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8 16:51:16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工程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合同是一種契約,是當事人之間依法確定、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它是我國建筑業發展和科學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工程承發包雙方實現市場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據,是提高工程建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可以說,離開合同,就沒有工程質量,也沒有對進度與費用的管理,更談不上采購、人力資源、溝通、范圍、風險及綜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為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合同。對市場來說,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實現建筑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建筑企業的誠信,提升建筑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使企業更牢固地立足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對建筑企業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與市場接軌,滿足市場的需要,提高建筑企業適應市場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由此可見,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2)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與糾紛。而調解處理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二、國內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滯后,合同觀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經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國則是近20年的事。受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們的法制意識與合同意識比較淡薄,從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意識相對滯后,其主要表現在:(1)對合同與合同法律關系缺乏認識。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訂立和履行的意識,以致產生了不少問題,造成不少失誤和損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其作用從宏觀來說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從微觀來說是規范合同各方主體的行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任何離開合同法律所簽訂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大多強調對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買方市場培育了業主的“上帝”地位,客觀的不平等地位,使業主方成為合同的主要違約方。(3)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不完整。合同講究咬文嚼字。訂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應當準確明晰,才能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切忌不準確、籠統、含糊,這樣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合同還必須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項目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5)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確定因素和設計文件中固有的錯、撞、碰、漏,工程設計變更在所難免。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更重要是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
2.合同管理制度滯后。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員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決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建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可以從下述3方面著手:(1)人員選擇。建設項目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部門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2)專業培訓。可根據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進行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分析總結;聽電視講座,參加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試。(3)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途徑,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語文水平和業務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實際情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數法律條文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隨著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市場形勢的發展變化,合同管理上也會不斷產生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嚴把建筑承包資質管理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這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參考文獻
[1]朱建元.工程招標投標案例評價及法律實務[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
Abstract: in th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can be regarded as security contracting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powerful weapon, it not only ca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still can guarante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ngineering. But because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of the limit,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the author, based on his years of experie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he hope can help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目的是為了承發包雙方能夠如期實現建設工程目標,而對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方面進行明確的協議。它對雙方來說都極為重要:它不僅能約束承包人如期保質地進行工程建設,還可以保證發包人按期支付價款,進而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的順利進行。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促進工程建設的各參與方全面履行約定好的義務,從而對建設目標的質量、投資和工期等方面的如期實現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存在的問題
由于工程建設愈加復雜,使得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顯得更加艱巨,加之我國目前建設市場不完善性,導致許多建設交易行為并不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雙方的法律意識薄弱
這首先表現在不公正合同的簽訂上。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權利和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現象。從目前制定的建設工程合同來看,絕大多數施工合同中的條款都是以發包方的立場制定的,片面地對承發包方的義務進行了強調。而制約業主的條款卻偏少,尤其是對業主的違約與賠償等義務方面缺乏具體的約定,也沒有制定可靠的處罰方式。這樣做的后果是使施工合同的缺乏公平性,使之成為了施工合同在執行過程里發生較多爭議的一個重要原因,其次表現在工程合同的不規范性。一些建筑工程項目所簽訂的合同,并沒有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和建設部為了規范建筑市場合同管理行為而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是根據自己的意愿隨意采用自制的文本,導致了所簽署的合同在文本方面極為不規范;第三表現為“陰陽合同”的大行其道。“陰陽合同”的制定嚴重地干擾了建設市場的正常運行,這種違法的合同是“業主以各種理由和借口,制定出一份按照招標文件鑒定的“陽合同”以應付建設主管單位的審查,同時在暗地里同承包商簽訂一份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其內容與“陽合同”可以說的上是截然不同”[何佰洲,周顯峰:.建設工程合同[M].知識產權出版社.2003],從而形成了“雙面合同”;第四表現為合同的履行情況低,違背約定的現象屢見不鮮,有些工程合同的雙方都不認真地按照合同辦事,對于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任意的違背甚至修改,而且對于合同規定的索賠工作更加不認真執行。我國當前建筑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這也為不公正合同的簽訂提供了前提,同時也為索賠工作帶來了許多的不便,加之多數承包商的自我保護意識缺失,這些都導致了一旦違約發生時,索賠工作難以順利展開,而其中損失最大的往往都是承包商一方;第五表現為承包商采取“借殼生蛋”的方式借用其他承包商的名義來簽訂超越自己企業資質能力的工程合同,借此來用不法手段獲得工程的承包資格,簽訂無效的工程合同,一些承包商甚至為了獲得承包的資質,從專門進行資質證件租用的單位或個人手中租取證書,,以此來非法牟利,這種行為嚴重地干擾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發展,同時,承包商在工程合同簽訂后,非法將其轉包和分包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承包商先以低價獲得建筑工程的承包資格,然后將工程進行分解以更低的價格轉包給小的施工隊伍。這些小承包商由于缺乏對該工程的整體監控,從而給工程的進度和施工質量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2不重視合同的簽訂制度和專業人才的培養
第一表現在一些建設項目對合同的管理體系建設并不重視,不僅合同的歸口管理缺乏、分級管理機制也不健全,導致什么人都可以簽署合同,不對合同的管理程序做出明確規定,或者有規定卻不執行,也不按手續辦事,不經過審查和評估就草率的簽訂合同,簽訂后也缺乏對合同的管理和有效的監督;第二表現在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這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建設工程合同內容復雜,專業性較強,因此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較高的要求,而這也正是我國目前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員所缺乏的;第三表現在粗放式的合同管理模式。對合同的歸檔管理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管理的信息水平低下,管理手段滯后。這些情況導致了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處于一種分散的狀態之中,對于合同的歸檔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對于合同的執行沒有進行嚴格的監督,工作結束后也沒有進行全面的評估與總結。
二、應對措施
1.強化雙方的法律意識
要積極借鑒國際的先進經驗來完善我們的合同管理,加速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求的合同示范文本并逐步加以完善。新的工程施工文本,要參考FIDIC(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制定的合同格式,這樣才能有力地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第二要加強對建設工程的招投標管理,建立同工程清單相吻合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目前,我國已經出臺了相關的招投標法,并對工程量清單招投標加以大力的推行。在建設工程招標中應該遵守原則。同時,嚴格按照工程量的清單計價進行合同的管理,確保招投標確定的中標價格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中能夠得到嚴格的執行;第三要強化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嚴把建筑承包商的資質管理關,借以緩解建筑市場供求失衡和過度競爭的局面。第四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參建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特別是要嚴肅處理承包商的違法行為,以保證建筑市場能夠規范和健康發展。第五要加大對工程合同的管理力度,以保證工程合同能夠得到全面的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將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做為整頓市場行為工作的重點。
2.嚴守合同簽訂制度,加大對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
第一要加強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設。工程的各方建設主體應對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管理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做好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和公證及履行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并嚴格遵守;第二要實行合同管理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加強管理隊伍的人員素質,各級主管部門應大力對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這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辦法之一;第三要加強施工合同的索賠管理工作,提高索賠的意識。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而索賠則是對合同管理的延續。同時要改變合同的管理模式,加強對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歸檔管理。資料歸檔,并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而是應該由專人負責。
結語:
總之,隨著國內和國際市場的接軌,建筑市場的競爭一定會越來越激烈,建筑企業應該重視合同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審視與分析,充分利用自己的競爭優勢,深入分析工程類型項目對企業的具體要求,從而制定出富于針對性的合同管理方式,才能確保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以繼續生存和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佰洲,周顯峰,編著.建設工程合同[M].知識產權出版社(2003).
