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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部分會計人員對新預算會計制度還不甚了解,不能正確進行會計處理。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一般為自籌基建、撥入專款基建和借入款項基建,且大多采用發包的形式。無論哪種形式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度,單位的基建項目都必須列入國家計劃,同時還要把用于基建的資金轉存在建設銀行開戶的財政基建專戶存取,由當地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單位應按《國有單位基建會計制度》的要求,把這部分資金納入基建財務管理,建立基建賬簿,單獨核算反映。基建賬簿可以由單位會計兼管,也可設置基建會計單獨管理。因為單位的日常核算執行的是預算會計制度,而基建核算必須執行基建會計制度,兩者不能在一套賬簿中混合核算。
所謂自籌基建,就是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以外資金安排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基建項目。為了核算自籌資金轉存財政基建專戶的情況,單位預算會計要求設置“結轉自籌基建”科目。該科目的核算內容強調資金來源必須是單位財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以外的自籌資金(但不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及修購基金安排的款項和撥入專款)。從核算性質上講,它屬于支出類賬戶,開設該賬戶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落實年終結余,便于安排下年收支預算。同時也是為了區分它與事業支出、經常性支出以及專項支出的性質、核算內容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如果不把用于基建的這筆資金轉入結余核算,則年終結余的會計信息就不真實,也不符合收付實現制的記賬基礎。因此,每年年終都要將其差額轉入結余核算,轉賬后本賬戶應無余額;本科目不需設明細賬戶。
例1:某學校1998年建實驗大樓,將自籌基建款150000元、修購基金款100000元、逸夫工程專款50000元轉存財政基建專戶,賬務處理應為:
借:結轉自籌基建150000
專用基金——修購基金100000
專款支出50000
貸:銀行存款300000
例2:1998年底將“結轉自籌基建”轉入結余,賬務處理應為:
借:事業結余150000
貸:結轉自籌基建150000
例3:1999年學校實驗大樓竣工決算,若“結轉自籌基建”賬戶有30000元借方余額,基建會計應將其轉回學校賬務,賬務處理應為:
借:銀行存款30000
貸:結轉自籌基建30000
借:固定資產270000
貸:固定基金270000
例4:1999年終將“結轉自籌基建”的貸方余額30000元轉賬
借:結轉自籌基建30000
(一)“投資收益”與“其他收入”性質不符。首先事業單位“其他收入”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廢舊物資處置、固定資產出租等零星的雜項收入,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的投資收益對事業單位的影響時間較長,所涉及的金額也較大,不應視為零星雜項收入處理;其次“其他收入”在事業單位是用來核算非經營性業務活動的結果,在年度終了結轉至“事業結余”科目中,但就投資的目的來看,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目的雖然應當服從或服務于事業單位的目標,但主要還是為了獲得投資利潤或收益,從這點來看,事業單位的投資活動應該屬于一種經營活動。
(二)不符合會計處理的重要性原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二章一般原則中規定事業單位會計處理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客觀性等原則。對外投資作為一個單位的重大決策,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是事業單位結余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將投資收益歸集在“其他收入”中核算,不符合會計處理的重要性原則,也影響報表使用者對信息的合理判斷。
(三)不利于監督和管理。如果將對外投資收益作為雜項收入記入“其他收入”科目,與“對外投資”科目不能相對應,從賬面上不能如實反映對外投資的成果,不利于對投資成果進行監督和管理,體現不出對外投資的目的性。
二、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的會計處理
(一)概念不符。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的收入來源形式和渠道呈多元化趨勢,既有財政撥款收入,也有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雜項收入。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顯然不符合事業單位收入的概念和內涵。
(二)會計處理缺乏一致性。若按現行的會計核算制度規定,將接受的非限定用途的貨幣資金捐贈納入“其他收入”賬戶核算,則與將接受的固定資產捐贈納入“固定基金”賬戶核算和接受的無形資產捐贈納入“事業基金”以及限定用途的捐贈納入“專用基金”核算存在本質差異。“固定基金”、“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屬于事業單位的凈資產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業單位的一種收入,年末要將收入余額轉入“事業結余”賬戶,參與事業單位的結余分配。同屬于捐贈,但會計處理卻截然不同,顯然不符合相同性質業務處理一致性。
三、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虛增了資產總量。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計提折舊也不進行減值測試,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原值。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的磨損,以及市場上設備的更新換代日漸加快,原值根本不能反映真實價值,報表上反映原值其實是虛增了資產總量。
(二)對于開展經營活動的成本核算中,折舊費的缺失使得成本核算不夠完整。在處置和報廢固定資產時,處置收入和報廢時間沒有相應會計資料作為嚴格的依據,這樣的處理方法使固定資產價值的變動得不到正確反映,有違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三)修購基金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與固定資產總值不掛鉤,提取目的與提取基數兩者之間缺乏必然聯系。單位實際發生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費用與單位資產的狀況有著密切的關系,固定資產多的單位維修及設備更新換代的費用必然高,這勢必對收入多、設備投入低及收入少,設備投入高的單位造成兩種不同的矛盾;其次從“處置固定資產取得的殘值變價收入增加修購基金”來看,按照2006年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作為預算外資金全額上交財政專戶。
建議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參照企業,增設“累計折舊”科目,資產購入時會計處理不變,使用過程中計提折舊,借:固定基金,貸:累計折舊,“固定基金”的貸方余額與“固定資產”抵減“累計折舊”后的金額相符;同時取消“修購基金”會計科目,按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取得的固定資產處置收入先行上交財政專戶,待返還時計入其他收入。
四、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一)與“結余分配”概念不符。結余分配是指事業單位期末為實現的結余所進行的分配和為發生的超支所進行的彌補,所得稅作為一項納稅義務顯然不符合“結余分配”概念。
