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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資源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自然資源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經濟活動賴以存在和發展必需的其他自然資源不斷增長的物質源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自然資源的重要性在逐漸下降,此時的自然資源的豐裕度與經濟發展的程度沒有表現出直接的因果關系。例如在過去的幾十年里,自然資源相對貧乏的日本、香港、韓國、新加坡和臺灣等國家和地區,人均收入都是屬于較高水平,而資源豐富的阿根廷的經濟幾乎沒有增長,甚至有的國家和地區擁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人均收入水平還在逐年下降。這一現象被稱為資源詛咒,即自然資源富集的國家或地區反而沒有自然資源匱乏的國家或地區發展速度快。豐富的自然資源稟賦是一個地區發展的優勢所在,如果處理不好資源開發的問題,將極有可能將此優勢喪失。
二、資源制約經濟的原因
通過總結,將資源詛咒的解釋分為以下四類:
1.初級產品的貿易惡化。兩次工業革命促進勞動生產率的大幅提升,涌現了大量的新的工業部門,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自然資源對經濟增長的限制,首先實現工業化的往往都是自然資源并不豐富的國家,經濟增長中自然資源的作用逐步被資本、技術所替代。后來被稱為發展經濟學中的結構主義學派的普雷維斯和辛格等人認為初級商品的出口國將在很大程度上的遭到貿易條件惡化的命運,而且這些初級產品基本上都是缺乏收入和需求價格彈性的,這導致已經工業化國家和初級產品出口國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
有些經濟學家還認為資源部門的發展不可能促進甚至有可能阻礙其他部門的發展。由于自然資源部門大多數掌握在跨國公司巨頭手中,這就使得這些部門類似發達國家的經濟飛地,而且自然資源開采部門基本上不存在聯系。這就使得自然資源部門的發展即使是規模很大但對其他部門卻沒有什么帶動作用,這最終會拖累整個國民經濟。
2.荷蘭病。荷蘭病是指一國特別是指中小國家經濟的某一初級產品部門異常繁榮而導致其他部門的衰落的現象。20世紀50年代,已是制成品出口主要國家的荷蘭發現大量石油和天然氣,荷蘭政府大力發展石油、天然氣業,出口劇增,國際收支出現順差,經濟顯現繁榮景象。可是,蓬勃發展的天然氣業卻嚴重打擊了荷蘭的農業和其他工業部門,削弱了出口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到20世紀80年代初期,荷蘭遭受到通貨膨脹上升、制成品出口下降、收入增長率降低、失業率增加的困擾,國際上稱之為“荷蘭病”。
3.人力資本的投資不足。自然資源會造成虛假的自信,使人們覺得容易致富而導致懶惰。事實上,依賴資源部門興起而迅速擴張的初級產品部門,并不需要高技能的勞動者,因而也就沒有增加教育投資的緊迫性,這就限制了未來依賴人力資本和技術擴散投入的部門擴張。自然資源富集通過阻礙人力資本的積累,最終阻止經濟實現長期發展。
4.從產權到尋租、腐敗。從上個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發展中國家的很多資源部門被收歸國有,但這種做法并不能解決資源部門的產權問題。而在發展中國家中一個典型的弱點就是產權界定的無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當產權的實施面臨困境時,制造業的發展將有更多難以克服的障礙,因為未來的不確定性因素太多。但這種產權的困境并不妨礙資源產業的發展,其原因在于資源產業的短期回報率高到足以吸引投資。當資源的租金足夠高而產權國家實施又面臨合法或操作困難時,往往大規模的尋租活動和內亂不可避免。如果一個社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主要集中在非生產性活動中,自然會阻礙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如何避免資源詛咒
1.在物價較高時將一部分賺得的錢儲備起來,有助于緩解因自然資源價格波動造成的經濟波動。更為重要的是,要采取措施確保出售資源的獲益將會被再投資,這樣,在自然資源枯竭的時候,國家真正的財富(固定資本和人力資本)才會有所增加。
2.可以減慢自然資源的開發甚至不開發。資源開發速度的放慢將會降低資源的現值。如果資源資本的收益增長率等于其他財產的利率,所有者就會對將資源保存在地底下和開采出來這兩種選擇沒有偏好,資源開采將以最優速度消耗。
3.產業多樣化。產業多樣化幾乎被所有經濟學家公認為是解決資源詛咒的良方,但是要成功地實施卻不容易。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石油出口國將其巨額的石油出口收入投入到產業多樣化的扶持和實踐中,但結果令人失望,大量的資金被注入到一些毫無效率和競爭力的產業中。原因除了前述的荷蘭病外,還在于政府主導的刻意追求多樣化忽視了市場自發力量的培育,并且這些所謂的多樣化往往都是政府壟斷經營,這會給一些部門尋租套取政府資金提供了大量機會,自然也談不上什么效率和競爭力,反而限制了充滿希望的私人投資的發展空間和機會。
4.制度改革。政治自由化、提高租金管理透明度、謹慎的財政和開放的外貿政策、以及從租金中提取建立公共基金等方式都有助于租金的有效使用。但當政府制度條件不具備時,便有必要將一些政府擁有的基金重新分配給居民以防止濫用。而Sandbu進一步認為自然資源收入可以直接分配給居民,之后政府再以個人所得的稅形式征集。這會給予居民監督政府的激勵,促使政府更關注經濟增長。
參考文獻:
[1]趙奉軍.資源詛咒、荷蘭病與山西經濟[N].經濟學消息報,2004.
一、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一)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產生
二十世紀以來,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迅速發展在為人們提供前所未有的福利的同時,也帶來了觸目驚心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問題。日本水俁病事件、蘇聯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故、美國諾夫水道事件等大量震驚世界的污染事件喚起了人們環保意識的覺醒,也導致了環境侵權法的蓬勃發展。①傳統的環境侵權法主要著眼于對因環境危害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提供賠償救濟。然而,環境危害行為在對人身和財產帶來損失的同時,往往也伴隨著對自然資源本身的損害。這種損害在很多情況下是巨大的,甚至遠遠超過了前者,②但在損害賠償的過程中卻被忽略了。過去,自然資源僅僅被視為一種經濟資源,除了作為財產權客體之外,不具有其他的價值。故而自然資源只能在處于財產權支配下時,才得到市場價值損失的賠償。隨著資源稀缺性的顯現和人們環保意識的加強,人們逐漸意識到自然資源除了具有經濟價值之外,還具有提供環境容量、審美、文化等許多不可替代的功能。對這些功能的損害通常又具有不可逆轉的特點。只有全面賠償對自然資源造成的損害,才能真正實現“污染者負擔”,防止經濟活動的外部不經濟性的出現。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各國開始了對自然資源損害進行賠償的探索。
對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探索最初是在傳統侵權法的框架下進行的。如,荷蘭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是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進行的,其將損害劃分為物質損害和非物質損害;德國環境責任法則延續了民法的某些特點,只將財產權下的自然資源損害納入賠償范圍,未規范公共自然資源的損害賠償;而美國最初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也是在普通法的框架內進行的。然而,傳統侵權行為法與自然資源損害的賠償并不契合。首先,傳統侵權法下,只有特別利益受損的人才可以就損害求償;而公共自然資源的損害往往導致的是集體利益的損害,不涉及具體個人利益的損失,因而在主體的資格方面存在著重大的障礙。③其次,傳統侵權法中,可賠償的財產損失僅包括該財產市場價值的減少,而自然資源具有除市場價值外更為重要的環境價值,這一點卻不能在侵權法框架下得到賠償。最后,損害賠償請求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主體可以放棄行使;國家也無權干涉權利者對賠償金的使用。當主體放棄求償權時,自然資源的損害就無法得到賠償;即使獲得了賠償,主體也可以選擇不用這些賠償金對自然資源進行修復。從上述分析可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問題僅依賴傳統侵權法是不可行的,應當建立獨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二)各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后期以來,各國開始了構建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探索,至今,一些國家已經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賠償制度。
德國關于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規范主要集中在1990年的《環境責任法》中。該法對污染排放導致環境損害的特定工業設備的所有人實行嚴格責任。但是賠償只限于財產權下的自然資源損害,公共自然資源的損害不在該法的賠償范圍之內。④損害的評估采取以修復為基礎的方法。修復費用超過減少的財產價值不一定會導致措施被視為不適當的。⑤對于不可修復的損害,則依民法典第251條第2款的規定,即依財產市場價值的減少來確定。此外,聯邦環保部為制定《環境法典》而設立的環境法典獨立專家委員會于1997年提出了德國《環境法典草案》。該草案試圖填補《環境責任法》留下的公共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空白,它規定對于此類損害,以及在私有主體不愿對其所有的自然資源損害提出賠償請求的場合,公共機構可以要求責任方進行修復或請求賠償。不過,迄今為止,德國的《環境法典草案》還未獲通過。⑥
荷蘭《民法典》和《危險物質法》構建了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基本框架。對于所有權下的自然資源損害,財產所有人可以提出賠償請求。但是,在所有者不愿意提出請求的場合,《危險物質法》的態度并不明確,似乎未授權公共機構采取行動。⑦就公共自然資源損害而言,《荷蘭憲法》和《民法典》授予了公共機構資格。損害可賠償的范圍包括修復費用、預防或減輕措施的合理費用以及評估損害和責任的合理費用。⑧在資源無法修復的情形下,雖然立法肯定了可以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但未明確可采取的措施種類及修復程度的確定方法。
加拿大的立法在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主體設定上具有鮮明的特色,根據1999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個人除了在其所有的自然資源受損時可以提出訴訟外,當政府未能對環境損害行為做出及時合理的反應時,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⑨法院可以判決原告與責任者進行修復計劃的談判。但立法未提供評估損害性質和程度的指導,也無確定修復措施種類和程度的規范。修復計劃是否可接受完全依賴于法庭的裁量。
除各國對自然資源損害做出立法反應之外,作為區域國際組織的歐盟,也對其范圍內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進行了探索。2004年歐盟《關于預防和補救環境損害的環境責任指令》(以下簡稱《指令》)建立了歐盟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基本框架。《指令》是在2002年《歐洲委員會環境責任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的指導下做出的。《指令》延續了《白皮書》中的一些做法,同時也有了一些變化。在適用范圍上,《指令》只限于歐盟自然保護法中受保護的物種和棲息地,土地和《水框架指令》所指的水體。成員國具有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資格,而不論資源屬于私有還是公共;在《白皮書》中公益團體具有輔的資格,但在《指令》中該資格被取消了。《指令》相對《白皮書》的另一個變化是,除了修復費用外,還承認了過渡期損失的可賠償性。但是《指令》在具體的評估措施上規定尚不具體。⑩
上述國家和地區雖然已經有了各具特色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立法,但這些規定大多不是關于自然資源損害的專門立法,對于制度的具體構成規定得還不夠細致。一些國家對公共自然資源損害的賠償還存在障礙;歐盟雖然未區分資源的性質,但涵蓋資源的范圍十分有限。在賠償的具體范圍上,部分立法對于過渡期損失和無法修復時的規定還不明確。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國家和地區都還缺乏關于評估標準和程序的具體規定,這使得自然資源損害賠償案件的進行具有很多不確定性和技術上的困難。相比而言,美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立法起步較早,已經形成了由《清潔水法》、《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以及《石油污染法》和相關的損害賠償評估規則構成的評估體系,規定相對全面和細致。而我國目前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立法僅有一些原則性的零星規定,(11)在這樣的背景下,國際經驗,尤其是美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就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和參考借鑒意義。
