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又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啟示。
(2)稿件應具有獨立性和原創性,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同時要避免與已有研究成果重復。
(3)稿件應具有權威性和前沿性,能夠代表當前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論探索。
(4)稿件應涉及法律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但需注重對當前熱點問題和司法實踐的探討。
(5)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來稿請勿寄個人。本刊因人力物力所限,來稿不退,請自留底稿。審稿周期一般為1個月。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
(6)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建議著錄本刊前期發表的相關成果。文獻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參考文獻一般不得少于8篇。
(7)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8)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9)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10)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司法》雜志是由北京理工大學司法高等研究所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