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7 16:35:04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農貿市場誠信經營內容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途徑是以正面教育培養人。作為農貿市場的管理,只有把人教育好了,才能思想統一、行動一致,才能抓內容管理、抓經營秩序整頓,才能打造“文明、誠信、放心”的市場品牌。花園路農貿市場本著“重在教育,重在規范”的方針,加強教育引導,幫助規范完善,教育員工與經營戶講信譽、講誠信、講質量、講服務,增強他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文明經商的意識。一是制定文明職工“五要守則”:統一著裝,佩戴工號牌;文明用語,按章管理;尊重經營戶,一視同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清正廉潔,不貪不占。“五要守則”已成為市場經營管理人員思想、道德、作風建設的核心內容,嚴格規范著每一個人的一言一行。二是制定目標考核文件,著力規范管理。每年年初,市場黨支部都以“反驕破滿,牢記‘兩個務必’,攀高爭先,強化爭創意識;定崗定職,牢記愛崗敬業,規范管理,強化責任意識”為主要內容,制定考核文件,實行目標考核。三是在經營管理中提出和實行“五真、五不”要求:交真心,熱情對待每一個顧客;講真話,介紹商品實事求是;賣真貨,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開真價,商品明碼標價不欺詐;做真賬,開具正規發票交足稅費;在經營過程中不拉客、不欺詐、不短斤少兩、不使用厚馬夾袋、不銷售變質商品。每年年終對照標準和要求,評出50名誠信經營戶,并讓其掛牌示范。這些做法都有效地推動了全場經營戶素質的提高。
二、建章立制規范人
以建立農貿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緊緊圍繞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的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理念,健全農貿市場管理服務體系,明確管理職責,提升管理水平,實現農貿市場經營有序、環境優美、食品安全目標。
二、實施范圍
區轄區內所有農貿市場。
三、實施原則
(一)實施標準化管理:
1.嚴格貫徹落實《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省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區星級農貿市場標準》等政策,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逐年增加資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衛生、交易器具等配套設施的標準化建設。
2.建立健全商品準入、快速定性檢測、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放心商品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經營者信用評價、消防安全、市場巡查、環境保潔、市場經營者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并上墻明示,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設立市場信息欄、健康教育宣傳欄,信息更新及時,讓消費者清楚、對經營者警戒。市場內無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短斤缺兩、哄抬物價等行為。
3.市場內經營戶證照齊全,商品標識規范統一,商品明碼標價且擺放整齊,并做到劃行歸市、分門別類,同時相關信息資料統一備份于電子顯示屏中,便于公眾查詢觀看。
(二)實施網格化管理:
1.市場舉辦方可根據市場規模、行業分類、經營戶數量合理安排市場管理人員,監督經營戶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經商、禮貌待客、熱情服務。同時要建立相關行業組織,開展自我管理與服務。
2.嚴格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按照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范圍,明確區域管理責任,并納入年度個人目標考核范圍,定人、定崗、定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分明。
3.市場舉辦方可根據市場內或行業內實際情況,選擇若干名經營戶作為“示范經營戶”,或開展“價格誠信經營戶”、“衛生標兵經營戶”、“群眾滿意經營戶”等評比活動,以鼓勵先進,鞭策落后。
(三)實施契約化管理:
1.相關職能單位要與市場舉辦方簽訂《農貿市場規范經營管理責任書》、《食品安全承諾書》、《“門前三包”責任書》等,并對市場舉辦方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嚴格考核,對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不同處罰。
2.規范市場攤位租賃合同文本,市場開辦方須將食品安全、商品準入、消費維權、誠信經營、規范服務、配合管理等內容納入經營戶合同條款,并設立發生嚴重違約行為終止攤位租賃的退市條款,以強化經營者責任意識。
3.市場舉辦方要樹立市場管理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嚴格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當地工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沒履行相關規定義務,在市場內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4.市場舉辦者應認真監督經營戶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自覺引導和督促市場內經營戶做好商品索證索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抽查考核。及時搜集經營戶的市場信用情況,并錄入市場交易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平臺,將考核情況、場內經營戶信用監管評價結果及其他相關情況,在所在市場醒目位置、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披露,接受社會和消費者的監督。
(四)實施聯動化管理:
1.建立聯合執法聯系制度。充分發揮聯合執法的優勢,強化對市場舉辦方、經營戶的監督管理。在區農貿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工商、公安、消防、農林、衛生、城管執法、質監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聯系制度,采取定期會商、聯合執法、信息抄告等協同監管舉措,整合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并逐步構建信息共享、管理同步、協作有力的管理網絡。
2.建立農貿市場監管情況通報制度。由區農貿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每季度召開農貿市場監管情況通報會,向相關職能部門、市場舉辦方以及新聞媒體通報市場巡查暗訪、專項整治、星級創建、目標考評等情況。同時,職能部門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和督查,將市場督查作為年度星級市場考評認定的重要依據。
3.建立媒體監督聯動制度。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積極與報社、電視臺等媒體開展合作,開設專欄和違法、違規行為曝光臺,及時報道農貿市場監管情況。
4、建立社會互動考評監督機制。要積極探索“開放日進市場”等有效載體。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群眾代表、市場舉辦方、經營戶代表和監管部門開展正常交流,點評工作業績和存在問題。邀請社會各界參與農貿市場重大管理活動,營造陽光管理、社會力量參與的共建機制,形成“市場管理靠大家,管好市場為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職責要求
(一)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市場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市場監管的責任主體,要與轄區農貿市場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把市場監管工作納入鄉鎮(街道)的重要議事日程。
2.在上級各項創建評比活動中涉及農貿市場的,由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落實,將上級要求和精神及時貫徹到轄區農貿市場,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市場要督促市場及時整改,并達到要求。
3.加強對轄區市場的日常檢查,督促市場搞好日常管理,協調市場與周邊單位的關系,幫助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二)有關職能部門:
1.工商部門: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審批和管理;依法開展驗照、換照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對市場舉辦方、經營戶的培訓和教育工作;牽頭組織星級市場考評工作。
