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17 1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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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

篇(1)

第二,石油合同監督方面存在風險。在合同的簽訂之后,一些石油企業不注重合同的跟蹤監督,導致合同的執行和實施得不到有效的跟蹤處理,給石油企業的發展帶來較大的經濟風險和管理風險。部分石油企業的履約意識較差,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往往還面臨著違約風險。在某些情況下,石油企業因為對自身管理不到位導致合同履行難以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終影響了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和穩定發展。

第三,石油合同簽訂和管理過程中存在法律風險。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或者管理合同時,往往因為條款的合法性和恰當性而給合同帶來一定的問題和風險。由于法律上的風險帶來的經濟利益侵害將會將石油企業帶入到合同糾紛的旋渦,最終可能因為經驗的不足而導致糾紛問題處理的不當,產生經濟利益損失或者名譽損失。

二、規避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策略

(一)完善管理機制,建立清晰的權責關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石油企業應該完善管理體制和制度,企業領導應該承擔起建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職責,積極地進行部門建立和資源分配,對合同檔案保管和中大?濟合同談判制定規范的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簽訂專用章,將合同的歸口管理落在實處。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明確各部門的溝通職責。企業要清晰地劃分財務部門、業務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職責,并在各個部門之間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渠道,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實時溝通、定期了解。

再次,要完善并落實管理制度。在結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石油企業可以針對合同管理各個層面進行職責劃分,確定各部門簽訂經濟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明確合同審批流程和權限,并對經濟活動的關鍵環節設置詳盡的流程以供遵循,在明確要求的基礎上堅實地落實各項制度。

最后,要注重合同檔案管理。檔案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地進行資料整理和更新,根據合同談判和簽訂的進程來收集、整理和保存檔案資料,各部門還應該在自身職責范圍內建立合同臺賬。

(二)有效地規避合同管理系統風險

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做好市場調研工作,進行國際形勢變化預測,從市場經濟發展的角度去思考將風險管理和企業管理有效融合的方法和對策。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企業應當在考慮市場現實狀況和綜合分析自身實際情況的基礎上考慮簽訂事宜,分析合同簽訂過程中每一個環節可能潛在的風險,及時做出風險評估和預警方案,提升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石油企業應當針對合同管理系統風險形成自己的一套科學化和有笑話的管理方案,讓合同管理能夠有章可循,使得各個合同管理部門能夠明確自身的職責,在無形中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和合作,合同簽訂的每一個過程都要有明確的記錄和記載。除此之外,石油企業還要加強對合同管理相關人員的培訓,使得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夠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以便勝任將來更多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進行事前調研、做好源頭管理工作

第一,對采購需求進行審查。在實施采購活動之前,石油企業首先應當對采購需求進行調查,論證采購目標的合理性,如果合同涉及到較高的專業技術和復雜的法律關系,還要組織技術專家、財務人員和法律專家參與到合同的簽訂過程之中來,力求使得采購需求合理合規,避免資源的浪費和重復的購買。對于不同金額和不同重要程度的采購合同,要采取不同級別的立項審批流程。

第二,加強合同訂購的前期審查。石油企業需要在簽訂合同前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資質情況、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進行詳盡的調查,論證其是否能按時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質量高低以及產品質量保證程度,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

(四)注重合同審查,強化監督程序

篇(2)

合同,是企業與市場聯系的重要紐帶,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微型企業,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都少不了這一重要的經濟形式,而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水平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的成敗,小微企業由于先天不足,更加需要注意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加強控制與防范,從而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及其組成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的內容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管理,就是合同從達成意向、協商一致、擬定內容、雙方或多方確定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簽訂合同、合同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合同管理全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管理尤為重要。

(二)合同法律風險的含義及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組成。合同法律風險,是指合同在簽訂前,生效后,履行中,以及合同變更,合同違約的全過程中產生的同企業所希望達到的經營目標不相符的情況,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嚴重打擊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主要由以下兩個部分組成:第一,合同文本的確定。合同文本的確定首先要確定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是否合法合規,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這關系著合同是否在法律上被認可有效,從而約束和保護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第二,合同的可控管理。合同的可控管理是指企業針對合同風險管理,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流程,通過對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分析,將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可控階段,并加以改正,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前和合同生效后的合同風險。

二、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基本現狀及不足

國外對于合同管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在商業相對發達的國家,在經濟活動初期就建立起來了相關的研究機構和部門,并以法律的形式將合同風險管理進行了明確,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尤其是小微型企業對于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應用推廣力度也不夠,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小微型企業管理團隊對合同法律風險了解不足。小微型企業管理團隊都是由技術作為創業基礎,自身管理水平較低,很多小微型創業企業的管理團隊更多的是靠日常經驗和行為慣性進行管理,對于企業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尤其是合同法律風險認識比較淺薄,在合同風險管理上存在僥幸心理。

(二)小微型創業企業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投入不足。由于創業初期的側重點在維持企業運轉上,以此確保企業能夠生存下去,所以大多數小微企業沒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業管理體系,只是在真正面臨合同法律風險時才引起重視。

(三)小微型企業對合同管理全過程缺乏監督。小微型創業企業的管理團隊管理經驗不足,一般情況下,只會有基本的合同控制流程,并不會建立合同履行監督體制,即使有相關體制的企業,也由于重視程度不足等原因無法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加以貫徹和執行。

三、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

合同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尋求法律保護、獲取應有權利的重要依據,但由于受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合同會一直處于高風險狀態,因此,作為管理水平相對薄弱的小微型企業,對于合同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就顯得尤為重要,這是避免企業陷入經營風險的第一道防火墻。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梳理法。所謂梳理法,一是要對合同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基本的問詢,了解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安排;二是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理順;三是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了解,全方面了解合同的履行情況;四是對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進行排查,確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視法。即將合同從最初的草擬,簽訂,履行等全過程用流程圖的方式表現出來,使合同管理工作可視化,這樣能夠直觀地將合同管理中的關鍵性節點表現出來,高效識別出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目視法要求企業有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流程和專門的管理人員。

(三)總結法。通過對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以及相關合同糾紛案例的分析對比,針對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總結歸納出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現的管理漏洞和風險點,在日常的合同管理過程中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控制。以上幾種方法可以單獨也可以交叉使用。

四、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小微型企業在整個市場環境下,處于劣勢地位,因此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有效控制與防范,可以避免合同法律風險帶來的不必要消耗和損失,保證企業掘得創業初期的第一桶金,帶來企業效益最大化,并獲得進一步發展。

