在城市的基礎之上,城市是人們生活以及工作的聚集地點,而生物發展以及進化的多樣性主要是人們發展以及生存過程當中建立起來的一種可以維護城市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以及高效運轉的重要系統。另外,在區域的層次結構之上,城市是現代化經濟發展的中心,具有非常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地理背景,最后,在全球的層次結構之上,城市是現代化教育以及科技發展的核心部位,所以我們有義務并且有責任參與到全人類生存以及發展的建設工作當中,不斷的加大宣傳教育以及培訓,進而為生物的多樣性發展以及現代化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不斷進步做出必要的貢獻。

三、綠化中生物多樣性的要求

城市園林綠化作為城市的一項基礎建設行業,是城市環境建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綠化不僅為市民提供舒適的城市環境和游憩空間,同時能產生巨大的自然和生態效益。然而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城市擴張以及旅游業的發展,再加上單一的管理方式和過度的娛樂要求,有限的綠地被商業和經營活動所占據,生境被破壞,污染嚴重,對生物多樣性構成了威脅,特別是一些自然地被植物減少甚至消失。近幾十年來,由于生物多樣性喪失速度的加快使得生物多樣性保護成為當今世界環境保護的熱點,生物多樣性保護從科研、學術領域逐漸走向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融合在人類活動的各種環境中。城市園林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存的重要資源,維持了園林生態系統的健康和高效,具有許多功能和潛在的價值,其中包括經濟功能(提供生物產品)、社會功能(娛樂、科學、文化教育、交往)、生態功能(促進營養物質循環、控制和改善小氣候、水土保持、提高土壤肥力、控制害蟲、凈化水體和空氣等)、遺傳價值(基因庫的保存)、美學價值(提高景觀質量)。同時,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重建,可以改變人類對自然的傳統觀念和索取的方式,確立人與自然共生共榮的關系,從而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生物多樣性是促進城市綠地自然化的基礎,也是提高綠地生態系統功能的前提。城市綠化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恢復和重建城市物種多樣性。城市綠化通過構建多樣性景觀,對城市整體空間進行生態合理配置,因此城市綠地不應局限于僅僅作為視覺的欣賞對象,滿足城市綠化的外在形象美觀。作為城市自然生產力的主體,應成為城市生態系統的核心。城市綠化應貫徹生態優先準則,同步參與城建項目規劃和建設過程,而不是工程建設的最后補漏和修飾。盡量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觀,把城市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干擾和破壞降低到最低程度。完善城市綠地規劃布局。建立城市居民與環境的協調有序結構。根據城市氣候效應特征和居民生存環境質量要求,搞好城市綠化布局并進行城市綠化系統設計,提出城市功能區綠地面積分配、品種配置、種群或群落類型方案。修建綠色廊道和暫息地,增加開放空間和各生境斑塊的連接度,減少城市內生物生存、遷移和分布的阻力,給生物提供更多的棲息地和更便利的生境空間。

四、實施景觀生態規劃的幾個步驟

1、確定生物中心和生物廊道

實施景觀生態規劃的第一步是構建以生物中心和生物廊道為主的完整生態網絡。生物中心一般建立在具有重要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并且通過生物廊道將若干個生物中心相連。如包頭市的塞汗塔拉生態園就依地理位置建在建設路南,地處青昆兩區與東河區之間,其間的物種豐富,又極具保護價值,是比較理想的生物中心。

2、構建維持焦點物種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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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作者Richard Welford 看?!捌髽I既是問題的制造者,但也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的一項研究也曾指出,“企業對于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為過……企業生產什么以及企業利用地球資源的細心程度和效率,將決定生物多樣性養護的未來。”除了能夠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企業還可以從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提供生態系統服務中獲得收益,提高企業的聲譽。

積極的行動要產生可見的影響尚需時日,而且需要具有這種認識的企業越來越多。

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如此重要,但大家又往往很難理解為什么企業在其商業活動中并未能充分考慮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因而,在商業決策和商業行為中有效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議題的第一步包括:理解生物多樣性代表了什么;為什么生物多樣性對于人類社會很重要;以及私營部門和生物多樣性資源之間有什么關系。

事實上,生物多樣性是企業長久生存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企業依賴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服務作為其生產過程中的關鍵性輸入,這里的生態系統服務包括氣候調節、土壤流失和形成、害蟲管理、防洪、水質維護、疾病管理和授粉等。企業生存需要健康的生態系統,如果損壞,企業運行發展的潛能也將受到影響。

歷史上,工商業界已經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了一些重大的負面影響。然而,盡管私營部門是制造問題的一部分,但同時也是解決問題的一部分。私營部門的資源和影響力為其創造性地、有效地保護環境提供了重要機遇。很顯然,商業在以不同的形式影響著生物多樣性,或直接、或間接或累計產生影響。