2.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處市場內擾亂市場秩序不良行為,打擊市場內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驗收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市場舉辦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組織市場消防驗收工作,履行管理職責。
3.農林部門:組織開展對上市畜牧、家禽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查處販賣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開展調進、調入畜禽產品審批把關工作;強化對已檢疫家禽等的事后跟蹤監管和對狗、羊肉的檢疫。
4.衛生部門:組織做好《衛生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工作,參與督促、檢查市場熟食經營戶、以及涉及食品衛生行業的經營戶的衛生安全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衛生、除“四害”的預防示范工作,督促市場舉辦方落實衛生安全措施。
5.城管執法部門:嚴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強化對市場周邊流動攤販及違章設攤的清理工作;加強對市場周邊、臨時便民攤點的規范管理工作。
6.質監部門:定期開展計量器具的檢查、檢測工作。
(三)市場舉辦方:
1.加強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
2.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市場舉辦方經營管理職責。
3.加強市場衛生管理,改變市場“臟、亂、差”現象,市場經營管理有序。
4.健全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市場食品準入關。
5.重視市場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四)市場經營戶: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文明經營。
2.自覺履行市場相關經營管理制度,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3.認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經營義務。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6月15日前):各部門、各市場舉辦方要按照政府統一要求,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向廣大經營戶、社會各界宣傳農貿市場長效管理的目的和意義。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30日):一是各市場對照規定標準,查漏補缺,整改完善;二是組織開展對市場舉辦方和經營戶的教育培訓;三是召開市場長效管理工作會議,建章立制,明確責任;四是組織開展自查自評和互評活動。
(三)考核驗收階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對已完成改造任務市場的長效管理工作進行考核驗收、評估,對達標市場給予表彰,對未達標市場予以通報批評,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
(四)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場要按照標準,繼續完善工作舉措,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場管理和服務水平,營造健康、有序、舒適、安全的市場購物環境。
六、工作要求
二、目標任務
年底之前,全區范圍內鎮以上的各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全面實施以統一配置、統一管理、統一檢定、統一輪換為主要內容的“四統一”管理。
統一配置:計量器具由市場主辦者集中配置,提供給市場內經營戶使用,實施統一配置后,經營者不得自帶計量器具進入市場進行經營活動;
統一管理:市場主辦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提供給經營戶的計量器具實施日常管理,負責對本市場計量器具的使用、維修、更新和定期報檢等管理工作;
統一檢定:市場主辦者對統一配置的計量器具登記造冊,依法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并向其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按時定期申請強制檢定;
統一輪換:市場主辦者對提供給經營戶的同類型計量器具實行定期輪換,輪換頻次每年不少于兩次。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年3月底前,制定下發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管理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統一認識,明確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實施“四統一”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根據轄區內農貿市場實施“四統一”管理進度安排,督促轄區內各農貿市場制定推進“四統一”管理的具體計劃。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12月底前,全面推進計量器具“四統一”配置工作。年6月底前,全區所有鎮以上農貿市場完成計量器具“四統一”配置工作。(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1)。
(三)檢查驗收階段。每年年底或年初,對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實施“四統一”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區政府組織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對全區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實施農貿市場計量器具長效管理。
四、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管理,是根治農貿市場缺斤短兩等計量欺詐行為的重要舉措,是一項“惠民”工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推進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管理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作為推進我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認真組織落實,切實加以推進。全區農貿市場主辦者、經營者要充分認識推進“四統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動支持、積極參與農貿市場實施“四統一”管理工作,共同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繁榮。
(二)明確主體,落實責任。農貿市場主辦者是市場計量工作第一責任人,也是實施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管理的主體,要全面負責本市場的“四統一”管理實施工作。各農貿市場要成立以法定代表人為組長的工作班子,建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本市場“四統一”管理的實施工作,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制定本市場實行計量器具“四統一”工作的計劃與步驟,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確保有序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三)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農貿市場主辦方在制定本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管理實施辦法的過程中,應注重聽取市場經營戶的合理建議。在實施過程中,市場主辦方應向經營者公開實施辦法、公開進展情況、公開實施結果,確保透明運作。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實施統一配置,原則上由農貿市場主辦方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根據質監部門提出的計量器具的有關要求(包括精度、規格、型號等要求),進行統一購置。配備的計量器具須符合國家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其稱重范圍和準確度要與其經營范圍適應,并經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發放至經營者使用。
