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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26(C)-0005-01
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是工會組織賴以生存以及開展各項工作和組織職工活動的經濟基礎。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審會)是代表職工會員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審查監督的組織,工會經費審計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對合肥市部分基層工會的走訪抽查結果,基層工會經審會或相應的經審機構的組建率已經達到95%以上,其中經審委員中具有財會、審計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占60%,具有大專學歷的占90%,在組織建設、制度制訂、業務培訓和實務審計方面都做了較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上級工會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問題
(一)組織建設還不夠完備、人員配備參差不齊,經審制度不夠健全。首先在組織建立上,部分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及經審組織的目的只是為了完成建會任務,至于如何開展工作等方面領導關心得較少。個別基層工會經審會長期不換屆選舉,經審委員幾經變動,工會經審工作也就不能正常開展。其次在人員配備上,基層工會經審主任和經審干部兼職的較多,駐會的專職干部就更少。再次,不少工會經審制度不夠健全,執行也不到位;有的不按規定在全委會上作報告,即便作了報告,但在內容上和質量上與經審工作的要求都存在一定差距。(二)經審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工會經審人員難以適應工作需要。1、各單位經審機構工作人員兼職過多,在調研的一些單位中,專職干部所占的比例僅60%,而兼職干部工作重心不在工會,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審工作的開展。2、工會經審干部沒有定期進行培訓,經審人員自身也忽視業務能力上的提高,甚至有少數單位的經審干部不具備會計、審計等專業技能,難以勝任審計工作。3、部分經審人員主觀思想上對經審工作不夠熱情,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積極主動地開展工會經審工作。(三)工會經費撥繳不足,經審工作缺乏經費保障。目前,大多數基層工會都存在工會經費不足現象,因而工會組織很難按照省總工會《經審專用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提取經審工作專用經費,經審人員一些必要的培訓學習及審計工作的開展都受到制約影響。另外工會經費撥繳不及時,不能按月計撥、收繳;雖然《工會法》賦予工會組織依法取得工會經費的權利,但對未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的行為缺乏剛性措施,對企業的實際約束力不強。(四)務實審計開展不力,工會經審組織監督、審查效果不明顯。基層工會經審會建立了一些相關的內審制度,但審計程序不夠完善,以審查代替審計的情況帶有一定普遍性,大多以召開經審會宣讀會計報表,委員們舉手通過的方式對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有些經審委員甚至對財務收支狀況都不清楚,有的單位不經過經審會討論,隨意變動年初預算;審計方式方法單一,缺乏必要的審計證據和審計資料,從而也影響了一些部門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力度不夠。這些問題都制約了審計監督、服務職能的全面履行和發揮。
二、進一步促進工會經審工作快步發展的對策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加強領導對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視。首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領導對經審工作的認識。消除“經審工作可有可無,經審會就是專門挑毛病”的偏見,讓領導真正認識到經審會履行審查監督職責是對工會干部的愛護,是避免工會干部滋生腐敗的有力措施。其次,工會領導及工會經審委員要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了解工會經費在收、管、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才能更有力的、更充分地開展經審工作。再者,基層經審人員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爭取工會領導對經審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克服“怕得罪領導、不敢審”的心理,對經費開支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工會法》確立了工會經費獨立的原則,賦予工會組織自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的權利,同時,又明確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義務和責任。加強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上下齊抓共管,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努力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機構人員到位、基礎工作到位、執行制度到位、審查監督到位和組織培訓到位,創造性地開展經審工作,努力開創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的新局面。為此應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加強:
(一)思想認識要到位。認識是行動的先導。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要做好,的確困難不少,但“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要大家重視工會經審工作,就要使大家認識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要提高對工會經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私營企業工會經審組織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做好工會經審工作,對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推動依法治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特別在私營企業工會經費收繳難問題,影響和制約工會正常活動的開展,這是擺在工會組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因此,加強工會經審工作,是保證工會工作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幫助工會組織建設、工會活動開展的需要。其次,要加強《工會法》、《會計法》、《審計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提高對經審工作的認知度以及審查審計的意識。
(二)機構人員要到位。私營企業具有“多、小、散”的特點。在私營企業中都要像國有企業那樣建立經審會形成完整的一套班子是難以做到的,應根據私營企業實際需要和職工的人數,來確定設置經審會或經審小組。在一般情況下,企業規模較大,經營穩定、人數較多的可以考慮建立經審會,委員會組成人員3-7人,經審主任由工會副主席或專業財會人員擔任;企業規模較小,人數偏少不足10人的可以設置經審小組并配備一名工會經審委員負責經審工作。
(三)基礎工作要到位。工會經審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各私營企業工會經審組織必須建立健全經審工作臺帳,通過工作臺帳的形式進行具體量化。為此我們必須從組建工作開始,就要抓好經審規范化工作,就應當把基礎工作打好,這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前提。具體規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十個方面的內容:1、工會經審組成情況;2、工會經審會規章制度文件會議紀要;3、工作計劃、總結;4、工會經費計撥上解審查;5、會費收入審查;6、工會經費收支決算審計;7、工會經費收支預算審查;8、經審會委員會活動紀錄;9、參加上級工會經審會會議、培訓情況;10、經審論文、信息情況等。上述這些內容應隨時跟蹤,詳實記錄并進行資料整理、分類、裝訂成冊,以便作為將來工作參考或考核的重要依據。
中圖分類號:D41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1-0-01
正文:工會經審工作是指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對工會經費收支、資產管理以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和經濟監督。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健全工會監督制約機制、堅持依法治會的重要措施。做好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對于增強工會組織的經濟實力,促進工會財務工作的健康運行,保證工會資產的安全有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健全和工會改革的不斷深入,工會經審工作也出現了一系列的新情況新問題。基層經審工作的現狀還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形勢的新要求,主要表現在:認識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基層經審組織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基層經審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基層經審人員專業技術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基層經審干部創新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基層經審組織與各部門的工作關系有待進一步協調。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制約了工會經審工作的正常開展,影響了工會事業的健康發展。
