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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1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尹貽林.合同法與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0.
[2]丁土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
關鍵詞:電力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一、電力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電力工程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在建設工程管理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1.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點,合同管理貫穿整個建設施工過程,任何一個子項目的開展與實施,都是通過簽訂合同來實施的,通過預先制訂承包內容、價款、范圍、工期和質量標準等條款和要求,合同關聯方以此明確自身職責,互相協作。因此,無論是承包商還是業主對施工工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自始至終是工程管理的重點和關鍵。
2.合同在法律基礎上明確了發包方和承包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雙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義務,享受相應權利。如發包方按合同要求必須保證工程按時竣工、準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等;承包方按有關約定必須按合同開展工程、保證施工進度以及向發包方按時移交合格的工程產品等。合同條約是簽訂雙方的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是雙方約定彼此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保證。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是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的法律基礎。在建設施工合作工程中,甲乙方之間會產生不可避免的矛盾糾紛和摩擦,而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的各種約定和承諾是解決問題的主要準則和依尺度,可以為爭端的解決尋找最好的處理方案和辦法。所以,合同能排除糾紛阻力保證工期順利開展。
二、當前電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電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較長、子工程項目多、施工單位與人員眾多等特定,它的復雜性決定了合同管理的難度。目前電力工程市場體制尚不完善,許多市場行為不規范,這使得電力工程合同管理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1.合同文本不正規。
國家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為客觀全面的強調了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義務和權利。但是當前許多施工合同文本, 對業主的制約偏少,對發包方的約束過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業主方在市場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動權,容易轉嫁工程風險,這也是造成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方面。
2.合同條款制訂不規范。
由于合同語言和表述不盡詳細謹慎,合同條款漏洞眾多,很容易造成簽訂方對合同內容的誤解或產生歧義,進而引發糾紛和爭議。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約定不清,在費用預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會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矛盾。
3.工程招投標管理不能密切聯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有著千絲萬縷的重要關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節奏、工程質量和資金投入的法律基礎。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標中的標書編制工作及管理體制分屬企業內部不同職能部門和團隊。承包方中標后一旦簽訂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為例行文件傳達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終造成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與招投標管理的脫節。
4.施工合同與招投標文件和投標書不相符。
招標文件是施工單位對發包方的要約,發包方的中標通知書是對中標單位的書面承諾,發包方與中標單位以此為基礎簽訂合同,而且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因而,招投標書是簽訂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業主憑借在市場上的買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將對其不利的部分條款從合同中刪除,要么要求施工企業不計風險全部包干,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內容,給中標單位帶來隱性經濟損失。
5.合同索賠舉步維艱。
我國施工合同索賠案發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實際上,經常遇到業主不按合同辦理簽證,給承包商增加了額外工程造價,減少了利潤,增加了經營風險的情況隨處可見。盡管如此,不少施工單位因害怕破壞與業主關系,為了保持持續合作,承包方往往選擇放棄依據合同進行索賠的權利。雖然在《招標投標法》、《合同法》上對我國電力建設市場作了相關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也對一定數額以上的建設項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規定辦理。但是,仍存在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的違規行為和情況。導致當前電力建設工程市場存在不少諸如要求承包商墊資施工、工程工期、造價壓減等不良現象。
三、上述問題的應對對策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應對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資質審查辦法,維護建設市場的供求平衡。
通過提高資質審查門檻,嚴格實施承包商準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設隊伍的施工水平,為工程質量提供堅實保證;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單位的數量,解決目前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的問題,保證合同雙方在市場中的平等地位,從根本上杜絕壓價壓級行為。
2.理清企業內部施工合同與招投標管理的關系,正確看待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關系。
建議施工方和發包方企業內部成立合同專業化管理團隊,科學合理地設置機構、定崗定責,打造高素質隊伍保障合同管理質量;創建起嚴格審查機制,實行嚴格的合同評審紀律, 確保每份合同簽訂前都能經過嚴格、細致和全面的評審程序;認真執行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最大程度上規避潛在的失誤和風險,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違約情況。
3.樹立和強化合同的法律意識,不斷規范合同簽訂與執行行為。
工程施工合同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很強的法律約束性,因此簽訂合同時可以引入法律機構參與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發揮出法律機構熟知法律條文和國家有關政策的優點,嚴把合同簽訂、履行關。這樣不僅提高了合同簽訂質量,而且加強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施工過程中簽證行為,減少不必要的矛盾糾紛,從而保證工程順利開展。
4.應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引入風險管理,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市場發承包商對合同索賠的意識還不強,缺乏重視和了解索賠的動力。工程合同是索賠的重要法律根據,索賠則是保證合同管理工作順利的基石,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有效手段,也是約束合同雙方認真履行義務的法律準則。合理運用施工合同能有效避免施工進度拖延、品質下降、造價脫離實際等風險,可以從根本上減少合同方矛盾糾紛,降低非工程因素帶來的經濟損失。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要認真了解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考慮到各種直觀和潛在的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幾率,充分預測每一處可能的合同風險,準備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因此,發承包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與合同索賠有關的任何資料和證據,為可能到來的索賠未雨綢繆。
四、結論
總而言之,風險的預警水平和能否有效控制在電力工程建設項目承包中已成為衡量承、發包方合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合同雙方只有共同規避風險、化解風險才能在工程合作項目中實現互惠互利,相互共贏。工程合同管理既是工程項目順利開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反映,作為工程合作方和參與者,發承包商要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樹立較強的法律意識,共同做好施工合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在管理工作上不斷創新,學習更先進的科學管理經驗,才能在電力建設市場中站穩腳跟,贏得更大的商機和發展機會,共同促進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本文通過對我國目前現有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現狀的研究,使人們更加系統、全面的認識和理解了合同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更加完善,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業全面安全的發展,逐步與國際接軌。
