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匯總十篇

時間:2023-05-16 16: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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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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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attentio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on regulating cooperated-builing behavior, according to the value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for pay,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 inseparab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impact facto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effective measures.

【 keywords 】 wat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運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一、水運工程建設施工的的影響要素

1、施工單位方面

施工單位是質量監管的主體,而各崗位的工作人員工作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工程的質量。當前,工作在水運工程一線的人員,大多是農工,知識技術水平的限制和差異,對提高施工質量來說極具考驗。并且,工程施工過程中,人們普遍意識不到工程質量的重要性。尤其當資金緊張、工程質量與施工進度之間出現矛盾之時,人們就更容易放棄本來就不堅定的以質量監管為中心和主導的地位。

在施工工藝和方案方面,若設計人員本身技術水平低,違背建造程序,或者時間倉促考慮不周全等,不合理的布局、設計勢必會導致施工方案在正確性以及施工工藝的先進性上出現問題,直接影響到施工進展狀況、水運工程的質量和經濟效益。另外相關人員在實踐中由于優化方案需要不斷變更設計方案,但是在這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時刻,設計方案發生了改變,施工方案要重新調整,設備裝置要發生改變,若不能及時發現并做出相應的調整,就會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2、設備材料方面

生產設備、材料、構件是水運工程項目形成生產力的物質保障,也是水運工程實體建造的質量基礎。因而在施工過程中,水泥、粉煤灰、鋼筋、鋼材、外加劑等原材料如果存在質量問題的話,將給工程的安全運行留下隱患。水運建設的重要工具船舶和機械設備,若沒有維護好,修復不及時乃至破損嚴重或殘缺不全,則其性能、數量顯然不能滿足施工過程中的強度數量要求,這將直接影響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由于水運工程項目水上作業比較多,很大程度上要受季節影響。比如外海工程要受到潮位變化、內河工程要受到洪水季節等的不利影響。還有就是簡陋的工作環境:交通不便利,通訊不方便,醫療衛生、安全保護方面的條件比較差。這些都會影響到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并使水運工程質量難以控制。

在以上影響要素當中,材料設備的取舍和維護以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都要經過工作人員這一關,不利的自然條件如溫度、狂風、暴雨等雖能夠造成嚴重的質量事故,但是可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進行預防。因此,水運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由于工作人員的施工以及管理引起。

二、水運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運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2、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

3、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訂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篇(2)

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見問題

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為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協議。在施工過程中,一切施工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在合同的約束和規范下,各方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職責,進行有效的合作,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但在工程項目中普遍存在承包商往往重合同的簽訂過程,輕簽訂合同后的管理,導致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現了不少常見問題。

1.1合同條文不夠完善,難以對合同雙方的進行有效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1.2 “口頭協議”、“私下合同”屢禁不止

在水利水電工程小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存在有正式合同與私下協議并存的現象。正式合同依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訂立,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應付上級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是按照合同補充條款形式或口頭協定執行,此類條款常常是私下合同,秘而不宣,它起到偷梁換柱、瞞天過海的微妙作用,這樣把通過招標投標產生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條款。這種協議通常表現在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變更工程設計,材料、設備的替換等方面。另外,施工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后,不嚴格按合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造成施工合同管理不規范,最終給國家和企業自身都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

1.3 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投標管理脫節

施工企業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然而在實際中,存在一種情況是施工企業編制投標文件中“商務標”、“技術標”的部門一般是施工企業的開發部門,而往往施工企業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開發任務指標,指標的完成情況直接影響著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通常情況下開發部門只是片面追究中標率,不考慮此工程中標后是否對企業有效益和利潤,甚至是低價中標。一旦投標中標,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發給項目經理部具體實施,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對施工合同不進行有效跟蹤,長期將施工合同鎖進柜子,打入“冷宮”,最終使得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另外一種情況項目經理部對施工合同的處理也只是交給項目計劃合同部,項目上的計劃合同部雖說是合同管理部門,但是主要任務是項目部對業主跟協作隊的結算工作,大部分項目經理注重追究工程進度和工程結算,輕合同管理。一般人的思想認為施工合同(包括企業協作隊)的管理是一個部門的事情,往往忽略了合同關系是脫離不了合同管理體系,是一個全員參與的過程體系。單單讓一個部門去嚴格實施管理施工合同(包括企業協作隊),勢必造成合同管理與工程實際施工過程失控。

1.4 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時有發生,合同履行困難重重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強化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舉措

2.1 仔細閱讀合同文本,重點把握“通用條款”與“專業條款”的關系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一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2.2 明確工期、質量、造價的合同條文

“工期、質量、造價”是建設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題,有關這三個方面的合同條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于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未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驗線之日”、“進場之日”之說,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說。無論采用何種說法,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并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哪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作出約定。

(2)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采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都不可避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確認作出明確規定。

2.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2.4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2.6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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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during the project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only these factors with common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goal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he contractor to their human,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as organiz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 the coordinat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的內涵與作用

所謂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對前期簽訂的施工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與考察,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等問題進行處理與協調,以保證依法訂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設工程一樣,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項目執行的基礎,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貫穿合同的簽訂、履行直至項目完成資料歸檔,項目管理任務才算完成。可見施工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因為項目管理對象中所涉及的是業主與承包方、監理方之間的厲害關系,權利與義務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進行約束,因此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際上就是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因為水利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導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難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礎上,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它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為參與施工各方權利與義務的約束條款,約束各方在合法的條件下完成項目的實施,保證施工中各方活動符合合同規范的協作關系,防止因為合同爭議而導致的工程質量與經濟問題的出現。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夠規范