二、美國普通法和制定法中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美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經歷了從普通法到制定法的發展過程。最初,自然資源損害被視為環境侵權損害的一種,由傳統侵權法來調整。普通法下的公共信托原則和國家親權原則(12)賦予了公共機構對自然資源損害的有限權;而以市場價值減少為基礎的方法則指導著損害的評估。這樣,普通法只提供了十分有限的對環境損失求償的機會。正是普通法的缺陷導致了以綜合的聯邦環境立法對自然資源損害賠償進行規范的需要。(13)從七十年代初開始的立法至今已形成了由《清潔水法》(CWA)、《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CERCLA)以及《石油污染法》(OPA)和相關的損害賠償評估規則構成的較為完善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規則體系。
(一)普通法中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傳統的侵權法下,僅僅只有個別利益受到損害的人才有權提出賠償請求。而美國普通法卻賦予了公共機構對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權,這是通過公共信托原則和國家親權原則來實現的。公共信托原則起源于羅馬法,經由英國普通法傳入美國。在進入美國法的早期,用于保護可航水體下的漁業資源和土地。(14)它承認這些資源為州的公民共同享有,各州只能為其公民的利益托管這些資源,就這些資源的損害索賠。隨著該原則的發展,已擴張至具有很少甚至不具有商業利益的自然資源,如非可航水體和州公園、土地、濕地和野生動物等。(15)然而,盡管州的托管權有所擴張,但其范圍仍是有限的。在很多州,公共信托原則的最大限制就在于其不適用于地下水和含水層的污染。(16)另一方面,該原則僅解決了州政府的托管權問題,而未涉及聯邦托管權的問題。正如Martin(馬丁)訴Waddell(韋德爾)案中所討論的,“各州的人民享有,對他們所有的可航水體、其下的土地為公共之使用享有完全的權利,僅受一般政府(州政府)憲法中權利的制約”,也就是說州公民對資源享有權利,并將托管權授予州政府。而聯邦政府卻沒有得到這樣的授權,它只能在制定法規定的范圍內享有托管權。(17)
除公共信托原則之外,國家親權原則也賦予了國家對自然資源損害的資格。起初該原則用于授予國家作為無法律行為能力者的監護人的權力。后來也用于允許州對其準利益損害的求償。準利益包括公民的健康和福利、州的環境與自然資源以及州的一般經濟等。(18)這樣,州也就可以就自然資源的損害求償,但是該原則僅解決了資格的問題,本身并不構成訴因。該類案件的訴因主要是普通法中的“公共妨害”。
除了主體資格的有限性之外,普通法對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限制還來自于損害的評估方法和對因果關系的認定。普通法下,可賠償的損害是指資源減少的市場價值,資源的修復費用只有在不超過前者的情況下才能成為確定賠償金的方法。(19)然而,很多具有重要環境、審美、文化功能的自然資源只具有很少的經濟價值。這樣,損害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了。另一方面,普通法中所有的損害與行為之間都需要有科學證據支撐的近因關系。(20)在普通法下,應個別地識別污染的來源、精確記錄每個責任方造成的損害;事實上在該類案件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自然資源損害評估中常用的模型和統計數據的方法都只能說明因果關系的可能性而不構成確定的近因關系。(21)這就進一步增加了損害賠償的困難。
普通法應對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困難使得以制定法形式構建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成為必要。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起,美國開始了在聯邦制定法中規范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歷史。
(二)聯邦制定法中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聯邦制定法中最早規定可對自然資源損害進行賠償的是1972年《國家海洋禁獵法》(NMSA),該法案為海洋環境的保護建立了一種特別的聯邦層面上的保護程序,并規定,對受到損害的自然資源提供民事賠償。(22)接下來,1973年《跨阿拉斯加輸油管道授權法》(TAPAA)對適格的管道的所有者,以及從輸油管道輸油的油輪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實行嚴格責任。(23)但是,法律卻并未規定如何測估賠償金以及那些同人類使用完全不相干的資源是否也屬于修復之列。(24)此后,1974年《深水港法》(DPA)賦予了交通部代表公眾托管海洋環境中的自然資源并就損害求償的權利,并規定賠償金須用于修復自然資源。(25)1978年《外大陸架修正法案》(OCSLA)規定,政府應當就由于油類泄漏引起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對自然資源的損害、破壞”和對自然資源的損失的使用價值得到賠償。(26)
前述早期立法為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主要限于對損害可賠償性的確認,而缺乏對損害具體范圍和認定方法的規定。此后頒布的《清潔水法》、《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石油污染法》則形成了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基本構架;再加上內政部(DOI)和國家大氣和海洋管理局(NOAA)的相關評估規則,該制度的全貌就顯現出來。
《清潔水法》是20世紀80年代處理與美國水體中的石油和危險廢物泄漏相關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重要法律。《清潔水法》規定,在一定限額之內,政府可以就清潔油類泄漏發生的費用得到補償,但沒有明確提到自然資源損害賠償。(27)1977年《清潔水法》修正案則彌補了這一缺陷。修正案規定“總統或任何州的授權代表,可作為自然資源的托管者就替代或修復資源的費用求償。”(28)這是立法中首度認可賠償環境損害中超過市場價值損失的部分。(29)但是法案沒有承認部族的托管者地位,也沒有規定確定損害的方法和途徑。
《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第107條規定,泄漏有害物質的船舶的擁有者和運營者負責賠償“對自然資源的損害、破壞或損失,包括評估這種損害、破壞或損失的費用和成本”(30)。該法顯著擴大了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評估的適用范圍,幾乎涵蓋了除石油外的全部物質對任何環境媒介的損害,而不僅僅局限于美國水體。法令并沒有規定精確的損害評估方法,而是授權內政部制定詳細的規則(下稱DOI規則)以指導自然資源損害評估。該規則規范《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下的有害物質泄漏和《清潔水法》下的石油排放引起損害的評估,(31)并賦予托管者在依據該規則進行評估時享有允許證偽的推定的利益,規則兩年審查修訂一次。(32)1986年內政部頒布了損害評估的最終規則,確立了“較少原則”和以市場價值評估法為主的評估方法,(33)這兩項規則在后來的俄亥俄案(34)中得到了修正。以市場價值為基礎的規則也因被認為與《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的立法目的不符而遭到詬病。(35)規則發展至今,已經歷了多次修訂,現行規則規定損害賠償金包括“修復、恢復、替代和/或獲取受損自然資源或其提供的服務的等價物的費用”、“從排放或泄漏到修復、恢復、替代和/或獲取資源和其服務等價物至基線的時間內公眾流失的所有或部分服務的可賠償價值”以及評估的合理必要的費用以及利息。(36)規則還建立了兩種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評估程序:A程序和B程序。A程序適用于少量石油或有害物質泄漏的事件,用簡單的特定模型進行計量。B程序適用于大型事故,對每一次事故進行單獨的、特定的評估。
受1989年ExxonValdez號油輪泄漏案(37)的影響,美國國會迅速通過并簽署了1990年《石油污染法》來統一分散的石油污染立法。新法繼承了以前諸法的優點并對原油泄漏的闡述更加具體深刻。它將修復措施的費用而非資源減少的市場價值作為評估“公共自然資源損失”和“效用流失”的標尺。(38)在《石油污染法》中,托管者可以得到的損害賠償分為三部分:(39)(1)修復、恢復、替代或獲取受損自然資源的類似等價物的成本;(2)自然資源在修復期間價值的減少;(3)評估這些損害賠償的費用。此外,《石油污染法》還授權國家海洋與大氣管理局制定石油污染造成的自然資源損害評估規則(下稱NOAA規則),從而與DOI規則共同構成了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評估的兩套系統。
三、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構成
上文已經提到,《清潔水法》、《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和《石油污染法》中的相關條款構成了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主體。下文將主要就這三部法律和DOI、NOAA自然資源損害評估規則來說明該制度的構成。
(一)賠償主體
賠償主體是指法律規定的應對自己損害自然資源的行為負責,并對該損害進行賠償的人。在不同的法律中稱為責任方(responsibleparty)或潛在責任方(potentiallyresponsibleparty)。下面將分別闡述三部法律下的賠償主體。
《清潔水法》主要規范向美國可航水體、鄰近岸線區域或毗連區泄漏石油或危險物質導致自然資源損害的情形。該法下的賠償主體包括排放石油或危險物質的船舶或岸上設施的所有者、營運者或直接控制人,以及特別情況下的第三方。(40)這里的所有者或營運者是指:“(A)對船舶——任何因遺贈而擁有、營運或管理該船舶的人;(B)對于臨海設施——任何擁有或控制該臨海或岸上設施的人;(C)對被遺棄的岸上設施——遺棄前最后擁有或營運該設施的人。”(41)當排放者能夠證明該排放完全是由第三方主體的作為或不作為所致,該第三方主體被視為承擔責任的排放者。
《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規范向環境泄漏除石油以外危險物質的行為,它將承擔反應行動費用(42)和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費用的主體稱為潛在責任方。1986年《超級基金修正案與再授權法》第107條進一步將潛在責任方分為4類:(1)當前該船舶或設施的所有者或營運人;(2)在處置危險物質時擁有或營運處置設施的人;(3)通過合同、協議或其他方式借助第三人擁有或營運的設施處置危險物質,或為處置本人或其他主體擁有的危險物質安排運輸的人;(4)危險物質為發生泄漏或存在泄漏危險的處置設施接受后,負責運輸危險物質的人。(43)它們應承擔“對自然資源帶來的損害、減損或損失,包括評估該排放行為導致損害、減損或損失的合理費用”。(44)
《石油污染法》的適用范圍廣泛,但凡存在從任何移動或固定的物體向水體或海岸排放或威脅排放石油時,都會引起它的適用。該法詳細規定了各類設施引起自然資源損害時的賠償主體:船舶的所有者、營運人或因遺贈而受領船舶的人;臨岸設施的所有者或營運人;海上設施所在地的承租人或許可證持有人,以及依州法或《外大陸架土地法》取得土地使用權或地役權者;管道的所有者和根據1974年《深水港口法》授權的深水港口許可證的持有者。此外,被遺棄的船舶設施或管道發生泄漏或存在泄漏威脅時,最近的遺棄行為發生前本應對之承擔責任者為賠償主體。(45)與《清潔水法》相同,特別情況下第三方也應承擔賠償責任。(46)
(二)賠償對象
賠償對象是指就自然資源的損害請求和領受賠償的一方,它應與受損的資源有合理的利益關系,同時有能力和意愿將賠償金用于修復資源或其他對損害進行彌補的方式。何種主體能夠代表自然資源,就其損害進行索賠和受領賠償正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一個難點。傳統侵權法要求求償主體因責任方的行為受到“個別”的損害。而在公共自然資源損害中,受損的是集體的利益,而非個人的特別利益。普通法下的公共信托原則和制定法中托管權的授予較好地解決了這一難題。
在普通法的公共信托原則之下,州被賦予了對自然資源的托管權,它可基于其托管者的身份提出賠償請求。制定法下托管者的范圍更加廣泛,包括了聯邦自然資源管理機構、各州州長委派的機構和印第安部族,他們可以基于托管者的管理權、所有權或控制權對自然資源的損害索賠。(47)現有的聯邦托管機構包括農業部、商務部、國防部、能源部、內政部和其他被授權管理或保護自然資源的機構。(48)當一事件給受條約保護的印第安部族的使用,如狩獵、捕魚,以及文化資源產生負面影響時,部族也會作為托管者參與到自然資源損害評估中來。有時候,一項資源會涉及多個多級托管者,此時如果允許多個托管者分別對損害進行索賠,很可能產生雙倍賠償的問題。對此,一些法律規定了托管權的協調。如DOI規則規定,在制定評估計劃時,如果由于自然資源的“共存、鄰近或共同管轄權”,多個自然資源托管者共擔責任時,他們應進行合作和協調,并指定牽頭機構以管理評估。牽頭機構應作為協調者聯系評估所有有關方,并在授權官員不能達成關于制定、執行或評估計劃的一致時,充當爭議的最終仲裁者。該機構由所有自然資源托管者的共同協議指定。未能指定時,則根據資源的位置確定由哪一級別的托管者作為牽頭機構。(49)
