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界論集》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專題、論文、學位論文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法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商法界論集》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政治、學術等內容文責自負。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如不愿被修改者,請在來稿時說明。來稿要有新意,具有一定的科學性、思想性和學術價值。
(2)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三級標題用1.2.3.等編號,四級標題用(1)(2)(3)等編號。
(3)引言:簡明扼要地說明本課題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義。介紹研究的背景資料時應引用相關文獻。不應與摘要及討論部分的內容重復。
(4)參考文獻:按C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有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6)摘要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個部分,其中中文摘要約300字,英文摘要約600-800字。關鍵詞2至5個(中英文)。
(7)文稿按版式順序須包括以下內容: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資料分類號(簡稱分類號)、英文摘要、正文、參考文獻。
(8)圖表每幅圖、表應有簡明的題目,題目需雙語呈現。合理安排表的縱、橫標目,清楚表達數據的含義;表內數據同一指標保留的小數位數相同。
(9)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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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界論集》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管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8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商法界論集》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