施工合同在編制的過程中條文不夠完善導致雙方缺乏約束力。主要表現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標過程中存在漏洞,招標過程過于簡單邀約和承諾內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業主與承建雙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夠規范,僅僅靠雙方協商而確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時就會因為考慮問題不周或者經驗不足而導致遺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細節,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時某些問題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約束,施工合同缺乏預見性,在施工過程中有些問題需要重新協商才能解決,給工程建設帶來了停工的風險;還有的施工合同條款使用的語言不夠嚴謹,產生歧義而導致糾紛的出現,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誤。

2、招標過程不嚴謹

目前招投標已經成為了建設工程項目主要交易方式,因為其優勢明顯,在平等、開放的環境中完成對承包方的選擇,同時也有利于控制項目成本。但是因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標過程往往存在不夠規范的情況,例如招標方違法招標、招標不透明、招標文件具有排他性條款、評標過程不夠規范、標書所出示的內容不夠真實,另外合同實施與招投標嚴重脫節、合同背離招投標文件資料等,這些都會在施工合同簽訂及實施的時候形成風險隱患,從而影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導致糾紛。

3、施工合同兌現問題

施工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某一方因為客觀或者主觀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造成合同有些條款不能兌現、工程無法順利實施。如簽約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條款,隨意更改合同內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規定的某些材料、機械或者人力資源等,導致項目不能順利開展或者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小型水利項目,因為前期工作中沒有按照法律規范進行簽約或者開展工作,導致工期拖延;還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種設備、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從而導致施工工期、質量受到影響。

4、違法分包的負面影響

在水利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的情況,這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有些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項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全部轉包給第三方,尤其是轉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甚至會出現分包單位將工程進行再次分包。這樣的行為造成了合同責任的人為轉嫁,如果合同履約出現問題則很難對責任主體進行追究,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工期,導致工程受到影響。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分析

1、依法規范施工合同管理

對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應明確其法律依據,即根據法律與法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管理。因為施工合同簽訂是以相關的法律為依據的,規范其合同標的、計量標準、質量標準、定價標準、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確履約與違約的細則,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應按照規范進行全面控制,強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對合同簽訂進行控制,并進行必要的審核,以此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證合同的合法、完善、詳細、準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還應注意對市場風險進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為了降低風險,首先應全面預測、分析施工合同簽訂前的風險,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有足夠的預見性,盡可能在施工合同中體現出明確的合同條款。其次應正確處理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或已經發生的風險,水利工程特別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規模大,地質條件比較復雜,施工情況千差萬別,施工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合同條款中沒有明確的情況,此時就要建立健全的溝通機制和資料收集整理機制,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將風險降到最低。

3、嚴格審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資質

由于水利建設發展速度較快,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方資質也參差不齊,而施工合同管理的優劣將直接決定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要保證合同的簽訂與執行都滿足規范,并能夠很好地執行,就應當嚴格審查合同簽訂各方的資質,即參與施工的各方都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與能力保證合同規范簽訂與有效實施。

4、加強施工合同動態管理

在施工中為保證合同順利的實施并滿足施工需求應建立動態化的合同管理機制,首先應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及合同法律意識,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發現與解決問題;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范措施與制度,進行定期的審核與動態化的監控,即對合同執行的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及時反饋問題并加以解決,尤其是在制度與措施方面出現的漏洞應及時進行填補,以保證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

5、合理處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賠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為施工變更而產生的索賠問題,在處理此類問題的時候應設置嚴格的流程進行控制,應足夠重視現場資料(圖紙、技術資料、現場變更及簽證)的記錄、收集與整理,保證流程在資料完整且細致的條件下完成。同時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項目管理之間的關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術、質量、工藝、安全、環保、材料等多個方面。因此應提高對變更與索賠的預見性、計劃性,對變更與索賠加強管理與控制,明確各方在變更與索賠中的職責,將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關系到水利工程建設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合同管理應從工程招投標開始直至工程竣工驗收,貫穿整個水利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利用相關法律、規范對施工合同進行簽訂與執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與審核機制,保證合同管理內容的有效實施,這樣才能達到水利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

參考文獻:

[1]汝文靜.淺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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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建筑市場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Tian Li-zhen

(Ningxia Yinchu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nagement Office Yinchuan Ningxia 750001)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a complex system, we must have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sig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tract to do the record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resent management contract for the record although some success, However, the management of deep-level record contract has not fundamentally solve the problem.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contract records is a market economy. Construction to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market mechanism, requiring application of contract management, legal and economic instruments will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tandardizing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Key words】Construction;Contract records management;Construction market

1. 施工合同備案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進行行政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內容之一。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有效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解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說,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施工合同備案制度就是保證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2. 施工合同備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經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合同備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

2.1 法律意識薄弱,對履行合同備案程序缺乏自覺性。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后,不主動辦理合同備案的比例數量比較大,回避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合同條款填寫不認真,內容不準確詳盡,不完備,語言表達不嚴謹,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的范圍內。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

2.2 建筑市場不規范管理,造成實施合同不合理。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隱患。

2.3 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合同管理制度不建全。企業只顧到市場承攬業務,卻不注重合同簽訂的是或草率簽訂,結果在遇上糾紛時沒有協商調解的依據,雖然對合同簽訂重視但合同簽訂后就束之高閣,而僅僅把它看做是一個過程,有一些單位不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程序,不能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還有企業缺乏一套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革、中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管全過程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

