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協議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19 16:41:2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對外投資協議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對外投資協議

篇(1)

基金項目: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課題(Z05LJ03),教育部省屬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學現代商貿研究中心重點資助課題。

摘 要:本文在回顧了國內外關于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關系的理論和文獻的基礎上,利用浙江省1989-2005年宏觀經濟數據,對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分析結果表明,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存在長期穩定關系,短期均衡關系顯著,對外直接投資對進出口貿易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兩者之間存在較強的互補關系。

關鍵詞:對外直接投資;協整檢驗;誤差修正模型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對外貿易發展迅速,進出口總額從1978年的0.7億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億美元,年均增長31.2%,高出全國同期年均增長速度14.2個百分點。盡管浙江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但在政府實施“走出去”戰略之后迅速增長,對外直接投資額從1989年的499萬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萬美元,處于全國領先水平??梢姡憬膶ν庵苯油顿Y與進出口貿易都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為了衡量對外直接投資對進出口貿易的影響,有必要進行相應的實證分析。在國內,有關外商直接投資與中國對外貿易關系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對于我國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之間關系的研究卻很少,實證研究尤其是具體到某一省份的實證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的企業開展對外直接投資的時間較短,對外直接投資的數量少,占GDP和進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尚不顯著。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深化和經濟實力的增強,對外直接投資對我國經濟,尤其是對進出口貿易的影響會進一步凸現,研究這一經濟現象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文獻回顧

迄今為止,雖然對各國對外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關系的研究為數眾多,但眾多的理論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結論只有二個:一是以芒德爾為代表的相互替代關系理論(Mundell,1957);二是以小島清 (1987)為代表的相互補充關系理論。芒德爾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貿易與投資替代模型。芒德爾認為,由于受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一國的對外貿易常常遇到難以逾越的障礙,而對外直接投資可以有效地避開貿易壁壘,成為對外貿易的替代物,從而也就出現了“貿易替代型對外直接投資”。而小島清的互補模型則認為,國際直接投資并不是對國際貿易的簡單替代,而是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互補關系:在許多情況下,國際直接投資也可以創造和擴大對外貿易。小島清模型的基本含義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生產函數不同的條件下,一國對另一國的直接投資可以擴大對方的生產可能性邊界,改變雙方的比較優劣勢的態勢,從而直接創造了對外貿易。無論是芒德爾的替代模型,還是小島清的互補模型,都是從傳統理論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來的,并沒有經過實證的檢驗。這既有統計數據殘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統計方法與工具上的瓶頸。

從總體上看,對外直接投資與投資國對外貿易之間的互補性要大于替代性,為數不少的經驗統計顯示,貿易與直接投資是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的。Lipsey、Ramstetter 和 Blomstrom(2000)依據日本、美國、瑞士的統計數據,研究了這些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對母國出口貿易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發達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對同行業的國際貿易更多地顯示的是正面的積極影響。Markuson(1983) 和Svensson (1984) 對要素流動和商品貿易之間的相互關系做了進一步的分析, 指出它們之間表現為替代性還是互補性, 依賴于貿易和非貿易要素之間是“合作的”還是“非合作的”,如果兩者是合作的, 那么,貿易和投資表現為互補關系,如果兩者是非合作的, 那么,貿易和投資表現為替代關系。以上主要是對發達國家國際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關系的理論分析,而對于有其自身特點的發展中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和國際貿易關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對印度進行的分析,研究結果表明,對外直接投資對貿易既有積極影響又有消極影響。

上述結論的差異表明,在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之間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補關系,且這些研究大多數是針對發達國家,對于處在轉型經濟的中國來說意義甚微。由于國內對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關系的實證研究甚少,而具體到某一省份對兩者關系的研究更鮮有人為之,本文試圖彌補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歷年統計數據,采用協整分析方法,分析對外直接投資對國際貿易的影響,研究兩者之間的長期均衡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誤差修正模型,研究兩者之間的短期均衡關系。

二、實證分析

(一)數據選取

由于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起步較晚,加之統計數據并不完善,樣本僅設定在1989-2005年之間。本文選取浙江年鑒和2005年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的對外直接投資額(CFDI)衡量對外直接投資量,以外商直接投資(FFDI)衡量外商對浙江省直接投資量,以出口額(EX)、進口額(IM)來衡量對外貿易。蔡銳和劉泉(2004)認為, FFDI 在中國發揮作用時,中國的吸收能力存在時滯問題,同理,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的效應也可能存在時滯問題。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為止累計的浙江省內外向對外直接投資值總和(ACFDI、AFFDI )。同時浙江省經濟增長較快,其影響不容忽視,于是引入變量“浙江省生產總值指數(GDP)”來度量浙江省經濟規模和經濟增長。

