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法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應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導向性與實用性,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資料齊全、邏輯嚴密、撰寫規范、文字精練、圖表清晰。
(2)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3)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4)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如專著:[M];期刊文章:[J];報紙文章:[N];論文集:[C];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刊:[P]。
(5)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6)來稿請附中英文對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觀真實地反映論文的內容;關鍵詞用5~8個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
(7)首頁內容依次為:標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8)文中圖、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號和表題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線制(特殊情況例外);圖的序號與圖題居中置于圖下,圖中文字必須能夠清晰地顯示;請仔細核對文中表、圖中的數據,并注明數據來源。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在稿件的修改過程中,若超過稿件修改時限30日,編輯部將以作者返回修改稿日期作為投稿日期;超過30日,編輯部有權對稿件做出退稿處理。
《南大法學》雜志是由南京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綜述與評論、立法學與法律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商法與經濟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