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調解工作要點匯總十篇

時間:2022-08-17 11:13:53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大調解工作要點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篇(1)

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站、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加強矛盾糾紛調解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矛盾糾紛大調解的日常工作。各股、室、站、所負責人承擔各監管環節矛盾糾紛調處的工作責任,落實一崗多責。

二、源頭預防,預警排查

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在作決策、上項目時要進行經濟效益與社會穩定風險的綜合評估,誰制造矛盾糾紛,誰負全部責任。注重源頭治理,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防止和減少因決策失誤引發矛盾糾紛,推動科學民主依法政策,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一是要落實排查制度。各站要實行每周一排查,局屬各單位各要每半月一排查,重大矛盾糾紛即查即報。排查的重點是矛盾糾紛多發的領域、行業和群體,對特定地點或特定領域傾向性的矛盾糾紛及時開展專項排查。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社會敏感期,集中力量組織開展重點排查。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建立信息員隊伍,使排查工作制度化、長效化。通過工作例會、干部下訪、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群眾評議會、公布聯系電話、發放宣傳冊、設立矛盾糾紛排查提示欄等方式,暢通社情民意渠道,全面掌握本單位、本站及所屬轄區內養殖企業、養殖場戶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涉及民生類、經濟社會發展類、歷史遺留類的矛盾糾紛,以及容易引發重大或集體上訪的矛盾糾紛。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臺帳管理和報告制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逐級認真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確定專人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信息報送工作。各站要把排查出來的所有矛盾糾紛按時報送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實行“零報告”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把需要局黨組協調解決或上級協調解決的矛盾糾紛報告局黨組和上級大調解部門,對重大矛盾糾紛的信息要及時報告。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受理分流、首問責任、掛牌督辦、領導干部包案制度。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級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各站上報需要協調化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匯總、梳理。區分矛盾糾紛的類別和性質,明確辦理責任主體,提出調處建議,做好受理反饋,通過發出《調處矛盾糾紛交辦通知書》等形式,將調處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當事人首次找到調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糾紛調解一旦落實到某一責任主體,責任人或單位不得推諉敷衍、拒絕受理,要登記在案,及時了解情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答復口徑,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解決問題,并跟蹤到底。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的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調處單位、調處方案和調處時限,依法調處,防止反復,一包到底。

四是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制度。各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信息溝通和綜合研判,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可采取召開工作例會,情況通報會等方式,及時通報、交流受理的矛盾糾紛及調處工作情況,特別是檢查了解矛盾糾紛調處的跟蹤反饋情況,準確把握本地矛盾糾紛態勢,防止化解的矛盾糾紛出現反復,及時總結工作規律性,找出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防止新的矛盾糾紛產生的意見建議,提出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和對策意見,供局黨組研究決策。

三、完善機制,建強隊伍

一是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由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進行調解工作。通過局大調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上下貫通,形成條塊結合的調處聯動工作格局。對矛盾糾紛做到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落實登記、交辦、承辦、銷案各個銜接環節,進行檢查督辦和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二是要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調聯動的銜接機制。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通過教育疏導,使群眾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矛盾糾紛。對屬于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人民調解組織要發揮工作優勢,及時參與疏導化解,各相關股、室、站、所積極主動介入調解工作,充分履行行政職能,做到優勢互補,形成合力。用人民調解方式未能解決的矛盾糾紛,引導通過行政復議、仲裁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業調解活動進行調解;對隨時有可能激化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矛盾糾紛,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并及時向局黨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篇(2)

(一)年初按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及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堅持把綜治和平安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規劃,擺上議事日程,統籌安排,做到常議常抓;細化綜合治理工作責任,與各所、隊簽訂綜治維穩責任書,明確了工作責任。做到了年初有工作實施意見,半年、年終有工作總結,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年終時對城管局綜治工作形成了書面的述職報告,并能嚴格按照公文處理要求,及時處理縣綜治委、綜治辦下達的重要文件,親自督促落實。

(二)針對城管工作出現的新特點、新矛盾和問題,城管局以建立健全系統網絡體系為重點,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了局長、分管副局長為責任調解主體、行政審批股為責任調解部門,與各隊、所形成了聯動機制及源頭防范化解機制,有效推動了城管系統調解工作的落實。及時完成了縣監管中心指派處理事項。

二、完善“大調解”機制,調解工作扎實推進

(一)今年我局嚴格按照縣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做好大調解工作,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多種方式,積極介入當事人的矛盾糾紛,通過疏導、政策解釋、說理來解決糾紛,達成協議,工作中始終堅持做到了“早發現”、“早預防”、“早化解”、保障社會穩定安定。在從事城市管理和服務工作中,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主要以行政調解方式為主,而以人民調解為輔,健全完善了“大調解”“三冊一本”臺帳,盡量減少矛盾和積怨,著力疏導和化解,力爭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二)健全“大調解”信息平臺。不斷加強社會矛盾信息收集,建立覆蓋基層各隊、所單位、“兩新組織”等社會各方面的信息員隊伍,對各類社會矛盾進行分析研判和總體把握。完善專項排查研判機制,重點強化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和突發社會矛盾信息搜集和研判,實現城管系統糾紛信息的全面、動態掌握。按時錄入“大調解”糾紛信息。

三、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平安建設工作顯成效

(一)細化群眾工作處理機制,認真做好群眾接待處理工作。對群眾來訪,做到熱心接待、耐心解答、細心辦理。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能辦理的及時協調處理,一時不能辦理的,做好解釋工作。講方法,重效果,根據群眾內容逐一落實處理。遵循初信抓“快辦”,重復信抓“細辦”的工作思路,做到有理有據,明確答復。對一些不屬于城管執法范圍內的投訴舉報,積極做好對舉報人的解釋說明工作,并提供正確的反映途徑。對一些涉及部門多,管理職責交叉的問題,堅持現場辦公,明確責任,督促落實整改。

篇(3)

