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申報材料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01 16:23:22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教師資格證申報材料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教師資格證申報材料

篇(1)

根據《xx市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xx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及《xx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xx學校認真宣傳教師資格注冊政策,按程序組織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現將2020年xx中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確認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中學在編在崗教職工82人,其中:工勤人員9人,2020年10月前退休2人,應注冊教師61人;實有教職工80人,其中工勤人員8人,試用期內及未轉編特崗教師數11人,應注冊教師0人;應注冊教師61人,其中:實際網報60人,無教師資格證教師0人,2021年3月前退休0 人,暫緩注冊0人,已經注冊0人,長病假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做好宣傳動員學習。通過教師例會、印發學習材料等形式組織教師學習《教師資格條例》、《云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xx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文件。做到教師人人清楚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意義和要求,及時配合做好教師注冊的各項工作任務。

2.選好專項負責人。學校安排工作認真負責、細心計算機操作熟練的一名教師負責本校的教師資格注冊工作。

3.加強保障。教師注冊工作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面廣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量大,學校在資金、物資等方面及時提供保障。

4.認真開展注冊準備工作。注冊前及時摸清本校教師情況,包括在編人數、有教師資格證教師數、無教師資格證人數,暫緩注冊人數。掌握注冊對象,認真核對信息,按時上報各類統計表冊,及時完成錯誤信息更正及補發、換發教師資格證,做好注冊前的各項工作任務。

5.按要求完成網報及現場確認。學校明確負責教師注冊的老師幫本校教師進行注冊報名,要求注冊教師在規定的時間段參加網上報名注冊,并向學校提交注冊相關材料。26日全校教師完成網絡報名后到學校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并按規定攜帶相關材料,確認點核對信息無誤后打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并讓教師本人簽字確認。27日現場確認結束學校將確認情況進行公示,公示至11月2日,全校教職工無異議。

6.完成網報及現場確認后學校對申請人進行審核,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并將注冊申報材料按要求和順序整理報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初審。

三、存在問題

1.教師注冊工作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面廣材料多,需要處理的信息繁雜,工作量大,負責的教師教學任務重,教學和注冊工作常常產生沖突。

2.首次進行教師注冊工作,對工作流程及注冊操作不熟悉,如不容易精準找到所學專業等。

四、工作建議或下步工作打算

1.政策宣傳一定要到位。

2.政策把握要準確,不在范圍的不能注冊,范圍內的全部注冊。

3.各個工作環節要細心再細心,各項信息必須準確無誤。

4.嚴格按各個時間節點開展工作,按時完成后續工作。

篇(2)

_____同志,女,漢族,______年______月出生,現年______歲,______年畢業于______專業,本科學歷,______年______月經人事局招聘至我校工作至今,教齡______年。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思想積極,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工作踏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成績優秀,年度考核名列前茅,近五年來未受過任何處分或處罰。經審查,符合城區學校選調教師條件。

學校負責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范本二:

茲證明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系我校在編在職教師。現擔任_______一職,該同志任職期間,工作認真負責,熱愛學生,團結同志。曾榮獲年度優秀教師。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學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范本三:

茲證明,本單位___________同志,性別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今,在_____________中心小學從事英語教育教學工作以上經歷表明該同志已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

特此證明。

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中心小學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范本四:

姓名_______,性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專業普通全日制教育學歷(中師、專科、本科)畢業。_______年_______月該同志在我局申辦教師資格證,經審核該同志的申報材料,符合_______教師資格證(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認定條件,任教學科_______,教師資格證號碼_______,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中。

特此證明

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出具證明的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凡出具虛假證明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2、該證明信息招聘機構將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查詢核對。

范本五:

茲證明__同志于20XX年12月份在_____________分校從事教師一職。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蓋章):

經辦人:

20XX年XX月XX日

范本六:

證明(黑體加粗三號居中)

(空兩格)茲有我校______同志,于___年___月-----____年____月在我校擔任____年級____班班主任一職。該同志任職期間,工作認真負責,熱愛學生,團結同志,曾榮獲_____年度優秀班主任、優秀班級管理工作者等榮譽。特此證明。

______學校(加蓋公章)

范本七:

( )××字第××號

篇(3)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教師的工作證明(二)

______同志,女,漢族,______年______月出生,現年______歲,______年畢業于______專業,本科學歷,______年______月經人事局招聘至我校工作至今,教齡______年。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思想積極,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工作踏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成績優秀,年度考核名列前茅,近五年來未受過任何處分或處罰。經審查,符合城區學校選調教師條件。

(附)近三年年度考核成績:

學校負責人意見:學校(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教師的工作證明(三)

姓名_______,性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專業普通全日制教育學歷(中師、專科、本科)畢業。_______年_______月該同志在我局申辦教師資格證,經審核該同志的申報材料,符合_______教師資格證(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認定條件,任教學科_______,教師資格證號碼_______,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中。

特此證明

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出具證明的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凡出具虛假證明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2、該證明信息招聘機構將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查詢核對。

教師的工作證明(四)

茲證明,本單位___________同志,性別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今,在_____________中心小學從事英語教育教學工作以上經歷表明該同志已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

特此證明。

單位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中心小學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教師的工作證明(五)

茲證明_____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單位工作年,職務為_____,崗位為_____,工作性質為(正式制;合同制;臨時制;其他),職稱為_____,該職工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有;無)。

其身份證號碼為:

篇(4)

【中圖分類號】G45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5-6009(2015)35-0034-02

【作者簡介】陳士文,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教育局(江蘇揚州,225009)局長、省小學數學特級教師。

筆者是一名特級教師,又走上了教育局局長崗位。從局長的角度,參與并組織過教師資格認定與招聘工作;作為一名特級教師,接受過區級、市級、省級的評審及考核。借此機會與大家交流,在教師資格認定與招聘、特級教師評審及考核工作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哪些反省與思考?

先不談特級教師“特”在哪里?要想做教師,必須先拿到“教師資格證”,這是走向教師生涯的第一個證書。

聯想到要做司機,必須先拿到“駕駛證”,要想拿到“駕駛證”,必須經過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路考)。理論考試必須達到90分才能通過,接下來駕校會為每一個學員安排教練,學員都必須在路上練習,在路上接受考核。直白地說,拿到駕駛證的人,肯定摸過方向盤,上過路,開過車。

“教師資格證”呢?理論考試考《教育學》《心理學》之類,記記背背達到60分即可通過,接下來進入面試,面試再通過就有資格參加教師崗位應聘了。

顯然,理論考試的絕對難度還不及考駕照,那教師資格面試一定比路考更注重實踐技能了吧?