針對以上基層經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粗淺的認識:
一、提高認識水平,是做好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前提條件
首先,要提高基層領導對經審工作的正確認識。進一步明確工會經審工作不但是開展工會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而且是工會開展民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更是《工會法》賦予的工作職責。其次,要增強基層工會領導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消除“經審工作可有可無,經審會就是專門挑毛病”的偏見,使其真正認識到經審會履行審查監督職責是對工會干部的愛護,是避免工會干部滋生腐敗的有力措施。再次,要提高基層工會經審干部對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增強工作的責任心和事業心,敢于擔負責任,切實起到把關作用,使有限的經費發揮出最大的效益。
二、健全經審組織,是做好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必要條件
各級工會要切實加強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經審會組織的職能作用。在基層工會經審組織的建立過程中,一是按照“三同時”的原則建立經審組織。即工會組織建立的時候,同時成立工會經審會;同時配備經審委員;同時落實經審經費。二是建立經審委員定期聯絡制度。定期召集經審委員開展活動,發揮經審委員專長,做到經審組織有人管理,經審委員有人組織,經審工作有人開展,促使基層經審組織實現高效運行。
三、完善制度建設,是做好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根本保證
各級基層工會經審組織要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使經審會工作有章可循、有事可做。要保證工作有計劃,活動有內容,任務有落實。要建立經審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度,把經審工作納入工會工作全年目標考核內容。按照制度的要求,各基層工會經審會的成員之間要有明確分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同時要在上級經審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定期開展經費審查活動,通過規范的程序管理和嚴格的制度運行,推進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四、提升人員素質,是做好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基礎保證
在實際工作中,提高基層經審人員的專業素質,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首先要在工作中加強學習,在“工作――學習――改進――提高”的循環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通過學習國家財經、審計政策法規,提高業務素質。通過參加培訓班、知識競賽、優秀審計項目評比、論文交流等活動,提高實際工作能力。通過座談會、現場觀摩等形式,加強橫向交流,學習典型經驗。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管理機制,鼓勵基層經審人員積極自學,參加各種專業知識和資格考試,提高自身專業素質。對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給與一定的獎勵;對未能取得的人員,限期取得證書。并結合競爭上崗、年終目標考核、末位淘汰等管理手段,激勵與約束經審人員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五、創新工作理念,促進基層經審工作科學發展
二、關于供暖價格
供熱作為社會影響面較大的公共產品,通常實行政府定價。當物價上漲,供熱成本上升,供熱企業可以申請實行政府成本監審調整供暖價格;當物價回落,供熱成本下降,如果不及時進行成本監審,采暖用戶將面臨承擔過多的供暖負擔,嚴重影響供暖作為公益產品的根本。對供熱企業成本的跟蹤監督檢查存在十分的必要性。
三、供熱成本的幾個關鍵審核點
(一)關于資產的折舊和攤銷
供熱企業的資產主要包括廠區內供熱設備以及相關環保設施等。通常供熱管網屬于政府投資建設由供熱企業進行日常的維修維護,重點關注這部分資產的折舊是否計入供熱成本,以及日常維修維護是否必要、真實和價格的公允性。審核與供熱生產經營無關項目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出租、轉讓或閑置的固定資產、折舊期滿的固定資產,應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核減,相應核減折舊費用。超標準配備的公務車應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核減,并相應核減折舊費用和維修維護費等其他費用。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以及折舊方法審核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列入供熱成本。
(二)關于原輔材料費用
原輔材料費用是指供熱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煤、燃氣、燃油、水、電、維護材料等支出。關于主要材料即煤炭消耗為供熱成本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首先用量,很多供熱企業通過虛增消耗量達到虛增供熱成本的目的,重點關注產供熱量與煤炭消耗的配比關系,可依據《山東省供熱能耗統計監測辦法》規定測算的結果進行配比核算;其次單價,關注煤炭耗量與單價的關系,明顯存在單價高耗量多的不合理現象,因同一地區內供熱企業煤炭單價差異較大,可參考地區內加權平均單價作為價格的統一計量標準重新核算。其它材料費用重點審核其發生的真實性、相關性,應扣除無關供熱的材料費用支出,對于同一地區內配比嚴重失衡的企業,可進行重點審核。
(三)關于人工費用
供熱屬于季節性生產,年內人員變動較大。按照崗位職責主要分為生產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后勤人員。對于職工人數地方有核定辦法的可以按照規定,如果沒有核定辦法可以參照同一地區內同類可比企業的平均水平確定。計入成本的職工工資,最高不能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電力、燃氣和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的平均工資。相關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2%和2.5%據實核算,未上交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不予計入成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和水平據實核算。
(四)關于期間費用
管理費用主要包括后勤管理部門為維持正常供熱生產經營發生的相關辦公費用等。應扣除與供熱生產經營不相關的費用;相關業務招待費、會議費應作為審核重點,重點關注是否參照行政事業單位相關標準,以及相關費用的報銷標準。財務費用主要指供熱經營者為籌措生產經營資金而發生的費用。應按同期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支付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扣除利息支出中高于以上標準的部分。
(五)關于供熱面積
供熱面積作為成本計量的主要權數,應重點核對計量面積的準確可靠性。供熱面積收費應按照建筑面積,關注供熱企業在收費過程中是否將部分用戶收費面積標準替換為使用面積;對經營用熱和生活用熱劃分是否正確;關于收費是否做到應收盡收,對于不能及時收費的片區是否采取積極措施;老舊小區收費中對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和按照熱量消耗量收費的,如何對二者進行換算或者單獨核算,《山東省供熱能耗統計監測辦法》中規定了關于單位面積耗煤量以及單位熱量耗煤量,可以結合地方自身特點,調整適當的換算比例,并且按照規定標準加計熱量損耗。
(六)關于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供熱企業所需主要原料煤炭,增值稅稅率由13%調高至17%,而銷售暖氣的增值稅稅率為13%。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8號)文件規定,供熱企業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由于企業的銷項稅和進項稅稅率的不同,部分企業出現享受免稅反而使進行稅轉出大于免繳的銷項稅,導致企業多繳納稅款。所以很多企業會根據企業運行情況自行選擇享受還是放棄增值稅免稅政策,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進一步成本審核。
四、結束語
對供熱企業成本的審核要堅持以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準確的核算,依據相關成本列支要求進一步規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做到真實反映出企業的運營情況的,更加準確和合理的核定供熱成本,確保公共服務產品的社會公益性。
作者:邢俊娥 單位:青州市審計局
參考文獻
[1]郭向明,荊學亮.中小型企業供熱成本核算芻議[J].北京:消費導刊,2007(13).
