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05:46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原則管理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服務人與接受服務,管理人與被管理,在班級中是并存的。集體具有天然的向心力,其中每個成員都應意識到:我是集體的主人,我屬于集體。集體中的成員只有盡力為別人做事、為集體做貢獻,才會受到大家歡迎。班主任可以在集體中樹立榜樣,比如給熱心助人、長期為集體服務的學生貼紅花、送喜報,引導學生向榜樣學習,將積極參與班級活動、為班集體的發展而努力視為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從而營造互助協作的良好氛圍。
2.引導學生建立合作伙伴關系
在班集體中,學生應該互相幫助,只有互相扶持,才能共同進步。首先,班主任可以通過詳細調查,了解每名學生的性格、愛好、特長、學習能力、身體素質、家庭狀況等信息,掌握第一手資料。根據這些情況,將不同智力水平、不同愛好、不同性格的學生安排在一起。比如,性格內向、不善言談的學生,可以搭配一名性格外向、善于言談的;自制力強、有良好學習習慣的學生,可以搭配一名自制力弱、學習習慣差的;粗心馬虎、作業潦草的學生,可以搭配一名細致穩重、書寫工整的……使他們在相處中相互啟發,相互彌補,相互幫助,從而進一步完善自我。其次,班主任應盡力為學生創造交流溝通、團結協作的條件和機會。比如,為學生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并為其他學生樹立榜樣,可以設置勞動之星、體育之星、助人之星等獎項,使每名學生都有發揮自己優勢的機會,都能體驗成功。班主任在組織活動時,可以根據學生的身材高矮、體質強弱、男女比例等做好調配工作。比如,體育競賽時場上運動員與場下啦啦隊的默契配合;廣播操比賽、鼓號比賽中“一幫一”的互幫互學等,使學生切實體驗到,只有合作互助才能出色地完成任務,才能為班級爭光。再次,引導學生自己解決問題,在體驗摸索中培養協作能力。學生之間出現爭執時,班主任不要過早干預,不妨鼓勵學生自行協商解決,使他們從中獲得與人相處的經驗。這樣,學生會在一點一滴中學會協商,從而逐步養成正視自己、尊重別人、愛護同伴的積極情感。這也是學生自我管理、自我培養、自我教育的有效過程。
中學教育是基礎教育,它負有為社會培養優良的勞動后備力量和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的雙重任務。
全面發展原則有時被稱為教育性原則。因為廣義的教育,包括知識技能教育、智能發展和思想品質教育等三個方面,而“全面發展”包括了這三方面的內容。
要貫徹實行全面發展原則,在當前要堅決反對片面追求升學率、只教書不育人、忽視雙基教學、忽視智能培養、忽視思想政治教育和優良品質培養的思想和做法。
二、科學性原則
所謂科學性原則,概括地講,包括教學內容必須科學和教學過程的實施必須科學這兩個方面。具體內容有:
1.教學內容必須正確、可靠、反映客觀事實、符合現代化科學水平。
2.教學內容的選擇要有利于加強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培養能力,要符合中學生認識水平,能形成一定的系統。
3.注意科學方法的教學。化學科學方法不僅是化學科學知識的重要內容,也是學習和掌握化學科學的有力手段和工具。
4.努力使教學過程科學化。不但要有科學的教學指導思想、科學的教學目的要求和科學的教學內容,還要有科學的教學方法和科學的教學組織形式,努力按照化學學科特點組織化學教學。
三、系統和有序原則
化學教學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系統,這個系統有它整體的目的和運行規律,無論是基本概念、基本理論的教學,還是元素化合物知識的教學,或者是化學實驗的教學等,都應該服從和服務于整體的目的和任務,都應該有利于發揮系統的功能。
按照一定的順序連貫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教學,即循序漸進地進行教學,不但可以使學生形成合理的知識結構,而且可以減少他們的學習困難,提高他們的學習水平。這里所說的“序”,除了指知識技能的內在聯系之序外,還包括學生的認識發展之序、智力發展之序,它們是一個和諧統一體。
四、聯系實際原則
化學知識來自實踐,又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和發展。化學教學也必須反映化學知識跟實踐的密切聯系。在化學教學中注意聯系實際,不但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鞏固和掌握知識,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水平;還可以培養他們的實際工作能力,以利于他們將來順應社會發展的要求。
實行聯系實際原則,要按照“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個人類認識過程的基本模式來組織學生的認識活動,所以化學教學要重視實驗,使知識建立在堅實的實踐基礎之上。
五、協同和啟發原則
要使中學化學教學系統和諧有效地運行,必需注意教師、學生、教學內容及其物質載體各要素間的協同一致。這里,教師必需起好啟發作用。協同和啟發的原則是十分必要的。實行協同和啟發原則必須做到以下各點:
1.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讓他們能自覺而主動地學習。
2.教師要做好啟發和引導作用。
3.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學生之間存在著差異,學習基礎和學習情況不可能完全一樣。“面向全體學生”不但是系統和諧運行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4.重視教學集體的形成。一個融洽、協調、配合默契的教學集體有利于系統的有效運行。
5.教學內容和方法要從學生實際出發。為了使系統和諧、有效地運行,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要符合學生的心理特征和認知水平,使學生通過努力能夠掌握教學內容。
六、鞏固和反饋原則
化學上物質和物質變化的多樣性,決定了多種多樣的化學概念和化學事實。這就使得許多學生感到化學“好懂難記”,容易“前學后忘”。有人在研究中學化學和其它一些課程的遺忘曲線時,發現中學化學的遺忘速度在前期比其它課程小,在后期比其它課程大,從而印證了上述問題的存在。這就使化學教學必須特別注意對知識與技能的鞏固,如果不妥善地解決這一問題,就不能使多數學生學好化學。
七、重視實驗教學,充分發揮實驗的教學作用
化學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科學,它的建立和發展跟化學實驗緊密聯系在一起。當今化學科學的發展表現出從基本上是描述性的過渡到推理性的;從主要是定性的過渡到定量的;從主要是宏觀的研究過渡到微觀的研究等趨勢。化學科學的這種變革不但沒有削弱實驗的重要地位,反而對實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化學家必須通過實驗來發現、積累新的事實和獲得思維的材料,必須通過實驗來檢驗思維的過程和結果。實驗對化學科學來說不可缺少,對化學教學來說更是如此。
八、重視思維發展原則
學生通過觀察、實驗得到的感性材料只有通過思維的加工才能形成化學概念、形成關于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性的認識。可以說,在化學教學中任何內容的教學都離不開學生的積極思維活動,沒有較高的思維水平就不可能學好化學。
會計的不確定性是指在一種或幾種情況和處境下的最終結果是得利或損失,只有在發生或沒發生一個或幾個不確定的未來事項時,才能加以確認的會計信息。
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中,由于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經濟的飛速發展,信息的傳播速度也越來越快,致使會計領域中信息的不確定性問題也越來越復雜。但會計不確定性問題產生的原因可以歸納為兩個,一個是外因即由于會計系統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而產生的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如企業的承諾,以及與銀行有關的資金借貸往來等信用,信用作為企業經營中一種必要的融通工具和交易保障,它是企業會計不確定性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由于企業在外幣業務中匯兌期限的不同而發生的匯兌損益,企業無形資產的攤銷,合同生效的長短等也都會引起企業資產因時間的關系而不斷的變化;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為了謀取超額的經濟利益,就必然會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性,由于這種風險性的存在,企業的會計信息中也就自然的存在著一種不確定性;另外,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總是和社會,環境分不開的,那么會計信息就一定會受到稅率例率、物價變動指數、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而使企業的資產不斷發生變化。另一個原因為內因,即指由于會計系統內部的信息加工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問題而引起的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如在會計人員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中,因自身業務水平或職業道德素質的限制,而使企業的會計信息不斷的發生變化。總之,會計的不確定性所直接針對的就是會計信息的質量,會計信息的質量高低決定著會計不確定性的必然存在。
“不確定性這一普遍約束因素已經成為穩健主義這個傳統會計概念的依據,如一般所述,穩健主義概念不是會計上的一種假設,也不是一種約束因素,但在運用上,它卻作為展示那些可能不怎么可靠和相關的數據的一種約束因素。”穩健性原則是人們對會計不確定性的一種必然反應。會計是經濟、技術與人結合的產物,會計不確定性的存在,就意味著風險的存在,存在著風險人們就自然會采取措施,尋找一種穩健的方法來回避風險,保護自己。會計工作中的穩健性原則就是人們所采取的一種方法。例如,面對會計工作中的不確定性,財產托管人,審計人員和投資者出于減輕受托責任,減輕審計責任,以及避免或減輕投資風險和進行正確合理的決策的不同目的,他們要求會計信息的披露必須采取穩健性原則。
綜上所述,會計不確定性的存在是會計工作中穩健性原則存在的前提條件。
二、穩健性原則的應用及真應注意的問題
(一)穩健原則在會計工作中的具體應用
穩健性原則又稱謹慎原則,它可以理解為是對會計人員在某些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存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選擇時,在充分考慮了相關性原則,客觀性原則以及配比原則等其他會計原則的前提下,按會計不確定性程度大小“謹慎”的選用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的一種要求。
1992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分行業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對穩健性原則在企業中的應用作了一些規定,如允許計提壞帳準備,有些行業的固定資產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存貨的計價可以采用后進先出法等等。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發展和完善,以上的穩健性原則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這一過程中的一些實際需要和現展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要求,因此,在財政部1998年1月27日頒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和經過逐步修改過的具體會計準則中,對穩健性原則的應用作了進一步的調整和規定,其具體應用可歸納如下:
1.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規定,存貨和短期投資的期末計價可采用成本與市場孰低法,即可以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和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并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另外,企業應對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定期地逐項進行檢查,如果市場價格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投資的帳面價值,應將其差額先沖抵該項投資的資本公積準備項目,不足沖抵的差額部分應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損失。
2.加速折舊法的采用。對加速折舊法的采用1992年頒布的會計制度中對其使用范圍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而股份公司的會計制度中對加速折舊法的使用范圍沒有加以限定,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適當的選用折舊方法。
3.無形資產的攤銷。對無形資產的攤銷,在具體準則和《股份公司會計制度》中規定,按合同或法律規定的期限與經營期孰短的年限攤銷,如果合同或法律沒有規定年限的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進行攤銷,而行業財會制度規定是不少于10年進行攤銷。對于開辦費的攤銷,行業財會制度規定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進行攤銷,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及具體準則中改為不超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開辦費不大的,也可以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攤銷,計人損益。
4.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會計準則一投資》中規定,以放棄非現金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按所放棄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公允價值超過所放棄的非現金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扣除未來應交的所得稅后的金額,作為資本公積的準備項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更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確定。長期投資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的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股權投資差額,國家規定應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攤銷,計人損益。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進行攤銷。
以上對長期投資股權投資的增值和減值與長期投資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之所以采取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處理方法,正是遵循了穩健性原則。
5.收入(投資收益)的確認。行業會計制度中對收入的確認作了比較簡單、硬性和表面化的規定,如“商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已經收到貨款或已經取得收到貨款的有關單據”等等。而《企業會計準則一收入》對收入的確認標準規定得比較原則,比較注重交易的經濟實質。如在商品銷售的交易中,要求企業正確判斷是否企業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在實質上轉移給了賣方;是否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的權利,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是否與企業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是否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只有企業的銷售滿足了上述四個條件,才能確認收入,否則,任何一個條件沒有滿足,即使收到貨款或即使已經發出商品,也不能確認收入。又如,在企業提供的勞務收入的確認上,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且在資產負債表日能對該項交易的結果作出可靠的估計,應按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如果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不能對交易的結果做出可靠的估計,應按已經發生的共預計能夠補償的勞務成本確認收入,同時,按相同的金額結轉成本;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不能全部得到補償的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結轉成本,確認的收入金額小于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確認為損失;如果預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則不確認收入,但應將已經發生的成本確認為當期費用。可見,《企業會計準則一收入》中規定的收入的確認原則更加穩健、可靠。
投資準則規定,除收到已經記人應收項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外,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在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帳面價值,而不得確認為當期收益。
(二)穩健性原則在實際運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1.穩健性原則的運用要正確處理與客觀性、配比性、可比性、相關性、可靠性、權責發生制等其他會計原則的沖突。如客觀性原則是反映以會計核算工作中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的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是穩健性原則要求反映的是企業會計實務工作中確認可能發生但尚未發生的損失、費用或收入、資產等。此外,穩健性原則在維護出資者和企業利益方面的傾向性十分明顯,它以種種形式,促使企業采取“謹慎”的行為來達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觀的立場。
由于上述原因,我們在經濟活動中,就應該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來緩解其沖突。首先,我們應合理的確定各項會計原則的優先使用順序。在12條會計原則中,客觀性原則居于首要地位,穩健性原則必須在維護客觀性原則的基礎上加以貫徹和運用,對于其他會計原則的使用順序,由于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合理的確定。其次,要對沖突情況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個企業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在不同時間,不同經營環境下有所不同,穩健性原則的應用時間,范圍和程度也應有所不同,因此,我們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說明穩健性原則的應用時間、范圍和程度,揭示因與其他會計原則的沖突而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及其變動情況。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從而使與企業有利害關系的信息使用者能準確地把握企業的財務狀況,防止沖突進一步惡化而誤導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再次,我們還要對穩健性原則的應用進行必要的約束,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操作上的隨意性和主觀性,能有效地預防和避免穩健性原則與其他會計原則的沖突。最后,我們還要加強審計監督,強化內在約束機制。由于穩健性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有較強的隨意性和傾向性,因此,為了避免企業以運用穩健原則為借口,隨意變更會計核算方法,高估損失,低估收入,虛列成本費用,歪曲真實的經營成果,把穩健性原則當作成本、利潤的調節器,就必須加強審計監督工作,防止濫用和曲解穩健性原則,避免人為地加劇與其他會計原則的沖突。
2.穩健原則的運用最關鍵的問題是穩健性原則的“度”的掌握,過度運用或運用不夠都可能降低穩健性原則優點的發揮而擴大其缺點,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得不到準確的揭示,從而使企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在決策方面受到誤導。
原則之一
小學數學活動課,必須以小學生的個性要素得到發展為宗旨,設計教學目標、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課程方案》對小學階段的教育提出了明確的培養目標,這個培養目標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為體現小學階段性質和任務而設計的國家要求,也就是國家關于知識和能力的質量標準;另一方面是為體現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個性發展要求。落實到小學數學課,國家質量標準就是要求小學生具有初步的運算技能、邏輯思維能力和空間觀念,以及運用所學數學知識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的能力這四項,這個任務主要由小學數學的學科課(或者叫必修課)來擔當。至于發展小學生個性的要求,《課程方案》明確提出主要由活動課來擔當,其教學目標就是“增強興趣,拓寬知識,增長才干,發展特長”。有人會提出,這個要求在學科課所包含的實際活動中就能做到,或者開展課外活動就可以實現。我認為這是誤解。誠然,小學數學學科課所包含的實際活動,諸如觀察、實驗、練習等,也能培養學生某些個性要素,但它服務的目的不同,它只是為學科課的教學目標而服務的一種教學手段,是學科課教學活動的一部分,沒有具體教學時間的界限;而小學數學活動課應是以發展學生個性要素為首要目標的課型,每節課教學時間與學科課的教學時間相配合。還有,活動課也不同于課外活動:①活動課屬于課程的范疇,課外活動則是“在教學大綱范圍之外由學生自愿參加的各種教育活動的總稱”,它不屬于課程的范疇;②活動課有一定的結構性,它有特定的教學目標、內容和活動方式,而且教學內容的廣度和深度隨著年級的上升而具有層次性,而課外活動則沒有這種有序的要求;③活動課的設計和實施要具有一定的規范,那就是活動課必須有教學綱要和活動課指導書,并嚴格按此規范實施教學進程,而課外活動則不具備這個要求。
原則之二
