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證券市場的功能匯總十篇

時間:2023-12-01 10:01:2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論述證券市場的功能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論述證券市場的功能

篇(1)

    其實,從證券市場的定義出發,結合證券市場在整個金融體系、市場體系以及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功能和地位,不難得出證券市場的本質,那就是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并讓全體人民共同分享。只有講清了這一本質,才會讓學生對證券市場和證券投資的認識更加深刻,也才能對中國證券市場的現狀做出理性的客觀的思考和判斷,也才會對證券投資理念和策略的選擇做出自己的價值判斷。

    關于證券投資的意義所在,一般認為,是為了實現財富的保值增值,從而在物質上保障人們獲得更好的生活享受。如果因為從事證券投資反而對生活質量和生活狀態造成了負面的效果,其實也就失去了證券投資應有的作用。在教學中我們會向學生闡明這些負面的效果,主要包括以下的幾個方面:

    (1)因為證券投資導致財富縮水。

    (2)因為證券投資導致社會關系的嚴重退化。

    (3)因為證券投資導致個人精神、身體等方面的負面后果。

    與一般教科書在導論環節就對證券投資的意義進行闡述以及一般情況下教師走過場式的對這一知識點進行照本宣科的講解不同,我們選擇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后,再來跟學生探討證券投資的意義,跟開篇就大談證券投資的意義效果相比,反而會讓學生獲得更加深刻的感受,進行更多的思考。

    需要指出的是,讓學生真正明白投資這一活動目的所在的意義在于,會讓學生在進行投資實踐時,自然而然的對投資的策略和方式方法、投資與工作和生活的關系進行深入的思考,從而選擇真正有價值的適合自己的投資理念和策略。

    講清楚價值投資理念的優缺點在實際教學活動中,我們主要從投資與投機的區別、投資流派的介紹引入這一問題,并通過典型代表人物的投資經歷和結果的介紹,引導學生自己對價值投資理念的優缺點進行思考。關于投資與投機的區別,我們采用的是本杰明?格雷厄姆的說法。他在《證券分析》一書中從投資與投機區別的角度對什么是真正的投資做了明確的定義,他認為,投資是指根據詳盡的分析,本金安全和滿意回報有保證的操作。不符合這一標準的操作就是投機。這一論述其實也是對投資理念的最早劃分。

    關于投資流派這一問題,隨著現資組合理論的誕生,目前一般認為證券投資形成了界限分明的四個流派,即基本分析流派、技術分析流派、心理分析流派和學術分析流派。其中,基本分析和技術分析是完全體系化成熟的流派,而后兩種目前還不能單獨據以做出投資決策。關于價值投資的優缺點,我們會告訴學生這一基本事實,那就是價值投資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價值投資的優點在于其通過價值判斷,在較大安全邊際價格的基礎上買入并長期持有,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投資的風險。而價值投資的缺點在于,價值判斷本身就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而市場環境和趨勢等價值投資回避的問題往往對投資結果造成重大的影響。為了向學生展示不同的投資理念均有可能獲得巨大成功的事實,我們在教學中一般會以巴菲特和索羅斯為例來說明這一問題。因為在當資者中,巴菲特與索羅斯無疑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兩位人物,也是堅持不同投資理念均獲得成功的典型。巴菲特主要從分析公司的質地出發,通過價值判斷,在他認為適當的時機買入目標股票并長期持有,直到認為投資標的過于高估或投資標的不符合當初判斷時才獲利了結。巴菲特通過價值投資獲得了空前也可能絕后的巨額財富,是信奉價值投資理念并獲取巨大成功的典型。

    而索羅斯的投資理念與巴菲特則完全相反,他靠對時事和趨勢敏銳的把握賺取利潤,當他確信一個大的趨勢已經形成并自我強化時,他會果斷出手投入重金參與其中,通過順應趨勢來獲取利潤,其對市場的領悟力和洞察力讓所有投資者深深嘆服,其積累的財富數量也讓人嘆為觀止,是通過市場趨勢分析獲得巨大成功的典型代表。通過向學生介紹這兩位天才投資家所信奉的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投資理念以及所獲取的巨大成功,能夠使得學生對投資實踐的多樣性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并能在自己的投資實踐中結合自身的實際對應該持有什么樣的投資理念做出自己的理性選擇。

    2以突出實踐性作為《證券投資學》教學的指導原則

篇(2)

70年代出現的資產證券化是20世紀金融領域中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按揭支持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MBS)余額現已超過美國國債成為其第一大市場。資產證券化到底有什么功能使得它獲得了如此迅猛的發展?我國規范化的實踐則始于2005年末的建元一期和開元一期項目,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可謂是方興未艾,我國現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有多大的必要性和意義?這些是需要充分探討的有重要意義的問題。本文探索著用下面的三性模式,并對表內模式和表外模式進行對比來對其功能和意義進行系統論述。另外,本文的探討還“順便”涉及到對“銀行消亡論”的評判。為論述方便,本文主要以MBS為例進行討論。

一、資產證券化在流動性方面的功能和意義

對于銀行來說,“存短貸長”是其經營的一個根本性的制度缺陷。貸款一級市場尤其是長期貸款市場的內在必然要求是有二級市場。

解決這個問題的對策之一是將其貸款出售給其他銀行。但這樣受讓銀行將貸款再出售也將是困難的,且這樣轉讓解決不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問題。第二種對策,就是表內模式的資產證券化。第三種對策就是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載體) 模式即表外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兩種證券化模式下銀行都能及時收回貸款債權,MBS的投資者也都同樣具有流動性。

這兩種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保證銀行以及投資者的流動性方面具有相同的功能。本文下面將論述到,兩種證券化在安全性和效益性方面的功能卻有非常大的區別,這就意味著安全性效益性方面的功能不是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意味著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增強流動性(銀行的,以及投資者的)。再考慮到歷史上資產證券化的起因,應當認為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和意義就是解決流動性問題。

我國資產證券化之所以長期開展不起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我國按揭貸款開始時間尚不長和規模有限。根據國際經驗,住房貸款占全部貸款比例達到30%左右時,可能給銀行帶來流動性威脅,商業銀行就會提出按揭證券化的要求。而根據去年央行研究報告,2005年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余額1.9萬億元,約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0%。目前上述流動性問題尚不嚴重。等到按揭充分發展起來后,(預計到2007年余額將達到5萬億元,到2012年將會達到40萬億元。)就需要資產證券化來發揮它的這種基本功能了。

既然資產證券化時銀行要借助于直接融資市場,那么為什么原始借款人不直接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融資,而要向銀行借款?(進一步說,銀行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銀行是否會像有人認為的那樣遲早成為被淘汰的恐龍?)

銀行的必要性之一在于其資信審查功能。原始借款人不可能全部都通過證券市場籌資。沒有銀行的話投資者就得在數以萬計的證券中一一進行資信調查,其投資的信息成本就會太大了。個人籌資者自不必說,而企業若全都自己發行證券,那么大多數企業由于其資信有限,就很難在證券市場上獲得投資者的青睞。而銀行作為中介了投資者對于籌資者進行資信調查,從而解決了融資時的信息溝通和信息不對稱問題。

但是銀行中介同時也有一個根本性的缺陷,即作為中介必然有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協調問題,其主要的矛盾是上面所說的“存短貸長”。解決這個問題有兩條出路:一是解決“短存”問題,筆者認為我們現在應當大力發展“存單證券化”。另一條出路,就是 “資產證券化”,它可以相當徹底地解決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同時又能繼續發揮銀行的資信審查功能。銀行和證券市場各司其職,正好將銀行中介功能同直接信用“出資者流動性高”“融資期限長”等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更加優良的金融結構。筆者認為這種金融結構是現在所能設想的最優的金融結構。而傳統的以銀行為主的日德式的金融體制和以證券市場為主的美國式金融體制都是不夠完善的。

這是資產證券化的革命性意義之一。

我國一直以銀行信用為主,直接融資發展不足,過分依賴銀行系統也是造成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持續增加的原因之一。一般認為現在我們應當加緊發展直接融資。而資產證券化正好為此提供了一個好機會,在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同時,自然就促進了證券市場。所以,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比起金融體制相對健全的國家,更具有意義。

因此,僅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雖然客觀條件尚不完全成熟,但在條件許可的范圍內,政府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這才是我們應有的基本態度。

還有,資產證券化將銀行融資和直接融資融為一體,這樣原本分割的銀行融資的資金便通過證券化而進入了全國統一的各類金融機構廣泛參與的金融市場,從而促進了資金在社會上的流動。

另外,資產證券化還能對銀行流動性財務指標產生影響。表內模式下,銀行自己發行的債券是銀行的負債,因此會導致資產負債率上升。在SPV模式下,如果發起人向SPV出售資產池被確認為是“銷售”,則這筆資產組合會被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改為現金資產,從而使流動比率上升。但如果沒有被確認為是“銷售”,則效果同表內模式一樣。

二、資產證券化在安全性方面的功能和意義

本文認為資產證券化在安全性方面有轉移風險、分散風險、改進風險評估通過機制、消化損失、以及改善會計報告等五個方面,這里所說的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借款人)提前償付風險等。

1.轉移風險

表內模式下,銀行自己直接發行以其貸款資產支持的證券,這樣,發行證券就是銀行的負債,銀行無法轉移風險。

在SPV模式下,發起人如果將其資產池“真實銷售”出去,則發起人就將所有風險轉移了出去。

人們常常把資產證券化的風險轉移看作是“零和游戲”,但風險很集中的銀行,將其風險轉移給眾多的投資者來承擔,便形成了“風險分散”。“風險分散”當然比“風險集中到銀行”要好。(不過在進行資產證券化時,往往有種種信用增級措施,這樣風險其實大部分由那些擔保機構承擔了)

2.分散風險

這一條上一條已論述了。而表內模式下,本來就是由債券的發行銀行承擔風險的,因此沒有分散風險的功能。

3.改進風險評估通過機制

資金供給者在選擇資金投放對象時一般將眼光投在資信等級較高的公司和證券上,而資本需求者或許擁有某些高質量的資產,但可能因整體資信不佳而無法籌集到所需的資本。而資產證券化則是憑借資產發起人的一部分資產池的未來收益能力來融資的,資產池的償付能力與發起人的資信能力以“破產隔離”的方式比較徹底地分割開來。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購買MBS時,主要關注資產池本身質量狀況、未來現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及交易結構的嚴謹性和有效性,而將資產發起人自身的資信能力置于一個相對次要位置。