[2]羅麗娜.供熱企業的成本管理方法研究.天津大學碩士論文.2008.
1.對縣支行履職情況的績效審計。主要是把“縣支行履職”整體當作績效評價的主體,從“安全性”、“效率性”、“經濟性”和“效果性”四個方面進行績效評價。主要做法:一是以“安全性”為核心。選定“發行、會計和國庫內控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發行基金管理”、“計算機管理”和“金融穩定”等與央行業務安全密切相關的六個方面進行安全性評價。安全性分值權重占比50%。二是以“效率性”為重點。人民銀行的效率著重體現在管理與服務職能上,為此,選定“窗口指導”、“貨幣政策傳導”和“金融穩定”三個反映地方金融經濟效率的指標,選定“支付結算”和“國庫業務”兩個反映央行服務水平的指標,選定“征信管理”、“貸款卡管理”、“金融統計”、“人民幣管理”、“外匯管理”和“反洗錢”等六個反映央行管理能力的指標進行“效率性”績效評價。效率性分值權重占比30%。三是以“經濟性”為補充。人民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但在總體費用“恒定”的條件下,追求業務活動能耗最小化,是各級人民銀行關注的問題,經濟性作為績效審計的標準是必要的。選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較能反映央行的經濟性。四是以“效果性”為導向。對“效果性”的定義是指人民銀行的履職效果。選定“項目推廣”、“經驗材料轉發與交流”、“論文交流”和“獲上級行榮譽”四個指標,旨在通過績效審計引導員工不斷創新和爭先創優。
2.財務資金運行情況的績效審計。選擇“財務資金”作為探索績效審計的突破口,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程實施方案》,該方案要求以2005年為基數,到2010年各級行節電20%、節水20%、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主要做法:選定了彈性較大有壓縮空間的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電子設備運轉費及工會經費等6種可塑性費用作為審計評價對象。按“3E”原則確定審計標準,即以表格的形式將上述6個賬戶設置相應的應得分值、審計標準、評價標準以及審計方法,共列出了14種審計標準、評價標準和審計方法,按賬戶與“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關聯度分別設計分值。在現場審計過程中,注重查閱原始憑證,剔除調賬因素,確保審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
3.九江中支開展績效審計的效果。通過對縣支行履職情況和財務資金運行情況績效審計的實踐,取得了一些明顯的效果。一是審計觀念得到轉變;二是審計標準得到轉變;三是促使工作目標的實現;四是推動了單位間的績效競爭。
二、基層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面臨的問題
績效審計工作開展以來,雖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實施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1.對績效審計的認識不夠。績效審計在人民銀行處于起步探索階段,各項建設基本是空白。基層人行內審人員多數對績效審計概念認識模糊,至于它的實際內容是什么、具體該如何操作,還知之甚少。人民銀行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管理效率應包括:對內的內部管理效率、對外的業務處理效率、執行貨幣政策效率和行政審批效率。
2.績效審計缺乏衡量標準。基層人行的績效審計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范,內審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缺乏系統的業績評價體系,容易造成績效評價無據可依。因此,評價標準是績效審計能否深入有效進行的關鍵因素。
3.審計方法和方式落后。目前,在人行業務普遍采用計算機處理的情況下,內審部門仍以傳統的現場檢查為主,審計手段仍局限于查賬、翻傳票等老路子,審計證據的收集,審計數據的分析等一系列審計作業全部通過手工完成,時效性差,與金融電子化的日益發展相比落后較遠。
4.審計人員素質不高。目前,基層人行審計部門人手少、任務重,內審人員的知識結構、工作能力等方面與開展績效審計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三、探索中的幾點思考
通過對縣支行履職情況和財務資金運行情況的績效審計,我們積累了不少經驗,認為人民銀行績效審計需要有一個不斷實踐與完善的過程,需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加強。
1.加大宣傳,提高認識。績效審計作為當今政府審計的一個發展方向,內審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讓央行每個職工大致了解績效審計的原理和基本知識點,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使得績效審計開展起來得心應手。與此同時,提高大家對績效審計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2.完善標準,科學評價。目前,央行績效審計評價標準尚不成熟,加之審計人員的主觀理解和判斷上的差異,可能會選擇不同的評價標準,得出的審計結論存在差異,從而影響績效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比如,“固定資產管理”、“窗口指導”、“貨幣政策傳導”和“金融穩定”等,是要經過幾年或更長時間才能體現效益的,所以對這些工作的審計標準和評價要注意把握多年效益的累加,使長期性與每年使用效益的短期性結合起來,績效評價才能客觀。因此,要不斷進行審計實踐、摸索和總結,豐富、修訂和完善審計標準和評價指標,使之更為科學、靈活,形成更有效的績效審計評價準則。
一、高校財務管理體制的變化
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大多數高校實行的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在特定歷史條件下,這種管理體制有利于學校從全局角度統籌安排和合理調度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給高校事業的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這一財務管理體制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如不利于調動各學院辦學的積極性,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等等。因此,高校財務管理的體制必須作出相應調整。由財政部和原國家教委聯合頒布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第五條規定:高等學校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在校內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校院兩級財務管理體制,校院兩級管理體制的運作由此有了法律上的依據。在校院兩級財務管理體制下,學校將人、財、教學、科研等權力下放給學院。各學院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擁有相當的自主權,由此形成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的校院兩級管理體制。
二、兩級財務管理體制下的預算編制
在校院兩級管理體制下,預算仍舊是學校整個財務收支的靈魂,它體現了學校的意志和發展方向。學校預算的編制得好與壞,對學校的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預算管理是校院兩級管理體制下財務管理的核心。只有編制了科學合理的預算,兩級財務管理模式的運行才能順利開展。
1.兩級管理體制下的校級預算
“在校院兩級管理體制下,學校編制學校總的預算。學校的年度總預算在參考上一年度的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全面考慮預算年度學校發展規劃及預算年度收支增減各項因素后作出。校級預算包含學校各行政部門及各學院的預算。校級預算的制定,首先由學校財務綜合學校整體情況制定一份初步預算,經全校各部門討論后提出修改意見,再綜合考慮各部門及各學院提出的意見進行調整與修改,最后由學校確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的校級預算要兼顧各學院的共性及各自特性。”校級的預算要保重點,同時也要兼顧公平。校級預算主要由以下預算組成:學校行政部門預算+人員經費學校負責部分+各學院預算+學校重大工程預算+學校年度重大事項預算+其他預算。
在制定校級預算時,行政部門預算由學校掌握。涉及全校范圍的公共資源配置的財權也由學校統一掌握,這主要包括學校重大工程預算和學校年度重大事項預算。在人員經費方面,人員的基本工資部分、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工會經費、員工福利費由學校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統一計算和掌握。教師人員經費中的津貼補貼部分由學院掌握。“在向各學院分配的預算中所包含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及學生經費時,由學校在綜合考慮各學院學生人數、教師人數、教師結構、專業數、學科因素等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后核定。在制定預算時,學生人數一般按照預算編制的要求,將所有學生折算成本科生的數量進行計算。專科生、研究生、留學生按一定的比例折合為本科生人數。”教師結構主要以教師職稱進行評定,不同的級別應有各自對應的計算基數。“同時還要將由客觀條件造成的各學院經費上的不平衡也考慮進來,特別是新建的院系和專業以及規模較小的院系等因素。”
