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論文應理論清楚、正確,并且有詳細實測數據,應提供中、英文的題名、作者與單位、摘要、關鍵詞、圖與表題名,提供中文的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
(2)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一般字數不超過25字。
(3)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4)引用、標注參考文獻≥15條以上近五年文獻,在正文中標注時,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順序排列,請選用親自閱讀過的一次文獻,不能引用內部資料、待發表和二次文獻。
(5)基金項目論文: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6)摘要一般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字數以200字左右為宜.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符,其書寫要符合科技英語的語法規范,采用間行打印。
(7)來稿請注明作者、單位、職稱或職務、聯系方式及郵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確定先后次序。
(8)圖、表要少而精,應有足夠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線條圖中點線要準確、清晰、美觀,不宜過粗或過細。表格編排采用三線表,不帶豎線。
(9)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10)基本要求。論文尚未公開發表,作品要求原創,嚴禁抄襲,文責自負,并附有作者簡介及詳細聯系方式。請作者恪守學術倫理,文責自負。請勿一稿數投。
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發文分析
中國政府采購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156 | 政府采購;政府;財政;政府采購制;政府采購制度 |
中央財經大學 | 155 | 政府;政府采購;公共;采購制;政府采購制 |
國際關系學院 | 104 | 政府采購;政府;公共;公共采購;政府采購協議 |
《中國政府采購》編輯部 | 95 | 政府;政府采購;財政;專訪;政府采購工作 |
南開大學 | 76 | 政府采購;政府;政府采購法;投標;法律 |
清華大學 | 69 | 政府采購;政府;政府采購制;采購制;政府采購制度 |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 66 | 政府采購;政府;投標;政府采購制;政府采購制度 |
江蘇省財政廳 | 66 | 政府采購;政府;財政;政府采購工作;政府采購法 |
中國人民大學 | 51 | 政府;政府采購;政府購買;公共;公共服務 |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 50 | 政府;政府采購;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國家機關 |
《中國政府采購》雜志是由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經濟科學出版社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采購速覽、本期關注、本期關注_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管理前沿、采購實踐、操作實務、案例分析、軍隊采購、觀點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