這意味著融資制度的一種重大變革,它變整體風險為風險“結構化”。銀行的風險原本就是由一項一項的資產的風險構成的,資產證券化的精巧技術使得發起銀行獲得融資的憑借是其局部優質資產,而不是魚龍混雜的整體資產,這樣使得社會融資效益大大增強。筆者認為這一點具有革命性的重大意義。

表內模式下,銀行自己發行以貸款資產支持的債券,是沒有這種區分風險的功能的。

4.消化損失

銀行發放貸款是分散進行的,根據大數定律,銀行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消化損失的能力。而在SPV模式下,如果SPV同時購買了多個資產池,則這些資產池之間,會再一次產生消化風險損失的功能。這種功能在表內模式下是沒有的。

5.改善會計報告,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

在SPV模式下,資產證券化與傳統融資方式的區別在于其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資產證券化后發起人持有的風險資產就變成了現金資產,這就使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銀行資本占風險資產的比率)得以提高。這對那些達不到《巴塞爾協議》銀行資本充足率標準(8%)的銀行,意義很大。

而在表內模式下,銀行貸款資產仍然留在資產負債表內,資本充足率就不會發生變動。

三、資產證券化在效益性方面的功能和意義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結構化融資,也具有結構化的效益。

1.發起人的效益

(1)資產證券化并沒有導致銀行收益外流。資產證券化的收益是結構化的,證券化之前的貸款資產的利息收益銀行已經收回了;之后的利息收益對于處于“存短貸長”狀態的銀行而言其實本來就不是它所應得的。這一點對于表內模式和SPV表外模式都一樣。

至于現在我國的銀行 “惜售”按揭貸款,原因不在于什么“資產證券化會降低銀行的效益”,而在于上面提到過的我國的銀行還沒有來得及出現流動性問題。

(2)由于通常進行信用增級,基礎資產池的收益同MBS的利率之間會有一個差額,除去各種中介費用后,在最常見的優先-次級結構下,由于次級證券往往是由發起人購買,因此發起人這時會獲得這項差額。

(3)發起人一般還充當服務人,這樣它還可以獲得一筆服務收入。

另外,資產證券化還能影響發起人的會計報告。如果轉讓證券化資產的行為(在表內模式下和一部分表外模式下)被確認為擔保融資,這樣就會使資產利潤率下降。表外模式下如果轉讓行為被確認為銷售,就要確認收入和轉讓損益。

2.SPV的效益

基礎資產池的收益同MBS的利率之間的最終差額一般歸SPV。如果發行的是優先-次級證券,則此最終差額歸屬次級證券所有者,SPV只能得到中介費。

3.評估機構、擔保機構、托管人、承銷商等中介結構的效益

顯然,評估機構、擔保機構、托管人、MBS承銷商等中介結構從資產證券化中都能獲得收益。

4.投資者的效益

對于投資者,投資于MBS,同投資于其他證券并沒有什么根本的區別。總的來看MBS的安全性一般略低于國債,因此利率一般是略高于國債。不過,如果投資者購買的是次級證券,則效益較高。

可見資產證券化對各方都是有效益的,形成如此功能的原因在于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結構性的融資,由于信用增級,使得基礎資產池的收益同MBS的利率之間會有一個差額,這樣基礎資產池的收益便由各方分享,形成共贏。

表內模式下,主要是銀行在取得前期收益后,將后期收益讓渡給投資者而已。也沒有人因此喪失了效益。

5.對于原始債務人的意義

由于資產證券化增進了發起銀行的效益,所以也就降低了銀行向借款人出資的利率上限,從而有可能降低了借款人的籌資成本。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總的來說SPV模式在功能和意義上要優于表內模式。

以上可見資產證券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新功能和意義。我們對此應有深刻的認識。雖然我們目前銀行流動性尚充足,但我國按揭貸款正在迅速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正在迅速加大,我們現在就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為大規模的資產證券化時代的到來做好充分準備。

參考文獻:

[1]弗蘭克.J.法博齊(美).資本市場:機構與工具.[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何小鋒等: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吳霏雨:“ 談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及運作程序”.《金融經濟》. 2006.18

篇(3)

長期以來,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嚴重背離,中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常常被誤讀,政策制定者的本意與市場的反應往往南轅北轍,所制定的一些政策本來要解決一些現存的問題,結果是舊的問題沒解決,反而又引起了一些新的矛盾。市場上的主要參與者上市公司、券商違規行為屢禁不止,暴露出中國證券市場政策監管目標的不清晰。監管者的監管目標常常處于變化之中,時而強調為國企改革脫困服務,時而強調優化資源配置,時而強調保護中小投資者,時而強調“維護穩定”,強調股票指數的穩中有漲,漲幅有限,試圖調控指數,因此,研究中國證券市場的監管目標,有著重要的意義。

證券市場監管的根本目標與具體目標

證券市場監管目標,與其他目標有相似之處,其中之一,就是目標的層次性。從層次上區分,證券市場監管目標可以分為根本目標和具體目標。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根本目標

監管就要達到特定目的,而目的來源于監管原因。從現實來看,克服市場的缺陷,彌補和矯正市場失靈,諸如信息不對稱、壟斷、外部性,既是證券監管產生的原因,自然也是證券監管的目的。監管的根本和長遠目標就是解決市場失靈,促進證券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發揮市場的功能。而證券市場的本原功能,就是資源配置、價格發現、投資和融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資源配置。因此,監管的根本目的,還在于保證證券市場本原功能的正常發揮。

在任何國家,證券市場都是現代市場體系中的核心部分,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與增長有著重要的作用。證券市場的規范、發展與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及其發展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與社會穩定和政治形勢有著密切的聯系。隨著市場參與主體的范圍和市場的規模不斷擴大,它幾乎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因此,市場的運行和發展,涉及到千家萬戶,與整個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市場的波動,在中國這種特定的條件下,與社會穩定的聯系更加緊密。

證券監管的根本目標,盡管各個國家表述不一定相同,但通過證券監管維持證券市場本原功能的發揮,以促進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一條是相同的。國際監管部門組織(IOSCO)的公開網頁里明確指出:證券監管應當促進資本形成和經濟增長。

因此,從長遠和最終目的而言,應保證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穩定、高效,以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有利于社會安定、和諧和健康發展。從我國《證券法》也可以看到這個根本目標,《證券法》指出:“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綜合上面的分析,中國證券市場監管的根本目標是,矯正市場失靈,促進證券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發揮證券市場的功能;有利于證券市場穩定、持續、健康、高效的發展,以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穩定和發展,維護社會秩序,有助于社會安定、和諧和健康發展。在證券監管的過程中,時時刻刻都不能忘記這些根本目標,強調從社會整體而不僅僅只是證券市場本身來制定監管的法律、法規、政策,開展監管活動。

(二)證券市場監管的具體目標

對于證券市場監管的具體目標,人們的認識并不完全一致,各國的要求也不相同。

國際監管部門組織在《證券監管的目標和原則(1998.9)》中提出證券監管的三個目標:保護投資者,確保市場的公平、高效、透明,降低系統風險。保護投資者是核心和精髓,后兩個目標也是保護投資者的間接手段。

《美國1933年證券法》確立的兩個基本目標是:第一,向投資者提供有關證券公開發行的實質性(material)信息。第二,禁止證券售賣過程中的誤導、虛假和其他欺詐行為。顯然,投資者的利益保護是美國證券立法的宗旨。

《美國1986年政府證券立法》更加明確和突出了投資者利益保護這個目標,“國會決定政府證券交易受公眾利益的影響,為此必須使:第一,為這種交易和相關的事宜和活動提供統一性、穩定性和效率。第二,對證券中間商和證券交易商普遍實行適當的管理。第三,規定相應的金融責任、賬務紀錄、報告及有關的管理辦法;從而保護投資者并保證這些證券的公平、正當和流動性的市場”。

日本1948年的《證券交易法》規定:“為使有價證券的發行、買賣及其他交易能夠公正進行,并使有價證券順利流通,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及保護投資者利益,特制定本法律”。

韓國1962年的《證券和交易法》寫明:“本法旨在通過維護證券廣泛的和有條不紊的流通,通過保護投資者進行公平的保險、購買、銷售或其他證券交易,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中國香港1989年頒布的《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第四條指出證券市場監管的目標是:使證券市場有足夠的流通量,并公平、有秩序和有效率地運作;控制和減低交易系統風險,避免市場失靈和適當地管理風險,以確保一個市場的危機不致影響其他的金融范疇;保護投資者;促進一個有利于投資和經濟增長的經濟環境的設立。

中國《證券法》則規定:“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比較國際監管部門組織、美國、日本、韓國、中國香港地區及我國對證券監管目標的理解,綜合考慮我國政治、社會、經濟、體制、證券市場參與者的特殊情況,本文認為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具體目標是:保護市場參與者(特別是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證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以及透明與高效,降低市場的系統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的安全。

這些目標是相互聯系的,在有些地方會有交叉,而且他們之間還可能相互影響,互為因果。例如,確保市場的“三公”、透明與高效及其做法,同時也能保護投資者,降低市場風險;降低市場風險及其措施,也能保護投資者;保證證券市場的安全,自然就保護了市場參與者。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是以上所列證券市場監管的共同目標,因為這是實現證券市場本原功能的前提,如果沒有市場參與者,資源配置無從談起。因為市場失靈會影響所有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矯正市場失靈,也就是要保證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主要是強調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

降低市場的系統風險,也是為了保證證券市場的安全,保證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這對整個社會的利益是有利的。當然也就是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保證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既是目標,又是原則,也是手段。

總之,證券監管目標首先要強調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要體現出一般經濟目標的核心—效率與公平,又要體現出證券市場的特點—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降低系統風險。明確監管目標對于證券監管的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需要特別指出,中小投資者保護不僅是證券市場監管的重要指導思想,中小投資者保護還是重要的監管目標,是監管的歸宿。