(二)時間序列的平穩性檢驗

在對經濟變量的時間序列進行最小二乘回歸分析之前,首先要進行單位根檢驗,以判別序列的平穩性。只有平穩的時間序列才能進行回歸分析。在此對序列采用ADF檢驗,其結果見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別在1%、5%、10%的顯著性水平上通過了平穩性檢驗,表明這些變量是平穩的時間序列變量,即零階單整。LnEX和LnIM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都沒有通過平穩性檢驗,而其差分后的兩個變量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都拒絕了存在單位根的假設,表明這兩個變量是一階差分平穩的,即一階單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上拒絕了存在單位根的假設,表明該變量也是一階單整。對LnFFDI進行二階差分后,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通過平穩性檢驗,即二階單整。

綜上所述,序列lnEX、lnIM、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為二階單整序列。依據協整理論,對于通過平穩性檢驗且為同階單整序列來說,可以進行協整檢驗,分析它們之間的協整關系。

(三)協整檢驗

近年來,不少國內外研究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關系的文獻均重視對外直接投資對出口的拉動作用,著重分析兩者直接的相互影響關系,得到出口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有長期均衡關系而進口與對外直接投資沒有長期穩定關系(張如慶,2005)。其研究的重點只放在對外直接投資對出口貿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視了對外直接投資對進口貿易的滯后推動作用。因此,本文為避免忽視進口的作用,首先單獨分析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及其滯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資及其滯后因素與出口、進口之間的關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 (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 (2)

綜合考察這些變量之間的協整關系,并依據DW值與t值,運用向后回歸法進一步篩選可以被替代的變量,刪除t值不顯著變量,同時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線性和自相關。

對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解釋變量)與出口額、進口額(被解釋變量)做OLS回歸分析,結果見表3。其殘差序列平穩性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回歸方程(1)表示LnEX與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間的線性關系;回歸方程(2)表示LnIM與LnCFDI、LnAFFDI、LnGDP之間的線性關系。根據表3與表4結果,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額、外商直接投資額對出口總額、進口總額的作用較顯著,模型擬合優度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關與異方差。模型估計式(1)、(2)的殘差序列為平穩性,變量lnEX、lnIM與lnCFDI、lnFFDI、LnGDP之間存在協整關系,即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存在長期穩定關系。

由回歸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長1%,EX將增長0.0709%;FFDI每增長1%,EX將增長2.5622%;AFFDI每增長1%,EX將減少0.312821%;GDP每增長1%,EX將增長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對外直接投資(CFDI)起步較晚,相對于外商直接投資(FFDI)來說總量較少,所以對出口的貢獻程度沒有外商直接投資來得明顯,但由回歸結果可知,對外直接投資已經對出口貿易產生了正向影響,即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帶動了浙江省出口貿易的發展;從短期來看,當年外商直接投資對出口貿易產生正向影響,而從長期來看卻對浙江省出口貿易產生負面的影響,與一般看法和直接統計結果相反。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資中跨國公司賺取壟斷利潤的動機越來越明顯,市場導向型外商直接投資與出口貿易的替代作用將逐步顯現。

由回歸方程(2)可知, CFDI每增長1%,IM將增長0.054923%;AFFDI每增長1%,IM將減少0.241292%;GDP每增長1%,IM將增長2.333%。同理,浙江省的對外直接投資(CFDI)對進口的貢獻程度也沒有外商直接投資來得明顯,但由回歸方程可知,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導致了進口的增長,說明對外直接投資中為了獲得自然資源、技術與管理經驗的投資對浙江省進口貿易有一定的促進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資源相對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實情,從而帶動了浙江省進口貿易的發展;而外商直接投資對浙江省進口貿易產生負面的影響,說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實現了生產和銷售的本土化,需要進口的原料更多地來自本土,從國外的進口減少了。

(四)誤差修正模型

誤差修正模型(Error Correction Model)是一種具有特殊形式的計量經濟模型,成為協整分析的一個延伸。若變量之間存在協整關系,即表明這些變量之間存在著長期穩定的關系,而這種穩定的關系是在短期動態過程的不斷調整下得以維持的。如果由于某種原因短期出現了偏離均衡的現象,必然會通過對誤差的修正使變量重返均衡狀態,誤差修正模型將短期的波動和長期均衡結合在一個模型中。

由協整檢驗可以知道浙江對外直接投資額、外商直接投資額、浙江省生產總指數與進、出口貿易之間存在著惟一的協整關系,因此可對各模型分別建立誤差修正模型,結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 :(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 (-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 : (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誤差修正模型(3)中,協整關系對EX的增長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當超出對外直接投資的均衡約束(ECMt-1)時,則誤差修正作用降低了當期EX(彈性系數為-1.062),EX的動態調整過程具有一定穩定性,而且誤差修正模型ECM項對應t值較高,說明浙江對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與出口貿易之間短期比較穩定。