直接影響往往來自發生商業行為的當時當地的土地利用和廢物產生。這可能會導致動物棲息地喪失、物種滅絕、污染空氣、水和土壤流水。非本地物種的引入也可能會破壞周圍的生態系統。

企業可以通過減少使用自然資源(如制造業對水的使用)或減少破壞生態服務系統(如森林砍伐帶來的水土流失)來降低對當地社區的影響。顯然,亞洲大部分仍待被開發的原始或偏遠地區可能會面臨更高的風險。然而,企業可以通過對生物多樣性風險的早期識別以及周密計劃來降低這些風險。

間接影響通常是指他人行為的結果或者是由商業行為間接觸發或導致的。這些影響可以同引發它們的商業行為發生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間。間接影響會給企業帶來巨大風險,因為它們很難預測、管理和控制。

與企業相關的當地居民和員工的行為改變也可以影響到生物多樣性,例如一項新的投資可能導致對自然資源需求量的增加,外來移民的涌入也可能會導致自然消耗量的增加。

累積影響出現在當附近的幾家公司開始集體影響生物多樣性的時候。雖然單個商業決策或行為可能對生物多樣性只會產生微不足道的直接影響,但當所有這些影響結合起來時,其產生的沖擊將可能是巨大的。

因此,現在的問題就是私營部門應該做些什么來保護生物多樣性,緩解上述影響所帶來的風險?

這里有兩種基本的且互補的解決生多樣性議題的思路。首先是要將生物多樣性視為一系列的需要企業管理、緩解的商業風險,對其的成功解決可以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信譽,確保企業平穩運行。第二,通過保持生物多樣性處于其最自然的狀態能夠幫助企業創造價值。

篇(8)

1 景觀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不僅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自然資源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如生境的破碎和喪失,外來種的引入或入侵,植物和動物的過度利用,土壤、水、大氣污染、酸雨及全球氣候變暖,工業化的農業和林業等,使全球生物多樣性迅速喪失。據統計,全球每天滅絕的物種數約40~140種,從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景觀多樣性等多個水平和層次上對生物多樣性進行保護是目前人類社會面臨的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景觀多樣性不僅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景觀本身也是生物多樣性存續的重要場所,只有多種生態系統共存,才能保證物種多樣和遺傳多樣性的生存空間,同時多種生態系統共存,并與異質立地條件相適應,才能使景觀的總體生產力達到最高水平。多種生態系統共存,還是保障景觀功能正常發揮,并使景觀的穩定性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保護景觀多樣性是保護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的重要手段。

景觀多樣性一般包括斑塊多樣性、類型多樣性和格局多樣性。

1.1 斑塊多樣性

是指景觀中斑塊的數量、大小和斑塊形狀的多樣性及復雜性。斑塊是內部相對均質構成景觀的組成部分。斑塊是物種聚集地,是景觀中物質和能量遷移與交換的場所。

1.2 類型多樣性

是指景觀中類型的豐富度和復雜度。類型多樣性多考慮景觀中不同的景觀的要素類型(如農田、森林、草地)的斑塊數及它們所占面積的比例。

1.3 格局多樣性

是指景觀類型空間分布的多樣性及各個類型之間及斑塊與斑塊之間的空間關系和功能關系。格局多樣性多考慮不同類型的空間分布,同一類型間的連接度和連通性,相鄰斑塊間的聚集與分散程度。

2 景觀分類與評價

景觀分類思想的實質就是將各種景觀類型依據景觀系統內部包括水熱狀況在內的物質、能量分布及其交換形式的差異、人類活動對景觀的影響以及人們依附于景觀的生產和生活所展現的文化現象,按照一定的原則,分析歸納景觀的自然屬性、生態功能和空間構型特征,用一系列的指標表達這些差異,進而劃分和歸并為景觀類型,并構建景觀分類等級體系??傮w來說,大致有兩類:自然景觀分類和文化景觀分類。而文化景觀分類的研究現還相當薄弱。

2.1 景觀分類方法

景觀分類方法大致可以劃分為發生法、景觀法及景觀生態法3種。。

2.1.1 發生法。是在分析土地景觀的形成過程中,以土地景觀發生的關聯與相似性為依據進行分類。發生法的分類依據,在大尺度等級范圍內是以氣候和地質構造差異為主要指標;在小尺度等級范圍內則是以地貌形態及其與之相應的水文狀況作為主導分類因素。

2.1.2 景觀法。是通過對土地景觀空間形態特性的識別而進行的分類方法。由于同一土地景觀類型內部特征表現均質性(即景色的一致性),而不同土地景觀類型之間的土地特征表現出異質性(即景色的差異性),景觀法在分類手段上,廣泛應用了計算機或地理信息系統方法。

