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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網企業;風險;作用
電力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一方面會遇到來自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政治、經濟活動的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會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嚴重的影響,甚至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本文主要闡述了電網財產保險管理、風險類型及其作用。財產保險是電力風險處置的方法之一,是電力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
一、財產保險管理
財產保險一般是以單位財產(動產、不動產)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保險,被保險方由于遭受各種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造成的利益損失和財產損失,均有保險方根據保險合同支付賠償。財產保險實施
要求參保企業具有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并對存在的風險點進行風險評估,對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通過財產保險的方法為企業分擔資產管理風險。
1、財產保險管理理念
以“抓應用、促成效”為主線,深化內控建設成果應用,研究供電事故賠償工作中風險存在情況,按照內控建設要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取得實施效果。在供電責任事故賠償工作過程中,強化內控評價監督、持續完善內控體系,服務依法治企的要求。
2、加強財產保險的必要性
電網企業資產地域分布廣,且多為戶外資產,容易遭受人為破壞和自然災害侵襲。同時,電網企業也因為用戶范圍廣,在輸送電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電力商品本身原因或電網企業過失行為對用戶造成損失。嚴重的經濟損失對電網企業資產運轉產生了較大影響。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資金安全可以通過保險的手段來實現,財產保險成為彌補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例如龍卷風、強降雪等自然災害造成電力設備、線路嚴重損壞,電網企業具有較強的風險意識,積極投保,為搶險抗災、恢復電力設備的正常運行獲得了大量的賠償資金,為災區電網的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因而,建立完善的財產保險管理機制是企業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能夠分散風險,可有效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3、財產保險管理的目標
將規避供電責任事故發生及降低事故賠償金額的風險管理目標融入崗位授權、制度規范和業務流程,通過風險評估、風險預警、信息溝通、流程監控、有效性評價、缺陷改進等控制活動,推動企業管理從單一制度管理向體系化管理轉變、從傳統管理向風險管理轉變、從事后監督向事前防控轉變、從職能條塊化管理向全流程管理轉變,不斷提升公司供電服務質量,持續增強財務防范經營風險、調控資源配置、引領價值創造的能力,服務公司發展大局
二、電力企業存在風險分類
電力企業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例如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可以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等;按照風險的性質可以分為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按風險產生社會的環境可以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等。本文僅從風險標的分類進行劃分并作簡要分析。
1、財產風險。財產風險是指導致一切有形財產的毀損、滅失或者貶值的風險以及經濟的或金錢上的損失風險。供電企業點多、面廣、線長眾多的資產分布在無圍墻無邊界的廣袤的大地上,特別是農電體質改革后,原有的農村的集體資產產權模糊,給資產的管理帶了更大的難度。近年來因人為原因,惡劣天氣等原因,電力資產遭損、被盜的次數損失金額不斷增加,財產管理的風險也日見突出。
2、人身風險。在電力企業經營活動中,勞動力因素是生產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因素。電力企業各級員工的身體和生命面臨著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等各種風險,這些風險不僅關系到員工本人的身體和生命,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支出的增加、家庭生活的安定,而且給電力企業生產帶了影響。人身風險所致的損失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收入能力損失;一種是額外費用損失。
3、責任風險。責任風險是指由于個人或團體的疏忽或過失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依照法律、契約或道義應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由供電企業在供電質量上造成的嚴重質量事故(電壓、諧波失衡造成的供電中斷),對用戶造成較大的損失;供電員工在工程施工設計工作中造成的較為重大的安全事故和損失;供電企業必須承擔責任風險。
4、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由于一方違約或違法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風險。
1、分散和轉移風險。由于自然界是無法準確預測的人們的經濟行為也具有偶然性,因此各種風險不可避免的存在。財產保險可以將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價劃分,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共同承擔,通過將經濟損失分散,平均分攤經濟損失,使風險在空間和時間上分散,可減輕企業的損失嚴重程度。這一點對于現金流量小、抗風險能力弱的組織和個人尤為重要。對電網企業而言,分散在各地的供電企業,同樣面臨著各種這樣的風險,通過保險來分散和轉移風險,同時又可利用支出的小額保險理賠費用彌補生產的非固定,利于電網企業資金的合理運轉,在電網企業資金安全管理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2、減少民事糾紛協調
電網企業由于其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較大的安全風險性,因而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容易出現事故傷害問題,隨著法制環境和人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在受到責任事故傷害后索賠積極性不斷提高,這就給電網企業帶來較多的民事糾紛。電網企業實施財產保險后,可將出現的事故交由保險公司,通過財產保險公司對責任事故進行協調和處理,一方面減輕了受害者的心理壓力和痛苦,另一方面能夠協調電網企業與政府百姓之間的矛盾,降低了電網企業生產經營中的財務風險,提高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第三方面減輕了電網企業公司領導和員工處理事故所面臨的大量繁瑣的法律和事務性工作。
3、具有節稅作用。通過投保財產保險,將難以預測的自然災害和損失,化為固定的、適量的保費支出,列入成本費用,可以分攤損失成本費用,保證正常經營活動,準確反映企業經營成果。保險費用可以在稅前列支,合理做到節稅,同時,保險賠款可以直接用于意外災害造成的損失,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4、融通資金。財產保險融資主要是通過保險公司參與籌資和投資來實現的。保險公司通過收取保險費用來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險費用收取和使用并不是一致進行的,而閑置的部分可以進行保值增值,為維持保險公司正常經營,需要進行投資。而隨著保險基金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成為極其重要的投資方,這也表現在其在資金融通方面的作用。
(作者單位: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淮北供電公司)
關鍵詞:
太平洋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管理;作用;影響
保險業可以說是我國支柱產業之一,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當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太平洋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內部審計逐漸應用在各項管理工作中,并且對提高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
一、內部審計概述
內部審計指的是被審計企業的工作人員或者是職能機構,對內部控制有效與否、財務信息完整真實與否以及經營活動效果效率進行的評價活動。企業內部審計能夠加強企業內部自我約束與管理,維護政府財經法規,也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實現提供保障[1]。內部審計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監督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可以說是企業對財經行為進行的自我監督,不同于外部的審計,企業通過內部審計有利于及時發現自身存在的財經問題,為企業的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內部審計是以財經法規以及企業制度的相關規定為主要依據,對被審計對象開展經濟活動方面的評估檢查,督促被審計的對象糾正問題,不斷改善企業經濟效益以及管理水平。第二,服務作用。企業的內部審計能發現企業潛在的經濟問題,為企業管理人員的控制、計劃以及決策提供可靠依據,這也能夠體現出企業內部審計具有的服務職能[2]。同時隨著內部審計工作的深入,企業審計人員能夠不斷提高完善,內部審計發揮的服務作用也會更加明顯。第三,控制作用。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企業中的獨立職能部門,擁有一定控制作用,其控制作用同其它部門的控制作用不同,更加具有全面性、獨立性以及權威性。內部審計可以說是對經營效果的評價,評價內容直接影響到管理人員的決策,因此本身是屬于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第四,評價作用。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獨立于企業的其它部門,對企業的內部評價更為公正客觀,內部審計也能為企業提供生產經營以及財務狀況。內部審計能夠客觀公正評估企業預算、計劃以及決策方案,從而評價企業的經營方式以及經濟活動。
二、太平洋保險公司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的途徑
第一,內部審計能夠將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文化當中。太平洋保險公司要想加強風險管理,不是某個特定管理人員或者部門的職責,只有把風險管理融合到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當中,落實到各個部門的工作人員,變成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意志以及統一行動,實現全員風險管理,才可以達到風險管理的目的。所以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風險意識、價值觀念以及道德水準都屬于內部風險治理與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可以借助于不斷的檢查,調整、評估并且反饋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目標實現的程度,督促保險公司在構建內部風險控制機制的時候,把道德規范以及行為準則等內容納入到內部控制制度當中,讓風險管理的意識真正融入企業文化當中,成為每個工作人員的行為準則,體現在每位管理人員以及普通職工的行動當中。
第二,內部審計能夠成為風險管理的參謀。風險在保險公司內部有著傳遞性、感染性以及不對稱性等方面的特點,也就是某個部門帶來的風險或者風險管理出現的漏洞,產生的后果往往不是直接承擔,反而會傳遞到保險公司的其他部門,最終由整個部門承擔。所以對風險的認識以及控制都應當從全局角度出發加以考慮。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有機組成部分之一,是企業自身風險監控機制的中堅力量與核心環節。內部審計機構熟悉保險公司的行業特點以及業務流程,并且對公司經營流程當中的風險點分布狀況、控制系統狀況、潛在問題以及經營風險的了解的最為清楚全面,對于預防企業的經營風險并且實現目標有強烈的義務感,同時有著服務性以及連續性都比較強的特點。內部審計可以保護保險公司的資產,以對經濟事項連續進行跟蹤審計并且及時反饋跟蹤得到的信息。正是因為內部審計機構不同于其他的職能部門,其建議容易受到管理人員的重視,能夠利用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來實現對風險管理的整體評估,評估意見可以直接報告高級管理人員,協助決策層制訂保險公司的長期風險策略以及各種具體的執行措施。所以在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當中,內部審計可以作為風險管理參謀以及顧問。