(一)合同簽訂過程中法律風險控制與防范。一是合同簽訂前,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合同實施主體的各項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合同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簽訂的,確保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合同表達意思真實準確,以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合同簽訂前,對合同的文本內容進行審查,確保合同所涉條款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存在不平等,不能真實表述合同簽訂方真實意思或表述不清容易引起歧義的條款。合同內容應包括完整的不存在歧義的合同標的,時間,金額等。同時,還應在合同中約定如發生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者出現合同糾紛的具體解決方式。其中,關于約定的由仲裁機構解決問題的表述,必須寫明仲裁地及仲裁機構。三是對合同簽訂方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狀況及簽訂合同的相對人身份進行調查,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防范因為上述原因而產生的合同法律風險。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的合同違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做到嚴密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合同違約的情況并加以制止,及時處理各類有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完畢的不利因素。小微型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該重視以下兩點:一是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合同內容,必須確保變更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而且表達了雙方或多方的真實意愿;二是合同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為今后預防可能發生的合同糾紛留下證據。

(三)合同解除之后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合同解除,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按照相關法律或者合同中已經約定的內容終止合同中約定義務及權利的關系。合同的解除,一種是經過合同簽訂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中有合同約定解除條件的表述,當達成表述內容時,解除合同,即約定解除;另一種是合同在符合法律條件時自動解除,即法定解除。在合同解除的過程中,依然存在相應的法律風險。1.在確定合同文本時,應當著重審核合同解除的條件。約定解除合同是一種合同的保險機制,目的在于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出現違背合同條款內容時,能夠按照合同解除的條件使合同解除,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為合同糾紛發生時做好保全,尤其是對于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處于劣勢地位的小微企業,更應該在確定合同文本內容時,仔細斟酌合同解除的條件,以保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及時解除合同,最大限度減少損失。2.合理行使合同解除權,明確合同解除避免法律風險。在合同解除時,應該合理使用合同解除權,特別是在約定解除的狀態下,主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應當做好提前告知的工作,同時確保在行使合同解除權前,確認已經達到了雙方或多方約定合同解除條件,避免出現合同解除無效,形成違約。同時,合同的解除應形成紙質解除協議,以作為日后發生糾紛時的依據。

五、小微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與維護

(一)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對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一般情況下,小微型企業不會設立專業的法律部門,也不會聘請專業法律人才對企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防范和評估,所以在建立企業合同風險管理體系的過程中,小微型企業都是聘請法律顧問,對公司的法律事務進行干預和協助,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聘用的法律顧問多為兼職,所以并不能全方面參與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來,因此無法為企業提供最切合實際的法律風險防范服務;法律顧問的專業程度和主攻方向和企業經營方向有出入,也無法為企業提供最有效的法律風險防范服務。所以,在當前階段,小微型企業在聘請法律顧問時,應當注意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應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為公司提供量身的法律服務。當然,成立專門的法律部門才是最佳的解決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體制。小微企業在創始之初,就應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體制,并在企業發展的同時不斷成長和再完善,使合同風險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合同法律風險管理體制應涵蓋合同從簽訂前和履行完畢后整個合同管理過程,并由專人負責統一的跟蹤管理,企業的管理團隊也應該加大對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視,將合同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中來,這樣才能將合同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三)建立合同履行監督體系。企業管理團隊,應當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全局掌控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全面掌握合同履行的實時情況,從而能夠在出現影響小微企業經營的情況發生時,及時采取規避措施,為企業爭取利益最大化。

(四)直面合同違約等法律糾紛。很多小微型企業的管理團隊由于管理經驗不足,對于由于合同違約引起的法律糾紛產生了抵觸情緒,不愿聲張或者訴諸法律,擔心影響企業的聲譽及日后的發展,這種行為是十分不可取的。當產生合同糾紛時,應該及時訴諸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避免錯過合同追訴時效,因而喪失了主動權,損害企業的利益。

六、結語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潮下,小微型企業作為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打造中國自主品牌提供了澎湃的動力。隨著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國政策的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企終將覆蓋到所有企業,小微型企業將會面臨越來越多的法律方面的風險,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會成為重中之重,希望本文能夠為小微型企業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方面提供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1]席郁欣.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與對策[J].建材與裝飾,2014,4

篇(3)

在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中會涉及的方面有很多,但是主要就是圍繞著產、銷、供這三大環節展開的,而這三個部分是由合同連接起來的。在這其中,會有大量的合同需要簽訂,就很容易造成糾紛,因此企業對于合同的法律風險必須加以足夠的重視。如果合同管理混亂那企業一定會在經濟上受到影響。所以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對企業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識別和防范進行探討和研究。希望為企業提供一些有效建議。

1在合同簽訂階段中應該注意的法律風險

1.1合同當事人的資格不當

對于合同來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當事人雙方的主體是否是合格的,這對合同到底可否生效起到了關鍵的作用,也就是說,雙方必須要具備合法簽約資格,不然會導致合同無效。所以,在簽約的時候,相關的法律人員要對當事人進行民事行為和民事權利的一系列審查,要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對于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法律文件和資格必須予以提供。對于談判比較重要的,簽約人也應該是法定代表人。

1.2合同的內容不規范

對于合同的文本必須準確的將談判內容表達清楚,一定要做到嚴謹的文字表達,對于含糊不清和模棱兩可的語句一定要拒絕。應該盡量多的使用我國頒發的規范、通用的文本,然后再具體按照招標文件和實際項目特點,再根據談判雙方的真實結果進行起草。如果在理解上發生了歧義和錯誤,就會造成合同引發的爭議和難以順利履行的麻煩。就比如在合同的命名上,就有很多企業單位直接使用“合作意向書”、“合作協議書”此類的命名,但是在我國的相關規定[1]中表示,其是形式的意思不是一樣的,在表達的法律效力上差別也很大。

1.3合同條款的漏洞

在簽訂合同時,會有這種情況發生:為了顧及面子或者不好意思等原因,不能把丑話說在前面,這些“丑話”如果不講,就可能導致難以預測的風險。在實際案例中,經常發生“其他約定事項”等語言,對于此類就是被忽略的細節,容易造成欺詐行為的發生。

1.4合同成為無主合同

在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沒有主合同。即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文書,比如建設工程的總體承包合同等。在沒有主合同的情況下,從合同是不能單獨存在的,沒有根據,就成了“無源之水”。

1.5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有些企業會因為想要規避稅費等問題而簽署虛假合同,從本質上講就是用“合同”來掩蓋非法的目的,這就是無效合同[2]。在我國《合同法》的52條明文規定:凡對行政法規與法律進行違反以及強制性進行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作為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合同管理的法律防范措施與對策

2.1對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進行健全

在完善制度上進行入手,對合同的管理制度進行切實可行的建立,一定要做到管理職責明確、層次清楚、程序科學規范,將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進行。讓合同的簽訂、考核、履行再到糾紛處理可以處于控制有序的狀態;然后就是對管理進行規范,要對合同進行歸口統一的管理,在企業進行重大談判的時候,合同管理部門要積極進入,對資信進行調查、起草、登記、會簽、備案,事無大小全權負責。

2.2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加以提高

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關系到合同管理的質量。對于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是在管理中的主要任務,相當的迫切。要進行學習培訓的加強,讓管理人員都對簽約技巧和法律知識進行熟練掌握,要貫徹年檢考核與持證上崗的原則,這種方法是要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加強責任感和法律意識。進行合理的競爭制度建立,促進和激勵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加以提高。

