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游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編輯部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個月內將出審稿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補充或者修改意見;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2)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3)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4)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加以補充、說明,一律采用“頁下注”的形式。注號用“①、②、③……”或 “(1)(2)(3)……”。
(5)來稿請寫明所有作者單位、所在省市及郵編;其中,第一作者應寫明出生年份、性別、職稱或職務、畢業時間、畢業院校和專業、現從事的主要工作、研究方向,及詳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E-mail等聯系方式。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8)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9)學術性:投稿文章必須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內容涉及旅游發展政策、旅游市場趨勢、旅游企業戰略、旅游目的地推介、旅游行業前沿信息等方面的研究。文章應具有創新的觀點、嚴謹的論證和扎實的史實依據。
(10)格式要求:投稿文章應按照雜志社規定的格式進行排版,包括字體、字號、行距、頁邊距等。作者應提供中文摘要和關鍵詞的英文翻譯。
《中國旅游評論》雜志是由中國旅游研究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高質量發展、旅游大講堂、紅色旅游、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