2.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圍
2.1工程付款的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方法。為保證各項工作可以按照規定程序順利進行,工程付款控制至關重要。通過工程進度的付款對工程的投資運作隨時加以更好的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控制能夠對工程的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1年2期]所以,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一項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
2.2工程質量的控制
有質又有量是整個工程建設的中心,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要想在建筑施工中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要明確每個人的崗位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同時還要建立一個有效實用的管理系統,來嚴格管理工程質量,對質量要進行嚴格把關,不僅要承包商自檢,還要監理員密切檢查、監理工程師嚴格抽查,這三者相互配合,共同監督,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網。不時的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檢查力度,嚴格按照規范施工,使各類的測驗表格健全,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程序、標準。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審核,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原有的設計,沒有通過檢驗或是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沒有通過試驗或證明本身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一道工序沒有得到認可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沒有經過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準予以合格等。[ 馬永峰.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學報(自然科學版).2011年4期]
2.3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的進展情況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對工程進度進行控制的主要依據是已制定的工程進度計劃,這也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確保不延誤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對工程進度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主要在于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同時跟蹤檢查其執行情況。當發現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原有計劃不符時,應及時提醒承包商,并幫助其分析查找原因,指導其科學合理的調整進度計劃,還要督促其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3.分析建筑施工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3.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3.1.1合同主體不當
在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對當事人的詳細情況加以全面了解。首先要了解承包商是否具備與本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如果承包商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那么在簽訂合同時承包商不會將自己填寫在承包商一欄中,而是將真正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單位填寫為承包商,這種情況下工程質量往往是保證不了的。如果遇上不講誠信、履行能力差的承包商,雙方容易在經濟上產生糾紛,導致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影響業主的工作正常運轉,嚴重的還會引發業主的全面虧損或是破產。
3.1.2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針對目前建筑市場上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規范的弊端現象,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項示范文本的制定主要是為了規范現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文本中充分體現了雙方應享有的權利、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某些建設項目為了逃避自己作為業主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通常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是使用一些自己制定的符合自身利益的、不規范的合同文本進行簽約。這樣的合同文本比較籠統含糊,對業主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避重就輕,而且還轉嫁部分工程風險。也有一些建設項目初期不簽約合同,其負責人借用雙方的交情或者是用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等到工程完工后再和對方補簽合同。事實上,補簽的合同是起不到應有的法律約束作用的。
3.1.3合同文字不嚴謹
一般簽訂合同的各方都想用自己的合同文本,因為自己的合同文本比較偏重于自身的利益,對本單位有利。和其他合同文本相比而言,自己的合同文本相對比較熟悉,這樣在談判當中己方占有優勢,獲得的利益也比較多。如果用對方的合同文本,首先自己不熟悉,需要改動的地方比較多,不易談妥,其次遇上信譽不好的合作伙伴會故意把合同文本寫的很長,在其中設置一些文字陷阱,稍有不慎就會簽訂“不平等條約”。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嚴謹,對于合同內容要咬文嚼字。例如,甲在2月份借給乙十萬元,過了一段時間乙先還了甲3萬元,給乙簽了字據為還甲3萬元,一年之后甲急著用錢就問乙要回剩余的7萬元,可是乙非得一口咬定應該還給甲3萬元,因為這個雙方爭執不下就告到了法院,打起了官司。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合同字據一定要嚴謹,這樣可以很穩妥。所以在訂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以嚴謹的態度的去審核合同中的逐字逐句。
3.1.4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
有些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承包商,為了謀取私利,非法借用他人的建設項目施工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且以不法的手段獲得承包的資格,與業主簽訂無效的合同。有些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借賃的不法行為,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有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的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位中標,然后再分別承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從中獲取中介費用。由于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的手段,最終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造成嚴重的、不可估量的損失。[ 莊宙等.加強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建設市場行為.建材技術與應用.2008年12期]
3.1.5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所以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去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應有的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簡單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張大領.淺談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年29期
]
3.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由于實際的工程進度會發生一些變化,因此在雙方履行合約的過程中對已簽訂的合同進行一些變更是屬于正常范圍之內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員在跟蹤工程進度的時候并沒有把合同和工程進度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來考慮問題,以至于沒有及時變更合同,最終導致企業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得不償失。