調解工作是一項投資少、見效快、效果好的解決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工作。如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的矛盾往往交織在一起,互為因果、相互滲透,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新形勢下建立“大調解”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大調解”機制要堅持“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大調解”機制的內涵是指民間調解、治安調解、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相結合的調解機制,是由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職能單位各負其責、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區街二級建立社會矛盾調解服務中心、社區建立調解服務站,是集中受理、集中辦理或分流處理社會矛盾糾紛的一種方式。正確認識“大調解”機制的內涵要防止出現以下幾種片面認識:

1、“大調解”不是說所有的矛盾由中心統一調解,而是由中心根據矛盾的不同性質進行梳理,分流到基層調解站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或移送到相關的上級機關處理。

2、“大調解”不是說只負責調解,還包括對矛盾糾紛的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的報告制度、考核獎懲制度、調解人員的培訓、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

3、“大調解”不是說一切矛盾糾紛必須調解,還要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原則。

二、“大調解”機制的特點

“大調解”機制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舉措,主要體現在“大調解”機制具有便民性、高效性、前瞻性等三個突出的特點上。

(一)便民性

1、從組織網絡的體系看便民性。

“大調解”機制在組織建設上,從上到下初步形成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體系,突出“服務”,確實是一件便民舉措。群眾可直接向基層調解站或調解信息員反映情況,調解站解決不了的有責任向上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反映,服務群眾的關口前移了,群眾跑的路少了、花的時間少了。區成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領導小組及中心;街道成立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社區成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站;居民小區5幢樓以上及1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民調小組,少于100人的單位設立調解信息員。

2、從體系的受案方式看便民性。

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本地區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在街、社區兩級統一受理后,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級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進行。群眾找到了中心(站),糾紛就有人處理了,解決了推諉、扯皮群眾來回奔波花時間花精力的弊端,解決了“門難找、事難辦”的難題。

3、從中心確定的領導接待日制度看便民性。

實行街道領導每周定期接待制度。接待領導對接訪的矛盾糾紛可當場解決,當場調結;不能當場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單位處理,并實行跟蹤督辦。領導能夠直接傾聽群眾的呼聲、群眾的疾苦,能夠更好地履行執政為民的職責。

(二)高效性

“廉潔高效”是行政機關的宗旨,調解工作也應與時俱進,面對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糾紛復雜突出的問題,采取“大調解”的新舉措,改變重復接待、單兵作戰、久拖不決浪費人力、失信于民的狀況。

1、由重復接待轉變為一次性受理。

“大調解”機制建立前,各類社會矛盾按歸口受理的原則辦理,即民間糾紛歸司法所、老上訪問題歸、拆遷拆違的矛盾歸城管開發等部門、治安矛盾歸派出所、涉訴問題歸法院,而且有些問題有交叉性、性質難以分清,群眾找政府要跑好幾個部門反映情況,有些群眾對同一問題重復向多個部門反映,既浪費了群眾的時間,也耽誤了接待部門人員的時間。建立“大調解”機制后,由中心(站)統一受理,由原來的重復接待轉變為一次性受理。中心受理后,進行分類處理: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依據有關政策轉到城管、房產、開發、、司法、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解決;對涉及法律問題的,引導當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到司法部門依法解決;對不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無理訪、異常訪,勸導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2、由單兵作戰轉變為聯合性作戰。

“大調解”機制建立后,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可由中心直接調解,中心的組成人員由歸口管理的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過去的單兵作戰轉變為聯合性作戰。如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綜治辦主任為中心主任,司法所長為副主任,成員由街道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科長、派出所所長、法庭庭長等組成。

3、由久拖不決轉變為及時性調結。

“大調解”機制建立后,明確了中心有案件分流指派權、矛盾糾紛調解調度權、矛盾糾紛調解督辦權、“一票否決”建議權。如街道轄區內的社會矛盾糾紛可由中心指派給街道相關科室、社區調解,真正來處理矛盾糾紛的實體單位多了,同時中心有權限定調結時間并要求報告調解結果,促進了基層提高工作效率,由過去的久拖不決轉變為必須及時調結,否決有被“一票否決”的可能性。

(三)前瞻性

1、定期排查和報告制度有利于矛盾的預測。

“大調解”機制建立后,明確規定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體系必須實行定期排查和報告制度,改變了過去對社會矛盾糾紛鬧大了再調、上門了再調“重調輕防”的現象。如街道社會矛盾調解服務中心制定了月排查、季講評、半年小結、年終總結的制度,及時了解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社會矛盾糾紛動態,實行主動調解,控制事態,避免矛盾激化。

2、重大問題專項報告制有利于矛盾的控制。

“大調解”機制建立后,明確規定了重大問題專項報告制,對影響社會穩定,可能導致突發性事件或激化為刑事案件,涉及人數較多、易引發群眾性上訪的事件,嚴重干擾正常生活秩序的疑難矛盾糾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殺事件等矛盾糾紛的線索、苗頭,應在第一時間向街道工委、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報告,并應盡快形成書面專報,否則要依據責任追究制處理。這充分體現了重“事前預防”的原則,矛盾的前瞻性得到了加強,矛盾的發生和激化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三、當前落實“大調解”機制存在的問題

“大調解”機制是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個成長、發展、完善的過程,當前落實“大調解”機制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1、中心日常工作人員得不到落實。

當前“大調解”機制規定街道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牽頭,而司法所的編制只有2人且因公務員編制有限不能到位,司法所的本職工作具有九項職能,工作量大、任務繁重,單靠司法所人員難以很好地處理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人員輪流坐班接待制,也因各自工作忙,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實。

2、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舊城改造、新城建設拆遷拆違引發的集訪、越級訪問題相當突出,工地建設單位與居民的矛盾有增無減,婚姻家庭財產鄰里等糾紛呈上升趁勢,歷史遺留的“陳案”、久拖未決的“難案”、情況復雜的“大案”日趨增多,這些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如今的調解人員不僅要為人公正、聯系群眾、熱心調解工作,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街道、社區懂法律的人員屈指可數,派出所法律專業畢業的人員也嚴重缺乏,法庭有司法執業資格的人員也沒有達到100%。

