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生態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23 15: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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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生態論文

篇(1)

    重金屬指比重大于4或5的金屬,約有45種,如銅、鉛、鋅、鐵、鈷、鎳、釩、鈮、鉭、鈦、錳、鎘、汞、鎢、鉬、金、銀等。盡管錳、銅、鋅等重金屬是生命活動所需要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屬如汞、鉛、鎘等并非生命活動所必須,而且所有重金屬超過一定濃度都對人體有毒。體內重金屬的正常含量及超標的癥狀如下:

    鉛:人體內正常的鉛含量應該在0.1毫克/升,如果含量超標,容易引起貧血,損害神經系統。而幼兒大腦受鉛的損害要比成人敏感得多。

    砷:俗稱“砒霜”,如果24小時內尿液中的砷含量大于100微克/升就使中樞神經系統發生紊亂,并有致癌的可能,而且如果孕婦體內砷超標還會誘發畸胎。

    鎘:正常人血液中的鎘濃度小于5微克/升,尿中小于1微克/升。如果長期攝入微量鎘容易引起骨痛病。

    汞:正常人血液中的汞小于5-10微克/升,尿液中的汞濃度小于20微克/升。如果急性汞中毒,會誘發肝炎和血尿。

    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主要有三種,分別是吃的食物、水和大氣。

    據中科院陳同斌博士透露,北京有部分古老的城市公園里表層土壤的重金屬含量較高。這是因為,那些古老公園里亭臺樓閣相對多,雕梁畫棟更是比比皆是,由于早些年的油漆為了增強防腐性,其中的鉛、砷等重金屬含量超標。這些油漆內的重金屬跑到了土壤里,就造成了公園土壤重金屬超標。由于北京起風比較平常,這些細小的塵土攜帶著人們根本察覺不到的重金屬,通過人的呼吸作用就會進入人體。除北京外,國內其他比較古老的城市公園也有這中情況出現。

    水的污染通常都是由當地工廠廢水排放造成的,這種現象在京城各大區縣幾乎都有。通州就是其中一個比較明顯的地方,雖然這些年通州在現代化建設方面做得比較好,但是那里是污水灌溉時間比較長的地區,過去的污水中重金屬含量往往較高,澆灌土壤后容易產生污染。這些含有超標重金屬的廢水一旦排到干凈下游,就會污染大片水源。由于這種受重金屬污染的水在顏色、氣味等方面與正常水沒有差別,農民根本看不出來,一旦用這些水來灌溉,必然會讓土壤及農作物成為重金屬污染對象。蔬菜是最易“吸收”重金屬元素的農作物,因此土壤被環境重金屬污染后生長的蔬菜與其它作物相比,蔬菜對多種重金屬富集量要大得多,經證明,在被污染的土壤里生產出的蔬菜的有毒物質含量可達土壤中有害物質含量的3-6倍。(按:人畜食用了被重金屬污染的蔬菜后,在體內濃縮積累會帶來嚴重的后果,如被列為世界公害典型之一的日本富山縣的骨痛病,就是由重金屬鎘污染引起的;我國廣西一些被鎘污染的地區,人體的鎘含量高出正常人的7倍,經X光檢驗,人體骨骼也已顯著病變。)人吃了在重金屬污染的土壤上種出來的農作物,很容易受到重金屬的毒害。

    蔬菜水果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既然重金屬污染危害這么大,那么那些受到重金屬污染的蔬菜水果我們能不能通過多浸泡、多清洗或多煮來去除重金屬呢?陳同斌博士表示,這些效果都不大,因為重金屬污染是從植物根系中上來的,它存在于植物的體內,不像農藥那樣大部分都噴灑在農作物外表,多洗就可以清除干凈。

    有一種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注意選購一些蔬菜品種,比如生菜、萵苣容易富集鎘,可以盡量少食。另外,葉類菜是所有蔬菜中最容易受重金屬污染的,最好也要少食用。但這只是治標不治本,最根本的解決方法還是要防治土壤的重金屬污染。土壤重金屬污染與有機物的污染不同,它不能被分解消失,即使人為的控制土壤環境條件使重金屬的有害作用暫時減弱,它也能在適當的時候恢復。因此如果蔬菜的生長環境一旦遭到重金屬污染,要想恢復和治理就非常的困難。目前土壤重金屬污染的控制方法 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利用不同植物種類對污染物吸收差異的特性,合理安排蔬菜輪作茬口,使具有一定程度污染土壤生產的蔬菜達到或接近食品衛生標準,以降低重金屬進入食物鏈的量,如有的蔬菜不易“吸收”鎘,那么如果菜田土壤的鎘含量多點種植該蔬菜就不會造成多大的危害。該方法不需投資,方法簡便,效果也比較好,但必須在有關的專家指導下進行。

    2)控制土壤環境條件,降低重金屬污染物對植物的有效性。如可以施用石灰、胡敏酸、鈣鎂磷肥等土壤改良劑對土壤進行處理,使易被蔬菜吸收的重金屬元素在這些改良劑的作用下通過化學反應轉換為蔬菜不吸收的有機結合態。這種方法有一缺點,由于土壤中的重金屬元素的這種化學反應是可逆的,有一定條件下又會從有機結合態回轉成易被蔬菜吸收的形態。比如說隨著酸性污水的浸染,土壤中已經被固定的重金屬元素又會被活化為可被蔬菜吸收的交換態。

    3)對重金屬污染土壤最徹底的改良方法是鏟除其表土,這就是農業工程客土法,所謂客土,就是用外來的土壤換掉已被污染了的菜田土。這種方法在日本土壤污染地區應用很廣,可以徹底清除已污染的土壤,根本斷絕植物生長的污染基質,在無外來污染浸入的前提下,可保證蔬菜的正常生長和殘留達標,但這種方法工程量大,耗資也巨。

    4)嚴格控制灌溉水中重金屬元素的濃度,杜絕用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菜田。一旦菜田受重金屬灌溉水的污染,所有改良成果都會毀于一旦。

    總之,重金屬污染雖然是個嚴峻的問題,但是只要我們明白并高度重視它人體健康的危害,相信用我們人類的智慧和決心一定能夠戰勝它。

    參考文獻:

    (1)陳同斌,石培華,李銳 《拯救走向荒蕪的土地》商務印書館  2001-9

    (2)魏振樞 《環境水化學》  化學工業出版社

    (3)張輝 《土壤環境學》  化學工業出版社  2006-1-1

篇(2)

全球化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環境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經濟發展產生沖突,讓誰優先發展是值得深思的問題人類以自己的需要作為價值標準來衡量其他萬物的有用性,對自然大肆開發,對自然資源的掠奪式利用,資源日漸匱乏和生態系統的功能被忽略,社會發展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威脅著生物多樣性系統,自然生態結構遭到破壞。生態主義者認為,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直接源于自認為可以征服萬物的人類主體性和中心性。環境問題是全球性的難題,對于我國西部貧困地區更面臨這樣的困境,中國西部貧困地區一般屬于自然環境較差和資源短缺較嚴重的地區。為了經濟社會的發展,過度地向自然索取,如草原的過度使用、水資源濫用,森林濫砍濫伐,植被退化、草場沙化、石漠化等。人們不以生態為本的掠奪式經濟開發,導致經濟發展的欲速不達,形成環境破壞、資源銳減,而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畸形發展的惡性循環。環境問題暴露出一個內在的原因,人們為了經濟發展客觀上犧牲了資源與環境?,F象背后明顯地看出有和環境法相一致的價值導向———人類中心主義。

(二)從學理上看

對環境法立法本位的探討觀點各異,但都離不開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生態本位法律價值觀應是現代環境法的法哲學基礎。環境法的基本理念體系應該是建立在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面對生態危機,人類應該審視現有的環境價值觀和利益觀,從人類中心、非人類中心向生態主義的轉變,在此基礎上深入研究環境法的倫理基礎。學理界關于環境法本位的探討主要觀點有幾種:環境法以社會利益為本位,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環境法教授呂忠梅。這種觀點認為維護環境的代內公平,代際公平要依靠資源與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這種觀點是較為溫和的人類中心主義。但他們的觀點是立足于現實社會發展階段的,認為現在用法律來調整人和環境的關系還為時過早。環境法的本位是社會責任,主張任何環境主體包括國家、法人、非法人組織、個人都要承擔環境義務,這是環境主體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任何活動都應考慮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種觀點是具有進步性的,對資源和環境的保護是有積極的意義的,但實質上還是以人類中心為理性思考基點的。環境法是以義務為本位的,這種觀點的代表是環境法教授徐祥民。傳統法律的模式是授予公民權利,權利人提出主張,國家機關加以救濟。非人類中心論的學界代表有鄭少華主張的環境法的自然本位學說和以陳泉生教授為代表的環境法生態本位學說,這兩種觀點是超越傳統人類中心論的思考模式,開創性提出環境法倫理基點不應只建立在人類的利益上,還應該兼顧后代人、自然和有生命的其他物種,在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上考慮自然的利益,生物的利益、生態權利和后代人的利益。比較各種學說,學者們雖觀點各異,但都是立足于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把當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作為思考的倫理基礎。對比來看,將環境法主體拓展最寬的是自然本位學說和生態本位學說,這兩種學說不僅考慮各代人的利益,又擴展了主體范圍,從環境資源永續利用和人類長遠發展來看,自然本位和生態本位學說則更可取,這兩種觀點是非人類中心的典型代表學說。

(三)從立法來看

我國現行環境法立法以人類中心為出發點需要改變環境保護法確立了我國環境與資源法的基本原則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保護的協調發展原則,協調發展原則是符合人類社會的理性認識的,但不能否認這項原則是標準的以人類為中心的思維方式,環境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附屬。協調發展原則雖然明確了環境與資源的重要性,卻沒有將環境和資源的保護置于社會發展的核心位置,在人類趨利避害的本能驅使下,環境與資源保護必然淪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手段。可持續發展包括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更重視以代際的觀點審視本代人的發展,和關注后代人的生存發展需要。當代人在追求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不應讓不斷惡化的環境反過來制約經濟社會發展,而剝奪后代人享受的良好的自然環境的權益。

二、生態本位的法哲學價值觀的學理發展

(一)的生態主義觀

馬克思經典著作中并沒有明確提出生態一詞,但并不意味著缺乏明確的自然生態觀,馬克思多次論述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馬克思提到“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馬克思恩格斯經典著作中提到,人們必須保持與自然的和諧關系,人類違背自然規律,不保持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必將受到自然的懲罰。人是“站在穩固平衡的地球上呼吸著一切自然力的人?!薄安灰詡ゴ蟮淖匀灰幝蔀橐罁娜祟愑媱?,只會帶來災難。”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類常常忘記自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類以征服者、支配者的角色出現,在觀念上將人類與自然界對立起來。馬克思恩格斯承認自然界的優先地位,又強調人要了解自然界,人作為社會的存在要對自然界進行統治,但同時強調對自然掠奪式開發,會造成難以察覺到的間接影響和長遠利益,要求人在處理與自然的關系中要斗爭又要合作。馬克思恩格斯生態觀雖然是以人類為中心展開論述的,但卻是人類文明轉向生態文明重要的理論基礎。

(二)生態本位的環境價值觀

隨著工業化發展,全球性的環境問題加劇,人口急劇膨脹,科學技術迅速發展,出現的環境問題由區域性向全球性擴展,資源短缺現象出現,環境污染加重,生態平衡被打破,直接影響到自然的可持續發展。隨著人類自然理性的提高,人們從地球科學,生態系統與人類關系,生態倫理等不同角度對環境問題的思想根源進行深入的學術探討,反省和批判以人類為中心的環境倫理觀,應該確立以自然生態為基礎的環境倫理理論。生態主義的環境法律觀念要求人類發展不能只考慮人類自身的利益和權利,同時考慮其他動物植物的權益。我們思考人和自然關系時,應該秉著兩條原則既要促進人類的生存發展又要有利于環境可持續發展、資源永續利用和生態平衡。不能將經濟社會的發展置于其他物種的生存、資源可持續利用、生態平衡等之上。生態主義的環境法律觀念還要求承認人類價值,也要承認其他物種的價值,尊重其他物種的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倡導注重人類的環境資源責任和代際間的公平,充分考慮其他物種對于維護生態平衡的作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篇(3)

2環渤海油田區開發歷史

目前,環渤海地區是我國重要的石油生產、加工基地,勝利、遼河和大港油田的開采時間均超過50年,最年輕的冀東油田開采年限也已達20年。以勝利油田為例,自1961年發現以來,目前擁有油井2萬余口,已累計生產原油8億余噸,主要工作面積達4.4萬平方公里。勝利油田在1987年產量突破3000萬噸后一直保持了9年,至今原油產量仍然保持在2500萬噸以上。冀東油田開發最晚,最初原油產量每年僅有18萬噸,而今年產量已達213萬噸,累計探明儲量17662萬噸,該油田目前已步入快速開采期,預計5~10年即可達到千萬噸油田的生產規模。石油的勘探與開發涉及面廣、涉及點多,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在油井建設過程中,主要涉及到鉆井、勘探、管線埋設以及道路建設等地面工程的占地用地問題。每口油井的井臺占用的土地面積約為400m2左右,油井位置一般較為分散,油井間以作業路面相連接,油田長期勘探、開發后的結果就是導致原本脆弱的環境更加破碎化。油田作業區污染物累積量逐年加大,環境自凈能力越來越弱,生態風險越來越高。

