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費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16 15:26:15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旅游消費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旅游消費論文

篇(1)

西方人將旅游當作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福利和各項保險健全,沒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國人則不同,相對于攢錢購房來說,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旅游貸款不象住房貸款那般火爆,是因為后者是為了一家人安居樂業的百年大計,而前者只是為了逍遙一刻的眼前快樂,大多數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費者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盡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進行信貸消費,但現實的信貸消費形勢并不樂觀。據中國人民銀行最近調查,半數居民并沒有消費信貸意向,與此同時,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消費群體接受消費信貸的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這多少表明了國人對待生活的務實心態,正是這種心態阻礙著旅游信貸業務的開展。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制肘旅游信貸消費

信貸消費的全新理念雖然在某些領域逐步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制約消費信貸的瓶頸問題。目前的信貸消費中,商業銀行既是消費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獨資承擔了信貸消費的資金壓力和風險,這對信貸消費的進一步發展十分不利。貸款銀行為了減少風險,必然以苛刻的信貸條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雜的貸款手續。

由于旅游的信貸需求是突發性的,短時間內辦理完成并不容易,貸方和借方的積極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機構來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滿足百姓的信貸需求。

銀行的服務質量和營業模式導致旅游信貸曲高和寡

手續繁瑣令人生畏。消費信貸手續非常繁瑣,通常都有十幾道關卡,作為消費信貸家族成員之一,旅游信貸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說來,想借旅游貸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其間需要往返銀行多次,并提供銀行所需的各種文件、證明、擔保。也許將來旅游貸款門檻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貸款大受歡迎之際。

貸款業務覆蓋面狹窄。旅游貸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廣州、桂林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和旅游業發達城市中的商業銀行開辦,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項業務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當一部分有實力、講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潛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辦理這項業務也只能望“貸”興嘆了。

貸款方式呆板單一。旅游貸款一般都是由銀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聯合推出,借得貸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現金的,只能跟隨銀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組成的旅游團隨行。旅游者若不想隨旅游團一起行動而是想單獨自由自在地去飽覽風光、指點江山,銀行通常會婉拒他的貸款申請。這種單一的信貸模式將大批消費者拒之門外。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對策與措施

健全管理法規和制度,完善消費信貸體系。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與信貸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擔保、評估、保險、公證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貸消費逐步走上法制軌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積極探索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共享網絡,實行個人信用評估制度,促進信貸消費,規避金融風險。此外,要支持、引導建立個人資信調查和置業擔保等中介機構,盡快全面啟動旅游信貸二級市場,為旅游者實現自己的旅游愿望創造便利條件。

提供優質服務,改善信貸消費環境。凡涉及旅游信貸消費的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都要加強職工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各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機構,為消費者提供多種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貸服務;銀行要配備必要的信貸消費營銷人員和管理人員,多與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溝通,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健全信貸產品質量保障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轉變消費觀念。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宣傳媒體要加大信貸消費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方式,普及信貸消費知識,逐步轉變國人先積累、后消費的傳統習慣,引導其樹立借助信貸工具,適度超前消費的新觀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費。

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作。發展旅游信貸消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商業、旅游等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把啟動和推進旅游信貸消費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任務,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制約癥結,加大信貸消費工作力度。保險公司可以介入信貸消費,開辦履約保險項目,分散信貸風險。

此外,要密切關注旅游信貸消費這一新課題,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引導旅游信貸消費健康發展。旅游信貸市場前景廣闊

旅游消費在我國目前已成為重要的消費熱點,旅游消費市場的啟動對經濟增長會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對旅游消費主體而言,決定旅游消費的兩個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錢,二是有閑”。目前對國內市場來說,耐用消費品已趨于飽和狀態,人們的旅游動機和需求日益旺盛,這就要合理地引導人們的消費方向,旅游消費就是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應出臺相應措施鼓勵人們進行旅游消費,對于收入不高、積蓄有限、收入來源穩定、有一定還款能力且有強烈旅游欲望的個體消費者而言,旅游信貸就是一項很好的措施。有專家認為,貸款旅游的前景應該不錯,剛工作或剛成家的青年人將是旅游信貸的主要選擇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銷較大,隨著出境旅游業務的不斷增長,也使旅游信貸顯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預見,旅游信貸消費在不久的將來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許旅游信貸消費也必須經過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會逐漸紅火起來。尤其是中國的入世,受到國外信貸消費觀念的影響,旅游信貸肯定蘊藏著比較大的市場潛力。

市場培育尚需時日

這些年,國人外出旅游的興趣與日俱增,但卻掩蓋不了一個事實:人們的實際收入水平相對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的開支來說,懸殊太大。除了極少數高收入者,沒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內瀟灑地舉家出游幾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階層。真正需要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積蓄不夠、收入較低的人群。在大多數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費還不是生活中必須的支出項目。

不少消費者對貸款出門旅游表示出了極大的興趣,但限于貸款手續的繁瑣和貸款期限太短,還貸壓力太大等因素,最終也不得不放棄了選擇貸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很少將旅游貸款直接貸給個人去旅游的貸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費者申請旅游貸款的興趣。銀行的貸款條款上大多規定貸款只限于支付與貸款人簽訂合作協議的特約旅行社的旅游費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團,要是為了貸款而放棄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間的話,有些消費者就不會去考慮辦理旅游貸款了。由此看來,在很多消費者的心理上,對旅游貸款仍然抱著一種不辦要比辦的好的懷疑甚至是否定的態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為市場主體,還沒有把“旅游”當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還沒意識到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是拓展市場的有效之舉。例如,婚慶消費是信貸介入的一個契機,現在無論農村、城市,無論年輕人還是長輩,婚慶借貸并不被視為奢侈性消費。在這方面,旅行社就應積極探索。

一些經濟學人士分析認為,國家實行假日休息制度,給國民的出門旅游提供了時間上的較大許可,特別是出境旅游現在已成為了不少消費者的首選。但一次支出一筆數額較大的出境旅游費用,也讓一般的家庭在經濟上感到無法承受。因此,旅游貸款應該成為不少家庭出門旅游的一種比較容易接受的消費方式。只是旅游信貸在目前情況下要達到升溫的效果,需要銀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三者之間進一步的磨合。比如說,現在銀行一般規定借款人必須在半年或一年內還清所有貸款,借款人每月的還貸負擔必然比較重。如果延長還款時間,加之旅游貸款的數額一般不大,那么消費者也就很容易下決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與銀行合作,在技術上解決旅游信貸的細節問題,就不愁沒有旅游者來問津。可見,旅游信貸市場的培育尚需時日,“銀”—“旅”聯手為挖掘未來市場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旅游業在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銀行應該抓住個人存款實行實名制的有利契機,盡早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及銀行間個人信用查詢制度,同時簡化貸款程序、拓展貸款方式、擴大貸款覆蓋面,為旅游業的發展助推一臂之力。從假日經濟高峰期看,我國銀行業的旅游金融服務已經落后于方興未艾的假日經濟,“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銀行業“旅游金融”的服務意識要進一步增強。銀行應努力提高旅游金融服務的自覺性,突破等客上門的常規,從被動服務轉為主動服務。銀行可深入旅游客源市場調查研究,調整和優化網點結構布局,完善服務功能。特別是要加強對旅游金融的綜合開發,多種服務一齊上,促進旅游與金融的融合。

辦好旅游消費信貸這一旅游金融“特色菜”是銀行業的當務之急。可以預見,旅游信貸將成為人們樂于接受的一種新型消費方式。銀行應盡量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發揮自身機構和計算機網絡優勢,根據原有客戶記錄,著手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庫,并實現系統和區域共享。在此基礎上,依據消費者的信用狀況決定旅游信貸的對象和程序,以及貸款手續的繁簡。

篇(2)

(1)導購規模:據2001年《中國旅游報》的一項調查顯示,95%的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經歷過導游導購,81%的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參與過導購消費,96%的導游人員承認其在帶團過程中進行導購活動。

(2)購物比重:我國旅游者的平均旅游購物消費占旅游總消費的比重已由1996年的15.7%,上升至2001年的20.3%。據馬來西亞國家旅游局的統計,2001年中國旅游者在馬來西亞一地的旅游購物消費達4000元/人,其中70%來自導游導購。

(3)購物滿意度評價:根據2001年《中國國內旅游抽樣調查資料》中的有關數據計算,41.7%的被調查者對目前的旅游購物表示反感。

2.旅游購物消費的基本特征

(1)旅游購物地點:一般選擇在業內認可的定點商店,包括當地旅游局授牌的定點購物商店、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商店和導游、司機自定的購物商店等三類。

(2)旅游購物頻率:一般為一日一店。

(3)旅游購物種類:分為六大類:當地特產類、珠寶類、鐘表類、藥材類、品牌服飾類和工藝紀念品類。

(4)旅游購物商品基本特點:

一是物美。一般經導游人員和店員的聯合推銷,都能吸引住游客的眼球;

二是價高。產品一般標價不菲,少則幾百,多則幾萬。其產品定價方式為:

附圖

其中:P為商品標價,d為商品折扣率,R為商品凈利潤,r為稅率,TC為產品總成本,P(1-d)×20%=商品凈利潤=導游人員導購傭金(亦稱回扣或提成);

三是還價空間大。這里的還價空間其實就是(O~dP),一般來講,d的區間為(30%,60%),個別奢侈商品,由于標價很高,d可達80%。但一般情況下,P(1-d)還是要高于市場上的價格;

四是質量穩定性不高。表1數據顯示,目前旅游購物商品的質量可靠性平均為61.7%,最高的是工藝紀念品類,為80%,最低的珠寶類,質量可靠性僅為30%。

表1旅游購物商品質量評價調查情況

附圖

注:本表數據是作者根據行業分析制作,僅供參考。

二、旅游購物消費的非規范利益分配鏈解析

研究發現,目前旅游購物消費的動力機制是由導游、旅行社、購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形成的一種隱性契約關系——旅游者希望在游覽地購買物美價廉的旅游紀念品,導游員希望通過導購來彌補收入的不足,購物商店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旅行社則把購物商店的返利作為其利潤的來源之一。這種隱性契約關系形成的非規范利益分配鏈,是導游、旅行社、購物商店、旅游者四方利益的博弈。這樣的制度安排目前是不均衡的,由于旅游者對旅游商品的購買需求和對其信息的有限認知,使得不均衡制度安排得以存在。購物消費投訴的發生就是在這種合約安排下四方利益博弈非均衡性的表現,對旅游購物消費行為進行規范化、優化也就是要創造一種博弈各方共贏的合約安排。