實際上,教師資格面試居然就是紙上談兵式的“說課”。換一句話說,即使“說課”通過,也不能保證這位教師在走上講臺之前上過課(實習),甚至不能保證他看別人上過課(見習),唯一的感性經歷就是其本人曾經做過學生,看過自己的老師上過課而已,而已。

試想一下,如果駕駛證的實踐考試不上路進行,即路考改為“說路”,考題告知考生行車終點,其間有坡道起步、紅綠燈、路邊停車、車輛入庫。此時讓考生說重點、說難點、說規則、說路線設計,“說”得好,路考即通過,那這樣的司機更多的會成為“馬路殺手”。

難不成,教師的教育教學藝術比開車的技能容易得多?難道,說課即通過的教師就不會成為“課堂殺手”?

一句話,教師的資格入門考試太容易,太草率,太荒唐了!教師培養起始設計就出了問題,這必定影響未來特級教師的培養。

再看看教師崗位招聘是不是有所彌補呢?

諸位可以到網上看看各地的教師招聘簡章,理論考試變成了學歷考試,實踐考試依然是說課。以至于,音樂考生不摸琴,體育考生不摸球,美術考生不摸畫板,甚至有可能,語文考生寫出的粉筆字不及二年級的小學生,但這些考生照樣能應聘成功,為什么會這樣?

這是因為權力沒有下放,現在的程序就像是包辦婚姻,譬如學校缺少一名數學教師,學校先提出申請,而后由教育局、人社局招好后直接給學校,上級部門組織專業考試和實踐考試的難度太大。

教師招聘應該是學校的事,能否改革?教師招聘先由上級部門組織一個入門考試,接下來交由學校,由學校試用半年或一年時間,決定是否任用。否則,教師的招聘竟然不及一個企業招錄合同工慎重、管用。

教師認定及招聘,放權吧!把權力交給用人單位,將會更加注重考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的考察,以學校為主體關注考生是否具有教師那一顆獨特的愛心。

特級教師是由誰來評審的?教育行政部門召集的專家組對申報者的申報材料進行審驗。

關于特級教師的評審文件有詳盡的要求,無論是省級特級教師的評定還是揚州市特級教師的評審,概括起來有三點,即:特級教師必須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學的專家。從理論上講,評審設計是全面的,但從操作上來看就是只見“材料”不見“人”。

只見“材料”不見“人”的積極意義是規避親近、體現公平,但各種材料很多,有區級師德先進,市級教科研骨干,優秀班主任,最美教師,勞動模范,巾幗標兵,江蘇省科技教育先進個人,支教先進個人,基本功大賽一等獎,教師素養大賽一等獎,普通話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事業單位個人年度考核單,市級教師領雁工程培養對象,市級特級教師,省特級教師培養對象等,幾乎難以列全。

更為關鍵的材料是論文,要考量論文的數量、篇幅、等級(是否省級期刊,是否核心期刊,是否重要欄目,是否人大復印資料等等),還要鑒別是否有償發表?是第幾作者?有無剽竊抄襲?等等。

是評特級教師,還是評特級?重點在課堂、在學生、在實踐,還是在刊物、在個人、在研究?特級的評審應該面對的是一個至少能影響一個班級和一個學科的人。

假如是評審一項物品,譬如產品質量認定之類,評審專家組絕不會僅僅看使用說明書吧,一定要看到實物,并現場測試其性能吧。難道,特級教師的評審比產品認定還要簡易?特級的評審是否有辦法既見“材料”更見“人”呢?

假如,淡化相關材料的要求,突出實際的工作能力,實施以縣、區為單位進行評審呢?

以縣、區為單位進行評審完全可以注重教師的實際教育教學能力,采用學生問卷、家長訪談、教師民意測評、專家學術認定、教師現場上課、相關領導評鑒等方法進行。讓更多的人參與評定,設定更多的現實場景,即便有熟悉的人,也不必回避,正是有熟悉申報者的人參與評定,才能評出大家普遍認可的特級教師。

也許您會問:這樣評出的特級教師,還有全省統一的標準嗎?

不妨嘗試這樣改革:省教育廳按各個地區在職教師的總數,設定相應的特級評審比例,這個比例可以全省統一,也可以略有地區差異。當然,這樣評出的特級教師的水準是有差異的,但這種差異在縣區范圍內恰恰是公平的,并且能引導鼓勵發達地區的優秀教師到薄弱地區任教,城市學校的優秀教師到邊遠農村學校任教。

以縣區為單位評審出的特級教師,一旦離開所在縣區即取消特級教師稱號。這樣評審,可以減少特級教師從農村擁向城里,從蘇北流向蘇南的現象。

現在某些地方辦教育,似乎在靠挖優秀教師、搶優質生源提升聲譽,這不是推進基礎教育的公平與均衡,這是教育人的恥辱,這是教育人的瘋狂,完全背離了教育的本意。

篇(5)

一、評聘工作的文件

市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具體的評聘工作中,應按照《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市中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的通知》(人[]127號)、《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市普教系統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的意見〉的通知》(人[]128號)、《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教委人[]77號)、《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中學高級教師評聘工作的若干補充意見》(教委人[]73號)的文件規定執行。

二、評聘工作的要求

1、區教育局制定《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年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聘工作實施意見》,各校要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市教育委員會和市人事局的文件,領會《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和工作內容。

2、各校的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要根據國家《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有關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文件精神做好對本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的審核及對申報對象師德修養、工作業績和教育教學能力的考核評價。根據學校的發展情況、崗位情況以及應聘人員情況,提出本校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擬聘人員名單。學校紀律監督小組監督、檢查學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工作的規范性,發現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違反評聘程序的,有權要求及時糾正并嚴格按照有關原則、程序執行。

三、評聘工作的程序

(一)申報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職條件的教師向本人所在學校的聘任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市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一式三份)。

2、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身份證、崗位聘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職務培訓結業證書、外語考試合格成績、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各種獲獎證書(以上證書均為復印件)以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學情況、教育教學研究水平的有關材料,附上論文鑒定意見。

3、申報材料應在學校聘任委員會指定場所公開展示至少5個工作日。

4、學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根據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結合平時的考核情況,對所有申報人的師德修養與工作業績、教育教學能力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以無記名評分形式提出評價意見,然后對申報人的材料按評價分值排序,并寫出書面審核意見,由聘任委員會主任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由學校將所有申報材料交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二)評審程序

1、區人事局、教育局成立市中學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組建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七門學科評議組,上報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員會審批,其余十四門學科由市教育評估院組建。

2、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初核學校提供的申報材料。

3、市高評委學科評議組專家審閱市教育評估院組織的同行專家論文鑒定意見和隨堂聽課鑒定意見。

4、市教育評估院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進行專業答辯或面試(筆試);

5、市高評委學科評議組專家對申報人的師德修養與工作業績、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研究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議。