在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資料和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應當得到管理人員足夠的重視。當然并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或簽名、有明確的內容、在正常期限內的。沒有法律效力的證件只是廢紙而已。應當追究責任的卻過了訴訟時效;應辦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該發出的書函沒有發;應當行使的權利沒有行使。這些問題都是在合同管理中需要引起重視的,只有確保這些問題沒有發生才能更好的做好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比如說某施工單位根據領取的某2000平方米兩層廠房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全套施工圖紙,采用低報價策略編制了投標文件,并獲得中標。該施工單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與建設單位(甲方)簽訂了該工程項目的固定價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8個月。甲方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因資金緊缺,口頭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一個月。乙方亦口頭答應。工程按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時,甲方發現工程質量有問題,要求返工。兩個月后,返工完畢。結算時甲方認為乙方遲延交付工程,應按合同約定償付逾期違約金。乙方認為臨時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為搶工期,加快施工進度才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遲延交付的責任不在乙方。甲方認為臨時停工和不順延工期是當時乙方答應的,乙方應遵守承諾,承擔違約責任。這個案例里面的內容告訴我們應該注意在合同有爭議的時候應該以書面合同為準,口頭協議是被視作無效的,所以在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所有的內容形成文字,能夠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4.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4.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為了解決建筑市場供需失衡的問題,最好的方法便是逐漸控制建筑施工隊伍規模的擴大,這就要求在承包商資質管理上把好關,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同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的管理,對其參與的市場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承包商嚴肅處理,以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和健康化。為了承包一項工程,一家沒有資質的私營企業借用有施工資質的承包商的名義與業主簽訂了施工合同,并承諾給該承包商一定費用作為回報。由于這家私營企業缺乏施工管理經驗,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強,導致開工不久就有一名工人因觸電而身亡。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前一定要有足夠的文件來說明該承包商具有資質以及擁有干該項工程的能力,不然等到事情發生悔之晚矣,而與這件事有關的人員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4.2加強工程招標管理和增強合同法律意識
建立明確的工程管理系統和與之相匹配的合同管理制度。國家頒布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質,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兼顧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市招投標的過程更加嚴謹和完善,以便達到我們期待的招投標的最佳效果。我們不僅要加強工程招標管理,還要增強合同法律意識。承包商往往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法律常識,沒有形成合同意識,對合同中的條款沒有做詳細的分析和推敲就草率的簽訂合同,特別是對違約的責任、違約條件未作具體約定,就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發生。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的推敲和琢磨,減少簽訂合同后引起糾紛問題,這樣把合同的糾紛控制在最低的范圍內,以便保證合同能夠順利的履行。
合同法律意識不強給我們帶來了很重要的影響,某省重點工程項目計劃于2010年12月2日開工,由于工程復雜,技術難度高,一般的的施工隊伍難以勝任,業主自行決定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在2010年9月10日向通過資格預審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業發出了投標申請書。這五家企業均接受了邀請,并于規定時間9月15日—9月20日購買了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規定,10月18日下午4點是招標文件規定的最后投標截止時間,11月10日發出中標通知書。在投標截止日之前,A、B、D、E四家企業提交了投標文件,但C企業在10月18日下午5點才送達,原因是中途堵車,10月21日是由當地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主持進行了公開招標。評委委員會共由7人組成,其中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1人,公證處1人,招標人1人,技術經濟方面專家4人。評標時發現E企業投標文件雖無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委托人授權書,但投標文件均已由項目經理簽字并蓋章,評標委員會于10月28日提出了評標報告,B、A企業分別綜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業報價高于A企業,11月10日招標人向A企業發出了中標通知書,并于12月12日簽訂了合同。這個實例中C企業在投標截止之后才送達招標文件視為無效。E企業沒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人簽字也屬于無效。技術方面的專家也不合適,應該是總組成人數的三分之二,實例中不合規定。招標人宣布A企業中標不妥,因為只有排名第一的才能被確定為中標對象。所以在招標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項也是很多,稍不注意就會作廢。
4.3推行國家通行的FIDIC合同條件示范文本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建筑市場也進入了國際化的軌道,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也與國際慣例接軌。所以在合同的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地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的參考了FIDIC文本的格式,跟以前的文本比較有很大的進步,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此合同范本。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最重要的一條就是選好人員。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優秀的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招聘考試的方式選拔人員,在選拔過程中秉承優勝劣汰的原則,選擇和使用優秀人才。再者就是組織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根據管理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有組織的學習,方法可以是布置任務,定期檢查,結合實際進行仔細的分析,還可以參加法律方面或管理方面的考試,并且要適時的進行職業道德教育。
通過以上的各種措施是其適應在職崗位并做到很優秀。我們常說一家公司有沒有發展前景要看三樣東西:“一是有沒有一個好的產品,應是它一切運作的最終結果是否能夠讓市場接受;二是有沒有一個好的領導,這就意味著這家公司能否在以后的日子中保持一個穩定的發展;三是有沒有一批好的員工,這是公司能否在競爭中取得主動,在發展中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基礎,若是員工不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情,又怎么能夠干好自己的本質工作呢。”所以說,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是為了給公司創造利潤,省去麻煩。
4.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承包商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未來生存能力。
4.6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結論
在建筑施工中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明確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應當行使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義務, 是業主和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一切活動的法律依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促進合約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達標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1年2期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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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is the materialization of product proces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mostly in the stage of completion.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discuss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ach stage of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g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項目的實施階段 ,是建設投資和建設產品的物化過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 ,大部分是在這個階段完成的。因此 ,加強在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 ,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作為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建設工程合同 ,是關系工程造價能否進行有效控制的關鍵因素。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工程管理的靈魂,加強合同管理,能極大地提高合同雙方誠信度,能促進參建各方提高服務水平,同時也是行業主管部門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推動力。總而言之,做好建設階段的合同管理,對整個項目工程的建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需要,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任何一個建設工程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使得雙方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方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管理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合同管理為各種爭執和糾紛的解決提供法律依據。建設工程由于具有投入大、建設周期長、建設過程需要多個單位共同完成及工程專業性較強等特性,給工程項目管理帶來難度。由于建設工程合同內容的復雜性,合同簽訂難以完善,加之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實際施工結果一般都存在差異,因此,各種各樣的爭執和糾紛普遍發生。而解決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現狀