3、調解中心制作的調解協議書與民事訴訟的銜接問題沒有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這實現了人民調解到民事訴訟的順利銜接,是調解法律化的重要體現。調解中心則屬于工作機制范疇,不是一個具有群眾自治性質的調解組織。而調解中心其調解性質既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人民調解,也不屬于法定的行政調解,更不屬于法院審判活動中的司法調解,因此,調解結果是否具有民事合同性質沒有明確規定。

四、建立完善“大調解”機制的對策

要建立完善“大調解”機制,必須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應的對策。

1、強化人員選配工作,確保中心日常工作有一支專門的隊伍。

街道可成立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辦公室牽頭,司法所及其他科室配合。中心辦公室可安排1名公務員,聘用2名臨時工作人員,臨時工作人員可聘請老政法干警,法律服務所人員以及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社會其他人員。

2、強化業務培訓工作,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

定期舉辦業務培訓班;鼓勵調解人員參加法律自學、函授等學習,采取報銷學費、考試畢業獎勵等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顧問,調解人員與法律顧問保持熱線聯系;有計劃地安排街道、社區調解人員參與法庭、派出所調解、庭審工作的旁聽,邊學邊干;加強法院、司法局對基層調解工作人員的指導;選聘有法律基礎的人員擔任調解人員。

3、發揮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中心直接調解的優勢。

篇(4)

二、工作要點

1、開展教學大調研,凝聚教研組、備課組力量。

2、細抓文體藝“2+1”工程,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藝活動。

3、加強師資建設,培養中堅骨干力量,加強青年教師的指導力量。

4、開展新課標的“再學習”,貫徹落實新課標精神,熟悉與領會課改精神,扎實、有效開展校本教研。

5、手提進課堂,合理利用多媒體開展教學、教研活動。

6、積極參加各級各類競賽活動,力爭取得好成績。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活動化的教育教學大調研

我校小學一直是“分部管理,逐步推進”的模式,今年高低兩部合并成小學部,為了縮短老師之間的磨合期,加強學校領導對老師工作情況的進一步了解,這一學期,要在較短時間內開展教學大調研活動。

1、推門聽課:由校領導、教研組長組成,對老師常態課、各班班級情況進行調研。

2、常規抽查:由于以往對備課、批改等教學常規要求不統一,本學期將制訂出相應的制度,并對新教師進行教學常規的培訓,教導處將隨時抽查。

3、師生座談。

4、擬舉行“課堂大演練”活動:30歲以下青年教師教學比武;教學能手展示課;帶頭人指導課。

(二)精抓校本教研,充分發揮教研組、備課組的集體智慧。

1、完善集體備課制度。以“備課組論壇”加強備課的實效,論壇活動常規化,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定主題。在電子稿的基礎上,需紅筆注出自我修改的內容,加強“色彩備課、心靈備課”。在每次集體備課中,也要發揮個人主觀作用,強調“六個一”:備一節適合自己精品課,提一個有價值的問題,解決一個難以突破的困惑,談一點備課的收獲,做一件實用的教具或一個課件,出一頁有針對性的習題。

2、,聚焦課堂,繼續開展“課例研究活動”。上學期我校開展的課例研究活動,教研效果很明顯,本學期繼續開展。需加強:

(1)研究主題化,一次活動探討一個專題,選課典型化;

(2)智囊團的組建合理化,提高智囊團的有效性;

(3)對做課老師提高要求,做課敘事,課后反思仍需強調。

3、強調自學。充分利用教工閱覽室,圖書館讀教育專著,厚積專業知識,認真撰寫讀書筆記。

4、抓課前預設,課后反思課前預設不僅是備課,課后反思也不僅是檢討問題,引導老師從自己對教材的了解,課前對課堂的預料,課堂中的亮點,角度全面解剖教學環節,擬集《教海心語》裝訂成冊或形成電子書籍。

5、推進“青藍工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合理安排老師業務學習,鼓勵老師運用教育網博客。師徒結對除了制度化之外,更重要追求有效性。本學期將細化師徒結對的內容,并制訂考核細則。期末進行考核。

6、落實教研室舉行的中堅教師課堂教學評比活動,認真做好選拔工作。

7、推薦教研組參加區先進教研組的評比活動。

8、做好新課程培訓工作:

(1)崗前培訓;

(2)參加區級各種新課程培訓;

(3)做好教師素質提升工程第三次考試工作;

(4)重學新課標,做到每位教師人手一冊新課程標準,強調解讀。并組織教師開展“重學新課標,反思新課程”的心得交流活動,課堂研究活動。

(三)認真做好教育科研工作,抓好各項課題的過程管理,完成07年度課題的結題工作。

(四)加強指導督查,提高教學質量

1、10月底一年級拼音過關檢測

2、采取教學質量中途檢測制度,督促老師狠抓教學質量

3、12月底舉行各學科知識競賽

4、健全后進生幫扶措施及優等生培養措施,不讓一位學生掉隊,有效輔導優秀生,面向全體,促進生生發展。“上不封頂,下要保底”,要讓優秀生更優秀,更要讓困難生擺脫困難,使每個新星學子都得到全面發展。我們通過調查,要制定優秀生,困難生輔導計劃,并長抓不懈地進行輔導,爭取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涌現“小能人”。

5、結合學校工作,認真組織了期中檢測和期末考試。積極改進英語、科學的評價方式,提高學習學習興趣。

(五)嚴格執行課程計劃,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藝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1、嚴格執行省定課程計劃,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不隨意增減課時,開足開齊各項課程。教師也不隨意自己調課。教師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課的,必須征得教導處同意并做好妥善安排。

篇(5)

