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行政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28 14:55:18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服務行政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篇(1)

一、問題的提出

顧客導向的理念主張將企業管理中顧客至上的精神和方法運用于政府管理,這樣的政府把民眾尊為顧客,盡量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以顧客需要為施政方向,規劃各項施政方針,以此獲取民眾的支持。要做到顧客至上,政府就應及時回應民眾的利益要求,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公平、高效地加以滿足。改革開放以來,圍繞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推進,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政府主要通過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宏觀調控目標,運用財稅、金融等調控手段引導經濟運行,基本上擺脫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下政府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僵化體制,初步建立起了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因而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也將以滿足顧客需求為導向,轉變職能,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而了解民眾需要什么樣的公共服務就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必須解決的問題。確定服務型政府究竟最應該做些什么,一個比較實用的方法就是研究民眾是如何評價政府的,即民眾對政府哪些行政行為和行政效果的評價會影響到公民對政府的總體評價?在這篇論文中,我們將以對天津市民的問卷調查結果為基礎,力求對上述問題做出回答。

二、理論、方法與數據

一般來說,影響公民對政府評價的因素無非是兩類,一類是政府的工作方式,另一類是政府的工作績效。前者是政府基本可以控制的因素,而后者則不是政府單方面努力就可以實現或解決的問題。我們將通過問卷調查的方法來了解市民對這兩類因素的認識、態度和評價,以此確定哪些因素會顯著影響市民對政府的總體評價。可控因素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媒體在傳遞政府信息中所起的作用。有實例表明,媒體在擴大政府與市民間的鴻溝方面負有一定的責任。主流媒體信息往往會被市民看作是政府對市民的一種間接承諾,很容易把政府的實際施政行為與媒體所報道的進行比較。因而,市民是否相信媒體有關政府活動的報道,既可以反映出政府的信息能否被市民接受,又能夠增加市民對政府的信任。而且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公民對政府網站傳達的信息的認可程度,能夠更為直觀地反映出公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因此,政府府網站能否成為市民了解政府的一個重要窗口,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政府的便民意識和推行政務公開的決心。因而我們在問卷中主要設計了兩個相關問題,即媒體有關政府的報道是否可信;政府網站是否是了解政府的一個重要窗口。

二是政府對市民的回應。回應指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對公眾的需求和所提出的問題反應敏感,并能積極響應并滿足公民需求的過程。如果市民的意見能夠影響到政府決策的話,也可反映出市民與政府之間的信息交流至少是暢通的。因此,盡管溝通會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但它能夠提高政府效能,使公共產品的生產更符合市民的意愿。信息公開體現了公民對政府提供的服務及其流程的知情權,這對于任何形式的公民參與來說都是最為核心的問題,同時也是對公民知情權和其他政治權利的一種尊重。承諾公開,也是政府回應的一種表現,能夠反映出它在政務公開及保障市民知情權方面的客觀效果。對這一影響因素,我們在問卷中設計了三個問題:市民反映的意見是否能得到政府重視;政府是否履行了自己的承諾;政府是否尊重市民的權利。

三是政府的工作作風。服務型政府應該是便民政府和高效政府。西方國家已在政府服務中引進全面質量管理,政府為民眾提供一種民眾導向型的全天候的高效服務,民眾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務。我們在問卷中分別設計了“市民到政府部門辦事是否方便”、“對市政府的辦事效率是否滿意”兩個題目,以此了解市民對政府提供的服務的便捷程度的評價。“辦事是否方便”指政府能否為市民提供各種便利條件,能否做到一站式服務,簡化辦事流程等?!罢k事效率”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門辦事是否快捷。

另外,由于公共服務的對象是公眾,公眾對公共部門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應當是檢驗公共部門工作效果的主要標準。為此,我們設計了“政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的態度”與“和政府工作人員打交道時的感覺”兩個問題,用以考察市民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的評價。“政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的態度”強調的是特定情況下對政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的評價,而公民并不一定是在需要政府提供某種特定的公共服務時才會與政府工作人員打交道。因此,我們又用“市民與政府工作人員打交道時的感覺”來測試市民對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工作作風的綜合感受。

最后,為了考察政府工作人員廉潔程度是否會影響市民對政府的評價,我們在問卷中設置了對“本市大多數官員的廉潔程度”的評價。有研究表明,非腐敗程度與非程度、政策透明度、政府政策實施效率之間存在著高度的正相關關系;由此看來,政府工作人員的廉潔程度應與市民對政府的評價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不可控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兩類問題:一類是經濟發展。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特定公共權力的存在和維系是與其經濟績效密切相關的,能給相關的人們帶來經濟效益是政治權力存在的合法性的堅實物質基礎,政績平平會瓦解統治者的合法性,也瓦解這一政權的合法性口…,政績最核心的內容——經濟增長,會增加公民對政府支持。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并不完全取決于地方政府的努力,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經濟發展問題盡管被歸為政府的重要職能,但只能作為一種不可控因素來加以考慮。為此,我們設計了四個有關經濟發展方面的問題,包括天津市和全國近五年來的經濟發展速度,對未來五年的經濟增長預期,近五年家庭經濟條件的改善和未來五年的改善預期等。

另一類是市民生活質量。生活質量是由反映人們生活狀況的客觀條件和人們對生活狀況的主觀感受兩部分組成的,客觀生活條件與主觀生活質量之間存在偏差現象,主觀生活質量用客觀指標能夠解釋的只有17%左右,而且受參照標準的影響很大。一般情況下,生活質量的高低取決于生活水平的高低,但同等的生活水平條件可能會產生不同的對生活質量的主觀感受。因而,在對生活質量進行測量和評估時,應該既有反映生活條件的客觀指標,又有反映人們滿意程度的主觀指標。如果市民把生活質量歸于政府努力的結果甚至是政府的基本職責,那么對這些問題的評價將會更直接地影響到對政府的評價??墒?,盡管政府的各類工作目標最終是為了提高群眾的生活質量,然而對生活質量往往有較大影響的經濟發展狀況卻并不是政府能夠完全把握的,而且它還與全球經濟發展、市民自身的努力等因素有關,而這些因素更是超出了政府的掌控范圍。因而我們在問卷中設計的相關問題都是詢問市民對與他們生活質量密切相關的一些公共服務的主觀感受。主要有以下幾類問題:社區環境、衛生和治安狀況;交通狀況、義務教育狀況;看病是否比五年前更貴和更方便、市民之間有貧富差距、房價問題。

此問卷調查,于2006年按照配額抽樣的方法選取部分天津市民進行調查,獲有效問卷1106份。對于每個問題,我們均按里克特量表方式設計答案,并分別以“1=非常差,2=差,3=一般,4=好,5=非常好”的形式予以賦值,請求受訪者從最消極的評價到最積極的評價之間進行選擇,以此量化他們的態度。然后采用多元逐步回歸分析方法篩選出那些可能影響評價的因素?;貧w的結果,將使我們可根據Beta值(標準化回歸系數),決定自變量對因變量差異的解釋力大小,進而把城市居民對當地政府績效評價的決定因素,按其影響力大小進行排序。

三、結果分析與討論

我們在數據分析時首先將政府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的評價分別進行逐步回歸分析,再將兩類因素混合進行分析,最終得出影響政府總體評價的因素。為了使報告的模型更集中,只有那些通過0.01統計顯著水平的變量,我們才進行討論。

報告了可控變量和不可控變量兩個模型。前者調整后的R2為0.379,且通過了0.01的顯著性水平檢驗,說明政府工作作風等五個方面的評價能夠解釋37.9%的對政府總體評價的變化。結果表明:在所有的行政行為中,影響市民對政府總評價的最主要因素是:政府的工作作風(Beta=0.234)。這個變量中包括政府工作人員的態度,市民與他們打交道的滿意度,市民去政府部門辦事是否方便、政府的辦事效率等的評價。說明政府工作人員的態度顯著影響了市民對政府的評價。由此看來,當前我國的政府創新大都與改進工作作風和提高辦事效率有關,不能不說是一種有助于改善政府與市民關系的好做法,同時也印證了當前以“群眾滿意不滿意”來考評政府具有很好的針對性。媒體有關政府的報道是否可信居于第二位。即媒體是否真實、準確地報道有關政府的信息會影響市民對政府的評價,這也進一步說明了加強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有助于改善政府與公眾的關系。因為媒體的報道是市民獲得政府信息的一個主要渠道,政府信息越公開,越真實,越容易受到市民監督;媒體公布的政府信息越可信,也越容易提高市民對政府的信任。

居于第三位的是政府的回應。一般來說,市民的價值和優先考慮經常會集中在他們自己當前的利益上,但政府卻必須看到將來和整個社區的利益。因此,政府的政策目標有時會與公民的短期需求不盡一致,這更要求政府在決策時要注意傾聽市民的意見和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在工作中做到言而有信,取信于民。另外,政府是否尊重市民權利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變量,我們在問卷中所說的權利是個綜合的權利概念,包含的內容比較寬泛,沒有具體特指是政治權利還是一般的個人權益。這個變量對政府評價的影響較大,說明政府在施政過程中,不僅要尊重市民的政治權利,而且也要尊重市民的經濟權利等各項權利。官員的廉潔狀況居第四位,說明吏治腐敗確實會損害政府形象,影響市民對政府的評價。但這一因素并未如我們日常所理解的那樣會對政府的評價產生最重要的影響,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市民對政府廉潔狀況的失望和容忍,也有可能市民認為它是一種全國性的普遍現象,不是地方政府能夠解決的問題。

