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財務收支審計匯總十篇

時間:2023-07-07 16: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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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財務收支審計

篇(1)

結合以往的審計經驗,根據國家以前的票據管理態勢,可以斷言任何一個被審計單位多年來在財務票據的管理上的已經失控,醫院也不例外,加上高校附屬醫院領導體制的多重性,行政歸口高校管理,業務歸口省級、地方醫療衛生系統管理,財務票據的管理失控已成為醫院管理上的頑疾,可謂重災區。假發票取得快、成本低、無查驗、套現易,總有不端分子在利用國家票據管理上的缺陷不斷蠶食醫院的資金。國家層面鑒于發票管理失控、假發票泛濫成災的弊端,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發票驗真查詢系統,既規范票據管理,又堵住稅源流失。如果對于2012年以前發票不規范還可以理解,甚至對于2012、2013年也還可以包容的話,那么對于2014年及以后年度的發票不規范就應該零容忍。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地毯式審查財務票據的真實性,不論張數多少,不分金額大小,全部經過稅務查詢系統進行查詢真假。假發票有多種表現,諸如時間、金額、公章、付款單位、稅控碼等與查詢結果不完全一致。真業務假發票、假業務假發票、假業務真發票等均屬發票不合規。對于真業務假發票,如果經辦人毫不知情無故意,應當要求經辦人更換合規發票。對于假業務假發票、假業務真發票,應當作為重大錯誤事項提出,不抓大放小,要抓早抓小,勿以惡小而為之,傳遞出審計“逢票必查”“抓早抓小”動真格的退款導向。對于態度蠻橫堅持不退款的,要固定證據后及時已送紀委。傳遞審計假發票退款導向,在于斬斷當事人“不敢”使用假發票的僥幸心理。目前,審計解決的是“不敢”的問題,在解決“不敢”的過程中,通過“逢票比驗”,“抓早抓小”,發現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針對性提出行之有效的辦法,進行制度化和規范化,最終達到“不能”“不想”標本兼治的根本目標和理想狀態。順應常態“逢票必驗”,已經在被審計單位設立票據查驗崗位,試圖從源頭堵住可以堵住的漏洞。

二、順符民意“逢舉必查”

高校醫院有獨立法人地位,人、財、物相對獨立,管理決策自成體系,業務特殊,行業敏感,高校歷年來均把附屬單位高配高管,基本上要人就配、要物就購、要政策就傾斜、要資金就撥款,名義上為附屬,實質為特區管理。毋容置疑,特區式管理與新常態下的管理要求存在巨大差距,諸多業務偏離合法合規,游走在制度的邊緣。藥品管理、基建維修、人才引進、職稱待遇等與群眾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距離。多年來,高校醫院很少接受國家層面的檢查,特別是像巡視組這樣的檢查還沒有進入高校,更沒有進入地方高校醫院。綜合多方面的因素,在高學歷、高職稱人才云集的醫院,合理訴求特別多,在通過正常途徑無法達到訴求目標時,舉報就成為解決合理訴求的途徑之一。在往年的內審中,由于沒有按照審計規定暢通舉報渠道,收到的舉報材料很少。即或是有舉報材料,處理效果不佳,點到為止,避重就輕,有淡化處理嫌疑。現在,外部環境倒逼審計主動作為,必須其實履行審計監督主體責任,將紀律挺在前面,以規矩辦事。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必須高調傳遞“縫舉必查”、“一查到底”的信息,亮出審計底線、紅線、高壓線,用鐵定的證據說話。不抓大放小、不淡化處理,不論是誰、不論難度多大,堅決查個水落石出,見人見事見責,采取點名道姓方式予以通報批評,依紀依規頂格處理,“殺一儆百”,“殺雞給猴看”,讓其顏面掃地,樹立“標桿意識”,高調維護審計權威。

三、強行規范“必審”

當下醫療市場競爭異常激烈,醫院只有實現超常規發展才能立足市場,尤其是高校醫院更是如此。與地方政府公立醫院相比,高校醫院在諸多政策上傾斜有限,高校醫院的發展更是偶遇諸多瓶頸。高校醫院要盡快發展,必然出現陣痛期,各種矛盾逐漸顯現,特別是有的醫院正處于創三甲期間,一切工作為創“三甲”讓路。在“讓路”背景下,甚至出現財經紀律也為“三甲”讓路的怪像。畢竟有黨紀國法,明目張膽的違規違紀很少,但是,“繞道走”、“球”等慣性思維劇增,呈不可遏制態勢,表現為慣性思維、變通思維,停滯于“繞道走”、打“球”的思維階段,對新的規范和要求不適應,轉不過彎,有報怨、有牢騷、甚至有抵觸,等待觀望。總是拿適合味口的人和事作比較,用“寬”標準作比較,用“松”的例子作比較,不把制度當回事,誤導規矩的執行。很多被審計對象不按照規定動作辦事,成天研究制度的漏洞與邊緣,和制度博弈把“球”玩得溜溜轉,從中獲利,損害國家利益。如變通報銷出差期間的士費,報銷跟隨領導出差的飛機票等;電話邀請接待無公函,模糊規格、標準、人數接待;用公款在私人會所娛樂消費;以領導出差為由報銷長假期間的過路費小票;以工作日用車為由報銷公休日加油票據等。為此,在實施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要把“必審”的審計思想高調傳遞出來,“一擦就審”,“”無路可走,及時消除慣性思維,幫助被審計對象牢固樹立正確的思維觀、制度觀,倒逼被審計對象清白做事,清白做人。

四、對接黨紀“逢案必交”

不可否認也無需考證,以往的審計過程中出現了“人情審計”,“關系審計”,對于已經違規違紀等線索,出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諸多線索被內部消化、淡化、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沒有按照審計法規、審計程序向線索主管部門移交,最終直接導致線索不了了之。如此模式,審計工作變相為線索涉案人做了一件上好的嫁衣,審計人員不但沒有做到審計監督的主體責任,反而推波助瀾,繼續放任被審計對象,達不到審計整改目的,直接導致屢審屢犯,問題越審越多,一旦秋后算賬,干部必倒無疑。為此,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組要高調把“縫案必交”的審計思想傳遞出來,不隱瞞、不積壓,悉數移交,由案件管理部門二次入手,形成威懾。

篇(2)

(一)財務預算責任 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財務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有效控制與科學管理。包括:是否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編報學校年度財務預算(部門預算);校內各部門預算指標的審批、調整等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各項收入是否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收入預算是否積極穩妥;支出預算是否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講求效益的原則,有無赤字預算的情況。

