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應文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歡迎有觀點、有論證、有研究深度的文稿,文稿內容依次包括:中文標題,中文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英文標題,英文摘要及關鍵詞。
(2)文章題名應能反映所用關鍵技術及主要研究內容。中文題名的字數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確有必要時可使用副標題。
(3)引言一般不超過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4)參考文獻要求在文中對應處以上角標形式按引用順序標出序號。作者超過3個時,只著錄前3個,其后以“,”斷開加“等”。
(5)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6)中英文摘要,摘要通常簡明扼要地描述研究目的、研究設計/方法/路徑、研究發現和結論等,通常中文200-300字為宜。
(7)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列應在投稿時確定。作者姓名、單位、詳細地址及郵政編碼務必寫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
(8)數字請按國家標準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計量單位按我國法定計量單位、國際單位的計量單位名稱與符號表示,生化指標按國際單位制。
(9)注釋的方式,序號用①、②、③、④……的形式,注釋格式為,著者:文獻名,出版社名(或雜志名),出版年(或雜志期次),頁碼。
(10)作者若不允許本刊對文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內容刪改,請來稿時聲明。凡投稿后1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的作者,請及時與本刊聯系。
《嘉應文學》雜志是由梅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專稿、評論、經典回望、文與字、新視野、專題·舞臺上的文學演繹、文學教育、閱讀指導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