2.1.3 景觀生態分類。是相對一定的等級水平,一般可采取自上而下的劃分或自下而上的組合兩個方向對景觀單元進行確定和類型歸并。在單元確定中,以功能關聯為基礎;在類群歸并中則以空間形態作為主要指標。

2.2 景觀評價

2.2.1 景觀評價的基本內涵:景觀評價內涵目前在學術界仍未達成一致的看法。可概述為是對景觀屬性的現狀、生態功能及可能的利用方案進行綜合判定的過程。主要是在景觀組織層次上對景觀功能的綜合辨識,而與對生態系統甚至以下水平的評價(如土地評價、環境評價等)有所不同。通過景觀評價,可以對景觀狀況、景觀及其組成要素的敏感性、干擾狀況等級、景觀抗性閾值及其等級分布、景觀功能大小和景觀格局等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從而為景觀規劃、景觀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2.2 景觀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①景觀質量現狀的評價,包括景觀自然屬性和景觀人文屬性(美學質量)的評價;②對景觀的利用開發評價或適宜性評價,包括根據對景觀組成、結構、功能、動態的分析,結合一定的景觀功能需求,提出并比較不同規劃與利用方案優劣的評價過程;③對景觀功能作用進行評價,并對景觀功能進行價值評估,甚至將景觀功能貨幣化。

2.2.3 景觀評價的步驟和基本方法。景觀評價的步驟總體上可按以下程序進行。①確定待評價景觀的空間地理范圍及時間跨度;②收集資料,構建景觀信息系統,劃分景觀類型;③構建景觀評價的指標體系,分析景觀屬性;④景觀健康或景觀適宜性或景觀價值評價及等級區劃;⑤報表及景觀評價圖的編制。對以上結果進行報表,并編制相應的景觀評價圖,提交評價結果,為政府決策部門進行生態、景觀規劃等提供依據。

景觀評價的基本方法:除了一些傳統的景觀質量評價方法外,景觀評價還用到多種技術手段。由于評價時一般要用到大量的圖形資料,而且涉及的時空尺度較大,信息量豐富,因此RS、GIS、GPS往往是景觀評價不可或缺的數據采集、處理、結果輸出的技術支撐。

景觀評價的內涵是多方面的,評價的方法也不盡相同。對景觀這樣一個復雜的系統進行評價,各種不同的評價方法在技術體系和操作上有時也不是相互獨立的,而是相互交叉、相互借鑒的。各種景觀的評價在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共通性,在對具體景觀評價的實際工作中,可以根據評價目的和對象的不同,選擇合適的評價方法。

3 景觀多樣性及其評價指標在邊坡綠化建設中的意義

邊坡綠化是園林綠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土綠化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搞好邊坡綠化建設,對于防止水土流失、建設人類自己的綠色家園有著特別重要的景觀生態學意義。當前邊坡綠化主要的形式有:高速公路兩側山體的邊坡綠化,鐵路沿線的邊坡綠化,采石場等山體的邊坡綠化,樓盤小區、別墅群旁的邊坡綠化等。景觀多樣性原理、景觀評價理論的優勢在于運用綜合整體的思維,實現學科交叉和創新。

3.1 斑塊多樣性原理、景觀破碎化對物種的滅絕具有重要的影響

為此,邊坡綠化設計應盡量地保持景觀的完整性,與當前區域開發戰略相呼應,把邊坡本身、道路、附屬建筑物用地、邊坡外環境看作一個整體進行規劃設計,以利于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篇(9)

biodiv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f 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zhang xue-zhi

(hengshui bureau for hydrology and water resources survey of hebei province,hengshui 053000,china)

abstract: 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located in the hinterland of north china plain,is a bio-intensive wetland in the north temperate zone,an intersection area for the different migratory birds,and the best habitat in north china plain for many rare and precious birds.according to the survey data of the wetland biodiversity,this study conducted a div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n species diversities and ecosystem diversities in the wetland.according to the wetland biodiversity criteria,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biodiversity is at a general level.biodiv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f the wetland we can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wetland protection.

key words: biodiversity;div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wetland protection;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1 衡水湖濕地屬性

按照國際濕地公約的濕地分類[1],衡水湖濕地主要為湖泊濕地、沼澤濕地、水體沼澤化濕地、鹽沼濕地、河流濕地和渠道濕地等。其中湖泊濕地、沼澤濕地是濕地的主體,類型與面積占據主要地位。其他類型濕地居次要地位。此外,還有少量人工濕地如溝渠、養魚池等。各種類型濕地關系十分密切,它們相互依存,共同構成衡水湖濕地生態系統。任一類型濕地的退化都將對衡水湖濕地的生態與環境功能產生巨大的影響[2-4]。

1.1 生物多樣性保護層次

衡水湖具有非常重要的濕地生態服務功能,是北溫帶野生動植物聚集地和候鳥南北遷徙不同路線的交匯處,這里有植物370種,鳥類286種,魚類26種,昆蟲194種,兩棲爬行類17種,哺乳類17種,生物多樣性非常豐富。