(四)建立檔案,定期檢定。農貿市場主辦方必須統一建立計量器具強制檢定檔案,依法統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備案和檢定。農貿市場計量器具的法定強制檢定周期為一年一次,市場主辦方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檢定申請。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須在計量器具明顯位置加貼強制檢定合格標志。無檢定合格標志的計量器具不得在農貿市場內使用。
(五)加強管理,維護秩序。農貿市場主辦方是計量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計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確主辦方與經營者的各自的職責與管理要求,對本市場計量器具的檢定、使用、維修、更新、標識實行有效的管理,認真組織本市場計量器具的定期輪換工作。市場主辦方應向經營者以書面形式明確計量工作的權利義務和應的法律責任,積極向市場內經營者宣傳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市場內經營者誠信合法經營,對缺乏誠信或者屢有計量欺詐行為的經營者應清除出場。市場內經營者應遵守計量法律、法規及農貿市場主辦者關于計量活動的有關規定,不得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不得破壞鉛封和強制檢定合格標志,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農貿市場須在顯著位置設立公平秤,指定專(兼)職人員進行管理,對復秤情況進行登記,為消費者提供誠信服務。
(六)落實措施,確保長效。農貿市場在統一配置計量器具后,其計量器具的產權已歸市場主辦方所有,今后計量器具成為市場主辦方開辦市場的必備硬件之一,各經營者不得自帶計量器具入場經營,為保證統一配置計量器具后的長效管理,市場主辦者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應采取應的措施,確保計量器具正常的維修和更換,保證經營者的正常經營;二是應與制造、銷售或修理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協議,明確計量器具的修理、更換及防作弊的要求,保證市場統一配置的計量器具正常有效的使用。三是應與經營戶簽訂使用保管協議,明確計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的要求,確保經營者規范、正常使用計量器具。
(七)依法行政,強化監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堅持依法行政,積極優化管理、優化服務,大力推進農貿市場“四統一”管理,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要堅持長效管理與集中整治結合,依法嚴厲打擊計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要堅持打、扶并舉,將“四統一”管理與推進計量誠信農貿市場、星級農貿市場創建工作結合起來,對存在計量違法行為的農貿市場進行曝光、懲戒,對誠信經營、服務優質的農貿市場著重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建立組織。成立區推進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各鎮(街道)分管鎮長(主任)以及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政府法制辦、區工商局、區質監局等關部門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質監局。各鎮(街道)設立推進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工作領導小組,可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具體負責本地區農貿市場計量器具“四統一”工作的組織實施。
1 蔬菜條碼制銷售的概念
蔬菜條碼制銷售就是銷售者在蔬菜銷售過程中將蔬菜追溯碼(即條碼)粘貼于消費者所購買的蔬菜表面或包裝上,消費者可以根據蔬菜追溯碼(即條碼)查詢蔬菜質量安全信息。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查找到生產者,投訴到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可通過農戶的生產臺賬記錄分析查找產生問題的原因,從而分清責任,作出處理。其特點是通過紙質生產臺賬追溯生產源頭,符合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中規定的建立生產記錄和鼓勵、引導對農產品進行標識的要求。
2 蔬菜條碼制銷售的追溯流程
蔬菜條碼制銷售的追溯流程見圖1。
3 實施蔬菜條碼制銷售的作用
實施蔬菜條碼制銷售,貼上條碼就相當于給蔬菜配上了“身份證”,也相當于“一張發票”、“一個承諾”,具有一舉多得的作用。
3.1 提高生產者的安全意識
實施蔬菜條碼制銷售后,一旦出現蔬菜質量安全問題,消費者可以通過蔬菜條碼追查生產者,進行追根溯源,對于蔬菜生產者來說,蔬菜條碼制銷售就像是一個“緊箍咒”,時刻督促菜農提高蔬菜質量安全生產意識,確保蔬菜質量安全。
3.2 促進銷售者誠信經營
自產自銷戶既是生產者又是銷售者,在蔬菜條碼制銷售過程中,不僅可以通過條碼所含信息獲得消費者的認可,還可以不斷積累銷售信用,逐步打造自我品牌,培育固定客戶。因此,蔬菜條碼制銷售促進了銷售者間的良性競爭,引導銷售者進行誠信經營,為最終實現蔬菜優質優價奠定了基礎。
3.3 滿足市民的消費需求
蔬菜條碼制銷售不僅有效提高了消費者對蔬菜質量安全的知情權,還有利于消費者通過條碼了解所購蔬菜產品的相關情況,做到明白購買,放心消費;同時還可有效提高消費者自身利益的維護權,一旦出現蔬菜質量安全問題,消費者可以根據條碼追根溯源,維護自身權益,從而滿足市民的消費需求。
3.4 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蔬菜條碼制銷售有效約束了蔬菜生產者(銷售者)的行為,減輕了監管部門的工作強度。同時,一旦某蔬菜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監管部門可以根據蔬菜產品的條碼信息追根溯源,及時準確控制或召回、銷毀問題產品,迅速將為害控制到最低限度。
4 實施蔬菜條碼制銷售的主要內容
以鄉鎮農貿市場為實施主體,以蔬菜自產自銷戶為實施對象,按照建立一支隊伍、設立一本臺賬、建好一套系統、設置一塊標牌、粘貼一張條碼“五個一”的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蔬菜條碼制銷售管理體系,實現蔬菜“生產有記錄、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詢、責任可追究”,給生產者以利益、銷售者以責任、消費者以信心。其核心內容是設立一本臺賬、建好一套系統、粘貼一張條碼。通過紙質生產臺賬追溯生產過程,符合目前菜農素質和家庭經濟條件的實際情況。
4.1 建立一支隊伍
以現有鄉鎮農服中心檢測員和農貿市場檢驗員為基礎,組建一支負責蔬菜條碼制銷售執行情況監管的專業隊伍,并確立一名條碼制銷售管理人員,通過專業培訓,提高其蔬菜質量檢測能力和“條碼”信息采集、日常監管、操作流程控制能力。
4.2 設立一本臺賬
肇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使 用 須 知
1.本合同及合同所附協議書、責任書、保證書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市場鋪(檔)位租賃合同》為主合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為附合同,附合同隨著主合同的續簽自動生效。
3.履約租戶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所列的《農貿市場經營規范》和《農貿市場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和要求。
4.本合同作為市場租戶在本市場經營的依據,由市場業主和市場租戶各執一本,妥善保管。
5.招投標后,原持有本合同的中標者須憑本手冊到市場業主續簽或變更主合同的相關內容,以確認合法經營資格。
6.本合同統一用鋼筆或碳筆填寫,個人不得擅自涂改。
主合同:
市場鋪(檔)位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規范化管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法》、《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市場的鋪(檔)位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狀況、用途(詳見附表)
第二條 租賃期限(詳見附表)
第三條 租金、其他款項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一)租金(詳見附表)
(二)租金支付期限: ;
支付方式: ,逾期繳交的按日追加 的違約金。
(三)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設施保證金和水電押金,作為履行合同保證金和市場規范管理的經營規范保證金,期滿后無息退回或抵償因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
(四)乙方必須按時繳清水、電費及正常的水、電損耗分攤款,必須按時繳清衛生費和綜合治安費。交款時間: ,逾期繳交的按日追加 的滯納金。
(五)乙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進(銷)貨臺帳。由于客觀原因未能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的,可委托甲方代做臺帳,甲方將收取相應服務費用,交款時間: .