第三,內部審計能夠協調組織風險管理決策。因為保險公司的內部審計接觸面比較廣,地位獨立同時在風險管理方面更加專業,能夠影響到企業管理人員,種種特點決定內部審計可以在企業的風險管理以及改進等環節發揮協調組織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可以主動參與到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過程,從而對風險管理進行全方位協調。通過建立保險公司內部各個職能機構的溝通通道,通報審計過程當中發現的問題并提供改進措施,指導協調業務部門實施風險管理的策略與決策,構建齊抓共管的機制,發揮整體合力保證經營管理活動同保險公司的目標保持一致。通過內部審計能夠有效促進保險公司風險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持續改進與優化。在當前市場環境日新月異變化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的內審部門借助于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持續的評估檢查,評估風險管理執行的效果,可以準確分析判斷保險公司的潛在風險,發現內控機制同新環境新形勢不夠匹配而導致的漏洞與薄弱環節,從而及時提出針對性并且具備較高操作性的改進措施,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在風險管理方面的科學準確決策提供依據,不斷改善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質量。
綜上所述,太平洋保險公司的內部審計可以通過檢查、評估并且反饋風險管理完成狀況,促進企業管理機制的不斷完善,并且將準則與規范融入到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中,將風向管理以及風險意識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內部審計作為保險公司評估監督的重要途徑,在公司管理過程當中扮演著顧問以及參謀的角色,通過內部審計有利于保險公司認清自身的狀況,進而做出決策并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在此過程當中將保險公司存在的各種問題體現出來,便于管理人員做出針對性的整改,不斷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1723(2013)01-0023-02
一、巨災風險管理中政府責任類型
近年來,對政府在巨災風險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有諸多討論。對政府責任的討論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政府救助
政府主要通過減免稅收、貸款和直接救濟等措施對災區進行援助。在發展中國家,由于人們保險意識不強,巨災保險的保險密度和深度都不大,在發生巨災時主要是靠政府財政撥款進行救助。據統計,中國人保近年來支付的洪災等災害的賠付金與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之間的比例約為1∶100。而我國災損額與國家財政支出的比值,低時維持在10%左右,高時甚至可以達到30%以上,而美國的這一指標還不到1%。由于氣候變化,巨災發生頻率增加,巨災救助對國家財政是極大的負擔。不僅如此,災害重建等一系列費用都需要政府負擔,這相當于預支了國家未來幾年的財政收入。例如2007年牙買加250年一遇的颶風造成了超過其GDP200%的驚人損失。沉重的財政負擔嚴重限制了國家的發展。
可見政府對巨災風險管理的過多干預正面影響并不大。一方面,限制了巨災保險的發展,也限制了非傳統風險轉移與整合風險管理的發展。長期的政府干預使人們認為,洪水、地震等巨災屬于公共風險,理應由公共部門也就是政府來承擔。人們對于政府對災害的買單視為理所當然,又如何會購買巨災保險呢。另一方面,美國民眾的“慈善危害”(Charity Hazard)值得所有政府注意――人們在面臨風險時試圖從朋友、社區、非盈利機構或者政府緊急援助計劃中得到捐款來彌補損失。由此,對慈善產生依賴心理而對風險疏于防范,不愿意購買巨災風險。
(二)政府監管
政府在巨災風險管理商業化中負責市場監管。政府不為保險公司提供巨災保險的再保險保障,保險公司在再保險市場或資本市場上自行分散風險,政府負責法律制度的制定與保險、再保險市場的監管。然而,如果政府過度放權,很容易引發市場失靈。由于巨災保險的費率較高,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保險密度與深度無法得到保障。因而,對于巨災風險的保障不能很好的實現社會公平效益。可是,如若政府監管過度,則會限制機構運作的靈活性。拿巨災保險來說,當政策不利于保險公司盈利時,會影響保險公司提供保障的積極性,不利于巨災保險市場發展,甚至是退出巨災保險市場。
二、政府在巨災風險管理中的責任界定
綜上,政府過度干預與過度放權都不利于巨災風險的管理,因此把握這個“度”非常重要。
我們令代表巨災風險管理的效用,它由成本和收益決定,即,一個巨災風險管理策略的制定是為了使效用最大化,因此,我們的目標是。其中,成本越高,效用越低,收益越高,效用越高。
我們令政府和市場作為巨災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主體。政府干預與市場作用的大小影響著成本和收益。我們假設政府在巨災風險管理中的責任為,市場容量為,則成本、收益函數可以表示為:,。我們假定,政府是風險中性者,該巨災風險管理策略是規模報酬不變的。那么,可以假設成本函數為,其中為政府責任和市場作用的成本。
Nell and Richter(2004)指出國家壟斷經營的項目規模越大,國家所獲得的經濟租金就越多,對經濟剩余的支配能力就越強,從而收益越多;同時,維持國家壟斷的項目必須支付一定的成本,成本來自于壟斷產權本身消耗的資源以及壟斷產權的存在而喪失的經濟效率,因此,壟斷產權的規模越大,國家支付的成本也越多。那么,我們可以得到。同理,。
因此,在最大化巨災風險管理戰略的目標支配下,政府可以根據目前政策實施的效果以及對未來巨災風險的預測,來評估未來的政府責任,從而均衡政府與市場的作用,優化目標。
三、政府責任的階段性預測
在巨災風險管理的伊始,政府是唯一的管理者,隨著市場的成熟與各種金融工具的出現,政府所承擔的責任在不斷調整,應該是呈現一個總體向下的趨勢,但會隨著風險的發生頻率及強度而震蕩。逐步從政府承擔大部分責任的政府主導模式向政府、市場責任均攤的伙伴模式,最終在市場走向成熟時轉變為政府只承擔監管責任的市場主導模式。
參考文獻
[1] 馬莉.政府在應對巨災風險中的角色定位[J].保險研究,2011,(4).
[2] 冼青華,葉小蘭.我國政府巨災風險管理的實踐及其角色定位[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9,(23).
(一)保險國際化的趨勢日益明顯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保險國際化的趨勢日益明顯,一方面表現為客戶保險需求的全球化,跨國公司基于其全球經營業務在世界范圍內安排其風險管理與保險計劃;另一方面表現為保險人通過國際間的保險資本運作、對沖機制、戰略聯盟等多種形式,滿足巨災保險、金融風險管理等迅速增長的需求,在國際范圍內尋求新的生存和發展空間。20世紀60年代出現的真正意義下的自保公司,70年代由荷蘭人首創并迅速風靡全球的銀行保險,80年代人壽保險業出現的以萬能壽險和變額壽險為代表的產品創新,90年代出現的保險風險證券化以及大量新型風險轉移工具,特別是近年來,處于前鋒地位的保險人、保險經紀人、政府保險機構及民間保險組織,如安聯保險等,已經在綜合風險管理(IntegrateRiskManagement)、非傳統風險轉移工具(AlternativeRiskTransfers)等新型保險產品和技術等方面進行了大量的創新,保險保障的范圍已經大大突破了傳統意義上的可保風險范疇,從而預示著未來保險業的革命性變化。
(二)保險資金面臨的投資風險越來越大
隨著金融市場的創新與融合,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逐步拓寬,可投資品種逐步增加,從普通的債券投資發展到權益類投資、從國內市場拓展到境外市場,保險資金特別是壽險業資金面對的各種風險也越來越復雜。例如,壽險保單存續期一般都長達20至30年,相應的在資金運用中要考慮20-30年存續期的投資與之相匹配。投資于固定收益資產的壽險資金,對利率的變動非常敏感,市場利率的微小波動會導致資產價值的較大變動。據統計,到2006年8月,債券已經成為保險資產配置的最主要工具,投資規模已經達到8777億元,其中,持有國債和金融債余額分別達到3674億元和2416億元,債券資產占保險資產運用的比重由2001年的28.4%上升到2006年的55.2%,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銀行次級債、國債和金融債的余額分別占總余額的69.6%、45.5%、12.1%和11.6%。在央行上調利率、國債等債券收益率大幅下降的背景下,保險公司投資風險顯然還在加大。投資效益低下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經營的穩定性。據測算,1999年以前的保單會導致我國壽險業利差損每年增加約20億元,到2004年底壽險業利差損總額超過720億元,占到行業總資產的9%左右,即便各壽險公司將全部業務盈余都用于彌補利差損,也需要10年的化解時間。而權益類投資,包括金融衍生物投資風險巨大,給許多公司帶來幾億、以至幾十億金額的損失,如德國哥達保險公司、克羅尼亞保險公司、漢諾威再保險股份公司、倫敦巴林銀行等。因此加強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對資金運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全面風險管理成為現代保險企業管理的基礎和核心
隨著金融保險市場的日趨深化和擴大,各保險機構之間的競爭也從原來的規模擴張逐漸轉變為內部管理、業務創新等方面的競爭,從而導致了保險企業的經營理念的深刻變化,使全面風險管理成為現代保險企業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從世界范圍來看,風險管理正在從傳統的“點對點”式的管理走向全面的、一體化的管理。國際上比較有名的內控和風險管理模式有英國的Cadbury、美國的COSO和加拿大的COCO,特別是美國的COSO模式從理論到操作方法上闡述了一整套完整的全面企業風險管理框架。WilliamJ.Mc·Donoush所稱,“內部控制將對投資者起到重要的保護作用,因為穩固的內部控制是抵御不當行為的頭道防護線,是最為有效地威懾舞弊的防范措施”。2005年,保監會制定《壽險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辦法(試行)》。2006年,國資委制定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這對于推動保險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四)我國保險業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近幾年來,國內保險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在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和加強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方面有了一些進展,但還是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全面風險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存在著嚴重的“豎井效應”。二是沒有建立完整的風險管理框架。大多數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沒有貫徹到公司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許多關鍵控制點形成所謂的控制盲點,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多維、多視角、跨時點的風險監控體系。三是風險管理效果不盡如人意,出現了許多違紀違法的現象。因此,只有從我國保險公司的實際出發,引進、消化和吸收國際上先進的企業風險管理模式和風險管理技術,特別是應該使CO—SO框架成為保險公司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的標準,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縮小我們在風險管理方面與國際上的差距,才能夠增強保險業抵御風險的能力,使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COSO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內涵
目前,國際風險管理領域存在諸多的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標準,但都與COSO框架緊密相關,COSO框架已成為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標準。因此,要完善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需要準確理解COSO界定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內涵,以COSO框架為依據,建立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框架和機制,取信于投資者,提高保險公司在公眾中的美譽度。