2.兩級管理體制下的院級預算
各學院根據校級預算分配的額度和本學院創收情況編制本學院收支預算,并對資金的安全和使用負責。各學院領導對本級預算承擔最終責任。學院的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及預算分配原則三部分。
(1)收入預算。各學院的收入預算要根據學院的教職員工規模、學院招生人數以及自身的創收能力來合理確定。一般而言,學院教職工人數及學生數基本固定,因此學校撥付的資金收入比較好計算和確定。而學院自我創收收入較難確定。這部分收入主要有各學院面向社會提供教學、科研、社會培訓、捐助等取得的收入。這部分收入會受學院內部因素和社會諸多因素的影響。學院創收收入在學校提取象征性的管理費后歸學院自主支配。
(2)支出預算。各學院要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及學院內各系部的特點,根據預算收入制定支出預算。一般要求量入為出,嚴禁超預算支出。各學院的支出預算主要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學生經費、科研經費、教學經費等。專項經費通常由學院統一申報,作為科研經費和教學經費的有機組成部分。人員經費必須首先得到保證,這是一個學院發展的最關鍵部分。公用經費必須能對教學和科研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時要厲行節約,壓縮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學生經費必須做到足額和到位,不得擠占或挪用。教學經費、科研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專項經費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相關要求,以批復的支出項目和金額執行。
校院兩級管理體制下,學院的人員經費分配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本學院整個預算的效果。人員經費直接關系到學院每一個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能否發揮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是整個學院工作能否做好的最關鍵一環。人員經費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教師的工作量、教學與科研技能。在預算上,應強調不同崗位所需要的不同知識、技能和經驗,根據不同崗位對人員能力要求的不同制定相應的人員經費標準。經費標準的制定要能激發廣大教職員工投身教學和科研的積極性,要科學地予以制定。人員經費預算應關注對教師的德能評價和崗位貢獻的評估,要結合教師知識積累、技能發展情況的評價,從知識、能力、貢獻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因素,同時應對各崗位實行績效考核。另外,在預算分配時還要堅持競爭性和公平性原則,要在預算中體現出對新參加工作人員和年青教師的特別支持和鼓勵。
(3)預算分配的基本原則。在編制預算時要按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院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資源都由各學院自行掌握。學院掌握的經費內容主要包括:人員經費中除基本工資外的各種津貼補貼(如崗位津貼、業績津貼等)經費項目;全部的公用經費和學生經費,學院必須對學生的困難補助金、各種獎助學金按國家及學校相關要求及時足額發放;涉及學校整體發展的專項項目由學校各職能部門代學校執行,其他項目則分配到各申報的學院管理;“各學院的創收收入按照學校制定的政策進行分配。”
三、預算執行的監督與考核
年是我各項改革迅速發展的一年,教學、科研、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為我們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證。我們審計處認真貫徹落實審計廳、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我實際,在做好審計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其它各項工作的開展。堅持"完善自我,提高認識"的原則,努力完善審計制度,健全審計機構,調整人員結構。
1.參與制定了學物資采購、設備管理及相關規章制度若干項。規范了經濟行為,使審計工作進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在學機構改革后,進一步明確了審計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使內審工作的內部監督職能進一步得到體現,可以更好的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調整人員的知識和年齡結構,新增專業審計人員2名(均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加強了審計隊伍建設,一名同志獲高級會計師資格。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和積極上進的年輕人相互交流、相互學習、以老帶新、新老結合,形成了一支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較為合理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審計隊伍。
二.學習及培訓
強化措施,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使我每個內審人員都真正成為"思想領先、業務過硬、技能嫻熟、務實高效"的工作高手。
1.派一名同志隨同教育廳考察團赴法國等國外學習考察,獲取了大量審計工作信息及先進工作經驗。
2.與、大學、大學等省內外高相互交流,共同探討審計工作新思路。
3.加強自身業務素質的學習,積極進行學術研究和探討,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4篇。
三.參與后勤改革
隨著高后勤管理社會化改革的深入,我后勤集團已逐步成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我們參與制定了一系列后勤改革的規章和措施,同財務處、后勤管理處一道,對集團每個中心進行了成本核算,并結合外經驗,根據本實際,制定了各項定額標準,為推動學的后勤改革和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四.參與辦產業改革
"科教興國"和"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這一戰略的提出,給以高科技為特征的高辦產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但是由于辦企業的利益和學的利益并不完全是一致的,企業內某些同志往往會為了個人利益或小團體利益而致學利益于不顧,很難保證學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面對這一現狀,我們會同財務處、企業管理處一道,參與制定了辦產業改革工作的相關文件,對辦每個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摸清了企業家底,改善了經營環境,明確了經濟責任,提高了經濟效益,為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為學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五.參與各項招投標工程及政府采購
隨著學改革的迅速發展,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學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是與市場緊密相聯的,要實現對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工作的有效控制,就必須用各項規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我們參與制定招投標程序及學物資采購工作的相關規定并監督實施。在招投標工作中真正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物資采購工作,審計處自始至終全過程參加,充分發揮了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的監督作用。一年來共參與招投標項目及物資采購項目110余項,監督簽訂經濟合同50余份,涉及金額近千萬元,為學節約資金130多萬元,規范了學物資采購行為,維護了學的經濟利益。
六.具體審計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搞好內審工作,按照審計署提出的"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穩步推進審計工作深入的開展。
1.開展決算審計2項,通過對年度學財務決算和工會經費決算情況進行審計,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進一步規范了學預決算的編制和管理工作。
2.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4項,提出合理化建議20余條,查處應交未交學資金共計162萬元(其中家電公司107.6萬元;機械廠29.92萬元;印刷廠16.21萬元;文體用品公司8.23萬元),現基本已全部追回。