第四條 租賃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更換、改建、擴建
(一)市場內公共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
(二)乙方應自覺愛護好市場設施,期滿交接時乙方應保證租賃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租賃物附屬設施屬容易損耗的(如光管、燈炮、消毒燈、滅蚊燈、排氣扇、漏電開關、水、電開關、水表、電表、支管線、滅火器、門鎖、鋪位的卷閘的小修等),其維修、更換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場內(含商鋪內)拉接水、電和增設負荷。乙方如需對鋪位進行裝修、改建、擴建或增設負荷,必須書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屆滿或乙方中途違約致使合同解除時,乙方增設的設施不能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如將租賃物及設施(含增設設施)損壞、毀壞,必須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及國家、地方關于農貿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守法經營、公平競爭,不得欺行霸市,不得采用(或參與)恐嚇、阻止、威脅、壓標、串標、控標等手段侵害甲方利益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不得參與罷市和非法游行示威,不得參與等活動。
(二)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消防、計劃生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覺遵守《農貿市場經營規范》、《農貿市場衛生管理規范》和甲方規定的“門前三包”等制度,并自覺履行與甲方簽訂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等責任書、協議書的責任義務。責任書、協議書的有關條款并入本合同一并執行。
(三)乙方不得將租賃物用作非法用途和經營違禁品,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讓或擅自調換。
(四)乙方不得亂停亂放(車輛),亂占場地,亂搭亂建,亂擺亂賣,不得占道經營或在通道上堆放物品而阻塞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構成乙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應根據職能部門要求,落實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進銷的臺帳,其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同時,乙方須遵守《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必須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乙方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規范合格、準確的計量器具。屬委托甲方代建臺帳的,乙方必須如實提供相關食品(食用農產品)的信息資料(包括供貨方的營業執照、供貨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
(七)乙方不得提供超簿塑料購物袋,實施有償使用標準塑料購物袋制度。
(八)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 日內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內仍未搬出物品,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自愿交由甲方處理。因乙方逾期不搬遷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必要時甲方可向人民法院。
(九)租賃期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為不定期(不定期租賃合同指可隨時解除的合同)
(十)甲方應按時將租賃物交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逾期不交租金和其他應交款項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供電,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的損失由各方自行負責。
(十三) .
第六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自然終止的條件:因不可抗力、城市規劃、市政建設、市場搬遷、市場布局調整改建、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二)因下列情形,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盡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 天不交清租金和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款項。
2.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約定,未盡義務,經甲方交涉未果的。
(三)因甲方未盡義務,不能將租賃物按時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給乙方使用或未盡本合同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承租經營的,甲方應順延租賃期限或相應減除延誤期內的租金。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甲方超過15天仍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義務而造成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該項賠償責任。
2.如乙方行使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自解除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項而造成市場的不穩定因素和侵害甲方利益,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有權取消其在市場內的投標資格。
2.乙方因未盡本合同應履行的義務,違反合同第五條第四項內容和《農貿市場經營規范》、《農貿市場衛生管理規范》規定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無條件扣除乙方合同履約保證金,第一次違反扣50元,第二次違反扣100元,第三次違反扣150元,依次類推,直至扣完為止,再重新交納新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3.乙方在經營期限內無法保障市場設施的完好無缺,甲方將于合同期滿視設施的損壞程度扣除乙方的設施保證金。
4.合同期限內,乙方逾期不交水電費或乙方中途退出經營致使甲方漏收水電費的,甲方可在其水電押金中扣除作為水電費用的補充。
(三)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約或動用履約保證金先行維修更換,然后由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四)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給另一方。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肇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租賃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作出補充或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在附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為主合同,附合同隨著主合同的續簽自動生效。
附表: 年租賃合同主要條款內容
年租賃合同變更主要內容
附合同:
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現甲、乙雙方簽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乙方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乙方必須建立食品進貨臺帳(或委托專管員建立),以備查驗。
三、甲方將協助有關職能部門不定期對乙方食品進貨臺帳進行查驗,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乙方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乙方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臵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乙方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七、乙方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八、乙方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乙方認為應當召回的,應當立即召回。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貿市場經營規范
一、市場內禁止銷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偽劣商品;
(二)贓物、賑災物資和來歷不明的物品;
(三)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四)應當檢疫、檢驗而未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農副產品;
(五)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產品,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六)、物品和其它非法出版物;
(七)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它物品。
