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法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類稿件,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已在國外刊物上發表或者準備發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2)正文標題與層次:文內標題力求簡潔、明確,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論文各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1”,“1.1”,“1.1.1”等。
(3)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4)網上下載的電子文獻信息為[J/OL]、[EB/OL]、[M/OL]等,后面需注明下載日期。中文文獻以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為序,外文文獻以作者姓氏的字母為序,同一作者的不同篇目以出版年份為序。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6)所投稿件需附必要的中/英文摘要。摘要中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引用參考文獻。
(7)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工作罩位、職稱或職務、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E-mail)、電話號碼。
(8)圖的縱橫坐標上的物理量名稱、符號、單位、量值要表述齊全。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橫線,取消豎線。圖與表不要重復。
(9)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10)本刊所有來稿須為原創未公開發表的論文稿件,署名須無爭議,文章觀點新穎、論據充分、文字精練、數據準確、論證嚴明。
《南國法學》雜志是由廣西沵達律師事務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理論探索、制度分析、實務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