(二)與所得稅的性質不符。雖然事業單位開展經營活動的目標不完全等同于企業,但取得收益后作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性質不應有事業和企業之分,企業所得稅作為所得稅費用,計提時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事業單位的所得稅也是一項費用,因此,按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所得稅作為結余分配的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妥。
(三)與“銷售稅金”會計處理方式不一致。 銷售稅金是以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金,在支出類以“銷售稅金”作為單獨科目列支;所得稅征稅對象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來源于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雖然征稅對象不同,但同屬稅金,作為稅收本質上是一致的,無論企、事業單位,都屬于一種成本費用而不屬于權益分配。
事業單位“銷售稅金”作為支出類科目,資產負債表上列“成本費用”之后,建議參照“銷售稅金”會計科目,在支出類科目中增設“所得稅”會計科目,資產負債表上列“銷售稅金”之后,結轉所得稅時會計處理為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會計委派制度是政府部門或者是企業產權的所有者以其所有者的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或者是企業產權所有者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進行監督的制度。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可以說是我國會計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在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委派制度,能夠對重大資金項目、財務收支活動等起到一定的監督和規范作用,保證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其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效率。
一、當前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現行會計委派制度存適用范圍方面的缺陷
當前,在大多數行政撥款的事業的單位中使用的方式,是在事業單位中設立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直接委派,而對于沒有納入到管轄范圍的單位卻疏于管理。雖然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都通過會計委派管理中心進行集中核算,但是很多二級事業單位由于沒有明確的納入到核算中心的管理范圍,所以對這部分二級事業單位的集中核算缺乏力度。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二級事業單位參與到市場競爭中,這些廣泛分布于林業、公共衛生事業中的二級事業單位也隨之進行不斷的改革,現行的集中核算或者是直接委派制度顯然已經無法滿足其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范圍上的缺陷也日益暴露,成為了影響會計委派制度發揮的阻礙。
2.會計資源缺乏科學的配置
在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度,需要在單位內部成立核算中心,而這一核算中心的成立,必然將一些經驗豐富、精通會計業務的財務人員納入到其中,從事一些機械性的記賬、算帳工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些人員才能的發揮。同時,一些水平不高的財務人員則往往被下派到單位,但是由于技術水平有限,他們卻無法滿足事業單位所需要的精通會計業務的人員,來幫助其實現資金的籌集和科學的運用。這種會計委派制度造成了資源配置的失效,有才能的人無法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對人才的需求也無法滿足。
3.會計監督與服務職能發生沖突
通常情況下,會計職能可以劃分為事前的預測、事中的監督與核算、事后的考核幾個主要的部分。實施會計委派制度的出發點,是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預測,但是卻對其他方面職能的發揮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作用,無法實現會計職能的有效融合。一方面,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使得會計人員無法有效的進入到預算單位經營管理的現場,無法了解單位真實的生產和經營情況,因此會計監督職能無法獲得有效的發揮,會計人員也成為了簡單的“賬房先生”;另一方面,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過于強調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卻使得其自身的服務職能被忽略,這樣很容易在委派會計與單位之間形成一種對立的關系,會計委派的作用也無法獲得充分發揮。
4.造成政府管理及財政負擔加重
當前,在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委派制度的人員,大多是由財政部門或者是財政部門下屬的單位進行統一的管理,由他們對委派會計人員進行培訓與考核等工作,并且要定期的聽取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匯報,并且對人員的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價,這些工作的開展,無疑會對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負擔,而且在委派人員的管理成本方面,也會不斷的增加,因此而造成政府和財政部門的負擔加重。
二、事業單位實施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優勢
1.有利于促進事業單位財政收支平衡
由于事業單位并沒有統一的規模,因此在會計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方面,難免會出現混亂的現象,甚至有的事業單位中過于重視財政撥款,而使得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缺乏資金的支持而無法獲得有效的實施。雖然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財政收支混亂的情況進行緩解,但是由于其適用范圍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無法充分發揮其有效性。運用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能夠對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設置進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制定監管人員定期對事業單位的會計賬簿進行審查,有利于實現事業單位的收支平衡。
2.有利于提高政府監管效率
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需要在事業單位內部設置集中核算的方式,這樣便使得會計監督職能被過分的強調,卻忽略了服務職能等其他職能與監督職能的有效融合,這不僅無法有效的保持事業單位的獨立性,甚至會將會計與事業單位之間產生一定的對立。如果受派單位對于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會利用各種手段來架空委派會計人員,根本無法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運用,不需要委派會計人員對受派單位進行直接的監督,避免了正面的對立情緒的產生。同時,監管人員通過定期對事業單位賬簿和報表的審查,對事業單位的核算情況進行監督,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監管的工作效率。
3.有利于降低政府監管成本
傳統的會計委派制度下,各級財政部門需要設立相應的財務管理機構,并且需要指派專門的會計人員實施管理活動,而委派的會計人員也屬于公務員編制,在這種情況下,委派會計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其他福利費用都需要由政府承擔,這樣必然造成財政部門壓力的增加。而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實行,需要選拔一些綜合素質較高、工作經驗豐富的會計人員進行直接參與,而會計人員委派、培訓、考核等費用的支出便能夠獲得較大的節約,同時也能夠減輕財政部門的經濟負擔。