2.4 采用的合同文本不規范。還有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5 “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 “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這種工程承發包雙方責任、利益不對等的“陰陽合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將直接影響工程建設目標的實現,進而給業主帶來不可避免的損失。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

2.6 在工程建設中合同履約階段,不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在履約過程中及時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而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2.7 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只是把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直接由一般的辦公人員辦理。合同管理人才的匱乏,極大地制約著企業合同管理的水平的提高。

2.8 忽視對“發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三角債現象存在。在工程發包時有些部門重視對“承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而忽視對“發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尤其對工程支付能力的審查不夠,導致施工許可手續已經辦完,工程款仍無著落,根本不具備履約能力,有些施工單位為急于承包而不惜貸款墊資,致使工程舊帳未了,又添新帳,三角債現象普遍存在,導致工程質量難得到保證。

2.9 合同管理部門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監管不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經濟合同,對整個社會經濟秩序影響很大,這就要求主管部門加大監管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雖然出臺了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在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必須辦理合同備案手續,但對備案后的合同跟蹤監管及項目施工過程的變更、結算等問題未明確規定,無法真正起到監管的作用。

2.10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的是承包商。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對策和思路

在當前建筑市場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出現一些問題是不可避免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得更加規范和卓有成效。我認為當前應側重考慮和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3.1 要健全法制體系促進施工過程系統化保障。對一項工程說,工程造價在合理確定之前是合同價款,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承發包雙方根據各自所掌握的市場信息并極大限度地應用這些信息確定合同價款,并通過價款確定的方式、調整的方法等一系列約束性條款最終形成結算價款,施工全過程管理不僅要有法律、標準規范的保障,還應有相應的利益制約機制。施工合同作為全過程施工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一方面需要平衡信息不對稱關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權益制約機制。

合同法等法律體系在工程中的具體體現,是承發包雙方必須遵守的準則,誰觸犯誰就受罰。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了《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是形成施工合同的框架,在這個框架下簽訂的施工合同規定了承發包方行為或不行為的后果,缺乏其行為或不行為的利益制約機制。施工合同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制體系,也需要良好的信用機制,將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系統化保障,組織全員、全過程的質量活動,對用戶全面保證質量、成本和工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在最終形成的“法制、標準規范、利益”三方制約的保障體系中,施工合同必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2 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3.3 規范合同備案管理,抓好合同鑒證,健全合同管理的約束機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經濟合同,對經濟秩序影響很大,這就要求主管部門加大監督管理的力度,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辦法》對施工合同備案,對合同備案進行鑒證,加強合同履約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建立檢查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的單位進行糾正和查處,查明承發包雙方的主體資格以及企業的經營情況并對合同條款內容進行把關,使合同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對一些背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條款要予以更正,嚴重者建議退回重新簽訂。2009年銀川市建筑行業管理處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辦法》對施工合同備案,共完成981個單項工程,合同備案率達到施工許可證發放的100%,通過監管,提高了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3.4 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涉及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應資料予以解決。為此,首先做好資料歸檔工作,因為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其次,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視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但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重要法律文件,為了使合同順利履行,施工合同應及時建帳并妥善保存。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5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3.6 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實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建設領域的從業人員應當增強合同觀念和合同意識,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熟悉合同條款,增加對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法定程序的自覺性,不斷完善對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崗位管理,結合施工合同管理的實際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全區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內在素質和管理水平。逐步實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對不能出具崗位資格證書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備案鑒證。

3.7 綜合協調,加大對發包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審查力度。進行工程建設,不論是先建設后付款,還是邊建設邊付款,或先付款后建設,都應根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和方法,按時撥付工程價款,保證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計劃的順利進行。為嚴肅、全面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防止工程款的拖欠和違約合同的出現,加大對發包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當前規范建設市場的一項緊迫任務。建設各職能部門業務要互相通氣,程序相互制約。如:工程發包時應審查建設資金是否真正落實,是否提供了履約擔保或履約保涵,施工合同備案應查驗發包方是否執行了合理的工程造價政策及招標手續,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應查驗施工合同是否備案。只有堅持協同作戰,管理才有力度,效果才能明顯,建筑市場才能規范。

3.8 抓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及合同履行,追蹤合同條款落實。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筑市場。建設項目承發包處于自身利益考慮,造成施工合同的發包單位與中標單位不一致,承包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對這種主體不明確的合同不予備案,對低于成本價的合同不予備案,不符合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的合同不予備案。合同管理是一個動態管理過程,建設項目實施周期較長,合同履約管理尤為重要,否則合同只會成為一紙空文。要做好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參加建筑市場深入施工現場,追蹤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加大施工合同的監管力度,并對其中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提出意見。

3.9 進行建筑施工合同備案,規范合同文本格式。施工合同備案系告知性備案,合同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承發包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方利益及擾亂建筑市場秩序,合同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條款及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全或不明確的,合同格式未采用標準示范文本,不予備案,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當事人了解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使具體實施項目的建設合同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有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的監管,有助于仲裁機構及時裁判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確定不同的承包方式和合同形式,同時制定適應不同承包方式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均衡各方的利益和風險,適應市場環境,養成以合同為依據履行義務、權利,以法律途徑來對不合理要求的習慣。

3.10 施工合同備案制度需以法律形式進行規范。施工合同備案制度是保證施工合同的唯一性和合法性,當政府進行工程監管或出現合同糾紛時,以此作為判定的依據.由于施工合同備案制度管轄范圍的非合理性擴大,造成建設單位為了順利備案而分別簽訂內容相距甚遠的“黑”、“白”合同,導致在許多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備案僅僅是為了取得施工許可證而進行的手續。這使得施工合同備案制度偏離了設立的初衷,由此形成的“黑白合同”又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直接原因之一。同時“黑白合同”也大大增加了司法審判的難度。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施工合同備案的法律效力,因此,對施工合同備案制度需要通過法律形式進行規范是社會各界對立法的期盼。