1合同分類
作為施工單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總包合同管理及分包合同管理。總包合同即與建設單位抑或代建單位簽訂。施工單位作為施工總承包合同主體,對外承擔承包合同要約約定的全部風險及責任,全面組織施工管理,確保施工質量,承擔總承包合同要約約定全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需要,部分工程需要分包,并由此產生與協作單位即分包商之間分包合同。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分包合同形式分為三種,①專業分包、包工包料;②專業分包、主要材料甲供;③勞務分包;清包人工費或包人工費或包人工費加消耗性材料、小型機具的。就該公司目前管理模式,對大部分公路工程采取的主要分包模式為,為包工包輔料包小型施工機械的方式,并在分包條款中明確約定主要材料損耗系數,并約定甲供材料超過約定損耗系數。乙方超出約定損耗,在工程結算中予以扣除。分包合同主要構架為主要材料及大型機械由總承包方承擔,零星材料及小型機具由分包商承擔。
2總承包合同管理
2.1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
現行總承包合同一般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承擔材料漲價風險。作為施工單位,因為全球經濟環境變化抑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影響,在風險承擔上過大,有時候導致工程直接大額度虧損。且材料費占整個工程投資的近75%,材料價格一旦全線大幅漲價,將超出施工單位承受能力。以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06月份中標某工程為例,該工程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建筑材料市場全線漲價引起的虧損。表中材料預算單價為改工程投標時市場單價,材料實際單價為工程實際采購平均單價。從該表中可看出,由于主材全線大幅漲價,僅材料一項就構成工程近2000萬元虧損,虧損金額巨大。所以在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過程中,作為施工單位,應務必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對于業主對材料漲價風險過分轉移予以協商,必要時提供地方政府在該方面的文件作為依據。如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天津市就了關于建設工程投資單位給予施工單位材料漲價補償的文件。約定施工方承擔風險單位,超出該約定漲價率,材料漲價由建設單位承擔。
2.2施工總承包合同交底
施工總承包合同簽訂之后,由公司相關部門下達標后預算,標后預算應從材料消耗、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給出具體指標,以便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控制,同時在工程竣工后進行考核,并在工程成本控制上予以指導性意見。預算部門應對施工、材料、機務、財務等相關部門予以承包合同交底,對相應部門予以側重交底。比如對材料部門,應明確甲供材供應范圍及方式,合同條款中對材料漲價風險如何分擔等條款;對財務部門,對承包合同中資金管理條例等予以側重說明。施工總承包合同交底應留下相關文字材料及交底會簽記錄,作為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落實之文字依據。
2.3施工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合同、招投標文件、與業主往來相關書面文字、地方性指導文件均用妥善保管,并做好各項文件收集整理工作,為工程竣工結算、洽商理賠等工作做好基礎。
3分包合同管理
3.1分包合同管理流程
以下就分包各流程存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存在利弊進行幾點總結:3.1.1分包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分包商選擇采用分包招標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分包商進行投標報價,增加競爭,引進實力強且價格合理分包單位,并有利于施工工程管理與質量控制,降低施工成本,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分包招投標按正規招標程序嚴格執行,明確分包單位應對全面考慮分包文件中所示相關事宜,綜合報價,并對報價負責。由分包單位自己投標報價時考慮因素不全,導致報價過低而不愿意簽訂分包合同給總包單位造成的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總包方保留對其追究的權利。同時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施工成本予以科學測算,全面考慮人工費、機械費及管理費、稅金等因素,不能盲目相信低價。對大幅度低于實際成本報價予以刪除,選擇合理報價單位。如在我公司某項目部分包招標過程中,預算部門在事先進行分包成本測算過程中,得出分包成本單價鋼筋在450元/噸左右,預制小箱梁混凝土成本單價在260元/立方米左右,對在投標報價中預制小箱梁混凝土報價分別為364元/立方米的、報價為383元/立方米兩家單位予以淘汰。3.1.2分包合同修訂分包合同大部分由預算部門起草并上報公司予以審批,但在分包合同修訂過程中,應引起各相關部門重視,尤其施工、質量、安全及材料各部門。施工部門由于直接參與施工過程管理,對現場管理、工序銜接、零星材料供應、小型機具及大型機械配合、設施料配置及配件消耗等問題較為熟知。在新工程分包合同起草過程中,施工部門應對分包合同認真審核并提出注意事項及建議。其他相關部門也應對分包合同根據部門職責提出意見。以確保分包合同條款明確清晰全面,利于施工管理及成本控制。
3.2分包進度款結算
分包進度款根據合同約定按當月完成工程量編制結算單進行支付并建立臺賬。月完成工程量須經現場管理人員及生產經理簽字確認,發生的材料款、獎罰款等須經相關部門標明,交予預算部門,在月度進度款結算中予以扣除。由于進度款結算畢竟不是竣工結算,有可能發生工程量調整及變化,故臺賬及結算件只蓋項目部公章,結算件亦只為工程所屬項目部保存,避免因過程結算引起經濟糾紛。以上進度款結算方式可以對分包扣款及時體現,確保工程款不超付;同時對分包隊伍材料消耗進行按月實時監控,對超出正常損耗給予提示,做好工程施工過程控制。
3.3分包竣工結算
根據以往經手工程,提出以下幾點注意事項:3.3.1注意施工過程中相關人員簽訂收集因為工程期一般較長,人員調動就相對較大。人員調動引起分包竣工資料簽字不齊全,這是一個很大問題。過程中做好簽字資料收集,會減少竣工結算難度。3.3.2注意扣除分包扣款稅金由于現行單價大部分為含稅單價,分包扣款同時應扣除相應原本由分包單位承擔的稅金。根據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文件〔2011〕265號文件,稅金已進行調整。在分包扣款稅金扣除中,應注意相關稅率變化。
3.4分包合同中對成本控制所采取的措施
3.4.1采取較為適合工程的分包方式、明確條款約定目前采取的包工包輔料、包小型機具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材料損耗,在控制難度比較大的小型機具消耗、電費及零星材料方面實現責任轉移,提高分包商成本控制意識,使其在施工過程中主動積極的采取有效方式,減少材料浪費,從施工操作第一線操作人員控制材料消耗,從源頭控制材料消耗。3.4.2選擇專業能力強,信譽好、長期合作分包隊伍施工過程中,定期對分包單位進行過程評價,分季度在分包進度款結算同時,由預算組織包括施工、質量、測量、實驗及安全各部門,分別對分包單位進行從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測量及實試驗配合各方面情況進行過程評價,并在月底進行通報,制定詳細的獎罰細則。對評比中相對較差的施工退伍予以通報甚至清退。施工過程總,做好基礎資料收集、保管,為以后工程施工隊伍篩選工作做基礎。3.4.3在分包單價中,設定分包機動單價一項目前在某工程小箱梁預制合同中,增加一項分包機動單價價格,每月由施工、質量、實驗、測量、實驗各部門進行打分評比;分包商各項生產組織活動符合各部門要求,進行此分項分部工程計量;達不到各部門要求,即此項機動單價不予計量。機動單價一項,通過單價調節一項,可以積極有效從材料消耗、質量控制、服從管理等各方面控制施工隊伍,從而到達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標。3.4.4充分利用公司資源,有效降低分包報價如在橋梁施工中,以往類似工程鋼模板有的稍加改動就可以利用,有的幾乎不需要改動,合理利用現有資源,可以節省很大費用。減少分包商提供物資,可有效降低報價,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3.4.5對部分工程采取包工包機械包主材分包方式如在某工程路基部分采取包工包機械包材料方式分包,此種分包類型可以轉嫁一部分材料漲價風險,使工程利潤率有一定保證。3.4.6加強項目清工簽證控制分包合同條款中,明確現場施工簽證范圍,明確分包綜合單價包含工作內容,尤其明確分包合同單價包含日常文明施工用工。根本以往工程,在文明施工用工及迎接各級檢察用工方面,每個工程都會發生相當多清工,產生不可控制的成本消耗。摒棄以往工程中因為合同條款對清工一項內容約定不明確、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對清工簽證產生分歧、不利于成本控制的地方。綜上所述,在分包商成本控制上面,結合工程實際及項目部自身資源情況,對實際工程實體采用較為適合本工程的分包方式,在分包方式、條款約定、責任分擔、風險轉移等方面明確約定,從而達到從分包方面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4目前采取的分包模式的缺點
