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市政府辦公室文件、調查研究、重要言論、省政府文件、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市政府文件、文件目錄、市政府大事記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報》雜志投稿要求
(1)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輯委員會終審)。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時,作者有權申請復議,并請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2)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排在注釋之后。參考文獻的序號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3)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1.……”“(1)……”標示。盡量不使用三級或三級以上的標題。
(4)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5)政治立場正確:作為官方雜志,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來稿應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含有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
(6)格式規范:來稿應按照本雜志的格式要求進行排版,包括標題、作者、正文、圖片等。同時,來稿應遵守國家有關版權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7)內容質量高:來稿應具有較高的思想性、理論性和實踐性,能夠深刻剖析當前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的熱點問題,充分反映延安地區的發展情況和城市形象。同時,來稿應語言簡練、表達準確、邏輯清晰,具有較高的可讀性。
(8)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9)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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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報》雜志是由延安市人民政府主管和延安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6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延安市人民政府政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