對“政府網站是了解政府施政情況的一個重要窗口”的回答,在影響政府評價主要因素中居于第五位,說明市民認可政府網站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方便群眾的有效手段,政府網站建設的好壞會影響市民對政府的評價。

從不可控變量模型可以看出,政府施政效果影響市民對政府評價的解釋力(調整后的R2=0.376)比可控變量的要低,說明政府的施政效果對政府的影響力要小于政府行政方式的影響。這些因素中,居第一位的是義務教育狀況。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市民認為義務教育是地方政府的應盡責任,而教育的質量和收費問題事關市民的切身利益。二是受訪者中學歷在大專以上人員的比重較大(23.3%),一般來說,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重視對子女的教育,因為這些人更理解教育的重要,而且自己也是接受過較好的義務教育的受益者。環境狀況位列第二位(Beta=0.152)。盡管一個城市環境狀況的好壞,并不是政府能夠完全控制的,特別是天津市地處華北,每年都深受來自西北地區的沙塵暴等自然災害的影響。但在改善其他環境質量方面,如控制城市廢氣排放、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增加城市綠化覆蓋率、降低城市噪音等方面,城市政府還是大有可為的。

影響程度居第三的是社會治安、風氣、衛生狀況。這幾項因素中,社會治安和城市的公共衛生對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很大,也是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職能。經濟發展速度對總體評價的影響力位居第四,反映出市民對政府經濟建設能力的關注。其他幾項如本市的交通狀況、看病是否更方便、貧富差距等也影響了對政府的總體評價,但它們都只在5%的水平上通過了檢驗。值得一提的是市民對貧富差距的評價對政府的總體評價的影響不僅只在5%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而且Beta值也僅為0.059,這一社會熱點問題并沒有像我們日常理解的那樣影響到了對地方政府總體評價。這也反映出本次調查中體現出的一個總的傾向:那些越具有全國性的問題,即那些不是單個地方政府能夠解決的問題往往對政府評價的影響較小。

(三)混合分析市民對兩類因素的評價對政府總評價的影響

最后我們將可控的和不可控的兩類影響因素混合起來進行逐步回歸分析。

篇(2)

“服務型政府”是中國學者在21世紀前后提出的全新概念,也是中國學者面對新的國際和國內環境的急劇變化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進行的一次大膽探索。近年來,源起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國工商系統全面推行的工商行政指導,就是其中范例之一。這種靈活且富有彈性的行政方式,越來越受到了行政機關的普遍重視,成為有別于傳統行政管理模式的新型行政方式。

一、“服務型政府”理論引介與工商行政指導的興起和發展

服務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為社會、為公眾服務作為政府存在、運行和發展的基本宗旨,這種類型的政府將徹底拋棄舊的治民理念或“為民做主”的觀念,而確立為民服務和“由民做主”的理念。服務型政府應當是一個民本政府、責任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陽光政府、效率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作為一種更高形態的政府類型雖然包含著上述概念指稱的全部內容,卻不能歸結為它們,更不是它們的拼湊和雜糅,而是對它們的超越,是一種面向后工業化現實的政府模式。”

隨著“服務型政府”理論對政治發展與行政實踐影響的不斷擴大,促成了政府職能與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與公民社會之間關系的變革。作為在政府和市場之間尋求平衡的一種制度嘗試,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等地試點的基礎上,在監管執法與服務維權等領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充分運用這一新型的柔性監管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為政府組織創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優化公共服務,促進行政主體與相對人的良性互動與合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行政指導(Administrativeguidance)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能、職責與職權管轄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樣化的經濟和社會管理需要,適時靈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不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方法,謀求相對人同意或協力,以有效地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行為。簡言之,行政指導就是行政機關在其職責范圍內為實現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指導、勸告、建議等不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行為。與傳統的剛性行政管理方式不同,工商行政指導實踐突出了柔性指導,突出行政相對人的參與、協作與配合,其過程實質上是一個政府與民眾間相互溝通協商、共同參與、協作配合和自律自治的良性互動過程,充分體現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個體意志的尊重與需求權益的關懷,彰顯行政主體人文化的公共服務理念。它是順應行政民主化的時代潮流,在現代公共治理理念催生下出現的一種以人為本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二、基于“服務型政府”視角解析工商行政指導的實踐轉變

1、行政理念:由“權力本位”到“責任本位”的轉變。傳統行政觀念認為,政府機關就是履行行政權力、管理社會、約束行政相對人行為的,行政權力是政府機關的唯一存在方式。這種權力本位的行政理念,往往會使行政機關及其人員忘記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事實上,任何行政主體都是責任主體,任何行政行為都必須處于責任狀態,這是公共治理的基本邏輯。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權力來源于人民,政府為人民服務是天職。這要求任何行政主體都必須樹立“真誠為民服務、提供平等服務、提供有效服務”的理念。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過程,也是其履行職責的過程。從這點上說,行政機關的權力與責任是統一的。責任本位理念要求行政機關必須關注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利益,盡可能多地吸引他們參與到公共治理實踐中來。工商推行行政指導,把服務市場主體和服務市場經濟秩序當成分內責任,在實際工作中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提高了辦事效率。例如在市場準入方面加強信息引導,可以減少企業的投資風險,引導企業守法經營。由此可見,行政指導這種行政模式增強了工商部門的行政責任,也能夠充分調動公民社會組織對行政活動參與的積極性,為達到共同的行政目標奠定基礎。

2、政府職能:由“管制型”到“服務型”行政的轉變。在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過程中,推行行政指導是適應市場經濟環境下行政管理體制創新的需要,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傳統的管制型行政是種以權力為本位的行政模式,其行政理念往往習慣于“管”和“罰”,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也往往被簡單理解為管理與被管理、管制與服從的關系。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承擔更多的服務職能。而服務型政府理論采取的是“顧客導向”,把權力中心主義轉變為服務中心主義,實現由管制到服務的轉變。公共權力社會化,公共管理變成為公共服務,使服務成為行政活動的主題。政府行政活動實質上是提供公共產品,實現公共利益的過程。工商行政指導改變了以往“重管理輕服務”的觀念,充分運用“說服、勸告、引導、商談、幫扶”等柔性手段,把服務行政相對人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管理融入服務,彌補了傳統單純依靠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手段的不足,促進了工商部門在監管執法、消費維權等領域的履職到位。

3、監管模式:由“剛性為主”到“剛柔相濟”的轉變。在單向的“命令——服從”行政監管模式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剛性管理手段得到廣泛運用。在這種行政模式下,行政主體的意志處于絕對支配地位,行政相對人則比較被動,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容不得置疑、反駁、拒絕和抵抗,行政雙方長期處于對抗的緊張關系。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民主、法治、人權等觀念更深入人心,公眾參與、追求公正的意識逐漸增強,說服型、說理型的行政監管模式備受推崇。以權力為主導、帶有強制性的傳統行政模式,已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以開放透明、互動參與、說服溝通、協商服務為主要特征的工商行政指導,體現了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轉型。在監管執法等行政活動中,通過運用建議、說服與警示等柔性的行政監管手段,做到剛柔相劑,相得益彰。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的意愿選擇,能夠有效減少磨擦、抑制和對抗。從而增強相互間的配合、合作與協調關系。這是形成“以理服人”、“合作行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設服務型政府,實現“科學監管”、“依法監管”和“和諧監管”的必然選擇。

三、“服務型政府”理論對完善和優化工商行政指導的啟示

服務型政府是把管制納入了總體的服務框架之中,是為服務而管制,管制是手段,服務才是最終目的。這些理念對工商部門完善和優化行政指導實踐具有重要的理論啟示。

1、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價值取向。“服務型政府”理論認為,公民不僅是國家的主人也應是公共管理行為主體,要從以往管理客體或者顧客的被動角色中擺脫出來,不斷增強參與意識,成為公共治理過程的積極參與者。在今天伴隨著全球化的發展,以公民積極參與和公民自治能力為主導的治理模式已成為主流,沖擊著傳統的國家與社會關系,這使得傳統的國家或政府組織的作用逐漸縮水,而公民社會正在不斷強大起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所有這些,凸顯了公共治理過程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價值取向。工商部門開展行政指導,始終堅持著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原則,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需要。在行政指導實踐中,行政相對人是否參與或接受行政指導,則由其自主抉擇,充分體現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個體意志的尊重與需求權益的關懷,彰顯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務理念。而行政指導的目的,則主要是集中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促進社會發展上,這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要求。只有確實把工作著力點和重心放在服務行政相對人上,才能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2、服務導向,彰顯公共機關的職責轉型。政府職能轉變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是職能轉變的總方向,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體制保障。新公共服務理論學家認為,政府實現公共服務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劃漿”。在推進公共治理過程中,要能夠解決好“缺位”、“越位”和“錯位”的現象,把政府職能轉到“市場調節、宏觀調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為公民社會組織服務是任何行政機關都必須始終牢記的職責。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時俱進,改變傳統的管理型行政模式,站在社會公眾的立場,把目光聚集在如何更多地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上,行政指導正是在這種環境下推行的。在執法監管、消費維權、食品安全監管以及服務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加強行政指導,有助于較好地實現預期目標。這種重指導、重服務的行政模式,彰顯了工商部門在新時期下職能的轉變;實踐也充分證明,它大大提高了工商部門的服務水平與質量,得到了社會群眾的普遍認可和好評。由此可見,行政指導作為一種柔性行政行為,與傳統強制性行政方式相比較具有更加明顯的親和力,將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置于一種相對平等的地位,體現了政府機關的民主色彩和職責轉型,因此有利于改善和塑造部門形象。