早在1958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內部控制”區分為兩類: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1992年,COSO提出了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并在1994年進行了增補,指出:內控是為了實現經營的效果和效率;財會報告的可靠性;對現行法規的遵守三大目標的過程。2004年10月,COSO正式企業風險管理框架(以下簡稱ERM框架)。ERM框架在1992年報告的基礎上吸收了各方面風險管理研究成果,并進行了擴展研究,提出了內部控制框架與企業的風險管理相結合的風險管理思路。
COSO對ERM框架的定義是,“企業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它由一個主體的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人員實施,應用于戰略制定并貫穿于企業之中,旨在識別可能會影響主體的潛在事項,管理風險以使其在該主體的風險容量之內,并為主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COSO的風險管理框架擴展了其內部控制框架,強調企業風險管理有三個維度,分別是目標、風險管理要素和管理層級。目標由內部控制框架的3個擴展為4個,即戰略、經營、報告和合規。風險管理要素由內部控制框架的5個(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擴展為8個,即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管理層級包括整個企業、職能部門、業務單位和分支機構4層。各管理層級是風險管理主體,風險管理要素是必備條件,目標是企業努力實現的對象,企業的各個管理層級都要按照風險管理的8個要素為4個目標服務。
COSO于2001年起開始進行企業風險管理研究,強調風險管理框架必須和內部控制框架相一致,把內部控制目標和要素整合到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因此,ERM框架是對內部控制框架的擴展和延伸,它涵蓋了內部控制,并且比內部控制更完整、有效。首先,該框架擴展了內部控制框架,強調風險管理與企業戰略目標相協調,并最終融人企業文化之中;其次,該框架更強調風險管理貫穿于企業運行過程的各個方面,涉及到企業的治理、管理和操作等所有層級,擴展了單純的內部控制職能;最后,引入了風險組合、風險和機會的區分、風險應對、風險偏好、風險容量等風險管理理論新的研究成果。ERM框架是對傳統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重要發展,是一個具有清晰的文化理念、完整的架構體系、科學的控制流程、有效的技術和方法,能夠覆蓋企業各類風險,對企業風險進行全面管理。因此,應用該框架對于我國保險企業有效實施風險管理、遵循監管機構的風險控制和監管要求有著重要意義。
三、ERM框架在保險企業風險管理中的應用
全面風險管理是一種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我國保險業必須盡快轉換長期以來固化的觀念和思維定式,努力構建全面風險管理的新體系和新機制。ERM框架強調,認定一個主體的企業風險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對八個構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運行進行評估的基礎上所作的判斷,如果構成要素存在并且正常運行,那么就可能沒有重大缺陷,而風險則可能已經被控制在主體的風險容量范圍之內。
(一)內部環境
保險企業的內部環境是整個風險控制框架的基礎,包括主體的風險管理理念、風險容量、董事會的監督、主體中人的誠信、道德價值觀和勝任能力,以及管理當局分配權利和職責、組織和開發其員工的方式。這其中包含了組織的基調,它影響組織中人員的風險意識,為主體的人員如何認識和對待風險設定了基礎。
風險管理的順利實施必須得到一個良好的組織體系的支持,ERM框架建議了基本的組織結構以及各結構層的職能和責任,同時框架也強調,主體的組織結構的適當性部分取決于它的規模和所從事活動的性質,因此保險企業要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運用企業風險管理的思想,設計一個適合自身的組織框架。ERM框架關于組織結構的基本思路為:董事會通過選擇管理當局在確定期望的誠信和道德價值觀起著主要作用,同時,董事會在特定關鍵決策上的保留權力使其在制定戰略、規劃高層次目標以及廣義資源配置方面發揮作用;管理當局直接負責對風險管理進行全面整合、統一協調;各部門責任明確、各司其職,如財務部進行財務計劃與控制,精算部設計合理的費率以及充足準備金的提存,投資部控制投資損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核賠部控制賠付率和維護公司信譽等等;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官員,跨子公司、業務、部門、職能機構來分析和評價公司的風險,研究潛在的風險因素和防范措施,為董事會和各部門提供風險報告及風險管理建議。
ERM框架還強調每個人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明確指出:在企業中,不僅僅是董事會或者風險管理官員,其他人員,如內部審計師、財務官員以及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對企業風險管理負有一定的責任,都能夠對其過程施加一定的影響,因而所有員工的職能與責任都應該被很好地界定和溝通。這有利于督促企業的所有員工重視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問題,把維護及改善企業的風險管控當作自己的事,而不是站在與管理階層對立的角度,被動地執行各自的任務。
(二)目標設定
必須先有目標,管理當局才能識別影響目標實現的潛在事項。企業風險管理框架要求管理當局采取適當的程序去設定目標,確保所選定的目標切合、支持該主體的使命,并且與它的風險容量相協調。
不同的企業由于戰略不同而有不同的風險管理目標。對保險企業而言,如果其總目標是收益一定條件下的風險最小化,則保費收入、賠付支出、投資收益、公司收益等下一層的子目標就會與總目標有所不同,子目標的具體劃分必須依據保險公司的戰略進行。例如某保險公司的戰略目標是,在未來經過10-15年的努力,建成“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知識型、現代化非壽險公眾公司”。這樣的企業總目標對企業風險管理的要求會更高,因為它對風險管理水平與國際接軌的要求比較高。另一保險公司具體戰略目標是:對市場具有明確的判斷,能使企業在復雜的競爭環境中保持競爭力與盈利能力;降低運行風險;與國際接軌,將公司的管理標準化,國際化;進一步提高企業運行效率。這樣的戰略目標則偏向純粹風險的管理。
(三)風險識別與風險評估
ERM框架中不僅僅把風險定義為損失的可能性,也把風險看作盈利的機會,其目的在于強調現代風險管理的主動精神和積極態度,這完全符合保險企業以風險換取收益的業務本質,也有利于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力。因此,風險的識別更需要區分風險和機會,對風險予以評估和應對,將機會反饋到戰略和目標制定過程中,平衡風險與收益。
風險評估是對識別出來的風險事件進行風險影響分析。一般從兩個方面來評估:一是估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或概率,另一方面是估計如果風險發生所產生的后果。風險評估是企業制定和實施風險管理戰略的依據。風險評估的方法有很多,并一直有新的方法被開發出來應用于風險管理實踐。通常采用的是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定性的方法主要有風險評級,即采取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進行分級,如依據風險發生可能性和重要性程度劃分為若干檔次,并分別擬定相關的指標作為判斷可能性和影響程度的依據。定量的方法有概率工具和非概率模型等,比較成熟的方法有VaR方法,歷史模擬法、MonteCarlo模擬法、情景分析、RiskMetrics方法、GARCH模型等等。風險地圖也是最常用而最有效的風險分析工具,在一個一維代表風險發生可能性,一維代表風險的影響程度的二維坐標中,根據在風險分析中得出的結果,即各種風險不同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在該坐標系中標出其所在位置,這將直觀顯示出某一風險或多個風險的重要性程度,并以此決定進行風險控制的先后順序及投放資源的大小。
(四)風險應對
風險應對是指管理當局采取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擔風險等一系列行動,以便把風險控制在主體的風險容限(RiskTolerance)和風險容量以內。
1.傳統風險管理方法。該方法主要側重于企業自身資產負債管理。對于保險企業具體來講,主要能采取的措施包括:(1)選擇性承保。主要包括控制保單質量(主要從可保風險的審核和加強保險核保入乎)和控制保單過分集中的風險。(2)內部風險抑制。一是通過資產負債的組合配置來實現風險分散和風險對沖的目的;二是通過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來有效控制風險,確保穩定經營,實現價值最大化。(3)自留風險及提存準備金。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的風險水準(主要參考其自身資本實力、風險控制能力及風險偏好等因素)和經營方向的定位,確定一個企業自留風險限額并將其逐級分配到各具體業務部門。自留風險后,企業要做好補償風險損失的財務安排,包括提存各種準備金和安排表外資本等。(4)再保險安排。
2.非傳統風險轉移方法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簡稱ART方法)。該方法在傳統風險管理的基礎上,引入了資本市場進行風險轉移。主要包括:(1)多險種多年期產品。該產品將幾種不同的風險捆綁在一起,可以節省管理成本并通過時間分散成本。(2)有限風險再保險。有限風險再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和風險融資相結合的產物,主要特點是再保險承保人僅承擔有限風險、保險合同多年期、再保險承保人與分出人共同分擔損失和分享收益等。(3)保險風險證券化。可以通過創設并發行保險衍生產品,比如巨災期貨、巨災期權、氣候衍生品等,將保險企業承保的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能力來消化承保風險。(4)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保險公司通過購入特定類型的保險期貨、期權來分散、對沖風險。例如芝加哥交易所(CBOT)的巨災風險損失指數的期貨和期權交易。
在風險應對的過程中,管理當局還應該考慮一些事項。一是潛在應對的成本和收益。二是除了應付具體的風險之外,企業所面臨的新的機會。企業在風險應對時不應該僅僅只是考慮降低已經識別出來的風險,同時還應該考慮給主體帶來的新的機會。如保險風險證券化除了能分散保險企業的風險,同時也有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可能性。
(五)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是幫助確保管理當局的風險應對得以實施的政策和程序,即在選定了風險應對后,確定用來幫助風險應對恰當、及時地實施的措施。控制活動貫穿于整個企業主體,包括了批準、授權、驗證、調節、資產安全以及職責分離等一系列不同的活動。
(六)信息溝通
有效的溝通包括信息在主體中的向下、平行和向上的流動。公司不同部門風險管理職責不同,各部門職責也有交叉,任何一個部門不可能單獨完成某一風險的管理。因此,保險公司在風險管理中,需要建立包括投資、精算、財務等各部門緊密合作的體系結構,同時要有完善的信息系統和信息溝通規則。溝通方式可以采取備忘錄、電子郵件、公告板、網絡等等,在溝通過程中還應該注重信息的即時性以及信息的質量。另一方面,公司內部與公司外部也應該建立起有效的溝通,例如與客戶之間,與同類公司之間。
(七)監控
監控指對企業風險管理進行監督,必要時加以修正,可以通過持續的管理活動、個別評價或兩者結合來完成。
持續的管理活動主要來自經常性的管理活動,例如部門管理人員定期的經營報告、內部審計等,當然也包括監管機構的外部監管。
個別評價則通常作為輔助,它提供了一個考察持續監控程序的有效性的機會。保險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決定評價的范圍以及頻率,選擇合適的評價人員。評價可以通過核對清單等方法,通過通行業對比等方式來進行,當然也可以選擇專門的評估機構來全方位評估企業的風險管理。
如此建立起的多方位、立體化的風險管理監控體系,將為保險公司規范經營、防范化解風險筑起一道堅固屏障。
COSO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基于風險管理的多維的、立體的、連續的特征,強調保險公司全面深入地理解控制和控制對象,分析解決管理控制中存在的復雜問題,將公司的負債、投資、利率和其他的風險作為一個整體來管理,在風險管理和股東價值最大化(ShareholderValueMaximization)之間建立了直接的聯系,為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提供了一個嚴密可行的管理框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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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國COSO制定.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3]孫蓉,彭雪梅.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戰略研究——基于金融混業風險管理戰略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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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盧衛衛.走近COSO(三)——如何評估風險[J].深交所,2005,(10).
