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務求為原創作品,須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練、無政治錯誤。
(2)稿件的作者必須是直接參與研究工作或對其有重要指導作用的成員(如研究生導師等)。
(3)基金項目: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以腳注形式標注于作者簡介上方。
(4)每篇文章應選3-6個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作關鍵詞。
(5)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山東審計雜志發文分析
山東審計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山東省審計廳 | 241 | 審計;審計工作;企業;審計監督;財政 |
濟南市審計局 | 80 | 審計;企業;審計工作;資產;審計機關 |
威海市審計局 | 54 | 審計;審計工作;企業;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 |
山東財經大學 | 41 | 審計;會計;會計師;企業;注冊 |
山東經濟學院 | 31 | 審計;會計;企業;會計師;注冊 |
山東財政學院 | 28 | 審計;會計;企業;注冊;注冊會計師 |
泰安市審計局 | 22 | 審計;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會計;審計工作 |
山東大學 | 19 | 審計;會計;高校;企業;審計監督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 18 | 審計;企業;銀行;審計監督;資產 |
濟寧市審計局 | 16 | 審計;企業;金融;執法;審計人 |
《山東審計》雜志是由山東省審計廳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