3.11 要明確合同備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對于經常性工作,必須明確與之響應的工作流程,應規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人員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責任和工程范圍。

4. 結語

隨著我國工程建設體制的改革,特別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工程建設日益走向市場,不僅出現了工程單位跨地區、跨行業、跨系統競爭承攬工程。通過實踐和總結,逐步意識到合同管理是改革和發展的必由之路,合同是項目雙方之間關系存在的書面依據,是雙方爭執判定的法律依據。整個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的簽訂管理和履行管理,只有完善合同管理及合同備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體系,加快制定科學、有效、切實可行的相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不斷規范合同管理行為,對推動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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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以及加入WTO后與國外經濟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也將不斷地向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發展。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是經濟合同中的一種,是整個合同管理體系中的一個分支,具體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多部門多領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涉及面廣、個體差異性突出的特點。合同管理的成敗將影響到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標的順利實現。雖然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在不斷地發展和進步,但與國外合同管理體系相比,還是有著相當的差距。

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涉及多部門交叉合作,其復雜性極高,這也就決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目前我國這方面的發展很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也存在諸多漏洞,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存在很多問題和隱患,如果處理不當,會為以后的工程損失埋下伏筆。當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為與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專業人才匱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問題。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設施工合同簽訂的時候,由于簽訂人不夠仔細,使得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就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某些條款沒有寫清楚寫明白,甚至沒有寫進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辭不夠嚴謹,容易引起歧義;現代建設施工合同十分復雜,合同需要規定的十分具體、明確,但有些單位簽訂的合同過于簡單,缺乏必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只有從合同而沒有主合同。上述這些缺陷都極易導致合同的履行困難,而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又很容易引起爭議。

2.2 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經濟的發展大環境下,雖然我國在不斷地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在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紀80年代,國務院和建設部相繼了《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形成了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礎法規。1999年起實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對于建設市場中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也正是因為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使得諸多問題無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決,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在過往種種的合同實施糾紛中我們不難發現,現如今建設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夠規范,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缺乏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業為了手續的簡化,往往避過國家規定的招投標過程。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規范擬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合同條款,而對合同條款摳的不夠仔細,對發生違約的條件以及違約責任等沒有做出書面上的明確規定,這些行為不僅將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損失和經濟糾紛的危險。而在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識的主要表現為:缺乏對往來信函、工程簽證的必要記錄和保管,在出現糾紛后無法提供相應的佐證;在獲得工程施工許可后,承包商將工程分包給其他的工程隊,從中獲取利益,造成了責任人的不明確。

2.4 專業人才匱乏

雖然我國的建設工程行業已經存在了許多年,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卻極度緊缺。如今的建設工程往往非常復雜,合同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合同管理知識和一定的法律知識,其主要職責是維護合同管理,避免發生合同糾紛,以及在出現糾紛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雙方單位的不夠重視,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員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義上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及其匱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現如今的社會是信息化社會,社會的每個角落都離不開信息化,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單位對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使得單位對合同管理的投入過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紙質的信息往來,效率低下;而對于大量的合同相關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夠實現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對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關建議

如前所述,目前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來本論文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的應對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參考。

3.1 盡快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是施工合同雙方在工期和善后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適應社會的發展,不斷地依據現實案例做出相應的調整,唯有如此,才能夠使建設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環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將諸多糾紛快速的解決。

3.2 加強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管理

招投標工作的嚴格管理,有利于評選出最佳的施工單位,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雙方的互相監督,避免出現賄賂、謀私利等不良行為,從而避免由此引發的工程事故。

3.3 加強法律意識

如前所述,合同雙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會為今后的合作帶來隱患,所以說,合同雙方都應加強相關法律意識,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由雙方主管人員共同起草,對合同中的條款仔細推敲,認真約定,將所有相關內容落實到合同當中,尤其是對前述的違約條件的約定和違約責任的規定應該達成書面共識。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來信函等重要依據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現糾紛后,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依法解決合同糾紛。

3.4 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建設工程企業應當意識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視本單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注重使用相關專業人才進行專門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尤其要加強施工羨慕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實行合同管理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切實的做到專業的人員管理專業的合同材料。

3.5 加強施工合同的監督工作

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的重要任務就是完善合同監督:一要現場監督工程隊、項目小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協助其工作來落實合同;二要對監督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協調與他們的合同關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種工程資料,對各種信函、指令、會談記錄和賬單,以及合同變更等做相應的監督控制;最后要參與施工完成后的驗收工作,提供驗收報告,并經常性解釋合同。

3.6 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企業需要重視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并不斷改進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最終使整個建設工程受益。

總結

伴隨著我國近二十年的經濟騰飛,我國的建設工程也呈現了井噴式的發展。隨著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諸多問題也不斷體現,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問題成為現如今建設工程的主要問題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會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經濟損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說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當務之急,本文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問題進行簡要的剖析,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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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具有客觀性、不確定性和可預測性。風險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標志之一。