4.有利于促進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正處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特殊時期,事業單位的角色和職能也隨之不斷的進行改革,尤其是一些二級事業單位,在市場轉軌時期呈現出快速的發展態勢,但是大部分的二級事業單位采用的都是以往的刑偵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政府干預的力度仍然較大。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運用,使得事業單位具有更多的自主經營權,能夠有效的減少行政力量對財務管理活動的干預。同時也有利于事業單位根據其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管理體制,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效率,促進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
5.有利于促進會計人員素質的提升
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實施,使得以往會計人員“看領導臉色、聽領導吩咐”進行做賬的局面獲得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會計人員能夠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和會計制度進行工作的開展。一方面,促使會計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有利于促進會計人員工作熱情的提升。另一方面,間接監管部門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也能夠促進會計人員綜合素質的快速提升。(作者單位:江蘇省金湖縣會計中心)
[例1]某科研單位(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2001年3月用財政撥入的“農村農技推廣經費”55.8萬元購人海南某縣10畝南繁試驗田,使用期50年。合同簽署,匯款付訖。則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農村農技推廣經費(某項目)558000
貸:銀行存款 558000
同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海南某縣)558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558000
(注: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單位用財政專款購建無形資產的分錄同上)
【例2】某事業單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于2001年10月用自有資金購入某項專利10萬元,已通過銀行付款。則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某專利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100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0000
(注: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單位用自有資金購建無形資產的分錄同上,其他途徑增加的無形資產其方法與上述相似)
上述例子對事業單位用財政撥入的專項經費購置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使原有制度的不足得到彌補。而用非財政資金增加(購建)的無形資產,其核算比原有制度更規范。同時還可以看出無論是否試行內部成本核算都不影響增加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
二、無形資產攤銷的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則規定,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無形資產應當在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由于會計的主觀性以及較難對無形資產受益期進行確定,從而給會計人員規范處理提出挑戰。再者,許多無形資產如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々利權、商標使用權等均具有較強的時效性,正常情況下在其受益期內應攤銷完畢。因此,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無形資產攤銷核算應改為“無形資產自買賣交易(或接受投資、捐贈、抵償換入)合約生效、資產的權益完全轉移之日的當月即開始攤銷(注: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單位不采用攤銷核算)”。
【例3】承例2,該事業單位購入的專利權有效使用期10年,年攤銷額1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經營支出――無形資產攤銷 10000
貸:無形資產――專利 10000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000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10000
三、無形資產減值的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如果其后有跡象表明以前年度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不再存在或已減少,則應測試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大于賬面價值的,部分或全部轉回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與國際慣例相比對于資產減值的確認標準,我國的規定與IAS36中的規定相類似。而對減值的恢復(沖回)基本上與國際會計準則相同,只是對其的計量屬性作了具體的規定,僅允許確認未實現的損失,體現了我國會計處理的穩健性原則;在確定可收回金額時,我國會計制度規定采用資產的銷售凈價與使用價值兩者中的較高者,這也體現了謹慎性原則。
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的減值核算沒有明確規定,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為全面實行會計接軌,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必須實行減值核算(注:不試行內部成本核算的單位,暫且考慮減值核算)。確定相應的會計科目,完善會計制度,規范減值核算。建議設置“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無形資產減值)”、“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兩個科目。其中“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無形資產減值)”明細科目專門核算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發生減值時記借方,沖回時記貸方,期(年)末隨著經營支出結轉到經營結余。
【例4】承例3,上述單位2002年12月發現購入的專利減值2萬元,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無形資產減值)20000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20000
從我們成立起經過改革開放,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行政事業單位、政府、社會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就當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體系來看,在取得卓越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為了更好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已顯得舉足輕重。