3油田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3.1油田開發對大氣的影響

濱海油田區稠油比例高,多采用蒸汽驅原油的開采方式。在鍋爐加熱和采油運輸過程中產生大量廢氣,然而針對油田伴生氣體處理的工藝設備配備不完善,技術工藝不成熟,無法實現對排出氣體的完全回收再利用。排放氣體中,總烴含量最大,大約占46.77%;其次是非甲烷總烴(non-methanehydrocarbon,NMHC)。這類物質易與油田的另一類特征污染物NOx發生化學反應,形成光化學煙霧,而光化學煙霧也是近年來霧霾的來源之一。據統計,勝利油田NMHC日排放量超標準值的2.6倍,遼河油田的日排放量超標準值的2.8倍。

3.2油田開發對地表植被的影響

在油田開發過程中,從前期的勘探到搭建井場采油,到后期的鋪設管道以及儲運集輸,油田井場及周邊的植被受到了極嚴重的破壞。長期高強度、無節制和大面積的石油開采造成了土地鹽堿化沙化、草場退化、濕地退化以及水質污染等眾多生態問題。勝利油田附近的草場面積已不足60年代的30%。大港油田開發區域,被石油破壞的植被達到了7萬多畝。植被大大減少的同時又伴隨著植物生產能力降低,生態系統植物多樣性減少,由于食物鏈底端的生產者減少,導致生態系統的總生物量減少,進而造成環境功能的衰退。而環渤海油田區處于生態脆弱區,生態系統抗干擾能力差。生態系統結構不穩定,對環境變化比較敏感,自我修復能力差,造成不可逆的生態破壞。

3.3油田開發對土壤環境的影響

土壤是油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眾多污染物的主要歸宿地。隨著開發時間的延長,土壤中污染物總量不斷累積。落地原油、泥漿和油砂等進入土壤后,會改變土壤的理化性質,土壤有機質組成發生變化,土壤通透性降低,對土壤微生物群落和區系結構產生顯著影響。據調查,勝利油田年均產生油泥在1×105噸以上,有些區塊土壤中石油含量達到了105.7g/kg,是臨界值(0.2g/kg)的528倍,對土壤生態系統產生嚴重影響。遼河油田也存在相似的污染狀況。

3.4油田開發對水體環境的影響

在油田生產過程中,井場作業、井管破裂和輸油管線穿孔均會造成原油泄漏進入水體。目前,環渤海地區的油田大部分已進入開采的暮年期,采出油綜合含水率都在90%以上,其中含有大量的石油類物質及采油過程中投加的表面活性劑、破乳劑等高分子采油助劑,其有機成分包括烷烴、芳烴、酚、酮、酯、酸、鹵代烴及含氮化合物等。采油廢水目前主要通過回注的方式加以利用,但并不能完全解決。油田開采對自然水體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石油類污染物可以在水面形成油膜,阻礙水氣交換,破壞了水體的溶氧過程,進而影響水質和水生生物的生存。污染物經長期累積和滲漏將進入地下水,導致地下水質量下降。此外,回注地下的污水也會通過土壤或注水井漏層(或套管破裂)滲漏,或因注水井注入層位淺,使注入水進入地下水,將使地下水利用價值降低甚至不能利用。

4油田現行污染物控制措施

4.1氣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

氣體污染物在油井井場、原油接轉站、聯合站、注水站和油田開發輔助工程及運輸過程中均有產生[14]。這類氣體污染物的控制幾乎涉及到油田生產的各個環節。然而,環渤海地區的油田多為老油田,設備較為陳舊,許多需密閉的流程仍為開放式生產,輕質烴揮發嚴重。例如,聯合站接收來自前線集輸站來油后,須經脫水、凈化和加溫處理,這個過程中會揮發出大量輕質油氣,如不加裝油氣回收裝置,這類氣體污染物將直接進入大氣環境中。此外,在原油煉制環節,每年會產生數千噸的火炬氣,主要成分為C2H6、C2H4和H2S等,這類氣體熱值較低,回收利用率僅有10%左右,煉廠一般是將其排放至火炬燃燒[25]。這種處置方式仍然會產生大量的溫室氣體,既不經濟,也不環保。

4.2土壤污染的控制措施

石油污染土壤的修復是近年來環境領域研究的熱點問題。從技術類型上可以分為物理修復、化學修復和生物修復技術。常用的物理、化學技術包括濃縮干化法、固液分離法、萃取分離法、電動力學修復法、熱處理和熱解吸技術以及化學破乳回收法等。物理、化學技術對治理高濃度的石油污染技術優勢明顯,但若用于中低濃度石油污染土壤則成本太高,還會造成二次污染的問題;生物修復的成本低、無二次污染,在處理低濃度污染土壤方面有明顯優勢,不足之處是污染物降解速率較低。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各類土壤修復技術的推廣并不順利。首先,土壤污染通常較為分散、濃度不均,通過挖掘、運輸對污染物集中處置成本過高,因此目前多采用原位處置的方式。原位處理的首選技術是生物修復技術,而環渤海地區的油田土壤多為鹽堿化土壤,鹽堿對生物技術的使用效果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研究者通常采取壓堿、土質改良和增加地表植被等方式降低鹽堿帶來的影響。當前,這類技術仍以研究為主,國家尚未出臺油田污染土壤強制修復措施。

4.3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目前,多數濱海油田已進入中后期開采階段,多采用水驅來實現大規模生產,油田化學品的應用非常廣泛。采出油綜合含水率不斷提高,污水產出量不斷增加,已超過注水量的需求,不能全部用于回注;再加上有些區塊地層滲透率低,對注水水質要求很嚴,處理后的采油廢水達不到要求,只能注新鮮水;還有的地區采用注蒸汽采油,但采油污水處理后很難達到鍋爐水質標準。所以,相當一部分采油廢水必須要排放到環境中,而且必須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油田企業的污水處理壓力巨大。國內油田對含油污水處理的傳統方法主要有自然沉降、混凝沉降、氣浮和過濾等常規物理方法,一般可以滿足注水指標的條件。外排水還需經過深度處理才能排放,大多數油田外排廢水采用生化處理為主。這類技術可分為兩類,即利用好氧微生物作用的好氧法與利用厭氧微生物作用的厭氧法。但由于重組分的難降解性,更應該采用組合工藝。

4.4固體廢棄物的控制措施

油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最主要的就是油泥砂。其主要來源包括接轉站、聯合站的油罐、沉降罐、污水罐和隔油池的底泥,含油污水處理設施、輕烴加工廠和天然氣凈化裝置等清除出來的油砂、油泥,鉆井、作業、管線穿孔而產生的落地原油及含油污泥等[30]。油田通常根據油泥來源對其進行不同處理,含油量20%~30%的油泥直接可以進入物化處理裝置回收原油,處理后的油泥一般用于建材生產;含油量10%左右的油泥砂可進入熱電廠焚燒發電;對于含水量在90%以上且含油量較低的油泥砂一般直接排入天然蒸發池,進行自然蒸發,而后集中至污泥干化場堆放。以勝利油田為例,每年通過各種途徑產生的油泥砂數量大約11萬噸,而目前通過各種方式處理的油泥砂的量僅占50%左右。

5我國濱海油田區環境綜合治理對策

5.1大力推行清潔生產

原油勘探開發、油氣集輸和煉油等作業過程不可避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通過改進生產工藝,降低生產過程中各類污染物的產生及排放量,從源頭抓起,能夠減輕末端治理的壓力、。清潔生產著眼于污染預防,通過不斷地改善管理和技術水平,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排放,將污染整體預防戰略持續地應用于生產全過程。新的形勢要求油田企業在加大環保投入的同時,轉變觀念,致力推行清潔生產,促進污染物的“零排放”。清潔生產模式已成為當前油田企業節能降耗、控制污染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最佳途徑。

5.2實施嚴格的末端治理

按照我國現行的石油開采、加工技術和生產模式,尚無法實現生產過程污染物的“零排放”。因此,在現階段采油污水、油泥以及井場作業區的污染問題仍是亟待解決的環境問題。必須實行嚴格的末端治理措施,從政策上提高“偷排”、“漏排”的違法成本,加大對責任人和直接領導的處罰;對污染物處理實行政府計量補貼措施,提高油田企業治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行污染物資源化利用新技術和分類集中處理模式,實現污染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

5.3加強植被恢復和生態建設

油田開發過程中對植被的破壞是非常大的。如20世紀80年代開發建設的孤東油田,是在潮上帶濕地上圍海建壩開辟出的68km2采油區,在開發初期打井、修路,動用了1.2×104m3土方,但開發后未進行綠化,致使地表。在油田生產進入穩產階段后,通過種植紫穗槐、檉柳等對道路兩旁進行綠化,人工綠化加上自然植被恢復,綠化覆蓋率已達到30%~50%,生態環境有所改善[34]。因此應當注重施工后的地表修復和綠化,注意管道回填后地表的平整度,在工作空間內種植草坪和樹木,不僅可以美化環境,而且還可保護土壤結構。生態恢復工程的實施有助于緩解油田開發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嚴重損害,強化生態系統的自身調節能力和平衡作用。

篇(4)

良好金融生態環境主要包括:穩定的經濟環境、完善的法制環境、良好的信用環境、協調的市場環境和規范的制度環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可以促進金融資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會創造更多財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促使其將各種成本內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結構中。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金融生態環境中各因素相互連接、相互依賴、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即金融生態鏈。金融生態主要是組成金融生態系統的各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金融要素的優化配置。

金融生態圈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功能不暢,都會影響整個金融生態圈的良性循環或金融業的運行效率。重視和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無論是對金融業的發展還是對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首先,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金融業發展的基本條件。只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才能對經濟社會各方面有宏觀、透徹、準確的掌握,能帶動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金融業控制著國家的信貸資源,只有加強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把個體微觀經營行為與整體宏觀經濟發展要求相結合,才能提高信貸資源配置效率,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就是要推動金融業與其外部環境之間的和諧發展,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可以更好地發揮金融融通資金、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動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其次,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維護金融穩定和完善公司債券市場的重要保障。從金融生態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屬于環境因素,但從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業則是它們的環境因素。金融風險的累積不但削弱了金融職能,而且也影響到金融業的正常發展。更嚴重的是金融風險的累積最終可能引發金融危機,這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起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而這場次貸危機的影響愈演愈烈,形成一種“蝴蝶”效應,引發了國際金融風暴,導致全球鬧股災,從而使很多國家的金融生態環境惡化,市場對這些國家的金融體系、乃至整個經濟體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不僅是金融業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維護國家穩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社會誠信的重要載體,是對債權人的保護。金融業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特殊行業,金融生態狀況折射了社會誠信水平,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構建誠信社會的強大動力。金融生態建設和金融業的穩健、可持續發展將為自身和社會誠信建設創造條件。同時,金融生態狀況的改善需要在全社會范圍內建立良好的誠信機制。在公司債券市場上,無論是信息披露還是信用評級,如果缺乏誠信基礎,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價值。尤其是投資者在債券市場獲取信息方面不占優勢,其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只有誠信才能構筑公司債券市場發展所需的生命線,讓投資者和融資者在公司債券市場上能夠進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態是促進社會充滿活力的重要力量,還能實現動態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動,降低不確定性,有利于推動金融市場和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態環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態環境在金融產業體系的外部和內部都存在諸多問題。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產業體系的外部環境沒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依據金融生態環境內涵的界定,金融產業體系外部環境主要包括法律環境、地方政府和區域經濟發展基礎三個方面。在區域法律環境方面,盡管改革開放已進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計劃經濟時期的行政權力至上、以權代法的做法仍隨處可見。我國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線條為主,這為執法者在具體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鶎拥貐^的許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關金融業運作的全過程,如產權、進退出制、創新、整合、監管、重要業務、自律、保護、破產等方面尚存在許多法律空白。在地區層面,配合國家已頒布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及結合地區特點制定的法規還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觀念既表現為仍較保守,又表現為急功近利,即對新事物、新體制、新做法吸收較慢,且不能將之與地區區情有機結合,眼光短淺、圖省事、圖政績、擺花架子,缺少長遠打算。在經濟基礎方面,海南在經濟體制改革的較長一段時期內,由于歷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緩慢、改革滯后,其經濟、社會的發展均較慢,這在相當程度上阻滯了金融產業的正常發展和金融業創新成果的出現。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產業體系內部環境也阻礙了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的形成。在區域信用環境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信用體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識淡薄。海南省信貸征信體系的建設基本上不能成為銀行系統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評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據,這使海南省對其內部資金不能進行有效利用,從而形成內部資金通過總行一級的資金池流向其他地區,嚴重阻礙了其他地區的資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動和授信程度,從而總體上導致海南省在經濟振興過程中的資金“瓶頸”。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環境欠完善,銀行無法對貸款風險做出合理評價,騙貸、三角債、逃債、虛報、隱瞞等事件屢屢發生,從而導致海南省金融業的發展非常滯后。在區域金融產權方面,以國有銀行制度為主是我國金融環境的一個重要特征,在建制、運行和管理監督等方面,滲入了較濃厚的國有銀行管制的色彩,這是在新時期金融體制改革中出現的新的金融產權制度不明晰問題。由于金融產權不明晰導致產權關系不清,進而引發風險承擔責任人不明確和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等市場化運作機制不能有效落實。在區域金融機構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機構主要仍然以國有獨資四大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為主,支撐經濟、社會事業的運行,缺少引領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地區性銀行機構。在區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為銀行提供服務或與其業務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及會計師、律師、財務師、審計師事務所不僅數量有限,而且整體水準和工作人員素質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態環境缺失對經濟金融發展的影響