第一,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風險。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項下有名商事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則;但該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也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否則違法的部分無效。在建筑法律關系中,對于工程項目立項、參與工程建設的主體、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國家安全的項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建筑關系各方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訂立各種合同。建筑企業若對國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徹,就有可能因為違反法律規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對合同訂立把關不嚴。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而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業一切風險的源頭,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致使合同簽訂后引發出許多問題,如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款拖欠問題、原材料價格問題等,大多與當初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時把關不嚴有關。其成因包括:資信審查不到位;忽視合同特別條款;付款條件不明確;盲目采用低價策略增加自身風險;被業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履約過程中,建設工程合同一方的行為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對另一方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例如:項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為效力;合同單方解除權的行使條件與程序;在合同中怎樣有效設定特別生效條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窩工狀況下工效下降的計算方式及損失賠償范圍。

一是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或者是一些包工頭。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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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在我國,建筑業工程合同糾紛由來已久,隨著社會經濟與建筑業的發展,各種糾紛亦層出不窮。要想減少合同糾紛,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系統的、周密的和專業的管理辦法。下面,筆者就建設合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問題進行全面的闡述。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及管理內容

1. 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工程合同通常都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大、中型建設項目,需要從立項開始經歷一個異常繁雜的過程。我國建設工程中合同類型可分為以下4 種:

(1)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項目的項目責任人要在與設計單位代表完成事前的勘察及設計任務后,明確責任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內容通常涉及有關的基礎資料、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控制要求及實體工程造價等。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單位派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機構代表為權利代表,對工程項目實體建設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與管理。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涉及監理對象、雙方責任主體的權利以及其他一些相關的內容,而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是通過監理機構為建設項目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服務。

(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承包責任人履行施工任務的依據性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圍、施工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施工質量及驗收標準、工程造價成本、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質量保修范圍、保質期和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

(4)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采購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它指的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法人、其他物資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買賣關系而建立的關于供求雙方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文本協議。

2. 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內容。在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開工到竣工檢查過程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體系及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的合同管理檔案制度。

(2)在建立工程合同簽訂關系之前,需持以認真嚴謹的工作態度,以事前做好相應的市場預測、資訊調研等準備工作。

(3)在工程合同簽訂中,需要進行嚴格管理。由于簽訂工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簽字雙方要擔負一定的權責,責任雙方必須以嚴謹的態度擬定合同的內容條款,同時確保工程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則。

(4)在責任雙方簽訂工程合同后,要認真履行合同相關的內容要求,按照合同內容對在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變更索賠事件和合同糾紛事件予以及時處理。

3.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設工程合同需要合法的管理與維護,以防范在建設工程中出現的合同風險,這也對相應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簽訂工程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法人資質,并且要求法人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風險責任的企業組織。不具有資質的其他部門、機構以及自然人不能私自簽訂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資質和資信能力進行全面調查,以確保簽字的法人單位有能力履約工程合同;簽訂的工程合同需以書面形式表達,其內容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的抬頭、落款、公章以及簽字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與載明的當事人的法人名稱、住址要保持一致。

二、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及意義

1. 建設工程合同的作用。

本文,筆者主要以建設施工合同為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建設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業主與承包人需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經濟文件,具有特殊性和繁雜性。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后,為實現工程建設目標,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協議中都會明確雙方的相互權責與義務關系,因此,在履約過程中都要以施工合同的內容要求作為主要依據,并將其作為業主單位進行項目建設,撥付計量款,控制施工質量、工期和成本,以順利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活動的重要憑據。由此可見,一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樣本一般由相關的建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聯合制定,其主要目的在于指導、規范合同當事人的合同簽訂,便于合同當事人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責與義務,以避免事后出現合同糾紛。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內容相對比較完整,從合同風險角度來講可有效降低風險,分擔風險也比較公開化、合理化。因此,在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落實程序,管理模式可操作性要強。

(2)人是建設工程的主體。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扮演著最為活躍的角色,其關鍵性不言而喻。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員應加強對自身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提高,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則可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總結并積累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從而可以在今后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設的對策。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所謂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是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風險、將會發生的問題進行預測,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處理,將風險問題遏制在合同階段,從而減少意外損失。業主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的發起人,既是項目總的協調者,也是整個項目的收益者,同時也是最大的風險承擔者。業主通過對合同風險的管理,具有以下意義:1. 為項目管理人員運用各種對策的最佳組合,對風險進行全面、合理、及時地處置提供了可能性;2. 能有效克服傳統項目管理中的以保險為單一手段的處置風險的局限性,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進行風險管理,使建設項目管理適應現代管理科學的要求。

四、加強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1 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現場簽證乃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等實際上是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2 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時限履行義務

新頒恰同示范文樸對工程中的各項業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定。承發包雙方、監理工程師都應在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容易引起索賠。

3 適當地進行索賠

索賠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在主張的同時要提供事實證據。根據事實證據和合同條款,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預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是就同一個問題的推誘,而是找出對方違約的證據提出反索賠要求。所以,在索賠問題上,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業主對證據的收集均顯得非常關鍵。

4 及時辦理現場簽證手續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經常出現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由于簽證是雙方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釗算依據。因此要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業主方應提倡只簽客觀實際情況而不簽造價,只簽實際工作量、點工數、施工措施而不簽造價,以此來避免滋生各種腐敗現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五、結語

總之,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合同措施是實現“三控”目標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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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分類號:TL372+.3文獻標識碼:A

緒論

由于經濟不斷的發展,建筑行業的發展速度也十分的迅猛,導致建筑市場的競爭非常激烈,而隨著建筑市場的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管理者對于預防風險的意識也就隨著加強,而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開始備受重視,這主要是由于建筑合同在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一個可以有效的控制風險的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包括兩個部分,其一是合同簽訂前期工作,其二就是合同簽訂后進入施工階段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除了需要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具體操作以外,還需要有具備同樣專業的人員對于管理工作過程進行審計,這樣才可以達到工程本身預期的效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提就是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的簽訂工作,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標準,同時對于合同需要嚴格的評審,經過三個過程的評審后,才可以正式的簽訂合同。