1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現狀
1.1 人員素質較低,會計監督意識淡薄
行政事業單位中的一些工作人員不顧國家經濟利益,在工作過程中,不按規章制度,只知道按照領導意思辦事,做出漏賬、爛賬等損害國家利益的事情。從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整體的工作來看,一些單位對于出現的監督問題并沒有進行嚴厲處罰,對于違規違紀的事情都是大事化小的處事態度和方式,這不僅縱容了單位犯錯的人員,同時還讓會計監督工作失去了他本身的價值和意義。
1.2 法律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的會計監督制度還不夠完善,很多法律推行的時間并不長,所以在實際運用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比如在行政事業單位中財務負責人都是直接任命,所以很多審核都是走形式而已,這樣使得國家財務法律法規和領導意愿出現反差。當然,有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也會按照會計監督法律法規制定內部的管理制度,但是有會計核算制度以及完整的財務管理系統的卻少之又少,所以在操作過程中制度規定是一套,實際執行又是另外一面。所以,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也會采取一系列措施來治理,比如清理預算外收入、每年例行檢查,但是仍然無法改變實際情況,屢禁不止。
1.3 預算編制不切實際,整體執行力降低
會計的預算管理是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工作正常運行的有效手段,但就目前來看,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單位的財政資金預算病沒有按照實際需求、科學合理編制,很多都是脫離了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而導致會計預算管理水平降低,同時在實際操作中因缺乏合理性導致不能按照規劃科學進行。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在上級下撥資金后基本都是按照領導的意思進行使用,所以說國家的資金去向基本由領導決定,導致正常的行政事業單位只能無法履行。
1.4 社會監管不到位
由于我國社會監督機構經驗不足、監管力量薄弱,導致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并沒有實質性的改善,就目前來看我國的社會監督主體是會計律師事務所,但是在金錢利益誘惑、權利的壓制下會計師已經不得不聽從審計單位的要求,減少審核程序,甚至提供虛假信息,無法做到真正的監督作用。
2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管理對策
2.1 提高人員素質,加強法制觀念
會計監督人員的整體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最終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所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首先應提升監督人員的政治思想、法律知識以及業務技能的一系列綜合素質,及時發現并制止他們的違規行為,同時可定期采取輪崗制,舉辦各類學術研討講座以及法律違規案例,以達到警示作用。除此之外,還要提高領導干部的會計監督的意識。由于領導是行政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所以應該承擔會計監督工作的主導責任,做到以身作則,抵制外界誘惑。
2.2 完善審計制度、加強財務公開
行政事業單位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善審計部門的職責,制定合理的審計制度,保證財務報告真實完整,同時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有效建議。除此之外,還要完善財務公開制度,能夠使更多的民眾獲得參政議政的權利,對于不良的領導行為進行管控,加強全員意識。
2.3 完善預算管理,編制執行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需做好預算管理,每年低應搜集各部門的資金需求,并層層上報,在后期項目開展中,嚴格按照零基預算的原則,細化每一筆支出用途,逐步量化到每個項目中和人員中,這種方式能夠保證金經費和使用的一致性,能夠有效完成會計監督的執行任務。
2.4 加強社會監管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的審計、鑒證的一種監督制度。另外單位和個人檢舉違法行為,也屬于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當前,我國的會計監督工作存在很多問題,如監管力量分散,監管力度不夠、監管功效較差;治理結構缺陷導致監管關系不明晰;相關法律環境不完善等。這就需要各單位部門協調工作,改善會計監督管理。同時,對于弄虛作假的會計機構予以法律手段進行處理,以示警醒。
參考文獻
[1]王新平.在不斷強化預算管理中推進地方財政科學發展[J].中國財政,2011,18:45-46.
[2]陳玉梅.論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1,18:25.
一、對未擔保余值進行會計處理的理論基礎分析
融資租賃業務中出租方收回投資成本的方式既包括每期承租方向其支付的租金,還包括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歸還的設備本身所包含的價值。例如,甲企業與乙企業2012年1月1日簽訂了一項融資租賃協議。甲企業將一項公允價值為500萬元的設備租賃給乙企業(假設該設備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同),租期為4年,乙企業每期期末支付120萬元的租金,租賃期滿后乙企業將設備歸還給甲企業。甲企業估計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屆時設備應當價值100萬元。則這100萬元即為該設備的余值。不考慮初始直接費用的情況下,甲企業的投資成本為設備的公允價值500萬元。租賃期內甲企業總的投資成本的收回為:120×4+100=580萬元。租賃期滿后資產的余值100萬元又可以分解為兩個部分,一部分為擔保余值假設為80萬元,剩余部分20萬元(100-80)則為未擔保余值。擔保余值是指由承租方或獨立于承租方和出租方的第三方,例如財務擔保公司進行擔保的資產價值。因此從資金流入的風險角度來講,擔保余值同每期定期收回的租金類似,資金的收回較有保證,風險較低。而未擔保余值只與甲企業自身有關,并沒有其他方對其承擔責任,因此與未擔保余值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并沒有轉移,也就是說如果租賃期末甲企業收回設備的余值為130萬元,那么資產的最終余值(50萬元=130萬元-80萬元)大于未擔保余值,收益歸甲企業所有;反之,如果租賃期末甲企業收回設備的余值為90萬元,那么資產的最終余值(10萬元=90萬元-80萬元)小于未擔保余值,虧損也由甲企業獨自承擔。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規定,甲企業的租賃內含利率即為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于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甲企業在租賃開始日確定的租賃內含報酬率既體現了該筆融資租賃業務甲企業的投資報酬率,也是在融資租賃期內甲企業按照實際利率法對未實現融資收益進行攤銷的重要依據。而未擔保余值本質屬于甲企業所做的一項會計估計,在融資租賃期內,由于經濟形勢和設備使用情況等各種內外部因素的變化,很可能改變甲企業當初作出會計估計的依據,也就是改變甲企業當初所估計的未擔保余值金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規定,甲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期末參照最新的情況對未擔保余值進行重新估值,如果未擔保余值增加,甲企業無需進行會計處理;反之,如果未擔保余值減少,按照謹慎性原則的要求,甲企業則需要對未擔保余值計提減值準備,同時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如果未擔保余值發生了變化,甲企業租賃期內投資成本收回的金額就會發生變化,投資收益隨之也會發生變化,最終改變以后期間的租賃內含報酬率,對會計處理會造成重大影響。
二、未擔保余值的會計處理實例分析