(二)財務核算責任 會計基礎工作是否符合規范,財務核算是否符合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包括:對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項收入,是否在學校財務賬戶內統一核算,有無賬外賬、“小金庫”等問題;各項支出是否符合預算,是否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取得了合法的會計憑證并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有無超預算支出和違反財務會計制度等問題;專項經費是否專款專用,核算是否合規,有無挪用、擠占等情況;各項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否先提后用,專款專用,并正確組織會計核算;各類結余計算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進行分配;應收及暫付、應付及暫存等往來款項的結算、清理是否及時,有無利用往來款賬戶掛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問題;代管款項的核算是否合規;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是否完整,會計檔案管理是否符合制度;年度決算和財務報告的有關內容是否完整、真實、合法,有無隱瞞、遺漏或弄虛作假等情況。

(三)內部控制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制度及財務處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當、有效;財務處是否依照有關規章制度對全校各項財務工作實行統一管理;能否有效貫徹學校的有關財務決策,對學校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協議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與管理;是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各項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票據使用是否合法、規范;現金和各種存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規定,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否合規,有無出借銀行賬戶、公款私存的情況;票據、支票和印章管理是否符合規定;融資活動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制定嚴格的貸款資金管理制度與辦法,是否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各項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合理,有無遺留的經濟糾紛等問題;是否按有關規定進行財產清查,賬賬、賬卡、賬實是否相符;本部門管理的資產是否安全、完整。

(四)廉潔自律責任 在履行崗位職責時是否廉潔自律,是否在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是否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是否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造成經濟損失,職務消費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

(一)定量指標 定量指標是能夠用數量標準來衡量的指標,包括通用指標和個性指標。個性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和修正指標,是在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后,通過了解、收集相關資料、信息,結合評價對象不同特點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目標來設置特定指標。

一是通用指標。通用指標包括基本財務指標、國際通行指標、公眾關注指標等被廣泛應用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指標。主要評價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的共性方面,包括年平均收入預算完成率、年平均支出預算完成率、累計收入負債率、年平均債務依存度和年平均招待費支出比率五項指標。

(1)年平均收入預算完成率。該指標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各年度財務收人計劃完成情況,是任期內各年收入預算完成率的算術平均數,能夠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在組織財務收入方面的業績和努力程度,同時能說明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收入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程度。計算公式:年收入預算完成率=(年度實際收入÷年度收入預算)×100%。

(2)年平均支出預算完成率。該指標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各年度財務支出計劃完成情況,是任期內各年支出預算完成率的算術平均數,體現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在執行支出預算方面的業績,以及為保證行政、教學、科研和其他活動正常進行及事業發展投入資金與控制支出的能力,同時也說明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支出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程度。計算公式:支出預算完成率=(年度實際支出÷年度支出預算)×100%。

(3)累計收入負債率。該指標反映高校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償債能力,能夠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承受財務風險的程度,如果累計收入負債率過高,則財務風險增大,將對學校的事業發展形成威脅。計算公式:累計收入負債率=任期到期年末累計對外負債總額÷任期到期年內學校經費總收入×100%。

(4)年平均債務依存度。債務依存度等于高校當年貸款額除以當年總支出,是任期內各年債務依存度的算術平均數,能夠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支出對舉債的依賴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借新債還舊債的情況。

(5)年平均招待費支出比率。該指標是高校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部門各年招待費支出比率的算術平均數,能夠評價高校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部門招待費支出情況,衡量財務部門按規定范圍、標準從事公務接待活動以及廉潔自律的程度。年招待費支出比率=學校財務部門年招待費支出÷財務部門年總支出×100%。

二是績效指標。主要評價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的個性方面,是衡量每個評價對象履行經濟責任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標,包括年平均學校經費自給率、年平均學校人員支出比率、年平均學校公用支出比率、年平均生均事業支出、年平均生均事業支出增減率、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比率、學校基本建設資金貸款率和學校基本建設資金自籌率八項指標。

(1)年平均學校經費自給率。該指標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各年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以外的非償還性資金與經常性支出的比率,是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各年學校經費自給率的算術平均數,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組織收入、滿足學校經常性支出的努力程度。計算公式:年學校經費自給率=(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事業支出+經營支出)×100%。

(2)年平均學校人員支出比率。該指標是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

各年學校對人員支出總額與事業支出總額的比率,是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各年學校人員支出比率的算術平均數,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經費支出結構的合理程度。計算公式:年學校人員支出比率:(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事業支出×100%。

(3)年平均學校公用支出比率。該指標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各年學校公用支出總額與事業支出總額的比率,是任期內各年學校公用支出比率的算術平均數,能夠從另一個側面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經費支出結構的合理程度。計算公式:年學校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業支出×100%。

(4)年平均生均事業支出。該指標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各年事業支出總額與折合后的各類在校學生平均人數的比例,年平均生均事業支出和年平均生均事業支出增減率分別是任期內各年生均事業支出、生均事業支出增減率的算術平均數,可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生均年培養成本的合理程度。計算公式:年生均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在校生平均人數×100%,年生均事業支出增減率=(本年生均事業支出-上年生均事業支出)÷上年生均事業支出×100%。

(5)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比率。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的比率指年度本專科業務費、教學差旅費、體育維持費、教學儀器設備維修費的總和占當年學費總收入的比率,計算公式: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比率=(年度四項經費合計值÷年度學費總收入)×100%,合格標準是不低于25%。在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對四項教學經費的保障程度時,除了運用四項經費占學費收入比率指標外,還應關注生均四項經費增長情況,是否保持了持續增長趨勢,是否為穩定和提高教學質量提供了資金保障。

(6)學校基本建設資金貸款率。該指標是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基本建設貸款總額與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的比率,能夠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貸款的合理程度。計算公式:基本建設資金貸款率=(任期內基本建設貸款總額÷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100%,“任期內基本建設貸款總額”是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獲得基本建設貸款的總和;“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是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通過各種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設資金總額。

(7)學校基本建設資金自籌率。該指標是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基本建設自籌資金總額與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的比率,能從另一個側面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合理程度。計算公式:基本建設資金自籌率=(任期內基本建設自籌資金總額÷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100%,“任期內基本建設自籌資金總額”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自籌的基本建設資金總額;“任期內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總額”指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通過各種渠道取得的基本建設資金總額。

三是修正指標。主要評價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廉潔自律的狀況,是對通用指標、績效指標的修正和完善,包括年平均職務消費指標、違紀違規資金總額和損失浪費總額三項指標。

(1)年平均職務消費指標。該指標是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內履行職務而發生的各項開支的年平均額。職務消費主要包括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出差、會務、通訊、辦公等費用支出。年平均職務消費指標能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廉潔自律的狀況。

(2)違紀違規資金總額。該指標是指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內單位和個人違反財經法規的資金總額,包括違規變更預算、虛增財務收支、虛列財務支出、截留擠占挪用、少計少繳稅金等發生的金額。反映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內單位和個人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情況,一般情況下,違紀違規資金總額越高,說明單位和個人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行為越差。

(3)損失浪費總額。該指標是指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內因管理不善、決策失誤、投資、借款及擔保等行為造成的損失浪費金額。