確保公開、透明,降低市場風險,既是保護投資者的有效措施,又是實現公平和效率目標的途徑。

需要強調的是,投資者保護,是要讓潛在的投資者進入,但不是靜態地重視現有投資者的賬面虧損,既要考慮現在投資者的利益,也要重視未來投資者的利益;要重視現有投資者的聲音,也要經得起現有投資者的質疑和指責,但不能以現有投資者的這些質疑和指責為監管決策的依據,而是以其中理性分析的成分作為決策參考。重視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不是說要保證每個投資者在這個市場都穩賺不賠,而是強調要不受欺詐和歧視。

證券市場監管的效率性目標

證券市場監管的效率性目標,不是指證券監管本身的效率,而是指通過證券市場監管,實現證券市場效率。

效率在經濟學中多以帕雷托效率表述,是建立在實體經濟基礎上的定義,在經典的經濟學教科書中有明確的論述。因為證券市場的虛擬性等,對證券市場效率的認識就與實體經濟的效率有很大的不同。要在帕雷托效率的一般原則下,考慮證券市場的特點。

根據證券市場的特點,證券市場效率分為資源配置效率、運行效率和信息效率。

(一)資源配置效率

證券市場的效率主要指資源配置效率,即能否保證把有效的資源配置到資源效率最高、優秀的企業和企業家那里。在證券市場中,客觀存在著影響資源配置效率的制約因素:其一,市場的公開程度,信息披露的內容、要求及執行程度,市場相關信息在市場內傳播的范圍、速度、密度和保真度影響了市場參與者能否容易地獲得真實、準確、客觀、完整的信息。其二,證券市場的發展程度及規范化程度和市場容量,決定了市場的參與熱情和活躍程度。其三,市場的運行規則,包括規則是否完備、嚴密、穩定等,守規和執行成本,對規則及監管活動反應的靈敏程度。其四,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及競爭程度。

(二)證券市場運行效率

所謂證券市場運行效率,按照通常的理解,是指生產信息的效率和交易效率,后者包括一級市場證券發行和二級市場證券交易。因為生產信息的效率難以估算,人們對運行效率的探討主要集中在交易效率。即證券能否以最低的成本發行,能否以最短的時間、最低的交易成本為交易者完成一筆交易,它反映了證券市場的運行功能、組織功能的效率。

(三)信息效率

所謂信息效率是指證券市場的資金分配效率,即市場上的股票價格能否根據有關信息做出及時的反應。證券市場效率理論也稱市場有效性理論(EfficientMarketHypothesis),由20世紀60年代芝加哥大學教授法瑪(Fama)提出,是目前西方學術界在證券市場效率方面影響最大的理論。該理論將證券市場的信息效率定義為市場的有效性,有效性是指證券價格對市場信息反應的有效化,如果證券價格會對所有能影響它的相關信息做出及時、快速的反應,市場即達到了有效狀態。有效率的證券市場中,證券價格既充分表現了它的預期收益,也體現了它的基本因素和風險因素,所以任何參與者都不可能通過這些有關信息買賣股票以獲得超額收益。有效市場理論重點研究證券市場價格與信息利用之間的關系,投資者行為與信息的效率性的關系,認為不同的信息對價格影響的程度是不同的。

證券市場監管的安全性目標

這里的安全性主要是指降低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根據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的來源、特點、危害,鑒于系統風險的失控和爆發不僅會對證券市場整體運行產生影響和沖擊,而且會與其他市場風險發生共振,從而引發破壞性更大的危機,又因為證券市場在宏觀經濟體系和整個社會的地位非常重要,所以一旦發生危機,必然會對整個經濟和社會造成非常大的危害。因此監管者對于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必須高度重視,證券市場安全性應該成為監管的重要目標。

證券市場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單個產品所特有的個別風險和整個證券市場都面臨的系統風險。個別風險應當由證券產品購買者或持有者自己承擔,證券監管主要是降低和控制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又稱市場風險,也稱不可分散風險(undiversifiablerisk),是指由于某種因素的影響和變化,導致證券市場上整個價格的下跌,從而給股票持有人帶來損失的可能性。

(一)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的特點

第一,交易價格的多變性。證券價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而這些因素又很難控制,其中某個因素的細微變化就會導致證券交易價格的變化。

第二,證券市場風險的傳染性與聯動性。證券市場處在整個市場的核心,風險一旦形成,就會迅速向其他市場擴散、放大,對整體經濟產生嚴重的影響。這種傳染性從資金的角度,主要表現在:證券市場交易價格的變化會影響到其他市場交易價格的變化;在交易者利用金融機構貸款在證券市場投資時,一旦系統風險發生,導致投資失敗,不能歸還貸款,損失就得由金融機構來承擔,證券市場的風險就會迅速擴散到其他領域;如果證券市場上大量投資者嚴重虧損,損失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就有可能引起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這種傳染性市場主體的角度,主要表現在:監管者、交易所、券商、基金公司、中介機構和投資者這些市場主體中的單一主體產生風險時,將會迅速波及到其他主體,如某一基金公司出現問題,會影響到一種證券價格或幾種證券價格的劇烈波動,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嚴重的會影響交易所甚至整個市場和市場主體。第三,風險影響的社會性。中國滬深兩個市場開戶數已經達到1億多戶,證券市場已經廣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和階層,影響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證券市場一旦出現較大的市場系統風險,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將是廣泛而深遠的。

(二)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的來源

第一,證券市場本身的高風險特點。因為證券產品的虛擬性、市場的脆弱性、信息不對稱等,證券市場具有很高的風險,具有內在不穩定性,極易產生動蕩。

第二,外部的誘發因素。證券市場自身因素只是內因,并不必然會引發系統風險和劇幅下跌,系統風險的形成通常還因為外部因素的誘發。這些外部因素有政策因素、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國際游資和對沖基金的沖擊、突發事件等。張宗新(2005)通過實證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在中國證券市場上,政策因子對系統風險有顯著影響。前三個因素在經典教科書中均有詳細的分析,此處僅對后兩個因素進行探討。

隨著經濟全球化,一個國家被國際金融資本沖擊的可能越來越大。只要有利可圖,投機家短期內就可集中大量資金沖擊某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市場,使得這些市場劇烈下跌。

所謂國際游資,即國際短期投機資本,指的是為追求高額投機利潤在世界范圍內資本市場快速流動和炒作的短期資金。20世紀90年代,由于高科技手段、各種金融創新及各種衍生產品和工具的出現,國際游資也有了一些新特點。這些以前無組織的資金開始被對沖基金組織和整合,威力和沖擊性明顯增強。

對沖基金(HedgeFund)指的是通過私人有限合伙制的形式募集資金,利用財務杠桿(Leverage)和賣空(ShortSelling)投資策略,運用多種衍生工具進行組合投資的工具。對沖基金的操作范圍很廣,不容易被監管,因此對新興市場的沖擊非常大。

例如,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對沖基金猛烈沖擊泰國,導致該國股票市場大幅下跌。隨后又對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國進行了多次沖擊。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期間,對沖基金曾對中國香港發起了4輪沖擊,導致香港股市暴跌并波及東南亞各國和地區的證券市場。所以,對沖基金對一個國家證券市場的沖擊必須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

突發事件指突然發生的、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突發事件會對證券市場形成強烈的沖擊。

第三,市場參與者的操作風險。一般市場參與者的操作問題通常屬于非系統風險,不大可能危及整個證券市場的運行和安全,但是如果市場機制不健全,證券市場不成熟,在交易制度方面的建設嚴重滯后,監管失當,這類風險極有可能爆發并成為引起系統風險的重要誘因,從而對整個市場造成破壞性影響。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就曾經出現過不少次市場參與者的嚴重違規交易事件。其中影響最廣、破壞力最大的,當屬1995年2月23日的“327”國債期貨事件。在國際市場上則有著名的“巴林事件”等等。

(三)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的危害

證券市場系統性風險一旦發生,有可能引發證券市場的危機,這必然會對上市公司、投資者、監管者等所有市場參與者都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

第一,資產價格暴跌,財富大幅縮水,市場參與者損失慘重。證券市場出現全面價格暴跌是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爆發的最主要、最常見表現形式。如1929年發生的紐約股市大崩盤,從1929年9月到1933年1月,道•瓊斯指數跌去84.3%;1987年10月19日發生的股市危機,一日之內道•瓊斯指數即下跌508點,跌幅達22.6%。同日,歐洲大陸、東南亞、日本等地也出現股市暴跌,香港恒生指數暴跌了11%,并于一周之后再度狂跌,創下35.5%的歷史最高紀錄。又比如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期間,兩個月內墨西哥股票指數下跌了59%,阿根廷和巴西市場則分別下跌了14%和17%。

證券是某類資產的符號,證券價格下跌意味著所代表的資產的貶值。因此,資本市場的價格暴跌必然帶來整個社會財富的損失。1987年,美國股市崩盤導致5000億美元的損失,相當于當年GDP的八分之一,8天之內世界各國因股價暴跌而損失的財富達到2萬億美元;20世紀80年代末日本股市崩潰使整個國家財富縮水近50%;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僅從10月20日至10月28日,香港股市總市值就減少了2.1萬億港元。

第二,引起中介機構的破產。投資者因遭受重大損失、喪失信心而退出市場,這又會引起證券市場流動性急劇下降,交易量清淡;公司在證券市場融資困難,融資成本大幅上升;因市場資金短缺,銀行貸款利率上升,加大企業負擔,導致企業利潤下降、經營困難。同時還會引發中介機構破產,沖擊金融體系,影響金融市場和整個市場體系。

第三,引發經濟、政治、社會動蕩。一方面,由于風險影響的社會性,影響的范圍涉及到社會各個層面;另一方面,造成的損失很大,影響的烈度很大,所以會引起整個社會的動蕩。

綜上所述,證券市場是一個“高危”市場,風險和危機經常出現。因此,應該將降低證券市場系統風險作為監管工作的第四個目標。具體表現在,證券市場監管應該設法降低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避免因劇幅波動影響證券市場自身的穩定、安全,防止大起大落,防范市場崩盤,沖擊金融體系及整個經濟體系的安全。

需要強調的是,保證證券市場的安全非常重要,指數的穩定也非常重要,監管者應該關心指數,但這不應該成為監管部門調控指數漲跌的借口。不是要按照自己的主觀愿望控制市場的正常波動,而是著眼于避免和防范可能誘發風險的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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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8-0029-03

證券市場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自改革開放,尤其是1990年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建立以來大力發展證券市場,推進金融體制改革。證券市場的發展,必定會對我國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產生一定的影響。