二、市場交易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強買強賣,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條件;
(二)壟斷貨源,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三)摻假、摻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商品的質量、性能、規格、技術標準上欺騙消費者;
(四)使用不規范合格計量器具銷售商品或銷售商品數量不足;
(五)銷售或提供服務不明碼標價;
(六)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和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違法活動。
農貿市場衛生管理規范
規范擺賣,劃行歸市,生熟分離,物品擺放整齊,不得占道經營和亂掛亂搭,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實行“門前三包”。“門前三包”要求每個市場租戶必須配臵垃圾桶,用于盛裝該鋪(檔)位產生的垃圾,應保持鋪(檔)位地面及通道的潔凈,無垃圾,無積水。具體要求如下:
一、門店衛生要求
(一)產品擺放整齊、美觀、無亂拉電線、繩線、無蜘蛛網,地面干凈,
不得超線擺賣;
(二)除“四害”要徹底,做到無鼠屎、鼠跡、鼠洞,無活(死)鼠和蟑螂;
(三)糧食店要勤清理垃圾,產品堆放必須離墻離地。
二、燒臘、熟食、糕點、涼拌菜、米面制品、豆制品檔衛生要求
(一)食品銷售門店必須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三)操作人員與收款人員必須分開;
(四)從業人員不能戴戒指和留指甲;
(五)防蠅門、窗不能隨意打開,要打開消毒燈、滅蠅燈、排風扇;
(六)洗手盆要放臵洗潔精和干凈毛巾,砧板保持干凈;
(七)生食品不得進入熟食間銷售;
(八)半成品、熟食銷售必須加蓋防蠅、防塵紗罩;
(九)不需加工、切配的熟食(如糕點、面包、小菜等)必須臵于密封、透明并帶有活動銷售窗的玻璃柜內銷售,必須用工具售貨;
(十)定型包裝食品的包裝、標識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不得銷售過期變質、禁止食用的食品;
(十一)檔內不得有蚊、蠅、蚊蟲、鼠跡。
三、冰鮮、光三鳥、鮮魚、豬肉檔衛生要求
(一)保持臺面、收錢箱及砧板底清潔,臺底無臟物、蜘蛛網;
(二)無血水淌流;
(三)魚臺、魚池干凈;收市后用水清洗干凈;
(四)每檔必備有蓋水桶用于收集廢物,保持地面干凈無垃圾;
(五)不得墊高擺賣。
四、三鳥檔衛生要求
(一)檔內墻壁四周要干凈,不得沾有毛、血等污物;
(二)羽毛、內臟等廢棄物,要及時進桶加蓋,不得遺留地面;
(三)籠底要設臵托盤承托糞便,保持三鳥籠底干凈,及時清洗;
(四)死動物不得隨意亂扔,保持地面干凈無雜物。
五、水果檔衛生要求
(一)每檔必備一個雜物果皮有蓋水桶,保持檔位四周的清潔衛生;
(二)按規定位臵擺放水果;
(三)不得銷售腐爛水果。
六、蔬菜檔衛生要求
(一)臺面不得加墊泡沫、木板等雜物,不得隨意澆水淋菜,保持菜臺周圍干凈;
(二)每檔必備一個有蓋水桶,專門收集菜葉、菜頭等雜物,不得將雜物隨意丟棄在擺賣菜臺地面周圍;
(三)按照凈菜上市的要求把好進貨關,售賣的蔬菜無黃葉、爛葉、菜根等。
農貿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者評選辦法
為加強農貿市場經營規范管理,引導市場內經營者樹立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文明經營意識,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營造“人人爭當誠信經營者”的和諧氛圍,于每季度末對市場租戶進行誠信文明經營檔位評選。辦法如下:
一、申請參加評選活動的檔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并嚴格按照《市場鋪(檔)位租賃合同》規定時間繳納每月租費。
2.經營信譽。市場租戶嚴格遵守市場經營守則,合法經營,文明經營。
3.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生產。
4.遵守市場經營秩序,規范擺賣。
5.遵守市場衛生管理規定,積極配合政府及行政監管部門開展的衛生管理工作。
6.沒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
二、評選方式
由市場管理服務部門根據市場租戶當季度的租費繳納、安全生產、經營秩序、衛生保潔、經營信譽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等情況進行綜合評比。
市場租戶當季度每遵守三項評選內容則可獲得一顆“”,最多可獲得五顆“”。市場管理服務部門在《市場租戶文明經營情況統計表》的相應內容欄蓋上“”,對季度末擁有五顆“”的市場租戶,在征詢轄區工商部門和行業代表意見后,授予“誠信文明經營者”稱號。
三、評選結果的應用
市場管理服務部門于每個季度初將上個季度被授予“誠信文明經營者”的市場租戶名單張貼到相對的檔位上進行公告,并可給予獎勵,以鼓勵廣大市場租戶合法經營,公平競爭。
農貿市場誠信文明經營者評選標準
農貿市場是城鄉居民“菜籃子”供應的主要渠道和農產品消費的重要場所,與群眾關系最為密切。加快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對改善民生、優化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內容標準
(一)指導思想。以“保供給、保安全、穩物價”為要求,以“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為抓手,通過“改造一批、規范一批、取締一批”,全面提升我市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為群眾提供一個環境舒適、購物方便、食品安全的購物場所,造福于民,提高城市品位。
(二)總體目標。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分類改造,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完成我市所有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年已啟動市區范圍內農貿市場的改造提升,完成府前路菜場與南門菜場的改造,對市區無證馬路市場進行綜合執法整治。2012年完成城區及中心鎮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建立食品安全電子監管信息平臺。2013年在總結提升前兩年改造提升經驗基礎上,對一般鎮鄉及農村農貿市場進行改造提升,努力實現點上全達標、面上全覆蓋,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務。
(三)內容和標準。改造提升內容:對農貿市場硬件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規范市場布局,完善市場設施(設備);加強對農貿市場規范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市場業主管理責任;整治市場交易秩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誠信經營;整治市場及市場周邊秩序,對無證馬路市場進行綜合執法整治。改造標準: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地不濕、無異味、菜安全、價公道、計量準、可休息、價公示、可追溯、聯成網”的基本要求實施改造提升。
三、重點任務
1.合理規劃布局。根據方便居民和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以及城市發展、房地產開發及新住宅小區建設情況,統籌考慮農貿市場的服務半徑、區域輻射及配套設施等因素,合理設置農貿市場區域網點布局,杜絕重復建設、無序建設。
2.細化工作任務。年市區已完成府前路菜場和南門菜場的改造提升,加強無證市場整治規范,市區應麟路、人民北路無證馬路市場實施搬遷;2012年改造提升9家,分別為溪西蔬菜水果市場、馬澗農貿蔬菜綜合市場、墩頭農貿市場、蓮花路菜場、厚仁農貿市場、殿山菜市場、蘭花社區教師村菜市場、諸葛蔬菜市場、游埠蔬菜市場。2013年改造提升14家,分別為黃龍洞菜場、華晨綜合市場、排嶺綜合貿易市場、煙溪農貿市場、河里新村綜合市場、應家農貿市場、女埠綜合市場、清勝塘綜合市場、園中村蔬菜綜合市場、永昌蔬菜市場、石龍頭菜市場、大路口綜合市場、橫溪農副產品綜合市場、馬達菜場。
3.爭創星級市場和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按照省政府對農貿市場標準化、信息化改造要求,大力爭創星級市場和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通過創建一批龍頭示范市場,帶動其他農貿市場規范經營、健康發展,提高我市農貿市場整體檔次。年創建二星級市場2家;2012年擬創建二星級市場2家;2013年擬創建二星級市場3家。年創建“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1家,2012年創建2家,2013年創建3家。
4.健全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立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網絡,落實進貨查驗和快速定性檢測制度,全面建立農貿市場檢測室或配備檢測箱,公開檢測結果,并將檢測情況錄入電子信息系統。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市場經營戶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市場主辦單位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
5.完善市場供求和價格監測體系。在中心農貿市場建立主要農副產品供求和價格監測體系,實時監控和公布農副產品供求狀況和價格水平;逐步建立農副產品供需調節和價格預警應急機制,保持農副產品價格的總體穩定。
6.加強運營體制和業態創新。鼓勵和支持國有、集體資本參與農貿市場投資經營,新建農貿市場原則上由國有資本直接全資投入。健全農貿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市場主辦權和市場管理權分離,逐步解決農貿市場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創新產銷對接機制,鼓勵農貿市場與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等合作,建立直供直銷、連鎖配送、凈菜銷售等模式,實現服務優質化、個性化和便捷化。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的組織與領導,成立市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具體負責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國有農貿市場改造提升由市工商局牽頭,市市場開發服務中心負責實施;其他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辦、誰受益、誰負責”原則,由所在鎮鄉、街道督促業主組織實施。列入市政府改造提升的項目,按簡易程序進行公開招投標,涉及相關事項審批憑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予以辦理。相關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減免或就低收費;標后監管單位要加強指導服務,特事特辦;市行政執法局做好城區無證馬路市場和市場周邊環境綜合執法整治,配合鎮鄉、街道做好集鎮市場外經營的綜合執法整治。