對于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書的評審工作

由于施工單位每天都會接觸數量很大的關于工程項目的數據以及信息,那么為了能夠提高自身的中標率,就需要對于這些數據信息進行合理的篩選和評審,除此之外,也就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項目工程的情況,比如當地的一些情況,比如與其相似的項目的情況,比如當地的材料供應和價格的變化。同時需要根據自身企業的經營路線,考慮自己的優勢以及特點,以此為基礎再仔細研究招標文件的各項條款和要求的含義,施工單位要相應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要求,對于文件中的內容需要進行評審,比如其合法性、合理性等等,對于風險因素需要作出有效的回避和應對,同時要選擇合理的投標策略,確保標書編制符合科學性和嚴密性,防止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而遭到拒簽的情況,這樣就會造成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對于企業的信譽和經濟效益同樣是一種傷害。

簽約合同階段的評審

3.1合同簽訂雙方必須處于同等的地位下,而合同的制定和內容也必須履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需要符合相關的合同法以及行業法規等原則,如出現不公平的內容和條款,那么該合同本身就屬于違法的合同,當然也就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護了。對于合同書的文字語言表達,也需要做到準確、嚴密、詳細等要求,不可以出現含糊不清的情況,對于沒字每句甚至到標點符號都必須要精準,如果稍有偏差,就很可能會出現對于含義理解的不同,造成不同解釋的情況,合同內容中不可出現模棱兩可的文字書寫,這些都可能會造成時候雙方的爭執焦點,所以嚴格的把好文字內容關,是相當重要的,而執行合同的人也必須對于合同的含義做到充分理解,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去一一執行,為項目建設管理打好基礎。合同不可出現前后矛盾的現象,比如前部分的條款關于挖土運土方規定的是體積包干價,而后面的內容則規定探照臺班計算價格,這樣的矛盾最終會導致結算賬款的時候出現爭執。

3.2合同主要的條款,包含承包范圍、承包方式、質量要求、工期要求、計價方式、結算方式、進度款、結算審核期限、付款方式、期限、雙方權利、義務、雙方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與現場簽證的程序、資料移交等均等約定完整、從而能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合同條款。對于一些要求行業內容,為了避免日后可能會出現糾紛的情況,應該要注意編制和解釋,而對于工期等要求,如果有縮短工期的要求,則也需要進行明確的約定關于費用的問題,而材料的采購問題上,雙方哪一方提供或者定牌定價等,最后關于結算的問題,如果無法及時的回款,需要如何處理,關于仲裁機構的名稱都需要具體寫明,防止出現類似的問題。

4.合同簽訂后施工準備期合同管理

在施工單位已經簽訂了合同之后,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合同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對于合同需要進行交底,要明確的規定公司以及各項目部門對于合同履行權利、異物、職責等等,這將合同管理任務的責任和任務需要落實到每個部門的負責人身上,這也是為了正式進入施工階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

5.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5.1索賠工作的管理

施工企業有效的整合各項資源,利用自身的特點和優勢,采取有效的手段和策略在競標中順利中標,對于現場進行詳細的考察后,對于招標文件中的文字和條款、圖紙等都需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要尋找在實際施工中可能會由于哪些原因引起索賠的可能,要著眼于施工的索賠情況而獲得額外利潤的策略,這樣的策略及合法同時也合理。而其他原因可能會導致承包商索賠的情況,比如合同文件的缺陷、當地的自然環境或者人為造成的影響和障礙、業主的主要責任比如水電的供應等等,設計圖紙等的錯誤,以及任何不正常的變更都會導致施工承包商出現索賠的情況。如果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受到的損害,按照合同的規定業主需要給于恰當的賠償,但是如果施工一方沒有及時的提出索賠的要求和證據,出現過期的情況,就會使得施工方變主動為被動,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同時提出索賠就會被認定為無效。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需要利用所有合理合法的理由進行索賠,而合法得到有效的經濟賠償可以充分體現出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而業主則需要在收到對方的索賠證據和報告后,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收集反駁其理論和證據的論據,同時復核索賠值,起草提出反索賠的證據報告。最終雙方在進行索賠問題的談判時,對于索賠內容中所涉及的一切問題進行處理。

索賠以及反索賠的證據和論據需要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及時性,對于符合規定的材料需要進行完整的記錄,這其中主要包括對于招標文件以及和合同、圖紙等的分析和研究。同時對于會議記錄和雙方往來的信函和通知答復等也要詳細的分析。在施工現場需要做記錄,而工程的款項都需要有日期和金額的記錄,材料進場憑據等要認真的收集整理,這些都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和證據,最后對于索賠的要求,需要詳細計算出索賠價值,起草索賠報告。

5.2合同動態管理

由于工程的施工過程會收到很多內在以及外部的影響,這些干擾事件的發生會直接影響到合同出現變更的情況,甚至是頻繁變更的情況,所以合同的實施的過程中,也需要按照發展變化進行不斷的調整,所以合同在履行的時候,對于其控制和變更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商討,要重視合同的變化,這也就是合同的動態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

5.3竣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需要進行相關的驗收工作,這時候對于合同的管理尤為重要,應該對于相關的施工合同、標書等進行一個整理的歸檔,從新在做一次分析,對于施工過程中以及結束后的各個階段進行研究,最終結束工程竣工研究工作,這樣才算是徹底結束合同管理的工作。

6.結束語

通過上述的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相信大家都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其實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點,所以相關的單位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意識,提高企業合同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統體制,這樣才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上能夠得到逐步的提高,同時需要正確運用合同管理工作,來為工程建設把好質量關,同時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提高企業的信譽和經濟效益,在激烈的市場中,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同時為我國建設施工行業發展提高更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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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 】 contracts as enterprise with all the economic transactions occur legal documents, and the enterprise the management activities closely related. Practice has prove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of enterprise make the economic benefits,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the enterprise standard economic operation order, block efficiency loss and ensure saf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holes of the d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for the mai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is paper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all aspects related analysis, for your reference.