在誤差修正模型(4)中,協整關系對IM的增長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當IM超出對外直接投資的均衡約束(ECMt-1)時,修正作用也降低了當期IM(彈性系數為-1.115)。IM的動態調整過程具有穩定性,這體現著短期內浙江對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與進口貿易的穩定關系。

三、結論與建議

通過浙江對外直接投資額CFDI、外商直接投資額FFDI、生產總指數GDP與進口貿易額、出口貿易額之間的協整檢驗,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誤差修正模型來分析對外直接投資與進口增長、出口增長之間的關系,可得出以下結論:

(1)從長期關系看, CFDI、FFDI、GDP與出口貿易之間存在惟一的協整關系。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對出口貿易產生促進作用,兩者之間存在較強的互補關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的若干年內,對外直接投資在浙江省已經逐漸轉型,從追求人力資源優勢的生產型投資逐步轉向追求市場的市場型投資。這樣的轉變從長期的趨勢來看是十分明顯的,無疑明顯影響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長規模。同時,對外直接投資也能產生出口引致效應,即由于對外直接投資而導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等出口的增加。

從前文實證分析來看,CFDI、FFDI、GDP與進口貿易之間也存在惟一的協整關系,即它們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表現為對進口貿易增長的促進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對外直接投資有利于母國原材料的進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經濟實力雖位于全國前列,但資源極其匱乏,人均資源占有量很低,許多重要的資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屬礦產資源、森林資源等,幾乎完全依賴外省或是從國外進口。因而通過對外直接投資能在國外獲取自然資源、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而它們對進口貿易無疑有強勁的促進作用。其次,隨著浙江省國際貿易地位的提高,已經或者將要遭受到越來越多的外國政府為保護本國利益所設置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限制。為規避貿易壁壘而進行的對外直接投資能緩和雙邊經濟關系,化解貿易(張如慶,2005),從而進一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

縱觀全局,現階段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額與貿易額相比,比重還很小,2005年對外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比例為1∶0.00158(注:根據2005年浙江省統計年鑒相關指標計算得出。),而世界對外貿易與對外直接投資比例為1∶0.5634(注:根據2004年《世界數據報告》相關指標計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對外直接投資尚處于起步階段。通過加快對外直接投資帶動國際貿易的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也是可行的。

(2)從短期關系看,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CFDI與出口貿易短期均衡關系顯著。從誤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與出口貿易的關系存在著一個由短期向長期均衡調整的機制,且t值顯著,證明了對外直接投資能促進母國出口貿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可以說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限制到鼓勵的發展歷程(齊曉華,2004)。由于其規模太小,對進出口的影響還不及外商直接投資FFDI來得大。但據權威研究報告預測(王亞平,2004),“十一五”期間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將進一步擴大。浙江省作為全國經濟強省也首當其沖,必然大幅提高對外直接投資額。隨著浙江省對外直接投資金額的進一步增大,對外直接投資與出口貿易直接的正相關關系將逐漸增強。

本文實證表明,浙江省CFDI與進口貿易也存在短期均衡關系顯著,CFDI與進口貿易的關系也存在著一個由短期向長期均衡調整的機制。相比之下,CFDI對進口貿易的短期調整作用更強。

從浙江省當前貿易戰略出發, 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充分重視對外直接投資的作用,對能產生進出口貿易互補、創造效應的對外直接投資給予各種政策優惠,從而鼓勵企業積極“走出去”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以往政府有關對外直接投資政策的制定大多涉及與對外直接投資有關的貿易措施,而并不直接制定與貿易有關的對外直接投資政策。我們必須跳出這種思維模式,直接制定切實可行的對外直接投資政策,使浙江省企業步入國際化發展階段,逐步建立自己的跨國公司,提升產業結構。

對企業界而言,加入WT0 后,國內市場上國內外企業的競爭日趨激烈,如果只是固守本地市場而放棄進入國際市場,那么其國內市場份額勢必逐漸被吞食。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企業必須增強國際競爭意識,積極“走出去”,進行對外直接投資,進一步拓寬企業的生存空間,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以投資促進貿易,為國際貿易的發展注入新的血液,在國際競爭中掌握主動權。

參考文獻:

蔡銳,劉泉.2004.中國的國際直接投資與貿易是互補的嗎? ――基于小島清“邊際產業理論”的實證分析[J].世界經濟研究(8).

齊曉華.2004.當代國際直接投資現狀與趨勢分析[J].投資研究(3).

邱立成.1999.論國際直接投資與國際貿易之間的聯系[J].南開經濟研究(6).

小島清.1987.對外貿易論[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437-442.