在聯邦立法的自然資源條款中,公民個體被排除在了自然資源損害求償主體之外。(50)但公民作為一個整體,可以提出公民訴訟,從而在自然資源損害賠償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在聯邦層面,三種情形之下可以進行公民訴訟:當認為自然人和法人違反了聯邦環境法時,對其提出;當聯邦政府未能行使實施環境法的職責時,對其執行機構,尤其是環保局提出;或者對聯邦機構就其自身的污染行為提出。(51)但是,公民只能通過公民訴訟的形式迫使托管者尋求自然資源損害賠償,他們本身并不能直接對損害進行求償。(52)論文
(三)賠償范圍
確定自然資源的哪些損失及托管者因損害產生的哪些費用可以得到賠償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核心。它決定著賠償是否全面合理。從《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石油污染法》和相關評估規則的規定來看,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范圍包括三個部分:修復費用、過渡期損失和損害評估費用。
修復費用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范圍中的首要部分。它是指“修復、恢復、取代或獲取”受損資源或其提供服務的等價物的費用。(53)將其納入賠償范圍的理由在于:由于自然資源廣泛的環境、審美、文化等價值,只對其進行經濟賠償不足以彌補公眾的損失;合理的方法應該是采取修復措施,將受損資源恢復到損害前的狀態。不過,修復費用并不是一開始就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必要部分。1986年DOI規則采取了“較少規則”,認為賠償金是修復費用和資源減少的市場價值中的較少者。由于資源還具有市場價值之外的廣泛的非使用價值,僅計算市場價值的減少實際上低估了資源的損害。該項價值減少往往也低于修復費用,從而在很多情形下排除了修復措施的采用。該原則在俄亥俄訴內政部案中得到了修正,法院了內政部認為采用較少規則可以提高效率的觀點,認為內政部的根本錯誤在于它把環境看成一種可以依據市場價值進行定價的有形商品。法院認為,除非修復是不可行或異常昂貴的,都應采取修復行動。(54)
即使可將資源修復至損害前的狀態,修復費用仍不足以涵蓋所有的損失。由于修復資源有待時日,在修復期間資源提供的服務還是會繼續流失,這段時間流失的效用仍需賠償。這就是過渡期損失。它在DOI規則和NOAA規則中有不同的表述,二者有著細微的區別。在前者中稱為“可賠償價值”,指過渡期內損失的資源的價值,注重以經濟學工具評估損失,在后者中稱為“賠償性修復”,指修復臨時流失的資源服務的工程的費用,托管者可以對這種修復措施的費用進行求償,或者責任方可以在托管者的監督之下實施賠償性修復工程替代。(55)
由于在進行自然資源損害評估中,托管者還支出了評估費用,這類費用也應由責任方予以賠償。DOI規則規定下列成本應該得到賠償:識別與篩選的活動;對潛在責任方的通知;公眾參與;對暴露的確認分析;對損害賠償的基本評估;和任何其他的評估計劃。(56)NOAA規則下的評估費用包括:行政的、法律的和為了強制執行的費用;監測和監管的成本;以及與公眾參與相關的成本。(57)
(四)自然資源損害評估程序
DOI和NOAA分別就自然資源損害評估建立了兩套程序。前者針對CWA、CERCLA下的石油和危險物質泄漏導致的損害,后者作用于OPA下的石油排放或威脅排放產生的損害。
在DOI規則中,自然資源損害評估分為四個階段:預評估階段、評估計劃階段、評估階段和評估后階段。(58)在評估計劃階段應分析和檢驗各種信息,看是否有必要啟動評估程序。包括向托管者通報有害物質泄漏的情況、啟動必要的應急計劃,進行必要的取樣試驗、并就處于危險的自然資源的情況作出確認。如果預評估階段的結論顯示應進行損害評估,則評估者應制定評估計劃,在計劃中,應對評估程序做出選擇。DOI為資源的評估提供了兩套程序:A類程序和B類程序。A類程序適用于規模較小且損害不大的事故,僅需要極少的實地觀測,它主要依賴于計算機模型對損害進行估算。規則中還規定了兩種模型:海岸與海洋環境自然資源損害評價模型(NRDAM/CME)和大湖區環境自然資源損害評價模型(NRDAM/GLE)。B類程序則需要個別的實地測量。該程序由三部分組成:損害定性、損害量化和損害賠償金的確定。對于損害的定性,規則分別就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地質資源和生物資源規定了構成損害的條件。在確認損害后,則應判斷該自然資源因事故導致的服務水平的降低程度。這主要通過確定損害前的“基線”水平來進行。就損害賠償金的確定,規則分別規定了修復費用、可賠償價值和評估費用的計算或評估方法。評估完成后,托管者應準備一份包括預評估篩選決議、評估計劃在內的評估報告,并保證獲得的賠償金用于修復受損的自然資源。
NOAA規則下的自然資源損害評估包括預評估階段、修復計劃階段和修復實施階段。(59)預評估步驟的目的同DOI規則下預評估的目的極其相似。在這一階段,托管者需要收集有限的數據并決定是否繼續損害賠償評估的進程。修復計劃階段中應形成一攬子修復方案以就損失加以賠償,它分為損害評估和修復選擇兩個步驟。損害評估涉及損害的定性和量化,但在認定方法上不如DOI規則詳細。NOAA規則下的修復包括基本修復和賠償性修復,分別針對資源的恢復和過渡期內流失的效用。該規則的特色在于對過渡期修復規模的確定采取了“資源對資源,服務對服務”的方法。(60)在修復計劃通過之后,就進入了實施階段。規則就行政記錄、賠償請求的提出以及強制擔保、賬戶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四、在我國建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的初步思考
我國沒有關于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專門立法,僅有一些原則性的零星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確定了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兩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權限方面,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賦予了行使海洋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索賠權。而即使在海洋污染領域,關于自然損害賠償的規定亦不系統。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借鑒和吸收美國關于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相關經驗,健全和完善我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一)確定求償主體
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中,通過公共信托原則賦予政府機構對自然資源的托管權,從而使之可以就資源的損害求償。一方面,政府具有保護環境和公民利益的職責,保護自然資源及就其損害修復索賠是其職責的應有之義;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更有能力從事需要大量數據、監測和技術、資金支持的資源損害的評估和修復。這使得政府機構作為求償主體具有不可替代的優越性。
我國可以借鑒這種模式,賦予政府機構在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訴訟中的資格。而且在我國實行這種模式較美國具有更大的便利。為解決就公共自然資源損害索賠的主體資格問題,美國需借助公共信托原則和國家親權原則以使國家機構的資格獲得正當性。而在我國,由于采用自然資源資源公有制,國家是絕大多數自然資源的所有者,政府機構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方式較之美國在判例和制定法中逐一確認托管權更為方便。同時,我國的立法中也已存在這樣的嘗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90條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這一規定在相關的司法實踐中也得到了體現。在塔斯曼海油輪泄漏案中,天津市海洋局就對海洋環境容量的損失進行了索賠。有了立法和實踐的探索,我國可以把政府機構對自然資源損害索賠的領域從海洋污染領域擴大到所有的自然資源領域。當然,僅僅是原則性的確認還缺乏可操作性,應在立法中為每一項自然資源確定具體的代表機構,只有權責明確,才能保障求償的順利進行。
(二)建立公益訴訟
政府機構資格的確認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案件發生的基礎。但是政府不一定在資源發生損害時都能及時合理地做出反應。此時,公民和公益團體的干預就顯得尤為重要。美國的公民訴訟就為公民提供了一個參與到資源損害索賠中去的機會。此外,加拿大、歐盟也在其立法、《白皮書》中確認了個人或公益團體的資格。從這些國家的立法和實踐來看,他們的參與方式大致有兩種:在政府未能合理行使職權時,直接就損害進行索賠;或者就政府的不當行為提起行政訴訟。
我國尚未建立起公益訴訟制度,在公共自然資源發生損害時,由于不涉及到公民和團體的個別利益,他們無權提訟,從而阻礙了自然資源損害的賠償。公益訴訟機制的設立將為自然資源損害的賠償提供又一種保障。但是,鑒于我國環保團體的發展并不完善,往往缺乏足夠的技術和資金應對自然資源損害評估和修復中的困難,現階段他們的權利應限于對政府機構的訴訟,以促使他們對資源的損害進行求償,而不是獨立地提出索賠請求。
(三)明確自然資源損害賠償的范圍
我國立法中沒有關于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范圍的嚴格界定,可賠償的自然資源損害主要是指天然漁業資源的損失。但這遠不足以涵蓋自然資源損害的全部范圍。
在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中,賠償金包括三個部分:修復費用、過渡期損失和評估費用。這三個部分可以保障受損的自然資源能夠得到全面的賠償。修復行動可以保障資源恢復到受損前的狀態,同時這修復費用和過渡期損失又可使受損的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都能夠得到賠償。我國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范圍也可采取這種分類。同時,由于我國油污損害賠付率較低,在我國對自然資源的價值理論和市場化尚未成熟的情況下,賠償主要應針對可恢復的損害,對于不可恢復的自然資源損害賠償還應采取審慎態度。(61)對于過渡期損失,也可引入修復的方法,并探索合適的評估方法。
(四)制定評估規則和評估方法
即使規定了全面的賠償范圍,沒有完善的評估方法和程序,也不能保障損害的充分賠償。在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中,就確立了兩套完整的評估系統。NOAA規則將評估分為A、B兩類程序。A類程序針對損害額較小的損害,采取了計算機模型化的方式,對于屬于模型范圍內的損害可采取這種簡易程序;而B類程序則需進行完整詳細的實地考察與評估。NOAA規則將整個評估分為預評估、修復計劃和執行修復。完善的評估規則為損失賠償奠定了基礎。此外,規則還針對不同的損害規定了評估的方法:市場價格法、估價法、旅行成本法、特征價格法、單位價值法和條件價值評估法等等,為賠償金的確定提供了基礎。我國也應制定自己的評估規則與方法,使得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變得更加確定和可行。自然資源的評估需要大量的歷史數據和監測的支持,我國由于歷史詳細數據的缺乏和監測能力相對較弱,短時間內建立全面的評估尚不可行。我國海洋污染領域實踐中的經驗較多,同時也有《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規范,可以作為建立評估規則和方法的探索的開始。
注釋:
①如日本的公害立法、德國的《環境責任法》、法國的《核損害賠償法》、我國臺灣地區的“核損害賠償法”、“公害糾紛處理法”等。
②從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銀行和一些學者的研究來看,我國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失從1983年的381.55億元增長到1997年的4430億元,分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8.75%和7.7%。參見徐嵩齡:《中國環境破壞的經濟損失》,載鄭玉歆:《環境影響的經濟分析——理論、方法與實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126-127頁。在我國塔斯曼海油輪泄漏案中,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環境容量損失和評估修復費用近千萬元,賠償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漁業資源損失1500萬元,二者總數超過了對漁民和養殖戶損失的賠償(1700萬元)。
③EdwardH.P.Brans,LiabilityforDamagetoPublicNaturalResources:Standing,DamageandDamageAssessment,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1,p35.