1、發包人、 工程師 ( 我國稱監理工程師) 或承包人往往不能按項目合同規定處理合同問題, 仍然按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慣例和依靠上級行政命令解決合同問題, 造成合同管理失控, 項目合同的總體經濟效益不高。
2、 招標人在招標時沒有選擇通用的、 有權威性的標準合同條件, 使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平衡, 風險和責任分配的不合理, 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成了不平等條約。這樣的合同是搞不好項目合同管理的。
3、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是由招標機構進行的, 招標機構一般不參與項目合同管理, 而招標人或工程師只參與項目合同管理, 一般不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因此, 我國把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項目合同管理人為的分割為招標投標和合同管理。
4、某些發包人只授予工程師檢驗質量的權力, 不進行合同管理。由于沒有經濟制約手段, 是不能對項目質量進行有效控制的。
三、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階段管理的措施
1、準備階段需做好的工作
(1)做好項目合同總體策劃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少者上百,多者上千項,合同之間在時間、 空間、 內外部相互關聯、 制約,組成龐大的工程項目系統,因此需在合同實施施工前,做好總體策劃管理,避免施工條件的制約,減少項目間的干擾。大致可以遵循兩點原則:第一,根據總體施工程序和規劃,使各項目在空間上與其他同期項目相互配合,明確結構界面和工藝界面;第二,以總體網絡進度和控制目標為主線,使其在時間上與前后階段項目相銜接,明確施工控制環節界面。
(2)通過咨詢單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引進好的咨詢單位來加強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通常來說,業主方的技術力量有限,引進經驗豐富的咨詢單位,能較大程度地優化設計、節約投資、科學管理。
2、招標、評標、決標及合同簽署階段合同管理要點
招標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是業主對投標者就該合同工程發出要約,也是投標者對其響應和承諾的依據,是選擇中標者的條件要求,是選擇施工隊伍、控制變更、索賠的主要依據。招標文件應包括招標設計、投標須知、 合同格式、 商務條款(一般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投標書格式、工程量報價單以及投標報價所需的輔助資料,技術條款及該合同的標段劃分說明等,若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不齊全、不完整、文字不簡潔,在合同執行中對合同條款的解釋甲乙雙方會出現異議和糾紛。
3、合同實施階段合同管理要點
(1)要發揮監理工程師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中的作用。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將監理工程師放在一個必不可少的地位。
(2)建立科學的合同履行保證體系
第一,實行合同責任制,即在合同履行之前,應認真進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上。
第二,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為了協調各方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應制定以下工作程序:a 建立協商會議制度。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對于經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應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圖紙審核程序,工程變更程序,設備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驗收程序等。
第三,建立健全文檔管理系統。要明確提出數據資料的標準化、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等要求,責任要落實到部門乃至個人。可利用計算機和軟件進行管理。有了健全的文檔管理系統,對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審計移交等有重要的意義。
(3) 加強合同中對工程造價變更的管理
工程變更是每一個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都會出現的情況。它包括設計變更、 進度計劃變更、 施工條件變更 ,以及開工后發包人要求的新增工程等。工程變更必然會帶來工程造價的變化 ,而這種變化往往是增量的變化。因此 ,控制工程變更后造價的增加 ,是控制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重要工作。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 現場簽證記錄、 簽證記工單等資料 ,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有效性及實效性是反映工程變更的重要依據。因此 ,在合同中應對工程變更的發生作出明確的界定 ,對變更后工程造價的計量計價作出明確的約定。
第一,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必須真實 ,即真正發生了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 ,而這些內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誤所造成的 ,并明確檢驗方法。承發包雙方管理人員應做到誠實信用 ,加強責任心 ,在工程變更資料中真實地反映變更內容的部位和范圍 ,并具體說明這些變更是由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所提出的。防止在工程變更中以小充大 ,甚至無中生有的現象發生。
第二,工程變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變更資料的會簽程序 ,只有完全符合會簽手續的工程變更資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變更都涉及到工程造價的增加 ,因此 ,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工程變更必須有造價人員的簽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沒有約定誰有簽字權 ,誰沒有簽字權 ,更沒有約定造價人員的簽字權 ,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價失控的。工程造價的確定和計算 ,是一個很專業的技術工作。對工程變更的內容 ,造價人員應預先進行測算和分析 ,當分析結果發現工程造價增長較大時 ,造價人員應及時向發包人反映 ,取消變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 ,以控制工程造價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對工程變更資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后 ,在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據可行的 ,才能避免“干了再算” 的被動管理現象的發生。
第三,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
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 ,即變更資料的時效性。工程建設是一個期間很長的過程 ,施工的內容也復雜多樣。對發生變更的工程牽涉到整個工程的方方面面 ,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辦理變更資料 ,將會損害承發包雙方的利益 ,帶來合同糾紛。現在許多工程都有到竣工驗收時才集中辦理簽證簽字手續的現象 ,這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是極不正常的 ,往往會有很大漏洞產生 ,使工程造價失去控制的失敗。
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相信只要合同各方增強合同管理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建立健全建設合同示范文件體系,建立合同管理組織,使合同管理專業化,搞好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在管理上不斷創新,一定能創造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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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概述