王亞平.2004.“十一五”期間中國經濟參與國際分工趨勢展望[J].經濟研究參考(49).

張如慶.2005.中國對外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的關系分析[J].世界經濟研究(3).

AGARWAL J P.1986.Third world multionals and balance of payments effects on home countries: a case study of India[M]//KHUSHI M K.Multinationals from the Sowth.London:Maemillan.

MUNDELL R A.1957.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actor mobility[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321-335.

MARKUSON J R,JAMES R M.1983.Factor movements and commodity trade as complement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14:341-356.

篇(2)

在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的背景下,我國大多數事業單位都面臨著深刻的改革,對外投資在事業單位資產核算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大,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會計準則》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作出了規定,隨著改革的不算深化,經濟環境與制度制定時時相比有了較大的改變,在現在看來對對外投資的相關規定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尤其是事業單位材料對外投資和無形資產對外投資。

一、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會計核算的相關規定

現行《事業單位制度》第117號科目“對外投資”使用說明中規定,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本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本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走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入的無形資產,按雙方確定的價值,借記本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針對以上規定,筆者認為存在以下問題。

二、關于一般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的核算

一是應明確“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是含稅價還是非含稅價。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據此,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時在對外投資的計價中應包含增值稅。因此,上述/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中若已含增值稅,則可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若上述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為不含稅價值,則應以此價值與應交增值稅之,借記“對外投資”科目。

二是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其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應為不含稅的合同協議價,而不是材料的賬面價值或含稅的合同協議價。對外投出材料視同銷售行為,應按銷售的一般會計處理計算增值稅。

三是“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金額應與“對外投資”金額相等。按材料賬面價值調整事業基金明細賬是不合適的。在事業單位以材料對外投資時,增值稅也就形成了單位的實際支出,成為事業單位在投資業務上所占用的資金,應同材料的賬面價值一起調整到“事業基金――投資基金”中去。這樣也就使“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金額應與“對外投資”金額相等。

針對一般納稅人以材料對外投資的核算中的相關問題,筆者認為在核算中應明確合同協議價的內容,以不含稅的合同協議價為基礎來計算相關增值稅,并將此增值稅調整到“事業基金――投資基金”中去。

三、關于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按賬面原價,惜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對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核算卻沒有設置與“固定基金“相對應的”無形資產基金“科目。投出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與投出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差別太大,不利于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另外,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無形資產提取折舊的問題,賬面價值始終是原值,因此對該資產的實際現值無法估計。這樣對企業的資產估計不利,會高估資產價值。在意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應視同銷售,計算相關稅費。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事業單位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對外投資(協議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協議價值)

應交稅金(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借:無形資產基金(無形資產凈值)

無形資產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貸: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入賬價值)

下面以例子來進行具體說明。

例1:甲事業單位(不實行內部成本核算)將一項專利權投資于某股份有限公司。專利賬面余額為80 000元,已攤銷20 000元,該專利經雙方確定的價值為100 000元。

借:對外投資105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00 000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5 000

借:無形資產基金60 000

無形資產攤銷20 000

貸:無形資產80 000

隨著近幾年事業單位利用資金形式的多樣化,對外投資成為了事業單位的重大財務活動,必須加強務管理與會計核算?,F行的1996年《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1997年《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此作出了一些規定。但十幾年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環境和對外投資的意識與規則、制度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所以現行的制度逐漸顯示出其弊端,因而十分有必要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現行規定進行深入研究發現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更加適合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準則改良建議,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需求,反映真實的事業單位財務狀況,給信息使用者以有價值的會計信息。

篇(3)

 

一、事業單位:

是指主要通過生產精神產品和提供各種勞務的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接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的單位。如,工業、商業、交通事業單位;農業事業單位;文化、科學、衛生等事業單位;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事業單位等。

二、事業單位會計

是指核算和監督事業單位資金的增減變化及其結果的專業會計。

三、事業單位對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利用閑置的貨幣資金、利用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以獲得經濟利益的行為。按照投資對象分為:

1、債券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購入其他單位發行的各種債券(如,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等)

2、經營投資(相當于企業的其他投資)

是指事業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出資,組成合資(或者聯營)實體的對外投資。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沒有對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按期限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因為事業單位經濟活動主要從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動。

四、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科目設置

1、設置“對外投資”科目

該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論文提綱格式。借方登記對外投資的增加額;貸方登記對外投資的減少額;余額在借方財務管理論文,表示對外投資的期末結存額。

2、設置“事業基金”科目

這個科目的設置體現了事業單位會計在處理投資業務時的自身特點。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科目。事業基金是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業單位自行支配的給余資金。它起著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則繼續轉入增加事業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則用以前年度的事業基金彌補其差額。

該科目貸方登記事業基金的增加額,借方登記事業基金的減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事業基金凈結余額。