小學數學活動課,必須淡化選拔教育,做到“人人受益”。小學階段的教育是義務教育的初級階段的教育,國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指出:“義務教育是國民教育,普及教育,平等教育,應當強調其普及性,淡化其選拔性。”這個要求不僅在小學階段的教育活動中要落實,更要在各科的教學活動中落實。學科類課程的教學活動做到人人受益,比較好操作,因為學科類課程所擔負的國家關于知識和能力的各項規定,由統一的大綱和教材所列舉,由國家規范的教學、考查等計劃予以落實和檢查。而活動課是以培養個性特征為標志的新課型,系統的操作硬件尚在建立之中,有一定的難處。但是,我們應當這樣理解:小學數學活動課所說的“人人受益”,不應當以分數、成績的提高來理解,應當從學生的個性要素得到發展予以解釋。從活動課參予程度講,不要像組織數學課外活動小組那樣,只允許少數數學愛好者參加,而應要求每個學生都參加。從活動課的課程設計講,在學科課為每個學生打好共同基礎的條件下,為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興趣愛好提供發展空間;從活動課的教學效果講,通過小學數學活動課,有的學生數學知識、能力和愛好都得到提高,這是受益。通過小學數學活動課,有的學生數學知識和能力提高不甚明顯,但是通過數學的櫥窗對觀察課外天地,觀察實際生活的興趣產生了,這也是受益。更有甚者,通過小學數學活動課,雖然沒有引起學習數學的興趣,但這種活動課教學嘗試在學生記憶中留下思維印象,能成為今后處理問題的一種思維參考,這也應該說是受益。縱或阻塞了他們對數學的愛好,但通過小學數學活動課促使他們去愛好其它學科,也同樣屬于受益之列。一言以蔽之,小學數學活動課的受益,就是指小學生的個性要素,主要指興趣和情感,通過數學的載體而得到發展。
原則之三
小學數學活動課,必須注意小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充分保護“童心”。小學生的年齡階段(6~11、12歲),在心理學上稱為兒童期(或稱學齡早期)。這一階段,小學生不但身體發育進入了一個相對平穩階段,而且由于從一個備受家庭保護的幼兒變成必須獨立完成學習任務、承擔一定社會義務的小學生,這就促使兒童心理特征產生質的飛躍,概括起來,就是產生了在幼兒期沒有的“好奇、好動、好勝”的“童心”。這三個“好”只有“好奇”“好動”充分得到發展,“好勝”的兒童價值特征才能得以建立。但是要注意,要使“好奇”“好動”的心理狀態健康成長,就必須從以下兩個方面予以控制:①調控環境,促使小學生總是保持向上振奮的心理狀態。小學生向上振奮的心理狀態的形成是立足于好奇感,而好奇感的永恒程度又依賴于環境(包含教學環境)對小學生接受知識是否有一種愉。因此建立一種愉快接受教育的氛圍是調控環境的關鍵。小學數學活動課基于數學學科的抽象特點,愉快教育氛圍的建立,特別要注意杜絕成人期望值的強加與過量過高數學材料的灌輸。就是說,不要設想通過小學數學活動課的教學,個個都成為數學神童;也不要認為,實施小學數學活動課教學,就是灌輸小學數學之外使小學生難以接受的成人處理數學的材料。②樹立模仿典型,促使小學生形成穩固的知識、能力體系和健康的行為與習慣。小學生的“好動”,是建立在模仿基礎上的好動,通過模仿,一旦成為小學生穩定的心理成分,就左右小學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因此為了促使小學生形成穩固的知識、能力體系和健康的行為習慣,我們的教學活動就應當提供學生認為有趣的、益于拓廣知識的模仿典型。小學數學活動課所提供的模仿典型,就是根據數學的特征以及小學生的知識、能力條件,通過游戲、觀察、拼圖、制作、不完全歸納等思維及操作辦法,讓學生得到學科課內所沒有的、又能激發學生求知興趣的數和形的一些結論(但是不要證明)。這些結論,要求學生都記住它是次要的,掌握得到的過程則是教會模仿的本意。只有這樣,“好動”的心理特點才可以說在數學活動課里得到健康地培育。
原則之四
小學數學活動課,必須突出具體形象思維,給學生以能力的鑰匙,不給知識的包袱,促進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的過渡。小學生的思維,在四年級之前,是以認識“具體實例”、“直觀特征”為標志的具體形象思維為主;在四年級之后,則向掌握“主要屬性”、“種屬關系”、“實際功用”為標志的抽象邏輯思維過渡,不過這種抽象邏輯思維還是以具體形象為支柱。作為小學階段思維訓練的一門主課,小學數學的學科課和活動課,責無旁貸地要促使小學生思維從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過渡。為了實現這種過渡,可采取下列措施:①提供充足的有趣的數和形的具體形象材料,讓學生拓廣知識,擴大眼界。怎樣選擇這些材料?荷蘭數學教育家凡·希勒(VanHiele)認為:人類認識數和形有五級水平,小學四年級以前學生,應選擇認識“形象級水平”的材料,就是學生通過圖形和數的整體形象,而不是通過性質去認識數和形。四年級之后的學生,可選擇“性質級水平”的材料,即通過圖形和數的性質去認識數和形。至于后三種水平材料的認識,則是中學以后的事情了。這種認識可作為小學數學活動課選擇充足有趣具體形象材料的依據。②通過設懸念,設問題情境,積極啟發小學生從已知到未知,促使從具體形象思維到抽象邏輯思維的轉換,同時讓學生在解決具體問題中體會到成功的樂趣,以及讓學生掌握不完全歸納法之類的數學方法。這里特別要強調的是:在活動課的思維材料的選擇上,一要“不超綱”,即所涉及知識不應超出小學數學教學大綱之外;二要“不超前”,即活動課的教學進度與學科課的教學進度基本保持一致,知識與能力訓練盡量做到前后配合。在活動課中教師的主導作用就表現為要當學生智慧的啟迪者,不要當真理的恩賜者,更不能藉活動課之機,把學生當成“倉庫”,拼命向學生灌輸他們不愿接受的成人化數學知識,從而使學生受壓,感到不耐煩。否則,數學活動課就不能促使學生個性要素的發展,增長才能的數學目的就會落空。
二、小學數學活動課的開設形式
1.數學游戲。
數學游戲是對四年級以前學生進行活動課教學的一種好形式。好的數學游戲應能充分激發學生的好奇心理,凝聚學生的注意力,發揮學生的想象力。應是在輕松愉快的氣氛中,學習興趣與數學知識自然而然地同步增長。為此,設計數學游戲的思路,應當考慮以下幾個方面:①游戲內容要通過豐富而新穎的形象來包裝。大家都知道,一切知識都是從感知開始的。然而,數學教師慣用的數學概念形象化方法,雖然最初的數學概念能從形象化入手,但最后總下降為單調而呆板的數學概念和“符號”,成人化的思維痕跡很深,這種教法特別不能激發低年級小學生的興趣,我們教育中應當盡量避免。正確的數學概念的形象化包裝,必須結合低年級小學生思維在具體形象方面占優勢的認識特點,結合他們的實際生活愛好來制定關于數學概念的教學形象設計,要不顯露抽象的數學概念和“符號”,而是把它化解在小學生喜聞樂見的豐富而新穎的游戲之中,從而起到充分調動小學生的感官,在小學生頭腦中樹起鮮明的形象,達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的最佳效果。②游戲展開要通過生動活潑的戲劇性活動來實現。低年級小學生,剛由家庭進入社會,一切都新鮮,好動和不滿足是他們進步的第一要素。數學活動課教學要抓住這一特點,設計適合他們口味的戲劇化數學游戲,把學生引入求知的好動中,讓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中去。通過戲劇化處理這座在具體與抽象間的橋梁,把學生從具體形象思維引到抽象思維,讓學生自己思考,自己理解,自己消化,自己吸收,使思維永遠處于興奮之中,實現活動課的目的。③游戲結構要是美的結構形式。數學游戲美的結構,是指美的語言、美的教學態度、美的板書設計及教具運用。最能直接打動低年級小學生心靈的是美,因此美的教學結構形式,是一股推動低年級小學生接受教育的力量,數學活動課的游戲結構也應按此來設計。
2.數學講座。
小學四年級后開展數學講座,這是有利于抽象邏輯思維的發展,也是有利健康品德形成的好形式。這種以數學講座為內容的數學活動課取材于兩方面:一方面是取材于學科知識的擴張,發展學生能力。這類教學內容可分為三種類型:①智力型,如找規律填數,奇數和偶數運用,巧妙計算等;②實用型,如利用圖形的合理分類的計算題,金融投資的基本計算知識等;③動手型,如繪制圖表,用圖形解應用題等。另一方面是取材于數學名人的故事,取材于數學史上的典型成果。通過講述這些故事,能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進行樸素的辯證唯物主義教育,從而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學習目的,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激發他們學習的興趣。
3.數學實踐。
1自然法概述
1.1自然法與正義
在這里,我基本上是將正義與公平在同一層面上使用了。自然法與正義的關系問題應當是首先必須解決的。一般說來,自然法理論是從用來區分合乎自然的人類的行為,所謂“自然”(Nature),可從“人性”(Natureofman)、“社會性質”(NatureofSociety)甚至是事物本質(NatureofThings)而演澤出人類行為完善無缺的規范。H.Kelsen認為自然自然法論者所主張的“自然”因時代與地域的差異而有不同。有時是指神,有時則指人性、歷史、社會的法則,且都主張絕對的價值或正義存在于自然之中。
自然法思想淵源久遠,自希臘哲學,經羅馬時代、中世紀、宗教革命,而至近世,每一時代的自然法論者均有其獨到見解。歸納其共同點,可認為人類社會生活所適用的行為規則,并不限于國家或政府制定的法律。在國家所制定的行為規則以外,存在有更普遍的行為規范,這種規范適用于任何人、任何時間與空間及不同社會之中。這種人類行為規范并非由任何人所創設,而是根據理性人的基本需要而存在,故可被人的理性認識。[②]這是一切個別行為規則之源泉;并構成批判一切人為規則內容的善惡與公平的準則。換言之,自然法學者均承認有一種較高或理想之“法”存在,并認為它是“實證法”(也可稱為“制定法”)的終極目標,且承認其絕對價值而追求絕對的正義。近代由于自然科學的勃興,經驗科學取代了理性運用,自然法思想因而趨于沒落,由法實證主義取而代之。然而,法實證主義的觀點卻狹窄而偏激,導致法律最終成為統治者的意志表現,使元首的意志成了法律與正義的根據,導致武斷與罪惡的法律產生。至“二戰”后,自然法思想卷土重來,自然法由追求絕對正義轉而尋求可適用于當前環境的理想標準,這種標準成為制定法的指導原則,甚至成為批判制定法的依據。
在亞里士多德之后,人們習慣于將正義區分為“平均主義”與“分配正義”。前者支配私人之間的關系,尤其是契約當事人間的自然正義原則,后者被理解為全體(國家、集體)對個人尤其是國家與人民關系的原則。即平均正義要求在對等的兩人間尋求雙方共同適用的均衡點,分配正義則重在眾人財富或利益之分配。Cicero所稱的“使各得其所”,目的是使所有人得到公平的待遇,即對于相同事物享受同等對待,不同事物為不同對待。而ThomasAquinas則在亞里士多德的兩種正義之外,再加上共同的“善的正義”,賦予正義追求善(Good)的功能。至JohnRawls以理性人為基礎,從社會契約的觀點批判功利主義,認為適用于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原則正是原初契約的目標,他提出了“正義即是公平”(JusticeasFairness)的概念。其內容包括:平等的基本自由權、自然事物的調整、機會平等、程序正義、產生自己與他人,良心自由、忠誠履約等[③].JohnRawls強調“正義即公平”,堅信正義首先就是公民享有自由權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性。而公正和連續性為正義的起碼要求,也即形式正義(FormalJustice);而實質正義似應包括:分配上之差異補償、利益公平開放給所有社會成員,每個社會成員均可憑自己之能力及努力發展潛能、追求成就,形成社會階層重新分配的效果、新生人性尊嚴或人道精神[④].只有正義才是人類共通的善的秩序,在具體的社會生活條件下之具體現實化,而在社會進化中不斷演進。正義以平等為其核心,就其排除任意性而言應比單純之平等更重要,應包括合理性、客觀性、一致性、公平性、平等性與中立性等相關概念。
1.2正義與法的關系
在自然法概念下,正義為法的指導原則。其與法的關系依日本學者井上達夫的觀點包括以下幾點:第一、要求法律本身的正確適用。正義是法律內在的要求,若有欠缺則屬惡法。任何法律以其存在為限,以所賦予它一般準則之公平適用為正義價值成立之意義。第二、任何法秩序均標榜正義之具體表現。法律本身不正,即無強制人民遵守的效力。可以說事實之陳述須符合“真理要求”(Wahrheitsanspruch),同樣地法律須符合“政府要求”(Gerechtigkeitsanspruch)。第三、法律須符合正義要求。自由、平等及公共福利等,對現在法秩序的批判根據已有的種種價值與目的,故法律須追求自由、平等及公共福利,才符合正義的要求。[⑤]
1.3自然法下的自然正義
自然正義源于亞里士多德的正義分類。他認為自然正義是從人類固有的自然本性發展而來的,要求人類追求善,并成立各種社會制度,以實現社會福利。自然正義于人性未變時對人類普遍起支配作用,而在具體社會生活條件下,將衍生出適合該社會的共有的“善”,自然正義之具體要求,可因時因地而變化,惟自然正義本身有普遍的支配力,而其支配作用可產生具體內容。自然正義不論何時何地均具有支配人類社會生活的力量。