(二)定性指標 定性指標指無法通過數量計算分析評價內容,而采取對評價對象進行客觀描述和分析來反映評價結果的指標。定性指標是用于評價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部控制、財務收支、資源配置狀況以及資產安全完整狀況等非計量因素,將無法計量卻反映了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某方面狀況的潛在因素納入評價范圍,通過分析判斷,驗證定量指標評價結果,得出綜合評價結論,主要由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財務收支真實性、財務收支合法性和資產安全完整率5項非定量指標構成。

一是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該指標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可從內部控制健全性的角度,說明財務負責人履行經濟管理職責的情況。計算公式: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實際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審計調查問卷設置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100%。單項審計評價可分為內部控制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個層次。若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高于90%,沒有遺漏關鍵控制點,認定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若介于60%~90%之間,認定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若小于60%,或者該比例雖然較高,但關鍵控制點有遺漏的,可認定其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二是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本單位已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可從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角度,說明財務負責人履行經濟管理職責的情況。計算公式: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實際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實際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100%。單項審計評價可分為有效執行、部分有效執行與無效執行三個層次。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為100%,認定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大于60%,認定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小于60%,認定內部控制制度無效執行。

三是財務收支真實性,主要根據高校財務部門提供的賬、證、表反映的財務收支數據與審計組實施審計后認定的數據進行比較來確認,是評價財務負責人任期內學校財務收支是否真實的一項重要指標。單項審計評價可分為真實、基本真實、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收支狀況三個層次。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證、表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相符或差錯在5%以內的,認定其會計資料真實地反映了財務負責人任期財務收支狀況;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證、表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基本相符(差錯在5%~10%之間)的,認定其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財務負責人任期財務收支狀況: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證、表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有較大差距(差錯在10%以上)的,應認定其會計資料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財務收支狀況。

四是財務收支合法性,主要根據審計組實施審計后是否發現財務負責人個人及其任期內學校存在財務收支違規違紀事實來確認,是評價其任期內學校財務收支是否合法的一項重要指標。單項審計評價可分為符合、基本符合、違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四個層次。凡在財務收支方面未發現違規違紀事實的,可認定為財

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收支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凡在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違紀違規資金比率在5%以內,情節輕微的,可認定為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但對違規違紀事實要披露;凡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違紀違規資金比率在5%~10%之間,情節較輕的,應認定為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收支有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凡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違紀違規資金比率在10%以上,或金額雖然不大,但存在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問題,有重大違紀案件的,應認定為財務負責人任期內財務收支有嚴重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

五是資產安全完整率,反映財務負責人任期內本單位資產安全完整情況,能評價財務負責人對資產管理控制的有效性,計算公式:任期內資產安全完整率=任期到期年末資產盤點數÷任期到期年末資產賬面數×100%。單項審計評價可分為資產安全完整、資產基本安全完整與資產不夠安全完整三個層次。若資產安全完整率為100%,認定資產安全完整;資產安全完整率大于95%,認定資產基本安全完整;資產安全完整率小于95%,認定資產不夠安全完整。在進行審計評價時,既要對每個定性指標的執行結果作出單項審計評價,又要將其與定量指標結合起來,對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綜合審計評價。如果認定財務負責人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無效執行、會計資料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收支狀況、財務收支有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或財務收支有嚴重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資產不夠安全完整,則綜合審計評價為不稱職,并將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相關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篇(3)

本文作者:寧崗工作單位:西北大學審計處

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違紀違規情況評價指標⑴部門違紀違規情況評價①財務收支真實性財務收支真實性主要根據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反映的財務收支數據與審計組實施審計后認定的數據進行比較來確認。評價可分為真實、基本真實、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收支狀況三個層次:①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證、表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相符或差錯在2%以內的,認定其會計資料真實地反映了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財務收支狀況;②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證、表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基本相符(差錯在2%-5%之間)的,認定其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財務收支狀況;③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表反映的數據與審計認定的數據有較大差距(差錯在5%以上)的,應認定其會計資料不能真實地反映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財務收支狀況。②財務收支合法性財務收支合法性主要根據審計組實施審計后是否發現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及其任期內本單位存在財務收支違規違紀事實來確認。這是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又一項重要指標。評價可分為符合、基本符合、違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四個等級:①凡在財務收支方面未發現違規違紀事實的,可認定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財務收支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②凡在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但數額較小(相對資金總量在2%以內),情節輕微的,可認定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但對違規違紀事實要披露;③凡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相對資金總量在2%—5%之間,情節較輕的,應認定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財務收支有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④凡財務收支方面有違規違紀事實的,并相對資金總量在5%以上,或金額雖然不大,但存在私設“小金庫”、“賬外賬”問題,有重大違紀案件的,應認定為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財務收支有嚴重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⑵個人違紀違法情況評價一般采用定性指標,主要審計其是否存在以下違紀違法行為:①用公款報銷個人開支。②存在貪污、挪用、私分和長期無償占用公款、公物。③行賄、受賄或借基建和大宗物資采購之機撈取好處費。8.職工滿意度評價職工滿意率=問卷滿意份數÷審計調查問卷總數×100%該指標用于評價部門教職工對領導任職期間工作的滿意情況,是考核其“為人為本”管理理念的一項重要指標。

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

要做好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還必須設計評價方法。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可采用綜合評價法(即結合定性及定量指標進行評價的方法)。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來區別: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基本稱職(60—79分)、不稱職(60分以下)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如果經審計發現被審計領導干部在財務收支中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不論得分多少均評價為不稱職。在此假定初始總分為100分,分值分布如下:1.資產狀況初始值為10分⑴資產保管不善、未有效使用的,扣1—5分。⑵資產購置、處理不合規的,扣1—3分。2.預算狀況初始值為10分預算編制脫離實際的,扣1—3分。3.自籌經費狀況初始值為10分⑴自籌經費不合法不合規的,扣1—8分。⑵自籌經費全部用于人員支出、未考慮部門發展的,扣1—3分。⑶自籌經費能夠兼顧學校、部門、職工利益的,加1一2分。4.內部控制制度狀況初始值為15分⑴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扣1—5分。⑵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的,扣1—8分。⑶激勵機制不合法、不合規,職工滿意度低的,扣1—3分。5.任期內費用控制狀況初始值為15分⑴人員經費支出結構不合理,扣1—3分。⑵招待費用支出不合規性,扣1—3分。6.違紀違規狀況初始值為30分⑴部門違紀違規①存在專項資金挪用及亂收費情況,扣1—10分。②存在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情況,扣5—10分。③存在虛假開支情況,扣1—10分。⑵個人違紀違法①用公款報銷個人開支,扣1—10分。②存在貪污、挪用、私分和長期無償占用公款、公物,扣1—10分。③行賄、受賄或借基建和大宗物資采購之機撈取好處費,扣1—10分。7.職工滿意度評價狀況初始值為10分,職工滿意率未達到80%,扣1—5分。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減評價指標、確定各分項分值,重新調整分值分布。例如,例如增加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價,科研經費管理的評價等。8.如果該領導任期內簽訂有經濟責任目標時,增加部門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評價,初始值為10分,經濟責任目標未完成的,扣1—10分。9.如果涉該領導任期內該部門有科研任務,增加任期內科研經費管理情況評價,初始值為10分,科研經費管理不善,扣1—5分。總之,審計人員既要認真理解和領會國家的各項相關行政法規以及干部政策,又要熟悉技術性法規,才能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完成審計工作。