2.3對重大合同的審查管理進行加強

對于企業的重大合同主要是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外合同、獨家協議等。要將這些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影響的合同,進行日常重點跟蹤調查,要對合同的項目論證、合同談判、簽訂、文本起草、執行變更解除 、當事人資格調查、以及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進行嚴格的控制,對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

2.4 對履約結算和動態監督進行強化

合同的簽訂就是為了可以保證主體雙方約定的及時有效履行,為了避免違約行為,企業的法律人員就要對全過程進行動態跟蹤監督[3]。然后及時的發現問題,并加以解決,出現問題及時向涉及的有關部門進行反饋,對隱患進行針對性排除,將違約行為杜絕。在此同時,法律事務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在合同的結算部分做好把握,這不僅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進行的全程動態監督。

2.5依法對合同的違約糾紛進行處理

在合同簽訂后,那簽約的雙方主體就成為了一種法律上的關系,一旦發生了違約的行為,就要按照合同上的明確約定來承擔違約金的支付、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后果。而法律事務部門就要在審查時進行相適應的違規條款選擇,這方面非常重要,如果違約行為一旦發生,法律人員就要依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及時的溝通協商、訴訟、仲裁等訴訟方式,要對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行全力的維護,讓企業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在此基礎上,要對合同的清算與清理管理工作做到進一步的加強,避免“后遺癥”的發生。

3結語

企業要想得到生存和長期的發展,完善對合同的管理制度是基礎所在。對于企業的管理人員來說,應該對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正確的認知和掌握,這樣才能對風險進行有效的化解和規避,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證企業可以在將項目的利益做到最大化的同時,把合同的風險降到最低,對企業負責,讓企業可以健康有序的進行發展。

參考文獻:

篇(4)

《勞動合同法》的頒布與實施,在向勞動者合法權益傾斜的同時,亦對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當前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現狀來看,其管理工作的開展伴隨著諸多法律風險的存在,這就要求開展合理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來使企業免受勞動糾紛所累,促進其整體能力和競爭優勢的最大發揮。因此,對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防范進行探討,對于我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1.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常見法律風險

《勞動合同法》為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尤其是對勞動者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基本規范,結合當前我國企業勞動關系管理現狀,主要存在以下常見類型的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勞動合同訂立中的法律風險;履行、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法律風險;勞動合同解除時的法律風險;勞動訴訟和爭議中的法律風險等。這些法律風險的存在應受到用人單位的重視,通過有效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來使勞動合同管理在我國企業用工管理中發揮應有效用。

2.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形成原因分析

第一,人為因素。人為因素是法律風險的成因之一,如基層勞動者自身維權意識、法律意識淡薄,造成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部分企業管理人員知法不守,人員聘用不簽訂勞動合同,隨意加班而不支付工資等;第二,制度因素。勞動管理制度缺陷是法律風險的潛在內因,如企業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內容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主體不適規。或企業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存在沖突等;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如果合同內容及規章制度的不合法,或是以脅迫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則是無效合同,在仲裁或是訴訟上不能作為審理依據的。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用人單位必須要告知勞動者的勞動義務,并在入職時進行審查,否則將視為欺詐,此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當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時,勞動者如果沒有與前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一旦前單位造成損失,就要承擔連帶賠償的責任。同時以強制方式要勞動者給予擔保,或是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合同的話,就會造成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的風險。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以及合同試用期設定不完善、不規范,造成勞動者的損害,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單獨試用合同、賠償、人才兩空的風險。第三,法律法規因素。法律具有動態性、變化性,企業很難做到對法律法規變動的實時了解,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的情況難以避免,但是法律并不會因為這樣而免除企業責任。因此,如企業難以對法律法規變化情況做到全面的掌握,亦會伴隨著一定法律風險的存在;第四,社會經濟因素。社會經濟對于企業經營管理有著很大的影響,進而引發相應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如經濟好時,就業機會增多,人員需求提高,會影響到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而經濟差時,失業率增加,勞動者怠工和主動離職的風險則相應增加。

3.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3.1 進行合理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有效合法且具有執行力的勞動規章制度不但利于企業日常的員工管理,也可以成為處理勞動糾紛的依據,是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基礎。這就要求我國企業應當以自身特點為依據來修改或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且制度的制定、修改過程應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要保障程序、內容有效合法,履行公示程序的同時,對相應書面數據加以保留。

3.2 勞動合同訂立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勞動合同的制定過程,應通過以下兩方面措施來防范法律風險:第一,企業應養成“先簽訂合同,后用工”的好習慣,并盡量將勞動合同訂立期限控制在一個月內;第二,企業應當以自身發展需求為依據,并考慮雙方利益,來對合理的勞動合同期限進行確定。

3.3勞動合同履行、變更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企業應做到合同變更的合法性和履行的全面性,依據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來及時、全面地向履行自身義務;同時,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和情形較多,在具體內容的變更中,均應通過雙方的一致協商,并以此為前提,來進行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

3.4 勞動合同解除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企業在進行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時,必須嚴格參照相關程序進行,并盡可能選擇多支付一月工資來進行合同解除方式;同時,在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時,應出具相應證明,并在半個月內完成對勞動者的社會轉移手續和檔案辦理,且保證至少兩年的資料保存,以作備查之用。

3.5 勞動訴訟與爭議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在勞動糾紛處理前,應首先明確其是否超時,是否有管轄異議;企業應可能地爭取和解,在保障合法性的前提下,尋求雙方利益平衡點;因用人單位減少勞動報酬,解除、辭退勞動合同等所造成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故企業應注重對相關證據的收集和保存,以避免因舉證不足而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4. 結語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是當前我國企業亟待認識和解決的問題,借鑒上述內容,結合企業具體情況,開展有效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來進一步強化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促進我國企業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

篇(5)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等。本文所指合同包括企業所有對外簽署的協議書、契約性文件、備忘錄、正式書面承諾以及前述修訂與補充等。

管理是確立組織目標和有效地組織資源以實現組織目標的活動。管理的要素可分為規劃、組織、領導和控制,企業管理目標是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合同管理并非法律上的嚴格概念,是指企業為規范合同涉及的各項事務,充分發揮法律制度在企業運營中的作用,運用法律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從法律、經濟和科技的角度,對企業的合同行為進行有計劃的組織、領導與控制的活動。對企業經營來講,合同管理是工具、是手段,服務于企業的業務運營,合同管理的最終目標是防范合同風險、規范合同管理、維護合法權益、力爭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商業企業的特點與合同管理的模式

1.商業企業的特點

(1)主體眾多。與其他企業相比,商業企業的經營中過程中的市場參與主體存在“兩頭大、中間小”的特點。也就是說,商業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一頭面對的是眾多的商品供應商,為商業企業提供商品來源,另一頭面對的是眾多的消費者,是商業企業經營商品的最終去處。主體眾多,就意味合同關系眾多,同時也意味著商業企業合同管理工作量巨大。