1 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

1.1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歷史

證券市場是有價證券發行、流通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總稱,具有發現價格、變現套現、再融資、“晴雨表”等功能。20世紀70年代末,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證券市場應運而生,成為推動所有制變革和資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力量。證券市場發展歷史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1978—1991年),證券、證券交易和證券交易所在我國陸續出現,1990年上海、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初步成形;第二個階段(1992—1997年),B股市場建立,深滬證券市場由地方性市場向全國性市場轉變,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奠定了我國證券市場兩家全國易所并行,A、B股并存,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統一監管這一格局。第三個階段(1998年至今),《證券法》的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股權分置的啟動,我國證券市場制度進一步規范,投資者結構發生根本性變化,進入了全流通時代。

1.2 我國證券市場取得的成就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但經過2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總體來講,我國證券市場在認識上實現了由嘗試到積極推進、穩定發展的飛躍;參與者實現了由黨員帶頭到全民炒股熱潮的變化;空間上實現了由地區性市場發展為全國性市場的快速發展。

具體來說,2007年年底,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已經有1530家,A股股票市場總股本達到16954.7億股,其中流通股本4910.22億股;股票總市值已達到32.71萬億元人民幣,流通市值達到9.31萬億元人民幣;投資者開戶總數(包括A股、B股、基金)為13887.03萬戶。而截至2011年年底,滬深兩市上市公司已有2107家,A股市場總股本達到36095.52億股,其中流通股本28850.26億股;股票總市值已達214758.10億元人民幣,流通市值達到164921億元人民幣;投資者開戶總數(包括A股、B股、基金)為14050.37萬戶。數據來源:中國證監會2007年12月快報,2011年12月快報。

債券市場也得到初步發展,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和市場規模持續增長,交易方式不斷完善。目前,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上市品種主要包括國債、企業債、公司債、資產證券化產品。

2 證券市場的發展對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的積極作用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和基礎制度建設的不斷推進,它的各項功能逐步發揮,推動了金融體系改革,促進了金融市場融資功能的有效發揮,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

2.1 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的含義

融資方式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其效率主要體現在交易效率和配置效率兩個方面。前者是指該種融資方式以最低的成本向投資者提供金融資源的能力;后者是指將最稀缺的資本分配給能進行最優化生產的投資者的能力。從企業融資的角度,一個經濟體的金融體系主要由兩個部分組成:為企業直接融資服務的資本市場即證券市場和提供短期金融服務的間接融資體系即銀行體系。所以金融體系的融資效率是指金融體系作為企業與個人的投融資場所,其融資功能發揮的有效程度。

2.2 證券市場的發展擴大了直接融資比例,改變了金融體系的融資格局 直接融資程度的高低體現了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的高低。先前,由于我國經濟的資金配置體系長期依賴于間接融資的銀行系統和國家財政的專項配置,導致我國金融體系的融資效率十分低下,資金未能得到有效的籌集與投放,嚴重影響了整個經濟的可持續、有效發展。證券市場的發展,改變了我國企業長期以來單純依靠內部積累和銀行貸款的單一融資模式,使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籌集資金,使企業的融資方式呈現多元化,融資結構得到改進和完善。直接融資方式的大力發展,改變了我國金融體系以銀行信貸等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格局,促進了整個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的提高。

2.3 證券市場的發展促進了資本的優化配置,改變了整個金融體系格局 我國的金融體系屬于銀行主導型,造成了大量資金聚集在銀行系統中,未能充分流動。同時企業融資只能以間接融資為主,極大地制約了金融體系發揮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證券市場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這一局面。

一方面,證券市場通過發行債券和股票等有價證券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為企業發展和國家經濟建設提供長期資金來源。證券市場上頻繁的股票交易,不僅使增量資產接受市場調節,而且使存量資產進入市場進行調整。運用證券市場配置資本,把資金引導到稀缺部門,有效地避免重復建設。另一方面,證券市場的發展,從銀行分流出一部分資金,以直接投資的方式滿足各類企業的資金需求,減少間接融資的比例,為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與上市,實現行為機制與理念的改變提供了前提條件,從而有利于政府權力在資本市場的收縮,使資本的配置效率更高。

僅2007年,我國就有123家企業發行上市,包括再融資在內的股票籌資額達7791.56億元,股票融資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的比例突破20%,這表明我國金融體系格局已有變化。

2.4 證券市場的發展為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創造條件,提高了金融機構資金運用效率 證券市場的發展,為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創造了條件。中國主要的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通過股份制改造、引進戰略投資者和上市引進包括外資和民營資本在內的各方資金,提高了資本充足率、實現了產權主體多元化,并改善了公司治理結構,增強了商業銀行的融資能力。

此外,證券市場的發展也為銀行和保險等金融機構提供了多元化的資金運用渠道。長期以來,存貸利差是中國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從國際發展趨勢上看,商業銀行已經從以存貸款業務為主的傳統業務領域轉向以中間業務為主的現代業務領域。證券市場的發展為銀行提供了具有高附加值的業務,如基金代銷、托管等,拓寬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范圍,增加中間業務收入;銀行通過投資于國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產品,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3 證券市場發展的不足加劇融資風險

證券市場的發展改善金融體系融資格局,促進資金優化配置,提高了融資效率;但由于證券市場目前存在的一些缺陷,加深了金融體系融資的不穩定性,造成風險加劇現象。

3.1 證券市場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提升了金融體系的融資效率,但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了以下幾個問題:①證券市場雖然發展速度較快,但其市場規模不大,證券投資者不多,我國股市總值占GDP的比重較低,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②資本市場主體缺位,企業主體地位非常脆弱。投資主體主要是個人,其投資的質和量均較低,以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比重明顯不足;③市場分割,整體性差;④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信息公開不夠,具有較強隨意性和主觀性。

3.2 證券市場發展中的缺陷加劇了融資的波動性

證券市場價格波動通過財富效應和企業投資效應對經濟產生影響,股市的暴漲暴跌加劇了經濟周期的波動性,當股票價格上揚時,企業的凈資產及擔保價值上升,銀行的不良資產下降,債務人還貸能力增強,債權人對于債務人的信貸約束會相應放松,投資活動會隨之變得活躍,反之,則趨于萎縮。證券價格的頻繁變動導致資金成本和收益具有多邊性,從而加劇了金融市場的融資風險。

資本市場不斷出現的失信、違法行為破壞了整個社會的誠信與法制建設。證券市場是人們物質利益充分體現的市場,自中國證券市場誕生以來,“8·10”事件、“327國債期貨風波”、“瓊民源事件”、“銀廣廈事件”、“大小非”違規減持事件等違法違規事件曾出不窮,使廣大投資者對整個市場,包括政府產生強烈的不信任,加劇了金融體系融資的風險。

4 積極推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促進金融體系融資效率提升 從以上的論述可以看出,證券市場的發展對金融體制的改革、金融體系融資效率的提高產生積極的影響,但是,由于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加劇了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深化了金融體系融資風險。但對金融體系及融資效率的積極影響是主要方面,我們不能因為一些不利影響而對努力發展證券市場產生懷疑,放慢甚至停下發展證券市場的腳步,我們要做的是強化市場建設的基礎工作,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進一步發揮證券市場的積極影響,減少和消除其不利影響,推動金融體系穩健發展,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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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劉奇杰.淺析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及其戰略發展[J].金融觀察,2011(9).

篇(5)

一、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所籌資金并在金融市場對債權性工具或股權性工具進行投資的專業化機構,包括保險基金、養老基金、投資基金、信托基金、捐贈基金及進行投資交易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

在成熟的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占據主導地位,個人投資者比重趨于下降。從國際發展趨勢看,20世紀80年代以后,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證券化不斷加強,美國保險公司的證券化資產已超過80%。保險公司已成為發達證券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是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

1.保險資金是證券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字串5

在發達的證券市場上,保險資金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特別是壽險公司經營業務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的特點,它們為證券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從美國機構投資者持有的證券資產結構來看,保險公司是美國債券市場上最大的公司債券持有人,是股票市場的重要持有人。

2.保險資金是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

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的發展有利于引導資本市場投資者進行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國外成熟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表明,散戶比例大的市場投機傾向較強,而各類機構投資者占主體的市場則是一個崇尚長期投資的市場。字串2

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養老基金、保險基金、投資基金為代表的各類外部機構投資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比重迅速增大,導致了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從“保持距離”向“控制導向”的轉變,極大地影響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它們憑借控制權直接參與公司決策并監督、制約經理階層的經營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由于股權的分散化而導致的“內部人控制”,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投資的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和機構投資者自身的收益。其中最為典型的是美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由于機構投資人行為變動所表現出來的顯著變化。

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是提高市場效率和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的源動力。保險資金運用強調收益穩定和安全性,必然對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等避險工具的需求表現強烈。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追求收益穩定的機構對避險工具的大量需求是穩定證券市場的重要力量。同時,也是推動金融創新的原動力。金融創新和衍生交易的活躍,提高了市場的流動性和金融資產的定價效率。

二、保險資金在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現狀

1.保險公司是債券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主要有五類: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基金、信托公司和財務公

目前,保險公司持有的債券資產總額約為1500億元,約占全部債券托管量的5%。在交易所債券市場上,保險公司通過回購業務為資本市場提供了充分的流動性,融出資金量占回購交易量的30%-40%,是交易所短期資金的主要供給者。保險公司作為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通過跨市套利,對于活躍債市交易、縮小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的利差和提高債市的定價效率,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2.保險公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成為股票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字串9

通過對2002年封閉式基金統計發現,保險公司對封閉式基金的投資額已經達到基金份額的21.98%,占整個十大持有人中機構投資者持有總份額的73.40%。其中中國人壽、太平洋、人保、平安保險持有基金的份額均在30億元以上。截止2002年11月,保險公司的基金投資規模(包括開放式基金)已達312億元,相當于間接持有約2.5%的股票市場流通市值。

3.保險公司對證券市場的參與程度將不斷加深字串8

面對國民經濟保持持續發展及加人世貿組織帶來的市場開放與競爭形勢,我國保險業將繼續呈現快速增長態勢。預計在未來5年內,我國保險業將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長,幅度將高于金融行業平均速度,2005年全國保費收入將會突破5000億元。保費收入的高速增長將為保險資金運用提供大量的資金來源,加上保險資金運用的證券化趨勢,保險業對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會不斷加大,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證券市場所占的份額會不斷提升。字串9