海南省金融生態環境在20世紀九十年代初遭到嚴重破壞,金融體系失去平衡,金融機構、司法環境、執法環境、信用環境等不同程度惡化,導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給嚴重不足,信貸供求缺口問題突出,地方經濟在嚴重“缺血”的狀態下低效運轉,金融生態系統的效能難以正常發揮,嚴重制約了經濟增長,導致了海南經濟在沿海開放城市中一直處在欠發達狀態,各項經濟指標一直在沿海開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態環境的缺失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對海南省經濟形成制約:一是地方企業獲取貸款困難,成長完全靠自身積累,以致企業規模小,發展速度慢,始終達不到規模效益;二是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資金來源,招商引資受阻,無力承受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全球產業鏈的轉移,海南省外資投入在20世紀九十年代后期顯著減少就是很好的證明;三是產業結構調整滯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所需要的資金投入;四是投資環境退化,難以吸引外部投資者進入。以上這些制約因素,使海南省經濟金融生態鏈陷入“金融生態環境惡化金融業嚴格控制信貸金融業務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機構收縮業務和網點地方企業成長受阻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的惡性循環。這種“累積性惡性循環”使得海南省經濟增長一直受到金融生態環境缺陷和金融生態效能弱化的制約。雖然九十年代后期以來,海南省政府盡最大努力重樹沿海開放地區經濟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時間積累,地方經濟的恢復卻時不我待,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金融生態環境被破壞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構建和諧區域金融生態環境,促進海南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時增加有效信貸投放。要全面理解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準確把握市域經濟運行的

特點。正確處理防范風險、發展業務和支持地方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在著力搞好信貸結構調整的同時,適度增加有效信貸投放,建立起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的良性互動機制。首先,要在繼續保持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成果的基礎上,正確審視經濟發展相對滯后,過熱跡象不明顯的地域特征,在加強調控的同時,要注重引導支持,防止信貸的過度萎縮;其次,應增強宏觀意識,跟進研究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趨勢,準確把握銀行業運行情況和風險狀況,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市場分析,避免貸款投放的盲目性,傾力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最后,應繼續調整與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地方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適時、適度地調整和優化信貸投向,積極向上爭取授信額度,適當放寬對企業的評信標準和限制,降低門檻,進一步擴大信貸投放,在調整和改造過程中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發現和培育新的經濟“亮點”和“綠洲”,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優化經濟金融發展環境,促進經濟和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實踐證明,一個金融生態環境良好的地區,必然是最吸引資金的“洼地”。構建和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一是要建設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要培養信用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金融意識和誠信意識。重塑新型銀企關系,對改制后中小企業、私營企業進行規范化管理的同時,要樹立起新的、長期、互信的銀企關系,對惡意逃廢債務的企業進行嚴厲制裁,從根本上杜絕逃、廢、賴債劣跡的發生,維護銀行債權;二是要建設良好的政策環境。將銀行業作為地方的一個優勢行業,把支持銀行業的發展作為擴大招商引資的一項重要舉措,支持銀行業提高資產經營質量和經營效益,為金融機構向上級行爭取更多的信貸規模,開辟信貸投放綠色通道提供政策環境;三是要建設良好的法制環境。嚴厲打擊涉及金融領域的各類違法行為,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四是建設良好的輿論環境,充分利用新聞部門的輿論宣傳優勢,堅持從正面宣傳報道金融政策、金融環境和金融經營管理情況,為金融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三)加強政府、銀行、企業三方合作,共同創建寬松的融資環境??梢杂烧疇款^做大、做強現有的擔保公司,完善擔保機制,健全貸款擔保制度,積極引導和推進形式多樣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社會法人,特別是那些有一定規模、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負債率低的民營企業之間成立信用擔保機構和發展擔保業務,發揮對民營經濟融資的橋梁紐帶作用,鼓勵解決民營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要督促有關部門簡化抵押評估、登記、公證等手續,降低收費標準,努力解決民營企業抵押難的問題。同時,政府應協調各經濟管理、司法、新聞宣傳和金融等部門,扎實開展創建金融安全區工作,教育企業強化信用意識,重諾守信,在全社會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還應建立民營企業信用評價機構,根據全市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對民營企業做出綜合評價,實現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記、信用評估、風險預警、風險管理等企業信用評價功能。對于通過國企改制來的民營企業,要將改制后的民營企業與改制前的信用區別開來,注重考察新企業的信用。另外,政府還應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管理,鼓勵組建行業自律性組織,如行業協會或行業商會等,對民營企業自身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等進行培訓。要監督和管理民營企業,注重增加積累,提升技術含量和產品檔次,切實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要幫助民營企業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本領,從經營機制、經營策略、組織管理、自身素質等多方面進行提高,技術改造和產品更新,提高市場競爭力,加強行業協會內部企業的聯保作用,從根本上改善區域融資環境。

(四)強化銀行業經營管理,提高風險防化能力。一是要緊緊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機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給政策,采取超常規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消化歷史包袱。要拓寬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導向,及時向上級行反映實際情況和風險程度,積極爭取核呆指標,最大限度處置不良貸款;二是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采取轉讓、打折出售、打包處理、租賃、招標、拍賣等方式直接處置不良貸款。同時,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區域性資產重組和置換,盤活不良資產;三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堅持常規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強貸款分類監管,要真實反映資產質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積極處置,要進一步加大對惡意隱瞞不良貸款行為的處罰力度,切實防范不良貸款反映失實造成的風險。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發展。海南省應針對中小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發展快、資金需求量大的實際,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首先,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明確中小企業信貸職能部門,培養中小企業信貸專門人才,完善適合中小企業信貸人員的業績考評和績效掛鉤體系;其次,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標準,對中小企業的評估和信用評級應以定性為主、定量為輔,注重對成長性指標考核,突出對業主個人的信用評級以及對其所處經濟環境、市場環境和信用環境的評價;第三,應完善授權授信制度,改變目前從建立信貸關系到每筆融資都要上級行審批的辦法,根據各基層行的決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區經濟結構及企業融資狀況,分層次明確融資審批權限,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第四,應推進信貸融資產品創新,拓寬擔保渠道,探索新的貸款擔保形式,解決中小企業抵押資產不足的問題;最后,可以適當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減少中小企業貸款融資的高成本和高風險代價。

論文關鍵詞:金融生態經濟發展金融運行

論文摘要: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可以促進金融資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會創造更多財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促使其將各種成本內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結構中,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本文針對海南省金融生態環境現狀,提出具體對策。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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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占用土地資源

礦產資源的開發過程中,本身就會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而且會對土地資源造成破壞。在開發礦產資源時,會對地下水系統造成一定影響,導致地下水水

位下降,礦產開發區及其周圍土壤的水分和營養物質流失,地表植被破壞,導致土地貧瘠,造成土地沙化。目前,我國對部分礦產開采和實用的技術相對落后,導致礦產開采中產生大量固體廢棄物。這些固體廢棄物經過長期的風吹日曬雨淋,逐漸滲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同時,部分金屬礦產的開采過程中,原本儲存于地下的礦產物質逐漸暴露在地表,導致其化學性質發生改變,金屬污染物加大了對土壤的污染。

1.1.2對地表植物造成破壞

露天開采和地下開采分別為礦產資源開采的兩種方式,露天開采主要用于開采埋于地球表層的礦產資源,相對地下開采而言,成本更低,但會對地表造成更大范圍的影響。不僅地表植被會被破壞,其堆放在外的尾礦等也會對地表造成較大污染。地下開采的主要用于開采地下深層的礦產資源,大量的地下采礦作業,會使得地表失去支撐,進而導致坍塌等事故,也會對地表植被造成破壞。礦山開采前一般為森林或草地等,在開山采礦之后,往往森林被砍伐、草地被破壞,礦產廢棄垃圾堆置嚴重,導致地表的自然景觀破壞嚴重,其環境服務功能降低甚至消失。

1.2對水資源的破壞

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礦區塌裂等現象,導致礦區的儲水結構發生變化,地下水水位下降。另外,采礦過程中對植被的破壞,也會導致地表涵養水源能力下降,造成地表水流失加速。同時,地下采礦的行為還有可能改變地下水的水流方向,甚至出現河流斷流的現象,導致原有的水利設施失去原本的功效,對農業耕種造成直接影響。

1.3對大氣的影響

礦物開采的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導致礦山區空氣污染。尾礦和采礦后遺留的廢石,在受到風力等外力的影響,也會產生粉末和揚塵,導致空氣污染。事實上,礦山開采過程中產生的揚塵不僅會污染環境,還會對農業造成破壞。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會導致土壤板結,破壞土壤結構,影響農作物生長。

1.4導致生物的多樣性受到破壞

植被被破壞、水質污染、土壤污染、人類的入侵等都會對礦區的生物多樣性都會造成破壞,并且這種破壞往往是不可逆的。礦區生物多樣性若受破壞嚴重,其恢復工作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即使在被破壞后,再采用人工技術恢復,其質量也將大大下降。

1.5誘發地質災害

礦產資源開采導致植被破壞、水系統破壞等,造成水土流失,進而誘發嚴重的自然災害,例如山洪、泥石流等,還會加速土地沙漠化。據相關調查顯示,礦山的開采和礦石的運輸,是導致近些年來城市沙塵暴日益嚴重的重要因素之一。另外,礦產資源的地下開采方式,形成地下采空區,容易導致地表的坍塌和沉陷,甚至可能誘發地震等嚴重的地質災害。在礦產資源開采的過程中,產生大量的采礦垃圾,不僅污染環境,而且由于其堆放的位置常位于山坡,在風雨的作用下,也容易產生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瓦斯突出和爆炸也是礦區常發生的地質災害之一,另外,礦床頂板冒落、尾礦巖變形等也是威脅著礦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2預防礦山生態環境問題的措施

2.1加強礦區環境監督和管理體系建設

目前,我國雖然意識到了礦山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但是關于礦山環境保護的法規存在“法多難治”的現象。政府部門應當對礦山的環境保護和管理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強法制建設。同時,要做好礦山環境監測和預報制度,做好礦山環境監測和預報制度,是做好礦山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在不斷擴大礦山環境監督范圍的同時,對礦山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預防和整治措施,建立健全礦山環境監督體系。

2.2加強輿論監督和宣傳教育

加強輿論監督和宣傳教育,一方面媒體曝光反面典型,可現實政府環境保護的覺醒,也對采礦企業起到督促作用,同時也可以提高礦區民眾的環境保護意識,維護自身合法利益。

2.3提高礦山開采市場準入條件

提高礦山開采市場準入條件是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政府相關部門在建礦審批的環節中,應當嚴格按照審批標準進行,并設立環境問題產生的準入條件,提高容易產生環境問題礦產的準入門檻。

2.4加強對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執法力度

近些年來,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嚴重,這與執法不嚴有著一定的關系。企業作為盈利主體,不會主動履行礦山環境保護的責任。因此,政府部門就需要加強執法和監督,迫使礦山開采企業能夠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確保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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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經濟指標涉及內容能夠非常多,包括各種環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城市建設發展的目標、資源的合理配置等,下面介紹福建省生態環境建設經濟投入的組成部分如圖1。(2)要發展生態環境建設需要加大投資規模,它的發展需要經濟支持。生態環境建設是為了城市發展,不是單純的謀利益行為,而且投資回報效果不是很明顯,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能顯現。要發展福建省的生態環境建設需要結合區域特點進行開展活動,可以根據當地的氣候、工業發展、城市規模等采取有效措施。政府投資建設生態環境可以從不同角度分析投入和產出的關系,然后評價各項建設項目的效益和費用,判斷生態環境建設經濟的合理性。下面介紹生態、社會效益以及國家建設該項目所獲得的效益與城市生態環境建設之間的關系如圖2。(3)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存在很多動態因素,在建設的過程中需要針對不同的項目建設時間進行調整,計算出投資與效益情況,可以采用現價進行對比分析,最后確定合理方案。

1.2指標結構圖

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它分析沿海城市的特點,然后綜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規劃目標,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如圖3。