“事業基金”科目下設“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兩個明細科目。

(1)“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明細科目核算歷年滾存結余資金、接受捐贈等。

我個人在工作中的體會是:事業單位在動用資產類的貨幣資金、存貨、無形資產等投資時,也要同時動用凈資產類的“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明細科目核算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

我個人在工作的體會是: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這項資產,所占用的是“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3、設置“固定基金”科目

該科目屬于凈資產類,核算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貸方登記因固定資產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額;借方登記因固定資產減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減少額;余額在貸方,反映事業單位掌管的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因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所以“固定基金”余額反應的不是固定資產的凈值,而是固定資產原

五、事業單位投資業務賬務處理

(一)債權性投資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學開出轉賬支票203 000元,購入利隆公司發行的3年期債券,債券面值為200 000,年利率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將持有利隆公司的債券全部轉讓給其他單位財務管理論文,實際取得價款為205 000元,款項存入銀行論文提綱格式。

⑴C大學購入債券時:

借: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貸:銀行存款203 00

同時,調整事業基金明細賬: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時:

利息額=200000×(9%÷12)×10個月=15 000(元)

借:銀行存款15 000

貸:其他收入——債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將債券轉讓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205 000

貸:對外投資——白云公司債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資收益2 000

(二)經營性投資

事業單位的經營投資(即其他投資)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對外投資的賬面價值按投資時的原始成本反映。

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不同的投資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1、 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 (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按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同時,

借:固定基金(按賬面原價)

貸: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價)

【例2】D大學像秀華聯營公司投入1臺舊設備,賬面原價值20 000元(未提折舊)經投資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19 000元。

借:對外投資19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9 000

同時,

借:固定基金20000

貸:固定資產 20 000

3、 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

⑴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⑵借:對外投資(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評估、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賬面原價值)的差額

貸: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形資產賬面原價值)

【例3】E大學以場地使用權向宏利聯營公司投資,該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80000元,各方協議確認的價值為90000元。

借:對外投資90 000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80 0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000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80 000

4、以材料對外投資時,應區分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來處理:

⑴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已作增值稅進項稅額處理的材料時:

1)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不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的賬面價值)

【例4】F大學向金利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財務管理論文,賬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 700元。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增值稅銷項2 179.49元[15 000÷(1+17%)×17%]。該大學為一般納稅人。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 179.49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 820.51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業基金—— 投資基金 10 000

⑵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稅)時:

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2)借: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對外投資(合同、評估、協議確認的價值)<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

貸: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材料含增值稅的賬面價值)

【例5】G中學(為小規模納稅人)向金鑫聯營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經營用材料,賬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稅)。協議確認價值15 000元。

借:對外投資 15000

貸:材料10 3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4.37 [15 000÷(1+3%)×3%]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4695.63

同時,

借:事業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10 300

(三)投資期內收到分派來的紅利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資的賬務處理

1、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2、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回額)

其他收入(實際收回額<賬面投資成本)的差額

貸:對外投資(賬面投資成本)

同時,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賬面投資成本)

限于篇幅,舉例從略。

參考文獻:

篇(4)

(一)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的會計處理弊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利用貨幣、實物、或者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其會計處理為:借記“對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即按投資額將事業基金內的一般基金轉為投資基金(作投資核算時,固定資產除外,下同),只有當一般基金有結余時,才能進行對外投資,這并不合理。因為“事業基金――一般基金”是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結余,其不是事業單位資產的完整反映,很多資產如有價證券、材料、無形資產等甚至負債(債轉股),應付賬款等都可以投資,其金額遠大于一般基金結余數。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金額應小于“一般基金”,否則,“事業基金”不夠結轉或者出現負數。因此,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核算限制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規模,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限額并未做出具體規定。

(二)一般納稅人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合同協議確認價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按其相應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材料(產成品)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由此產生“對外投資”借方余額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的貸方余額不相等的結果。其原因是按現行制度規定材料(產成品)投資時需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不計入“事業基金――投資基金”,這與對應賬戶余額應該相等的對應關系相矛盾。

(三)小規模納稅人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事業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合同協議確定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按增值稅法規定對外投資行為視同銷售行為,應計算繳納增值稅,但現行制度中未對應繳增值稅進行核算,使得會計核算的結果難以完整反映單位資金活動的全貌。

(四)對外投資科目設置的弊端對外投資只規定了成本法核算,而沒有規定權益法核算內容。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僅單設置“對外投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兩個科目,無法提供投資單位與被投資單位的相互關系、投資損益等信息,難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許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已占到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資本或對被投資單位擁有控制權,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對投資單位財務狀況有很大影響。

(五)收回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只對事業單位投出資產的會計處理做出詳細的規定,并沒有對投資期滿收回投資的會計處理做相關規定。