④《環境責任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的條件為:“財產損害的同時侵害了自然生態或特定景色”,也就是說自然生態的損害必須伴隨有財產損害。公共自然資源因為不屬于財產范圍,其損害在該限制下無法得到賠償。
⑤《環境責任法》第16條第2款。
⑥免費
⑦前注③,第308頁。
⑧前注③,第258頁。
⑨《加拿大環境保護法》第22條。
⑩[荷]愛德華·H·P·布蘭斯:《2004年〈歐盟環境責任指令〉下損害公共自然資源的責任——權和損害賠償的估算》,戴萍譯,載沈四寶、王軍主編:《國際商法論叢(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65、378、396頁。
(11)如《民法通則》第120條、《海洋環境保護法》第90條、《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第40條、《水域污染書故漁業損失計算方法規定》等,都不夠具體,未能構建全面的賠償制度。參見李敏:《論我國船舶油污民事立法的完善》,上海海事大學2004年碩士學位論文,第13-14頁;金聰:《我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問題研究》,上海海事大學2007年碩士學位論文,第32頁。
(12)國家親權原則是指政府作為不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保護自己利益的人,如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者的監護人的權力。該原則最初用于保護缺乏法律行為能力者的利益,后來用于授權政府對“準利益”損害的求償。“準利益”的具體內涵將在下文中提到。參見AllanKanner,TheTrustDoctrine,ParensPatriae,andtheAttorneyGeneralastheGuardianoftheState''''sNaturalResources,16DUKELPF57,100(2005).
(13)LawrenceI.Kiern,Liability,Compensation,andFinancialResponsibilityundertheOilPollutionActof1990:aReviewoftheFirstDecade,24TLNMLJ481,490,491(2000).
(14)JosephL.Sax,ThePublicTrustDoctrineinNaturalResourceLaw:EffectiveJudicialIntervention,68MILR.471,475(1970).
(15)前注③,第51頁。
(16)KathleenChandlerSchmid,TheDepletionoftheSuperfundandNaturalResourceDamages,16NYUELJ483,488(2008).
(17)AllanKanner,MaryE.Ziegler,UnderstandingandProtectingNaturalResources,17DUKELPF119,129(2005).
(18)前注③,第57頁。
(19)Restatement(Second)ofTorts§929(1)(a)(1977).
(20)前注(17),第140-141頁。
(21)前注(16),第488頁。
(22)16U.S.C.§1431(b),1433(2)(a).
(23)43U.S.C.§1653(a),(c).
(24)LEEAnnValerie,PJBridgen&EnvironmentInternationalLtd.,TheNaturalResourceDamageAssessmentDeskbook——ALegalandTechnicalAnalysisEnvironmental,WashingtonDC:EnvironmentalLawInstitute,2002,p10.
(25)33U.S.C.§1517(i)(3).
(26)43U.S.C.§1813(a)(2)(C)-(D).
(27)黃瑩:《美國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探析》,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7年碩士學位論文,第2頁。
(28)33U.S.C.§1321(f)(5).
(29)JamesS.Seevers.Jr.,NOAA''''sNewNaturalBesourceDamageAssessmentScheme:It''''snotAboutCollectingMoney,53WLLR.1514,1522.(1996).
(30)42U.S.C.§9607(a)(1-4)(C).
(31)42U.S.C.§9651(c)(1)(2).
(32)42U.S.C.§9607(f)(2)(c).
(33)51FR27725(1986),43C.F.R.§11.35(b)(2),11.83(d)(1).前者指賠償金為受損資源的市場價值的減少與修復費用的較少部分;后者指僅在市場價值不能確定的場合才可測量非使用價值。
(34)Ohiov.UnitedStatesDepartmentoftheInterior,880F.2d432(D.C.Cir.1989).在該案中,法院否認了采用較少規則可以提高效率的看法,認為內政部的根本錯誤在于把環境視為一種可以依據市場價值進行定價的有形商品。其得出結論:修復費用是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和基本計算方法。對于評估方法,法院拒絕把市場價值作為評定自然資源損失的唯一標準,認為CERCLA并沒有把使用價值局限于市場價值。
(35)參見FrankB.Cross,RestoringRestorationforNaturalResourceDamages,24Utolr.319,322.(1993)。很多自然資源還有存在價值等其他不為市場系統所涵蓋的價值。以市場方法為首要的評估方法經常不能為修復提供足夠的資金,而法令的首要目的在于為產生的損害提供足夠的修復。
(36)43C.F.R.§11.15,11.80.
(37)1989年3月24日ExxonValdez號油輪在阿拉斯加威廉王子海峽布萊礁石觸礁沉沒,導致約1000萬加侖的原油被傾入海洋,造成了巨大的自然資源損害。本案雙方當事人的專家對石油泄漏給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了細致的研究,并試圖對災難造成的損失進行估價。該案成為催生1990年《石油污染法》(OPA)的直接動因。
(38)前注(24),第16頁。
(39)33U.S.C.§2706(d)(1).
(40)33U.S.C.§1321(f),(g).
(41)33U.S.C.§1321(a)(6).
(42)反應行動是指《超級基金法》第104節規定的授權總統對任何危險物質泄漏或存在泄漏威脅的情形采取的行動。
(43)42U.S.C.§9607(a)(1)-(4).
(44)42U.S.C.§9607(a)(4)(c).
(45)33U.S.C.§2701(32).
(46)33U.S.C.§2702(d)(1).
(47)33U.S.C.§2706(b);42U.S.C.§9607(f)(2)(b);15C.F.R.§990.30;43C.F.H.§11.14(rr);40C.F.R.§300.600(b);andExec.OrderNo.12580,3C.F.R.193(1987),ADMIN.MAT.45031.
(48)NCP,40C.F.R.§300.600(b)和Exec.OrderNo.12580,3C.F.R.193,ADMIN.MAT.at45031.
(49)43C.F.R.§11.32(a)(1).
(50)例如,“在CERCLA中,自由自然資源托管者能為聯邦政府、州和特定印第安部族的利益進行自然資源損害賠償訴訟。”見InreBurbankEnvtl.Litig.,42F.Supp.2d976,980(C.D.Cal.1998)。OPA雖然規定了個體對生存使用和收益、收益能力減損的求償權,但這種損害不同于自然資源本身的損害。
(51)ShayS.Scott,CombiningEnvironmentalCitizenSuits&OtherPrivateTheoriesofRecovery,8JENVLL369,372-373(1994).
(52)前注(17),第134頁。
(53)43C.F.R.§11.80;15C.F.R.§990.30.
(54)前注(34),第441頁。
(55)前注(24),第203、286頁。
(56)43C.F.R.§11.30(c).
(57)15C.F.R.§990.30.
(58)43C.F.R.§11.20-11.93.