篇(4)

    (1)財務預算管理意識淡化,相關部門重視與配合程度不夠,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質量。多年以來,大多數高校認為學校的核心工作是教學與科研,內審只是履行一般的管理職能,導致內審工作比較單一,定位不夠準確。在高校規模不斷擴大,教育經費不斷增加,高校財務管理所涉及的辦學經費越來越廣泛的情況下,矛盾不斷突出,導致在收入方面監管不力,在支出方面違規行為較多。部分高校沒有完整的預算管理機制,逐漸顯示出預算管理意識不足、預算編制程序不規范、預算內容不完整、部門之間缺少溝通與協調、對預算支出的合理性重視不夠等問題,致使預算執行有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這些都直接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的質量與結果。

    (2)高校預算執行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審計方法落后,影響了預算執行審計應有的服務職能發揮。財務預算執行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有所不同,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要根據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特點,結合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從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入手,弄清財務收支的真實情況,摸清財務資產、負債的實際情況[3]。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從常規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重視對預算收入、支出執行的結果和差異原因進行確認和分析,重視對預算管理的考核和對效益水平的評價等。但目前高校審計人員自身知識結構更新較慢,業務能力提高不快,常年審計工作量大,往往重數據、輕分析,審計報告缺少創新,利用效果不明顯,對促進財務預算執行的服務效果不明顯。

    (3)缺乏統一、有效的預算執行審計績效評價體系,對預算執行的結果和效益無法準確判斷。財務預算執行審計主要是以批準的預算為審計依據,考核和檢查預算收支完成情況。同時在預算執行審計實施過程中,檢查對國家方針政策、財經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但是在實際審計過程中,要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和任務有所側重,突出績效審計的特點,重視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資金使用效率與效果。但就目前實際而言,部分高校尚未建立和完善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缺乏公認的績效審計標準。況且高校規模差異較大,評價標準口徑難以統一,不能進行簡單的對比、分析、判斷,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只能根據審計人員工作經驗和職業判斷進行審計評價。這樣的審計評價結論往往缺乏公平性、客觀性、合理性,導致被審計對象對審計結論產生懷疑,可信度較差。

    (4)預算執行審計質量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審計質量控制系統不完善。大多數高校內部審計質量管理尚未形成體系,沒有針對預算執行審計的具體控制內容和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明確規定,使得預算執行審計的項目管理不到位,質量控制目標不明確,審計責任意識不強,責任制流于形式。目前預算執行審計基本是依照內部審計法規體系中有關審計程序、審計目標責任以及審計文本的要求實施質量管理和考核。對于預算績效審計,目前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對預算績效審計實施的程序、審計方式、審計結論、底稿編寫、報告內容、成果轉化等都沒有詳細的規定,對其質量要求和控制等方面缺乏規范和指導,導致了預算績效審計評價沒有一定的秩序保障[4],預算執行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加強高校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幾點建議

    1調整工作思路,創新審計內容

    高校財務預算執行常規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預算支出的合法性審計。主要審查預算支出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學校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是否嚴格按照預算確定的經費項目和支出用途進行開支或撥付經費;是否專項專用;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行為;是否有切實可行地保證預算目標實現的控制措施和辦法等。二是預算支出的合理性審計。主要審查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合法,有無隨意改變支出的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多列、不列或少列支出的現象;預算支出中有無虛列支出、以領代報和以購代置現象,有無擠占挪用、損失浪費和其他違紀違規問題;是否按特定項目或用途專項專用,有無擠占或虛列行為,會計核算是否合規、正確。嚴格按計劃執行,有無超計劃等問題,是否按照標準考核、監督支出,各項支出結構是否合理,資金使用效益如何。三是預算支出合規性審計。主要審查預算支出中有無利用應付暫存、代管項目等過渡性會計科目持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問題。在這些常規預算執行審計的基礎上,應該適當深化和挖掘審計內容,增加收入預算的完成情況、支出預算的執行情況、內控和管理措施完善情況、薄弱環節改進建議等內容,使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由“單一財務審計”模式向“綜合財務審計”模式轉變,從常規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轉變。大膽創新,在提高資金效率與效益上下功夫,在確保監督審計職能的同時提高管理服務審計水平,用全方位系統審計的理念擴大預算執行審計的深度和廣度,節約資源,提高審計效益。

    2搭建信息平臺,整合審計資源

    高等院校財務預算執行審計是一項全新的系統工作,在審計過程中首先要協調好外部環境。在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爭取領導重視和支持,處理好與財務部門、被審計部門等有關部門的關系,爭取他們的配合,是搞好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重要保障。其次,要整合內部審計資源。財務預算執行審計的涉及面廣,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全面的財會知識和較強的審計綜合素質。再次,利用電算化提高審計效率。高校是科技產生應用的基地,應充分利用新的審計軟件及信息互動平臺,實現數據處理電算化,促進審計方法與模式轉變,從而提高審計效率,探索計算機管理審計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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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 專項經費 績效審計

隨著高校辦學自的擴大,資金籌集渠道日益拓寬,加之國家加大了對高校的投入力度,教育經費大幅增加。為了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增強競爭力,各高校不斷增加對教育和科研的投入。怎樣合理、高效地使用資金,實現資金的最優使用效果,是高校在發展壯大過程中要深思熟慮的關鍵問題。

一、高校專項經費的概念界定

高校專項經費,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上級部門撥付給高校,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用于完成專項工作或工程的資金。它是與高校基本經費相對應的概念,在高校年度預算中安排或下達,主要包括基本建設經費、大型修建和購置經費、科技三項費用、三重建設(重點科研、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項目、“211”工程、“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科研專項、課程建設經費和后勤專項及其他具有專門用途的院控經費等。

二、績效審計的概述

1.績效審計的含義

績效審計是效率審計、效果審計和經濟審計的總稱,又稱“3E”審計。績效審計是財務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是適應現代行政管理和經濟管理的需要而產生、并伴隨其發展而發展。高校專項經費指高校除維持日常運轉外,結合學校長期規劃,以預算專門經費的方式用于教學平臺搭建、科研平臺建設、校園環境治理等的專項經費,其經費來源包含財政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專項財政撥款、學校事業收入以及經營收入等。