1.非規范利益分配鏈模型

附圖

圖1非規范利益分配鏈模型圖

2.非規范利益分配鏈模型解析

(1)委托人—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導致旅游者在商品價格識別上處于劣勢。在旅游消費過程中,旅游者是委托人而導游是人。人由于和購物商店在利益上的一致性而達成營銷行為的默契。因此,人在商品價格和質量上占有較多的信息。而作為委托人的旅游者,因為其行程均由人負責安排,因此無法通過比較對所購商品進行價格識別,在價格上處于被動接受者的狀態,信息占有較少。這種委托人—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得旅游者在商品價格識別上處于劣勢,也使得非規范利益分配鏈中導游與購物商店之間的回扣關系變得可行。

(2)旅行社超低成本運作導致其利潤來源渠道異化。旅游業的無序競爭給旅行社帶來的利潤空間越來越小。近幾年來,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帶動了旅行社數量的高速增長,據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擁有旅行社一萬余家。旅行社數量的增加,推動了旅游經濟的發展,但這些旅行社中,真正有實力的只有百十家,大多數都處于小、散、弱、差的狀況,目前尚未形成科學的垂直市場分工體系,而是在同一個水平線上競爭,共同分割一層蛋糕,產品差異化程度低,為了招攬游客進行低價競爭成為業內普遍現象。旅行社為了擴大其市場份額,降低消費者的進入門檻,以成本價格或低于成本的價格作為其線路報價。然后通過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的二次消費來彌補其經營利潤的空缺。比較典型的有如下三種報價模式:一是規范模式:線路產品報價=兩地交通費+區內交通費+景點門票價+食宿費用+導游服務費+毛利;二是海南模式:線路產品報價=往返機票價(折扣價)+區內交通費+景點門票價(團隊價)+食宿費用(團隊協議價)。這種報價是一種零利潤報價,旅行社在這種價格模式下的經營利潤來源于購物商店交納的“人頭費”,這種“人頭費”最終通過購物消費轉嫁到旅游者身上;三是香港模式:線路產品報價=往返交通費+簽證辦理費+食宿費用。這種報價是一種負利潤報價,旅行社在這種價格模式下的經營利潤來源于導游員交納的“人頭費”(相當于導游員預先花錢從旅行社將團隊帶領權買下),報價的虧缺部分和導游員的工作收益通過購物商店的購物消費回扣實現。

(3)導游人員薪酬保障的缺失導致購物消費回扣成為其主要收益來源。導游正常收入的構成分為:工資:300~600元/月或零工資;小費:歐美為2美元/天,港澳臺為20元人民幣/天,國內為零小費;出團補貼:內地為30~50元/天,海南為零補貼,香港為負補貼(反交“人頭費”)。

由于導游工作的日趨自由職業化,許多旅行社為了節約成本都是在旺季臨時聘請導游,導致導游人員正常收入水平低下,有的沒有任何工資,有的還要反交旅行社“人頭費”。“雇工要付酬勞”應該是一般勞動力市場的規律,而在一些旅行社與導游員這一雇傭關系上恰恰發生了動搖。一些旅行社雇導游不僅不付酬勞,反而要求上團的導游員交給旅行社費用——“人頭費”,造成一些導游員“舉債帶團”現象。所謂“人頭費”,是旅行社按照一個旅游團游客人數的多少,向帶團導游員收取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導游員應繳人頭費總額=旅游團人數×單位“人頭費”價格。單位“人頭費”價格的高低一般依照游客來自國家和地區的消費購買潛力而定,如在入境客人中,高的80~200元/人,低的10~30元/人不等;國內游客中,高的一般是50~80元/人,最低的也是在5元/人左右。以一個每人要付50元“人頭費”40人的旅游團為例,導游員上團之前要付給旅行社“人頭費”2000元。導游員自己的勞動價值無法從正常的收入結構中充分體現,這使得導游人員面臨兩種力量:完成旅行社的“購物簽單”指標的外在壓力和“補充收入”的內在動力。這直接導致導游和司機聯合,投靠旅游商店,利用客人購物收取回扣。

(4)外部經濟效應的存在——非規范利益分配背后的合理因素分析。微觀經濟學認為,如果某人或企業在從事經濟活動時給其他個體帶來利益或危害,而該個人或企業又沒有因為這一結果得到報酬或支付賠償,那么這種利益或危害稱為外部經濟。根據是利益或是危害,分為正的外部經濟和負的外部經濟。旅游活動中有大量的外部經濟。人們對旅行社從飯店、餐廳、航空公司、交通運輸公司收取的傭金并無異議,認為旅行社作為旅游者與旅游供應商之間的中介服務公司,提供中介服務,收取傭金,合情合理。其實,旅行社和導游在購物方面所提供的中介服務與其他方面并無不同。旅行社每年給定點購物商店送去絕大部分的客源,導游在介紹旅游紀念品的性能和文化背景,推銷旅游商品方面的功勞不可抹殺,他們都為當地地方經濟和地方企業帶來了正的外部效應。旅行社和導游理應從主要受惠者——定點商店收取傭金。

三、旅游購物消費的非規范利益分配鏈優化

在上述研究中,我們解析了目前為旅游購物消費提供動力機制的利益分配鏈,那么對旅游購物消費行為進行規范化的實質就是對其利益分配鏈進行優化。利益分配的優化使得旅游購物消費過程中各方利益博弈達到一種均衡狀態,由隱形契約關系轉向顯形契約合同,從而形成一種博弈各方共贏的合約安排。

1.規范化利益分配鏈的建立

附圖

圖2規范化利益分配鏈模型圖

(1)游客利益:購物商店的定點化、公開化和價格監管化,使得游客在購買信息的占有上趨于對稱,其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

(2)商家利益:一是經濟利益。支付合理比例的傭金,給商家帶來了更多的利潤,同時為降低商品價格提供了基礎;二是社會綜合效益。商家加入旅游傭金結算系統,誠信經營,受到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保護和推介,得到游客的信賴。而系統外的旅游經營企業,如采取私授回扣行為將被依法查處。

(3)旅行社利益:公對公結算,保證了旅行社合法的傭金收入,擴大了其利潤來源渠道。

(4)導游利益:導游是旅行社的從業人員(雇傭勞動者),他們在旅游過程中(包括旅游傭金的形成)付出了勞動,依法應按合同約定獲取勞動報酬。實行旅游傭金制后,旅行社按一定比例支付給導游作為勞動報酬的補貼,通過結算系統,委托銀行從旅行社傭金賬戶上即時劃轉到導游的賬戶中。傭金的合法化、公開化和合理化,使得導游在心理上和物質上均得到滿足。

2.實施的保障措施體系

(1)旅游定點購物商品價格的政府監管化。目前,定點購物商店的商品品種繁多,標價混亂,質地及生產日期不清,等級無對比性。為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政府相關部門應該聯合起來對定點商店的旅游商品進行分類,分等級,鑒定質地,并制定政府指導價格,加貼中國旅游局的標貼。確實做到定點商店貨真、貨全、價實。現行的購物定點制度本身就意味著將市場競爭局限在一定范圍之內,政府介入制定指導價格正是保證旅游者權益的手段。同時,可建立抵押制度,即定點旅游購物商店也應向行業主管部門交納一定數量的質量保證金。

(2)旅行社利潤來源的渠道良性化。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通過對現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組合等方式實現大型旅行社集團化、中型旅行社專業化和小型旅行社通過制形成網絡化,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垂直分工體系,使旅行社業朝著有利于競爭與發展的方向轉變。改變現行的“小而全”、“大而全”、“大無大的優勢,小無小的特色”的混亂局面。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低級的價格競爭,讓旅行社有利可圖,不指望通過其他違規辦法來創造利潤,讓旅游業朝著良性方向發展。

(3)導游員薪酬制度與激勵機制的合理化。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斯蒂格里茨認為,每個人都從其從事的活動中獲得回報。當個人不能為他所做的事獲得回報時,或當個人不必為其行為支付全部成本時,獻出現了激勵問題。因此,旅行社應建立一種既能使盡職的導游員獲得其應得的回報,又能使導游員必須為其違規行為支付全部成本的激勵機制。

(4)旅游購物傭金的合法化與公開化。目前,本來合理的傭金卻以不合理的形式——“回扣”出現。因此,解決回扣問題的關鍵在于使回扣轉化為傭金,便于社會和政府監督。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只要“旅行社與定點接待單位事先簽訂合同,確定傭金比例,支付方式,并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即是合法行為。定點單位提計的傭金必須計入銷售成本,旅行社則將其列入營業收入。旅行社每月可按約定從傭金中提出一定比例作為導游員收入的一部分。同時,嚴禁司機、導游個人私自收受回扣。

韓國的做法值得借鑒。在韓國,任何商店不會直接給導游回扣,而是按導游所帶客人購物金額的15%~20%向導游所在的旅行社結算,再由旅行社按比例發給導游傭金。

篇(3)

西方人將旅游當作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福利和各項保險健全,沒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國人則不同,相對于攢錢購房來說,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旅游貸款不象住房貸款那般火爆,是因為后者是為了一家人安居樂業的百年大計,而前者只是為了逍遙一刻的眼前快樂,大多數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費者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盡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進行信貸消費,但現實的信貸消費形勢并不樂觀。據中國人民銀行最近調查,半數居民并沒有消費信貸意向,與此同時,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消費群體接受消費信貸的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這多少表明了國人對待生活的務實心態,正是這種心態阻礙著旅游信貸業務的開展。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制肘旅游信貸消費

信貸消費的全新理念雖然在某些領域逐步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制約消費信貸的瓶頸問題。目前的信貸消費中,商業銀行既是消費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獨資承擔了信貸消費的資金壓力和風險,這對信貸消費的進一步發展十分不利。貸款銀行為了減少風險,必然以苛刻的信貸條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雜的貸款手續。

由于旅游的信貸需求是突發性的,短時間內辦理完成并不容易,貸方和借方的積極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機構來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滿足百姓的信貸需求。

銀行的服務質量和營業模式導致旅游信貸曲高和寡

手續繁瑣令人生畏。消費信貸手續非常繁瑣,通常都有十幾道關卡,作為消費信貸家族成員之一,旅游信貸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說來,想借旅游貸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其間需要往返銀行多次,并提供銀行所需的各種文件、證明、擔保。也許將來旅游貸款門檻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貸款大受歡迎之際。

