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國務院文件、自治區政府文件、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文件、中央文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要求
(1)摘要不能有作者未來的研究計劃,不能出現圖、表、參考文獻序號和縮寫詞(相關專業讀者能清楚理解的除外),盡量不要出現數學公式。
(2)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3)來稿應符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的辦刊宗旨和定位,緊密圍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及時發布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各委辦廳局的重要文件和政策法規,以及各地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各項規范性文件。
(4)來稿應注重創新性和前瞻性相結合,既要有一定的創新思維和創新精神,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預測性。
(5)來稿應注重理論研究和實際應用相結合,既要有一定的理論高度和深度,又要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
(6)文后應有與專業領域相關的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的編著者、標題、出處( 媒體名稱、出版年月) 以及頁碼等信息標注清楚,并要求參考文獻在文章中做順序引用。
(7)題目:中文標題一般少于30字,簡短鮮明表明文章研究內容,盡量不用副標題及外文縮寫詞,避免使用非通用縮寫詞、字符等。英文標題應與中文標題一致,并符合英文表達習慣。
(8)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9)作者的姓、名;出版年;篇名、刊名、刊物的卷號和期號、文章的起止頁碼;書名、出版地和出版者。
(10)文稿需附加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400 字,關鍵詞5~8 個,中、英文需對應。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0年,國內刊號CN為54-1059/D,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