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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與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使社會成員能夠維持基本物質生活,實現生存權提供援助和保證而設置的若干項目的總和,主要是政府依據法律法規,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通過資金的籌集與給付,將暫時不享受社會保障的人們的一部分國民收入,通過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等形式轉移到享受社會保障的國民手中,使其取得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收入來實現的。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首先要注重公平
社會保障作為實現社會公平的必要手段之一,首先通過“非歧視性原則”使社會任何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成員都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實現了社會成員參與的機會公平;其次,社會保障制度能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過其補償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起點公平和過程公平;再次,社會保障實際是一種再分配政策,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進結果公平。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也必須注重效率
社會保障制度的效率包括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和社會效率兩方面。社會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即制度本身的運行效率,是微觀角度的效率。社會效率則是指通過解決社會成員個人的困難,實現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是宏觀角度的效率。
由此看來,公平與效率在社會保障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社會保障制度中公平與效率是同等重要的,兩者并非相互排斥,也不應有先后之分,而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無法分割、相輔相成的關系。公平和效率都應服從和服務于社會保障這一目標,因此,社會保障制度應是公平與效率的統一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理應公平與效率兼顧。而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重點是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其政策目標是減少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但現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制度設計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公平與效率原則的內容,可能會降低這一制度的保障效力或者導致政策目標的偏離,影響其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公平性
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醫療保險制度中體現為衛生籌資的公平性,即衛生籌資過程中,不同人群(主體)間的經濟負擔應該公平,同等健康需要或健康水平具有平等的衛生資源供給或衛生服務利用,這是被廣泛接受的對公平的認識。分析衛生籌資的公平性一般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的:平行原則,即具有同等支付能力(經濟情況或收入)的主體應對衛生服務提供同等的支付;垂直原則,即根據人們的經濟承受力,實際支付額度應與支付能力成正比,即支付能力強的主體應當多支付。因此,健康保險作為實現再分配的理想媒介,其目的不僅僅是均勻衛生保健費用支出,還應該使身體健康的和(或)收入高的人承擔長期患病和(或)低收入者的部分費用,使相同健康需要的人不因支付能力的限制而失去衛生服務的供給。
如果將以上原則運用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上,并且超越個人支付的范疇來研究各不同籌資主體的公平性,則會發現,政府是強勢一方,其充足的資源保障決定其較強的支付能力,理應在籌資中承擔主要的責任;而農民是弱勢一方,其不穩定的收入增長難以保障這一制度持續運行的必要支付,其不穩定的資源條件使其在籌資中只宜扮演配角。因此,公平原則不是一種要求各籌資主體平均負擔出資額的一種平均主義原則,它體現一種能力對等原則,而能力大小以資源保障的穩定性與基礎來衡量。
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公平性的要求:
(一)自愿的“人頭稅”的繳費形式顯失公平,會導致農民參與機會的不公平
可能是出于管理簡便的考慮,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采取了人均負擔10元的基本繳費形式,但這實際上是一種“人頭稅”的繳費形式,沒有考慮到農村居民個人和家庭繳費能力的差異,顯然會造成貧困家庭的繳費負擔較重。這一自付率,客觀上構成了一個費用門檻,貧困家庭依然因無力墊付大病的全額醫療費用。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最終導致這部分人口寧愿放棄求醫,不參加合作醫療,從而無法享受合作醫療的好處,形成了農民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的不公平。而且這一自付率還會導致逆向轉移支付。因為富人相對更有能力交費,也就更有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補貼以及相應的醫療保障。這樣客觀上形成了富人既富又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加劇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的不平等,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二)保大病的目標定位,易導致參與合作醫療的機會不公平和過程的不公平
一方面,參保是為了預防因患大病而導致的貧困,較為富有的農民可能覺得參保的費用不太高而選擇參保,但多數貧困農民都認為“不可能患大病”及“投保才易患大病”,因此不參加合作醫療。這就導致了參與機會的不公平,而且會導致農民享受合作醫療的不平等;另一方面,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因此,新型合作醫療的保障目標定位于大病,事實上是放棄了對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保障責任。參加了合作醫療的農民患了小病得不到補償,只有患大病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這會鼓勵農民小病不治而等拖成大病一起治的逆向選擇,違背了過程公平的原則。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效率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是通過幫助農民減輕因患重大疾病而帶來的經濟負擔,減少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來促進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為企業生產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社會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有利于經濟的發展。這就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效率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具體體現。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自身的運行效率主要體現在基金的籌集、所籌基金的給付(發放)過程及監督管理三個方面。我國現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效率在以下方面有待提高。
(一)籌資機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是其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自愿參加原則下,建立自愿籌資機制則成了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但由于前兩次“恢復和重建”合作醫療制度不良影響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民醫療保障的有效需求不足,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不高。
要想提高合作醫療籌資的效率,建立自愿籌資機制,“誠信”和“受益”是關鍵。政府首先要確立誠信的形象,在此基礎上讓廣大農村居民受益。就誠信而言,政府要兌現在農村居民參保時的承諾;就受益而言,主要是農村居民得病后政府能及時給予合理的補償以減少農村居民的經濟損失。這其中政府起著主導作用,政府的重視和大力支持是根本前提。因此,首先政府應做的就是落實資金并考慮對那些經濟確實有困難的鄉鎮或是農戶家庭給予提供轉移支付或補償。其次是必須做到醫療過程的信息公開化,確保農戶的知情權;設立有農村居民參與的監督管理機構,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基金管理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防止任何形式的挪用和貪污濫用,以此取信于民。
(二)所籌基金的管理及給付(發放)機制
1.合作醫療缺乏對供方行為的有效制度約束。許多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與公費和勞保醫療保險的運作模式相同或類似,即它們都是被動地報銷保戶的醫療賬單。這就容易引發醫療供方的道德風險,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治療檢查問題比較突出,次均住院費用和門診費用上漲較快;處方藥物和檢查項目超出基本藥物目錄和規定檢查的項目過多,不少費用不在報銷之列,即使可報銷一部分,但由于合作醫療買的藥價格高,自己承擔的部分并沒有切實減少;有的地方合作醫療實行后,醫療費用呈現普遍上漲的趨勢,農村患者可報銷的部分被上漲的醫療費用抵消了,這不僅增加了農民的費用負擔,最終還可能導致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的急劇增長。此外,衛生機構的注意力被引向以醫療為中心,這極易導致不顧實際需求亂用合作醫療基金,盲目增加設備和設施,而忽視切實改善服務和預防保健。
2.報銷手續繁瑣。農民報銷治病費用一般要帶上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實施年度內定點醫療機構的合法有效票據、住院費用結算清單、病歷復印件、診斷證明、轉院證明,到所在地的鄉鎮合作醫療辦事處申報,辦理各項手續,填寫住院費用報銷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后在10日內提交市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審批,審批后5日內將補償金撥付至當地銀行營業所,再由鄉鎮辦事處在3日內通知申報人領取。如此的效率,只會增加農民的精神負擔。
(三)監督管理
1.制度運行成本的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管理成本上的分析。首先,大部分縣有很多的人口且居住相當分散,健康狀況差異很大,合作醫療每年籌資都需要“合管辦”的工作人員挨家挨戶的進行;其次,合作醫療縣各級政府都要成立一套相應的管理機構,縣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各鄉(鎮)成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人員和辦公經費都列入財政預算。這些對于取消農業稅以后的財政狀況本身就很拮據的縣鄉政府和較低的合作醫療籌資水平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而且這些都只是直接的制度成本。此外,縣級財政不僅要安排配套支出,而且還要承擔數額相當大的宣傳組織費用和運轉管理費用。最終導致許多縣級政府迫于無法安排這部分經費,將部分費用轉嫁給衛生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級診所,而這些機構最終又會把這部分費用在經營中轉嫁給患者。
2.對醫療服務的管理。對基層衛生機構要圍繞優質、低價、合理、安全、便捷的衛生服務去要求。首先要建立完善制度,定期監督檢查、考核。實施合作醫療的鄉鎮,必須根據《關于農村衛生機構改革與管理的意見》,加強一體化管理,解決好基層衛生人員的報酬問題,有效地遏制衛生人員因補償制度不健全,謀求私利而增加基金開支的現象。對鄉、村衛生人員進行嚴格而系統的業務培訓,尤其是臨床操作規范的培訓。在此基礎上做到統一購置和管理藥品,保證用藥的質量與安全。對村級衛生室還需做好消毒、輸液證發放和監督工作,使廣大群眾獲得優質、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這才是讓農民真正的受益。其次,合作醫療必須建立門診、住院費用控制制度,要特別強調基本藥物目錄的使用和推廣,杜絕人情方、大處方,重復檢查,用“好”藥、貴藥的現象。基層衛生人員能否合理用藥,是減輕入保者的費用,使農民受益的重要一環。另外,除了住院補償、大病補償需要一定的審查、審批手續外,對金額較小的門診費用補償,由衛生服務機構直接兌現,定期審查考核。
總之,要簡化補償手續,提高效率,方便群眾真正受益。總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繼復興農村合作醫療的數次嘗試之后的一個新的歷史開端,在其逐漸推行的過程中,應逐步達到實質上的公平與效率并重,這必將大大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縮小城鄉差距、扭轉不平衡的社會發展結構、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五個統籌發展中作用的發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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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單位章程一般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保險繳費必須以戶為單位。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碰到許多具體問題:如農戶家庭中,其家庭成員并不一定都是農民,有中、小學生;有外出務工者;有鄉鎮企業職工;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等。現在在校學生,學校普遍要求學生參加平安醫療保險(一般屬保險公司承辦的商業保險);外出務工人員由于保險意識的增強,他們參加商業保險者居多;鄉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遍參加了社保局舉辦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農民低保和優撫對象,當地民政部門也為其辦理了醫療保險;各種保險五花八門、相互交錯。如果不區別情況認真對待,一味強調以戶為單位,籌集資金時阻力比較大,農民認為當地政府不尊從自愿的原則。當然,那些已經參加了某種醫療保險人員中的老弱病殘者,很樂意再參加一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因為繳費少生病時可以得到雙重保險,享受多次補償的福利待遇。如果不以戶為單位,又極易形成“逆選擇”,即籌資時,年輕人身強力壯者不參加,老弱病殘、常年患病體質差的農民主動參加,這樣就會造成籌資不足開支大、互濟性差。
實踐證明:一人多保補償結報時有種種弊端。首先因為參保人患病就診后,醫院只能開出一次票據及相關就診記錄手續,而不可能多次開出票據及相關記錄。參保人憑什么合法手續去幾家投保部門進行補償結報呢?那么只有使用復印件或醫療單位重新出具就診票據證明。這就給參保人有空可鉆,可能弄虛作假。結報過程中,我們發現使用虛假復印件、虛假證明、涂改復印件的大有人在;更有甚者,由于現代科技的發展,偽造的彩色復印件等諸多問題相繼暴露出來,給審核補償結報工作帶來麻煩,給監管和控制增加了許多困難。其次,一人多保參保人有時在幾家投保部門獲取的補償金總額,竟然高于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總額,有人笑話:“生病反而可以致富”。