高分衛星又稱作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重大專項工程,是《中國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16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主要用于國土普查、農作物估產、環境治理、氣象預警預報和綜合防災減災等領域。目前,包括最新發射的高分十三號衛星在內,所有高分衛星的實時動態對地觀測成果已經全面投入商用,民營企業可以以較低成本獲得全面的米級精度實時衛星遙感遙測信息。因為早期民營企業較少涉及衛星航天工程,所以受到高分衛星專項工程的商用影響,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開始涉及高分衛星專項工程的信息數據分析工作,包括農業服務、氣象服務、林業資源調查、水域及漁業資源調查、農業資源調查、水利水文監測、礦產資源調查等。該研究基于高分衛星數據開發工具包,研究一種可以分析調查自然資源現狀及動態變化情況的算法架構,使中國產衛星遙感技術的應用范圍進一步拓展。
1地籍單元的劃分與類模型提取
基于高分衛星專項工程的商業化數據服務,其本質意義是讓國內普通企業可以充分享受到衛星航天工程的數據成果。當前高分衛星資源分析系統中,已經推出了商業化應用,使農民可以每年只花費數十元,就可以對農田的含水量、預計產量、病蟲害發生概率進行詳細統計。該研究在針對高分衛星資源分析的深度研究中,探求一種分析性能更佳的地籍單元分析模式,使基于復雜神經網絡的高分衛星數據分析系統可以提供更強大的分析功能。因為衛星視場為交叉重疊的帶狀視場,而大部分被分析地區屬于面狀區域,所以,在任何衛星遙感數據的處理中,利用衛星視場拼接被分析區域均屬于首要工作。同時,在相關分析中,即便在單一衛星視場區域內進行分析,也需要對地籍單元進行細化分析,以獲得足夠精確的機器學習分析結果。如圖1所示。圖1中,根據被分析地區的區域坐標,在衛星視場數據中選擇所有相關視場資料,對視場資料進行拼接,最終形成被分析區域的原始數據圖像集。根據市場的四至極點構建矩形區域,使用四分法對區域進行逐層劃分,直至最終地籍單元的像素數量在神經網絡的可控制范圍內。本文研究中,選擇的地籍單元數量最終為F(x,y)={m×n},maxx=m<25,maxy=n<25的地籍單元。使用神經網絡對地籍單元資料進行評價,最終找到邊緣地籍單元并確定地籍單元的屬性。將邊緣地籍單元進行連線,最終形成加權疊加輸出結果。受到篇幅限制,本文不對較為成熟的地籍單元的四分法及其他相關算法進行深入討論,僅對其神經網絡的機器學習實現算法進行展開分析。
2地籍單元的神經網絡分析算法
2.1神經網絡整體分析架構
該神經網絡系統的輸入值為地籍單元的不超過25×25個像素陣列,其中需要進行3個神經網絡判斷模塊。3個神經網絡模塊均通過25×25個像素陣列的輸入數據進行分析,分別給出該地籍單元是否包含資源邊界的分析類型判斷二值化判斷,對自然資源種類進行判斷的地籍種類模塊,判斷邊界位于像素陣列位置的邊界判斷模塊。如圖2所示。
2.2數據降維功能的實現
分析類型選擇模塊分為兩個功能,是將數據充分降維,不超過25×25個像素點陣,共包含最高625個輸入單元,每個輸入單元包括3個上色通道,每通道為1個16位Long型變量。即該模塊的輸入量最高可達到625×3=1875個Long型變量輸入,而其輸出結果為1個Logical型二值化變量,其分析過程的信息損失量較大。所以,該模塊在提供二值化輸出功能的同時,應有充足的數據降維功能,使降維過程損失的信息量在模塊帶回歸變量中充分保留,采用40%的維度壓縮比,其隱藏層結構傳導函數如公式(1)所示:f(n+1)=mod(f(n)×40%)(1)式中,mod函數為取整函數;根據該式進行降維設計,則其隱藏層結構見表2。表2中,該降維模塊在3個模塊中均有應用,均作為其隱藏層的前6層結構,其利用六階多項式回歸函數的豐富待回歸變量資源,將高達1875個數據維度降維到7個數據維度,以供后續分析,六階多項式回歸函數的基函數如公式(2):(2)式中,Xi為第i個輸入變量;Y為節點輸出變量;j為多項式階數,該設計中使用了6階多項式;Aj為第j階多項式的待回歸變量,每個節點共包含6個待回歸變量。
2.3功能模塊的實現
圖2中的3個神經網絡功能模塊,其隱藏層前6層均為表2和公式(2)提供的邏輯架構,但在后續各層中有所不同,3個神經網絡功能模塊的后續隱藏層結構有以下區別,詳見表3。表3中,3個神經網絡功能模塊應用到除多項式回歸函數之外的2種回歸函數,分別為二值化函數和對數回歸函數。邊界判斷模塊中,因為是多列神經網絡,則會構建2列平行的多列神經網絡模塊,分別對m值和n值進行輸出。此時,二值化函數的基函數寫作公式(3),對數回歸函數的基函數寫作公式(4):
3資源調查監測算法效能判斷
按照圖1中的技術整合方式,將前文所述的神經網絡算法整合到技術體系中,可以得到對應的分析結果,分析數據來自某市市域面積的自然資源調查結果,分析時間周期來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15d對數據進行重新采集取樣,即達到該市2年期限內的48次密集資源普查結果。在算法效能判斷中,分析單一圖像內資源區域邊界數據點的標準偏差率得到單張圖像的分析結果,分析時序圖像上資源區域邊界變化趨勢的標準偏差率結果,在兩種標準偏差率基礎上,判斷該算法精度。對比數據來自高分衛星數據開發工具包內自帶資源識別系統給出的分析結果同樣分析該兩種標準偏差率。標準偏差率的計算公式如式(5):式中:σ為一維單列數據的標準偏差率;xi為該列數據的第i個輸入值;x-為該列數據的算數平均數;N為數據列的最大下標。使用SPSS24.0的t校驗功能比較數據的差異性,當t<10.000時認為數據存在統計學差異,同時讀取t校驗過程的P值;當P<0.05時認為分析結果處于統計學置信空間內;當P<0.01時認為數據具有顯著的統計學意義。該分析結果詳見表4。表4中,靜態標準偏差率均值指所有48套計算結果中的標志性數據點位置沿分界線連線進行分組,對其標準偏差率求取均值并進一步計算該值數列的標準偏差率;動態標準偏差率均值指計算48套計算結果的標志性數據點位置變化量沿分界線連線進行分組,對其標準偏差率求取均值并進一步計算該值數列的標準偏差率;改組數據比較中,t<10.000,P<0.01,具有顯著的統計學差異,且革新軟件將靜態分析誤差優化84.9%,將動態誤差優化85.7%。革新系統的分析精度顯著優于工具包的自帶系統。該研究的根本意義在于探求一種基于原始開發神經網絡模塊可以服務于高分衛星遙測數據,使其得到更精細化的資源識別功能,所以,判斷其對資源識別的準確率,可以使其社會效能得到更大提升。在驗證試驗中,選擇20名地籍管理專業從業者,以肉眼評價方式對2套算法的最終分析效果進行評價,發現2種分析算法的失誤率,詳見表5。表5中,考察全市約35km2土地面積,涉及分類地塊29753個,最大面積318.4hm2,最小面積0.8hm2,2套軟件算法條件下,均為發生在林木、農作物、水產水域資源類型之間的跨門類誤判,即所有2種算法條件下,所有機器誤判均為在林木種類之間的誤判、農作物種類之間的誤判、水產類型之間的誤判。自帶軟件較革新軟件,在林木種類誤判數量上高出6.8倍,在農作物類型誤判數量上高出19.2倍,在水產類型誤判數量上高出4.1倍,即可認為革新軟件因為啟用了神經網絡深度迭代回歸的數據識別模式,使其資源類型誤判率得到了顯著提升。在邊界劃分方面,因為高分衛星給出的遙測數據每像素點約為0.8m×0.8m,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程度的測量誤差,在此基礎上,對資源邊界的實際判讀精度,只能達到亞米級,很難達到毫米級。但因為當前進行地籍單元劃分時,底圖一般采用國家地球地理信息系統(GIS)底圖,其比例尺約為1∶1000,支持最高達到±50mm的精度,所以,對兩套系統判斷資源區邊界的精度進行對比分析,其結果見表6。表6中,大資源區指林木、農田、水域、房屋壓占、道路壓占等大資源區的邊界劃分結果,小資源區指大資源區內因為不同林木種類、不同農作物種類、不同水產種類等進行的小資源區劃分結果。通過比較,革新軟件對比自帶軟件,其大資源區邊界精度提升65.9%,小資源區邊界精度提升67.2%,綜合分析其邊界劃分精度提升62.5%。該結果t<10.000,P<0.01,具有顯著的統計學差異。可以認為使用了神經網絡深度迭代回歸的機器學習分析策略較其自帶系統具有更高的邊界劃分精度,且不論其自帶軟件還是革新軟件,均已經實現遠超過原始衛星遙感圖像成像精度的邊界劃分能力。
4結束語
神經網絡深度迭代回歸數據挖掘分析方法,是在不完備數據條件下實現高精度數據分析的大數據解決方案。通過該方案可以充分利用不完備數據條件,如成像精度每像素點覆蓋0.8m×0.8m范圍的高分衛星圖像數據,對其進行逐像素點的地籍單元模塊深度迭代回歸分析,可以實現平均精度達到±186.3mm的地籍邊界劃分。即便采用全站儀進行人工防線測量,雖然全站儀精度可以達到±50mm以內,但資源區邊界難以通過肉眼明確位置,其實際分析精度不會超過該革新算法的精度。該革新算法可以大幅度提升資源調查效率和資源區劃分精度,具有顯著的大數據工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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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我國長期堅持將經濟發展作為工作中心的戰略思想,政府施政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我國的GDP,推動經濟建設的全面發展。在這一戰略思想的影響下,地方經濟的發展狀況受到了高度的重視,是地方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然而,由于長期處于這種現狀的影響下,導致領導干部過于重視自我政績的提升,忽視了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國策,對于地方經濟建設的發展比較盲目,犧牲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
一、基于新常態下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難點
(一)自然資源資產的復雜性增加了審計的難度
我國的自然資源比較豐富,具有地大物博的地理優勢,不管是可再生資源還是不可再生資源的比重都比較高,在我國的各方面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其中地質資源和非地質資源屬于資源資產,能夠為所有者帶來豐厚的經濟收益,受到了各個領域的廣泛關注。然而,地質資源和非地質資源都屬于不可再生資源,一旦消耗殆盡需要非常漫長的周期才能再次形成,因此在這一部分資源資產的使用過程中,如何進行合理配置是非常關鍵的。
目前,我國被列為自然資源資產的有森林資源、國土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草原資源和海洋資源。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為了保護這些自然資源資產的不合理利用而存在的,能夠深入貫徹國家制定的與自然資源資產相關的規章制度,在地方利用自然資源資產發展經濟建設的時候,避免出現自然資源資產使用過度而造成嚴重資源浪費的情況,為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由于我國的自然資源資產比較豐富,因此在進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時候,不僅僅要具備豐富的審計相關知識,還要利用地理信息技術等技術手段的共同配合。
(二)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的劃分
我國主要I導干部的任期均為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此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的規劃是非常必要的。自然資源資產具有形成周期長、持續時間長的基本特征,而這種特征會導致有些經濟決策對自然資源資產的影響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也就是說,可能領導干部在職期間還沒有出現任何問題,隨著時間的流逝,下一任領導干部上任之后,自然資源資產的問題就一點點顯露出來。而且,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具有涉及范圍廣、系統性強、時間跨度大等基本特征,可能在審計過程中自然資源資產狀況已經隨著下一任領導干部的決策而發生變化,從而導致前、后任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相關責任混淆的情況。
(三)明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主體
明確審計主體也是現階段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難點。目前,我國對審計主體的認識主要分成三種,分別是國家審計為主、多元審計、國家審計為主導,社會審計和公眾共同參與。人民民主是我國的國家性質,而人民民主的本質就是人民當家做主。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為了對領導干部的履職情況進行分析與評價,歸根結底是檢驗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效果,確保能夠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但是,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專業性比較強,所以需要豐富的審計相關支持做支撐,社會審計的有效介入,確保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效果。