4.1工程工序交叉時分包單位較多,管理難度較大
采取多家分包單位,如小箱梁預制、小箱梁吊裝與現澆中橫梁分別由三家分包單位承擔施工,工序交叉較多,工作內容銜接時要求分包隊伍積極配合,管理難度較大。
4.2缺少工程分包規劃
分包前期未制定嚴格分包計劃,對工序銜接考慮不充分,同時因為分包單位較多,每個分包商為確保自身經濟利益,不平衡分包單價幾乎不存在,從而導致綜合費用支出較大。
5分包合同管理的構想及建議
5.1嚴格制定工程分包計劃,全面考慮分包成本
在工程分包前期,嚴格制定分包計劃,確定分包單位數量及分包模式,同時全面考慮施工成本。由于目前分包基本為清包,模板及各種設施料為項目部提供,單純從分包單價上考慮,有可能存在優勢。但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大型機械、施工用電及各種協調費用,都應該在分包模式確定時予以考慮,確保分包模式得以優化,并最終有利于成本控制。
5.2減少工序交叉銜接
分包施工隊伍只見工序交叉銜接越多,不僅施工管理難度較大,同時容易因為分包單位之間互相推諉,影響工程進度。分包前期充分考慮這一點,有利于工程施工過程管理與成本控制。
5.3廣泛考慮機動單價一項,提供分包隊伍積極性
根據已實施工程實際情況,提出分包機動單價一項,有利于分包施工管理,提高分包隊伍積極性。當然是以加上機動單價后,分包單價為合理單價為前提。
6結束語
在承包合同簽訂過程中,應該盡量爭取減小材料漲價風險,對于業主過度風險轉移條款予以充分溝通協商,降低總承包合同風險;分包合同中,力爭條款嚴謹,減少分歧,便于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保證合同執行力。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環節,應予以足夠重視。
參考文獻:
[1]苗保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應對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5(23).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區4棟宿舍、生產廠房(不包括鋼結構安裝)、辦公樓、污水處理站、油罐區、鍋爐房等共15個單項工程。業主希望及早投產并實現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標,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標,限定總工期為半年,共27周,跨越一個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緊,招標過程很短,從發標書到收標僅10天時間。招標圖紙設計較粗,沒有施工詳圖,鋼筋混凝土結構沒有配筋圖。
工程量表由業主提出目錄,工作量由投標人計算并報單價,最終評標核定總價。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要求報價中的材料價格調整獨立計算。
共有10家我國建筑公司參加投標,第一次收到投標書后,發現各企業都用國內的概預算定額分項和計算價格,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報出完全單價,也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使投標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難。故業主退回投標文件,要求重新報價。這時有5家退出競爭。這樣經過四次反復退回投標文件重新做標報價,才勉強符合要求。A方最終決定我國某承包公司B(以下簡稱B方)中標。
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為17518563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可預見風險費1,200,000元)。
二、合同條件分析
本工程合同條件選擇是在投標報價之后,由A方與B方議定。A方堅持用ICE,即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聯合會頒布的標準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堅持使用我國的示范文本。但A方認為示范文本不完備,不符合國際慣例,可執行性差。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內容,增加了示范文本的幾個條款。1995年6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條件,6月24日雙方簽訂合同。合同條件相關的內容如下:
1.合同在中國實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法律基礎。
2.合同文本用英文編寫,并翻譯成中文,雙方同意兩種文本具有相同的權威性。
3.A方的責任和權力:
(l)A方任命A方的現場經理和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工作。
(2)B方的設備一經進入施工現場即被認為是為本工程專用。沒有A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將它們移出工地。
(3)A方負責提供道路、場地,并將水電管路接到工地。A方提供2個75千伏安發電機供B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提供方式由B方購買,A方負責費用。發電機的運行費用由B方承擔。施工用水電費用由B方承擔,按照實際使用量和規定的單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合同價格的調整必須在A方代表簽字的書面變更指令作出后才有效。增加和減少工作量必須按照投標報價所確定的費率和價格計算。
如果變更指令會引起合同價格的增加或減少,或造成工程竣工期的拖延,則B方在接到變更指令后7天內書面通知A方代表,由A方代表作出確認,并且在雙方商討變更的價格和工期拖延量后才能實施變更,否則A方對變更不予付款。
(5)如果發現有由于B方負責的材料、設備、工藝所引起的質量缺陷,A方發出指令心方應盡快按合同修正這些缺陷,并承擔費用。
(6)本工程執行英國規范,由A方提供一本相關的英國規范給B方。A方及A方代表出于任何考慮都有權指令B方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同所規定的標準。
4.B方的責任和權力:
(1)若發現施工詳圖中的任何錯誤和異常應及時通知A方,但B方不能修改任何由A方提供的圖紙和文件;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2)B方負責現場以外的場地、道路的許可證及相關費用。(其他略)
5.合同價格:
(1)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方式,總造價為17518563元人民幣,它己包括B方在工程施工的所有花費和應由B方承擔的不可預見的風險費用。
(2)付款方式:
①簽訂合同時,A方付給B方400萬元備料款。
②每月按當月工程進度付款。在每月的最后一個星期五,B方提交本月的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額帳單。在接到B方帳單后,A方代表7天內作出審查并支付。
③A方保留合同價的5%作為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A方將其中的一半支付給B方,待保修期結束且沒有工程缺陷后,再支付另外的一半。
6.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共27周,從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