再論那些一人多保中的既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患病后既享受城鎮職工醫保的報銷,又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補償。他們把本來醫保部門不予報銷,該由個人承擔的部分住院費用,門診就診應該由個人帳戶支付的費用,再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來補償,享受著不該享受的雙重福利待遇,有人稱這種現象為“與農民爭利”、“揩農民的油”,這有悖于政府舉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本來宗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統籌城鄉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大力加強農村衛生建設,提高農民健康水平,遏制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采取的重大舉措。筆者認為:要正確處理以戶參保和一人多保的關系,嚴格區分不同參保對象,選擇不同的參保類型。既堅持以戶為單位,又要堅持實事求是,要針對不同情況、不同人員區別對待。對那些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一般不得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免發生“與農民爭利、揩農民油”的現象。因為這兩種保險都有政府和單位投入,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質。如果當事人要求參加,應該制定不同的籌資標準。補償報銷時,城鎮職工醫保部門規定不予報銷應該自費的醫療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不得補償,同時還應扣除另一保險部門已經補償的金額,不得重復補償報銷。對于中、小學學生,外出務工農民還是以戶為單位,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后自愿選擇參加其它商業保險為好。補償結報時,要規范結報手續和結報程序,做好相關保險經辦機構的對接工作,防止套取和騙取補償金。
另外為了滿足參保農民多層次的需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根據參保農民經濟收入的不同,設置不同的籌資水平、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報銷最高限額的多種福利包,供農民自主選擇。要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項“民心”工程,真正深得人心,讓老百姓真正得實惠,千萬不能傷民心、損民利。
2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我們要正確處理參保農民的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筆者所知,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章程規定,只補償參保農民的住院醫藥費而不補償門診醫藥費;有些試點縣(市)合作醫療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雖然可以補償,但條件比較苛刻,簡稱“一高二低兩不補”。一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起報點高;二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比例低(門診補償比例一般在10~25,而住院補償比例一般在25~50);三是門診醫療費比住院醫療費補償最高封頂低(門診補償最高封頂一般為500
~1500元,而住院補償最高封頂可達15000~30000元);四是門診只補償藥費,而不補償檢查費、治療費等其它發生的費用,而住院補償的范圍就廣泛得多;五是特殊病種(如癌癥、尿毒癥等)的門診血透、化療、放療等費用參照住院補償,其它一般疾病門診費用則不予補償。
上述情況其理由是:“合作醫療補大不補小”,參保農民對此意見比較大。“保大”與“保小”只能相對而言,不能一概而論。“大”與“小”因人因地而異,對于貧困地區貧困農民來說,有時即使是小病,醫療費用哪怕是幾百元、幾千元,也是不堪重負,對于這類人群來說,即使小也是大。而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來說,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醫療費用負擔,也許仍然能承受,并不感到是大。我們不能片面強調保大不保小,也不能片面地把住院與門診作為劃分大病與小病的唯一標準,而忽略參保農民的受益面和積極性,忽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充分重視那些貧困人群,有關章程補償規定要向貧困人群傾斜,要真正讓貧困人群患病能夠看得起,而不致于因病致窮,因病返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如果沒有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只靠政府投入將難以長期堅持和發展,就有可能返回到從前的老路,春辦秋倒。
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參保農民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的關系,還會導致參保人弄虛作假。試點工作中我們發現有些參保農民門診就醫時,為了獲得與住院病人補償的同等待遇,他們要求農村衛生院不開門診票據而開具住院票據,填寫假出院小結、開具假住院記賬單。醫療單位雖然感到為難,但為了爭取病員還是違心地做,甚至適 當收取住院費,形成了醫院和患者“醫患合謀、各取所需”。
如果門診醫藥費與住院醫藥費補償關系處理不好,還容易引導農民小病大治、無病。本來病情根本不需要住院治療,為了得到住院補償費用待遇,農民不得不住院治療。這樣既增加了農民經濟負擔,也浪費了衛生資源,同時增加了合作醫療經費支出。因而我們在制定合作醫療章程時要慎之又慎,門診、住院一定要統籌兼顧,既要補大也要兼顧補小,不能只補償住院不補償門診。門診與住院的起報點、補償比例、封頂線、補償項目范圍、補償標準要控制在一個相對比較合理的范圍。起報點與最高封頂線既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如果起報點偏高最高封頂線偏低,則會影響參保農民受益面和積極性;起報點偏低封頂線偏高,合作醫療籌集的資金又難以承受、容易出險。要根據不同等級醫院設置不同的起報點,不同的補償比例;要做到有緊有松、有高有低,松緊適度、高低恰到好處。要能夠引導農民就低不就高,就是能夠在基層醫療單位治好的疾病而不到大醫院去;能夠在門診治療的疾病而不住院治療,這樣既減輕農民負擔又節約衛生資源,也減輕合作醫療支出的壓力。
正確處理門診醫療費與住院醫療費補償的關系,對于擴大參保農民受益面,從而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影響力,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充分利用,體現制度運行的效率性、公平性,增強農民信心有著重要意義。據統計,某試點縣20__年度門診住院補償總人次為29031人,其中門診補償15300人次,占補償總人數的53,住院補償13731人次,占補償總人次的47,門診人次比住院人次高6個百分點。另外對參保農民實施門診醫藥費的補償,尤其對那些慢性病患者,如肝炎、結核、糖尿病、老慢支等常年服藥的人群也能起到積極支撐作用。
3“幫富”與“幫窮”的關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過程中,有農民反映農村合作醫療“幫富不幫窮”。問其理由是家庭貧困的農民生病能忍則忍,實在忍不了就買點藥回來吃,或在家打針掛水進行一般低檔次治療;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民生病就能住院、甚至使用高檔藥品,享受較高檔次的治療。而一般地區合作醫療章程普遍規定,除了門診補償比例、補償最高封頂金額低于住院以外,而住院補償時往往是隨著醫療費用的增加報銷比例相應提高,直至達到最高封頂數。前者貧困人口只能按門診或住院低比例補償,而后者經濟富裕農民則可能享受高比例補償。這樣看來同樣的病情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治療方法,即同病異治,則貧困農民補償得少,經濟條件好的農民補償得多,并且占有更多的衛生醫療資源,所以有農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幫富不幫窮”。
上述說法和觀點雖有偏見性但也不可忽視。我們不能只看到經濟條件好醫療消費支出費用高的農民,讓經濟條件差醫療消費支出費用低的農民,得到相對高一點的補償。如果從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的橫向看,也許是公平合理的,因為他們的籌資標準、補償比例是一致的,如果支出相等的情況下,他們的補償金額也是相等的。雖然高消費相對來說得到了較高補償,看起來幫助了富人,但這部分農民自己所承擔的費用,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自己支付的費用也要高得多。如果縱向看,經濟條件差與經濟條件好的農民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是相等的,但補償時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則比經濟條件差的農民占用了更多的醫療資源,享受了更好的醫療服務,相對來說又是不公平的,也就是不垂直公平。
本次調研活動圍繞“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問卷調研為主,所有問卷由專門的調研員深入到河北省農村居民家中進行發放并且當場回收,針對農民關心的問題予以解釋。這樣保證了問卷施測的有效性。本次調研共發放問卷400份,回收386份,回收率為96.5%,有效問卷為386份,有效率為100%。
1.2研究方法
本次實踐調研研究方法主要有:問卷調查法、數理統計法和訪談法。
2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狀況分析
2.1樣本基本情況
問卷顯示,關于性別,男性占49.5%,女性占50.5%。關于年齡,30歲以下占21.2%,30~39歲占24.1%,40~49歲占31.1%,50~59歲占16.3%,60歲以上占7.3%。關于職業,農民占66.6%,工人(含公司職員)占9.8%,個體經營占5.7%,醫生占2.6%,教師占2.1%,學生占11.7%,公務員及退休干部占1.6%。關于文化程度,小學以下占9.8%,小學占18.7%,初中占38.9%,高中或中專占21.5%,大專及以上占11.1%。關于家庭年收入,1萬元以下占25.9%,1~2萬元占33.7%,2~3萬元占25.9%,3~5萬元占7.5%,5萬元以上占7.0%。關于自我健康評價,18.7%認為很好,47.7%認為較好,28.2%認為一般,5.4%認為較差。由此可以得出,農村居民的文化程度較低,多數以務農為生,收入較少,健康狀況一般。
2.2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以有效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2.2.1對新農合醫療的了解情況。對于在當前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31.3%的村民對此了解,有55.2%的村民對此了解的不多,仍有13.5%的村民對此不了解。由此可見,農村居民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了解程度十分有限,主要是由于所在村尚未推行該項制度。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監督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的實施,同時,村委會及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力度,提高村民對與自身利益相關的醫療制度的認識。村民中有75.1%的已經加入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13.5%的村民沒有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部分村民都已加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說明大多數村民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現了自身就醫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療費用高的壓力,也方便了村民就近就醫、分層醫療。但仍有少部分村民沒有加入,仍需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總體上來看,絕大多數河北省農村居民已經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面較廣,覆蓋人數較多。但仍有少部分農民表示不愿意加入或不知道自己是否加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絕大多數農村居民對該項有大致的了解,但不夠深入,僅有少部分農村居民對此明確表示不知道。為此,相關機構應加強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范圍,盡可能使每一位農村居民都全面地了解這一項惠民政策,并加入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隊伍中。
2.2.2醫藥費報銷和醫療保險。對于醫藥費用的報銷情況,50.3%的村民中有過報銷經歷,認為報銷制度幫助他們減輕了負擔,但也有18.7%的村民因為麻煩而沒有報銷,有31.1%的村民對報銷程序不了解。由此可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減輕了農村居民的醫療負擔。但通過村民的反饋,我們發現現有報銷程序繁瑣,個別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因此,相關機構應簡化報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引導村民對醫療費用進行報銷,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惠民的作用。了解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村民占28.5%,了解一些的占53.6%,不知道的占17.9%。說明大部分農村居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了解的不夠全面,部分村民了解極少,這會給村民報銷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相關機構及村委會應加強宣傳力度,以普及村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村民中每人每年能承受的醫療保險費在20元以下的比例為34.2%,20~100元之間的比例為46.9%,100~300元之間的比例為14.5%,300元以上的比例為4.4%,可見大多數村民可承受的醫療保險費用偏低。訪談中我們得知,多數村民迫切希望政府出臺相關政策,使村民能夠以投保較低的保險費用獲得盡可能高額度的醫療保險。調查中發現,過半數參保的農村居民都有過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報銷醫藥費的經歷,并認為該制度有效減輕了農村居民的醫藥負擔。但報銷制度仍存在手續繁瑣,村民了解不夠詳細等情況,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報銷醫藥費的積極性。同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基層的宣傳覆蓋面較廣,但深度不足。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強宣傳的深度,使農村居民盡量對新農合有全面透徹的了解,簡化報銷手續,從而進一步提高農村居民的參保率。調查結果顯示,農民每年能承受的醫療保險費用絕大部分集中在100元以內,承受能力偏低。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醫療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中央財政給予補助200元,新增40元,中央財政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每人每年60元,大多數家庭能夠承受。石家莊、唐山等河北省內城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規定,五保戶、貧困農民家庭個人應繳納的參合資金全部由民政部門進行資助,這就保證了最需要參加合作醫療的五保戶、特困戶達到100%參合,進一步減輕了農村居民醫保費用負擔。