深入推進依法治區工作。以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的《2012年市區依法治區工作要點》為指導,組織召開區“六五”普法暨法治創建工作推進會,扎實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開展2012年度法治建設重點項目推薦活動,確立17項重點項目,涉及20余家單位;區民政局、區建交委創建成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小昆山鎮涇德村創建成為第五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發揮績效評估工作的導向、激勵和監督作用,依法治區工作納入區級機關績效評估專項考核項目,并制定了考核細則;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員單位分片聯系制度;組織開展了村(居)兩委干部法制培訓和依法治區聯絡員(法宣干部)培訓;組織市依法治理優秀案例申報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辦推薦8篇有質量案例,其中新橋鎮的《以社會管理創新為抓手、提高外來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評選為第三屆(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優秀案例”;組織開展第十一屆民主法治課題調研工作,共征集課題36項,批準立項25項,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積極反映改革成果,我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報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簡報》上刊發。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六五”普法規劃,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了紀念《檔案法》頒布25周年集中宣傳、標語口號征集活動和安全生產法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緊扣“3•8”婦女維權周、“3•15”消費者權益日、“5•12”防災減災日和“6•26”國際禁毒日等時間節點,舉行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活動;結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傳日,啟動“喜迎十、普法零距離”——“深化法律‘六進’,服務科學發展”社區法制宣講活動,開展社區法制宣講包括法制講座和故事巡講66場次,配送《普法零距離》碟片80套;以方塔公園改建為契機,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墻,將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題教育、法律咨詢等多種功能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將40個東方書報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積極組織參加市“楓林韻”法治文化剪紙作品征集評展活動,共有9幅作品分獲一、二、三等獎和入圍獎,并獲得優秀組織獎;在《報》制作“以案說法”專版10期;各司法所通過“普法涼扇”、法律講座等種形式多樣開展普法宣傳,將法治理念滲透到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調解網絡、優化調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大調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區人民調解組織共受理各類民間糾紛15101件,調解成功率達99%以上,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11768份,調處群體性糾紛74件,調解案件數量同比增長10.3%,無一例被投訴,也未發生因調解不成功導致矛盾激化的情況,取得較好的實效。組織開展“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按照市局《關于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下發《關于在區司法行政系統參與組團式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通過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級體系,實現對各基層團組的業務指導和信息交流,并認真做好十期間社會矛盾排摸和調處,筑牢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共排查矛盾糾紛1523起,化解矛盾糾紛1454起,移交其他部門69起。加強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區局成立了創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推薦上報新橋司法所和泗涇司法所分別參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評選;制定下發《關于開展“爭當人民調解工作能手”活動的實施方案》,在系統內開展人民調解能手評比表彰活動;舉辦了區首期初任人民調解員培訓班,提高了人民調解員業務水平;按照區委政法委的統一部署,在全區15個街鎮公安派出所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調對接”機制。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區層面,成立了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鎮層面,泗涇鎮在大型社區成立了“大調委”,洞涇鎮在物業公司成立“物業調委會”,新浜鎮在工業區成立了“工業園區調委會”;開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五周年座談會,進一步加強了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協作;大調解工作被列為區政府重點工作之一,區委辦《動態》以《完善機制、創新管理,區司法局努力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予以專刊報道。今年1—11月,受理區法院民事糾紛委托人民調解5284件,調解成功2943件;受理區公安交警支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委托人民調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額7532萬余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醫患糾紛案件120件,成功調處84件,涉及金額560余萬元;受理輕傷害案件(含輕微傷)委托人民調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嚴格執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基礎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區社區矯正對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緩刑362人、假釋39人、暫予監外執行14人、剝權33人),全年社區矯正人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與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規定的不超過1%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兩院兩部《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積極組織司法專職干部和社工進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專業知識培訓,及時召開公安、檢察和法院等司法聯席會議,共同商討有關銜接機制、矯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區服務、考核獎懲等執法工作,穩步推進社區矯正各項工作。搭建社區矯正執法平臺。“區社區矯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積為500多平方米,內設有報告室、宣告室、檢警室、電子監控室、教育培訓室、個別教育室、心理咨詢室、心理測評室、心理診療室、值班室等11個功能。全面推進個別化矯正工作。2012年我區的個別化矯正擴大到今年所有新納入社區矯正的社區服刑人員,提高社區矯正的質量和效果;運用社區矯正信息管理系統,落實了手機、電子腳銬定位監管,目前已經對48名社區矯正人員實現24小時手機實時監控,對2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電子腳銬監控,建起了一道虛擬的電子圍墻,有效提高了監管的效率與質量;有針對性地建立個別矯正方案,以集體教育與個別教育相合、勞動教育與思想教育相結、課堂教育與互動教育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社區矯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落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安置幫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區刑釋解教人員1632人(其中刑釋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幫扶中心(刑釋解教人員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被評為市“市級示范基地”;新橋鎮刑釋解教人員鄭志連舍己救人的事跡被刊登在3月1日《新聞晚報》,2012年被市區政法委授予“見義勇為”光榮稱號;安置幫教工作經驗做法被中央安幫辦簡報刊發。加強安置幫教基地建設。建立了以政府投入為主的“中途之家”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與海之星幫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補互態勢,同時在15個街鎮全面建立“四位一體”安置幫教工作站。創新安置幫教管理模式。積極探索需求導向性幫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為導向創新特殊對象未成年子女關愛模式”課題的調研,有效提升安置幫教工作專業化水平;積極探索適合非滬籍刑釋解教人員特點的幫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滬籍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數據庫,在初步實現非滬籍刑釋解教人員“來去有登記,駐留有反映,幫教有措施,重犯有線索”的基礎上,形成了“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應納入城市和社會綜合管理大聯動機制”的調研報告。落實安置幫教相關措施。積極組織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開展對“未成年子女”的關愛行動,5年來,全區參加“關愛行動”“一對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擁有122人,得到學業輔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愛心助學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難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詢的有27人,得到就業指導的有27人;完善監所內外銜接幫教措施,組織志愿者赴有關監獄對籍服刑人員進行幫教,共走訪11所監獄,累計幫教人數達71人;與區財政局共同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經費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滬松財[2012]86號,保障安置幫教工作經費;組織召開區安置幫教協調小組會議,制定方案、認真落實,切實做好了十期間對兩類人員的穩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優化法治環境上再上新臺階

深化“法律六進”。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深入開展領導干部和公務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強化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培育“法律六進”示范品牌;做好重要節點和“六五”中期檢查各項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強陣地和窗口建設,完善法治主題公園、法治主題廣場等基地建設;拓展網絡等新興媒體法制宣傳教育平臺;組織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評活動,努力構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進法治創建。以“法治城區”創建為龍頭,健全機制,找準定位,確立抓手,圍繞法治城區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評估指標,繼續運用項目化、案例化、課題化的工作模式,著力提升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鞏固大調解工作體系,在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再上新臺階