3.訴求合作,形成協商型的治理機制。在治理理論看來,治理是種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行政模式,它強調政府與公民社會組織問的合作伙伴關系,通過協商互動的方式來共同管理公共事務。而在公共治理過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但這并不排斥公民等其他社會主體的主動參與。公民社會組織是實現公共治理的有效基礎,促成兩者間合作的契合點是公共利益。訴求合作的協商型治理機制,實質上是政府機關對其他主體意愿和利益的尊重與回應,通過積極的對話、有效的交流與合作,最終實現公共利益。工商推行行政指導,擴大了行政相對人公共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具體施行過程中,關于提供什么行政指導、怎樣提供行政指導,事先聽取公眾的意見,以公眾的意愿為第一價值取向,建立了解民意、公眾參與的渠道、規則和程序,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行政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l】劉熙瑞:《服務型政府——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政府改革的目標選擇》【J】,《中國行政管理》,2002(7)。

篇(3)

服務型政府是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政府的宗旨,核心是“服務”民眾,考核指標是民眾的滿意度。服務型政府不僅重新界定了政府所享有的公共權能的權限,更重要的是強化了政府的責任,強調職權與責任的統一性。英國歷史學家約翰、阿克頓曾說“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梢?,任何公共權力的運作都必須有公共責任來約束,否則有權無責必將導致權力的濫用。尤其是在我國,從長期的全能主義政府轉向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更需要有完整的責任體系來支撐。

1.政府責任的概念界定

筆者經過查閱文獻發現,我國學界主要從政治學、法學、行政學、倫理學及經濟學等不同學科視角對政府責任進行了研究與探討。至今,學術界對政府責任并沒有統一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主要觀點有:一是政府責任即是政府對自己的各種行為或者制度設計承擔相應的責任形式,并對政府的消極行為進行制約,該觀點把“政府責任”看作是是一種責任形勢,推崇“負責任的政府”,是責任政府的操作層面,是責任政府制度化的實現途徑和方式;二是政府責任是指政府能夠積極地對社會民眾的需求做出回應,并采取積極的措施,公正、高效地實現公眾的合法需求和利益;三是把政府責任視為政府社會回應力,政府的義務和法律責任的整體概念。盡管不同的學科視角對政府責任進行了不同的論述,但從本質上看,政府責任均包含以下有兩層含義: 第一, 政府及其公務員所負有的職責, 第二, 政府及其公務員沒有履行職責而應承擔的不利后果。此外,學者們還對政府責任進行了分類,比較受到認可的主要有下面幾種觀點:一是羅姆瑞克(Romzek) 把政府責任分為四種: 即官僚責任、法律責任、政治責任和職業責任, 并認為前兩種責任強調嚴格的監督和較少的自由處置權, 后兩種責任則允許較大的自由裁量權[1]。在國內不同學者也從不同的角度對政府責任類別進行了論述:中國人民大學的張成福教授把政府責任分為五種即: 道德責任、政治責任、行政責任、訴訟責任和賠償責任[2];華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講師張強把政府責任分為政治責任、官僚責任、公平責任和績效責任[3]。

2.政府責任缺失的表現及原因分析

好比一部機器會出現失靈一樣,政府責任也有缺失的現象,例如當下社會頻繁出現的食品安全事故,等均把政府責任缺失推上了輿論浪尖。筆者認為所謂政府責任缺失主要包括政府的不作為、作為不到位以及不當作為三種情況。深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2.1從文化視角上來看,傳統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長期以來的“君尊民卑,官貴民賤”導致政府責任意識不強。盡管后來我國政府進行了相應的改革,強調建立責任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對這種觀念造成了一定的沖擊,但其心理積淀并未徹底消除,仍然在左右著我們的觀念和行動,尤其是一些政府官員思想上未能從“官本位”真正轉向“民本位”。正是傳統的“官本位”心理模式在作祟,一方面激發了人們的權利意識,促使人們對權力進行狂熱的追逐;另外一方面,卻淡化了行政主體的責任意識,使他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無限地擴大權力的內涵,縮小責任的內涵,遇到問責就會出現“臨時工”等替罪羔羊;同時,民眾的“奴性”心態也為政府失責奠定了群眾基礎,群眾監督難以發揮作用。

2.2我國政府責任缺失的關鍵原因是相應制度尚未完善

縱觀我國的現有制度中,很多都是用來約束和規范政府的管理對象,主要針對政府及其公務員的相對較少。實際上,政府及公務員握有公權,擁有公共資源的支配權,更有必要對其行為進行嚴格的規范與監督,杜絕腐敗和行政亂作為,損害公共的利益。但是由于制度的欠缺,政府失責的成本就大大降低,追究責任時難免遇到無法可循的尷尬局面,也讓一些思想不端正的公職人員利用制度漏洞,趁職務之便謀取個人利益而得逞。

2.3我國政府各職能部門間的職責劃分不清,職能出現混叉的現象

集團理論認為在一個集體內,集團收益是公共性的,集團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它,而不管他是否為之付出了成本。集團收益的這種性質促使集團的每個成員想“搭便車”而坐享其成,這就嚴重影響了集體的效率。當前,我國政府各職能部門間的職責劃分不清,職能出現混亂的現象,他們類似一個龐大的集體,也會面臨這種困境,從而導致責任行政的缺失。同時由于責任主體分散,所有行為個體都不同程度地負有責任,這樣制度對他們的約束力是比較有限的,其后果對個人的影響也相對較小。這種責任擴散心理容易使政府官員產生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從而不能夠嚴格履行職責并承擔責任。其次,職能混亂給追究責任主體和確定責任限度時均帶來不便,可能出現法不責眾,或權責不對等的情況。很難舉到震懾后人的效果,如一些行政人員看到別人在不負責任的行為之后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和追究,因此也盲目效仿。

3.進一步落實政府責任的有效途徑

篇(4)

1.小政府理論。這一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德曼和哈耶克,他們認為政府在社會公共管理活動中要盡可能少地干預市場,政府的主要職能只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市場提供不了的公共服務和產品。

2“.流程再造”理論。這一理論由哈默和錢皮提出,它源于企業經營管理理論和方法。流程再造理論認為企業要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必須要圍繞顧客的需求對現有業務流程進行重新思考和改革,使企業在成本、質量、服務、效率方面得到大的提升。后來這一理論被逐步引入到社會公共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中,用來改造傳統力量強大的官僚制體系。

3“.重塑政府”理論。該理論的代表人物是奧斯本和蓋布勒,他們在《改革政府———企業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一書中全面闡述了這一理論。奧斯本和蓋布勒認為要解決當前政府部門的弊端,就要重新定位政府職能,用企業家精神去重塑一個“企業化政府”,用企業經營管理的成功方法指導政府機構的運行,提高政府部門工作效率。該理論的核心要素是以顧客為中心,強調政府部門應對他們的顧客———社會公眾負責,聆聽他們的呼聲,并把社會資源放在顧客手里讓他們挑選。上述不同的管理理論雖然側重點不同,但是他們“共同的主題就是對市場機制和市場術語的運用”。從源頭上講,新公共管理理論就是將企業管理的一些原理、技術和方法應用于公共管理部門,通過引進私營部門成功的市場經驗,實現在公共部門的良好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理論中,“公共管理者集中地關注責任和高績效,試圖重構官僚機構、重新界定組織使命、使機構程序合理化并分散決策權”,可見,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根本價值取向在于效益和效率。隨著我國高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辦學層次的不斷提升、辦學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工作任務日漸繁重和復雜。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與高校的教學科研機構屬性不相適應,對外屈從政府和社會壓力,不能維護高校自主辦學和學術自由,對內干預學術事務、侵犯學術權力,行政管理的低效率越來越成為高校發展的阻礙。因此,亟須要對當前高校管理進行改革,尋找一種新的管理模式以適應高校的快速發展。而新公共管理理論在管理效益和效率上的價值取向正可以為此提供理論支撐。

二、新公共服務理論與高校行政管理

新公共服務理論是歐美一些公共管理學者在對新公共管理理論進行反思和批判基礎上建立的一種新的公共管理理論。這一理論代表人物是羅伯特•B•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他們在《新公共服務:服務而非掌舵》一書中對新公共服務理論進行了系統闡述,提出了新公共服務的七大原則:服務而非掌舵;公共利益是目標而非副產品;戰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動;服務于公民而非顧客;責任并不是單一的;重視人而不是生產率;超越企業家身份,重視公民權和公共事務。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公共管理者在管理公共組織和實施公共政策時要把重點放在如何為公眾服務上,而不是依仗手中的權力為政府航船掌舵和劃槳;要向公眾放權,由公眾來決定航船的方向;公共管理者的職責只是建立具有高度響應力和高效執行力的行政機構來為公眾服務。新公共服務理論是在對新公共管理理論批判繼承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它肯定了新公共管理理論對推動當代公共管理實踐活動的積極意義,同時摒棄了作為新公共管理理論核心的“企業家政府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關注的重點在于民主價值和公共利益,主張把效率和生產力置于民主、社區、公共利益等更廣泛的框架體系中,力求建立一種以公共協商對話和公共利益為基礎的公共服務行政??梢姟?,新公共服務理論的價值取向是民主,高度重視公民權利、公民意識、公民身份和公民價值,追求最大程度的公平、民主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毙鹿卜绽碚摰暮诵木褪前衙裰鳌⒐胶凸醋魇枪残姓氖滓獌r值取向,把公共利益的獲取放在首位,并時刻強調行政部門的服務性。根據這一理論,高校行政管理就是要建立以服務為核心的行政管理模式,把為師生服務作為高校行政管理部門的根本宗旨,把為師生服務作為學校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在具體的管理實踐中,高校的管理部門應倡導實踐民主、公平、公正的價值觀念,努力使行政管理者、教師、學生之間形成一種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的和諧關系,要充分考慮并積極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尊重他們的意愿,努力使全體師生平等地享有學校的發展成果。