第一,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職能還基本上沒有被融于保險企業管理中,保險經營基本上還是財務型控制被動經營。第二,保險業發展總體決策和保險公司決策在相當程度上缺乏風險管理理念,保險的粗放型經營、以保費收入作為經營業績的硬招標的決策思路對目前的保險發展仍起著決定性作用。第三,保險風險管理技術水平低,風險評估、保險信用等級評定缺乏有效的評定標準,風險控制和風險融資的方式相當有限。許多保險公司根本就沒有防災防損部門,在有防災防損部門的企業中,其人力與財力的配備不足。第四,在保險風險控制過程中,事后控制為主要控制方法,對風險的事前控制重視不夠。第五,在保險監管方面,主要還處于事后監管階段,監管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前瞻性,監管重點仍在費率等問題上,對關系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資本比率、再保險安排、資產配置等內容監管力度不夠。
2.較為注重顯性風險管理,對隱性風險管理重視不夠。
第一,在業務發展導向上,注重規模和速度,強調業務增長量,忽視保險發展的質。由于我國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主要是根據保費收入增加額為依據的,保險法規和保儉監管部門對保險費地位的過份強調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商業保險公司把保費的追逐作為主要經營目標。保險公司在實際展業中,重保費,輕理賠;在保險市場競爭中,以保險價格進行惡性競爭,盲目承保、劣質承保并存;在保險險種開發上,以占取市場份額作為主要手段,對保險產品風險的管理控制重視不足。
第二,在保險發展導向上,某些方面還存在著保險決策和保險經營中的短期行為,對保險業發展及保險公司發展戰略長遠性研究不夠;在公眾對保險的信任度方面,保險業未能充分重視惡性競爭、保險中介制度混亂、保險欺騙對社會公眾產生不度影響;在制度法律建設方面,對保險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法律基礎建設重視不夠,一方面表現在保險法在某些方面存在著缺陷與不足,另一方面保險法已不能完全適應開放條件下保險業的發展,一個有效的保險法律體系還未基本形成;在保險文化建設方面,保險公司文化建設滯后,保險文化傳播缺乏創新,保險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譽度構建急需加強。
3.較為注重內生風險管理,忽視外生風險管理。
第一,部分保險公司不重視對公眾信任風險的管理。
第二,對保險開放、民族保險安全的風險重視不夠。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對中國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中的各種風險進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視中國保險業發展過程中的內在的根本制約。
第三,部分保險公司較為重視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而對保險同業的規范競爭、有序競業的風險管理重視不夠,保險同業組織的作用還相當有限。
第四,對保險中介組織的風險管理力度不夠。部分保險公司無視保險中介的有關法律規定,不顧中介機構經營資格、業務水平、職業道德狀況等條件進行中介展業,表明保險公司對中介組織風險管理與保險公司自身的規范經營都應加強。
第五,缺乏對保險欺騙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險欺騙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日趨加大,在中國保險理念不強、法律意識淡薄的國度里對保險欺騙的風險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術創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決策缺乏依據。
保險經營是在大量可保風險前提下運用大數法則對可保風險進行分散,各類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數理基礎,在相當程度上也可以說,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保險資源。保險經營依據這些保險資源從事保險展業,通過展業擴充豐富這類資源提高保險經營水平和展業范圍。因此,在理論和實踐中都要求保險公司(包括社會)建立一個完整的信息系統對這類保險資源進行保護、開發和利用。我國相當部分保險公司有效的風險信息系統都未能建立,這將可能導致保險經營決策缺乏合理依據,使保險經營缺乏合理的數理基礎。從某種程度上,這將可能導致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增加。
5.風險管理理論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國,風險管理理論發展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保險風險管理既包括風險投資、保險購買和管理、安全、賠償金管理、索賠管理,又包括公共關系、市場服務、培訓員工、提供法律咨詢等內容;既包括對保險公司的硬件失誤風險和軟件失誤風險的管理,又包括組織性失誤風險和人的失誤風險的管理;既包括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又包括保險業風險管理;既包括保險經營顯性風險的管理,又包括保險經營隱性風險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風險管理觀,才能推動和實現保險業有效的風險管理。
二、目前風險管理狀況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影響
1.保險業風險管理及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弱化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基礎;
近年來40%的保費增長率是在粗放型經營模式下,在風險管理未能有效實施的情況下實現的,在這種經營模式下,重視保費增長速度與資產負債管理重視不夠并存,保險公司總資產增加與凈資產減少同在,保險市場規模擴大與保險業務的利潤水平逐步降低并舉,增加保費的快速增長與較多風險的累積相隨,這不僅有悖于保險業風險承擔、風險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響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2.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功能弱化將不利于深化社會公眾對保險的信任,保險信任和保險信心是各國保險業發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現代保險發展的共同基礎是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和信任,這是決定保險需求的根本因素,因為信心和信任是保險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真正地為社會公眾分散風險、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風險管理服務的經營理念,真正地實現保險經營與保險風險管理的融合,以增強和鞏固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特別是在目前風險分散途徑多樣化的情形下,增強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和信心對現代保險業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3.保險經營風險管理的弱化將使中國保險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中缺乏競爭力,導致中國保險業在對外開放和加入WTO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從中國民族保險發展歷史可以看到,中國民族保險業是在中國本身缺乏商業保險理念和商業保險技術機制、在國外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進行掠奪和控制的不利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這種特定的歷史路徑制約了中國現代保險業的發展。因此,在中國民族保險實力不足、現代民族保險發展缺乏一定制度環境和制度基礎的條件下,民族保險業更應注重自身的穩健發展,大力加強保險發展的制度建設,培植保險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實現民族保險發展從量的增加到質的升華,增強民族保險業自身在國際保險市場的競爭力,逐步有序地實現保險的國際化。
三、對策
1.實現保險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制定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構建良好的宏觀環境。
保險業發展要實現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須實現從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輕質量的惡性循環,把保險發展引上穩健、健康的軌道,進而逐步增強民族保險業的綜合實力。也只有在經營方式根本轉變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
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是中國民族保險業發展的基本戰略前提。首先保險產業政策必須建立在中國特定的政治經濟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這種根基上培植公眾的保險意識,構造保險制度環境,完善保險法律制度,開發保險資源潛力,滿足公眾的保險需求,才能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保險業發展道路。其次,保險產業政策必須體現可持續發展性,堅持可持續發展性,才能有效地開發中國潛在的保險資源,才能實現重速度、輕質量的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才能真正實現保險業本身的宗旨;只有堅持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逐步樹立和增強公眾對保險的信任感。再次,中國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必須把戰略管理、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融于一體,政府應以較高的戰略眼光來發展保險業,保險業在社會政治經濟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對保險業實行低稅政策,改變目前中國保險業稅負較重的局面,對一些投資型產品的開發可考慮稅收優惠或遞延稅收政策,對外資保險公司的稅收政策應考慮到有利于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和中外保險企業的公平競爭;保險業應堅持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相結合,實現保險真正地為社會經濟、社會公眾服務宗旨;保險產業政策還必須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可考慮建立區域性的保險產業政策與統一的保險產業政策相結合的保險產業政策體系。
2.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完善保險法律制度基礎,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提供制度支持。保險風險管理不僅僅是一種風險識別、衡量、控制、融資的技術方法,還在于風險管理制度是一種保險制度安排,提供對風險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是構建中國保險制度基礎的一個永恒主題,保險意識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險公司規范的經營作風、良好的社會形象的凝聚力和輻射力來實現,另一方面,社會各界對保險意識的傳播也有利于保險意識的培植和增強。
法律是風險管理的制度基礎,保險法律制度完善程度決定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績效大小。目前應著手解決保險發展與保險立法滯后的矛盾,彌補《保險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時抓緊時間構建完整有效的中國保險法體系(包括《保險業法》、《保險合同法》、《外資保險公司市場進入與監管條例》等)。
3.實施全方位風險管理制度,強化社會風險管理理念,是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的重點。
保險經營方式的轉變、保險法律制度的構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國的特殊體制背景下,保險經營方式轉變、保險法律制度構建應與保險業全主位風險管理實施同步進行。中國保險業全方位風險管理包括對物的風險、行為風險與心理風險管理、制度風險與人的風險的管理、顯性風險與隱性風險的管理、內生風險與外生風險的管理、風險信息管理系統與風險預警系統的管理等。