二、基于新常態下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推進的對策
(一)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信息化發展
在信息化時代的影響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也應該向信息化的方向發展。充分利用自然資源資產多樣化、分布范圍廣等特征,打破傳統的審計形式,從審計方式、審計內容、審計方面等多角度進行完善,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大數據緊密結合,構建一套信息共享的網絡系統,集成國家審計大數據,優化審計業務模塊,對各個地區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國家審計人員、社會審計人員、社會公眾依托物理的專業審計數據庫,通過數據庫對領導干部的行為、政績進行評價與規范,樹立科學綠色的政績觀,確保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能夠跟上時代的腳步。
(二)明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責任
在新常態的影響下,我國長期追求的目標是經濟發展健康化。自然環境本身具有動態屬性,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一種環境污染會造成更多種類的環境污染。審計工作就是要對各個地方的自然資源資產的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明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責任,第一時間發現自然資源資產存在的問題,促進國家治理的可持續發展。政府可以通過劃清“上下屆”、交叉區域干部責任范圍對審計工作進行規劃,盡可能的提升領導干部的成本,避免的現象。
三、結束語
綜上分析可知,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資源環境審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經濟建設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手段還不是非常完善,在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的規劃、明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主體等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難度。政府應該推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信息化發展,明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責任,鼓勵審計人員協同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專家、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審計工作,確保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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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代醫學的發展,自然療養因子療法已成為現代療養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得到醫學界的極大重視。我院位處美麗的渤海之濱北戴河,自然療養因子眾多。我科充分利用自然因子優勢,科學地將自然因子療法與日常療養生活相結合,在療養生活中實現保健、康復、娛樂、養生的有機結合,取得寓教于樂較好的效果。
1概念
自然療法就是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藥品,而是充分利用自然界及生存環境所提供的各種條件、物質和信息,激發人體自身的免疫系統,提高抗病能力,從而使氣息得以調暢,臟腑功能得以平衡,各種身心疾病得以康復,最終達到防病治病,健康長壽之目的[1]。
2我院自然因子優勢
2.1地理環境優勢北戴河療養院地處秦皇島市東南的渤海之濱,北倚蓮蓬山,東臨渤海灣,西到戴河口,東至鷹角石,三面環海,環境優美,將人與自然融為一體。
2.2寶貴的自然醫用資源北戴河療養地面臨海濱,海岸曲折漫長,海水清澈,海平浪靜,海灘舒緩,海沙細軟,為國內少有之天然海水浴場,海水沖擊海岸產生大量負離子,海水蒸發大量的鈉、氯離子及其他微量元素,空氣特別清新。北戴河屬于海洋性氣候,春無風沙,夏無酷暑,冬無嚴寒,氣候溫和濕潤。年均氣溫為10.62℃,7月份最高,為23℃,日溫差6℃左右,日平均氣溫1月份最低為-7℃。平均相對濕度為60.6%,7月份為82.1%,1月份為47.5%,其余月份均在50%以上。年均降水量為698.5 mm,以6、7、8月降水最多,分別為148.82、128.96、116.27 mm。平均風速2.24~3.20 m/s之間,夏秋季多東北風,春秋季多西風。平均氣壓為1.037 9×105 Pa,7、8月份最低,12~2月份最高。一年中有281.1個晴天,陽光輻射時間長,空氣中紫外線含量豐富。海濱有設施較好的海水浴場,為理想的海水浴、日光浴、空氣浴和沙浴的綜合療養地。
2.3豐富的人文景觀北戴河療養地歷史悠久,遠在漢代已成為舟楫聚泊之處。漢書記載漢武帝曾東巡至碣石;近年在金山嘴工地挖掘出土了秦始皇東巡觀海的行宮遺址。唐太宗東征時“刻石記功”也傳即在此。清光緒24年(1898年),北戴河正式辟為避暑區。療養區北臨蓮蓬山(又名聯峰山),山巒起伏,群峰連貫。登山南望,水天一色,北戴河風光盡收眼底。蓮蓬山西坡有仙人洞、桃源洞、老虎洞等奇石異洞。蓮花石公園內有觀音寺、鐘亭等古跡。北戴河海濱有一巨礁,兀立岸邊,似雄鷹佇立,稱鷹角石,在此觀滄海日出,氣勢磅礴,天地寬闊。北戴河東北30 km處,為著名的山海關。北依燕山,南臨渤海,地勢險要,有“兩京鎖鑰無雙地,萬里長城第一關”之說。山海關城東門建于明洪武14年(公元1381年),城臺高12 m,箭樓上懸有“天下第一關”巨幅匾額。登樓望長城,宛如一條巨龍,起伏在叢山峻嶺之中,景象非常壯觀。距城南4 km,是舉世聞名的萬里長城東端起點老龍頭,為登高望海之地;附近還有孟姜女廟等景點[2]。
3自然療養因子與療養工作有機結合
3.1氣候療法我院位于渤海之濱,屬于海洋性氣候。氣候濕潤溫和,可減輕機體對熱調節的負荷。紫外線輻射較強,有利于鈣、磷代謝,增強機體免疫力。海濱輕風對高級神經系統、免疫系統等功能具有調節作用。加之我院綠化面積大,空氣清新,含有氧、臭氧及大量負離子,細菌及塵埃少,并含有氯化鈉、鎂、鈣、磷、碘、溴、錳、鋅等多種微量元素,可改善肺的通氣功能和氣體交換,并有調節血壓、血紅蛋白及體液平衡的作用。氣候療法的適用范圍較廣,對健康人可防病健身,對病者可促進疾病的康復。尤對高血壓病、冠心病(無心絞痛發作)、慢性咽炎、慢性支氣管炎等患者更為有效。我們在氣候良好時,選擇最佳時間,每日組織療養員開展各種健身運動,如散步、游泳、體操、氣功、打拳、舞劍、跳舞等,在輕松的活動中充分發揮良好氣候的醫療保健作用。
3.2 海水浴療法海水含有氯化鈉為主的多種微量元素、有機化合物和溶解氣體,可增強機體的生理活動,促進新陳代謝,改善通氣和循環障礙等,從而獲得消除疲勞、增強體質、防治疾病、促進康復的效果。由于在海水浴時同時接受日光浴、空氣浴等多種效應,故海水浴對慢性支氣管炎、輕度肺氣腫、慢性關節炎、高脂血癥、痛風等疾病均具有綜合的醫療保健作用。我院根據療養員年齡、體質、健康情況等進行合理編組,采用健身游泳法、半身浸入法、淺水站立法、淺水坐浴法進行海水治療。
3.3日光浴療法日光浴是合理利用太陽輻射能進行醫療保健的方法。海濱紫外線輻射較強,可使吞噬細胞和皮膚、淋巴功能增強,抗體增加及紫外線對微生物的滅活作用,構成皮膚一線免疫屏障。紫外線不僅能提高局部免疫功能,而且對機體免疫起調節作用,照射后可增加免疫球蛋白的合成,血液中體液免疫成分含量增多。除此外,紫外線還具有抗佝僂病、促進新陳代謝、改善機體的后備能力等作用。日光浴療法可用于保健鍛煉,對佝僂病、軟骨病、急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腮腺炎、小兒肺炎、氣管炎等疾病具有預防的效果。可輔助治療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和軟骨病、骨質疏松綜合征、腦動脈硬化、短暫性腦缺血、類風濕關節炎緩解期等疾病。我們選擇大氣透明度大、氣溫適宜、風速較小的春夏秋季,安排療養員于海水浴場進行日光浴[3]。
綜上所述,北戴河療養院充分發揮了大自然賦予的自然療養因子優勢,并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將其運用到實際的療養工作中,實現了對自然資源的整合和應用,發揮了療養院的療養特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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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國的一些地區缺硒以外,世界上還有哪些國家缺硒呢?據報道,約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缺硒。缺硒的國家主要有芬蘭、英國、希臘、巴西、布隆迪、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硒比較充足的國家主要有日本、美國、加拿大等。
這些缺硒國家大多是由于地質原因,土壤缺乏硒,導致食物鏈也缺硒。硒在不同類型的巖石中含量差別大,如在沉積巖、頁巖,特別是海洋沉積巖中含量較高,而在火成巖中含量較低。水淋溶作用強的地方,硒含量也比較低。
在缺硒的國家中,居民每日硒攝入量也存在一些動態變化。比如英國,最初居民每日硒攝入量約在60微克,但后來逐漸降低到不足40微克,分析認為可能與土壤中硒過快損耗有關。這一現象與中國科學家的研究結論一致。芬蘭則在科學家的大力推動下,通過全國性硒強化工程,使得居民每日硒攝入量從30多微克提高到80微克。
國人是否缺硒?
對于中國人是否缺硒這個問題,并不能簡單地回答“是”或者“否”。
從公開報道的資料來看,由嚴重缺硒導致的“克山病”的情況已大大緩解,只有個別偏遠地區存在偶發病例。但除了一些天然富硒地區外,多數地區人均每日硒攝入量還比較低。目前,全國性普查數據比較缺乏,上一次普查結果顯示人均每日硒攝入量在40微克。近十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功能農業研究小組對蘇州和南京等地細致的調查結果表明,這些地方的人均每日硒攝入量也基本在40微克左右。這一結果低于中國營養學會推薦的50微克/天的標準。從2014年開始,中國營養學會又根據國際、國內專家的研究成果,將人均每日硒攝入量推薦值提高到60微克。
此外,以往研究中有兩個報道引人深思,一個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功能農業研究小組對蘇州市居民日常膳食情況的調查,發現在蘇州這樣一個經濟發達、人民富裕的城市,居民每天的硒攝入量僅44微克,這說明僅僅吃得好還不夠,在微量營養的平衡方面還需要再努力。另一個是中國科學院施衛明研究員通過對過去 20多年某地區居民頭發中硒含量做對比,發現其硒含量持續下降,分析認為可能與土壤、糧食中含硒礦物質的減少有關。這些可能預示著我國硒缺乏的人群比例處于上升趨勢。
硒的萬千形態
硒對人體健康有益,但這種作用是與硒的形態緊密相關的。科學家們經過數十年的研究發現,目前所知的硒形態多達近百種。
從宏觀角度來看,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來自天然植物或者動物,是在食物鏈中自然合成的,比如各類富硒的食物多屬于這一類,我們暫且稱其為“生物硒”;另一類是以化學和工程技術合成的,或者是從礦石中提取的,我們稱其為“非生物硒”。而每一類中,又可以進一步細化出更多系列。
我們先來看看生物硒。以植物為例,像大米、小麥和蔬菜中所含有的硒也有很多形態。從生物的小分子量來看,存在形式為硒代氨基酸,比如有易于儲藏的硒代蛋氨酸,有報道對治療癌癥可能更為有效的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當然,由于這些硒代氨基酸并不穩定,硒在植物和動物體內大多數以含硒蛋白的形式存在。在與營養學者以及國際硒研究專家們的交流中,筆者發現大多數專家學者更多地支持通過食物補充硒,因為其安全性最高,這也是消費者對生物硒更加信任的原因。
我們再來看看非生物硒。以含硒的鹽類為例,這里最常用到的是亞硒酸鈉。這種無機化學制品在較早的缺硒預防中發揮過重要作用,比如黑龍江克山縣、江蘇啟東的缺硒預防,就是在缺硒地區補充亞硒酸鈉,解決了“克山病”的難題。但是,科學家發現,亞硒酸鈉也有較大的副作用。目前,在日本和美國,亞硒酸鈉陸續被禁止或限制使用,主要是因為這種藥品毒性比較大。但由于我國的相關標準比較滯后,多數中國的保健品,甚至是國際知名的保健品到中國后,都會改變配方,使用廉價的亞硒酸鈉――這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
當然,除了食品方面的應用外,硒元素在工業領域發揮著更大的獨特的作用。隨著化學工程技術的發展,一些新興的含硒化學制劑有望得到發展,在經過充分的安全評估后,這些硒能更好地服務于人們的健康。
從安全角度來看,生物硒對人體相對安全,且易于被人體吸收,值得推廣、推薦。所以,通過“功能農業”生產出來的生物性的富硒產品,是目前最安全、最理想的補硒產品。
自然含硒的明星食品有哪些?