(2)涉及的商品種類繁多。其他企業、特別是生產性企業的經營產品一般單一,而商業企業的經營范圍比較廣,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商品種類繁多,有服裝、鞋帽、針織、黃金、珠寶、化妝品、食品,甚至家具家電等等。商品涉及各種品類甚者不同的行業,每種商品都有每種商品的特點,管理過程中需要針對不同的商品特點,拿出具體的措施和方法。

(3)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多。因商業企業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商品眾多,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特點、有不同的國家規范和標準,再加上眾多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所以出現法律風險的比率就高,就進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難度。

2.商業企業的合同管理模式

鑒于商業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上述特點,可以看出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復雜,本著安全與效率并舉的原則,合同管理可以實行分級管理制度與歸口管理制度并存并落實法務人員法律審核制度。

(1)分級管理制度。分級管理制度是指將合同標的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合同金額、比如合同涉及品牌的知名度等)進行劃分,再區別進行管理。以合同金額為例,商業企業可以將合同金額大小劃分一定的標準,不同的標準由不同層級的人員負責審核、簽署。這種管理模式的優勢在于可對具體的業務人員適當放權,減少企業管理層的工作量,同時又能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2)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是企業根據不同的業務區分來劃分具體的合同管理部門并由其實施管理的制度。比如涉及基建的合同,由基建部門負責審核簽署、涉及設備的合同,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簽署等等。業務歸口合同管理制度的優勢在于可實現企業合同文本的集中、統一管理,不致發生合同原件的散落、遺失;便于企業能迅速及時的查詢不同業務部門的合同;也便于集中審查企業不同業務部門的業務進展情況。

(3)法務人員法律審核制度。法務人員法律審核制度是企業對外簽署的所有合同文本非經法務人員法律審核不得簽署的制度。法務人員的法律審核,有助于維護企業經營的合法性,規避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減少企業損失。

上述三項合同管理制度需要有機結合、缺一不可。分級管理和歸口管理不僅可以提高各層級人員的業務技能、提高企業效率,也能增強具體經辦人員的責任心、從一定程度上降低法律風險。而法務人員的法律審核,跟能從根本上保障企業經營的合法性,為企業經營保駕護航。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人員的法律審核,一定要服從企業的業務經營需要,即法務審核工作服務于企業的業務經營工作,企業的業務經營工作是企業的重中之重,是企業存在的根本,居于主導地位,而法務審核工作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具體手段和措施,居于附屬地位。

三、商業企業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

合同是雙方交易的書面材料、是雙方交易的證據材料、是雙方交易的見證,從一定程度上講,合同管理即是證據管理、是風險管理,所以,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一定要全過程樹立風險意識、證據意識,做到“先小人后君子”。下面從合同的簽訂、內容、履行等幾個方面簡單予以介紹。

1.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對方主體資質的審查。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合同向對方的主體資格、相關業務資質、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并讓對方出具相關證照的原件,合同簽署時留存對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證或授權使用證明、專利證書或授權使用證明等相關證書的復印件。上述證件能從形式上反映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適、是否具備相應的經營能力等問題,在簽訂合同前對上述證件予以審查,相當于把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2)對方履約能力的審查。訂立合同前,根據合同標的大小,甚至可以讓對方提供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結合對方的上述證件和注冊資本數額,可以對其基本履約能力做出一個綜合判斷。

(3)合同的形式與起草權。作為商業企業來講,訂立合同,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有關書面合同文件簽署后必須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對于重大合同,應爭取合同的起草權,并盡量使用本單位擬定的合同示范文本。這樣就可以在合同談判過程中爭取有利的談判地位,并有利于本單位合同管理和審批的效率。

(4)合同的批準和授權。有些單位,本身可能沒有簽約權,比如單位內部的分支機構等,必須有一定的授權才能簽訂合同,這種情況下,在簽訂合同前,就需要讓對方提供必要的授權證明文件,以防止合同簽署后效力處于不確定狀態,從而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5)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合同簽署前應仔細檢查、核對合同各條款,確保所簽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在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中,應避免空白,以避免少數不誠信的單位在合同簽署過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內容,同時,對兩頁以上的合同文本,都應加蓋騎縫章防止對方偷換內容。

2.合同內容的注意事項

合同條款在設計起草時,可以適當參考國家相關部門頒布的各種示范文本,做到內容、條款完備,但是絕不能完全依賴示范文本,一定要根據企業自己的情況,對其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作為商業企業來說,除具備合同的常規條款外(比如當事人條款、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各方權利義務等),一定要設計一些具備行業特色的條款,結合商業企業的特點,下面的一些內容必不可少:

(1)保證金條款。商業企業為眾多的供應商提供交易場所,使供應商的商品順利地銷售到消費手中,但是商業企業與每一個供應商的合作關系,隨著商場的升級、供應商自行撤柜等原因,有可能會隨時終止,但對消費者來講,他是從你商場購買的商品,如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他不可能去找供應商維權,他只能找商場維權。假如這時供應商已經撤柜,對商場來講,再向供應商即自己的前手追索就比較麻煩。所以在合同條款中設計保證金條款就很有必要。對保證金的數額及留存期限作出約定,出現質量問題,商場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廣告宣傳條款。現在的好多品牌,特別是一些大牌的知名品牌,都有自己的注冊商標甚至知名代言人,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都具有很高的維權意識,因此,作為商業企業,一定要有這方面的風險防范意識,防止侵犯別人的肖像權、注冊商標權等權利。因此,在合同中要設計一定的條款,對廣告宣傳方面做出約定,即商業企業有權使用供應商的注冊商標、品牌代言人的肖像進行廣告宣傳,規避法律風險。

(3)裝修安全條款。商場作為公共場所,日常經營中,不僅涉及到公共衛生安全,更是與公共消防安全密不可分,從商場的整個布局、消防通道、商場的裝修,都會涉及消防安全。因此,在與供應商的合同中,一定要約定涉及裝修、消防安全的條款,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明確約定,避免消防事故發生時,無處追索。

(4)保密條款。商場在與供應商的合作過程中,雙方可能都會接觸到對方一定范圍的商業秘密,在雙方的合同中,要對商業秘密的保密事項作出約定,對哪些數據屬于商業秘密、保密期限的長短、違反保密條款的罰則作出明確約定。

另外,合同內容的其他條款,特別是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內容一定要明確、具體;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一定要把對方當成不誠信之人來對待,做到先小人后君子,才能從根本上防范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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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企業在多變的市場環境中,遇到法律風險是在所難免的。面對風險,如果企業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處理,就必然會導致嚴重的后果,使得企業蒙受巨大的損失。所以,企業要將良好的管理模式構建起來,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對企業的經濟行為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企業要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獲得經濟效益的必要條件。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要得到強化,發揮其控制作用,就需要對相關的內容詳細分析。