【 keywords 】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E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履約方式具有連續性和履約周期長的特點,這是由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所決定的。由于建設項目實施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所以,履約方式也表現出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合同管理人員要隨時依據工程承包合同和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的管理,以確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順利履行實施。

1.2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點是多變性。表現在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或因客觀條件變化,需要雙方對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進行協商予以修改,所以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據。

2 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2.1配備高素質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人員是做好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條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標的涉及到多元的經濟法律關系和內容,尤其是大型建設工程,表現在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涉及多方面的關系,主要涉及業主方、設計、監理、其他標段承包商、材料供應商以及交通運輸、銀行、保險眾多單位,由此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這些關系都要通過工程承包經濟合同來體現。因此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法規、經濟財務、項目管理以及工程造價等相關的基礎知識,具備對外交際協調能力。

2.2加強投標管理,為合同簽訂做好準備。采用公開招標的項目,中標人應與招標人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合同,中標價即為簽約合同價。為了達到最佳的經濟效益,在投標過程中必須全面分析招標文件、施工現場條件及施工圖紙,了解熟悉工程的內容、特點,對構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進行全面細致的研究。有的放矢,運用適當的投標報價技巧。例如不平衡報價法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項目擬任合同管理人員應參與到投標決策中,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合同管理。

2.3合同談判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程序。合同談判成功,可以為項目的實施創造有利的條件,給項目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談判失誤或失敗,會給項目的實施帶來無窮的隱患甚至災難,導致項目的嚴重虧損或失敗。在合同簽訂的時候,為了避免風險與不必要的損失,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必要的。雙方簽署的合同應在原招標、投標文件的基礎上,補充合同澄清階段,承包商確認的內容以及合同談判階段雙方達成一致的內容,而后形成一個正式文本。必須強調的是,要特別注意工程合同中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要依靠經濟法律、法規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運行。但是在合同洽談過程中,交易雙方自覺或者不自覺的有部分條款有違現行法律、法規。例如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是不是滿足了招標活動的所有必備條件,招標文件中的邀請要約,是否全部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有,按照我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條款的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條款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合同或者部分無效的合同條款,但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去協商辦理。

3 工程開始前的工程合同交底

市場經濟是以法制作保障來正常運行的經濟,必須明確雙方進行合作的法律基礎是雙方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為依據進行經濟合作,既然是經濟合同,涉及到發、承包雙方的經濟利益,在經濟利益的獲取上,主要是根據工程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敘嚴密的條款,我們要按照工程合同條款行,如果有開口部分,也要維護我方的權利,力爭取得。工程合同交底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3.1明確工程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材料的采購方式。明確承包合同是單價合同還是總價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一般采用單價合同模式。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合同允許隨工程量變化而調整工程總價,這種模式下,業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風險,因此對合同雙方都比較公平。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合同交底時一定要把甲供設備材料、甲控材料、以及乙供關鍵材料劃分清楚,以免造成誤購積壓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2分析業主供應工程永久設備的概念和范圍。由于設備和材料的劃分沒有絕對的標準,工程合同交底時有必要弄清楚設備的劃分標準;同時對設備到貨的完整性、完好性預先進行交底,使設備接受人員比較準確地接收設備,也給設備缺陷由誰來處理或者誰來支付費用進行處理界定清楚。

3.3明確承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內容。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和內容有可能發生的變化,進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減,哪些施工范圍和內容的增減在包干風險費以內,哪些不是,不是的工程項目就需要及時辦理工程量簽證手續后向業主辦理增加費用的簽證。但是在認定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上,由于承發包雙方的出發點不同,利益分配上沖突,勢必出現標準認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經明確的概念雙方都不要爭執,合同中含糊的條款必須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證據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賠成功。

3.4合同中重要條款的解釋。包括計量支付、變更索賠等條款的解釋。重視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簽證辦理,沒有設計變更簽證手續的一般不要無設計施工,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可以在設計人員或者監理人員及業主代表口頭同意后執行,但是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補辦手續。

3.5合同的風險分析與防范。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大、工期長,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存在著諸多風險,如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經濟方面的風險和合同簽訂和改造方面的風險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會威脅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甚至釀成巨大的損失。

3.6合同指導。還要做經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條款解釋,使他們樹立全局觀念,及時對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工程施工的協調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現象發生,重要的是避免不應該發生的經濟損失或者受了損失還憋氣的情形發生。

4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4.1強化合同管理意識,進行全員合同管理

沒有合同意識,則工程管理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益。由于工程采用國際慣例合同條件進行管理,程序比較嚴格,對于很多管理人員來說還比較陌生。項目部須專門組織全體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了合同通用條件、合同專用條件、技術規范、施工監理辦法和現場管理細則等合同文件的學習,并開展討論會和疑難解答會。通過學習,增強了合同管理意識,形成了全員參與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