除了“功能農業”通過來自天然富硒地區的原材料或使用標準化的生物營養強化技術,能夠生產出富硒食物以外。自然界也有一些富含硒元素的明星食品,那么,富含硒元素的明星食品有哪些呢?
從調查結果來看,高蛋白質的食物中硒含量一般比較高,某些蔬菜硒含量也較高。這里結合食用量介紹幾種明星食品。
(1)海魚。這是自然硒含量最高的一類食物,通常一條半斤的海魚含硒量就達50微克。
(2)雞蛋。由于正常的養雞飼料中都會添加硒,所以,一個普通雞蛋中的硒含量也能達到 5~10微克。富硒雞蛋則可以通過定量強化達到更高。
(3)肉類。豬肉、牛肉等硒含量也較高,通常二兩肉中就約有10微克硒。
(4)大米和小麥。盡管這兩類主食中硒含量并不太高,但由于每天食用量大,每天攝入的硒含量也能達到10微克左右。
(5)西蘭花。這是自然硒含量最高的一類蔬菜。通常它的硒含量是普通蔬菜的10倍左右,半斤西蘭花的含硒量約在10微克。
1.1 我國是初產婦較多的國家,初產婦普遍畏懼自然分娩的痛苦,對自然分娩缺乏信心,對剖宮產給母子帶來的危害認識不足,因而大多數孕產婦盲目地選擇了剖宮產。這一社會現狀是造成自然分娩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1.2 有的認為“剖宮產后體形好”,橫切口較美觀,自然分娩會使陰道松弛不易恢復,影響膀胱的功能和夫妻性生活的和諧等錯誤的認識。認為“花點錢就能解決一切”的思想也促使自然分娩率下降。
1.3 在推廣產婦選擇分娩方式權利的同時也放寬了剖宮產的指征,自然分娩率也就隨之下降。產科醫師的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保護,常常處于被指責地位,被迫順從產婦及家屬的意愿,答應手術分娩。這也是自然分娩率下降的原因之一。
1.4 近年來部分醫院對婦保工作不重視,也是導致自然分娩率下降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
1.5 年輕人因忙于工作而不斷推遲結婚和生子的時間,從而導致需要實施剖宮產高齡初產婦人數逐年增多。因擔心難產,一些產婦及其家屬強烈要求進行剖宮產,醫護人員也出現了放寬控制的趨勢。
1.6 普遍孕婦營養過剩導致巨大胎兒逐年增加,需要實施剖宮產人數增多。
1.7 先進的醫療設備使診斷更加詳實,也增加了產婦的擔憂。如B超診斷為“臍繞頸”、“羊水過少”等,這些絕大多數可以自然分娩,而孕婦及家屬多不同意試產要求進行剖宮產。胎心監護儀的普及應用使假陽性比例較高,導致自然分娩率下降。
1.8 有些產婦或家人執意選擇“良辰吉日”分娩,通過剖宮產達到擇日擇時目的產婦逐日增多。
1.9 由于醫療技術的進步,因不孕求助于“輔助生殖”產婦日益增多,因“珍貴兒”而行剖宮產者也隨之增加。
1.10 由于剖宮產率的逐年升高,中青年產科醫師在臨床中處理各種難產的機會減少,經驗越來越少、陰道助產能力下降。而剖宮產手術時間短、風險小,干脆“一刀切”解決問題,久之剖宮產手術成了處理一切困難情況的“法寶”。
1.11 隨著醫學的進步,合理的剖宮產適應證也在不斷增加,過去認為是剖宮產禁忌的高危妊娠如先兆子癇、子癇、妊娠合并心臟病、糖尿病、腎病等,逐漸改用剖宮產來結束分娩。以往使用的高、中位產鉗已逐步被剖宮產代替,臀位分娩基本上被剖宮產替代。
1.12 有的醫院為追求經濟利益,個別醫務人員受利益驅使,誘導產婦進行剖宮產。是一些
醫院剖宮產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2 提高自然分娩率的對策
2.1 提高對婦保工作重視程度,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提高人員素質。轉變圍產期保健模式,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通過定期孕檢開展孕產婦心理保健,及時發現異常妊娠,使得可以矯治的異常妊娠得到及時矯正或減輕,降低剖宮產因素。
2.2 開展孕產婦心理保健。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產前教育,如通過孕婦學校、社區服務中心的定期孕檢以及婦產科門診孕檢進行健康教育,普及科學分娩知識。糾正人們認識上的誤區,消除恐懼心理,使她們以良好的心態迎接妊娠分娩,積極配合助產,杜絕通過算命提早擇期手術的迷信行為。指導孕婦合理膳食、合理運動,避免營養過剩,減少巨大兒的發生率。讓孕產婦及家屬認識到,醫務人員的勞動成果是應該得到尊重的。
2.3 呼吁社會加強對婦女權利保護法的落實,在提倡晚婚的同時減輕育齡婦女的壓力,宣傳高齡妊娠分娩的害處,提倡適齡妊娠分娩有利于母子健康,提高民族素質。
2.4 開展無痛分娩,即采用精神性無痛措施,也同時采用藥物性無痛分娩措施。消除孕婦的恐懼心理,增加孕婦自然分娩成功的信心。
2.5 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規范醫務人員行為準則,提高醫務人員為人民服務宗旨,不受經濟利益驅使擴大剖宮產指征。把剖宮產率作為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指標,制定和完善各種相應制度、操作規范、質量標準、評價機制等。
中圖分類號:R197.32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11-310-01
【Abstract】Objective Management Section of the hospital infection of human resources investigation, analysis of hospital infection management staffing structure to a reasonable allocation, utiliz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Methods A retrospective survey methodology in 2003 to 2010 on the workload of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personnel statistical data processing and analysis. Result the workload of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subject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personnel reduced. Conclusion The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Branch should establish a scientific employment mechanism,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personnel to achieve the reasonable allocation
【Key words】 hospital infection control hospital infection management of human resources Workload
醫院感染管理人員在短缺的的情況下,更加重視人力資源的合理使用,合理有效地使用醫院感染管理人力資源,是每個院感染管理者應當認真思索的問題。要解決現有人力資源的不足與醫療需求上升的矛盾,以最小的資源的投入取得最大的、高質的、高效益的發展。必須向資源要效益,摸索資源的變化規律。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人工作量的分析,以實現對醫院醫院感染管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1 資料和方法
1.1 臨床資料利用7年來本院醫院感染管理的工作量,對不同職稱人員的的工作量進行分析采用泊松分布模型進行資料數據處理醫院感染專職管理人員5人 主任醫師1人、占20%;副主任護師2人、占40%;護師1人、占20%;技師1人占20%。碩士研究生1人、占20%;本科3人、占60%;專科1人、占20%。
1.2 利用7年醫院感染管理人員的每日工作量數據(根據醫院感染管理人員前瞻性工作實數)根據項目數據進行分析,選擇2003-2010年第四季度,采用統計學數據進行分析2003-2010各職醫院感染人員進行資料數據的處理建立每天工作量的數據。
2 結果
2.1 各職醫院感染管理人員每日工作量比較見表1
表1各職醫院感染管理人員每日工作量比較(χ±s)
3 討論 人員結構內部調整,人力資源效益最大化
3.1 人員職稱結構結構配置以適應醫院感染管理發展需求
3.1.1 因不同的工作職稱擔負不同責任,性質不同達到的也不同所以職稱結構配置是醫院感染管理質量的基本保障。對醫院感染工作量的分析,可謂合理有效的利用人力提供了參考依據,合理使用人力資源,做到人盡其用。合理配置醫院感染管理人員,是醫院醫療質量的有力保障。適應當前醫療發展的需要。
3.1.2 護師是醫院感染管理的技術骨干隊伍,穩定骨干隊伍,才能做好醫院的感染管理,所以要對他們進行培訓指導,使醫院感染管理水平穩步提高,已完成更大工作量的任務。
3.1.3 醫院感染管理屬于高風險技能型專業需要高技能的管理人才作支撐,改善知識結構想多學科發展,培養具有現代化醫療知識的醫院感染管理人才,調整人才結構,優化人力資源,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3.1.4 人員年齡結構醫院感染管理的需求合理的人員年齡結構梯隊是醫院感染管理的基本保證,以適應醫院感染管理的基本需要。醫院感染管理人員平均年齡46歲,多位臨床二線的醫生、護師,結構配置不合理
3.2 醫院感染管理人力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
3.2.1 提高重視、加強配置,隨著醫療的發展,對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人力資源不足,缺編等問題已成為醫院感染管理的束縛,只有真正的把人員配全才能開展好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3.2.1 事實專兼職互補的醫院感染管理責任制,強化臨床主任、護士長的管理力度在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立足全員教育的基礎上,有選擇性的重點培養,充分利用人力資源,增加人力資源建設。
醫院的醫院感染管理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涉及面廣,相關因素多,醫院感染管理者應根據醫院的具體情況,站在醫院宏觀的角度尋找資源利用的可增長點,充分挖掘現有人力資源的潛力,合理搭配,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同時,使醫院感染管理人員的才智得到充分的發揮,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實現醫院感染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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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山環保治理
蘭坪鉛鋅礦由于早期多年無序群采,導致資源和環境遭到嚴重破壞,滑坡、塌方、泥石流事故頻繁發生。為了防止地質災害造成人員、財產損失,金鼎鋅業不僅對歷史遺留的環保問題投入巨資解決,同時對新項目的設計實施了配套的環境保護、水土流失防治、地質災害防治等措施。工程措施。配合蘭坪縣國土資源局在匯水集中排放的南大溝、練登溝及跑馬坪北大溝構筑了32座攔砂壩和谷坊壩,實施了14670m3毛石砼擋渣墻,分級攔擋泥沙,阻止泥沙進入沘江河。2003年到2008年,在露天采場、工業礦堆場、廢渣場修筑了截洪、排洪溝渠17684m,減少了水土流失的發生及水土流失引發的地表水污染。改造建設了架崖山、跑馬坪、白草坪礦段的排廢場、貧礦堆場、貧礦堆場堆石壩,杜絕了礦山開采過程中固體廢棄物亂排放現象。植保措施。資源整合后,南場、西坡、白草坪3個礦段鉛、鋅儲量已基本枯竭,而群采遺留的環保問題卻十分嚴重,公司對以上3個礦段進行了大力整治,關閉了15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采礦坑口,并經與蘭坪縣人民政府共同研究決定,采取封山育林來恢復地質生態環境。對開發中的礦山露天采場始終堅持“開發一片、規劃一片、終了一片、恢復一片”的方針。制定了1700畝復墾綠化的規劃,到目前為止已投入671萬元資金,分三期在礦山指揮中心周圍邊坡、1#排廢場、4#工業礦堆上部邊坡、彝族山剝離終界區域、礦區新主干公路、2756臺階道路邊坡、粗碎站場內及周圍邊坡等進行植被綠化,植樹恢復植被420萬m2。礦區植被有了根本性的改善。
2選礦環保治理
除一選廠外,其他三個選廠都是礦區資源整合過程中金鼎鋅業接收的資產,資源整合前眾多小選廠環保設施不完善,選礦廢水直排對沘江河造成的污染十分嚴重。金鼎鋅業接收了金鳳選廠、金桂選廠、永匯選廠后,共投入環保治理費用3837萬元用于環保改造,建設了尾礦泵站、尾礦輸送管道等。改變了選礦廢水直接排放的現象,減少了沘江河的污染源。根據怒江州環境監測站、蘭坪縣環境監測站監測結果,哨上尾礦庫溢流外排尾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
3冶煉環保治理