2.強化保障激勵。在省財政對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專項補貼的基礎上,市財政設立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專項資金,實行“以獎代補”,按照投資總額的50%予以獎勵,城區農貿市場單個項目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農村農貿市場單個項目獎勵總額不超過80萬元。具體為進場施工付10%,工程量完成一半時付30%,驗收合格后付40%,決算后付20%。改造提升市場所在地的鎮鄉、街道按照投資總額的10%配套獎勵。
鼓勵農貿市場爭創星級市場和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對新評定為一星、二星、三星級市場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三年后復評合格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獎勵;對被評為省文明示范農貿市場的,給予追加獎勵20萬元。
一、加強組織領導,構建長效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局黨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和相關所直接掛鉤,加強對工作的指導。
二是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內容和標準,并劃分了具體的工作職責,做到定崗、定責、定人。
三是注重長效。為保證文明經營工作持續開展,不走過場,切實構建市場文明經營體系,局將此項工作納入到日常工作中,成立文明經營辦公室。
二、注重宣傳教育,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是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認識。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上級文件,明確目標,強化規章制度和監管責任的執行落實,切實提高對開展“文明經營”工作的認識。
二是倡導文明經營理念。面向轄區各類市場主體開展了一系列宣傳活動,先后共印制“守信經營”、“誠信興商”、“事事處處營造和諧,點點滴滴展現文明”、“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旺”等內容的各類宣傳橫幅53幅、發放宣傳資料10000多份,簽定文明經營承諾書30000多份,發放文明經營倡議書30000多份,轄區各類市場、大中型商場超市充分利用公示欄、廣播、電子屏幕、派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普及文明知識,設立警示欄,弘揚誠信理念,進一步強化了市場主體的誠信經營意識,提升了經營者的職業道德水平和誠信自律意識。
三是調動市場開辦者積極性。以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發放文明經營倡議書和召開專題會議及行政約談等方式,向市場開辦者、大型商場超市及各類經營戶全方位、多角度地闡明了文明經營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主動參與。通過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形式,取得了各類經營主體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工商部門、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通力協作的文明經營活動主體框架。
三、扎實推進,實現放心消費環境。
一是借xx市衛生城市屆滿重創之機從硬件入手,積極動員市場開辦者投資改造市場硬件設施,對市場地面、下水道、臺檔、照明、便民設施等硬件進行了更新,使市場面貌發生根本性改觀,廣受群眾歡迎。
二是軟件升級。指導市場開辦者健全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包括市場管理和檢查制度、交易糾紛調解制度、商品質量和價格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檢查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并加強市場監管。
三是指導經營者加強文明經營誠信建設。做到公開公正規范經營,亮證亮照經營,明碼標價,無銷售國家嚴禁入市的商品,能按照消費者要求提供相應的票據。
四、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一行冒雨到XXX農貿市場調研指導
1.各街道辦事處(10個)
(1)分解落實總目標。各街道辦要圍繞全區穩定價格總目標,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班子,并結合實際情況,分解制定落實總目標的具體工作措施和目標責任制。
(2)穩定主副食品市場價格水平。各街道辦要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調控,切實穩定主副食品的價格水平。區物價局依據各街道采集的市場肉、禽、蛋、菜、魚等價格,測算其居民主要副食品綜合平均價格漲跌幅度,每月通報,并于年終進行考核。
(3)加強農貿市場管理。各街道辦要明確農貿市場的公益性屬性,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投入,切實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政府的各項政策規定,落實攤位費備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市政府規定的各項規費減免政策。
2.穩定價格責任部門(22個):區物價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區供銷總社、區農業局、區旅游局、區工商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安分局、區國土分局、區住建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建工局、區人防辦、區質監分局。
(1)分解落實總目標。圍繞全區穩定價格總目標,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能范圍,分解制定本系統、本部門落實總目標的具體工作措施和目標責任制。(責任單位:各責任部門)
(2)設立農貿市場直銷攤位。按照“定菜農身份、定生產基地、定銷售攤位、定食品安全責任”的“四定”要求,全區農貿市場應設立直銷攤位,攤位費按政府規定予以減免。直銷攤位的商品價格應相應低于市場內同品種商品價格,貫徹落實《直銷攤位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3)降低攤位費標準。按市政府的規定,組織落實農貿市場攤位費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物價局)
(4)實行攤位費備案管理制度。農貿市場攤位費等收費實行備案管理,由市場開辦者向區物價局備案后執行。(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5)進一步清理農貿市場收費。免收農貿市場案秤、電子案秤、電子臺秤、條碼秤、電子計價秤檢定收費;對農貿市場從事食品衛生及公共場所相關從業人員免收衛生知識培訓費。(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6)降低農貿市場用水價格。對農貿市場用水按照民用水價格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7)規范農貿市場稅費代收行為。農貿市場代收稅費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不得另行加收任何費用。(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8)深化“綠色通道”政策。擴大鮮活農產品目錄范圍,將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范圍,區域所有收費公路對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實行免費通行。(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9)推動企業價格自律。對大型超市、農貿市場等主副食品經營者宣傳價格政策,開展政策提醒。積極倡導各大超市讓利于民,多推大眾菜、優惠菜。(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商務局、區供銷總社、區糧食局)
(10)開展市場聯合檢查。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單位的市場聯合大檢查,堅決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相互串通、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商務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局)
(11)加強消費維權。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體系作用,暢通消費者訴求渠道,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理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對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要依法查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工商局)
(13)加強民生價格信息服務。將民生商品的零售價與批發價通過報刊、電視、網站進行公示、實行適時更新,不斷提高公布頻次,引導居民消費,穩定價格預期。(責任單位:區物價局)