一、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界定

企業實施的合同管理是指企業經營活動中按照相關的規范制定以及約束的條件體現在合同中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中,對企業的各項對外經濟活動具有了法律效力,同時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會存在法律風險,即當企業實施合同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方中的一方或是雙方利益很有可能存在潛在的損失。合同管理中會涉及不同的范圍,而且管理的流程復雜,企業要規避風險,風險管控是必要的途徑。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風險是否能夠得到及時處理,都需要通過合同法律效力做出判斷,對管理的漏洞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或者防范措施。

二、企業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有效識別

(一)合同管理風險的識別

企業無論是經營中,還是管理工作中,都要高度重視合同管理。企業的經濟效益要有所提高,合同管理的質量是必要條件。合同管理不到位,必然會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影響,所以,企業要獲得較高的經濟利益,法律的保證是必要的。如果在企業的管理中,忽視了合同管理工作,而且合同管理出現了問題,就會導致管理中產生不當的行為,配套制定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方案的修改不會按照企業的發展軌道進行,甚至導致企業擴大管理背離了法律軌道。一旦企業運行中出現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所以,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中,要確保合同的法律效應,就需要對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存在的風險準確識別,并從法律的角度做出判定。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流程

從我國的法律形式而言,法律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即實體法和程序法。其中的程序法,所強調的是制度的執行,即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將制度作為一項標準,發揮其指導作用,也具有理論導向效果。在企業實施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整體的流程就成為企業管理制度落實以及執行中需要嚴格遵循的,企業的管理人員在實施合同管理時,要按照規定的流程展開并加大管理力度,確保合同的規范性,促進其有效落實到具體的管理工作中。如果在管理流程中出現一些問題,就會導致流程不能合理運用,執行合同的時候會產生漏洞,后期的執行增加了難度,而且不能為后期的管理發揮指導作用,企業在合同管理中有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從中可以明確,企業實施合同管理對于企業的發展非常重要,也是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關鍵。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程序,實施有效管理,且需根據企業的實際運行情況對管理流程予以完善,同時還要對流程的各個環節實施必要的管理。

三、企業合同管理中實施法律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企業要對合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

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合同管理是需要高度重視的,將法律風險工作落到實處,讓企業的經濟利益有保障。企業要從實際出發將相關的管理制度制定出來,發揮制度的指導作用,使得管理工作有據可依,能夠切實地發揮作用。比如,企業為了更好地落實合同管理,可以將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建立起來,與現代企業管理模式相結合,由專業的法律人員和企業的管理人員合作管理,指導企業的各個部門解決各種法律問題,切實對企業的管理從法律的層面發揮指導作用。法律風險管理機構的運行中,能夠有效對法律風險作出判斷,對于所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解決策略。所以,企業要從自身的管理情況出發將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出來,企業的管理人員對于合同管理規范予以完善,積極展開法律風險控制工作,提高識別法律風險的能力,將處理方案制定出來并落實。對于法律風險的執行情況要詳細記錄,并做出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制定防范措施。

(二)企業合同的實施中要采取戰略化的管理措施

企業合同的實施中要采取戰略化的管理措施,就是要對自身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明確,并處理好。合同的審核機構對于企業的合同管理要提出更高的要求,對合同規范管理,企業才有可能提高風險預防能力,這也是企業合同發揮實效性的最基本要求。長期以來,企業展開合同管理的工作中,多是采用事務性的管理模式,當出現問題后被動地解決。企業為適應市場環境在管理上轉型,原有的管理模式逐步摒棄,新的管理方法落實,就需要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具有戰略性,實施規范化管理。企業的戰略管理中,要目標明確,對于阻礙目標實現的因素要剔除,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對于合同的內容予以完善,發揮合同的法律風險控制效應。企業的具體管理工作中,也可以將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實施綜合性的操作模式,統一管理,對于合同管理法律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使企業合法經營,更好地發展。

(三)實現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現代企業的合同管理中應用信息技術,并實施標準化管理,使得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得以解決。企業開展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按照規定的原則展開,對于相關的技術合理利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基于信息的內容判斷法律風險,并對風險問題進行處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實施信息化管理,就是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使得法律風險得以跟蹤并及時解決。在合同管理中實施標準化管理,還可以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予以有效控制。

(四)合同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加強

只要企業處于運行狀態,合同管理就需要不斷加強。合同管理是綜合性的管理工作,關乎到多方面的內容,管理人員對于相關的管理內容都要充分考慮,并在企業管理的各項內容中體現出來,使得管理更為專業,而且實現了科學化管理。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體是管理人員與員工,要讓專業人員干專業的事,這對于管理工作質量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除此之外,企業要不斷強化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注重管理人員技術能力的提高,實現管理效能,使企業對風險具有非常強的控制能力。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以市場競爭為基礎開展的,所涉及到的內容不僅包括法律風險的管理,還包括風險的控制。我國目前正處于轉型期,市場經濟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態勢,從法律經濟的角度而言,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會面臨各種風險。對于此,就需要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企業要具備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采用有效的管理策略,對管理風險進行絕對有效的控制。

參考文獻:

[1]黃少彬,張旭,牟艷華.中小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研究[J].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學報,2016,25(3):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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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TU7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合同是企業為獲取經濟效益而從事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紐帶和橋梁,但也是產生經濟糾紛的根源。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參與競爭、規范管理和經營的前提是嚴格遵循市場行為規則。而合同管理的風險,則是法律風險產生的最根本原因。在長期、大量法律工作,不難發現合同不完善以及履約問題是法律風險形成的兩個重要因素。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只有企業管理者認清合同的重要性,提早防范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且在出現的法律問題時積極應對,才能推動企業良性發展,從而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1. 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具體表現

1.1 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1)因合同簽訂中,合同的履行當事人不滿足法律的規定而致使合同的失效。在我國《合同法》中明確規定,對于不符合法律、地方法律法規的合同都被認定為無效的。企業之間簽訂合同時,往往只注重利益,卻將合同的主體忽視,從而導致與法律規定不符的主體簽訂合同,致使合同失效。類似這種案例發生后,合同無效,除了雙方的爭議糾紛通過雙方遵守解決外,其他的合同內容均無法實現,最終給企業造成各種人力、物力的損失,也給企業的正常經營帶來風險。

(2)合同的簽訂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致使合同無效。法律規定,作為我國簽訂合同基本方式——招投標,目前,在招標程序中存在許多的法律漏洞。例如,大型項目或國家的重點項目采取公開招標的,投標、議標單位卻少于三家;一些應招標的項目沒有招標;招標方泄露標底;招標方與投標方相互串通,將投標方內定;投標方相互勾結,哄抬價格等情況都可能致使合同失效,帶來法律風險。

(3)合同的內容不規范。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文本必須對談判雙方的意愿準確體現,內容應嚴謹。在現實中,卻常常出現導致理解錯誤或產生歧義的含糊及模棱兩可的話句,最終導致合同無法實現,或引起各種爭議。如,對于一些單位合同,某些企業用“ 合作協議書”、 “ 合作意向書”等簡單命名,然而其形式與內容實際是存在差異的,相關法律效力自然是不同的。