從保險產品的發展趨勢看,投資型產品發展迅猛,使保險經營對保險投資的依賴性進一步加大,發展投資型保險產品是保險業發展的方向和大趨勢。投資型產品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它的投資功能,因此,保險產品的升級換代使保險經營對保險投資的依賴性更大了。從長期的投資回報來看,債券和股票投資的收益率較高,因而保險資金以證券市場為取向也是保險產品轉型的必然選擇。

我國保險業的巨大資金規模和高成長性以及對資金運用的迫切要求,說明保險公司有實力也有意愿在未來的資本市場上發揮重要作用,成為資本市場不可缺少、不容忽視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篇(6)

中圖分類號:D912.2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6-0130-02

證券市場是個高風險市場,也是一個涉及眾多社會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特殊市場,證券發行是開展證券活動的源頭,規范證券發行市場是證券市場有序、合理、高效運行的有力保障,有利于促進經濟的活躍飛速發展。

一、我國證券發行市場管理的現狀

《證券法》第5條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第7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而我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即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業市場的主管部門。可見,我國目前實行政府集中管理模式的監管模式。

第一,雖然集中型監管模式的監管機構脫離于證券市場的當事人之外,避免了沖突,能夠兼顧證券業和投資者的利益,可以促進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提高資本的流動性和證券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使政府管理具有嚴肅性、公正性和權威性,但是該模式使市場的獨立運行缺乏足夠的保證,同時使監管活動與市場之間存在一定的距離,監管機構難以對市場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自律性組織缺乏發揮其獨特功能與作用的空間和環境,使自律監管與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無法做到相互協調與配合。

第二,我國股票發行的主體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發行的主體是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證券法》確立的核準制度只是針對股票的發行,對公司債券卻保留了公司債券發行的審批制,形成了核準制與審批制并行的制度結構。這種造成審核機構分立,導致股票發行和債券發行使用不同的程序,股票發行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準,公司債券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申請審批。然而,這種二元結構卻欠缺合理性:因為通常投資公司債券的安全性要比投資股票的安全性大。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二元結構,需要用兩套內容職責基本相同的機構、內容相差不大的監管體系管理證券發行市場,這不僅加重了證券市場的監管者的管理者對證券市場監管費用的負擔,同時也加重了證券發行人的發行成本及相關人員的費用負擔,成倍地增加了發行人的信息公開成本。此外,按照《證券法》規定,證券發行的核準權或審批權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行使。這里所說的“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是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可見,目前我國在證券發行市場即一級市場,由證監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共同行使監督權。證券的二級市場,統一由證監會負責監督。這種做法割裂了證券市場監管的統一性。

第三,我國《證券法》規定發行證券的條件有: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有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的法律條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良好的財務狀況的經濟條件,還有兜底條款即國家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但是《證券法》并沒有規定怎樣的產業政策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雖然依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可以判斷一般的產業政策是否屬于國家的產業政策,但對有些邊緣產業的發展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就很難判斷,這給發行人、投資人以及執法部門留下法律的空白,不利于法制的統一。而且持續盈利能力、良好的財務狀況這一經濟條件是需要信息披露制度實現的,而我國目前信息披露制度還存在認識上的不足,披露信息的內容過于程式化,缺乏證券市場信息披露應具備的行為習慣,對披露制度的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準備性標準模糊不清,沒有良好的實施機制以及缺乏相關的責任制度。

第四,我國《證券法》證券發行的方式有多種,依據不同的劃分標準,有不同的發行方式。按照證券承銷機構是否承銷發行為標準,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按照發行對象的范圍不同分為公開發行和間接發行。根據過節通行的做法,證券發行實踐中存在“公募”和“私募”兩種方式。所謂“私募發行”是指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以募集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許多國家規定向五十人以上募集基金的,如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視為“公募”。我國證券法對非公開發行的證券的發行未做明確界定,造成了法律適用上“私募”未做出明確的規定。事實上,我國股份公司私募發行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經驗,例如B股大部分是私募發行,“大眾交通”向“大眾科創”定向增發A股也屬私募發行。但目前監管部門對私募發行仍按特例操作,其應按何種程度報經批準,如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及如何控制風險等問題均缺乏法律的明確規定。

第五,在證券發行的程序中,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發行證券必須經過制作發行方案、申報、受理、審核四個程序。其中制作發行方案中,必須有券商的推薦函、會計師事務所的財務報告、評估事務所的評估報告以及律師事務所出具描述公司所有問題而做出的律師建議書。因此,在證券市場中,中介結構發揮著重要作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判斷上市公司資產質量、經濟效益與發展前景的最重要依據;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是判斷上市公司設立及運行合法性的重要依據。然而,凡是存在利益的地方,就存在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利益。因此,有些將股票發行市場作為獲取資金的唯一動機,為獲得在證券市場上公平發行股票的資格,他們利用各種手段打通社會關系,騙取中介機構出具虛假材料或饋贈公司股票的方式行賄使驗資機構違背事實甚至幫助其編造事實出具虛假報告。

二、針對我國目前發行市場的監管問題采取的措施

以上從證券監管模式、證券發行的主體、條件、方式、程序等方面論述了我國證券發行市場監管的不力,應采取以下措施:

1.實行證券行業監管為主,國家證券管理機構監管為輔。經濟法是在市場失靈和國家干預失效的情況下應運而生的。李昌麒教授認為:市場自身可以解決的問題,國家就不應去干預;市場通過自身內部組織可以克服的,國家也不應該去干預。只有那些市場通過自身的運作規律和相互作用無法克服的,國家才應該干預。而證券法作為經濟法部門的一個下位法,在實行證券監管過程中,我認為應采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證券業自律組織調整證券業市場的監管,在證券業自律組織無法實現或出現自身無法克服的證券問題時,再依靠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國家證券監管機構管理。雖然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是政府為了消除當時證券交易所遍地開花的分散狀態,實現集中交易的制度安排,是從分散的柜臺交易到集中的交易所交易的強制性制度變遷,但在這種自律精神的嚴重缺失的制度下,我們恢復市場運行的一般規律,加強證券業自律管理,證券發行市場才會有序合理穩健運行。因此,在股份制有限公司在發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公司債券時,應先符合本行業規定的各種條件,然后國家證監會進行必要的復核,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允許其發行證券。這有利于既保護證監會作為中央政府的直屬機構的權威性,又保護證券發行的效率性和專業性。

2.界定產業政策范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規范證券發行市場的條件。首先,證券業協會應依據法律法規以及現實經濟情況,對國家的產業政策適時地作出明確的界定。比如可以借鑒經濟學社會學各界對產業政策進行界定:它是相對于一個國家的經濟基礎(由各個生產條件,生產要素包括資源、勞動力)確定一個有利本國經濟發展的方式。我國的產業政策有:優先發展傳統產業(包括加工業、采掘業、農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交通、公路、橋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產值如煙草業、發電廠、化工廠等,社會保障性如保障性房地產市場進行的扶持等等。

然后,完善我國證券發行市場上的信息披露制度。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在于為融資提供一個直接的渠道,而影響這一功能正常發揮的關鍵因素首先是市場價格是否能根據有關信息而自由變動,其次是證券的相關信息是否能充分披露和均勻分布,而信息披露制度是這兩個因素的決定性因素。目前,我國信息披露制度的價值有點扭曲。信息披露只要把影響市場價格的信息及時、準確、真實、完整給予披露即可。但我國的投資者很不成熟,由政府先判斷哪一企業是“好”的企業,再由投資者去投資,這不利于投資者對其投資風險的承擔,不利于證券發行主體信息披露的意識以及不能充分調動社會的力量,不利于證券發行信息披露行為的監管。因此,應細化承擔信息披露的主體、內容以及根據社會經濟情況適時進行經濟政策的調整,同時增強證券發行主體信息披露意識,實行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相接合的信息披露監管制度。

3.明確規定私募發行證券方式,同時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管理。雖然我國很多證券業中介機構實行嚴格審批制有利于規范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但它從長遠來看,不利于中介行業的做大做強。因為行業準入容易造成一個壟斷利益階層,人為的壟斷使得同行業間的競爭變得相對寬松,從業者就缺乏較強的動力去提高業務水平,缺乏開拓新業務的類型,缺乏尋找如何發展壯大增強競爭力的方式,容易形成規模小、業務領域有限、業務水平低、服務意識差的局面。所以應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取消行業準入制度,保障中介機構自由充分競爭,實現公平競爭機制。同時,建立完善的行業內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保障機制,保障證券業中介機構自身的權責統一。

三、結語

經過對我國證券發行市場簡短的分析,我們不得不認識到注重以證券業自律監管為主,以證券國家監管為輔的經濟法律依據和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同時從證券法對證券發行的主體、條件、方式及程序方面規定的不確定性造成監管的不力出發,得出我們必須完善立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國家監管的可操作性,在確保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證券發行市場的權威性的同時加強證券業自律管理的證券發行管理制度。

參考文獻:

[1]劉春竹.證券發行監管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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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證券市場利益集團信息不對稱

一、利益集團的涵義和特征

利益集團的存在作為現代政治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引起了中外政治學者的廣泛重視,并進行了深入研究。利益集團是指在利益多元化的社會中,具有相似觀點和利益要求的人們組成的,并企圖通過參與政治過程影響公共政策實現或維護其利益的社會團體。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任何一群為了爭取和維護某種共同利益或目標而一起行動的人,就是一個利益集團。

作為一種實現和維護自身利益的社會團體,利益集團有幾個基本特征:

首先,利益集團的利益基礎相對單一,目標直接而具體。利益集團的利益是在人們擁有共同目的的基礎上形成的,只要人們有一個簡單的目的,就會有很強的動力支持他們共同為這個目的建立起利益集團,所以,與國家、政黨、政治聯盟等政治組織相比,利益集團的利益基礎顯得相對單一;加入這一團體的成員目標也相對直接和具體,只要能實現他們的利益就比較容易使他們得到滿足。