在立法方面,自然正義是指導原則和依據。在司法方面,在追求法律安定性與妥當性上有相同的功能。自然正義對下列事項均可以發生作用:第一、法官造法(JudicialLawMaking)。從權力分立觀點,司法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在創制法令,僅在闡時事物的真正內涵,在發生疑義時給予權威性解釋。這種見解與英國習慣法的傳統相符。然而在事實上,“習慣法的大部分為法官于社會所流行的情緒與民眾所接受的習俗,或慣例中發展出來”[⑥].第二、解釋法律。解釋之目的在于探索或闡釋法律宗旨,而法律最終目的則在于規范社會生活。然而規范本身并非終局目的,執行法律規范常在于追求某些基本價值,而追求正義的實現。第三、形成法理。法理有補充法律解釋的功能,也有監督法律或習慣妥當性的作用。而法學理論的基本功能既在補充法律及習慣之下,使執法者自立于立法者的地位,尋求該案件應適用的法則,以實現公平與正義,調和社會生活各種對立的利益,法理應是指自法律精神演繹出的一般法理原則,與條理、自然法、法律通常之原理并無不同。然而,實定法必須遵循自然正義原則,以求符合正義理論。所以,自然正義實為法律的基本精神,而為法官造法提供制度上的保護,避免了多數人利用民主原則所發生的政治專斷。
綜上所述,自然法始于希臘哲學,以理性主義為出發點。自然正義則是批判是否合乎公平正義的依據。自然法相信絕對價值的存在,追求普遍妥當的法律原則或正義標準。[⑦]故自然法已成為“實定法”之指導原則、批判標準與衡量內在正義之準則,是在法律秩序的合理性與公正性兩方面所需要的最低條件,并成為檢證“實定法”本身妥當性的基礎。當實定法欠缺或不明時,必須以自然正義為法官造法,法規解釋及補充漏洞的法理準則。當實定法抵觸自然正義時,如果任意宣告實定法的無效,則與法的安定性抵觸自然正義時,如果任意宣告實定法的無效,則與法的安定性不符合。此時可參照考賴特布魯(GustavRadbruch)的見解——原則上法的安定性優于自然正義;若違反自然正義達到無法忍受的程度時,則應認為實定法無效。至于要到何種程度時,則應認為實定法無效。至于要到何種程度始為無法忍受?一般認為侵害人民基本權,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或其他憲法之精神時,即應認為無法忍受,以自然正義原則為優先。
2行政法上的自然正義原則
2.1概說
自然正義原為英國法之支配(RuleofLaw)(或譯為法治)的核心概念,是英國法官據以控制公行為(PublicBehavior)及行政行為(DaministrativeAction)之方法。這一概念植根于英國普通法,是由大(TheGreatCharter:MagnaCharta)所衍生的基本原則[⑧].自然正義原則為英國法院用于監督行政措施與決策及外國裁判與習慣的承認。內容包括:(1)習慣的合理標準為“是否公正、適當及合理的、誠實的、正常的人會采納他”,或者更直接與自然法相聯系,“是否與是非的基本原則相調和”。(2)用禁止命令或移送命令控制行政機關違反自然正義的行政行為或準司法決定。(3)在國際私法領域引用外國法或承認外國交易時,如違反自然正義原則(如公平審判、人身自由、行動自由等)將不被執行。
自然正義原則的重要特征表現在:任何意見均可公開表達,并公正地被聽取。在Byenev.KinematographRentersSociety案中,Harman法官認為,(1)控訴人了解控訴的本質;(2)給予了陳述的機會;(3)法院誠實地作為,符合自然正義原則[⑨].關于自然正義原則與法律之關系,法院認為議會創制法律是為了使行政權依一定的公正程序原則來行為,因此認定制定中已經隱含了自然正義因素。法院在解釋及適用法律之時,也必須適用明示性的制定法程序,分別適用普通法與制定法,并以自然正義原則作為解釋法律和補法律漏洞的指導原則。
2.2英國的自然正義原則
學者們都認為英國的自然正義相當于美國的正當程序原則。包括“不得就自己的事件為自己的事件為裁判原則”(偏見排除原則),與“必須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聽證原則)等兩個普通法上原則。二者原本僅適用于司法判決,適用范圍極為狹小。然而到了20世紀初,逐漸發展成為一般法院監督行政權超越法理的重要原則,并以其作為拘束具有司法性或準司法性的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這對于體現行政程序的正義非常重要。而英國的衡平法(Equity)本質上仍源于自然主義。從16世紀開始就將其稱為“衡平與良心的規則”,依自然正義、衡平觀念及良心的命令,適合于每個具體個案進行裁量時形成判決。
2.2.1內容
自然正義的第一個原則為排除偏見原則,當對法院審判公正性有懷疑時,法官就不得作出任何有效的判決。這一原則對行政法院或行政許可機關這類行政組織有拘束力。或不具資格者參與了決定則該決定無效。對此原則有兩個固定的限制:第一、若法官因偏見而回避,但當事人的者不能從事法律性的行為時除外。第二、行政機會首長從公益立場支持某項政策時,不得以行政首長有偏見。此在美國稱為“制度性決定”(theinstitutionaldecision)。自然正義的第二個原則為雙方聽證原則(也可直接稱為聽證原則),乃要求公正聽取雙方意見的權利。[⑩]在這個意見上,其與美國“正當程序”條款完全相同。美國憲法規定的正當程序條款規定為憲法基本權利。正當程序的文字意義為公平程序,保證國家給予個人基本的公平待遇。如沒有聽證(沒有給予辯護機會),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財產。聽證原適用于司法程序中,后用于立法程序中。行政機關行使的權力也具有強制性,如行政立法與行政司法,所以,當行政行關行使職權而剝奪或限制人身自由權利時,即應進行聽證。
簡單說來,英國自然正義原則適用于作出不利益處分時,保障適當的告知與聽證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然正義原則為普通法上的原則。在法律授予行政機關作出不利益處分的權限時,即使法律就有關正當程序沒有規定,法院仍可以權限濫用之類型——逾越權限之法理而判決無效。
2.2.2自然正義原則在行政法相關案例中的運用
自然正義原則在具體案例中的運用,英國表現得比較多。如RidgeV.Baldwin(1996.A.C.40)一案,表現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方面。具體案件是:1957年10月Baldwin市警察署長Bridge,因涉嫌受賄被捕并受免職處分,其后以證據不充分被判決無罪。Ridge以該處分欠缺事前告知程序和聽證程序而請求廢除該處分。第三審以上訴人的免職處分完全欠缺告知程序和聽證程序,違背自然正義原則而認為前述處分行為無效。以前的法院都未曾就公務員免職程序是否適用自然正義原則表示意見,該判決以該主管行政機關之行為具有準司法性,而適用自然正義原則。[11]
在UniversityofCeylonv.Fernando(1990LAII.E.R.631)一案中,關于大學生的懲戒處分問題。若對重要證人沒有給予反對詢問的機會時,是否違反自然正義原則。法院認為已經違反了自然正義原則,但本案實際情況是并未完全剝奪其反對詢問的機會,所以,法院最后以本案原告未申請反對詢問而判決原告敗訴。[12]
關于行政程序是否適用自然正義原則,在Erringtomv.MinisterofHealth(1935IK.b.249)一案中,由于貧民區(slum)清除處分案的主管承認遲誤有關事項之公告且異議人未出席公聽會,而復審采用了未經聽證程序的新證據,因此該處分有程序上的瑕疵,該處分案因此被認為違法,法院明確適用自然正義原則判決行政程序違法。[13]故在行政程序方面,英國以自然正義原則保障聽證權利,并排除偏見介入。并且依照越權原則(ultravires)的法理對行政行為進行司法審查。而行政機關的行為屬準司法性質者可適用自然正義原則。即法院對受到行政機關直接侵害的權利或利益,適用自然正義原則規范行政機關公權的行使,故認為自然正義原則在此難以適用。因此,英國法似偏向于程序法則的公平,而忽略了實體問題。然而判例法的發展,逐步建立了合理的法則及自然正義原則,提供法院驗證不法程序或欠缺實體妥當性的標準,使自然正義原則更趨于成熟。
總之,英國是議會政治發源國,一直以“議會至上”為原則,認為國家事務的最終決定權歸屬國會,法院對立法行為的審查較為消極。拒絕承認國會有權違背自然正義原則,僅要求依自然正義來解釋國會立法。反之,英國法院在行政行為的審查方面則扮演較積極的角色。對于行政行為之違反自然正義原則,視為違反議會所定正當程序或屬權限濫用,依越權法理則認為該行為為無效。此外,違反自然正義原則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強制命令、宣未性裁判、中止命令等方式請求救濟。能以自然正義原則審查行政行為的包括準司法行為、行政聽證程序、公務員免職處分、對學生之懲戒處分、行政計劃程序等。其行政決定前后的各種程序,都必須排除偏見并聽取雙方當事人之意見,以符合公開、公正、公平之要求。綜上所述,英國根據具體個案,在行政法中山下而上建立了自然正義原則,落實法的支配(即法治)。
2.3自然正義與正當程序
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規范以普通法為主,盛行司法造法(即法官造法),法律常處于變動不定的狀態。因此,自然法的概念在普通法中發揮了很大影響力,而分別衍生出英國的自然正義原則與美國的正當程序原則。英國自然正義原則與美國正當程序原則均發源于英國昔通法與(英國大》。其在行政法上的適用都依據控制行為程序的正當性與妥當性。當然二者也有以下不同點:第一、自然正義適用范圍超過正當程序。自然正義在英國適用不區分國家行為與私人行為,故包括公行為與各種私法人及工會活動。而正當程序在美國僅適用于“國家行為”。第二、在英國,基于自然正義原則對公布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法規時,要求該行政機關對于影響人民利益的法規規條款負有協商義務(DutyofConsult)。但美國行政行為與行政規則的區分還不明確,“行政規則”既可一般適用也可特別適用。故二者不便從適用范圍的廣義和狹義上來區分,也難說“行政規則”的形式必須具有“立法形式”。[14]第三、對于程序的正當性,其核心有三點,即通知(Notice),評論期間(ACommentPriod)或聽證(Hearing),陳述理由(StatementofReason)。英國自然正義的概念僅包括第二者,而忽略對事實理由的陳述,以避免行政決定程序而帶來的負效應。總之,英國的自然正義原則與美國的正當程序原則二者概念相類似,適用的情形也屬相似,所以在同時承認兩者時難免發生疑義。然而如何區分而使兩者能分別適用以審查公法上行為,使其更臻完善,自有其必要性。一般說來,自然正義原則實為確保正當性與妥當性的最后一道防線。
2.4自然正義原則的判斷標準
自然正義必須適用于社會生活,因其本身具有的倫理性而無法避免對其進行價值判斷。然而為避免該原則的濫用而妨害了行政目的與行政功能,故其適用應有客觀的判斷標準,如能維持法律適用的穩定性,避免法官的主觀恣意。可依據以下標準判斷是否違反自然正義原則:
2.4.1法定程序
所有法律都明文規定當實施涉及人民權益的行政行為時,必須嚴格按照一定的程序運行。這種程序包括通知、聽證、告知理由,等等,這樣才符合自然正義原則的要求。如果立法者沒有按照理智來判斷事物本質以及考慮其他充分理由,而規定應履行的程序,就屬于“恣意”(Willkur)行為。而立法者為避免不理智的立法后果,就必須斟酌各種待規范事務的本質及其他充分的理由,考慮到公益或立法政策,才能設立規范。這里的法定程序,是理智判斷后明確規定的法律程序,所以其為自然正義原則的首要判斷標準。
2.4.2事物的本質
事物的本質(NaturederSache)原為法哲學上的概念。本質(Natur)本來就有“自然”之意,它是源于自然法的概念。所以事物本質為制定法之外的一種價值表現,在于各種不同事物中尋求合乎自然法的正義。一般說來,事物本質可分為三部分:一為事理或法理,是事物當然之理;二為一般社會生活的事物本質,是作為評價對象的文化現象,山此尋找法律上的規范要素:三為事物本身的屬性,如男女之別,晝夜之分,事物的差異等自然現象。事物本質在H.Coing確定的法秩序中應有的位置。法律的目的在于讓正義在人間真正實現,把事物本質作為實現正義的基礎,適合于事物本質的類型中,事物本質所含的倫理性要素是能避免立法者或法官的恣意。而具有倫理性因素的事物本質概念,則提供法律的當然內容[15].事物本質的運用須具有法律規范客體的性質,一方面要求其符合法規范的要求,同時不與社會生活脫節。另一方面,合乎事物本質者才能符合事理,而事理存在于社會生活關系之中,是正義的基本標準,等同于具體自然法或衡平法,是自然正義原則的判斷標準。
2.4.3綜合憲法理念的判斷