(4)合同中的條款存在漏洞。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當事人由于好面子,對于一些容易引發爭議的地方,沒有講出來,對于違約后如何處理也未注明,有時一些合同對于處理發生糾紛的仲裁機關地址都未注明,如果出現違約的情況,相關的法律風險是必然會出現的。一些相關的案例中,一些企業是按照法律顧問范本對合同起草,“其他的約定事項”等必備項目都具備,然后在該處注明“ 此項空白”或“無其他約定”等,按理是不會與其他約定再牽扯,然而實際中往往有許多合同忽略了類似的細節問題,導致欺詐行為的出現。

1.2 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風險

(1)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由于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降低,而給合同主體產生法律風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就是合同履約能力,其包括生產能力以及支付能力。作為市場主體的合同當事人,外部風險以及內部風險對于當事人的生產能力與支付能力都會產生影響。因此,合同簽訂前,對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查核,對防范法律風險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

(2)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變更合同內容與合同主體帶來法律風險。在履行合同中,由于某些原因可能會出現變更合同主體,轉讓合同的義務、權利給第三方。變更合同主體之后,對于合同一方而言,變更后的第三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度,都可能帶來法律風險。如,債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轉讓,轉讓方只要通知債務方就可以,對受讓方的情況,而可能債務方對其并不了解。此時,對于債務方,受讓方就變成新的法律風險。對于某些合同而言,在履約過程中,其內容會無法避免的出現變化。由于實際情況發生了變化,之前約定好的合同條款需根據實際作出改變,由此原先的合同中,某些條款已沒有必要履行,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內容的改變,給合同雙方又帶來了法律風險。

(3)由于缺失誠信致使合同欺詐。對于當今社會,欺詐的方式多種多樣,合同欺詐也隨之出現多樣化。目前主要的合同欺詐有通過偽造證件,隱瞞當事人真實身份以及抓住某些企業缺乏新業務的相關信息但卻迫切希望獲取經濟利益的心理,誘導企業受騙。遭遇合同欺詐后的企業,應該根據相關《合同法》的規定,利用合同無效的規定,盡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盡量挽回財產。對于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獲取法律援助。

(4)國家相關政策變動對合同帶來法律風險。國家政策的變動可造成企業的外部法律風險。我國目前處于經濟轉軌時期,由國家政策調整和變動所帶來的的法律風險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深遠,故防范這類法律風險尤為重要。

(5)法律書函發送不及時留下隱患。法律書函是一種督促雙方履行合約的有效手段,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一旦發現問題及障礙應立即與對方溝通,向對方提出協商,并及時發出法律書函。若發現問題后未能及時發出法律書函,則可產生法律風險。

(6)對證據的誤解帶來法律風險。 很多人認為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其實不然,只有原件有公章及親筆簽名等具備法律時效的要件才能作為合同證據。對合同證據的誤解也可引起法律風險。

(7)未能有效行使權利而導致利益受損。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具有抗辯權,但這一權利在現實中并未得到有效行使,從而導致利益受損。

2. 防范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措施

2.1 企業內部建立合同評審機制

在合同管理中,為防范合同風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的制度保障,即建立健全合同評審機制并嚴格執行。合同會簽制度是合同評審體制的重中之重,相關業務部門合同簽訂前,應立足于本部門職責嚴格審核合同內容,并有部門負責人在合同會簽單簽署意見。企業應重視合同評審在風險的事先防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2.2 整理和了解行業內相關合同文本

企業應當根據自身性質和特點,對行業內相關合同文本進行收集和整理,制定其特有的示范文本。企業的主導產業決定其經濟效益,因此制定與主導產業相關的合同示范文本尤為重要,其他合同應服務于主導產業。

此外,企業還應當積極關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行業規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調整示范文本。

2.3提高企業全體員工的法律水平

履約是合約簽訂之后的最重要環節。企業應當針對本行業的特點,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素養及履約能力,使他們能夠在履行企業合同義務的前提下,積極防范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從而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保證企業的良性發展。

2.4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法律機構及法律顧問制度

在防范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時,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其組織保障,即完善的內部法律事務機構以及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的貫徹落實。自我國加入WTO以來,國內企業已與國外企業處于同一市場規則的法律環境之下,這就要求高級企業管理人才不僅掌握先進的管理方法,懂經濟及法律、而且熟悉并能夠熟練運用世貿規則。也就是說,企業只有建立健全企業的法律事務機構,才能以面對和化解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結語

本文通過對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分析,提出了防范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相關措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經濟的發展合同管理已成為企業管理核心內容之一。只有企業的各方面工作都圍繞著合同管理這個核心而開展,才能真正保證合同管理的到位,才能保真正證履行責任的落實,才能真正保證企業的良性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企業管理者應當且必須認清合同及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早防范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并在出現的法律問題時積極應對。也只有這樣,企業才能順應時代和社會的步伐,真正做大做強,與國際接軌。

參考文獻

[1]鐘荷明.淺談加油站網絡發展中關于合同簽訂過程的法律風險及控制策略[J]. 價值工程.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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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市場經濟主體通過協商就有關民事權利、義務達成的一致約定,是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外在表現形式。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以自身為當事人依法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審查、控制等合同行為規范的總稱。對企業來講,加強合同管理可以控制經營風險,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是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一、合同管理風險形成原因

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源來自兩方面:一是來自企業外部,如法律、政治、經濟環境變化形成的風險;二是來自企業內部管理形成的風險。本文重點就后者的成因進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合同管理主體責任不明晰。合同管理主體責任不明晰是形成內部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原因。在現代企業管理中,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劃分,才能做到責權利有機結合。企業沒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造成責任劃分不清,出現問題無法追責的根源。2.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人出于自身或者他方利益需要,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簽訂合同,這些合同企業不能及時發現并作出處理,可能會對企業不利,導致經濟利益受損。3.當事人對有關法律不熟悉或誤讀誤解。由于合同簽訂當事人對《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導致合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形成無效合同,讓企業錯失良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損失;由于合同簽訂當事人對合同條款誤讀誤解,造成合同條款遺漏或顯失公平,帶來履約違約風險。4.合同簽訂前未做資信評估調查。企業在合同簽訂前,沒有對合同另一方進行了解、調查、評估,出現合同主體資格不合法,資信狀況差,履約能力弱。甚至出現不法分子利用客戶信息,編制虛假證照,進行合同詐騙。5.履約過程監控不利。在合同履約階段,企業未關注合同的履約進度,對履約階段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調度、監控,導致標的物質量、收發貨方式和時間等與合同約定不符,結算發票開具不規范,不符合稅法規定,雙方責任人溝通交流少,形成履約風險。6.履約糾紛未能有效處理。企業因自身資源或外部環境變化不能履約時,未能通過溝通取得對方諒解,化解企業不利因素,減少違約賠償帶來的經濟損失。出現履約糾紛,未能通過有效法律手段追究違約方責任,賠償企業經濟損失。