2.與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比較

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以查錯糾弊、保證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為目的,其對管理改革以及風險防御的作用極為有限,已經遠遠達不到現代高校管理對內部審計的要求。而績效審計則是以評價被審計單位經濟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尋求進一步提高績效、完善管理的途徑為目的,與傳統財務收支審計相比,審計范圍更廣,評價系統更豐富,建設性作用更為突出,更能滿足高校管理的需要。所以,推行績效審計,特別是在專項經費管理中推行績效審計,加強專項經費的績效評價,是高校內部審計職能轉變的必然趨勢,對高校改革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三、高校專項經費績效審計開展的必要性

1.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管、杜絕腐敗的需要

只有加強內部審計控制,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通過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建立健全制度與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才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

通過績效審計的評價功能,可以發現不足,明確優勢,改進管理水平,調整資金投放結構和比例,以期將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用。

3.提升高校內部審計水平的需要

審計的職能要從單純的堅持違紀違規、錯報錯漏,專項報告及建議改進影響效益的環節和制度。

四、高校專項經費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

1.審計目標

對高校專項經費的績效審計,目的是對審計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效益性,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政策、法規,改進工作、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既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服務學校發展大局;又可以完善績效審計理論,推動高校專項資金審計的績效審計化發展,同時,利用專項資金審計的結果,進一步積累績效審計的工作經驗,為全面開展績效審計奠定良好的基礎。

2.主要任務

(1)年度預算安排的合理性

查看決算報表中,一些每年度均有預算安排的專項,二級單位在上報下年預算計劃時,是否同時送報該專項結余結轉下年安排使用預算。

(2)審核專項經費申報的預算

在決算報表中查看,上級財政在預算安排時,是否考慮該專項當年結余情況,如何安排預算。

(3)專項經費結余資金的處理情況

財政撥款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申報的預算使用和管理、按時高效地完成;校內預算項目如有結余,是否考慮調整該專項項目預算金額,財務部門和相關業務職能部門對已完成項目專項經費結余掛賬是否進行及時清理和調賬歸零。

五、開展高校專項經費績效審計的對策

1.相關法規的完善

法規制度的完善對于提高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權威性,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指導審計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目前,我國對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還缺少高層次的專門立法,現有的國家關于績效審計的法律規定仍停留在較高的原則性層次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應制定有關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專門法律,進一步提高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法律地位。

(2)加快建立相關法規的配套制度,對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的基本原則、審計參與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程序、審計方法、審計評價、審計結果運用、外部審計力量利用以及法律責任等做出具體的規定,建立一套完整、科學的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操作指南和審計準則,促進高校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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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構建意義 包括:(1)改變審計模式,實現全面審計、過程審計。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的構建,可以改變以往單一的事后審計為事后與事中相結合的審計模式;可以改變以往單一的現場審計為現場與遠程相結合的審計模式;可以改變以往單一的靜態審計為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的審計模式,從而實現全面審計、過程審計。(2)構建豐富、實效的審計理論方法體系。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的構建,可以系統性地梳理出高校審計工作在應用計算機作為輔助工具時,如何實現審計經驗過程化沉淀、如何巧用審計知識庫、方法庫和案例庫,從而構建出更加豐富和實效的審計理論方法體系。(3)協助判斷審計疑點,實現審計自動化作業。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的構建,可以幫助審計工作人員實現審計工作的電子化管理、審計疑點的自動化篩選和智能化判斷,從而構建一個可互動的、適時協助判斷審計疑點的自動化作業平臺。(4)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一方面,可以對被審計對象的業務數據定期進行過程化采集與轉換;另一方面,通過自動預警和模型分析,自動發現審計疑點,形成審計線索,為快速確定審計重點大大提高了效率。(5)提供審計通用工具。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的構建,可為某一地區或全國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的研發、應用和經驗總結提供參考借鑒,并通過在某一地區高校的應用,逐步完善使之建設成為行業內通用的審計工具。

二、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構建目標、總體框架及關鍵業務點

(一)構建目標 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應用平臺構建的目標為:實現高校審計信息化管理從以往單一的數據采集方式向數據集市建設發展;從以往單一的財務收支審計向高校經費全生命周期、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全面審計內容發展;從以往單一的程序應用軟件向數據倉庫技術、平臺技術、信息門戶技術、多渠道訪問技術、應用集成技術發展;從以往單一的模擬手工作業模式向計算機智能審計、計算機自動篩選疑點、輔助審計人員過程化沉淀審計經驗、計算機知識共享等豐富的輔助功能方向發展,著力促進審計工作機制和資源的雙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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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陜西省高校為例,對各高校的內部審計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情況展開了實際調查,同時對存在的問題予以分析。

(一)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的調查對象。本文選擇陜西省內最著名的四十三所本科高校為調查對象,其中包含:部屬“985工程”“211工程”重點高校、陜西省屬高校、新升格公辦本科院校、民辦高校以及獨立學院(第三批本科院校)。

(二)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的調查方法。審計信息公開的調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閱可以獲得的文件資料、瀏覽學校審計處室網站、電話郵件傳真調研、專業技術人員個別訪談、同行集體交流探討等。

(三)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開展情況的調查結果。通過調查發現,陜西各高校目前只有少數出臺了比較成熟的審計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具有代表性的院校有:西安交通大學審計部門根據本校校務公開的相關制度規定,相應地制訂了《西安交通大學校務公開審計信息公開實施暫行辦法》,對審計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對象、途徑、組織領導、監督檢查等方面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在日常審計工作中,該校審計部門也能做到公開相關內部審計信息。本文將高校內部審計信息簡要分為: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制度信息、服務信息、學習信息等種類;而將高校審計信息的公開程度分為:公開、部分公開、不公開三大類。(1)審計項目審前公示、審結公告、審計結果、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信息公開。陜西省高校開展的審計工作業務范圍比較寬泛,在審計信息公開方面,一般常規進行的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審計調查、工程結算審計等項目基本上都有審前公示、審結公告,信息公開比較普遍。但是,高校實施的財務預算執行審計、財務決算審計、干部經濟責任??計、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審計調查、工程結算審計、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等各項內部審計工作,形成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結果、結論類審計信息,本次被調查的全部高校均未予以公開。(2)審計部門組織機構設置、審計人員配置、審計工作經費來源、審計人員培訓計劃信息公開。在被調查的高校中,除新升格公辦本科院校、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等少數高校未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外,絕大多數高校審計部門都是獨立設置的,并且組織機構設置、審計人員配備等信息都是公開的,非常容易獲得相關審計信息。審計經費的來源及充足性,審計人員培訓計劃及經費保障等信息,各大高校均未對外公開披露。(3)學校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文件、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操作規范、工作動態、審計簡報、辦事指南等信息公開。陜西各大高校均對外公開披露學校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文件、崗位職責信息,審計工作動態、工作流程、操作規范、辦事指南等信息也大都是對外公開的,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人或者社會公眾都能容易地查詢、了解以及瀏覽。西安工程大學定期介紹工作動態的審計簡訊,公開學校一定時期內的內部審計信息。(4)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信息、審計部門領導班子及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年度考核信息公開。西安財經學院在本校審計工作網站上公開了審計部門領導班子及個人述職述廉報告信息,陜西理工學院在本校審計部門網站上公開了每年審計工作計劃等信息,而其他高校未被發現此類內部審計信息的相關披露。 (5)審計部門辦公地點、網站域名、聯系電話、E-mail等信息公開。除未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的高校外,陜西省內絕大多數高校的審計部門辦公地點、網站域名、辦公電話、郵政信箱、E-mail等信息均予以公開,信息使用者可輕易獲得。從總體上來看,在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方面,教育部屬“985工程”“211工程”重點高校明顯優于其他各層次高等院校,而陜西省屬普通高校也要好于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第三批本科院校)。