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功能的完整性與保護珍稀動植物有著同等重要的意義。許多物種雖然未被列入國內外各種動植物保護名錄,但其或為重點保護珍稀鳥類提供棲息地和繁殖地,或直接(間接)為這些珍稀鳥類提供食物,共同構成適宜的鳥類生境。所以保護這些物種,保護生物多樣性對于珍稀鳥類的保護也是至關重要的。同時,保護生物多樣性也就是保護濕地這一天然物種基因庫,以利于我們子孫后代對物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人類生存和生活也都具有重要的現實和潛在的意義[5]。

1.2 濕地保護類型

濕地是位于陸生生態系統和水生生態系統之間的過渡性地帶,在土壤浸泡在水中的特定環境下,生長著很多濕地的特征植物。濕地廣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擁有眾多野生動植物資源,是重要的生態系統。很多珍稀水禽的繁殖和遷徙離不開濕地,因此濕地被稱為“鳥類的樂園”。濕地強大的生態凈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腎”的美名。根據《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gb/t 14529-93),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屬于自然生態系統類的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6]。從生態系統特征上看屬于以華北內陸淡水濕地生態系統為主的平原復合濕地生態系統。

2 濕地生物多樣性功能評價方法

生物多樣性的3個主要層次是物種多樣性、基因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這是組建生物多樣性的3個基本層次?;蚨鄻有源砩锓N群之內和種群之間的遺傳結構的變異。每一個物種包括由若干個體組成的若干種群。各個種群由于突變、自然選擇或其他原因,往往在遺傳上不同。因此,某些種群具有在另一些種群中沒有的基因突變,或者在一個種群中很稀少的等位基因可能在另一個種群中出現很多。在同一個種群之內也有基因多樣性,在一個種群中某些個體常常具有基因突變。生態系統多樣性既存在于生態系統之間,也存在于一個生態系統之內??傊?,物種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最直觀的體現,是生物多樣性概念的中心?;蚨鄻有允巧锒鄻有缘膬仍谛问?,一個物種就是一個獨特的基因庫,可以說每一個物種就是基因多樣性的載體;生態系統的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外在形式,保護生物的多樣性,最有效的形式是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7-9]。

作為水陸相兼的生態系統,濕地的獨特生境使它同時兼具豐富的陸生與水生動物植物資源,對于保護物種,維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難以替代的生態價值。濕地生物多樣性是所有濕地生物種種內遺傳變異和它們生存環境的總稱,包括所有不同種類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所擁有的基因和它們與環境所組成的生態系統[12]。

物種多樣性是群落生物組成結構的重要指標,它不僅可以反映群落組織化水平,而且可以通過結構與功能的關系間接反映群落功能的特征。

在濕地生態系統評價方法的基礎上,結合生物多樣性的理論和實踐,將物種多樣性和生物多樣性作為一級指標,下設二級、三級亞指標,建立可操作性較強的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指標體系[13],見表1。

人類威脅程度分值

對資源保護部構成威脅5保護區與未開發生境毗鄰5

資源的有效保護受到一定的威脅3保護區周邊尚有未開發生境3

資源的有效保護受到較大的威脅1保護區被已開發的區域環繞1

根據濕地生物多樣性現狀調查結果,對照以上賦值逐項打分,將所得分數累加即得到該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總分值。計算公式為:

r=∑3i=1ai+∑3j=1bj(1)

式中:r-濕地生物多樣性總分值;a-物種多樣性分值;i-物種多樣性評價項目數;b-生態系統多樣性分值;j-生物多樣性評價項目。

根據r值的高低,將濕地生物多樣性劃分為5級,見表8。

3 衡水湖生物多樣性評價

衡水湖是華北平原上第一個內陸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同時也是華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澤、水域、灘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濕地生態系統的自然保護區[14]。豐富的生物資源是衡水湖的支柱。這里有綠藻、藍綠藻和硅藻等在內的201種浮游植物、平均密度達到了4 000個/l,浮游動物174種、平均密度達到了4 000個/l;這里有蘆葦等挺水植物,藕、睡蓮屬等漂浮有葉植物,眼子菜屬、黑藻屬等深水植物;這里有兩棲綱、爬行綱、哺乳綱野生動物共30多種。所以,衡水湖被稱作“物種基因庫”。

根據調查結果,衡水湖濕地有維管植物366種,鳥類286種,分別占河北省物種總數的42.2%和57.2%。維管束植物有國家三級重點保護植物野大豆;鳥類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7種,有黑鸛、東方白鶴、丹頂鶴、白鶴、金雕、白肩雕、大鴇。生物多樣性評價結果為:

