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任免通知、市政府辦公廳文件、政策解讀、統(tǒng)計資料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要求
(1)所有投稿在形式上應當符合國家著作權規(guī)定、公認學術規(guī)范和本刊注釋體例(是否符合本刊注釋體例不影響稿件最終采用,但將影響稿件審讀的優(yōu)先性)。
(2)中文題名一般不允許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單位全稱及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市、縣,郵政編碼等信息。
(3)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以投稿時的合作作者署名順序為準。審稿通過之后不得變更姓名、不得改動合作署名順序。
(4)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5)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6條中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題目、摘要和關鍵詞,參考文獻完整。
(6)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xù)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內。
(7)插圖(照片及線圖)要求高分辨率,線圖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單幅圖片在2Mb以上,插圖不要插入正文,請單獨建立文件夾,圖片說明在正文合適位置標出,并嚴格與插圖圖號對應。
(8)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在右上角。
(9)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yōu)先刊發(fā)。
(10)本刊提倡嚴謹治學,保證論文主要觀點和內容的獨創(chuàng)性。對他人研究成果的引用務必注明出處,并附參考文獻;圖、表注明資料來源,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否則,因抄襲等原因引發(fā)的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主管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1952年,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ISSN為1672-1381,國內刊號CN為12-1405/D,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數據統(tǒng)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主要引證文獻期刊分析
在收錄方面,《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發(fā)文分析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報主要機構發(fā)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1227 | 政府;人民;民政;人民政府;辦公廳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994 | 直屬單位;政府;人民;批轉;民政 |
天津市統(tǒng)計局 | 118 | 國民經濟主要指標;金融;金融機構;中資;中資金融機構 |
天津市財政局 | 91 | 財政;保險;政府;印發(fā);預算執(zhí)行 |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79 | 保險;失業(yè);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人員;就業(y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76 | 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直轄市;轉發(fā) |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 72 | 房屋;房地;地產;房地產;住房 |
天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 30 | 計劃草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發(fā)展改革委;政府;政協(xié) |
天津市物價局 | 26 | 收費;收費標準;通行;通行費;車輛 |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 24 | 所得稅;納稅;個人所得稅;保險;印發(f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