3.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經濟責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保障國有資產增值而實行的一種監督管理制度。一年來我們開展經濟責任審計4項,既澄清了廠長(經理)任期內的各項經濟責任,同時又為企業和學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和措施,促進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為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
4.基建審計:隨著我辦學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基礎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繼續增加,全處同志克服人員少,任務重,審計事項跨度長的困難,以我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緊抓工程項目審計,從工程的招標、施工到竣工驗收結算的每個環節,實行全面審計,從中發現存在虛列工程項目,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和多結算工程款諸多問題,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糾正、整改。全年共審計基建、維修、裝飾工程項目340多項,審計金額5000多萬元,審減金額160多萬元。為學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學合法權益,有效地規范了工程項目的管理。
5.科研工作是高發展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我們集中力量加強對科研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使這些資金充分發揮作用和效益。一年來我們開展科研經費審簽11項,促進了科研工作的發展。
6.全面開展審計工作,對全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重點問題進行審計監督。開展住宅樓工程財務決算審計25項,糾正不合理費用支出2萬多元,并在《后勤通訊》上加以公告,切實維護了廣大教職工的利益,開展專案審計1項,糾正違紀資金12余萬元,建議并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嚴肅了黨紀國法,受到了全教職工的好評。
7.積極開展對外聯系,經常性的和省內外高合作,繼續保持與兄弟院的友好往來,共與兄弟院合作開展審計項目2項,既查清了問題,又達到了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目的。樹立了我形象,提高了我知名度。
七.工作體會
1.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領導的重視程度越高,內審工作就越有依靠,發揮的作用也就越大。我們在認真做好工作的同時,注重同上級領導的交流,不定期匯報工作情況,爭取領導的信任,取得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領導對審計工作倍加關注,對審計的組織、人員的調配予以大力支持,對重大問題的定性與處理親自過問,對審計報告認真批閱,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具體要求,為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保證。
年是我校各項改革迅速發展的一年,教學、科研、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為我們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證。我們審計處認真貫徹落實審計廳、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在做好審計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其它各項工作的開展。堅持"完善自我,提高認識"的原則,努力完善審計制度,健全審計機構,調整人員結構。
1.參與制定了學校物資采購、設備管理及相關規章制度若干項。規范了經濟行為,使審計工作進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在學校機構改革后,進一步明確了審計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使內審工作的內部監督職能進一步得到體現,可以更好的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調整人員的知識和年齡結構,新增專業審計人員2名(均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加強了審計隊伍建設,一名同志獲高級會計師資格。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和積極上進的年輕人相互交流、相互學習、以老帶新、新老結合,形成了一支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較為合理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審計隊伍。
二.學習及培訓
強化措施,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使我校每個內審人員都真正成為"思想領先、業務過硬、技能嫻熟、務實高效"的工作高手。
1.派一名同志隨同教育廳考察團赴等國外學習考察,獲取了大量審計工作信息及先進工作經驗。
2.與大學、理工大學、大學等省內外高校相互交流,共同探討審計工作新思路。
3.加強自身業務素質的學習,積極進行學術研究和探討,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4篇。
三.參與后勤改革
隨著高校后勤管理社會化改革的深入,我校后勤集團已逐步成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我們參與制定了一系列后勤改革的規章和措施,同財務處、后勤管理處一道,對集團每個中心進行了成本核算,并結合外校經驗,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了各項定額標準,為推動學校的后勤改革和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四.參與校辦產業改革
"科教興國"和"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這一戰略的提出,給以高科技為特征的高校校辦產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但是由于校辦企業的利益和學校的利益并不完全是一致的,企業內某些同志往往會為了個人利益或小團體利益而致學校利益于不顧,很難保證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面對這一現狀,我們會同財務處、企業管理處一道,參與制定了校辦產業改革工作的相關文件,對校辦每個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摸清了企業家底,改善了經營環境,明確了經濟責任,提高了經濟效益,為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為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五.參與各項招投標工程及政府采購
隨著學校改革的迅速發展,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學校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是與市場緊密相聯的,要實現對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工作的有效控制,就必須用各項規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我們參與制定招投標程序及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的相關規定并監督實施。在招投標工作中真正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物資采購工作,審計處自始至終全過程參加,充分發揮了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的監督作用。一年來共參與招投標項目及物資采購項目110余項,監督簽訂經濟合同50余份,涉及金額近千萬元,為學校節約資金130多萬元,規范了學校物資采購行為,維護了學校的經濟利益。
六.具體審計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搞好內審工作,按照審計署提出的"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穩步推進審計工作深入的開展。
1.開展決算審計2項,通過對年度學校財務決算和工會經費決算情況進行審計,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進一步規范了學校預決算的編制和管理工作。
2.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4項,提出合理化建議20余條,查處應交未交學校資金共計162萬元(其中家電公司107.6萬元;機械廠29.92萬元;印刷廠16.21萬元;文體用品公司8.23萬元),現基本已全部追回。
3.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經濟責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保障國有資產增值而實行的一種監督管理制度。一年來我們開展經濟責任審計4項,既澄清了廠長(經理)任期內的各項經濟責任,同時又為企業和學校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和措施,促進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為校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