2對策建議

要實現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的發展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問題,處理好這些問題就可以實現生態環境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①在經濟建設中要注意合理使用資源,資源不是無限的,要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同時還要注意保護環境,生態環境對于城市建設同樣非常重要。②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需要注意對環境的傷害,環境污染一般都是人為行動造成。要實現協調發展需要對資源進行合理使用,讓資源發揮其價值,杜絕浪費行為,保護生態環境需要掌握方法。分析福建省生態環境建設經濟指標體系,可以采取有效措施。

2.1合理利用經濟資源

2.1.1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合理配置資源的使用可以把法律作為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的有力保障,現在國家出臺了很多保護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就是希望可以改善目前現狀。有了法律保障,可以監督建設工作的情況,對于污染比較嚴重的企業或工廠,可以加大管理力度,讓他們重視環境保護,特別是工業污水的排放、廢氣的排放等。同時可以宣傳生態環保意識,對于城市生活中的污染,可以通過給居民講解污染的危害、對環境的破壞等,讓他們在生活中注意各種問題,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相關的環境保護部門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環境監督工作,嚴格要求各大企業重視污染問題,發現不良情況,加大懲罰力度。生活中的垃圾處理不當也會造成環境污染,可以研發綠色環保產品或者對環境不會造成污染的消費品,這樣也可以在一點程度上降低污染情況。2.1.2規劃發展方向合理規劃城市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做到經濟和環境之間和諧發展。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事先制定計劃,同樣城市的發展也需要制定計劃。要實現生態環境建設經濟建設需要制定完善的發展目標,什么階段做什么,目標是用來指導和監督計劃實現情況的。在發展福建省經濟的同時要對生態環境采取保護措施,做到發展、經濟、環境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福建發展規劃內容包括土地、水的規劃,資源、能源合理使用,工業造成的污染處理,綠化建設等。2.1.3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對于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質和氣體,經過國家檢測達不到要求的企業,需要加強監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造成的污染問題。國家鼓勵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處理好經濟和環境之間的關系。我國雖然是資源大國,各種資源比較豐富,可是無節制地使用和浪費現象,最終也會使得資源供不應求,這要求在使用資源的過程中注意方法,根據福建省各企業的特點采取改善措施。例如有的企業產生的廢物可以循環利用。自身企業不能使用,可以給其他企業使用,這樣可以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可以采取設備處理污水,然后再循環使用,生活中可以鼓勵城市居民注意生活垃圾的分類和處理。還可以把城市與郊區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實現城市資源合理應用。

2.2城市生態環境的建設和治理

2.2.1加快生態環境建設的步伐綠化建設是生態環境主要內容,它在城市發展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問題,美化城市。(1)公路交通兩旁和郊區綠化;(2)城市住宅區加大綠化;(3)在河流等地區進行植樹造林;(4)主要基礎設施場所綠化工作。福建省大面積發展林業,截止到2013年底,建成的風竹林面積就達到50萬hm2,工業材料基地達到70萬hm2,森林公園80多處,還重點保護自然景區、濱海濕地等,福建省已經建立比較完善的生態系統,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福建省生態環境發展良好,還可以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例如旅游、水產養殖、生物公園。2.2.2轉變福建當前的經濟結構經濟發展需要立足具體情況,福建省經濟的發展也需要根據現狀進行調整。(1)鼓勵農業發展,福建省的農業發展迅速,而且種類很多,由林業、畜牧業、水果、水產品等,加強對這些產業的發展可以帶動整個城市的發展。(2)福建省的傳統工業存在污染嚴重情況,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進行改善。主要的工業有火電、石化、建材等工業,而且資源比較豐富,為工業發展奠定基礎。(3)服務業在經濟發展中也占有很大比重,要重視服務業的發展。把福建省各個行業結合起來一起發展,形成一條綜合發展的道路。重視信息產業的發展,應用先進技術為各行業服務,處理好經濟和環境之間的問題,提高整個城市的發展水平。

2.3生態環境建設方案

(1)綜合各方面的指標情況進行對比,確定城市生態環境投資建設的主要項目。(2)分析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各項目情況,然后根據具體的情況開展項目建設,例如有的項目時間比較長、效益不高,有的項目投入超過實際預算投入等,都需要進行分析,然后再進行建設。(3)城市生態環境建設項目需要分出建設的先后順序,主要根據項目的回報率、貢獻率和項目具體情況。(4)根據投入和效益評價結果進行分析,把效益和貢獻率最佳的項目優先進行建設,其他項目根據難易程度和其他情況進行分析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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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南,位于川、鄂、豫、陜、甘五省交界地帶,是長江、黃河兩大河流的重要水源補給區,北跨秦嶺,南依巴山,漢水自西向東橫穿而過,西部有嘉陵江由北而南流入四川,東部有丹江等支流匯入漢水,在江河谷地依次分布著漢中、安康與商洛盆地,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稱。清代隸屬漢中、興安與商州,并以其、的典型性而為學界所注目,特別是乾嘉以降,該地區的生態環境發生明顯逆轉,森林植被大量被毀,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發,社會經濟受到深刻。因此,探討這一地區的經濟與社會必須充分認識生態環境這一重要因素的變化。學界對此已有相關成果問世,但是相關研究多拘于文獻的資料性描述,往往把生態環境作為長期不變的因素,作為經濟開發的背景條件加以簡單羅列,對自然科學的相關成果及更是缺乏借鑒和吸收。[1]鑒于此,本文將在系統搜集陜南歷史文獻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自然科學量化統計分析的方法,從動植物資源的變遷和自然災害的統計分析兩方面著手,以期深入考察清代陜南的生態環境變遷。

一、動植物資源的變遷

清初,陜南仍分布著相當規模的遠古森林,被稱為“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有“陸海”之美譽。乾隆二十五年卓秉恬奏報朝廷說:“由陜西之略陽、鳳縣迤儷而東經寶雞、眉縣、盩厔、洋縣、寧陜、孝義、鎮安、山陽、洵陽至湖北之鄖西,中間高山深谷,千枝萬派,統謂之南山老林;由陜西之寧羌、褒城迤儷而東經四川之南江……陜西之紫陽、安康、平利至湖北之竹山……中間高山深谷,千巒萬壑,統謂之巴山老林?!盵2]清中葉大規模的流民涌入墾殖。興安州的平利、洵陽、白河、紫陽、石泉、漢陰六縣,“從前俱系荒山僻壤,土著無多”,自乾隆三十七八年以后,“因川、楚間有歉收處所,窮民就食前來,旋即棲谷依巖,開墾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處貧民,亦多攜帶家室,來此認地開荒,絡繹不絕”,所以“戶口驟增,至數十余萬”。[3]據蕭正洪研究,河谷盆地區的褒城、南鄭、沔縣、城固、西鄉、石泉、漢陰、商州及安康等10縣,人口由康熙中的41.6萬增加到道光初的211.7萬,而同時期其它山地各縣(除寧陜、孝義、留壩、定遠外)人口由原來的8.1萬增加為146.1萬,人口增長率分別為408.9%和1703.7%,遷移增長率分別為141.3%和1436.1%。[4]可見,山區的人口增長迅速。至道光初年,外來移民人數可以說已占據絕對的主體地位,《三省邊防備覽》載:“川陜邊徼土著之民十無一二,湖廣客籍約有五分,廣東、安徽、江西各省約有三、四分。”[5]具體到各個山區州、縣、廳更是如此,所占的比重更大。定遠廳,“近來煙戶漸多,川人過半,楚人次之,土著甚少。”[6]鳳縣,“新民甚多,土著稀少,多系川湖無業游民,佃地開墾,雜處五方?!盵7]留壩廳,“土著民人甚少,大半川楚、安徽客民?!盵8]白河縣,“境內四面皆山,外來佃種者,十居六七?!盵9]鎮安縣,“土著不過十之一二,客民十之八九。”[10]平利縣,“民多系楚蜀遷居之戶?!盵11]

更有甚者的是,這些移民的開發、謀生方式又極為原始。“山中開荒之法,大樹巔縛長絙,下縋千鈞巨石,就根斧鋸并施。樹既放倒,本干聽其霉壞,砍旁干作薪,葉枝曬干,縱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需加糞,往往種一收百。間有就樹干中挖一大孔,置火其中,樹油內注,火燃不息,久之煙出樹頂,而大樹成灰矣。”[12]移民在山區四處遷移,“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攜幼,千百為群,到處絡繹不絕。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廟、巖屋或者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鍋,拾柴作飯,遇有鄉貫便寄住,寫地開墾,伐木支櫞,上覆茅草,僅蔽風雨。借雜糧數石作種,數年有收,典當山地,方漸次筑土屋數板,否則仍徙他處”。[13]一處墾種幾年,地力下降后,便又遷一地,“山民伐林開荒,陰翳肥沃,一二年內雜糧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驟雨沖洗,水痕條條,只寸石骨,又須尋地墾種。”[14]因此,“今年在此,明歲在彼,甚至一歲之中遷移數處”[15]的現象甚為普遍,許多地區植被由于這種盲目無定的開發消失殆盡。上世紀30年代何慶云在考察秦巴山地的森林后說:“南鄭秦巴山中各森林,向稱最富,只以佃戶居住不定,無久遠經營心,只知砍伐,不愿培植,故林木茂密之莊。多系自耕農,反之,童山濯濯者,一望而知其為佃農區減?,F在南鄭森林,荒棄之地,殆過半矣?!盵16]

大量的手更全是資源消耗性產業。紙廠,“定遠、西鄉巴山林甚多,廠擇有樹林、青石、近水處方可開設。有樹則有柴,有石方可燒灰,有水方能浸料。如樹少水遠,即難做紙廠,只可就竹箐開筍廠?!盵17]炭廠,“有樹木之處皆有之,其木不必大,山民于砍伐老林后,蓄禁六七年,樹木長至八九寸圍,即可作炭,有白炭、黑炭、粟炭”。[18]木耳廠,“擇山內、五六年花粟、青棡、梓樹用之,不必過大。每年十月內,將樹放倒,縱橫山坡上,雨霖日曬。至次年二三月間,將木立起,二三十根攢一架,再經淋曬,四五月內,即結木耳”。[19]香菌廠,“于秋冬砍伐花粟、青棡、梓樹、桫欏等木,山樹必則大者,小不堪用,將木放倒,不去傍枝,即就山頭坡上,任其堆積,雨淋日曬。至次年,樹身上點花,三年后,即結菌”。[20]這種竭澤而漁的開發方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片森林被毀。如紫陽縣,乾隆中葉尚未開墾,到了乾隆末年則“盡已開墾,群獸遠跡,石骨岐增,向之蔚然森秀者,今已見其濯濯矣”。[21]至嘉道時期,陜南許多地方的森林都已經消失殆盡。漢陰廳,“南北兩山老林,皆墾伐殆盡?!盵22]商南縣,“跬步皆山,久經開墾,并無老林。”[23]鳳縣,“境內跬步皆山,數十年前,盡是老林,近已開空?!盵24]洋縣宋軍山,“縣北百三十里,舊有從林。今廢,止存大殿五楹前,有古松二株,偃蓋盤郁蔭約數畝”。[25]略陽縣寒蓬山,“乾隆間,此山林木茂盛,虎豹麋鹿,絡繹不絕,惜乎土人喜招客民,開墾取材。以迄于今,非復牛山之美矣。”[26]留壩廳紫關嶺,“往時嶺旁尚為老林”,嘉慶時期,“開墾人眾,見其濯濯矣?!盵27]葉世倬《重修連亭記》說到自己目睹紫關嶺一帶森林變遷的情況,“紫關嶺……予自乾隆丙午入蜀,道經此嶺時,則槎椏俊茂,陰翳蔽天,此樹雜錯眾木中,前有亭立碣以表之。今嘉慶戊辰,自關中之興安復經此嶺,二十三年間,地無不辟,樹無不砍……”[28]紫柏山,道光九年,有人經過時,“覽廟后山岡,古柏翳天,無間雜樹”,“其樹皆千數百年物”,十年之后,“復過此地,見山谷依舊,林木全非”,“古木蕩然”。[29]留壩廳至褒城縣的北棧道附近,地勢險峻,同樣未免被毀的厄運,“數十年前,古木叢篁,遮蔽天日,異花奇木,芬馥泉巖。近為川楚棚民開墾,路增崎嶇,而風景不復蔥蒼矣。”[30]“惟柴關一處,尚有古木數千丈?!盵31]面對此番情景,時人也只能慷慨萬千,有詩石:

“山中有客民,乃與造物爭。利之所在何輕生,懸崖峭壁事耘耕。有土即可施犁鋤,人力所至天無功。我聞故老言,思之令人羨。在昔山田未開時,處處煙巒皆奇幻。伐木焚林數十年,山川頓使失真面。山靈笑我來何遲,我笑山靈較我癡神力不如人力好,對景徘徊空嘆息?!盵32]