三、服務行政理論與高校行政管理

“服務行政”概念來源于“公共服務”,1913年,法國著名法學家萊昂•狄驥在《公法的變遷》一書中,最早論述了“公共服務”的概念和意義。1938年,德國行政法學家厄斯特•福斯多夫在其代表作《當成是服務主體的行政》一文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服務行政”概念。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學者開始了“服務行政”理論的系統探討研究,“服務行政概念逐步被引入到行政模式的構建中來,成為直接思考行政改革目標模式的理論探索”。服務行政理論涵蓋有多個方面的內容,我國學者普遍認為為人民服務、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服務行政最根本的主題。在服務行政模式中“,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僅是一種行政觀念,而且是通過立法的形式被確定下來的一種制度”;服務成為了“一種基本理念和價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務者的角色上,把為社會、為公眾服務作為政府存在、運行和發展的基本宗旨”;“政府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就可以實現對個體目標和社會整體目標的系統整合”。服務行政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一主題,與我國高等教育目的是一致的。教育理論家阿弗烈•諾夫•懷海德(英)在《教育的目的》一書中指出:學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為了激發和引導他們的自我發展之路。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專題規劃》中也明確:高等教育堅持育人為本,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高等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人才培養水平的根本標準。當然,這種一致性需要一套科學的行政運行機制做保障,這是高等教育理論研究者與實踐管理者所面對和要解決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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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謂服務型政府,是相對于管理型、權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內,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的以為公民服務為宗旨并承擔著服務責任的政府。

服務型政府有兩個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場、企業和個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眾所周知,現代經濟學普遍把產品分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規外)往往是投資規模大、投資周期長,對于企業而言,投資于公共物品無利可圖;對個人而言,則往往無力承擔。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們容易產生搭便車的心理,即某人參與了公共物品的消費,卻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產成本而依賴他人支付。這種搭便車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車的心理)導致了集體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這就決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場提供。經濟學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劃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務行政的范圍:政府只應該向公眾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應該涉足私人物品的生產。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場機制實現有效率的供給,政府沒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產。二是政府應當鼓勵公共服務市場化。雖然政府應當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決不可以壟斷公共物品的生產。即使事實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務,也沒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業去嘗試和尋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強制性權力的情況下提供這些商品和勞務的方法。人們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種在過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為之支付費用的人排他性獨享的服務成為一種可供交易的服務,進而使市場方法能夠在它此前無法適用的領域中得到適用。政府不得壟斷公共物品的供給意味著私人和私人企業可以進入這些領域,這些公共服務行業是面向市場開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給應該向私人開放,與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為服務型政府,不僅不可以壟斷公共物品的供給,而且應當鼓勵公共服務市場化,因為在存在競爭的情況下,服務行政的弊端會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創建服務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

服務型政府的根本任務就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法治社會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場經濟發展環境。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但是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仍然較為嚴重,舊體制下最困難的問題被積淀下來,轉型時期的特殊問題也已凸現。政府直接管理經濟、地方保護主義、部門與行業壟斷、假冒偽劣等問題仍然存在,這些既不符合WTO規則,也嚴重影響了整個市場經濟體系的規范發展。服務型政府,正是改變過去政府管理中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將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強與改善宏觀經濟調控,規范市場、創造良好市場環境,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

2.2建設服務型政府是由我們黨的宗旨和政府性質決定的

我們黨的宗旨是為最大多數人謀利益,這也是的一個基本觀點。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本質在堅持執政為民。黨的一切工作,都以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我們黨致力于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正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堅持“三個代表”的最終落腳點。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這就決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須是也只能是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利。

2.3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各國政府改革的重要趨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風中,特別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各國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務型政府為其主要目標。1994年,英國政府進行了“政府信息服務”的實驗,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計劃,提出新形態的公共服務以符合未來社會的需求。美國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頒布了“顧客至上:服務美國公眾的標準”,主張建立顧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國政府信息技術服務小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術服務的遠景報告認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簡、減少政府赤字的問題,更需要善于運用信息技術的力量徹底重塑政府對民眾的服務工作。還有新西蘭的“公共服務部門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實現對國民提供高品質服務的行政”,都體現了政府改革的目標———構建服務型政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也在創建服務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進行以轉變職能為重點的機構改革。

3創建服務型政府的路徑選擇

3.1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關鍵

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所謂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不僅是指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更是指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強烈的服務意識。培養公務員的服務意識,必須強化公務員的職業道德、責任意識、敬業精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能力、服務本領。具體而言,要著重強調以下三點:一是主動性。國家公務員要有主動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熱情,善于發現問題、了解問題,會做調查研究,能夠以敏捷的反應能力去體察、了解社會客觀事物,并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同時也意味著國家公務員能夠積極回應民眾的需求,為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達到行政目標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尋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經濟的途徑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機關的活動以及相關的制度對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視同仁。因而國家公務員在理念上,要承認社會公民具有平等的權利。政府所提供的機會和福利盡可能地在社會成員之間公平分配。在具體的施政行為中,要有一種“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親而優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視。消除個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維護社會公正與正義。3.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

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個原則。①合法原則。即設立和實施行政審批必須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必須公開。沒有規范性文件依據,而依部門內文件設立的審批事項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則。指設立和實施行政審批必須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于政府實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則。要求簡化程序,減少環節,方便群眾,強化服務,縮短時限,避免多頭、重復審批,提高效率,以較小的行政資源的投入,實現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標。④責任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有行政審批權,就要對審批的事項負相應責任。行政審批機關不履行、不正確履行對許可對象的管理職責或者違法審批要追究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⑤監督原則。即對行政審批機關行使審批權進行監督制約,保證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審批權,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相對人對審批提出異議,要做出書面答復,并告知有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審批機關要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將處理結果通過適當方式回復舉報人、投訴人?!昂戏ā⒑侠怼⑿堋⒇熑?、監督”五項原則是相互補充的有機整體,在實際運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強調其中一項或幾項。特別是要把握合法原則和合理原則的有機統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則的審批事項,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則,該項審批也應通過立法程序予以取消;雖然符合合理原則,但不符合合法原則,則應通過相應的立法程序,制定規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3.3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目標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務中心就是將原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職能集中到一個大廳,面向服務對象統一提供對口服務。建立行政服務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別找各部門科室,就在大廳內一次性解決問題,由跑多門變為進一門。與行政服務中心相配套的制度還有首問責任制和公開承諾制。首問責任制要求第一個受到咨詢的公務人員負首要責任。如所詢問事務屬于本窗口職責范圍則必須負責接待并為之辦理所有事務,若不屬于本窗口服務內容,則負責指點或幫助聯系相關部門人員接待,不得推諉搪塞。公開承諾制度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政務公開。行政服務中心的一切服務項目、辦事程序、服務時限及管理規章一律公布于眾,對服務質量和提供速度進行公開承諾并接受群眾監督。“一站式服務”、首問責任制與公開承諾制構成了行政服務中心的核心運轉機制,是行政服務中心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是對傳統行政管理體制的變革和揚棄,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創新。行政服務中心通過將審批、審核事項集中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通過“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的形式,公開所有辦事過程,使行政活動過程和行政權力的運用公開化、透明化,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為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服務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礎。

3.4發展電子政務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電子政務的主要目標就是建立起以為公眾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發展電子政務屬于政治體制改革范疇,電子政務的實施過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務領域的壟斷,提高服務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廣泛地為社會服務、為公眾服務的過程。公眾由此可以獲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資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體、更個性化的服務。電子政務的公開性決定了上網的政府必須實行政務公開。首先是要求政府行為公開,無論是政府決策還是政府審批都不能實行暗箱操作,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接受人民的監督。再就是要求政務信息公開,凡是法律規定需要向公眾公布的政務信息都必須上網,向公眾公開。

3.5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目標的有效途徑。

公共服務社會化主要是指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一些公共服務職能,大量地轉移給非政府組織和私人部門,即從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完全由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提供轉變為政府利用社會的力量由社會自治或半自治組織以及私營企業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和產品,一些私營部門、獨立機構,社會自治、半自治組織等社會組織都將成為公共物品及服務的提供者,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務展開競爭。政府通過對社會力量的組織、利用和管理,實現公共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規模和開支的情況下改善公共服務,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務社會化可以使許多非政府機構加入到公共服務和產品的提供隊伍中來,這樣原先由政府承擔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職能轉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于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基礎設施的建設,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劃槳”,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優質的服務。這也是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前提。