第一,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職能還基本上沒有被融于保險企業管理中,保險經營基本上還是財務型控制被動經營。第二,保險業發展總體決策和保險公司決策在相當程度上缺乏風險管理理念,保險的粗放型經營、以保費收入作為經營業績的硬招標的決策思路對目前的保險發展仍起著決定性作用。第三,保險風險管理技術水平低,風險評估、保險信用等級評定缺乏有效的評定標準,風險控制和風險融資的方式相當有限。許多保險公司根本就沒有防災防損部門,在有防災防損部門的企業中,其人力與財力的配備不足。第四,在保險風險控制過程中,事后控制為主要控制方法,對風險的事前控制重視不夠。第五,在保險監管方面,主要還處于事后監管階段,監管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前瞻性,監管重點仍在費率等問題上,對關系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資本比率、再保險安排、資產配置等內容監管力度不夠。
2.較為注重顯性風險管理,對隱性風險管理重視不夠。
第一,在業務發展導向上,注重規模和速度,強調業務增長量,忽視保險發展的質。由于我國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主要是根據保費收入增加額為依據的,保險法規和保儉監管部門對保險費地位的過份強調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商業保險公司把保費的追逐作為主要經營目標。保險公司在實際展業中,重保費,輕理賠;在保險市場競爭中,以保險價格進行惡性競爭,盲目承保、劣質承保并存;在保險險種開發上,以占取市場份額作為主要手段,對保險產品風險的管理控制重視不足。
第二,在保險發展導向上,某些方面還存在著保險決策和保險經營中的短期行為,對保險業發展及保險公司發展戰略長遠性研究不夠;在公眾對保險的信任度方面,保險業未能充分重視惡性競爭、保險中介制度混亂、保險欺騙對社會公眾產生不度影響;在制度法律建設方面,對保險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法律基礎建設重視不夠,一方面表現在保險法在某些方面存在著缺陷與不足,另一方面保險法已不能完全適應開放條件下保險業的發展,一個有效的保險法律體系還未基本形成;在保險文化建設方面,保險公司文化建設滯后,保險文化傳播缺乏創新,保險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譽度構建急需加強。
3.較為注重內生風險管理,忽視外生風險管理。
第一,部分保險公司不重視對公眾信任風險的管理。第二,對保險開放、民族保險安全的風險重視不夠。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對中國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中的各種風險進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視中國保險業發展過程中的內在的根本制約。第三,部分保險公司較為重視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而對保險同業的規范競爭、有序競業的風險管理重視不夠,保險同業組織的作用還相當有限。第四,對保險中介組織的風險管理力度不夠。部分保險公司無視保險中介的有關法律規定,不顧中介機構經營資格、業務水平、職業道德狀況等條件進行中介展業,表明保險公司對中介組織風險管理與保險公司自身的規范經營都應加強。第五,缺乏對保險欺騙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險欺騙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日趨加大,在中國保險理念不強、法律意識淡薄的國度里對保險欺騙的風險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術創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決策缺乏依據。
保險經營是在大量可保風險前提下運用大數法則對可保風險進行分散,各類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數理基礎,在相當程度上也可以說,風險數據、損失數據是保險經營的保險資源。保險經營依據這些保險資源從事保險展業,通過展業擴充豐富這類資源提高保險經營水平和展業范圍。因此,在理論和實踐中都要求保險公司(包括社會)建立一個完整的信息系統對這類保險資源進行保護、開發和利用。我國相當部分保險公司有效的風險信息系統都未能建立,這將可能導致保險經營決策缺乏合理依據,使保險經營缺乏合理的數理基礎。從某種程度上,這將可能導致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增加。
5.風險管理理論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國,風險管理理論發展滯后,風險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保險風險管理既包括風險投資、保險購買和管理、安全、賠償金管理、索賠管理,又包括公共關系、市場服務、培訓員工、提供法律咨詢等內容;既包括對保險公司的硬件失誤風險和軟件失誤風險的管理,又包括組織性失誤風險和人的失誤風險的管理;既包括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又包括保險業風險管理;既包括保險經營顯性風險的管理,又包括保險經營隱性風險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風險管理觀,才能推動和實現保險業有效的風險管理。
二、目前風險管理狀況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影響
1.保險業風險管理及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弱化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基礎;
近年來40%的保費增長率是在粗放型經營模式下,在風險管理未能有效實施的情況下實現的,在這種經營模式下,重視保費增長速度與資產負債管理重視不夠并存,保險公司總資產增加與凈資產減少同在,保險市場規模擴大與保險業務的利潤水平逐步降低并舉,增加保費的快速增長與較多風險的累積相隨,這不僅有悖于保險業風險承擔、風險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響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2.保險經營風險管理功能弱化將不利于深化社會公眾對保險的信任,保險信任和保險信心是各國保險業發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現代保險發展的共同基礎是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和信任,這是決定保險需求的根本因素,因為信心和信任是保險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真正地為社會公眾分散風險、為社會公眾提供各種風險管理服務的經營理念,真正地實現保險經營與保險風險管理的融合,以增強和鞏固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特別是在目前風險分散途徑多樣化的情形下,增強社會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和信心對現代保險業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3.保險經營風險管理的弱化將使中國保險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中缺乏競爭力,導致中國保險業在對外開放和加入WTO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從中國民族保險發展歷史可以看到,中國民族保險業是在中國本身缺乏商業保險理念和商業保險技術機制、在國外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進行掠奪和控制的不利條件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這種特定的歷史路徑制約了中國現代保險業的發展。因此,在中國民族保險實力不足、現代民族保險發展缺乏一定制度環境和制度基礎的條件下,民族保險業更應注重自身的穩健發展,大力加強保險發展的制度建設,培植保險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實現民族保險發展從量的增加到質的升華,增強民族保險業自身在國際保險市場的競爭力,逐步有序地實現保險的國際化。
三、對策
1.實現保險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制定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構建良好的宏觀環境。
保險業發展要實現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須實現從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輕質量的惡性循環,把保險發展引上穩健、健康的軌道,進而逐步增強民族保險業的綜合實力。也只有在經營方式根本轉變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
穩健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是中國民族保險業發展的基本戰略前提。首先保險產業政策必須建立在中國特定的政治經濟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這種根基上培植公眾的保險意識,構造保險制度環境,完善保險法律制度,開發保險資源潛力,滿足公眾的保險需求,才能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保險業發展道路。其次,保險產業政策必須體現可持續發展性,堅持可持續發展性,才能有效地開發中國潛在的保險資源,才能實現重速度、輕質量的粗放型經營方式到集約型經營方式的根本轉變;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才能真正實現保險業本身的宗旨;只有堅持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逐步樹立和增強公眾對保險的信任感。再次,中國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必須把戰略管理、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融于一體,政府應以較高的戰略眼光來發展保險業,保險業在社會政治經濟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對保險業實行低稅政策,改變目前中國保險業稅負較重的局面,對一些投資型產品的開發可考慮稅收優惠或遞延稅收政策,對外資保險公司的稅收政策應考慮到有利于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和中外保險企業的公平競爭;保險業應堅持經營管理和風險管理相結合,實現保險真正地為社會經濟、社會公眾服務宗旨;保險產業政策還必須考慮到中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可考慮建立區域性的保險產業政策與統一的保險產業政策相結合的保險產業政策體系。
2.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完善保險法律制度基礎,為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險風險管理不僅僅是一種風險識別、衡量、控制、融資的技術方法,還在于風險管理制度是一種保險制度安排,提供對風險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險意識是構建中國保險制度基礎的一個永恒主題,保險意識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險公司規范的經營作風、良好的社會形象的凝聚力和輻射力來實現,另一方面,社會各界對保險意識的傳播也有利于保險意識的培植和增強。
法律是風險管理的制度基礎,保險法律制度完善程度決定風險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績效大小。目前應著手解決保險發展與保險立法滯后的矛盾,彌補《保險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時抓緊時間構建完整有效的中國保險法體系(包括《保險業法》、《保險合同法》、《外資保險公司市場進入與監管條例》等)。
3.實施全方位風險管理制度,強化社會風險管理理念,是中國保險業風險管理的重點。
保險經營方式的轉變、保險法律制度的構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國的特殊體制背景下,保險經營方式轉變、保險法律制度構建應與保險業全主位風險管理實施同步進行。中國保險業全方位風險管理包括對物的風險、行為風險與心理風險管理、制度風險與人的風險的管理、顯性風險與隱性風險的管理、內生風險與外生風險的管理、風險信息管理系統與風險預警系統的管理等。
二、風險管理視角下保險企業價值創造的體現
(一)基于風險管理視角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