2.2.3醫療衛生機構監管情況。村民中參保商業保險的比例為20.7%,沒有參保的比例為63.7%,對自己參保不太清楚的比例為14.8%。可見大部分村民由于經濟條件所限未參加其他商業醫療保險,即這部分村民一旦罹患重大疾病,便僅可通過新農合醫療制度獲得有限的報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民患重大疾病后承受巨大經濟負擔的風險。村民認為所在鄉鎮的干部和衛生機構對合作醫療開展很重視的比例是21.0%,重視程度一般的比例是64.2%,不重視的比例為14.8%。說明目前衛生機構對醫療開展的重視程度處于中等水平,鄉鎮干部和衛生機構仍需加強對合作醫療的重視程度。村民所在地區的政府采取新聞媒體的方式來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比例為44.8%,采取集中學習的方式的比例為26.7%,采取進行動員的方式的比例為23.6%,其他方式占4.9%。應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積極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積極進行動員,組織村民進行集中學習。村民認為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管情況很好的比例為14.8%,認為一般的比例為68.4%,認為監管情況較差的比例為16.6%。目前河北農村居民對相關部門監管作用發揮的認可程度仍然不高,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力度。村民中認為現在就醫還是“看病難,看病貴”的比例為40.9%,不認可的比例為26.7%,認為“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現在大有改善的比例為32.4%。說明現階段河北省多數農村居民仍然認為“看病難、看病貴”,醫療費用高的現象較過去相比有所改善。大部分村民由于經濟條件所限尚未參加其他商業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民患重大疾病后承受巨大經濟負擔的風險。關于衛生機構重視程度及監管情況的調查統計中,過半數農村居民表示滿意度一般,農村居民對衛生機構及監管機構的工作認可度不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關機構在工作上仍存在不足,應加大管理、監督和宣傳力度,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真正地惠民。新聞媒體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要宣傳途徑,在充分發揮媒體的主流作用的同時,我們也應采取更多途徑來積極宣傳動員農村居民參保,如集中學習、動員等形式。
2.2.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體評價。整體而言,雖然仍有四成農村居民認為現階段還存在“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但農村居民也普遍表示這種情況已經大有改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效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是一項切實有效的惠民政策,在多年的農村醫療制度改革之路上已大有進步。
一、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行困境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全貨幣化的籌資方
式不符合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市場化程度低的實際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貨幣籌資為基礎的一種新型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這種完全貨幣化的籌資方式,客觀上脫離了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市場化程度低的實際情況。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以前的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由集體來承擔,個人只承擔一小部分,而且一般不用交現金,而是以“工分”的形式從集體經濟的收人中扣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采取國家、集體、個人三方投資,強調三方的責任,但在廣大中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籌資難度相當大,尤其是農民個人自籌的那部分資金。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由于其市場化程度低,集體經濟不發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較少,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無力支持合作醫療的最低基金籌集。對于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個人來說,盡管每年不少于10元的參保金的數額不大,但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來說,經濟落后,交通又不方便,七溝八梁一面坡,幾年進不了一回城,一家幾口人,叫他們每年拿出幾十元現金來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確非常困難。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中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很難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先行試點逐步推廣的總體原則是正確的,但相對于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而言,仍是一種“富人”保障原則,也就是說只有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富人”才能繳得起合作醫療保障金,而真正需要保障的窮人,通常也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因收^過低,繳不起合作醫療保障金,而無法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國家給予的合作醫療待遇。但當“參合率不能轢時,強迫命令就出臺了。“新合醫”成了政府對農民施惠的代名詞,農民成了被動的受惠者”。這不僅不符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突出對經濟弱勢群體保護的—般陛原則,而且在醫療公平性方面易于兩極分化,富裕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可以得到滿足,多數貧困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出于經濟原因很難得到滿足。同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自愿參加制度必然形成體制內和體制外兩個群體,針對體制外人員侵蝕體制內資源的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難以避免。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籌資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曾在農村合作醫療中扮演過重要角色,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以前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依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基礎。但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實行了,集體經濟組織基本解體,缺少集體經濟支撐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資金籌集失去了這一穩定可靠的保障基礎。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忽略了農村集體經濟這個穩定可靠的保障基礎,從而直接導致了其運行的持續性難以為繼。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一)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
1.市場經濟發展落后,農民人均貨幣收入低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民的生產收入主要來自各種農產品等實物收入,其中一部分由農民直接消費掉,剩余部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當地交通不便的影響,很難通過流通轉化為貨幣來形成農民的貨幣收入。據2004年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絕對貧困人口2610萬人,其中西部l2個省區為1305萬人,其人均年收入為668元。而他們的大量農產品卻因為交通不便運不出去而賣得非常便宜,有的甚至爛在地里無人收購。比如,在云南西盟佤族自治縣的岳宋鄉有一個叫木古壩山寨,那里的茶葉是絕對的綠色產品,可是1斤茶葉只賣到2元錢,如果拿到城市賣,絕對可以賣到50元以上。木古壩的1斤茶葉在城里可以換到l0斤雜交稻種子,城里的1斤雜交稻種子在木古壩卻能換到8斤茶葉。
2.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貨幣經濟缺乏,實物經濟普遍存在。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和價值尺度,其作用應該是與實物經濟的運行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依存的,是為整個社會生產和經濟的正常運行服務的,其總量和構成都應該與實物經濟相適應,而不應該脫離實物經濟獨自運行。因為貨幣脫離實物經濟而獨自運行雖然可能使個別經營者達到資本增值的目的,但對整個社會生產來說,不僅沒有增加任何東西,而且還可能使社會資源的配置指向錯誤的方向。然而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貨幣經濟的運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已經與實物經濟的運行脫節,具有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運行軌跡。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多數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中近50%為實物收入,農產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給自足為主。
3.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更為嚴重。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大國,農村勞動力約有5億左右,占全部勞動力的70%,而且每年還要新增幾百萬人,增長遠遠超過了農業生產的需求,農村勞動力過剩問題十分突出。據測算,根據現有的土地承載力,我國農業僅有1—2億從業人員就足夠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勞動力亟需轉移。尤其是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數量更為可觀,估計勞動力中有60%一75%為剩余勞動力。加快對這些剩余勞動力的轉崗技能培訓步伐,以區域化帶動專業化,在剩余勞動力中創造勞務品牌,鑄造勞務名牌,并使創牌的觸角不斷向高技術行業延伸,從而促使剩余勞動力在勞務品牌形成中逐漸升值,增加農民收入,乃當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勞務化的當務之急。
4.環境劣勢和自然資源優勢同時并存。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大多位于西部,雖然那里的自然條件惡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嚴重,草地狀況日益嚴峻,生態環境脆弱,生態率和土地產效率普遍低下,但是這些經濟落后地區擁有豐富的礦產等自然資源。在全國已發現的160多種礦產資源中西部地區均有發現,特別是能源、金屬礦產以及生物等資源在全國占有顯著地位,其中45種重要礦產資源潛在總量約占全國的40%,開發潛力巨大。以陜西陜北貧困縣為例,一方面,這些地區七溝八梁一面坡,生存環境惡劣;另一方面,這些地區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等資源。一般來說,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大多為這種情況。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在任何一個經濟體中,非貨幣收入都是相當重要的。據美國經濟學家估算,在美國這樣發達的市場經濟中,非貨幣收入平均占收入總量的25%左右。根據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社會經濟和自然資源特點,要在這些地區推行貨幣化程度很高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十分困難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可以探索建立非貨幣化的以實物合作為主的醫療制度,充分利用當地優勢特點,從而使之“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其可能的發展路徑有:
1.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資源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國現階段,土地不僅是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廣大農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作為保障手段對窮人尤其重要。我國土地資源分布很不均勻,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等自然資源非常豐富,但海拔高,自然環境復雜,分散的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個體農戶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力度與利用效度,從而導致土地等自然資源對缺乏勞動力的個體農戶的保障作用失靈。在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如果土地資源豐富,那么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經濟效益,調整產業結構,推進農業規模經營,而且有利于農村勞動力的充分利用,促進農民增收。諸如建立體弱年老農民“以部分承包地換醫療保障”的機制,在公正公平、農民自愿原則的基礎上進行書面簽約,以不低于現行合作醫療的保障標準,按時支付補償金。政府采取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社會融資,攜手合作,聯動發展,利用土地使用權抵押、土地合作信托、土地儲備等方式,對置換出來的土地資源進行重新整合,共同投入,形成合力,高效盤活土地,實現土地產出的最大化。同時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退出和約束機制,有效地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共贏共利局面。實踐表明,在一些保留了部分集體經濟或鄉村工業發展得較好的農村地區,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積極性非常高,有的農村地區的集體經濟甚至還代替農民個人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集資金,因此,這些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與率都是100%,合作醫療制度運行得非常好。如陜西洛川縣永鄉鄉郭家村利用部分村集體土地發展蘋果產業,自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都為全村所有村民繳納合作醫療的籌集資金,村民的參合率每年都是100%,村民們都比較滿意。這些農村地區的集體經濟代替農民個人成了最大的籌資主體,既解除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壓力,又緩解了基層地方推行合作醫療的籌資壓力,同時也提高了合作醫療的出資額度,從而增強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能力。
2.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貨幣經濟缺乏,實物經濟普遍存在。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和價值尺度,其作用應該是與實物經濟的運行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依存的,是為整個社會生產和經濟的正常運行服務的,其總量和構成都應該與實物經濟相適應,而不應該脫離實物經濟獨自運行。因為貨幣脫離實物經濟而獨自運行雖然可能使個別經營者達到資本增值的目的,但對整個社會生產來說,不僅沒有增加任何東西,而且還可能使社會資源的配置指向錯誤的方向。然而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貨幣經濟的運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已經與實物經濟的運行脫節,具有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運行軌跡。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多數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中近50%為實物收入,農產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給自足為主。