要實現公共服務社會化,政府必須廣泛采用授權或分權的方式,將社會服務與管理的權限通過參與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給社會中的一些組織,授權并運用政策鼓勵社會中介組織、社區或私營機構承擔一些公共服務事業和產品。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會的成長,大力培育、發展和規范社會中介組織,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建立社會自我管理機制,將成為政府社會管理模式改革的實踐取向之一,亦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

篇(6)

作者:毛瑞芳 單位:鄭州市科技中等??茖W校計算機教研室

憑證變更管理模塊主要包括憑證的確定和變更、臺賬的確定和變更、懸帳的確定和變更等,負責到報刊目錄發生變更后,哪些數據庫必須隨之作相應的變更,同時也必須保證能查詢到變更以前的數據。訂單管理模塊主要負責訂單的錄入、變更、查詢和統計。當報刊目錄發生變更時,例如原計劃按月刊發行,后決定按半月刊發行,則訂單也必須改成半月刊發行并更改相應的數據,例如訂閱金額等。2目錄變更子系統的NTER模型ER模型是數據庫設計的圖形表示方法,非常適合概念性的數據庫設計。為了擴展ER模型的功能,以及滿足事態數據庫的要求,更突出時變屬性的時態性,也為了更好、更方便地表達及引用時態區間,提出了嵌套關系的時態實體-關系數據庫模型(NestTemporalEn-tity-RelationshipModel),簡稱NTER模型[3]。運用NTER模型,根據基于時態分析原則來分析目錄變更子系統中的客觀因素。例如,對于報刊目錄信息,將目錄信息中獨立于時間的屬性(即不受時間因素影響的屬性)置于“報刊目錄自然信息”關系中,將時變屬性(即受時間因素影響的屬性)置于“報刊目錄時變信息”關系中。在“報刊目錄信息”關系中,用嵌套關系來表示隨時間變化的各種信息,這樣能夠將各種信息統一歸類管理,即克服了冗余數據多的缺陷,也便于查詢。用NTER模型能夠很方便、直觀地描述時態數據庫的三維實體對象。

最常見的是“新的報刊目錄從2011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文字描述,其有效性與時間緊密相關,因此目錄變更策略是一種典型的結構化時態知識。結構化事態知識,是指結構比較明確的知識,這種知識有時態特征。例如,某一雜志從2011年4月1日由月刊改為半月刊,該變更從2011年2月1日開始執行,整訂價格由3.6元改為5.7元,則用標準表表示如表1:可以驗證,各報刊的整訂單價符合如下模型定義,可以用表來記錄。(式略)4時態數據庫的實現4.1時態數據庫模型和查詢語言選擇對于報刊目錄變更來說,不但要指明有效時間(起始有效時間,終止有效時間),還與事物時間有關,因此必須用雙時態數據庫(BitemporalDatabase)來實現。目前,時態信息技術仍處于研究和發展階段,人們從不同的觀點,提出了各種時態數據庫模型。最有影響的時態數據庫模型有13種,目前得到大多數人認同和應用的時態數據庫模型和查詢語言主要是基于雙時態概念數據模型BCDM(BitemporalConceptualDataMod-el)的TempSQL、TQule、TSQL2等,由于TSQL2實際上是時態數據庫模型、時態數據庫查詢語言的研究成果與SQL-92的結合,TSQL2是SQL3標準草案的一部分,所以它是當前最具代表性的時態數據庫查詢語言。而河南省郵政綜合服務平臺采用的數據庫是Oracle9i,與SQL-92完全兼容,并且報刊目錄變更子系統必須實現雙時態數據庫,所以設計時采用目前最流行也最成熟的TSQL2模型。在TSQL2中提出了三種描述能力相等的時態數據庫模型,即面向查詢和數據庫邏輯設計的雙時態概念數據模型(BitemporalConceptualDataModel)、面向存儲的表示數據模型(RepresentationalDataModel)以及面向演示的演示數據庫模型(PresentationDataModel)。這三種模型構成了類似DBMS的三層邏輯關系,即數據存儲、數據邏輯和數據表示分開。時態中間件位于傳統DBMS的前端,在對非時態數據進行操作時,它們沒有什么差別,但涉及時態數據的操作時,時態中間件就能使操作變得簡單明了。在實現嵌入式時態應用時,從邏輯上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1)時態應用層此層是和用戶聯系的窗口,它提供了應用時態預處理的工具來定義時態數據視圖,編輯時態知識庫調用時態中間件服務,完成時態信息處理。(2)時態中間層提供基于Web的跨數據庫平臺的時態信息處理服務,包括時態查詢、時態推理等。(3)數據庫層實現在傳統的數據庫平臺上時態信息的表達。

由于理論功底和實踐經驗等方面的不足,還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例如在怎樣提高數據庫時態管理能力方面考慮不夠。下一步需重點研究的主要方面有:(1)查詢優化數據庫系統的基本功能是對數據進行有效存儲、查詢和更新。數據庫系統如何按照用戶提出的特定查詢要求,有效、合理、快速和正確地將對應的數據查詢出來,關鍵技術就是索引技術,索引技術的優劣直接關系到查詢效率的高低。由于有效時間和事物時間的二元時間結構,給時態查詢帶來了許多困難,傳統的數據索引技術已經不能支持對時態信息的有效存取和查詢,研制適合于時態特性的索引機制是時態數據庫管理系統的一個重要方面。(2)存儲優化由于雙時態數據庫既可以進行回滾操作,對過去的事物時間點進行查詢,又可以對元組的時態屬性進行修改,以保存符合實際的時間屬性記錄,所以雙時態數據庫會帶來非常大的存儲開銷,合理有效的存儲設計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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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型政府是在批判和繼承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指導各國政府行政管理的的新型理論,在剛剛結束的十七大上,總書記再次強調強調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我國在建構服務型政府的理論研究和時間中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本文試圖運用公共理性的知識探討服務型政府的建構的新途徑。

一、公共理性與服務型的特征理性(reason)是社會行為主體對對客體的一種能動性的反映,是行為的主體認識自然、社會及其協調、整合自然、社會和各種行為主體之間關系的基本功能。林毓先生認為:“理性”(reason)是人生來就有的一種能力,一種發現什么是真理的能力,這個能力就是理性。換言之,“‘理性’是一種使我們了解真理的本領”。這種理性是有限理的,即有限理性。從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開始,人們習慣上把理性劃分為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兩種。“工具理性”是指從理性出發,尋求理想的工具來解決論文現實中的問題,以便達到預期的目的,簡而言之就是采用最有效的手段以達到一個目的就是所謂的“工具理性”。所謂“服務型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觀念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的以為人民服務宗旨并承擔責任的政府。服務型政府從本質上講是一個為民、便民、人民擁有的政府。

二、公共理性與服務型政府的關系綜上所述,“公共理性”旨在要求公共管理主體在公共決策和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都應在公眾的參與和監督之下進行。這種理性是代表民意的,是公共的,是各種利益集團在和平的氣氛下,通過討價還價,最后在協商一致和“妥協”的情況的約定意識。而服務型政以“向人民學習,為人民服務,請人民評判,讓人民滿意”為行動指南。

三、我國政管理在公共理府在政府決策和性上存在的問題由于我國幾千年的封建思想和制度的根深蒂固,現代民主意識還未形成氣候,官管民的觀念普遍存在。政府成為統治的工具,權力的執行者一直把民眾(特別是中下層民眾)看成是管制的對象,一切事宜政府說了算,而人民也對此樂此不疲,甘心做奴隸,不愿改變現狀。政府工作人員不知道自己服務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許多領導更是喜歡獨斷專行,搞一言堂,上行下效,官僚風氣甚嚴。再加上政府缺乏政務公開,決策和管理不透明,沒有完善的群眾參與決策、管理、監督、評估的機制,而大眾傳媒又被控制得過死,歌功頌德幾乎成了其基本職能。

四、以公共理性為指導構建服務型政府公共理性要求政府決策和管理都應是在各利益團體的“正和博弈”中,通過討價還價,在互相“妥協”下達成一致并在民主監督之下完成,這對構建新型服務型政府具有重大的啟示。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轉變政府工作人員觀念,樹立公共理性意識要構建服務型政府,首先要轉變兩種觀念:一種是在我國長期的封建統治中形成的“官管民”的思想。正如馬基雅為里說的那樣:“世界上除了庸人還是庸人”。而要構建服務型政府必須鼓勵民眾積極參與行政管理,并在其過程中起到監督和績效評估的作用;針對精英主義的政治統治思想,我們應該通過教育宣傳讓政府工作人員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雙重身份,首先是一名普通的公民,然后才是政府官員,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作為人民的公仆,應全心全意為人們服務,而不能高高在上,蔑視大眾,在做出行政行為的時候要和群眾商量,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而群眾也應該認識到自己的智慧和權利,熱情地參與行政管理。2、以公共理性為指導,再造政府流程把公共理性引入政府流程再造中,在吸收和創造性運用現在企業制度的基礎上,以“公共需求”為導向,對傳統的流程進行徹底的改造,使之更具有與社會特別是人民大眾更具有互動性,在流程設計上應盡量實現“并聯式”服務,設立“政府超市”優化和完善電子政務,使政府的各項管理更透明,更陽光,公民辦事更快捷,方便,增加民眾對行政管理的參與的深度和廣度。3、以公共理性為指南,加強制度建設制度是一個國家的靈魂,政府的制度設計是其統治有條不紊的保障。我們認為,必須在公共性的指引下,用制度的方式規范約束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并讓公眾,大眾傳媒監督自己的行政管理活動.例如可以建立和完善聽政制度、問責制度、專家咨詢制度等等,并堅決貫徹執行。4、進一步發揮公眾和大眾傳媒的輿論監督作用群眾是政府的的鏡子,公眾的輿論監督作用對政府的決策和管理有著試金石的作用。在我們建構新型務性政府的過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視公眾和媒的輿論監督作用,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中間人”的的作用,促使政府和公眾的溝通和交流,并此保護好公眾的利益。服務型政府的構建是一個不斷變化和發展的過程,由于封建傳統觀念和官僚制度的影響,會遇到重重阻礙,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服務型政府的建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新問題和要求,公共管理者必須要樹立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統籌城鄉服務型政府的建構,在繼承前人理論和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創新,在實踐中推進服務型政府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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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務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謂服務型政府,是相對于管理型、權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內,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的以為公民服務為宗旨并承擔著服務責任的政府。

