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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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名:簡明、具體、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公式。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4)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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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論文應具有“科研性”和“創新性”,主題鮮明,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尊重作者確定的署名方式,但作者須在原稿上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是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