扎實推進“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樹立“防重于調”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參與“組團式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機制,繼續發揮組團式推動“大排查、大調處”的獨特作用,嚴守排查解決矛盾占總矛盾30%的底線,切實有效提高矛盾糾紛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實社會穩定基礎。進一步發揮“大調解”工作機制作用。以“區人民調解協會”換屆為契機,在社會上廣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將熱心支持、積極號召人民調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協會領導機構,為人民調解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組織基礎。加強與相關行業、領域的協調溝通,進一步增強“大調解”機制的覆蓋能力,加大宣傳,打造專業調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強司法所建設。立足“兩者一平臺”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設面臨的現實問題,正視司法所發展的不平衡現狀,按照哪里有不足補哪里,不斷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積極與地方黨委政府溝通,在基本配齊司法所專編人員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輔助人員的配備。加強督導,促進全區司法所均衡發展,繼續開展爭創“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動。

三、推進安幫矯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在減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臺階

著力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提升隊伍執法能力,認真貫徹《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加強對司法專職干部和社工的業務培訓和履職情況的考核;發揮執法平臺作用,建立健全社區矯正中心各項管理制度,細化社區矯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嚴格監管矯正要求,進一步完善手機定位和電子腳銬等監控措施,落實對社區服刑人員監控的實效性,預防和減少社區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加強部門溝通協作,完善司法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社區矯正日常和司法獎懲工作。進一步打響安置幫教工作品牌。貫徹“六必”要求,進一步完善監所內外銜接幫教措施,繼續做好與地區看守所幫教的試點工作;堅持需求導向,發揮“四位一體”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的民生問題,以組團式服務的形式,深入基層及時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的實際困難;積極開拓創新,繼續開展在松非滬籍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幫教模式;落實關愛幫扶,發揮協會作用,加強志愿者培訓和管理,推進“中途之家”建設,深化特殊對象未成年子女“關愛活動”。

四、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在提升法律服務公信力上再上新臺階

篇(6)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總結“五五”普法,謀劃“六五”規劃。今年是“五五”普法總結和“六五”普法啟動年,根據省市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下發了《將樂縣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同時,縣依法治縣辦在認真總結分析我縣“五五”普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和普法重點單位意見和建議,為科學制定我縣“六五”普法規劃奠定了基礎。全省“五五”普法總結暨“六五”普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后,縣依法治縣辦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認真做好表彰對象的遴選推薦和材料上報工作,并認真做好我縣“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暨“六五”普法動員部署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基層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穩步推動

篇(7)

一、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工作

平安是穩定的基礎,穩定是發展的前提。當前,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入了關鍵階段,改革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維護穩定的任務將更加繁重。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一)開展“平安創建”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按照“五個統籌”(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走協調發展之路。平安就是財富,平安就是效益。當前我們正合力推進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離開和諧和穩定,就談不到改革的成功。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能更好地發揮單位全體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單位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各單位要加強內部的管理防范,統籌單位內外部的協調發展,努力實現效益最大化,創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二)大力推進平安建設,構筑治安防控體系。要在人、財、物等方面進行必要的投入,要落實綜治工作各項經費和綜治人員的崗位津貼,重點加大對技防的投入。組織好群防群治隊伍,使人防、物防、技防全面結合,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亮點。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單位,形成群防群治網絡,同時要充分發揮居委會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作用。

(三)繼續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基層創安活動。繼續引深安全文明小區創建活動,以強化小區的防范功能為重點,以增強職工群眾的安全感為目標,認真總結小區管理工作的經驗,大力挖掘社區人力資源,廣泛發動、依靠群眾建設社區、管理社區,充分發揮社區在維護穩定、預防犯罪、推進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二、突出重點,以防為主,大力加強防范工作

“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范并舉,治標和治本兼顧,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和改進接待工作,積極化解單位內部矛盾。近年來,隨著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部分地區和單位出現了因企業破產、職工下崗、欠發工資等問題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和上訪事件,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在具體工作中,各單位都要根據《條例》的規定,建立多層次的工作隊伍,采取常年接訪、定期約訪、重點走訪和領導下訪等多種方式,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及時了解群眾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形成工作上下貫通的網絡體系和切實有效的工作機制,堅決避免因工作不到位導致的惡性上訪事件。

(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各單位要結合省《關于繼續引深“矛盾糾紛調解年”活動的意見》的要求,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把引深“矛盾糾紛調解年”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建好基層調解隊伍,以人民調解隊伍為主體,積極發展基層調解員、調解信息員隊伍,使調解人員做到“四懂”(懂方針政策、懂法律法規、懂業務知識、懂調解技巧)、“四會”(會預防、會調查、會調解、會制作調解文書),不斷提高調解的工作水平,擴大調解的覆蓋面。主要領導要定期研究部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要納入綜治考核內容,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

(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強單位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嚴格落實責任制。要加大對“五管”要部位的管理力度,嚴防危險品、化學藥劑的丟失被盜和流散社會。要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要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抓好季節性的重點防范,做好防汛、防震、防雷等各項工作。要加強對臨時用工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做到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體系。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努力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落到實處

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是關鍵。各單位領導要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加強對綜合治理的領導,認真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工作,解決落實中的問題,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各級領導要真抓實管。要將綜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落實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健全和調整各級綜治領導和辦事機構,做到層層有人領導,層層有人辦事,層層真抓實干。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整體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分解為具體目標,建立嚴格的檢查監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評比獎懲制度,定期對綜治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評比,表彰先進、弘揚正氣。

篇(8)

調研組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座談走訪等方法,分別到十四個鄉鎮和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調研。調研的主要內容是:政府及相關部門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程度,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機制創新以及人民調解經費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調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當前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問題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級領導普遍高度重視,廣大人民調解員認真敬業。各級黨委、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到位,領導有力,普遍納入了黨政目標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關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調研中感到,廣大人民調解員工作認真負責,特別是村(社區)調解員,盡職盡責,為維護當地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