建設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 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合同管理直接為工程總目標和建筑企業總目標服務, 保證工程總目標和建筑企業總目標的雙重實現。具體而言,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保證工程三大目標的實現,即確保整個工程所預期的成本目標、工期目標及工程質量目標的全面實現。通過科學嚴謹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證項目的各個方面都能嚴格履行合同責任,進而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第二,一個成功的合同管理需要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協調,在工程結束時使雙方都達到各自的目標。解決工程問題要求公平合理,符合國際與國內慣例。
二、工程項合同管理應伴隨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始終
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方和使用方應該建立全過程的、 系統的、動態的合同管理。全過程是指從投標、招標、洽談、草擬、簽訂、生效、履行直至到終止為止的整個過程。系統性是指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相關部門必須統一管理。動態性是指重視履約全過程的管理,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更正、補充和終止。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過程是從合同簽訂前,了解和收集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產品品種、生產能力、投資限額、實施周期等情況和信息,組織和安排項目投資或直接與用戶進行項目洽談開始,直至工程項目合同簽訂后,根據合同具體要求公司和項目經理通過矩陣管理手段全面實施和完成合同工作目標。也就是說,工程項目合同的管理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準備、實施的全過程,每個工程項目各個階段實施的進度、費用、質量的綜合控制,均離不開對工程項目合同的認真管理。工程項目合同簽訂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監督和執行兩方面的職能,一般大型工程公司,工程項目合同的監督職能由工程公司銷售部門(或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而其執行職能則由項目經理代表工程公司負責組織實施。中、小型公司項目合同管理的監督職能是由分管項目的公司副經理負責,項目經理遵循項目合同管理的程序對工程項目合同的執行全過程具體負責。
三、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形式
按標的物的不同, 一般可分為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 材料供應合同和設備供應合同。按承包范圍不同,一般可分為總包合同、分包合同。一般工程項目建設規模大,工期要求比較嚴格, 其中有許多復雜的專業項目時,應選擇總承包的形式,這樣雖然會提高總投資, 但可以避免各專業之間協調配合不當造成返工浪費、工期延誤,相對節約了工程投資。此外, 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人員不足,專業管理能力不強的現象,采用總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建設方的管理難度。如果工程投資項目各專業交叉施工相互影響較小,且專業性較強,則可采用分包的形式,即建設單位直接與各專業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但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時,必須明確約定各分包承包商向總承包商交納的配合費和管理費的計取方式和數額,避免工程結算糾紛,建設方既可以有效地進行工程投資,又可以以費用補償的形式將協調配合的責任轉移總承包商。按合同價款形式不同可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及成本酬金合同。總價合同對發包方最有利,而成本加酬金合同最利于承包方。高校工程建設項目一般是在新生入校時投入使用,因為工期的限制,前期工程的論證和準備工作都不是很充分,因此建設規模相對較大的項目大多采用費率招標,這樣確定的合同形式一般都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這種合同形式會導致建設方承擔更多風險,而且無法主動地控制工程造價,而承包商也不可能積極地去控制成本。對于設計工作滯后的情況,建設方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權衡利弊,采用最佳合同形式,合理確定和控制工程造價。
四、加強項目合同管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使我們漸漸的感到工程項目合同的管理在工程項目實施整個過程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現就當前項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舉措:
1、避免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職責不清、分工不明。根據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職責劃分,公司項目分管經理負有對工程項目履行合同的監督職能;項目經理具有全權代表工程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合同的執行職能。由于過去沒有建立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具體職能,結果造成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多頭管理,往往因為公司領導對項目經理工作干涉過多,直接影響了項目經理對項目實施進程有序合理的控制。尤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處理業主變更問題上表現的更為突出。這樣不僅增加了項目組很多工作量,影響了正常的工作程序;而且在工程結算時,由于沒有用戶書面確認的變更文件,用戶不承認變更引起工作量和費用的增加,為公司經濟效益造成很大的損失。
2、合同中應明確工程項目付款方式、付款日期及中止工程項目的條款
為了維護公司的自身利益,在工程項目合同中應明確、詳細的列出工程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應明文規定建設單位付款要開具銀行信用證,作為保證按期付款的有效措施。并且在合同中應有中止工程項目的條款,如承包人在某些條件下(業主破產、不能按期付款等)有權中止工作;如果承包人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或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以及承包人破產等,用戶同樣有權中止承包方的工作,解除雇用關系,以便雙方各自維護一方的利益。這些都嚴重制約了企業的發展和進步。當然,工程項目合同中沒有明確的闡述和規定不同情況下雙方的經濟責任也是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
3、必須建立和健全用戶變更的工作程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原在合同確定的工作范圍、技術水平、設備裝置、工程進度、投資費用一成不變的情況,幾乎是沒有的。因此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一項至關重要的內容就是建立和確認處理各種變更的程序,尤其是加強對用戶變更的管理和控制。所謂用戶變更是指由用戶要求(或同意)修改工程項目工作范圍或內容,從而導致確定的項目投資費用和工程進度計劃發生了變化。如果在工程項目合同中沒有考慮用戶變更對整個項目影響的條款,就等于公司要白白損失相當大的合同利潤。工程公司應在用戶變更中取得合理的管理費和利潤。然而在合同條款中往往對此沒有明確的要求,常常因為業主不斷變更使整個項目效益大打折扣,而變更造成的損失卻得不到合理的補償。業主也往往以當時合同簽訂時沒有涉及這些問題或沒有書面認可文件為由拒絕進行補償。這就要求我們要重視每個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并且要建立和健全用戶變更處理工作程序,明確凡是涉及到工程項目的任務范圍、合同價款、標準范圍等重大變更均應計算變更對工程進度、費用的影響,及時通過雙方談判簽訂補充書面協議,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結語
總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一項復雜全面的系統工程,現代工程項目體系日益龐大,結構日趨復雜,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不斷提高,這一切加大了合同的風險,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不僅體現了工程公司整體管理水平的高低,而且也能真實地反映公司全員素質和綜合實力的高低。因此,我們要面對現實,不斷總結、強化管理,健全制度,努力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不斷增強自身競爭實力。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ifficult, of which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role very apparent, can effectively manage contrac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rovisions.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management work, highwa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be discussed, and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ut forward rational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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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公路工程建設事業也隨之發展起來,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幾乎遍布公路工程建設的所有階段。施工合同能否得到良好的管理,是參與工程建設施工的每一個人能否得到合同相關事項約定的前提保障,同時也是工程建設目標能否順利完成的關鍵因素。接下來,筆者將詳細探討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作用以及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議這兩個問題。
一、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
要實施工程項目建設,必須簽訂相關承包合同。通過對承包的價款、范圍、內容、質量標準及工期等合同條款的約定和履行,同時在合同環境下,建筑商和業主可以調控工程建設項目的運行情況。無論是工程項目有關業主的管理,還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終處于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體系的核心地位。