保險企業面臨的風險危機主要來自客戶資源流失、銷售渠道變窄、業務量下降,營銷人員及中介機構的縮減、專業技術人員的缺乏等多方面,而這些危機事件一旦發生,必定致使保險企業聲譽嚴重下降,對于保險產品的銷售變得尤為艱難,這樣企業的現金流量難以穩定,企業陷入財務危機,嚴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企業的破產,企業價值創造更是無從談起。而在風險管理視角下,保險企業對于可能發生的各種危機具有預見性,能提前做出危機處理的各項決策并切實執行,很大程度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使得保險企業價值創造得以實現。
(二)基于風險管理視角穩定企業的財務狀況
保險企業具備風險管理意識的情況下,才能將企業的各項風險控制合理范圍內,這樣對于企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如對企業資金流動性不足和企業償付能力較弱等財務不穩定因素進行分析時,要將內外部融資比例予以協調,盡可能為企業新項目的投資爭取較為低廉的資金成本。在進行新項目融資時,若能對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進行科學估計,并提出適當的解決對策,企業管理者對企業信任程度和信心會不斷增大,才會增大對企業的資金投入,那么內部現金流必然大于外部融資,這樣新項目的融資成本則更加穩定,保險企業才能形成穩定的現金流,財務狀況也更加良好。
(三)基于風險管理視角降低企業非系統風險
保險企業的風險管理涉及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兩個層面,對于非系統風險而言,其主要涵蓋承保風險與操作風險兩個方面。在風險管理視角下,對于非系統風險能在風險評估、流程控制、組合管理等多種策略的執行下予以防控,只要保險企業具備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對于非系統風險加以防范控制,定能減少其發生頻率,降低保險企業的資金損失,對于企業價值創造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四)基于風險管理視角抵御企業的系統風險
從傳統的風險管理來看,保險企業發生系統風險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在以往對保險企業進行風險管理時,較少涉及系統風險的防范,企業管理者也沒有對系統風險予以重視。但是近年來市場經濟大環境下,保險企業風險特征也不斷變化,保險企業與金融中介的密切相關使得保險企業的混業趨勢越發明顯,這會造成分業監管體制的不作為,企業系統風險加大。在全面風險管理視角下,保險企業能提前做出風險預警機制,對企業的系統風險制定應對措施,及時發現和抵御企業的系統風險,構建企業安全網,不斷增加保險企業價值。
三、基于風險管理視角,探索保險企業價值創造的實現路徑
(一)實現保險企業資本的優化配置
新時期保險企業的資本結構與企業的風險管理和價值創造存在著密切聯系,其資本的優化配置,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業的資本使用效率及價值創造能力。首先對保險企業的資本總量進行分析,留存風險資本與轉移風險資本成為新型保險企業的主要資本構成。通過分析可知:PC+OC=f(RR)+f(TR)。其中PC代表實收資本;OC代表表外資本;f(RR)代表留存風險資本;f(TR)代表轉移風險成本。從上述公式可知,保險企業要對留存風險及轉移風險特別關注,在全面風險管理下,以恰當的債務比率優化資本配置,實現資本成本的降低,進而不斷提升保險企業價值創造能力。
(二)提升保險企業戰略決策科學性
現階段,風險管理及動態戰略管理為保險企業的科學決策提供了基礎保證。風險管理與保險企業的稅收相結合,能實現稅收節約,為保險企業價值創造提供更大的空間。從圖1來看,A、B分別代表保險企業形式好與差的情況下的兩種稅前收入,因企業發展趨勢好壞難以確定,故取中間C點,作為企業預期收入,那么CD之間的差額就是風險管理下實現稅收的減少額,可見風險管理對于保險企業成本的節約提供了很大空間。加之動態管理戰略的實施,對企業的風險因素進行動態模擬測試,根據企業特征,對單個風險或多個風險對價值創造的影響進行分析,實現各類風險的有效整合,并分析個別風險的傳遞性影響,可以及時做出資本調整,如減少定期壽險的資本配置等,對于股東價值提高可能會起到一定促進作用。因此風險管理與戰略管理的結合,對保險企業價值創造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
(三)優化保險企業風險管理與監督
傳統的保險企業對于風險管理重視程度不高,當前階段,保險企業的風險管理已然成為企業價值創造和員工信心提升不可或缺的手段。完善風險管理并實施有效監督,成為保險監管機構的風險監管重點。建立明晰、高效的監管機制,能使保險企業內部風險管理結構更具完善性。此外,完善的風險管理與監督能力,可以使股東、保單持有人、各類機構等多方利益相關者獲得較好預期,使得保險企業對外交流有效性大大增強,進而保證企業最佳的資本水平,增加股東價值,為企業整體的價值創造奠定堅實基礎。
(四)降低保險企業風險管理的成本
保險企業風險管理具有絕對成本優勢和相對成本優勢。保險企業的絕對成本優勢主要是指通過對風險的整合實現風險范圍內的經濟效益。如運用風險組合、風險轉移等方式。風險整合還可以幫助保險企業降低管理成本。高質量的風險管理水平可以形成產品價格優勢,使客戶真正從中受益,提升客戶的忠實度。如設計多層次、多年期的保險產品。同時,通過對風險整合的詳細分析,有助于保險企業對風險的把握能力,增強企業應對能力,提高企業決策的有效性。而風險管理中的相對成本優勢主要是指該優勢有利于管理成本的穩定性,進而提高成本計劃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險企業利潤的穩定性。如開發多年期的非壽險風險管理產品,可以幫助保險企業在較長的時期內穩定收入。
Abstract:Risk management transited from disperse study of multiple fields to integrated framework of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in last fifty year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jor views about traditional risk management theory,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theory,internal control theory and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theory,and review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risk management after the subprime crisis.
Key Words:risk management,internal control,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2265(2011)02-0023-05
2007年次貸危機的爆發,各大金融機構的破產,使得風險管理再度成為理論界研究的熱點,雷曼兄弟、美林等公司都曾經是風險管理的先行者,但還是在危機面前走向了破產,那么究竟該如何進行風險管理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風險管理理論的演進與發展,從歷史的脈絡中來尋找企業風險管理的精要所在。
一、傳統風險管理理論
風險管理作為一門學科出現,是在二十世紀60年代中期。1963年梅爾和赫奇斯的《企業的風險管理》、1964年威廉姆斯和漢斯的《風險管理與保險》出版標志著風險管理理論正式登上了歷史的舞臺。他們認為風險管理不僅僅是一門技術、一種方法或是一種管理過程,而且是一門新興的管理科學,從此風險管理迅速發展,成為企業經營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風險管理的對象主要是不利風險(也就是純粹風險),目的就是為了減少純粹風險對企業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影響;企業風險管理所采取的主要策略就是風險回避和風險轉移,保險則成為最主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在這個階段,研究者的主要工作就是對風險管理對象的界定和區分,辨別出那些對企業只有不利影響的風險類型并著手解決,是傳統風險管理的重要思路。實踐中,純粹風險確實對企業的可持續經營具有很大的影響,特別是那些沒有預測到的純粹風險,往往會直接拖垮一個企業,而且企業對純粹風險的管理涉及到機會成本的問題,這更加需要企業在綜合權衡的基礎上做出風險管理決策(Gahin,1967),因此,純粹風險一直被當作風險管理的對象和目標。而具體的解決辦法,是以保險作為主要手段,通過購買保險來轉移那些影響企業的純粹風險,至于如何購買保險、購買什么樣的保險就屬于風險管理決策的范圍了,而不僅僅是一種技術手段,實際上,風險管理就是從保險行為中延伸出來的管理手段,因此,保險在這個時期的風險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Denenberg,1966)。
此外,這一時期風險管理的應用從企業擴展到了市政領域。Todd(1969)、Vaughan(1971)通過對美國九個州市政管理的調研發現,市政官員對風險管理的認識還十分薄弱,提出加強市政領域的風險管理是市政官員的重要職能,目的是保證市政財務預算免受意外災害的影響,以保持提供應有的市政服務的能力。
而這個階段風險管理理論的重要成就是實現了與主流經濟、管理學科的融合。風險管理方法論的提出無疑是最為重要的,1965年Hedges第一次提出了有關構建企業風險管理的方法論,界定了分析風險管理的觀察視角問題,指出風險管理往往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視角:一是基于首席財務官職位的財務政策視角,二是基于風險管理官職位的風險與保險視角,同時指出,保險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保險并不意味著風險管理的全部,從而將風險管理的范圍進一步拓展,并且明確了保險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工具,使得風險管理從方法論角度更為全面和完善。Close(1974)將風險管理與現代管理學中的復雜組織系統模型相結合,為風險管理學科的發展提供了更為主流的理論來源;Cummins(1976)將風險管理與傳統的企業理論相結合,運用現代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確定風險管理的最優策略,從而使風險管理融入到金融市場理論中并成為金融學的一個重要領域。
二、金融風險管理理論
如果說傳統風險管理理論是為了解決純粹風險,那么金融風險管理就是為了應對投機風險的問題,是為了實現“風險最小條件下的收益最大,或是收益一定條件下的風險最小”目標,這是金融風險管理與傳統風險管理的最重要區別。
金融風險管理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自二十世紀50年代開始發展起來的一系列現代微觀金融方法:Markowitz(1952)提出的資產組合理論為金融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支撐,用統計學中的方差來度量風險, 用期望值來度量收益,并且首次在此基礎上研究了證券資產的投資組合問題,指出投資者的理性投資行為是以追求在相同風險下的收益最大化或在相同收益下的風險最小化為基礎;在此基礎上,Hart 和Jaffee(1974) 又提出了將銀行所有資產和負債視同為一種特定類型的證券組合來進行管理的理論框架, 根據該理論框架, 商業銀行的資產分布、貸款分布應形成一個合理的投資組合, 應避免風險過度集中;Sharpe(1964)提出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則是開創了現代風險資產定價理論的先河,提出了投資的回報與風險成正比的基本規律,即資產的期望報酬等于無風險利率加上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揭示了在均衡條件下證券的期望收益率和市場風險之間的關系,證明了通過證券組合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規避非系統風險,但是無法分散具有整體特征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對于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來說,每種業務的費用至少應等于資本的CAPM成本,從而可以確保投資的回報率經過風險調整后能夠實現最大化;Black和Scholes(1973)提出了著名的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解決了期權定價問題,推動了金融衍生產品的迅速發展和現代金融風險管理市場的形成,為企業的風險管理提供了更為精確的工具,企業可以通過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交易進行風險管理,既可以通過金融衍生品交易來轉移市場風險,也可以通過信用衍生品的交易來進行信用風險管理。這些理論的提出,使得風險管理突破了傳統模式下依靠保險轉移風險的思路,開始利用風險獲取收益,標志著風險管理理論開始向縱深發展。