自然正義原則與公平正義的理念相貫通,同為價值判斷。而憲法也是充滿價值判斷的理念,而對立法者的權限產生拘束力。其基本精神為自然正義原則的判斷標準。如平等權為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在實質平等的要求下,非絕對禁止差別處置,可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目的。也就是說,憲法明文規定的或憲法基本精神所推導出的價值,立法者可作出合憲性的判斷。而我國憲法在法治國及福利國理念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強調法的穩定性、適當性,維護公益與私益的均衡,這是其基本精神。故自然正義原則的判斷標準應綜合上述各種憲法理念,根據具體個案事實來作出判斷。
自然正義適用的對象是社會生活現實,故其判斷標準應求諸一般理性人的社會經驗或價值標準。而社會經驗價值標準,應根據行為當時的社會制度、社會結構、風俗習慣與社會變遷等具體情況,考慮具體個案的事實而依法定程序、事物本質及憲法精神宋判斷。
總之,自然正義原則是從正義的理念發展而來的。在英國是從程序方面入手,而成為審查行政程序正當性不可或缺的原則,這與美國的正當程序原則一樣,其判斷標準,在形式上,以法定程序為判斷依據;在實質上,則必須依照一般人的經驗、價值、事物的本質及憲法的理念參照個案的具體情況來進行綜合判斷;這樣才能確保行政的功能與目的,維持法律的正當性與妥當性,避免法官的恣意裁決行為。法治國家均強調分權原理和依法行政原則,認為國家行為須有可預測性,行政裁量不能濫用或越權裁量,必須注意比例、誠信、符合行政目的與公共利益等原則。就程序而言,不允許立法者借助專斷的程序侵害人民的自由財產,也不得借國家權力透過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對人民造成侵害。行為必須完全符合正當性的要求,排除行政的恣意性要素。[16]
自然正義原則給具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以公正陳述意見的機會。在實體方面,禁止專斷性政治權力的行使,排除恣意性及產生專斷的可能性。此外,立法、行政與司法均須具有法治主義觀念與平等思想,才符合自然正義原則的要求。
結論:日本英美法學名家和田英夫教授認為英美法有四個重要特征:一是法之支配,二是判例法主義,三是陪審主義,四是普通法與衡平法。[17]這四個特征的精神與本質所在則是自然正義原則,強調法律重要性及其對人民自由權利的保護,是現代民主國家司法的要務。故民主國家司法的真正使命不僅僅是維持國家秩序(AufrechterhaltungderRechtsordnung),而是保障基本人權為核心的“法之支配”(Ruleoflaw)。由此可知,應認為審判的目的在于“公平正義”(Justice)的實現。對自然正義原則可作出如下結論來:(1)、自然正義原則原為制定法外的概念,是英國普通法與衡平法的基本精神,是法之支配的核心概念,是英國法官用以控制行政行為的方法。(2)、行政法上以自然正義原則為依據要求正當程序的進行,要求給與當事人辯解的機會,獲知決定的理由,以追求公開、公正、公平。(3)、法定程序是履行自然正義原則的重要方式,結合聽證的進行,要求給予當事人辯論的機會。(4)、自然正義原則在實體上要求對個案進行判斷時,必須依社會通用的價值標準,參考具體個案的差異,排除恣意,以符合事物的本質。(5)、憲法價值的實現,為自然正義追求的目標。借憲法理念的判斷,方可使自然正義原則達到追求法治國家的理想。(6)、自然正義原則在我國的法律地位,可為立法指導、法律解釋及適用的標準及判決的依據。其判斷可參考法定程序、事物本質、憲法精神來進行綜合評判。[18]
自然正義原則是絕對正義及永恒價值的追求,為超越制定法的概念,是評斷制定法的正當性與妥當性的依據。因此,透過自然正義原則以檢驗國家行為是否符合事實,是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成為實現正義的最佳方法。而自然正義原則在“正義可無止境追求”的觀念下,不僅僅限于正當法律程序的形式正義實現,更應積極追求個案的實質妥當性,才符合現代行政保護人民自由權利,維護人性尊嚴,維護行政公益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姜明安:《行政訴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2]王學輝:《比較行政訴訟法》,重慶出版杜2001年版。
[3]章劍生:《行政訴訟基本理論》,中國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
[4]胡建淼:《比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5]姜明安:《外國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沈宗靈:《現代西方法律哲學》,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7]JohnRawls(羅爾斯):ATheoryofjustice(正義論)。
[8]DennisLloyd,TheldeaofLaw,《法律的理念》,張茂柏譯,聯經,1984年5月初版。
注釋:
[①]自然正義有兩個主要原則:a.任何人就自己之訴訟不得自任裁判官(NemoJudexinSuaCausa);b.任何人之辯護必須被公平地聽取(AudiAlteramPartem)。
[②]姜明安編:《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135頁。
[③]JohnRawls(羅爾斯):ATheoryofJustice(正義論)
[④][臺]張澤嚴:《從羅爾斯的正義論談成人終身教育的社會意義》,載《空中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3年第一期。
[⑤]章劍生:《行政訴訟基本理論》,中國人事出版社,第278、279頁。
[⑥]DennisLloyd,TheldeaofLaw,《法律的理念》,張茂柏譯,聯經,1984年5月初版,第234、250頁。
[⑦]姜明安主編:《外國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150頁。
[⑧]PaulR.Verkui:英美行政法的分流,法治斌譯,載《時代》第13卷。
[⑨]Z.W.Nedjati&J.E.rice:EnglishandContinentalSystemsofAdministrativeLaw,North-Holland,1978,P.108
[⑩]王學輝:《比較行政訴訟法》,重慶出版社2001年版,第411、412頁。
[11]DavidFoulk,AdministrativeLaw,LondonButterworths,1986,6ed.,P.223
[12]D.C.M.Yardley,supranote28,PP.110-111.
[13][日]山口幸男:《行政裁判——行政手續自然正義的原則》,載《英美判例百選》,有裴閣1946年,第24-25頁。
[14]胡建淼:《比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77、378頁。
[15][臺]高文琦:《事物本質之概念及在法學上之地位》(臺大法研碩士論文,1979年6月,第5頁。)
以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為指導,以語文學科本身的特點和中學生學習語文的特點為依據,語文學法指導應遵循以下若干原則:
(一)改革教法與指導學法并行不悖的原則
就教學過程而言,教與學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我國古代教育名篇《學記》中就有“教學半”的說法。呂淑湘先生則更是言簡意賅:“教學,教學,就是‘教’學生‘學’”。美國認知心理學家奧蘇貝爾指出,教與學是一回事的兩個方面,兩者在邏輯上是可以分開來研究的,但實質上是聯系在一起的。就一般而言,好的學法是以好的教法為前提而獲得的,好的教法又是保證好的學法的運用而選定的,教法與學法必須協調同步。而語文學法指導,則是探索教法與學法融合規律,解決教法與學法怎樣組合、滲透更科學的問題,它的基本思路就是:實現教法與學法在教學過程中的最佳結合。教師指導學生學習語文好比指導學生去掰一個殼子,既要講清掰開殼子的目的、知識、方法,又要重視學生在得到知識與方法后更想掰開殼子摸到核心的心理,從而使教法與學法得到有機組合。在這方面,湖北黎世法老師的“六課型單元教學法”給我們提供了不少經驗。他研究中學生學習的八個環節,并從中抽象出十條心理規律作為中學生的本質學情,同時根據中學生最優學習方法中的六個主體環節設計了相應的六種基本課型:自學課、啟發課、復習課、作業課、改錯課、小結課,以此來保證教學適合學情的要求,教法適合學法的要求。這種課堂結構的設計使學法與教法互為作用,優化了課堂教學結構,改變了過去單純重視教法改革而忽視學法研究的狀況。
(二)在掌握知識過程中發展智力的原則
學生的智力,既是教學培養的目標之一,也是影響教學效果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按照學法指導的理論,傳授知識本身,是為了讓學生在掌握一定知識基礎上具備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就是思維能力,而思維能力是智力因素中的核心,由此看來,向學生傳授知識的目的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就是發展學生的智力,而不是單純的積累知識。
智力是不能傳授的,然而傳授知識與發展智力又是互相聯系的。古人云:“才,需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廣學。”一方面,學習知識不僅必須以一定的智力發展水平為前提,而且必須通過緊張的智力活動才能完成,教學過程中,學生一點腦子不動,不進行一點智力活動,教學活動也無法進行。另一方面,智力的發展也不是憑空的,是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逐步發展的,離開了知識的學習與傳授,發展智力就猶如空中樓閣,無所依托。反過來,智力的發展又促進了知識的掌握,所以,教學的全部努力即是讓學生在掌握知識的過程中發展智力。我國語文教育受千百年傳統教育的影響,歷來重視學生掌握書本知識,忽視智力的發展。當前,我國學校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學率,作業量大、難題多,考試頻繁,學生死記硬背等現象,極大不利于發展學生智力,這一現象不可避免地影響和左右著語文教學。有的學生抱怨說:“現在學校里語文教學是:記憶力用得過多,而思維力用得過少。”這興許還是學生“重理輕文”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莊子《逍遙游》中說:“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離開了知識就談不上學習,離開了智力就談不上會學,離開了方法就談不上善學。知識積累越豐富,就越有利于智力發展,學法的掌握也就越容易。因此,學法指導,必須把知識的習得、智力的開發與學法的掌握有機結合起來。
(三)在發展智力因素過程中開發利用非智力因素的原則
語文教學目標的完成,固然與學生的智力因素,諸如注意力、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維力等有直接的聯系,以前傳統的課堂教學也著重抓了這些能力的培養,但與學生的非智力因素,如學習興趣、學習動機、學習情緒、學習意志等不無關系,有時甚至有很重要的關系。根據學生感知教材的心理分析,學生掌握知識、形成技能,是通過對教材的感知、理解、鞏固、應用四個基本環節來實現的,而在這些環節中學習興趣、學習動機、學習意志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巴班斯基說:“如果學生養成積極的學習態度,如果他們有認識興趣,有獲得知識技能和技巧的需要,如果他們形成了義務感、責任心以及其他的學習動機,那么他們的學習活動就一定會更有效。”上海師大燕國材教授曾概括出公式:A=f(I·N),意即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學習的成功(A)是由智力因素(I)與非智力因素(N)共同決定的,學習的理論告訴我們,除了發展學生的智力因素外,還要開發和利用他們的非智力因素。學法指導的實踐證明,不解決“愿學”、“樂學”的問題,也就談不上“會學”、“善學”的問題。學習方法的掌握和學習能力的發展作為一個動態過程,“愿學”和“樂學”是推動其發展的前提和動力。
(四)從學法理論指導操作訓練中體驗學法的原則