(二)施工合同是約束承發包雙方的法律基礎和依據
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承發包雙方的基本責任、義務和應享有的權力,這也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合同中合理分攤了工程的風險,是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的有利保障。比如,承包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有關施工組織文件進行安排施工工作;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并對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及辦理竣工結算等涉及到工程結算的一系列驗收及組織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否合理對整個施工企業或業主的利益的影響十分明顯。現如今公路工程建設水平越來越高,因此帶來了合同管理體制的全面化、合理化、規范化,但不能盲目樂觀,合同管理體制中仍存在很多問題。例如:公路驗收標準或合同價格能夠被一些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隨意改動;現如今人才是企業發展的保障,但有些企業不重視引入,更談不上培養合同管理人才,因此,施工企業要加強合同意識,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現今的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一些企業不注重對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的協調分配工作,因而無法把控好合同履行的控制力度。所以,就當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下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議。
(一)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有待加強
合同綜合體現了三個方面的意識,即工程管理方面、市場經濟方面和法律方面,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作要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相關內容后進行。首先,合同管理制度要嚴格依照招投標法,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全力推行工程清單報價體制;承包商和業主這兩方的利益要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得到良好協調,并且在投標階段要注意積累資料并要做好資料預審表后的工作,物資管理專家要積極參與投標過程,并對投標進行公平、公開、合理地評判。其次,承包商也要合理管理施工合同風險,增強法律意識,對簽訂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密性要有有意識地檢查。例如:合同條款的用詞要反復核準;承包商和發包商的權力及義務是否分配清楚,特別是要規定清楚違約后各方應承擔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還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防止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漏洞。總而言之,要盡可能降低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以保證順利履行合同,有效保障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最重要的是,施工合同是產生法律效力的有效憑證,若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出現,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各方承擔相應的責任或義務。因此,承包商應做好施工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對于違反施工合同后的索賠工作,要加強管理,建議要根據施工情況和法律法規的的相關規定,適時地推行工程擔保制度,與此同時,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的工作,還要積極推行合理的合同管理政策與措施,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從而有效保障合法權益。
(二)關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優化
在過去的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往往錯誤地分配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爭議的發生率,要對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進行優化,以便履行好合同的全程跟蹤。整個工程建設真實反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處理合同糾紛后,要認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備案工作,以確保合同檔案的完整性,為提供合理的評估結果提供科學依據,有效保證了施工合同檔案管理全過程的規范化運行。除此之外,要嚴格履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并對其情況與實施計劃之間進行比較、分析、評價,產生結果后,總結經驗教訓,這將大大提高對今后工作的指導,為今后工作的管理方式提供方便,同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談判成功的概率和合同履行率也將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訓,培訓體制要進一步優化,還要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讓他們嚴格按照法律辦事,他們只有掌握更加牢靠的專業技能和具備較強的法制觀念,才是對我國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才能對我國合同管理氛圍創造有利條件,我國公路工程管理事業才能更上一層樓。
三、結語
綜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項復雜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施工單位應提高意識,重視這一工作的開展狀態,并能夠做出合理的改正。除此之外,我們要在實踐中修正合同管理工作的發展方向,使其朝著更加有法律約束力、更加符合時代特征、更加有序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嚴于律己,提高自覺性以培養更好地處理合同糾紛的能力,進而促使我國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適應現代化社會發展的需求,最終工程建設項目的社會影響力和經濟效益得以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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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建筑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市場行為不夠規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虛設。我國管理體制的變革對建筑工程建設的管理起到了規范化的作用。建筑工程項目一定要用招投標的方式,不過目前的招投標過程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發包人故意以不合理的條件降低中標價格,而承包人為了企業利益和生存接收發包人的低價條件;還有承包人為了中標而刻意串通另外的承包人提高中標價,又或者承包人中途退出投標,給發包人造成一定經濟損失。以上都屬于擾亂建設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行為,這些行為導致發包人不能成功招投標,同時也使得有實力的建設單位和相應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標,施工項目不能順利進行,工程質量也難以保證。
3.2建筑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建筑工程的合同條款缺乏約束力度,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制度比較簡單,對重要環節沒有重視,導致合同在簽約和履行過程中出現許多的問題隱患。合同雙方沒有規范的合同范本,有的也會因為經驗的不足導致對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深入,合同沒有預見性,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又需要雙方再次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添了不少的麻煩。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同時也拖長了工期。
3.3合同雙方不按合同辦事,影響工程的順利實施。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有些發包方沒有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該提供的資源條件沒有及時提供,甚至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按時開工或實施過程中進行緩慢,有時因為前期工作還沒準備好就急急忙忙開工,導致工程問題不斷,項目工期也被遲遲拖延。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能力與數量、設備的型號與數量、交工時間等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尤其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與標書上的內容不相符,合同中的承諾不能一一兌現,工程項目根本不能順利施工。
3.4違法轉包等現象。合同法有明確的規定:承包者不可以將其承包到手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或者是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解體以后以分包的形式轉包給第三人。同時也禁止承包者將其工程承包給一些沒有建設資格的非法單位。禁止分包工程的單位再將其工程進行分包。在我們的實際施工過程,非法轉讓承包的現象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這就會造成在履行合同上的困難,很難保證工程的質量,出現一些債務上的糾紛,導致工期受到影響。
4、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策略