這個階段風險管理的對象十分繁雜,但是影響最大的則是外匯風險。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崩潰使得匯率的波動性明顯加大,原油價格的大幅上漲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難以控制,這些對于那些大型跨國公司來說影響都很大,其中外匯風險是最致命的,匯率的波動影響企業的已實現利潤、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以及預期的收入,因此以企業的預期效用最大化為原則的風險管理,在具體策略和措施的實施中也受到企業的風險態度的影響:如果企業風險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外匯風險敞口至零,那么企業將會采取分散化的財務策略;如果外匯風險僅僅是被看成另外一個必須考慮的風險變量的話,那么企業將會采取集中化的財務策略;同時,企業在管理外匯市場中的風險時往往采取不對稱的態度,即針對不同的貨幣,采取不同的管理行為和策略:在“軟”通貨中,企業會采取有利措施來抵消可能會帶來的未預期損失,相反在“硬”通貨中,企業偏向于保留部分正向敞口(Folks,1972;Rodriguez,1974、1978)。
金融風險管理的工具以ART為主,這是一種隨著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融合而出現的、綜合保險和衍生品兩者特點的風險轉移產品,是一系列非傳統風險轉移產品、風險工具和風險技術的總稱,一般分為用來防范傳統風險的非傳統風險工具和基于資本市場的風險管理工具(James Lam,2003)。其中,專屬保險公司是用來防范傳統風險的非傳統風險載體的重要方式,它可以為母公司提供稅收減免優惠,從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Davidson和Thornton,1987、1988;Wood、Glascock和Bigbee,1988)。而Ullrich(1992)的研究揭示了專屬保險公司的另外一個優勢,即提供給母公司更優先的成本優勢:相對于商業保險公司來說,專屬保險公司能夠為母公司而不是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儲備基金的投資收入;為母公司在手續費和利潤獲取方面實現成本減少;為母公司進入再保險市場提供方便以降低交易成本;通過提供有競爭力的保險業務而進化成母公司的利潤中心;協助母公司規避周期性的商業保險市場。
三、內部控制理論
實際上,內部控制理論是風險管理理論的重要分支,特別是2004年COSO頒布了《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后,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關系更為緊密,內部控制融入到企業風險管理(ERM)框架中。
(一)內部會計控制
內部會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理論發展的第一個階段。Grady(1957)指出,內部會計控制就是一個綜合了組織的計劃和商業中運用的協調過程的制度,用于預防未預期到的或是錯誤的操作帶來的資產損失、檢查管理決策中用到的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客觀性、提升運營效率和鼓勵遵守已制定的政策等。Scott(1976)則認為,內部控制不應當被看成是一個人格因素,而是應當看成是一個經營和管理環境的函數,而且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實際行為,而不是態度,因此內部控制更強調其管理本性。
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是這個階段促進內部會計控制發展的重要力量,它的一系列公告和文件,如《SAP No.1》、《SAS No.1》和《SAS No.55》等,不僅對于推動內部會計控制的完善具有積極的作用,而且對于完善、發展的方向以及具體的業務操作等都提供了有價值的意見。
(二)內部控制整體框架
1992年COSO了《企業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第一次系統構建了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COSO框架下的內部控制,更多的是基于獨立會計師的視角,明確指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層以及其他員工影響實施的,旨在為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效果和效率以及現行法規的遵循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同時提出了企業內部控制構成的概念,認為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主要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大要素組成,由此內部控制的概念完全突破了審計的局限,向企業全面管理控制的范疇發展。1994年COSO委員會又提出了《對外報告的修改篇》,增加了與保障資產安全有關的控制,從而進一步擴大了內部控制的范圍。
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這一階段的研究對內控報告和內控信息披露格外重視,從而使得內控領域的研究更加具有整體化的色彩。內控報告對投資者加深對公司的全面了解具有積極作用,密切了投資者和公司之間的溝通聯系,強化了投資者對公司經營能力和競爭優勢的信任,增強了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Willis,2000);內控信息的披露也間接具有分辨公司好壞的功能,那些不敢提供內控報告的公司較之那些提供了內控報告的公司來說,往往會具有更差的財務表現,同時內控報告的公布使企業能夠彰顯自己的核心能力和競爭策略,以圖對投資者的決策施加影響,這也間接使得外部投資者能夠對公司的內部控制施加影響,從而使得內部控制的發展真正進入到了全面、綜合的階段(Mcmullen,1996;Newson,2002)。
這個時期,英國的內部控制理論發展也很迅速。卡德伯利報告、哈姆佩爾報告,以及作為綜合準則指南的特恩布爾報告堪稱英國內部控制研究史上的三大里程碑。1992年的卡德伯利報告以內部控制、財務報告質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間的關系為前提,從財務角度入手并將內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下,特別強調內部控制聲明的重要性,并且重視獨立的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的意義,還第一次提出了實行獨立董事制度的觀點,在很多領域開創了英國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先河。1998年的哈姆佩爾報告明確提出了內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護資產的安全、保持正確的財務會計記錄、保證公司內部使用和向外部提供的財務信息的可靠性,認為董事對內部控制具有關鍵的作用,并且強調了“內部控制不局限于財務方面,而是應該包括更多的管理過程”的觀點。1999年的特恩布爾報告則是英國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研究的集大成者,為公司及董事會提供了具體的、頗具可行性的內部控制指引:高度重視董事會在內部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制定正確的內部控制政策、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復核以及實行正確的風險管理政策等;尤為重要的是,該報告較早地認識到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關系并且對公司管理層在風險控制和管理中的角色進行了分析與界定,從而為內部控制向全面風險管理的發展提供了初步的借鑒。
從上述內部控制理論的發展過程來看,內部控制理論的演進經歷了“平面―三維” 的過程:在內部會計控制階段,控制環境、控制活動和會計系統三要素構成了一個平面的控制系統;在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中,控制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監控五要素,則演變成了一個三維的控制系統。
四、企業風險管理理論
COSO的《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Integrated Framework》,是一份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風險管理報告。它是在1992年《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基礎上,結合《薩班斯―奧克斯法案》在報告方面的要求進行擴展研究而最終形成的。該報告對企業風險管理(ERM)下了一個全新的、綜合的定義:“企業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它由一個主體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應用于戰略制定并貫穿于企業之中,旨在識別可能會影響主體的潛在事項,管理風險以使其在該主體的風險容量之內,并為主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并列出了風險管理的八要素:內部環境、目標制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應、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控,從而為企業風險管理提供了更為具體的思路。
學術界的研究很大一部分體現在企業風險管理與公司價值的關系上。Allayannis等(2001)分析了運用衍生品進行風險管理對企業價值的影響,運用托賓Q作為企業價值的替代變量,通過對1990―1995年間720家非金融企業運用外匯衍生品情況的研究,發現運用了外匯衍生品后,企業的價值呈現正增長的態勢,風險對沖的報酬對于那些在外匯領域具有風險敞口的企業來說,在統計和經濟意義上都具有重要影響,比那些同樣面臨外匯風險敞口卻不實行對沖的企業高大約4.87%的市場價值;而對于那些本身不具有外匯風險敞口,但是在經營中涉及到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來說,衍生品對沖帶來的市場機制提升并不明顯。同時,還發現了有利的證據支持風險對沖能提升企業價值的假設。Hoyt和Liebenberg(2008)運用美國上市保險公司的資料數據,對2000―2004年期間共166家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了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采用ERM的公司,其公司價值的增加具有較大的普遍性,這種價值的增加體現在公司特征上,表現在采用了ERM的公司往往規模更大,行業多樣化、國際化程度更高以及財務融資能力較強等;同時,本文的研究還發現,采用ERM的公司價值比未采用ERM的公司平均高出3.6%,且在統計和經濟意義的檢驗方面均為顯性,從而證明了ERM對提升公司價值的積極作用。Kallenberg(2007)分析了風險管理對于公司價值的影響,指出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內容。他以ABB公司為例分析了開放的、直接的風險管理對于建立公司信譽和維護公司價值的重要意義,ABB公司的股價在2001―2002年間下跌了90%,其中50%是與石棉危機有關的。
對風險管理要素的研究也受到了學者們的關注。Andreas Muller(1999)分析ERM流程的角度是成本控制,他認為ERM包括風險剝離(risk stripping)、風險地圖(risk mapping)、風險組合和套期(risk packing and hedging)三個階段。Colquitt等(1999)以實證研究的方法分析了風險經理在ERM過程中的角色及作用。Lisa Meulbroek(2002)在傳統風險管理流程風險識別、風險衡量(可能性預測和后果評估)、風險策略制定和方法選擇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公司價值模型來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的方法。CAS(2003)對ERM流程的分析注重了企業環境因素的影響,在傳統風險管理流程的基礎上,著重強調了環境分析的基礎性意義,提出了ERM流程包括環境分析、風險識別、風險量化、風險整合、風險優化和利用、風險控制與評估等步驟的循環。
對利益相關者與企業風險管理關系的研究是最近的一種趨勢。注重企業的社會責任、聲譽風險以及可持續發展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逐漸將這些問題納入到企業風險管理的分析框架中,從而將風險管理的目的拓展到了利益相關者最大化方面。CAS―ERM報告(2003)就提到了企業風險管理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加組織的利益相關者在短期和長期的價值;Marsiglia等(2005)、Forstmoser(2006)的研究分別從企業價值所面臨的社會責任和可持續性挑戰、企業聲譽風險的管理問題出發,來研究風險管理問題,從而將對企業風險管理的研究擴展到了一個新的領域。
五、展望與趨勢
始于2007年的次貸危機對風險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未來的風險管理需要在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加強:
第一,企業破產風險的衡量問題。次貸危機中,很多金融機構的流動性是在極短時間內枯竭的,償付能力在幾個月中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那么,以防范企業破產風險為直接動因的企業風險管理,該如何來衡量企業的破產風險呢?該使用什么工具來動態監控呢?