二、陜西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現狀、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陜西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現狀及存在問題

1.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工作尚處于起步探索階段。經過實際調研,陜西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情況并不容樂觀,大多高校公開審計信息的渠道和方式無相應規范可循。而從實際情況來看,高校審計信息披露和利用的效果并不理想,公開的審計信息不齊全、不及時,而且不是重點、重要信息,對于內外部的信息使用者而言,這些審計信息的參考價值很小,基本上失去了信息公開的意義。

2.高校審計信息更新滯后,公布內容過于陳舊。信息的及時性決定了信息的價值,審計信息更是這樣。通過調查發現,陜西省各高校公開的審計信息都相對比較陳舊,最近幾年的信息很少,而五年前甚至更早年的審計工作信息隨處可見。有些高校甚至沒有公開近三年的審計信息,可查詢到的都是三年以前的審計工作動態、審計項目公示以及審計案例、學習資料等審計信息。

3.高校審計信息公開缺乏統一規范和適當媒介。高校審計信息公開的平臺和方式直接影響信息的傳播效率和受眾范圍,審計信息公開的統一規范則有助于信息公開的實際操作,提高內部審計信息的利用價值。陜西省部分高校采用內部的審計工作簡報、簡訊、通報、工作交流會等方式和媒介公開一定的審計信息,具體的審計簡報內容和樣式也是各式各樣、不盡相同。要從不同的媒介和載體中搜尋并整理出有用的審計信息,信息使用者是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的,信息公開的效果自然會大打折扣。

(二)陜西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問題的原因分析

1.高校?炔可蠹菩畔⒐?開辦法尚不明確。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是推動高校校務公開、教育改革、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目前,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并沒有出臺統一的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和實務指南,也沒有采取進一步措施推動審計信息公開工作。陜西高校內部審計部門要想開展好信息公開工作,一來無章可循,二來動力不足。同時,出于審計信息保密等因素考慮,陜西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工作開始時間相對滯后,進展也比較緩慢。

2.高校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的認識不到位。一般認為,高校內部審計是通過對學校與資源利用有關的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審查,并進行確認、評價、咨詢,旨在促進完善管理控制、防范風險、創造效益,從而促進學校事業目標的實現。可以看出,高校內部審計著眼點在于學校內部,傳統的固有認識和功能定位決定了審計信息公開局限在學校內部很小的范圍內,信息公開不受重視,工作比較被動。

3.高校對審計信息公開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陜西省高校審計部門對審計信息公開工作普遍不夠重視,主要是擔心本校審計工作秘密對外泄漏,造成一些負面影響,因而大多采取不披露、少披露、非重要信息披露的態度和做法。而各高校負責人也大都對審計信息公開工作未予關注,尚未充分認識到審計信息公開工作的現實意義和重要價值,不愿意大力推動審計信息公開工作。

三、高校加強內部審計信息公開的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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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財務風險審計的重要性

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資金需求量大,加大了高校的財務風險。因此,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對財務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對防范高校財務風險具有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滿足了高校發展的需求。在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審計工作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財務管理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高校一旦出現財務危機,必將會給學校帶來一定的影響,只有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才能化解財務風險,有利于高校的快速發展。

第二,滿足了財務發展的需求。根據高校財務管理的需求,對財務風險評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現代化的審計職能,為財務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滿足財務發展的需求,實現了高校財務管理的現代化發展。

第三,滿足了審計工作的需求。通過強化財務管理工作,明確財務管理的目標,做好內部的審計工作,善于借鑒先進的成功經驗,加大防范財務風險工作,保障高校的經濟利益。

二、高校財務管理中的現狀問題

(一)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現階段高校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了賬目收支不透明、公款私存的現象出現,致使財務管理制度松散,收支不平衡。同時,在高校財務管理中,資產不實制約了財務管理的規范化發展,加大了財務成本的風險,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二)財務部門責任不明確

現階段高校的財務部門缺乏相應的管理體制,采取自收自支的管理方法,導致財務部門的責任不明確,并沒有一定的監督管理機構,不能有效的控制財務管理,造成不同程度的資金流失,加之高校各部門對財務管理的監管力度不夠,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三)高校領導的財經意識淡薄

針對高校財務管理的現狀來說,高校部分領導以“順利開展教育工作”為由,自取自支,私藏“小金庫”,使高校的財務狀況收支不平衡,出現財務風險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高校財務緊張的情況,限制了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

三、防范高校財務風險的審計預警措施

(一)建立防范高校財務風險的審計體制

在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上,采取相應的內部審計預警措施,從根本上降低財務的風險,確保財務預算沒有出現赤字現象。例如:建立舉債指標,合理的控制舉債規模,完善預算審計工作制度,防止出現高校財務預算超出的現象,加大對日常財務收支的管理,保障高校財務審計工作的真實性。

(二)增加高校財務審計人才資源

審計工作作為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的各部門管理人員應該加大對審計工作的重視,在財務管理中增加審計技術人才,解決財務管理中的深層次問題,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使財會人員認識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充分發揮自身的責任與義務,從根本上降低高校的財務風險。

(三)采取現代化的審計技術

由于現階段高校財務管理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加大了財務風險的發生,采取現代化的審計技術已經成為高校財務管理的重要任務。只有加大對審計技術的研發應用,降低財務風險,提高審計工作的準確性,才能有利于審計工作更好的開展。同時,將審計工作的有關數據進行專門的數據錄入,方便財務人員的查詢應用,避免因為傳統審計工作疏忽造成的財務風險,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審計數據的準確性,大大增加了審計工作的效率。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技能,更好的使用現代化的審計技術,促進了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加大對高校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

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目的是提高辦學效益,降低高校財務風險的發生。因此,加大對高校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能從根本上進行嚴格的監督審核工作。例如:高校的公用經費收支、人員費、通訊費等,要制定相關的管理體制,形成密不可分的制約關系,并設立財務監督小組,通過日常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整體控制,提高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的真實可靠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財務風險的發生。

(五)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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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財務預算管理是高校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學校的財務收支預算進行管理,通過預算管理體系可明確反映出校內建設的整體收支狀況,便于學校管理人員實時監控學校財務收支狀況,提高校內資金的應用效率及效益。

