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與發展》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格式要求規范,項目齊全,按順序應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2)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3)摘要:不超過300字,客觀陳述論文的目的、方法、主要觀點、結論、依據,不談背景信息、常識性內容,不可出現“本文認為”、“作者指出”等用語;不對論文的內容作評價;不使用文學性修飾詞;不出現圖表、公式、標題層次序號、非公知公用符號。
(4)正文:社科類文章正文的各級標題書寫樣式為:一,(二), 3.,(4),……;自然科學類文章正文的各級標題書寫樣式為:1,1.1,1.1.1,……。
(5)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作進一步的解釋與說明,置于正文末,排在“參考文獻”前,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上角標)相一致,用①②…標識。
(6)基金項目:獲得科研基金資助的文稿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該項目編號。
(7)版本。第1版不著錄,其他版本說明需著錄。版本用阿拉伯數字、序數縮寫形式或其他標志表示。古籍的版本可著錄“寫本”、“抄本”、“刻本”、“活字本”等。
(8)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9)圖、表力求簡明清晰,墨色要黑,線條要勻,圖中文字、符號、坐標中的標值必須寫清,并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圖像清晰,層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圖、表中出現的數值都應標有明確的量與單位。
(10)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和平與發展雜志發文分析
和平與發展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125 | 外交;政治;冷戰;北約;同盟 |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 114 | 外交;普京;政治;特朗普;政府 |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 | 112 | 外交;政治;北約;能源;外交關系 |
中共中央黨校 | 54 | 外交;政府;中日關系;特朗普;日本政治 |
外交學院 | 52 | 外交;金融;政府;特朗普;金融危機 |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所 | 46 | 政治;外交;權力;地緣;普京 |
北京大學 | 43 | 外交;局勢;核問題;伊拉克戰爭;恐怖主義 |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 | 31 | 政治;冷戰;介入;社會;中印 |
中國人民大學 | 29 | 歐盟;歐盟對華政策;外交;外交政策;戰略伙伴關系 |
復旦大學 | 29 | 外交;政治;上海合作組織;臺灣問題;外交政策 |
《和平與發展》雜志是由和平與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一帶一路"研究、亞太研究、專題研究、美國研究、中國外交、大國關系、熱點聚焦等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