對學生實施學法指導,必須讓學生了解一些有關學習的理論知識。例如,指導學生掌握記憶的方法,就應當先讓學生知道什么是記憶和記憶的心理過程,如何提高記憶水平等有關知識。又如,智力水平問題,對學生而言是一個極其敏感的問題,教師有必要就智力的內涵,各要素的核心及其相互間關系,發展開發智力的途徑等知識作精要講解,使學生明確學習的關鍵及其指歸是什么。然而學法指導絕不可停留在對方法知識的介紹上,而應當通過實際的操作訓練,讓學生體驗到學法是否可行有效,以資轉化為技能,養成習慣。這里的“訓練”不等于一般的“練習”。練習往往放在新課結束之后,常常僅限于書面作業,教師的“主導”作用并不明顯,而訓練則突出了教師的主導作用,貫穿于整個教學活動之中,使學生在有計劃有指導的訓練中獲得知識,形成能力,發展智力。
理想的中學語文教學過程應當是:“在教師的激勵、組織、啟發、誘導下,學生主動地獲取有關語文的真知,逐步學會語文的方法,初步地掌握聽、說、讀、寫、思的能力,并為進一步發展這種能力終至形成習慣提供基礎。這樣一種有領導的學習思考、研究和練習的過程使學生在這一過程中能自始自終多方面受到嚴格、認真的語文訓練,以提高教學的有效性。這是一種以提高訓練效率為中心組織教學過程的思想。在具體的教學中,力求每節課的教學過程都由若干互相聯結滲透的有關聽、說、讀、寫、思的練習群組成的,盡量壓縮非訓練性因素,突出訓練性因素,或變非訓練性因素為訓練因素。
(五)堅持統一指導與個別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統一指導是學法指導的重要形式,它可以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掌握學法的一般知識。但每個學生都有各自的性格特點、學習基礎和學習習慣,只有當學法指導和學生各自的特點、各自的知識與經驗水平產生共鳴時,才更有針對性,才能發揮方法的功效。因此,教師在重視統一指導的同時,要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個別指導,指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個性特點的行之有效的科學學習方法,使二者相輔相成。
二、學法指導的方式途徑
(一)精心計劃,多形式進行學法指導
語文學法指導,要結合語文學科的特點,以學生的學習心理、學習過程和認知規律為研究對象,揭示語文學習的本質、規律、探索科學的語文學習方法,加強語言修養,指導學生學習,提高語文能力。學法指導從內容上講,首先要注視指導學生掌握優化語文學習環節的方法;其次要從端正學習態度、堅韌學習意志、良好的學習習慣等方面,對學生加強激發學習動力的方法指導;再次要加強開啟智力潛能,培養創造才干的指導。從具體操作上看,應當長計劃,短安排,堅持循序漸進,一以貫之。
(二)有機滲透,寓學法于教學之中
課堂教學,是學法指導的根本途徑,也是學法指導經常化、具體化,出效益的最有效途徑,因此,學法指導必定應走滲透課堂教學這個主渠道。課堂教學應當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支離破碎、雜亂無章、隨意組合的復合結構。在這個過程中,要為學生“怎樣學習”導向,教學生學會學習。為此目的,就必須改革傳統的“教”為中心的課堂結構,設計以“導”為核心的課堂教學結構。按此結構,課堂教學應從以下幾個環節有機滲透學法指導:(1)備課要明學情,備學法,即了解本班學生的學習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設計學法訓練,提高學法指導的自覺性。(2)預習設計要指點方法,即要教會學生全冊預習法、單元預習法,又要根據課文特點指導相應的具體的預習方法。(3)教法的選擇應有利于指導學法,為學生良好學法的形成提供借鑒和規范。(4)教師講解過程要示范學法和點撥學法。(5)整個教學過程要重視指導自悟和總結學法。(6)練習設計要有助于學生運用學法,遷移學法,使之“受用終身”。
(三)建章立制,確保學法指導到位
學習常規,是學法指導的合理積淀,能對學生學法實行有效調控,并處于有序運行和良性運行狀態,具有較強的激勵、制約和導向作用。葉圣陶先生給《中學生》雜志寫的復刊詞別強調,“凡是好的態度和好的方法,都要使之化為習慣。只有熟練得成了習慣好的態度才能隨時隨地運用,好像出于本能,一輩子受用不盡。”要使學生形成良好習慣,就要幫助學生擬定一些學習常規,如自學(預習)常規、上課常規、閱讀常規、作業常規、復習常規、課外學習常規等等。讓學生按常規學習,以便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只有按一定規范形成的習慣,才是良好的習慣,這是人們常說的“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如,指導學生自學(預習),按照“讀查思寫”程序進行,要求按“自讀”(閱讀感知課文內容,動筆進行圈點批畫),“自查”(查閱工具書和有關資料,參閱課文下面的注釋和課文前后的“學習重點”、“學習提示”、“思考和練習”等),“自思”(思考自學目標提出的要求,思考課后習題與課文內容的關系),“自學”(寫出自學筆記,檢索積累自學收獲)四個步驟進行自學,每一步都有具體有效的操作規范。學法指導設計的特點:(1)每課學法指導都要緊扣教學目標;(2)每課的學法指導都要依據課文特色;(3)每項學法都要有具體的操作要領;(4)每項學法都有相應的系統訓練題配套,從而保證了學法指導的到位。
(四)橫向聯系,實現學法“三個溝通”
橫向聯系,就是要在學法指導中把語文學科的學習同其它學科的知識廣泛聯系起來,由局部轉向全面,由微觀轉向宏觀,使語文知識同其它學科知識在相互滲透中融會貫通,協同發展,產生相互促進的“共生效應”,從而有利于學生結構向智能結構轉化,有利于學生語文素質的提高。美國著名教育家華特·B·科勒涅斯說:“語文學習的外延和生活的外延相等。”所謂“三個溝通”,就是語文學法指導與社會生活溝通,課內語文學習與課外活動相溝通,語文學科與其它學科相溝通。學法指導不能教師“剃頭挑子一頭熱”,還必須重視學生在學學法、用學法、創學法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三個溝通”,溝通了學法指導的多種途徑,充分發揮家庭、社會環境和相關學習背景的指導滲透作用。
三、學法指導應注意的問題
(一)要把“指”和“導”統一起來,對已揭示出的學法不可時過當堂便棄之不用。
(二)要具體可行,即不可用“只言片語”或“教條”揭示學法,導致學生自主學習時不能遷移操作和靈活調控。
(三)要把教師總結與學生自我總結結合起來,避免再次落入“包辦式”和“注入式”的窠臼。
(四)要把學法指導納入教學過程中,作為一個重要環節,而不是大撒手的“放羊”,致使其名存實亡。
(五)要力戒“模式主義”,防止盲目的生搬硬套,而背離教學重點。
城市化既是經濟發展的產物,同時又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條件。而我國城市化的進程帶有濃重的轉軌經濟色彩,改革開放以來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個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經濟發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隨著計劃經濟時期被人為控制在各行政區劃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動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來隱性的城市公共資源短缺很快顯現出來,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資源短缺的集中爆發從大城市逐漸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如水務問題、公共交通、垃圾處理、供暖問題、城市管網建設等。各城市在極度被動的狀態下開始了“兵來將擋、水來土堰”的城市公共資源供給的攻堅戰,但政府很快就發現這是個無底洞,政府的投入永遠無法滿足城市化帶來的公共資源需求膨脹,政府開始尋求其他的途徑提供公共資源。在這方面實踐走在了理論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體制)模式。在國外比較著名的是英國撒切爾時期進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國內較早對這一領域進行探索的是天則經濟研究所的公用事業研究。由于轉軌經濟的特殊性,在我國可參照的經驗不多,更無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則的公用事業研究也是邊理論邊實踐,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檢驗的案例。因此,可以說在我國城市公共資源的供給從理論到實踐尚無比較成熟理論體系和可操作性規范。本文嘗試從公共財政的視角分析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目標與原則,而這恰恰是進行城市公共資源整合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內容:城市公共資源內涵(本文所討論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研究的范圍界定;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目標與原則。
一、城市公共資源的內涵
(一)城市公共資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資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資源以及由政府作為供給主體,被全體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為人類提供生存、發展、享受的物質與條件,這些資源的所有權由全體社會成員共同享有,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共同所有的基礎條件。
(二)公共資源的特點
城市公共資源屬全體人員共同享有,一個物品是公共資源,必須有以下特點:
1.公共資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對于私人物品而言的。與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所有權不屬于某個人,而是屬于部分成員和全體成員所有。它同時存在多個使用者,每一個使用者不存在競爭性,具有公共性質。
(1)公共資源的非排他性。一個使用者使用公共資源不會引起另一個使用者的效用減少。公共資源是一定區域內全體人員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2)公共資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資源遭到破壞時,對其他使用者來說會產生一種額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條河流的上下游兩用戶,上游企業排放污水必然會影響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資源具有稀缺性。在工業化社會以前,各種資源豐富,人們認為公共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然而隨著工業化帶來的經濟飛速發展,科技的不斷進步以及人口的劇增,人們才認識到了公共資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資源具有整體性。這就決定了一旦某項公共資源受到破壞,將影響到公共資源的整體價值。如城市的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等會降低城市的整體價值。
4.公共資源價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評價公共資源價值不僅偏重于其經濟價值的評價,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對其公共資源的社會價值的評價,即公益性的評價。
城市公共資源具體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資源。如空氣、水、土地、森林、草地、濕地、礦產、海洋等資源。
2.城市中的社會資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資產。可經營資源、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生態環境、文物古跡和旅游資源等;二是無形資產。依附于有形資產的名稱、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無形資產的使用權、經營權、冠名權等相關權益。本文所討論的公共資源問題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會資源。