其次,利益集團一般沒有獨立的政治綱領。利益集團并不以奪取和執掌政權為目的,而只是參與和影響政府的決策過程,從而實現和維護自身利益。正因為如此,利益集團通過各種方式和行動來最大程度的影響政府的決策,以利于成員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利益集團具有較廣泛的群眾性。利益集團不是政府組織,并不具有絕對的權威和嚴格的組織結構,利益代表的范圍也僅僅是本集團的成員,盡最大努力為本集團成員爭取利益,因此最能吸引所有與集團成員有共同目標的人。最為重要的是,由于利益集團直接代表著某一方面群眾的利益,存在和活動于群眾之中,因此,更能直接感受到群眾的呼聲和要求,能與群眾有更為緊密的聯系。

二、證券市場利益集團形成的原因

證券市場利益集團的形成從市場經濟發展角度來講是歷史的必然,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利益集團的現實狀態有如下原因:

一是初始制度原因。中國證券市場是伴隨著國有企業改革而發展起來的,證券市場的發展客觀上為國有企業的制度改革提供了一種市場化的平臺,股權分裂、同股不同權、政企不分使權衡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矛盾重重、監管上漏洞百出,這都為證券市場埋下了深深的制度隱患,在這種投資環境下,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價值發現功能、經濟晴雨表功能及投資增值功能相當紊亂,但它的融資功能卻更加強化。在這種制度缺陷背景下生存的利益主體利益意識覺醒,維權意識加強,集團意識形成,引發了圍繞著管理層、上市公司、券商、中小股民等各方利益結構的不斷分化重組,使各方利益集團由隱性向顯性、由非組織化到泛組織化,成了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趨勢。

二是利益一致性和信息不對稱。對于聯合型的利益集團利益一致性是他們聯合的基礎,信息不對稱是他們聯合的前提條件。利益集團的形成是利益分化的必然結果,之所以有利益分化,證明某些利益主體的利益是一致的,他們要求將分散的利益凝聚為同樣的利益表達(不論是合法的、建設性的還是非法的、損害性的),從而使其能夠更接近決策的層面。

市場中的信息永遠是大家爭相追逐的對象,但由于種種因素信息是不可能公平的完全的取得,只有獲取更多的信息才能在競爭中占據優勢使利益最大化;因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的事實,一方利益主體才會要從另一方利益主體那里獲得自己沒有而又迫切需要的信息,通過信息的交流,兩者有著相通的利益可以通過聯合來實現,因此聯合的利益集團就有了很強的用武之地。

三、證券市場利益集團的現狀

證券市場的利益集團并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利益集團,如今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集團從總體上說,大多沒有完備的組織形態,也沒有固定的組織構架,只是松散的、自發的、臨時的、若隱若現的“結伙”,以輿論呼吁等方式在報紙上、廣電或網絡上表達其特定的利益訴求。因為他們僅僅因為各自的利益相同走在一起,所以只要能影響政府的決策向著有益于成員利益的方向發展,與傳統意義的利益集團相比,他們并不具有廣泛的群眾性,不反映某些群眾的共同利益,因此不具有代表性。在我國證券市場上形成的利益集團是非常特殊的團體,有著特殊的形成背景,特殊的行為方式和特殊的影響效果。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股權割裂的制度設計中產生的,是由國家資源分配及占有的起點不平等為淵源的。起初利益集團的狀態并未在市場中顯現,十幾年來隨著市場的發展和改革的步步嘗試,引發了圍繞著管理層、上市公司、券商、股民等各方利益結構的不斷分化重組,使利益集團由無到有、由隱性向顯性、由非組織化到泛組織化同盟的產生和壯大具有了客觀的社會基礎和制度基礎,同時,隨著弱勢利益集團利益意識的覺醒和維權意識的加強,特別是“集團意識”的形成,又為利益集團的存在和壯大提供了心理基礎。證券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市成了各利益集團進行博弈角逐最明顯的地方。

四、證券市場利益集團信用缺失的表現

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集團信用狀況并不是很好,市場中的失信現象比比皆是。上市公司這一利益集團的信用狀況是應被關注的焦點,信用缺失狀況基本都圍繞上市公司展開,諸如虛假包裝上市、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隨意圈錢、擅改募集資金投向、虛報利潤、信息披露不及時、關聯交易等,為了實現上市增值增利的目標,上述行為似乎成了默認式,無非程度大小的問題,類似狀況都或隱或顯的存在著。雖然經過一段時間的股權分置改革,使得上市集團與上市公司的利益統一起來,占用資金、隨意圈錢的行為在逐漸淡化,但其他的問題仍舊存在。由于市場運作的需要,上市公司和證券投資機構及中介機構聯合違規各取所需;一些民營上市公司沒有大型企業或國有企業的實力,與當地政府或相關權力人的聯合就是他們最好的選擇;更可怕的是國有上市公司和監管部門及政府本身就同屬一家,管理人員也是直接被委任或由政府官員兼職,無論政策制定和利益要求,與其他市場主體相比并不在同一水平線上,因此信用缺失問題在所難免。

這樣的信用狀況為證券市場和各個利益主體都積累起了嚴重的風險,長期及嚴重的信用缺失會使市場越來越不規范,投資者心理預期和承受能力越來越差,風險自然會一點點沉積下來。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和信用制度高度發展的產物,證券市場的交易形成了大量錯綜復雜的信用鏈條,因此證券市場的風險具有很強的傳導性和危害性,會波及到整個金融體系和國家經濟,而且這類風險的因素有很多不確定性,非證券市場所能控制,另外,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如制度缺陷一時難以彌補等,這樣,風險的可控性就更弱了。

參考文獻:

1袁劍.中國證券市場批判[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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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自律監管證券監管證券交易所

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發展10多年來取得了許多令人矚目的成就。我國現行證券監管模式是以政府監管為主導,市場自律監管為補充的監管制度。但由于現在政府監管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致使出現政府監管失靈的現象,同時自律監管的作用發揮很小,所以大力加強自律監管在我國證券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我國自律監管體系主要有三方面組成,即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以及其他相關的行業協會和各種證券市場參與機構。筆者認為我國的自律監管應以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為主要力量,本文將主要對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必要性和優勢

首先,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具有更高的監管效率。證券交易所直接貼近市場,熟知市場變化,能夠及時的了解證券市場中的股票的交易信息、股價的波動,發現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強制上市公司進行持續信息披露,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同時可以根據市場反饋的信息,結合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對自律監管及時作出調整、改變規則和措施。

其次,自律監管在作用空間上更為寬泛。法律具有剛性,政府監管必須依賴法律規范對市場進行管理,而法律不能完全調整到市場中的全部間題,由于這種性質就決定了政府監管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顧到市場中的每個角落,肯定會存在政府監管的灰色區域。所以在這些政府監管與法律規范無法調整的領域內,政府監管的效果不言而喻。而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優點之一就在于它可以在政府的剛性管理之外,施加道德、行業和倫理標準的約束。

再次,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的專業性。證券市場具有高風險性和不穩定性,證券交易所處于市場的前線,要有效迅速的處理市場的各種情況,就決定了自律組織必須儲備著大量的專業人才,這些專業人才必須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際的證券市場操作經驗,同時要具有敏銳的市場嗅覺,對市場中瞬息萬變的具體情況,能夠熟練的運用證券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有效的規避市場風險,達到利益的最大化。這些都決定了自律組織相對于政府監管更具有專業性。

最后,自律監管還更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則。證券交易所處于市場的第一線,可以迅速及時地隨市場作出反應,采取行動,從而降低監管的成本,提高社會公共資源的利用效率。

二、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筆者認為,在現階段應具體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充分發揮證券交易所的獨有的自律監管,把證券交易所作為我國證券自律監管的主導力量。然而現實中的證交所的自律監管職能非但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而且存在很多阻礙其有效發揮的障礙:

(l)由十證監會與證交所之間的職責劃分不明確,而法律對證交所的性質、地位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證交所很多職能在很大程度上都要證監會的授權,證監會也代替證交所行使了一部分自律監管職權,致使證交所看起來像一個證監會的“派出機構”。

(2)由于股市的發展能給當地政府帶來巨額的稅收,可以大力推動當地相關產業的發展,加上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滬深兩地交易所之間競爭激烈,相互搶奪上市公司的現象相當嚴重。

(3)證交所本身在組織形式即會員制上存在很大缺陷,實行會員制不利于證券交易的公正性、投資者的投資風險隨之加大,容易形成市場壟斷,這些都導致證交所的很多自律監管職能到不到有效的發揮。

(4)上市協議不是由證交所和上市公司商議決定,而是政府部門硬性規定的產物,不能體現為市場參與主體相互競爭和相互妥協的產物,而是游離于利益關系之外的產物,也就不能發揮市場高效配置資源的職能。

三、關于加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作用的思考

正如由上所闡明,加強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職能,使之成其為我國證券市場自律監管體系中的中堅力量,將有助于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系的和諧構建。具體來說可以作以下方面的嘗試:

(1)要強化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地位,必須從監管理念上人手,從根本上消除證監會把證交所作為自己的“派出機構”的監管理念,樹立證交所是我國自律監管體系中的主要力量。

(2)完善證券方面的法律法規,從法律上明確規定證券交易所自律機構的性質、法律地位、組織形式,對證交所的權利實行法定授權,進一步明確證監會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職能分工,明確證交所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真正將證交所作為一層獨立的監管主體。

(3)賦予證券交易所更多的權力。證券交易所自主決定其人事安排,比如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由其理事會選擇后再報證監會批準;給與證交所更多收益方面的自。

(4)從我國具體實際出發,充分借鑒境外的先進經驗,改革我國證券交易所現行的組織形式,由會員制改為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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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003-4625(2014)04-0001-05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金融發展研究首要目標就是揭示資金通過怎樣的渠道從供給者流向需求者以及金融結構變遷規律(Goldsmith,1955;Rybczynski,1986;史龍祥、馬宇,2007)。大量研究認為,金融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具有明顯優勢,將成為全球金融結構發展的共同趨勢。本文與已有研究最大的不同在于,將風險投資加入金融結構,擴展原有金融結構變遷理論。與銀行和證券市場相比,風險投資市場規模較小。但同樣投入一單位資金,風險投資產生的效益遠遠高于銀行或者證券市場。美國的風險投資產業培育了Apple、Google、Intel、Microsoft、Adobe Systems、AMD、甲骨文、思科等高新技術企業,帶動美國進入新經濟時代。