(2)若工程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竣工,A方向B方獎勵20萬元,另外每提前1天再獎勵1萬元。若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竣工,拖延的第一周違約金為20萬元,在合同規定竣工日期一周以后,每超過一天,B方賠償5000元。
(3)若在施工期間發生超過14天的陰雨或冰凍天氣,或由于A方責任引起的干擾,A方給予B方以延長工期的權力。若發生地震等B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導致工期延誤,B方應立即通知A方代表,提出工期順延要求,A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順延工期。
7.違約責任和解除合同:
(1)若B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或違反合同有關規定,A方有權指令B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責任。若B方未履行,A方可以雇用另一承包商完成工程,全部費用由B方承擔。
(2)如果B方破產,不能支付到期的債務,發生財務危機,A方有權解除合同。
(3)A方認為B方不能安全、正確地履行合同責任,或己無力勝任本工程的合同任務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則可指令B方停工,并由B方承擔停工責任。若B方拒不執行A方指令,則A方有權終止對B方的雇用。
8.爭執的解決:
本合同的爭執應首先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力提請 仲裁。若A方提請仲裁,則仲裁地點在上海;若B方提請仲裁,則仲裁地點在新加坡。(其他略)
三、合同實施狀況
本工程土方工程從1995年5月11日開始,7月中旬結束,則土建施工隊伍7月份就進場(比土建施工合同進場日期提前)。但在施工過程中由于:
1.在當年八月份出現較長時間的陰雨天氣;
2.A方發出許多工程變更指令;
3.B方施工組織失誤、資金投人不夠、工程難度超過預先的設想;
4.B方施工質量差,被業主代表指令停工返工等;
造成施工進度的拖延、工程質量問題和施工現場的混亂。
原計劃工程于1996年1月結束并投入使用,但實際上,到1996年2月下旬,即工程開工后的31周,還有大量的合同工作量沒有完成。此時業主以如下理由終止了和B方的原合同關系:
l.B方施工質量太差,不符合合同規定,又無力整改;
2.工期拖延而又無力彌補;
3.使用過多無資歷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現場出現多級分包;
將原屬于B方工程范圍內的一些未開始的分項工程刪除,并另發包給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盡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個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終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在工程過程中B方提出近1200萬的索賠要求,在工程過程中一直沒有得到解決。而雙方經過幾輪會談,在10個月后,最終業主僅賠償B方30萬元。
本工程無論從A方或B方的角度都不算成功的工程,都有許多經驗教訓值得記取。
四、B方的教訓
在本工程中,B方受到很大損失,不僅經濟上虧本很大,而且工期拖延,被A方逐出現場,對企業形象有很大的影響。這個工程的教訓是深刻的。
1.從根本上說,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招標圖紙比較粗略,做標期短,地形和地質條件復雜,所使用的合同條件和規范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對B方來說,幾個重大風險集中起來,失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承包商的損失是不可避免的。
1996年7月,工程結束時B方提出實際工程量的決算價格為1882萬元(不包括許多索 賠)。經過長達近十個月的商談,A方最終認可的實際工程量決算價格為1416萬元人民幣。 雙方結算的差異主要在于:
(1)本工程招標圖紙較粗略,而A方在招標文件中沒給出工作量,由B方計算工程量, 而B方計算的數字都很低。例如,圖紙缺少鋼筋配筋圖,承包商報價時預算402t鋼筋,而按后來頒發的詳細的施工圖核算應為約720t。在工程中,由于工程變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個實際用量約1010t。由于為固定總價合同,A方認為詳細的施工圖用量與B方報價之差318t(即720t一402t),合計價格100多萬元是B方報價的失誤,或為獲得工程而作出的讓步,在任何情況下不予補償。
(2)B方在工程管理上的失誤。例如:
在工程施工中B方現場人員發現缺少住宅樓的基礎圖紙,再審查報價發現漏報了住宅樓的基礎價格約30萬人民幣。分析責任時,B方的預算員堅持認為,在招標文件中A方漏發了基礎圖,而A方代表堅持是B方的預算師把基礎圖弄丟了。由于采用了固定總價合同,B方最終承擔了這個損失。這個問題實質上是B方自己的責任,他應該:
①接到招標文件后應對招標文件的完備性進行審查,將圖紙和圖紙目錄進行校對,如果發現有缺少,應要求A方補充;
②在制定施工方案或作報價時仍應該能發現圖紙的缺少,這時仍可以向業主索要,或自己出錢復印,這樣可以避免損失。
2.報價的失誤。B方報價按照我國國內的定額和取費標準,但沒有考慮到合同的具體要求,合同條件對B方責任的規定,英國規范對工程質量、安全的要求,例如:
(1)開工后,A方代表指令B方按照工程規范的要求為A方的現場管理人員建造臨時設施。辦公室地面要有防潮層和地磚,廁所按現場人數設位,要有高位水箱、化糞池,并貼瓷磚,這大大超出B方的預算。
(2)A方要求B方有安全措施,包括設立急救室、醫務設備,施工人員在工地上應配備專用防釘鞋、防灰鏡、防雨具,這方面的花費都在報價中沒有考慮到。
(3)由于施工工地在一個國道西側,棄土須堆到國道東側,這樣必須切斷該國道。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申請切斷國道許可、設告示欄、運土過程中安全措施、施工后修復國道等各種費用,而B方報價中未考慮到這些費用。B方向A方提出索賠,但為A方反駁,因為合同已規定這是B方責任,應由B方支付費用。
當然,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標文件中沒有提出合同條件,而在確定承包商中標后才提出合同條件。這是不對的,違反慣例。這也容易造成承包商報價的失誤。
3.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過于薄弱,施工人員沒有合同的概念,不了解國際工程的慣例和合同的要求,仍按照國內通常的方法施工、處理與業主的關系。例如:
(1)對A方代表的指令不積極執行,作“冷處理”,造成英方代表許多誤解,導致雙方關系緊張。
例如,B方按圖紙規定對內墻用紙筋灰粉刷,A方代表(英國人)到現場一看,認為用草和石灰粉刷,質量不能保證,指令暫停工程。B方代表及A方的其他中方管理人員向他說明紙筋灰在中國用得較多,質量能保證。A方代表要求暫停粉刷,先粉刷一間,讓他確認一下,如果確實可行,再繼續施工。但B方對A方代表的指令沒有貫徹,粉刷工程小組雖然已經聽到A方代表的指令,但仍按原計劃繼續粉刷紙筋灰。幾天后粉刷工程即將結束,A方代表再到現場一看,發現自己指令未得到貫徹,非常生氣,拒絕接收紙筋灰粉刷工程,要求全部鏟除,重粉水泥砂漿。因為圖紙規定使用紙筋灰,B方就此提出費用索賠,包括:
①已粉好的紙筋灰工程的費用;
②返工清理;
③兩種粉刷價差索賠。
但A方代表僅認可兩種粉刷的價差索賠,而對返工造成的損失不予認可,因為他已下達停工指令,繼續施工的損失應由B方承擔。而且A方代表感到B方代表對他不尊重。所以導致后期在很多方面雙方關系非常緊張。
(2)施工現場幾乎沒有書面記錄。本工程變更很多,由于缺少記錄,造成許多工程款無法如數索賠。
例如在施工現場有三個很大的水塘,設計前勘察人員未走到水塘處,地形圖上有明顯的等高線,但未注明是水塘。承包商現場考察時也未注意到水塘。施工后發現水塘,按工程要求必須清除淤泥,并要回填,B方提出6600立方米的淤泥外運量、費用133,000元索賠要求,認為招標文件中未標明水塘,則應作為新增工程分項處理。A方工程師認為,對此合同雙方都有責任:A方未在圖上標明,提供了不詳細的信息;而B方未認真考察現場。最終A方還是同意這項補償。但B方在施工現場沒有任何記錄、照片,沒有任何經A方代表認可的證明材料,例如土方外運多少、運到何處、回填多少、從何處取土。最終A方僅承認60,000元的賠償。
(3)B方的工程報價及結算人員與施工現場脫節,現場沒有估價師,每月B方派工作量統計員到現場與業主結算,他只按圖紙和原工程量清單結算,而忽視現場的記錄和工程變更,與現場B方代表較少溝通。
(4)合同規定,A的任何變更指令必須再次由A方代表書面確認,并雙方商談價格后再執行,承包商才能獲得付款。而在現場,承包商為業主完成了許多額外工作和工程變更,但沒有注意到業主的書面確認,也沒有和業主商談補償費用,也沒有現場的任何書面記錄,導致許多附加工程款項無法獲得補償。A方代表對他的同事說:“中國人怎么只知干活不要錢。”“結算師每月進入現場一次,像郊游似的,工程怎么能盈利呢?”
