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文教育動態(tài)》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征稿稿件需與海外華文教育領域相關,包括但不限于華文教育政策、教學方法和教材、跨文化交流、教師培訓等方面的內容。
(2)論文標題一般不用縮略語,即使不得不使用,也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和公式。
(3)引言(前言):簡單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義及選題設想,注意點明研究起始時間。引言部分不加標題及序號,不分段。
(4)參考文獻盡可能使用近5年公開發(fā)表的文獻,數量在10—30條,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5)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6)論著應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過400字,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相對應。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
(7)作者署名置于文章標題之下,多位作者用逗號分開;作者單位署于作者名下,在括號內請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及郵編。
(8)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9)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guī)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10)編輯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編號,并給回執(zhí),日后聯系時請注明編號。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請先與本刊編輯部聯系。
《海外華文教育動態(tài)》雜志是由廈門大學海外漢語言文化教育研究所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漢教資訊、師生樂園、英文資訊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