二、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措施

眾所周知,如果企業對合同管理不善,會加大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導致企業經濟利益受損,信譽下降,甚至有可能錯失發展良機。嚴重者,還會影響企業生存。為強化合同管理,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制定嚴密的合同管理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應予以高度重視,制定嚴密的合同管理流程,將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責任明確,各司其職,全過程動態監控,出現瀆職行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2.落實企業合同管理流程制度,實施事前預判、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全過程動態管理。2.1授權簽約。企業授權合同簽約部門、簽約人,明確授權范圍,便于授權責任人開展前期調研工作。授權簽約人接受授權后,分析企業自身資源分布、需求、時限等因素,進行市場調研,形成市場調查報告,以供決策者參考。2.2確定合同對方當事人。確定前應充分了解、調查并評估對方資質、信用狀況,履約能力。具體包括:A審查對方提供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他經營資質,委托人簽訂合同的,還需審查人的法定授權委托書、人身份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主體資格有效的文件;B必要時進入現場,查看對方企業規模、生產能力,分析評估對方所處該行業的水平,預判其履約能力;C獲取對方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銀行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也可以咨詢對方的上下游客戶,充分了解其履約能力和信用狀況。2.3合同簽訂。簽訂過程中,審查合同條款是否齊全,是否有漏項。合同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原稿經過內部部門流轉審核后,法人或授權人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和騎縫章。2.4合同履約。履約階段,注重標的物質量及收發貨情況,做到事中控制。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一方違約,通過協商來追收合同權利,協商不成的,獲取足夠證據,通過法律手段追收。2.5總結分析。合同履行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分析,以便更好地維護企業權益。3.健全企業內部激勵機制,落實責任獎懲制度。建立內部考核責任制時,與合同管理流程制度對接,對企業合同管理中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員,予以重獎;因責任人不當行為引發的企業損失,按一定比例同工資、獎酬掛鉤,重大損失,還可通過法律程序追索償付責任。4.加強合同管理人員培訓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識別能力。

企業應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促進對《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企業受自身培訓資源限制,可適時參加一些外部培訓。同時應加大內部宣教力度,必要時聘請專家到企業講課,強責任、增素質、辨風險,爭取以最小的風險控制成本獲得最佳的風險防范效果。

作者:辛崇花 單位: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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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企業若想順利運行發展下去,那么就要保證一個基本條件,那就是企業中具有較多業務往來,業務能夠源源不斷地得到發展,可有助于企業的利潤實現最大化。現代企業采取簽署合同的方式以用來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一個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也必然要簽署大量的合同。雖然合同可幫助企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簽署合同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糾紛亦由此而生,若管理者不能將這些糾紛合理及時的解決,那么這勢必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不僅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也會對企業形象造成損害。中國的經濟體制隨著社會的發展得以完善,法律制度也日益建立健全,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其中的法律風險要加以識別,對風險的控制更是各大企業管理者所思考并解決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工作中法律風險的界定

企業需要進行行之有效的管理,而其的核心管理內容就是對合同的管理,對合同進行良好的管理,可使企業提升自身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同時也能使企業更具規范性和發展力,因此合同管理工作不可或缺。對合同進行管理是一個較為系統的管理過程,這個過程包括了多個環節,比如對合同文本的擬定、合作雙方的協商洽談、對合同進行內部討論及審批合同等環節。對合同進行規范法管理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好處:一是可大大提高企業的信譽,信譽對于一個企業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一個企業實事求是、誠實守信,那么這個企業的品牌形象就能得到用戶的認同;二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能最大程度上保證合同規范,對于其中的法律風險,企業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就會有清晰的意識,從而規避法律風險,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那么,什么是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呢?就是出現事實情況與合同所規定出現背離的現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意外,使得企業不能達到它所預期的目標,致使企業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們對合同中發生的法律風險界定為從開始預備合同到合同的解決與救濟的這一過程。合同是否規范,合同中的事項都有可能對企業的利益帶來影響。

二、簽訂合同時存在的法律風險類型

1.不具備資格。合同是要雙方簽訂的,一份合同的生效,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但并不是每個當事人都具備簽署合同的資格,如果當事人不符合簽訂合約的資格,即使簽訂了合同,這份合同也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在簽訂一份合同之前,當事人有必要提供一些材料,以明確其是否具備簽約資格,如果符合則可以簽約。一般而言,企業中一些重要合同的簽訂,只有企業的法人才具備簽約資格。2.不規范的內容。對合同的擬定是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其需要采用我國統一的規范文本。之所以如此嚴謹,就是因為合同關乎著雙方企業的經濟利益,如果文字表達不明確、語句表達不明就很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因此需要規范合同的內容,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充分結合雙方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撰寫合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3.不完善的條款。合同產生法律風險除上述原因,可能還跟合同中的條款不完善密切相關,合同條款存在模糊和漏洞。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對條款給予詳細的書寫,應該把雙方面的條款都書寫進去,不能省略,也不能對違約條款加以忽略,如若不然,雙方當事人很容易就某個條款爭執不休,嚴重時,可引發合同糾紛。因此,條款需完善、詳盡,對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給予明確,以免產生合同違約風險。4.沒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具有一定的風險,要致使企業更好地發展就要對管理風險給予控制,而這和企業自身的管理制度密切相關。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尤其要加以控制。控制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就必須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保證其管理制度合理化,這有助于企業的自身行為能夠在最大程度上遵循法律法規,使其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一些企業不具備這種意識,沒有對合同管理中的制度充分地調研,致使企業所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有違相關法律的規定,風險就相伴而來了。

三、合同履行時存在的法律風險類型

1.發現問題時,變更合同不及時。在合同簽訂完成后,合同有時會存在一定的不足與缺失,這時雙方當事人很容易不當一回事,沒有及時聯系對方,對合同加以修改和補充。雖然雙方發現了問題,但沒有進行及時的溝通,將合同進行變更,這就致使其出現錯誤,企業也因此而遭到損失。基于此,雙方發現了問題,應該進行協商,達成一致要求后,依照法律程序及時對合同進行變更。2.對程序不重視。雙方簽訂完合同后,往往很容易放松警惕,對合同的執行情況不給予關注,從而忽視了其中具有的問題,易引發一定的法律風險。雙方當事人應該對合同的執行情況給予充分地觀察,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對方進行聯系,要形成規避風險的意識,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損失。3.對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合理。合同賦予了雙方企業所享有的義務,同時也需要他們承擔一定的責任,一些企業對相關權利的行使不合理,或者未負起法律賦予他們的責任,這就會產生一定的法律糾紛。因此,當事人要認真履行合約上的條款,在履行的過程中若發現問題,需及時與對方聯系,對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