本文將從企業生命周期和要素密集度兩個視角研究金融結構變遷問題。從企業生命周期視角看,風險投資、銀行和證券市場分別滿足早期、成長期和成熟期企業的融資需求;從要素密集度視角看,勞動密集型產業融資需求主要通過內源融資和銀行得到滿足;而資本密集型產業融資需求主要通過銀行和證券市場得到滿足;技術密集型產業融資需求主要通過風險投資和證券市場滿足。下文將分四部分展開論述金融結構變遷規律:企業生命周期與融資方式選擇;要素密集度和融資方式選擇;金融結構變遷的規律和對中國的啟示。

一、企業生命周期與融資方式選擇

Churchill and Lewis(1983)認為企業生命周期包括創立階段、生存階段、發展階段、起飛階段和成熟階段五個階段。愛迪思(1997)把企業成長過程分為孕育期、嬰兒期、學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穩定期、貴族期、官僚初期、官僚期以及死亡期共十個階段。由于成熟期后的企業資金需求下降,本文將企業生命周期分為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四個階段。其中,種子期和初創期合稱企業發展的早期階段。企業生命周期各階段的融資方式選擇如圖1所示。

(一)處于發展早期階段的企業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和風險資本為主

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面臨技術、市場、管理、政策等風險,不確定性高,而信息披露少,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該階段企業缺乏可以抵押的固定資產,無法吸引到銀行貸款;企業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政府資金和風險資本為主。

(二)成長期企業的資金來源以風險資本、銀行貸款為主

成長期企業銷售額和利潤逐步提高,可供企業抵押的資產增加,可以獲得銀行信貸支持,主要以短期貸款為主,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其中一些具有成長潛力的企業可以得到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

(三)成熟期企業的資金來源以證券市場和銀行貸款為主

成熟期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市場占有率保持穩定。這個階段企業主要通過上市發行股票和銀行中長期貸款獲得資金。

二、要素密集度與融資方式選擇

本文產業分類方法是按照各產業所投入的、占主要地位的資源的不同為標準來劃分的。根據勞動力、資本和技術三種生產要素在各產業中的相對密集度,把產業劃分為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三類。勞動密集型產業主要指農業、林業及紡織、服裝、玩具、皮革、家具等制造業;主要集中在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資本密集型產業主要指鋼鐵業、一般電子與通信設備制造業、運輸設備制造業、石油化工、重型機械工業、電力工業等基礎工業和重化工業;主要分布在德國和日本等一些發達國家。技術密集型產業主要包括微電子與信息產品、航空航天工業、原子能工業、現代制藥工業、新材料工業等;世界上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來自美國,技術密集型產業主要分布在美國。

伴隨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主導產業更替順序為農業、輕紡工業、以基礎工業為重心的重化工業、低度加工組裝型工業、高度加工組裝型工業、第三產業、信息產業。從資源結構變動的角度來看,產業結構變遷的順序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資本密集型產業――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分別對應邁克爾?波特提出的一國經濟發展的三個階段:生產要素驅動階段、投資驅動階段和創新驅動階段,美國社會學家丹尼爾?貝爾在《后工業化社會的來臨》一書中有類似的論述。

金融結構變遷源于實體經濟中產業結構的變遷與升級。較復雜的制成品比初級產品和中間產品需要更多的資金來支持銷售和推銷成本。同時,資本積累可以改變一國資本與勞動的組合比例,為新生產方式與新技術的采用提供便利,推動產業結構升級。處于一定發展階段的經濟體的要素稟賦結構決定了該經濟體的最優產業結構、具有自生能力的企業的規模特征和風險特性,從而形成對金融服務的特定需求(林毅夫等,2009)。經濟全球化時代,跨國公司轉移到產品市場所在地或者低成本地區,國際產業轉移和國際分工不斷深化。一個國家主導產業更替的順序是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所對應金融結構變遷的順序是銀行主導型――證券市場主導型――風險投資主導型。

始于20世紀80年代的以微電子、電子計算機等高科技產業為先導的信息革命,使美國的產業結構加速從工業生產為主向以知識信息生產為主轉變,主導產業正從鋼鐵、汽車、化工等傳統產業迅速向包括集成電路、計算機軟硬件、傳真機、光纜等在內的信息技術產業轉變。美國風險投資和股票交易額在所有國家中居首位。德國和日本主導產業是以汽車、家用電器和化學工業為代表的資本密集型產業,它們銀行業資產占GDP比重遠遠高于美國。代表性國家主導產業和金融發展如表1所示。

我國無法跨越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導產業的工業化階段(尚啟君,1998)。美國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導的工業化階段持續了110年,日本持續了80年,我國臺灣省持續了40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依據比較優勢逐漸形成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導、經濟增長高度對外依賴的經濟發展模式,資本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密集型產業比重較低(呂政,2008;李鋼等,2008)。我國出現比較嚴重匯率管制、銀行業壟斷、限制金融市場競爭、國有金融機構對非國有經濟融資存在歧視、存款利率低于通貨膨脹率等典型的金融抑制現象(林毅夫等,2009)。

三、金融結構變遷的順序

(一)金融結構變遷的理論分析

關于金融結構變遷的決定機制。Rousseau andSylla(1999)認為金融制度變遷很大程度上遵循路徑依賴,而且法律制度及金融需求也很重要。Ra-jan and Zingales(2003)用利益集團理論來解釋處于相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在金融結構方面的差異,政治上采取反市場力量從而使金融系統倒退;LLSV(1997,1998)、Beck et al(2003)等強調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在金融中介理論初步接納了金融企業家因素之后,被主流經濟學長期擱置的金融機構以及金融企業家的演進與結構也正式進入制度金融理論的核心框架(張杰,2011)。一國經濟在一定發展階段的要素稟賦結構決定著該階段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技術結構的性質,以及具有自生能力的企業的艦模特征和風險特性,從而形成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這是決定金融結構的根本性因素(林毅夫等,2009)。銀行和證券市場是互補而不是替代關系,發達國家兩者是共生的關系(Allen and Gale,2000)。

雖然各國的金融結構各不相同,但金融發展道路卻基本相同。Rybczynski(1986)認為一國金融結構將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金融相關率(FIR=F1/W1,F1代表金融活動量,W1代表經濟活動總量)較低(約在1/5―1/2之間),債權憑證遠遠超出股權憑證而居主導地位,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中占據突出地位。第二階段:金融相關率仍然較低,債權憑證仍然超過股權憑證,銀行仍然在金融機構中居于主導地位,政府金融機構發揮作用,由外國投資的大型股份公司已經大量存在。第三階段:金融相關率較高,約在1左右,大致在3/4―5/4范圍內變動,也可以上升至2的水平;盡管債權仍占金融資產總額的2/3以上,但股權證券對債權證券的比率已有所上升;金融機構在全部金融資產中的份額已提高,金融機構日趨多樣化,銀行體系地位下降,儲蓄機構、私人及公共保險組織地位上升。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發展決定了國際金融結構變遷。發達國家金融結構變遷的順序為:銀行主導階段――市場主導階段――強市場導向階段。美國和英國在20世紀80年代已經進入第三階段,日本進入第二階段,其他國家早晚也會進入該階段。Rybczynski(1997)將三階段強調整為銀行主導階段――市場主導階段(又分為弱市場階段和強市場階段)――資產證券化階段;三個階段的投資需求分別通過銀行、資本市場、投資銀行與資本市場來實現。在人均GDP和產業結構變遷雙因素驅動下,一國金融結構從銀行主導轉向證券市場主導(勞平,2004;Allen and Gale,2000)。銀行和證券市場規模都變大,但是銀行規模和經濟產出之間的相關性變弱,證券市場和經濟產出之間的相關性變強,證券市場在經濟系統中的作用提高而銀行作用下降(Kunt et al,2012)。金融不發達的國家問接融資和經濟增長正相關,發達國家金融中介與經濟增長負相關。

德國、日本這類銀行主導型國家直接融資占比已經超過間接融資,而中國還是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如表2所示。存款銀行資產與股票市場總市值的比值越低,越接近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如圖2所示。

美英兩國該指標數值一直低于2;中日德三國該指標數值呈現下降趨勢。中國該指標數值高于日本和德國。中國非金融類企業融資以間接融資為主的原因是利率未市場化、企業發債和發行股票門檻過高、銀行業分業經營的監管制度等。

金融功能論由Merton and Bodie(1995)、Levine(1997)等提出。美國次貸危機的啟示即銀行和證券市場聯系越來越緊密,政府只監管銀行不監管證券市場,或只監管證券市場不監管銀行都是錯誤的(Song and Thakor 2013)。

金融功能理論側重共性。應該從共性和個性兩方面全面認識金融機構的功能。銀行為處于成長期的、低風險和有抵押品的企業提供短期融資服務;證券市場為處于成長期和成熟期的、具有一定創新性的、高風險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而風險投資為處于早期和成長期的、高風險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金融功能不能脫離特定金融機構而單獨存在,應該和特定金融機構相結合。風險投資、銀行和證券市場分別滿足不同生命周期的企業融資需求,功能不同,都有存在的必要。在企業生命周期和產業結構變遷的雙重作用下,金融結構變遷的順序是先銀行主導后市場主導,再到風險投資主導。

(二)發達國家金融結構變遷實踐

Patrick(1966)指出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是需求跟隨型,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發展是供給引導型。日本和德國正演變為證券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美國正在由證券市場主導過渡到風險投資主導。

人類社會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形式是銀行。1694年,在英國政府支持下由私人創辦的英格蘭銀行標志著現代銀行制度的誕生。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也在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建立起規模巨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19世紀70年代以前,金融部門的范圍還僅局限于銀行機構。隨著銀行企業制度的變化和工業革命所引致的金融需求的急劇膨脹,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不斷擴展,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交易契約和金融監管規則不斷出現。20世紀20年代末,銀行由簡單的金融中介變為萬能的壟斷者。美國新興的金融機構如儲蓄與貸款協會、投資銀行、信用合作社、金融公司等迅速發展起來,但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仍然處于主導地位(陳柳欽,2005)。20世紀30年代末全球經濟陷入危機,銀行紛紛倒閉。西方國家對銀行業加強監管,美國等國家開始實行嚴格的分業經營。20世紀60年代中后期,僵化的Q規則導致負利率情況時常發生,大批資金流入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脫媒”現象嚴重。隨著以資本市場為中心的新金融商品開發和需求的創造,特別是資本需求的超強勁增長使證券市場的功能日趨凸現,而銀行的媒介作用則趨于萎縮。20世紀70年代,由于實際利率較低,其他融資渠道的發展,銀行存款大量分流,證券市場得到發展。