2、調解組織網絡較為健全,制度化建設逐步推進。全縣共建1個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14個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有人民調解委員會126個,人民調解員889人,調解小組681個,調解信息員681人。目前,人民調解網絡在全縣基本形成。大部分鄉鎮、社區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責任制、人民調解員工作紀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人民調解工作原則,基本建立了與開展調解工作業務相配套的登記、記錄和檔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調解工作從組織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調解工作機制不斷創新,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鎮與接邊地區共同簽訂了做好跨界接邊地區聯合人民調解工作的協議,共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不僅調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多發性、常見性民間糾紛,同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積極主動參與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業管理等容易引發上訪的社會矛盾的調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調解的工作領域。

4、調解工作方法多種多樣,維護社會穩定成效顯著。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和諧調處矛盾糾紛,重視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例如,積極探索試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的辦案機制,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的獨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級的肯定。近兩年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700多件,調解成功率達96.8%,防止群體性上訪43件,防止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間糾紛轉為治安案件8件,防止15件,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有待進一步加強。總體上看,全縣各級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是重視的,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重視不夠的情況。如按照上級要求和以前的慣例,縣里應定期召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進行總結和表彰。但近年來,縣里未召開過人民調解工作會議。

2、人民調解組織有待進一步健全,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盡管從形式上看,全縣已建立起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但從實際運轉情況看,有些地方調解組織有名無實,作用發揮不好或不能發揮作用;學校、醫院、市場等單位的人民調解組織也發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沒有開展;全縣行業性的人民調解組織總體較少,作用發揮不好,部分矛盾糾紛難以及時調處。一些調解組織工作規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調委會沒有印章、調解文書不統一、檔案管理不規范等。

3、人民調解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由于機構改革的原因,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和人員大量減少。二是基層專職司法員嚴重不足。人民調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層司法所的組織指導下開展的。目前全縣14個鄉鎮司法所中,只有專職司法助理員6人,其余都由鄉鎮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調解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各地通過村居換屆選舉,加大了對調解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力度,人民調解員隊伍年輕化、知識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縣現有人民調解員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參差不齊、工作責任心有強有弱、調解質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訓力度不夠,多是以會代訓,缺乏專門的調解技能技巧,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仍需大力提高。

4、經費投入不足,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調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不足。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經費、調委會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調解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嚴重影響制約著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

三、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幾點建議

1、深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和有效途徑,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具有基礎性作用。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加強督促檢查,考核獎懲。要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宣傳,營造人民調解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建議縣人民政府應適時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議,表彰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形成獎懲激勵機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2、建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要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城鎮社區建設,鞏固和完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化解矛盾糾紛、指導村(社區)調解組織開展工作中的作用。積極探索人民調解工作建設的新路子,加強跨區域性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重點項目調解組織建設,推進在學校、醫院、集貿市場、物業管理小區等建立調解組織,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3、加強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要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改善辦公條件,健全鄉鎮人民調解指導管理機構。按照能專則專、不專就兼的原則,配備配齊鄉鎮司法員。要保證兼職司法員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上。要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建立糾紛受理登記、備案、審查等制度,規范統一文書卷宗檔案。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手段,強化“預警、預案和預防”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探索建立人民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推動規范化建設上臺階。

4、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要結合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采取公開選聘、民主選舉等辦法,充實人民調解員隊伍,優化隊伍結構。司法行政機關和縣人民法院要加強指導和培訓,分級負責,統一規劃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縣司法局負責鄉鎮、村(社區)調委會組成人員的培訓;司法所負責轄區調解員、調解信息員培訓;縣人民法院在加強業務指導的同時,負責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調解中的作用。可通過陪審、參與旁聽、協助疑難糾紛的調解等多種形式進行培訓,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不斷提高調解工作質量和水平。

篇(9)

調研組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座談走訪等方法,分別到十四個鄉鎮和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調研。調研的主要內容是:政府及相關部門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程度,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機制創新以及人民調解經費保障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人民調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當前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問題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級領導普遍高度重視,廣大人民調解員認真敬業。各級黨委、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到位,領導有力,普遍納入了黨政目標管理體系,基本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關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調研中感到,廣大人民調解員工作認真負責,特別是村(社區)調解員,盡職盡責,為維護當地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

2、調解組織網絡較為健全,制度化建設逐步推進。全縣共建1個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14個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有人民調解委員會126個,人民調解員889人,調解小組681個,調解信息員681人。目前,人民調解網絡在全縣基本形成。大部分鄉鎮、社區制定了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責任制、人民調解員工作紀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人民調解工作原則,基本建立了與開展調解工作業務相配套的登記、記錄和檔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調解工作從組織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調解工作機制不斷創新,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拓展。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機制,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如土溪鎮與接邊地區共同簽訂了做好跨界接邊地區聯合人民調解工作的協議,共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不僅調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多發性、常見性民間糾紛,同時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積極主動參與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業管理等容易引發上訪的社會矛盾的調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調解的工作領域。

4、調解工作方法多種多樣,維護社會穩定成效顯著。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堅持和諧調處矛盾糾紛,重視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例如,積極探索試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的辦案機制,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的獨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級的肯定。近兩年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700多件,調解成功率達96.8%,防止群體性上訪43件,防止民事糾紛轉為刑事案件21件,防止民間糾紛轉為治安案件8件,防止15件,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有待進一步加強。總體上看,全縣各級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是重視的,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重視不夠的情況。如按照上級要求和以前的慣例,縣里應定期召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進行總結和表彰。但近年來,縣里未召開過人民調解工作會議。

2、人民調解組織有待進一步健全,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盡管從形式上看,全縣已建立起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但從實際運轉情況看,有些地方調解組織有名無實,作用發揮不好或不能發揮作用;學校、醫院、市場等單位的人民調解組織也發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基本上沒有開展;全縣行業性的人民調解組織總體較少,作用發揮不好,部分矛盾糾紛難以及時調處。一些調解組織工作規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村調委會沒有印章、調解文書不統一、檔案管理不規范等。