(5)業主出于安全的考慮,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四周增加圍墻。當然這是合同內的附加工程。業主提出了基本要求:圍墻高2米,上部為壓頂,花墻,下部為實心一磚墻,再下面為條型大放腳基礎,再下為道渣墊層。業主要求承包商以延長米報價,所報單價包括所有材料、土方工程。承包商的估算師未到現場詳細調查,僅按照正常的地平以上2米高,下為大放腳和道渣,正常土質的挖基槽計算費用,而忽視了當地為丘陵地帶,而且有許多藕塘和稻田,淤泥很多,施工難度極大。結果實際土方量、道渣的用量和砌磚工程量大大超過預算。由于按延長米報價,業主不予補償。
(6)由于本工程倉促上馬,所以變更很多。業主代表為了控制投資,在開工后再次強調,承包商收到變更指令或變更圖紙,必須在7天內報業主批準(即為確認),并雙方商定變更價格,達成一致后再進行變更,否則業主對變更不予支付。這一條應該說對承包商是有利的。但施工中B方代表在收到書面指令后不去讓業主確認,不去談價格(因為預算員不在施工現場),而本工程的變更又特別多,所以大量的工程變更費用都未能拿到。
4.承包商工程質量差,工作不努力,拖拉,缺少責任心,使A方代表對B方失去信任和信心。例如開工后,像我國許多國內工程一樣,施工現場出現了許多未經業主代表批準的分包商,以及多級分包現象。這些分包商分包關系復雜,A方代表甚至B方代表都難以控制。他們工作沒有熱情,施工質量差,工地上協調困難,造成混亂。這在任何國際工程中都是不能允許的。
在相當一部分墻體工程中,由于施工質量太差,高低不平,無法通過驗收。A方代表指令加厚粉刷,為了保證質量,要求B方在墻面上加鋼絲網,而不給B方以費用補償。這不僅大大增加了B方的開支,而且A方對工程不滿意。
投標前A方提供了一本適用于本工程的英國規范,但B方工程人員從未讀過,施工后這本規范找不到了,而B方人員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按圖施工,結果造成許多返工。
例如在施工圖上將消防管道與電線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溝中,中間沒有任何隔離,B方按圖施工,完成后,A方代表拒絕驗收,因為:
(1)這樣做極不安全,違反了A方所提供的工程規范。
(2)即使施工圖上是兩管放在一齊,是錯的,但合同規定,承包商若發現施工圖中的任何錯誤和異常,應及時通知A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應能夠發現這個常識性的錯誤。
所以A方代表指令B方返工,將兩管隔離,而不給B方任何補償。
五、A方的教訓
在本工程中A方也受到很大損失,表現在:
1.工期拖延。原合同工期27周,從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但實際工程到1996年9月尚未完成,嚴重影響了投資計劃的實現。雙方就工程款的結算工作一直拖到1997年4月。
2.質量很差。如主廠房地坑防水砂漿粉刷后漏水;許多地方混凝土工程跑模;混凝土板澆搗不密實出現孔洞,柱子傾斜;由于內墻砌筑不平,造成粉刷太厚,表面開裂等。
3.由于承包商未能按質按量完成工程,業主不得不終止與B方的合同,而將剩余的工程再發包,請另外的承包商來完成。這給業主帶來很大的麻煩,對工程施工現場造成很大的混亂。
4.當然A方的合同管理也有許多教訓值得記取:
(1)本工程初期,A方的總經理制定項目總目標,作合同總策劃。但他是搞經營出身的,沒有工程背景,僅按市場狀況作計劃,急切地想上馬這個項目,想壓縮工期,所以將計劃期、做標期、設計期、施工準備期縮短,這是違反客觀規律的,結果欲速則不達,不僅未提前,反而大大延長了工期。
(2)由于項目倉促上馬,設計和計劃不完備,工程中業主的指令所造成的變更太多,地質條件又十分復雜,不應該用固定總價合同。這個合同的選型出錯,打倒了承包商,當然也損害了工程的整體目標。
工程造價的管理控制直接關系到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等多方面的利益,通過工程合同管理促進工程造價的控制有著積極的可行性和可控性。本文重點分析了當前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對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價控制策略進行了研究,為工程造價管理控制提供了寶貴的建議。
1.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合同簽訂的法律意識淡薄
對于工程合同而言一旦簽署就具備一定的法律效應,而很多工程承包和招投標合同的管理者卻對此較為忽視,仍然停留在傳統的協商和討論解決問題的基礎上,導致很多“理賠”糾紛發生。其實工程合同的簽訂必須要以法律為前提,確保法律規范的合同范本能夠保護雙方的利益,并對相應的工程變更情況做出明確的規定,對理賠情況也要有詳細地說明,這樣就能夠避免出現嚴重的工程糾紛,使得工程造價難以控制。
1.2合同簽訂原則不規范
合同簽訂原則應該表現出在造成他方損害的時候,應當等價有償。這是工程合同簽署的基本原則,但是受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限制,很多合同存在漏洞,使得工程造價不斷提升,嚴重危害了建設單位的利益,出現合同糾紛。其實,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就是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1.3缺乏標準化管理
合同簽訂的內容往往較為嚴謹,但是在執行合同內容的過程中卻容易出現工程變更和超支的現象,這主要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體系造成的。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更為重視對工程質量、進度等方面的實際控制,而對于合同的執行情況則較為忽視,認為既然是按照施工圖進行施工就不會出現問題。就是這樣的管理模式,出現很多合同管理問題,例如:現場簽證不及時和設計變更管理混亂等;不采取主動控制,而采取拖、壓、靠等被動方式,如現場簽證不及時或者含糊、搞秋后算帳,隨性大;又如被動的變更、修改設計等設計變更管理混亂。這些問題必須在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礎上加以完善。
2. 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價控制對策
2.1樹立合同為“建設憲法”思想
合同實施管理的完善必須要從轉變意識出發,工程管理人員先進的合同意識思想的集中體現就是“合同之治,契約之理”。其實,對于合同管理而言不僅僅是代表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一時的管理效果,更代表了工程建設企業是否具備國際性建設行為。目前凡是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興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國際工程,自然就會推崇建設合同為“建設憲法”,以合同管理為建設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證。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涉及許多合同,比如設計合同、咨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總承包合同等。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數量可能會達數百上千。因此合同管理,包括對每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過程的控制和管理。而第一步就是招投標的合同管理,任何經招投標中標的工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計算,合同已約定具體價款的,視為工程造價已經約定。例如:已經經過招投標確定的工程造價如果出現造價控制問題就必須在征求了建設單位和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相應的變更,否則均要進行等價賠償。這樣的規范就是使得工程造價在開展施工前就進行了有效的控制。其次,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建筑工程一般工期長、綜合性強、復雜程度高,因為對工程造價控制與管理是整個工程管理中的重點之一。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的控制要重視抓好施工合同管理,減少工程索賠,加強對工程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實行有效控制。總之,為了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大潮中生存和發展,有效地控制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成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業工程投資收益的關鍵。造價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工程合同的執行情況,因此認真分析工程合同內容,有條理地進行工程建設,則避免了工程造價管理出現的混亂和問題。
2.2重視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
工程建設過程中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首先,通過對項目管理經驗在最大范圍內的復制和推廣,可以搭建起項目管理的資源共享平臺。信息化平臺的公開信息應該具有廣泛性,包括:對變更和簽證較大的工程項目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內容包括:審核定額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審核基價是否被套高,定額是否被錯用,在選用子項目時是否有重復等。其次,在每個管理模塊內制定相對固定統一的現場管理制度、人員配備標準、現場管理規范和過程控制要求等,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約管理資源,減少管理成本。現場管理的內容包括:(1)所有竣工圖、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簽證單等工程結算資料應為原件,復印件無效;(2)結算審價原則不得違反合同規定,事先另有規定的除外;(3)業主督促承包人積極配合審價單位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價。而審計的內容包括:工程量清單內容和相關材料、財務報表情況、施工圖計量情況等。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必須統籌兼顧,安排好審計計劃,統籌安排不同施工單位之間提供資料、現場核實、交換意見的時間,做到有組織地有條不紊地流水作業。另外,要開展標準化的審計管理。要加強工程結算管理。建設單位應該設立工程技術部門,工程技術部應根據結算中發現的問題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議,還要對工程報告提供的有關數據、票據和變更簽證等,必須嚴格審核,細心辯認, 發現問題,要與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進行核實, 確保其合法、真實、有效。
綜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有著積極的正面影響,必須發揮管理職能確保工程合同管理更為完善和有效。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715.4
施工過程中工程計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為施工單位計量是唯一向業主所要工程進度款的方式,而正確及時的計量也是業主撥付工程進度款的主要依據。工程計量是根據設計文件及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計量計算的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或總包單位)對承包商(或分包商)申報的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的核驗,是控制工程質量、進度、約束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費用支出、防止高估、超計價的關鍵環節,是施工管理重要內容,也是我們目前項目管理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
一、高速公路工程計量工序的具體流程與要求
1、計量的通知申請