貸款業務覆蓋面狹窄。旅游貸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廣州、桂林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和旅游業發達城市中的商業銀行開辦,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項業務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當一部分有實力、講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潛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辦理這項業務也只能望“貸”興嘆了。

貸款方式呆板單一。旅游貸款一般都是由銀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聯合推出,借得貸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現金的,只能跟隨銀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組成的旅游團隨行。旅游者若不想隨旅游團一起行動而是想單獨自由自在地去飽覽風光、指點江山,銀行通常會婉拒他的貸款申請。這種單一的信貸模式將大批消費者拒之門外。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對策與措施

健全管理法規和制度,完善消費信貸體系。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與信貸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擔保、評估、保險、公證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貸消費逐步走上法制軌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積極探索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共享網絡,實行個人信用評估制度,促進信貸消費,規避金融風險。此外,要支持、引導建立個人資信調查和置業擔保等中介機構,盡快全面啟動旅游信貸二級市場,為旅游者實現自己的旅游愿望創造便利條件。

提供優質服務,改善信貸消費環境。凡涉及旅游信貸消費的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都要加強職工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各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機構,為消費者提供多種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貸服務;銀行要配備必要的信貸消費營銷人員和管理人員,多與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溝通,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健全信貸產品質量保障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轉變消費觀念。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宣傳媒體要加大信貸消費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方式,普及信貸消費知識,逐步轉變國人先積累、后消費的傳統習慣,引導其樹立借助信貸工具,適度超前消費的新觀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費。

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作。發展旅游信貸消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商業、旅游等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把啟動和推進旅游信貸消費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任務,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制約癥結,加大信貸消費工作力度。保險公司可以介入信貸消費,開辦履約保險項目,分散信貸風險。

此外,要密切關注旅游信貸消費這一新課題,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引導旅游信貸消費健康發展。旅游信貸市場前景廣闊

旅游消費在我國目前已成為重要的消費熱點,旅游消費市場的啟動對經濟增長會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對旅游消費主體而言,決定旅游消費的兩個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錢,二是有閑”。目前對國內市場來說,耐用消費品已趨于飽和狀態,人們的旅游動機和需求日益旺盛,這就要合理地引導人們的消費方向,旅游消費就是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應出臺相應措施鼓勵人們進行旅游消費,對于收入不高、積蓄有限、收入來源穩定、有一定還款能力且有強烈旅游欲望的個體消費者而言,旅游信貸就是一項很好的措施。有專家認為,貸款旅游的前景應該不錯,剛工作或剛成家的青年人將是旅游信貸的主要選擇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銷較大,隨著出境旅游業務的不斷增長,也使旅游信貸顯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預見,旅游信貸消費在不久的將來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許旅游信貸消費也必須經過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會逐漸紅火起來。尤其是中國的入世,受到國外信貸消費觀念的影響,旅游信貸肯定蘊藏著比較大的市場潛力。

市場培育尚需時日

這些年,國人外出旅游的興趣與日俱增,但卻掩蓋不了一個事實:人們的實際收入水平相對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的開支來說,懸殊太大。除了極少數高收入者,沒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內瀟灑地舉家出游幾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階層。真正需要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積蓄不夠、收入較低的人群。在大多數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費還不是生活中必須的支出項目。

不少消費者對貸款出門旅游表示出了極大的興趣,但限于貸款手續的繁瑣和貸款期限太短,還貸壓力太大等因素,最終也不得不放棄了選擇貸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很少將旅游貸款直接貸給個人去旅游的貸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費者申請旅游貸款的興趣。銀行的貸款條款上大多規定貸款只限于支付與貸款人簽訂合作協議的特約旅行社的旅游費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團,要是為了貸款而放棄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間的話,有些消費者就不會去考慮辦理旅游貸款了。由此看來,在很多消費者的心理上,對旅游貸款仍然抱著一種不辦要比辦的好的懷疑甚至是否定的態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為市場主體,還沒有把“旅游”當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還沒意識到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是拓展市場的有效之舉。例如,婚慶消費是信貸介入的一個契機,現在無論農村、城市,無論年輕人還是長輩,婚慶借貸并不被視為奢侈性消費。在這方面,旅行社就應積極探索。

一些經濟學人士分析認為,國家實行假日休息制度,給國民的出門旅游提供了時間上的較大許可,特別是出境旅游現在已成為了不少消費者的首選。但一次支出一筆數額較大的出境旅游費用,也讓一般的家庭在經濟上感到無法承受。因此,旅游貸款應該成為不少家庭出門旅游的一種比較容易接受的消費方式。只是旅游信貸在目前情況下要達到升溫的效果,需要銀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三者之間進一步的磨合。比如說,現在銀行一般規定借款人必須在半年或一年內還清所有貸款,借款人每月的還貸負擔必然比較重。如果延長還款時間,加之旅游貸款的數額一般不大,那么消費者也就很容易下決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與銀行合作,在技術上解決旅游信貸的細節問題,就不愁沒有旅游者來問津。可見,旅游信貸市場的培育尚需時日,“銀”—“旅”聯手為挖掘未來市場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旅游業在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銀行應該抓住個人存款實行實名制的有利契機,盡早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及銀行間個人信用查詢制度,同時簡化貸款程序、拓展貸款方式、擴大貸款覆蓋面,為旅游業的發展助推一臂之力。從假日經濟高峰期看,我國銀行業的旅游金融服務已經落后于方興未艾的假日經濟,“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篇(4)

一、前言

高校旅游是一種新興的特種旅游產品,廣義的高校旅游是指以高校為載體,在校園內進行的具有高校特色的各種旅游活動的總稱,狹義的高校旅游僅指以觀光游覽大學校園為主要目的的旅游活動。本文所指的高校旅游為前者。

隨著高校旅游的發展,近年來,很多學者開始關注這項新興的特色旅游產品,但研究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旅游客體的理論研究,而對于高校旅游客源市場的案例研究在國內外都極少。

為了調查目前高校旅游產品的實際消費情況,本文采取街頭隨機攔截的方式,對沈陽城市常住居民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共計1155人,其中:聽說過高校旅游的有812人,對其進行了有關高校旅游認知與態度的調查;有過高校旅游行為的有201人,本文對這部分高校旅游者的結構特征與旅游行為特征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197份,問卷回收率為98%。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高校旅游產品開發應該如何滿足市場需求的建議。

本文對于高校旅游市場開發具有一定的啟迪和借鑒。

二、調查結果分析

1.對高校旅游的認知

(1)感知度。在1155名調查對象中,聽說過“高校旅游”的調查對象占樣本總數的70.3%,這表明“高校旅游”在沈陽城市常住居民中的知名度較高。

(2)對“高校旅游”概念的認知。在感知到高校旅游的812名調查對象中,95%認為高校旅游就是傳統意義上的校園觀光;僅有5%的調查對象認為高校旅游可以包括修學旅游、體育旅游及事件旅游。這說明,目前沈陽城市常住居民雖然對于高校旅游的感知程度較高,但在認知上還有很大局限,僅把高校旅游理解為狹義的高校觀光游。

2.消費市場規模

在所調查的1155名沈陽城市常住居民中,有過高校旅游行為的調查對象為201人(指廣義的高校旅游),占調查對象總數的17.4%,用沈陽城市常住居民總數*17.4%可以近似估算目前沈陽城市常住居民對高校旅游產品的消費規模。

3.消費者結構

本文按照人口統計學及旅游行為的主要特征指標,對有效回收的197份有過高校旅游行為的調查問卷進行了分析,結果如下:

(1)性別。男、女比為1.3∶1,男性略高于女性,主要是因為很多高校旅游者是利用到高校出差開會的閑暇時間游覽高校的,而男性在這方面的機會略多于女性。

(2)年齡。20歲~25歲年齡段的游客最多(41.9%),其中多為大學在校生,他們到訪高校的主要原因是:①探訪同學、朋友;②與其它高校同學聯誼;③以訪學和考研為主要目的,到其它高校進修,在上述過程中順便游覽高校。16~19歲年齡段的旅游者次之(30.2%),其中高中學生居多,他們高校游的主要動機是了解高校、為高考填報志愿做準備。上述兩個年齡段構成了高校游客的主體,其它年齡段的游客所占比例較小、且較分散。

(3)職業。在各職業類型的高校旅游者中,學生所占比例最大,占總體的48.8%,這與年齡結構的統計較一致。列第二位的是企業管理者,占18.6%,其高校旅游的主要原因是:①與高校有業務往來順便游覽高校;②到高校招聘人才,參觀高校;③知名企業家到高校講學,游覽高校;④到高校進修學習,游覽高校。其它職業類型占總體的比例較為分散,沒有體現出較多的規律性。

(4)學歷。高中以下學歷占旅游者總體的11.6%,高中及同等學歷30.2%,大專及本科學歷55.8%,本科以上學歷2.3%。上述數據顯示,大專及本科學歷、高中及同等學歷的游客占絕大部分,這與上面年齡結構、職業結構所表現出的結果較一致。

(5)月收入。除去學生無固定收入的因素,月收入1500~2500元中等收入水平的高校旅游者所占比例接近半數,達44.4%;2500元以上的旅游者占6.2%。

(6)旅游經驗。通常,近三年來旅游次數在4次以上的旅游者被認為是旅游經驗較豐富的旅游者。根據調查,近三年來旅游次數在4次以上的高校旅游者占總體的79.1%,說明高校旅游者的旅游經驗較豐富。

4.消費行為特征

(1)動機。絕大多數高校旅游者到訪高校都有其他目的,高校旅游只是附屬行為。在197名有過高校旅游行為的調查對象中:直接以觀光游覽為目的造訪高校的,僅占7%;另外93%的旅游者造訪高校都有不同的原因,游覽高校只是閑暇時的附屬行為,造訪高校的主要目的包括:①工作或學習需要(23.3%)、②探親訪友(34.9%)、③日常休閑(11.6%)、④其他目的(23.3%),包括:參加同學或孩子的畢業典禮、送新生入校,等等。

觀光和體驗大學生活是高校游的最主要旅游動機。高校旅游各種動機所占比例如下:①觀光、感受大學氛圍(36%);②了解和體驗大學生活(25%);③欣賞科研資源,學習科學知識(11%);④日常休閑,鍛煉身體(8%);⑤圓自己的大學夢、名校情結(10%);⑥其他(10%)。