3、人民調解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由于機構改革的原因,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和人員大量減少。二是基層專職司法員嚴重不足。人民調解工作主要是在基層司法所的組織指導下開展的。目前全縣14個鄉鎮司法所中,只有專職司法助理員6人,其余都由鄉鎮干部兼任。三是人民調解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各地通過村居換屆選舉,加大了對調解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力度,人民調解員隊伍年輕化、知識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縣現有人民調解員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參差不齊、工作責任心有強有弱、調解質量和水平有高有低,加之培訓力度不夠,多是以會代訓,缺乏專門的調解技能技巧,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仍需大力提高。

4、經費投入不足,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調研中,普遍反映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不足。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經費、調委會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等均不足,今年人民調解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嚴重影響制約著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

三、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幾點建議

1、深化對人民調解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和有效途徑,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具有基礎性作用。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加強督促檢查,考核獎懲。要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宣傳,營造人民調解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建議縣人民政府應適時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議,表彰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形成獎懲激勵機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2、建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要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城鎮社區建設,鞏固和完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化解矛盾糾紛、指導村(社區)調解組織開展工作中的作用。積極探索人民調解工作建設的新路子,加強跨區域性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重點項目調解組織建設,推進在學校、醫院、集貿市場、物業管理小區等建立調解組織,進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3、加強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要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改善辦公條件,健全鄉鎮人民調解指導管理機構。按照能專則專、不專就兼的原則,配備配齊鄉鎮司法員。要保證兼職司法員把精力主要放在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上。要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建立糾紛受理登記、備案、審查等制度,規范統一文書卷宗檔案。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手段,強化“預警、預案和預防”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探索建立人民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推動規范化建設上臺階。

4、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要結合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采取公開選聘、民主選舉等辦法,充實人民調解員隊伍,優化隊伍結構。司法行政機關和縣人民法院要加強指導和培訓,分級負責,統一規劃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縣司法局負責鄉鎮、村(社區)調委會組成人員的培訓;司法所負責轄區調解員、調解信息員培訓;縣人民法院在加強業務指導的同時,負責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調解中的作用。可通過陪審、參與旁聽、協助疑難糾紛的調解等多種形式進行培訓,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不斷提高調解工作質量和水平。

篇(10)

建立健全了普法、學法制度,我街道在上半年開展了街道干部學法活動,經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進一步明確了工作中應當遵循的基本規定。提高了依法決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強了搞好法治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夯實了依法治理基礎。

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加強了對全街普法工作落實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服務。采取街頭宣傳、法制講座、標語、普法培訓等靈活有效的形式,廣泛開展社會治安、婚姻家庭、計劃生育、義務教育、土地管理、拆遷安置等與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教育,開創了上下聯動,互相呼應,豐富生動的法制宣傳教育新局面,進一步提高普法宣傳效果。

街道各級領導干部學習了《刑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五”普法讀本剩余內容及其它法律法規知識。在八月份還組織了機關干部的普法學習考試。考試合格率達100%。街道黨工委中心組開展了專題學法講座,有效提高了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同時,我們還征訂了《物權法》讀本,為下一步的學習做了準備。

廣泛開展“法律進社區”等“六進”活動。為進一步推動街道居民學法活動的開展,我們在社區廣泛開展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禁毒、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傳活動。“三八”節期間,我們組織開展了婦女維權知識講座、法律咨詢和創建社區“家庭零暴力”活動。3月7日下午,街道在太平村社區舉辦了創建“家庭零暴力”講座,講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為什么會產生家庭暴力、如何在家庭暴力面前保護自己以及制裁家庭暴力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并就大家在工作中的實際需求講解了與女性生活密切相關的勞動就業、勞動保護、家庭糾紛、婚姻等相關法律知識,還現場對代表們的一些現實案例進行了詳細的解答,進一步提高了婦女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意識,受到了廣大婦女的好評。活動現場發放宣傳材料1800多份,張掛展牌20塊,為300多名婦女群眾提供了咨詢幫助,實實在在為相對弱勢的婦女群體辦實事、辦好事,在婦女中產生了積極影響。各社區、各單位也積極通過板報、宣傳欄、座談會、專題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5月31日,街道司法所、關工委、婦聯、計生辦、團工委聯合組織開展了“弘揚‘四自’精神,共創文明社區”社區行活動,我們在燕華花園社區舉辦了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等法律咨詢宣傳活動,為160多人免費提供法律咨詢,配發宣傳資料700多份,受教育者達1200多人,懸掛展板20多塊,解答了社區群眾在房屋產權糾紛、贍養、婚姻家庭、鄰里糾紛、家庭暴力、勞動工傷、婦女、青少年維權等問題,效果良好。根據區司法局部署和今年普法的要求,我們深入開展對基層普法的“六進”活動,共完成普法教育32場,轄區內18209人受教育,發放資料21712份,咨詢3857人。

著力開展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活動。為了進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教育效果。年初,街道制定了青少年法律學校活動教育計劃,根據計劃內容,我們主要進行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反法制警示教育,崇尚科學,反對迷信,堅定理想道德信念。開展了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案例分析會和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并結合暑期特點,舉辦家長法制教育培訓班,并建立健全了相關工作制度。我們以社區為依托,以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為載體,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組織中小學生看法治教育片和軍營一日游活動,舉辦了56期法制講座,轄區2783人次受到了教育,學生上課覆蓋率達98%。同時我們還大力加強在校學生法制教育,配備了8名法制副校長,并按照要求完成教育任務。在學校開展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全年開箱94次,收到學生來信930件,解答學生提出問題892次。學生法律意識有了明顯增強,轄區無青少年違法犯罪,受到了社區、學校、家長的歡迎和好評。7月21日,由市文化局、區禁毒辦、區治安大隊、xx派出所和街道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共同組織在“別樣年華”歌舞廳進行了主題為“珍愛生命,關愛自己,杜絕娛樂場所黃、賭、毒”的法律宣傳。