隨著大片的植被被毀,森林系統的生態平衡逐漸打破。與森林資源密切相關的其它生物資源亦受到嚴重影響,生存環境逐漸萎縮,一些動物群落不斷減少、減退,甚至滅絕。比如,老虎,長期以來一直生活在陜南秦巴山區,歷史上有許多關于該地區虎患的記載。[33]直至清初,這里仍有虎患的記載。西鄉縣山深林密,經常有老虎出沒,清溪、桑園鋪、白沔峽等地均有虎食人。每至薄暮,虎游于市。驚怖街衢,傷及人畜。康熙五十一年(1712),知縣王穆懸賞重金,募虎匠數十人,人山林撲殺,三年之間,即殺虎六十四只,虎患才息。[34]這說明當時陜南仍然維持著較好的生態環境。但是好景不長,盡管我們沒有找到西鄉縣的直接記載,從其它地區卻可略知一二,乾嘉以來,老虎的數量銳減。乾隆《旬陽縣志》記載,“近各鄉山已盡童,亦鮮虎暴矣。”[35]到光緒時期纂修的《旬陽縣志》已經完全沒有老虎的記載。[36]紫陽縣三臺山舊多虎豹,乾隆末年以后,由于山林被開墾殆盡,“群獸遠跡”。[37]石泉縣,嘉慶時還有“虎豹為害”的記載。[38]至道光時期,不僅虎、豹,其它物種也未免生態失衡而導致滅絕的厄運,“鷗、鷺、鴛鴦、虎、豹、麋、鹿、熊、羆,舊志有之,近開墾既遍,亦不盡有?!盵39]鳳縣,早在開墾初期,“其僻處山林者,墾地種作,暇則獵獸從禽利,其皮、角、毛、羽入市貨賣”,而且“時有虎患,樵采者恒苦之”。[40]可是,到了光緒時,獐、狐、麋鹿、豺豹、虎、野羊、野豬、鼠、兔之屬,“非山藪深邃,林薄叢郁殊不多?!盵41]鎮安縣,康乾時期,虎患問題是地方政府極為頭疼的事情,各級政府都極為重視。乾隆年間鎮安縣宰聶壽曾記:“乾隆十五年(1750年)秦嶺多虎,奉文拔宜君營兵捕殺,卒以無所獲。時在省晉遏制臺尹公,蒙示以防范之法,即于省城制備短槍火藥,捐散四鄉,一時打獲數虎。”[42]但是,到光緒朝,老虎在這里已是極為罕見。光緒《鎮安縣鄉土志》云:“昔年地廣人稀,山深林密,時有虎患。乾嘉以后客民日多,隨地墾種,虎難藏身,不過偶一見之?!盵43]隨著老虎等動物的大量消失,這一地區的食物鏈遭到嚴重破壞。例如野豬,由于自己天敵老虎的銳減,則大量繁殖,成為禍患,“近年以來殊無大異,惟南山一帶野豸妨農,民多徙去。”[44]鳳縣,光緒十一、二等年,“秋雨太多,野豬戕害,貧民遠徙?!盵45]

可見,整個清代,陜南動植物資源變遷較為明顯。隨著大規模移民的盲目涌入以及不當開發,大片的森林植被和大量動物群落在這一帶也逐漸消失。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一個地方的植物和動物種類的變動受氣候等自然因素變化的影響也十分明顯。[46]清代陜南地區動植物資源的大規模衰退,人為的不當開發固然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之一,但是氣候變化也不可忽視。大規模移民入遷的乾嘉時期是明清寒冷期的極冷時期,這勢必會影響該地區動植物群落的分布和恢復。[47]由于氣候條件更為不利,本來應該加大對動植物資源保護,更不用說反其道而行之??傊?,在人為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下,陜南生態環境變遷作為一個有機的生態統一體,所表現出的是一種動態連鎖反應,動植物資源并不是簡單的你消我長關系。由于自然和社會因素的變化導致該地區的動植物生活環境發生急遽變化,大片的植被大規模消失,隨之大量的動物資源也不斷減少,甚至消失。

二、生態環境變遷的統計——以水災為中心

清代陜南生態環境變遷的另一集中表現就是水、旱等多種災害頻發。本部分冀通過對災害時空分布的量化統計,增強對陜南有清以來生態環境變遷的認識。誠然,利用資料進行量化分析具有一定的難度,但也不是不可能。美國學者趙岡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進行:一是利用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來推斷生態環境變遷;另一是通過對糧食畝產量升降的考察來分析環境變化。[48]考慮到陜南區域特點以及資料情況,這里采用第一種,即通過對自然災害頻率的量化分析來更為深入的考察該地區的生態環境變遷。

(一)相關資料說明

清代陜南自然災害記載主要是以各府、州、縣、廳方志為主,私人文集、筆記、檔案奏折也有相關記載。涉及到的災害種類包括水災、旱災、雹災、凍災、風災、震災等。關于這些自然災害資料前人已作了較為系統地整理,包括氣象局氣象院主編《中國近五百年旱澇分布圖集》[49]、陜西氣象臺編《陜西省自然災害史料》[50]以及水利電力部水管司、司和水利水電科學院編《清代長江流域西南國際河流洪澇檔案史料》[51],從而為利用分析提供了方便。

但是,上述三種資料也存在優劣詳略之別,《陜西省自然災害史料》較其它兩種資料更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首先,資料來源豐富。據統計現存清代陜南各地府、州、縣、廳以及鄉土志書總共94部,[52]《陜西省自然災害史料》一書收錄其統計的達到39部,占到二分之一多,考慮到相當一部分志書并沒有災異部分記載,因而資料的覆蓋幅度已相當廣泛。此外,還包括各種實錄、故宮檔案等文獻以及調查資料。其次,統計以縣一級的行政區劃為單位,記載更為具體。因此,該資料的史料來源廣泛,災害記錄相對詳細具體,可以彌補因多種原因所造成的闕失,縱有不足與遺漏之處,也不致在總體上統計的結果?;诖?,以下的量化統計分析即選取《陜西省自然災害史料》作為基本的史料來源。

(二)自然災害統計分析——以水災為中心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災、旱災、雹災、凍災、風災、震災等。其中水災和旱災與生態環境變遷的關系最為密切,而水災又是陜南最主要的災害類型。因此,以下選取水災作為統計指標,通過對其時空分布特征的研究,深化對清代陜南山地生態環境變遷的認識。[53]

1.空間布局

為了更清楚地反映,有關水災的時空分布狀況均予以列表說明。在統計過程中,我們對相關資料作了如下技術處理:

(1)資料中的災情記載,明確注明某縣,則視為該縣發生水災一次;所謂的“陜西”災害,除非見到各地所屬州縣的具體記載,否則不在內,例如,“康熙三年,陜西,被水”,我們將不作為一次記載;而“陜南”災害,則陜南所屬州縣分別按一次計算在內,例如,“嘉慶十八年,陜南,興、漢、商各屬秋澇(多雨),稻苗半槁,年歲大荒”;另諸如“南山一帶,七月間,陰雨過多”、“漢水,七月十四日大水”等這樣模糊記載,由于很難確定具體所屬各縣,我們在統計中將不計算在內。

(2)留壩、定遠、佛坪三地是清代才設置的,原隸屬其它州縣。留壩廳,乾隆三十年,分鳳縣南、褒城北而設;定遠廳,嘉慶七年,分西鄉縣南而設;佛坪,道光五年,分洋縣北、周至縣南而設。所以,我們以黑體字表示,在具體統計分析時并沒有計算在內。

(3)資料中的災情記載,明確說明某月某日大雨或者連續大雨幾日者則按一次記載;否則則按大雨的具體次數計入,例如,“寧陜、鎮安,六(7)月初十并二十一(8月9日)、二十二日(8月10日)等被雨”,則按二次計入。

根據以上原則,陜南各地水災情況統計列表如下:

從表1中我們可以看出清代陜南水災空間分布的大致情況。安康、旬陽、白河、鎮安、商縣、商南、定遠、略陽等高海拔山地是水災的多發區,每年水災暴發的次數要高于其它平壩地區。問題還遠不止于此。據尹國康對漢江上游安康地區地表坡度結構分析,16°~25°占19.85%,26°~35°占27.70%,大于35°則占43.90%。[54]而崩塌滑坡的發生與山地斜坡地形形態和坡度大小密切相關,坡度愈大徑流速度愈大,同時土體的穩定性愈差,沖刷量也愈大,坡度在20°~30°最易發生滑坡,坡度大于35°典型滑坡減少而崩塌增多。[55]山體則主要由火成巖和變質巖系組成,以花崗巖、花崗片麻巖、片巖、石英巖、大理巖和灰巖分布最廣,[56]多極易風化,屬于易滑地層。[57]“山中石多而性浮,非獨雜在土山者,雨多必至砰裂,即一望懸崖,本自石骨崢嶸,而久雨之后,亦自時時崩墜”,[58]“間有山質為石者似為可靠,不知土內石質是沙土凝結而成,非真石也,與煤礦無異,每歲必增長數分,數年積長一二寸,山既長,磚石之砌其上者,漸次進開,海漫裂縫,雨水浸入,無不坍塌”。[59]“石雜土中,不相連屬”,因此,“夏秋之際。霖雨經旬,土石浮泥,力不能以綴石,巨石則由山巔徑流而下”。[60]一些志書對此亦有較詳細的記述。洵陽縣,同治八年秋,“大水山崩”;光緒二十一年,“雨多山崩”;二十三年,“雨多山崩”。[61]定遠廳,道光四年大水,“五塊石山崩,壞市廛民屋”;十五年雨,“魚渡壩、母豬硐溝山崩”;咸豐八年大水,“壞民田廬,大池堡、袁家溝山崩”。[62]因此,水災與山崩、泥石流等山地災害常常并發,山崩伴隨泥石流是這些地區久雨、暴雨成災時的常見現象。

總之,漢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區、高山區的環境變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別,其中高海拔區是清代陜南地區環境變遷最明顯的區域。實際上,這些災害高發區基本上又是清代陜南新開發山區,其地質地貌、氣候條件更為復雜惡劣,兩者之間的重合顯然不是巧合,這說明水災暴發頻次與清代陜南各地的生態環境特點密切相關。

2.時間布局

本部分主要包括水災的四季分布、水災在清代不同時期中的分布以及水災在各地各

個時期的暴發頻次。在統計中仍以縣一級的行政區劃為單位。

(1)四季分布

在統計中,根據農歷歷法,一、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凡沒有具體月份或者季節的歸入不詳。若出現連續幾月的記載,每月分別各按一次計,例如,“康熙元年,商縣、洛南,二月中旬至九月中,無數日霽,禾稼無成,麥沾濘,十不中一”。統計結果見表2:

由表2可以明顯看出,清代陜南地區的水災主要發生在夏秋兩季,分別占52.76%和42.82%,其中又多集中在農歷五、六、七月之中。洪漲期最早是在夏季四月,最遲在仲秋九月,冬季則為低水位時期,幾無洪水發生。這一統計與自然科學工作者根據水文儀器對1934—1940年漢中盆地漢江洪漲季節的測量統計分析基本上是吻合的。據統計1934—1940年漢中盆地漢江的洪漲期起于五月,終于十月,以七、八兩月次數最多;就季節而言,夏季最多,達到十次,秋季五次,春季一次,最少。[63]因此可以說,根據文獻記載的統計分析,其可信度是很強的。

歷史時期分布是指水災在清代不同朝代的分布狀況。根據整個清代帝王統治年號分為十一個不同時期,各個時期水災的分布情況見表3:

根據表3水災發生最多的時期是嘉慶和光緒年間,均占22.04%。其次是道光時期,達到15.55%,以下依次是康熙、乾隆、同治、順治、宣統、咸豐和雍正時期。不過,由于這幾個時期是根據各個帝王統治時期劃分,所包含的時間段不一,分別為18年、61年、13年、60年、25年、30年、11年、13年、34年、3年,其可比性較低。因此計算出各個時期平均每年水災次數分別為2、1.07、0.39、0.68、4.48、2.63、0.64、3.07、3.29、3.67總平均為1.89次。從中可以明顯看出,整個清代陜南地區水災的年均暴發趨勢,呈波浪狀分布,但總體有增多之態勢,嘉道和同光時期災害暴發頻繁,較其它時期更為集中,而嘉慶朝最多,平均每年達到4.48次,道光朝平均每年2.63次,同治平均每年3.07次,光緒平均每年3.29次。據研究乾嘉與同光時期皆為清代陜南地區兩次移民人遷時期,[64]這一時期自然環境因素,如氣候變化又處于“小冰期”的強冷期。很顯然,這一統計再次說明水災的暴發頻次與陜南地區的(如移民入遷)和自然(如氣候因素)的變遷有很強的相關性。

(3)各縣水災頻次分析

上面已經計算出整個陜南地區不同時期水災的年平均暴發次數,這對于說明清代該區域水災的歷時性與環境變遷趨勢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正如前文所言,陜南的小區域特征明顯,漢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區、高山區無論是氣候因素,還是地質地貌以及移民開發程度都有很大的差異性。因此,在考察災害的歷時性時同時又要兼顧其共時性,即區域分布特征,進行綜合分析。不過考慮到資料的記載多以縣為單位,同時與前面的統計統一,這里仍以縣為單位,統計分析清代各個時期陜南各縣平均每十年水災暴發頻次,見表4:

由表4可知,發生災害頻率較高的地區為安康、旬陽、略陽、沔縣、白河、紫陽、商縣、鎮安,這些州縣的海拔也相對較高,而城固、洋縣等海拔較低的河谷盆地則頻次較低。就時段看,各個縣在嘉慶和光緒這兩個時期變化最為明顯,水災暴發的頻次提高較快,是歷年平均頻次的幾倍,相對其它時期更為集中。這既與氣候波動一致,又與移民入遷的吻合。

總之,通過對整個清代陜南自然災害的統計分析可知:

其一,就空間分布而言,陜南生態環境變化的地域性明顯,小區域環境變遷有很大的

差異性,與氣候、地質地貌等自然條件的特質相一致,高海拔山地是陜南生態環境的嚴重變遷區域;

其二,就時間分布而言,與乾嘉和同光時期的兩次移民入遷一致,這兩個時期亦是環境的集中惡化期,爆發的頻次明顯多于其它時期。這進一步證明陜南生態環境變遷是自然和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綜上所述,清代陜南生態環境發生顯著變遷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不能僅僅停留于發生變遷這一表面認識。長期以來,人們往往籠統認為其發生嚴重惡化,雖有道理,但失之偏頗。事實上,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其變化或大或小、或主或從,不能不加區分地給予簡單概括。陜南生態環境變遷是一個復雜的生態統一體,受氣候、地質、地貌、人口等自然和社會因素影響,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表現出更多的多樣性與復雜性,充分地認識這一點不僅可以全面深刻地理解陜南生態環境變遷的特殊性,而且對于我們今天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亦具有較強的啟示意義。

注釋:

[1]90年代以來,學術界圍繞環境變遷已有不少成果問世,具體可參閱:譚作剛:《清代陜南地區的移民、農業墾殖與環境的惡化》,《農史》1986年第4期;周云庵:《秦嶺森林的變遷及其反思》,《中國歷史地叢》1993年第1期;梁四寶:《清代秦巴地區的開發與環境惡化》,《晉陽學刊》1994年第5期;耿占軍:《清代陜西農業地理研究》,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鄒逸麟:《明清流民與川陜鄂豫交界地區的環境》,《復旦學報》1998年第4期;葛慶華:《試論清初中期川陜交界地區的開發與環境問題》,《西北史地》1999年第1期;張建民:《明清山區資源開發特點述論——以秦嶺一大巴山區為例》,《武漢大學學報》1999年第6期;陶衛寧:《歷史時期陜南漢江走廊人地關系地域系統研究》,陜西師范大學2000年博士論文;田培棟:《明清時期陜西史》,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270~362頁;魯西奇:《區域歷史地理研究:對象與——漢水流域的個案考察》,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張建民:《明清秦巴山區生態環境變遷論略》,載李根蟠等編:《中國經濟史上的天人關系》,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2年;張曉虹、滿志敏、葛全勝:《清代陜南土地利用變遷驅動力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2年第4期。海外亦有相關成果問+。例如:Ts’ui-jungLiu(劉翠溶),TradeontheHanRiveranditsImpactonEconomicDevelepment1800—1911.HarvardUniversity,Disser-tation,1974;上田信:《中國生態結構與山區經濟——以秦嶺山區為例》,載溝口雄三編:《長期社會變動》,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4年;愛德華·B·費梅爾:《清代大巴山區山地開發研究》、《清代中國邊疆地區的人口與生態》,分載于《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1991年第2期、劉翠溶、伊懋可主編:《積漸所至:中國環境史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1995年,第387~433頁;鄭哲雄、張建民、李俊甲:《環境、移民與社會經濟——清代川、湖、陜交界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民間風俗之一》,《清史研究》2004年第3期。

[2][清]卓秉恬:《川陜楚老林情形亟宜區處》,載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四《藝文下》,第17頁。

[3][清]畢沅:《興安升府疏》,載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四《藝文下》,第3~4頁。

[4]蕭正洪:《清代陜南的流民與人口地理分布的變遷》,《中國史研究》1992年第3期。

[5][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21頁。

[6][清]盧坤:《秦疆治略·定遠廳》,道光年間刻本,第50頁。

[7][清]盧坤:《秦疆治略·鳳縣》,第55頁。

[8]道光《留壩廳志》卷四《土地志·風俗》,第5頁。

[9][清]盧坤:《秦疆治略·白河縣》,第64頁。

[10][清]盧坤:《秦疆治略·鎮安縣》,第43頁。

[11][清]盧坤:《秦疆治略·平利縣》,第62頁。

[12][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20頁。

[13][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19頁。

[14]嘉慶《漢南續修郡志》卷二十一《風俗》,嘉慶十九年刻本,第6頁。

[15][清]嚴如熤:《三省風土雜識》,第35頁。

[16]何慶云:《陜西實業考察記》,臺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第45頁。

[17][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九《山貨》,第6頁。

[18][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九《山貨》,第5頁。

[19][20][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九《山貨》,第16頁。

[21]道光《紫陽縣志》卷一《地理》,引自張建民:《明清秦巴山區生態環境變遷論略》,載李根蟠等編:《中國經濟史上的天人關系》,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2年。

[22][清]盧坤:《秦疆治略·漢陰廳》,第60頁。

[23][清]盧坤:《秦疆治略·商南縣》,第23頁。

[24][清]盧坤:《秦疆治略·風縣》,第55頁。

[25]嘉慶《漢南續修郡志》卷四《山川上》,第23頁。

[26][清]淡金籯:《寒蓬山記》,載道光《重修略陽縣志》卷四《藝文部·記》,光緒三十年重印本,第55頁。

[27]嘉慶《漢南續修郡志》卷四《山川上》,第1頁。

[28][清]葉世倬:《重修連亭記》,《留壩廳足征徵錄》卷一《文徵》,第18頁。

[29][清]俞逢辰:《禁伐紫柏樹木示》,《留壩廳足征徵錄》卷一《文徵》,第34頁。

[30][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3頁。

[31][清]嚴如熤:《三省風土雜識》,第3頁。

[32][清]王志沂:《棧道山田》,《留壩廳足征徵錄》卷二《詩徵》,第33頁。

[33]相關研究可參閱陶喻之:《漢中歷代虎患鉤沉》,《漢中師范學院學報》1997年第3期;李健超:《秦嶺地區古代獸類與環境變遷》,《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2年第4期。

[34][清]王穆:《射虎亭記》,載道光《西鄉縣志》,道光八年刻本,第35~36頁。

[35]乾隆《旬陽縣志·物產》,乾隆四十八年刻本,引自張建民:《明清秦巴山區生態環境變遷論略》。

[36]光緒《旬陽縣志》卷八《賦役·物產》,光緒二十八年刻本,第22頁。

[37]光緒《紫陽縣志·山川》,引自張建民:《明清秦巴山區生態環境變遷論略》。

[38]嘉慶《漢南續修郡志》卷七《城表·鄉村》,第11頁。

[39]道光《石泉縣志》卷二《田賦志·物產》,第21頁。

[40]光緒《鳳縣志》卷八《風俗志》,光緒十八年刻本,第1頁。

[41]光緒《鳳縣志》卷八《風俗志》,第10~11頁。

[42]乾隆《鎮安縣志》卷七《物產》,乾隆十八年抄本,第10頁。

[43]光緒《鎮安縣鄉土志》卷下《物產》,光緒三十四年刻本,第63頁。

[44]光緒《寧羌州鄉土志·歷史·戶口》,民國二十六年鉛印本,第46~47頁。

[45]光緒《風縣志》卷一《地理·河》,光緒十八年刻本,第11頁。

[46]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載《竺可楨文集》,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77頁。

[47]關于清代陜南氣候變遷與環境演變的具體研究可參閱拙作:《清代陜南的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變遷之關系試探》,《安康師專學報》2004年第2期。

[48]具體論述可參閱趙岡:《中國歷史上生態環境之變遷》,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120頁。

[49]中國氣象局氣象科學研究院主編:《中國近五百年早澇分布圖集》,北京,地圖出版社1981年,第325~331頁。

[50]陜西氣象臺編:《陜西省自然災害史料(內部資料)》,1976年,第31~124頁。

[51]水利電力部水管司、司,水利水電科學院編:《清代長江流域西南國際河流洪澇檔案史料》,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

[52]中國科學院北京天文臺主編:《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53]關于陜南自然災害的統計,耿占軍曾把整個陜南作為一個區域進行過粗線條的分析(可參耿占軍:《清代陜西農業地理研究》,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125~155頁)。事實上,陜南地區區域差別明顯。因此,我們的統計將具體到縣一級單位,希望給予更為細致的量化分析。

[54]尹國康:《漢江流域地貌結構與土地資源》,《地理科學》1993年第2期。

[55]秦大河主編:《中國西部環境演變評估》,第二卷,丁一匯主編:《中國西部環境變化的預測》,北京,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145頁。

[56]相關論述主要參閱沈玉昌:《漢水河谷的地貌及其發育史》,《地報》1956年第4期;聶樹人編著前揭書,第14頁。

[57]陳自生、王成華、孔徑名:《中國滑坡災害及宏觀防御戰略》,載施雅風等主編:《中國自然災害災情分析與災對策》,武漢,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第310頁。

[58][清]嚴如熤:《三省風土雜識》,關中叢書本第39頁。

[59][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39頁。

[60][清]嚴如熤:《三省邊防備覽》卷十一《策略》,第29頁。

[61]光緒《洵陽縣志》卷十四《雜記》,光緒二十八年刻本,第15~16頁。

[62]光緒《定遠廳志》卷二十四《五行志·祥異》,光緒五年刻本,第3頁。

[63]王德基、薛貽源:《漢中盆地地理考察報告·地形篇》,重慶,中國地理研究所1943,第54~55頁。

[64]鈔曉鴻:《晚清時期陜西移民入遷與土客融合》,《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8年第1期。

篇(8)

二、我國目前環境法律責任制度不能適應生態文明要求的突出問題

(一)環境違法的成本過低,導致企業缺乏環境守法的動力

決定企業是否進行環境守法的因素很多,包括守法保障管理、守法促進措施的有效性、守法監測和評估等因素。而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是環境違法成本。所謂環境違法成本,指企業違反環境法律所應承擔的負擔和損失。環境違法成本=違法的責任后果×違法責任承擔的概率(查處概率)。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企業作為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市場組織,決定其選擇環境違法還是環境守法的最重要的決定因素是環境違法成本和環境守法成本之間的對比關系。當違法成本大于守法成本時,企業守法才有利可圖,環境法的執行和實施才有可能是有效的。而當環境守法成本大于環境違法成本時,環境違法成為了有利可圖的行為,環境法的實施必然會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我國企業環境守法意識淡薄、企業環境守法信用不高的特殊國情決定了提高企業的環境違法成本的重要意義。通過分析我國環境法律中的法律責任可以發現這么一個現象:我國目前環境違法的責任后果總體偏輕;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成本大大高于罰款數額的現實促使企業寧可違法排污繳納罰款,也不愿意運行污染治理設施。以大氣污染治理為例,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不使用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排污的行政處罰的最高金額只能達到10萬元,這種罰款額度對一些小型的污染治理設施有一定作用,但對那些每天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費用都遠遠超過10萬元的大中型污染源則不能發揮引導企業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正向激勵功能。

(二)承擔環境法律責任的主體過于狹窄

生態文明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環境資源問題的新視角,也為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提供了思路和方法。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個體系性、整體性的事業,因此需要具有整體性和體系性的解決方案。正是居于生態環境問題的體系性和整體性的特征,十報告要求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這就要求包括技術轉型、經濟轉型、政治轉型、文化轉型和社會轉型在內的體系性和整體性的轉型。從法律和政策的角度看,以下兩點原則對貫徹整體性和體系性的轉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第一,應當加強政策之間的整合,經濟增長、環境保護、社會公平等是相互依賴和相互加強的,達到這些目標的政策應當整合;第二,由于轉型是整體性的,不僅僅私人機構需要根本性地改變其行為模式,而且政府、個人等其他主體也需要改變其行為模式;在私人機構中,不僅直接的污染源主體需要改變其行為模式,投資者、銷售商等相關主體也需要改變其行為模式。我國目前的環境法律責任是以規制污染源企業為核心的,針對作為排污主體的企業的法律責任的條款很多,而規定政府的法律責任的條款相對較少,規定消費者、銀行、證券公司、銷售商等其他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的條款幾乎是空白。這種以污染源主體為核心的、其他主體法律責任條款薄弱甚至空白的法律責任結構與生態文明建設所要求的整體性和體系性的模式轉型是不相適應的。環境保護責任的承擔主體不應當限于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還應當包括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等其他組織和個體。