3.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更為嚴重。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大國,農村勞動力約有5億左右,占全部勞動力的70%,而且每年還要新增幾百萬人,增長遠遠超過了農業生產的需求,農村勞動力過剩問題十分突出。據測算,根據現有的土地承載力,我國農業僅有1—2億從業人員就足夠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勞動力亟需轉移。尤其是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數量更為可觀,估計勞動力中有60%一75%為剩余勞動力。加快對這些剩余勞動力的轉崗技能培訓步伐,以區域化帶動專業化,在剩余勞動力中創造勞務品牌,鑄造勞務名牌,并使創牌的觸角不斷向高技術行業延伸,從而促使剩余勞動力在勞務品牌形成中逐漸升值,增加農民收入,乃當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勞務化的當務之急。
4.環境劣勢和自然資源優勢同時并存。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大多位于西部,雖然那里的自然條件惡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嚴重,草地狀況日益嚴峻,生態環境脆弱,生態率和土地產效率普遍低下,但是這些經濟落后地區擁有豐富的礦產等自然資源。在全國已發現的160多種礦產資源中西部地區均有發現,特別是能源、金屬礦產以及生物等資源在全國占有顯著地位,其中45種重要礦產資源潛在總量約占全國的40%,開發潛力巨大。以陜西陜北貧困縣為例,一方面,這些地區七溝八梁一面坡,生存環境惡劣;另一方面,這些地區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等資源。一般來說,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大多為這種情況。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一)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
1.市場經濟發展落后,農民人均貨幣收入低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民的生產收入主要來自各種農產品等實物收入,其中一部分由農民直接消費掉,剩余部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當地交通不便的影響,很難通過流通轉化為貨幣來形成農民的貨幣收入。據2004年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絕對貧困人口2610萬人,其中西部l2個省區為1305萬人,其人均年收入為668元。而他們的大量農產品卻因為交通不便運不出去而賣得非常便宜,有的甚至爛在地里無人收購。比如,在云南西盟佤族自治縣的岳宋鄉有一個叫木古壩山寨,那里的茶葉是絕對的綠色產品,可是1斤茶葉只賣到2元錢,如果拿到城市賣,絕對可以賣到50元以上。木古壩的1斤茶葉在城里可以換到l0斤雜交稻種子,城里的1斤雜交稻種子在木古壩卻能換到8斤茶葉。
2.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勞務合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興起的一種新型貿易方式,現已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外匯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的概念已逐步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我國部分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非常豐富,但勞動力素質很低。這不僅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自然條件差、飲水不衛生、醫療衛生條件落后從而導致市場經濟落后地區部分農民的身體素質差方面;還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勞動力受教育水平低方面。在這樣的“貧困——人口多+素質低一貧困”的惡性循環地區,現行的合作醫療制度僅起著外因作用,難以通過內因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真正效用。拉文斯坦首創的“推拉理論”告訴人們,人口流動是“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結果。推力包括人口增長、低生活水準、缺乏經濟機會等;拉力包括勞動力的需求、在新居住地改善生活的可能性、獲得更多的經濟機會、優惠的勞動力政策等。新古典經濟學家認為勞動者在勞務市場上不停地交流和比較各種信息,做出流動與否的決策,對當事雙方都有好處,勞動力富裕國家輸出勞動力,可以減少潛在的社會經濟壓力;勞動力接受國似乎也從中找到了解決勞動力短缺的辦法。因此,在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譬如,政府高效擔當起自己的服務角色,加強對國際勞務市場的調研,建立境外勞務信息網絡,搶占先機,對外承包勞務市場,對內給予一定支持,建立勞務綜合培訓基地,每年甚至每個季度都挑選出一批勞動力進行對口的職業技能強化培訓。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勞務輸出,就可以為國家賺得外匯,政府按其賺回外匯的多少,給予其家人一定比例的醫療支付補償金,其標準不低于現行合作醫療的保障標準;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在國內流動,流^地政府也可依據合理的標準,對其家人進行—定的醫療支付補償金,以保持流人地一定的勞動力數量,從而解決“民工荒”的困境。這樣,政府的外部力量不僅有利于通過內因長效激勵流出地勞動力積極主動改善自身素質和技術層次,而且有利于農民增收和農村脫貧,推動地區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3.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那么在這樣的地區,只能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外援方式在當今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從國外來看,非洲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非洲國家中有相當部分地區,自然資源匱乏,社會資源也不豐富,外部援助在不同程度上推動了其經濟發展,同時也增進了這些地區與外部世界的聯系,從而進一步促進了其經濟社會的發展。在醫療衛生方面,外部援助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20世紀末,肯尼亞,津巴布韋等國利用外部援助,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長,肯尼亞婦女的總生育率由1977年的811個降至1993年的514個。贊比亞利用外部援助,解決了其西部省的大部分農村人口的飲水問題,僅1985—1993年,由援助而興建的水井高達108眼,使2115萬人從中受益。從國內來看,寧夏在總體上是一個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都相對貧乏的省區,但寧夏是在全國較早利用外援的省區之一,其實施的外援項目,無論數量、質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使寧夏的生態得到了很快恢復,農民生活環境和醫療衛生狀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見,如果一個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在這樣的自身力量相當薄弱的地區,實施現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難以為繼,那么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乃其最佳選擇。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爭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發展,需要制定一套專門針對本地區具體情況的醫療衛生服務引進計劃,同時,依據循證醫學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與環境污染、營養不良和生活習慣不良直接相關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時應將農村衛生的重點放在普及基本衛生服務的基礎上,將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健康促進等社區衛生建設結合起來,這樣,農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人口的健康狀況,其關鍵在于強化政府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第一的觀點,切實落實項目責任制,信守各項協議,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4.根據具體情況,也可建立以上三種路徑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須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遵循優勢互補的原則,在結合當地豐富的土地等自然資源,豐富的勞動力等社會資源的基礎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發揮三種路徑的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發展土地、勞動力密集型農業技術,積極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引進和改造,切實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以農民醫療衛生事業為利益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戶共同發展,實行農業從“土地——產品——加工——流通與銷售——農民醫療衛生事業——農業的進一步投入”的規模化經營。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選擇對策
1.非貨幣型發展路徑選擇應當遵循多樣化、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原則。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情況復雜多樣,因此在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時應遵循多樣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則,不能搞一刀切。一是要充分認識建立非貨幣型發展路徑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我國農村地域廣大,人口眾多,走非貨幣型發展路徑的工程量很大。同時,我國各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均衡,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應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多樣的模式,以滿足不同發展程度地區農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
2.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應積極探索建立合作醫療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為農民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組織形式之一,是新時期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它既能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增強農民的支付能力,又能節約市場的交易成本,還能維護農民的自身利益。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以非貨幣型農村合作醫療為號召發展合作經濟,容易產生吸引力和號召力,也許這是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的一個新的突破口。
3.政府應把發展合作醫療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列為非營利性組織,利用各級政府的扶貧資金給予支持。基于目前我國國情,衛生資源的投入能力有限,非營利性醫療組織應該在我國醫療服務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于非營利性醫療組織的發展,政府應通過引導、調控和支持等方式,為其發展積極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這種合作經濟組織在管理上也可采取招標承包經營的方式進行。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在任何一個經濟體中,非貨幣收入都是相當重要的。據美國經濟學家估算,在美國這樣發達的市場經濟中,非貨幣收入平均占收入總量的25%左右。根據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社會經濟和自然資源特點,要在這些地區推行貨幣化程度很高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十分困難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可以探索建立非貨幣化的以實物合作為主的醫療制度,充分利用當地優勢特點,從而使之“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其可能的發展路徑有:
1.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資源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國現階段,土地不僅是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廣大農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作為保障手段對窮人尤其重要。我國土地資源分布很不均勻,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等自然資源非常豐富,但海拔高,自然環境復雜,分散的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個體農戶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力度與利用效度,從而導致土地等自然資源對缺乏勞動力的個體農戶的保障作用失靈。在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如果土地資源豐富,那么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經濟效益,調整產業結構,推進農業規模經營,而且有利于農村勞動力的充分利用,促進農民增收。諸如建立體弱年老農民“以部分承包地換醫療保障”的機制,在公正公平、農民自愿原則的基礎上進行書面簽約,以不低于現行合作醫療的保障標準,按時支付補償金。政府采取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社會融資,攜手合作,聯動發展,利用土地使用權抵押、土地合作信托、土地儲備等方式,對置換出來的土地資源進行重新整合,共同投入,形成合力,高效盤活土地,實現土地產出的最大化。同時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退出和約束機制,有效地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共贏共利局面。實踐表明,在一些保留了部分集體經濟或鄉村工業發展得較好的農村地區,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積極性非常高,有的農村地區的集體經濟甚至還代替農民個人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集資金,因此,這些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與率都是100%,合作醫療制度運行得非常好。如陜西洛川縣永鄉鄉郭家村利用部分村集體土地發展蘋果產業,自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村集體經濟組織每年都為全村所有村民繳納合作醫療的籌集資金,村民的參合率每年都是100%,村民們都比較滿意。這些農村地區的集體經濟代替農民個人成了最大的籌資主體,既解除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壓力,又緩解了基層地方推行合作醫療的籌資壓力,同時也提高了合作醫療的出資額度,從而增強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能力。