二、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研究范圍界定
通過上述公共資源的內涵分析,以及考察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對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的沿革,我們將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的研究對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資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資源的提供主要針對上述分類中的公用事業部分而言。和其他轉軌國家一樣,我國公用事業也帶有較為明顯的計劃經濟的痕跡,因此我們在理論上首先應根據公共財政理論明確哪些是純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須無償提供的;哪些是準公共品必須由政府有償提供的;哪些應該由市場提供的;哪些是暫時無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資源建設的融資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內容包括:全部由財政投資的公共資源;財政與市場共同出資的公共資源;由市場融資建設的公共資源。具體融資形式體現在:財政融資,包括財政預算、國債、政策收費等;銀行貸款;企業和項目直接融資等。其中近年來表現尤其活躍的是企業和項目直接融資,涌現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業發行“準市政債券”;以信托為工具的“準市政債券”(如國內第一個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環隧道項目);保險資金的進入。2003年底,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投資體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這些投融資模式應進行操作程序的規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漸將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資源的經營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資源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有償提供的,這是一筆只要城市存在就永遠不會枯竭的收入,現在由于經營城市公共資源的大都是國有企業,國有經濟效率低是經濟學人所共知的,因此現在經營城市公共資源的國有企業大都虧損。而私營經濟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在公眾利益與其經濟目標發生沖突的時候,難免會發生損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倫敦機場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現滯留旅客無法登機的混亂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資源經營模式研究從理論到操作細節的設計,以及適用的條件都應有事先的充分準備,而且需要通過區域試驗不斷積累經驗,最終形成法律規范。
(四)城市公共資源的監管、評價體系研究
城市公共資源的監管、評價體系是城市公共資源正常有序運營的保障,監管、評價體系的不健全是轉軌經濟的又一特點,因此監管、評價體系的研究與城市公共資源運營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目標與原則
(一)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目標
通過城市公共資源的理論研究,以及對具體城市公共資源提供與管理的現狀和背景分析,在借鑒國外和國內先進經驗基礎上,提出具體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目標:理順政府對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的責任、地位和作用;規范市場進入公共資源領域的規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資源監管體系;建立城市公共資源管理評價體系。
(二)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原則
1.以公共財政的理念為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基本理論指導
城市公共資源主要解決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糾正,因此對現有城市公共資源進行整合的理論基礎應是公共財政理論,以公共財政理論為基礎,對具體城市的公共資源供給現狀進行分析,確立政府對城市公共資源管理的責任、地位和作用,確定市場進入城市公共資源領域范圍。
2.以經濟環境、人文環境和制度環境的區域性特征為城市公共資源整合的基本出發點
2.數學CAI軟件的設計原則
目前流行于市的CAI著作并不多見,但軟件市場可見到不少cAI軟件商品。其中絕大部分是對學生進行課外輔導性質的。實際上,CAI所涉及的面很廣,它包括教與學的各個方面。任何一個軟件幾乎都不可能覆蓋它的全部內容。本文也只打算對數學課堂教學軟件的設計問題進行探討。任何一個軟件產品,制作者都要事先確定該軟件要達到的目的,然后根據此目的制定一系列具體的設計要求。如果該產品已經很成熟,這些要求會成為公認的標準。數學課堂教學CAI軟件的制作目的當然也是數學教學的最終目的,即使學生掌握相應的教學內容。教學的最后效果是通過學生對知識的掌握來衡量的,但大部分時間往往采取一種更簡易的評價方法----就課論課。例如大部分的公開教學或觀摩課,最后的評價并不是去考學生而是聽課者按照已有的或心目中的標準來衡量這節課的好壞。對教學軟件的評價暫時也只好采取這種方法。實際上設計的原則與評價的原則應該一致。由于目前課堂教學軟件不多,且大部分是各個教學單位為自己的教學而開發的,缺少統一的標準。筆者只是把自己在這方面的一些設想與心得寫出來,與同行切磋。
2.1.“輔助”的含義就是以教師為主計算機永遠也不會取代教師上課,就象計算機不能取代人的思維一樣。把軟件搞成錄像式的就完全失去了教師的作用,這是最失敗的軟件。除了特殊情況,如偏遠地區無教師或一些冷門學科找不到相應的教師只好采用純電教手段外,教學軟件應是主講教師的助手。一個優秀的教師是任何軟件也替代不了的。
2.2.交互功能
一個好的軟件應能適合不同特點的教師的要求,這就需要軟件更加靈活。比如一個立方體,有的教師喜愛正等測投影,而另一些教師喜愛正二測,這大部分取決于他們使用該軟件前的講課習慣。如果一個圖形,教師自己看著都不習慣,當然不能指望他會很自然和流暢地講給學生。那么對這個軟件來說,該立方體的隨機旋轉能力便是非常重要的了。教師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習慣來選擇該立方體關于三個坐標軸的轉角,旋轉過程對學生是透明的。實際上,教師在選擇合適方位的過程本身也是一個很好的教學內容。教師甚至可以安排圖形的顏色、說明文字的位置……,這時教師才會真正感覺到自己是這個軟件的主人。試想一下,如果對一個使用軟件的教師來說唯一能作的就是控制它的運行和停止,所有的畫面都是編程者閉門造車設計出來的,這會是什么感覺!
2.3.動畫的數學含量
數學教學的圖形動畫不同于卡通片。它對光學效果、色彩效果等一些對美術人員至關重要的指標并不在意,相反,它卻極其重視圖形的準確性。無論是旋轉還是平移,無論是中心投影還是平行投影,畫面上的每一點都是準確計算出來的。
比如說空間不同位置的兩個全等三角形,由于所在的平面的法矢不同,投影自然不同。相等的角看上去不等,不等的元素卻看起來相等;又如空間的垂線,反映在投影上當然不一定垂直。這些圖形在沒有CAI教學軟件之前,教師只能在黑板上象征性地畫一下,根本談不上準確性。而在CAI軟件中,這些圖形是一個點一個點計算出來的。教師可以用交互功能把需要的圖形在平面旋轉到與投影面平行的位置,使學生看到“不走樣”的圖形,這就需要準確性,而準確性是由一系列正確的數學變換公式保證的。在這里每一個畫面都是算出來的,而下是象一般動畫是從圖形庫里取出來的。
2.4.學生的臨場操作功能
過去,一節電化教學課講完,老師會為學生準備許多膠片。學生把老師臨時留的練習題做在膠片上,在用投影儀映到銀幕上以檢查學生的掌握情況。這取代了讓學生上黑板做題。為什么不能再前進一步,讓學生操縱計算機屏幕,讓學生在計算機的屏幕上畫上他自己的輔助線,讓學生控制計算機屏幕圖形來講解他的答案呢?我們正是這樣設想的,讓計算機的屏幕取代膠片投影儀,就象投影儀過去取代黑板一樣。
2.5.人工智能
這一點正是目前CAI軟件的欠缺。?但是對于課堂教學軟件來說,這一點并不特別重要。最直接的應用是在學生把答案(圖形或數據)輸入計算機后,自動判斷答案正確與否。專家系統的最重要的用武之地是在CAI的另一個領域----課外輔導。但現在面臨的全部輔導軟件幾乎沒有涉及到該項功能,盡管這方面的討論超出本文的范圍。
法律原則是一個部門法存在的根本,任何部門法如不能歸納、總結出若干自己的法律原則,而只依賴于某種價值取向,則難以構造出一套嚴密、周全的理論和相應的體系。稅法基本原則是一定社會關系在稅收法制建設中的反映,其核心是如何稅收法律關系適應一定生產關系的要求。稅法基本原則是稅法建設中的主要理論問題,對此問題的研究不但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而且對我國的稅收法制建設還有著重要的意義。本文試圖對我國稅法基本原則的形成與發展的基礎和依據作以探討。
一、關于我國稅法基本原則的各種觀點
關于稅法基本原則的定義,有人認為“稅法基本原則是指一國調整稅收關系的基本規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國一切社會組織和個人,包括(征稅)雙方應普遍遵循的法律準則。”也有人認為“稅法的基本原則是規定或寓意于法律之中,對稅收立法、稅收守法、稅收司法和稅法法學研究具有指導和適用解釋的根本指導思想和規則。”
對于稅法的基本原則的內容,我國學者觀點不一,論述頗多。1986年劉隆亨教授最早提出“稅法制度建立的六大基本原則”。進入九十年代以來,一些學者開始借鑒和參考西方稅法基本理論,將西方稅法的四大基本原則,即稅收法定原則、稅收公平原則、社會政策原則和社會效率原則介紹到我國,研究如何確立我國稅法的基本原則,到目前為止,僅從數量上看,我國學者對稅法基本原則的概括就有三原則說、四原則說、五原則說、六原則說等四種,即使所主張的原則數目相等,不同的學者對各原則的表述、概括又不僅相同。徐孟洲教授根據價值取向將稅法基本原則區分為稅法公德性原則和稅法政策性原則。稅法公德性原則涵蓋以下內容:(1)保障財政收入原則、(2)無償征收原則、(3)公平征收原則、(4)法定征收原則、(5)維護國家原則。稅法政策性原則包括稅法效率原則、稅法宏觀調控原則。而劉劍文教授將稅法基本原則界定為稅收法定原則、稅收公平原則、稅收效率原則。還有學者認為稅法基本原則包括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稅收公平主義原則、稅收民主主義原則。稅法學界對稅法基本原則的研究意見歸納起來有十幾項之多:(1)財政原則、(2)稅收法定原則、(3)稅收公平原則、(4)稅收效率原則、(5)社會政策原則、(6)實質征稅原則、(7)合理征稅原則、(8)平等征稅原則、(9)普遍納稅原則、(10)簡便征稅原則、(11)稅收重型原則、(12)宏觀調控原則、(13)無償財政收入原則、(14)保障國家和經濟利益原則、(15)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原則、(16)稅收民主主義原則、(17)稅收公開原則、(18)保障財政收入原則等等。
我國學者以上稅法基本原則的理論難免存在以下嫌疑:(1)以偏蓋全,將某一具體法律制度當成稅法的基本原則;(2)未能正確界定稅法基本原則之定義,將稅法或稅收的某些職能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3)混淆了稅法原則和稅收原則之概念。