三、擴張環境法律責任的主體

(一)確立和強化消費者的環境法律責任

建構于傳統經濟理論和模式之上的消費者權利話語,是一種對消費主義迷醉的表達,這種話語以經濟發展觀上的盲目自信和對科學技術的盲目樂觀主義為基礎,認為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沒有止境,不會受到生態、資源和環境的約束。這種傳統的經濟模式和理論正在把人類及其生存的家園引向危險的邊緣。生態和環境危機的應對不可能在“經營者義務———消費者權利”這一傳統的理論模型下得以破解,而是需要對生產和消費進行聯動的規制,需要用正確的社會生態義務來調整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使之符合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消費者生態義務的理論在此背景下破土而出。所謂消費者的生態義務,是指消費者在消費活動中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達成生態消費模式、實現良好的消費秩序而承擔的法律義務,具體包括適度節約消費的義務、依法處置消費廢棄物的義務等。適度和節約消費的義務并不是直接禁止人民進行奢侈性消費,而是要求進行奢侈性消費的人對其所占用的其他人排放空間和資源付費,以確保總體的排放總量和資源消費在生態環境的容納總量范圍之內。通過住房空置稅收制度、高額消費稅收制度、階梯資源價格制度、垃圾分類制度等制度確立消費者的義務和法律責任,對推動消費者行為模式的轉型,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政府環境法律責任的強化

在英美國家,“公共信托”理論是支撐政府環境義務和責任的主要理論學說。這一學說認為,政府作為環境資源這一全體共有人的受托人而享有管理的權力,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在大陸法系國家,政府的環境義務及責任理論可以從國家義務理論推導出來,具體而言,這種義務包括國家的積極保護義務、消極不作為義務和給付義務。為推動和保障義務的實現,相應的法律責任制度的建構就具有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政府環境責任問題在我國被廣泛討論,如何通過具體的立法確立起政府環境責任被認為是中國環境法制完善的一個關鍵問題。近年來,政府的環境法律責任立法取得了一些實質性的進展。例如,2007年新修訂的我國《水污染防治法》第69條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不依法做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比欢?,我國的環境立法過分強調政府的環境管理權力而缺乏追究政府環境責任的有效機制。政府環境責任的缺失被認為是中國環境法治最重要的問題。從國外的法制經驗來看,政府承擔生態環境義務及相應的法律及政治責任是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的必不可少的法律路徑。以目前國內討論得最為熱烈的環境公益訴訟為例,在國外,環境公益訴訟最重要的目的和功能就是通過訴訟督促政府依法履行其保護生態環境的義務。因此,在國外,第一位序的公益訴訟啟動者是公民與社會組織。美國的《清潔水法》關于公民訴訟的規定是環境公益訴訟立法中的最著名的規定之一。根據其規定,任何公民可以以違反該法為由,針對任何人———包括美國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提訟。該法對可能被控的人的定義為:個體、企業、合伙者、協會、州、市鎮、委員會,一個州內更細分的政治組成部分,或者任何州際間的實體。通過公益訴訟的特別規定,賦予公民通過訴訟監督政府部門依法履行其生態環境保護的義務,是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最重要的目的和功能。中國的環境立法和司法需要在公民和社會團體監督政府行為這方面做出突破,通過公益訴訟撤銷政府損害環境的違法行為和促使政府積極履行其環保職責。具體而言,完善政府的法律責任制度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進一步強化環境生態質量的政治責任制度,建立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

以霧霾防治為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將考核和評估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這可謂是對片面追求GDP政績觀的一次糾正。但是,目前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的任職和升遷沒有直接掛鉤,其對領導干部的約束效果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我國的大氣污染形勢亟待徹底改變的背景下,必須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建立空氣質量考核一票否決機制,對未能完成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唯有如此,才能徹底改變各級政府官員片面追求GDP的政績觀,為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霧霾難題也才能得以根本解決。

第二,建立對不履行環境治理職責或治理不達標的地方政府的經濟罰款制度。

運用經濟罰款制度來懲罰地方政府在環境治理中的違法行為。目前我國在污染治理方面的行政罰款主要是針對行政相對人的,在國家層面還沒有建立起針對地方政府的經濟罰款制度。而在污染治理的實踐中,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發展經濟不惜以違反環境法為代價,成為環境污染治理法律和政策實施的主要障礙,因此,有必要建立起針對地方政府的經濟罰款制度來預防和糾正其違法行為。在這一方面,西方的經驗可為我國的制度建構提供借鑒。例如,在歐盟,針對成員國在環境保護方面違反歐盟法的行為,歐委會在對成員國違規現象提出通報批評或警告后,相關成員國須及時回復,并在歐委會書面警告之后兩個月內準備應訴。如果成員國的回復和整改不能達到法律的要求,歐委會有權訴諸法律程序,對違規國家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建立環境治理達標與中央財政投資聯動的制度。

單純的經濟處罰在威懾和預防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違法行為的功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為,即使建立起了針對地方政府的罰款制度,罰款的數額相比項目給地方帶來的巨大利益還是無法比擬,因此,針對地方政府的經濟處罰制度不應當僅僅限于罰款,還應當使環境治理和中央的相關投資掛鉤,倒逼地方政府選擇發展與環保的雙贏道路。美國為了制裁地方政府的環境違法行為,設計了一系列督促地方執行聯邦法律政策的懲罰機制,例如,對環保不力的地方,國家環保局可將其環境管理權收歸聯邦,該地方也將失去獲得高速公路基金或建設新排放源的權利。在這方面,我國的區域限批制度已經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步應當探索大氣污染防治及環保達標與中央的發展投資聯動的制度。

第四,完善政府的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公開法律責任制度。

我國應當通過法律明確政府大氣污染信息公開的義務,擴大政府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公開的范圍,并賦予公民和社會團體在政府未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時請求法院判決強制其公開的法律責任。政府應當在已經制度化的空氣質量信息公開、空氣質量預警信息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將信息公開擴大到適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日常監管信息、公布企業污染物排放數據等方面,通過信息公開的力量,來監督企業守法和政府依法監管。

第五,完善現有的政府法律責任制度的相關制度。

現有的撤銷違法的行政許可的法律制度、行政不作為制度、行政賠償制度等追究政府法律責任的制度,在霧霾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但是,由于霧霾治理是一個涉及公眾利益的事業,需要通過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來促成這些傳統的政府法律責任制度在霧霾治理中的實施。

(三)股東、信貸機構、環境專業中介機構等相關主體環境法律責任的確立和強化

環境法律責任的擴張,不僅僅涉及消費者和政府,股東、信貸機構、銷售商、環境專業中介機構等其他主體也要承擔起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責任。

1.股東的環境法律責任

企業的環境污染主要發生在生產環節,但是,要從根本上預防環境風險,需要將環境風險的預防盡可能地提前,對投資環節也進行有效的規制。股東的資金是企業生產的重要資金來源,一直以來,傳統的法律理論只要求股東承擔公司法上的股東有限責任,而對投資機構所投資的項目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后果則無需承擔任何環境責任。這導致一些惡意的股東利用公司的人格來從事損害環境的項目以謀取暴利,待獲得利益后又注銷公司從事新項目,其造成的環境和生態破壞最終由受害人和國家買單。針對此種不公正的現象,需要確立股東在特定條件下對公司的環境責任承擔連帶責任的相應制度和機制。

2.信貸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

當信貸機構的信貸資金為了追逐利潤而大量流入嚴重破壞環境的項目時,信貸機構也成為一個隱形的污染者,成為污染行為的有力幫手,因而,信貸機構承擔相應的環境法律義務和責任對生態文明的建設具有毋庸置疑的意義。目前,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綠色信貸的政策性文件和規范,規定了信貸機構的綠色信貸義務,但這些義務都是一些倡導性的政策性義務,其實施的效果非常有限。綠色信貸要得到真正的推行,離不開法律的支持。法律一方面要規定倡導性的義務并配置稅收優惠、貼息優惠等措施的支持,另一方面,法律也需要為信貸機構設置強制性的、“底線防御”類型的綠色信貸義務,并針對違反此類強制性義務的信貸機構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禁止向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進行貸款的義務,中止對環境具有重大破壞性的項目貸款的義務等,如果違反這些強制性的法律義務,法律應規定信貸機構承擔信貸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3.環境專業中介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

節能服務公司、環境監測機構、環評機構、環境設施專業運營機構、環境審計機構也應當承擔相應的環境法律責任。以環評機構為例,由于環評機構是接受項目單位的委托而進行的環境影響評價,而委托本身又是一種收費式的商業行為,因此當環評機構為了商業利益而出現信用風險時,就需要通過有效的法律責任機制來進行治理。除了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外,和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主體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也是一種有力的手段,這種責任屬于專家對第三人的民事責任。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65條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边@在法律上明確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的連帶民事責任。將來需要通過其他法律法規來進一步確認節能服務公司、環境審計機構等專業中介機構的法律責任。

四、提高環境違法的成本

(一)近年來提高環境違法成本的立法進展

提高環境違法成本已經成為我國環境法學理論和實務界的共識,在立法上也取得了一系列的進展,比較重要的進展如下:

第一,增大了行政罰款力度。

2008年修訂的我國《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規定,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處理設施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可以處以應繳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而修訂前的罰款數額是10萬元以下。2014年最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59條規定了針對違法排污的按日計罰制度,并明確規定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來確定罰款數額。

第二,規定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拘留的法律責任。

根據2014年最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63條的規定,針對拒不改正違法行為和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行為,公安部門可以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

第三,明確了應當對環境監管人員進行相應行政處分的具體情形,并規定了引咎辭職制度。

2014年最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68條具體列舉了對環境監管人員應當進行行政處分的九種情形,并規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主管的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在此種情形下,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

第四,賦予了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更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權力。

例如,2008年修訂的我國《水污染防治法》第74條把限期治理的決策權賦予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而修訂前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能做出限期治理的決定)。2014年最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60條賦予了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責令停產整頓的權力,第25條賦予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查封、扣押的權力,第61條賦予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針對未通過環評開工建設的項目責令恢復原狀的權力。

第五,降低了環境刑事責任的門檻。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將第338條規定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構成要件進行了兩處修改:其一,將“危險廢物”修改為“有害物質”;其二,將“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修改為“嚴重污染環境的”。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細化了環境刑事犯罪的構成標準。

第六,規定了環境信用評價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將企業環境違法的信息公開會對企業的公眾形象及商譽造成影響,這也是提高企業環境違法成本的重要途徑之一。美國聯邦環境總署通過執法與守法在線數據庫公布全部執法和守法記錄,這一做法在守法促進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新修訂的我國《環境保護法》第54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國家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測信息及其他重大環境信息?!钡?5條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钡?4條第3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布違法者名單。”我國新《環境保護法》不僅運用信息公開的方法來提高環境違法成本,而且把信息公開和環境信用評價結合起來,對企業環境方面的行為進行長期的跟蹤評價。

(二)提高環境違法成本的未來走向

第一,完善環境行政罰款制度,進一步提高環境行政罰款的力度。

首先,改革數值封頂式罰款中的不合理的數值限制和倍率封頂式罰款中的不合理的基數設定。針對許多環境行政處罰的數值封頂式罰款中的數值限定遠遠低于守法成本的情形,需要及時提高封頂的數值或者將數值封頂式罰款變更為倍率封頂式罰款。針對倍率封頂式罰款不能與守法成本和所造成的損害相匹配的情形,改革賠率封頂式罰款中的基數設定。例如,針對超標排放和超過總量限制排放的企業,可以以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所需費用作為罰款的基數,這樣處理才能夠滿足違法成本大于守法成本的條件。其次,設計科學合理的行政罰款額度確定標準和程序。科學合理的環境行政罰款制度設計要最終落實以實現其制度目標,還有賴于科學的罰款額度的計算標準和程序。加拿大為了推動環境執法和罰款的統一性和科學性,專門制定了《環境執行法案》。這方面,美國聯邦環境總署的做法也值得我國借鑒。其頒布的《民事處罰政策》(GM-21)和《處罰實施的具體法令措施框架》(GM-22),不僅奠定了科學設定環境違法處罰的框架,還設計了具體的罰款額度計算標準、模型和程序。環境行政處罰的基點是違法收益,并設計了專門的計算機程序模型(BEN模型)進行計算,以剝奪違法者的違法收益,消除違法者由此獲得的相對競爭優勢。BEN模型所計算的違法收益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機會成本,即違法者沒有按時購買處理設施并運行維護所節省的費用用于其他方面可獲取的收益;二是貨幣的時間價值,即貨幣的貼現。通過計算機模型的使用,將違法者的收益盡量量化,提供了處罰的明確依據和清晰的計算過程,另外,法律還要求將所有內容和計算方式通過聽證會的方式予以公開并接受質疑。計算機模型和公開程序的雙重約束,保障了環境違法成本不低于環境守法成本,保障了環境行政處罰額度確定的科學和公正。借鑒美國的經驗,我國的環境行政罰款也要通過計算機模型的開發來限制自由裁量權,避免行政罰款在實施中被打折扣。

第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賦予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特定的法律效力。