二、以創建平安街道,促進社會穩定。

以加強平安創建工作建設為載體,以維護社會穩定為抓手,不斷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堅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為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緊緊圍繞辦事處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作用,努力做好排查社會不安定因素和調處社會矛盾糾紛工作,及時掌握動態,積極預防矛盾糾紛的激化,充分發揮調委會在調處矛盾、糾紛中的生力軍作用。進一步完善基層組織建設,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將素質高、能力強、威望高的人員充實到調解組織,不斷提高調委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并通過會議組織各類培訓活動,為調委會成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水平,熟練掌握調解技巧,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穩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網絡,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大調解”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每月進行排查疏理,出現的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全部得到妥善化解和處理。通過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的調解技能和水平,主動、及時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到對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解決。

2007年全街道共調解各類糾紛226起,調解成功226起。調處率、調解成功率都達到100%。我街道幕府山莊社區調委會還被評為江蘇省“人民優秀調解委員會”。

(二)切實加強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為提高對刑滿釋放人員的管理和控制力,我們采取靈活多樣的幫教方式,確保安置幫教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全街道2007年刑滿釋放人員13人,對所有刑滿釋放人員全部建立了個人檔案,并確定了具體的幫教人實施幫教,完善刑滿釋放人員年度幫教考察記錄。對外出打工的刑滿釋放人員,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落實幫教考察。社區矯正工作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之一,抓好這項工作,對于促進地方穩定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全街道累計接收57名社區矯正對象,現已解除矯正27名,有30名在矯正,無一名重新犯罪,矯正秩序持續穩定。建立健全了監管安全責任制,確保對社區服刑人員監督到位、管理到位。拓展了公益勞動的形式和組織方式,提高了個案矯正的效果。矯正工作檔案和服刑人員檔案全部規范化,做到檔案齊全、標準統一。全面強化了幫教組織機構建設,嚴格落實“一對一”幫教小組,選聘政治素質較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幫教小組成員,切實發揮基層幫教組織的作用。緊抓社區矯正的重點環節,規范“接收”、“解矯”程序,落實矯正對象分類幫教,教育專題化和改造人性化,監管考核分級等,為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了條件,確保了全年不出現重新犯罪。

(三)認真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地區穩定

突出重點,搞好服務保障。今年,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在全街范圍內組織“雙拆”,任務繁重,點多面廣,涉及戶較多。為了確保地區穩定,根據街道統一安排,由司法所牽頭組織街道機關各科、室深入社區,宣傳新拆遷政策,明確“雙拆”范圍和標準,消除群眾疑慮,爭取廣大群眾對這項工作的支持,經過思想發動、組織協調、宣傳政策、耐心細致地做思想工作,順利完成了拆遷任務。9月份,吉祥村社區陸家洼地段及幕燕風景區拆遷,工程的進展直接影響任務的完成。街道本著為老百姓辦實事的思想,專門組織了司法所、辦、城建科、農副科、經濟科等工作人員深入社區第一線,上門做老百姓思想工作,了解可能發生糾紛矛盾的重點人和重點戶,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通過宣傳政策做思想工作,到10月底工程基本順利完成。

強化措施,認真做好排查凋處工作。按照上級關于加強“兩會”、“兩節”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會議部署和有關文件精神,街道在全街范圍內組織力量做好集中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分類調處各類糾紛,重點防范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人員中的重點人頭,集中排查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學區劃分、農民撤隊等糾紛。為了確保“四會一節”期間的社會穩定,9月份,我們在全街范圍內組織進行了社會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集中排查,堅持邊排查邊調處,認真疏理,切實做好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仔細地反復查找出可能影響地區穩定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努力把集體上訪、越級上訪、重復上訪矛盾控制在源頭,化解在基層,為十七大的順利召開提供了有利的環境。載止目前,街道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共調解社會矛盾糾紛19起,調處率100%,成功率100%,勸阻群體性上訪15起215人次。沒有因調處不當或者措施不力而引發的“民轉刑”案件。

(四)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建立健全了對法律服務人員的監督、處罰機制。法律服務所全部實行統一收案、統一收費,財務手續齊全,并實行風險告知、首次接待、事中聯絡和事后回訪制度。截止目前,法律服務所共為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12家,案件41件,非訴訟案件6件,解答法律咨詢240人次,寫作法律文書65件,參與司法行政37次,為全街經濟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與此同時,加強對法律服務人員的投訴查處工作,對群眾投訴法律服務人員的問題,我們制定了工作制度,并由專人接待,登記在專門的投訴登記簿上。對每一起投訴,我們認真調查取證,做好認定和處理,并及時反饋給投訴人。街道法律服務工作者規范執業,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職業道德行為。

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突出問題。認真貫徹《棲霞區對困難群眾實行法律援助的實施辦法》,按照“應援盡援,盡援優援”的原則,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讓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月活動,積極宣傳148法律援助知識和《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全年為部分“雙失雙下”困難職工家庭和“低保”線以下的殘疾人家庭發放法律援助愛心卡29張,切實解決了這些弱勢群體的實際問題。法律援助人員以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負責的工作態度,認真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6件,開展送法進社區12場次,使法律援助這一民心工程取得明顯實效,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感和滿意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資金缺乏,普法宣傳工作須進一步加強。

(二)、個別社區調委會業務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三)、兩勞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須進一步加強。

總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x司法所將針對存在的問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十十七大精神,與時俱進,開拓進取,求真務實,真抓實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統攬全局,以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及切實搞好自身建設為保障,努力提高隊伍素質,增強工作力度,進一步發揮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四、2008年度工作要點

一以黨的十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二繼續推進法治創建工作,抓好“五五”普法教育,并探索將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

三、踐行“三個代表”,發揮大調解中心的優勢,積極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真正構筑起“第一道防線”。

四、加大安置幫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種重新違法犯罪隱患。

上一篇: 藥店認證申報材料 下一篇: 金融課程總結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亚洲婷婷久久夜夜亚洲最大 | 日韩成AV人网站在线影院 | 尹人香蕉久久99天天拍久女久 | 日本一区二区免费色色 | 日韩在线精品特黄 | 日本国产一区二区动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