2.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勞務合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興起的一種新型貿易方式,現已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外匯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的概念已逐步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我國部分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非常豐富,但勞動力素質很低。這不僅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自然條件差、飲水不衛生、醫療衛生條件落后從而導致市場經濟落后地區部分農民的身體素質差方面;還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勞動力受教育水平低方面。在這樣的“貧困——人口多+素質低一貧困”的惡性循環地區,現行的合作醫療制度僅起著外因作用,難以通過內因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真正效用。拉文斯坦首創的“推拉理論”告訴人們,人口流動是“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結果。推力包括人口增長、低生活水準、缺乏經濟機會等;拉力包括勞動力的需求、在新居住地改善生活的可能性、獲得更多的經濟機會、優惠的勞動力政策等。新古典經濟學家認為勞動者在勞務市場上不停地交流和比較各種信息,做出流動與否的決策,對當事雙方都有好處,勞動力富裕國家輸出勞動力,可以減少潛在的社會經濟壓力;勞動力接受國似乎也從中找到了解決勞動力短缺的辦法。因此,在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譬如,政府高效擔當起自己的服務角色,加強對國際勞務市場的調研,建立境外勞務信息網絡,搶占先機,對外承包勞務市場,對內給予一定支持,建立勞務綜合培訓基地,每年甚至每個季度都挑選出一批勞動力進行對口的職業技能強化培訓。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勞務輸出,就可以為國家賺得外匯,政府按其賺回外匯的多少,給予其家人一定比例的醫療支付補償金,其標準不低于現行合作醫療的保障標準;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在國內流動,流^地政府也可依據合理的標準,對其家人進行—定的醫療支付補償金,以保持流人地一定的勞動力數量,從而解決“民工荒”的困境。這樣,政府的外部力量不僅有利于通過內因長效激勵流出地勞動力積極主動改善自身素質和技術層次,而且有利于農民增收和農村脫貧,推動地區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3.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那么在這樣的地區,只能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外援方式在當今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從國外來看,非洲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非洲國家中有相當部分地區,自然資源匱乏,社會資源也不豐富,外部援助在不同程度上推動了其經濟發展,同時也增進了這些地區與外部世界的聯系,從而進一步促進了其經濟社會的發展。在醫療衛生方面,外部援助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20世紀末,肯尼亞,津巴布韋等國利用外部援助,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長,肯尼亞婦女的總生育率由1977年的811個降至1993年的514個。贊比亞利用外部援助,解決了其西部省的大部分農村人口的飲水問題,僅1985—1993年,由援助而興建的水井高達108眼,使2115萬人從中受益。從國內來看,寧夏在總體上是一個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都相對貧乏的省區,但寧夏是在全國較早利用外援的省區之一,其實施的外援項目,無論數量、質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使寧夏的生態得到了很快恢復,農民生活環境和醫療衛生狀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見,如果一個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在這樣的自身力量相當薄弱的地區,實施現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難以為繼,那么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乃其最佳選擇。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爭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發展,需要制定一套專門針對本地區具體情況的醫療衛生服務引進計劃,同時,依據循證醫學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與環境污染、營養不良和生活習慣不良直接相關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時應將農村衛生的重點放在普及基本衛生服務的基礎上,將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健康促進等社區衛生建設結合起來,這樣,農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人口的健康狀況,其關鍵在于強化政府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第一的觀點,切實落實項目責任制,信守各項協議,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4.根據具體情況,也可建立以上三種路徑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須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遵循優勢互補的原則,在結合當地豐富的土地等自然資源,豐富的勞動力等社會資源的基礎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發揮三種路徑的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發展土地、勞動力密集型農業技術,積極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引進和改造,切實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以農民醫療衛生事業為利益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戶共同發展,實行農業從“土地——產品——加工——流通與銷售——農民醫療衛生事業——農業的進一步投入”的規模化經營。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選擇對策
現在農村正在使用的醫療體系是由國家政府出資來建立的農村合作醫療機構,農民根據自身的意愿來參加到其中,通過繳納費用以及獲得社會資助來實現醫療保障。就2008年到2010年期間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來看,這部分資金不足以滿足其正常運行,因此目前資金缺口比較大,資金不足也讓這一農村合作醫療建設舉步維艱。
(二)相關法律不健全
雖然政府部門在關于農村醫療建設這一方面投入了比較多的關注度,也給予了一定的扶植政策,可是相關的法律法規跟不上,存在許多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使得制度和實際之間存在脫節,對實際的工作開展不能夠起到足夠的約束力量和引導作用。
(三)資金管理水平低下
基金的管理會面臨著一定的風險,根據科左后旗基金的現實情況來看,財政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加上對這些資金的管理能力不足,水平不高,也使得風險性增加,因此阻礙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
二、完善通遼市科左后旗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建議
(一)探索長效的資金收繳機制
資金籌集是開展農村合作醫療建設的一條比較可靠的出路,而在資金的籌集上,應該要以實際情況來進行決策,根據當地的農民收入來進行確定,對農民繳納的費用進行提升是可以讓其獲得更好的醫療保障的。因此在對資金收繳方式上可以靈活多變,敢想敢做,設立定點服務、主動繳納等等多渠道的方式,也可以通過委托以及指定賬戶存入等方式,讓資金的收繳工作穩定、可靠、高效。
(二)調整補償方案,使農民更多收益
科左后旗在綜合分析歷年補償方案運行和基金使用等情況基礎上,結合籌資標標準的提高,適當擴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要提高家庭賬戶基金的使用率,要擴大對慢性病等特殊病種大額門診醫藥費用納入統籌基金進行補償的病種范圍。
(三)加大基金監管力度,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隨著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覆蓋和籌資標準的提高,合作醫療基金規模明顯擴大,這對基金監管工作帶來更大的挑戰和壓力。要認真執行財政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建立有效的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體系,要積極探索各種科學的監管方式。要強化科左后旗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專業審計部門的監督力度。
(四)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對醫藥費用增長情況進行管理和控制,加強醫療服務管理,為農村合作醫療提供良好的條件。醫療藥品以及診療等費用應該要合理、公開,和當前社會的醫療價格相符,通過建立監管機構來約束和管理隨意上漲醫療費用的行為,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考核,將醫療費用以及醫療服務作為其考核的重要內容,根據考核的結果來制定下撥費用的多少。
(五)積極探索流動人口參加合作醫療的有效辦法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人口的流動也是比較頻繁和密集,因此對于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給予關注,能夠對加速農村合作醫療建設起到促進作用。若是對于這部分人口不與管理,那么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會變成更加突出的社會問題,對于合作醫療事業的發展會產生較大的阻力。通過對流動人口參與到合作醫療的方式來進行研究分析,讓更多的流動人口可以享有合作醫療所帶來的保障是目前我們合作醫療所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難題。科左后旗在這一問題上,主要是采取的措施就是,讓農村居民到城市去打工的群體參與到農民工醫療保險中,若是自謀職業,且已經在城市居住納稅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參與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中,建議無固定職業的農村居民在其戶口所在地參與合作醫療。
(六)進一步加大政府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
1.加強宣傳工作。通過對農村合作醫療進行宣傳,讓更多的農民群眾能夠對該項事業有一個更加深入的了解,能夠明白這是對他們的保障,而不是強迫他們出資,是對他們日后的醫療問題提供保護,也讓他們增強在就醫過程中的科學消費觀念。
2.加大財政投入。政府部門對于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應該投入更多的資金,通過對一些經濟狀況發展不佳的城鎮追加投入,讓其合作醫療建設能夠和一些富裕的城鎮處于同一水平上。
3.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政府部門在對合作醫療建設的道路上要不斷的反省和尋找問題,即便目前對于該項事業的政策扶植已經不少,也應該積極的對問題進行尋找,對政策進行完善,通過對各方利益的協調來促進該項事業的穩定發展和快速建設。科左后旗政府部門需要通過提升其誠信度,來讓農民群體能夠接受其提出的農村合作醫療建議。
1 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 保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范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么大。
3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不到位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于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為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后被政府騙走了,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4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程序過于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 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理賠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后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要農民先墊付,這樣如果一些農民借不到錢還是看不起病,然后持著有關手續到合作醫療報帳中心申報,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領錢。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5 建設的意義
論文關鍵詞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法律問題 研究
一、前言
在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試點工作是從2003年開始的,在整個試點階段中取得了很明顯的效果。實行新制度已有十一年之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普及到全國的各個角落,但是,有效的實施醫療制度還是缺乏統一的法律制度來保障以及規范。新農合制度的投入實施,引發了這樣那樣、大大小小的問題,各種不規范的行為頻頻出現,同時反作用于新農合制度,最后嚴重影響著新農合制度發揮最大的價值。總之,迫切需要頒布一系列實用性強的新農合基本法律制度。這一系列制度的頒布實施緊緊的聯系著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國的長遠發展。本文主要是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中去尋找問題,不斷的吸取其他國家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經驗,充分的分析我國的基本國情以及目前試點的情況,積極的構建一系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法律制度,保障新農合的有效實施,為順利的解決農民群體中因病返貧以及因病致貧等問題。
二、 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情況及存在的法律問題
(一)我國缺少一系列法律法規
自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試點實施的開始,在各個試點地區得到了農民群眾的熱烈歡迎。醫療問題是關心民生的三大問題之一,醫療問題的解決可以給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切切實實的實惠,深受群眾的歡迎。然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速度非常的快,每一個地區都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去針對性的制訂了相應的不同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地區之間的聯系少,信息交流少,沒有辦法形成一個全國性適用的新農合法律制度。造成這個現象是有多方面的原因,在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沒有辦法實施統一性的法律制度。對新農合制度中存在的一些基本性的問題,各個地區需要給予明確的規定,例如:農合辦的經費來源、政府財政每年給予支持最低程度、各級經辦機構的義務、資金的籌集的比例、醫院醫生配置以及違反法律時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分析地區的實際情況,建立一系列更高的、約束力更強的法律制度。