4.2工程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工程實施階段進行動態管理,做好工程合同文件管理工作。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較長,履行條件的變化導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條款需要調整,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通過協商及時簽訂補充合同協議來調整雙方的經濟利益是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一般工程合同組成都事先約定由一定范圍的文件組成,除了工程合同協議書、補充合同協議書、投標、招標文件外,經常性的工地有關工程會議紀要、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工程聯系單、工作聯系單等是工程合同內容的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建立工程技術經濟檔案,了解工程活動尤其是變動情況,協調工程部門的施工要求和經濟部門的費用狀況,統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驟和要達到的目的。及時和監理與業主溝通,了解他們對履行工程合同的滿意程度,動態地分析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情況,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來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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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與相關的法律法規不配套

1981年頒布《經濟合同法》后,國務院制定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部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對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10月1日起履行《合同法》以后,《經濟合同法》同時廢止,依托于《經濟合同法》頒布的相應條例和辦法也隨之廢止。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無法依據其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大量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除《刑法》內有涉及對利用合同進行犯罪的處罰規定外,對于由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

1.2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分析過去建筑企業經營中出現的問題,發現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規范,企業法律意識不強,尤其是缺乏強烈、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建筑企業往往不通過嚴格的招投標程序,就簽署巨額的工程項目合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也不根據工程項目和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訂立相應的合同條款,往往將訂立合同流于形式,對合同條款不作仔細推敲,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等不作具體明確的約定,訂立的合同非常簡單,內容缺乏、條款不全、責、權和利不明,為工程合同糾紛、合同損失和經濟風險留下了隱患,訂立合同形同虛設,合同風險不言自明。

1.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來看,很多建筑企業簽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責任劃分不清,缺乏對合同事件各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的具體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義和具體明確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顯失公平,如過多地強調了承包方的權利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凡此種種,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是當前工程款屢屢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對工程保險責任、索賠計算原則的具體約定。

2.解決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問題的具體措施

2.1整頓合同資質非法掛靠問題

行業主管部門應該充分發揮市場監管作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行業準入制度,通過嚴把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其規模,解決目前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發包商、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如:要避免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合同資質非法掛靠,應嚴格審查承包企業資質,多方了解該企業投標過程中的操作環節,掌握企業內部管理機構,在工程發包合同中,對該企業中標后,進駐項目的管理團隊主要管理人員予以確認和限定。談到“聯合投標”的項目,對兩家或多家的合作企業更要嚴格審查篩選,本著國家的相關規定,在幾個聯合企業的資質等級上“就低不就高”的原則要堅決執行。

2.2防治不合理低價中標

要避免不合理的不平衡報價導致低價中標的情況。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必須規范地管理,在造價控制方面遵循“量價分離”的原則,“控制耗量、指導價格、市場定價”的計價管理模式,測算各類招投標工程的下浮幅度范圍,使工程發、承包價格控制在相對合理的工程造價范圍內,維護雙方的經濟權益。招標單位針對種種不平衡報價情況,應在不失公平、公正的條件下采取相應對策,力求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規范、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及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應避免惡意競爭導致低價中標的情況。應該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借鑒和吸納國際上比較先進、規范、合理的管理理念,并把它融入到我國的法制化建設中去,建立、健全能充分防范經濟領域潛在風險的約束機制,加強對建筑市場的政策引導,同時進行有效地監管,以保證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2.3加強平等合作意識

目前我們很多業主和承包商在合作意識上需要加強。業主仗著其在現時建筑市場上的相對優勢地位,總是要求制定十分苛刻的合同條件,把承包商視作只是來賺他錢的敵對方,根本無視承包商的合理要求和利益。這樣一來,諸如“霸王條款”之類的東西就出現了。而不管業主怎樣苛刻,承包商則要么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降低他的成本,要么就把項目給拖下去,延誤時間或者干脆撂下不干,由此造成的結果是雙方俱傷。業主的目的應該是以合理的花費、合理的工期,成功地實現項目,而不是求得低花費、高速度完成項目,這往往會導致相反的結果。合同雙方在意識形態上要正視彼此的關系。一個項目的最終日標是要把項目成功的做好,業主和承包商應該是為了這個目標,通過合同的連結而走到一起的,雖然在實現這個目標的過程中,都還有著各自的利益考慮,但各自最終利益的實現都是以這個目標的實現為條件的。所以雙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時,都應該是抱著合作的意識而不是敵對的態度。

2.4完善合同文本體系

由于工程建設管理習慣和相關的制度的限制,我國施工合同文本僅有不帶設計任務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它是立足于我國國情,其中包括法律體系、工程管理習慣及現實情況,內容比較簡單,更能為我國工程建設的廣大參建單位和人員接受和應用。而國外施工合同文本已經融入了現代合同原則和現代項目管理原則,是建立在合同當事人有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較強的合同管理意識及具有一整套相關的技術、標準作為支撐的基礎之上,這是目前我國建設施工水平和技術標準水平所達不到的。

我國工程建設領域應加快學習和研究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管理體系和技術體系。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著重從發展的角度借鑒和吸收國外施工合同條件的精華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經驗,不斷完善我國施工合同文本體系,使我國施工合同文本在結構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發展上取得一定的進步,爭取早日與國際接軌。

3.結語

總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針對的是工程建設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合同,從合同條件的擬訂、談判、簽訂、履行、違約處理等情況的分析著手,進行科學、規范、系統的管理。通過實現對合同的正確管理,實現對建筑工程質量、投資、進度的控制,依法公正地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 楊偉忠.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淺析[J]. 建筑經濟,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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