6、市高評委執行委員會在討論后以無記名投票形式作出審定意見。

7、市高評委執行委員會將審定通過名單送市人事局上網公示,上網公示結束,將評審結果通知學校。

8、市人事局向公示無異議人員統一頒發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任職資格的計算日期為年12月31日。

(三)聘任程序

1、區教育局根據《關于市普教系統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的規定》設置各單位高級教師職務崗位數。

2、學校職務聘任委員會按照教師職務結構比例設置教師崗位數,本著全面衡量,擇優聘任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評審結果,提出擬聘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名單。

篇(6)

一、申報評審的時間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執行《關于印發〈**省高等學校教授資格條件(試行)>等138個條件的通知〉(蘇職稱[2003]2號)文,以及《關于當前職稱工作中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蘇人發[2004]24號)文精神。技校教師高級職稱任職資格評審工作于7月下旬進行,申報對象為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就業培訓中心和其他職業培訓、教研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請各市將送審材料于5月25日前報送省技校職稱辦(以市或廳局為單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請各單位申報人員嚴格按照統一要求(見附件一)報送材料,并按省物價、財政核準的收費標準,每人繳納評審費400元(申報正高及破格申報者500元)。申報材料不足或手續不全的作無效材料處理,材料未按清單要求整理將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學校為單位,按照結構比例,對申報人員行篩選,通過組織考核、群眾公示等辦法確保讓表現好先的人員申報,表現差的人員延緩申報。教授級高級講師申報側重為一線教師和長線專業(兼顧其他人員和專業),具有突出貢獻和突出業績的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優先申報,同時各市須在限定申報名額內申報(見附件二)。教授級高級講師申報情況需在本單位公示,評審時應按規定參加論文答辯(答辯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3、凡破格申報者任期內年度考核須合格,并具有一次單位(同級)以上表彰(先進)(提供為優的年度考核表或先進表彰證書),同時填寫破格證明(說明符合破格申報及評審條件的哪幾條,單位蓋章確認)。破格人員申報情況需在本單位公示,評審時應按規定參加論文答辯(答辯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4、凡經省技校高評委會評審通過、省人事廳職稱辦確認,具備技工學校高級職稱任職資格者,由市勞動保障局職稱辦統一到

二、申報評審的條件和規定

1、申報專業須與申報者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歸類(具體歸類見附件三)。外語和計算機必須有人事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或有免試證明(有關文件規定免試者),除此之外嚴格要求(50周歲以上的老教師、獲國家省部級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其他特殊情況者可適當從寬填業務骨干審批表)。單位學科帶頭人請填寫業務骨干(學科帶頭人)審批表(見附件四)。

2、后學歷須相同或相近專業,且滿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報評審。

3、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年齡45周歲(含)以上者,可作為符合破格申報及評審條件之一。

4、確實在學校工作各方面表現突出優秀人員如在評審時未評上,學校可暫根據實際情況低職高聘。

三、申報評審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隨申報人員簡歷表集中交申報者1寸免冠彩照一張備用(照片后寫姓名,以信封裝)。

2、技工學校教師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據省規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職稱辦申領或依人事部門規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報材料中需有“**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市職稱辦申領),一式5份。

4、凡是發表的論文均提供復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單位加蓋公章確認發表,同時復印期刊雜志的封面與目錄(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報材料檔案袋須整潔牢固,每人一個檔案袋(至多不超兩袋)。

6、申報以市勞動保障局(或廳局)職稱辦為單位,集中填報《**省技工學校教師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簡歷表》一份(見附

五,不開委托函,請市人事局職稱辦在簡歷表上加蓋公章,并簽署同意幾人申報的意見)。

7、各市填表人需對照申報人評審表認真填寫簡歷表的有關內容,防止出錯。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師申報高級職稱(含正高)材料清單

2、**省技工院校教師申報教授級高級講師專業技術職稱名額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師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專業歸類對照單

4、業務骨干(學科帶頭人)審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師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簡歷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師申報高級職稱(含正高)材料清單

第一部分(3份評審表不裝訂)

一、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1、外語考核合格證(省人事廳印發)復印件或免試證明(相關文件規定免試者)。

2、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省人事廳印發)復印件。

3、破格申報者應提供破格證明(說明符合職稱評審條件之破格評審條件中的哪兩條,單位蓋章確認)。

[注:外語、計算機合格證均提供單位蓋章證明的復印件(破格申報者和破格證明一起),裝訂在其中一份評審表的第2頁上。]

二、**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市職稱辦申領)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冊裝訂)

第一分冊:

1、專業技術人員任期綜合考評表(即省、市職稱辦印發的專業技術人員任期內5個年度的綜合考核表,反映教學工作量情況和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等)1份;

2、任職期內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規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學校教師年度考核表,破格申報者2個年份以上);

3、學歷證明材料(或學歷證書復印件);

4、現任(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或資格證書復印件);

5、反映本人實際動手操作水平的技術等級證書;

6、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業績的獎勵證書、榮譽證書(含所教學生獲獎證明等);

8、教師上崗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

9、班主任證明;

10、公開課、課題組織、教研活動證明;

11、幫教證明(申報副高對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申報正高對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12、身份證復印件;

13、業務骨干(學科帶頭人)審批表(申報正高、破格申報者及其他相關人員填寫)。

第二分冊

能體現本人業務水平的、任職期內使用的二門課程各2章教案(政治、語文、數學、體育、英語等課程可提供不同類型或課型的教案)。

第三分冊(申報正高側重此類材料)

1、主編或參編的教參、教材及論文(正規刊物發表)專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業績和成果的材料。

說明:

1、復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請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2、正式發表的論文請提供復印件,同時復印期刊雜志的封面和目錄,以判明刊物級別。

3、未正式發表的論文,應由兩位非同一單位工作的專家提供書面鑒定意見,應加蓋專家所在單位的公章(證明其專家身份)。

篇(7)

1、申請舉辦教育機構的單位,應具有本市的法人資格。公民個人舉辦,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聯合舉辦教育機構的,應通過有效的章程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協議,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二)辦學條件

1、全日制學歷教育機構

⑴必須有自己的教育教學場地和校舍。開辦注冊資金為首期建校資金的三分之一。

⑵其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公辦學校設置標準。

2、非學歷教育機構

⑴注冊資金:舉辦冠名為“中心”的教育機構注冊資金在40萬元以上;舉辦冠名為“學校”的教育機構注冊資金在80萬元以上;舉辦冠名為“學院”的教育機構注冊資金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注冊資金須存入審批機關指定的銀行,在教育機構存續期間不得抽資,也不得挪作他用。

⑵允許舉辦者以自有辦學場所的房產、教學設施、儀器設備和土地使用權等與辦學有關的財物作為辦學出資,但所占比例不得超過注冊出資最低額度的40%,同時需要經具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明。