4.基建審計:隨著我校辦學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基礎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繼續增加,全處同志克服人員少,任務重,審計事項跨度長的困難,以我校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緊抓工程項目審計,從工程的招標、施工到竣工驗收結算的每個環節,實行全面審計,從中發現存在虛列工程項目,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和多結算工程款諸多問題,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糾正、整改。全年共審計基建、維修、裝飾工程項目340多項,審計金額5000多萬元,審減金額160多萬元。為學校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學校合法權益,有效地規范了工程項目的管理。
5.科研工作是高校發展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我們集中力量加強對科研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使這些資金充分發揮作用和效益。一年來我們開展科研經費審簽11項,促進了科研工作的發展。
6.全面開展審計工作,對全校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重點問題進行審計監督。開展住宅樓工程財務決算審計25項,糾正不合理費用支出2萬多元,并在《后勤通訊》上加以公告,切實維護了廣大教職工的利益,開展專案審計1項,糾正違紀資金12余萬元,建議并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嚴肅了黨紀國法,受到了全校教職工的好評。
7.積極開展對外聯系,經常性的和省內外高校合作,繼續保持與兄弟院校的友好往來,共與兄弟院校合作開展審計項目2項,既查清了問題,又達到了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目的。樹立了我校形象,提高了我校知名度。
七.工作體會
1.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
領導的重視程度越高,內審工作就越有依靠,發揮的作用也就越大。我們在認真做好工作的同時,注重同上級領導的交流,不定期匯報工作情況,爭取領導的信任,取得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校領導對審計工作倍加關注,對審計的組織、人員的調配予以大力支持,對重大問題的定性與處理親自過問,對審計報告認真批閱,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具體要求,為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保證。
2.健全的審計機構,合理的人員結構及知識結構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基礎條件。
在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幫助下,審計機構不斷得到完善,辦公環境大大改觀,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審計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專業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的工作。現在我們審計處共有專業審計人員6名,其中高級會計師1名,高級審計師1名,會計師和工程師2名,今年又新引進應屆本科畢業生2名。合理的人員配置和人員結構便于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我校審計事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前 言
隨著高職院校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高等教育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高職院校投資主體與資金來源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籌資渠道的多樣化和資金控制的復雜性以及市場經濟的深入,高職院校財務管理要走創新之路,加大財務管理的難度,特別是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發展和蔓延,不僅給全球經濟帶來重大的沖擊,同時也暴露了原有財務管理理論的缺陷與不足,對財務管理理論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給財務管理理論帶來了創新的機遇和空間。
一、高等院校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意識淡薄,缺乏統籌全局觀念
目前學校財務人員的管理觀念停留在記帳、算帳、報帳的基礎上,缺乏科學理財的思想,缺乏長遠意識,重核算、輕管理。尚未建立起市場經濟環境變化下的貨幣時間價值、風險價值、成本效益觀念。風險意識薄弱,在拓寬財源方面,缺乏積極進取的精神,存在被動狀態,聽命行事,缺乏縱觀全局的前瞻思想。
(二)、財務管理制度缺陷
近年來,國家加大內控理論的建設,但針對學校內控的法律、法規較少,大多數學校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些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這些制度僅僅把執行業務規章制度當作是加強內部控制;有的未建立自我防范與約束機制,發生違規行為才采取措施加以補救,這些制度存在控制范圍、控制內容不全面,控制方法不科學、控制執行不嚴等方面的問題。
(三)、財務管理內容不健全
無形資產的管理與監督,相關的激勵機制等內容嚴重缺乏。大多數高等院校對技術性無形資產的有形轉化和利用不夠重視,輕視應用研究,重論文,輕專利,輕效益,忽視生產急需的技術,重視上游研究,忽視下游的產業化,大量科技成果處于貯藏狀態,沒有被激活,轉化為生產力;無形資產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其價值難以確定,大多數高等院校只重視對有形資產的核查登記,忽視對無形資產的評估,使無形資產價值得不到真實反映;缺乏安全管理,沒有相關的激勵機制,人才流失嚴重,財隨人失,造成高等院校無形資產的流失。
二、新時期加強高職院校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
1、加強預算申報的可行性研究
編制預算應遵循全員參與的原則,財務人員應同各部門負責人一起參與預算的編制,共同編制的預算更具有科學性、真實性、準確性和規范。當年申報的預算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可以參照分部門分項目多年實際開支的平均數,并搞清楚什么是當年急需的項目,把預算經費和工作重心結合起來。
2、嚴格執行預算
日常報賬要嚴格執行“一支筆”的簽字制度;各部門在購置設備時,沒有經費來源的一律不得采購;基建項目立項要嚴格按照程序執行,報賬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的基建計劃執行,沒有預算的一律不得執行等。
3、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與控制
為確保預算經費的有效使用,必須重視預算監控這個環節。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必須建立預算跟蹤和調整機制。事前要進行預防性控制,事中要進行檢測性控制,事后還要進行反饋控制。
4、建立完善預算績效考核機制
高職院校應建立與全面預算管理相配套的業績評價體系與激勵制度。在專項項目執行過程中,要建立追蹤問效制度,加強過程控制。項目完成時,應該對該項目的經費使用效益進行分析,建立績效考核制度,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為以后的預算安排提供依據,探索建立與目標、任務、績效掛鉤的資源分配制度。
5、加強對結余資金的處理
通過對預算執行的效益分析,找出項目結余的原因,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財政撥款項目要嚴格按照申報的預算加強使用和管理,保證項目按時高效的完成;校內預算項目也要分析結余的原因,并考慮調整下一年度該專項項目預算金額。
(二)、強化債務風險管理
1、加強貸款資金的管理
貸款高職院校應成立以校(院)長為組長,財務、監察、審計、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貸款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貸款項目的論證、貸款資金的使用、管理與監督。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專門人員做好貸款資金的管理工作,嚴格控制貸款資金的使用方向,建立貸款項目管理責任制。