(二) 新農合規章制度非常的不協調
在我國既存在來自國家政策層面的新農合制度的規定,同樣,也有來自于試點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的新農合制度規定。目前我國國家政策嚴重缺乏對新農合制度的解釋以及配套立法。造成各個試點地區無法正確的理解中央下達的政策指向,所以形成了千差萬別的政策理解方法,最后影響到各個試點地區制定各種規章制度的不一致。大部分地區的農民群眾并不積極的去遵守規章制度,因為他們沒有明確的制度可以去遵守,全權由醫療機構或者是經辦機構決定。同時,報銷的條件,怎么報銷以及能夠報銷多少等方面缺乏一系列固定的標準,參合的主體無所是從。所以,迫切需要審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規章制度的詳細規定,在各個相關的問題上設置好適用的標準,各個參合主體的權利義務達到最大限度的明確。
(三) 保障新農合制度運行的程序性法律嚴重缺失
在整個新型農村合作制度實施的過程中,需要涉及到的方面非常廣。例如:費用的報銷、資金的籌集、程序的監督和管理以及資金的運行管理等。籌集資金需要具備明確的規定,主要包括籌集的主體、籌集的方式、籌集額度的大小等方面的規定。要更加注意資金運行階段的規定,一個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需要一個系統的法律來規定和保障。我國需要詳細規定費用的報銷和監督方式,使這類型的規定可以全國適用,統一規制。要認真做好新農合制度中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四)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該強制推行
充分的分析事物的發展規律,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的階段有著不一樣的強制、自愿規律要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剛剛開始實施的時候,被一些舊農合制度影響著,舊農合制度內部存在非常多的消極影響,阻礙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順利實施。如果在實施的過程中采取強制性的態度就會激起人們群眾的反感情緒,阻礙著新農合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強制性實施的效果非常的明顯。雖然,從全國范圍來看,已實施新農合醫療制度的縣份已達到一定的數量,但就具體某個縣來說,農民的參合率不一定高。由于對新制度本身不了解,對部分村干部不信任等多種原因綜合而成,導致部分農民實際對新農合醫療制度參與熱情不高。所以政府應強制推行。隨著新農合制度的快速發展,它帶來的好處,受到了大部分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新農合醫療制度在試點及推廣過程中取得了不少經驗,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西部地區貧困農民因疾病而導致的貧困狀況。
三、 解決問題的相關建議
(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正確定位
新型農村合作制度的正確的法律定位,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將新型農村合作制度劃分為經濟法還是行政法。第一步,在理解經濟法和行政法兩者的定義的基礎上去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定位。經濟法指的就是,在協調經濟發展過程中,科學的調整政府產生的法律關系的總結。行政法則是一部獨立性非常強的法律,主要是為了調整因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而產生的法律規范和社會關系的總和。再者,根據當前中國農村的現實情況,構建一種符合中國農村經濟新特點的、與廣大農民需求相適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我國沿海發達地區和大部分已建立農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中國家情況相似,可以考慮用醫療保險制度代替以往的合作醫療制度。實施醫療保險可以克服合作醫療在資金籌集和費用支付等方面缺少完整、科學的預算,在政策和法律上缺少保障的弊端,從制度上、法律上和管理上解決資金平衡等困擾農村醫療保障發展的問題等。同時,我們應該承認從今后的發展,在農村實施醫療保險制是必然的選擇。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效率以及公平
我國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農民收入情況也不一樣,只有采取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方式才可行,在具有集體經濟實力和社區組織功能較強的農村地區,可以為農民構建多層次的醫療保健體系,在當前部分地區缺乏集體經濟實力、鄉村組織弱化的情況下,合作醫療持續推廣難度很大,而在有條件地區推行合作醫療仍是政府的一項過渡性措施。所以,不僅要將制度強行推廣,還要重視農村醫療保障的原則與多種模式的研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國家實施的一項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肯定具有著一般社會保障的特點。這些特點具體到新型合作醫療當中來就是國家為了使社會成員特別是沒有能力尋求基本醫療保障的農民群體能夠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實現農民的生存權利而為他們所提供的醫療上的援助和保證。主要方法是通過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調配和整合資金,將暫時不需要農村醫療保險的農民收入,通過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先調配給需要醫療保障的農民,實現其社會保障的功能的。
(三) 明確政府、醫院和參合農民三方的權利義務
在政府給予財政支持的背景下,參合農民和醫院參加的一種醫療制度就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所以,在制定一系列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法律法規的時候,需要將三方主要參加者的行為關系考慮進去,將他們之間的關系進行縝密的劃分,明確各自的責任、義務,最后以法律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為新農合制度得到徹底貫徹落實提供堅實的基礎,保證農民群眾利益的最大化。
新農合醫療制度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提高患病農民報銷比例,大額提高補償率。如果把起付標準設定的過高,則農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費用不能得到報銷,可能讓農民覺得交了錢享受不到好處;而若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過低,相對于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的大病醫療費用,幾千元的補償如同杯水車薪,于事無補。如果能夠減少報銷醫療程序,提高報銷比例,農民還是很樂意參加新制度的。最好的辦法就是,醫院本身先墊付參合農民的醫療費,農民自己只出很少的一部分,最終由醫院與新農合醫療管理機構結算醫療費。這樣的做法,相當于有三方“購買人,”即農民、醫院和新農合醫療基金管理部門,讓具有政府部門性質的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部門制約醫療機構的開大檢查、大處方的行為。同時,政府加大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與醫藥推銷商相互勾結、共同坑害患者的不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以降低醫療、醫藥費用。
(四) 加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以農村家庭(戶)為單位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一種互助共濟醫療制度。“新農合”的實施對于解決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乃至于確實解決“三農”問題都具有重大意義。為深入了解該制度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實施狀況,本文選取了具有一地代表性的DJ村作為調研的對象。
一、DJ村“新農合”實施概況
DJ村位于湖北省中部城市ZX市境內。ZX市是湖北的農業大市,位于江漢平原北端。DJ村位于ZX市西部,是一個行政村,全村有9個村民小組,273戶居民,共1092人,有耕地1263畝。該村是一個典型的農業村,主要以種植水稻為主,還兼種油菜、小麥等經濟作物;沒有村辦企業,交通也不便利,只有一條通村公路。村民的收入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農業收入;另一部分則為勞務輸出收入。以2008年為例,全村人均純收入為3560元,遠低于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761元。因而本文選取DJ村作為本論文研究對象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
根據調研DJ村的“新農合”實施概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村民參合率較高
2005年,DJ村被市政府列為ZX市首批“新農合”試點村。DJ村由于自身經濟條件的落后,村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較普遍,因而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到2008年底,總共參合人數達到861人,參合率達到78.8%,遠高于全市農村居民的平均參合率65%。
(二)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中收入偏低者居多
調查顯示,2008年度,參合的家庭中,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家庭占31.3%;2000-3500元之間的農村家庭占37.1 %,在3000-4500元的占17.4%;4500元以上的占15.2%。這是與低收入農民渴望新合作醫療的現狀是相符的,也使得低收入農民能看得起病。
(三)積極參加者多為老年人及幼童
在自愿原則的前提下,農民家庭存在選擇性投保。那些家庭成員年齡偏大或幼小兒童、健康狀況比較差的家庭是合作醫療的積極參與者。調查中發現,19.6%的參保家庭有15歲以下的小孩,16.7%參保家庭有60歲以上老人,41.2%參保家庭兩者都有;僅有23.5%一者都沒有。由此可見,77.5%的參保家庭屬有60歲以上老人或15以下歲小孩的家庭。
二、DJ村“新農合”實施后存在的問題
為了更深入地了解DJ村“新農合”實施以來的情況,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實地走訪了9個自然村中的45戶參合村民,并進行了廣泛調研。調查發現,“新農合”確實給村民帶來了實惠,但是在其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
(一)村、鄉兩級醫療機構醫療能力低,致使村民滿意度低
在調查的農戶當中,有29戶農民(達到64.4%)對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這兩級醫療機構滿意度較低。究其原因,普遍認為,實行“新農合”以后,到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的患者人數增多,但受條件的限制,醫療服務卻難以滿足患者正常的醫療需求,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群眾參合的積極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兩級定點醫療點條件簡陋,設備短缺。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房屋破舊,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和檢查設備,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和能力都不能滿足農村民的需求,只能看頭疼腦熱的小病,稍微大一點的病就得去市級醫療機構,增加了看病成本,延緩了就醫時機。第二,高素質的專業醫療衛生人才缺乏,醫務人員技術水平較低。村級衛生室的醫務人員主要來自大集體時期經過短期培訓的“赤腳醫生”;而鄉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主要是地方醫專畢業的中專生,醫療技術比較低;再加上“逆向選擇”的因素,技術好的醫務人員更加向條件好的醫療機構流動。
(二)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的話語權缺失
農民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要參與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主要是解決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因此,農民應該積極參與到“新農合”的監督管理當中,掌握自己的話語權。調查結果也顯示,80%農戶對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具有較強意愿,他們認為農民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直接參與者應該要參與到“新農合” 的監督管理當中,應該有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然而,在現實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理念上存在著“以政府為中心”、“以管理為中心”的突出特征,沒有體現“以滿足農民的需求為中心”,以“公共服務”為價值取向的設計理念,致使農民實質上只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動的接受者,失去了話語權。
(三)手續繁雜影響藥費及時方便地報銷
通過對45戶村民的調查,有32戶的村民(達到71.1%)認為藥費報銷手續復雜,影響藥費的及時方便地報銷。為什么會這樣,其源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信息不對稱、外部性等特征,為了防范風險和堵塞漏洞,限制條件越定越多,制度也顯得越來越復雜,尤其在合作費用報銷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諸如門檻費、封頂線、定點醫療機構、家庭賬戶、分段累進、慢性病和藥品目錄等等名目繁多,讓人眼花繚亂;在報銷醫藥費的程序方面,規定定點醫療機構先按規定墊支,后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到“縣(市)農合辦”結算,但需農民患者出示醫療證、身份證、出院小結、專用處方、住院審查表、費用發票、費用清單等近十種“證據”,方可辦理。而眾所周知,農村居民相對文化程度較低,大多在中小學文化水平,這樣繁復的制度設計,對于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農民,太過復雜。
(四)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的逐利性趨勢顯現
在調研中,筆者了解到這樣一件事,當參合村民去村衛生室買藥時,使用合作醫療證時的藥費要比不使用合作醫療時的藥費要貴,且被告知是鎮衛生院統一規定的。通過這件事情,我們發現在實行“新農合”中鄉鎮級醫療機構的逐利性顯現。因為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縮減經費或不再給經費,醫院公益性淡化,使醫院成為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故鄉鎮衛生院往往采取提高藥品價格、門診費、住院費,甚至對患者小病大醫、無病用藥,以實現高額盈利。醫院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完全靠醫院自己來解決,直接導致醫院亂收費、亂加價、檢查過多、用藥過多、治療過多等現象出現。
三、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化發展的對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涉及到政府、醫療機構、村民三方利益,因此我們必須從三方著眼,統籌兼顧,以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可持續化發展。
(一)針對政府機構自身的對策建議
1、合理設置監管機構,確實加強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各級政府應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和能級原理,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證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費用,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2、簡化報銷手續,改變付費方式。不合理的程序必然影響制度的實施。針對報銷手續復雜問題,我們建議實行醫療費用醫院墊付制度,就是患者在結算醫療費用時由醫療機構審核并墊付應給予農民補償的醫療費用,使農民能更加及時、便捷地得到資金補償。它的具體程序為:在定點醫院設立新農合結算窗口或在原窗口增加新農合報銷程序,參保農民在當地規定的任何一家定點醫院就診,都可以直接在該醫院所設的新農合結算窗納自付費用,一次性結算清楚。這種報銷制度簡化了報銷程序,為就醫的農民提供了方便。