當工程開始需要計量,應由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提出相關計量通知或者對承包人報批計量申請進行嚴格地審查。
2、審查有關文件資料
監理工程師所審查文件資料是承包人提出計量申請依據,謹慎對待,對于有關文件資料出現錯漏,應把相關資料返還給承包人,暫緩計量工作。
3、填寫計量表
計量表所需填寫即是該次計量所得結果,必須認真檢驗核對計量結果,再將其以表格形式清楚地反映出來。
4、具體工作
監理工作必須以合同基準,用謹慎的態度對來報工程計量進行審核批示。而現場作業人員需及時跟進現場施工進度,對工程基礎數據進行進一步地了解如實上報,再根據項目辦所規定要求,以《工程費用管理》軟件基礎,打印出較為合理且能統一《中間計量表》,同所規定所有附件一并報與現場監理工程師,核對簽字,簽字后監理工程師應對各人所報計量數據進行整理匯總并交由監理辦計量工程師驗收,計量工程師驗收時再一次對所送來計量數據進行檢核對照,確認無誤后才可簽字。最后可將確認無誤后計量報表一式七份地保存在一個特定電腦軟盤里,這個特定電腦軟盤里所放報表,必須是同一時期,此后再定期把報表報到項目辦等批示。
二、計量方法與計量規則
1、現場記錄
在《范本》與《工程量清單》中,都給予了計量規則與方法一定定義,并有明確規定,這個規定是規定工程計量,是不可變,進行工程計量時必須以此為準,嚴格按照規定來做。合同與合同間不同也影響著計量方法與計量規則差別,這便需要一個具有統一意義計量細則了,而這個細則所規定的,計量人員便須做好、做精,必須嚴格按照其要求來做。決不能按習慣方法,因為有些工作細目不會直接出現在工程量清單中,做為承包人應做附屬工程隱含其中。所以會出現規范文件有些要求并不與工程量清單相符,主要因素有兩個:一個圖紙與實際存在著差距,圖紙不過是一張紙,是不會變動的,另一個是招標文件與技術規范規定,在招標文件與技術規范中就明確規定了對于圖紙中部分工程量屬于承包人附屬工程不予計量。
2、測量與勘測
勘測與測量針對不同工程能夠分為很多類,就拿土方工程來說,其勘測與測量的主要工作便是針對于挖方邊長與橫斷面寬度等勘測與測量,而因此所測得場地清理數據也應該看作是野外實測的數據來計算,但前提是必須按照計算規則。
3、針對室內計算
對于鋼筋結構物等大多數“一次做好,一世無憂”永久工程來講,實際與圖紙給出的數據相差不大,計量人員完全可以按照圖紙計算室內工程量。
三、合同管理
(一)動員預付款
又叫開工預付款,是業主提供給承包人用于開工費用的無息貸款。監理工程師在確認承包人已經提交履約保函和完成合同協議書的簽署,并提交了相當于動員預付款后的銀行保函,向業主簽發按合同規定金額的付款證明,業主應在該支付書收到后14天內核批,并支付開工預付款的70%的價款,在投標文件載明的主要設備進場后再支付預付款的30%。開工預付款在中期支付證書的累積金額達到合同價值30%之后,開始按工程進度以固定比例分期從各月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項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羅高速公路建設中規定每完成合同價格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全部金額在中期支付證書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價格的80%時扣完,如合同期滿后期中支付的累計金額未達到合同價格的80%時,全部金額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設備預付款
由業主提供的一筆無息款項。有兩種情況:
1、非特殊情況下(除非業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設備預付款。臨時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預付款。
2、業主應給承包人支付材料預付款,供購進各種主要材料之用,此項金額按投標書附件中寫明的材料所列的費用(進口材料為到岸價,國內采購的為出廠價或銷售價,地方材料為料場價)百分比支付。其條件是:1)材料、設備符合規范要求;2)已出具材料費用憑證或支付單據;3)材料已在現場交貨,且存儲良好,駐地辦對材料的存儲方法表示滿意,材料數量經核實無誤。
3、材料、設備預付款的扣回
承包人獲得材料預付款的材料,原則上應在三個月內使用完畢,如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超過三個月購買的,承包人應通知駐地辦。當月材料預付款從支付之日算起,三個月后應從最近的一次期中計量支付時一次扣回,合同期滿時,扣完所有的材料預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業主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對承包人應得款額的一種扣留,具體從每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結算款額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額達到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限額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過驗收,業主分兩次將保留金退還給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證書(竣工證書)簽發后退還,另一半則須簽發了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退還。如果簽發的交接證書僅是工程項目某部分的交接證書,則退還的保留金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簽發缺陷責任終止書時,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業主有權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遺留工程完成。
(四)工程變更費用
1、工程師指示承包商進行如下變更時,如果導致變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則費用應由承包商負責
1)加或減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2)刪減任何工作。3)改變任何工作的性質、質量或類型。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5)必要的附加工作。6)改動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
2、變更項目的估價和工程確定單價的權利
在變更指示發出14天之內以及在變更工作開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額外支付及變更單價和價格的意圖,或由工程師將他準備變更單價和價格的意圖通知承包商。
對變更項目的估價,一般應參照合同中已有的單價或價格,或以之作國另行估價的基礎。但是如果變更項目的性質和數量與原合同差別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單價和價格均不能用以參考,此時工程師應在與業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最后與承包商商定一個合適的單價或價格。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則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的單價或價格。在此之前,工程師可以確定一個暫行單價或價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費用索賠
根據有關工程建設施工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工程建設施工的實際情況,并借鑒了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師范文本)》,它是以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的樣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二是《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三是《工程質量保證書》。
(2)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協議合同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二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顯著特點是時間長,涉及面廣,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長達數年或數十年,所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法規、工程技術、藝術設計、人文等多個范疇。施工項目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范疇之內。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說,所有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就是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與落實。這就使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項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方法
(1)對合同認識及重視不夠
現階段,各施工企業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認真進行合同的標前及標后的評審,對合同的履約進行檢查,力求通過嚴格的組織程序、嚴密的合同評審,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約、業主的能力及不穩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時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貫徹執行下去,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另外,有些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企業領導對合同風險缺乏防范意識,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等方面支持不夠。要想從根本上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加強項目經理的個人教育,培養責任心,加強對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了解施工項目合同的核心內涵,抓重點控過程。建立項目經理部,設專職人員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部門的所有合同報批、保管和歸檔工作;參與選擇分包商工作,在項目經理授權后負責分包合同起草、洽談,制訂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總合同變更合同的洽談,資料的收集,定期檢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合同作為維系雙方當事人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辦事。但由于雙方均沒有按合同辦事,且又不進行及時、必要的經濟技術簽證,造成雙方均違約。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時撥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堅持全面履行的原則。遵守合同對約定不明條款、價格發生變化的履行規則,以及合同履行擔保規則和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的規則。
(3)招標監督機構和合同管理機構缺乏權威性
招標監督機構在審核、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條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實際上還是按照建設單位的意圖辦理。例如在招標時降低工程的取費類別、施工單位優惠條件的承諾、工程質量標準的提高、工期的縮短等不合理條款,他們都無意進行修改。當然也有受投資者、權力者和周圍環境的干擾而改變中標結果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僅應有監督職能、仲裁職能,而且對不合理的條款應有糾正職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權責不分明
