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年法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應有題名、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及注釋。并附題名、摘要、關鍵詞的英文譯文與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電話、郵編)。
(2)參考文獻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要在文中標出序號的位置(右上角標)。
(3)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4)對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在正文中以注釋首次出現的順序編號,注釋內容按編號順序標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謝。
(5)作者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貫、學位、職稱、現工作單位、主要職銜、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重要信息。
(6)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稱對文中觀點進行概括,能簡明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關鍵詞3~6個為宜。
(7)主題范圍:本雜志鼓勵投稿關于法學研究的學術論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理論、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史等。我們鼓勵涉及中國法律體系與法治建設的具體題材,如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與經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事法與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與互聯網法等。
(8)內容要求:投稿應具備明確的研究目標和可行性,有系統的論述結構,論點明確。可以包括引言、研究方法、研究發現與討論、結論等部分。請確保論文具有學術深度和科學性。
(9)數據與證據:如有引用實證數據、法律法規、司法案例和其他研究成果,請提供準確的來源,并注明出處。鼓勵使用圖表、統計數據等形式直觀展示數據,并附上簡要的解讀說明。
(10)參考文獻:請在適當的地方引用他人觀點、研究成果和相關文獻,并注明出處。鼓勵引用最新的學術著作和法學研究成果。
《湘年法學》雜志是由法治湖南與區域社會治理2011協同創新中心;湘潭大學法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思想對話、主題研討、學術前沿、實證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