(一)接上例,甲企業在租賃期開始日所做的會計分錄。由于未擔保余值的實質是甲企業“一廂情愿”作出的會計估計,并沒有獨立的第三方為其進行保證。因此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如果甲企業估計了未擔保余值,從會計分錄的借貸方關系中可以看出,結果會導致增加甲企業的未實現融資收益。或者說未擔保余值越高,甲企業確認的未實現融資收益就會越高。由于“未實現融資收益”賬戶從分類上來說屬于資產類賬戶,因此該賬戶金額的增加,會導致在今后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的過程中,增加甲企業各個期間的租賃收入。甲企業的租賃投資凈額為甲企業最低租賃收款額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未實現融資收益之間的差額,在租賃期開始日即為甲企業設備當日的公允價值500萬元。經測算甲企業的租賃內含報酬利率為。
(二)2012年12月31日甲企業所做的會計分錄為:在租賃內含報酬率為初始利率5.6%的情況下,2012年12月31日甲企業的租賃投資凈額為408萬元。
(三)假設,2013年12月31日,甲企業發現未擔保余值減少為10萬元。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的會計處理方式,甲企業需要做如下會計分錄。同時,未擔保余值的減少會導致租賃期內甲企業現金流入的減少,因此會減少甲企業的投資報酬率。此時,假設甲企業根據減少后的未擔保余值重新測算的租賃內含報酬率為5%(約甲企業在今后的各個會計期間應當按照新的內含報酬率對未實現融資收益進行分攤。
三、對未擔保余值進行會計處理的改進建議
2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意義
(1)事業單位作為我國市場經濟的特殊會計主體,會計基礎工作已成為單位管理的重中之重。會計基礎工作作為會計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不但有利于規范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更有利于優化事業單位會計管理環境,形成科學合理的會計管理模式,使事業單位能夠更好加強自身管理,發揮社會公共服務職能。
(2)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有助于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中各個薄弱環節進行加強和完善。例如,對原始憑證審核、會計憑證填寫、會計賬簿登記等工作加以規范,有助于有效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因此,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有助于提高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整體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有助于提高單位財務管理水平。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有助于科學地及時核算事業單位收支情況,通過會計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可準確反映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從而為單位管理者進行決策提供參考。同時,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能夠進一步規范原始憑證審核、加強報表編制、強化費用支出審批,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而全面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因此,加強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有助于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并成為其重要手段。
(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有助于防止經濟舞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將對會計核算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會計機構設置和財務會計人員任命,加強會計崗位分工制約,落實不相容崗位的分離原則,加強內部控制,強化會計監督,防范經濟舞弊行為,預防和控制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有效維護財經紀律。
3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3.1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意識淡薄
一是個別事業單位領導對《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內部控制制度等相關法規缺少重視,不愿多花時間認真研究財經法律法規,錯誤地認為財務部門只要將本單位每筆經濟業務記錄在憑證中,同時可以應付審計、財政部門的查賬即可,至于財務核算的規范性及工作效率則極少過問,財務人員的工作業績也無法受到領導的認可,長期以往,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則存在消極、應付的心理,不利于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的進一步規范。二是我國個別事業單位領導出于發放職工福利、公款吃喝或追求個人利益等目的,指使本單位財務人員不惜在違反財經紀律及職業道德的基礎上,編制虛假記賬憑證及粉飾會計報表,致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嚴重失實,使財政資金及國有資產面臨被個別員工侵害的風險。
3.2會計核算工作效率低下
雖然國家財政部門為了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相繼出臺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規范》等文件法規,并且也要求我國事業單位應按照《政府采購法》、《項目資金結余結轉辦法》、《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及國庫集中收付改革等文件執行,但由于我國部分事業單位法人缺少重視、財務人員年齡結構老化或工作人員責任心等方面因素,導致事業單位制定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無法充分發揮相關制度對于規范財務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及保證財政資金安全方面所發揮的作用。例如,個別事業單位對于超過限額標準的工程項目由本單位自行選擇施工方,未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執行招標采購,給個別工作人員貪污舞弊提供可能。再如,個別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庫直接支付過程中,與供應方串通以虛假或虛增交易金額騙取財政資金。
3.3會計基礎核算工作混亂
我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均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了規范,例如,會計人員需對單位每天發生的經濟業務活動在復核無誤的情況進行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對于取得的無單位名頭、數字不清晰、經濟內容不符合規定等原始憑證,會計人員有權拒絕登記入賬,并要求經辦人更換。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部分事業單位對會計核算工作的漠視、會計人員業務素質限制等原因,導致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日常會計核算中以跨年發票入賬、發票名頭無法確認或舉辦會議無文件通知及參會人員簽到簿等現象的發生,不但直接影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及導致會計差錯的發生,而且也給部分別有用心的工作人員貪污財政資金提供土壤。
4規范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若干措施
4.1樹立會計基礎工作規劃化管理觀念