有些企業沒有規定嚴謹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統一的依據,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力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這是企業管理之大忌,最終將給企業帶來重大的隱患。
(5)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一部分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為了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須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及時做好合同跟蹤,并且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的合同監督,謹慎訂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五 施工索賠
索賠是在經濟活動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或其他過錯,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損失時,要求對方給予賠償或補償的活動。
施工索賠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之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時,向業主提出費用或時間補償要求的活動。
(1)施工索賠分類
1.按索賠目的分:工期延長索賠;費用損失索賠。
2.索賠的原因分:延期索賠;工程變更索賠;施工加速索賠;不利現場條件索賠。
3.索賠合同依據分:合同內索賠;合同外索賠;額外索賠。
4.索賠處理方式分:單項索賠;總索賠。
(2)施工索賠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賠申請,提交索賠報告,索賠處理。
(3)索賠報告
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見的問題
2.1對合同內容不夠重視
在港口工程中,對于施工合同很多企業是不夠重視的,認為合同對于港口工程的開展來說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只是一張寫明工期結束夠需要拿錢的合同而已,這樣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施工合同中,不僅包括項目結束后的金錢問題,還跟在施工過程中所可能遇到的問題有這密切的聯系,只有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才能夠保證在港口工程中能夠很好的去完成工作,保證港口工程的質量,特別是在施工過程中的一些風險,合同里都會記載,如果施工方沒有很重視施工合同,不僅導致港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還加大了成本,導致施工的經濟受到影響。
2.2合同中的分工不明確
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還會去記載分工問題,這關系到某項工作的具體工作是誰做的問題,在現階段,很多施工合同中都沒有明確的對分工進行記載,這樣的情況不僅會導致在施工過程中互相推卸責任,還有可能導致由于某項工作沒有做而影響了項目的進行等問題,這樣的情況是很容易導致港口工程出現問題的,在出現問題后,由于合同中沒有明確記載,也就導致工程的延期,甚至會影響港口工程的質量,其影響是非常大的。
2.3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由于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導致無法根據施工合同中所標明的管理工作去進行跟蹤,雖然合同中對一些工作的具體流程進行了記在,但是,由于沒有實現監督等制度,也就很容易導致在對工程進行施工時,容易出現問題,從而導致工程并沒有按照預期的工作方式去完成,對港口工程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2.4沒有將工作記錄成文件報告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沒有將工作記錄成文件報告,這樣的情況也是會影響工作的,由于沒有文件報告,就無法得知在工作中的具體流程是什么,這就導致了后期很難去對港口工程進行維護,也無法將一些工作進行改正,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
3合同管理的解決措施
3.1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現階段的港口工程之中,并沒有很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這也就導致了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現混亂,一些工作沒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完成,這對于港口工程來說是十分致命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對整個工程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就需要去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這樣一來,不僅能夠避免很多在工程中的風險,還能夠讓港口工程工作按照預計的工作方式完成。
3.2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
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也是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遇到問題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工作人員就很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現一些失誤,這也就會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現問題,對于港口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就需要去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讓其了解具體的工作流程,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些關鍵問題點,這樣一來就能夠讓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還應該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讓工作人員能夠對工作有一定重視程度,對工作更加認真,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3.3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的分工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對工作進行明確的分工的問題也是導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合同中由于沒有記載明確的分工,這也就會讓施工方無法做好自己該做的工作,導致一些工作沒有做對甚至是沒做,這樣的情況是很常見的,都是因為合同中并沒有進行明確的分工,正是由于這樣的情況,才需要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去明確的記錄應該干的工作,只有分工明確了,才能夠將港口工程項目做的更好,都有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和我國經濟的穩定。
3.4重視合同中的內容
港口工程的合同內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港口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都不夠重視合同中的內容,這就很容易導致港口工程中的很多工作方式是不正確的,甚至是對于經濟的管理這一方面也有不正確的認識,從而導致經濟糾紛等情況,這是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發展的,因此,就需要去對重視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內容,只有了解了工作內容,才能夠保證在管理工作中做好管理,讓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得到提高,并且能夠讓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對我國的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4結束語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unit, inspect manage unit only bond. Generally speaking,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mposed mainly of tender documents, tender, as well a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for both sides accepted correspondence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content for engineering changes, additional design, project delay, cost, project subcontracting assignment, both parties breach,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 insurance and guarantee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一般而言,合同支付內容包括:開工預付款、工程變更、索賠、價格調整、延遲付款利息、拖期違約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獎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為了更有效的進行投資控制,因此,對于上述項目的計量與支付,監理工程師要求必須有詳細的證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資料并按符合規定的程序逐級上報,這就要求施工單位要有詳細準確的施工原始記錄并妥善保存。
開工預付款,是業主提供給承包人用于開工費用的無息貸款,國際上一般規定范圍是0%~20%。監理工程師在確認承包人已經完成合同協議的簽署,并提供了履約擔保或銀行保函后,向業主簽發按合同規定金額的付款證明,業主應在該支付書收到后14天內核批,并支付開工預付款的70%的價款,在投標文件載明的主要設備進場后再支付預付款的30%。開工預付款在中期支付證書的累積金額達到合同價值30%之后,開始按工程進度以固定比例分期從各月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扣回,全部金額在中期支付證書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價格的80%時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項目可能有所不同。