物種多度:a1=a11+a12=7.5+10=17.5

物種豐度:a2=a21+a22=10+7.5=17.5

物種稀有性:a3=a31+a32=2+4=6

則物種多樣性為:

a=∑3i=1ai=17.5+17.5+6=41

衡水湖濕地大多數植物屬于世界廣布種;在調查的鳥類中,廣布種占總數的23.1%,古北種占種數的68.9%,東洋種占8.0%。衡水湖為沼澤蘆葦香蒲生態系統,在華北屬常見生境類型;生態系統的組成結構簡單、類型單一。衡水湖受人類影響因素較多,對濕地內水體、生物等資源影響較大;濕地周圍為村鎮和農田,沒有未被開發的區域。生態系統多樣性評價結果如下。

生態系統多樣性地區分布:

b1=b11+b12=4+4=8

生態系統多樣性生境類型:

b2=b21+b22=2+6=8

生態系統多樣性人類威脅評分:

b3=b31+b32=1+1=2

則生態系統多樣性為:

b=∑3i=1bi=8+8+2=18

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總分為:

r=∑3i=1ai+∑3j=1bj=41+18=59

按照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分標準,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功能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為:物種多樣性為41分,生物系統多樣性為18分,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處于一般水平[15]。從分析結果可以看出,衡水湖濕地物種多樣性占優勢,而生態系統多樣性占劣勢,生態環境受人類活動影響因素較大。

4 結論

利用衡水湖生物多樣性資料,對衡水湖生物多樣性功能進行評價。分別對物種多度、物種豐度和物種稀有性進行分析,計算出物種多樣性;對生態系統多樣性地區分布、生態系統多樣性生境類型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人類威脅等指標分析,計算出生態系統多樣性指標。按照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分標準,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處于一般水平。生物多樣性是自然生態系統生產和生態服務的基礎和源泉。生物多樣性可提供多方位的服務。人類歷史上大約有3 000種植物被用作食物,估計有75 000種植物可作食用。人類就是依賴這些植物得以繁衍。生物技術是以現有生物多樣性為物質基礎的工作,在解決糧食短缺、人類健康、維護生物物種和環境等諸多社會經濟重大問題中將發揮重要作用,將成為21世紀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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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萌芽階段:利用價值保護

20世紀50、60年代之前,并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國際環境法;相應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法也處于萌芽狀態。這一階段的國際法主要是根據個別物種對于人類的利用價值(主要是經濟價值)提供保護,而對生物物種的內在價值、生態系統以及生物多樣性等方面則很少涉及。歷史上,野生生物的利用和保護一直被認為是國內法的事項,反映了各國對其自然資源的永久。不過,盡管國家擁有重要的利益,野生生物很長時間以來便是國際合作的內容。因為野生生物的活動范圍并不總是停留在某個國家的政治和地理疆界之內。例如侯鳥等在多個國家間遷徙的物種,其保護就需要進行國際合作。類似的,其棲息地橫跨幾個國家、或者位于國家管轄范圍之外的國際公域的非遷徙物種,其保護也自然需要進行國際合作。由此,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逐漸形成。

19世紀60年代開始,歐洲出現了早期的保護生物物種的國際條約,主要有1867年《英法漁業公約》、1882年《北海過量捕魚公約》、1886年的《萊茵河流域捕撈大馬哈魚的管理條約》、1902年3月《保護農業益鳥公約》、1911年《保護海豹條約》等[1]。通過這些生物保護條約,締約國通過談判分配了各種資源資源(主要是魚類以及海豹)的開發權,希望能夠達到某種可持續捕獲的水平。實際上,諸如海豹條約等早期的野生生物保護條約是最早反映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條約———即最大限度的可持續產出的概念。此后,很多環境主義者不斷呼吁要禁止對野生生物的商業性開發。

在此背景下,國際社會通過了一些比較重要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條約,如1933年《保護天然動植物公約》、1946年《國際捕鯨管制公約》、1950年《國際鳥類保護公約》和1951年《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等[2]413。

例如,國際捕鯨委員會,最初是一個在成員國間分配捕鯨量的組織,現在逐漸轉變為禁止商業性捕鯨的機構。國際捕鯨委員會充分說明了當時國際野生生物法內的主要焦點,即如何在開發與保護之間進行適當的平衡。早期的條約很少考慮野生生物的保護問題,而是專注于如何在不同利益國之間進行資源的分配。隨著環境關注的日益提升,這些野生生物條約開始將其興趣由在締約國之間分配資源,轉變為實現可持續的開發水平,即“可持續產出”。不過,在很多情況下,實現生物資源可持續產出的努力并無法成功。有時候,國際條約締結的太晚,錯過了將種群保持在能夠可持續產出的水平上的時機。另外,關于可持續捕獲水平的準確估計,在科學上還缺乏充分的認識。而且,即使科學家發現了確定的數字,關于開發的政治壓力也是促使決策者確定不可持續的水平。在這一階段,保護生物多樣性國際法體現出三大特點:首先,除少數條約規定了現代意義上的環境保護手段和措施、具有真正的生態保護含義外,絕大多數公約所表現的是一種短期的功利主義,[2]28即:側重于保護漁業資源、海豹等經濟性的資源,或對某一物種經濟利益的保護,忽略了對其維護生態平衡的作用的保護;目的是為了保護相鄰國家間的經濟利益,而非保護環境。