(2)旅游方式。在197名高校旅游者中,沒有人參加旅游團,全部以散客的形式進行高校旅游(散客組成:個人、家庭成員、朋友、其他)。

出現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①客觀原因:目前沈陽市旅行社中開展高校旅游業務的較少;少數有此項業務的旅行社未把高校旅游作為重點推廣產品,缺乏宣傳推銷,很多市民不知道旅行社的這個旅游項目;少數旅行社對高校旅游的線路設計不科學,游覽內容少而空洞,造成人們不愿參團。②旅游者主觀原因:大部分旅游者認為自己去高校旅游有以下優點:自己旅游在時間安排上比較靈活;有孩子或親友在高校讀書或工作,可以安排參觀游覽高校;自己旅游比較省錢。

(3)消費結構。197名高校旅游者都是以散客形式進入高校的,而目前我國大多數的高校對于個人出入高校管理比較松散,高校大多可以自由出入,所以這些旅游者在購買門票上的消費為零;53.5%的游客在游覽過程中有飲食消費,但金額都不大;在住宿、乘坐校內交通工具兩項上沒有游客參與,消費為零;沒有游客參與旅游購物,消費為零;23.3%的旅游者參加過校園的各種文體活動,例如校園歌曲大賽、校園文化節等,但沒有金錢消費;沒有人在游覽過程中聘請過校園導游,在導游消費方面為零。

綜上所述,游客在高校旅游過程中的金錢消費幾乎為零,這種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是:①我國目前大多數高校并未開展高校旅游,因此不能為游客主動提供交通、導游、旅游購物等服務;②少數開展高校旅游的高校,其旅游開發程度不高,例如幾乎沒有學校進行旅游購物及校園交通的開發,使游客不愿消費或消費無門。

(4)到訪時間。在一年中,78.9%的高校旅游發生在5、7、8、10月。在一周中,高校旅游沒有特別明顯的高峰,但周末游客稍多(約占一周游客總數的35%)。上述現象的出現與學生旅游者所占比例較大有一定關聯,因為學生的閑暇主要集中在寒暑假、五.一、十.一和周末。

(5)游覽時間。有72.3%的高校旅游者在高校的停留時間在4小時以下;13.3%在4~8小時;8.7%在8~12小時;停留時間在12小時以上的只占5.7%。可以看出,大部分游客在高校的停留時間都較短,而且以觀光游覽為主要目的,對學校沒有更深層次地了解。(6)重游率及重游目的。有65%的旅游者游覽過多所高校,他們認為不同類型與檔次的學校之間在校園景觀及氛圍等方面差異明顯,會使其產生游覽不同高校的欲望。

但是,同一所高校的重游率較低,只有5%的旅游者重復游覽過同一所高校,重游原因主要有:探訪同學或朋友順便參加學校的各種活動;高校附近居民在閑暇時間到高校健身、休閑。

(7)各種高校旅游產品的消費比例。觀光型、體驗型與求知型旅游產品較受歡迎,詳見本文2.4.1部分對旅游動機的統計分析。特色突出的高校入游率較高。根據調查分析,特色突出的高校吸引了多數旅游者。特色高校主要包括:①國內的一流重點大學(例如北大、清華)。56%的高校旅游者游覽過一流重點大學,34.5%游覽過重點大學,9.5%游覽過一般大學(指省、市級各類普通高校)。可見,一般情況下,高校的等級越高、知名度越大,旅游者對其的旅游需求也越強烈。②79%的高校旅游者游覽過各種專業類院校,例如音樂、美術、農業、電影、體育及建筑類大學等。自然景觀、園林小品、教學及科研設施類的高校旅游資源吸引力較大

在高校旅游過程中,消費各種高校旅游資源的旅游者比例如下:自然景觀,26%;園林小品,26%;教學及科研設施,25%;校園生活,8%;科普講座,6%人;體育設施,3%;旅游商品和紀念品,1.3%;校園文化,0.6%;其它,3%。

(8)滿意度評價。11%的游客對高校旅游感到很滿意,35%比較滿意,54%不滿意。可以看出,超過半數的高校旅游者對自己的旅游經歷感到不滿意,主要原因如下:①感興趣的許多地點不允許進入,例如教學樓、圖書館、體育館等設施一般不向校外人士開放;②高校未建設有效的旅游解說系統,使游客在游覽中缺乏引導,旅游期望得不到滿足;③高校內缺乏合適的住宿地點;④缺少旅游購物場所及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例如校徽、特種紀念品等。

造成上述現象出現的最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國絕大部分高校都沒有進行旅游開發,高校旅游者的旅游行為都是自發進行的,因此學校內沒有供游客消費的各種旅游產品,也沒有為外來游客設置相應的旅游服務,例如導游講解、旅游紀念品銷售、組織游客參與學生的某些文體活動等。因此游客只能自己在校園內憑著感覺游覽,游覽效率和效果都不會好。

三、關于高校旅游產品開發的若干建議

根據本文對高校旅游產品消費情況的抽樣調查結果,高校旅游產品的開發應該注重以下環節:

1.條件適合的高校要主動開發高校旅游產品。目前,普通市民對高校旅游的興趣較大,而且已有17.4%的調查對象有過高校旅游行為。但由于管理難度大等多種原因,絕大多數高校都沒有正式向社會推出旅游產品。這種需求與供給間的矛盾既使旅游者在自發游覽高校的過程中得不到旅游期望的滿足,又使高校的日常教學與科研工作在被動接待旅游者的過程中受到了不良影響。因此,條件適合的高校應該成立專門的旅游開發與接待部門,化被動為主動,對到訪學校的各類游客進行疏導與管理,以實現高校旅游產品的良性開發。

2.高校在銷售旅游產品時應該重視與旅行社的合作。目前高校旅游者主要是以散客的形式游覽高校,由于其在到訪時間上存在著較大不確定性,不利于高校對旅游者的規范管理。因此,高校在銷售旅游產品時,要充分利用旅行社的分銷渠道,把高校旅游推向市場,實現高校旅游的規模化與規范化。

3.根據不同類型客源市場的需求偏好,開發出不同類型的旅游產品。例如,邀請學生的親友參加與學生相關的節慶活動;召開高水平學術會議,以吸引更多的公務、會議型旅游者;舉辦校慶活動,邀請校友、政府人員、社會知名人士參加,吸引高校節慶旅游者;將體育館、運動場等體育設施向外界出租,吸引健身、休閑型旅游者。

4.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特點,聯合多所高校,設計出特色突出的高校旅游線路。

參考文獻:

[1]石云霞:發展高校旅游優勢分析[J].商場現代化,2006,2

篇(5)

在貸款買房、貸款買車已經被人們所接受的今天,貸款旅游在人們眼里還屬于“奢侈”行為。在當前的旅游消費環境和我國堅持實行擴大內需方針的形勢下,克服各種困難和障礙,重新啟動岌岌可危的旅游信貸業務對旅游業和金融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市場的難點

國人的務實心態使旅游信貸不被接受

西方人將旅游當作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福利和各項保險健全,沒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國人則不同,相對于攢錢購房來說,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旅游貸款不象住房貸款那般火爆,是因為后者是為了一家人安居樂業的百年大計,而前者只是為了逍遙一刻的眼前快樂,大多數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費者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盡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進行信貸消費,但現實的信貸消費形勢并不樂觀。據中國人民銀行最近調查,半數居民并沒有消費信貸意向,與此同時,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消費群體接受消費信貸的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這多少表明了國人對待生活的務實心態,正是這種心態阻礙著旅游信貸業務的開展。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制肘旅游信貸消費

信貸消費的全新理念雖然在某些領域逐步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制約消費信貸的瓶頸問題。目前的信貸消費中,商業銀行既是消費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獨資承擔了信貸消費的資金壓力和風險,這對信貸消費的進一步發展十分不利。貸款銀行為了減少風險,必然以苛刻的信貸條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雜的貸款手續。

由于旅游的信貸需求是突發性的,短時間內辦理完成并不容易,貸方和借方的積極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機構來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滿足百姓的信貸需求。

銀行的服務質量和營業模式導致旅游信貸曲高和寡

手續繁瑣令人生畏。消費信貸手續非常繁瑣,通常都有十幾道關卡,作為消費信貸家族成員之一,旅游信貸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說來,想借旅游貸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其間需要往返銀行多次,并提供銀行所需的各種文件、證明、擔保。也許將來旅游貸款門檻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貸款大受歡迎之際。

貸款業務覆蓋面狹窄。旅游貸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廣州、桂林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和旅游業發達城市中的商業銀行開辦,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項業務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當一部分有實力、講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潛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辦理這項業務也只能望“貸”興嘆了。

貸款方式呆板單一。旅游貸款一般都是由銀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聯合推出,借得貸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現金的,只能跟隨銀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組成的旅游團隨行。旅游者若不想隨旅游團一起行動而是想單獨自由自在地去飽覽風光、指點江山,銀行通常會婉拒他的貸款申請。這種單一的信貸模式將大批消費者拒之門外。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對策與措施

健全管理法規和制度,完善消費信貸體系。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與信貸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擔保、評估、保險、公證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貸消費逐步走上法制軌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積極探索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共享網絡,實行個人信用評估制度,促進信貸消費,規避金融風險。此外,要支持、引導建立個人資信調查和置業擔保等中介機構,盡快全面啟動旅游信貸二級市場,為旅游者實現自己的旅游愿望創造便利條件。

提供優質服務,改善信貸消費環境。凡涉及旅游信貸消費的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都要加強職工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各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機構,為消費者提供多種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貸服務;銀行要配備必要的信貸消費營銷人員和管理人員,多與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溝通,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健全信貸產品質量保障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轉變消費觀念。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宣傳媒體要加大信貸消費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方式,普及信貸消費知識,逐步轉變國人先積累、后消費的傳統習慣,引導其樹立借助信貸工具,適度超前消費的新觀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費。

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作。發展旅游信貸消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商業、旅游等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把啟動和推進旅游信貸消費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任務,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制約癥結,加大信貸消費工作力度。保險公司可以介入信貸消費,開辦履約保險項目,分散信貸風險。

此外,要密切關注旅游信貸消費這一新課題,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引導旅游信貸消費健康發展。

旅游信貸市場前景廣闊

旅游消費在我國目前已成為重要的消費熱點,旅游消費市場的啟動對經濟增長會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對旅游消費主體而言,決定旅游消費的兩個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錢,二是有閑”。目前對國內市場來說,耐用消費品已趨于飽和狀態,人們的旅游動機和需求日益旺盛,這就要合理地引導人們的消費方向,旅游消費就是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應出臺相應措施鼓勵人們進行旅游消費,對于收入不高、積蓄有限、收入來源穩定、有一定還款能力且有強烈旅游欲望的個體消費者而言,旅游信貸就是一項很好的措施。有專家認為,貸款旅游的前景應該不錯,剛工作或剛成家的青年人將是旅游信貸的主要選擇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銷較大,隨著出境旅游業務的不斷增長,也使旅游信貸顯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預見,旅游信貸消費在不久的將來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許旅游信貸消費也必須經過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會逐漸紅火起來。尤其是中國的入世,受到國外信貸消費觀念的影響,旅游信貸肯定蘊藏著比較大的市場潛力。