二、我國稅法基本原則的內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則可以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呢?我認為,我國稅法的基本原則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稅收法定原則。稅收法定原則,又稱稅收法定主義、租稅法定主義、合法性原則等等,它是稅法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原則。日本學者金子宏認為,稅收法定主義是指“沒有法律的根據,國家就不能課賦和征收稅收,國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納稅款。我國學者認為,是指一切稅收的課征都必須有法律依據,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納稅人有權拒絕。稅收法定是稅法的最高法定原則,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現代憲法原則在稅法上的體現,對保障人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益舉足輕重。它強調征稅權的行使,必須限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確定征稅雙方的權利義務必須以法律規定的稅法構成要素為依據,任何主體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規定,從而使當代通行的稅收法定主義具有了憲法原則的位階。
稅收法定原則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課稅要件法定原則。課稅要件是指納稅義務成立所必須要滿足的條件,即通常所說的稅制要求,包括納稅人(納稅主體),課稅對象(課稅客體),稅率、計稅方法、納稅期限、繳納方法、減免稅的條件和標準、違章處理等。課稅要件法定原則是指課稅要件的全部內容都必須由法律來加以規定,而不能由行政機關或當事人隨意認定。(2)課稅要素明確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對課稅要件法定原則的補充。它要求課稅要素、征稅程序不僅要由法律做出專門規定,而且還必須盡量明確,以避免出現漏洞和歧義。(3)課稅合法、正當原則。它要求稅收稽征機關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征稅、核查;稅務征納從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應納稅額的確定,稅款繳納到納稅檢查都必須有嚴格而明確的法定程序,稅收稽征機關無權變動法定征收程序,無權開征、停征、減免、退補稅收。這就是課稅合法正當原則。包括課稅有法律依椐、課稅須在法定的權限內、課稅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實體合法,程序正當”。(4)禁止溯及既往和類推適用原則。禁止溯及既往和類推適用原則是指稅法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禁止類推適用。在稅法域,溯及既往條款將會破壞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預測性,而類推可能導致稅務機關以次為由而超越稅法規定的課稅界限,在根本上阻滯稅收法律主義內在機能的實現,因而不為現代稅收法律主義所吸收。(5)禁止賦稅協議原則,即稅法是強行法,命令法。稅法禁止征稅機關和納稅義務人之間進行稅額和解或協議。
2、公平原則。指納稅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須平等,稅收負擔在納稅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對此可參照西方有“利益說”與“能力說”。“利益說”依據“社會契約論”,認為納稅人應納多少稅,則依據每個人從政府提供的服務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會公共產品來確定,沒有受益就不納稅。而“能力說”則認為征稅應以納稅能力為依據,能力大者多征稅,能力小者少征稅,無能力者不征稅。而能力的標準又主要界定為財富,即收入。我國實際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說”,按納稅人的收入多少來征稅。稅收公平原則應包括兩個方面:(1)稅收立法公平原則。它是公平原則的起點,它確定了稅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沒有稅法之公平,就沒有稅收之公平;具體又包括(1)納稅地位平等原則,(2)賦稅分配公平原則,它可分為橫向公平與縱向公平,橫向公平只能力相同的人應納相同的稅,縱向公平指能力不同的人應納不同的稅。(3)稅收執法公平原則,也稱為平等對待原則,即稅務機關在運用稅法時必須公正合理,對于情況相同的人應給予相同的對待。
3、稅收效率原則。指以最小的費用獲得最大稅收收入,并利用經濟調控作用最大限度的促進經濟的發展。稅收的效率包括稅收行政效率和稅收經濟效率兩大方面。稅收行政效率是通
過一定時期直接的征稅成本與入庫的稅率之間的比率而衡量,即表現為征稅收益與稅收成本之比。稅收的經濟效率是指征稅對納稅人及整個國民經濟的價值影響程度,征稅必須使社會承受的超額負擔為最小,即以較小的稅收成本換取較大的稅率。
三、我國稅法基本原則形成的基礎和依據
對上述我國稅法基本原則之判定是依據以下我國稅法基本原則形成的基礎和依據而得出的結論:
1、基本原則法理之構成要件是我國稅法基本原則形成的理論基礎
法理學告訴我們,一項法律原則是否能成為該部門法的基本原則,至少要滿足此條件:(1)該原則必須具有普遍指導性;它能夠作為該部門法的各項具體制度得到應用,即該原則在該部門法中具有普遍指導意義性。(2)該原則必須具有貫穿性;原則內容能貫穿該部門法的總則與分則,能貫穿于該部門法任何具體制度。(3)該原則具有獨立排他性;該原則須與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相互區別,不被其他原則所吸收。(4)該原則須具有能反映該法本質特征的專屬性,反之則不能作為該部門法的基本原則。(5)該原則須具有合憲性;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的“母法”,該原則的確立須依據憲法,原則的內容須符合憲法的規定。我國稅法基本原則形成也只有符合上述法理規定的幾個條件后,才能作為稅法的基本原則。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是我國稅法基本原則形成的現實根據
管理會計是通過對財務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實現對經濟過程的預測、決策、規劃、控制、責任考核評價等職能的一個綜合體[1]。隨著全國醫療體制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大中型醫院也開始相繼設立了管理會計,那么作為事業單位的醫院,其管理會計的主要職能究竟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筆者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拋磚引玉,求教于同行。
一、醫院管理會計的工作原則
管理會計的本質是一種全局性的經濟管理活動。其總目標是促進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3]。從醫院業務工作實際出發,醫院管理會計的工作原則重點在以高質量、的準確信息服務于經營與管理決策上。
(一)服務性原則
與其它管理會計的職能一樣,醫院管理會計并直接實施管理,而是為醫院領導加強管理、作出決策提供相關信息,這就要求在收集、加工和處理信息時,首先要力求全面系統,要從臨床經營、科研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多方面最大限度地滿足醫院領導和責任單位決策及協調的需要,要具有宏觀戰略特點;其次要注意可理解性,管理會計人員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同于機械性、專業化、程式化的財務會計報表,既要以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表述,易于被決策者理解,既要以帶有分析性、探討研究性特點,還要立足實際,增強實用價值。
(二)準確性原則
管理會計信息雖不同于以數字為主構成的財務會計報表,要以表述性語言為主,但必須以真實性為生命,首先要準確,不說“過頭話”,不作無根據的主觀推測,其次要可靠、可核,與其它會計信息并無矛盾,只存在不同的分析判斷角度,不存在不同的結果。再次是客觀,就事論事,不摻雜著管理會計人員的個人興趣和偏見[3],更不以迎合領導和其它信息需要者的愿望去作片面分析和斷章取義。
(三)實用性原則
管理會計提供的信息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參考消息和“參謀意見”,而是正確決策必不可少、必須采納,有重大實用價值客觀事實。這就要求:一是及時性:管理會計提供的信息應能夠及時滿足醫院經營管理決策的需要,包括及時產生、及時處理和及時報送;二是全面。信息來源是多渠道的,既有來源于本院內部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內部信息,也有來源于醫院外部的諸如政策、環境、其它醫院、本校其它部門的信息;三是穩健。管理會計人員在處理及提供信息時應保持必要的謹慎,除所提供的信息本身要求真實、客觀外,還要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諸多因素,包括時間、政策、環境等因素可能發生的變化趨勢。二、管理會計產生效能的保障措施
(一)爭取醫院主要領導的重視
管理會計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醫院是否設立管理會計,取決于醫院領導對管理會計的了解與認識,管理會計對醫院經營管理能產生多大的促進促進作用也要看醫院領導對管理會計信息的重視程度,否則,再好的信息也難以體現出真正的價值,要爭取醫院領導重視,管理會計必須通過比較,將其有優越性充分體現出來。因而,是否設立管理會計,則取決于單位領導和各級管理人員的觀念更新,而管理會計信息是否有助于加強單位內部經營管理和提高單位經濟效益要靠管理會計以各種方式充分展示其應有的價值,只有得到單位領導和各級管理人員的重視,才能夠使管理會計得到有效的推廣和普及應用。
(二)完善機構,加強制度化管理
為確保管理會計工作的規范化,必須在單位內部建立起與財務會計部門平行的管理會計部門。為防止機構繁多,便于協調工作,組建的醫院管理會計科可與財務科合署辦公,但管理會計科必須配備初具管理會計知識的干部和會計人員,并由院領導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以便考核評價單位管理會計師的工作業績。
(三)明確工作重點
管理會計部門人員要經常列席部分院級工作討論會,做好醫院經營財務專題分析定期,按時提交分析報表、專題報告、項目預測分析、評價、建議等等。主要包括:(1)固定資產投資合理性分析。針對近幾年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回顧和再評價,對銀行信貸投資效益進行分析,對今后醫院基本建設立項進行評估論證。(2)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通過對各科室實際人員費用及材料消耗的統計分析并制訂出合理的消耗指標。(3)物資采購預測和決策分析。醫院每年的醫療設備和藥品采購資金額巨大。(4)管理會計要事前做好預測分析工作,制訂資金使用計劃,有效地避免任何盲目的設備采購和藥品庫存積壓等問題的發生。
(四)提高管理會計人員素質
會計人員對管理會計運用的影響,主要是通過會計人員素質高低來體現的。素質系指會計人員知識層次、知識結構、價值觀和職業水準。它不僅要求會計人員掌握現代科學管理、數學、預測學和經濟學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應了解心理(下轉第39頁)(上接第26頁)學、行為學等社會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會計人員素質,一是可以從醫院現有財務人員中培訓專業管理會計人員,通過參加相關培訓,系統地掌握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二是建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質的管理會計專業隊伍,為推行醫院管理會計打下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