其次,這一時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手段是不充分的,主要采取的方法是簡單的禁捕、禁采、禁伐。一般而言,“最通常的做法是禁止捕獲屬于某個特定物種的個別生物,而不考慮該物種的生存條件是否存在?!保?]235第三,它采用的是一種跨界解決方式,參與這些國際法的主要是與保護對象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少數邊界相鄰的國家。

二、初步形成階段:內在價值保護

二戰后,各國忙于戰后重建恢復經濟,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規模也不斷增大,開始出現一些全球性的環境問題;各國對資源能源的不合理開發和利用也帶來了嚴重的危機。此時,環境科學和生物科學得以興起并迅速發展,其研究成果促使人們不斷深化對生物物種的內在價值的認識。所謂內在價值,是指自然界每一個有生命的或者具有潛在生命的物體都具有某種神圣并且應當受到尊重的價值。此時,人們已經認識到,各個物種之間內在價值是平等的;以是否可以為人類服務為標準來判斷生物物種資源的價值,本身就是一種物種的偏見。在這種背景下,一系列旨在保護生物資源的國際法律文件應運而生,現代意義上的保護生物多樣性國際法也開始正式形成和發展。在這一時期,國際社會依然締結了一些對物種的利用價值進行保護的公約和協定,但更多的國際文件開始側重于對生物的內在價值進行保護。例如,1973年通過的《瀕危物種國際貿易條約》(CITES公約)形成了一套詳細的、但也是比較復雜的管理制度,涵蓋數千種動植物。事實證明,這種類型的國際合作也是應對國際經濟活動(主要是不斷增加的野生動物和植物貿易)對生物帶來負面影響所必需的。盡管有旨在控制物種國際貿易的CITES公約以及旨在保護遷徙物種的多項公約,但是野生生物物種在很多地區還是出現了喪失的現象。

有些是商業開發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棲息地遭到破壞的原因,特別是對那些遷徙物種。這就促成了1971年《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和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出臺。這些條約旨在為保護具有特別重要性的生物棲息地提供資源和政治意愿。除了上述國際條約外,比較重要的國際法律文件還有1968年《非洲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公約》、1973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1979年《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1979年《歐洲野生生物和自然生境保護公約》、1980年的《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1986年《南太平洋地區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公約》,等等。這一階段,保護生物多樣性國際法的主要特點有:首先,在國際立法的指導思想上,重新認識了人與自然的關系,開始從最初的功利主義、注重保護對象的經濟效用轉向注意內在價值和其它非經濟價值。如1973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開宗明義,宣布“許多美麗的、種類繁多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統中無可替代的一部分,為了我們這一代和今后世世代代,必須加以保護”。其次,保護手段日漸豐富。通常,這些公約不僅保護個別物種,而且會保護其棲息地,并考慮到可能影響該物種和棲息地的所有生態要素;同時,為了保護、保存、展出、恢復和利用各種保護對象,公約通常要求各締約國綜合采取法律、科學、技術、行政和財政措施等多種手段。第三,很多公約開始采用一種全球視角,將保護對象確定為具有人類共同利益的事項,號召所有國家、而不是少數與保護對象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相鄰國家在全球范圍內進行保護。

三、迅速發展階段:生態系統保護

不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保護生物的國際法一直飽受“缺乏廣泛的戰略或政策”之詬病。在1972年和1992年之間,國際社會針對那些具有較大商業價值的特定物種或品種,制定了300多項專門的國際環境協定曾試圖減緩和扭轉生物流失的局面。但隨著生物多樣性的繼續流失,人們發現野生生物單行立法的方式不足以保護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而且,生物保護學家發現,過于保護某種珍惜動植物,會使決策者對其它形式動植物的保護。顯然,應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20世紀90年代前后,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