市場培育尚需時日

這些年,國人外出旅游的興趣與日俱增,但卻掩蓋不了一個事實:人們的實際收入水平相對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的開支來說,懸殊太大。除了極少數高收入者,沒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內瀟灑地舉家出游幾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階層。真正需要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積蓄不夠、收入較低的人群。在大多數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費還不是生活中必須的支出項目。

不少消費者對貸款出門旅游表示出了極大的興趣,但限于貸款手續的繁瑣和貸款期限太短,還貸壓力太大等因素,最終也不得不放棄了選擇貸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很少將旅游貸款直接貸給個人去旅游的貸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費者申請旅游貸款的興趣。銀行的貸款條款上大多規定貸款只限于支付與貸款人簽訂合作協議的特約旅行社的旅游費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團,要是為了貸款而放棄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間的話,有些消費者就不會去考慮辦理旅游貸款了。由此看來,在很多消費者的心理上,對旅游貸款仍然抱著一種不辦要比辦的好的懷疑甚至是否定的態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為市場主體,還沒有把“旅游”當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還沒意識到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是拓展市場的有效之舉。例如,婚慶消費是信貸介入的一個契機,現在無論農村、城市,無論年輕人還是長輩,婚慶借貸并不被視為奢侈性消費。在這方面,旅行社就應積極探索。

一些經濟學人士分析認為,國家實行假日休息制度,給國民的出門旅游提供了時間上的較大許可,特別是出境旅游現在已成為了不少消費者的首選。但一次支出一筆數額較大的出境旅游費用,也讓一般的家庭在經濟上感到無法承受。因此,旅游貸款應該成為不少家庭出門旅游的一種比較容易接受的消費方式。只是旅游信貸在目前情況下要達到升溫的效果,需要銀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三者之間進一步的磨合。比如說,現在銀行一般規定借款人必須在半年或一年內還清所有貸款,借款人每月的還貸負擔必然比較重。如果延長還款時間,加之旅游貸款的數額一般不大,那么消費者也就很容易下決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與銀行合作,在技術上解決旅游信貸的細節問題,就不愁沒有旅游者來問津。可見,旅游信貸市場的培育尚需時日,“銀”—“旅”聯手為挖掘未來市場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旅游業在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銀行應該抓住個人存款實行實名制的有利契機,盡早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及銀行間個人信用查詢制度,同時簡化貸款程序、拓展貸款方式、擴大貸款覆蓋面,為旅游業的發展助推一臂之力。從假日經濟高峰期看,我國銀行業的旅游金融服務已經落后于方興未艾的假日經濟,“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銀行業“旅游金融”的服務意識要進一步增強。銀行應努力提高旅游金融服務的自覺性,突破等客上門的常規,從被動服務轉為主動服務。銀行可深入旅游客源市場調查研究,調整和優化網點結構布局,完善服務功能。特別是要加強對旅游金融的綜合開發,多種服務一齊上,促進旅游與金融的融合。

辦好旅游消費信貸這一旅游金融“特色菜”是銀行業的當務之急。可以預見,旅游信貸將成為人們樂于接受的一種新型消費方式。銀行應盡量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發揮自身機構和計算機網絡優勢,根據原有客戶記錄,著手建立個人信用信息庫,并實現系統和區域共享。在此基礎上,依據消費者的信用狀況決定旅游信貸的對象和程序,以及貸款手續的繁簡。

此外,銀行應拓寬“旅游金融”服務的領域。如充分發揮信用卡在旅游消費中的服務功能,使旅游消費者“一卡走遍天下”的夢想成真等等,這些“微不足道”的中間業務仍有廣闊天地。可以相信,在未來的旅游經濟中,“旅游金融”必將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參考資料:

1.武邦濤,論旅游貸款市場的拓展與風險防范[J],上海金融,1999.11

2.丘祖金,桂林分行旅游信貸營銷初探[J],廣西農村金融研究,2002.5

3.江騰、朱燕濤、余桂生,對武夷山市旅游信貸現狀的調查與思考[J],福建金融,2002.5

4.聶紹芳、劉春、廖建軍、王國華,衡陽市民旅游消費現狀及需求調查研究[J],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1期

篇(6)

旅游消費者的進行旅游活動的目的在于從旅游經營者提供的服務中獲取精神或生理需求,旅游消費者和其他消費者一樣,在消費的同時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如果消費者在購買旅游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后或過程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的侵害,旅游消費者也就無法從旅游產品后服務中尋求精神或生理上的滿足。因此加強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是實現旅游消費者旅游目的的重要保障。

(二)旅游業發展的需求

旅游業的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在于旅游者的旅游消費,只有在消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礎上,旅游者采取積極參與旅行活動,并進行大量的旅行消費。所以旅游消費者是旅游業的主體,對旅游業的發展有直接的影響作用,因而保障旅游消費者的權益也是旅游業自身發展需求所決定。如果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旅游業經營者的侵害,會抑制消費者參與旅游和消費的意愿,從而嚴重影響旅游業的長遠發展。而且從國外旅游業成功發展的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越發達的旅游業,越重視旅游消費者權益保障。而且對旅游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程度也體現出旅游行業的發達程度。

二、旅游消費者權益民法保護的立法建議

(一)完善懲罰性賠償規定

首先,增加賠償的懲罰屬性。由于旅游產品的特殊性,旅游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再享受旅游產品,而且是以精神享受為目的,因此針對這類侵權行為更應該以懲罰性為主。因此,筆者建議關于懲罰性賠償的金的制度應該在補償的基礎上以懲罰性為主。懲罰的目的不在于提高對消費者的賠償金額,而是提高違法成本,降低旅游經營者出現違法或侵權行為發生的幾率。增加懲罰屬性也是基于旅游目的決定的,經營者的侵權行為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消費者旅游的目的,因此經營者需要為其侵權行為付出一定的代價。當事人雙方可以在將懲罰性賠償條款納入旅游合同中,雙方事先約定違約金額,還能減少侵權后法院認定賠償的額度的工作。其次,擴大懲罰性賠償的范圍。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只有當侵權人的行為存在主觀意愿時,才適用懲罰性賠償。這個規定將懲罰性賠償限制于狹小的范圍之內,難以滿足實際需求。如果非主觀的侵權行為造成消費者巨大的損失,如果也只根據侵權行為的主觀性來判定,消費的損失就不能得到保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適用懲罰性賠償,而不應僅僅局限于侵權行為存在主觀意愿。最后,重新確定賠償標準。我國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是將購買產品的價格或者服務的費用作為賠償的額度,在消費金額較小的情況下,消費者會選擇放棄維權的權力。一些經營者會利用消費者這種心理,肆意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懲罰性賠償金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針對這種情況,筆者建議要重新制定賠償的標準。懲罰性賠償金額不僅要包括產品或服務的實際消費數額,還要包括消費者維權時所付出的費用。例如訴訟費、誤工費等等,再根據侵權者侵權行為的主管程度確定懲罰性賠償金額。

(二)完善《合同法》

1.實現旅游合同的有名化

由于旅游合同的特殊性,現形的《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都不適用于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在實踐中難以有效保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現我國旅游合同的有名化是未來發展趨勢。我國應對《合同法》做適當的修改,將旅游合同納入的《合同法》的分則中,并用專章對旅游合同的所有內容做規定。在現代旅游業中,各個國家都認識到旅游合同的特殊性。我國也應該借鑒國外的經驗,實現旅游合同在《合同法》中的有名化,對旅游合同的做詳細的規定,不僅有效保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是促進我國旅游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

2.規范旅游格式合同

規范旅游格式合同的目的在于調節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的權力和義務,并使之處于平衡狀態,而不是限制旅游經營者的權力,是實現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雙贏的重要方式。也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旅游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筆者認為,旅游行業的格式合同要比租賃合同、保管合同等其他普通合同類型要有更多的規范和限制,是旅游格式合同更加規范,以便更好的發揮保護旅游消費者權益的作用。旅游行業的格式合同應該從旅游格式合同經營者的提示義務、旅游格式合同的解釋規則以及旅游格式合同應考慮因素三個方面對格式合同進行規范。

篇(7)

在貸款買房、貸款買車已經被人們所接受的今天,貸款旅游在人們眼里還屬于“奢侈”行為。在當前的旅游消費環境和我國堅持實行擴大內需方針的形勢下,克服各種困難和障礙,重新啟動岌岌可危的旅游信貸業務對旅游業和金融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市場的難點

國人的務實心態使旅游信貸不被接受

西方人將旅游當作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福利和各項保險健全,沒有存款也要休假外出旅行。中國人則不同,相對于攢錢購房來說,旅游只能算得上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旅游貸款不象住房貸款那般火爆,是因為后者是為了一家人安居樂業的百年大計,而前者只是為了逍遙一刻的眼前快樂,大多數生活水平尚未步入小康的消費者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盡管政府大力提倡居民進行信貸消費,但現實的信貸消費形勢并不樂觀。據中國人民銀行最近調查,半數居民并沒有消費信貸意向,與此同時,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消費群體接受消費信貸的傾向也有所不同,愿意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人群比例很低,這多少表明了國人對待生活的務實心態,正是這種心態阻礙著旅游信貸業務的開展。

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制肘旅游信貸消費

信貸消費的全新理念雖然在某些領域逐步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接受,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制約消費信貸的瓶頸問題。目前的信貸消費中,商業銀行既是消費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獨資承擔了信貸消費的資金壓力和風險,這對信貸消費的進一步發展十分不利。貸款銀行為了減少風險,必然以苛刻的信貸條件要求借款人履行繁雜的貸款手續。

由于旅游的信貸需求是突發性的,短時間內辦理完成并不容易,貸方和借方的積極性都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因此,急需有更多的金融機構來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滿足百姓的信貸需求。

銀行的服務質量和營業模式導致旅游信貸曲高和寡

手續繁瑣令人生畏。消費信貸手續非常繁瑣,通常都有十幾道關卡,作為消費信貸家族成員之一,旅游信貸自然也不例外。一般說來,想借旅游貸款的游客需提前二三十天向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提出申請,其間需要往返銀行多次,并提供銀行所需的各種文件、證明、擔保。也許將來旅游貸款門檻放低之日就是旅游貸款大受歡迎之際。