服務型政府有兩個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場、企業和個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眾所周知,現代經濟學普遍把產品分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規外)往往是投資規模大、投資周期長,對于企業而言,投資于公共物品無利可圖;對個人而言,則往往無力承擔。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們容易產生搭便車的心理,即某人參與了公共物品的消費,卻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產成本而依賴他人支付。這種搭便車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車的心理)導致了集體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這就決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場提供。經濟學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劃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務行政的范圍:政府只應該向公眾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應該涉足私人物品的生產。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場機制實現有效率的供給,政府沒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產。二是政府應當鼓勵公共服務市場化。雖然政府應當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決不可以壟斷公共物品的生產。即使事實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務,也沒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業去嘗試和尋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強制性權力的情況下提供這些商品和勞務的方法。人們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種在過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為之支付費用的人排他性獨享的服務成為一種可供交易的服務,進而使市場方法能夠在它此前無法適用的領域中得到適用。政府不得壟斷公共物品的供給意味著私人和私人企業可以進入這些領域,這些公共服務行業是面向市場開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給應該向私人開放,與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為服務型政府,不僅不可以壟斷公共物品的供給,而且應當鼓勵公共服務市場化,因為在存在競爭的情況下,服務行政的弊端會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創建服務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

服務型政府的根本任務就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法治社會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場經濟發展環境。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但是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仍然較為嚴重,舊體制下最困難的問題被積淀下來,轉型時期的特殊問題也已凸現。政府直接管理經濟、地方保護主義、部門與行業壟斷、假冒偽劣等問題仍然存在,這些既不符合WTO規則,也嚴重影響了整個市場經濟體系的規范發展。服務型政府,正是改變過去政府管理中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將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強與改善宏觀經濟調控,規范市場、創造良好市場環境,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

2.2建設服務型政府是由我們黨的宗旨和政府性質決定的

我們黨的宗旨是為最大多數人謀利益,這也是的一個基本觀點。貫徹“三個代表”的要求,本質在堅持執政為民。黨的一切工作,都以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我們黨致力于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正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堅持“三個代表”的最終落腳點。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這就決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須是也只能是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利。

2.3建設服務型政府是各國政府改革的重要趨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風中,特別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各國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務型政府為其主要目標。1994年,英國政府進行了“政府信息服務”的實驗,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計劃,提出新形態的公共服務以符合未來社會的需求。美國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頒布了“顧客至上:服務美國公眾的標準”,主張建立顧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國政府信息技術服務小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術服務的遠景報告認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簡、減少政府赤字的問題,更需要善于運用信息技術的力量徹底重塑政府對民眾的服務工作。還有新西蘭的“公共服務部門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實現對國民提供高品質服務的行政”,都體現了政府改革的目標———構建服務型政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也在創建服務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進行以轉變職能為重點的機構改革。

3創建服務型政府的路徑選擇

3.1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關鍵

建設服務型政府,首先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所謂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不僅是指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更是指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強烈的服務意識。培養公務員的服務意識,必須強化公務員的職業道德、責任意識、敬業精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能力、服務本領。具體而言,要著重強調以下三點:一是主動性。國家公務員要有主動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熱情,善于發現問題、了解問題,會做調查研究,能夠以敏捷的反應能力去體察、了解社會客觀事物,并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同時也意味著國家公務員能夠積極回應民眾的需求,為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達到行政目標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尋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經濟的途徑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機關的活動以及相關的制度對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視同仁。因而國家公務員在理念上,要承認社會公民具有平等的權利。政府所提供的機會和福利盡可能地在社會成員之間公平分配。在具體的施政行為中,要有一種“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親而優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視。消除個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維護社會公正與正義。3.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

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個原則。①合法原則。即設立和實施行政審批必須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必須公開。沒有規范性文件依據,而依部門內文件設立的審批事項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則。指設立和實施行政審批必須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有利于政府實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則。要求簡化程序,減少環節,方便群眾,強化服務,縮短時限,避免多頭、重復審批,提高效率,以較小的行政資源的投入,實現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標。④責任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有行政審批權,就要對審批的事項負相應責任。行政審批機關不履行、不正確履行對許可對象的管理職責或者違法審批要追究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⑤監督原則。即對行政審批機關行使審批權進行監督制約,保證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審批權,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相對人對審批提出異議,要做出書面答復,并告知有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審批機關要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將處理結果通過適當方式回復舉報人、投訴人?!昂戏?、合理、效能、責任、監督”五項原則是相互補充的有機整體,在實際運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強調其中一項或幾項。特別是要把握合法原則和合理原則的有機統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則的審批事項,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則,該項審批也應通過立法程序予以取消;雖然符合合理原則,但不符合合法原則,則應通過相應的立法程序,制定規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確定。

3.3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目標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務中心就是將原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職能集中到一個大廳,面向服務對象統一提供對口服務。建立行政服務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別找各部門科室,就在大廳內一次性解決問題,由跑多門變為進一門。與行政服務中心相配套的制度還有首問責任制和公開承諾制。首問責任制要求第一個受到咨詢的公務人員負首要責任。如所詢問事務屬于本窗口職責范圍則必須負責接待并為之辦理所有事務,若不屬于本窗口服務內容,則負責指點或幫助聯系相關部門人員接待,不得推諉搪塞。公開承諾制度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政務公開。行政服務中心的一切服務項目、辦事程序、服務時限及管理規章一律公布于眾,對服務質量和提供速度進行公開承諾并接受群眾監督?!耙徽臼椒铡薄⑹讍栘熑沃婆c公開承諾制構成了行政服務中心的核心運轉機制,是行政服務中心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是對傳統行政管理體制的變革和揚棄,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創新。行政服務中心通過將審批、審核事項集中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通過“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的形式,公開所有辦事過程,使行政活動過程和行政權力的運用公開化、透明化,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為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服務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礎。

3.4發展電子政務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電子政務的主要目標就是建立起以為公眾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發展電子政務屬于政治體制改革范疇,電子政務的實施過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務領域的壟斷,提高服務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廣泛地為社會服務、為公眾服務的過程。公眾由此可以獲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資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體、更個性化的服務。電子政務的公開性決定了上網的政府必須實行政務公開。首先是要求政府行為公開,無論是政府決策還是政府審批都不能實行暗箱操作,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接受人民的監督。再就是要求政務信息公開,凡是法律規定需要向公眾公布的政務信息都必須上網,向公眾公開。

3.5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是實現服務型政府目標的有效途徑。

公共服務社會化主要是指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一些公共服務職能,大量地轉移給非政府組織和私人部門,即從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完全由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提供轉變為政府利用社會的力量由社會自治或半自治組織以及私營企業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和產品,一些私營部門、獨立機構,社會自治、半自治組織等社會組織都將成為公共物品及服務的提供者,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務展開競爭。政府通過對社會力量的組織、利用和管理,實現公共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規模和開支的情況下改善公共服務,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務社會化可以使許多非政府機構加入到公共服務和產品的提供隊伍中來,這樣原先由政府承擔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職能轉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專心于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基礎設施的建設,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劃槳”,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優質的服務。這也是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前提。

要實現公共服務社會化,政府必須廣泛采用授權或分權的方式,將社會服務與管理的權限通過參與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給社會中的一些組織,授權并運用政策鼓勵社會中介組織、社區或私營機構承擔一些公共服務事業和產品。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會的成長,大力培育、發展和規范社會中介組織,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建立社會自我管理機制,將成為政府社會管理模式改革的實踐取向之一,亦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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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能分工太明確,每人各管一攤事為了提高效率,實行科學分工,這本是好事,但院系行政工作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崗位人員很少,一個學院林林總總幾十項職責,每人負責幾項,很多具體事務往往只有一個人在負責,一旦具體人員因事離崗,有師生前來辦事,再簡單的事務也只能推后辦理,而其他行政人員即使閑著也無法辦理,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制度復雜,不了解辦理流程,另一方面也在避免越權辦事,職責混亂。而帶給辦事師生的感受就是事難辦。