一是事業單位法人應加強《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的學習,積極參與紀檢監察部門組織的違反財經紀律教育活動,以達到對事業單位領導的警示作用,同時,單位領導應提高對會計基礎工作管理的重視程度,督促各業務處室及全體員工認真遵守本單位制定的內控制度、財務流程及貫徹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保證各處室給予財務部門必要的工作配合,使單位內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二是建立內部會計基礎工作考核機制。對于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做出積極貢獻的部門或員工給予精神與物質兩方面的獎勵,以鼓勵其認真執行單位財務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與財務管理水平。三是為了提高財務人員專業技能水平,事業單位應定期開展培訓活動,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內控制度設計與運行、電算化軟件操作與安全維護、國庫集中收付改革應用或非稅收入收繳改革等相關內容。
4.2強化事業單位會計基礎核算管理
一是為會計核算主體成為一套賬提供了便利。按照新制度要求,作為事業單位,在對基本建設投資會計核算需要同時執行此制度,也要按照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必須進行單獨建賬和單獨核算。新的基建并賬作為一套賬管理模式,將會計主體作為獨立主體,特別明確了會計核算范圍全部的財務管理業務。
二是進一步提升了信息質量。新的會計準則將事業單位基建數據歸入 “大賬”體系,讓事業單位財務狀況、項目成果等全面系統的信息都得到進一步完善,能夠全面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
三是有助于公共財政體系的發展。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不斷變革,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外部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會計核算工作,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才能符合形勢的需要。基建并賬就是適應了改革需要,對于推行明細核算,推進公共財政改革提供了基礎條件。
四是有利于控制資金科學使用。新的制度要求在基建核算的同時要同意納入“大賬”賬簿,于報表中得以體現,避免兩賬兩面現象,形成了有效地制約和監督作用。解決了事業單位基建項目資金管控這一難點。
二、認真遵守基建并帳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要嚴格遵守時間并賬時間節點和并帳基本原則。按照《新制度》要求,事業單位應當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新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事業單位應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銜接并賬是一次性的,日常并賬是一項常規性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二要具體實施要考慮實情。在具體的實施中,對于交付使用的資產處理可有兩種方法處理:一是用基建賬的下年年初數據作為銜接并賬的基礎。二是用上年底基建賬數據并賬,應剔除“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余額后并入事業賬。 兩種方法都可以解決交付使用資產并賬問題,但比較起來,第一種方法適用于新舊制度銜接時并賬,簡單、清晰,易于理解。第二種方法思路適用于日常并賬,可有效防止交付使用資產的重復記賬,避免虛增資產。
三要注重細節。按照制度要求,在基建并入事業賬時,將基建賬中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按占用形態和來源性質,分科目分析,并入事業“大賬”相關科目。其中,基建賬中資金占用科目余額并入新賬資產類科目,資金來源類科目并入新賬負債和凈資產類科目。在處理并賬中時要注意,單位原事業賬與基建賬資金往來業務的抵銷事項。
三、新制度下事業單位基建并賬存在的問題
在處理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數據進,對于并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中資產負債表中提供的數據并不真實。比如,對于“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進行并入操作時,有可能會與實際不符。還有就是“事業基金”科目納入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表中進行核算并不可行。主要是“事業基金”數額顯示是負數,而該基金是與該基金本身的性質不相符的。“事業基金”科目是用來對事業單位收入的財政性撥款進行核算的,而這項資金的形成是對扣除結余分配后的一種滾存金額累計;顯然是違背“事業基金”科目原本的性質的。
在單位大賬中再次用收入類、支出類科目核算基建的收支,重復的核算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在并賬時,基建賬有些科目是需要分析轉入單位大賬的,作為記賬的依據是基建賬科目余額表或發生額表,沒有通常的記賬原始憑證直觀,不利于基層財務人員掌握。
四、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水平的對策建議
一是要在基建并賬的實施細則上再下功夫。雖然財政部對事業單位基建并賬提出了總體要求,近幾年也進行了不斷的修訂,但是在工作實踐中,尤其是目前財政稅收政策隨形勢變化非常大。我們相關部門也要順應時代的發展,不斷地進行修訂補充,以至于在不同單位面對各種條件都能夠并帳處理。
二是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現有的會議制度。目前,我國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 至《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實施后,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但是隨著金融形勢的變化,對于基建套賬科目設置過多,而相對應關系的內容不明確,所以也要為了讓并帳工作順利進行,自然需要進一步修訂,以滿足預算管理的要求。
三是要進一步明確財務部分分工。在并帳工作中,會遇到基建套賬和財務大賬的功能分工問題,我們把基建數據納入會計大賬后,必須要理清兩者關系,尤其是要明確各自在會計核算、預算管理方面的功能分工。作為基建臺賬,對財務大賬起到補充說明以及互為檢查核對的作用。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2
內部會計控制與內部管理控制共同構成了企業的內部控制,主要涵蓋了內部會計控制體系、財務處理程序制度、會計信息稽查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預算控制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等等。內部會計控制工作旨在保證經濟活動的合法性、資產的安全性、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會計信息的客觀性,同時能夠有效規避財務風險,防止會計欺詐行為的發生。如何將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引入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中并不斷加以完善,這是新形勢下事業單位深化體制改革進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事業單位實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財務工作水平。內部會計控制由與保障資產及財務記錄的可靠性的相關程序組成,通常包括授權系統、保管財務記錄、內部審計等控制手段。因此,事業單位實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利于提高會計工作效率、嚴格財務管理規范、避免會計工作失真、加強財務監督,從而有效提高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2.有利于完善管理控制體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企業會計控制制度的完善過程也是企業管理控制體系的健全過程。經濟形勢瞬息萬變,建立現代化的管理體制已經成為事業單位發展進程中的必然之舉,深入推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提高行政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客觀需要,更是促使財務工作公開化、透明化的客觀需要,同時,科學合理的會計制度能夠保證各項措施穩中有序地落實,為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3.有利于防治經濟腐敗現象。腐敗現象的產生往往基于不健全的監管體系,監督程序中的薄弱環節也促使腐敗的猖獗。推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可以嚴格規范會計工作者的財務行為,增強事業單位財務監管部門的警覺性,完善監督稽查制度,從源頭上避免經濟腐敗現象的發生,有效預防財務人員的經濟犯罪行為。