⑶教學場地: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校園和校舍。不得租用轉租的場所或租用民用住房等不適合辦學的場所申請辦學。如租用現有的校園或其他適合的建筑用房從事教學活動,租期不得少于3年,并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

a、凡舉辦冠名為“中心”的教育機構,須具有4間以上標準教室及相應的辦公場地和必須的附屬用房,其校舍建筑總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和與教育培訓相適應的教學設施和設備。

b、凡舉辦冠名為“學校”的教育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校園面積15畝以上,6間以上標準教室及相應的辦公場所和必須的附屬用房,其校舍建筑總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置先進教學用計算機不少于30臺,圖書資料不少于5000冊。

c、凡舉辦冠名為“學院”的教育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校園面積30畝以上,校舍建筑總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生均10平方米遞增)。配置先進教學用計算機至少60臺;語音室至少配備語音設備40座;圖書資料不少于10000冊,報刊、雜志不少于30種。

⑷校長(負責人)須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教師資格證和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歷,管理能力強,年齡在70周歲以下,并能堅持正常的專職工作。

⑸配備專職管理人員:“中心”不少于3人;“學校”不少于6人。

⑹有勝任所設培訓項目教學任務、具有教師資格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教師,原則上每個項目應有一名以上專職教師,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4,且總數:“中心”不少于5人、“學校”不少于10人。

⑺辦學擔保:有資產額超過教育機構注冊資金的本市工商企業作辦學擔保,簽訂擔保協議,出具擔保單位法人相關證明,以及擔保單位最近一個月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每年年檢時要提供擔保單位的最新情況資料(年度財務報告,通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等)。

3、獨立性原則

由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舉辦的教育機構,必須確保教育機構獨立運作,具體為四個獨立,即獨立法人、獨立校舍、獨立核算、獨立師資。

(三)機構名稱

教育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教育機構名稱由四個部分組合而成。即:**市+字號(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領域(教育培訓內容)+機構組織形式(專修、進修、培訓學院〈學校或中心〉)。

二、審批程序

(一)申請舉辦教育機構須遞交的材料:

1、辦學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如下:

⑴介紹機構舉辦者(組織法人或公民個人)的基本情況;

⑵簡述辦學主要理由、辦學宗旨、層次、培養目標、教育項目、教育對象、辦學規模、經費籌措、辦學形式等;

⑶闡述教育機構內部的管理模式、管理結構及崗位責職;

⑷介紹已經創造的辦學基本條件(教學場所、教師、資金、設備、設施)。

2、設立教育機構的可行性報告(主要闡述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擬辦教育項目在本市的教育市場中的情況分析,特色介紹以及為保證教育實施的基本條件,辦學方案等)和三年發展規劃;

3、擬辦教育機構的章程(包括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辦學范圍、組織管理等);

4、舉辦者的自然狀況資格證明文件(單位或團體舉辦的提供法人批件或執照;公民個人舉辦的提供身份證、學歷與職稱證書的復印件、個人簡歷、戶口所在地的戶籍和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等材料);

5、擬任校長或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明材料(聘用協議、專任人員證明書、身份證、個人簡歷、學歷文憑、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個人無其它職業證明或聲明材料、原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業務能力的綜合評價材料等);

6、擬開設專業或培訓項目的教學計劃與相關課程的教學大綱;

7、擬辦教育機構的資產及經費來源證明文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資產評估及驗資報告);

8、擬辦教育機構的場所證明材料(產權證明、租賃協議、產權人身份證明等);租用中小學校校舍的,須出具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租賃證明;非學校校舍作為教學用房的,須有消防和房屋質監部門的安全合格證明;有食堂的教育機構須提供衛生合格許可證;

9、財會人員資格證明(身份證、學歷文憑、專業職稱證書、會計上崗證);

10、擬聘專任教師及專職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專任人員證明書、身份證、個人簡歷、學歷文憑、專業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個人無其它職業證明或聲明材料等);

11、教育機構的行政、教學、財務等管理規章制度。

12、辦學擔保資料:擔保書、擔保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證,以及擔保單位最近一個月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13、聯合辦學的,應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聯合出資協議書或經公證的聯合辦學合作協議,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14、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決策機構一般由5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設董(理)事長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長或校長(負責人)擔任。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任何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

15、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托兒所等學前教育機構的,須提交《江蘇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注冊證書》。

16、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審批程序:

1、申請。由主辦者遞交申請報告,匯報辦學設想,提供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

2、受理。舉辦者按規定提交齊備的資料后,由教育行政部門發給《**市民辦教育審批登記表》,教育行政部門以收到填好的該表之日起為正式受理日期,并發給民辦教育受理通知書。教育行政審批部門分別于每年的3至4月,7至8月為申報材料受理月。

3、審核。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教育發展規劃、人才需求、學校布局、專業設置等情況,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教學場地進行實地考察,并在三個月內作出批準與否的書面決定(如申請籌設教育機構則在三十日內作出批準籌設與否的書面決定)。教育行政審批部門分別于每年的5至6月和9至10月為審批月。

4、試辦。獲得審核批準試辦的教育機構,由審批機關頒發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臨時辦學許可證,試辦期一般為一年。試辦期內不得變更任何項目。

5、轉正。試辦期滿前,舉辦者主動向審批機關提出轉正申請,并形成書面材料匯報一年的試辦情況。審批機關對教育機構一年試辦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符合轉正條件的,準予轉正,并發給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辦學許可證。經評估不符合轉正要求的,責令其限期轉正或停止辦學。不按時提出轉正申請的,則自動取消辦學資格。

(三)辦學前所需辦理的其他手續:

1、一般應到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手續。

2、到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進行辦學項目收費備案。

3、到地稅局進行稅務登記,領取收費稅務票據。

4、籌設期內,不得招生辦學。

三、辦學管理

(一)廣告管理。教育機構需招生廣告的,按廣告法及省教育廳、無錫市教育局有關招生廣告管理的規定,到審批機關辦理廣告備案手續。

(二)教育機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財務管理參照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進行核算。

(三)教育機構不得將教學任務承包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采用分成的方式私分辦學積累。

(四)每年的年度檢查前可以提出新增培訓項目或變更其它項目的申請,在年檢中一并審批,其它時間一律不受理增加培訓項目或變更其它項目的申請。

(五)教育招生廣告有關規定

1、教育機構在新聞媒體招生廣告,必須經辦學主管部門審核,并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方能。

2、學校招生廣告時,校名必須使用全稱,即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有類別、層次和行政區域的校名,不得增刪。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在廣告中出現“國際”、“中華”、“中國”、“江蘇省”等字樣。