(三)信息共享不通暢行政中事務絕大多數都需要填寫核實辦事人員的一些信息,這些信息分散在不同的管理系統中,相互之間難以共享。不僅師生無法掌握個人的全部信息,單個行政人員也無法掌握一個師生的全部信息。辦理事務是師生需要一次次的重復填寫各類信息,行政人員需要從各方信息來源一次次的核實這些信息。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重復勞務,不僅效率低下,而且感覺很差。

(四)“雙肩挑”領導事務繁忙院系的行政領導大多數是“雙肩挑”干部,同時擔任領導職務與承擔教學科研任務,并且大多數是學術帶頭人,學術事務十分繁忙,經常需要參加各類會議以及學術交流,頻繁出差,又需要保證個人教學科研的時間,因此基本上難以實現坐班的要求。而師生辦理的多數事務,都需要經相關領導的審批意見,遇到領導不在的時段,為了一個簽名,師生短則等待數小時,長則需要幾天。不僅師生覺得事情難辦,院系領導也認為很多可以省去的管理職責占用了太多的個人精力。

(五)假期行政工作安排高校行政另一個特殊的問題是在社會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時有寒暑假時間,期間各項行政工作陷于停滯或者以極低效運行。而對師生來說,雖然假期時高校教學工作是停止運轉的,但科研、實習、社會服務等并沒有停止,以及其它一些師生的個人事務需要用到單位材料或加以明證的。而行政人員的假期輪班,并不按工作流程進行安排,加上行政人員的各自分工不交融,因此正常時間可能很快就完成的幾項工作流程,放到假期可能就需要幾周不一定能做完,遇到緊急的事務,即使行政人員愿意加班也不一定能做成。

(六)行政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高校行政人員的來源復雜,除了進幾年開始的事業單位通過考試競聘上崗的人員,平均素質相對統一,之前的人員有各種來源,素質參差不齊,加上沒有淘汰機制,高校里面行政工作壓力不大,多數行政人員學習動力不強,業務水平靠慢慢積累經驗提升,而近些年新技術發展迅速,各類改革政策也推出頻繁,更是拉開了個行政人員的個人能力和業務水平,同樣的事不同的人辦差別太大。

(七)與師生之間溝通太少,缺乏互相理解高校師生與行政人員,同屬于一個大集體,但工作時間、考核、待遇、職業前景等都有較大差異,互相換位思考較為困難。高校的師生是思想特別活躍的一個群體,對僵化的行政工作批判很多,而學校職能部門制定的教師的各種激烈的聘崗和晉升制度,讓教師對行政人員的意見也時有爆發。而有部分行政人員沒有經歷過大學生活,也難以體諒學生的焦慮和思考。一邊是去行政化、教授治校的呼聲,一邊是教師不懂管理、不顧全局的評論。溝通越少,對立越多,使得一線的院系行政工作更加困難。

二、院系行政工作轉型的建議

行政工作的問題很多人都看得很清楚,在國家整體的改革大潮下,高校行政工作也已經在逐步推行者一些改革嘗試。以下是對于院系基層行政工作轉型一些比較粗淺的思考。

(一)面向大學理念樹立工作目標院系行政工作要跳出復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框架樹立工作目標,有沒有做好工作不是說遵守了多少制度和流程,而是究竟對學校的理念是否有幫助,是否對學生的培養、教師的研究提供了正面的作用,是不是有利于自己學院與學校的發展。當然,理念與目標不是基層行政人員所提出來的,但基層的行政工作中需要有這樣的理念和目標。

(二)擴大院系行政權限,轉審批為備案自下放是近些年老生常談的話題,這不是院系行政層面能決定的事情,但也是十分迫切需要的事情。要給與院系行政辦公室直接利用學校資源、使用學校材料、調用學校職能部門的權限,只要不是影響學校全局的事務,原來掌握在學校職能部門手中的權限盡可能的放到一線的院系行政機構手中。未曾行使否決權的審批全部取消,改成由院系行政機構直接完成,由學校職能部門備案,完成過程中有困難的,由學校部門提供幫助和建議。學校所有可以重復利用的資源,院系可以直接使用,報學校職能部門備案,發生沖突再進行協調。對于師生來說,這樣可以極大減輕辦事的復雜性。

(三)按工作對象而不是按職能劃分辦公室,并加強輪崗院系的內設機構,一般都按職能進行劃分,并且對應學校的各個職能部門。而大多數事務都帶有綜合性,師生辦事時需要進過多個部門的流程,或者要分清楚不同的事情要找不同的部門和人員,這樣就要求師生必須要清楚每一個具體事務的分管部門與流程。而服務型行政一個顯要的要求就是要面向用戶的需求,因此從院系三大工作對象可以講內設的辦公室改成教師服務辦公室、學生服務辦公室、對外服務辦公室等。分別處理教師、學生、外部機構人員涉及到的所有事務,再加上一個負責綜合協調的崗位。這樣師生需要辦理任何事情都只需要找到一個人就可以,這樣可以縮減很大一部分工作流程,減輕行政事務帶給師生的負擔。在減少外部工作流程的同時,對于相對復雜的事務,增強內部工作流轉,通過行政人員之間的互相交流和合作進行分解,這樣即使對于少部分事務會降低效率,但是帶給師生的感受卻完全不同,對于事務內部事項不需要懂太多,只要找到一個部門的一個人,事情就可以完結。在此基礎上加強行政人員的內部輪崗,服務對象從教師到學生到外部人員輪換過后,每個行政人員都可以基本掌握院系行政中主要的服務事務,成為一個多面手。

(四)梳理服務型事務、執行性事務、主動型事務,精簡不必要的事務于此同時,院系行政機構還需要對具體事務進行分類,將面向師生進行服務的事務與執行政策對師生有限制的事務以及需要主動完成的機構內部事務進行區分,結合校級機構的職能改革,盡量精簡不必要的內部事務以及對師生帶有管制的事務,并且編制相應的學生指南、教師指南等材料簡潔明了的讓師生了解哪些事是他們必須要做的,哪些事是行政人員為他們辦理的,并進行公開和及時的更新。凸顯出服務型事務的主要地位,也可以強化師生的主人翁精神,增強對院系發展的責任感?,F在有一些教師往往搞自己的科研,只追求個人的發展,而公共事務和自己無關,公共事務是院系領導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到自己的利益就漠不關心。而即使真的要實現教授治校,也需要培養出教授們對公共事務的熱情和奉獻精神。

(五)明確責任的基礎上增加職員的權限,在合理考核上加強職員的工作重疊在擴大院系行政權限之后,一旦行政人員要獨立去解決師生的全部事務,就需要他對全部涉及到的事務都有相應的權限,而現代的很多行政權限,體現出來的是形形的管理系統的用戶權限,為了保證管理系統的穩定與安全,院系行政人員的權限一般都是最低的。此外行政等級也帶來一些權限的分類,什么等級的職務有什么樣的權限。要真的實行服務化行政,還需要打破這種權限管理,給一線的直接經辦人員最大的權限,并由他們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對于大多數日常的服務性事務來說,由什么層級的人來做決定并不具有太大的不同,也不會帶來很大的危害。只要一線經辦人員具有責任感,因為他們對具體事務和情況了解的最多,從能力上來說,是最適合做出判斷和決定的人選。只要明確責任,合理考核,大多數形式上需要領導和上級部門處理的事務都可以直接由一線人員直接完成,沒有把握的只要給一線人員相應的請教渠道即可。同時淡化職能分工,加強業務重疊,院系層面行政人員本來就少,如此不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激發一線人員的積極性,減輕他們的純粹當操作員的感覺;也可以減輕院系領導對日常管理事務需要投入的精力,使他們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學科發展、學生培養等宏觀決策中去;同時也可以減少工作流程和環節,消除很多推諉事務的借口,提高師生對行政工作的評價。

(六)建立師生信息檔案,互通共享,統一信息來源,增加渠道既有的管理體制使每個職能部門或行政人員掌握著師生們的部分信息,導致很多事務需要不同程度的配合,統一信息與檔案數據是一個減少此類問題的方向。最好是由學校層面來建立數據中心,所有涉及到師生個人的數據及信息,都歸類到個人信息檔案中,這樣不僅不同的部門可以批量的讀取全體師生的同一類信息形成數據,師生個人也可以查閱自己個人的全部信息,并可以有選擇的向外公開,有變動時也可以及時的進行修改,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通過部分數據授權的方式,對很多事務進行委托代辦。行政人員在為師生辦理事務時也可以方便的調取信息檔案,極大的節省審核環節與時間。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加強信息安全的防范,避免因為太過全面的個人信息的泄露帶來其他的隱患。

(七)建立聯系人制度與緊急事項通道,利用新技術增加與師生的溝通渠道中國的特殊文化,致使很多事情熟悉的人辦理還是不熟悉的人辦理會有差異?,F在普遍開花的定點聯系體系是一個很明顯的體現。從院系行政工作來說,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推行服務行政的一個切入點。一個院系的行政人員不多,師生也不算多,建立聯系人制度,每名行政人員分別聯系十幾位教師、百多位學生,然后相對熟記他們的信息檔案,雖然不可能去負責這些師生的全部事務,但是可以為這些師生提供咨詢通道,作為他們解答問題的人員。同時可以建立緊急事務流程,尤其在節假日期間常規事務中斷辦理時,師生辦理事務先尋找他們的聯系人,通過行政人員內部的溝通,可以像正常工作時間一樣為師生處理好事情。利用現在的移動互聯網技術,通過手機直接完成很多的信息獲取、事務審核與權限分派,并且可以隨時溝通,進行工作之外的交流,互相倒倒苦水,更容易做到換位思考,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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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律規定了對抽象行政行為申請審查的限制條件。只有對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才可申請審查;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規定”的審查申請,以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申請為前提;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申請,應當是認為抽象行政行為不合法,而非不適當。第二,稅收規章與“規定”(《行政復議法》稱“規章以下規范性文件”)實質上的區分標準相對模糊。第三,納稅人獲取規范性文件的渠道淤滯,不能有效監督抽象行政行為。第四,賦予稅務管理相對人對抽象行政行為一并申請審查的權利,無疑對包括稅務部門在內的行政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行政部門對此態度消極。