2、加強財務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要求財務管理人員應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善于對社會經濟環境帶來的不確定性因素進行科學預測,建立財務預警體系,不斷加強風險預測能力、風險識別和評估能力、風險決策能力,正確處理風險、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在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并使高職院校價值最大化的前提下適當選擇規避、分散、轉移等措施,優化投資、籌資和利潤分配等各種財務結構,將可能遭受的損失盡可能降到最低限度,使高職院校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的發揮,提高高職院校的經濟效益。因此,以資金及其運動為紐帶,將風險管理與財務管理緊密結合在一起,形成以風險為基礎財務管理,能夠使高職院校面向未來,以戰略發展為導向,是高職院校科學發展的基礎。
3、實行多渠道籌集資金
(1)、積極爭取財政撥款,穩定經費來源。學院財務部門要及時掌握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重大決策,協助院領導和各部門認真規劃,加強預算的科學性、可信賴性,為學院有關部門通過項目申報等方式來爭取財政撥款作好服務工作。
(2)、規范和加大對學生收費管理的力度。學生學雜費是高職院校自籌經費中的主體部分,是除財政撥款以外的另一個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一方面,高職院校要面向社會需求,及時調整專業設置、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就業前景,吸引更多的生源報考高職;另一方面,要規范和加大對學生收費管理的力度,確保學生學雜費的足額收取。針對當前學生欠費數目日益增大、追繳困難的情況,財務部門可利用銀校合作契機,進行電腦聯網收費,建立學生收費動態管理系統,對學生繳費情況進行實時控制,及時向各系、部、處、室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學生欠費情況,取得他們的支持,配合催款。尤其要發揮班主任或輔導員的作用。
(3)、利用高職學院的資源優勢,為社會提供服務。政府賦予新高職的功能和使命是:以新的機制和模式培養造就數以萬計的專門技術型人才。高職院校主要服務形式有:醫療服務、技術推廣服務、專業人員培訓服務、科技成果轉讓和應用研究合同等。實踐證明,通過直接向雇主提供特定的勞務知識服務而獲取收入已成為重要的經費補充渠道。
(4)、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抓住機遇利用當前良好的金融環境,在預測和分析學院未來的承受能力、償債能力的前提下,適度向銀行貸款獲取建設資金,優化長短期貸款的組合,滿足學院發展對資金的需要。
(三)、加強高職院校資產管理
為了確保高職院校財產完整無損,保證高職院校資產使用有效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
首先,應進行成本核算,轉變高職院校目前的經費管理觀念和模式,使高職院校理財體制、模式、方法與社會相適應,降低學校運行成本,提高競爭力。其次,各單位除教學、辦公用房外,可以統一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對儀器設備的收費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折舊費,這樣可有效遏制爭點學校資源,促使各部門重成本,講效益。
再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有效機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對資產立項、購買、使用、報廢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控,打破專業與院系限制配置相關資產,避免資產重復購置,減少資金浪費,提高資產使用效率。要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崗位責任制,健全物資收發、保管制度。
三、新形勢下創新財務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及意義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使高等院校財務管理呈現出跨越式的發展趨勢,高等院校原有財務體制的弊端日益凸顯,特別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巨大的財務風險引起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積極進行高等院校財務管理創新已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以政府撥款為主要經費來源的格局正在被開放型、多元化的籌資辦學形式所替代;資本市場的初步建立,客觀上為學校盤活資金創造了條件,缺乏主動進取的財務管理模式已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客觀上需要高等學校及時轉變觀念,積極采取應對危機的策略。進行財務管理創新。
四、結束語
總之,高職院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工作,它要隨著時代的步伐和學校的發展而不斷改革、創新、完善。高職院校只有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促進高職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財政部于2006年了新的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體系,新會計準則的是中國會計準則建設的重要跨越和重大突破。新會計準則體系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和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首次構建了比較完整的有機統一體系。由于新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新準則中的一些理念應用對企業業績、企業財務信息及企業納稅義務等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我們分別針對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第9號、第14號、第20號、第22號新會計準則內容討論其對企業經營成果的影響。
1、《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我國原有的會計準則體系沒有投資性房地產準則,沒有將投資性房地產列示為單獨的項目加以處理,而是把現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相關內容分散在其他相關的會計準則之中。投資性房地產的顯著特點是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應同時符合與該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和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這兩個條件,才能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科目進行核算。
投資性房地產按初始計量成本進行,采用成本和公允價值計量進行后續計量。如果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企業可以對其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應該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相關信息。對于不能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應采用成本模式對其進行計量。
對于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建筑物的后續計量,應參照《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對于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土地使用權的后續計量,應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對于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平時不計提折舊,也不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當期損益。由于是按公允價值對其期末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存在減值問題。企業對于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對于已經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改為成本模式。在公允價值模式下將其他資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時,轉換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作為所有者權益處理,小于時計入當期損益。
新會計準則以成本模式為后續計量的基準模式,以公允價值作為可選模式,這是對公允價值的謹慎使用。這意味著房地產公司在調節利潤上可以對這兩種模式進行選擇,如果采用公允價值計價,擁有投資性房地產企業當期凈利潤會有較大程度的提高。公允價值究竟應該是多少,不同的評估方式有不同結果,公允價值的變化將加大凈利潤的波動幅度。投資性房地產以取得成本或建造成本入賬,每年提取折舊,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凈值往往低于公允價值。企業一旦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后,對于當期利潤將會大幅增加,在地產價格下跌時,有關上市公司的業績也會大幅下降。