第二,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問題。本來作為風險管理工具的金融產品如CDS等,反而變成了導致企業破產的風險來源,本意是要分散、降低風險,結果反而集聚、惡化了風險,那么該如何來使用這些具有兩面性的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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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從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定義、分類、特征,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產生的根源,商業銀行操作風險保險的作用以及發展我國操作風險保險的構想四個方面闡釋新巴塞爾協議下保險對緩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作用。
【關鍵詞】
保險;操作風險;商業銀行;新巴塞爾協議
2004年6月26日,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正式公布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即新巴塞爾協議,新巴塞爾協議明確地將操作風險的衡量和管理納入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框架之中,并且要求金融機構為操作風險配置相應的資本金水平。這標志著操作風險已成為國際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新巴塞爾協議肯定了保險在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中的風險緩釋作用,保險作為一種風險管理的工具已經越來越多地被各國商業銀行用來覆蓋操作風險的暴露。
1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概述
1.1操作風險的定義
新巴塞爾協議將操作風險定義為“由于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和系統或因外部事件導致損失的風險”。新巴塞爾協議的定義有以下幾個特點:⑴關注內部操作,主要是商業銀行及其員工的作為或不作為;⑵重視操作風險的過程導向;⑶用內部控制系統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新巴塞爾協議對操作風險的定義已經為國際商業銀行廣泛接受,該定義有利于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管理和度量。
1.2操作風險的分類
按照操作風險的成因分類,新巴塞爾協議按損失事件類型把操作風險劃分為七類:
①內部欺詐:故意欺騙,盜用財產或違反規則法律公司政策的行為;
②外部欺詐:第三方故意欺騙,盜用財產或違反法律的行為;
③雇傭制度和工作場所安全:由于銀行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勞動健康或安全法規,或者由于人員傷亡索賠支付或差別待遇、歧視事件導致的損失;
④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無意或由于疏忽沒能履行對特定客戶的專業職責,或者由于產品的性質或設計產生類似結果;
⑤實物資產的損壞:自然災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實物資產損失或損壞;
⑥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業務的意外中斷或系統出現錯誤;
⑦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由于與交易方的關系而產生的交易過程錯誤或過程管理不善。
1.3操作風險的特征
(1)操作風險的發生范圍廣,主要指發生時間廣、發生區域廣、發生部位廣、發生的業務廣、制造風險的人員廣和制造手段廣等。 (2)操作風險的表現形式多樣,主要為:內部欺詐風險、外部欺詐風險、客戶、產品與經營行為風險、執行分割和流程管理風險。 (3)操作風險處于爆發期。 (4)操作風險以欺詐類的比例最高。
2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產生的根源
2.1委托問題引發的操作風險
在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活動中,委托關系是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產生的根源之一,包括商業銀行與監管部門間的委托關系引發的操作風險和商業銀行內部的委托關系引發的操作風險。
2.2有限理引發的操作風險
有限理是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發生的客觀基礎,第一,信息的不完備促使操作風險的產生;第二,人的能力的局限性也會引發操作風險的產生,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對信息的判斷錯誤本身就是操作風險。
3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保險的作用
保險對于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緩釋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減少或彌補銀行因損失發生而造成的經濟影響
保險可以提供一種有效的手段來購買索賠處理和損失控制服務,同時保險還可以降低財務損失的期望成本、可以降低新投資機會的融資成本、降低出現財務困境的可能性和減少期望納稅額。
3.2合理配置資源作用
由于風險控制措施具有邊際效應遞減的特點,單純依靠傳統的風險管理方法,只能將風險控制在一定水平,此后繼續加強操作風險的控制措施將會使操作風險的管理成本快速增加,就是說,完全依靠自身的風險管理體系控制操作風險并不是最經濟的手段。合理的風險管理方法應該是將各種風險管理技術與保險相結合,針對自身的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商業銀行應找到操作風險管理的“均衡點”,利用風險管理技術化解常規風險,而剩余風險則利用保險方式加以轉移。依靠保險工具,商業銀行能夠尋求最佳的資源配置效應,以最低的成本尋求最有效的操作風險管理組合。
3.3平穩現金流量
商業銀行現金流可能會因為大的非預期操作風險損失而產生劇烈波動,而現金流的波動會增加額外的成本,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收益狀況。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購買操作風險保險來抑制因大量非預期操作風險損失所引發的現金流的隨機波動,從而將不確定的操作風險損失轉化為確定的保費支出,使商業銀行的現金流更加穩定,從而有助于改善商業銀行的收益狀況,提高商業銀行的市場價值。同時,商業銀行購買操作風險保險后,可以釋放一部分資本金,用于更優的運用途徑,增強了商業銀行經營的靈活性。
3.4獲得保險人的風險管理服務
保險人的核心業務是管理風險和為風險造成的損失融資。大的保險人在獲取數據、經驗和規模效益方面往往比商業銀行有比較優勢。因此,商業銀行若通過購買保險將一部分操作風險管理工作轉移給保險人,從成本的角度講將更加有效,且能獲得保險人提供的風險管理服務。
4 發展我國操作風險保險的構想
發展我國的商業銀行操作風險保險,應該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并結合我國商業銀行自身的特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努力:
4.1加強商業銀行操作風險損失數據庫建設,為保險定價創造必要的數據基礎
一、保險企業操作風險管理現狀
1.操作風險管理理念不強。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職能基本上還未納入保險企業管理,保險經營還處于財務型控制被動經營狀態;總體經營比較粗放,直接開拓市場的各基層經營單位沒有把風險管理作為常規的工作來抓,即使發現了風險事故,也未盡力處理,而是把風險責任上交。
2.關注顯性風險管理,忽視隱性風險管理。第一,在業務發展導向上,由于注重規模和速度,強調業務增長數量,忽視質量。我國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主要以當地市場的保費量(市場份額)為依據,保險法規和監管要求對保費地位的過分強調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保險公司把市場占比作為主要經營指標之一,這種沒有兼顧質的基礎上的量導致業務品質低下,風險因素增多。第二,保險公司的經營以搶占市場份額為主要目的,對產品風險的評估控制重視不足。第三,價格制定上以低價進行惡性競爭,盲目承保、劣質承保屢禁不止,由此引發財務風險和因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道德風險。第四,在發展的戰略方針上,存在保險決策和經營的短期行為,對保險業及保險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注重不夠,這樣勢必導致對影響長遠發展的風險因素考慮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設上,保險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法律基礎建設還很薄弱,一個有效的保險法律體系還未形成。
3.注重內生風險管理,忽視外生風險管理。一是保險公司一般都忽視對公眾信用風險的管理,沒有認真研究因惡性競爭而引起的欺詐、誤導等嚴重缺乏公信力的行為對操作風險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二是保險公司面對同業的惡性競爭,對如何發揮同業組織的作用來規范共同的市場行為,形成有序的競爭局面重視不夠;三是對保險中介的風險管理嚴重失衡,部分公司無視保險中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同業組織的自律公約,不顧中介機構經營資格、職業道德狀況等條件進行合作展業,忽視或不能對中介組織進行風險管控;四是缺乏對保險欺詐和誤導進行風險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險欺詐造成的損失日趨加大,保險誤導給展業帶來的操作困難日益嚴重,由此對應的管控措施卻尤為不力。
4.注重財務風險管理,忽視人力資本風險管理。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凸現人才供應的脫節,由此引發同業挖角現象十分嚴重。在人才引進過程中,不考慮人才素質、業務品質、展業習慣和隊伍結構,更不考慮競爭主體間隊伍的相對穩定,導致保險公司間矛盾重重,也培養了一批專靠跳槽為生的業務員隊伍,出現一批市場跳蚤。他們的行為表現在市場操作過程中本身就是風險源。
5.注重財務報表靜態分析管理,忽視操作過程動態風險管控。當前保險公司一般所進行的月度經營分析、季度經營分析主要是事后靜態地評價達標情況,對不達標機構和指標缺少預防硬措施,也沒有月度的風險管理評價報告;由于有些風險管理指標無法量化,年初下達計劃指標任務時也沒有把風險管控作為關鍵指標;直接拓展業務的各級機構對應關鍵指標而制定的關鍵行動計劃也主要是圍繞關鍵指標的達成而進行。這些管理行為導致操作過程動態管控不力,如保費現金流的管理,應收管理人為的呆賬、賴賬現象時有發生。
6.沒有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很多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沒有單獨設立風險管理部門及防災防損管理部門,即使有這種機構的存在,其人力財力物力配備也嚴重不足。對于風險管理比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門,而稽核的技術力量又相當薄弱,無法應對風險管理。
7.缺少針對分支機構的經營風險管理的專門政策。當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風險,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規經營意識不強。一些基層保險公司違背市場規律,盲目或違規經營現象時有發生,同業非理性競爭手段更加隱蔽,主要通過合同外口頭承諾、系統外違規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圍來爭取業務,導致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積聚,特別是滲透經營中的商業賄賂問題耗蝕了行業利益,損害了保險業形象,加重了影響償付能力的潛在風險。二是風險管控不嚴。如有的基層公司執行業務管理制度不嚴,有的營銷員未在規定時間將投保資料和保費交公司,有的公司數據來源不規范,上下級機構之間銷售和財務數據不一致等,這些現象導致和積累了經營風險。
二、操作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
1.經營主體自身潛在的道德風險導致習慣性的風險行為發生。保險公司為達到經營目標,違反市場規律和有關制度,為獲得短期利益而對長期利益的損害是保險公司主要的道德風險,而導致這類道德風險的原因與保險公司實行的績效考核辦法有密切關系。因傳統績效考評辦法中經營指標的份量大,會導致業績沖動而潛在著道德風險。同時,行業非理性競爭必然讓公司間的道德風險增加,這種看似個人行為導致的經營風險,其真正的癥結卻是保險公司內部風險抑制機制的缺位。我國保險公司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這種層級過多、管控不力導致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2.全面的風險管理環境沒有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受到很多環境因素或“軟因素”,具體包括行業文化、管理風格等的影響,其中行業文化尤為突出。文化因子對于風險管理效能的影響呈倍數作用,先進的行業風險管理文化在風險管理過程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滯后的風險管理文化對于風險管理效能的縮小作用也是呈倍數作用,如果從環境的角度去思考、去探索,往往能找到問題的答案。因此風險管理不僅需要從組織、流程、技術等方面去改進和完善,還需要從文化等環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經營。而當前整個行業都在急功近利地對市場進行破壞性開采,沒有進行行業的風險環境培育。
三、強化操作風險管理的對策
1.嚴格控制現金交易風險。保險公司應全面推行資金收付轉賬結算,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充分利用銀行結算工具,盡可能減少使用現金,防范化解現金交易風險。一是要把禁止業務員經手客戶現金的規定納入公司內控制度和業務處理流程,向社會和客戶進行宣傳倡導,并在柜面建設、賬戶開立、POS機設置等方面創造便利條件,引導客戶通過采取上門臨柜、刷卡、柜員機轉賬、銀行柜臺交現或轉賬等多種方式與保險公司實現資金收付的直接結算。二是動員客戶本人到營業柜臺辦理繳交、退保和賠款領取手續,或通過轉賬方式結算。
2.推廣見費出單制度。見費出單是指先收費,后生成并出具保單。目前壽險公司普遍采用了見費出單制度,但產險公司一直通過應收來推動業務發展,導致人為操作風險的發生。各產險公司應對當前通行的先出單后收款的業務流程進行改造,尤其對于分散型業務應按下述基本流程進行處理:客戶投保——預核保——生成投保及繳費信息提示書——客戶憑信息提示書繳清保單——公司憑繳費憑據生成并出具保單及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