(14)落實調運補貼和儲備資金。在惡劣天氣等緊急情況下啟動臨時調運補貼,由區財政補貼,保障緊急情況下市場供應。蔬菜儲備的費用由區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15)加強社會救助。認真做好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低收入困難家庭季審、半年審和年審工作,強化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出即出、應調即調”,各類困難群體臨時生活補貼不重復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保證各項保障資金和各類救助資金真正惠及困難群眾。(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物價局)
(16)強化價格調控。突出價格調控的重點,落實糧食、蔬菜、食用油、豬肉、食糖等主副產品生產、供應、儲備、調控的目標和任務。強化考核,切實把價格工作目標列入各有關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國土分局、區工商局、區環保局、區衛生局、區質監分局、區住建局、區人防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農業局、區旅游局)
(17)全面倡導價格行為規范。建立健全商品明碼標價制度,全面推行價格誠信經營,規范價格行為。全年無重大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責任單位:區物價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環保局、區衛生局、區質監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農業局、區旅游局)
二、治亂減負總目標:國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執行到位,收費減免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執行各項收費管理規定,全年無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發生。
(一)各街道和區有關責任部門具體任務
1.各街道辦事處(10個)
(1)分解落實總目標。圍繞全區治亂減負總目標,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班子,并結合實際情況,分解制定落實總目標的具體工作措施和目標責任制。
(2)執行各項收費管理規定。國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全年各有關所屬部門無擅自立項、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等行為發生。
(3)落實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涉及企業改革、促進和諧發展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低保對象等弱勢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優惠政策。
(4)加強房產價格管理。加強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按照《 市保障性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核批準政府指導價。嚴格執行商品房明碼標價制度,維護和規范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
(5)加強醫藥價格(收費)管理。落實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政策,探索社區醫療服務收費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零差率銷售藥品制度。落實惠民醫院醫療收費減免政策。規范收費公示,公示率達100%。
(6)加強旅游價格監督。強化園林景點價格監管,凈化旅游市場價格環境,倡導旅游誠信經營,促進旅游業的發展。規范旅游價格明碼標價行為,標價率達100%。
(7)貫徹落實涉農價格(收費)政策。加強農業排灌水、電費等監管,無亂收費和亂加價行為。認真落實農產品價格保護政策,保持農資正常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加強中心集鎮、中心村建設,農民自住房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收費減免政策落實到位,執行率達100%。
(8)建立健全農村價格管理監督網絡并正常開展工作。各街道、行政村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欄達到“看的清、讀的懂、留的住、不破損”的要求,公示率達到100%。
(9)規范收費行為。監管收費單位建立健全收費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公示規范、醒目、公示率、準確率均達100%。收費票據開具規范,收費項目、標準準確無誤。
2、治亂減負責任部門(17個):區住建局、區建工局、區人防辦、區林業局、區國土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分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旅游局。
(1)圍繞全區治亂減負總目標,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能范圍,分解制定本系統、本部門落實總目標的具體工作措施和目標責任制。
(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收費管理規定,國家、省、市宣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執行到位。全年無擅自立項、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等行為發生。
(3)落實涉及企業改革、促進和諧發展的各項收費優惠政策。落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低保對象等弱勢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優惠政策。
(4)積極應對市場價格波動,確保政府價格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5)建立健全收費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公示規范、醒目、公示率、準確率均達100%。收費票據開具規范,收費項目、標準準確無誤。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標準分為優秀、達標、基本達標和不達標四個等次,具體考核工作分兩個方面進行:穩定價格目標考核由區政府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組織實施;治亂減負目標考核由區物價局和區發改局牽頭組織。
(二)各目標責任單位年度考核由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組成。
日常考核以區政府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價格管理檔案和檢查檔案為依據,日常考核分占全年總分的40%。
半年考核是各目標責任單位每半年對目標落實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自查、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情況分占全年總分的20%。
年終考核由區政府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對各穩定價格目標責任單位進行考核,在年底進行,年終考核分占全年總分的40%;治亂減負目標考核由區物價局、區發改局牽頭分平時、半年、年終進行相應考核。
(三)凡在年度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達標:
1.因保供穩價措施不力,引起本區域和管理范圍內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斷檔脫銷,造成價格暴漲的;
2.因價格或亂收費問題,引發群眾聚集、群訪等惡性事件的;
項目編號:SYZB-2021-042
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需求
響應應答
偏離說明
備注
1
人員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或企業管理的單位,具有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上述文件須提交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2
專業設備及軟件要求
滿足本農貿市場經營需要的專業設備及軟件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3
工作內容及范圍
諧海路農貿市場經營管理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4
技術方案要求第1項
需在新市場建成前,對老市場及露天市場進行管理;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5
技術方案要求第2項
制定建立菜市場管理制度,限時、限地、限制內容的要求實施規范、有序管理。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6
技術方案要求第3項
建立專門臺賬,對商戶實行檔案化、實名制管理,教育商戶遵章守紀,誠信經營。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7
技術方案要求第4項
菜市場經營的農副產品(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熟食、主食、副食調料等)經營占比不應少于80%,少量其他便民業態(修配、小百貨、土產雜品等)經營占比不應大于20%,原則上不允許設立大型綜合超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8
技術方案要求第5項
菜市場應設置管理室(10-12平方米)、獨立檢測室(5-8平方米)。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9
技術方案要求第6項
對商戶銷售產品進行質量把控,保證食品安全衛生。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0
技術方案要求第7項
