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編輯部可能對來稿作一定的修改或刪節,作者如不同意,請在投稿時聲明。
(2)符號應采用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公認的符號,一種符號只能代表一種量。全文所用的符號必須前后一致,圖文統一。
(3)正文包括題目、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引言、方法、結果、討論、結論和參考文獻等部分內容。
(4)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5)中文關鍵詞標注3個以上,選詞要規范;英文關鍵詞與中文關鍵詞一一對應,英文縮寫應在第一次出現時先給出全稱。
(6)作者來稿請附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等。
(7)附注請一律使用當頁腳注的形式,以帶圈①……⑩的方式編號,使用每頁重新編號的方式。
(8)論文內容應清晰易懂:論文的寫作應邏輯清晰、條理分明,盡量避免使用過于專業的術語和縮寫。同時,應提供足夠的圖表和數據來支持論文的觀點,以便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和評估研究成果。
(9)研究方法應科學合理:論文應詳細描述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術,并嚴格按照科學研究的規范進行數據采集和分析。同時,所采用的方法應具有可重復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其他研究者能夠驗證和推廣。
(10)論文應具有創新性: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內容或觀點應具有新穎性和創新性,與已有的研究工作有所區別。同時,應具有明確的研究目的和意義,為推動戲曲藝術的發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戲曲研究》雜志是由中國藝術研究院戲曲研究所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戲曲文化研究、地方戲研究、比較戲劇、戲曲理論、戲曲批評、 戲曲遺產研究、深度訪談、戲曲史研究、 表導演藝術、戲曲音樂、文獻考證、少數 民族戲劇及各類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