貸款業務覆蓋面狹窄。旅游貸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廣州、桂林等少數幾個大城市和旅游業發達城市中的商業銀行開辦,而在中小城市里此項業務尚是一片空白,因而相當一部分有實力、講信用也有旅游意愿的潛在游客只因身在中小城市想辦理這項業務也只能望“貸”興嘆了。

貸款方式呆板單一。旅游貸款一般都是由銀行和旅游公司(旅行社)聯合推出,借得貸款的旅客一般是拿不到現金的,只能跟隨銀行指定的旅游公司(旅行社)組成的旅游團隨行。旅游者若不想隨旅游團一起行動而是想單獨自由自在地去飽覽風光、指點江山,銀行通常會婉拒他的貸款申請。這種單一的信貸模式將大批消費者拒之門外。

啟動旅游信貸消費對策與措施

健全管理法規和制度,完善消費信貸體系。有關部門要研究制訂與信貸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擔保、評估、保險、公證等一系列制度,使旅游信貸消費逐步走上法制軌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積極探索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共享網絡,實行個人信用評估制度,促進信貸消費,規避金融風險。此外,要支持、引導建立個人資信調查和置業擔保等中介機構,盡快全面啟動旅游信貸二級市場,為旅游者實現自己的旅游愿望創造便利條件。

提供優質服務,改善信貸消費環境。凡涉及旅游信貸消費的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都要加強職工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各商業銀行應該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機構,為消費者提供多種形式高效、便利的旅游信貸服務;銀行要配備必要的信貸消費營銷人員和管理人員,多與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溝通,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健全信貸產品質量保障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居民轉變消費觀念。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宣傳媒體要加大信貸消費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方式,普及信貸消費知識,逐步轉變國人先積累、后消費的傳統習慣,引導其樹立借助信貸工具,適度超前消費的新觀念,以有效增加旅游的即期消費。

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作。發展旅游信貸消費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和金融機構都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商業、旅游等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把啟動和推進旅游信貸消費作為拉動內需的重要任務,積極采取措施,消除制約癥結,加大信貸消費工作力度。保險公司可以介入信貸消費,開辦履約保險項目,分散信貸風險。

此外,要密切關注旅游信貸消費這一新課題,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引導旅游信貸消費健康發展。

旅游信貸市場前景廣闊

旅游消費在我國目前已成為重要的消費熱點,旅游消費市場的啟動對經濟增長會產生巨大的推動力。對旅游消費主體而言,決定旅游消費的兩個基本要素是“一是有錢,二是有閑”。目前對國內市場來說,耐用消費品已趨于飽和狀態,人們的旅游動機和需求日益旺盛,這就要合理地引導人們的消費方向,旅游消費就是一個重要方面。因此應出臺相應措施鼓勵人們進行旅游消費,對于收入不高、積蓄有限、收入來源穩定、有一定還款能力且有強烈旅游欲望的個體消費者而言,旅游信貸就是一項很好的措施。有專家認為,貸款旅游的前景應該不錯,剛工作或剛成家的青年人將是旅游信貸的主要選擇者。另外,境外旅游花銷較大,隨著出境旅游業務的不斷增長,也使旅游信貸顯露出光明的前景。可以預見,旅游信貸消費在不久的將來也是肯定有前景的,也許旅游信貸消費也必須經過一段寂寞日子以后才會逐漸紅火起來。尤其是中國的入世,受到國外信貸消費觀念的影響,旅游信貸肯定蘊藏著比較大的市場潛力。

市場培育尚需時日

這些年,國人外出旅游的興趣與日俱增,但卻掩蓋不了一個事實:人們的實際收入水平相對于旅游的食、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的開支來說,懸殊太大。除了極少數高收入者,沒有多少人能在一年內瀟灑地舉家出游幾次。就是一年外出旅游一次的,也多是中高收入階層。真正需要向銀行貸款去旅游的,只能是積蓄不夠、收入較低的人群。在大多數普通百姓心目中,旅游消費還不是生活中必須的支出項目。

不少消費者對貸款出門旅游表示出了極大的興趣,但限于貸款手續的繁瑣和貸款期限太短,還貸壓力太大等因素,最終也不得不放棄了選擇貸款出去旅游的方法。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很少將旅游貸款直接貸給個人去旅游的貸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消費者申請旅游貸款的興趣。銀行的貸款條款上大多規定貸款只限于支付與貸款人簽訂合作協議的特約旅行社的旅游費用,也即旅游者的旅游只能是跟團,要是為了貸款而放棄了自己的旅游的自由空間的話,有些消費者就不會去考慮辦理旅游貸款了。由此看來,在很多消費者的心理上,對旅游貸款仍然抱著一種不辦要比辦的好的懷疑甚至是否定的態度。

旅行社(旅游公司)作為市場主體,還沒有把“旅游”當作真正的商品在操作,還沒意識到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是拓展市場的有效之舉。例如,婚慶消費是信貸介入的一個契機,現在無論農村、城市,無論年輕人還是長輩,婚慶借貸并不被視為奢侈性消費。在這方面,旅行社就應積極探索。

一些經濟學人士分析認為,國家實行假日休息制度,給國民的出門旅游提供了時間上的較大許可,特別是出境旅游現在已成為了不少消費者的首選。但一次支出一筆數額較大的出境旅游費用,也讓一般的家庭在經濟上感到無法承受。因此,旅游貸款應該成為不少家庭出門旅游的一種比較容易接受的消費方式。只是旅游信貸在目前情況下要達到升溫的效果,需要銀行、旅行社(旅游公司)和消費者三者之間進一步的磨合。比如說,現在銀行一般規定借款人必須在半年或一年內還清所有貸款,借款人每月的還貸負擔必然比較重。如果延長還款時間,加之旅游貸款的數額一般不大,那么消費者也就很容易下決心了。只要旅行社(旅游公司)與銀行合作,在技術上解決旅游信貸的細節問題,就不愁沒有旅游者來問津。可見,旅游信貸市場的培育尚需時日,“銀”—“旅”聯手為挖掘未來市場的前期投入是必要的。

“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旅游業在擴大內需、刺激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銀行應該抓住個人存款實行實名制的有利契機,盡早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及銀行間個人信用查詢制度,同時簡化貸款程序、拓展貸款方式、擴大貸款覆蓋面,為旅游業的發展助推一臂之力。從假日經濟高峰期看,我國銀行業的旅游金融服務已經落后于方興未艾的假日經濟,“旅游金融”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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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的提出

高校教師作為文化素質較高的一個特殊群體—,有著強烈的外出旅游愿望。截至2005年,全國高等學校共有1778所,教職員工多達147萬余人。目前,高校教師旅游市場具有很大的開發潛力,但旅游業者對高校教師的旅游需求缺乏深入認識。一些學者對高校旅游市場和高校教師家庭文化消費現狀進行初步的研究和實證分析(彭丹,2005年,陳同慶、李凡,2007年),但針對目前國內高校教師旅游消費行為的調查研究少之又少,對廣州高校教師旅游消費行為的相關研究更是處于空白.本文在對廣州大學生城十所高校實際調查的基礎上對廣州市高校教師旅游消費行為進行深入探討,以期為高校教師這一旅游客源市場的進一步拓展奠定基礎。

二、高校教師旅游消費的形成

1.充裕的閑暇時間

根據目前我國高校法定或學校規定的假期安排,每年寒暑假有將近70天的時間,周末有60天的時間,以及“十一”黃金周假期等。高校教師與其他人群相比,其閑暇時間比較多。

2.相對較高的經濟收入

目前國內從事高等教育的教師,就國內和其他行業比較,工資收入較高,且收入也比較穩定.在對大學城十所高校教師的人均月收入調查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教師占32%,4000~5000元的占36%,3000~4000元的占29%,2000~3000元以下的占3%.相對較高和穩定的薪金收入水平,使教師具有在較大的旅游消費潛力。

3.較高的文化背景

在對大學城十所高校教師的學歷結構調查中,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42%,碩士學位的教師占45%,大學本科占11%,大專占2%.教師的高文化素質形成了教師的相對較強旅游消費需求和特殊的旅游消費傾向。

三、調查方法

廣州大學城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可容納大學生18萬人~20萬人,總人口達35萬人~40萬人(包括村鎮人口),相當于一個中等規模的城市。大學城目前已入駐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大學、星海音樂學院等十所高校。

本文以廣州大學城十所高校為基礎,選取100位年齡在25歲以上的教師,采用隨機抽樣調查方法進行問卷調查。分別從不同職稱、年齡層次和收入層次等方面對高校教師旅游消費水平、消費方式和消費結構等方面進行分類探察;其次通過調查問卷和深入訪談的形式從高校教師的旅游時間選擇、旅游動機、旅游目的地的偏好、信息的獲取途徑等方面,探討高校教師旅游消費行為的一般特點。調查共發放問卷150份,每份問卷包含20個問題。調查收回問卷99份,其中有效問卷93份,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教授、副教授)為26份,講師為50份,行政人員為17份;男性53份,女性40份。

四、廣州高校教師旅游消費行為分析

本文著重從高校旅游者的個性特征、旅游動機等旅游者行為的角度對其進行具體的分析。

1.旅游目的地的選擇

旅游目的地選擇自然風景區的最多,占了總人數的54.6%,表明高校教師希望與大自然接觸,欣賞自然景色,享受大自然.也有相當一部分人選擇人文歷史古跡和民族風情區,分別占總人數的17.89%和12.15%,表明部分高校教師希望能了解異地的民俗民風;在休閑放松方面,有9.2%的教師擺脫日常工作科研壓力,放松自己。

2.旅游信息的獲得

關于旅游地點信息的獲取,42.23%的高校教師認為獲取旅游信息最佳途徑為媒體,因為這樣的信息可靠,準確。13.21%的高校教師認為獲取旅游信息的途徑是通過相關書籍,而通過旅行社了解旅游地點的占11.84%,經朋友推薦而了解旅游地點的占7.36%。

3.旅游消費方式選擇

在選擇旅游消費方式上,更多的高校教師選擇自助游(結伴同行),占61.27%;其次是選擇個人游的,占14.21%;而只有8.36%的高校老師選擇跟旅游團。在旅伴的選擇上,大部分人選擇跟家人一起去旅游(占60%%),這可能是高校老師旅游的一大特點。