四、合同法律風險的控制舉措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企業中,簽訂大量的合同是促進企業發展的必須條件,在對合同進行管理時會產生一定的法律風險,對這種風險加以控制是尤為重要的,因此這就要求企業管理者對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可以建立相關的法律風險管理機構,立足于現代企業的管理方式下,可以選拔較為專業的法律和管理人才,成立一個獨立的部門,為企業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出謀劃策,解決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相關問題,制定企業的相關制度和對抗風險的策略。除此之外,這些專業性人才還需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進行控制,完善相關的程序,正確對法律風險加以識別,并制定一系列的解決方案,落實并執行到位,對以后控制法律風險提供一定的參考。2.創新合同管理模式。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傳統的管理方式對現代企業不相適用。以往企業對合同的管理都是屬于事務性的,遇到事情才會想起去解決,這一套方法很顯然沒有危機意識。因此,企業要創新合同管理的方法,使得該方法更規范、具有較強的戰略性,這是企業必須具備的管理方法。使管理方法更具戰略性,其目標是幫助企業在保持穩定的經濟效益的前提下,認真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提高企業對法律風險的控制意識與能力。企業對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加以統計和分析,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及時予以解決,使企業穩步發展,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3.建立信息化的管理模式。隨著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企業合同管理要具備信息化和標準化,這是合同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與此同時,管理者也要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給予有效解決,信息化和標準化是解決該問題的理想手段。企業對合同的管理要形成統一的管理方法,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利用互聯網技術對合同管理數據進行處理,對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統一處理。將合同電子化,用信息化的統計方法對合同管理中產生的法律風險加以分析,有助于對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進行行之有效的控制。

五、小結

在現代社會中,企業這個主體是不能缺少的。為了順應時代需求,企業應該制定符合時展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企業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管理者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對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要給予識別,并制定相應的控制舉措,這樣才能使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使其在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馬珩.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控制[J].中國國際財經(中英文),2017(18):129-130

[2]崔玉靜,吳雨謙.小微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預判與防范[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7(08):27-28

[3]劉永明,方步云.大型施工項目合同集中管理策劃與控制[J].公路,2017(12):12-15

篇(10)

(一)加強經濟合同風險管理提升企業信譽度。在市場競爭不斷激烈的今天,企業想要發展,不光應有合格的產品、誘人的價格,而且應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可以保證企業與良好信譽的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可以對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實時跟蹤,保證按時交貨,在企業面對違約、合同變更中,能夠按照法律規定及時進行處理,減少客戶及自身的經濟損失,并給客戶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與客戶長期合作,健康、持續地發展。

 

(二)加強經濟合同風險管理降低企業經濟風險。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著諸多風險,但最直接的風險來自確定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經濟合同,例如,企業未對違約責任進行認真審核,如果無法按期交貨,則將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再如,企業對于一些老客戶,在銷售過程中未與其簽訂經濟合同,當客戶無法償還貨款時,企業則面臨舉證責任難等問題。企業通過加強合同管理可以及時發現合同中隱藏的潛在風險、減少由于工作人員馬虎使企業面臨風險、提醒企業按時、按量履行合同、提高對企業合同保管重視程度,最終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經濟風險。

 

(三)加強經濟合同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經濟利益。規范、合理的經濟合同可以保證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經濟利益,但由于企業對于合同條款的漠視,將導致企業出現違約時承擔巨大的經濟損失。加強經濟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業各個業務部門對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做出正確的判斷,并通過對合同條款的實時跟蹤,不斷降低企業成本,保質保量地完成合同義務,正確地處理合同變更、糾紛,使企業創造更多財富。

 

二、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對經濟合同管理重視程度不足。

 

企業領導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將主要精力放在擴大產品銷量、降低產品成本上,對于簽訂的經濟合同重視不夠,甚至在發生買賣行為時未與客戶簽訂經濟合同,無法保護企業經濟利益,使企業面臨巨大的經濟風險。

 

(二)企業經濟合同行為不規范,易導致企業承受巨大經濟損失。由于企業對經濟合同管理重視不夠及工作人員法律知識的匱乏,在簽訂經濟合同時,未將交貨地點、違約責任、自然災害免責條款等內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簽章或企業公章,一但發生法律糾紛時,則面臨復雜的法律訴訟過程。

 

(三)缺乏有效的經濟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風險管理效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對合同編號管理不嚴,經常造成合同丟失,當發生法律糾紛時,無法向法院提供有效憑證;未能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軟件等網絡計算機技術,合同簽訂、修改、變更存在隨意性,合同條款的修改及管理無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給企業帶來巨大的違約風險及人、財、物的浪費。

 

三、加強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制度,規范企業經濟合同行為。

 

一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本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使企業在簽訂、履行、歸檔過程中能夠按照制度執行,降低企業經濟風險,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制度的內容不僅應涵蓋合同簽訂等全過程,包括對合同的洽談、審核、終止等全部程序。例如,在與某客戶簽訂合同前,由銷售人員對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取證,如果選擇賒銷方式進行銷售,還應取得客戶的資產抵押或擔保,并對抵押資產進行評估,避免企業由于客戶無法支付貨款面臨巨大的財務風險。而且應該詳細規定各個業務部門在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職責范圍,給予合同管理部門一定的配合、支持。同時,制度中應體現部門、員工合同管理獎罰制度,督促、鼓勵員工重視合同管理工作,促使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在企業內部成立法律咨詢機構,由該部門專職負責經濟合同涉及的法律事項。同時,該部門應與合同管理部門聯合制定合同審核、歸檔、糾紛處理等制度,保證企業經濟合同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并通過采取事前審查、事中跟蹤、事后監督手段對經濟合同管理全過程進行監控,保障企業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三是合理使用網絡計算機技術,對合同審核、簽訂、履行跟蹤、變更、終止全過程進行監控,避免由于人為因素造成惡意篡改合同行為的發生。

 

(二)提高企業法律意識,防范潛在經濟合同風險。目前,我國企業經濟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業缺乏法律意識,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規定條款進行合同簽訂、履約,最終導致企業間產生合同糾紛,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及喪失商業信譽。企業應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學習、更新法律知識,以法律武裝頭腦,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爭取最大利益及避免發生違約行為,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例如,企業在簽訂經濟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中介機構對合同條款進行嚴格審核,及時發現針對本企業存在的潛在不利條款,并對合同中擔保人及資產抵押物價值、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保證客戶違約時企業利益得到足額補償。

 

(三)錄用、培訓合同風險管理專業人才,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水平。企業規范經濟合同管理行為,首先需加強機構、人才方面建設。

 

一是企業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建立專門經濟合同管理部門,專職負責對合同擬定、簽訂、履行、歸案進行日常管理,企業領導應帶頭重視合同管理部門工作,促使企業各個業務部門積極配合合同管理部門開展工作,并從人、才、物方面給予經濟合同管理部門支持,保證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是企業應面向社會錄用法律、合同管理方面專業人才,保證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人才供應。同時,定期聘請法律專家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應涉及違約責任、條款審查、公章管理等方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安全防范意識,避免企業面臨合同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鄭金河。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措施,中國市場,2015 年第 1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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