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核算的改進

(一)取消凈資產類“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因為“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的核算不僅限制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規模,且該科目設置出現了對應賬戶之間金額的不相等情況。從資產屬性來看,“對外投資”和“無形資產”一樣,只是表現形式不同,從資產的運動過程來看,“無形資產”或“材料”的增減不一定同單位的凈資產產生聯系,更無法做到一一對應。

(二)增加凈資產類“投資收益”科目對于對外投資項目,核算收益與虧損是財務核算的一項重要內容,普遍存在的情況是事業單位都不愿主動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由于其會計核算均是按成本計價,所以對外投資項目的虧損大多數不反映在賬表中,賬表上仍然是原始的投資價值,由于不提減值準備,事業單位的投資狀況無法真實地體現在賬面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核算辦法嚴重影響了會計決算報告質量,所以建議用“投資收益”來評價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盈虧。

篇(5)

(一)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的會計處理弊端《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利用貨幣、實物、或者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其會計處理為:借記“對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即按投資額將事業基金內的一般基金轉為投資基金(作投資核算時,固定資產除外,下同),只有當一般基金有結余時,才能進行對外投資,這并不合理。因為“事業基金——一般基金”是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結余,其不是事業單位資產的完整反映,很多資產如有價證券、材料、無形資產等甚至負債(債轉股),應付賬款等都可以投資,其金額遠大于一般基金結余數。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金額應小于“一般基金”,否則,“事業基金”不夠結轉或者出現負數。因此,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核算限制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規模,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限額并未做出具體規定。

(二)一般納稅人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

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合同協議確認價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按其相應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材料(產成品)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由此產生“對外投資”借方余額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的貸方余額不相等的結果。其原因是按現行制度規定材料(產成品)投資時需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不計入“事業基金——投資基金”,這與對應賬戶余額應該相等的對應關系相矛盾。

(三)小規模納稅人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

屬于小規模納稅人事業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合同協議確定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按增值稅法規定對外投資行為視同銷售行為,應計算繳納增值稅,但現行制度中未對應繳增值稅進行核算,使得會計核算的結果難以完整反映單位資金活動的全貌。

(四)對外投資科目設置的弊端

對外投資只規定了成本法核算,而沒有規定權益法核算內容。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僅單設置“對外投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兩個科目,無法提供投資單位與被投資單位的相互關系、投資損益等信息,難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許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已占到被投資單位50%以上的資本或對被投資單位擁有控制權,被投資單位的財務狀況對投資單位財務狀況有很大影響。

(五)收回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只對事業單位投出資產的會計處理做出詳細的規定,并沒有對投資期滿收回投資的會計處理做相關規定。

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核算的改進

(一)取消凈資產類“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因為“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的核算不僅限制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規模,且該科目設置出現了對應賬戶之間金額的不相等情況。從資產屬性來看,“對外投資”和“無形資產”一樣,只是表現形式不同,從資產的運動過程來看,“無形資產”或“材料”的增減不一定同單位的凈資產產生聯系,更無法做到一一對應。

(二)增加凈資產類“投資收益”科目

對于對外投資項目,核算收益與虧損是財務核算的一項重要內容,普遍存在的情況是事業單位都不愿主動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由于其會計核算均是按成本計價,所以對外投資項目的虧損大多數不反映在賬表中,賬表上仍然是原始的投資價值,由于不提減值準備,事業單位的投資狀況無法真實地體現在賬面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核算辦法嚴重影響了會計決算報告質量,所以建議用“投資收益”來評價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盈虧。新晨

(三)改進對外投資核算

對于事業單位用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情況,不管是屬于一般納稅人還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本單位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增值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行為,計算并繳納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價值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庫存成本貸記“庫存材料(產成品)”,按計算的增值稅額貸記“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與材料(產成品)的庫存成本及應繳增值稅之差,借或貸記“投資收益”。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入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時,按雙方確定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賬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

(四)借鑒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外投資核算方法

篇(6)

借:對外投資 500

貸:材料4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00/(1+17%)]*17% 72.65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500-400-72.65)27.35

同時,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4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400

對此處理,筆者認為有以下不妥:

第一,未明確說明協議價格是否已含增值稅,那么協議價格就應有含稅與不含稅兩種可能。由于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一切從事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增值稅納稅人。對于納稅人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需計算繳納增值稅。由此筆者認為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與應交增值稅之和,借記“對外投資”科目。

第二,調整明細賬的分錄不應按材料的賬面價值來確認,由上例可知,“對外投資”余額500萬元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余額427.35萬元(400+27.35)不相等,這是由于計交的增值稅計入“對外投資”賬戶卻并未計人“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賬戶,使得“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無法真實地反映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情況。另外,因為交易雙方考慮次投資的價值時已考慮計交的增值稅,所以筆者認為確認的投資基金應為賬面價值與增值稅的合計數。這樣才能使“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真實地反映出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金額。