3、招生廣告的出證權限:大專院校的招生廣告,由國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出具證明;高中段學校的招生廣告,由市教育局出具證明;義務教育段以及其他各類非學歷教育的招生廣告,由縣(市、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4、廣告中有“中×合作辦學”、“頒發××國外教育機構的證書”、“美國××大學MBA課程”等內容的,應出具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

篇(8)

為進一步穩定教師隊伍,拓寬教師補充渠道,更好地引進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推動修水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縣政府研究,實施2021年度教育系統“歸雁計劃”,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修水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二)配偶為修水縣常住戶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三)父母為修水縣常住戶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師。

二、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過統一招聘的、在編在崗的公辦學校正式教師;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放寬至40周歲(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歸雁計劃”實施范圍:

1、近3年內教師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申請調往修水縣教育系統以外的工作單位的;

5、其他不宜調動情形。

三、歸雁計劃指標分配

(一)小學教師10人

小學語文2人、小學數學2人、小學英語3人、小學音樂1人、小學美術1人、小學體育1人。

(二)初中教師10人

初中語文2人、初中數學2人、初中英語1、初中音樂1人、初中美術1人、初中體育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歷史1人。

(三)普通高中教師10人

高中語文2人 、高中數學2人、高中英語2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學1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高中體育1人。

四、工作流程

(一)個人申請。由符合條件的教師在2021年 6月1 日前向修水縣教育體育局(良塘市民服務中心456室)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必須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帶有二維碼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查詢)、現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及《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師調動申請表》和《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師調動匯總表》。

申報崗位以本人編制所在學段為準。本人學歷專業須與申報崗位相關(參照2021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專業要求參照目錄》)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申報崗位相同。

咨詢電話:修水縣教體局:0792-7264533

(二)組織審核。由縣“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人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再將符合條件人員的相關材料報領導小組審核,最后報縣政府審定,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或直接入闈體檢人員。

(三)組織筆試。筆試人員的確定:如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相對應崗位計劃大于1:1,則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筆試,按成績高低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現象,則教齡長者優先;若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如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相對應崗位計劃數等于或小于1:1(大于1人的),則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直接確定為入闈體檢人員,參加筆試;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只有1人的,直接確定為入闈體檢人員,不進行筆試。筆試考試時間與我縣農村教師選調進城考試同步進行。

(四)組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統計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教發【2010】09號)標準,由縣教體局統一組織入闈體檢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五)組織考核。對體檢合格的申請人,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和縣委編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申請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及違法違紀及個人檔案等方面情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予遞補。

(六)張榜公示。對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

(七)調入選崗。縣教育體育局根據學校空編等情況,根據城區到城區、農村到農村的對等原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選崗到相應層級學校任教。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現象,則教齡長者優先;若筆試成績、教齡均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調入教師安排在缺編學校任教,并嚴格執行5年最低服務年限。

(八)調配辦理。由縣人社局和縣委編辦對擬調入人員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修水縣“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師調動申請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貫

 

出生地

 

參加工作時間

 

參加教師隊伍時間

 

婚否

 

結婚登記時間

 

生育子女情況

 

聯系電話

 

第一學歷

 

畢業院校

 

專業

 

最高學歷

 

畢業院校

 

專業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近三年師德考核結果

(  學年)

 

( 學年)

 

( 年度)

 

家庭住址

 

現單位及職務

 

申請調入單位

 

 

 

 

 

 

 

 

 

 

 

 

 

 

 

 

 

 

 

 

 

家庭

主要

成員

及主

要社

會關

稱謂

姓名

年齡

政治面貌

工作單位及職務

 

 

 

 

 

 

 

 

 

 

 

 

 

 

 

 

 

 

 

 

調

 

 

 

 

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

 

調出所在地區人事部門意見

 

 

 

 

 

 

調出所在地區編委辦意見

 

 

附件2:

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師調動匯總表

 

序號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及職務

參加工作時間和年限

加入教師隊伍時間和年限

最高學歷

政治面貌

在修水的戶籍地

在修水縣居住地

婚姻狀況

從何地申請調往何地

1

 

 

 

 

 

 

 

 

 

 

 

 

2

 

 

 

 

 

 

 

 

 

 

 

 

3

 

 

 

 

 

 

 

 

 

 

 

 

4

 

 

 

 

 

 

 

 

 

 

 

 

5

 

 

 

 

 

 

 

 

 

 

 

 

6

 

 

 

 

 

 

 

 

 

 

 

 

7

 

 

 

 

 

 

 

 

 

 

 

 

 

 

附件3:

 

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目錄

 

說明:

    一、本目錄中的專業來源于教育部制定的專業目錄,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

    二、本目錄中的分類是按照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需要進行歸類的,與教育學科分類沒有直接對應關系。

    三、本目錄僅適用于全省中小學及特崗教師招聘,考生應參照此目錄進行報考。

    四、研究生、本科、專科學歷的小學教育專業(代碼分別為:045115、040107、670103K)報考對應學歷(及以下)層次要求的小學階段任一學科崗位,均符合專業要求。

    五、研究生學歷的教育學專業(代碼:0401)、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代碼:120403)、教育管理專業(045101),如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均符合專業要求。

    六、本目錄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招聘崗位

類別

相關專業目錄

研究生專業

本科專業

專科專業

中專專業

1.語文教師

0501中國語言文學,045103學科教學(語文),0453漢語國際教育

0501中國語言文學類,040109T華文教育

670104K語文教育,670201漢語

 

2.數學教師

0701數學,0202應用經濟學,0714統計學,045104學科教學(數學),0251金融,0252應用統計,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5211計算機技術,085212軟件工程

020102經濟統計學,0203金融學類,0701數學類,0712統計學類,120204財務管理,120203K會計學,0809計算機類

6102計算機類,670105K數學教育

 

3.英語教師

045108學科教學(英語),055101英語筆譯,055102英語口譯,050201英語語言文學,050211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050201英語,050261翻譯,050262商務英語,0204經濟與貿易類

670106K英語教育,670202商務英語,670203應用英語,670204旅游英語

 

4.道德與法治、政治教師

01哲學,0301法學,0302政治學,0305理論,045102學科教學(思政),0351法律

0101哲學類,0301法學類,0302政治學類,0305理論類,

6805法律實務類,670115K思想政治教育

 

5.歷史教師

06歷史學,045109學科教學(歷史)

0601歷史學類

670110K歷史教育

 

6.地理教師

0704天文學,0705地理學,0706大氣科學,0707海洋科學,0708地球物理學,0709地質學,060202歷史地理學,0816測繪科學與技術,045110學科教學(地理),085215測繪工程,085217地質工程,0857資源與環境

0704天文學類,0705地理科學類,0706大氣科學,0707海洋科學類,0708地球物理學類,0709地質學類,0812測繪類,0814地質類,082504環境生態工程,083001環境科學,0902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學類