許多企業很善于鉆法律的空子,雖然其很少實施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行為,然而輕微的違法行為卻總是不斷。針對這種“精明的”違法者,環境行政處罰的轉換制度和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能夠有效提高其環境違法的成本,例如,可以把違法者每次受到的警告處罰記錄在案,累積到一定次數便可以向更高一級處罰形式轉化。目前,我國新《環境保護法》作出了將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記入社會誠信檔案的規定。一些省市已經在試點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然而,信用評價的結果的運用范圍非常有限,使得這一制度沒有發揮出其在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上應有的功效。將來的制度改革應建立每個企業的環境守法和違法行為的信用檔案并定期進行信用評級,而且,對那些信用評級差的企業在環保資金補貼、政府采購、銀行信貸、證券上市及增股融資等方面進行限制甚至直接剝奪其資格。

第三,建立生態修復法律責任制度。

目前,我國污染環境的損害賠償責任主要是依據《侵權責任法》賠償相關受害人的人身及財產權益的損害。而對環境本身的損害的污染治理和生態恢復的責任一直由政府承擔,這是一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現象。因此,應當建立污染者的環境修復法律責任。

篇(9)

19世紀中葉,美國聯邦政府為了鼓勵西部農業開發者,除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土地開發政策外,還陸續頒發了《沙漠土地法》、《鼓勵西部植樹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確了只要在西部地區植樹、種草或修筑灌溉溝渠達到一定面積和一定時間,就可以免費或低價獲得一定面積的土地。這些法律和政策的實施,促進了美國西部的土地開墾和農業的發展。從1836年到1985年,美國中西部新開墾的耕地面積為2.45億英畝,相當于原有耕地面積(1.6億英畝)的1.53倍。隨著耕地的增加,糧食產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1061.3萬t,增加到1989年的1億9120萬t,增加了約17倍;小麥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389.5萬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萬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間的平均每年23.3萬t,增加到1989年的5244萬t,增加了224倍。使美國成為世界主要的糧食出口國;美國主要畜產品的平均年產量:1961~1965年期間,肉類335.28萬t,牛奶1139.9萬t,雞蛋78.4萬t。到了1989年,肉類(不含雞肉)、牛奶、雞蛋的平均年產量,分別增加到1818.9萬t、6543.2萬t、397.4萬t,分別比1961~1965年期間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規模的墾荒活動,在中、西部開發初期,一些農場主為了獲得更加豐厚的農牧業利潤,對那里進行了掠奪式的開發,使該地區的農地、水等自然資源遭到破壞,土地荒漠化加劇,生態失去平衡。

2農業生產與資源、生態環境問題

在美國,由于農業的開發而引起的資源、生態、環境問題,如,土壤侵蝕,水資源枯竭,鹽害,水質污染,生態系統失衡,等等。

下面討論在美國由于農業開發引起的土壤侵蝕、水資源枯竭、鹽害、水質污染4個方面的資源與生態環境問題。

2.1土壤侵蝕

美國聯邦農業部的最新調查研究結果表明:引起農業生產力低下的土壤侵蝕面積達6900萬英畝,約占耕地總面積3億4500萬英畝的20%。土壤侵蝕主要發生在:長期不斷地種植較單一的農作物的耕地,即不實行輪作、不實行休耕的農地,機械化大農場。此外,美國政府以往的農產品價格扶持政策、增加農戶收入的各項優惠政策,導致農戶以墾荒的途徑擴大種植面積,增加農產品產量,維持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對土地、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由于受風和水的侵蝕,美國全國的農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達27億-31億t;造成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面積達1億1800萬英畝。

2.2一些主要農業生產地區水資源枯竭

根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統計資料:1949年美國可灌溉耕地面積為2500萬英畝,到了1978年則增加到了5000萬英畝,稍后減少到了現在的4500萬英畝,其中包括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1200萬英畝可灌溉耕地和1340萬英畝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區、太平洋沿岸的17個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亞州中央的溪谷地區,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嚴重問題。另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調查,1980-1984年,有1400萬英畝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鹽害

美國西部的干旱地區,是“灌溉農業區”,引起鹽害的危險性極高。在這里不但有鈉鹽,還有鈣鹽、鎂鹽等各種鹽類。加利福尼亞州受鹽害最嚴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國峽谷等主要農業區,降水極少,在那里若不進行灌溉,進行農業生產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禮河水、科羅拉多河水。因為科羅拉多河水含鹽,加州中部、南部地區的土壤也含鹽,所以,用含鹽的水灌溉農田導致了耕地表面鹽分過度積累,農作物因受鹽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漸變成了荒漠。現在,對此采取的對策是:用自動撒水器撒大量的水來希釋鹽分,使鹽分流入地下。但是,這樣做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時間一長,地下水鹽分含量增高,當鹽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農作物的根系部位時,就會導致農作物枯死;或用鹽分較高的地下水灌溉農田使農作物枯死。為解決這些問題,也曾采用抽水機抽取地下水的方法,來降低地下水位。但是,鹽分較高的水,向何處排放?這一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例如,為降低地下水位,曾將鹽分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發生了水鳥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動、植物生長畸形,以水生動物為食的水鳥因吃了這里的畸形動物也生長畸形,水鳥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鳥。由于發生了這類事件,排水處于被禁止狀態。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隨著含鹽分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將有100萬英畝的耕作,因鹽害而充耕,變為荒漠。到目前為止,含鹽分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問題仍沒有找到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

2.4水質污染

由于農業開發、生產活動而引起的水質污染,是眾多損害大而且涉及范圍廣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之一。水質污染主要是由于農業生產活動而產生的地表土流失,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積在湖底或河底,惡化有關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此外,美國的農民為擴大耕作面積,將濕地轉化為農田,也使那里的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受到破壞。就農業生產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隨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產生富營養化問題,給動植物的生存帶來負面影響;殺蟲劑會使水生動、植物產生畸形,乃至死亡。據美國聯邦農業部的調查資料顯示:在美國,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質污染物約有50%來自農業生產活動,主要是由土壤侵蝕、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為氮和磷,主要來源于耕地上的化肥與圍欄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糞便。水質污染不僅使地表水質惡化,而且對地下水資源的水質也有重大影響。如果農業生產上使用的化學物質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會污染整個地下水水脈。地下水質污染,危及著農業生產地區人口總數的97%,占美國總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為,這些居民要飲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問題的嚴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國的農業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面對農業生產、開發資源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美國聯邦政府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注重與農業生產、開發相關的資源、生態、環境的保護,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保護耕地、水等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的法規和長期計劃,特別是聯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農地保護計劃”,大規模地實施退耕還草、退耕植樹、或休耕;到1990年共將1億1800萬英畝的農地納入,發揮了巨大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3.1農業立法與資源、生態環境保護

美國聯邦政府于1985年修訂了農業法,修訂后的農業法的主要內容是:①為提高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和出口,政府對農民支付農產品出口補助金;②為減少農產品庫存積壓,擴大農戶對農產品市場的選擇權(交易條件、方式等);③通過實施農地保護計劃(CRP),貫徹對農地進行保護的方針。此外,該法還包含了有關資源、環境保護的條款、草地保護、沼澤地保護等條款,制定這些條款的目標是:持續地提高農業生產的勞動生產率,保護土地和水等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為實現該目標,政府制定了長期性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計劃,即與該法相輔相成。

1990年美國聯邦政府再次修訂了農業法。修訂后的農業法的目標是:通過實施農地、水等資源的保護及水質改善、濕地的生態環境系統保護、食品安全性保障對策,以保證農業生產力的持續提高,保證向消費者供給“綠色”的農產品。為實現上述目標,在農業法中還增添了關于“持續農業”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條款。

修訂后的《農業法》,沿襲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針,增加了對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容。該法的主要政策目標是:市場理論的應用;提高美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特別是農地、水資源)。該法由9項條款組成,有關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條款是第2項和第7項。

3.2農地保護計劃

就其內容來看,可以說是荒漠化防治計劃。其主要內容是:針對農業生產給土地、水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帶來的破壞,在容易發生荒漠化的地區,實行有計劃的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及休耕(如種植以改良土壤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國聯邦農業部的監督下,對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實行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同時,作為補償,由聯邦農業部每年向該計劃的參加者(農戶),支付一定數量的補助金(按每英畝一定的單價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積的方法計算,并被稱為地租,下同):聯邦農業部退耕還草或退耕還林的農民支付樹木和草的種植費用總額一半的補助金(一次性的補助)。

農地保護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減少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農地土壤侵蝕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還有以下五個較具體的目的:①通過農地保護計劃的實施,長期保持美國農業的食品及天然纖維的生產能力;②減少由農業生產而產生的環境污染物質的數量;③改善水資源質量;④保護野生動、植物;⑤通過減少農作物種植面積的方法,抑制農產品生產過剩,通過總量控制來保證農戶增加收入(穩定和提高農產品價格)。

根據聯邦政府統計,1989年聯邦農業部對大約6300萬英畝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耕地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每年減少土壤侵蝕量達8億t;到1990年,聯邦農業部對容易發生土壤侵蝕的1億1800萬英畝耕地,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

在美國,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管理,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常常會遇到阻力。例如,是參加會減少收入的農地保護計劃(CRP)、還是維持以前那種較大耕作面積的農業生產活動之間進行選擇時,農民更偏好后者。

在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的區域內,如果農戶不參加農地保護計劃,則取消該農戶享受政府扶持及參加聯邦農業部“農產品計劃”的資格。

到了1996年,最初實施農地保護計劃的耕地(休耕、退耕還草、退耕還林)已經過了10年的保護期,也就是說已經失去了向農業部領取地租的資格,一部分休耕的農地可以從新進行農作物種植了。但是,擁有這些耕地的主人,必須嚴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農業法中有關農地保護的條款來耕作。否則,他們將不得不同農業部的“農產品計劃”說“再見”了。那些退耕還草、退耕還林的農地,則永久地退出農作物的生產。

3.3防止水質污染對策

1987年美國頒布并實施的《水質法》、《水質凈化法》,根據該法的規定,各地方(州)政府有義務每年向聯邦政府報告關于緩解農業水源水質污染問題的對策及成果。1988年美國聯邦農業部公布了“土壤、水資源保護全國計劃”及“區域水資源水質凈化計劃”,并通過該計劃的落實,管理著全國22個區域性水資源水質凈化計劃的實施?,F在看來,全國各地的農地、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證明,上述各項法律和計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資源、環境保護對策

3.4.1可持續農業

所謂“可持續農業”,一般是指“能夠持續地利用資源進行農業再生產或能夠進行資源的再利用,把農藥、化學廢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實現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安全農產品(食品)的同時,保持較高水平的農業生產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農業管理體系?!?/p>

實現可持續農業的手段是:①改革現行的農業種植、養殖體系中不利于農地、水等資源保護的部分;②采用病蟲害綜合防治方式;③促進家畜糞尿等農家有機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綠肥的利用;④實施保護農地、水資源的保護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種植業和畜牧業相結合的復合經營模式。

通過上述手段來防止土壤侵蝕、荒漠化蔓延、水資源水質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護農地、水等自然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進行農業生產,提供安全的(衛生的)農產品。

3.4.2關于“保護性耕作方法”

篇(10)

按照環境生態學理論,生態環境是支撐人類生命系統的整個自然系統的總稱,生態環境質量是指在一個具體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生態系統的總體和部分生態環境因子的組合對人類生存及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適宜程度。由于評價的標準體系復雜,且因地而異,需要分層次進行,而我國目前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標準尚處于探索階段,無統一標準。因此本文依據國內外學術界的相關研究成果以及廣泛應用的生態環境質量等級劃分,將生態環境質量等級分為優、良、一般、較差、差五個等級,并考慮到呼包鄂地區的氣候、土地、人口、經濟發展狀況、工業排放量等,得出各評價指標的等級標準值。

1.2評價指標權重確定

層次分析法是美國著名運籌學家教授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提出的一種系統分析方法,是一種廣泛的綜合決策方法,但其中的權重是由主觀確定的,缺乏一定的客觀性。因此本文在指標權重的確定中引入熵,將主觀與客觀相結合,得到更加符合實際情況的熵權。

2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分析

通過模糊綜合分析法得出,2012年呼和浩特市和鄂爾多斯市的生態環境質量處于等級優,包頭市的生態環境質量處于等級一般。呼和浩特市近年來城市發展速度較快,大力開發和利用資源,工業化水平領先于自治區其他盟市,煤炭產量大幅度上升,使單位GDP能耗、電耗持續增高,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平衡,帶來了一系列環境污染問題,但政府在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后,大力推廣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整頓落后產業,提高區域競爭力,使生態環境質量有了較大的改善,工業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平衡。包頭市是著名的草原鋼城,工業發展歷史相對久遠,但由于產業結構不合理,工業化過程排出的工業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導致生態環境質量開始下降,同時滯后的觀念也使生態環境質量的下降與工業經濟的發展形成鮮明對比。鄂爾多斯市的高耗能產業發展近幾年逐漸穩定,規模增大,技術設備先進化,帶來的工業結構合理以及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鄂爾多斯市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治理環境,對耗能高、工業廢棄物排放量大、產值低的行業進行了大力整頓,響應國家重視環境保護的潮流,表現為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大幅度提高,單位GDP能耗、電耗、水耗有很大程度的下降等,使其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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