4.有利于提高競爭實力。經濟一體化格局的形成和競爭形勢的演變使國內企業在錯綜復雜的局勢中不得不面對來自跨國企業的經濟、技術沖擊,日益嚴峻的挑戰對企業管理制度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迫使國內企業,特別是肩負民族振興之重任的事業單位量化經營管理標準,實施與時俱進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以期在殘酷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二、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工作現狀分析
雖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逐漸被各級事業單位引用,但是從近年來的執行情況來看,其效果不是很明顯,與預期會計控制目標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從宏觀政策來看,現行法規、政策明確了加強內部會計制度建設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從微觀來講,各企業必須以實際情況為基準,制定科學有效、符合實際的基礎工作制度。然而,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的現狀是人管多于制管,管理機構多,管理線條長,會計制度缺乏明確的規范和執行標準,會計信息的反饋缺乏及時性,會計操作風險大,內部控制制度急需完善。
2.執行力度不到位。為了響應會計制度科學化、規范化的形勢,很多事業單位都制定了相應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但在具體的執行中,存在著會計人員對制度缺乏全面理解、執行方式不科學、貫徹力度不到位等現象,致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實施收效甚微。
3.缺乏專業的會計控制人員。高素質的會計控制人員是確保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前提,然而,目前我國會計控制人員的專業性還有待于提高,不僅要提高業務操作能力,還要注重思想觀念和管理控制能力的培養,使事業單位的會計控制人員在深入了解內部會計控制工作深刻內涵及重要意義的基礎上自覺提升專業能力,達成工作目標。
4.缺乏有效的監督體系。目前,我國會計風險的識別與控制方法相對落后,事業單位在開展內部會計控制工作的過程中,會出現缺乏對主要業務環節的深入分析、風險防控手段落后、稽查方式不夠科學、審核方式落后、監管范圍重復、權責劃分不明確等現象,致使監督制度形同虛設,達不到應有的目的。
三、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措施
1.完善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信息系統。提高會計信息管理系統設計的前瞻性,預設多級別的安全控制功能,同時融入分級監督和風險防控功能,在權限明晰的基礎上明確各級別、各部門工作人員的職責。例如,技術部門與應用部門之間、程序員與操作員之間的權責劃分必須明確,嚴禁程序設計人員擔任或介入會計信息的實際稽核工作中,最大限度地確保會計信息從數據錄入、傳輸到存儲過程中的客觀真實。另外,加強對系統軟件的保護工作。會計信息系統開發軟件的安全性關乎會計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在系統設計過程中,要嚴格把守項目立項、核算公式、反饋程序、監測運行等各個環節,定期更新系統,確保在第一時間解決出現的問題。最后,實時保存程序運行記錄,定期檢查設備安全問題,定期進行程序開發人員的培訓,確保會計控制信息系統的有效運行。
2.加強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人員培訓。強化內部會計控制工作的關鍵在于人員的素質,事業單位要根據業務需求確定招聘人數,在遴選會計控制人員的過程中,要注重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操作水平,以科學的方法制定招聘條件,慎重選擇與業務需求對口的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在培訓過程中,綜合考慮員工自身條件,實現會計控制人員專業素質與業務知識的有機對接,以提升從業人員守法、自律意識為前提,以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操作能力為根本,同時創新學習形式,例如開展業務知識辯論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調研等活動,激發會計從業人員的學習積極性。最后,要實行公平的激勵機制。設定合理的考評標準,實施全面的考核機制,結合工資級別確定激勵水平,以物質激勵和晉升激勵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會計控制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健全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否流于形式的關鍵在于內部控制制度能否為企業的制度建設服務。一方面,普及事業單位內部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科學性的認識,提高會計工作人員的思想覺悟,實現上下級、管理層與執行者之間的積極互動,推行優化會計控制制度建言獻策活動,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工作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結合現階段信息、技術等實際情況,以科學衡量、識別和防范風險為核心,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采取一系列嚴格合理的制度和切實可行的章程,以實際工作需求為前提,升級應用軟件,在實現階段性控制目標的過程中不斷檢驗制度的合理性,對不足之處及時加以改進。
4.創新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監管機制。建立風險評估、風險預警與風險監測有機結合的監管機制是創新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題中之義。在風險評估方面,要結合現階段的政策法規和經濟環境,深入分析典型的企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風險案例,以真實數據為基礎,參照處理原則,評估風險指標體系的標準值,確定各相關因素的執行上限。在風險預警方面,要以預警對象、預警方式和預警內容為主,劃分風險級別,設定預警區間,計算出風險指標的實際值,運用現代化手段(如計算機分析)測算預警分數,并設置預警報告系統,以便及時防控風險。在風險監測方面,要按照風險級別進行跟蹤監測,及時監測風險情況及變量的走勢,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在風險預警的基礎上采取控制手段,在實際操作中不斷總結經驗,創新工作形式。
四、結語
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健全與完善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其實施程度關乎會計工作質量的好壞。在實際工作中,事業單位應該深入落實內部會計控制各項措施,全面提高會計工作水平,促進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蔡海燕.我國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問題和對策[J].時代經貿(學術版),2008(24).