(二)針對醫療機構的對策建議
1、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村、鄉(鎮)兩級醫療服務水平。首先,針對部分農村村、鄉(鎮)兩級衛生服務體系缺失的問題,應該加強以鄉村衛生室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其次,針對鄉村醫療機構條件簡陋,設備短缺,專業醫療衛生人才缺乏,醫務人員技術水平較低等問題,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1)加強鄉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提高鄉村醫療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可通過城市醫院支援農村、免費培訓鄉村醫生等辦法,增強鄉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也可通過上級衛生部門對口支援,定期、定向對基層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滿足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實現農民就近就醫,享受優質廉價醫療服務。(2)加大對農村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改善醫療環境,從硬件設施上保障合作醫療制度的完善。而政府應該在設備購置和醫療環境改善方面給予相關的政策補助。
2、加強監管,避免醫療機構的趨利性現象出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政府為解決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而實行的,它本質上屬于是公共產品的范疇,是具有公益性的。因而它不應該成為醫療機構謀取私利的工具。正是基于此,政府應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過程中嚴格監管,防止趨利性現象出現。具體來說,對于已出現這種現象的醫療機構,要嚴厲處罰,絕不姑息;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的高度來杜絕此類現象。
(三)針對農戶的對策建議
1、加強宣傳、提高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加強對農民的思想宣傳工作,讓廣大農民意識到這種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項恩惠,也不是農民的一項負擔,而是在政府的幫助、主導下的一項農民互助共濟保障制度。創新宣傳工作的方式和形式。如設立電視專題、編寫知識小品、舉辦知識搶答賽等,把參合辦法、參合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認可這一制度。
2、增強農戶在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的話語權。要確實解決農民的醫療問題,前提是在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以真正滿足農民的醫療需求為中心,真正體現農民的醫療需求。而要真正體現農戶的醫療需求,就必須增強農戶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話語權,真實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意愿,避免“以政府為中心”的現象出現。從我國的具體現實來說,可以采取定期聽取農戶意見的方式。由相關政府部門每半年或一年定期組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農戶召開座談會,聽取農戶的意見,并及時給予反饋。
參考文獻:
1、吳儀.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J].理論參考,2007(4).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集資金,以縣為單位舉辦,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遼寧省從2004年開始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6年全面推行,到2012年遼寧省的參合率達到90%以上。新農合在幫助農民抵御重大疾病風險,減輕農民負擔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遼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問題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制度不合理,沒有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
由于農村醫療機構條件差,設備落后,同時醫療技術人員專業技能相對較差的原因導致參加新農合的很多患者到市級以上醫院就診,而遼寧省的新農合規定,參合農民到參合區域以外地區就診,應由縣經辦機構出據轉診手續后到被確定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診,期間發生的費用先由農民個人支付,出院后再進行報銷。根據遼寧省的統計資料,2010年,遼寧省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僅為6908元。對于參合患者來講,難以籌措大病住院資金,必然形成農民患病卻不敢住院檢查治療,這顯然與新農合建立的目的相悖。雖然遼寧一些地區如錦州市試點展開了參合農民出院即獲得新農合補償,但仍然是事后補償,農民仍需要先行墊付全部醫療費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參合農民難以籌措住院資金的問題。
(二)財政撥款滯后,影響資金補償能力
遼寧省現行的籌措方法是合作醫療籌措中的農民個人繳費,由鄉鎮府和村委會組織收繳,市、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根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按標準劃撥到縣政府社保專戶;省財政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和省衛生廳對各地參合農民個人籌資和市、縣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撥付條件后,由省財政廳下達預算指標文件,通過省財政社保補助資金專戶逐級劃撥到縣財政社保補助專戶。
新農合的財政補助資金,由財政和主管部門到達基層醫療經辦機構的時間往往很長,大多數撥付在下半年或年后才能到賬。在上級財政補助資金沒有實際撥付到縣級財政前,用于支付參合農民住院大病的資金只能有各縣級財政自行墊付,再加上這幾年新型農村合作資金逐年提高。如鐵嶺市20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級財政補助人均200元,到2012年,各級補助提高到240元。上級財政撥款滯后,再加上逐年提高的補助費用致使一些財政比較困難的縣,資金的籌集更加困難,直接影響到資金的補償能力。
(三)新農合醫療人員業務水平不高
遼寧省是衛生資源分布不平衡的省份,高級醫學人員和高級醫療設備大多集中在大城市中的大醫院,而基層醫院有的衛生資源卻很少。基層醫院衛生隊伍中有相當多人員沒有接受過高等醫學教育。其中很多醫療人員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畢業的中專生,甚至在一些基層醫院非藥學技術人員從事藥劑技術工作。2009年遼寧省基層衛生人員大專以上學歷為24.88%,中專學歷的到66.39%,初中以下學歷的到8.73%,從中可以看出基層醫療人員學歷層次普遍較低。
(四)農村醫療救助作用水平不明顯
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仍然不能負擔醫療費用的農村特殊困難群體。遼寧省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比例為70%左右,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救助比例一般為85%,新農合的補償比例低,導致需要救助的人員增多,給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帶來很大壓力。同時救助資金由省、市、區或縣三方籌集,對貧困縣市來講很難拿出更多的資金投入到醫療救濟中,造成救助資金缺口大。受農村救助資金總量的限制,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只能選擇特殊困難群體之中最特殊困難群體進行救助。而其它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難群體得不到及時的救助。得到救助的因水平較低,救助作用也不明顯,如遼寧省葫蘆島市2012年農村醫療救助按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的50%予以救助,年救助封頂線僅為4000元。
二、遼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策建議
(一)合理確定支付比例,改革報銷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的原則下,首先根據籌資總額和參加新農合后農民就醫可能增加的程度,合理的確立大額住院醫藥費用的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確定減輕參合農民的自身費用的負擔能力。其次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平臺,實現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和統籌地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信息系統連接,實現新農合信息和醫療保險機構的對接,市級新農合信息平臺結算系統和市級定點醫院對接,在此基礎上新農村合作醫療參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制度,參合農民在治療期間只需要負擔自身部分,不再需要墊付醫療費用,這樣就能減輕參合農民負擔,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
(二)改變財政撥款順序,提高基金補償能力
遼寧省應該建立農村衛生事業投入的長效保障機制。要調整參合農民繳費順序,市、縣根據參保實際人數補助,省財政最后補助的籌資順序為省在年初根據上一年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向地方撥款,省級財政撥款可以在年終時確定最終參保人數時實行多退少補方式最終確定數額,市、縣財政的補助金在省資金下撥時同時到位,最后才是農民自愿繳納費用。這樣可以保證基金的補償能力,使農民感覺到發生大病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真實可靠,會吸引更多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三)加大財政支持的力度,強化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制度
針對遼寧省的基層醫療人員學歷層次低的問題,遼寧省要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要從財政上加大對農民衛生人才培養的投入。政府要把農村衛生人才培養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根據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計劃,安排專項資金。省財政將根據農村實際情況安排專項資金。其次,加強農村衛生技術人員的系統化、規范化培訓,要把在職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結合起來,不斷鞏固和更新知識,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縣級衛生機構要進一步強化培訓職能,有針針對性地結合農村衛生工作的實際,突出常見病、多發病、防治知識與技能的學習。
(四)簡化醫療救助程序,加強制度銜接
現有的救助審批程序、環節過于復雜,不方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各地救助工作部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如何簡化審批程序,對于突發事件造成特別困難的對象,要特事特辦,先進行救助。建立資金增長的長效機制。加快財政對醫療救助的投入,明確地方政府在農村醫療救助投入上的責任,加強與“新農村”制度的有效銜接,開辟困難農民看病的“綠色通道”,盡可能多的解決貧困農民的看病問題。研究利用商業保險在解決大額醫療費用問題上的優勢,建立“新農合”與商業保險的有效銜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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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運行困境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全貨幣化的籌資方
式不符合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市場化程度低的實際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貨幣籌資為基礎的一種新型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這種完全貨幣化的籌資方式,客觀上脫離了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市場化程度低的實際情況。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以前的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由集體來承擔,個人只承擔一小部分,而且一般不用交現金,而是以“工分”的形式從集體經濟的收人中扣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采取國家、集體、個人三方投資,強調三方的責任,但在廣大中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籌資難度相當大,尤其是農民個人自籌的那部分資金。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由于其市場化程度低,集體經濟不發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較少,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無力支持合作醫療的最低基金籌集。對于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個人來說,盡管每年不少于10元的參保金的數額不大,但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民來說,經濟落后,交通又不方便,七溝八梁一面坡,幾年進不了一回城,一家幾口人,叫他們每年拿出幾十元現金來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確非常困難。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中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很難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先行試點逐步推廣的總體原則是正確的,但相對于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而言,仍是一種“富人”保障原則,也就是說只有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富人”才能繳得起合作醫療保障金,而真正需要保障的窮人,通常也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因收^過低,繳不起合作醫療保障金,而無法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國家給予的合作醫療待遇。但當“參合率不能轢時,強迫命令就出臺了。“新合醫”成了政府對農民施惠的代名詞,農民成了被動的受惠者”。這不僅不符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突出對經濟弱勢群體保護的—般陛原則,而且在醫療公平性方面易于兩極分化,富裕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可以得到滿足,多數貧困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出于經濟原因很難得到滿足。同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自愿參加制度必然形成體制內和體制外兩個群體,針對體制外人員侵蝕體制內資源的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難以避免。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缺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籌資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曾在農村合作醫療中扮演過重要角色,建國后到改革開放以前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主要依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基礎。但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實行了,集體經濟組織基本解體,缺少集體經濟支撐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資金籌集失去了這一穩定可靠的保障基礎。因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設計忽略了農村集體經濟這個穩定可靠的保障基礎,從而直接導致了其運行的持續性難以為繼。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一)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特點