做好安全生產,建立安全工作預案,對菜市場運行進行安全檢查。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1
技術方案要求第8項
菜市場應配置安全監控設施,可全方位實施24小時電子監控,信息記錄保存10天以上。此項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2
技術方案要求第9項
負責菜市場衛生清整、垃圾清理工作,配置統一廢棄物容器、分類垃圾桶(箱),保持市場的環境良好秩序。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3
技術方案要求第10項
對菜市場經營地進行衛生防疫消殺,做好日常防疫工作(測溫、驗碼、佩戴口罩)。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4
技術方案要求第11項
配合各級監管部門做好菜市場運營管理、黨建宣傳及創文創衛相關工作。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5
技術方案要求第12項
該菜市場內除原有配套設施設備外的一切裝修均按照投標人投標(書)中標明的裝修裝飾方案實施。裝修用材、電線、管線及攤位設置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6
技術方案要求第13項
菜市場應根據需要配置快速檢測設備,并對入市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含量進行監測。市場應每天核對進貨商品與商品檢疫檢驗合格單(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質檢人員應對各種單證進行真偽及有效期驗證,對初次入場的經營者資質證明及其商品質量證書原件應留復印件存檔,建立可追溯機制。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7
技術方案要求第14項
菜市場內經營的商品出現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等質量衛生問題時,應及時下架封存,并報食品衛生管理部門處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機制。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8
技術方案要求第15項
菜市場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導圖欄、供應區域標志。市場需在明顯位置設立價格行情顯示屏。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19
技術方案要求第16項
投標人應在該菜市場內公示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菜市場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平面圖、健康教育宣傳欄、食品安全責任信息公示等。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20
技術方案要求第17項
投標人應合理使用該菜市場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市場房屋、附屬設施等的日常維修維護由投標人負責。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21
技術方案要求第18項
菜市場借助智能電子秤、手機APP等智能終端設備開展日常交易,搭建市場管理方和商戶信息互聯系統。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22
技術方案要求第19項
投標人應遵守本協議中提到的相關文件和規定(詳見附件1),并禁止自行車、電動車及寵物(殘疾人用車、導盲犬等特殊情況除外)進入菜市場,可在市場門口設置相應設施進行引導,但該設施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23
技術方案要求第20項
未經招標人同意,投標人不得擅自對房屋結構和設施進行拆改,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恢復原狀并給予賠償,同時招標人有權終止協議。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無
注:
1、不如實填寫負偏離情況的響應文件將視為虛假材料。
2、項目需求指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具體項目需求中的各項要求。
3、響應應答指磋商響應單位的實際情況。
4、偏離說明指項目需求與響應應答之間的不同之處。
供應商名稱(公章):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市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集貿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深入開展以市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查處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確保上市商品質量,人民群眾能夠放心消費,進一步促進市場的規范化管理,從根本上解決部分市場無證無照經營、交易行為混亂的問題。在整治活動中要把做好市場日常檢查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突出工作重點,更好地凈化、美化市場環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為把我區建設成為優美、整潔、文明的現代化城市做出積極貢獻。
二、整治重點
此次整治活動以區各市場為整治范圍,重點放在城區各類農貿市場,將集中整治與日常規范相結合、經營者自律和加強檢查督促相結合。探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以保護誠信經營、打擊欺行霸市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為重點內容,以各農貿市場為重點整治領域,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證照管理,嚴厲打擊欺行霸市、短尺少秤、摻雜使假、強買強賣等不法行為。
三、主要措施
各工商所作為轄區市場監管的責任主體,對本轄區內各類市場綜合整治工作直接負責,分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也將協調組織各科室成立專項整治執法隊伍,負責對重大違法案件及突發應急事件的處理。
(一)清查經營主體,嚴把市場準入關。對各市場主辦單位和市場內的經營主體進行一次普遍清理檢查,認真按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其主體資格,嚴把市場準入關,對經營資格不完備的限期補辦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對違法經營的,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
(二)各市場開辦單位明確,相關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健全,認真開展規范化文明誠信市場創建活動。設立宣傳欄,對各項相關市場管理制度、經營者和市場開辦者責任、文明規范化誠信市場標準及上市商品各項規范進行公示。
(三)農貿市場劃行歸市,布局科學合理,商品擺放整齊,無店外、攤外經營;實施定期檢測,確保農產品安全;活雞宰殺、鮮魚、肉類、熟食等重點攤位和業戶,嚴格衛生管理,達到有關食品行業衛生標準和五小行業衛生標準。市場環境整潔。市場內地面保持清潔,無衛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中轉站或垃圾箱外觀整潔,垃圾日產日清,無亂扔亂倒、亂貼亂畫現象;市場下水道暢通無淤,場內無積水;市場公廁有專人保潔,衛生良好。
(四)強化上市商品監管,確保質量合格安全。嚴格檢查上市商品的質量,認真開展菜單式巡查工作,重點查處銷售無生產合格證、無經營許可證,無質量合格證商品,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銷售的變質產品、失效產品等。同時,組織對集貿市場中的重點商品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對不合格商品逐出市場,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五)加大執法力度,凈化市場綜合環境。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短尺少秤、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等違法違章行為。對市場內的“肉霸”、“菜霸”、“市霸”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懲處。
(六)健全落實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認真落實市場日常巡查制度、市場預警制度、“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制度,經營主體信用記錄制度、網格化監管制度,認真做好市場檢查工作,積極受理消費者的申訴舉報,打擊各類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時間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17日)。由各工商所會同市場主辦方對市場經營戶進行調查,并填寫調查信息表,及時掌握市場經營戶狀況,分類開展市場秩序整治。
(二)全面整治階段(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9月30日)。各科(室)工商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對各類市場逐個進行整頓治理,深入落實工作措施,強化市場整治力度,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切實抓出成效。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15日)。分局將對各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各工商所也要適時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確保工作到位。同時將本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寫出總結報告后上報分局。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