經過改進的會計處理如下:

承上例:

將第二個分錄更改為: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427.35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400+27.35] 427.35

若上例中協議價款500萬為未含稅價格,則處理分錄如下:

借:對外投資[500*(1+17%)] 585

貸:材料 400

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00*17%)85

篇(7)

1.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2.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現舉例如下:

某事業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一批甲材料向A公司投資。甲材料的賬面價值為2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雙方協議確定的價值為25萬元。

按《中級會計實務(一)》所講的,其賬務處理為:借:對外投資28.4萬元(25+20×17%);貸:材料20萬元,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萬元,事業基金——投資基金5萬元。同時,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23.4萬元(20+20×17%);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3.4萬元。這樣處理是錯誤的,不符合《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

篇(8)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以來,隨著社會投資意識的進步,事業單位投資規模和形式擴大,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經濟環境和人們對對外投資的認識都比事業單位規則、制度制定時發生了很大變化,所以有必要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現行規定進行評述并尋求改革措施。

一、現行制度中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會計核算處理

(一)事業單位購入債券的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

第117號科目 對外投資中規定了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形成的對外投資,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年終,單位應將當期末分配結余轉入“事業基金”科目,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基金)。若當年售出此類債券則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記入貸記“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材料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按賬面原價,借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三)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無形資產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入的無形資產,按雙方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賬面原價,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二、現行制度的問題及建議處理方法

(一)事業單位購入債券對外投資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事業單位進行債券投資應屬于經營活動,本應采用權責發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規定將購買債券的收益(實收金額與賬面金額的差額)在轉讓債券或債券到期時一次性記入“其他收入”科目,這就意味著如果債券期限超過一年并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話,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計人了債券轉讓或還本付息當年的收入當中。這種處理方法明顯還采取的收付實現制。

因此,對持有期限超過一年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事業單位應將利息收入分別記人持有債券期間各年的收入當中。為此,應在設“應收債券投資收益”賬戶,將每年應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在年終結賬之前借記該賬戶,貸記“其他收入”賬戶。待債券到期兌付本息或將所持有的債券予以轉讓時,再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對外投資”科目,按賬面金額貸記“應收債券投資收益”科目。按借貸雙方的差額,貸記或借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調整事業基金的明細科目。以上建議僅適用于平價發行的債券。

例1、某事業單位2001年1月1日購入123公司發行的5年期債券,票面利率10%,債券面值1000元,公司按1060元的價格購入50張。

該事業單位購入債券時:

借:對外投資——債券投資 53000 貸:銀行存款 53000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530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53000

若該債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歸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則該事業單位在前4年中每年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其他收入 5000

最后一年收到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5000 貸:對外投資——債券投資 53000 其他收入 2000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53000 貸:事業基金——般基金 53000

(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材料的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1、企業會計處理方法不一致

原因是企業以材料對外投資入賬價值包含協議價和稅金。

例:某一般納稅人事業單位以一批材料對外投資,該批材料的賬面價值10000元,負擔的增值稅1700元,雙方確認的價值為12000元。其賬務處理為:

借:對外投資12000

貸:材料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17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300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11700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1700

企業會計中規定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的,投資方視同銷售處理,即投資的價值中應包括該投資貨物的增值稅。而作為一般納稅人事業單位)

用購買的貨物進行進行投資,投資額也應包括此部分增值稅。

例:賬務改做如下處理更為合理:

借:對外投資13700

貸:材料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1700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2000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11700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11700

從兩者處理方法比較中可知前者對外投資額比后者少增值稅額,事業基金——投資基金也相應減少一個差額使資產相應減少,而后者會計處理方法與企業做法一致,正常體現了資產增減情況。

2、與增值稅稅制相矛盾

篇(9)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12-0258-02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是指事業單位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需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項既要符合產業和經濟政策,又要有利于單位事業的發展;事業單位不得進行境外投資;事業單位不得用財政撥付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進行投資;事業單位不得買賣期貨、股票;事業單位不得購買各種企業債券、各類投資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產品或進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風險投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進行其他投資。

一、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的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利用貨幣、實物、或者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時,其會計處理為:借記“對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即按投資額將事業基金內的一般基金轉為投資基金(作投資核算時,固定資產除外,下同),只有當一般基金有結余時,才能進行對外投資,這并不合理。因為“事業基金——一般基金”是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結余,其不是事業單位資產的完整反映,很多資產如有價證券、材料、無形資產等甚至負債(債轉股),應付賬款等都可以投資,其金額遠大于一般基金結余數。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金額應小于“一般基金”,否則,“事業基金”不夠結轉或者出現負數。因此,事業單位“投資基金”的核算限制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規模,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限額并未做出具體規定。

