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學術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為保證學術研究成果的原創性和嚴謹性,倡導良好的學術風氣,本刊采用稿件前將進行重復率檢查,重復率超過15%的稿件一律不采用。
(2)參考文獻著錄:執行GB/T7714—2015《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3)題目: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和代號等,如必須使用,應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對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說明。
(4)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5)作者姓名:署真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并在文后附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
(6)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字數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一般不以“本文”、“作者”作為主語。
(7)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8)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9)文中涉及專用符號、專業術語須準確無誤(避免出現俗語),物理量符號書寫正確,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標準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引用公式注明出處。
(10)學術性: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為各學科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學術前沿或熱點問題的探討等。文章應注重創新性、學術性和實用性,不能簡單地重復已有的研究成果。
《江科學術研究》雜志是由江西科技學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經濟.管理、語言.文學.藝術、教育.教學、科學技術應用、學術探討、他山之石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