基于對環境和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環境問題的綜合性等特點的認識,人們了結到針對個別的物種或棲息地采取的保護措施,并不能從整體上解決生物多樣性問題,必須改變傳統做法,另辟蹊徑。因此,他們呼吁制定一項廣泛的框架公約,以涵蓋威脅地球上生命形式多樣性的各種危險。通過保護生態系統的健康來保護生物多樣性,是一項全新的保護方式。盡管1940年《西半球》也承認生態系統保護的重要性,但是幾乎沒有認真實施過這方面的規定。28年后一項區域公約———《非洲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公約》也更加重視生態系統的保護。在全球范圍內,最初體現這種思想的是軟法文件,如1980年《世界自然保護戰略》和1982年《世界自然》。特別是《世界自然》,它是世界自然保護同盟(IUCN)紀念1972年斯德哥爾摩會議召開10周年所發起并促成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的一項國際法文件,也是是在人與自然關系方面進展最大也是最具創新性的一項國際文件。該措辭嚴厲,但它只是一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軟法文件。盡管如此,該也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理念轉變的里程碑。最終,《世界自然》所蘊涵的廣泛的、整體性的保護理念體現在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中。從1984年到1987年,IUCN發起了第二輪的努力,它起草并完善了一系列可以被納入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條款。IUCN的建議條款集中草擬了全球為保護遺傳、物種和生態系系統層次的生物多樣性所需付諸的行動,特別是在保護區內外的就地保護措施,以及關于財務機制的詳細建議。但是,各國政府拒絕將IUCN的建議作為進行談判的基礎。盡管如此,IUCN的努力為吸引全球關注以及對生物多樣性的支持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直到了1987年,聯合國環境署(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UNEP)意識到經過多年的努力,生物多樣性的消失不但沒有減緩,而且每況愈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行動迫在眉睫。于是,UNEP成立了一個特別工作組(adhocWorkingGroup)來調查是否有必要以及有沒有可能“制定一項綜合性公約的意愿以及可能的形式,以便使該領域的活動合理化,并解決其它可能處于該公約調整范圍內的領域的活動”(UNEP,GCRes.14/26.1987)。該項“包容性”(umbrella)公約(01)的最初目的是涵蓋當時及未來所有的環境保護與生物保護公約,為各種野生生物以及生物棲息地的國際條約提供協調的框架。

該特別工作組小組在1988年的第一次會議所做的結論是既有各公約只提到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特定問題,并不能充分滿足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全面需求。當時已簽訂的公約,只涵蓋了一些國際重要的自然地點(如《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約》)、瀕絕物種的貿易威脅(如《華盛頓公約》)、某類特定的生態系統(如《濕地公約》)和某一種群的物種(如《遷移物種公約》)。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區域性的自然資源保護公約和相關法律文件。不過,就算所有這些公約加起來,也不足以保障全球的生物多樣性。最終,特別工作組達成共識,統一現行的國際條約在政治上、法律上以及技術上都很難行得通,應當建立一或多個具有約束力的全球法律機制,特別是可以在既有公約之上建立一個新的框架性(framework)條約(2),以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在工作組活動期間,很多國家、特別是南方國家不愿意接受一項主要考慮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公約。發展中國家并不看好新的全球化條約的前景;而且他們普遍擔心,推動這樣一個“議程”會阻止他們通過利用自然資源,從而影響其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相反,他們認為,該公約還應當考慮生物多樣性和生物技術的可持續利用問題。經過一個長期的爭論,發展中國家利用他們擁有豐富生物資源的事實,從發達國家取得了一系列讓步。這些讓步包括從發達國家獲得財政支持和技術轉移(如生物工藝和監測技術);有關管理生物工藝的議定書;承認當地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社團;規定在某種條件下允許國家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其遺傳資源所產生的各種利益。這種方法等于是讓發達國家的政府和公司承擔義務,將利用從發展中國家取得的遺傳資源而獲得的產品利益與它分享,發展中國家要求他們得到發展的權利,至少是他們的所有權。在草案中內容中,擁有豐富生物資源的發展中國家也成功地獲得了法律的認可,承認他們對自己的生物資源完全擁有權利。這些資源不再如同國際社會過去所認為的那樣,是全人類的共同遺產。正式談判開始于1991年,UNEP的工作組被改組為“生物多樣性公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NegotiatingCommitteefora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INC)。最終,談判被納入到1992年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的籌備活動中,被期望能夠在該次會議上開放簽署。在里約會議之前達成協定的壓力具有兩個效果。一方面,它促使各國盡快達成妥協并形成協議。