5201資源勘查類,5202地質類,5203測繪地理信息類,5204石油與天然氣類,5205煤炭類,5206金屬與非金屬礦類,5207氣象類,5208環境保護類,5501水文水資源類,670111K地理教育

 

 

招聘崗位

類別

相關專業目錄

研究生專業

本科專業

專科專業

中專專業

7.物理教師

0702物理學,070305高分子化學與物理,0704天文學,0706大氣科學,070701物理海洋學,0708地球物理學,071011生物物理學,08工學,045105學科教學(物理),0852工程,0854電子信息,0855機械,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運輸,095109農業機械化

0702物理學類,0706大氣科學類,0708地球物理學類,08工學

53能源動力與材料大類,56裝備制造大類,60交通運輸大類,61電子信息大類,670107K物理教育

 

8.化學教師

0703化學,070702海洋化學,070902地球化學,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080501材料物理與化學,080601冶金物理化學,080706化工過程機械,,0817化學工程與技術,082103紡織化學與染整工程,082604軍事化學與煙火技術,082903林產化學加工工程,0832食品科學與工程,1007藥學,045106學科教學(化學),085216化學工程,0856材料與化工,0857資源與環境

0703化學類,070902地球化學,0804材料類,0805能源動力類,0813化工與制藥類,0822核工程類,082403林產化工,0827食品科學與工程,083002環境工程,1007藥學類

5209安全類,5306非金屬材料類,5307建筑材料類,57生物與化工大類,5801輕化工類,5901食品工業類,5902藥品制造類,670108K化學教育

 

9.生物教師

0710生物學,0713生態學,070703海洋生物學,070903古生物學與地層學,0831生物醫學工程,0836生物工程,09農學,10醫學,045107學科教學(生物),085230生物醫學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857資源與環境,0860生物與醫藥,0951農業,0952,獸醫,0954林業,1051臨床醫學,1052口腔醫學,1057中醫

0710生物科學類,082504環境生態工程,0826生物醫學工程類,0830生物工程類,09農學,10醫學

51農林牧漁大類,5701生物技術類,62醫藥衛生大類,670109K生物教育

 

 

招聘崗位

類別

相關專業目錄

研究生專業

本科專業

專科專業

中專專業

10.音樂教師

1302音樂與舞蹈學,130301戲劇戲曲學,045111學科教學(音樂),135101音樂,135102戲劇,135103戲曲,135106舞蹈

040105藝術教育,1302音樂與舞蹈學類,130301表演,130302戲劇學

650202戲劇影視表演,650203歌舞表演,650204戲曲表演,650205曲藝表演,650206音樂劇表演,650207舞蹈表演,650208國際標準舞,650211現代流行音樂,650212作曲技術,650213音樂制作,650214鋼琴伴奏,650215鋼琴調律,650216舞蹈編導,650217戲曲導演,650219音樂表演,650301民族表演藝術,670112K音樂教育,670116K舞蹈教育,670117K藝術教育

140800音樂

11.體育教師

0403體育學,045112學科教學(體育),0452體育

0402體育學類,040105藝術教育,040205運動人體科學

670114K體育教育,6704體育類

體育與健身

12.美術教師

1304美術學,1305設計學,045113學科教學(美術),135107美術,135108藝術設計

1304美術學類,1305設計學類,040105藝術教育,130310動畫

670113K美術教育,670117K藝術教育,6501藝術設計類,650302民族美術,650303民族服裝與服飾,650305民族傳統技藝

142100美術繪畫,142200美術設計與制作

13.科學教師

07理學、08工學、045117科學與技術教育

07理學、08工學、040102科學教育

670119K科學教育

 

14.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師

040110教育技術學,045114現代教育技術,081001通信與信息系統,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603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0835軟件工程,085208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71電子與信息,0854電子信息,095112農業信息化,085211計算機技術,085212軟件工程

040104教育技術學,0807電子信息類,0809計算機類,1208電子商務類

 

5203測繪地理信息類,5603自動化類,61電子信息大類,670120K現代教育技術,6101電子信息類,6102計算機類

 

09信息技術類

03信息類

 

15.心理健康教師

0402心理學,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4應用心理

0711心理學類

620804心理咨詢,670121K心理健康教育

 

16.高中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教師

040110教育技術學,045114現代教育技術,081001通信與信息系統,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1603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0835軟件工程,085208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71電子與信息,0854電子信息,095112農業信息化,085211計算機技術,085212軟件工程

040104教育技術學,0807電子信息類,0809計算機類,1208電子商務類

 

 

 

17.幼兒園教師

040105學前教育學,045118學前教育

040106學前教育

670101K早期教育,670102K學前教育,670106K英語教育,670203應用英語,670112K音樂教育,670113K美術教育,670114K體育教育,670116K舞蹈教育,670117K藝術教育,690306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

160100學前教育

1501幼兒教育

 

18.特殊教育教師

040109特殊教育學,045119特殊教育,100215康復醫學與理療學,105114康復醫學與理療學

040108特殊教育,101005康復治療學

篇(9)

學校人事人才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政策法規,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不斷深化學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更好地為區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1.全面、準確掌握本校教育人力資源基本情況,做好各項人事人才調查統計及人事人才資料管理。

2.按照核定編制和人員配備情況,做好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制定和執行各項人事人才管理措施。

3.做好教職工調配、新進教職工的安排及轉正定級工作。

4.做好教職工的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員)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資格申報、聘任等工作。

5.及時按政策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6.做好教職工的退(離)休、解聘、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的審核及呈報工作。

7.做好非在編用工的計劃編制、合同簽訂及日常管理。

8.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其他人事人才工作。

二、主要人事人才工作規范

(一)教職工調配

教職工的調配原則上在每年暑假進行,區教委根據當年區編委下達的編制計劃制定當年的具體調配工作意見,各學校按區教委當年教職工調配文件要求進行,主要程序為:

1.由申請人向學校提交闡述申請調動理由及調往單位書面申請。

2.申請人填寫《教職工申請調動登記表》,調出學校在“調出單位意見欄”簽注是否同意調出和是否需要補員的明確意見,按當年規定程序接受調入學校和區教委的考核。

調出教育系統和區外的人員由調出學校將書面申請和《教職工申請調動登記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同時提交調入單位所在區縣人事局或教育行政部門商調函。

3.調出教育系統及區外的人員,所在學校接到調動通知后,應及時作出本人現實表現鑒定、開具行政關系和工資介紹信等手續,會同業務考績檔案、區級醫院以上體驗表送區教委人事科。

4.區內學校間的調動在完成考核后,依據區教委調動通知,由調出學校及時轉移業務考績檔案、開具行政關系和工資介紹信等手續到調入學校報到,由調入學校集中到區編辦、區人事局、區教委完善編制、人事、工資審批手續。