一、高校財務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受傳統教育管理體制及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高校財務預算管理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未充分認識到預算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預算管理意識。部分高校未充分認識到學校本身進行財務預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僅根據上級批準的撥款計劃機械的編制預算,支出部分也僅按照開支標準執行,未基于財務管理的角度對資金的應用情況進行科學的、長遠的思考,高校各部門合理應用資金的積極性也不高,導致財務預算管理未充分發揮其預算監督的作用而流于形式,很多高校也缺乏一套科學、有效的財務預算管理及監督機制。其次,缺乏一套與財務預算執行相應的評價與審計制度。很多高校均未針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跟蹤、監督及評價,也未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從而無法保證預算執行效果。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財務預算超支或結余較多等現象,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一套科學的預算評價制度及審計制度,弱化了財務預算的重要作用。最后,預算編制內容不全。教育體制的改革豐富了高校的資金來源,過去由政府全額提供高校的資金費用,現在除了政府撥款外,企業、社會各界的撥款使得高校資金來源趨于多元化,高校財務支出預算也要按照財務預算管理部門的要求準確反映出各項收入及支出,以保證預算管理的準確性及科學性,但是不同的資金提供部門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而謊報所得資金,也未準確上報支出,影響到高校財務收支預算的準確性,甚至影響到高校正常的經濟秩序。

二、提高高校財務預算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針對高校財務預算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首先,高校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要轉變觀念,做好財務預算的日常工作。預算管理的有效性會對高校的可持續發展產生直接影響,高校管理人員要充分認識到預算管理的重要意義,轉變觀念,將預算管理貫穿于學校財務管理的整個過程,將各部門參與預算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使其掌握更多預算管理相關的基本知識;對財務預算管理加強指導,對校內各項資產、教學資源等進行優化配置,提高辦學資金應用的合理性,促進高校全面、健康的發展。其次,提高收支安排的合理性。要求高校各部門各項收支均有明確依據,明確其資金管理的責任,建立科學、合理的預算調整機制,使得預算管理與學校的實際情況更加相符,適應新形勢的發展,對財務預算的調整進行規范,最大程度上減少人為干預的影響。堅持“一支筆”的審核制度,即各項資金應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負責人,主要負責審批其所屬部門日常經費的開支情況,當然,“一支筆”審核制度僅針對日常開支,一些重大項目、重大開支必須集體討論決定。此外,高校要不斷完善自身的內部監督機制,承擔必須承擔的經濟責任,審計部門及財務部門要對“一支筆”審核事項進行定期審計與核查,以保證資金收支的合理性。最后,完善預算編制方法。建議高校預算編制工作采用“零基預算法”,即年度預算編制不參照以往的預算及支出,而是以實際教學、科研資金使用情況為基礎,結合學校優先發展領域安排、確定每項支出預算數量,這種預算編制方法較傳統預算編制更加先進、科學,與學校的實際發展也更加相符。預算編制遵循輕重緩急的原則,以人才培養項目經費為優先,針對學校重點發展項目則以專項資金的形式進行專款專用;校內各項行政支出、日常辦公經費要適當壓縮,保證每項收支均有合理編制依據;按照具體人數制定人員經費,制定定額標準預算公用經費。此外,還要建立完善的財務預算管理體系,以“績效預算”為核心,針對校內各個部門制定科學的預算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將其資金應用情況與其管理績效相結合,獎勵績效優良的部門,相應的,績效差的部門可以減少預算經費為懲戒。

三、結語

總之,高校的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對于高校的建設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它是高校管理的精髓之所在。學校部門應該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規章制度,實行明確的編制、分析與考核制度,將預算管理的各個方面落到實處,更好地做好學校的財務預算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吳仕宗.新形勢下高校財務人員素質的培養探析[J].經濟研究導刊,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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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體制。高等學校預算體制是處理校級和二級單位以及基層單位之間財務關系的各種制度的總稱,是高等學校預算編制、執行、決算以及實施預算監督的制度依據和法律依據,是學校財務管理體制的主要環節。我國高等學校目前所實行的預算體制有兩種,“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為模式的財務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前者是指學校在統一的財經政策和規章制度下,制定統一的財務收支計劃,由學校負責對預算編制、執行、控制、調整及評價進行集中管理;后者是指在明確校內各級各單位權責關系和學校統一領導的基礎上,根據財權劃分、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校給予二級單位或基層單位一定的預算管理權利,實行學校與各級單位的分級管理。

1、“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的特點和作用。這種財務管理體制要求高校內部只設一級財務部門,統一領導學校的財務事務,集中管理學校的所有經費,在一級財務部門之外不設同級財務機構,學校所有財務收支都必須通過一級財務部門,校內各院系沒有任何財權,也沒有制定院系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及實施辦法的權力。

在這種體制下學校財務處的管理權限有:(1)負責制定學校統一的財務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報學校財經工作委員會批準后執行。(2)統一領導學校的財務事項,對學校的各項財務事務集中處理。(3)負責對學校的各項收入進行分配,并監督各院系分配的經費按照學校的財務政策和規章制度使用。(4)負責對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集中核算。學校財務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收支提供集中核算,對整個學校的收入規模和支出水平進行核算。

“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體制下,學校內部各院系不設立財務機構,不作為學校內部的獨立核算單位,只是作為學校內部的支出報賬單位,享有有限的財權。

這種財務管理體制的積極作用是:(1)可以集中學校有限的財力,完成學校各項教學科研任務;(2)有利于學校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控制,保證學校預算能順利實施;(3)保證學校的發展不會偏離方向。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體制的特點和作用。這種財務管理體制優勢在于:在學校統一領導的基礎上實行了院系分級管理,較好的解決了集權和分權的矛盾,在學校教育總經費一定的情況下,有利于促使院系管好經費、合理使用,有利于調動院系的積極性。

在這種財務管理體制下學校也只設財務處作為一級財務部門,但賦予了各院系一定的財權,也會在規模較大的院系設立二級財務機構,院系自行管理其創收經費的財務收支,對學校分配給其分管的經費自行安排使用。學校財務處負責制定統一的財務方針政策和統一的財務規章制度,負責學校總經費的核算,控制監督各部門的經費使用按學校的財務政策和財務制度使用,保證院系的經費實施辦法不違反國家的財務政策。

也有一些學者認為高校現行的這兩種預算體制都存在著不足和缺陷,劉啟勝、劉謹認為高校的現行體制無論采取哪種方式,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統一領導與財權分配的矛盾,并從:(1)學校過分強調財務集權限制了院系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2)預算只是學校推行實施的預算,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不合理,得不到廣大教職員工的認同和參與;(3)機構設置不合理,校內部門各自為政,只重視部門利益,忽視學校整體利益;(4)忽視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業績考核和激勵,不能調動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5)權責利不能有效結合,影響財務目標的實現,五個方面進行了論證。