物質是由客戶提供由承包商的建筑材料,在正常情況下,材料的責任,然后運送到客戶購買網站建設、得到了承包商,檢查訂單,保管。材料工程建設中很流行。
一、 工程結算中建設單位自購材料的結算方式及會計處理方法
(一)建設單位自購材料直接計入投資賬戶
建筑材料根據實際購買價格直接記入“基礎設施支出”(或“項目”)的子公司,不再是費列在聲明中材料。在結算、會計方法有:基本建設單位發行的卡“材料”,根據實際的購買價格的材料,借“投資于基礎設施項目(或在建工程建設(或裝置)”的建設,記入“工程材料”。 建設單位材料與材料收到后不做簿記,用戶注冊信息管理、“材料”一段并沒有很好的反映在工程施工企業的有關的財務情況。
信用證付款方式對,從會計的角度來看,如果資料發行,直接納入到項目的成本,但事實上,所有的物質尚未使用或用于項目中,直接計入在建工程項目在這個時候,會導致會計信息的不安全性。不僅僅如此,并在收到材料的結構和材料制成,沒有任何會計,不利于建筑工程材料用于實施和監督管理。會計制度直接建造的“材料”包含在項目的費用,所以你不需要建筑公司開具發票。
因為原因稅務機關的監督不到位,這就使得沒有發票為材料,一方面,即使在工程造價已經負責稅務、建筑公司通常不會主動申報繳納營業稅,所以建設單位不僅少繳稅款和額外費用、攔截單位”材料“稅收、更大的利益為建設單位,下面是第二個方面,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工程價款結算是處理,由于施工單位的積極性,從“資料”部分只計算建設單位相關費用,如果不考慮應交稅金,最終的結果是一個工作興趣的單位不受損傷,造成損失的國家收入。
(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通過轉賬結算
建筑材料及材料,包括在預算在蔓延的聲明。在此基礎上的支付方式,會計核算方法的背后,都有兩個:第一,基本建設單位給予“材料”直接根據實際購買價格的材料,于“預付賬戶”認為“工程材料”。 第二,資本建設單位在“材料”發行,新聞資料提前到達的預算價格直接到施工的工程。材料,借“預付賬戶”(或工程前)是記入“工程材料”(或庫存)。
利用這種辦法,不僅可以避免直接包含在一個投資賬戶資料在不同的會計方法的優缺點和漏洞,和相對于第一個解決會計方法相當合理,符合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同時,物業在頒布的“甲基材料生產”的過程中,而不是將資料直接米對工程成本,但是實際購買價格的材料價格到達或預算為施工單位的技術進步,所以部分材料成本最終只能由施工單位施工發票開放進入工程造價,是施工單位必須將部分資料價值轉化為營業額征收營業稅,所以稅務部門在可以很好將“甲基材料”的稅務問題監管的范圍,物業、施工單位在兩者也不能使用“材料”以獲得逃稅。因為,假如單位不是“材料”稅、建設施工單位的那部分資料將不會發票為建設單位。所以,建設單位為了合法證件“材料”與項目成本,必須“物質”的部分施工單位的稅收。因為這種情況下,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談判的過程,而且還都有一定程度的主動性,使“材料”矛盾收到一些救濟的稅。
二、甲供材結退計算方法
(一)保管費的計算
根據材料預算價格公式:材料預算價=材料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運雜費+采購費+保管費=(材料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運雜費)×采購保管費率
采購價為B1, B1是不含保管費的故B1=材料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運雜費+采購費
令總保管費=C
材料原價+供銷部門手續費+運雜費=X
則采購費=1%×X
B1=X+X×1% =101/100X
則X=100/101B1,保管費=X×1% =1/101B1
則總保管費C=A×B1/101
(二)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計算
令分部分項工程費=D
則D =A×(B1-B)+C
=A×B1-A×B+A×B1/101
=A×(102B1-101B)/101
(三)措施項目費、規費及稅金的計算
令措施項目費=E,有關措施項目費費率小計為n1,則E= n1×D
令規費=F,規費費率小計為n2,則F= n2×(D+E)
令稅金=G,稅率為n3,則G= n3×(D+E+F)
三、結束語
對客戶提供的由承包商的建筑材料,在正常情況下,材料被運送到客戶購買網站建設、得到了承包商,檢查訂單,保管。對材料在工程完成退火計算審批通過的完成階段的沉降,是確定工程造價最后環節,通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選擇正確的方法是至關重要的,支付的會計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