4.1增強合同的法律意識。制定合同的雙方應該認真學習了解我國的《合同管理條例》,這樣一來,雙方都按照合約來行使彼此的權力與義務,極大地減少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即使出現合同糾紛時,也可以較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簽訂合同時,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的審查,避免不法分子在合同上動手腳。一旦合同簽訂了,甲、乙雙方要按照合同上的條款,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
4.2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3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后,應全面詳細地分析合同條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盡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賠的機會。尤其在目前市場競爭積累,承包商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索賠是承包商實現盈利的一個重要手段。索賠要有證據,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能成立。
4.4建立信息化的動態合同管理系統,創新合同管理模式。隨著建筑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工程項目規模的不斷龐大,合同管理文件日益復雜化,備案制度也越來越規范化,因此承包商必須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通過合同管理系統可實現對合同的訂立、 履行、 監督和檢查的動態管理。“創新是人類進步永恒的主題”。合同管理人員要根據環境的變化不斷地完善、提升,從知識、技術、組織、制度、觀念文化和管理等方面為企業建設一套有特色的合同管理模式。
4.5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在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5、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建筑市場日益規范,合同管理成為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它是業主與承包方履行工程項目中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的最重要的依據,為雙方提供一個合理規范、公平有效的平臺。因此我們要重視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逐步構建合同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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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合同管理對建設工程的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之后,我國建筑業跟隨著現代化建設的大力拓展而實現了穩步上升的情況,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但是與此同時也出現了與過去不曾發現的問題包括工程款的拖欠、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等問題。根據有關資料分析,在2011年底全國施工企業被拖欠和拒付的工程款已經多達4000億元,而業主拒絕支付工程款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在工程竣工時由于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建設工程時所建設的合同條款不明確,致使雙方對合同條款有著不同的理解,進而產生分歧,導致業主拒絕支付工程款。而另一部分則是由于市場經濟下的建筑市場的改革的不完善,市場經濟從本質上講就是信用經濟,因為信用是市場經濟平穩高效運行的必備條件,也是合同正確履行的保障,而合同的本質在于規范市場交易。
1.2 合同管理的基本職能
合同中詳細要求了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和質量等一系列目標目標,規定了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利益的關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在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中都需要用到合同管理,它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著控制和保證的作用。在當前現代工程建設中,沒有合同意識則意味著這項工程的整體目標不明確:沒有合同管理就不能使工程形成完整的系統,就不能實現項目終極目標。在當今社會的現代建筑工程中,不僅需要專職的人員和部門來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種參與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和部門都必須要精通并熟知合同內容,熟悉合同管理與可能出現的索賠工作。所以在開發、設計、監理(咨詢)、施工等過程中合同管理也占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如今的人們充分意識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所擁有的特殊地位和所能發揮的巨大的作用。現在國外很多工程項目管理(咨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業都十分重視合同管理的工作,甚至作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與成本(投資)、工期、組織等管理同時并列的管理職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必須要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管理過程當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就必須對所有項目以及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使合同管理與其他管理職能密切結合,共同構建工程項目管理的完整體系。
2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方面的作用
2.1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方面的應用
合同規定是將與設備、材料相關的大部分費用,依據設備費與材料費在建設工程費用中約占的60~70%左右的原則作為工程直接費用,其價格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到工程造價的多少。因此,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要控制好設備、材料的價格需求。合同是工程預付款與工程進度款的重要支付憑據。而監理工程師和工程承包時所建立的合同的工程量核定單和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則是工程進度款的付款依據。在控制撥款數額時,首先應對工程竣工數量進行審核,只有其中質量合格的產品才允許計量,對不合格產品及由于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產品的損壞而出現返工現象等增加的產品將不予計量。
2.2 合同管理的索賠問題
合同是正確處理索賠事件的具體依據。對于工程索賠方面應當加強主動控制能力,盡量減少工程中所出現的索賠因素。一旦索賠提出后需要及時處理。在解決這些索賠事件時的時候,一定要在承包合同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從客觀的角度仔細研究索賠方案的可行性,其次核對其取費是否合理,最后明確索賠數額。
3 加強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3.1 合同管理的變更問題
合同變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現合同變更問題,所以必須要建立科學的合同變更程序與方式。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要依據相關的法律和程序進行合同變更管理。因此,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設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作為一個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在熟悉所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有關內容的基礎上,才能嚴格對合同履行和變更進行管理,也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的正常履行。與此同時,合同是控制工程改變的唯一憑據。在施工之前,要首先對施工圖紙進行仔細的審核與查實,如果發現在設計中有錯誤的地方,要盡快改正,進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減少施工開支。對于每一項工程來說,如果設計單位和業主提出設計的改變,我們都應做好改變之后計算花費的工作,計算出需要追加或余出的投資,給業主或者設計單位提出是否變更或更好的變更方案。
完善工程變更程序的現場簽證手續,要求在工程變更前,必須要經過監理、業主及施工三方的一致意見,力求做到所簽署的新內容、工程量與工程變更情況一致,這樣可避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出現不良后果。同時依據合同規定,嚴格審核變更金額,正確合理地確定額外的工程量所需要的造價等,用以避免施工方面采取非法手段增加工程造價。
3.2 加強合同管理的其他措施
實施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制度。在社會上廣泛推行工程擔保,并且建立工程保險制度,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它對維護建筑市場秩序重要作用,保護工程實施中當事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規范工程款結算方式。政府有關建設部門應當根據所評估的工程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復雜程度以及工期時間等信息,來確定合同的形式、工程款的數額及其結算方式。通過分階段付款的方式或者是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來減少合同欺詐和墊資承包的出現幾率。完善合同糾紛解決渠道。建立合同糾紛調解制度。隨著建筑工程的發展,合同糾紛的時間也越來越多,而調解在合同糾紛中占據了領導地位,其效率高、成本低,應大力被人推廣與使用。降低合同糾紛進一步升級的可能性。因此我們應多支持建設監理公司、造價咨詢公司等中介服務公司開展工程糾紛調解的業務。同時將糾紛調解工作變成一個職業向全國推廣,為了保證調解糾紛工作的成功性與可行性,需要經過進一步培養的監理工程師與造價工程師擔任,建立仲裁委員會,將制度的能力發揮至最大。建立合同風險管理制度。加大政府主管部門對這方面的監督力度。由于政府主管部門是市場秩序的維護者,為了加強合同管理,也為了保證合同內容的正常實行,嚴格到資金不足不許招標,施工合同需先仔細審核過后才可以頒發施工許可證,需先結算工程款后方可驗收工程等一系列有關規定,堅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絕不讓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發生。