水處理。金鼎鋅業一期10萬t/a電鋅項目(含6萬t/a)設計時就確定了生產廢水零排放的目標。根據建設項目“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了處理能力為7200m3/d的污水處理站,廢水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標準,并全部回用于流程,整個生產系統無污水外排,每年可節約水量75.98萬m3。2008年9月,該濕法冶煉鉛鋅污水綜合處理“零排放”工程被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評為二八年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示范工程。氣處理。硫酸廠尾氣SO2排放濃度393mg/m3,遠低于允許排放濃度960mg/m3;二冶煉廠鍋爐煙氣SO2排放濃度502mg/m3,遠低于允許排放濃度900mg/m3。達到了《蘭坪縣“十一五”主要污染物(SO2、COD)總量控制及削減實施方案》中SO2總量控制及削減要求。渣處理。對冶煉固體廢物嚴格按國家環保要求進行合理堆存。配套建設有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的“三防”渣庫。渣庫建設工程和主體工程同時建成并投入運行。渣庫的設計、運行管理及將來的封場均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有關要求執行,渣庫廢水經管道輸送回用到鋅回收車間,不外排。
4環保治理成效
2003~2008年,通過大量的環境保護整治工作,礦區泥石流、滑坡等災害事故的發生得到了有效控制,固體廢棄物有序堆存,礦區植被恢復系數達到95.2%,植被覆蓋率達25.24%;選礦廢水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冶煉廢水實現了零排放;工業廢氣中各項污染因子達標排放。蘭坪鉛鋅礦環境污染治理狀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
沘江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2009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啟動了沘江水污染防治工程,對公司的環保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公司圍繞省政府沘江水污染防治規劃措施要求,強抓落實,把環保工作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根據《云南省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第一階段(即2009~2011年)要求公司實施工業污染源治理及礦區污染治理與生態恢復兩大工程。公司及時成立了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云南省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期內實施工業污染源治理及礦區污染治理與生態恢復工程的組織、計劃、落實、實施工作。在原有治理的基礎上已完成治理投資5655.94萬元,在建治理措施投資11673.5萬元。
1已完成的治理項目
(1)投資360萬元,采用氧化鋅吸收脫硫新工藝,對10萬t/a電鋅冶煉廠循環硫化床鍋爐煙氣排放系統進行技術改造,改造后SO2排放濃度遠低于國家排放標準;
(2)投資1000萬元,對各生產廠廠區排水溝道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進行整治,實現“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選礦廢水統一收集后送哨上尾礦庫沉降,尾礦庫溢流水達標排放;冶煉廢水收集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3)投資149.26萬元,建設了兩個地下礦山(跑馬坪、蜂子山)礦坑水回用管線、泵站及高位水池,將礦坑水輸送到選廠作為選礦生產用水,最大程度利用礦坑水。
(4)投資100萬元,在礦山已實施的防范水土流失及地質災害整治基礎上,對礦山排廢場、剝離局部終了境界及礦區公路沿線、荒山、荒坡進行植被綠化,綠化面積7萬m2。
(5)根據《云南省沘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公司投資183萬元于2009年8月開展了各選廠以工信委主導的“節能、降耗”為主題的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2009年10月相繼對采礦、冶煉、硫酸各生產廠開展了此項工作,近期申報清潔生產合格企業。2010年8月,根據《云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公布云南省第五批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知》(云環發[2011]86號)要求,開展了采礦、選礦、冶煉、硫酸生產系統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對清潔生產潛力環節進行改造,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產生量,不斷降低能耗,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標,并力爭在2011年內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及驗收工作。
(6)投資631.5萬元,對渣庫進行全面整治:一是對渣庫安全性整治,構筑渣庫兩岸邊坡防護擋墻、增設和完善截排洪溝,降低雨水對渣庫壩體的影響。同時對渣庫壩體強度及其基巖、壩肩的強度進行校核,進一步驗證渣庫的安全穩定及可靠性。二是嚴格落實防滲措施,確保堆渣重金屬等污染物不進入土壤及水體。三是將渣庫滲濾液集中收集后輸送到鋅回收車間,對滲濾液中鋅金屬進行回收利用。
(7)投資2950.58萬元建成與一期10萬t/a電鋅項目相配套的浸出渣鋅回收車間,減少廢渣產生量,有效降低浸出渣中重金屬含量,提高了資源回收率。
(8)投資31.6萬元對沘江河麥干甸至公司辦公樓段淤泥進行清理。
(9)投資250萬元對三選廠尾礦庫實施有效合理閉庫,目前已完成閉庫所需的工程項目及閉庫安全驗收評價,現正申請省安監局組織驗收。
2正在實施的治理項目
(1)投資2818.5萬元正在建設與哨上尾礦庫、溫莊尾礦庫相配套的污水處理及回用系統。
(2)投資170萬元正在建設跑馬坪礦段礦石堆場雨棚,實現雨污分流。
(3)投資260萬元正在建設一期10萬t/a電鋅項目運渣公路12000m2的雨棚。同時委托昆明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編制渣庫清污分流及配套改造方案。
(4)擬建3#工業礦堆場大壩,目前正在進行施工圖設計,預計年內完成大壩的建設工作。
(5)為確保礦山廢石合理、有序堆存,投資1100萬元正在建設彎山梁子溝10萬m3排廢場大壩。
(6)投資7325萬元正在建設溫莊尾礦庫,建成后將作為哨上尾礦庫的替代庫,為現有選礦生產系統服務。
資源整合對沘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1)公司采、選、冶各生產系統通過大量的環保隱患治理整改,沘江河水質有了明顯改善,旱季水質達到地表水Ⅳ類。
(2)在礦區通過建設攔砂壩、谷坊壩、擋渣墻、截洪、排洪溝渠等工程措施后,目前礦區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質災害基本得到遏制,地質災害事故次數明顯下降。
(3)在露天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按照“開發一片、規劃一片、終了一片、恢復一片”的指導思想,實施植被恢復綠化,并通過近幾年的努力,礦山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復取得了長足的進展。
(4)根據清潔文明生產要求,開展實施了選、冶系統“清污分流”工程措施,有效實現了選、冶廠內清污分流。
關鍵詞:
農業資源與環境;污染問題;保護措施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問題逐漸成為了現代人們期待高品質生活時重點擔憂的問題,因為目前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主要以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較為突出。由于鄉鎮企業的環境污染和常規農業所施用的化肥和農藥導致了農村的環境污染嚴重,這兩個問題日益加劇危害著農村的環境質量,因此,及時地采取有效措施對這兩方面的環境污染因素進行改善已是當下環境保護所刻不容緩的重點工作內容,也與我國環境保護目標的順利實現息息相關。
1農業資源與環境之間的矛盾
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理念將資源和環境定居在了其發展的核心和基礎位置上。然而,依照目前的形式來看,農業發展與資源和環境之間發生了較為突出的矛盾,具體存在問題如下: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但我國領土面積相對于我國人口數量則處境是岌岌可危。據有關資料表明,目前我國耕地面積將近1.3億公頃,實際總量為19.2億畝,但人均耕地僅0.1公頃,占世界平均水平約4.5%,不由分說,我國耕地水資源短缺的嚴重性。雖然我國目前的耕地面的也存在嚴重的短缺,但相比于水資源短缺問題還相對良好。我國人均擁有水資源僅占世界水平的1/4左右,約2000立方米。但目前我國已存在水資源嚴重短缺,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均由于水資源量不足500立方米,大大地制約著我國的農業發展。
2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的主要措施
農村算是生態資源的原始部門,因此,抓好農村的環境保護工作、促進農村的農業資源合理利用是我國生態社會建設的基礎。可再生能源由于其的可再生特點在可持續發展社會建設中占據著重要位置,科學、合理地對可再生能源進行開發和利用,促進生態農業的發展,從而實現保護、改善生態環境目的。
2.1合理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
生產意味著人們對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的開發、利用,是人們在對自然界進行著無期的索取,而自然資源并非無限的,它和人的生命一樣是有限的;除此之外,自然環境的承受能力與人的承受能力是一致的,并非無限度的。而且自然資源還分為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但如果將可再生資源利用不當,也會使其沉入不可再生資源行列,因此,農業和農村經濟注重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2.2合理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
可再生資源往往通過合理化利用可以將其恢復到再生資源行列,是促進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要途徑。清潔能源是通過對其的開發利用后,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或者對污染程度較小的一種能源。目前,我國的能源短缺問題在各個領域存在現象此起彼伏,對于農村貧困地區的能源問題而言,需采用因地制宜的方法進行開發和利用,即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一方面對傳統的能源進行開發利用,另一方面要對水能、沼氣能、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急性合理地開發和利用。例如,發展小型水電站,一方面對電力方面的相關問題可以進行合理化處置,另一方面可以對發電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有效減弱;而且沼氣不僅可以用來做燃料,還可以將有機質添加進農田,同時可大大減低農村的環境污染程度。
2.3發展生態農業
農業生產需要運用系統工程的方法,對其進行全面、細致地規劃和進行科學合理地組織,從而實現農業高產量、高質量、高目標以及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力爭將生態、社會、經濟系統的良性循環目標充分實現,以農業生產、經濟、生態環境的改善、發展融合為一體,使其相互之間形成協調發展的關系,實現構建新型農業體系目標。在我國的農業生產發展中,生態農業是主要的發展方向,我國的“十五”科技攻關重大專項已將生態農業列入其中。這一重大舉措使得農業發展中面臨的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充分地表現了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擁有的良好前景。
2.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逐漸對保護環境逐漸高度重視了起來。保護環境就是要確保現有的資源在不被受到破壞的基礎上,對生態環境進一步進行改善,促進環境的優化發展。由于人類發展對于農業具有特殊依賴性,目前,農業占據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首要位置,而環境是促進農業健康、快速發展的精神食糧,因此改善生態環境已是刻不容緩。
3結語
總之,科學、合理地進行農業資源的利用、最大化降低對環境的污染、促進農業生態平衡發展等是農業環境保護的主要工作內容。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理念將資源和環境定居在了其發展的核心和基礎位置上。發展生態農業,保護和合理利用農業資源,防治生態退化和環境污染,以改善農業生態環境質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