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學刊》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特稿、陶行知研究、本期專題、調查與報告、教育管理、教育改革與發展、課程與教材、思想道德教育、學科教學、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專欄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陶行知學刊》雜志投稿要求
(1)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修改后,請通過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發回修改稿。超過編輯部規定時間未修回者按自動撤稿處理。
(2)正文的層次標題應簡短明了,以15字為限,不用標點符號,其層次的劃分及編號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
(3)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4)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間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代替。
(5)基金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作者單位上方,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本刊將優先處理與刊登。
(6)關鍵詞:4~8個,提取能代表文章主要內容或特色的詞語作為關鍵詞,且關鍵詞的詞義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7)請另頁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單位、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和通信地址 (包括電話號碼、E-mail地址等),以便及時聯系。
(8)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必要時可加適當的輔助線,表格上方須寫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應在內文相應處標明;掃描、電腦繪制的圖片要求清晰、色彩飽和。
(9)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凡投至本刊的稿件,本刊均視為作者承諾“專投本刊”,作者在3個月內不得另投他刊(若投了他刊,請務必致電本刊辦理退稿手續)。
《陶行知學刊》雜志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和上海行知教育促進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23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陶行知學刊》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