保留金就是業主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對承包人應得款項的一種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發給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額以合同價值的5%為限,每次扣除額應是中期支付證書已完工程價值的10%。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過驗收,業主分兩次將保留金退還給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證書(竣工證書)簽發后退還,另一半則須簽發了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退還。如果簽發的交接證書僅是工程項目某部分的交接證書,則退還的保留金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簽發缺陷責任終止書時,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業主有權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遺留工程完成。因此作為承包人應在合同工期內盡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這樣就能保證保留金按期返還,加快企業資金周轉和企業發展。
任何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都會遇到變更問題,導致變更的原因很廣且很復雜,因此對其支付也就很復雜,對不同情況下的變更,其支付有不同特點并有相應的辦法。由于實際工作中對變更費用的爭議很大,尤其是對單價的合理性常常無法達到一致(監理、業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條款也制定了相應辦法,當沒有達到一致時,可進行暫付。
暫定金額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內,并在工程量清單中以“暫定金額”名稱表明的一項金額,就是為了實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圖紙最后確定其具體細節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細目,如橋梁荷載試驗、鉆取混凝土芯樣等,而這些細目及附屬、零星工程在招標時尚未能確定下來,可列為暫定金額;為了專項工程施工或供貨、供材、供設備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貨人提供專業服務;或留作不可預見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暫定金額應有監理工程師按業主批準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動用。
對于業主批準的每一筆暫定金額,監理工程師有權向承包人發出為實施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指令。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承包人應出示有關暫定金額支出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和帳單,但如果該工作是根據投標文件列明的單價或總額價而作價的,則不需出示。
另外還有索賠費用、價格調整、違約罰金、提前竣工獎金等項目,在工程建設不斷發展的同時會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這些合同支付項目均在招標文件及其技術規范中會有明確規定,但是這些資料均在招標過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時這些資料有時沒有轉交給施工單位,造成施工單位相當被動的局面,所以招標文件的任何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這就要求我們在重視招標工作的同時更應重視在投標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資料:其一可以為該項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積累資料,為以后的投標工作提供數據。
關鍵詞:
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規范性
在公路工程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合同管理占據了相當重要的地位,從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執行,其中涉及到項目的圖紙、施工方案、工程造價、工程變更、工程計量與支付、交竣工驗收等多項內容,當就相關的問題進行處理時,合同是以上諸多內容實施的重要依據。在本次研究中,以合同履行相關的內容為研究對象,就合同管理工作予以分析。
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相關概述
通常條件下,公路工程項目規模大,工期長,對技術的要求高,其中質量、進度和造價問題備受關注。為了強化對以上三要素的控制,加強對工程合同內容的控制與管理具有必要性[1]。在公路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以工程變更與索賠、工程計量與支付為核心內容。以一個企業來說,除去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那么利潤是一個企業賴以生存的源泉。由于工程變更與工程計量是工程實體轉化為工程價款的扭帶,關系到資金的回籠,下一期工程進度的進行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在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乃至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及現狀分析
2.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合同內容繁雜,信息量大。公路工程項目的實施,其所花費的工期相對較長,公路工程修筑的規模大,涉及面廣,其中包含了通用合同條款,專項合同條款,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施工技術方案等相關內容,為了保證公路工程項目建設的規范性,應借助合同來予以約束和規范。在合同中,合同的內容相對較多,條款問題最為重要,包含一些特殊性的條款、保險稅收問題、專利等[2];合同是支撐公路項目建設的重要內容,其是保證項目健康有序開展的法律憑證,一旦簽訂完畢后即刻生效,其就已具備法律效力[3]。因此,合同簽定前應認真審核每條合同條款,以避免后續發生一系列不必要的糾紛。(2)合同的變更性。公路工程項目所持續的時間相對較長、規模大[4]、地質情況復雜,其在施工建設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不可預知的因素很多,受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原本所設定的施工方案不適用,需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新的方案設計,進而形成一系列的變更工程。例如,在現實公路施工現場中,由于受到地域環境、自然等要素的威脅,使得原本的公路設計圖紙、方案不適用于現實的工程進展情況,進而需要進行工程變更設計、工程變更立項申請、工程變更審核、工程變更實施等,為后期的工程計量支付、工程驗收等提供有效的憑證。
2.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就目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來看,合同的簽訂已經受到了各家企業的重視與關注,簽訂前的審核與談判,多家企業都引進了專業的法律顧問、合同人員對合同中相關的法律、條款等問題進行審定,利于后期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從合同的履行來說,合同管理的執行能力相對較弱,項目經理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項目合同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合同人員流動性大,平時的合同管理工作未進行跟蹤管理,出現工程實體發生改變,工程變更索賠滯后,工程計量嚴重滯后等斷鏈現象,而工程變更的審簽滯后又恰恰是當前各個建設項目所面臨的一個普遍問題,嚴重影響了承包方的工程資金回籠,下階段工程進度。因此僅僅重視合同的簽訂,而輕視合同的過程管理,當發生變更索賠等問題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業主單位等相關人員的執行、配合能力不強,相互協作的能力欠佳,是當前亟待解決的關鍵性問題。
3加強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強化合同相關的法律意識,以維護合同簽訂雙方的權益
加強對工程合同的重視是首要任務,完善合同中關于經濟類的法律體系,應從本質上意識到合同對工程項目的價值[5]。合同與法律應保持同步,合同生效后就具備法律效力,應處理好合同與法律的關系,提升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合同來維護各自的法律權益與經濟利益,以規范相關人員的行為。合同簽訂前,雙方都要對合同內容中關于條款的相關知識予以研究與分析,對合同條款進行逐一分析,對于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經濟糾紛予以重視,對合同中出現的類似“定金”、“訂金”等問題,若用錯詞語則會產生一系列的經濟糾紛。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增強合同管理團隊的執行力
為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應在遵循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解決合同的相關執行性問題,增強人員的合同管理能力與執行能力,針對合同條款中關于項目費用的內容予以嚴格的核對,對公路工程項目的材料規格、材料采購定額、項目預算、項目成本與支出等予以嚴格規定,提升合同管理的規范性。分別建立已完工程臺賬、工程計量臺賬、工程變更臺賬等合同管理臺賬,對工程進度、變更實施進度、計量進度等進行一系列的把控。在工程變更的處理方面,應嚴格按照合同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變更申請、變更立項、變更令等,工程量清單中無相關子目單價則需進行工程造價,新增單價由業主審批,形成正式文件存檔作為合同文件的補充。
3.3打造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團隊,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提供前提
為了實現對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的有效管理,應打造專業性的合同管理團隊,制定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平臺。從企業高層至中層,再由中層管理人員到合同管理實施人員,全面提高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及時的合同管理規范與法律知識普及,以及合同管理培訓,專員專崗,輪崗學習,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及運用,加強各崗位人員的協調配合,實現合同管理人員素養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也應對項目工程技術人員進行變更索賠知識普及,提高技術人員與合同人員工作的工作效率。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對于公路工程項目而言至關重要,其涉及到的內容相對寬泛全面,強化對合同的管理,有利于施工進度、質量、工程造價等各方面的控制。因此,應加強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意識,培養專業性的合同管理人才等等,以提高整個行業的合同管理水平,為公路工程項目的高效實施提供動力。
作者:田曉云 單位:四川路橋華東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1]王永亮,王維平.試述如何有效加強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風,2014,22∶167.
[2]寇穎.淺談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賠及管理[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5,2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