2、《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利、因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給以的補償和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服務相關的支出。新會計準則除保險、住房公積金需要根據規定比例計提外,如職工福利費等據實列支。取消按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在由企業自行掌握的情況下,會對當期經營成果產生影響。
3、《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新會計準則中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如果采用遞延方式付款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甲公司售出大型設備一套,協議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從銷售當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000元,共10000元。假定在銷售日支付貨款,只需付8000元,計算出折現率為7.93%。那么在銷售當年確認的主營業收入為8000元,當期沖減財務費用634元,該年的經營利潤會增加8634元。由于公允價值沒有確定的標準來判定,故當期經營成果具有人為操作性。
4、《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
企業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企業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則上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原則上按照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合并形成母子公司關系的,母公司應當編制購買日的合并資產負債表,因企業合并取得的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應當以公允價值列示。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在企業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合并方取得的資產凈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按以下規定確認:通過一次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權并由此放棄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購買法合并,合并成本按公允價值計量。通過多次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其合并成本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即為每一次所發生的所支付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生的權益性證券公允價值之和;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應計入企業合并成本,而不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處理。在企業合并或協議中對可能影響企業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做出約定的,購買方如果是估計未來事項做出約定的,且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對合并成本金額影響能夠可靠計量,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并成本。
在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情況下。購買方在購買日取得被購買方的各項資產,如果所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預計能夠流入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購買方在合并日取得被購買方各項負債,如果履行有關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應當按公允價值確認為負債。新會計準則中明確了商譽的概念。在購買日,購買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確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凈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企業應于每個會計期末,對商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進行測試,計算確定其減值金額。對商譽測試的減值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在購買日,購買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確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凈額的差額為負商譽。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復核后,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經營成果的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購買法與權益法的選擇會影響到合并后企業的資產結構及利潤變化。購買法下,被收購資產以公允價值入賬會使資產總額增加,以后每年度攤銷額較大,形成的商譽會引起以后年度商譽減值費用增加。因此,正常情況下,購買法會使企業總資產增加,年度利潤降低,凈資產收益率降低。合并利潤表中,權益法下所并入的收入和費用等是年度性的,購買法下從購買日算起,權益法的合并當年的利潤高于購買法,這些影響將使得一些公司偏好權益法。二是商譽減值的利用空間。以往,企業處置資產或股權,會帶來非經常性收益。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也可能給主并方帶來當期收益,商譽不再逐年攤銷,而是每年做減值測試,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以后每個年度不能轉回。這樣規定給企業以很大的空間,注重當期收益指標的情況下,有可能不做減值處理。注重現金流的情況下,有可能大幅減值以獲取所得稅遞延。
5、《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并未對金融工具的概念做出具體的規定。而新的會計準則明確地把金融工具定義為形成一個企業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該合同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合伙企業、公司形式的實體或政府機構。金融工具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金融期權、期貨或運期合約、利率互換以及貨幣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無論是正確還是未確認的,均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
新會計準則在分類上改變了以往按期限劃分資產、負債類別的做法,按金融工具的屬性將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直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類;將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其他金融負債。
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混合計價模式,對于交易性資產、金融衍生工具,要求按市值計價;對于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及其他金融負債,按歷史成本計量,但需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對金融負債進行后續計量。新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的確定,采用了兩個層次,對活躍市場中交易的金融工具使用標價計量,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在估價的技術基礎上確定。
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按照規定,一些公司進行短期股票投資,將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量,而將純粹采用市價法。假設某公司以每股10元在二級市場買入1000萬股股票,到年底該股票上漲到15元。按照原先的會計方法,該公司的5000萬元賬面所得不能計入當期利潤,在報表中這部分股票仍然按照10元成本計入資產;但按照新會計準則,這部分股票將按照15元計價,并且將為公司增加5000萬元投資收益。相反,當年底股票價格下降,按新準則會造成利潤下降。
參考文獻:
[1]趙翔.新會計準則對金融企業的影響及其執行新會計準則的思考[J].山西財政稅務專科學校學報,2007,(04):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