對于對外投資項目,核算收益與虧損是財務核算的一項重要內容,普遍存在的情況是事業單位都不愿主動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由于其會計核算均是按成本計價,所以,對外投資項目的虧損大多數不反映在賬表中,賬表上仍然是原始的投資價值,由于不提減值準備,事業單位的投資狀況無法真實地體現在賬面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核算辦法嚴重影響了會計決算報告質量,所以建議用“投資收益”來評價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盈虧。對于事業單位用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情況,不管是屬于一般納稅人還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本單位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增值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行為,計算并繳納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價值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庫存成本貸記“庫存材料(產成品)”,按計算的增值稅額貸記“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與材料(產成品)的庫存成本及應繳增值稅之差,借或貸記“投資收益”。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入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時,按雙方確定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賬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

二、事業單位購入債券對外投資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

事業單位進行債券投資應屬于經營活動,本應采用權責發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規定將購買債券的收益(實收金額與賬面金額的差額)在轉讓債券或債券到期時一次性記人“其他收入”科目,這就意味著如果債券期限超過一年并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話,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計入了債券轉讓或還本付息當年的收入當中。這種處理方法明顯還采取的收付實現制。

因此,對持有期限超過一年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事業單位應將利息收入分別記入持有債券期間各年的收入當中。為此,應在設“應收債券投資收益”賬戶,將每年應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在年終結賬之前借記該賬戶,貸記“其他收入”賬戶。待債券到期兌付本息或將所持有的債券予以轉讓時,再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對外投資”科目,按賬面金額貸記“應收債券投資收益”科目。按借貸雙方的差額,貸記或借記“其他收入”科目。同時,調整事業基金的明細科目。以上建議僅適用于平價發行的債券。

三、一般納稅人單位用庫存材料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弊端與對策

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合同協議確認價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按其相應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材料(產成品)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由此產生“對外投資”借方余額與“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的貸方余額不相等的結果。其原因是按現行制度規定材料(產成品)投資時需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不計入“事業基金——投資基金”,這與對應賬戶余額應該相等的對應關系相矛盾。

對于事業單位用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的情況,不管是屬于一般納稅人還是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用本單位庫存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時,按增值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行為,計算并繳納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價值或評估確認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庫存成本貸記“庫存材料(產成品)”,按計算的增值稅額貸記“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按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與材料(產成品)的庫存成本及應繳增值稅之差。借或貸記“投資收益”。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入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時,按雙方確定價值,借記“對外投資”,按賬面價值貸記“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

四、加強“投資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可靠性、真實性、客觀性

篇(10)

二、事業單位購銷貨物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購入材料,應以購價、運雜費作為材料入賬價格。事業單位購人的自用材料,按實際支付的含稅價格計算。事業單位購人的非自用材料,按《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其購進材料應按實際支付的含稅價格計算;按《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屬于一般納稅人的,其購進的材料按不含稅價格計算?!妒聵I單位會計制度》同時還規定:事業單位收到款項或取得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按實際收到的價款,貸記“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科目;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按實際收到的價款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科目,按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但在實際工作中,事業單位購進的材料,很難劃分清楚是自用的還是非自用的;且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取得收入的會計處理與《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不一致,容易產生誤解。筆者建議,既然事業單位只能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其購買材料的入賬價值就只能是包括增值稅的含稅價格。事業單位購入材料并已驗收入庫的,按照采購材料實際支付的含稅價格,借記“材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這樣不需要劃分購進的材料是自用的,還是非自用的,從而可以簡化核算工作。同時,借鑒小規模納稅企業的會計處理,事業單位銷售商品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按實現的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以及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現的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貸記“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科目。這樣,既可以避免誤解,又能夠準確地反映事業單位實現的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以及應交增值稅的實際情況。

三、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的會計處理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貸記“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扣除材料賬面價值與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的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上述核算方法存在以下問題:(1)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沒有核算繳納增值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2)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以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計價,容易引起誤解,造成國有資產流失;(3)設置“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的目的是為了核算事業單位對外投資部分的基金,而“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與“對外投資”科目的金額不相等,虛減了事業單位在對外投資上占用的基金。

因此筆者建議針對上述問題作如下處理:

(1)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也應核算繳納增值稅。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一切從事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增值稅納稅人。對于納稅人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需計算繳納增值稅;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也不例外,應按稅法規定予以補充。

上一篇: 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建議 下一篇: 精益生產優化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起碰97视频在线观看国产 | 推油少妇久久99久久99久久 | 亚洲国产无在线观看 | 揄拍成人国产精品视频 | 亚洲一级精品在线观看 | 亚洲欧美自拍制服丝袜另类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