另一方面,談判的達成很倉促,留下了一個若干條款相互沖突、而且含混不清的文本。最終文本在1992年5月22日,即籌備委員會會議的最后一天完成,供兩周后開始的里約會議開放簽署。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第36條之規定,公約在第30個締約國(蒙古)批準加入書交存之日的90天之后(亦即1993年12月29日)生效。該公約沒有為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具體的標準或者措施,它也沒有為最初設想的所有物種和生物多樣性法提供框架。不過,它確實涵蓋了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多樣性,并為各國的保護努力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此后,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法也經歷了一個較為迅速的發展時期。從數量上看,這一階段,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法增長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幾乎所有的法律文件都體現了全新的保護理念,主要有1992年《波羅的海海洋環境保護公約》、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1995年《地中海生物多樣性特別保護區議定書》、1995年8月在紐約簽訂的《跨界魚類種群和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的養護與管理協定》、1999年《萊茵河保護公約》,2000年《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2003年《非洲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公約》(修訂版)等。這一階段,保護生物多樣性國際法的特點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首先,以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為典型,各公約都奉行了綜合生態系統保護(IntegratedEcosystemProtection)的理念。即承認并重視人和生態系統以及生物多樣性之間存在的必然聯系,要求全面、綜合地理解和對待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及其各個組分、它們的自然特征、人類社會對它們的依賴,以及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因素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其次,這些公約將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與持續利用、生物資源的獲取與惠益分享等看似沖突的問題之間找到了聯系的紐帶,在保護目標上實現了動態的平衡。而這種保護方法,也更容易達到預期的目標和效果。第三,它們遵循了一種全球解決的思路,要求將地球上的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保護,而無論其政治邊界如何;同時,各國都有義務為了全球利益而保護在本國境內的生物多樣性。

四、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發展趨勢

綜上可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是為了適應國際社會應對日益嚴重的人類環境問題的需要而應運而生的,是現代國際法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產生條件至少有以下三個:(1)生物多樣性問題日益嚴重,已經危及到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2)現行國際法缺乏應對、解決這種問題的有效機制;(3)世界各國對形成了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的共同政治意愿,并致力于發展有效的國際法律機制??梢哉f,沒有國際法的存在與發展,也就沒有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產生與發展。不過,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發展遠未達到成熟的地步。美國學者凱爾森曾指出:“一般國際法由于其分散化,具有原始法律的性質”。[3]如果說人類法律的起源與發展大致遵循著如下的軌跡:“原始習慣不成文習慣法成文習慣法(習慣法匯編)國家法”,那么現今的國際法尚處于世界水平的“習慣法編纂”時期———只不過,與文明之初的成文習慣法相比,它增加(或稱“吸收”)了更多技術化的成分———要真正達到高級形態的國家法,還有一段十分漫長的路程要走。從某種意義上講,就現代國際法自身的發展來說,“現今的國際法尚處于世界水平的原始法時期”[4]。國際法尚且如此,作為國際環境法最新分支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發展更是顯得薄弱,離達到基本滿足國際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不足之處,至少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法律規范發展不足。首先,構成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基礎并代表其發展方向的一些重要原則,如可持續發展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代際公平原則等,尚未發展成為國際習慣法規則、而被國際社會采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法規范。其次,法律規范尚不完善。目前很多領域(如外來物種入侵防治等)缺乏有效的規則;已有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加以調整的領域,也因為條約形式更多地采用框架公約模式、內容上道德宣示重于法律強制,從而導致其保護力度有重大欠缺。可以說,目前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律關系的范圍及深度都無法滿足國際社會的需要。

2.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雖已初步形成了一個體系,但這個體系本身并不完善,尚未形成一個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內部協調統一的整體。而且,國際社會缺乏一個指導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發展的整體規劃,條約的發展仍以零星、分散是形式出現;現有的《21世紀議程》層次不夠,國際法委員會也缺乏這方面的相關職責,其關于發展國際法的方案由于只是軟法文件而只能對各國其建議作用。

3.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國際組織機構不健全。國際社會缺乏一個具有強制力、可以保證各國平等參與、對國際生物多樣性事務予以監督協調的國際機構。目前的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生物多樣性公約》秘書處等都不足以承擔此重任。

4.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監督、管理、激勵和制裁機制沒有形成。由于缺乏有權威的超國家機構,作為法律基本特征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強制力極其薄弱,甚至可以說可以說是剛剛萌芽,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人類的道德機制。

5.各國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持續利用問題上的共同政治意愿與各國在政治、經濟利益上的巨大差異之間的鴻溝難以彌合,這從根本上制約著國際生物多樣性立法與實施朝著更高的方向發展。[5]

面對這種局面,國際社會開始在各個方面進行積極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中以《21世紀議程》中有關國際環境法的規定及其實施最為重要。《21世紀議程》第39章“國際法律文件和機制”提出了“評價和促進(國際環境法的)效力,以及通過各項考慮到普遍原則和所有國家的特殊不同需要和所關心問題的有效國際協定或文件,來促進環境與發展政策的結合”的總目標,并為此提出了8項目標和4個方面的活動領域。作為國際環境法的一個主要部門,生物多樣性國際法的發展自然也要遵循《21世紀議程》確定的目標和實施方案。結合《21世紀議程》所作的行為計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發展現狀,筆者認為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今后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得到較大發展:

1.發展中國家參與生物多樣性領域國際立法與實施的作用不斷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也將會更多的反映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和不同需要,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成為發展中國家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有力武器,這亦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突破其“瓶頸”、獲得新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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