(二)高校預算執行原則。在高校預算執行原則方面的研究目前還比較少,從收集的相關文獻上看,有些學者已經對這個領域進行了關注和研究。比如,王宏堂認為,預算執行的原則必須具備控制性;唐蓉則認為預算執行的原則應該具備嚴肅性、有效性;陳軍認為,預算執行的原則應該具備嚴肅性、權威性特點。

二、我國高校預算執行監督現狀

(一)高校預算執行的內容。高校預算執行實際上是對高校預算編制的具體實施,但不同的學者對預算執行的內容又進行了進一步的分類。韓索民將高校預算執行的內容劃分為:1、指標管理;2、追加預算;3、調整預算三項。伍吉東將高校預算執行做了更為詳細的劃分,他認為高校預算執行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落實教育收費政策,支持學校經濟和教學健康發展;制定學校收入和支出的制度和辦法;督促學校各收入征收單位及時完成收入和交款任務;根據年度支出預算和季度用款計劃,合理調度、撥付預算資金,監督各用款單位用好預算資金,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學校財務部門必須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將收費收入和各種預算外收入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必須嚴格執行則經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和改變資金用途,以免遭受財政和審計部門處罰而使學校資金受損;編報、匯總分期的預算收支執行數字,分析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定期向學校教代會、學校領導、總會計師、理財領導小組和學校上級財政主管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并提出增收節支的建議。

(二)高校預算執行存在的缺陷。目前,高校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還很多,張東軍認為主要表現為預算執行的不規范性及預算調整的隨意性。預算下達后,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執行進度沒能做出具體的跟蹤、分析、并編制預算調節表。預算調整時缺乏民主性,也沒有建立一套真正的自上而下、嚴密且層層控制、層層暢通的監督機制。歸納我國高校預算執行的缺陷,可具體分為:

1、預算執行中的隨意性較大。實際中很多高校或各學院(部門)缺乏對預算年度各預算指標的量化分析和科學論證,仍然按照“基數+增長”的預算方法確定預算數,等到預算資金到位,各預算部門實際預算支出數與預算支出數產生差異時,就會出現人為改變預算或頻繁申請增加預算的情況。有些高校雖然建立了預算管理制度,明確了各預算執行監督環節的責任,但卻有章不依,隨意更改預算,使得預算形同虛設。這種預算混亂的局面,必然導致各學院(部門)預算資金分配不科學,一些急需預算資金的部門可能拿不到足額的預算資金,而從預算分配中受益取得富余資金的部門又濫用預算資金,導致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的低下。

2、學校沒有建立統一的、科學有效的預算管理監督機制。隨著高校預算收入的多元化,高校也在提高服務收入的比例,各學院(部門)利用這種機會依靠學校資產、品牌以及豐富的人力資源,開辦各種形式的學歷、學位班,收取一定的費用,開立各種戶頭,違反了學校的財務預算管理政策。對二級學院(部門)可以設立賬戶的學校,對這部分服務性收入也沒有納入學校的統一預算管理,導致學校整體預算與二級學院預算之間的脫節。

3、缺乏預算執行中的行政問責制度。對已建立統一有效的預算管理監督機制的高校,預算管理中都明確了預算執行中各環節的責任和義務。之所以會出現預算編制是一回事,預算執行是另一回事,預算結果與預算差距巨大的現象,很重要的原因是學校沒有制定相應的問責制度和懲罰措施。各部門在預算執行中隨意開支,一旦超支立即申請增加預算,破壞了預算的嚴肅性,對隨意增加預算的學院(部門)學校很少對其展開調查,追究責任,而追加預算一旦申請獲得通過,便激勵了這種行為的發生,同時也使得其他部門紛紛效仿,使整個預算執行陷入混亂。

4、預算控制力度不夠。主要表現在事前,由于編制時間及指標下達的滯后,根本不可能進行事前控制。高校預算核算年度為每年1~12月份,但高校通常在3、4月份才開始進行預算編制,到5月份上級部門的預算批復才下達,等到預算指標分配到各院系時已接近第三季度了,成了實質上的事后預算;事中,通常沒有制定有效的控制制度,使得預算控制無章可循;事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不夠詳細,與同行業的比較不夠,導致對以后年度的指導性不強。這樣的一種控制過程,既無法為預算執行中的偏差提供有益指導,又無法找到整個預算執行中的薄弱環節,提供改進意見,造成了預算控制的失效。

(三)預算監督方面的問題。目前很多的高校預算經批復后,在執行中卻出現偏離預算的情況。有的變更經費使用用途、有的隨意增減項目、有的對專用款項缺乏統一的管理;尤其是對預算下達后的執行情況和進度缺乏跟蹤和分析,使預算運行情況成為盲點,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機制。

三、加強我國高校預算執行監督

(一)預算執行有效性環境條件分析。有學者認為,高校預算執行作為一種經濟活動,它必須在一定的管理環境條件下運行,為保證預算執行的有效性,首先要建立完善高校預算運行環境條件。陸敏提出建立預算執行有效性的九個條件:(1)預算管理組織體系建立和完善;(2)人人參與預算的運作體系建立和完善;(3)適當的會計制度;(4)健全的組織構架;(5)切合實際的期望;(6)充分的意見溝通;(7)注重時效;(8)彈性原則的適當運用;(9)預算編成的與傳達的有效性。劉謹也提出了高校預算執行中環境條件有待改善的四個方面:(1)高校財務管理存在的制度缺陷;(2)高校財務管理缺乏系統的評價指標;(3)高校財務運行機制不健全;(4)高校財務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二)加強高校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力度。張國英認為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是對預算的編制、執行、決算全過程實行全面審計。對高校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可以促使學校預算部門全面了解、掌握學校財務狀況,監督學校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

陳暉認為努力搞好高校預算執行情況對審計具有重要意義,具體表現為:有利于加強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行為,保證預算的執行;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宏觀管理;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達到審計目的。并且提出了以“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為指導思想;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相結合;正確運用各種審計方法和手段;正確運用審計結果,寫好審計報告;正確處理各種關系的五點建議。

(三)做好預算執行中的及時調整

1、預算調整的必要性。因為高校預算是年度財務計劃,其運行時間跨度很大。因此,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由于種種意想不到的原因,計劃和實際執行之間會出現差異,這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合理的調整。實際上,它是對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偏離預算編制目的而做的一種補救行為,因此,它在預算執行中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2、預算調整的規范性。預算調整只能是必要的微調,而不是經常性的大幅度調整。否則,編制預算就失去了應有的財務管理作用,甚至導致學校財務收支處于無序運行狀態。王小蘭認為對預算的調整,應當做到調整制度化,這也是完善學校預算監督管理體制,依法治校的重要環節。

(四)建立與預算執行監督相匹配的預算評價、獎懲制度。阮麗芬認為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制度,是預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的保證,預算執行結果必須與獎懲制度掛鉤,這是預算管理制度是否執行的重要標志。高校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建立相應的績效考核制度,將預算執行結果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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