5.區外人員的調入,由區教委依據區編委同意的計劃下達到相應學校,按照規定程序接受調入學校和區教委的考核,報經區編辦、區人事局同意并公示后,由區教委發函商調,完善相關人事調動手續。學校不得自行發函及接收擬調入人員的檔案和人事調動手續。

6.對不同意調動人員和未落實接收單位人員,原學校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穩定工作,并妥善安排工作,嚴禁“吃空餉”現象發生。

(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認定及聘任

1.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

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原則上在每年下半年進行。

(1)本人按照對崗申報的原則,提出書面申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

(2)學校考評小組依據各級教師職務評審標準,結合本人述職,對申請人提供的各種原始材料進行審核,并在量化的基礎上,作出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予以公示。

(3)填寫相應的技術職務資格審批表,撰寫專業技術工作述職報告,提供任現職以來的教學論文(論著),各種有關證件、證書及成績證明的復印件。

(4)學校考評小組完善相應推薦手續。

(5)以學校為單位,分科分類并連同有關申報材料上報區教委人事科。

2.專業技術職務初定

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工作,達到規定的時間并經考核合格(含已在區人才交流中心或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辦理了正式人事關系手續的人員),可初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由本人按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總結,并填寫《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

(2)由本人提供學歷、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繼續教育、計算機合格證原件,交學校審核。

(3)由學校考評小組進行考核評議,在《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相應欄目中簽注是否同意初定的明確意見。

(4)由學校完善手續后,會同《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一式二份、《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一式三份及學歷、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繼續教育、計算機合格證原件,送區教委人事科。

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認

從省外、市外、區外調入的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含區內同一評委會評審的不同系列同級職務崗位發生變化的人員),從事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對口工作的,試用期滿后,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

(1)由本人總結調入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并提出確認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請。

(2)由單位對申請人調入后的工作表現、能力水平進行考核評議,出具是否同意確認的明確意見。

(3)填寫《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及《企事業單位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各一式三份。

(4)提供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區教委人事科。

(5)經區、市職改部門審核批準后發給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由學校在崗位內按規定程序完善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手續。

調入后不再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或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由相應的評委會按現崗位工作情況進行同級別的資格評審。

4、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后,學校根據下達或設定的崗位和有關政策及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學校考評后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1)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

(2)提供取得職稱任職資格的文件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相應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成績原件。

(3)學校審核后簽注同意聘任的意見,會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花名冊》(高級、中級一式三份,初級一式二份)及職稱任職資格的文件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相應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成績原件,報區教委人事科。

(4)屆滿續聘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學校填報《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花名冊》一式二份,提供相關續聘人員畢業證、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繼續教育、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和原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文件或《聘任呈報表》原件,報區教委人事科。

(三)解聘

1、協商一致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條規定,聘用單位、受聘人員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員提交書面解聘申請,聘用單位出具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會同受聘人員書面解聘申請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

2、聘用單位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除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時限外,按下列程序辦理:

(1)聘用單位提出擬解聘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如無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可采用公告送達。

(2)被解聘人員或其親屬在接到擬解聘通知書15日或公告見報1個月內,有權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應認真聽取本人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

(3)聘用單位在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正式通知擬被解聘人員。

(4)擬被解聘人員超過申辯時限未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即可解聘,出具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

(5)聘用單位解除被聘用人員的通知書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

3、受聘人員提出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條規定,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提前15日向聘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聘用單位在接到申請的15日內作出答復并處理相關事宜。聘用單位出具的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會同受聘人員書面解聘申請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在聘用單位處理相關事宜期間,受聘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四)退休手續的辦理

1.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到齡當月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學校應將本人簽字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證書等提高退休待遇相關材料在每月10日報送區教委人事科。

2.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由本人提出要求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書面申請,闡述理由,填寫《勞動能力鑒定表》,學校簽注是否同意的明確意見,會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報區教委人事科審核后,送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符合提前退休條件者,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的書面申請,填寫《退休審批表》,學校書面請示,并在《退休審批表》簽注是否同意的明確意見,會同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書面材料送區教委人事科,完善審批手續。

3.經審批同意退休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退休證書,并從辦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五)轉正定級的辦理

凡新招聘的大、中專畢業生,工作滿一年(含已在區人才交流中心或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辦理了正式人事關系手續的新招聘人員)即可申請辦理轉正定級。

1.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填寫《轉正定級審批表》。

2.由所在學校組織教職工進行評議,,寫出考核意見,填寫轉正定級花名冊,會同本人工作總結及《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工資定級報批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

3.在辦理轉正定級的同時,根據渝府發〔2006〕133號文精神,大中專以上畢業生可高定兩檔薪級工資,手續按第(六)項日常增資的程序辦理。

(六)日常增資的辦理

1.初聘專業技術職務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其現行工資未達到所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資標準的均可套入新職務崗位工資,并從聘任新職務的次月起執行。

由學校填寫《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報批花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審核、區人事局審批后執行,“審批表”存人其本人檔案。

2.凡達到增加教齡津貼時間年限的(滿五年、十年、二十年),均應完善增加教齡津貼審批手續。

按規定時間由學校填寫《教護齡津貼報批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審批,從當年1月1日起執行。

3.學校管理人員職務變動、技術工人職務變動,均應隨職務變動進行崗位工資調整,并從聘任新職務的次月起執行。工資變動的審批與技術職務工資變動的審批相同。

4.在職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后,原薪級工資低于國家規定相應學歷(學位)轉正定級工資標準的,從取得國家承認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次月起,執行新參加工作人員工資定級相同學歷(學位)轉正定級的薪級工資標準。學校應按規定程序及時報批。

(七)死亡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手續的辦理

1.學校寫出發放死亡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的報告。

2.學校填寫《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3.將學校報告、《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會同死者生前月工資發放名冊、“殯葬服務收費單”或死亡證明書、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區教委人事科。

篇(10)

為促進本市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的健康發展,根據《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市職業教育條例》、《**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勞動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做好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指導思想)

貫徹國家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應當符合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培訓活動,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培訓學員的合法權利,應當依法予以保障。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綜合負責全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管理、指導等工作。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內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管理、檢查評估等工作。

第二章設立

第五條(辦學許可證制度)

本市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制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辦學許可證》)是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的合法證件。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按照《辦學許可證》記載的機構名稱、辦學地址、培訓層次、培訓類別等開展培訓活動。

第六條(舉辦者資格)

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兩個以上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聯合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合同。聯合辦學合同應當經由公證機關公證。

第七條(審批權限)

設立以初級、中級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辦學地所在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其中,擬開設高級及高級以上培訓項目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出審批決定前,應當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復核合格。

設立以高級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八條(基本條件)