1.市場經濟發展落后,農民人均貨幣收入低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民的生產收入主要來自各種農產品等實物收入,其中一部分由農民直接消費掉,剩余部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當地交通不便的影響,很難通過流通轉化為貨幣來形成農民的貨幣收入。據2004年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絕對貧困人口2610萬人,其中西部l2個省區為1305萬人,其人均年收入為668元。而他們的大量農產品卻因為交通不便運不出去而賣得非常便宜,有的甚至爛在地里無人收購。比如,在云南西盟佤族自治縣的岳宋鄉有一個叫木古壩山寨,那里的茶葉是絕對的綠色產品,可是1斤茶葉只賣到2元錢,如果拿到城市賣,絕對可以賣到50元以上。木古壩的1斤茶葉在城里可以換到l0斤雜交稻種子,城里的1斤雜交稻種子在木古壩卻能換到8斤茶葉。
2.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貨幣經濟缺乏,實物經濟普遍存在。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和價值尺度,其作用應該是與實物經濟的運行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依存的,是為整個社會生產和經濟的正常運行服務的,其總量和構成都應該與實物經濟相適應,而不應該脫離實物經濟獨自運行。因為貨幣脫離實物經濟而獨自運行雖然可能使個別經營者達到資本增值的目的,但對整個社會生產來說,不僅沒有增加任何東西,而且還可能使社會資源的配置指向錯誤的方向。然而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貨幣經濟的運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已經與實物經濟的運行脫節,具有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運行軌跡。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多數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中近50%為實物收入,農產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給自足為主。
3.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更為嚴重。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大國,農村勞動力約有5億左右,占全部勞動力的70%,而且每年還要新增幾百萬人,增長遠遠超過了農業生產的需求,農村勞動力過剩問題十分突出。據測算,根據現有的土地承載力,我國農業僅有1—2億從業人員就足夠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勞動力亟需轉移。尤其是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過剩數量更為可觀,估計勞動力中有60%一75%為剩余勞動力。加快對這些剩余勞動力的轉崗技能培訓步伐,以區域化帶動專業化,在剩余勞動力中創造勞務品牌,鑄造勞務名牌,并使創牌的觸角不斷向高技術行業延伸,從而促使剩余勞動力在勞務品牌形成中逐漸升值,增加農民收入,乃當前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勞動力勞務化的當務之急。
4.環境劣勢和自然資源優勢同時并存。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大多位于西部,雖然那里的自然條件惡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嚴重,草地狀況日益嚴峻,生態環境脆弱,生態率和土地產效率普遍低下,但是這些經濟落后地區擁有豐富的礦產等自然資源。在全國已發現的160多種礦產資源中西部地區均有發現,特別是能源、金屬礦產以及生物等資源在全國占有顯著地位,其中45種重要礦產資源潛在總量約占全國的40%,開發潛力巨大。以陜西陜北貧困縣為例,一方面,這些地區七溝八梁一面坡,生存環境惡劣;另一方面,這些地區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和煤等資源。一般來說,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大多為這種情況。
(二)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
在任何一個經濟體中,非貨幣收入都是相當重要的。據美國經濟學家估算,在美國這樣發達的市場經濟中,非貨幣收入平均占收入總量的25%左右。根據我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的社會經濟和自然資源特點,要在這些地區推行貨幣化程度很高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十分困難的。因此,筆者認為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可以探索建立非貨幣化的以實物合作為主的醫療制度,充分利用當地優勢特點,從而使之“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其可能的發展路徑有:
1.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資源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國現階段,土地不僅是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廣大農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作為保障手段對窮人尤其重要。我國土地資源分布很不均勻,西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土地等自然資源非常豐富,但海拔高,自然環境復雜,分散的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個體農戶對土地資源的開發力度與利用效度,從而導致土地等自然資源對缺乏勞動力的個體農戶的保障作用失靈。在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如果土地資源豐富,那么建立以土地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有利于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經濟效益,調整產業結構,推進農業規模2.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就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勞務合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興起的一種新型貿易方式,現已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外匯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的概念已逐步被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我國部分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勞動力資源非常豐富,但勞動力素質很低。這不僅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自然條件差、飲水不衛生、醫療衛生條件落后從而導致市場經濟落后地區部分農民的身體素質差方面;還表現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勞動力受教育水平低方面。在這樣的“貧困——人口多+素質低一貧困”的惡性循環地區,現行的合作醫療制度僅起著外因作用,難以通過內因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真正效用。拉文斯坦首創的“推拉理論”告訴人們,人口流動是“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結果。推力包括人口增長、低生活水準、缺乏經濟機會等;拉力包括勞動力的需求、在新居住地改善生活的可能性、獲得更多的經濟機會、優惠的勞動力政策等。新古典經濟學家認為勞動者在勞務市場上不停地交流和比較各種信息,做出流動與否的決策,對當事雙方都有好處,勞動力富裕國家輸出勞動力,可以減少潛在的社會經濟壓力;勞動力接受國似乎也從中找到了解決勞動力短缺的辦法。因此,在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可以建立以勞務合作為主其他資源為輔的合作醫療制度。譬如,政府高效擔當起自己的服務角色,加強對國際勞務市場的調研,建立境外勞務信息網絡,搶占先機,對外承包勞務市場,對內給予一定支持,建立勞務綜合培訓基地,每年甚至每個季度都挑選出一批勞動力進行對口的職業技能強化培訓。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勞務輸出,就可以為國家賺得外匯,政府按其賺回外匯的多少,給予其家人一定比例的醫療支付補償金,其標準不低于現行合作醫療的保障標準;達到培訓要求的學員,如果能在國內流動,流^地政府也可依據合理的標準,對其家人進行—定的醫療支付補償金,以保持流人地一定的勞動力數量,從而解決“民工荒”的困境。這樣,政府的外部力量不僅有利于通過內因長效激勵流出地勞動力積極主動改善自身素質和技術層次,而且有利于農民增收和農村脫貧,推動地區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發展。
3.如果一個市場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那么在這樣的地區,只能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外援方式在當今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從國外來看,非洲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非洲國家中有相當部分地區,自然資源匱乏,社會資源也不豐富,外部援助在不同程度上推動了其經濟發展,同時也增進了這些地區與外部世界的聯系,從而進一步促進了其經濟社會的發展。在醫療衛生方面,外部援助發揮了相當重要的作用。20世紀末,肯尼亞,津巴布韋等國利用外部援助,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長,肯尼亞婦女的總生育率由1977年的811個降至1993年的514個。贊比亞利用外部援助,解決了其西部省的大部分農村人口的飲水問題,僅1985—1993年,由援助而興建的水井高達108眼,使2115萬人從中受益。從國內來看,寧夏在總體上是一個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都相對貧乏的省區,但寧夏是在全國較早利用外援的省區之一,其實施的外援項目,無論數量、質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國的前列,使寧夏的生態得到了很快恢復,農民生活環境和醫療衛生狀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見,如果一個經濟落后地區既無一定的自然資源,也無可利用的社會資源,在這樣的自身力量相當薄弱的地區,實施現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難以為繼,那么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乃其最佳選擇。發展外援型合作醫療制度,爭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發展,需要制定一套專門針對本地區具體情況的醫療衛生服務引進計劃,同時,依據循證醫學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與環境污染、營養不良和生活習慣不良直接相關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時應將農村衛生的重點放在普及基本衛生服務的基礎上,將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健康促進等社區衛生建設結合起來,這樣,農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場經濟落后地區人口的健康狀況,其關鍵在于強化政府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第一的觀點,切實落實項目責任制,信守各項協議,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4.根據具體情況,也可建立以上三種路徑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須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遵循優勢互補的原則,在結合當地豐富的土地等自然資源,豐富的勞動力等社會資源的基礎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發揮三種路徑的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發展土地、勞動力密集型農業技術,積極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技術引進和改造,切實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以農民醫療衛生事業為利益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戶共同發展,實行農業從“土地——產品——加工——流通與銷售——農民醫療衛生事業——農業的進一步投入”的規模化經營。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非貨幣型發展路徑選擇對策
1.非貨幣型發展路徑選擇應當遵循多樣化、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原則。市場經濟落后地區農村情況復雜多樣,因此在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時應遵循多樣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則,不能搞一刀切。一是要充分認識建立非貨幣型發展路徑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我國農村地域廣大,人口眾多,走非貨幣型發展路徑的工程量很大。同時,我國各地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均衡,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應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多樣的模式,以滿足不同發展程度地區農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
2.選擇非貨幣型發展路徑應積極探索建立合作醫療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為農民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組織形式之一,是新時期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它既能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增強農民的支付能力,又能節約市場的交易成本,還能維護農民的自身利益。在市場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以非貨幣型農村合作醫療為號召發展合作經濟,容易產生吸引力和號召力,也許這是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的一個新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