4 總 結
合同管理是施工方與業主共同關注的問題,這也體現了它的重要性,因此以上這些建議都是切實可行的,我相信如果這些建議被采納,我國的合同管理方面的問題將大大的被改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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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3-0213-02
工程建設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廠工程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設、站庫改擴建、工藝流程的維修等內容。
我廠工程建設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據較大份額,對2008―2010年所簽工程建設合同統計,工程建設合同簽訂份數占65%、合同金額占42%。因此,在我廠加強工程建設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我廠“合同管理規范率”指標在油田歷年的考核中雖都能達標,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在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過程還有不少細節需要引起重視,否則會給規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帶來影響。為此我們開展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工作,對目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進行全方位調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規及內部制度要求的環節和做法,提出改進和防范建議,為生產經營決策服務。
一、開展調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我們對我廠近三年工程建設合同開展了調查分析工作。通過合同審查過程中的問題記錄收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履行情況的調查、向部門或個人的意見征詢等方式,共收集到各類問題73個,依據能否通過與部門和承辦人員溝通立即整改分為兩類:一類是合同管理部門指出后能夠立即改正的。諸如未提供資信調查資料、《審批表》辦理不及時、非合同承辦人員辦理合同審批、超授權范圍簽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稱不規范、合同建設內容不明確、打印合同涂改未確認、日期錯誤、合同價款大小寫不一致、存在錯別字、對方違約責任無約束力、糾紛處理方式不恰當、欠缺質量監察條款、結算額超合同價、建設部門合同履行情況報表未及時登記等問題,經修改或補充相關必要資料后符合規定予以正常執行。另一類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條款盡職審查、倒簽合同、分包管理、結算“搭便車”、違約追究等方面的問題,需相關部門統一認識、規范要求。
從以上調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來,我廠在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執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時采取補就措施,弄不好就會出現各類糾紛。
二、加強問題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風險的根源
下面就調查研究出工程建設合同中存在的問題之處從五個方面進行認真分析,找到產生問題的原因所在,為下一步整改工作確定方向。
1.合同條款盡職審查需加強。主要表現:一是合同承辦人員對合同文本審查不細致,出現錯誤較多,如甲乙方名稱不規范、日期錯誤、存在錯別字、對方違約責任無約束力、糾紛處理方式不恰當、欠缺質量監察條款等;二是審查部門未對合同條款及相關審查事項提出完善建議。事實上,施工單位十分注重條款要求,在結算辦法、質保條款、違約責任等條款,如果要求過嚴,他們就會建議商談修改。《安徽采油廠合同管理規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門對經濟合同訂立、履行、合同事務的全過程實施綜合管理,對合同的合法性負責。職能部門(單位)主辦其業務范圍內的合同,部門負責人對合同商務經濟和專業技術條款負責。每一建設工程項目都有其特殊性,這種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反映出來,職能部門應設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對施工單位的約束力,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同時以分清責任,實現各負其責。
2.倒簽合同現象較多。即項目實施時無合同,在已經開工或竣工后才訂立書面合同。有倒簽現象的合同幾乎包括所有合同類型,其中工程建設倒簽合同問題尤為突出。倒簽合同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將合同日期“溯及”至實施時間,另一種是按補簽時的日期確定合同期限,問題都是在履行時沒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風險,特別是對長期在我廠承攬工程的內外部施工單位,服務意識較強,執行甲方指揮徹底,造成了部分主辦部門或人員習慣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說”的思想,意識不到無合同施工的種種風險。施工內容不明確、生產需求與計劃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簽合同的因素。
3.工程現場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應將分包協議在簽訂后X天內提交甲方。”在現場調查過程中,通過與現場施工人員交流我們了解到,多數施工單位,如油建處、建設總公司、通用實業有限公司、金達實業有限公司,對于建設工程中的“臟、苦、累”的工作內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單位以外人員進行施工。施工單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勞務”模式進行管理,但是并沒有按合同條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單位與成建制的外部勞務隊伍簽訂協議,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進行勞務承包。“直管勞務”模式是指將勞務人員或勞務骨干人員作為企業的固定員工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稱為自帶勞務施工。“包清工”模式實際上就是一種分包形式)。在實際分包過程中很容易形成無資質勞務企業或 “包工頭” 帶隊伍承包的現象,難以保證發包單位利益。很多情況下總包單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員,總包企業對工程的控制力較弱,難以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潛在風險,對此應嚴格管理。
4.結算存在“搭便車”的現象。在某項工程由于合同估算過高或縮減工程內容時,會將其他施工內容放入該工程一并結算,這樣做規避了計劃管理流程。如“歐莊至歐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換”工程結算中包含了“朱莊站重油燃燒器維修”及“安14井管線維修”等內容。
5.以“整改”代替違約責任承擔。建設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負責整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并繼續履行合同。”因此出現質量、工程延期的問題后,施工單位在繼續履行后、發包單位仍可以要求違約金、減少價款等方式追究其違約責任,減少我方損失并體現合同的嚴肅性。在結算審查過程還沒有對施工單位動用過這一條款。
三、強化對策實施,減少合同執行中的法律風險
1.提高合同風險意識。建設工程中的甲乙方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合同是企業與外界交往的橋梁,守住這座橋梁就可以防范住絕大部分的法律風險,避免絕大部分爭議。我方的權利和義務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才能得到維護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全過程的管理,是各部門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現的條款審核不嚴、合同簽訂不及時等問題多是對合同重要性認識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簽訂合同時“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將合同簽訂視為一種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風險意識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沒有得到發揮。因此,必須重視管理人員法律風險意識的培養和提高,通過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訓、法制宣傳來積極引導和培育各級員工的法律意識、管理意識,重點加強對與建設工程密切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油田建設工程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的學習,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油田內控制度。要形成主動的知法意識、嚴格的守法意識、自覺的自律意識、清醒的風險意識、強烈的維權意識。做到不允許違法經營,不默認違法經營得利,不鼓勵鉆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斬后奏,不姑息責任人員。最終使依法經營、依法防范法律風險由不自覺走向自覺,形成一種企業文化,成為企業價值觀的體現。
2.規定承包商HSE資質審查,完善隊伍選擇辦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規定》要求:油田和發包單位合同管理部門在項目合同簽訂前對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項目承包商HSE資格確認證書”進行審查核對,未取得資格的承包商不允許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項目。合同在雙方確認簽訂前應報送發包單位HSE管理部門審查會簽,合同未經會簽不得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