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應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

(三)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訓設施和設備;

(四)應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專職校長;

(五)應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教學管理人員;

(六)應配備與辦學規模和辦學層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七)應具有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

(八)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九)應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具體設置標準詳見《**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置標準》(附件一)。

第九條(申報材料)

申請設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供下列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報告(包括辦學目的、可行性分析)、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單位申辦應當提供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及復印件;公民個人申辦應當提供申請人戶籍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

(三)擬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章程(包括辦學宗旨、培養目標、組織機構、辦學規模、辦學形式、有關管理制度等)和發展規劃;

(四)擬開設培訓項目的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

(五)擬任校長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以及從事職業教育工作經驗的證明;

(六)擬聘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業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

(七)擬聘財會人員的身份證、會計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八)合法使用有關辦公、教學和實訓場地的證明,其中自有場地的應出具場地產權證明,租賃或借用場地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有效合同文書;

(九)合法使用有關培訓設施、設備的證明;

(十)擬辦民辦培訓機構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其中資產證明須提交經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十一)聯合舉辦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聯合辦學合同;

(十二)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條(審批程序)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一)受理

審批機關自收到內容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報材料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請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二)審查

審批機關受理申請后,應當組織由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或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和實際辦學條件進行評審,并填寫《評審意見書》。

(三)決定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考專家評審小組提交的《評審意見書》,自受理申請后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救濟權利。

(四)發證

對批準設立的,由審批機關發給《辦學許可證》正、副本。《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放置在民辦培訓機構的主要辦公場所明顯位置,副本用于辦理相關手續及開展社會活動。

(五)公示

對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及其培訓項目,審批機關應當通過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示。

第十一條(學校名稱)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規范,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名稱由地域名、字號、行業(職業)分類或業務領域、培訓機構類別四個部分組成;

(二)地域名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國際”等字樣。凡冠以“**市”字樣的,須是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三)字號不得缺省;

(四)行業(職業)分類或業務領域參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或職業分類大典,或統稱“職業技術”、“職業技能”;

(五)培訓機構類別一般為“培訓學校”或“培訓中心”;

(六)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

第十二條(法人登記)

取得辦學許可證后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按規定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

第三章變更

第十三條(辦學地變更)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原審批機關所轄行政區域內變更辦學地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原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在變更后的辦學地開展辦學活動。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跨區縣變更辦學地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有關手續,并經新辦學地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同意。民辦培訓機構跨區縣變更辦學地后,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由變更后所在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四條(培訓項目變更)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擬增設培訓項目的,應當參照本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其中,申請舉辦新職業培訓項目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從已有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中審批認定。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撤銷培訓項目的,應當及時報原審批機關備案,其中撤銷高級及以上培訓項目的,還應當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其他基本情況變更)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擬變更名稱、舉辦者等基本情況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變更本辦法第十三條、十四條及本條第一款規定之外的其他事項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變更基本情況后,審批機關應當在原許可證上作相應變更,或收回原許可證后換發新證,并在“**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網絡”上及時做好相應信息變更。

第十六條(分立、合并)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申請分立、合并的,應當按原審批程序辦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七條(屬地化管理)

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由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屬地化原則進行管理。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原則上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管理,也可以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民辦培訓機構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網絡化管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完善“**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網絡”,對批準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實施網絡化管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做好網絡化管理的相關指導服務工作。納入“**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網絡”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承諾遵守《**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網絡運行管理規則》(附件二)。

第十九條(教學管理)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按照經批準的培訓項目,依據相應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組織開展教學活動。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減少課程和課時。確需修改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應報原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教師管理)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師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可以根據技能培訓需要,聘請技師、高級技師及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員任教。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建立教師業務考核檔案,定期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不勝任教學要求的應予解聘。兼職教師應簽訂聘任合同,并按照合同承擔一定的課時。

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支持并定期組織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校長、教師開展崗位培訓及各類教研、進修活動,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

第二十一條(招生簡章和廣告管理)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培訓項目、辦學地、培訓時間、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在前向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與報備案的材料一致。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未經備案或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由審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未能履行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有關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收費管理)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報審批機關和同級物價部門備案。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招生時,應當按照備案的內容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收取費用后,應當按國家規定出具收費票據。

第二十三條(財務管理)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資產相分離,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金和財產管理制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有虛假出資、抽逃辦學資金、財務管理混亂的,審批機關可以委托專門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根據審計結果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考核與鑒定)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對經培訓后考核合格的學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本市職業技能鑒定的要求,組織培訓學員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學員經鑒定考核合格的,可以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五條(設立分教學點)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辦學地辦學。

有較好辦學條件、較高辦學水平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可以適應培訓需求在原批準的辦學地外設立分教學點。設立分教學點應當向原審批機關事前備案;跨區縣設立分教學點的,應當分別向原審批機關和擬設分教學點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事前備案。

分教學點不是獨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其教學管理工作和法律責任由分教學點所屬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承擔。

第二十六條(合作辦學)

兩個以上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合作辦學的,合作辦學的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作辦學協議的約定,做好教學工作。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不得以合作辦學為名,將培訓資質、培訓場地等出租或出借給無辦學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七條(網絡化檢查)

本市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網絡化定期核檢制度。本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且設立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均應當納入當年度的網絡化核檢。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網檢標準,結合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實際辦學情況,出具相應的網檢意見書,指導和督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提高培訓質量。

第二十八條(資質等級申報評估)

本市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資質等級申報評估制度。本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且已通過網檢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可以自主申報資質等級評估。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資質等級評估工作。認定的資質等級有效期為兩年。

第二十九條(專項檢查)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辦學的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對檢查中發現有違規行為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勞動保障監察)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監察機構依法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技能培訓的規定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第三十一條(政府補貼培訓)

本市鼓勵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積極參與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

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培訓工作,并接受本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委托的審計、督導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不再給予承擔政府補貼培訓)

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給予承擔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資質:

(一)承擔政府補貼培訓的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向學員濫收培訓費的;

(三)任意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的;

(四)辦學質量低下,經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辦學基本要求的;

(五)以合作辦學名義出租、出借辦學資質的;

(六)民辦培訓機構年度網檢不合格的;

(七)不履行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備案手續的;

(八)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和管理的;

(九)領取辦學許可證后,半年不能進行正常的招生教學活動,或者間斷正常招生教學活動一年以上的。

第三十三條(誠信記錄)

“**市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網絡”中應當包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誠信記錄,倡導誠信辦學。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記入誠信記錄。誠信記錄應當通過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遺失證書)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遺失《辦學許可證》的應當立即公告,并持有關證明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補辦,經原審批機關審核后予以補發。

第三十五條(法律責任)

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辦學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參照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職業院校和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舉辦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審批和相關管理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中外合作舉辦職業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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