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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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4)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5)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6)摘要中不出現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用的符號和術語,也不宜引用文中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關鍵詞一般選用3~5個敘詞,中英文相一致。
(7)主題與內容:《語言學研究》雜志主要關注語言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語言教學、語言政策以及跨文化交際等方面的研究。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專業性,能夠反映該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發展趨勢。
(8)格式與結構:投稿文章應按照標準的學術論文格式進行撰寫,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同時,文章應具有清晰的邏輯結構和嚴謹的學術論證,能夠準確地表達作者的觀點和研究結論。
(9)原創性與版權:所投稿件必須是作者原創,未在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過,且版權未轉讓。如果文章中含有他人的版權內容,必須明確標注并獲得版權所有者的許可。
(10)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語言學研究》雜志是由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語言應用研究、經典譯文、“言語交際的元語用探索”專欄、語言學理論研究、具體語言研究、書評、語言學沙龍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