世界上最早的股票市場出現在1602年的荷蘭。17世紀后半葉,經濟中心轉移到了英國,股份公司在倫敦得到了飛躍發展。18世紀上半葉,英國工業革命不斷深入。1830―1840年間英國進入重工業發展階段,運河公司和鐵道公司的股票在英國交易數額巨大。1860年美國輕重工業結構中,輕工業占70.6%(尚啟君,1998)。19世紀70年代開始,為了開發運河、鐵道等國內產業基礎,美國證券市場開始發展壯大。1873年,美國鐵路建設的總投資達到30億美元,1880年達到50億美元,到1890年又達到100億美元。1890年美國經濟總產出僅為130億美元。鐵路建設的巨額資金需求是不能從當時的銀行籌得。各地資本通過紐約市流進美國,第一次形成真正意義上的股票及證券市場。20世紀30年代金融危機結束后,美國由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演變為市場主導型金融結構(徐景,2013)。

20世紀90年代開始,以互聯網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為標志,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創新活動在市場經濟的正常框架中很難得到投資。現代銀行和證券市場只對將大筆錢投到資本密集行業感興趣,無法投資小型創新企業(曼德爾,2001)。提供資金給沒有跟蹤記錄可以查證的新興公司,風險高、成功概率低。而風險投資通過搜集和評估創新企業的資料,嚴格地篩選和必要時插手被投資企業的管理來解決投資創新型企業遇到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現代意義上的風險投資源于20世紀40年代的美國,標志性事件是1946年在美國Boston成立的美國研究開發公司。1958年誕生世界上第一家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機構Draper、Gaither and Anderson。與公司制的組織形式相比較,有限合伙制組織形式更能適應商業環境,更有效解決風險投資中的激勵和約束問題。目前美國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基金占美國全部風險投資機構的80%以上。

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有必要發展風險投資,但不具備發展風險投資的條件。影響一國創業投資發展的因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發育程度、中小企業的數量、專利數量、法系、政府扶持力度、對機構投資者的監管和稅收制度等等(Black and Gilson,1998;Jeng&Wells,2000;范柏乃和陳衛東,2002;Armourand Cumming,2006)。美國發達的證券市場、自由企業制度、有彈性的勞動力市場、敢于冒風險的投資者和擁有的巨額財富促進了美國風險投資產業的快速發展。德國、英國和日本一直都想形成風險投資業,但都沒有成功。德國第一批風險投資公司是在20個世紀60年代由銀行開始建立,沒有在小型新興公司投資。另外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德國政府發動設立風險投資公司,也都沒有獲得成功(曼德爾,2001)。盡管日本集成電路技術和高清晰度電視等技術世界領先,但都沒有能夠推動日本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日本和德國風險投資發展遇阻,主要原因是這兩個國家仍然以資本密集型產業為主,技術密集型產業比重低,有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少,對風險投資的需求有限。另外,證券市場不發達導致風險投資無法獲得高利潤。

四、對中國的啟示

從全球范圍看,不存在適用于所有經濟體的最優金融結構。離開實體經濟的特性來討論金融機構優劣,不會有一致的結論。具體到某個時期的某個國家,比較研究銀行對該國經濟增長作用大還是證券市場作用大是有意義的;但是比較銀行對德日經濟增長的作用大還是證券市場對美英經濟增長的作用大是無意義的。

篇(10)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自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興起以來,發展迅猛,按揭支持證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MBS)余額現已超過美國國債成為第一大市場。資產證券化在歐洲和日韓、澳大利亞等國也有較大的發展。它是二十世紀金融領域中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而在我國則是方興未艾,首單規范化的實踐已是在2005年末的建行和開發行的建元一期和開元一期項目。

資產證券化到底有什么功能使得它一經誕生就獲得了如此迅猛的發展?而在我國為什么發展不快?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如何?這是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本文在分析其最基本的功能后,著重分析其最有革命性的功能;進而探討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為論述方便,本文主要以MBS為例進行討論,省略MBS之外的其它資產支持證券。

一、資產證券化最基本的功能

貸款一級市場尤其是長期貸款市場的內在必然要求是有二級市場。對于銀行來說,“存短貸長”是其經營的一個根本性的制度缺陷,由于這種限制,使得銀行不得不經常放棄一些盈利性好的長期貸款項目,否則就易出現流動性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的對策之一,也是早期的對策,就是將其貸款出售給其他銀行。但這樣受讓銀行將貸款再出售也將是困難的。銀行就一般而言都有“存短貸長”的流動性問題,這樣轉讓解決不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問題。

第二種對策,就是表內模式的資產證券化。銀行通過自己發行其按揭資產支撐的債券,將貸款債權及時收回。同時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隨時可將購買的債券轉讓出去,因此投資者也具有充分的流動性。

第三種對策就是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殊目的載體)模式即表外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這種模式下也是銀行通過證券化而及時收回貸款債權,MBS的投資者也同樣具有充分的流動性。

可見這兩種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保證銀行的流動性方面以及保證投資者的流動性方面具有相同的功能。這兩種證券化模式在安全性方面的功能卻有非常大的區別的,這就意味著安全性方面的功能不是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因為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一定應當是各種模式的證券化都共同具備的功能。這意味著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增強流動性(銀行的,和投資者的)。再考慮到歷史上資產證券化起源時的本來動機就是解決“存短貸長”的矛盾,所以應當認為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和意義就是解決流動性問題。

我國資產證券化之所以長期開展不起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我國按揭貸款開始時間尚不長和規模有限。根據國際經驗,住房貸款占全部貸款比例達到30%左右時,可能給銀行帶來流動性威脅,商業銀行就會提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要求。而根據去年央行研究報告,2005年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余額1.9萬億元,約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0%。預計到2007年余額將達到5萬億元,到2012年將會達到40萬億元。①目前上述流動性問題尚不嚴重。因此自然不太需要基本功能就是增強流動性的資產證券化。等到按揭充分發展起來后,就需要資產證券化來發揮它的這種基本功能了。

等到按揭充分發展起來后,就需要資產證券化來發揮此最基本的功能了。

二、資產證券化的革命之一

既然資產證券化時銀行要借助于證券市場,那么為什么原始借款人不直接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融資,而要向銀行借款?然后再由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在證券市場融資呢?(進一步說,銀行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銀行是否會像有人認為的那樣遲早成為被淘汰的恐龍?)

銀行的必要性之一在于其資信審查功能。原始借款人不可能全部都通過證券市場籌資。沒有銀行的話投資者就得在數以萬計的證券中一一進行資信調查,其投資的信息成本就太大了。個人籌資自不必說,而企業若全都自己發行證券,那么大多數企業由于其資信有限,就很難在證券市場上獲得投資者青睞。因此銀行的必要性就體現出來了:銀行作為中介了投資者對于籌資者進行資信調查,從而解決了融資時的信息溝通和信息不對稱問題。

但是銀行中介同時也有一個根本性的缺陷,即作為中介必然有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協調問題,其主要的矛盾是上面所說的“存短貸長”。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相當徹底地解決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同時又能繼續發揮銀行的資信中介功能。銀行和證券市場各司其職,前后合理分工,這樣,資產證券化正好將銀行中介功能同直接信用“出資者流動性高”“融資期限長”等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將中介信用同證券市場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更加優良的金融結構。筆者認為這種金融結構是現在所能設想的最優的金融結構。而傳統的以銀行為主的日德式的金融體制和以證券市場為主的美國式金融體制都是不夠完善的。

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革命性意義之一。

我國一直以銀行信用為主,直接融資發展不足,這是我們的金融體制的一個主要缺陷,過分依賴銀行系統也是造成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持續增加的原因之一。一般認為現在我們應當加緊發展直接融資。而資產證券化正好為此提供了一個好機會,在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同時,自然就促進了證券市場。“一步到位”地形成將銀行中介信用與證券信用有機融合的最佳的金融結構。所以,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比起金融體制相對健全的國家,更具有意義。資產證券化還有利于打破金融資源的分割格局。我國銀行內部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各自為政,割地為據的情況,銀行之間的橫向資金流動也存在一定困難。另一方面隨著非存款金融機構發展,正逐步出現商行與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等機構分割金融資源局面。而資產證券化使得銀行融資和直接融資融為一體,這樣原本分割的銀行融資的資金便通過證券化而進入了全國統一的各類金融機構廣泛參與的金融市場,從而促進了資金在社會上的流動。

因此,僅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雖然微觀主體(銀行等)由于流動性問題尚不嚴重因而資產證券化動力不很足,但只要條件許可,政府就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這才是我們應有的基本態度。

三、資產證券化的革命之二

資金供給者在選擇資金投放對象時一般將眼光投在資信等級較高的公司和證券上,而資本需求者或許擁有某些高質量的資產,但可能因整體資信不佳而無法籌集到所需的資本。而資產證券化則是憑借資產發起人的一部分資產池的未來收益能力來融資的,資產池的償付能力與發起人的資信能力以“破產隔離”的方式比較徹底地分割開來。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購買MBS時,主要關注資產池本身質量狀況、未來現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及交易結構的嚴謹性和有效性,而將資產發起人自身的資信能力置于一個相對次要位置。

這意味著融資機制的一種革命性變革。它變整體風險為風險“結構化”。銀行的風險原本就是由一項一項的資產的風險構成的,資產證券化的精巧技術使得發起銀行獲得融資的憑借是其局部優質資產,而不是魚龍混雜的整體資產,這樣使得社會整體融資效益大大增強。這對于解決我國中小銀行、中小企業和資信有限但有局部優質資產的組織的融資困難這個老大難問題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新途徑。

目前還沒有其他方式能像資產證券化那樣實現融資的這種結構。筆者認為這一點具有革命性的重大意義。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資產證券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新功能和意義。我們對此應有深刻的認識。僅考慮這兩條革命性意義,我們也應當在目前(銀行流動性尚充足等)資產證券化條件不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盡力創造條件,積極發展資產證券化;更何況我國按揭貸款正在迅速發展,隨之資產證券化的條件正趨于成熟,大規模的資產證券化時代即將到來,因此現在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參考資料:

[1]弗蘭克.J.法博齊(美).資本市場:機構與工具[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何小鋒等.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顏斌.資產證券化是化解金融風險的良策[J].商業經濟.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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