五、開發廣州高校教師旅游市場的建議

1.開發適銷對路的旅游產品,注重歷史文化景點與自然風光景點的有機結合

旅游企業應該對高校教師市場給予高度的重視,針對教師這一群體推出特殊的產品和服務。旅行社或其他旅游企業可以利用寒暑假和十一黃金周推出各種中長途旅游線路,旅游景點以自然風光和人文景觀、社會風情為主。

2.積極響應國家假日改革辦法,積極開發廣州旅游文化資源,增加短線出游

廣州是一座具有2219年悠久歷史的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十分豐富。高校教師青睞于歷史、人文景觀,這樣就要求旅游企業一方面要注重短線游的開發,另一方面又要注重針對廣州市文化旅游資源的開發。

3.高校教師對旅游從業人員的素質及服務水平要求較高

高校教師對旅游過程中接觸的服務人員的素質較為敏感,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旅游目的地在他們心中的形象。另外,考慮到高校老師的消費心理特征和行為特征,要有針對性地為他們提供各種服務。旅行社和導游人員都應不斷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才能提高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的滿意度,并促進旅行社自身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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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是人類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展基礎上所形成的一種高層次的生活需求。從目前世界范圍看,在發達國家,旅游已不再是時尚的象征,它正在演變為一種根深蒂固的生活方式,并成為僅次于食品和住房的消費者優先選擇的第三大消費項目。而為旅游者提供行、游、住、食、娛、購系統的旅游業,也以其投入少、效益高、增長快、活力強等優勢,被譽為永不衰敗的“朝陽產業”。

旅游消費市場迅猛發展的主要依賴因素:一是居民收入達到相應水平。據國際經濟統計資料表明:當一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300美元時,居民將普遍產生國內旅游動機;達到1000美元時,將產生國際旅游的動機;超過3000美元,將產生洲際旅游動機。二是居民業余時間相應增多。隨著人們勞動時間的逐步縮短,各種假期的日益增多,為提升生活層次與生活質量,人們將會用更多的時間用于休息和享受生活。三是旅游消費需求的不斷增強。美國《幸福》雜志早在二十世紀90年代就曾提出,消費者集中追求的5個目標是時間、質量、健康、環境與家庭,能同時滿足這5個目標的最佳消費領域就是旅游活動。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經濟成長階段。隨著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勞動時間的縮短和帶薪假期的增多,使得我國國際和國內旅游消費市場潛力無限。

從理論上講,我國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從二十世紀90年代初的300美元,發展到2000年的850美元。就目前我國國內旅游消費的支付能力而言,70%的工薪階層已處于適宜國內旅游區間。據統計,2001年我國國內旅游人員達7.84億人次,其中城鎮居民3.74億人次,農民4.09億人次;全國國內旅游收入3522.36億元人民幣;全國國內旅游出游人均花費449.3元。其中城鎮居民國內旅游人均花費708.3元,農民國內旅游人均花費212.7元。

另據世界旅游組織的最新展望報告分析,在未來的20年,全世界游客數量和旅游收入將分別以每年平均4.3%和6.7%的速度增長。進入21世紀后,中國的旅游業保持著高速發展態勢,市場前景極為廣闊。但客觀地講,我國旅游業的發展與世界旅游業的發展相比較差距還較大,尤其是現代旅游業起步較晚,與發達國家的旅游業相比明顯落后,居民旅游消費需求嚴重不足。

二、我國當前旅游消費需求不足的成因分析

我國當前旅游消費需求不足是制約我國旅游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在我國,旅游消費水平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與居民消費傾向,且旅游消費水平的高低同居民收入水平與居民消費傾向成正比相關關系。也就是說,在不考慮消費模式的情況下,居民收入水平高,則居民消費傾向高。當前我國旅游消費需求不足的原因,可歸結為:

1.收入水平相對下降

對我國城鄉居民來說,改革開放帶來的最大、最直接的變化就是收入的增加與生活質量的提高。據統計,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的收入由1978年的343.4元增加到2001年的6859.6元,自1997年以來年遞增率超過6%;城市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1978年的57.5%降到37.9%。這為居民旅游消費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隨著住房、醫療、交通、教育與養老等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鄉居民的各項預期支出也在大幅度增加,這就使得我國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相對于支出而言,有下降趨勢。居民收入水平是影響其旅游消費需求的最根本的因素。居民收入水平的相對下降,必然導致旅游消費市場與居民購買力相脫節,總消費需求不足。

2.收入差距日益拉大

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止2002年底,我國人均GDP首次接近1000美元;上海人均GDP已近5000美元。但是由于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致使城鄉居民收入差異、地域間收入差距、城鎮與農村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日益拉大。

社會各階層收入差距的不斷拉大,社會財富又較多地集中于少數高收入階層,而低收入階層的邊際消費傾向雖然較高,但其潛在的消費需求因收入增幅下降而難以轉化為現實需求,從而導致了我國當前居民的總體邊際消費傾向降低,并成為旅游消費需求的強大抑制力。同時,社會收入差距擴大,使城鄉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出現了一個巨大的斷層,進而形成了城鄉居民旅游消費結構的斷檔。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統計:中國家庭財產在15-30萬之間的中產階層,即中等收入以上者所占比重已達15%以上。另據國家統計局的調查表明:占居民家庭戶數7%的豪富家庭,擁有中國現有全部金融資本的32.2%,這一階層的邊際消費傾向相對較低;而占85%的消費主體,又因收入水平相對下降,旅游有效需求不足。

3.收入穩定性較差

居民收入穩定性較差,給居民的旅游消費心理造成了嚴重的不良預期,并出現了居民壓縮現期消費趨向。根據統計,僅我國居民在金融機構中的存款,由改革開放初期的500億元發展到2002年11月底,已增加到8.35萬億元。且我國的儲蓄率一直居高不下,不僅高于發達國家,而且也高于眾多發展中國家。

特別是近年來,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率持續下滑,給居民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加之社會轉型期下崗、失業、傷殘、疾病等嚴重影響生計或生活質量因素的不可預見性,致使人們對未來收入的預期急劇下降,從而盡量壓縮即期消費,形成了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有錢不敢花”的高儲蓄、低消費的發展態勢。據統計分析,我國反映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數,1978年為0.16,1998年已超過0.5。

4.旅游消費信貸不暢

消費信貸是緩解生產與消費之間矛盾的有效途徑,目前在發達國家頗為流行。然而,當前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特別是旅游消費信貸業務還相當滯后。這種滯后與我國現階段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對下降、收入穩定性較差及收入差距日益拉大有著密切的關系。

一般而言,發展消費信貸有三個基本前提:一是居民收入水平較高,有一定的儲蓄能力;二是收入水平比較穩定,居民的收入預期較高;三是消費觀念較為超前。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水平雖然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長,但總體而言,我國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還較低,居民的收入水平與大規模開展住房、汽車與旅游等信貸消費等還有一定距離。同時,居民收入的穩定性還較差,造成了廣大城鄉居民對未來收入預期不穩定,因而對開展旅游消費信貸也就心存疑慮。即使有足夠的能力,由于受傳統消費意識的影響,也往往不敢盲目貸款旅游消費。所以說,收入水平下降與收入增長不穩定,深深妨礙著我國城鄉居民旅游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

三、我國當前啟動居民旅游消費需求的主要對策

居民的收入水平及收入的穩定性是旅游消費需求的最終決定力量。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民實際收入,是當前啟動旅游消費和擴大內需的關鍵。筆者認為當前啟動旅游消費需求應采取如下對策:1.適度增加居民穩定的可支配收入

旅游消費需求是旅游市場活躍與產品旺銷的原動力。在我國,由于占80%以上的消費主體屬低收入階層,旅游市場的有效需求嚴重不足。同時,富裕人員的邊際消費傾向又較低,最終勢必造成社會旅游商品相對過剩,市場供需結構錯位。正因為如此,實實在在地增加居民穩定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有效購買力,改善居民的收入預期,才是最直接、有效地擴大居民旅游消費需求的根本出路。

根據《中國國內旅游抽樣調查資料(2002年)》調查顯示:2001年國內旅游的出游比例,家庭月收入1000~1999元的出游者位居第一,占34.4%;家庭月收入2000~2999元的出游者位居第二,占24.0%;500~999元的出游者位居第三,占13.5%;家庭月收入3000~3999元的出游者位居第四,占12.2%;家庭月收入4000~4999元的出游者位居第五,占5.9%。

由此可見,在職職工是旅游消費的主體力量,他們的旅游消費直接取決于他們的工資增幅與收入同支出的比率以及對未來的預期變化。當前,我國在職職工的各項支出所占比例較高,致使居民實際可支配收入及預期未來收入有下降趨勢。鑒于此,國家應適當而穩定地提高在職職工的工資,使其工資收入在扣除各項支出之后能夠有較大幅度的增長。這不僅減輕了居民的消費心理壓力,而且也可激活社會旅游消費總需求量,從根本上解除居民旅游消費的后顧之憂。

2.發揮旅游業獨特的就業優勢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就業的增加意味著消費的增長和生產的發展。作為關聯帶動性強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旅游業,具有勞動力需求量大、就業領域寬、就業成本低等特點,尤其是旅游交通、旅游餐飲、旅游商品、旅游景區等行業都可直接與間接地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這一獨特就業優勢是發展其他產業所不能比擬的。世界旅游組織的資料顯示:旅游業每直接增加一個從業人員,就可間接為社會提供近5個就業機會。另據《中國旅游業發展“十五”計劃和到2015年、2020年遠景目標綱要》,未來10年,我國發展旅游擴大就業的目標是要繼續保持適度快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新增就業崗位4000萬個,年均增加400萬個左右。到2005年,我國旅游業直接就業人數可達850萬人。“十五”期間新增直接就業機會250多萬個,新增間接就業機會1250萬個,旅游直接與間接就業人數可達5000萬人。到2010年,我國旅游業直接就業人數達1250萬人,旅游業與間接就業人數將達7500萬人。

由此可見,旅游業在擴大勞動就業機會與擴大社會內需等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社會下崗職工與失業人群的大量存在,勢必給從業人群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進而強化人們的儲蓄心理。同時,下崗與失業者多屬收入的“弱勢群體”,這一階層人員數量的增加以及收入的降低,勢必導致社會旅游消費總需求的不足。為此,充分發揮旅游業獨特的就業優勢,不僅可提高從業者的收入水平,而且也可激活與擴大旅游消費需求。