(二)對征稅行為的復議附加了限制條件

現行《稅收征管法》不僅規定了復議前置,而且對復議前置附加了先行納稅或提供相應擔保的限制條件。這不僅不符合行政復議的便民原則,而且有可能因此剝奪納稅人申請法律救濟的權利。如果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確屬違法,而當事人又因稅務機關征稅過多或遇到特殊困難或稅務機關所限定的納稅期限不合理而無力繳納(或提供相應擔保),復議勢必無法啟動。當事人受到不法侵害后既不能申請復議,也無法直接向法院.顯然是對當事人訴權的變相剝奪。

(三)對與稅款相關的非納稅爭議,實踐中復議標準不一

《稅收征管法》規定,對未按時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在追繳稅款及滯納金的同時,必須依法給予一定的處罰。雖然各方對“與稅款直接相關的罰款爭議不是納稅爭議”已達成共識,但對這類處罰如何申請行政復議,是否必須先繳納與之相關的稅款,實踐中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相對人不可以直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必須先繳納相關稅款,但可以不繳罰款。另一種觀點認為,可以直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筆者以為,兩種觀點都不能很好地解決問題。第一種觀點將處罰爭議等同于稅款爭議,未免有失偏頗。如果相對人對稅款并無異議,只是對罰款是否適當有異議,此時還將先行納稅作為復議的條件,顯然有失公正。而據第二種觀點,征稅決定和處罰決定常常是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做出的,對處罰的審理必須基于對征稅問題的復議。如果不經過先行納稅即可對罰款申請復議,并與稅款征收問題一并審理,顯然與“對征稅行為的復議以先行繳納有爭議的稅款為條件”相矛盾,而且還會助長納稅人借口對罰款有異議而逃避先行納稅動機。造成這種兩難局面的根本原因是稅款爭議的先行納稅問題,該問題不解決,上述現象便不可避免。

(四)“條條管轄”存在弊端,復議機構缺乏“中立性”

現行稅務行政復議實行“條條管轄”。“條條管轄”有利于克服地方保護主義,有利于滿足行政復議對專業性和技術性的需求,但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不便民,經濟成本過高;申請人參與復議審理活動的可能性較小,復議工作的公開性和公正性會“打折”;上下級稅務部門經常就具體行政行為進行溝通.下級部門某些具體行政行為往往是“奉旨行事”的結果;易受部門利益左右。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稅務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稅務行政復議事項。該機構以其所從屬的稅務機關的名義行使職權,其行為實際上是其所從屬的稅務機關的行為。在稅務機關內部設立稅務行政復議機構,有利于處理專業性較強的稅務爭議案件,有利于稅務機關內部自我監督、自我糾偏,有利于避免和減少稅務行政訴訟,但也存在中立性不足,不能公正、無偏私地對待雙方當事人等問題。(五)復議與訴訟兩種銜接模式引發的問題

以稅務爭議可否直接提訟為標準,可以將稅務行政復議與稅務行政訴訟的銜接模式劃分為兩種,通常稱為“必經復議”和“選擇復議”。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與稅務行政訴訟兩種銜接模式有關適用范圍的規定,稅務管理相對人在對“罰款”進行復議時,適用選擇復議,對此,法條規定不夠縝密。《稅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條第1款規定.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納稅決定有爭議,必須先經過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而該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罰款決定不服,可以不經過復議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假如納稅人據此條規定同時啟動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對追繳稅款的行為申請行政復議,對罰款的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將會產生這樣幾種情形:一是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維持下級稅務機關原具體稅務行政行為中有關納稅的決定,人民法院也維持被訴稅務機關原具體稅務行政行為的罰款內容。出現這種情況,不會產生矛盾,皆大歡喜。二是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經過重新調查核實后,決定撤銷原具體稅務行政行為中的納稅決定或作其他處理。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就罰款部分所作的判決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無論結果如何,都將毫無意義。三是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經過復議后維持下級稅務機關的原具體稅務行政行為中有關納稅決定的內容,而人民法院卻判決撤銷原具體稅務行政行為中有關罰款的內容。在第三種情況下,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對法院受理后能否對相關的稅款問題作出判決,有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法院受案后,既可以審查稅款征收行為,也可以對稅款問題作出判決,否則,對罰款判決將失去事實依據,且難以執行。另一種意見認為,法院可以對稅款征收行為進行審查,并據此判斷罰款行為是否合法、適當,但不能在未經復議的情況下對稅款問題作出判決,即法院對稅款問題只審不判。由于認識不同,各地法院在處理此類稅務行政案件中掌握的標準也不盡一致。

二、完善我國稅務行政復議制度的設想

(一)增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申請審查的可操作性

1.將稅務行政規章納入審查申請范圍。將稅務規章納入審查申請范圍,賦予稅務管理相對人啟動監督審查抽象行政行為的權利.實現對稅務規章的常態化、機制化監督,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1)同一般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相比,稅務規章具有制定機關級別高、影響面廣、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創設新的行政規范等特點。稅務規章一旦違法,其危害性遠大于一般的稅務規范性文件違法。(2)法院審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的依據是法律法規,稅務規章只能參照適用,如果稅務規章與法律法規不一致,稅務機關即使“照章行事”,也可能敗訴。(3)現行體制下,對包括行政規章在內的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因缺少有效的程序規則、缺少程序的發動者而“實際上收效甚微”。(4)在民主和法制的環境下,稅務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必須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其中最直接的依據往往是稅務規章。就趨勢而言,稅務機關直接依據稅務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幾率會越來越小,到一定時期,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合法性問題實際上主要是稅務規章的合法性問題。從這個角度講,更不應把稅務規章排除在審查申請范圍之外。2.允許稅務管理相對人單獨對抽象稅務行政行為申請審查。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對抽象行政行為申請審查持開放和包容態度,不附加限制條件。我國的稅務管理相對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不合法,只能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復議的同時一并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該規定除了可以降低抽象行政行為受到行政復議監督的幾率以外,無任何意義。取消對抽象稅務行政行為申請審查的限制性規定,有助于更好地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功能。

3.建立抽象稅務行政行為公開制度。公開抽象的稅務行政行為,為稅務管理相對人提供盡可能全面的稅收信息,是發展民主政治,參與國際政治、經濟交流的必然要求。必須改變單純靠行政機關層層轉發紅頭文件政策的方式,建立規范的稅法公開制度.利用各種媒體和信息網絡技術,為相對人提供可靠的稅務信息.便于其發現問題,行使復議權。

(二)廢止先行納稅或提供相應擔保的規定

現行法律規定納稅爭議復議前先行納稅或提供相應擔保,主要是為了避免當事人拖欠稅款,確保國家財政收入。表面看,此說似乎有道理,細究起來卻立不住腳。因為,稅務機關享有充分的強制執行權,且行政救濟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如果稅務管理相對人不繳稅款,稅務機關完全可以通過行使強制執行權來實現稅款征收目的。以限制訴權的方式保障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有悖行政救濟的初衷。

(三)增加選擇性的異議審理程序

筆者所說的異議審理程序,類似于我國臺灣租稅法規定的在提愿之前的“復查程序”。稅務管理相對人對納稅有異議,可以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提出。經過異議審理,稅務機關自認無誤,須將答辯書連同有關文件移送稅務行政復議機關進行復議;如果稅務機關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有誤,可撤銷或變更該行為。相對人對變更結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正式申請復議。增加該程序的積極意義,在于節約投訴的精力和財力,減輕相對人的訴累。異議審理應設置為選擇性的非必經程序。

(四)改革稅務行政復議委員會

我國的稅務行政復議機構設置有三種選擇:設在政府法制機構內或與政府法制機構合署辦公,即“塊塊管轄”;設在稅務機關內部,即“條條管轄”;設置一個獨立于稅務部門的專職稅務復議機構。第一種選擇的優勢是: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地位比較超脫,執法水平比較高.便于申請人就近申請稅務行政復議。但是,稅務行政復議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復議人員精通一般法律,并具備較高的稅收業務素質。這里的稅收業務素質無疑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充要條件,而“塊塊管轄”恰恰很難滿足這一條件。第三種選擇具有獨立性和超脫性,能夠保證復議案件的公正審理,是一種理想模式。但該模式在我國推行的時機尚不成熟,因為我國目前的稅務行政復議案件數量極小,從成本的角度考量,遠不需要設立專職的稅務復議機構。我國行政復議機構的理想模式應該是:以稅務行政復議委員會為相對獨立的復議機構,實行合議制;保證復議委員會委員中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不少于二分之一;完善稅務行政復議委員會組織規則和案件審理規則,確保復議優質、高效、公正。(五)重構稅務行政復議與訴訟的銜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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