3.積極縮小社會收入分配差距

收入分配差距的日益拉大,導致了我國居民邊際消費傾向的下降。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社會收入差異過大、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只是簡單地增加居民收入,不但不能刺激旅游消費,而且還有可能造成旅游總需求的持續下滑。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拉大、收入分配呈兩極分化的主要原因是,一則市場經濟發展不平衡,使得東部及沿海等經濟較發達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要高于老、少、邊、窮地區10倍以上;二則稅收杠桿調控不利,尤其是個人所得稅的設置和征收不科學,偷稅、漏稅現象較為嚴重,我國每年稅收流失至少達1000億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的大量流失,不僅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而且也使我國出現了不公平的“暴富”群體。作為中產階層以上的社會“暴富”群體,雖然其收入高,但邊際消費傾向卻較低,從而影響了我國的旅游總體邊際消費傾向和消費水平。

要真正縮小社會收入分配差距,我國有關部門要積極利用有效途徑,調整收入分配結構,特別是要完善科學的稅收體系與強化稅收的力度。同時,要積極鼓勵高收入人群消費,特別是鼓勵旅游消費。通過旅游消費將高收入人群的部分收入轉移到相對貧困人員的收入中,從而逐步縮小貧富差距。從擴大內需的角度看,在擴大高收入人群消費的同時,也增加了貧困人員旅游消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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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奧運旅游及國內外研究綜述

1.奧運旅游的概念。奧運旅游是指由于奧運會的召開而引發的各種旅游活動的總稱,如參加和觀看奧運會的各類體育競賽、會議、交流等為主要目的的旅游,以奧運會為契機在舉辦國從事的各類旅游活動等,不僅包括國內外旅游者觀看奧運會的旅游行為,也包括國內外旅游者在奧運會期間(前后兩屆奧運會之間的時段內)由于奧運會的原因在舉辦地及其周圍地區發生的各種旅游活動,是奧運會所引起的所有的旅游活動。奧運旅游伴隨著奧運會而產生,但持續時間遠比奧運會長,一般從籌備奧運開始,一直延續到奧運會后若干年,即奧運旅游不僅是舉辦年的事,而是長期的以舉辦城市為中心的大范圍的系統的旅游活動。奧運旅游并不是一種新興的方式,只是事件旅游的一種形式,是一種將奧林匹克精神與舉辦國的文化、資源相結合的旅游活動。從旅游本身看,奧運旅游中包括了體育旅游、觀光旅游、文化旅游等多種形式,是大型體育盛會與各種旅游活動的融合,是一種綜合性強、客流量大的活動

2.國內外研究現狀。國內外對奧運旅游的研究是從奧運會文化產業的研究開始的,在奧運會的歷史長河中,旅游一直是相伴而行的,但真正意義上的奧運旅游的興起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的大眾文化出現后,尤其是在20世紀80年代得到了飛速發展,2000年的悉尼奧運的諸多優勢如參與者多、影響力大、效果顯著幾其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引起越來越多的經濟學者的關注。國外對于奧運旅游的專題研究并不多見,更多的是對體育旅游的研究。20世紀80年代以來,來自社會學、地理學、經濟學、旅游學及體育專家從不同的角度對體育旅游進行了較系統的研究,國內對2008年北京奧旅游的研究很多。

二、充分發揮北京人文資源優勢,打造可持續性發展的奧運旅游文化消費經濟

1.北京奧運旅游資源的文化優勢。對北京而言,發展文化消費經濟主要是發展以豐富而深厚的人文資源為主體的休閑、旅游,這與北京奧運戰略的精神完全一致。同時,它還符合當代的利用超級國際賽事,給城市一個新的準確定位,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的競爭力的城市推廣理論。北京文化產業優勢對其他產業具有帶動作用,對全國旅游經濟也有積極影響。自1989年旅游業被中央確定為新的國民經濟增長點以后,北京的旅游業也開始進入了高速的發展階段。旅游業是北京第三產業的支柱行業,2005年北京已確定2006年~2020年間,將把旅游業打造成北京市支柱產業,這不僅完全符合北京市的產業特點,更是充分利用北京奧運良機,大力發展后工業化文化消費經濟的戰略需要。

2.打造可持續發展的奧運旅游文化消費經濟。旅游市場需求擴大會對高質量旅游產品產生影響。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可定為:旅游業作為一個相對內容豐富的、空間平衡的自給自足的行業,不斷而穩定地對當地福利做出貢獻。所有游客分為:中心游客CV(在景區中心地居住、游覽)和邊緣游客EV(在景區之外居住,如同居住于郊區每天通勤上班的人那樣,要乘車來景區游玩)。因此,隨著旅游需求的擴大,游覽區域的增大,中心游客和邊緣游客之間的信息差距也會隨之加大。與建立高質量生產者信譽相關的信息成本,可以使消費者和生產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也可以通過邊緣游客獲悉信息的時間縮短而使問題得到解決:通過目標性信息策略,確定遵守一攬子規定價格、原創產品的經營者,發放質量標簽,提高游客識別低質量產品,從而避免購買。值得注意的是,高質量的中心游客更愿意高價購買這些具有真正人文價值的高質量產品,這一點對人文資源豐富的旅游城市十分重要。當然,還可以通過實行許可證制度、專利產品制度,提高最低質量標準來規范市場,雖然可能有一定的阻力,但是為了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為了北京城市發展的長遠目標,為了打造國際性大都市知名文化消費澎湃,這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面對不斷擴大的旅游市場需求,產品的價格不可能無限地上升,多數情況下,市場價格超過一定的界限,最終都會為了爭取市場份額,以較低的價格,伴隨者低質量產品,提供類似的旅游體驗,結果,必然是整個市場充斥著低質量產品及生產者。這樣,一個城市通過以較低的欣賞參數來吸引游客,在較低價格的市場上取得發展,從而把城市定義在低質量的旅游目的地。隨著質量的下降,城市已不再對高質量中心游客具有吸引力。雖然游覽城市人數仍很多,甚至短期還在增加,但市場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繼續向下盤旋。這實際已經不再是可持續發展的旅游業。由于受到景區自身接待、空間容納能力的限制,短期邊緣游客人數激增,會嚴重損害文物的價值或破壞景區的生態環境。如麗江古城和龍雪山的自然環境已大不如從前。江蘇的古鎮周莊,更是由于開發不力,如今對游客吸引力也大大降低。這些都成了非持續發展的典型。可持續性的旅游業發展就意味著高質量的旅游產品價格相當高。中心游客通常是不諱用地質量的旅游目的地和產品來替代高質量、高價格的、人文資源豐富的、擁有優質產品的目的地的。所以,北京市的旅游主管部門,應該積極、主動與旅游相關行業協調,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頓和改善旅游的市場環境,提高旅游企業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真正做到以人為本。

只要有高需求高質量的中心游客,具有高質量人文資源的目的地就會有不斷創造高質量產品的動力,因為旅游的需求原本產生于高質量的文化氛圍之中。中國經濟作為亞太經濟區發展的龍頭,國民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在世界范圍內也是獨一無二的。隨著國內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自然對旅游產品的質量要求也就越來越高。為此,北京的旅游業應該在擴大國內市場的同時,充分利用奧運的巨大商機,著力打造國際品牌,使北京的旅游業真正做到“兩條腿”走路,真正走上持續、高速發展的道路。此外,要積極地吸取悉尼旅游營銷的成功經驗,廣泛地開展與奧運國際贊助商、合作伙伴的協作,在世界范圍內強勢推出北京奧運的王牌,展開經濟的營銷,盡可能地延長奧運的周期,把北京塑造成地區乃至國際一流旅游目的地。

三、實現文化消費經濟可持續發展需打造城市新形象,實現城市經濟成功轉型

1.根據北京市《人文奧運行動規劃》的精神,由國家全資提高世界文化遺產的“軟服務”環境;對國家級的處文物景點,充分利用現代化的高科技手段,采用綠色環保的材料,有國家與北京市地方共同出資修繕,對周邊道路及設施進行維護,拆除與人文景觀不協調的廣告,甚至建筑物,尤其是視覺上的污染,真正做到使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完美協調。

2.對北京市級重點景點,包括胡同、四合院等歷史保護街區和博物館,進行翻建、維護和修繕,不僅可以滿足奧運期間大部分的邊緣游客的需求,同時也起著奧運旅游高峰期對國家級重點人文景觀很好的分流作用,減輕這些景點在短時期接待驟然增加的邊緣游客的壓力,也很好地宣傳了北京的特色民族文化,加深了彼此間的文化溝通和交流。

3.由各行業協會組織協調,推動北京傳統手工藝的發展,利用奧運的契機和奧運商品許可證制度,開發與奧運相關的產品,適時地推向市場,既滿足了游客旅游購物的需求,還弘揚了傳統的民族文化,又可以加快傳統手工藝的現代化步伐,促使其向產業化方向的發展。

4.進一步完善旅游景區的相關配套設施,尤其要轉變觀念,更要注重提高服務的文化水準(比如能夠對中心游客提高多種語種的語言導游服務,達到文化層面的深切交流)。加強對景區的服務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真正做到以人為本,以游客為中心,增加景區的親和力和濃郁的人文歷史感,從而凸現其悠久的文化,弘揚中華民族的源遠流長的文明和承攬燦爛的文化傳統。

5.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北京文化消費經濟戰略的需要,除了文化消費經濟中心的人文資源部分,相關的輔行業:如交通、賓館、飲食,都要做好充分的準備,使客人真正有賓至如歸的感覺。除了奧組委已經指定的接待單位,各行業協會和行業主管部門還要對本行業進行徹底的整頓,提高行業的最低質量標準,提升行業進入的門檻,杜絕低質量的生產者的魚目混珠。對高質量、信譽好的生產者發放許可證,實行專利權制度和特定情況下壟斷經營等措施,保證旅游業市場有序、穩定和良性發展。

6.通過對旅游業一級部門和二級部門或相關輔助部門之間的所獲得利潤的合理比例再分配,使得景點和周邊配套設施協調,保證足夠資金可以用來投入到文物的保護、修繕。

7.大力發展信息技術,利用現代化的高科技手段,使整個城市的現象,通過網絡媒體,展現在世人面前,尤其是那些希望趁北京奧運之際前來觀光的游客,這也是北京“科技奧運”理念的要求。不僅大大縮短了游客的“獲悉時間”,更重要的是,通過詳細、完整的目標性信息政策,使得高質量的生產者為廣大游客所了解,不僅避免了低質量的產品和生產者對消費者的欺騙,還可以以次提升城市的現象、吸引力和親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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